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刑法各论概述
? 内容提要,本章是刑法总论与刑法分则是承上
起下的一章。重点介绍犯罪条文构成中的罪状、
罪名和法定刑。
? 关键词,罪状
? 罪名
? 法定刑
第一节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 一、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 ㈠刑法各论对刑法总论的作用
? 1.贯彻与体现刑法总论的作用。
? 2.促进刑法总论实践效应的作用。
? 3.丰富和发展刑法总论的作用。
? ㈡刑法总论对刑法各论的作用
? 1.对刑法各论的概括作用。
? 2.对刑法各论的指导作用。
? 3.对刑法各论的制约作用。
? 二、研究刑法各论的意义和方法
第二节刑法分则的体系
? 一、犯罪的分类排列及其依据
? ㈠以同类客体为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 1、十大类犯罪 —— 分则十章
? 2、存在一些逻辑上的问题
? A、第八章贪污腐败罪
? B、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C、复杂客体的犯罪的归类
? ㈡以犯罪的危害程度为标准对各类各种犯罪进行排列 —— 大体上
根据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并适当考虑犯罪与犯罪之间性质是否
具有近似性 —— 基本由重到轻依次排列
? 二、犯罪分类的意义
第三节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1)
? 一、罪状
? 罪状 —— 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
? ㈠徐明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
? 1.徐明罪状 —— 即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工程特征作了详细的描
述。如:抢劫罪
? 2.简单罪状 —— 即条文只简单地规定罪名或者简单描述犯罪的基
本构成特征。如:故意杀人罪
? 3.引证罪状 —— 即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
犯罪构成的特征。如第 124条第 2款。
? 4.空白罪状 —— 即条文不直接地具体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
但指明确定该罪构成特征需要参照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节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2)
? ㈡ 单一罪状和混合罪状
? 1.单一罪状 —— 即条文仅采用徐明、简单、引证、空白罪状其中
的一种方式对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进行描述。如:洗钱罪
? 2.混合罪状 —— 即条文同时采用徐明、简单、引证、空白罪状其
中的两种方式对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进行描述。如:重大环境污
染事故罪
? 二、罪名
? 罪名 ——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罪名包括类罪名,狭义的罪
名仅指具体罪名。
? ㈠罪名的概念和功能
? 罪名 —— 是犯罪的名称或者称谓,是对犯罪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
征的高度概括。
? 1.概括功能 2.区分功能 3.评价功能 4.威慑功能
第三节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3)
? ㈡ 罪名的分类
? 1.根据罪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 A、立法罪名 B、司法罪名 C、学理罪名
? 2.根据条文罪名包含构成内容数量单复,罪名可分为以
下二类
? A、单一罪名 B、选择罪名
? 3.以罪名在刑法中是否确定不变为标准,分为二类
? A、确定罪名 B、不确定罪名
第三节具体分则条文的构成( 4)
? ㈢ 罪名的确定 —— 主要有两种方式
? 一是在分则条文中明确规定罪名,又分为
? A、标题明示 —— 在分则条文以标题方式载明罪名。
? B、定义明示 —— 在分则条文中以的方式揭示罪名。
? 二是包含式 —— 在分则条文中不载明罪名。只是规定罪状,将罪
名包含在罪状中,在确定罪名时则需要分析、概括罪状的规定。
? 确定罪名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1.合法性原则
? 2.概括性原则
? 3.科学性原则
第三节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5)
? 三、法定刑
? ㈠法定刑 —— 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
确定的适用刑罚的种类和刑罚幅度。
? ㈡法定刑不同于宣告刑。
? ㈢法定刑分为三种情况
? 1.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 2.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 3.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 广泛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