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市场规制法导论第三编 市场规制法教学目的:让学生了解市场规制法的基本概念及其制度功能,掌握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熟悉市场规制法的结构体系及其法律形态 。
教学重点:
( 1) 市场规制法的制度功能与基本结构 。
(2)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
一、市场规制法概述
(一) 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及涵义
1,定义。
市场规制法是以规范和制约市场交易过程中不正当,不合法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2,特征。
(1) 本质上体现了国家公权力对市场交易活动的适度干预 。
(2) 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是规范市场交易关系 。
(3) 市场规制法以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行为为核心 。
(二) 市场规制法的理论基础和制度演进
1,理论基础。
(1) 市场失灵论。
(2) 宏观调控干预论。
2,制度演进。
(1) 1500年 — 1800年,国家力量推行下的
,重商主义,。
(2) 19世纪 — 20世纪初,以市场主体为核心的,自由放任主义,。
(3) 20世纪初 — 20世纪 70年代,以政府干预为特征的,凯恩斯主义,。
(4) 20世纪 70年代 — 现在,以弱化政府干预的,新自由主义,。
二、市场规制法的地位和体系结构
(一) 市场规制法的地位
1,市场规制法作用的特殊性。
(1) 直接性 —— 直接依法干预。
(2) 微观性 —— 具体的交易活动及过程。
(3) 政府性 —— 政府参与。
(4) 公法性 —— 强行性规范。
2,有关市场规制法地位不同观点。
(1) 经济法核心论。
(2) 经济法构成要素论。
(二) 市场规制法的制度功能
1,规范市场行为。
2,保护主体合法权益。
3,维护市场秩序。
4,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三) 市场规制法的体系结构
1,市场竞争规制法。
2,产品质量法。
3,市场要素管理法。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 反不正当竞争法。
(2) 反垄断法。
三、市场规制法的规制对象及其法律原则
(一) 市场规制法的规制对象
1,市场失范交易行为 —— 矫正。
2,市场管理行为 —— 规范。
(1) 市场管理行为是合法性。
(2) 市场管理行为是单方性。
(3) 市场管理行为是强制性。
(二) 实施市场管理的法律原则
1,合法原则。
2,中立原则。
3,社会利益原则。
4,安全与效率原则。
5,授权与限权并举原则。
作业:
1,市场规制法的理论基础及制度演进。
2,市场规制法的体系结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