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渎职罪
? 内容提要:本章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犯罪主
体,详细阐释了各种渎职犯罪行为。
? 重点罪名:
? 1、滥用职权罪
? 2、玩忽职守罪
?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 4、徇私枉法罪
? 5、枉法裁判罪
第一节渎职罪概述
? 一、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
? ㈠概念 ——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舞弊,妨害国家管理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与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
失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 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 2、犯罪客观方面 —— 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并使公共
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3、犯罪主体 —— 特殊主体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例外)
? 4、犯罪主观方面 —— 故意,有的是过失。
? 二、渎职罪的种类
? 1,23个条文,33个罪。其中重点罪名 5个。
? 2、渎职罪包括三个方面,A、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 B、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 C、其他特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第二节渎职罪分述( 1)
? 一、滥用职权罪
? ㈠概念 ——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非法地行使
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者超过其职权实施有关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
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 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 2、犯罪客观方面 —— 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并导致了公共财产、国
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A、行为人有滥用职权的行为。
? B、行为人滥用职权的行为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
? 3、犯罪主体 —— 特殊主体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4、犯罪主观方面 —— 故意
? ㈢认定
? 1、罪与非罪 —— 是否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
? 2、本罪与其他特殊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第二节渎职罪分述( 2)
? 二、玩忽职守罪
? ㈠概念 ——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
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 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 2、犯罪客观方面 —— 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使公共财产、国家和
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
? A、玩忽职守 —— 行为人严重不负刑事责任,工作中草率马虎,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公职。
? B、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
? 3、犯罪主体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 过失(?)
? ㈢认定
? 1、罪与非罪 —— 是否造成重大损失(标准)
? 2、本罪与危害公共安全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
? A、犯罪主体不同 B、犯罪客体不同 C、发生的过程不同
? 3、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 犯罪主观方面不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第二节渎职罪分述( 3)
?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 ㈠概念 ——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非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 1、犯罪客体 —— 国家的保密制度。
? 2、犯罪客观方面 —— 行为人实施了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禁止性命令的行为,
即实施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
? 3、犯罪主体 —— 特殊主体+一般主体(知悉或了解国家秘密的人)
? 4、犯罪主观方面 —— 故意
? ㈢认定
? 1、罪与非罪 —— 是否情节严重
? 2、本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区别 ——
? A、侵犯的客体不同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 C、是否情节严重不同 D、是否泄露给特定的对象不同
E、犯罪主体要求不同
第二节渎职罪分述( 4)
3、本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界限:
A、犯罪客体不同
B、主体不同
C、对象不同
4、本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
A、主体不同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五、徇私枉法罪
㈠概念 —— 是指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为徇私情,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
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
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㈡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 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或国家的司法公正。
2、犯罪客观方面 —— 行为人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实施了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的行
为。
第二节渎职罪分述( 5)
? 3、犯罪主体 —— 司法工作人员
? 4、犯罪主观方面 —— 故意
? ㈢认定
? 1、本罪与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窝藏、包庇罪的界
限 ——
? A、犯罪客体不同
?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 C、犯罪主体不同
? 2、本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
? A、犯罪客体不同
?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 C、犯罪主体不同
? 六、枉法裁判罪
? ㈠概念 —— 审判机会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
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二节渎职罪分述( 6)
? ㈡ 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 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或司法公正。
? 2、犯罪客观方面 —— 行为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
作枉法裁判。
? 3、犯罪主体 —— 司法机关的民事、行政审判人员及其主管人员。
? 4、犯罪主观方面 —— 故意
? ㈢认定
? 1、枉法裁判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
? A、犯罪客体有所不同;
?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 C、对象不同
? 2、在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中收受他人财物,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
? 七、私放在押人员罪
? ㈠概念 —— 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
为。
第二节渎职罪分述( 7)
? ㈡ 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 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监
管制度。
? 2、犯罪客观方面 —— 实施了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
犯的行为。
? 3、犯罪主体 ——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 4、犯罪主观方面 —— 故意
? ㈢认定
? 1、本罪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帮助被依法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
嫌疑人脱逃的行为的界限 ——
? 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或职权
? 2、本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 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
? 八、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 九、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 十、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第二节渎职罪分述( 8)
? 十一、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 十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 十三、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款罪
? 十四、违法提供退税凭证罪
? 十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 ㈠概念 ——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严
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十六、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 十七、环境监管失职罪
? 十八、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 十九、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罪
? 二十、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 二十一、放纵走私罪
? 二十二、商检徇私舞弊罪
第二节渎职罪分述( 9)
? 二十三、商检失职罪
? 二十四、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 二十五、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 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 二十七、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 二十八、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 二十九、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 三十、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 三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 三十二、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 三十三、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失、流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