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面临的问题: 人均耕地少 山地丘陵多耕地总体质量差 土地资源空间匹配失衡 近40年净减耕地2.5亿多亩 耕地后备资源太少 可开发土地基本已被开发利用 土地开发强度大 盲目用地突出 城市存量潜力大 村镇用地超标 2、土地评价的中间阶段 ?土地利用类型及其要求; ?土地评价单元的划分和土地性状的描述; ?评价因子的选择与评价结果的计算。 3、成果的总结与使用 ?土地评价报告书 ?土地评价成果图 ?评价结果的使用 土地评价报告书应包括的内容: ?土地评价的目的; 清楚地论述土地评价立项的依据、土地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土地评价后所要达到的目标。 ?土地评价的过程和方法; 土地评价选用的资料、土地评价的主要内容和土地评价所采用的方法。 ?土地评价的结论 这时土地评价报告的关键部分,应由土地评价的中间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估算和分析而得到的结果、根据结果而推导出的结论和针对结论而展开的讨论和建议。 土地适宜性分类就是根据土地对不同的作物或土地利用方式的自然适宜性程度将土地进行分类,它实际上是土地自然适宜性评价的目标,也是土地自然适宜性评价结果的一种直观表示。 (1)根据用途分类:宜农、宜林、宜牧、宜渔; (2)根据作物或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宜程度进行分类,如适宜、较适宜、勉强适宜、不适宜等。 如何确定土地的适宜性等级 -匹配法(Match) 土地利用要求与土地质量的匹配 (1)依据土地利用要求和土地性状的分析比较得出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宜性等级; (2)提出新的土地利用方式,进行重新比对; (3)重复上述过程 (4)直到得到满意的结果 如何确定土地的适宜性等级 -最小因子法(1) 所谓最小因子法是按单因子适宜性等级最小的那个因子的等级来确定土地适宜性等级的方法。 确定每个评价因子的适宜性等级。单因子的适宜性等级一般根据土地用途的要求,对该因子的值分为不同的区间段,而每一区间段对应一定的适宜性等级。 (2)通过对照比较,确定评价单元的每个评价因子的适宜性等级。 (3)对评价单元的评价因子的适宜性等级进行比较,选最小的等级作为这个评价单元的评价结果。如对于U1,其每个评价因子的适宜性等级都为S1,则其评价结果也为S1;对于U2,其最小的评价因子等级为S3,则其评价结果也为S3。由于其最小因子为盐渍化,所以评价结果进一步细化为S3a 基本概念: (1)土地资产: -广义:所拥有的地球表面上的自然及人造资源的总和。 -狭义:一种自然的、未经改变的资源的生产力。 (2)土地资源的价值 价值:古典经济学中价值的内涵,是指凝聚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异的劳动;马克思沿用古典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显然,土地没有融入人类的一般劳动,不具劳动价值。 ?土地资源的选择价值:土地资源用于其他选择的潜在收益价值。 影响因素:偏好的差异及其在时间上的不连续;技术进步和信息占有量的增加;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不可逆及未来土地需求的非确定性。 ?存在价值:土地的存在价值属纯资源价值范畴,与资源的利用或效用无关。 构建土地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1、整体完备性原则,即从各角度反映系统的动态变化和发展趋势; 2、科学性原则,即反映土地系统发展内涵及目标实现程度; 3、可操作性原则,即在实践中具有可行性; 4、区域性原则,即因地制宜,考虑到地方特色; 5、层次性原则,即指标体系结构清晰、便于使用; 6、动态性与稳定性相结合原则; 7、相对独立性原则。 现金流量贴现分析法的意义:将未来的投资、成本费用或收益都换算成现值后,就可以获得具有可比性的投入与产出。根据投入-产出分析,就可以比较进行一定的土地改良工程的土地利用方式的经济适宜性,或者专门分析改良工程的经济可行性。 ?何谓土地持续化利用? 持续土地利用包括自然系统和经济系统的持续发展。具体可表达为通过技术、市场与行政手段使一个区域的土地利用类型的结构、比例、空间分布与本区域的自然特征和经济发展相适应,使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其生产与环境功能,既满足人类经济生活与环境要求,又不断改善资源本身的质量特性。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全面安排和布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由国家和政府在整个行政辖区内制定的宏观的和长远的规划。其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土地需求的预测、土地开发战略方针等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 1.对土地利用实行政府干预和控制 -控制建设用地 -控制农用地的生态过程 -控制土地利用分区 -控制土地利用的方式和强度 2.对土地利用矛盾进行协调 -协调人地矛盾 -协调部门之间的争地矛盾 -协调地区之间的用地矛盾 3.组织土地利用 4.监督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 2.系统分析原则 3.合理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4.可持续发展与综合效益最优的原则 ?土地开发规划是指对未利用的土地或利用率很低的土地进行开发的规划。开发规划的对象主要是荒草地、沼泽地、沙荒地、滩涂以及利用不充分的天然草场、疏林地、闲散土地等。 土地保护规划是指为保护土地资源,使其数量不再减少、生产力不再下降,而专门进行的规划。如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菜田保护区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等。 单项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主要针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8大类或某些重要的二级类型的土地资源的利用规划,如建设用地规划、旅游用地规划、园地规划等等。由于这类规划一般都以各个生产部门或行业为主来组织开展的,也称部门用地规划。 ?土地利用内部规划是一种微观的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利用系统要进行具体的设计,有时直接称为土地利用内部设计或土地景观生态设计。 -耕地内部规划:种植制度、轮作方式、地块设计、田间工程 -果园内部规划:树种选择、果园小区设计、田间工程 -林地内部规划:林地和树种选择、造林设计、林地工程 -牧草地内部规划:牧草地选择、轮牧小区设计 -渔业用地内部规划:水产种类选择、水面改良 -居民点规划:居民点用地、小区设计 持续土地利用模式设计 ?根据区域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在分析其土地利用特点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一整套适合该区域的土地生态改良措施与土地利用优化方案。其步骤如下: (1)根据现实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发展趋势预测(如人口增长)确定社会需求和经济目标,合理配置农、林、牧业生产,建立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模式,使之具有社会可承受性和经济可行性; (2)将优化结构中的各种土地利用类型与相适宜的土地利用单元相匹配,进行土地生态经济系统的空间生态设计,使土地利用系统与土地系统的结构耦合协同、互利共生,体现持续土地利用的生产性和保护性; (3)预测整个土地利用系统的负输出即每个土地利用单元的土壤侵蚀量,进行水土保持决策,实施水土保持技术方案,减少土地利用的侵蚀风险性,使新的土地利用系统具有稳定性和保护性; (4)在土地利用中要求改良和建设土地生态系统。一方面,应适宜规模地建设基本农田,实行集约化经营,力争高产稳产;另一方面,在治理的同时,逐步改善生产条件和美化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的生产和服务性,提高整个土地利用系统的稳定性,实现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