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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远程教育
工程监理概论
第 01讲
主讲教师:张 星
2
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律制度
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产生的背景
1、传统管理体制的不适应
1)自筹自管方式
特点:筹建办或筹建处,行政命令式、临时性,
非专业性
2)工程指挥部
特点:权威性,但政企不分、有权无责、临时性、
非专业性
共同特点,机构是临时性的,人员缺乏安定性和归属感;
非专业化的人员多;只有教训,而没有经验积累
造成后果,建设项目有效性下降;
投资失控,进度失控,质量失控、安全失控 !
3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市场经济是建设监理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
? 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 投资有偿使用;
? 法制环境的形成
3、对外开放
? 外资的大量进入;
? 对外承包的扩大;
? 国际惯例的推行。 !
4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1,监理
执行者根据一定的准则或标准对某些行为主
体的某些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2、建设工程监理
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由社会化、专业化的
工程建设咨询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
据国家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
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该工程建
设的其他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
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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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概念要点
1) 监理主体是建设监理单位 (必须是有资质的监理单位 )
2)受委托而监理 (监理委托合同是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监理的前提)
3)依法监理、按约监理 (主要指有关法律法规、项目建设批文以及监
理合同及本项目的其它工程合同)
4)针对建设工程项目 (法定监理项目和监理阶段)
(1) 法定监理项目范围包括,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总投资在 3000万以上的公用事业工程;
5万 m2以上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
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的贷款或援助项目;
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如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关系
社会公众利益和安全的项目,这些项目不受上面的规模影响。
(2) 监理阶段范围,前期介入、设计阶段介入、施工阶段介入,
所以就有了对应的三种阶段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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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监理的性质
1)服务性
监理为建设单位提供的是 管理服务,即以控制建设工程投
资、进度、质量为 目的,以协助业主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
设工程建成为 目标 。
2)科学性
科学性包含了管理能力、建设经验、管理制度、管理手
段、管理理论、管理方法、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内容。
3)独立性
独立性是国际惯例,是监理单位公正、独立、自主的三
大工作原则之一。不唯业主,也不与承包商和供应商有经
济或隶属关系。
4)公正性
是职业道德准则。
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和合同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对
待和处理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
7
四、建设监理的作用
1、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尤其是前期阶段介入,参与咨询机构的选择,进行项目建
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或与直接做前期咨询服务。
2、规范参与建设各方的行为
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的建设行为发生
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当建设行为的造成的不良后果
政府监管的补充
3、敦促承建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介入生产过程,以专家的经验,从用户的角度,对工程项目
进行监督管理。
4、促进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满足预定工期和质量要求,投资最少;
满足工程预定的功能和质量标准,寿命周期费用最少;
建设项目投资效益以及环境、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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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设工程监理理论及其发展趋势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基础
1,理论基础
组织论、控制论、管理学
2,工程监理的实质
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
二、现阶段监理的特点
1、监理服务对象的单一性
2、强制性推行的制度
3、对被监理者的建设行为的监督作用
4、市场准导入双重控制(企业与从业人员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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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趋势
1、法制化建设(信用机制、价格形成机制、风险防范机制、
仲裁机制)
2、发展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建设的全工程;项目的全方
位,不分投资主体、不论项目性质)
3、完善监理企业结构(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公司结构)
4、提高监理人员素质(业务与技术素质、队伍的稳定)
5、项目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开拓多元化的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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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的总称。
1、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国家主席签署。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有:建筑法、城市规划法、招标
投标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等。
2、法规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有关法律制定,如, 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
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有关法律制定,在
本地适用,如江苏省的,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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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章
1)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的行政职能部门单独或联合颁布,如建
设部颁布的,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监
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与注册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
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与建设部、交通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发的, 工程建设
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2)地方规章
由地方政府颁布,在本地使用,如, 江苏省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江苏省国家建设项目审
计监督办法,
4、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效力
法律高于法规,法规高于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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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法
主要包括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建筑活动监督
管理等内容,其中涉及监理的内容有,
?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有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
工程监理单位,并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 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
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
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 …… 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不符合要求的施工。
? …… 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改正不符合要求的设计。
?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
监理任务。
? 工程监理单位不能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
建筑构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应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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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规定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
单位工程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明确了质
量监督、质量保修以及质量处罚等内容。其中涉
及监理的内容有,
?监理企业应具备监理资质,并在监理资质等级证书规定的范围内
承担监理业务,且不允许他人借用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任务。
?监理业务不能转让
?工程监理单位不能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
构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应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
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实施监督,
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应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项目
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不得将材料、设备及构件用于工程;
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得支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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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规范不属于法规,也不属于规章,而属于标准。
建设监理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
制造的监理工作,对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监理人员的职责、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合同管
理、施工监理资料、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 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的委托监理合同,合同应包
括对过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 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与建设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
单位进行
?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 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
单位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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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建设程序与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一,建设程序
1、概念
建设程序是长期工程建设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应该遵循的
内在规律
,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就是最基本的程序
建设程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而完善
的。近几十年来主要的变化是在工程建设中实行了决策咨询评
估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建设监理制度和项目法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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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程序
确
定
投
资
意
向
项
目
建
议
书
可
行
性
研
究
可
行
性
报
告
审
批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准
备
施
工
竣
工
验
收
动用前
准备
初步设
计审批
委
托
监
理
委
托
监
理
委
托
监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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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建设程序的意义
1) 依法管理,维护建设秩序
2) 科学决策,提高投资效益
3) 遵循规律,保证工程质量
4、建设程序与工程监理的关系
1)建设程序为监理提出了规范化的建设行为标准
2)建设程序为工程监理提出了监理的任务和内容
3)坚持建设程序是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职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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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制(需求机制)
1)含义: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
生产经营、债务偿还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2)设立:立项建议书批准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
法人组建方案;可行性研究批准后正式成立。
3)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信用机制)
1)含义: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
2)特点:非负债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债务和利息;出资
者按出资额享受权益;资本金不能抽回,但可以转让。
3、招标投标制(竞争机制)
4、合同管理制(责权平衡机制)
5、建设监理制 (约束与协调机制) !
东南大学远程教育
工程监理概论
第 01讲
主讲教师:张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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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律制度
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产生的背景
1、传统管理体制的不适应
1)自筹自管方式
特点:筹建办或筹建处,行政命令式、临时性,
非专业性
2)工程指挥部
特点:权威性,但政企不分、有权无责、临时性、
非专业性
共同特点,机构是临时性的,人员缺乏安定性和归属感;
非专业化的人员多;只有教训,而没有经验积累
造成后果,建设项目有效性下降;
投资失控,进度失控,质量失控、安全失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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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市场经济是建设监理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
? 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 投资有偿使用;
? 法制环境的形成
3、对外开放
? 外资的大量进入;
? 对外承包的扩大;
? 国际惯例的推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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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1,监理
执行者根据一定的准则或标准对某些行为主
体的某些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2、建设工程监理
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由社会化、专业化的
工程建设咨询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
据国家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
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该工程建
设的其他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
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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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概念要点
1) 监理主体是建设监理单位 (必须是有资质的监理单位 )
2)受委托而监理 (监理委托合同是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监理的前提)
3)依法监理、按约监理 (主要指有关法律法规、项目建设批文以及监
理合同及本项目的其它工程合同)
4)针对建设工程项目 (法定监理项目和监理阶段)
(1) 法定监理项目范围包括,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总投资在 3000万以上的公用事业工程;
5万 m2以上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
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的贷款或援助项目;
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如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关系
社会公众利益和安全的项目,这些项目不受上面的规模影响。
(2) 监理阶段范围,前期介入、设计阶段介入、施工阶段介入,
所以就有了对应的三种阶段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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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监理的性质
1)服务性
监理为建设单位提供的是 管理服务,即以控制建设工程投
资、进度、质量为 目的,以协助业主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
设工程建成为 目标 。
2)科学性
科学性包含了管理能力、建设经验、管理制度、管理手
段、管理理论、管理方法、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内容。
3)独立性
独立性是国际惯例,是监理单位公正、独立、自主的三
大工作原则之一。不唯业主,也不与承包商和供应商有经
济或隶属关系。
4)公正性
是职业道德准则。
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和合同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对
待和处理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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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监理的作用
1、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尤其是前期阶段介入,参与咨询机构的选择,进行项目建
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或与直接做前期咨询服务。
2、规范参与建设各方的行为
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的建设行为发生
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当建设行为的造成的不良后果
政府监管的补充
3、敦促承建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介入生产过程,以专家的经验,从用户的角度,对工程项目
进行监督管理。
4、促进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满足预定工期和质量要求,投资最少;
满足工程预定的功能和质量标准,寿命周期费用最少;
建设项目投资效益以及环境、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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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设工程监理理论及其发展趋势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基础
1,理论基础
组织论、控制论、管理学
2,工程监理的实质
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
二、现阶段监理的特点
1、监理服务对象的单一性
2、强制性推行的制度
3、对被监理者的建设行为的监督作用
4、市场准导入双重控制(企业与从业人员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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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趋势
1、法制化建设(信用机制、价格形成机制、风险防范机制、
仲裁机制)
2、发展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建设的全工程;项目的全方
位,不分投资主体、不论项目性质)
3、完善监理企业结构(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公司结构)
4、提高监理人员素质(业务与技术素质、队伍的稳定)
5、项目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开拓多元化的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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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的总称。
1、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国家主席签署。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有:建筑法、城市规划法、招标
投标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等。
2、法规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有关法律制定,如, 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
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有关法律制定,在
本地适用,如江苏省的,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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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章
1)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的行政职能部门单独或联合颁布,如建
设部颁布的,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监
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与注册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
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与建设部、交通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发的, 工程建设
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2)地方规章
由地方政府颁布,在本地使用,如, 江苏省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江苏省国家建设项目审
计监督办法,
4、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效力
法律高于法规,法规高于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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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法
主要包括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建筑活动监督
管理等内容,其中涉及监理的内容有,
?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有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
工程监理单位,并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 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
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
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 …… 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不符合要求的施工。
? …… 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改正不符合要求的设计。
?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
监理任务。
? 工程监理单位不能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
建筑构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应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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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规定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
单位工程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明确了质
量监督、质量保修以及质量处罚等内容。其中涉
及监理的内容有,
?监理企业应具备监理资质,并在监理资质等级证书规定的范围内
承担监理业务,且不允许他人借用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任务。
?监理业务不能转让
?工程监理单位不能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
构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应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
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实施监督,
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应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项目
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不得将材料、设备及构件用于工程;
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得支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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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规范不属于法规,也不属于规章,而属于标准。
建设监理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
制造的监理工作,对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监理人员的职责、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合同管
理、施工监理资料、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 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的委托监理合同,合同应包
括对过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 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与建设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
单位进行
?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 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
单位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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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建设程序与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一,建设程序
1、概念
建设程序是长期工程建设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应该遵循的
内在规律
,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就是最基本的程序
建设程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而完善
的。近几十年来主要的变化是在工程建设中实行了决策咨询评
估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建设监理制度和项目法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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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程序
确
定
投
资
意
向
项
目
建
议
书
可
行
性
研
究
可
行
性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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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
设
计
施
工
准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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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竣
工
验
收
动用前
准备
初步设
计审批
委
托
监
理
委
托
监
理
委
托
监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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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建设程序的意义
1) 依法管理,维护建设秩序
2) 科学决策,提高投资效益
3) 遵循规律,保证工程质量
4、建设程序与工程监理的关系
1)建设程序为监理提出了规范化的建设行为标准
2)建设程序为工程监理提出了监理的任务和内容
3)坚持建设程序是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职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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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制(需求机制)
1)含义: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
生产经营、债务偿还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2)设立:立项建议书批准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
法人组建方案;可行性研究批准后正式成立。
3)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信用机制)
1)含义: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
2)特点:非负债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债务和利息;出资
者按出资额享受权益;资本金不能抽回,但可以转让。
3、招标投标制(竞争机制)
4、合同管理制(责权平衡机制)
5、建设监理制 (约束与协调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