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证券交易
? 本章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 5-1 证券交易概述
?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5-1 证券交易概述
? 一, 证券交易的概念
? 证券交易就是指有价证券在证券市场上的合法
转让和流通。
? 二、证券交易的原则
? 1、公开原则。
? 根据我国现行的证券法制度,任何类型的证券
交易都必须遵循公开性原则进行,以使得投资
公众对于其受约购买的权利财产具有充分、真
实,准确、完整并且不受误导的了解。
§ 5-1 证券交易概述
? 2、公平原则。
? 公平原则是指证券交易各方享有的权利
和义务必须是公平的,他们应当在相同
条件下和平等的机会中进行交易。证券
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内幕交易、操纵行
为和其他一切不公平交易行为,均不具
有合法效力,并且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5-1 证券交易概述
? 3、公正原则 。
? 公正是指应公正地对待证券交易的参与
各方以及处理证券交易事务。
? 其实质是确保证券交易各个环节得到客
观公正地执行,保证证券交易健康、有
序地进行。
? 三、证券交易的种类
? 1、股票交易
§ 5-1 证券交易概述
? 2、债券交易 (包括)
? ①债券现货交易
? ②债券的期货交易
? ③回购交易
? 3、基金交易
? 4、证券衍生工具交易
? 包括以下几种:
§ 5-1 证券交易概述
? ( 1)认股权证交易 。
? 认股权证是指由股份公司发行的,能够
按照特定的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购买
一定数量该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凭证。
? ( 2)金融期货交易 。
? 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为商品的期货,
作为商品的金融工具的买和卖都是在将
来某一规定的时间交割。
§ 5-1 证券交易概述
? 金融期货主要有外汇期货、利率期货、
股指期货以及基金期货等品种。
? ( 3)金融期权交易。
? 金融期仅是指在将来特定期限内,按照
预定的协议价格买卖某种金融商品的选
择权。金融期权主要包括股票期权、外
汇期权、利率期权、股指期权。
§ 5-1 证券交易概述
? ( 4)存托凭证交易 。
? 存托凭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代表外
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 。 存托凭证一般
代表外国公司的股票 ( 有时也代表债券 ) 。
? ( 5) 可转换债券交易 。 可转换债券是指可兑
换成普通股票的债券 。 在特定条件下, 可转换
债券持有者可以决定将其转为发行公司的股份 。
§ 5-1 证券交易概述
? 四、我国股票交易的发展概况
? (一)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前
? 1、灰色交易阶段( 1984~ 1986年)
? 2、柜台交易的前期阶段( 1986~ 1989年)
? 3、柜台交易后期阶段( 1990.1~ 11月)
? (二)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后
? 1,STAQ市场
§ 5-1 证券交易概述
? 2,NET市场
? 3,1991~ 1992年,深强沪弱阶段。
? 4,1993~ 1995年,沪强深弱阶段。
? 5,1996~ 1997年,深强沪弱阶段 。
? 6,1998年以后,沪强深弱阶段。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一、证券公司
? 1,证券公司的含义
?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并经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批准设立的从事证
券经营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
司在了场上发挥着重要的中介作用。它
既是证券交易所的重要成员,又是证券
柜台交易的组织者和参与者。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2、证券公司的类型
? ( 1) 综合类证券公司
? 所谓综合类证券公司,是指经国务院
证券监管理机构依法批准设立的,可以
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
券承销业务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核定的其他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须具备以下条件:
? (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亿元
? (二)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
? 有证券从业资格。
?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
? 设施。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
? 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的体系。
? (五)必须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 构颁发的综合类证券经纪公司业
? 务许可证。
? ( 2)经纪类证券公司
? 所谓经纪类证券公司是指其业务范围只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限于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也就是说,除
了证券经纪业务外,经纪类证券公司不得从事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以及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由综合类证券公司从事的
其他证券业务。经纪类证券公司必须在其名称
中标明经纪字样。
? 设立经纪类证券公司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 (一)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二)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
? 有证券从业资格
?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
? 设施。
?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 (五)必须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 构颁发的经纪类证券公司业务许可证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二、证券交易所
? 1、证券交易所的含义和类型
? 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
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
设施,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
员制事业法人。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2,证券交易所的功能
? (一)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并保
? 证场所、设施的安全、准确和效率
? (二)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 (三)协助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
? 核证券的上市申请。
? (四)协助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上
? 市公司进行监管和对证券交易的异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常情况及时进行报告。
? (五)提供本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市场信
? 息。
? (六)证券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
? 定的其它职能。
? 3、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机构
? 〈 一 〉 会员大会。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 二 〉 理事会
? 〈 三 〉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 〈 四 〉 监察委员会。
? 4、交易席位
? 证券交易席位是指证券商在证券交易所从事代
理与自营业务的资格 。 根据席位用于代理业务
或自营业务可将席位分为代理席位和自营席位;
根据席位经营的证券种类, 将席位划分为 A股
席位, B股席位, 国债席位 。 但深圳证券交易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所目前无自营席位与代理席位之分, 仅
将其分为 A股, B股和国债席位 。
? ( 一 ) 取得席位的条件:取得席位是证
券交易所的会员证券商所具有的权利,
也是会员证券商实现证券交易的基本途
径 。 证券商取得证券交易的基本条件是
具备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同时, 必须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缴纳足够的席位费。
? 〈 二 〉 有形席位与无形席位。
? 交易席位有有形席位与无形席位之分,
从表面上看, 有形席位是在证券交易所
交易厅内有实际工作位置的席位, 而无
形席位是在证券交易所内无实际工作位
置的席位 。 但从实质差别看, 两者主要
是报盘方式的不同 。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 三 〉 交易席位费用和转让
? 1、席位费的数额由证券交易所决定。
? 2、会员一旦拥有席位,就不允许退还
? 3、在保留一个席位的前提下转让席位。
?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 〈 一 〉 含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
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
的的法人单位。
? 登记业务包括,
? ( 1)证券帐户管理登记,上市证券的发
行登记 。
? ( 2)上市流通股份的抵押、冻结,法人
股、国家股股权的转让过户登记和证券
持有人名册登记等。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托管业务包括,
? 1、上市证券的管理,证券托管与转托管
? 2、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等
? 结算服务,
? 指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
收, 包括证券交易的清算过户, 证券交
易的资金交收和新股网上发行的资金结
算等 。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 二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
? 1,进行证券账户, 结算账户的设立 。 即
为投资者和证券经纪机构开立从事证券
投资与资金结算的证券帐户与资金帐户
? 2,受客户的委托对其证券进行托管和过
户 。
? 3,对证券持有人的名册进行登记 。
§ 5-2 证券交易的参与者
? 4、对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交易进行
清算和交收。
? 5、受发行人的委托代其向投资者派发证
券投资的收益。
? 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 。
? 7、办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
其他证券业务。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一,证券经纪业务
? 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交易市场正常运行
的重要业务环节,它是证券经纪商与投
资者通过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委托
契约而建立起来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并
为投资者的证券交易提供合法的代理服
务。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一)证券经纪业务的涵义和作用
? 证券经纪业务有时也称证券代理业务,
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其设立的营业场所证
券营业部和在证券交易所的席位,基于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契约,接受投资者的委托,
按投资者的合法要求,代理投资者买卖
证券的业务。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证券经纪人充当证券买卖的媒介
? 证券经纪人还可以提供咨询服务
? 证券经纪人能起到稳定证券市场的作用
? ( 二 ) 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
? 1,对象的广泛性, 多变性
? 2,中介性
? 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 (三)证券经纪业务的要素
? 1、委托人
? 2、经纪人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四)经纪关系的确立。
? 1、开户
? 2、委托
? (五)委托买卖
? 1、开设资金账户
? 2、经纪服务制度
? ( 1)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所谓全面指定交易,是指凡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市场从事证券交易的投资者,
均应事先明确指定一家证券营业部作为
其委托、交易和清算的代理机构,并将
本人所属的证券账户指定于该机构所属
席位号后方能进行交易的制度。
? ( 2)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托管券商制度。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即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全部托管在自己选
定的证券商处,由证券商管理其名下的
证券。这一制度实行自动托管,在任一
券商处认购新股或买入证券,这些股份
或证券就自动托管在该券商处。若投资
者在甲券商处拥有的证券欲在乙券商处
卖出,必须先办理转托管,只有将甲券
商处的证券转到乙券商处托管后,才能
在已券商处卖出 。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3、委托买卖
? 委托过程是:投资人报单给证券商, 证
券商通过其场内交易员将委托人的买卖
指令输入计算机终端, 各证券商的场内
交易员将发出的指令一并输入交易所计
算机主机, 由主机撮合成交, 成交后由
证券商代理投资人办理清算, 交割和过
户手续 。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4、委托方式
? ( 1)现价委托
? ( 2)市价委托
? ( 3)限价委托
? 5、委托形式
? ( 1)当面委托
? ( 2)电话委托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 3)传真委托、函电委托
? ( 4)自助委托
? ( 5)互联网委托
? 6、委托单的基本要素
? ( 1)日期、时间,填写委托单的年、月
? 日以及填单的时点
? ( 2)品种,品种指证券名称。证券名称有全
? 称、简称和证券代号三种。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 3)数量,数量指证券数量。一般 100
? 元面值的股票为一手,1000元债券
? 票面为一手。
? ( 4)价格,价格指证券价格。
? ( 5) 有效期, 有效期指委托有效期 。
? 深沪交易所均实行当日有效制度
? ( 6) 签名 。 投资者为了对所做的委托负责
? 必须签名确认 。
?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 7)其他,指委托的其他内容。比如资
? 金帐号、密码等。
? 7、受理委托
? ( 1)验证,由证券经营机构业务员查验
? 三证,即本人有效证件、股票账户
? 卡和资金账户卡。
? ( 2)审单,主要是审查委托单的合法性
? 及一致性。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 3)验资,验资审查是核对委托买卖证
? 券的数量与实际库存或实际资金余
? 额是否相适应。
? 8、委托执行
? ( 1)申报原则。
? 按委托时间顺序申报,不得自行撮合成
? 交。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 2)电话通知场内申报。
? ( 3)场外直接申报。
? (六)竞价成交
? 1、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 2、竞价方式
? ( 1)集合竞价
? 是指在每一个证券交易营业日正式开市前一段
? 内(深、沪交易所正式开市为 9,30,前 15分
钟内即 9,10一 9, 25),电脑撮合系统只存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储而不撮合,在正式开市前(上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为 9,25)某一时刻,电脑
系统根据输入的所有买卖盘的价格、数
量进行处理,以产生一个开市时的参考
价 。
? ( 2)连续竞价
? 集合竞价结束后,正式开始当天的交易,
即开始连续竞价,直到收市。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八)撤单
? 是指在委托执行的有效期内,委托人有
? 权撤销委托或变更委托。
? 1,撤单的条件:
? 撤单的条件是委托在没有全部成交之前,即
未成交或部分成交的条件下。如果委托已全部
成交,则买卖交易即告成立,经纪商不得撤销
对冲。对于部分成交的情况下,成交的部分也
不得更改,可更改的只是未成交的部分 。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2,撤单的程序:
? 委托人要变更或撤销委托,须在委托未成交
之前通知经纪商,经纪商应立即通知交易所场
内交易员,在经驻场交易员确认后,驻场交易
员当场执行并将结果告知委托人。在自助委托
条件下,委托人可以通过自助系统方便快速地
办理撤单操作,委托人关键要记住委托序号。
委托撤单成功,经纪商须及时退还委托人的保
证金或证券,这一过程一般已自动完成。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七)交易费用
? 1、委托手续费,委托手续费是投资者在
办理委托买卖证券时,所交纳的一项费
用,一般是用于单据、通信方面的开支,
按委托买卖证券的笔数计算,如一笔
(或买卖一次)收 5元人民币,对于大户
投资者,多数券商不收此项费用。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2、印花税
? 印花税的收费比例为:对于股票, 按成
交金额的 0,4% 支付;基金, 国债不收
印花税; B股交易的印花税 1999年 5月起
从 0.4%降低到 0.3%。
? 3、佣金
? 佣金的收费标准是按实际成交金额的规
? 定比例计收的。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A股股票的计收比例为 0,35%,但最低
起点为 10元。
? 债券收费比例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2%,起点为 5元,对于面值 10000元以
上的大宗交易,比例可由券商掌握下浮
? 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比例为成交金额的
0,25%, 起点为 5元 。 可转换公司债佣
金比例为成交金额的 0.2%, 起点为 5元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4、过户费
? 过户费收费标准是按成交的股票, 基金面值总
额的 0.1%支付, 其中经纪商得 0.05%,另外
0.05%由经纪商交证券登记公司所得, 个人账
户起点为 1元, 机构账户起点为 10元, 对于 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过户费为成交金额的 0.1%,
起点为 1美元;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过户费为
成交金额的 0.3%。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5、市场监管费,是指根据国家证券主管
机关的规定,证券主管机关向证券经纪
商征收的一项费用,券商不得将此项费
用转移到投资者头上。由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在每日结算中向券商扣收,然后再
转交交易所和证管会。市场监管费的收
费标准是按证券经纪商代理的人民币股
票的实际交易额的 0.035%计收。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八)交易的特殊规定
? 1、特别处理( Specific Treatment)
? 从 1998年 4月 22日起,交易所对财务状况
异常或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实施股
票交易特别处理。特别处理的内容包括:
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 5%,中期报告
必须经审计,股票的行情显示有特别提
示。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是指以下两种情况,( 1)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
负值; (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
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 。 简单地说, 如公
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就要予以特别处理 。
? 其他状况异常是指自然灾害, 重大事故等导
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中止, 公司涉及可能
赔偿金额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诉讼等情况 。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临时停牌
? ( 1) 某只股票的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
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 已取消 )
? ( 2) 某只股票连续 5个交易目列入股票, 基金
公开信息;
? ( 3) 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
到 15%;
? ( 4) 某只股票的日成交量与上月日均成交量
相比连续五个交易日放大 10倍;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 5) 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
波动的其他情况 。
? 股票在交易过接中出现异常波动情况
时, 在次日开市即对该异常股票实施临
时停牌, 实施临时停牌后, 有关当事人
应对临时停牌事件进行公告, 该公告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刊登后, 下午开
市即行复牌 。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3、特别转让( Particular Transfer)
? 为了给暂停上市股票提供合法流通渠道,自
1999年 9月 9日起开始进行这一特别转让服务。
ST双鹿,ST农商社,ST苏三山,ST渝钛白成
为首批被处理者。
? 特别转让与正常的股票交易有两点不同:
? 一是体现在交易时间上,特别转让仅限于每周
五的开市时间内进行,而非逐日持续交易;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二是体现在价格形成上,特别转让的申报委托
按不超过上一次转让价格上 5%的幅度内进行,
交易所收市后按照集会竞价方式对有效申报进
行撮合,而当天所有的有效申报都将以集合竞
价产生的唯一价格成交。 (跌幅不限)
? 特别转让服务的推出既可为转让暂停上市的股
票提供合法的交易场所,又可以提示投资风险,
从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二、证券自营业务
? 1、自营业务的特点:
? ( 1)价格决定。
? ( 2)证券商的地位
? ( 3)交易数量。
? ( 4)清算交割。
? ( 5)买卖风险。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2、证券自营资格
? ( 1)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 2000万元人民
币的净资产,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 2000万
元人民币的证券营运资金。
? ( 2)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 1000万元人民
币的净资本,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 1000万
元人民币的净营运资金,净证券营运资金是指
证券兼营机构专门用于证券业务的具有高流动
性的资金。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净资本的计算公式为:
? 净资本 =净资产 -(固定资产 +长期投资)
× 30%-无形及递延资产 -提取的损失准备
金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长期性或高风险资

? ( 3) 2/ 3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
务人员获得证监会颁发的, 证券业从业
人员资格证书,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 4) 证券经营机构在近 1年内没有严重
违法违规行为或在近 2年内没有受到根据
有关规定取消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处罚 。
? ( 5) 证券经营机构成立并且正式开业已
超过半年;证券经营机构的证券业务与
其他业务分开经营, 分账管理 。
? ( 6)设有证券自营业务专用的电脑申报
终端和其他必要的设施。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 7) 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
? 3,自营资格证书的管理
?, 证券自营业务资格证书, 是证监会颁发给证
券经营机构, 批准其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 具
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没有取得, 证券自营
业务资格证书, 的证券经营机构一律不得从事
自营业务, 所以, 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妥为保存,
亮证经营, 而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 。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三、证券清算、交割与过户
? 1、清算,清算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证券
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成交以后,通过
证券交易所或结算公司将各证券商之间
的证券买卖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抵消,
计算应收应付证券和应收应付金额的一
种程序。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2,交割, 证券清算后, 即可办理交割手
续 。 证券交易中的交割是指证券卖方将
卖出证券交付买方, 买方将买进证券的
一定价款交付卖方的行为 。
? 3、过户,所谓证券交易的过户,是指在
记名证券的交易中,成交后办理股东变
更登记的手续,即原所有者向新所有者
转移有关证券全部权利的记录手续。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5、交割方式
? ( 1)当日交割,即 T+ 0规则
? ( 2)次日交割,即 T+ 1规则
? ( 3)例行日交割,证券买卖双方在交易
达成后,按所在交易所的规定,在成交
日后的某个营业日内进行交割。
? ( 4)特约日交割,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证券交易双方在达成交易后, 由双方根据具体
情况商定, 在从成交日算起 15天以内的某一特
定契约日进行交割 。 这种交割方式是为了方便
那些无法进行例行交割的客而设立的 。
? ( 5)发行日交割,这种交割方式适用于新股
发行。证券买卖双方对那些已确定发行日但尚
未发行的新股在交易所完成买卖后,待发行日
进行证券和价款的收付。
§ 5-3 证券交易过程
? 6、清算模式
? 由登记结算公司同当地证券商办理交收 ( 一级
清算 ), 证券商再同投资者办理交收 ( 二级清
算 ) 。 三级清算模式适用于异地清算, 即由登
记结算公司同异地
? 资金集中清算中心办理一级清算, 再由各地资
金集中清算中心同本地券商办理二级清算, 最
后由券商同其客户办理三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