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通信管制与改革
10.1 管制与竞争的关系
10.1.1 政府管制的原因
1、信息非对称
2、外部性
3、市场势力:资源配置无效率、生产低效率
10.1.2 基础部门的管制与竞争
1、市场竞争的特征:管制与竞争并存
2、重复建设成本和管制失效成本(管制的社会
成本)
1)竞争的成本与收益,管制的成本与收益
2)引入竞争的成本与维持管制的成本
3、三阶段论
?管制阶段
?管制与竞争并存阶段
?竞争阶段
10.1.3 管制有效性的界定
?管制机构独立于所管制的行业
?管制者不受政治压力的影响
?管制者对经营者有权实施必要的管制
?管制者必须有可靠的收入来源
?管制政策具有公平性和透明性
10.2 电信管制的内容与实现方式
10.2.1 实现电信管制的必要性
1、公平公正的需要
2、全程全网的需要
3、国家主权和信息安全的需要
4、世界通行的做法
5、国际、国内网间互联和网间结算的需要
6、实现普遍服务的需要
7、法律建设的需要
10.2.2 电信管制的主要内容及趋势
1、市场准入管制
2、互联互通管制
3、普遍服务管制
4、资费管制
5、电信资源管制:号码 (一人一号 ),频率 (拍
卖、招标 )
6、服务质量管制,(强制性向指导性、事前控
制向事后监督、被动管制向主动管制、封闭
性向开放性 )
7、技术标准与设备准入管制
10.2.3 电信管制的实现方式
1、宏观手段:法律、市场、经济
2、微观手段
? 申报制:日本对第二种电信业务经营者 (无网络设
施运营者 ),欧洲对增值业务经营者。
? 准许可(预准许可):日本对无线电工程得管理。
? 政令和命令:在法律和许可证中没有载明的事项,
在实施前需得到政府或者司法部门的认定,这种指
令性得认定称为政令。命令在 OFTEL是指局长得一
种权力。
? 合同制:政府与电信企业就电信产业的发展纲要签
订合同,包括发展目标、服务、质量、人力资源、
资费政策、还债目标等。
? 临时措施
10.3 电信管制机构
10.3.1 电信管制机构的职能
1、电信管制机构在由垄断走向竞争过渡时期内的任务
?促进竞争
?放松管制,FCC取消了报告制和结算制,提高接入业
务的定价弹性,并把范围扩大到各种业务市场。
?保护用户,FCC采取措施,让用户通过电话或者
INTERNET进行投诉的时间缩短了 50%,保护用户隐
私。
?通信业务和技术的普及:保证电信业务在高成本地
区的, 可获得, 和, 可承担得起,, FCC制定对低收
入人群的补偿机理。
?促进创新
?推进竞争全球化
10.3.1 电信管制机构的职能
2、电信管制机构在充分竞争环境下的核心职能
?普遍服务、用户保护和信息透明:继续支持
实施普遍服务和其它公益服务政策,确保用户
对新技术和新业务的了解。
?促进国内外通信市场的全面竞争:从, 保护
用户购买垄断性业务, 转向解决运营商之间的
争端,包括互联、接入、设备兼容和技术接口
等,防止各种寻租行为。
?频率管理:保证频率资源能够满足已有业务
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管制新的无线技术的
发展和应用。
10.3.2 电信管制机构的支撑与保障
1、财力支持与保障
国家拨款
日常劳务所得
其它收入
2、科研和技术支持
?管制机构内设置明确的科研机构(日本、韩国)
?管制机构无单独设立的科研机构,但管制机构
自身承担部分政策法规方面的研究(美国
FCC)。
?管制机构是纯粹的执行机构,本身没有科研部
门(英国 OFTEL)
10.3.3 建立健全我国管制机构的对策
1、加快电信立法,完善执法体系
?国家电信立法
?地方电信法规
2、强化国家和省级电信监管机构
?建立国家独立监管机构,强化省级监管职能
?省应在地、市尽快设立派出机构,或在地、市
设置办事处
3、建立适应高效运行的监管激励机制:事业激
励、待遇激励、感情激励
4、发挥省、市通信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积极
作用。
10.4 电信管制的演变
10.4.1 电信管制的演变轨迹
1、管制模式或形态
对垄断的管制 — 不对称管制、频率许可机制 -SELF-
GULATION
2,市场结构:长途、住宅设备、管线出租、第三方转
售,基础设施和业务、全球经营
3、价格管制:公平回报率、价格上限管制、互联定价、
非绑定网元的定价
4、新业务出现:数据业务、移动通信、电子商务,IP
电话
5、社会目标:普遍服务、数据保护和数据安全、数据
保密
6、国际协调:海底电缆、卫星电话,GSM,国际业务
结算费率,UTMS标准和许可证的发放
10.4.2 近年来国外电信行业管制的趋势
1、独立的电信行业管制机构加速出现
OFTEL(1984)-OFCOM(2002),ART(1997),国
家频率管理局,ACA(1997),FCC
电信管制机构的权力由国家法律赋予,其行为
独立,不受企业和政策制定者左右
2、在实施电信行业管理时,被管理的重点对象
是电信市场的主导运营者:价格控制、会计
分离、禁止不合理交叉补贴、不允许低于成
本提供服务。
3、对电信业务市场的管理,管理对象的重点目
前仍然是基本电信业务
10.4.2 近年来国外电信行业管制的趋势
4、内外有别
5、电信越发展,电信普遍服务越受重视:发展
中国家 -电话通信,发达国家 -INTERNET,远程
教育、远程医疗
6、对电信网络设施管理越来越淡化。除网络管
理设备外,政府不加干预,采用国际通用招投
标制度和设备认证制度,实行国民待遇,重点
管理设备的标准何安全
7、行业协会和民间组织积极参与行业管理
10.4.3 电信业的非对称管制
1、非对称管制的定义:制定有利于新运营者的政策法
规,限制居于支配地位运营商的市场控制力,实现通
信市场公开、公平竞争的目的
2、实施非对称管制的原因
?不平等的初始条件
?防止反竞争行为的可能性:老运营商常常利用自身优
势,通过各种手段如通信计费、网络互联、丰富的网
络资源 (号码、频率、线路管道、其它的国家资源等 ),
对新运营商设置市场开拓的障碍。
?有利于促进通信技术的进步,新运营商可以以新技术、
新业务的后发优势,进行跳跃式发展,以迫使老运营商对已有
技术设备进行更新
?有利于增强通信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10.4.3 电信业的非对称管制
3、非对称管制的措施
1)价格上限管制,PCI=CPI(RPI)-X
2)普遍服务:德国规定,在 DT公司经营的业
务范围内,必须强制性执行普遍服务义务,
占主导地位的许可证持有者 (市场销售利润至
少 4%)将来有义务承担普遍服务;法国 ART
规定,任何有权进入电信业务市场的电信公
司都有承担普遍服务的,其普遍服务的成本
由 ART测算并提出执行方案。
10.4.3 电信业的非对称管制 -
3、非对称管制的措施
3) 网间互联
支配地位通信经营者的义务
互联方式、互联协议。美国 1996年电信法规
定:提供网间物理性互联;按市内网功能非
捆绑提供;为零售业务提供批发价,为传统
通信业务经营者的义务。与新运营商互联是
支配地位运营商的义务。具体规定互联费、
接续方法、编号计划、信号质量、向用户得
收费方法、障碍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