第五讲 经济法主体的一般原理第二编 经济法主体制度教学目的:让学生了解市场经济法主体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结构,掌握市场经济法主体的种类及其权利与义务,并熟悉市场经济法主体法律责任及其基本形式 。
教学重点,(1) 经济法主体的基本结构;
(2)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
一、经济法主体概述
(一)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及基本涵义
1,定义。
经济法主体亦称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有权利
( 权力 ) 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 社会实体 ) 。
2,涵义。
(1)经济法主体是一种社会实体。
(2) 经济法主体是整个经济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 经济法主体必须参与国家经济协调活动。
(4) 经济法主体必须是依照经济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
(二)经济法主体的特征
1,经济法主体外延的宽泛性。
2,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特定性。
3,经济法主体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经济法主体在法律形态和组织形式上的多样性。
(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
1,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
(1) 宪法及组织法。
(2) 法律。
(3) 行政法规、专项经济法规。
2,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基本形式。
(1) 依宪法,组织法或决定,决议,特别授权而产生 。
(2) 通过核准登记注册而成立 。
(3) 依法定程序而取得特定资格 ( 自然人 ) 。
(4) 因主机构派生而产生 。
二、经济法主体体系的结构
(一)有关经济法主体体系结构的几个理论问题
1,经济法主体体系结构的构成制约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2,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在经济法主体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 。
3,市场主体 ( 企业 ) 在经济法主体结构中处于基础地位 。
4,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企业内部机构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 。
5,公民个人也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 。
6,各类主体之间是一个多层次,双重职能,
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
(二)经济法主体体系的结构
(1) 经济决策主体。
(2) 经济管理主体。
(3) 生产经营主体。
(4) 消费主体。
(5) 经济监管主体(权力、行政、社会三大类)。
1,功能型经济法主体体系结构。
2,属性型经济法主体体系结构
(1) 法人主体。
(2) 自然人主体。
(3) 非法人社会组织。
(4) 国家。
三、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一)经济法主体的权利
1,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
(1) 经济决策权。
(2) 经济管理权。
命令权禁止权许可权核准、确认权撤销、免除权倡导权奖惩权
(3) 经济处罚权。
2,市场主体(企业的)的权利
(1) 企业的一般性权利。
(2) 国有企业的经营权。
(3) 其他市场主体(如消费者)的特殊权利。
*案例 3
(二)经济法主体的义务
1,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责和义务。
(1) 正确履行经济职权和恪尽职守的义务。
(2) 公共服务的职责。
(3) 接受监督的义务。
2,市场主体(企业)的义务。
(1) 合法经营的义务。
(2) 接受国家管理和监督的义务。
(3) 依法纳税的义务。
(4) 企业对社会的义务。
(5)企业对职工的义务。
四、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一)概念及涵义
1,定义。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即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是指经济主体因违反经济法而依法应当由经济法主体及其责任人员承担的法律后果 。
2,涵义。
(1) 经济法律责任的发生原因是违反经济法的行为。
(2) 经济法律责任的承担者是违反经济法的经济法主体。
(3) 经济法律责任的性质是违法主体承担的基于原义务的派生义务。
(4) 经济法律责任的内容是违法行为人必须向违法行为相对人或国家履行一定的给付。
(二)经济法主体法律责任的基本类型
1,经济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三)经济法主体法律责任的具体承担者
1,经济法主体法律责任的承担层次。
(1) 自然人 —— 单层承担者。
(2) 组 织 —— 双层承担者。
2,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之承担。
(1) 作为行政机关经济管理主体的法律责任之承担。
(2) 作为调控性市场主体的法律责任之承担。
3,企业法律责任的承担。
(1) 企业在宏观经济管理层次的法律责任。
(2) 企业在微观经济管理层次的法律责任。
(四)经济法主体法律责任的实现形式
1,国家制裁。
2,社会制裁。
3,组织内部制裁。
作业:
1,经济法主体体系及其构成。
2,论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依据及基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