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 诉 书 【教学目的】掌握抗诉书的格式与制作方法。 【教学重点】事实与理由的写法。 【学 时】2学时 【教学方法】格式讲解、范文欣赏、病文剖析 一、概念 检察院依法行使审判监督的职能,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判决或裁定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依案件性质可分为刑事抗诉书、民事抗诉书和行政抗诉书。本节主要介绍刑事抗诉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1条和第205条第3款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因此,抗诉分两种程序提出,一种是按上诉程序提起的,另一种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不论何种程序的抗诉,都必须制作相应的抗诉书,送达人民法院。 抗诉书是检察院代表国家对法院审判活动实行监督的一种表现形式,可以促使上级法院及时纠正下级法院审判活动中出现的错误。 二、格式 刑事抗诉书格式(样本)一:二审程序适用  ××××人民检察院 刑 事 抗 诉 书 检 刑抗[ ]号 ×××人民法院以××号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对被告人×××(姓名)×××(案由)一案判决(裁定)……(判决、裁定结果)。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如果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而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写明这一程序,然后再写“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包括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理由如下: ……(根据不同情况,理由从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和审判程序违法等几方面阐述。) 综上所述……(概括上述理由),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特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院印) 年 月 日 附: 1、被告人×××现羁押于×××(或者现住×××)。 2、新的证人名单或者证据目录。 ? 刑事抗诉书格式(样本)二:审判监督程序适用 ××××人民检察院 刑 事 抗 诉 书 检 刑抗[ ]号 ?原审被告人……(依此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住址,服刑情况。有数名被告人的,依犯罪事实情节由重至轻的顺序分别列出)。 ×××人民法院以××号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对被告人×××(姓名)×××(案由)一案判决(裁定)……(写明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者一审及二审判决、裁定情况)。经依法审查(如果是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而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或者有关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应当写明这一程序,然后再写“经依法审查”),本案的事实如下: ……(概括叙述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情节。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围绕刑法规定该罪构成要件特别是争议问题,简明扼要地叙述案件事实、情节。一般应当具备时间、地点、动机、目的、关键行为情节、数额、危害结果、作案后表现等有关定罪量刑的事实、情节要素。一案有数罪、各罪有数次作案的,应当依由重至轻或者时间顺序叙述。) 本院认为,该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包括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理由如下: ……(根据情况,理由可以从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和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几方面分别论述。) 综上所述……(概括上述理由),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号刑事判决书(裁定书),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院印) 年 月 日 附: 1、被告人×××现服刑于×××(或者现住×××)。 2、新的证人名单或者证据目录。 三、内容和制作方法 抗诉书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 由首部、原审判决(裁定)情况、检察院审查意见和抗诉理由、结论意见和要求、尾部、附注组成: 抗诉书为论证式检察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包括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的名称、文书名称及文号。写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不能只写地区级市、县、区院名;如果是涉外案件,要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分两行写出检察院全称和文书名称“抗诉书”。其中文书代字为“抗”,例“鲁检刑抗字[1996]1号”。 (二)正文。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刑满释放或者假释的具体日期等。 二审程序适用的刑事抗诉书不写此项,只有审判监督程序适用的抗诉书必须写明,写法如格式。 2、原判决、裁定情况。如果侦查、起诉、审判阶段没有超时限等程序违法现象时,不必写明公安检察与法院的办案经过,只简要写明法院判决、裁定的结果。其中,对案件性质认定检法有分歧的应当写明。 以“XX人民法院以XXX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对被告人(姓名)XXX(案由)一案作出判决(裁定)“引出判决裁定内容。 审判监督程序适用的刑事抗诉书,如果是一审生效判决或裁定,不仅要写明第一审法院判决(裁定)主要内容,还要写明一审判决或裁定的生效时间。如果是二审终审的判决或裁定,应该分别写明一审和二审判决或裁定的主要内容,此外,还应该写明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原因。 3、审查意见(包括事实认定)。这一部分的内容是检察机关对原判决(裁定)的审查意见,目的是明确指出原判决(裁定)的错误所在,告知二审法院,检察院抗诉的重点是什么。这部分要观点鲜明,简明扼要。对于案件具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检察机关抗诉情况的,也要写明。 其中事实认定与证据,对于原审判决、裁定中认定的事实或新发现的事实、证据,应该作比较详细的介绍。为下文有针对性的论析铺设过渡桥梁。 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书在写该部分内容时有两种情况:第一,认为一审判决或裁定正确,而二审改判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时,只写明二审判决(或裁定)的错误所在;第二,如果认为一、二审判决(或裁定)都有错误的,均应指出错误所在,以便下文分别论析反驳。 4、抗诉理由。抗诉书是对法院原审裁判的错误进行驳辩,属驳论性的公文文体。因此反驳对象要明确有针对性,原判全部错的全部抗诉,部分错就部分抗诉。观点要鲜明,论证有逻辑性,论据真实全面,以法律为论据的,必须准确具体地援引条、款、项的内容,以事实为论据的,必须有查证属实的证据,从而驳倒错误论点,阐明抗诉意见的正确性。 抗诉理由是文书的主体部分,可针对原判事实确有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或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不同情况,分别写明抗诉理由。 (1)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认定事实有错误,包括遗漏罪行、遗漏罪犯,事实不实、不详等情况。一般运用对比的方法,针对原审判决裁定的错误提出纠正意见,强调抗诉的针对性。对于有多起“犯罪事实”的抗诉案件,只叙述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当的部分,认定没有错误的,可以只肯定一句“对……事实的认定无异议”即可。突出检、法两家的争议重点,体现抗诉的针对性。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也可以类似处理,即只对原判决(裁定)漏定或错定的部分被告人犯罪事实做重点叙述,对其他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可简写或者不写。 关于“证据部分”,应该在论述事实时有针对性地列举证据,说明证据的内容要点及其与犯罪事实的联系。 刑事抗诉书中不能追诉起诉书中没有指控的犯罪事实。 如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应在抗诉书中予以论述。 例如,宗××诈骗案抗诉书(按二审程序)中抗诉理由的第一点为: “一、判决书认定部分犯罪事实与引用证据不当。 判决书认定:‘被告人宗××于1988年9月间,虚构事实,向金××谎称可为其联系购买二吨平价电解铜。为骗得金××的信任,宗××先后私刻了××市化工轻工供应公司第二化工供应部、××市勤工化工厂供销股的印章,并伪造上述两单位的供货证明。嗣后,以代垫付电解铜款为名骗得金××人民币5000元花用。’事实是:被告人宗××在1988年9月下旬通过伪造‘××市化工轻工供应公司第二化工供应部’两张供货证明(见附件一、二),骗得金××5000元后,为达到进一步诈骗的目的,于10月4日再次私刻‘××市勤工化工厂供销股’印章,伪造供货证明(见附件三),以自己为金××的电解铜垫付了8000余元,造成资金搁死,需再借款10000元归还他人为理由,又骗得金××10000元。由此可见,宗××伪造‘××市勤工化工厂供销股’的假证明不是为了骗5000元(在此十余天前已骗得),而是为了诈骗10000元所实施的行为。”例中用引述原文的方式将正误事实加以比照,否定了原判的不当之处。 (2)如果法院适用法律有误,主要针对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论述应该如何认定行为性质,从而正确适用法律。要从引用罪状、量刑情节等方面分别论述。适用法律有误主要包括定性(罪与非罪),定罪(此罪与彼罪),处罚或免除处罚不当,适用法律条款不当等。一般根据刑法关于犯罪的理论,围绕行为事实的本质特征,通过对案件性质的分析,指出原判决(或裁定)之误,论证如何正确适用法律,认定案件性质。如罪名不当,着重于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特征,阐明应定何罪而不应定何罪的理由、根据。 (3)原判决(或裁定)量刑不当。包括罪刑不适应,刑罚畸轻畸重,未考虑法定从重加重、从轻减轻情节,以及适用缓刑不当,无正当理由而未依法判处刑罚等情况。 如果原判因认定事实错误,致使定性、定罪适用法律错误,进而导致量刑不当,在对事实与适用法律做了相应反驳论证后,再于正确的事实、法律基础之上,写清量刑不当之处,并阐明准确量刑的意见。如果原判仅是量刑畸轻畸重的,应着重从情节、社会危害等影响量刑的诸方面分析论证,确定应当适用的刑种、刑期,证明原裁判量刑的错误。 (4)如果法院审判程序严重违法,抗诉书就应该主要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逐个论述原审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事实表现,包括时间、地点、审判人员或合议庭的违法行为等情况,再写明影响公正判决的现实或可能性,最后阐述法律规定的正确诉讼程序。例如,原审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本应延期审理而当庭宣判,以致造成错判的,先将这一情况叙明,然后阐述违反法定程序和错判之间的因果关系,再引用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第1项内容说明正确的程序。 抗诉理由部分常见的写法有三种: 其一,分段列举法。依抗诉理由的不同列出序号,标明观点,分段反驳。适于抗诉论点较多的案件。 其二,分人反驳法。一案多名被告人的,针对不同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分别阐述抗诉理由。适用于抗诉理由各不相同的两名以上被告人的抗诉案件。 其三,综合分析法。将抗诉理由集中在一个段落里加以阐述,适用于抗诉论点较少的案件。 共同犯罪案件,要对提出抗诉的被告人进行重点分析、叙写,对同意法院判决的被告人可以略写,或作为对比时提出。在叙写抗诉理由时,要利用案件证据情况有针对性地证明自己的观点。另外,在抗诉书中只能针对一审审理的案件事实,不能包括进行追诉的事实。 5、提起抗诉的法律依据、抗诉要求。要综合上述审查情况和抗诉理由提出结论性意见。 刑事抗诉书中结论性意见应当简洁、明确。在要求事项部分,应写明“特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 (三)尾部 署名方式,署检察院名称并盖院印。 (四)附注 对于未被羁押的原审被告人,应将住所或居所明确写明。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如果与起诉书相同可不另附。 四、范文欣赏 (依上诉程序抗诉) ××县人民检察院 抗 诉 书  ××检刑抗(19××)×号 本院于19××年7月24日收到的××县人民法院19××年×月×日(19××)×法刑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认定被告人李广×、李宝×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广×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李宝×拘役6个月,缓刑1年,赔偿被害人解××医疗费用542元。本院审查认为:该判决认定二被告人犯罪有从轻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是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的,造成量刑不当。理由如下: 一、判决书认定:“二被告人犯罪有义愤情节”,但未说明义愤的表现所在,其含义不清。根据案情而言,所谓“义愤情节”也是不存在的。被告人李广×与被害人解××系夫妻关系,解××于19××年因与被告人争吵而离家出走,并提出离婚。经判决不准离婚,仍不归家。19××年5月7日,其子放学后去姨家,二被告人寻找不见,便以为被解××哄骗出走,即经预谋后,将解从其娘家捆绑拖回家中,用剪刀剪掉解××两耳轮、鼻尖和头发,次日又用铁丝烙烫面部后,才为解××松绑。从整个案情看,二被告人的“义愤”所出无正当原因。所谓义愤,应是被害一方有不道德或不法行为的情况下,被告人一方出于正义而产生的愤恨。但本案的被害人并无不道德行为,更无不法行为,因而不构成被告人一方的义愤情节。 二、判决书认定“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与被告人所做所为不符。①二被告人施加伤害致解××住院以后,其医疗费用,分文未予付给,到庭审时仍不愿承担应付的医疗费;②二被告人在庭审中对某些情节采取了避重就轻的态度,如二被告人原交代对解××捆绑后拳打脚踢,而且有在场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伤势诊断证明,情况经查属实。但在庭审时二被告人又拒不供认。据此不能说二被告人认罪态度好。 三、判决书引用法律条款不完善。二被告人有明显的主犯、从犯之分,这在判决书中也作了认定。但却只引用刑法第24条(从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而不引用刑法第23条(主犯从重处罚)。说明判决不是在全面正确的适用法律的情况下进行的。 四、判决书在认定事实上不够全面准确。经查实二被告人实施伤害过程中,被害人解××先后多次要求悔过求饶,判决书未作认定,这不利于反映被告人作案的主观恶性程度;另外,判决书认定“被害人解××住院70余天”,对案件的危害结果反映不全面,事实上,被害人解××左耳轮外伤并发软骨膜炎,现仍在治疗中。 五、判决书中由于上述四条原因,得出了“应从轻处罚”的错误指导思想,使得量刑明显偏轻。二被告人在被害人多次求饶的情况下,非法捆绑,毁人容貌,致其重伤,手段毒辣,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被害人解××被害以后,不仅肉体上受到极大的痛苦,而且在精神上遭到了莫大的折磨,感到年仅30几岁,面容被毁,丑不堪目,无地自容,痛不欲生。被害人之父得知其女遭此摧残以后,悬梁自尽。被告人的行为引起社会的公愤,如不从重从严处罚二被告人,则不足以严厉打击严重的刑事犯罪,不足以平息民愤和社会舆论。根据被告人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第2款和第58条之规定,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情节恶劣的,可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到判处死刑。”但是,原判决书却将主犯李广×判处有期徒刑3年,将从犯李宝×减轻处罚为拘役6个月,皆适用缓刑,是与刑法有关规定和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相违背的,是非常错误的。  综上所述,本院以为,对被告人李广×、李宝×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第2款的量刑幅度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科处较重的刑罚。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1条之规定,特向你院提起抗诉。 此致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院印) 五、病文剖析(见课件) 六、作业(见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