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际结算方式比较
一、结算方式总结
汇款 (T/T,M/T,D/D)*
托收 (D/P,D/A)*
信用证 (L/C)*
银行保函 (L/G)*
备用信用证 (standby L/C)*
国际保理 (Factoring)*
二、国际结算方式的分类银行信用结算方式商业信用结算方式逆汇顺汇托收、信用证汇款资金流向结算方式类别 具体结算方式分类标准从属结算方式基本结算方式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汇款、托收、信用证地位与功能信用证、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
国际保理汇款、托收信用主体
*基本结算方式与从属结算方式关系基本结算方式从属结算方式补充性非独立性基础性独立性三、基本结算方式的风险无不交货 /不按期交货 /货物与合同不符预付汇款不开证或不按期开证 /开证行倒闭 /软条款或不合理条款 /借口拒付 /伪造信用证付押金后开证行倒闭 /假单据 /单货不付信用证不承兑 /降价后再承兑 /承兑收货后不付款 /承兑降价再付款单货不符D/A
不付款赎单 /降价后再付款赎单 /进口国动荡 /改为 D/A
单货不符D/P
托收不收货 /收货不付款 /拖延付款 /借口降价无赊销出口商风险进口商风险结算方式三、基本结算方式比较结算方式 手续 银行收费 资金负担 买方风险 卖方风险汇款预付 最大 最小赊销 最小 最大托收
D/P 较小 较大
D/A 极小 极大信用证简便稍多最多最少稍多最多最不公平不太公平公平 较大 较小结算方式的风险平衡
风险的公平度:
汇款
托收
D/A
D/P
信用证由不公平到公平出口商 进口商本节重点
国际结算的分类
各类结算方式的比较
基本结算方式与从属结算方式的关系
案例
出口商:上海 M公司
进口商:香港 S公司
结算方式,D/P 60 days
贸易条件,FOB shanghai
承运人:香港 K公司驻上海办事处
事件:
第四节 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与搭配
M公司按合同规定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K,
委托其运往伊斯坦布尔。 K公司随即签发已接管上述货物的全套正本联合运输提单交给 M公司,同时载明货物,凭香港 S公司指示交付,(consigned to
order of S Co.),M公司将汇票连同各单据交于上海 W银行办理托收,委托其通过香港代理行向 S公司收款。
S公司到期后拒不付款,银行将单据退还 M公司。 M
公司向 K查询货物,被告知已将船公司出具的正本海运提单交给 S公司,现在货已被 S提走。 K公司建议 M公司直接与 S公司交涉,但此时 S已破产。
诉讼承运人 K:
M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起诉 K,请求判 K赔偿无单放货给他人而使原告蒙受重大损失。一审判定:被告签发的提单已明示货物凭香港 S公司指示交付,原告收款不着与被告交货无因果关系,不支持请求。
上海市高法,K公司理应对 M公司持有的正本联运提单却提不到货的损失负责赔偿。
结果,K公司驻上海办事处撤销,内地判决要在香港执行要经过复杂程序和支付高额费用,想挽回损失几乎不可能。
案例评析
本案属联运经营人将实际承运人签发的正本提单交给未付款的购货人导致托运人即正本提单持有人丧失物权的侵权案,不排除联合诈骗的可能。
M公司的教训:
D/P after sight 风险太高
客户资信是结算成败的关键
忽视了承运人的实力和信誉
贸易条件对 M控制货物不利一、结算方式选择需考虑的因素
客户信用 *
市场状况 *
贸易条件 *
运输单据 *
承运人 *
其他因素 *
二、结算方式组合的作用汇款托收信用证风险费用
基本结算方式组合
信用证与汇款 *
信用证与托收 *
汇款与托收 *
三、结算方式组合与搭配
基本与从属方式组合
汇款与保函(备用证)
托收与保函(备用证)
信用证与保函 (备用证 )
托收 (汇款 )与保理
注意事项
保函 (备用证 )有效期一定要迟于信用证效期或托收付款期,防止保函 (备用证 )失效。
运用结算方式组合的两种情况
适用情景:
金额巨大、制造周期长、检验复杂、交货条件严格、质量保证期长。如大型机械设备、飞机、轮船等
分期付款 (installment)
延期付款 (deferred payment)
两者区别:
分期付款:清偿货款时完成交货
延期付款:完成交货后逐期还款本节重点
影响结算方式选择的因素
结算方式组合的适用情景
结算方式组合中应注意的事项
分期付款与延期付款的区别汇款
付款人使用信用工具将货款通过银行汇交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分类
电汇( T/T) Telegraphic Transfer
信汇 (M/T) Mail Transfer
票汇 (D/D) Remittance by Bank’s Demand Draft
托收
Collection,出口商在货物出运后,出具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为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D/P at sight
D/P after sight
D/A
光票托收大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向受益人开出的,承诺自己在收到满足预先规定的相关单据后付款的一种书面约定。
信用证的特点
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独立于贸易合同的文件;
银行只处理单据而非货物本身。
银行保函
担保行应委托人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当委托人不履约时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的书面承诺文件。
保函的种类:
卖方是受益人
付款保函、延期付款保函、赊销保函、补偿贸易保函、租赁保函等
买方是受益人
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
维修保函等备用信用证
银行应申请人委托开立的承诺在申请人违约条件下受益人提供规定要求的单据后,支付一定金额给受益人的书面凭证。
与保函的不同点:
规则和惯例不同
赔付条件不同
安全性有差别
使用广度不同国际保付代理
保理( Factoring),全称为保付代理,是指在买卖双方采用赊销或 D/A结算时,国际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进口商信用额度及担保、
资金融通、销售帐户管理和追收账款等一系列综合化服务。
服务职能
出口贸易融资
销售帐户管理
收取应收帐款
信用额度担保客户信用与结算方式的选择客户信用 出口商选择 进口商选择良好 D/P,D/A,O/A P/A,L/C
差或不确定 P/A,L/C (运用从属结算方式 ) D/P,D/A,O/A (运用从属结算方式 )
市场状况与结算方式选择市场供求 结算方式选择买方市场 D/P,D/A,O/A(运用从属结算方式 )
卖方市场 P/A,L/C (运用从属结算方式 )
贸易条件与结算方式选择交货条件 贸易术语 结算方式实际交货 EXW,FAS,EXS、EXQ,DAF 汇款象征交货 FCA,FOB,CFR、CIF,CIP 汇款,托收,信用证运输单据性质与结算方式选择运单性质 运输方式 出口商对货物控制 结算方式物权凭证 海运提单联运提单 有效 一切结算方式适用普通凭证航空运单铁路运单邮包收据无效 不宜托收和信用证承运人与结算方式选择
UCP500:
承运人是指在运输合同中承担履行铁路、公路、海洋、内河、航空或多式联运的实际承运人或订约承运人。
承运人信用对结算方式的影响
承运人信用不能保障时,避免托收
争取由我方选择承运人的贸易条件其他影响因素
贸易金额
收款期限
结算费用
商业习惯
汇率风险
信用证与汇款
适用情景:散装货,如粮、煤、矿石等
具体方式:大部分信用证 +余额汇款
信用证与托收
具体方式:光票信用证 +跟全部单据托收
优点:减少开证押金,托收风险降低
The full set of shipping documents shall
accompany the collection draft and shall only
be released after full payment of the invoice
value.
汇款与托收
具体方式:预付款 +跟单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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