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贪污贿赂罪
?内容提要:将贪污犯罪、挪用公款犯罪和
贿赂犯罪从侵犯财产罪中和渎职罪中分离
单列为一章,表明了国家严厉惩治腐败犯
罪的决心。
?重点罪名: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行贿罪
第一节贪污贿赂罪概述
? 一、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 ㈠概念 ——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
贿,或者拥有不能说明与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财产或者支
出的合法来源,或者私分国有资产或罚没财物,以及其他
人员行贿、介绍贿赂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 国家廉政建设制度。
? 2、犯罪客观方面 —— 侵害国家廉政建设制度情节严重的
行为。
? 3、犯罪主体 —— 决大多数为特殊主体
? 4、犯罪主观方面 —— 故意
? 二、贪污贿赂罪的种类 —— 12个罪,4个重点罪名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1)
? 案例 1
? 被告人杜某,男,36岁,某市一建筑承包人。 2000年 3
月,县纺织厂欲建一幢综合大厦,并拟承包给市第一建筑
公司承建。杜某得知情况后,即找到市供电局局长祖某,
要祖某利用与纺织厂的工作关系帮助把该工程挖过来由杜
某承建。杜某还说:, 搞定之后,有你的好处费。, 祖某
当即表示同意。之后,祖某找到纺织厂厂长纪某,要纪某
把工程发包给杜某。纪某为了照顾关系和有利于以后同供
电局的关系,将已打算发包他人的工程给了杜某。杜某得
到工程后,即送给祖某 10万元,并通过祖某转送给纪某 4
万元。
? 问,1、杜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罪?理由是什么?
? 2、祖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为什么?
? 3、假定祖某为某化肥厂厂长,他是否构成受贿罪?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2)
? 案例 2
? 毛某,男,27岁,系某市第一中学教师。毛某的
母亲系该市建设银行行长,父系原系该市人民银
行副行长,毛某父母均已退休。 2001年 3月 ——
7月,毛某受他人之托,先后多次通过该市建设银
行贷款科科长姚某,分别为五个公司从该行贷款
五笔,总计 198万元。这些贷款均符合银行的放
贷要求。毛某为上述单位贷款后,先后从这几个
公司索取和收受好处费 6.4万元。
? 问:毛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为什么?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3)
?案例 3
?被告人巫某,专门负责从殡仪馆购买和运
输教学用尸体。 1999年 11月至 2000年 10
月,他在买回尸体填写, 领取证明单, 和
,差旅费报销表, 时,多次假冒, 单位主
管, 和, 证明人, 签字,虚报、多报购买
教学用尸体 200具,冒领购尸费和差旅费计
人民币 11693元。
?问:巫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理由如何?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4)
?案例 4
? 某私营服装厂为了偷漏税款,大做假帐,
由于做贼心虚,总担心被查处。厂长下决
心买通审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
总共花了 10余万元送给有关, 说话算数,
的人,后被人告发。
?问:本案构成什么罪?理由是什么?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5)
?案例 5
?某公安机关在一次缉私行动中,查获一批
日本产袖珍收录机,几位领导经过一番研
究,决定将其分给缉私有功人员,剩下的
10余台留作公用。这批收录机总值 15万余
元。
?问:本案中公安机关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理由是什么?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6)
? 一、贪污罪 (★ )
? ㈠ 概念 ——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
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 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 2、犯罪客观方面 —— 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
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 ⑴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主
管、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不是指利用因工作关系熟悉作案环境、
凭工作人员身份便于进出某些单位,较易接近作案目标或对象等与职权无关
的方便条件。
? ⑵必须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
有。
? ⑶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
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
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论处。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7)
? 3、犯罪主体 —— 特殊主体
? A、国家工作人员
? B、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
财产的人员。
? 4、犯罪主观方面 —— 直接故意+非法占有为目的
? ㈢认定
? 1、罪与非罪 —— 犯罪主观方面+贪污数额+情节
? 2、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界限 ——
? A、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 C、犯罪主体不同
? 3、本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
? A、犯罪客体不同
? B、犯罪主体不同
? 3、贪污罪共犯的认定问题
? A、无身份犯受有身份犯的影响 b、从犯按照主犯身份定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8)
? 二、挪用公款罪 (★ )
? ㈠ 概念 ——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
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
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3个月未还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 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公共财产的使用收益
权。
? A、犯罪对象 —— 公款
? B、挪用特定款物罪归个人使用 —— 从重处罚
? 2、犯罪客观方面 —— 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
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 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3个月未还的行为。
? 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⑵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 ⑶挪用公款行为的具体表现: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9)
? A、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 B、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较大;
? C、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 3个月未还。
? D、数额起点 —— 1万元~ 3万元
? E、超过 3个月未还 —— 案发前(被司法机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
发现前)未予归还。
? 3、犯罪主体 —— 特殊主体 —— 国家工作人员
? 4、犯罪主观方面 —— 直接故意
? ㈢认定
? 1、罪与非罪 —— 从挪用数额、挪用用途、挪用对象、使用主体、主
观因素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 2、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
? A、次要客体存在一定区别
? B、犯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
? C、主体范围不同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10)
? 3、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 ——
? A、犯罪客体与对象不同;
? B、犯罪主体不同
? 4、本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
? A、犯罪客体与对象不同;
? B、犯罪主体不同
? 5、本罪与挪用特定物罪的界限 ——
? A、犯罪客体不同;
? B、犯罪主体不同;
? C、挪用用途不同
? 6、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
罚的规定处罚。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11)
? 三、受贿罪(★)
? ㈠概念 ——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
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 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 2、犯罪客观方面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
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B、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索要、勒索并收受他人财物
? C、为他人谋取利益
a、已经许诺为人谋取利益,尚未实际进行;
b、已经着手为他人谋取利益,但尚未谋取到任何利益;
c、已经着手为他人主动谋取利益,但仅仅是局部利益,行为人意图达到的
利益尚未完全实现;
d、为他人谋取利益,已经完全实现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12)
? D、斡旋受贿 ——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务或者地位形成的便
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 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 ①行为人利用的是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 ②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 ③必须是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E、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
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F、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处。
? 3、犯罪主体 —— 特殊主体(离退休人员,家属)
? 4、犯罪主观方面 —— 直接故意
? ㈢认定
? 1、罪与非罪 —— 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谋取利益。
? 2、受贿罪与一般受贿行为的界限 —— 一般以 5000元为起点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13)
? 3、经济往来中受贿罪的认定 ——
? A、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 B、必须是在经济往来中
? C、必须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D、必须是收受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
? 4、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
? A、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
?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 C、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
? 5、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
? A、犯罪客体不同 B、客观方面不同 C、犯罪主体不同
? 6、本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
? A、犯罪客体不同 B、犯罪客方面不同 C、犯罪主体不同
? 7、多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处罚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14)
? 四、单位受贿罪
? ㈠概念 —— 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
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㈡犯罪主体 —— 国有单位
? 五、行贿罪 (★ )
? ㈠ 概念 —— 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 —— 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 A、犯罪对象 —— 国家工作人员
? 2、犯罪客观方面 —— 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 3、犯罪主体 —— 一般主体
? 4、犯罪主观方面 —— 直接故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 ㈢认定
? 1、罪与非罪 ——
? ⑴ 本罪与馈赠行为的界限 —— A、目的、动机不同 B、内容和方法不同
? ⑵行贿与送礼不正之风的界限 —— 主观上是否具有利用收受财物者职务上的
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15)
? ⑶ 行贿罪与一般行贿行为的界限 —— 从数额、情节方面来把握。
? ⑷经济往来中行贿罪的认定 —— 在于给予回扣、手续费是否违反国家规定。
? 2、行贿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 在实施行贿犯罪的过程中有实施其他犯罪 —— 数罪并

? 六、对单位行贿罪
? ㈠概念 —— 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 七、介绍贿赂罪
? ㈠概念 —— 是指在行贿人之间进行沟通、撮合、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情节严重的
行为。
? 八、单位行贿罪
? 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㈠概念 ——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经责
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 ㈡犯罪主体 —— 特殊主体 —— 国家工作人员
? 十、隐瞒境外存款罪
? ㈠概念 ——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对于个人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而隐瞒
不报,数额较大的行为。
第二节贪污贿赂分述( 16)
? 十一、私分国有资产罪
? ㈠概念 —— 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
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
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 ㈡数额较大 —— 10万元以上
?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罪
? ㈠概念 —— 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
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
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 ㈡数额 —— 1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