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学的基础 主要介绍了与本学科相关的几种研究方法和基本原理。从研究方法讲有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方法、演绎与归纳方法、博弈论方法、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从基本原理讲主要有: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伦理观、公平与效率观、边际效用论、帕累托原理、委托--代理原理 从研究方法讲本章主要掌握什么是博弈论方法、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而从基本原理讲则都较重要对后面的学习影响较大。 名词解释: 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所谓实证分析,指是与事实相关的分析,而规范分析则是指与价值判断有关的分析。 博弈论: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者在某种竞争下,当结果无法由个人完全掌握,而结局须视局中人共同决策而定时,个人为了取胜应采取何种策略的一种数学理论和方法。 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就是指这种自我实施协议的非合作博弈论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若其他局中人不改变其策略,任何一个局中人都不能通过改变自己的策略来增加自己的效用。换言之,在其他局中人的策略已定的情况下,一个人只能采取某种策略才能获得最大利益,任何策略的改变都不能使他的得利进一步增加,达到这种状态就称为纳什均衡。 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 利己主义是从经济人的解释出发说明人总是追求身利益最大化为考虑问题出发点的;利他主义是从合作创造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角度看问题,认为人要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就必须考虑他人利益。 公平与效率:公平,它是指如何处理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种利益关系,也就是所谓合理分配。效率,它是指人们工作所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成果的比率。 机会成本:是指当把一定资源用于生产某一种产品时所放弃的另一种产品的数量,这一概念现在已被延伸到很多领域,表明人们为获得某一利益而牺牲的其他利益水平等。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MC=MR),它的含义是指生产厂商处在投入品与收益之间的最佳状态,在边际收益MR大于边际成本MC时,说明增加投资可继续获利;相反当MC>MR时,继续增加投资成本就增加更快了。 边际效用论:以消费者消费某一产品所感到的满足程度即效用作为出发点,他们将效用看作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产品自身客观存在的效用;另一方面是消费者对产品的主观感受的效用。 产品的边际效用是指该产品的消费量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单位所引起的总效用的增加或减少的量。换言之,边际效用是指所消费产品的一定数量中最后增加的那个单位提供的效用。边际效用有两种衡量方法,即基数效用和序数效用,边际效用是递减的。 帕累托原理:是指经济已不可能通过改变资源配置,在其他人(至少1个人)的效用至少不下降的情况下,使任何别人(至少1个人)的效用水平有所提高。帕累托原理的定义表明:一切资源配置的状态都可以通过是否留有帕累托改进的余地分为帕累托效率和帕累托无效两种状态。如果可以改进叫的话,不影响其他人的效用,说明这时资源配置处于帕累托无效状态,就把这种资源的重新配置称为帕累托改进。在不存在帕累托改进的情况下称为实现了帕累托效率。帕累托效率是判断资源配置是否有效率的依据,认为只有使资源配置达到了无改进的余地那就是效率。 委托代理关系:被定义为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下,一个或一些人(委托人)授权另一个人(代理人)为实现委托人的利益而从事某些活动,其中包括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力。 问答题: 实证分析开规范分析在公共经济学中运用的意义:的研究自然既离不开实证分析,也离不开规范分析。通过实证分析可能提示出公共经济学中最基本的效率、公平、福利的增加与损失等范畴与原理。而规范分析可以给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共产品供给实施主体,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作用的定位等问题以明确的答案。 2、什么是演绎方法与归纳方法? 在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弟和现代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的著作中,既有抽象的基本原理推论,又有历史的统计资料分析,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更是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的高度统一。而从大卫·李嘉图开始一直到马歇尔(除历史学派外),经济学家基本上只注重理论的演绎而忽略历史的归纳,从而使理论经济学和经济史学逐渐变为两个互不相干的分支学科。以后在以现代经济学家诺斯为代表的新经济史学中,才又恢复了归纳方法与演泽方法相统一的历史传统。 演绎方法的标准是:理论是否能够容纳或包含更多的经验内容。经验内容越多,越具有可检验性(证伪性),从而越是较好的或进步的理论。归纳方法的标准准则是:理论与经验证据是否最相符合,即理论越是符合经验证据就概率越高,从而就越好。按照这一标准,一个理论所对应或包含的事实或经验内容越少,其概率就越高;相反,事实越多,其中可能与理论不相符的部分也就越多,从而理论的概率越低。这与演绎方法的标准正好相反。演绎方法认为经验内容越多,理论的概率越低,越能证伪,理论的科学成份越高;而归纳方法则认为经验内容越少,理论的概率越高,越能证实,理论也就越好。 3、为什么说博弈论在公共经济学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公共经济学作为主要研究政府行为方式的科学,它的研究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相互影响,社会集团与集团之间的相互合作,相互交易等问题,这一系列的“相互”加到一起就构成了我们通常所说的经济关系、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在一个经济社会中,每个人,每个集团,每个阶层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都想通过自己的某种行动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作为公共经济学其出发点是要使社会福利(利益)达到最大化,在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又不影响公共产品生产和供给的效率,它就要处理好在一定量的资源状况的合理配置问题,我们的政策制定者应该用博弈论的观点来看待这些问题,考虑解决你有政策别人有对策的问题;你要想使自己的政策有效,就必须充分考虑到别人可能采取的各种对策,以使你的政策本身符合纳什均衡的要求,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人们不能认为人为自己的利益而努力这是件坏事,你该做的只是要想出更好的办法与他博弈。要承认博弈对方为自己利益而奋斗的平等权利,而不是简单地付诸道义,幻想他能自动退出利益的角逐。 4、影响经济人行为的成本因素和收益因素包括哪些? (1)C=C1+C2=f1(r,w,c)+f2(p,q,d) 式中 C1——交易成本,它由所消耗的人力r、物力w和财力c所决定: C2——心理成本,它由机会主义行为被查处的概率p、发生次数q和惩罚强度d所决定。 意识形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C2上,即具有不同意识形态资本的人对p和d的主观评价不同,从而有不同的C2和不同的总成本C。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博弈对手拥有意识形态资本的多少,将直接决定他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概率,从而对自己的C1产生影响,只是这不是从自己这一方面能加以有效控制的,属于外生变量,但据此可以对C1做出预期。 (2)经济人行为的收益函数可表示为: R = f (s,m) 式中:s——物质因素; m——精神因素。 意识形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s和m上,即具有不同意识形态资本的人对s和m的主观评价不同,从而有不同的R。 我们这里所讲的意识形态是人们的价值观念、受教育的程度、思想水平、文化水平等综合,是人的一种精神素质。 5、从利己主义到利他主义的观念调整的原因是什么? (1)嫌犯的两难选择来证明的,当每个个人都以自己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来行事时,将使所有的人都蒙受损失,其结果被称为零和对策(Zero Sum— game)或纳什均衡(Nash equalibrium)。假设有两个人(A和B)因共同犯罪而被捕,两人被分开关押不能串谋,警方要他们分别交代罪行。警方告诉他们,根据已有证据可判每人1年监禁,如果有1人坦白交代,则此人可以释放,另一人因不交代则要判10年监禁 ;如果两人都坦白交待则各判4年监禁。对A和B两人来说,都有交代与不交待两种选择,每种选择则因为对方的选择可能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例如,对A来说,当不交代时,如果B也不交代,则各判1年,如果B已交待,则A要判10年;当A交待时,如果B不交待,A可以释放,如果此时B已交待,则两人各判4年。对这两个嫌犯而言,应如何选择呢?这就是嫌犯的两难选择(Prisoners’dilemma),用表表示: 表一 B的选择 A的选择   交待 不交待  交待 (1)4,4 (3)0,10  不交待 (2)10,0 (4)1,1   最终的表现是两种选择四种结果: (1)都交代各判4年;( 2)A交待,B不交待,A获释,B判10年 ;(3)A不交待,B交待,A判10年,B获释;(4)都不交待各判1年。 对A来说最好的结果是(2),最差的结果是(3);对B来说最好的结果是(3),最差的结果是(2);对他们双方来说最好的结果是(4),最差的结果是(1)。如果A、B两人都是从自己利益出发进行选择,即都为了得到自己最好的结果而坦白交待,结果就是两人都得到了最坏的结果(1),如果两人都从对方的利益出发进行选择,即都为了对方得到最好的结果而不交代,结果就是两人都得到了最好的结果(4)。 嫌犯的两难选择说明,如果每个人都仅仅从自己利益最大化出发来行事,则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会得到最坏的结果。 (2)公共选择学派的经济学家奥尔森认为,由于集体行动的结果是一种公共产品,集体中的每一个经济人都具有“搭便车”的动机,而不会为集体的共同利益采取行动,从而使集体行动陷入困境。这时利益主体之间是一种零和博弈,甚至可能是负和博弈。为此,要组织成功的集体行动,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第一在拥有潜在共同利益的人们之间,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奖惩规则,或是“有选择性的激励”,它要求对集团的每一个成员区别对待,赏罚分明,以此来超越集体行动的障碍。第二拥有一致潜在利益的人数必须足够地少,从而一方面可相对地增大个人参与集体行动的预期收益,另一方面可降低奖惩制度的实施成本。第三拥有潜在共同利益的个人之间进行的交互行为是重复博弈,只要他们有足够的再次交易的机会。第四必须拥有领袖人物,其勇气与献身精神是唤起人们的共同潜在利益的意识,激发起人们参与集体行动之热情的重要条件。在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利益或预期收益量上的差异或曰不对称,通常构成领袖们“奉献”的动机,同时也有一些领袖人物具有与众不同的效用函数,他似乎更看重精神上的需求。 (3)作为传统经济学假设的利已主义,越来越受到了现代经济理论的挑战,至少认为利已主义对人的行为的假设是不完整的,现代经济学,尤其是公共经济学更加倾向于将利已主义与利他主义统一起来,嫌犯的两难选择就是有力的说明。 现代经济学家所认为当个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认识到了采取集体行动的潜在或预期收益时,分散的个人行动才有可能汇聚成为集体行动。这时利益主体之间是一种正和博弈。因此,集体行动是多位个人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共同制定,并承诺要一道遵守特定制度安排的一种合作式选择。事实上利他的重要性、集体行为对他人的积极作用是显而显见的,不考虑利他还会造成相互损害而得不到修正。 6、如何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目标,抽象地讲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究竟如何,存在着很多种不同的观点。我们这里只从政府宏观调控的角度来讲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 公平,它是指如何处理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种利益关系,也就是所谓合理分配。效率,它是指人们工作所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成果的比率。在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时,我们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将公平从属于效率,只能表明提高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保障,而公平是提高效率的社会环境。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往往与一个国家的发展阶段与发展方式相联系,要是一个国家的国有资本在生产活动中所占比率很高,政府资本大规模地介入生产过程,那么这个国家就一定会提出效率优先的原则。因为只有提高效率,鼓励先进,发展生产,才能为实现社会公平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真真实现公平。另一方面提出效率优先的国家,在政策措施上为了实现公平也会对过高的个人收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调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防止两极分化,实现社会财富的福利最大化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提高效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公平与效率在同一时空上是存在矛盾的,这种矛盾与社会制度没有必然的联系。政府调控如果过多地向公平倾斜就会牺牲效率,过多向公平倾斜,就会使一部分生产要素的价值得不到实现,劳动者与资本在市场上的活力就会下降,从而降低效率。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看,劳动者积极性的发挥,劳动效率的提高,是受分配是否合理影响的。政府假如将劳动者或者资本在市场上获得的正常收入(可能差距很大),过多地通过税收集中起来,重新进行有利于低收入者的分配,意味着对一部分劳动者劳动收入的剥夺,久而久之这部分人的劳动效率就会下降。但如果过份向效率倾斜,任凭市场机制作用的调节,因种种原因,不同社会或员间的收入差距无限扩大,出现贫富过度分化,穷人生活水平不断恶化,那样不仅市场消费会出现萎缩,而且社会稳定也会受到威胁,更谈不上提高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的问题。 假定我们将公平看作是收入差距不断缩小,效率是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那么一个发展中国家可以多考虑讲效率,而发达国家则更应该讲公平。假定一个社会的盈利性生产活动是由私人企业进行的,政府只是从事非盈利性活动,那么这个政府的首要出发点就是讲求公平而不是效率,效率由市场来决定,私人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和在竞争中站稳脚跟,必然会提高效率,政府只要管住社会公平就行了,这类国家讲公平的同时才是去兼顾市场或企业的效率问题,比如不要有过高的税率,毕竟过重的税负也是要影响市场或企业的效率的。 判断公平与效率处理是否得当的一般标准可以是这样的,当向效率倾斜影响了公平最终使效率也不能提高时,就表明政府需及时调控原有政策而向公平倾斜了,因为这时很可能已是消费持续走低,货币的边际总效用下降,有效需求不足,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不出去,企业面临破产了。这时只有向公平倾斜,增加转移支付,提高社会公平程度才能提高效率。而当政府在向公平倾斜的时候,牺牲了效率最终社会公平也得不到实现时,这说明原来的政策已过多地向公平倾斜,应该考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整各种生产要素的利用程度,允许不同劳动者、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收入的不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为实现社会公平创造条件。 公平与效率作为一对矛盾需要不断地加以调整,不能认为这对矛盾在一定制度下可以一劳永逸地自我运作。 7、试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分析货币的边际效用问题。一般有两种解释:一是生理和心理的原因。对消费者来讲增加同一物品的消费,由于重复使用,生理上的满足和心理上的刺激效应就减弱了。再是说,假定一种商品有多种用途,这些用途的效用又是不同的,作为一个理性的消费者,肯定是将物品首先用于效用最大的地方,依此办理,这样物品被消费的边际效用也是递减的。 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可以用来分析货币边际效用递减上,货币边际效用在穷人与富人间的不同,应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分析生产、分配等问题也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我们认为穷人货币的边际效用区别于富人货币的边际效用,虽说现代社会消费品的种类繁多,富人的货币可以有多种用途,不会在某一商品上无穷使用,但不可忽视的是现代经济条件下,贫富分化非常严重,作为市场势力又在不断推动这种分化,一些人可以有上亿美元的货币财富积累,另一些人则食不裹腹。究其原因讲(1)人的生活消费在一定阶段并不是象人们认识的那样是无限的,而是有终极的。(2)投资环境较差,资本利润率存在递减等。对于富人来说现金与其它财富最后成为“遗产”是常有的事,所以不能因此否定货币边际效用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不同效用。 穷人货币的边际效用大是因为穷人拥有的可支配收入少,每增加一个货币单位的支出对自己的需求而言,满足的效用大。富人货币的边际效用小是因为富人拥有的可支配收入多,每增加一个货币单位的支出对自己的需求而言满足的效用在不断下降,其最后的边际效用就小。为进一步说明穷人货币的边际效用区别与富人货币的边际效用,我们作下面举例:从静态看,如果将1000万现金货币分给一万个刚开始生活的人,每人1000元,与将1000万元分给新开始生活的一个人,货币的边际效用前者为90%以上,后进则只有20%左右。要是从动态看,问题就会更加严重。假如将1000万现金货币,分给一万个只有1000元存款的一千个穷人,那这些人有可能为了享受生活而去取出存款,连动新增加的1千元钱买一台彩电,要是真的那样话,新增货币的边际效用就超过100%了。而将1000万现金货币,给一个有1000万存款的富人,那么这新增1000万元的货币边际效用就趋向于0了。有人或许会说富人不花钱,货币的边际效用不就提高了吗?如何看待这一点呢?我们说(1)富人节欲不是不存在的,但不是普遍现象;(2)我们说富人的“节欲”使货币支出减少,影响了消费,导致商品流通不畅,部分商品的价值得不到实现;(3)货币边际效用不同表明政府应该加强宏观调控,缩小贫富之间的差异,使生产和消费达到两旺。 8、试用图标分析交换的帕累托最佳条件。假如有两种商品、两个人,如图1-1所示。现在决定在两个人H和J之间分配X和Y两种商品。如果两者开始时的分配决策是D点,那末可以进一步改变交换点而不会使任何一个消费者失去什么福利。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从图表上来说明,如果消费者H从D点开始沿着他的无差异曲线向下移动,对于他没有什么损失,因为他仍然处在相同的无差异曲线上,而对于消费者J却会增加福利,因为向下移动使消费者J处于比D点来得高的无差异曲线上。也就是说,对消费者H没有坏处,对消费者J却有好处。所以说,D点不是福利最佳条件所规定的点。 再看图中的E点,它不同于D点。如果再作变动,无论向哪个方向移动都会对其中一个消费者不利。例如从E点开始,沿着H的无差异曲线移动,结果就会使消费者J处于较低的无差异曲线上,对消费者J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沿着J的无差异曲线移动,结果就会使消费者H处于较低的无差异曲线上,对消费者H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最佳消费者福利的条件是:达到这样一种状态,如果再作任何一种改变都不可能使任何一个人的境况变好而不使另一个人的境况变坏。 图1-1 最佳消费者福利 从数学上说,我们可以看到,在E点上消费者H和J的两条无差异曲线正好相切,因此这两条无差异曲线的边际替代率恰好相等,即 MRSXYh =MRXYj 这里MRSXY就是商品X替代商品Y的边际替代率,h,j代表消费者H和J。把消费者H和J这些无差异曲线相切的点连在一起,可得到最佳消费条件的“契约曲线”,如图1-1连接两个原点的曲线所示。 9、委托代理关系是如何的产生 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早期企业那种靠个人投资与管理越来越适应不了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及资本的不断积累,企业的规模也随之扩大。于是,由资本所有者完全独立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越来越受到所有者所具有的精力、专业知识、时间、组织协调能力的局限性的限制。当所有者不能在进行风险决策的同时又圆满地从事上述活动时,就可能去委托专业人员代理执行监控企业的职能,这时便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Principal-agent)。委托代理关系被定义为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下,一个或一些人(委托人)授权另一个人(代理人)为实现委托人的利益而从事某些活动,其中包括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力。 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只是在股份公司,尤其是股票上市公司中才成为普遍的现象。资本所有权与控制完全分离的上市公司的产权结构具有以下特征:(1)投资者资本的自由转移;(2)股东承担有限责任;(3)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4)经营控制权高度集中。法律规定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拥有剩余索取权,享有经营利润,并承担有限责任。 可以说,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首要原因是资本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但是,代理关系并不必然导致代理问题(agency problem)。代理问题的核心是动力问题。如果代理人的效用函数与委托人的效用函数完全一致,则不会引发代理问题。因此,代理问题的产生还依赖于另一个条件,即代理人与委托人的效用函数的不一致性。 10、代理成本包括哪些内容?如何降低代理成本? 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目标函数的不一致性,这就很难避免代理人利用委托人的授权从事与委托人的根本利益不相一致的活动,从而导致委托人利益的损失。这种损失便被视为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下的“代理成本”,它包括:(1)向代理人支付的薪金、资金等费用;(2)代理人为追求非货币物品所导致的企业成本上升和利润减少;(3)由代理人的决策与委托人利润最大化的最佳决策之间存在的差异所导致的企业效率的损失。 为了降低代理成本,委托人就需要通过契约关系和对代理人行为的密切监督来约束代理人的那些有悖于委托人利益的活动。问题是这种契约关系及监督规则能否适应环境的不确定性,这将直接影响约束成本的大小。如果不能在契约关系中充分考虑到环境的各种可能变动,那么为代理人规定一般的行为规则或决策程序就会限制代理人的经营活动,使代理人丧失适应无法预料的未来的不确定性。契约关系中确定的约束规则越是完整、明晰,代理人的选择空间就越是狭窄,企业行为就越僵化,可能丧失的获利机会就会越多。因此,为了有效地通过契约关系从外部约束代理人的经营行为,契约双方必须掌握足够的信息,能预见到环境的各种可能变化。信息理论告诉我们,收集、传输、贮存、整理信息是需要费用的,信息需求越大,信息费用就越高。在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环境下,若要获取真实和充分的信息不仅是困难的,而且代价常常是很高的。此外,通过谈判传递信息、起草合约和签约还要支付谈判费用;为保证契约的履行,还需要支付对双方行为进行调查、监督和检测的执行费用。以上这些旨在规范代理人经营行为的交易费用,以及代理人的经营行为受限制而产生的效率损失被统称为约束成本。在不确定性环境下,必然存在正值的约束成本,且随不确定性程度的增长,约束成本也相应增加。 一般来说,契约越是完整、明晰,越能约束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代理成本就越低,但也会带来更高的约束成本。代理成本和约束成本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替代关系。这种替代关系就有可能使委托人在它们之间进行选择,调整约束强度。如果约束成本大于代理成本,宁可放松约束;反之,当约束成本低于代理成本时,就会强化约束。理性的委托人将在约束成本在边际上等于代理成本的水平上实现对代理人的外部约束均衡,这一均衡调整过程将使约束成本和代理成本之和达到最小化。这个最小化的约束成本和代理成本之和也可以称之为代理成本,它是在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时,委托代理人经营的交易成本。代理成本的大小显然与监督和约束的难易程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利益的一致程度有关。监督越容易,利益越一致,代理成本就越低;反之,代理成本就越高。 通过获取代理人行为的信息,设计出最优的激励约束机制,使代理人对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转化为对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可以有效地控制代理成本。除此之外,在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条件下,还可通过以下途径降低代理成本。 ⑴经理劳务市场的竞争对代理人行为的约束。法马(Fama)认为,经理劳务市场的竞争将对经理施加有效的压力。如果经理在任职期间被发现有严重的侵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或者因决策失误造成企业亏损,那么在经理劳务市场上,他的人力资本价值就会贬值。由于经理市场会根据经理过去的表现计算出他的将来价值,经理要顾及长远利益,就必须努力工作,因此即使不考虑直接报酬的作用,代理成本也不会太高。霍姆斯特龙(Holmstrom)根据法马的上述思想建立了如下模型:假定经理的实际能力未知,并且假定时间是无限的,在这种情况下,经理有可能努力工作,尽管没有任何监督。这是由于市场根据他过去的表现,对他未知的能力作出估计。虽然在某一均衡点上,市场不会被欺骗,但是由于经理害怕市场对他作出不利的判断,为了长远利益考虑,他会努力工作。 ⑵产品市场的竞争对代理人行为的约束。哈特(Hart)认为,如果企业面对的产出品市场是充分竞争的,那么这种竞争会对经理形成压力。假定同一产品市场上有许多企业,它们的生产成本是不确定的,但统计是相关的,这样,产品市场的价格便包含着其他企业成本的信息。同时,相关性使得这个价格也包含了被考虑的企业的成本信息。如果被考虑的企业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那么只有代理人最清楚企业的成本,委托人并不拥有足够的信息,即信息具有不对称性(asymmetric information)。如果产品市场上的竞争是充分的,则产品市场的价格可以向所有者提供有关企业成本的信息。假定社会中的一部分企业由经理控制,另一部分企业由所有者直接控制,在后一场合,所有者会努力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来压低产品的市场价格,以便在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这样,由所有者控制的企业越多,“竞争”就越激烈,价格就压得越低,因而对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企业中的经理的压力就越大,从而促使经理努力降低成本。哈特的模型说明,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所产生的代理成本,在有市场竞争的环境下和有大量所有者直接控制企业经营的企业存在的条件下,就可以被大大地降低。 ⑶资本市场的竞争对代理人行为的约束。资本市场竞争的实质是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它的主要形式是接管。接管被认为是防止经理损害股东利益的最后一种武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尽管每一个投资者在某一股份公司中所占的股份比例很小,不足以直接对经理实行有效的监督,但是,由于股份可以自由买卖,分散在千百万人手中的股份就可能被集中起来。如果公司经理过分侵害股东的利益,或者因经营不善引起公司亏损,或者代理成本过高,这些都会导致公司股票价格的下跌。于是,有能力的企业家或其他公司就能用低价买进足够的股份,从而接管该公司,赶走现任经理,重新组织经营,获取利润。沙尔夫斯坦(Scharfstein)据此建立了一个模型,用以证明资本市场的竞争确实可以刺激经理努力工作。假定企业的生产条件只为经理所知而不为企业股东所知。于是,股东可以同经理签订某种契约来激励经理。由于信息具有不对称性,这种契约的效率并不高。假定在资本市场上有一些“袭击者”(raiders),他们可以获得有关企业的生产条件的信息。可以证明,由于企业有被接管的可能性,经理为保住自己的职位,就会自觉地约束自己对非货币物品的过度追求,努力使企业利润达到最大化。因此,经理会比在没有“袭击者”的条件下要更努力地工作。 如果在经理劳务市场、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缺乏或严重扭曲的条件下实行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则一旦所有者放松控制,代理成本就会上升;一旦所有者通过制定详尽的契约关系来监控经理的行为,约束成本将会上升。相反,在自由市场经济中,即使在所有者与控制权相分离的情况下,由于存在充分的市场竞争,经理所受到的压力是多方面的。当然这种制约不可能是完全的,因此,一定程度的代理费用是不可能消除的。但是,市场机制保证了这种费用被限制在某一限度内,不可能无限制地增长。 第二章 名词解释: 1、交易费用:广义地讲交易费用包括各种制度安排的成本和商品买卖之间的交易费用等。在此所指的交易费用主要是前者,各种制度安排过程包括法律制度、经济制度、甚至道德约束与规章等。 2、公共产品:是指公众所必须使用,且社会每一成员对这一产品的使用不会导致其他个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这一产品在产权上具有不可分割性。具体地说,作为公共产品具有两个特点:即所有权上的非排它性和消费过程中的非竞争性。 3、非排它性:是指这一产品的消费过程中无法排除不支付价格人的消费。如海上建一航标灯、街上建一排路灯,建立起来以后就难以排除其他消费者的免费消费。 4、非竞争性:是指这一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增加消费者的消费,不会削弱现有消费者的消费水平。 5、私人产品:相对于公共产品而言是具有产权明确而又可分割的特性。私人产品的两个特征正好与公共产品相反。表现在:一是所有权上的排他性,即能够在财产权上明确这一产品只属于我而不属于他人,表明这类产品具有产权上的可分割性。 二是消费上具有的竞争性,即该产品不能公共消费,某个社会成员消费它以后其他人员就难以无偿消费。 6、准公共产品:我们在对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进行分类时发现,从产品的社会性质看,大量的只具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中的某一个特性,即是: (1)有的产品往往是既具有非排它性,但又有竞争性; (2)有的产品是既有非竞争性,但又有排它性。 7、资源配置:是指如何把有限的生产要素配置到社会迫切需要的众多领域、众多部门的产品和劳务的生产上去,以实现最佳的资源使用效率。 8、市场失灵:是指利用市场法则的结果造成对市场发展的阻碍。 9、洛伦斯曲线:是用来反映社会收入分配(或财产分配平均程度)的曲线。如果把社会上的人口分为十个等级,各占人口的百分之十,按他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份额的大小。 10、外部效应:收益外部化,也称正的外部效应(Positive Externalities)。成本外部化,或称负的外部效应(Negative Externalities)。现在人们通常在说的外部效应则是指负的外部效应。 11、“时滞效应” :就是我们讲的市场经济的滞后性、事后性与自发性。市场经济的自发规律可以对经济活动起到调节作用,但这一过程太长,就会产生滞后,造成资源的种种浪费。 12、公共资源:(Common Resource)的特征主要有两个:一是这种资源是稀缺的,二是这种资源的使用是不受限制的。 13、混合经济:又称为有控制的市场经济,或双重经济。现在人们一般对混合经济模式有三类定义,第一类把混合经济定义为资本主义特征和社会主义特征的并存;第二类把混合经济定义为市场因素与计划因素混合;第三类则把混合经济定义为国家借助于宏观调控、宏观经济政策和政府组建的公共部门而进行的对市场管理。所以有的人将混合经济称为私有制公有化,雇用劳动福利化,市场经济计划化。 14、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公共部门一般是指政府部门,公共部门是以公共权力为基础的。其基本性质是公共部门的公共权力产生于社会,并凌驾于社会,公共权力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私人部门是指家庭和私人企业(厂商)。 问答题: 1、市场经济中主要的公共经济问题有哪些: (1)稀缺资源的自然垄断 稀缺资源的自然垄断主要是指,矿产、森林、水源、空气环境等都具有稀缺性,对这些稀缺资源如何分配直接牵涉到全体社会成员的利害关系。所以象这样的稀缺资源的生产经营权一般应该掌握在政府手中,如果这类具有稀缺性的自然资源允许厂商经营,也必须由政府加以管制,但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对稀缺资源的自然垄断产业实行国有,使其成为公有企业,直接为全社会服务。 (2)交易费用问题 广义地讲交易费用包括各种制度安排的成本和商品买卖之间的交易费用等。在此所指的交易费用主要是前者,各种制度安排过程包括法律制度、经济制度、甚至道德约束与规章等。制度既不是为个人而制定,又不会因为某个个人的“消费”而损害到其他人的消费。建立这些制度的目的是社会成员共同来遵守与“消费”它。相反,制度不能有某个个人来制订,只为个人服务。市场经济是一种有规则运行的竞争性活动,没有统一的制度安排就会产生混乱,所以为降低属于制度安排的交易成本,政府就不只是“守夜人”了,政府从禀公办事的精神出发,制定好制度,降低交易费用。 (3)教育滞后 教育是关系到劳动力素质提高能否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大问题,将教育只是看作为社会成员个人自己的事情似乎是不合适的。一个国家劳动力受教育状况如何往往与其国民的受教育程度成正比,有了好的教育社会发展才能有可供衔接的劳动力,否则国家的发展只是一句空话。教育属于公共产品应是没有疑问的,无论从法律的角度还是道义的角度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而实行义务教育责是政府的责任。虽然受教育的结果不同对劳动力本人的收入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这似乎又表明教育具有商品性,但这不是教育的全部性质。政府如果不能提供公益性的教育服务,将使许多因交不起费的学子而失学,社会将失去大批优秀的劳动力。而付费受教育者对我钱人的孩子来说,也会因缺乏竞争压力而降低学习效果,导致社会经济发展的损失。 (4)国民健康问题 享受有健康和充分的医疗服务是每个国民应有的权利。劳动者之间收入差异的存在,并不因此产生健康和医疗服务应该有什么不同,至少从社会伦理的角度讲是这样的。 国民的健康就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给医院的必要的补助,使低收入者有机会能看的起病,给医院添置必要的设备,减轻医院的成本负担,在社区建造娱乐设施,为老年人、青少年提供活动场所,使这些收入低下或无收入的人,有一个可供锻炼的场所。 在解决国民健康问题上政府还要有医疗保险,建立医疗保险基金。这一切没有政府的参与是无法解决的。 市场经济中有许许多多这样的公共经济问题,需要有一个明确的主体来承担与解决它政府必定是其中最好的主体之一。 2、按社会性质的分类可分为哪些产品?并具体加以说明。 产品的性质可以从使用价值来分,可分为吃、穿、用的产品;从物化的性质来分可分为铜、棉、油、碳等产品;从社会性质来分可分为公共产品、私人产品等。下面我们分别来介绍按社会性质分类的这些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是指公众所必须使用,且社会每一成员对这一产品的使用不会导致其他个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这一产品在产权上具有不可分割性。具体地说,作为公共产品具有两个特点:即所有权上的非排它性和消费过程中的非竞争性。 所谓非排它性是指这一产品的消费过程中无法排除不支付价格人的消费。如海上建一航标灯、街上建一排路灯,建立起来以后就难以排除其他消费者的免费消费。 公共产品的非排它性特点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上。首先:公共产品在技术上就不易于排斥众多的受益者。比如灯塔你很难做到对不同受益人的不同技术处理很难做到。熟人或支付价格的船来了就开灯,否则就不开,若想这样在技术上很难做到,我们说它在技术上难以排它。 其次,即使存在技术上的排它性,但排它成本非常昂贵,一般不会轻易采取排它手段。如上所说若要排除不支付价格的人使用灯塔,就需要设专人看管灯塔,查收支付费用的情况,甚至设置围障,招人卖票收费,验票检票等。但这样的结果是排它成本高于排它收益,而不愿排它。 所谓非竞争性是指这一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增加消费者的消费,不会削弱现有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从生产者的角度来讲,是指消费的边际成本为零,即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消费成本为零。其结果就是增加多少个消费者一般都不影响其他人消费。用经济学的语言讲边际消费成本为零,即每增加一个单位消费所要支付的消费成本不变。生产者一般不会因为消费者的增加而增加相应的支出。 当然这是从消费增量的流动性来讲的,而不是指瞬时消费的总量。主要是指动态的接踵消费而言的,即一个过去一个接踵对公共产品进行消费。如果是瞬时消费增量的增加,就会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产生“拥挤”。如灯塔、路灯都是这样,你一个一个地过去、一条船一条船地过去消费,对路灯与灯塔的使用,大家互不影响,不增加边际消费成本。如果大家一起消费,消费者又不断增加,那么肯定会对其他人的消费产生影响,要想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就会增加边际消费成本。对消费者来讲,只要这一产品的消费过程不产生“拥挤”,别人的消费不影响自己的消费,也不会主动向生产者“行贿”——支付使用价格。所以公共产品作为非拥挤产品,在不拥挤的情况下使用存在着上述两个特点。 (2)私人产品 私人产品相对于公共产品而言是具有产权明确而又可分割的特性。它与公共产品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私人产品的两个特征正好与公共产品相反。表现在: 一是所有权上的排他性,即能够在财产权上明确这一产品只属于我而不属于他人,表明这类产品具有产权上的可分割性。 二是消费上具有的竞争性,即该产品不能公共消费,某个社会成员消费它以后其他人员就难以无偿消费。 私人产品的第一个性质,保证了私人产品所有者有权对使用该产品的人索取价格,要求有偿使用。私人产品的第二个性质,保证了私人产品所有者可以单个地向该产品使用者索取价格,得到投入的回报。相对于公共产品的第二个性质而言,私人产品消费的增加,会增加它的生产成本,也就是说边际成本不为零,就需向每一个增加的消费者收费费用。 (3)准公共产品 我们在对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进行分类时发现,从产品的社会性质看,大量的只具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中的某一个特性,即是: ①有的产品往往是既具有非排它性,但又有竞争性; ②有的产品是既有非竞争性,但又有排它性。 它们并不能单一地用公共产品或私人产品的性质可以说明的,我们称这类产品为准公共产品。有非排它性,但具竞争性的如草原、湖泊、河流、甚至海洋等就属于这种情况。一个消费者要进入草原、湖泊、河流、甚至海洋消费比较容易,包括生产性消费。但当这个消费者进入这块草原、湖泊、河流、甚至海洋消费后,他就与其他消费者产生了竞争,会影响其它消费者的消费,使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成本增加而收益下降。具有非竞争性而容易排它的产品如不拥挤的火车、桥梁、没有座满的足球场、电影院等。在这些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多一个消费者往往不会引起边际消费成本的提高,也不影响其它消费者的消费。但这种产品的消费比较容易产生排它性,如在火车站建站卖票,给火车设一个门验票,桥梁设一个收费站等,这在技术上没有什么困难,人们要想无偿消费就不容易了。体现了它的排它性。 3、不同性质产品的判断及行为主体 (1)产品性质的判断 要判断一个产品是否属于公共产品,首先要看这个产品在消费中是否具有非竞争性,如有非竞争性,则再进一步分析,它是否具有非排它性。要是这个产品两个性质都具备的话,就可肯定这个产品已属于纯公共产品。如果这一产品是纯的公共产品,它应由政府的公共部门来提供。其次,如果这个产品既不具备非竞争性也不具备非排他性,那么这个产品就是纯的私人产品,一般应有私人部门来生产。再次,如果一产品具有非竞争性但从技术上看它能排他,排它成本又不是很高,或者具有非排它性,但具竞争性的产品,属于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的生产,一般以市场配置为基础,国家实行必要的宏观调控,或者说让私人部门来生产,由政府给予经济上的补贴。 是不同的根据产品的社会性质来决定。判断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从产品的社会性质看,物化性质或使用价值相同的产品可能既是公共产品,又是私人产品,如同样是路灯,由于处在马路上与宅院中的位置不同,其性质也就不同;有的产品会因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历史上曾经是私人产品的,今天就可能成为公共产品了。如图书馆有小到大的变化就有这一痕迹;有的产品今天是公共产品,明天可能因技术上的可分性(技术进步以后)而变成私人产品了。 (2)不同产生的生产主体 公共产品的性质决定了私人(厂商)是不愿生产这类产品的,所以象公共产品生产的主体是政府应是没有疑问的,将公共产品生产交于厂商来进行其后果是明显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后面章节中会具体分析到。 私人产品的性质具有产权上的排它性和消费上的可分割性,决定了私人厂商是乐意生产这类产品的,这类产品当无人生产时价格就会提高,可以吸引大批生产者进入该领域,反之当大量生产者涌入时,生产过剩,价格下跌就会有许多人自动退出,所以在私人产品生产时,只要不产生政策性垄断,由厂商来生产比之政府生产效率要高的多,其利益与风险均有厂商承担,又不必担心消费者没有可供选择的消费品。是政府又可坐享其成的事。 只是对准公共产品生产的主体怎么看,准公共产品一般主张由厂商来生产,政府实行补贴比较理想。作为准公共产品既是消费者所需要的,但又由于消费量的制约,没有政府补贴,厂商收益得不到保证,生产就会受到影响,但完全由政府来生产则可能因“吃大锅饭”而降低了应有的效率。 4、政府生产私人产品的条件是什么? 政府能否生产私人产品,我们说人们不能绝对地否定政府在私人产品生产中的作用,政府在两个目的的支配下,不尽可以而且必须生产私人产品,一个目的是为了限制该产品的使用量,使稀缺资源得到合理利用。资源的稀缺性表明需要对某些资源的使用加以限制,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必要的。私人部门有可能为了眼前利益而掠夺式地使用稀缺资源,造成部分资源枯竭。另一个是为了打破垄断,实现社会公平的目的,政府应该介入到私人产品的生产中来。政府只要是出于这两个目的是可以生产私人产品的。 5、资本主义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用市场方法配置资源至少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绩与优越性。 (1)刺激了人们积累财富的巨大热情,促进资本积累。 (2)防止了资源的闲置和无效率,使稀缺资源得到最大效率的利用,生产力空前发展。 (3)导致了社会专业化分工和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提高。 (4)推进了资本主义的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建设及新的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价值观念的形成和稳固。 6、市场失灵的原因是什么? 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虽然有它的积极作用,但也有它的消极作用,其原因是盲目地 追求自发的市场经济,造成了“市场失灵”。所谓“市场失灵”是指利用市场法则的结果造成对市场发展的阻碍。市场失灵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过程中存在的:⑴自发性。即各个分散的企业只从自身的局部利益出发,按照市场信号调整微观经济的资源配置,往往使整个社会资源配置处在无政府状态。它需要经过长期的、无数次的反复,才有可能达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⑵滞后性。各个市场主体在接受价格信号时,所获得的高于或低于商品价值时,已是在交换之后的事了,此时再行调整,一方面已发生了供应不足或供过于求的状况,另一方面这时的调整也不能及时满足供求平衡的需要。市场机制的作用自身不具备预见经济变化的功能。⑶不稳定性。当市场机制的作用使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达到平衡时,不会因此而被稳定下来。各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还会将资源从效益低下的部门向效益相对较高的部门转移,同时造成这一部门供求平衡的损害。市场机制的竞争是各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竞争,哪个部门获利相对丰厚,生产者就会调动自己的资源要素向哪一部门转移,从而造成供需平衡的不稳定性。从根本上说,造成市场失灵的原因是对市场行为的过份依赖与放纵。 7、市场失灵的表现 (1)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公平;(2)“外部效应”问题;(3)竞争失败与市场垄断;(4)失业问题;(5)公共产品与搭便车;(6)消费者的合理无知(包括生产性消费与生活性消费的无知);(7)市场调整过程的代价;(8)区域经济协调与国际收支平衡问题;(9)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 8、混合经济体制有哪些不同的模式?为什么? 主要原因在于:(1)各国的发展水平不同;(2)各国社会与政治结构的不同;(3)各国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不同等。由于混合经济出现了不同的模式,造成了有些国家的公共部门大些,有些国家的公共部门就小些,有些国家则比较多地强调综合目标的实现,有些国家则可能主要强调个别目标的实施等不同的情况。由于以上三种因素的不同作用,西方国家大致出现了以下几种各具特色、互有差异的混合经济体制,它们是:(1)以美国为典型的国家需求管理型混合经济体制;(2)以英国和瑞典为典型的福利国家型混合经济体制;(3)以德国为典型的社会市场型混合经济体制;(4)以法国为典型的强调供求管理的指示性计划型混合经济体制;(5)以日本为典型的国家发展导向型混合经济体制。 9、公共部门在职能上有哪些区别?为什么? 公共部门是泛指拥有公共权力,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以谋取社会的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组织体系;以及由政府投资、开办,并以国有制形式运作的公营企业、学校、医院等组织体系。公共部门从小到大来划分其范围可分为:仅包括中央政府部门的狭义公共部门,与包括中央与地方政府及包括非金融公共企业的广义的公共部门。 首先中央政府是最狭义的公共部门,通常包括所有中央级的各个部局等行政机构以及中央政府的其它机构和组织。 其次是将一国所有政府部门包括在内的广义政府,这个层次包括了中央与地方的各级政府部门的公共部门。在我国就是国务院,省级政府,市县及乡级政府。 第三个层次的公共部门是包括广义政府和非金融公共企业的统一公共经济部门。 公共经济学是研究最广义的公共部门行为的一门学问,对私人部门行为的研究,只是从资源配置的社会合理性上才进入我们的视线。 需要说明的是:也有人认为金融部门也具有公共部门的性质,也应由政府来承担职责,因为它们的行为很大部分也属于是政府行为,所以应该将它们也作为政府部门来对待。 公共部门所从事的是没有盈利或低盈利的部门,是私人部门之所不愿从事的,这些部门就是让私人部门来经营也会造成严重的福利损耗,这种福利损耗大于企业获得的效益。 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在职能方面的比较是有所不同的,政府部门一般是对选民负责,而非政府部门(厂商)的行为则主要是对投资者负责。 政府部门的行为往往具有强制性,而非政府部门的行为对于其行为接受者来说则是自愿选择的。 从政府职能的具体区分看:中央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国防、邮政、造币、以及调节区域间与国家间的商业活动等。地方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各项:教育、福利、警察与消防,以及其他地方性的服务,如公共图书馆,污水处理与垃圾处理等。 10、一个有效率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为什么会造成公有企业的低效率? 一个有效率的企业满足这样一些基准:(1)企业购买投入品时,其价格达到投入品市场中通过竞争所实现的水平;投入成本应有竞争性;(2)在当时可能利用的技术条件下,实现投入品的最优组合;使用最可能的先进技术;(3)以最优生产规模进行生产;(4)以可将费用降低为最低的最优销售渠道进行销售;(5)在劳务、人事、财务方面不存在“经营上的懈怠”。就这几方面而言,一般认为公有企业效率整体上较私营企业为低。 公有企业效率低于私有企业,并努力寻找公有企业低效的原因。以下简述一些他们认为可能是导致公有企业低效率的根源。 (1)集体行为的动机 由于政府企业不必关心破产、也不考虑竞争。前者使企业没有改善企业财务状况、降低成本增加收益的动机;后者使企业缺乏创新、进步的动机。 (2)个人动机 公有企业的激励机制不如私人企业那样与利润息息相关。例如,公有企业职工的薪金结构类似政府行政部门,受严格的等级制度的支配 (3)公有企业的官僚行为 公有企业的管理制度与一般政府行政部门相类似,充满了官僚气息。一般来说,官僚总是伴随着低效率、缺乏创新、僵化、教条、办事拖沓。官僚制度至少有以下弊端:第一,官僚组织中评价官员的目标多样化。利润最大化是私人企业的明确目标,而政府部门以及公有企业则不得不作种种分配上的考虑。第二,传统激励机制不适用于政府工作,公有企业经理的努力程度与工作的成功之间关系甚微。这是一般委托—代理关系常见的困难。由于信息不对称,很难建立一个委托人与代与代理人目标完全一致的激励机制。第三,官僚机构的主要目标是追求机构最大化。官僚们关心的不是效率、赢利、优质服务等等目标,关心的是他们的工资、办公室的舒适条件、公众中的声望、权力庇护为“官僚竞争”。第四,官僚厌恶冒险的特性是官僚机构创新能力衰退的主要原因。 (4)公有企业低效率的制度原因 有些西方国家,如日本,公有企业的运作受到制度安排方面的严重约束,这是造成公有企业低效率的又一原因。日本公有企业受到如下一些制度约束:第一,公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性受到严重削弱。公有企业的预、决算必须经国会通过,干部人事安排需经国会承认,严格限制企业向新投资领域扩展,等等;由于企业不能自己决定职务的任免,公有企业的干部们就要四处活动,与企业外政治家拉关系,进行钱权交易。这成为经理人员“经营懈怠”的重要原因。第二,主管部门繁多,职责不明确。第三,对公有企业的管理具有政治化的明显倾向。公有企业总是在不同时期特有的政策下受到各种政治性干涉。由于这种政治性干涉是以政党的政治利益为根据的,对公有企业的长期政策目标并不关心,其结果是严重降低了企业提高内部效率的积极性。 (5)低效率的产权经济学解释 产权经济学家通常认为产权的界定不清是公有企业低效率的重要原因。 (6)“公地的悲剧”假设一个镇有一块草地可适用于放牧或种庄稼。如果该草地是公有的,则社区的每一位成员都拥有进入该草地的自由和无限权利。在这种社区所有权假定下,社区内的成员不必支付费用也不必承担使用该草地的任何其它代价,他们在该草地上放牧的成本为零,对草地牧场使用的需求将尽可能地扩大。草地上拥挤的牲畜将导致土地资源的破坏。这便是“公地的悲剧”。如果该草地是私人财产而不是公有财产,土地以及社会的其它资源将更有可能得到有效的利用。这是因为,一旦土地私有,私人所有者不会让他人无偿使用他们的财产,他们会对他人把其财产用作牧场索取一个正值的价格,并且,他们索取的这个价格应该能使土地作为牧场出租所获得的利润大于对土地的任何其它使用所获得的利润,这个定价将导致对财产或资源的有效使用(使用该土地的收益大于其作为其它用途的机会成本)。 此外,对于公有企业不一定需要进行产权安排方面的变动,设计良好的激励机制也可使其达到较高的效率,有学者认为至少有这样一些方法可给予企业竞争刺激,以激励其提高内部效率:①特许投标制度;②区域竞争;③社会契约制度、成本调整契约;④给予价格上限管制。 第三章 名词解释: 1、搭便车:是指某一消费者若他需要消费这类产品,他可不支付任何价格而消费,由此,决定了他在这种情况下是不会支付“无谓的价格”的。 庇古均衡: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在他的学说中将个人假设为理性而诚实的人,并进而研究他“应该”如何行动。他认为:对于每一个个人来说,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将发生在这样一个均衡点上,即公共产品消费的边际效用等于税收的边际负效用。 林达尔均衡:认为个人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以及它们之间的成本分配进行讨价还价,其讨价还价的均衡若能满足边际成本等于价格的效率条件,那么这一均衡就是帕累托最优状态。 准公共产品均衡:准公共产品的均衡是指厂商生产的成本与政府和个人共同分担消费的付费相一致。 边际成本定价原则:是公共产品生产体现效率的表现,它隐含的前提是公共产品也要考虑成本与收益问题,无非这种成本的回收并不一定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直接实现的,它可以在消费者享受公共产品时收费,也可以根据边际成本支出预期,及实际发生的边际成本状况收费,不管消费者是否消费了该商品。 6、价格听证制度:公共产品的定价引入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竞争机制。价格听证制度在欧洲诸国早已有之,而且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的操作制度。请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代表来选择,两者的价格均衡都有明确的规定。当然我国也正在制定价格决策听证法,从而规定政府在制定、调整下列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会进行审议,这些商品和服务包括部分公用事业价格、部分公益性服务价格、部分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以及其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也就是说以后要对像电信、自来水、医疗等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都要先举行价格听证会,然后才能决策。 价格听证会的成员组成则应当有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以及法律、经济、技术和有关业务方面的专家,这些代表或专家的选择标准是:与申请人无直接利益关系;具有与价格决策听证内容相关的经济、技术、财务或法律等专业知识。听证会代表有权了解从另一方面讲,是必须了解,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成本资料和经营管理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有权要求申请人回答他们的质询;可以反映社会各方面对制定或调整价格的意见,同时可以提出自己对制定或调整价格的意见。如果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决定与听证会意见不一致,必须要说明理由。 招投标制度:公共产品生产,通过多个厂商的公开竞争,竞价与竞质等方面的较量,然后将企业的资质、信誉进行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而且还要防止厂商间的相互串谋,提高承接价格一种制度形式。 问答题 私人部门为什么会从事非盈利目的的公共产品生产? 究其原因可能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厂商生产公共产品是自我价值的体现。一些厂商在经济领域有了成就要回报社会,这成了部分厂商的一个心愿,当资本积累到一定规模,自身的生产和消费都需要缓冲的时候,将一部分或一些盈利外溢于社会,既可获得好名声,赢得人们的尊重,满足精神上的需求,又不影响自己的经济利益。厂商在这时生产的公共产品,如捐赠一所学校,造一座桥梁,承包一片社区绿地之类的事还是愿意干的。二是间接服务于经济利益,但这种经济利益并不具有可预见性或称必然性,只能说可为经济利益的获得作一些铺垫。对厂产而言能产生经济效益最好,没有经济效益也无伤大雅。这时的厂商从理论上说是较前者更有热情于这些活动,捐钱捐物,做个公益广告,支持公益性演出,资助医生到社区义务医诊等,既可扩大企业影响,改善企业形象,又可在社区内推销相关商品服务。三是为企业未来服务,到学校设奖学金、奖教金,免费为大中专学生建实验基地,资助在企业建博士后流动站,并与个人签订今后科研成果转让协议、人才流动的协议等。这些活动总体来说既不一定能产生经济利益,但也有可能对企业今后的发展有利。 2、试分析私人部门提供公共产品的福利损耗。 我们继续以大桥为例来说明私人部门生产公共产品的福利损耗。如3-1图: 图3-1 上图3-1中D为需求曲线,QL为大桥临界的通过能力,即过了这点就会产生拥挤,如图中的Qc。从面图可看出,现在桥的使用没有产生拥挤,这时在由政府生产这座大桥的情况下,政府可以有两种选择:当过桥的人数少于QL时,由于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从而价格也为零,因此可以选择免费过桥的做法来增加社会福利,使所有想要过桥的人都能通过,然而当过桥的人数等于QC时,政府则应选择过桥收费的办法以防止出现过桥拥挤现象,这是因为在过桥人数达到QC时,而又采取免费过桥的办法,需求曲线就会趋于无穷大。造成的结果边际成本不等于零,因为产生拥挤情况下,过桥人数的增加,桥的使用危险性地增大了。维修、加固、用人员来组织疏散等就成为必要,边际成本就要增加,这时消费者的福利也会受损。政府应该采取后收费的做法,其收费T(Toll)应等于生产这座桥的边际成本(MC),这样可能使社会福利的损耗减少,但桥的使用效率提高,达到最佳的效果。造成的结果是过桥人数降为QG,MC-QG-QL部分成为政府收费时的福利损耗,意味着从QG-QC间的消费者无法享受过桥的需求。 使整个POQL内的部分都成为消费者剩余,成为社会成员的福利;也就达到了消费的福利最大值。假定当未产生拥挤的桥梁交给厂商来生产时,厂商的投资必要遵循MC=MR的原则。厂商的边际收益(MR)曲线,低于消费者的需求曲线D,按市场化运作原则厂商的收费价格为P1,而这时按此付费只有QP数量的消费者才能通过付费消费,有QP-TPC部分消费者无法通过付费过桥,(参见图3-2)。福利损耗为AQPQC,消费者剩余为P, P1, A。 如果社会的边际效用大于边际成本,公共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增加会使社会剩余增加;反之,如果社会的边际效用小于边际成本,公共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减少会使社会剩余增加。在社会的边际效用与边际成本相等时,所提供的公共产品使社会剩余最大。 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其费用来自税收。假如要按每个人得到的边际效用来负担费用(即按得利原则来纳税),也会出现有些人边际效用低,从而交费少的现象。结果会造成由于政府税收少而提供的公共产品低于OQ0的情况。如何解决公共产品的收费问题,是一个颇多争议的问题,应该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大体还是看拥挤与不拥挤两种情况而定,拥挤的公共产品可以根据边际效用收费,一般就可以解决政府费用负担,以便使政府能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如果是不拥挤的公共产品生产,还是要采用强制性公平收费,如一座通往闹市区的桥与一座通往小岛的桥,收费方式就应该有所不同。 3、企业行为政府化的含义: 第一是企业在竞争发展中直接或间接地采用政府行为。一些企业扮演着双重角色,一般情况下它们以市场行为对付竞争者和处理与当地政府的关系。在此法难以成功时,它们通过其地位和关系以高一级政府出面干预经济活动,保护其利益,例如某些特殊行业和能源企业等等。第二是企业本身拥有许多政府职能,实现企业的准政府化。企业办社会只是一个方面,有些企业在一些地方占有很大的地盘,它们甚至在地方上扮演着一个行政区的角色,例如某些矿山、水利建设企业等等。 业行为政府化的后果: 企业行为政府化会导致如下问题: 1、企业之间竞争不平等。这一点非常明显。以政府行为干预企业间的正常竞争,一方面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另一方面造成了事实上的企业等级,如中央企业、地方企业、甚至某某领导的企业、平民企业等等,从而造成企业之间的矛盾,甚至敌视和开展在当的竞争。 2、复杂化了企业、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有些中央企业或一些说不清所属关系的国字号的大企业,在与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的矛盾中,利用中央或上级政府或某领导向下面施加压力,造成地方上的强烈不满以及由此引发中央、地方、企业间的矛盾。例如,有的大企业卡地方的脖子,或地方卡大企业的脖子,有的地方老百姓拆大企业的铁路,地方上对大企业断水、断电等现象不时发生。 3、影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由于政府行为的干预,在某些地方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资源的最优配置。例如,一些企业的垄断限制了自由竞争,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有时由于地方、企业的矛盾,不能按照最有效的方式配置资源等。有的大企业直接归中央各部委领导,地方政府利用当地特有的资源再开办隶属省、市、县政府的同类企业,造成资源、人力、财物的浪费。 4、影响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一些公共产品交由私人厂商生产,厂商为及时收回投资并取得可观的盈利,利用准政府的权力。提高对公共产品的定价。顾名思议,公共产品因人们普遍需要使用,在价高量大的消费情况下,厂商是铱满钵满,但消费者因承受不起长期的不合理高价,而被逼减少消费,其它产品的销量也会减少,相关产业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如公路使用的高收费对汽车生产和供给的影响就是如此。 5、请对公共产品供给的局部均衡问题作出分析: 对公共产品供给的局部均衡分析是公共经济学理论中一个极为常见的问题,下面我们对此来加以一些探讨见图3-4。 图3-4 图中DA与DB分别代表个人A与个人B的需求曲线。萨缪尔逊称这种需求曲线为“虚假的需求线”,因在实际生活中,个人不会表示他对一定数量的公共产品愿意付出多少价格,然而,借助于一定的需求曲线,对分析问题是有帮助的。公共产品一经提供以后,则对任何个人都是可支配的,全体个人对一定数量的公共产品所愿意支付的价格是由不同个人的需求曲线垂直相加而得到的。总需求D=DA+DB,在公共产品的供给曲线SS确定以后,D与SS线的交点决定公共产品的均衡量OQ,而所有个人愿意为OQ的公共产品所支付的均衡价格(积)OP=DPA+DPB。在均衡点上,供给公共产品的成本等于收益。 为什么私人产品的市场需求曲线是水平相加,而公共产品的社会需求是垂直相加呢?这是因为,在私人产品的场合,每个个人是价格的接受者,他能调整消费数量来使自己的边际效用等于既定的市场价格,而在公共产品场合,每个人所能支配的是同样数量的公共产品,但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量(纳税)是根据,社会成员获得的平均受益程度,即社会平均的边际效用决定的,这一点是由公共产品本身的性质决定的。 我们在公共产品的分析中,关于公共产品的价格应看成是一种纳税。这样,关于公共产品的局部均衡分析实际上是假定以个人缴纳的税来负担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的。而不假定税是由个人受益程度决定的。 6、简述林达尔均衡: 正如在私人产品生产中的情形一样,公共产品理论也应该既具有规范性又具有实证性。 对公共产品给以实证解释的理论表述,最早是由E·林达尔提出来的,L·约翰森后来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现代表述。在这个表述中,个人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以及它们之间的成本分配进行讨价还价,其讨价还价的均衡若能满足边际成本等于价格的效率条件,那么这一均衡就是帕累托最优状态。如果令为消费者i支付公共产品k的价格,Pj+k为生产者价格或边际成本,那么林达尔均衡就可以表示如下: , (k=J+1, …, J+k) 乍一看来,林达尔均衡的概念似乎与私人产品的竞争性市场相类似,但实际上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差别,即不同个人对公共产品所支付的价格是不同的,价格不是一个外生变量,而是作为一个内生变量取决于每一个人的边际支付欲望。这与过去的租税收益理论的概念也是有联系的,根据租税收益理论,税负可视为对公共产品的支付,它是和每个个人所获利益相一致的。 林达尔均衡与私人产品均衡的这一区别可以从下面这个两人竞争模型中清楚地看出。图3-7的AA线代表个人A对公共产品的需求线(或对公共支出的边际支付欲望),BB线代表个人B对公共产品的需求线。横轴代表公共产品的供给量,纵轴代表A、B两人所支付的总税收。公共产品最优供给的均衡点在E*,它是A、B两人讨价还价的结果,这一结果表明A、B两人在共同享用G*数量的公共产品时,他们所支付的价格是不等的,即OAh*<OBh*(OAh*+OBh*=1)。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林达尔均衡的核心问题是双方讨价还价过程中的偏好显示问题,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就有可能发生萨缪尔逊所说的假均衡问题。我们已经知道,对于私人产品来说,面临既定价格的个人有明显的诱因使他们显示对该产品的真正偏好,方式是使其边际替代率等于相对价格,至少在经济体系相对于个人来讲规模足够大时是这样。这种诱因说到底来自个人不付费就不能享受消费公共产品这一事实。 但是,对于公共产品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对个人来说无论付费与否他能得到的公共产品量总是相同的,因而他就可以玩弄偏好,从而坐享由其他人的支付所促成的供给,而当此种人人数众多时,这个公共产品供给问题,问题可能就会变得特别严重。可以设想,由于每个人都有将其真正边际支付愿望予以低估的共同契机,林达尔机制所产生的公共产品供给的均衡水平将会远低于最优水平。在另一极端,可以假设当要求每个人陈述他的偏好时,事先交代清楚满足这些偏好的代价与他们所陈述的支付愿望无关,他们的陈述只与公共产品供给数量保持联系,这就会诱发夸大支付愿望的现象,结果导致过度供给。因此,问题的解决主要在于如何设计一种机制,使之能够保证决策者贯彻效率条件。 图3-7 7、简述准公共产品均衡: 准公共产品既具有公共产品性质又具有私人产品性质,这类产品的生产一般由厂商来进行,政府实行补贴,而这类产品的消费则既要有个人付费,又需要政府支付部分成本来保证这类产品的有效供给。 私人产品的总需求是通过个人需求的水平加总来计量的,公共产品的总需求(它决定其均衡供给量)应该如何求得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模型来加以分析。在图3-8中,有我们已经熟悉的私人产品(a)和公共产品(b)的需求曲线。准公共产品的需求曲线可以由二者的加总获得。 从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加总中我们可以获得两种产品的总需求,然后以DX和DG的形式导入准公共产品的模型中,并引入供给曲线S,这样我们就可以找到两个均衡点E*与。在均衡点E*,由于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DX相交,故该产品为纯私人产品,这时其均衡价格为P*,均衡产量为M*。随着政策干预,均衡点将移至点,这一点可以理解为私人支付加公共支付后形成的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点。在这个既有私人支付又有公共支出的均衡点上,均衡产量为,均衡价格为,其中私人面临的价格仅为P,因而私人的实际支付为,而余下的E则成为政府的公共支出。 以上分析表明,准公共产品的支付既不能只由私人来承担,也不应完全由政府包下来,还是由政府和个人共同分担消费的付费比较合适。 (a) (b) (c) 图3-8 8、什么是边际成本定价原则? 用边际成本来定价,有经典文献对此说明如下: 一般福利的最适度相应于所有东西都在边际成本上出售。这意味着桥梁收费……是无效率的回收;所得税、遗产税和地产税非常适用于补偿发电厂、水力工程、铁路以及其他固定成本很大的产业中的固定成本,从而可以把这些产业的劳务和产品价格降低到边际成本的水平。因此通常的假定……即“各自人自扫门前雪”是与社会效率最优化不一致的。 按照这种观点:价格应当建立在边际成本上,在成本递减产业中产生的任何赤字应当由税收加以资助。因此必须把这样一种边际成本定价的理由看作是一种最优的论点。有许多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对于使用一次总付税存在着许多限制,以及为什么政府可能不得不依靠扭曲性税收的理由。无法征收完全可变的一次总付税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对边际成本定价的偏离。如果为了弥补赤字而必须以一种扭曲的方式筹集收入——因而对这些经济活动来说价格并不等于边际成本——则国有企业内的最优定价将满足边际成本定价这种推论就不能成立。如果一次总付税方式无法达到理想的再分配,则公共部门的价格不得不用作达到这个目的的一种工具。 在次优领域中对边际成本定价的偏离已成为许多文献的主题。有学者研究了公共企业在收入约束下的行为(例如,他们应当收支相抵)。推导出一个最优定价其必要条件为在此表示F对于的导数。假定在这个阶段上,私有部门存在着规模报酬不变的情况,因此。若价格已等于边际成本,则消费应当沿着补偿性需求曲线,从原来可能的水平上作等比例的减少。每个国有企业可能面临着一种独立于其他企业的预算约束。严格说来的税收问题是更一般问题的特例:当整个公共部门只存在唯一的预算约束时,为公共部门筹集的收入水平是最优确定的而不是任意确定的。因此,当我们运用前面的结果时,必须牢记国有企业地位的特征,以及它与政府的关系。 边际定价原则是公共产品生产体现效率的表现,它隐含的前提是公共产品也要考虑成本与收益问题,无非这种成本的回收并不一定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直接实现的,它可以在消费者享受公共产品时收费,也可以根据边际成本支出预期,及实际发生的边际成本状况收费,不管消费者是否消费了该商品。 9、政府对“国有企业” 管理的三种类型: 一种,可以像管理一个政府部门那样管理企业(如有些情况下的邮局);第二种,企业可以是像国际商用机器公司那样的自主公司,国家像其他股东那样取得利润(这正是某些合资企业的情况)。第三种,即公共企业具有独立的管理权,而由国家确定一些目标,并且受到某些规定的约束条件的限制。 10、述说竞争性价格机制的主要内容: (1)实行价格听证制度 我们知道,对公共产品定价是一个复杂问题,但引入竞争性价格机制不失为一种可供参考的决策,通过竞争达到最优价格,实现供给的最优化。 公共产品的定价既不能纯粹由市场来决定,也不能单凭政府的意愿来收费。对于生产公共产品的公共部门或准公共产品生产的私人部门(厂商),在价格决定过程中可以建立价格听证制度,即引入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竞争机制。价格听证制度在欧洲诸国早已有之,而且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的操作制度。请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代表来选择,两者的价格均衡都有明确的规定。当然我国也正在制定价格决策听证法,从而规定政府在制定、调整下列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会进行审议,这些商品和服务包括部分公用事业价格、部分公益性服务价格、部分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以及其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也就是说以后要对像电信、自来水、医疗等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都要先举行价格听证会,然后才能决策。 价格听证会的成员组成则应当有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以及法律、经济、技术和有关业务方面的专家,这些代表或专家的选择标准是:与申请人无直接利益关系;具有与价格决策听证内容相关的经济、技术、财务或法律等专业知识。听证会代表有权了解从另一方面讲,是必须了解,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成本资料和经营管理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有权要求申请人回答他们的质询;可以反映社会各方面对制定或调整价格的意见,同时可以提出自己对制定或调整价格的意见。如果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决定与听证会意见不一致,必须要说明理由。 为什么要颁布《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法》,价格听证会制度是确保政府价格决策正确的途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电力、自来水、电信、交通运输、医疗、教育、住房等。由于这些商品和服务与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而群众又无法选择(如垄断)或无法避免选择(必须使用某种商品或必须接受某种服务),只能被动接受,在这种情况下,举行价格听证会是非常必要的。 (2)实行公共的招投标制度 实行公开的招投标制度,并不断完善这一制度。公共产品明确讲应是准公共产品的生产,交给哪一家厂商来承担,不能简单地由政府和厂商独立建立契约关系来实施,必须是通过多个厂商的竞争,竞价与竞质等方面的较量,然后将企业的资质、信誉进行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而且还要防止厂商间的相互串谋,提高承接价格。经过一系列的筛选,提出一系列严格的要求后方可发给承接商公共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在中途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承接商不能履约的要坚决撤换,并予通报情况,规定在若干年内该承接商不得承接由政府派发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任务。 公共产品生产引进竞争性价格机制的必要性还在于防止腐败。这种由消费者通过税收支付价格的产品,对少数官员而言,会因没有直接的个人支付,有可能会运用手中掌握的 公共权力,转移消费者的利益,从中个人谋取好处,而公开的竞争性价格机制的引进能防止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