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指令,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派出中国渔政118号船于7月23日至8月3日,历时12天,航行2476海里,圆满完成了对舟顺渔2002、京鲁渔101的押解任务。舟顺渔2002于7月31日由浙江省渔政总队中国渔政33001号负责押解,将京鲁渔101暂时扣押在养马岛港。同时,陆地专案调查组于7月29日至31日、8月3日、8月11至14日先后赴荣成石岛、养马岛港口、蓬莱进行调查取证。8月3日下午1点京鲁渔101被押解进港后,专案组执法人员及时上船作了现场取证,核查了该船在北太公海从事非法流网的违规事实。现将有关调查取证和处理意见请示如下:
一、船舶情况京鲁渔101、102,是蓬莱京鲁渔业有限公司申请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编号:鲁船审(2003)B0116、117号)。2003年3-4月,京鲁渔业公司与荣成黄海造船厂进行建造洽谈,但由于其他原因未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建造京鲁渔101、102的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暂时留在了黄海造船厂,并由该厂副总赵建平保存。
荣成华进水产公司于2002年12月份,与黄海造船厂签订了建造4艘冷冻拖网渔船的合同,但船舶建造申请尚未获得批准。黄海造船厂为使华进公司所造渔船尽快下水,在未取得京鲁渔业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建造京鲁渔101、102的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暂借给华进公司使用,渔船下水后进行了船舶检验。待华进公司申请获得批准后,再将其船网工具指标还给京鲁渔业公司。
2003年5月29日,华进水产公司投资建造的京鲁渔101建成下水,并办理了船舶检验证书;6月1日,华进水产公司与李开芳、王昭霞、王炜礼签订船舶买卖经营协议,由李开芳、王昭霞、王炜礼三人共同经营,渔船总造价480万元,并按协议分期归还造船债务。
船舶情况:京鲁渔101、102,主机功率330KW,总吨位202吨,船长35.73米,型宽6.60米有,型深3.30米,设计吃水2.60米,船速10.8节,船籍港龙口,从船舶情况看属钓钩作业渔船。
二、违规作业情况
2003年6月9日,京鲁渔101、102在未进行船舶登记,未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由李开芳决定携带200片流网,从黄海造船厂出海,赴北太平洋海域从事鱿钓生产,船长周玉科,船员共18人。6月21日,京鲁渔101到达E168°、N38°北太平洋海域,开始从事鱿钓生产,同时进行流网作业7-8次,每次下流网三十片左右,但由于不懂、没有经验,第一次从事流网作业,流网网目内径太小,所以渔获量很少,后来就不再使用流网,封存在前后夹板。直到7月22日在E161°、N41°漂流时,被美国海岸警备队发现船上装有流网,并进行了登临检查,船上有渔货10余吨,主要渔获物是鱿鱼。
另经查询,京鲁渔101船取得了2003年列入北太鱿钓渔船规模资格,但尚未办理专项许可证。该船在听说公海不允许进行流网作业后,故意用油漆将船名号涂改为“鲁渔01”。
三、现场勘验情况
8月3日12:30,中国渔政118押解京鲁渔101帮靠养马岛码头。8月4日12:00,京鲁渔102也按要求进入养马岛码头接受处理。陆地专案调查组,立即登临京鲁渔101、102进行了现场勘验,经勘验:
1、渔获物共15.9吨(包括京鲁渔102渔货物在内),个体5斤左右,其中钓钩作业生产鱿鱼11.6吨,流网生产鱿鱼1吨;杂鱼3.3吨,主要是小鲨鱼、金枪鱼和部分鲷类鱼种。
2、流网200余片,片长50米,网目内径80mm,已使用过流网有近百片,其余100多片并未使用。
3、小型起网机两台。
四、现已采取的措施在调查取证,基本查实京鲁渔101船违法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已对该船采取以下行政措施:
1、发出《渔业行政扣船通知书》,现已将该船暂扣在养马岛港内,并由牟平边防和我局渔政总队负责看管。
2、已将船上渔货物进行清点,决定予以没收,并列出登记保存清单。小型起网机2台,流网200片。
3、已告知华进公司和船上职务船员随时听侯传询。
五、处理建议通过调查取证,京鲁渔101在未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赴北太平洋海域非法从事流网作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渔业法》第四十一条、《农业部关于印发联合国大会通过禁止在公海使用大型流网决议的通知》、《关于禁止在公海使用大型流网作业的通知》精神,提出以下处罚意见:
该船虽未办理捕捞许可证和专项许可证,但已被列入2003年北太鱿钓渔船规模内,考虑到其在北太从事公海非法流网行为属于初犯,且是在漂流过程中因船上装有流网被美国海岸警备队查获,每船携带流网只有100片,而京鲁渔102船是主动到指定港口接受处理。因此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对京鲁渔101罚款9.6万元;对京鲁渔102罚款3.8万元;
2、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即没收已入库所有渔获物的货款);
3、没收小型起网机2台,全部流网网具(200片)。
当否,请批示。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