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 (上)
(秦汉 ——隋唐)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发展过程:
一、春秋战国 ——基础二、秦汉 ——促进
秦朝,事皆决于法,法治思想
汉初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三、西汉中期 ——形成
董仲舒新儒学思想四、三国两晋南北朝 ——发展
律学思潮
玄学的法哲学思潮五、隋唐 ——完备
,唐律疏议,
六、宋代 ——新的发展阶段
理学的兴起七、明清 ——开始走下坡路
启蒙思想家民主思想八、鸦片战争之后 ——衰落一、春秋战国 —— 基础旧儒学形成
孔子 ——创立儒家学派
孟子 ——进一步发展
荀子 ——隆礼重法,礼法结合二、秦汉 —— 促进
——旧儒学向新儒学过渡时期
秦亡 ——法家学说的政治实践破产
汉初 ——黄老学说
(一)秦朝,事皆决于法,法治思想
1,,事统上法,,法令由,一统,
2,,事皆决于法,
3、严刑峻法,,深督轻罪,
4,,以法为教,的文化专制
——“焚书坑儒,
秦把法家的重刑主义推向了极端,自取灭亡。
(二)汉初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历史背景:
西汉的建立。
公元前 206年,经过四五年的楚汉之争,刘邦击败项羽,登基称帝,建国号汉,都长安,史称西汉。
( 1)社会现状经济凋敝,人民生活困苦,,民穷财尽,。
( 2)吸取秦暴政而亡的教训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
( 1)何为黄老学派?
黄老学派是先秦道家的一个支派。
,黄者,黄帝也;老者,老子也。,
代表作:
,老子,,,黄帝四经,,,淮南子,
( 2)法律思想
A、无为而治,,与民休息,
——治国指导思想
B、文武并用,,德刑相济,
C,,罚不患薄,,约法省刑
,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
余悉除去秦法,
汉文帝废除肉刑
D,,轻徭薄赋,,,以粟为赏罚,
——兼具有道、儒、法三学派特点。
三、西汉中期 ——形成
——儒家思想开始向封建法制渗透,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开始形成。
(一)董仲舒的法律思想人物简介
西汉中期儒家公羊学派大师。生活于汉武帝前后各三十多年。
著作很多,现存的主要有,春秋繁露,,,举贤良对策,。
法律思想董仲舒 ——以儒家思想为主,吸收法家的君主集权思想和重法思想,同时又结合阴阳五行加以及殷周的天命神权等各种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的思想因素,创立了一种新儒学。
1、维护皇权的,春秋,法统说
( 1),春秋,,大一统,思想
——主张一切权力要集中到汉武帝手中,
即汉朝的大统一。
( 2),更化,论
——指改变统治阶级的指导思想、治国策略和制度。
汉承秦制
( 3),罢黜百家,,统一思想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2,,君权神授,,法自君出
( 1),天人感应,
A,,天者,群物之祖也,
B、天人合一:
,人生有喜、怒、哀、乐之容,春、秋、冬、
夏之类也,
,人之性情,有由天者,
C、天罚论 ——“祥瑞,,,灾异,
神化地上统治者,为君权神授制造理论依据。
( 2)君权神授,法自君出
3、维护封建等级制的,三纲五常,论
( 1)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 2)五常:仁、义、礼、智、信
( 3)用阴阳学说对三纲加以附会解释
,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
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
妻为阴。,
,阳尊阴卑,,,阳贵阴贱,——天之道
封建政权、族权、夫权和神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思想和制度,是束缚封建社会民众的四条极大的绳索。
,纲常名教,的核心,封建立法与司法的指导原则。
4,,阳德阴刑,,德主刑辅
( 1),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其事异域,其用一也。,
——德主刑辅
( 2),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
刑主杀而德主生。天亲阳而疏阴,任德不任刑,
——阳德阴刑
( 3)性三品说
,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
把人的品性分成三等:
圣人之性 ——上等之性,天生性善,不待教而成。
中民之性 ——“有善质而未能为善,,施以教化。
斗筲之性 ——下等之性,天生性恶,刑罚制裁。
5,,春秋,决狱,,原心定罪,
( 1)春秋决狱以,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审判的法律依据,
从而把儒家经典法律化。
——封建法律儒家化的途径
( 2)原心定罪在审理案件时,要根据犯罪事实,考察行为者的动机。只要有犯罪动机,就应当加以惩罚;如没有犯罪动机,就应当从轻发落。
,,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
谶纬神学思想:
——神学迷信思想与儒家思想相结合
谶:一种预决吉凶的宗教预言
纬:假托神意来解释儒家经典,把经学神学化。
东汉,白虎通义,
反谶纬神学思想
王充、仲长统
——从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点出发,对这种迷信神权观念进行了批判。
(二)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基本特点
1、皇权至上、法自君出
2、以经断狱,礼法融合西周 ——春秋战国 ——汉 ——隋唐
3,,三纲,封建立法的根本原则
4、大德而小刑,德主刑辅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一经形成,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并逐渐对封建立法和司法活动起着指导作用。
四、三国两晋南北朝(发展)
——封建法大量吸收儒家思想,封建正统法律思想进一步发展。
历史背景:封建社会由统一走向分裂。
思想领域相对宽松
1、律学思潮
2、玄学的法哲学思潮
3、北方少数民族在政治改革中学习和制定汉法的法律思潮
(一)律学思潮研究的是以成文法典为代表的法律的编纂、法律的解释及其相关的法律理论。
产生发展过程:
1、战国时期 ——先导
法家
2、汉代 ——形成
,引经决狱,,,以经注律,
3、魏晋南北朝 ——重大发展
( 1)律典编纂技术逐步成熟和完善
A,,名例,篇的形成
B,12篇的形成
( 2)以经注律取得空前的成就
,泰始律,(张杜律)
张斐、杜预分别对律条进行注解,明确诠释了许多名词,概念、术语的含义与区别。用儒家经义阐述了立法的旨意和意图,统一了人们对律条的不同理解。
杜预(,律本,
a纳礼入律,礼法合一;
b“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
——法律的文字要简明通俗,条例应明白准确,
直截了当;法律的形式要单纯,概念要明确;
条文要简约,不要烦密。
c区分律、令的界限
,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
张斐(,律表,):
a以礼率律
b,刑名,的性质和作用
c“理直刑正,
——法律要明确体现纲常名教;适用法律要做到准确,严宽适中,罪刑相符。
( 3)儒家精神融入到具体法律条文中去
,八议,,官当,,重罪十条,
(二)玄学的法哲学思潮
1、何为玄学因魏晋时期研究,三玄,(,老子,,,庄子,,,周易,三书)而得名的。
玄学家们用老庄道家学说解释,周易,,极力揉和儒道两家学说,带有儒道互补的性质。由此而形成的一种唯心主义的思想体系。
其中心是讲天人关系,即天道与人事的关系,或,自然,与,名教,的关系。
2、玄学的产生魏晋时期,名教,与,自然,之争
( 1)名教:儒家提倡的纲常伦理
,名教政治,
缺陷:与烦琐的经学和谶纬神学迷信相联系
,名教危机,
( 2)门阀士族内部派别斗争激烈,一部分人消极失意,主张,无为,,,任自然,。
( 3)援道入儒即用道家一些哲理性的东西来解释儒家思想的理论,使儒家理论更具哲学思辨性。
3、代表人物王弼,名教出于自然,
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
4、意义玄学法律观的出现,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在新形势下的变种,它标志着神学法律观的衰落,开辟了思辨哲学探讨法理学问题的先河,
对后来理学法律观的形成有直接影响。
(三)北方少数民族在政治改革中学习和制定汉法的法律思潮
北魏孝文帝的政治改革
——以上三大法律思潮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封建法律儒家化的进程。
五、隋唐(完备)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完备
,永徽律,+“律疏,=,唐律疏议,
主要特点:,一准乎礼,,礼法结合的范本
1,,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相须而成者也,
2、儒家三纲的法律化
——维护三纲,是,唐律,法律思想的核心
,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
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 1),君为臣纲,及其在唐律中的体现
①谋反、谋大逆谋反:,谋危社稷,
谋大逆:,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
②危害皇帝安全。
③大不敬
( 2),父为子纲,及其在法律上的体现
,不孝,
( 3),夫为妻纲,及其在法律上的体现
①,夫者,妻之天也,
②各种具体的不合理的规定,限制妻的权利
,七出,
3、维护等级特权的立法思想
皇帝、贵族、官吏、平民、贱民等
①贵族、官吏有罪无刑
——议、请、减、赎、官当。
②良贱异法
同罪异罚
禁止通婚
诉讼方面,禁止卑告尊
,唐律疏议,的影响:
为封建统治者提供了一部治国安邦的法典,
为宋元明清所继承。
唐以后的各代封建王朝,都以这种以礼入律、
礼法结合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作为其指导思想。
封建法律儒家化的过程至此完成。
以经决狱 ——以经注律 ——以经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