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学习诉讼知识 维护法定权益
?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诉讼和非诉讼都是
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了解我国
诉讼途径和非诉讼途径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克
服“忌讼避法”和打官司不光彩的错误观念,
依法诉讼,维护法定权益。
? 教学重点:
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的管辖、诉讼参加人、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程序
刑事诉讼的管辖、强制措施、诉讼程序
? 教学时数,2学时
第一节诉讼法的任务及原则
?一、诉讼法的概念和种类
?二、诉讼法的任务
?三、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四、诉讼证据
一、诉讼关系的法律调整
(一)诉讼的概念和种类
诉讼,俗称“打官司”。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诉讼仅指起诉和审判活动,广义的诉讼则包括执
行在内。
诉讼可分为三种:
1.刑事诉讼
2.民事诉讼
3.行政诉讼
(二)诉讼法的概念和分类
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如何进行诉讼活动以及调整由
此而产生的诸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与诉讼的种类相适应,诉讼法分为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这三大诉讼法构成了我国诉
讼法的完整体系。
( 二)诉讼法的任务
我国三大诉讼法的任务是不一样的。
一)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
二)行政诉讼法的任务 是通过对具体行政行
为的合法性的审查,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
行使行政职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是惩罚犯罪分子,保
障无罪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诉讼法的共有原则
? ( 一 )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 ( 二 ) 对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 ( 三 ) 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
? ( 四 ) 两审终审制
? ( 五 ) 审判公开
? ( 六 ) 合议制
? ( 七 ) 回避制度
? ( 八 ) 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 ( 九 )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 ( 十 ) 依法辩论
? ( 十一 ) 实行陪审制度
三,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一)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 1,人民法院依法调解
? 2,当事人有权处分民事权利
? 3,支持受侵害的单位或个人起诉
? ( 二 ) 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 1,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
? 2,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不适用调解
? 3,提倡先行复议和原告享有选择权
? ( 三 ) 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 1,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 2,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 3,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追究
? 4、未经依法判决不得定罪
第二节 诉讼主体的权利义务
?一, 诉讼主体及其权利义务
?( 一 ) 诉讼主体范围
?诉讼主体包括国家主体和诉讼参与人主体
?( 二 ) 诉讼主体的权利义务
? 1,国家主体的职权和义务
? 2、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
二、诉讼证据的提供和使用
(一)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诉讼证据,是指能够在诉讼中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它有三个基
本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二)诉讼证据的种类
三大诉讼共有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
录;视听资料。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共有的:当事人的陈述。
行政诉讼特有的: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特有的: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三)诉讼证据的提供与收集
1、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行政诉讼:被告负举证责任;刑事诉讼:公安
机关、检察机关和自诉人应当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人应如实陈述,
但不承担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责任。
2.证据的收集
司法人员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有效方法,广泛收集证据,
是诉讼活动的主要内容。
(四)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分为两类:一类是诉后证据保全,另一类是诉前证据保全。
三、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及其适用
? ( 一 ) 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及种类
? 1,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 2,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
? ( 二 ) 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
? 1,拘传
? 2,训诫
? 3,罚款
? 4,拘留
? 5,责令退出法庭
? 6,责令具结悔过
第三节诉讼的管辖和程序
? 一、诉讼管辖
? ( 一 ) 级别管辖
? 1,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级别管辖
? 级别管辖 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
权限分工。
?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第
一审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
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和它认为应有自己审
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类似
2、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
我国, 刑事诉讼法, 规定,基层人民法
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
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以
及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
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
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二)地域管辖
? 地域管辖 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受理第一审刑事
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 1,民事诉讼地域管辖
? 2,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 3,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
(三)职能管辖
? 1,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
? 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 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
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 第 18条第
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 侦查 由公安机关
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 第 18条第 2款
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
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
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
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
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
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
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
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
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我国, 刑事诉讼法, 第 18条第 3款规定:
,自诉案件,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
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
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
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
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四) 专门管辖
专门管辖 是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及
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受
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与分工。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人民法院主要
有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这两类
法院分别管辖本系统范围内涉及到部
门业务领域的刑事犯罪案件。
二、诉讼程序
1、民事诉讼程序
2、刑事诉讼程序
3、行政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
( 一 ) 起诉和受理
( 二 ) 第一审普通程序
( 三 ) 简易程序
( 四 ) 第二审程序
( 五 ) 特别程序
( 六 ) 审判监督程序
( 七 ) 督促程序
( 八 ) 公示催告程序
( 九 )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
(一)起诉和受理
(二)审理和判决
1、第一审程序
2、第二审程序
3、审判监督程序
(一)起诉程序
?1,起诉
?2、受理
(一)起诉程序
1、起诉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
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的诉讼行为。
根据我国, 行政诉讼法, 第 41条规定,起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原告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
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
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3个月内提出;经过复议的案件,可以在收到行政
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受理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起诉状,经过审查应在 7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
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判程序
? 1,一审程序
? 2,第二审程序
? 3,审判监督程序
1、第一审程序
第一审程序又称普通程序, 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必经的最基本程
序, 是整个行政诉讼程序的基础 。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主要为:庭前准
备;审理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判 。
我国, 行政诉讼法, 第 54条规定,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 可根据不同情
况, 作出以下一审判决:
( 1) 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 适用法律, 法规正确, 符合法定程序的, 判
决维持 。
( 2)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并可以判
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第一, 主要证据不足的;第二, 适用法律,
法规错误的;第三, 违反法定程序的;第四, 超越职权的;第五, 滥用职
权的 。
( 3) 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
( 4)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可以判决变更 。
2、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就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 在发生法律效力以前,
基于当事人的上诉, 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
的程序 。
行政诉讼的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日内 。 根据我国, 行政
诉讼法, 第 61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对
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 可按不同情形, 分别作出维持
原判;依法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等处理决定 。
3、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发
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
法规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三)执行程序
? 行政案件的执行, 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
在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义务,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从而
使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已实现的活动 。
? 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 裁定和行政赔偿调解书,
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
?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 裁定的, 或
者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
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或依法强制执
行 。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和裁定的, 公民, 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行政诉讼法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情况,规定了对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行政机关适用不同的执行措施。行
政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和民事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基本
相同。
思考题:
? 1、简述诉讼法的任务?
? 2、我国诉讼法的共有原则有哪些?
? 3、简述诉讼证据的特征和种类。
? 4、民事诉讼参加人有哪些?
? 5、简述民事诉讼管辖和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 6、简述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
? 7、简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8、行政诉讼有哪三个基本阶段?
? 9、刑事诉讼参与人有哪些?
? 10、简述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
? 11、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哪些程序?
参考书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4,,民事诉讼法学, 常怡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5,,民事诉讼法学, 柴发邦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 6,,行政诉讼法学, 应松年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7,,刑事诉讼法学, 樊崇文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