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法家的法律思想重点掌握:
商鞅的,变法,思想和,法治,思想
韩非的,法治,思想
法家的法律观和,法治,学说一,学派简介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
主张,以法治国,的一个学派,形成于战国中期 。
( 一 ) 产生封建主内部两大政治势力:
儒家:主张维护贵族政体和宗法分封制,将西周的旧礼改造过了为封建贵族服务,,以礼治国,。
法家:反对旧贵族,主张建立新的君主集权的官僚制度,用法律的强制手段和兼并战争来维持霸权,,以法治国,。
( 二 ) 发展过程
1,春秋时期管仲,子产,邓析 ——法家的先驱
2,战国时期
初期:李悝,法经,
中期:商鞅,法家理论的主要奠基者 。
慎到,势治,
申不害,术治,
末期:韩非,法家理论的集大成者 。
前期法家和后期法家一,商鞅的法律思想人物简介
商鞅卫国人,卫鞅或公孙鞅 。 后因功封于商,史称商鞅 。
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法学家,法家理论的主要奠基者 。
现存,商君书,24篇,其中有商鞅自著,
也有其他法家的作品 。
法律思想
(一),不法古、不法今,变法理论
1,商鞅变法
( 1) 历史背景:群雄争霸,秦国弱小收歧视 。
( 2) 具体措施:二次变法 ( 公元 359年,公元 350年 )
经济方面
废井田,授田于民
重农抑商,鼓励发展农业生产
统一度量衡政治方面
废除世卿世禄,奖励军功
推行郡县制,建立君主集权的行政制度
改,法,为,律,
,法,平之如水,灋
,律,均布也,
2,,不法古,不修今,的变法理论历史进化观:
上世 ——人们亲爱亲人又贪图私利。“亲亲”
中世 ——出现抢夺和争执,人们尊重贤人,喜好仁慈。“仁义”
下世 ——有了私有制、君主、刑法,人们尊重贵人和官吏。
今世 ——“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民巧诈”
——当时而立法
( 1) 批驳,法古论,
,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 2) 批驳,修今论,
,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
——为推行,法治,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
( 二 ) 商鞅的法治思想
1,,法者,国之权衡,
——法的性质和作用
法的性质:客观准则 ( 尺度,杆秤 )
法的作用:确立等级名分;制驭臣民
2,,壹赏,,,壹刑,,,壹教,
商鞅法治思想的核心
( 1),壹赏,,
——指只能赏赐那些有功农战和告奸的人 。
,利禄官爵专出于兵,
重赏,告奸,,重罚,匿奸,者 。
( 2),壹刑,
——指统一刑罚的标准,适用刑罚时不分等级亲疏,同时实行重刑连坐 。
,刑无等级,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 3),壹教,
——指统一教育的内容,主张取缔一切不符合法令,不利于农战的思想和言论 。
,燔,诗,,书,而明法令,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3,,任法,,,重信,,,权势独制,
——法,信,权相结合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 。
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
法:以刑赏为主体的法令 。
信:赏罚的信用 。
权:君主的权柄 。
,任法,,,重信,,,权势独制,
( 1),任法,
法令要公布于众,使官吏知法懂法 。
君主必须带头守法 。
( 2),重信,
,信赏必罚,
,任法而去私,;
,赏厚而信,刑重而必,
( 3),权势独制,
,君尊而令行,
,权制断于君,
——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
( 三 ),以刑去刑,的重刑思想
——"禁奸止过,莫若重刑 "
1,性恶论
,好利恶害,
,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赏则死,
2,重刑论的具体含义
( 1) 刑主赏辅 。
数量上 ——刑多赏少
顺序上 ——先刑后赏
措施上 ——刑用于将过
( 2),刑不善而不赏善,
,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自善,
——本质是对人民实行暴力镇压 。
( 3) 轻罪重刑
,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
3,,以刑去刑,
( 1),重刑爱民,
——“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
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
( 2),刑去事成,,,以刑去刑,
——“行罚,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
二、韩非的法律思想人物简介
战国末期韩国人,先秦法家的集大成者。
曾师从荀子,但去走上了批判儒家的道路。
现存,韩非子,55篇,其中大部分是韩非本人的作品,但也掺入了一些其他人的作品。
韩非强调 "以法为本 ",法、术、势相结合。
法律思想
(一)维护君主利益的法律观
1、“明法制臣”,强杆弱枝
法是君主制臣的有效工具。
“治吏”“禁奸”是法的主要内容。
2、“治民无常,唯法为治”
——治理民众没有什么常规可循,只有用法治才行。
3、君主集权,以法“独制”
(二)君主专制的“法治”理论
1、“法治”的必然性
( 1)“法与时转”的历史进化观历史:上古、中古、近古、当今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 2)“人民众而货财寡”的人口论
——从物质生活资料方面寻找实行法治的根据。
( 3)“欲利自为”的人性论
“性恶论”:“欲利”“急功”“好利恶害”
人与人之间是一种相互对立的利害关系。
2、“法治”的必要性
“禁奸”、“尊主”、“强国”
“法治”胜于“礼治”
“法治”胜于“任贤任智”
“法治”胜于“心治”
3、“法治”的要求
(1)“依法为本”、“唯法为治”
——“法治”的总纲。
(2)“一其宪令”、“布之百姓”
——“法治”的前提。
(3)“法莫如一而固”“不重变法”
——立法思想的重要特点。
(4)“信赏必罚”,“法不阿贵”
——执法要求
(5)“严刑重罚”、“以刑去刑”
——刑法思想的特点理由:
严刑重罚符合人“好利恶害”的本性。
重刑是禁奸的重要手段。
重刑爱民。
(三)法、势、术结合商鞅重法慎到,势治”
申不害“术治”
1、法与势的结合
( 1),势”的内涵 ——“威势”、“权势”
( 2)“擅势”、“独制”
( 3)“抱法处势则治”
——法与势的结合
“法治”离不开“势治”,“势治”是“法治”的前提和依靠。
“势治”离不开“法治”,“势”要靠“法”
来加强。
2、法与术结合
( 1)“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
( 2)“处势”与“修术”
——“势”要靠“术”来维持
( 3)以术“行法”和以术“烛私”
考察臣下是否忠于职守和遵守法令的方法、手段。
暗中用来控制臣吏的阴谋诡计。
思考:试总结法家的法律观和“法治”学说。
先秦法家的法律观和“法治”学说
(一)先秦法家的法律观法律观即关于法的概念、性质、作用及实施运用等法理学的基本问题。
1、法的概念:
( 1)法是民众的行为规则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物之仪表也,
( 2)法是由国家制定和公布的成文命令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
( 3)法是确定等级名分的制度
( 4)法是关于赏罚的规定
2、法的性质:
( 1)法具有强制性和制裁力
( 2)法具有客观性和公平性
,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槲也,
角量也,谓之法。,
( 3)法具有等级性
( 4)法还具有合情性和适时性
3、法的起源
法与国家的起源联系在一起,法是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
4、法的作用:
( 1) "禁恶止乱 ","民治国安 "
( 2) "定赏分财 ""定分止争 "
( 3) "以法胜民,一民使下 "
( 4) "君尊主重 ""独制四海 "
(二)法家的 "法治 "思想
—— 法家法律思想的核心即所谓 "以法治国 ","垂法而治 "或 "缘法而治 ",简称为 "法治 "。
法家 "法治 "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
1,,法治,的内容和实质:
—— 儒法两家法律思想的对立
( 1) "法治 "是针对 "礼治 "所维护的宗法制而提出的。
A、二者在维护等级制方面是一致。
B、二者在对待宗法制的态度上不同,"礼 "是代表贵族利益的制度,"法治 "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礼治主张分封世袭制,法治主张中央集权制。
C、法治的提出,旨在用地主的新 "法 "代替贵族的旧 "礼 ",是两种制度的对立。
( 2) "法治 "是针对 "礼治 "的重视 "德治 "、教化而提出的。
A、儒家主张 "以德服人 ",法家主张 "以力服人 ",
"法治 "是最可行有效的方法。
B、二者的分歧表现了 "务德 "于 "务法 "两种统治方法上的对立。
( 3) "法治 "又是针对 "礼治 "强调 "人治 "而提出的。
A、儒家把治理国家的希望放在,圣贤,及个人道德才能上,法家则认为治国的关键是,法,
有了好的法令,一般能力的 "中主 "或才能低下的 "庸主 "也能整理好国家。
B、二者的分歧在于对发挥 "君主 "的作用的看法,
表现为重视 "君智 "还是 "君法 "的对立。
2、法家 "法治 "的理论根据:
法家以人性论和进化观作为 "法治 "的理论基础。
( 1) "好利恶害 "的人性论。
( 2)发展进化的历史观。
A、商鞅把人类社会分成四个阶段:上世、中世、
下世和今世。
—— "不法古,不修今 ",必须 "当时而立法 "。
B、韩非:上古、中古、近古、当今
3、法家推行 "法治 "的方法
( 1)立法原则
循天道
因民情
随时变
量可能
务明易
( 2)执法主张
明法
—— 要求立法明确和万民遵守。
任法
—— 要求远贤智,弃私议、有法必依、执法以信。
壹法
—— 统一立法权,统一法令内容,统一人们思想。
从法
—— 要求是法令具有绝对权威,任何人都要按法令要求办事。
A君臣共守
B刑无等级
( 3)运用赏罚
"信赏必罚 ";
"厚赏重罚 ";
"赏功罚罪 ","赏勇罚怯 ","赏富刑 贫 ";
"赏誉同轨,非诛俱行 ";
——思想观念、社会舆论要与法律赏罚相一致。
少赏多罚和轻罪重刑。
( 4)法、术、势相结合
,法”指法令
"势 "指权势、权力
"术 "指统治策略和手段。
A、首先,以法为本;
B、其次,法与势相结合;
,势治”是“法治”的前提和依靠。
,势”要靠“法”来加强。
,势”由君主独制,“法”由君臣共操
C、最后,法与术也要结合。
,无为”之术
“君道无为,臣道有为”
,循名责实”之术
,潜御群臣”之术
积极方面:
1、法家朴素唯物主义辩证法和唯物论
2、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结构
3、依法治国的法治理论
4、严于治吏的精神
消极方面:
1、极端君主专制
2、极端重刑主义
3、极端文化专制主义
中性:
1、集体本位精神,强调国家主义、社会本位
2、法律设施建设儒法两家法律思想的异同点
1、思想继承上:
儒家注重吸收 ——对周礼的改良
法家注重批判 ——对儒家礼的批判
2、对当时社会现实:
儒家:消极。
法家:积极。
3、两家思想产生的理论基础不同人性论
性善论;
性恶论。
4、二者所维护的制度不同
维护贵族利益的制度,即分封世袭制。
维护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制度,即中央集权制。
5、二者在统治方法上对立
礼治、德治,人治
法治,以法治国,法术势相结合。
( 1)对法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同
儒家较轻视法的作用
法家夸大乃至极端化法律的作用。
( 2)刑罚观
恤刑慎杀 ——“人道”
,禁奸止过,莫若重刑”
( 3)犯罪预防观不同
教育、经济手段综合治理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
以刑去刑,“刑用于将过”
( 4)对发挥君主作用看法不同
,贤君明主”治国 ——“人治”
,中主”治国 ——“法治”
6、儒家重视治民,法家重视治吏相同之处
都是统治方略,御用性强,都是为统治者提供治国安邦之术。
具体观点上也有一致性。
二者在维护等级制方面是一致。
儒家也不完全排斥法治。
具有互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