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侵犯财产罪
? 内容提要:本章主要讲述各种侵犯财产方面的犯罪,本章
包括 12个具体罪名。
? 重点罪名:
? 1.抢劫罪
? 2.盗窃罪
? 3.诈骗罪
? 4.侵占罪
? 5.职务侵占罪
? 6.挪用资金罪
? 7.敲诈勒索罪
第一节侵犯财产罪概述( 1)
? 一、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构成
? ㈠概念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以及挪用、毁坏公私财
物或者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主要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 A、无主物 ——不能成为犯罪对象
? B、所有权不明财物 ——具体分析(古墓葬)
? C、违法所得的财物 ——可以成为犯罪对象
? D、违禁品 ——可以
? E、不动产 ——不可以
? F、无形财产 ——可以
? 2、犯罪客观方面 ——表现为以暴力或非暴力、公开或者秘密的方法,攫取公
私财产,挪用或者毁坏公私财物以及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第一节侵犯财产罪概述( 2)
? A、采用各种非法方法和手段,将他人控制之下的财物,转移到行为人的控制
之下,并据为己有。
? B、将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非法据为己有。
? C、擅自动用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的,使财物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
? D、大多数犯罪是作为,但侵占罪表现为不作为。
? 3、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特殊主体
? 4、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 ——犯罪目的
? A、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B、以挪用为目的
? C、以毁坏财物为目的
? 二、侵犯财产罪的种类
? 1、占有型
? 2、挪用型
? 3、毁损型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1)
? 案例分析:
? 1、被告人刘某,男,25岁,某研究所研究人员。 1999年 10月,被告
人刘某得知被害人徐谋有外汇 (美元) 1300元,遂以结婚购物需要外
汇为由,出具借条,将徐某的 1300美元借走,并说明按 1,8的比价用
人民币偿还。随后,刘某携带此借款到北京等地游玩,将外汇挥霍一
空,并于同年 11月返回。被告回家后得知徐某曾多次登门要债,便准
备斧头一把,草木灰一把,意图加害徐某。某晚,刘某携带作案工具
来到徐某所住宿舍,约徐某到外面算帐还钱,徐某跟其外出,当两人
行至僻静无人处时,被告对徐某说:, 你看我有催泪弹!, 当徐某转
身看时,刘某将事先准备好的一小包草木灰撒向徐的面部,致徐双目
短时间失明。被告还取出斧头,朝徐某的头部砍了两斧头,致徐某昏 迷。随后,刘某从徐某身上抢走原来写的借条,回家后销毁。
? 问: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理由是什么?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2)
? 2、赵某(男,1983年 8月 8日生)游手好闲,讲究享乐,为了让经商的父亲
多给一些钱用而费尽心机。 2000年 7月 7日,赵某让钱某( 1983年 6月 6日生)
给自己的父亲打电话,谎称自己被警察抓走了。钱某问为什么要撒谎,赵某
说:, 这不关你的事!, 钱某给赵某的父亲打了电话。接着,赵某于当日半
夜拿起菜刀将自己的左手小指齐根部跺下,然后跑到医院包扎。第二天早晨,
赵让孙某( 1983年 5月 5日生)把装有半截手指的信封送到赵家楼下的食杂店,
委托食杂店主交给赵的父亲。中午,孙某按赵某的旨意给赵某的父亲打电话:
,你的儿子已经被我们绑架了,拿 50万元来赎人,否则你儿子便没命了。,
赵某父亲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将赵某、钱某孙某抓获。赵某在被拘留期间,
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另一犯罪事实:赵某于 1999年 4月 4日,在盗
窃了李家 5000元现金后,为了毁灭罪证而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防火行为。
钱某在被拘留期间也主动交代自己曾于 1999年 3月 3日参与一起绑架案,分得
赎金 3000元。孙某在被拘留期间,检举,揭发了周某的重大犯罪行为,经查
证属实。
? 问:本案中的赵某、钱某,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 哪些人各具有哪些法定的量刑情景?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3)
? 3,2000年 6月,王某携带 24万元巨款装在一只黑色公文
包中,乘出租车返回老家义乌,途中在靠近一小饭店处突
然发生了交通肇事,当时司机和王某都受伤昏过去了。事
故惊动了刚巧在饭店办酒席的一帮人,他们纷纷跑出看热
闹,附近警察迅速赶到处理抢救,但确发现拿只装有 24万
元的公文包不见了,所有人均称自己没有拿,通过排查,
初步确定重大嫌疑人为张某(女,45岁),那天是被请来
帮忙切菜,很快,公安机关在张某家的厨房发现了那只黑
色的公文包,里面 24万元分文不少。张某后悔莫及,称自
己趁当时混乱,就捡了这只公文包,结果捡回来的罪。
? 问:张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4)
? 4、外地顾客朱某到某酒店用餐后,把一只装有 3
万元人民币的提包遗忘在桌上,被酒店营业员张
丽以隐藏。不到 3分钟,朱某返店寻找,张丽否认
见过提包。朱某即去派出所报案,张丽乘此机会
让另一营业员将提包转藏到厨房内。公安人员查
讯时,张丽仍矢口否认。后由公安人员搜出提包,
张丽才不得不承认是自己所为。
? 问:张丽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5)
? 5、装修工甲在户主家装修时,其朋友丙去
向其借钱,甲不肯,丙即采取暴力,甲向
户主乙预支工资,再将钱交给丙。
? 问,丙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 6、甲与乙在乙家喝酒聊天时,乙谈到家中
有现金 5000元,甲趁乙家中没有其他人在,
就对乙采取暴力劫得 5000元现金。
? 问: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6)
? 一、抢劫罪(★)
? ㈠概念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令被害人不能抗拒
的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人身权利+公私财产权利
? A、暴力 ——人身权利
? B、犯罪对象 ——主要是有形动产,也不能一概排除不动产。
? C、是否包括无形财产?
? 2、犯罪客观方面 ——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令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
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方法行为+目的行为
? ⑴暴力方法 ——对人身实施强烈的打击或强制,包括殴打、捆绑、伤害等。
? A、暴力程度 ——排除显著轻微的暴力强索小量财物
? B、暴力方法是否包含故意杀人 ——包括过失或间接故意致人死亡
? C、对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不可分割性的认定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7)
? ⑵ 胁迫方法 ——以当场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如有必要,胁迫随即转为暴力
? ⑶其他方法 ——是被害人的身体处于不能反抗状态的方法 ——用酒灌醉、用
药麻醉
? ⑷ 269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脏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
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应依抢劫罪定罪处罚。 ——准抢劫罪
? A、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 ——前提
? B、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客观条件
? C、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窝藏脏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
证 ——主观条件
? 3、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 14周岁)
? 4、犯罪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 ㈢认定
? 1,罪与非罪 ——并非数额大小对处理本罪毫无意义。
? 2、既遂与未遂界限 ——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8)
? A、就抢劫罪的基本构成要件而言 ——应以行为人是否实际占有公私
财物为标准
? B、八种情节之一 ——属于结果加重犯或情节加重犯 ——只要具有其
中行为,无论财物是否抢劫到手,都应视为抢劫既遂
? ㈣刑事责任 ——法定的加重情节包括八种:
? 1、入户抢劫的;
?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 7、持枪抢劫的;
?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9)
? 二、盗窃罪(★)
? ㈠概念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
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公私财物所有权
? A、刑法另有规定的,应依规定处理。 ——盗窃枪支罪、盗伐林木罪、盗掘古
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 B、犯罪对象 ——一般为动产、也可以包括不动产
? C、财物 ——有体物,无体物 (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
? D、盗用他人电话号码打长途电话
? E、偷拿自己的家的财物或近亲属的财物 ——一般不算犯罪
? F、窃取本人已被依法扣押的财物或者偷回本人已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保管的
财物 ——应以盗窃罪论处
? 2、犯罪客观方面 ——一般表现为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
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10)
? A、将可移动的财物,秘密转移到行为人控制之下,并且脱离财物所有人或持
有人的控制范围;
? B、通过传输系统加以使用和消耗;
? C、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
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
? 3、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
? A、单位是否构成该犯罪主体?
? B、邮电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从中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论处,从重处罚。
? 4、犯罪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 ㈢认定
? 1、罪与非罪 ——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
? A、起刑点 ——500元~ 2000元 ——数额较大
? B、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 3次以上 ——多次盗窃
? 2、盗窃财物的数额计算方法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11)
? ⑴ 关于被盗窃物品的数额计算 ——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
价值,并按照下列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五种⑵关于盗接他
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话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话设备、
设施而使用的,数额计算方法为,——三种
? ⑶关于被盗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数额计算方法为:
二种
? ⑷关于几种特别物品和特殊情况下财物数额的计算:十一种
? 3、盗窃数额既遂与未遂 ——失控说
? 4、盗窃罪与有关犯罪的界限 ——
? ⑴ 盗窃广播电视设备、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想象竞合犯 ——从一重罪处罚
? ⑵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 ——想象竞合犯 ——从一重处罚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12)
? ⑶ 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的,机动车的价值计入;使用进行其他犯罪 ——数罪并罚;盗窃后送车回原处 ——不定
? ⑷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的机动车辆,丢失的 ——本罪;
发生交通肇事 ——数罪并罚
? ⑸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毁损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或故意
毁坏公私财物罪;或并罚
? ⑹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
? ㈣刑事责任
? 1、处死刑的两种情况:
? ⑴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 ⑵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 2、对盗窃分子应当判处罚金的,应在 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 2倍以下,
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应在 1000元以上 10万元以下
判处罚金。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13)
? 三、诈骗罪(★)
? ㈠概念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 A、犯罪对象 ——动产、不动产
? B、特别对象 ——特别法 ——如:信用卡诈骗罪
? 2、犯罪客观方面 ——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
较大的行为。
? A、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在认识上产生错觉,以致, 自觉地, 将自己所有或持
有的财物交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
务。
? B、虚构事实 C、隐瞒真相
? D、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数额为 2000元 ~4000元,归单位的,5万元~ 10万
元以上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14)
? 3、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
? 4、犯罪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 ㈢认定
? 1、罪与非罪 ——诈骗与借贷纠纷的界限 ——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他
人财物的目的
? ⑴借用人与出借人在借贷前的相互关系
? ⑵借贷关系发生原因
? ⑶借用人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
? ⑷借用人对于不能按期归还的态度,有无归还的诚意和实际行动
? 2、诈骗罪与其他特殊诈骗罪的界限 ——8个特殊诈骗罪
? A、侵犯的客体不不同
? B、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
? C、犯罪主体不尽相同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15)
? 四、抢夺罪
? ㈠概念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公然夺
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㈡犯罪对象 ——动产,并且是有形物
? 五、聚众哄抢罪
? ㈠概念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聚众多人,哄抢滋扰,公然夺取公私财
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 ㈡犯罪主体 ——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 六、侵占罪(★)
? ㈠概念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
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公私财产所有权
? 2、犯罪客观方面 ——将他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
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16)
? 首先,侵占行为的突出特点 ——“变合法持有为非法所有,, ——即
行为人业已合法持有他人财物 ——前提条件
? ⑴以合法的方式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
? ⑵以合法占有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 其次,侵占行为是将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 再次,侵占他人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
? 3、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
? 4、犯罪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 ㈢认定
? 1、罪与非罪 ——
? A、借用特定物拒不退还 ——可构成侵占罪
? B、借用种类物拒不退还 ——民事纠纷
? C、行为人是否取得对财物的所有权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17)
? 七、职务侵占罪(★)
? ㈠概念 ——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
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
? 2,犯罪客观方面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行为。
? 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本人的职权范围内,或者因执行职务而产生的主管、
经手、管理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
? B、侵占行为 ——侵吞、盗窃、诈骗等手段
? C、数 ’ 额较大 ——5000元~ 2万元以上
? 3、犯罪主体 ——特殊主体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 A、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的人员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可以(从事
劳务的人员 ——售货员、收银员、售票员
? 4、犯罪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18)
? ㈢ 认定
? 1、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界限 ——
? A、犯罪对象不同
? B、行为方法不同
? C、犯罪主体不同
? 2、本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 A、犯罪对象不同
? B、犯罪方法不同
? C、犯罪主体不同
? 3、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犯罪主体不同
? 八、挪用资金罪(★) ——“借用,
? ㈠概念 ——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
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 3个月未还的,或者
虽然未超过 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19)
? ㈡ 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权利(部分财产权利)
? 2、犯罪客观方面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
给他人使用。
? ⑴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 ⑵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⑶挪用单位资金,数额较大,
超过 3个月未还的
? 3、犯罪主体 ——特殊主体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从事一定管理性职
务的人员
? 4、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犯罪
? ㈢认定
? 1、既遂与未遂 ——“挪, +, 用, ——挪走单位资金就构成既遂
? 2、本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
? A、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C、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20)
? 九、挪用特定款物罪
? ㈠概念 ——是指违反国家财经管理制度,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
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
为。
? ㈡本罪的挪用是挪作公用,否则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 十、敲诈勒索罪(★)
? ㈠概念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
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公私财产所有权+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利益 ——财产性
利益
? 2、犯罪客观方面 ——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 A、威胁和要挟 ——都是能够引起他人的心理上恐惧的精神强制方法
? B、威胁可以用任何侵害他人的方法相恐吓
? C、要挟 ——通常是指抓住他人的把柄,以揭露起隐私相恐吓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21)
? 威胁和要挟方法的特点:
? ⑴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
恐吓;
? ⑵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 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 ⑶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
? 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的情况:
? ⑴在指定的时期、时间和的地点
? ⑵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财物
? ⑶要求当场交付财物(以日后将要对他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 ——区
别抢劫罪
? ㈢认定
? 1、罪与非罪 ——数额较大才构成 ——1000元至 3000元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22)
? 2、本罪与有关犯罪的界限 ——
? ⑴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 A、威胁是否当着被害人的面发出不同
? B、威胁的发出方法不尽相同
? C、是否以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相恐吓不同
? D、是否当场得到财物不同
? ⑵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
? A、犯罪客体不同
?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23)
? 十一、故意毁坏财物罪
? ㈠概念 ——是指故意非法地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
情节严重的行为。
? ㈡破坏特定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应依规定处理 —
—如: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故迹罪
? ㈢使用防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毁坏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
应以公共安全罪论处
? 十二、破坏生产经营罪
? ㈠概念 ——是指以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破坏机器
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 ㈡犯罪对象 ——一般是正在使用中的各种设备、用具及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