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 地 估 价 报 告
项目名称:“北京万泉花园住宅小区二期 ”地价评估
受托估价单位:北京清华房地产评估公司
估价人: 刘洪玉 龙奋杰 纪晓一
委托估价单位:北京万泉花园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估价日期: 1999 年 6 月 5 日至 1999 年 9 月 6 日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清评字 9907
“北京万泉花园住宅小区二期”地价评估报告 北京清华房地产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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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估 价 报 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 “北京万泉花园住宅小区二期”地价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 北京万泉花园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 估价期日 :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四、估价结果
委托方提供的委估项目二期用地为 55200 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
83696 平方米,会所 3000 平方米。
评估人员根据估价目的 , 遵循估价原则 , 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
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
测算,并结合估价经验与对影响房地产价值因素的分析,确定该项目
用地 ( 552 00 平方米 ) 的土地使用权在 1999 年 8 月 31 日 的市场价值为:
毛地总地价 : 5808.0 万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伍仟捌佰零捌万圆整
熟地总地价 : 3 3823.2 万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叁亿叁仟捌佰贰拾叁万贰仟圆整
其中 :
住宅 熟地楼面地价 = 3882 . 9 元 / 平方米
住宅 熟地单位地价 = 5902 . 0 元 / 平方米
住宅 熟地总价 = 32579 . 1 万元
住宅 毛地楼面地价 =65 9 .0 元 / 平方米
住宅 毛地单位地价 = 1002 . 0 元 / 平方米
住宅 毛地总价 = 5531 . 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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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所 毛地楼面地价 : 923 元 / 平方米
会所 熟地楼面地价 : 4147 元 / 平方米
会所 毛地总地价 : 276.9 万元
会所 熟地总地价 : 1244.1 万元
五、估价 师
刘洪玉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0103305)
龙奋杰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0103307)
纪晓一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六、土地估价机构
北京清华房地产评估公司
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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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估价对象界定
一、委托估价方
北京万泉花园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巴沟南路 35 号
法人代表:刘兴亚
联系人:吴静
联系电话: 8 26 22432
二、受托估价方
北京清华房地产评估公司
单位地址:清华大学主楼 803
法人代表:季如 进
联系电话: 62784640
资质级别:壹级
证书编号:( 97 )建房估证字第 04 号。
三 、估价目的
为确定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出让价格提供依据。
四、估价日期
1999 年 6 月 5 日 至 1999 年 9 月 6 日
五、估价期日
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报告确定所评估的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价值
为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之市场价值。
六、估价对象概况
1. 土地登记状况
拟开发建设的“北京万泉花园住宅小区二期”项目用地(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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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项目用地” ) 的土地使用权。
该项目用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巴沟村 北路与万泉河路交叉口西南
侧。北临巴沟村北路,与万泉河垂钓世界隔路相望。东临万泉河西路,
南临巴沟南路,西为万泉庄北路。
整个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190800 平方米,其中居住区建设用地
面积为 168100 平方米,为住宅与配套公建用途。另城市代征用地面积
为 210000 平方米,代征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 51200 平方米,代征城市
绿地面积 159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25400 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
积 202400 平方米,配套公建 23000 平方米。
该项目拟分期建设,该项目拟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用地已于
1998 年 8 月 和 1999 年 1 月由政府有关部门完成了土地出让工作。
现准备受让的二期建设用地,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用地面积
为 552 00 平方米,其中住宅占地面积为 3 7 4 00 平方米、绿化占地面积为
1 2 8 00 平方米、会所占地面积为 5 0 00 平方米。其上拟建各种类型的物业
建筑面积依次为:住宅建筑面积 83696 平方米,会所建筑面积为 3000
平方米。总容积率为 1.57 ,住宅建筑容积率为 1.52 。
2. 土地权利状况
项目用地位于北京市万泉渔业公司院内,属行政划拨渔业用地。
1997 年 3 月,北京市京渔万泉渔业公司、美国康泰实业 公司、天津国世
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职工住房开发公司、北京国盛大经贸有
限责任公司五家在京联合成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北京万泉花园住宅小
区”项目。 1997 年 4 月,市计委批复,同意将该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住
宅及娱乐、公共配套设施。市规划局 1997 年 9 月正式下发了《规划设计
条件通知书》( 97 -规条字- 0137 ),批准该项目进行初步设计, 1998
年 6 月 26 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签发了《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98
-规审字- 0527 )。
3 、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状况
根据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关于
万柳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97) 首规办字第 45 号〗的文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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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该区域属于绿化试点地区,要协调资金平衡问题。从该意义上讲,
该小区建设环境较好,但相应地投资成本也会加大。
根据委托方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协议,委托方需支付北京市水产公
司北渔场绿化补偿 2000 万元;需支付高压线西移费用 120 万元;需支
付河道所拆迁费用 800 万元。
根据对现场的调查,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规划范围内需拆迁
的房屋明细如下所示:
规划范围内需拆迁房屋明细
序号 位置 间数 面积 (m 2 ) 备注
1 万泉庄市场
1. 1 北侧活动房 70 847
1.2 北侧砖房 4 100
1.3 北市场摊位 38 304
1.4 北市场活动房 3 45
合计 115 1296
2 西北民房 3000 6000 有产权
3 海淀工商行库房 部分产权
3.1 海淀工商行仓库 480
3.2 海淀工商行砖房 8 96
3.3 海淀工商行活动房 30 450
合计 38 1026
4 西南民房 2 0 360 有产权
5 东北角活动房 35 525
6 河湖一所 150 3455 部分产权
总计 658 12662
这些房屋基本以单层为主,建筑档次偏低,但数量较多。另外还
有以下设施:
1) 水面面积及养鱼配套设施 196 亩;
2) 深水井 2 口;
3) 配电室 1 座;
4) 水塔 1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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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浅水井 3 部。
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土地开发费用较高,开发建设的压力
较大。
七、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1 、 一般因素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全国性交通枢
纽,铁路四通八达,空中航线、公路交通十分便利。同 时,北京又是
全国商贸中心、金融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
2 、区域因素
委估地块所处的海淀区,是北京市高校、科研机构和各种高科技
公司聚集的地区。该区域位于北京市的西北,是建设住宅小区的良好
地段,目前该地区东部有许多住宅建成投入使用,但在项目用地范围
内,由于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市政绿化等相对滞后,因此目前的区
域环境较差。
3 、个别因素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看,由于市政代征地较多,项目的拆迁
量较大,因此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前期工程、室外工程的投资额将会
较大。
八、委估地块占地面积的确定
根据委托方的初 步设想,项目拟进行分期建设,滚动开发,其中
一期建设用地面积为 6 2 8 80 平方米,已于 1998 年 8 月和 1999 年 1 月由政
府有关部门完成了土地出让工作。现准备受让的二期建设用地面积为
55200 平方米,住宅占地面积 37400 平方米,绿化占地面积为 12800 平
方米,会所占地面积为 5000 平方米。总容积率为 1. 57 ,住宅建筑容积
率为 1.52 。
本报告评估所依据的数据为委托方提供,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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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出让面积按照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实际测绘结果为准,如果
容积率的变化范围在 ±5 %之内,评估结果的楼面生地价保持 不变,但如
果容积率的变化较大,则对评估结果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九、 地价定义
由于本项目的开发的物业类型为住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所估价格为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生地出让的市场价值,使用权
期限为 70 年。
第三部分 土地估价结果
一、估价依据
1 、 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
条例》;
4)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5)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出让地价评估技术标准》。
2 、 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1) 《 关于北京万泉花园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变
更内容的函》(京计基函字 [1997] 第 46 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海淀区国有 [1997]
字第 0647 号);
3)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97 -
规条字- 0137 号);
4)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98 -
规审字- 0527 号);
5)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关
于万柳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97 )首规办规字
第 45 号】;
6) 拆迁明细及有关拆迁补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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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委托方二期建设的占地面积和建设内 容及面积;
8) 有关评估的其它资料。
3 、 本公司掌握的评估资料及评估人员实地勘察所获取的资料。
二、估价原则与方法
1 、估价原则
依据地价评估的公平原则、估价期日原则、合法原则、替代原则
和最有效使用原则,对委估地块进行了公正、客观、合理、科学的地
价评估。
2 、估价方法
本公司评估人员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并进行了实地勘察和对
邻近地区的调查,根据委估地块的特点及开发项目本身的实际状况,
选取基准地价修正法、假设开发法、市场比较法作为本次评估的基本
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1) 依据城市基准地价修正 至委估地块宗地地价,进而求取委估地块的
熟地价和毛地价。
2) 委估地块上建设的住宅拟用于销售,根据假设开发法的思路,先求
取项目的总开发价值,之后,再估算项目的总开发成本及发展商利
润,两者相减,就可求得委估地块的熟地价;
3) 依据邻近同一供需圈内房地产交易实例,以市场比较法求取委估地
块比准价格,进而求取委估地块的熟地价和毛地价。
4) 对上述三种方式求出之地价进行技术处理,最终求出委估地块之熟
地价和毛地价。
3 、估价结果
委托方提供的委估项目二期用地为 55200 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
83696 平方米,会所 3000 平方米。
评估人员根据估价目的 , 遵循估价原则 , 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
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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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并结合估价经验与对影响房地产价值因素的分析,确定该项目
用地 ( 552 00 平方米 ) 的土地使用权在 1999 年 8 月 31 日 的市场价值为:
毛地总地价 : 5808.0 万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伍仟捌佰零捌万圆整
熟地总地价 : 33823.2 万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叁亿叁仟捌佰贰拾叁万贰仟圆整
其中 :
住宅 熟地楼面地价 = 3882 . 9 元 / 平方米
住宅 熟地单位地价 = 5902 . 0 元 / 平方米
住宅 熟地总价 = 32579 . 1 万元
住宅 毛地楼面地价 =65 9 .0 元 / 平方米
住宅 毛地单位地价 = 1002 . 0 元 / 平方米
住宅 毛地总价 = 5531 . 1 万元
会所 毛地楼面地价 : 923 元 / 平方米
会所 熟地楼面地价 : 4147 元 / 平方米
会所 毛地总地价 : 276.9 万元
会所 熟地总地价 : 1244.1 万元
三、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
1. 本报告中之土地价值评估结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 , 即在评
估基准日期预期能够成交的最好价格 , 它依据了如下假设:
l 一个自愿的卖者和买 者;
l 在估价基准期日前 , 相对于物业的特性和房地产市场状态而言 ,
为使交易完成及达至合理价格 , 有一个合理的谈判周期;
l 在这个周期内 , 市场状态、价值水平是静止不变的;
l 物业能自由地在市场上出售;
l 不考虑特殊性质买家的附加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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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报告之评估价值为 1999 年 8 月 31 日 之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
随着时间及市场情况的变化,该价值需作相应调整。如使用本评估
结果的时间与本评估报告的基准日期相差 6 个月或以上 , 本评估公
司对应用此结果而对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3. 本评估报告中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文件均为委托 方所提供,本评估公
司未向政府有关部门核实,故对其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4. 本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对仅使用本报告中部分内容所导致
的可能的损失,本评估公司不承担责任。
5. 如在办理出让手续的过程中,实际测量的土地面积、住宅建筑面积
与本报告中所依据的土地面积有差异时,如该差异不超过 5 %,则
楼面价格保持不变,可仅对总价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部分 附件
本报告的附件有:
1. 《关于北京万泉花园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内
容的函》(京计基函字 [1997] 第 46 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海淀区国有 [1997] 字第
0647 号);
3.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97 规条字
0137 号);
4.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98 -规审
字- 0527 号);
5.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关于万
柳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97 )首规办规字第 45 号】;
6 . 规划范围内需拆迁房屋明细;
7 . 有关的拆迁补偿协议;
8 . 二期建设的用地面积、建设内容及建筑面积;
9 . 北京清华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资质证明;
10 . 签字估价师《房地产估 价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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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估 价 技 术 报 告
项目名称:“北京万泉花园住宅小区二期”地价评估
受托估价单位:北京清华房地产评估公司
估价人: 刘洪玉 龙奋杰 纪晓一
委托估价单位:北京万泉花园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估价日期: 1999 年 6 月 5 日 至 1999 年 9 月 6 日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清评字 9 907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编号:清评技字 9 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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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估 价 技 术 报 告
第一部分 总 述
一、估价项目名称
“北京万泉花 园住宅小区二期”地价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北京万泉花园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巴沟南路 35 号
法人代表:刘兴亚
联系人:吴静
联系电话: 82622432
三、受托估价方
北京清华房地产评估公司
单位地址:清华大学主楼 803
法人代表:季如进
联系电话: 62784640
资质级别:壹级
证书编号:( 97 )建房估证字第 04 号
四、估价对象
拟开发建设的“北京万泉花园住宅小区二期”项目用地(以下简
称“项目用地” ) 的土地使用权。
该项目用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巴沟村北路与万泉河路交叉口 西南
侧。北临巴沟村北路,与万泉河垂钓世界隔路相望。东临万泉河西路,
南临巴沟南路,西为万泉庄北路。
整个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190800 平方米,其中居住区建设用地
面积为 168100 平方米,为住宅与配套公建用途。另城市代征用地面积
为 210000 平方米,代征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 51200 平方米,代征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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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面积 159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25400 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
积 202400 平方米,配套公建 23000 平方米。
该项目拟分期建设,该项目拟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用地已于
1998 年 8 月和 1999 年 1 月由政 府有关部门完成了土地出让工作。
现准备受让的二期建设用地,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用地面积
为 552 00 平方米,其中住宅占地面积为 3 7 4 00 平方米、绿化占地面积为
1 2 8 00 平方米、会所占地面积为 5 0 00 平方米。其上拟建各种类型的物业
建筑面积依次为:住宅建筑面积 83696 平方米,会所建筑面积为 3000
平方米。
五、估价目的
为确定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之出让价格提供依据。
六、 估价依据
1 、 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和转让暂行
条例》;
4)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5)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出让地价评估技术标准》。
2 、 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1) 《关于北京万泉花园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变
更内容的函》(京计基函字 [1997] 第 46 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海淀区国有 [1997]
字第 0647 号);
3)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97 -
规条字- 0137 号);
4)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98 -
规审字- 0527 号);
5)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关
“北京万泉花园住宅小区二期”地价评估报告 北京清华房地产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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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万 柳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97 )首规办规字
第 45 号】;
6) 拆迁明细及有关拆迁补偿协议书;
7) 委托方提供的二期建设用地面积、建设内容及建设面积;
8) 有关评估的其它资料。
3 、 本公司掌握的评估资料及评估人员实地勘察所获取的资料。
七、 地价定义
由于本项目的开发的物业类型为住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所估价格为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生地出让的市场价值,使用权
期限为 70 年。
八、 估价期日
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报告确定所评估的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价值
为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之市场价值。
九、 估价日期
1999 年 6 月 5 日 至 1999 年 9 月 6 日
十、估价结果
委托方提供的委估项目二期用地为 55200 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
83696 平方米,会所 3000 平方米。
评估人员根据估价目的 , 遵循估价原则 , 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
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
测算,并结合估价经验与对影响房地产价值因素的分析,确定该项目
用地 ( 552 00 平方米 ) 的土地使用权在 1999 年 8 月 31 日 的市场价值为:
毛地总地价 : 5808.0 万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伍仟捌佰零捌万圆整
熟地总地价 : 33823.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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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金额: 人民币叁亿叁仟捌佰贰拾叁万贰仟圆整
其中 :
住宅 熟地楼面地价 = 3882 . 9 元 / 平方米
住宅 熟地单位地价 = 5902 . 0 元 / 平方米
住宅 熟地总价 = 32579 . 1 万元
住宅 毛地楼面地价 =65 9 .0 元 / 平方米
住宅 毛地单位地价 = 1002 . 0 元 / 平方米
住宅 毛地总价 = 5531 . 1 万元
会所 毛地楼面地价 : 923 元 / 平方米
会所 熟地楼面地价 : 4147 元 / 平方米
会所 毛地总地价 : 276.9 万元
会所 熟地总地价 : 1244.1 万元
十一 、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
1. 本报告中之土地价值评估结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 , 即在评
估基准日期预期能够成交的最好价格 , 它依据了如下假设:
l 一个自愿的卖者和买者;
l 在估价基准期日前 , 相对于物业的特性和房地产市场状态而言 ,
为使交易完成及达至合理价格 , 有一个合理的谈判周期;
l 在这个周期内 , 市场状态、价值水平是静止不变的;
l 物业能自由地在市场上出售;
l 不考虑特殊性质买家的附加叫价。
2. 本报告之评估价值为 1999 年 8 月 31 日 之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
随着时间及市场情况的变化,该价值需作相应调整。如使用本 评估
结果的时间与本评估报告的基准日期相差 6 个月或以上 , 本评估公
司对应用此结果而对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3. 本评估报告中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文件均为委托方所提供,本评估公
司未向政府有关部门核实,故对其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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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对仅使用本报告中部分内容所导致
的可能的损失,本评估公司不承担责任。
5. 如在办理出让手续的过程中,实际测量的土地面积、住宅建筑面积
与本报告中所依据的土地面积有差异时,如该差异不超过 5 %,则楼
面价格保持不变,可仅对总价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估价师
刘洪玉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0103305)
龙奋杰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0103307)
纪晓一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十三、土地估价机构
北京清华房地产评估公司
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
“北京万泉花园住宅小区二期”地价评估报告 北京清华房地产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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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估价对象描述及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一、估价对象描述
1 、土地位置状况
委估地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巴沟村北路与万泉河路交叉口西南
侧。北临巴沟村北路,与万泉河垂钓世界隔路相望。东临万泉河西路,
南临巴沟南路,西为万泉庄北路。
2 、 土地权 利状况
项目用地位于北京市万泉渔业公司院内,属行政划拨渔业用地。
1997 年 3 月,北京市京渔万泉渔业公司、美国康泰实业公司、天津国世
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职工住房开发公司、北京国盛大经贸有
限责任公司五家在京联合成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北京万泉花园住宅小
区”项目。 1997 年 4 月,市计委批复,同意将该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住
宅及娱乐、公共配套设施。市规划局 1997 年 9 月正式下发了《规划设计
条件通知书》( 97 -规条字- 0137 ),批准该项目进行初步设计。 1998
年 6 月 26 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签发了《审定设 计方案通知书》( 98
-规审字- 0527 )。
3 、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状况
根据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关于
万柳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97) 首规办字第 45 号〗的文件说
明,该区域属于绿化试点地区,要协调资金平衡问题。从该意义上讲,
该小区建设环境较好,但相应地投资成本也会加大。
根据委托方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协议,委托方需支付北京市水产公
司北渔场绿化补偿 2000 万元;需支付高压线西移费用 120 万元;需支
付河道所拆迁费用 800 万元。
根据对现场的调查,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规划范围 内需拆迁
的房屋明细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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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范围内需拆迁房屋明细
序号 位置 间数 面积 (m 2 ) 备注
1 万泉庄市场
1.1 北侧活动房 70 847
1.2 北侧砖房 4 100
1.3 北市场摊位 38 304
1.4 北市场活动房 3 45
合计 115 1296
2 西北民房 3000 6000 有产权
3 海淀工商行库房 部分产权
3.1 海淀工商行仓库 480
3.2 海淀工商行砖房 8 96
3.3 海淀工商行活动房 30 450
合计 38 1026
4 西南民房 20 360 有产权
5 东北角活动房 35 525
6 河湖一所 150 3455 部分产权
总计 658 12662
这些房屋基本以单层为主,建筑档次偏低,但数量较多。另外还
有以下设施:
1) 水面面积及养鱼配套设施 196 亩;
2) 深水井 2 口;
3) 配电室 1 座;
4) 水塔 1 座;
5) 浅水井 3 部。
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土地开发费用较高,开发建设的压力
较大。
二、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1 、 一般因素
“北京万泉花园住宅小区二期”地价评估报告 北京清华房地产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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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是中国的首都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全国性交通枢
纽,铁路四通八达,空中航线、公路交通十分便利。同时,北京又是
全国商贸中心、金融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
2 、区域因素
委估地块所处的海淀区,是北京市高校、科研机构和各种高科技
公司聚集的地区。该区域位于北京市的西北,是建设住宅小区的良好
地段,目前该地区东部有许多住宅建成投入使用,但在项目用地范围
内,由于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市政绿化等相对滞后,因此目前的区
域环境较差。
3 、个别因素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看,由于市政代征地较 多,项目的拆迁
量较大,因此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前期工程、室外工程的投资额将会
较大。
第三部分 土地估价
一、估价原则
依据地价评估的公平原则、估价期日原则、合法原则、替代原则
和最有效使用原则,对委估地块进行了公正、客观、合理、科学的地
价评估。
二、估价方法
本公司评估人员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并进行了实地勘察和对
邻近地区的调查,根据委估地块的特点及开发项目本身的实际状况,
选取基准地价修正法、假设开发法、市场比较法作为本次评估的基本
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1. 依据城市基准地价修正至委估地块 宗地地价,进而求取委估地块的
熟地价和毛地价。
2. 委估地块上建设的住宅拟用于销售,根据假设开发法的思路,先求
取项目的总开发价值,之后,再估算项目的总开发成本及发展商利
润,两者相减,就可求得委估地块的熟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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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依据邻近同一供需圈内房地产交易实例,以市场比较法求取委估地
块比准价格,进而求取委估地块的熟地价和毛地价。
4. 对上述三种方式求出之地价进行技术处理,最终求出委估地块之熟
地价和毛地价。
三、估价过程
( 一 ) 运用基准地价修正法求取地价
北京市人民政府于 1993 年下发了《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
准地价 表》 ( 京政发 [1993]34 号 ) 及其使用说明,针对不同土地用途和
地价区类别,对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标准进行了具
体的规定,并要求北京市国有土地出让价格应该以此地价为基础,进
行宏观控制。
该基准地价是在调查现有各类用地的基础上,根据其上建筑物的
收益水平和经营情况测算的土地平均价格,有较高的权威性。因此,
可以将此基准地价通过容积率、用途、时间因素、临街状况、土地使
用权出让年限等项调整修正,推算委估地块的地价。
1. 土地出让金估算
根据 1993 年基准地价表的规定,委估地块位于海淀 区四季青乡巴
沟村地区为六类地价区,委估地块为住宅用途。参考北京市基准地价
表的规定,按照六类地价区住宅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
400 - 600 元 / 平方米。
由于委估项目属于以绿养绿项目,项目用地中央有中央公园,绿
地所占比例较大,使得委估项目容积率偏低,按照基准地价表的修正
测算土地出让金过高。由于近期政府对万柳居住区土地出让金按照 270
元 / 平方米审定,考虑委估项目的位置与万柳居住区具有一定的可比
性,同时建设档次稍高于万柳居住区,故评估人员经过综合分析,确
定委估项目出让金按照楼面以 40 0 元 / 平方米测算。
委估地块住宅建设容积率为 1. 52 ,修正系数为 1. 47 , 则该地块单位
土地面积的出让金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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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0 元 / 平方米× 1. 47 = 588 . 0 元 / 平方米
出让金总计 = 588 . 0 元 / 平方米× 55200 平方米
= 3245 . 8 (万元)
2. 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
此项内容为大市政费及四源费和小区建设配套费,根据北京市基
准地价表的规定,参考周围相关地块的出让情况,委估地块基础设施
配套建设费取为:
28 0 元 / 平方米× 1. 52 = 425 . 6 元 / 平方米
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总计 = 425 . 6 元 / 平方米× 552 00 平方米
= 2 349 . 3 (万元)
3. 土地开发及其他费用
根据北京市基准地价表的规定,土地开发费上下限分别为 5900 元 /
平方米和 7800 元 / 平方米。
根据本次出让用地的情况,参考近期有关拆迁管理的新办法以及
周边地块的土地开发及其它费用和北京市拆迁安置补偿费一般标准,
委估地块的土地开发费用取为 4900 元 / 平方米,调整系数取为 1.0 ,故
土地开发及其他费用为:
4900 元 / 平方米× 1.0 × 55200 平方米 = 27048 . 0 ( 万元 )
4. 委估地块的基准地价总价为
毛地总价= 3245 . 8 万元+ 2 349 . 3 万元
= 5595 . 1 万元
熟地总价= 5595 . 1 万元+ 27048 . 0 万元
= 32643 . 1 万元
单位地价为:
毛地单位地价 = 5595 . 1 万元÷ 55200 平方米 = 1013.6 元 /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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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地单位地价 = 32643 . 1 万元÷ 55200 平方米 = 5913 . 6 元 /m 2
楼面地价为:
毛地楼面地价 = 1013 . 6 元 / 平方米÷ 1. 52 =6 66 . 8 元 / 平方米
熟地楼面地价 = 5913 . 6 元 / 平方米÷ 1. 52 =3 890 . 5 元/平方米
( 二)用假设开发法测算委估地块的地价
1. 开发价值的确定
自从 1993 年 6 月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以来,由于集团购买受到
抑制,使 1994 年普通住宅的销售量明显下降。但由于政府住房政策的
调整力度加大和金融支持力度的增强,使得个人购房比例逐步得到提
高。根据国家建设部和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 1996 年北京市普通商
品住宅的销售面积为 137.4 万平方米,个人购房比例为 43.78 % ,1997
年 10 月份个人购房比例首次超过 50 %,并呈继续上升的趋势,使个人
购房逐渐成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上的主要支撑力量。
从北京市普通 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特点来看,市中心区域高,外
围低,成环状分布。目前,二环路以内的市中心区,普通商品住宅平
均售价达 8000 - 13000 元 /m 2 ;二环至三环之间,达 6000 - 10000 元 /m 2 ;
三环至四环之间为 4500 - 7000 元 /m 2 ;近郊区的四环以外为 3500 -
5000 元 /m 2 ;远郊区县大致在 1800 - 3000 元 /m 2 。从地域分布来看,东
北高,南部低,呈梯状分布。在总体呈环状分布的基础上,由于北京
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和住宅市场的区域性特征,呈现出北高南低
的规律。例如,北三环附近的住宅价格通称为 7000 元 / m 2 左右,但南
三环住宅的价格则只有 5000 元左右。根据评估人员与委估地块处于同
一供需圈内,即海淀区的住宅销售情况来进行比较分析。
但根据近期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状况来看,由于集团消费逐渐淡出
住宅市场,住宅的销售价格呈现出小幅下降的趋势。除了老楼盘按照
房地产的定价规律依然呈现出小幅攀升的格局之外,新开盘的项目不
同的程度出现了定价低于周边老楼盘的现象。尤其是政府推出经济适
用住房政策、降低各种税费措施来降低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住宅售价。
应该说,这些措施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住宅价格的上扬,从下表
中类似项目的售价也可看出 这种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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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物业的售价状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地理位置 层数 均价 ( 元 /m 2 ) 建设状况
1 清芷园 南二环 高层 6600 部分建成
2 阳春光华园 万柳地区 高层 6 2 00 期房
3 水清木华园 清华南门 多、高层 5800 部分建成
4 万柳广大花园 万柳地区 高层 6400 期房
根据以上分析,按照本项目的位置和建设档次,确定本项目的平
均售价为 7350 元 /m 2 ,可出售建筑面积为 83696 平方米,故项目的总开
发价值为:
7350 元 / 平方米× 83696 平方米= 61516 . 6 万元
2 . 成本费用的测算
根据北京市住宅建筑市场行情及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政府规定
的收费标准计算如下:
(1) 建造成本:包括以下项目:
l 建安费用:按北京市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标准测算,
取 1 4 00 元 /m 2 ,建安成本共计为 1 4 00 元 /m 2 × 83696 m 2 = 11717 . 4
万元;
l 红线内市政费用 : 取建安费用的 10 %,则红线内市政费用为
11717 . 4 万元× 10 %= 1171 . 7 万元;
l 小区配套费用,按建安费用的 10 %计算,则小区配套费用为
11717 . 4 万元× 10 %= 1171 . 7 万元;
l 电权、电贴费,虽然按照有关规定对 该项费用有减免规定,但
由于尚未执行,故仍然依据原规定测算: 40VA/m 2 × 83696 m 2 ×
5200 元 /KVA = 1740 . 9 万元。
因此,建造成本为:
11717 . 4 万元+ 1171 . 7 万元+ 1171 . 7 万元+ 17 4 0 . 9 万元
= 15 801 . 7 万元
(2) 不可预见费:取建安费用的 8 %,为:
11717 . 4 万元× 8 %= 9 37 . 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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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专业人士费,取建造成本的 8 %,为:
15 801 . 7 万元× 8 %= 1264 . 1 万元
(4) 贷款利息:取以上三项合计款为基数,合计款为:
15 801 . 7 万元+ 9 37 . 4 万元+ 1264 . 1 万元= 18003 . 2 万元
由于近 2 年国家先后 7 次降低了存贷款利率,考虑这种措施对企
业利息支出的影响,本评估包括的贷款利率确定为 6 %,由于项目二
期的建设规模较小,建设期确定为 1 年,利息的计算期取为建设期的
一半,则利息总额为:
18003 .2 万元× 6 %× 1/2 = 5 4 0 .1 万元
故,成本费用总计为:
18 003 . 2 万元+ 540 .1 万元= 18543 . 3 万元。
3. 销售费用
(1) 销售税金: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销售税金按销售收
入的 5.45 %测算
61516 . 6 万元× 5.45%= 3352 . 7 万元
(2) 销售手续费:根据有关的最新规定,销售手续费按销售收入的
0.5 %测算
61516 . 6 万元× 0.5%= 3 0 7 . 6 万元
(3) 市场推广及销售代理费:参考国内有关资料和类似项目,市场
推广及销售代理费按销售收入的 2 %计算
61516 . 6 万元× 2%= 1 2 3 0. 3 万元
因此,销售费用总计
61516 . 6 万元× 7.95%= 4890 . 6 万元。
4. 发展商利润
发展商利润取建造投资成本的 20 %,为
15 801 . 7 万元× 20 %= 3160 . 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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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开发余值
开 发余值=开发价值-成本费用-销售费用-发展商利润
= 61516 . 6 - 18543 . 3 - 4890 . 6 - 3160.3
= 34922 . 4 ( 万元 )
6. 地价测算
设地价为 X ,获取土地费用的手续费用等为 0.01X ,设项目总开发
期为 1 年,利率为 6 %,则土地总费用为:
1. 01X ×( 1 + 6 %× 1 )= 1.0 7 X
即开发余值= 1.07X = 34922 . 4 万元
所以总地价= 32637 . 8 万元
7. 计算结果
(1) 熟地价
总地价= 32637 . 8 万元
单位地价= 32637 . 8 万元 ÷55200 平方米 = 5912 . 6 元 / 平方米
楼面地价= 5912 .6 元 / 平方米 ÷1.52 = 38 8 9 .9 元 / 平方米
(2) 毛地价
毛地总地价= 32637 . 8 万元 - 27048 . 0 万元 = 5589 . 8 万元
毛地单位地价= 5589 . 8 万元 ÷55200 平方米 = 1012 . 6 元 /m 2
楼面地价= 1012 . 6 元 / 平方米 ÷1.52 = 6 66 . 2 元 / 平方米
( 三)以市场比较法求取委估地块的地价
1 、 比较实例选择
根据评估人对北京市土地出让市场的了解,考虑到所选实例与估
价对象应属于同一供需圈、用途相似、地域接近等要求,选取近期海
淀区委估项目附近的土地出让案例,作为市 场比较法的比较实例,以
审核确定的实例楼面毛地价为参考价格,进行多方修正后综合得出比
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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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万柳居住区、苗圃居住区和委估项目一期都有成功的出让案
例,评估人员经过分项,选取的四个比较实例如下表所示:
比较案例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比较案例所处位置 交易日期 使用年期 土地面积 容积率 楼面毛地价
1 委估项目一期 98 年 9 月 70 年 32780.0 1.66 660
2 万泉庄苗圃住宅 98 年 11 月 70 年 30490.8 2.17 650
3 万柳居住区一期 98 年 11 月 70 年 6400 0.0 2.70 620
4 海淀区苏州街彩和坊 98 年 4 月 70 年 43600.0 1.35 630
2 、 比较因素选择与说明
根据估价对象与交易实例的实际情况,本此评估选取的地价影响
因素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容积率、土地用途以及区域因素和
个别因素。估价对象和比较实例因素条件的差异如下表所示:
因素条件说明表
待估宗地 实例一 实例二 实例三 实例四
交易时间 9 9 . 8 98.9 98.11 98.11 98.4
交易情况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基础设施状况 三通 三通 三通 三通 三通
位置 西三环外 西三环外 西三环外 西三环外 西三环边
地价区类 六类 六类 六类 六类 六类
区
域
因
素 交通状况 临次要干道 临次要干道 临次要干道 临次要干道 临次要干道
容积率 1. 52 1.66 2.17 2.70 1.35
用途 住宅 住宅 住宅 住宅 住宅
土地面积 552 00 32780 30490.8 64000 43600
个
别
因
素 物业建设档次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3 、 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
为了将待估宗 地与比较实例进行有效的量化比较,根据因素条件
说明表编制的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如下所示:
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
待估宗地 实例一 实例二 实例三 实例四
交易时间 100 100 100 100 98
交易情况 100 100 100 100 100
基础设施状况 100 100 100 100 100 区
域 位置 100 100 100 100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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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区类 100 100 100 100 100 因
素 交通状况 100 100 100 100 100
容积率 100 100 97 96 100
用途 100 100 100 100 100
土地面积 100 100 100 102 101
个
别
因
素 物业建设档次 100 100 100 100 100
上面所选择的比较实例,均是审核通过的楼面毛地价,因此在以
楼面毛地价为基础进行分析时,对基础设施状况、容积率和土地面积
这几个因素,影响不大,但根据评估人员对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的了解,
居住建筑的销售在很大程度上与小区绿化、容积率及项目规模有关系,
容积率越低,售价会更高一些,规模越大,规模也会越高,因此,在
以下的 修正中,按照以上原则进行了修正。交易日期修正时,由于实
例 4 为 1998 年 4 月的出让价格,以此为基础,由于地价出让过程中基本
以较低的比率增长,故若以待估总地的地价指数确定为 100 ,根据市场
状况,案例 1 、 2 、 3 的地价指数均确定为 100 ,案例 4 的地价指数确定为
98 ;交易情况修正时,待估宗地以正常交易为基础,所选实例也均为
正常交易价格,故指数均取为 100 ;由于北京市 1993 年颁布的基准地价
表,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项目所处位置的基本情况,本报告中除对
各比较案例的交通状况另行比较修正之外,对位置、用途和地价区类
的修正条件 指数,以 1993 年北京市颁布的基准地价表为基础进行确定。
4 、比较因素修正
地价修正的基本公式为:宗地价格 = 比较案例宗地价格×情况修正
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时间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
素修正系数。根据北京市的土地市场、社会、经济、物价情况,在具
体确定因素条件指数时,除时间因素外,均以待估宗地条件指数为 100 。
按照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对待估宗地与比较实例均相同的因素不再
进行考虑,因此简化后的因素比较修正系数表如下所示:
因素比较修正系数表
实例一 实例二 实例三 实例四
审定的楼面 毛地价 660 650 620 630
交易时间修正 100/100 100/100 100/100 100/98
交易情况修正 100/100 100/100 100/100 100/100
基础设施状况修正 100/100 100/100 100/100 100/100
位置修正 100/100 100/100 100/100 100/101
地价区类修正 100/100 100/100 100/100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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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状况修正 100/100 100/100 100/100 100/100
容积率修正 100/ 100 100/97 100/96 100/ 100
用途修正 100/100 100/100 100/100 100/100
土地面积修正 100/100 100/100 100/102 100/101
物业建设档次修正 100/100 100/100 100/100 100/100
比准价格 6 60 . 0 670.1 633.2 63 0 . 2
5 、实例修正后的地价计算
由以上四个实例修正得来的地价分别为 6 60 . 0 元 / 平方米、 670.1
元 / 平方米、 633.2 元 / 平方米和 630. 2 元 / 平方米,取四者平均数,计
算结果如下:
毛地楼面地价 =1/4 × (6 60 . 0 +670.1+633.2+63 0 . 2 )=6 48 .4 元 / 平方
米
毛地单位地价 =648.4 元 / 平方米× 1. 52 = 985 . 6 元 / 平方米
毛地总价 = 985 . 6 元 / 平方米× 55200 平方米 = 5440 . 5 ( 万元 )
单位土地面积的土地开发及其他费用总计为 27048 . 0 万元,故熟地
地价计算结果如下:
熟地单位地价 =985. 6 元 / 平方米+ 490 0 元 / 平方米
= 5885 . 6 元 / 平方米
熟地楼面地价 = 5885 . 6 元 / 平方米÷ 1.52= 3872 .1 元 / 平方米
熟地总价 = 5885 . 6 元 / 平方米× 55200 平方米 = 32488 . 5 万元
( 四 ) 土地价值评估结果的综合与结论
1. 住宅建筑地价评估结果
根据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及评估人所掌握资料来分析,以
上三种评估方法各有其自身的特点,即分别从每一个侧面说明了地价
水平的高低。但就总体而言,假设开发法和市场比较法更加符合当前
市场的实际情况,基准地价修正法仅作为宏观地价水平的参考。因此,
我们分别赋予基准地价修正法、假设开发法和市场比较 法三种方法估
算结果权重 0. 20 、 0.4 0 和 0.4 0 ,计算其加权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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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地价评估结果
总价 ( 万元 ) 单位地价 ( 元 ) 楼面价 ( 元 ) 地价类型
估价方法
权重
熟地 毛地 熟地 毛地 熟地 毛地
基准地价修正法 0. 2 0 32643 . 1 5595 . 1 5913 . 6 1013.6 3 890 . 5 6 66 . 8
假设开发法 0.4 0 32637 . 8 5589 . 8 5912 . 6 1012 . 6 38 8 9 .9 6 66 . 2
市场比较法 0.4 0 32488 . 5 5440 . 5 588 5 . 6 985 . 6 3872 .1 6 48 .4
加权平均值 32579 . 1 5531 . 1 5902 . 0 1002 . 0 3882 . 9 65 9 .0
(1) 熟地价计算结果
熟地楼面地价 = 3882 . 9 元 / 平方米
熟地单位地价 = 5902 . 0 元 / 平方米
熟地总价 = 32579 . 1 万元
(2) 毛地价计算结果:
毛地楼面地价 =65 9 .0 元 / 平方米
毛地单位地价 = 1002 . 0 元 / 平方米
毛地总价 = 5531 . 1 万元
2. 会所地价评估结果
根据目前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土地出让和地价评估的有关规定 ,
小区开发中非配套共建的楼面地价按照住宅楼面地价的 1.3 — 1.5 倍确
定。故会所的地价评估结果为:
毛地楼面地价 =659 元 / 平方米× 1.4=923 元 / 平方米
熟地楼面地价 =923 元 / 平方米 +3224 元 / 平方米 =4147 元 / 平方米
毛地总地价 =923 元 / 平方米× 3000 平方米 =276.9 万元
熟地总地价 =4147 元 / 平方米× 3000 平方米 =1244.1 万元
3. 委估项目二期用地地价评估结果
根据以上测算 , 委估项目二期用地的评估结果为 :
毛地总地价 =5531 . 1 万元 +276.9 万元 =5808.0 万元
“北京万泉花园住宅小区二期”地价评估报告 北京清华房地产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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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地总地价 =32579 . 1 万元 +1244.1 万元 =33823.2 万元
第四部分 附件
本报告的附件有:
1. 《关于北京万泉花园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内
容的函》(京计基函字 [1997] 第 46 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海淀区国有 [1997] 字第
0647 号);
3.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97 规条字
0137 号);
4.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98 -规审
字- 0527 号);
5.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城 乡规划委员会《关于万
柳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97 )首规办规字第 45 号】;
6 . 规划范围内需拆迁房屋明细;
7 . 有关的拆迁补偿协议;
8 . 二期建设的用地面积、建设内容及建筑面积;
9 . 北京清华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资质证明;
10 . 签字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