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与审计相关的其他鉴证任务
16.1.1~16.1.2★★★验资概述、接受业务委托与签订验资计划
一、 验资概述
1、验资:指CPA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地要求,对被审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
2、验资的性质与作用:(1)企业产权关系的界定;(2)社会经济秩序的好坏。
验资报告在规定用途内具有法定证明效力能合理保证投资者出资的到位情况
(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
但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3、
(1)设立验资: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种类
(2)变更验资: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注册资本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仅涉及出资者、出资比例变化而注册资本不变,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二、接受业务委托与编制验资计划
(一) 接受委托与签订业务约定书
1、 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
2、 考虑自身能力和独立性;
3、 初步评估验资风险;
4、 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
(二) 编制验资计划
1、总体验资计划: 包括验资类型、目的和范围;以往验资情况;重点审验领域;
验资风险评估;利用专家工作;进度和预算;人员分工等
2、具体验资计划: 包括审验目标;审验程序;执行人及执行日期;工作底稿索引号等。
16.1.3验资审验范围与程序
CPA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向被审验单位获取(而不是编制)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
(代表了被审计单位对其出资者出资情况的认定,是CPA应当获取的重要审验证据之一)。
对于依法应当建立会计账簿但尚未建立的被审验单位,CPA应当提请其建立必要的会计账簿。拟设立企业,一般不强求其建账。
(一)审验范围
设立验资范围:----------出资者、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出资币种等。
变更验资范围:
(1)增加注册资本:与增资相关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出资币种及相关会计处理等。
(2)减少注册资本:与减资相关的减资者、减资金额、减资方式、减资期限、减资币种、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会计处理,
及减资后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等。
(二)审验程序(要求记忆)
1、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检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及银行函证回函等基础上审验出资者的实际出资金额。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还应当检查承销协议、募股清单和股票发行费用清单等。
2、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材料等实物出资的
应当观察、监盘实物,验证其产权归属,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或价值鉴定或各出资者商定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3、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
应当验证其产权归属,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或各出资者商定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4、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股本)的,
或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出资者的债权等转增实收资本(股本)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及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的,或 在审计的基础上验证其价值。
因合并、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的
货币出资的审验
审验目标---按照规定资金如期、足额存入账户
审验依据----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函证回函。
具体审验程序
(验证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实施下列审验程序:
实物出资的审验
审验目标----如期、足额,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验证依据----------实物资产出资清单、采购发票、资产评估报告、产权证、实物盘点表等。
具体审验程序
(验证内容):
进口实物出资的,CPA还应该实施下列程序:
3、无形资产出资的审验
验证依据---------各种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明、合同协议等。
具体审验程序
(验证内容):
对外商投资企业出资者以无形资产出资的:
(1)外商以高新技术出资,应一次性出资到位;
(2)外币折算符合国家和协议规定。
4、净资产出资的审验
审验程序:
转增及变更注册资本的审验。
审验目标-----变更程序合法,实收资本(股本)的增减变动真实,会计处理合规定。
审计程序:
特殊的审验程序
转增注册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债权转增注册资本
吸收合并
而变更注册资本
派生分立
而减少注册资本
注销股份
而减少注册资本
1.审计其金额是否真实。
检查用于转增注册资本的资本公积项目、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
2.检查转增注册资本前后出资者的出资比例是否一致。
1、查符国家规定,董事会等作出的决议,出资者与被审单位的合同否
2、检查被审单位转作注册资本的负债发生的时间、原因及有关的原始凭证和会计记录,确定负债是否真实、合法
1、审计合并各方的资产负债表,验证被审验单位合并日的净资产数额;注意利用其他CPA的工作
2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股本比例符合并协议及国家有关规定否。
1、审计被审验单位分立前后的资产负债表,验证被审验单位分立日的净资产数额。
2、检查财产分割及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是否符合分立协议及国家有关规定
检查与减资有关的会计凭证,以验证减资者、减资方式、金额是否真实。
审计减资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以验证减资后的实收资本(股本)是否真实。
企业整体改组、改制须进行变更登记的,除实施上述有关程序外
CPA还应当检查用于折合实收资本(股本)的净资产额的确认依据以及净资产折股比例
------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对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
应当检查其是否以变更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CPA在执行设立验资或变更验资的,除上述程序外还应当实施下列程序:
关注被审验单位本次验资申请的注册资本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
对已设立企业,应检查与注册资本实收或变更情况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关注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出资期限、外方出资者的出资比例
是否符合有关协议、合同等的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
(三)获取财产转移手续承诺函
对于出资者以实物、无形资产等出资的,其价值应当经各出资者认可,并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对于国家规定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但是在验资时尚未办妥的,
----应当获取被审验单位与其出资者签署的在规定期限内办妥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承诺函,并在验资报告中的说明段中予以反映。
(四)★★关注被审验单位以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1、对设立验资中非首期出资或变更验资,关注被审验单位以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2、 对于分期出资或增加注册资本审验,仅对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发表意见。
但是CPA应当在验资报告的说明段--------指明对以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的事务所名称及其验证情况
并说明包括本期在内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
如果在审验中发现被审验单位由于严重亏损而导致增资前的净资产小于注册资本,
或发现被审验单位以前收到的注册资本有明显抽逃迹象,CPA应在验资报告的说明段予以反映。
(五)利用专家工
(六)验资工作底稿
16.1.4验资报告
一、出具验资报告的前提
------1、完成预定的审验程序; 2、取得充分、适当的审验证据P401; 3、分析和评价审验结论
二、验资报告的作用
1、验资报告应当合理地保证已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协议、章程、合同的规定。
2、 验资报告有很强的时效性,不应被视为是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验资报告出具后可用于工商登记的有效期为90日。
三、验资报告基本内容
标题
验资报告
收件人
委托人全称,拟设立的企业,以核准的名称并加盖“(筹)全体股东“作为收件人全称
范围段
说明验资范围、各方责任、验资依据、主要审验程序
(1)验资范围:与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实收或变更情况有关的事项;
(2)各方责任: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责任:按规定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CPA责任: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要求,对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
(3)验资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
(4)主要审验程序:检查、观察、监盘、查询及函证、计算等。
意见段
说明验资结果
(1)设立验资 ①说明被审验单位登记的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期限
②至特定日期被审验单位已收到全体出资者缴纳的注册资本情况
③包括出资总额、各种方式的出资金额及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等。
(2) 变更验资:
增加资本的,说明原注册资本、增资依据及增资金额,并说明至特定日期被审验单位已收到
全体出资者缴纳的注册资本情况(出资总额/各种方式的出资金额/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等)
分期出资仅对本次实收资本发表审验意见
减少注册资本的,说明原注册资本、减资依据、减资金额、减资方式、减资日期、减资币种和减少后实收资本等。
说明段
说明验资报告用途、使用责任和其他重要事项。
(1)验资报告用途:验资报告仅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
(2)验资报告使用责任:
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者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CPA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3)其他重要事项:
①CPA与被审验单位在验资结果方面存在异议,且无法协商一致;
②拟设立企业尚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但已承诺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办妥有关手续;
③被审验单位尚未对投入资本进行会计处理;
④被审验单位由于严重亏损导致增资前净资产小于注册资本;
⑤CPA发现的影响审验结论的重大事项;
⑥以前经其他CPA验资的情况;
⑦其他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或
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和验资事项说明等。
注册会计师签名及盖章
两名CPA签名并盖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市
报告日期
CPA完成审核工作的日期。完成外勤审验工作
四、★★拒绝出具验资报告的情况
拒绝出具验资报告
并解除业务约定:
五、验资报告的使用责任:验资报告的证明效力、时效性、报告的用途。
六、关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填写问题
16.2.1~16.2.2盈利预测审核的含义、范围和程序
所谓盈利预测审核是指:CPA接受委托,对被审核单位盈利预测进行检查与复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检查与复核是指CPA根据被审核单位提供的盈利预测,
对其编制所依据的基本假设、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制基础进行检查、评价、复算和核对等,
从而得出审核结论,发表审核意见。
一、盈利预测的责任
1、被审核单位的责任:(1)保证编制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的合理性,并已充分披露
(2)保证所选用的会计政策的正确性,并与实际采用的政策一致
(3)保证编制基础的恰当性,并已按确定的编制基础进行编制。
2、CPA的责任:保证所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报告真实性:如实反映审核范围、审核依据、已实施的主要审核程序和应发表的审核意见;
审核报告合法性:审核报告的编制和签发符合《CPA法》和《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4号——盈利预测审核》的规定。
]
二、盈利预测审核的目的,
是对被审核单位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选用的会计政策及其编制基础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具体地说:
对基本假设进行审核-----------判断是否已经充分披露这些基本假设,并且寻找有无证据表明这些基本假设是不合理的。
对选用的会计政策进行审核-----以判定所选用的会计政策是否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对编制基础进行审核-----编制基础就是经CPA审定的被审核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下一个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等。
CPA进行盈利预测审核,就是要判定被审核单位是否按照确定的编制基础编制盈利预测。发表审核意见,这是最终目的。
CPA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是必要的审核程序,对被审核单位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选用的会计政策及其编制基础进行审核后,就可以对这些方面发表意见。
三、 盈利预测审核的范围和程序
(一) 盈利预测审核的范围
1、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
2、盈利预测选用的会计政策;
3、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
4、影响盈利预测审核范围的因素,包括:(1)被审核单位管理当局编制盈利预测的经验和能力
(2)被审核单位编制盈利预测的程序
(3)盈利预测的目的;(4)盈利预测期间的长短。
5、影响被审核单位未来经营成果的关键因素。
(二) 盈利预测的审核程序
1、了解有关情况,制定审核程序;
2、获取有关资料;
3、进行研究和评价;
A、对基本假设的审核:
(1) 检查编制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是否与所说的一致;
(2) 检查基本假设是否有合理的支持证据;
(3) 检查基本假设所依据的资料:各项假设是否确实以有关资料为依据,
建立假设所依据的资料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因素,建立假设的过程是否合理;
(4)CPA应特别关注某些假设: ①对盈利预测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假设; ②特别容易受关键因素影响的假设;
③偏离历史趋势的假设; ④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假设。
(5)CPA对基本假设进行审核,但没有责任专门对基本假设发表审核意见。CPA不宜评价超载其专长范围的假设。
B、对所选用会计政策编制基础进行审核:
4、审核业务的记录与复核。
16.2.3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1、? 标题:“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2、? 收件人:委托人全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3、? 范围段:说明审核范围、双方责任、审核依据、审核程序。
①审核范围:编制的盈利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基本假设、适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制基础;
②双方责任:被审核单位董事会对盈利预测的基本假设、选用的会计政策及其编制基础承担全部责任;
CPA对上述内容发表审核意见。
③审核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4号——盈利预测审核》;
④审核程序:必要的审核程序。
4、? 意见段:对盈利预测发表审核意见:
①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是否已充分披露,是否有证据表明这些假设是不合理的(消极保证);
②盈利预测所选用的会计政策与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致;
③盈利预测是否按确定的编制基础编制。
5、? 签章:会计师事务所和CPA。
6、? 日期:外勤工作结束日,不早于管理当局确认和签署盈利预测的日期。
16.3.1~16.3.3内部控制审核
一、内部控制审核的含义
内部控制审核
是CPA就被审核单位管理当局对特定日期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1、内部控制审核是一项专门的鉴证业务。凡是业务约定书确定的内部控制审核范围,CPA都要进行审核。
2、内部控制审核的范围限于特定日期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可发表四种类型的审核意见。
3、被审核单位管理当局应当就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书面认定,以明确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承担责任。
二、审核程序
①询问被审核单位的有关人员
1、了解内部控制的设计: ②检查内部控制生成的文件和记录
③观察被审核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
(1)能否防止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
2、评价内部控制的合理性 (2)关注内部控制整体能否实现控制目标,而不应孤立地关注特定内部控制。
(3)应当考虑因素:
①内部控制的性质、②内部控制描述方式、③经营活动管理系统的复杂性
3、测试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1)测试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考虑: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执行、如何执行、由谁执行、是否一贯执行。
(2)在测试内部控制有效性时,CPA通常实施以下程序:
①询问被审核单位的有关人员;②检查内部控制生成的文件和记录
③观察被审核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④重新执行有关内部控制。
4、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1)在评价获取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时,考虑以下因素:特定内部控制的性质;特定内部控制在实现控制目标中的重要性;被审核单位对特定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测试的性质和范围;特定内部控制未得到遵守的风险。
(2)在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时,
CPA可考虑利用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测试结果,但应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进行印证。
(3)在评价特定内部控制未得到遵循的风险时,
①交易的数量和性质是否发生变化,以致对特定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产生不利影响;
②内部控制是否发生变化;
CPA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③特定内部控制对其他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依赖程度;
④执行或监控内部控制的关键人员是否发生变动;
⑤特定内部控制的执行是依赖人工还是电子设备;
⑥特定内部控制的复杂性;
⑦特定控制目标的实现是否依赖于多项内部控制。
(4)当管理当局在作出内部控制有效性认定之前已对内部控制作了改进时,如果CPA确定新的内部控制能够实现相关目标,
并且已有效执行了适当的时间,可不考虑改进前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5)对已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CPA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与被审核单位进行沟通。
在判断某项内控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内控缺陷是否为重大缺陷时,应当考虑潜在的错误或舞弊可能导致错报的金额和性质。
(6)CPA应当就以下重要事项向管理当局获取书面声明:
管理当局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负责。
管理当局已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管理当局已作出特定日期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管理当局已向CPA告知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重大缺陷。
管理当局已向CPA告知发生的重大舞弊,及虽不重大但涉及管理人员或在内控过程中起关键管理作用的员工的其他舞弊。
期后发生的内部控制变化和可能影响内部控制的其他因素,包括管理当局针对重大缺陷采取的各项改进措施。
(7)如果当局拒绝提供有关内部控制的书面声明,CPA应当将其视为审核范围受到限制,并考虑管理当局其他声明的可靠性。
三、★★审核报告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基本内容:
1、标题: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2、收件人:委托人全称(而不是全体股东)。
3、引言段:说明被审核单位管理当局对特定日期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管理当局的责任/CPA的责任。
4、范围段:说明审核依据《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审核程序、实施的审核程序为CPA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5、固有限制段:说明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风险。
6、意见段:说明内部控制于特定日期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与会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7、签名、盖章:CPA签名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8、日期:完成外勤审核工作日期。
四、审核报告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一)各种情况的意见表述:
1.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而管理当局已在声明书及认定中恰当地说明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
---------------------在审核意见段前增设说明段说明重大缺陷,并视其重要程度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2.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而管理当局未在其书面声明及认定中恰当地说明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或虽已说明重大缺陷,却认定其内部控制依然有效,-----------否定意见。
3.审核范围受到限制--------视其重要程度,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4.如果认为期后事项严重影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应当视其重要程度,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如果不能确定其影响,发表无法表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