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教案 第一章 导 论 教学要点: 本章是全书的总论,核心主要阐明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和基本类型以及学习伦理学的方法及意义。主要教学要点:1.了解道德与伦理及其区别。2.掌握伦理学的基本问题。3.认识规范伦理学的基本类型。 教学时数: 6学时 教学内容: 什么是伦理学? (一)道德概念 从道德的词义看,道德是对主体的规范;从道德与政治、法律的关系来看,道德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规范;从道德与宗教的关系来看,道德调节的是现实世界的社会关系;从道德的调节层次来看,道德就是调节各种社会性关系的规范形式。 可将道德定义为:道德即是非强制地调节社会性关系的规范。 (二)伦理概念 “伦理”一词,原指人与人之间微妙复杂而又和谐有序的辈分关系,后来进一步发展演化,泛指人与人之间以道德手段调节的种种关系,以及处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应当遵循的道理和规范。 可将伦理定义为:伦理是对人的社会关系的应然性认识。 (三)道德与伦理的区别 1.作为日常用法,“伦理”更具客观、外在、社会性意味;“道德”更多地或更有可能用于个人,更含主观、内在、个体性意味。 2.作为价值本身,伦理的核心是正当(适当、合适、合宜等),道德的核心是善(或美德、德性、好等)。 3.作为规范,伦理具有普遍性,道德具有独特性。 4.作为评价尺度,伦理的尺度是对与错,道德的尺度是好与坏、善与恶。 总之,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科学。 二、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有学者认为善与恶的矛盾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有学者认为道德与社会历史条件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有学者认为应有与实有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观点: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就是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原因如下: 第一,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体现了伦理学研究对象的矛盾特殊性。 第二,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是研究和解决其他一切伦理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贯穿于伦理思想发展的始终。 三、规范伦理学的基本类型 (一)目的论(teleology):是一种以道德行为的目的性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或已经产生的实质性价值(效果)作为道德评价标准的伦理学理论。在道德正当性问题上,目的论强调行为结果的善性或价值,把对行为结果的非道德意义上的好坏评价作为道德正当性的依据。这样,“好”就是优先于正当的,正当依赖于“好”来确定。 (二)义务论或道义论(deontology):是一种认为人们的行为或行为准则的正当性并不由行为的功利后果或期望的功利后果决定,而由它自身固有特点和内在价值决定的伦理学理论。 义务论认为,某一行为的善恶性质或对该行为正当与否的判断,不取决于该行为是否带来或可能带来怎样的实质性价值或效果,而取决于该行为是否符合某一相应的普遍道德规则,是否体现了一种绝对的义务性质,或者说,是否出自行为者纯真善良的行为动机。某些行为之所以内在地正当或在原则上正当,是因为它们属于它们所是的那种行为,或者说,是因为它们与某种形式原则相符。 (三)德性论(virtue ethics):是指以个人内在德性完成或完善为基本价值(善与恶、正当与不当)尺度或评价标准的道德观念体系。目的论和义务论的判断基于行为,德性论的判断则基于品质。 广义的德性论是在传统社会占据支配地位的、最有影响力的伦理学理论。中国的儒家学说和古希腊的主导伦理体系是人类文明史上两个最为成熟的美德伦理谱系。现代德性论的著名代表麦金太尔批判功利主义和义务论,提出现代伦理的任务在于告诉人们如何认识自己的生活目的,并为实现一种善的生活而培植良好德性。 目的论和义务论的判断基于行为,德性论的判断则基于品质。 四、学习伦理学的方法和意义 各派伦理学比较一致公认的有以下方法:演绎法、归纳法、比较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以唯物史观的总原则为指导,还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阶级分析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等。 学习伦理学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理论上要弄清楚伦理学的基本原理,提高大学生哲学素质中的道德素质。在实践上要同各种错误的道德观念划清界限,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并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围绕道德建设进行的理论争论,即“经济人”与“道德人”的争论;“划界论”与“代价论”的争论;“滑坡论”与“爬坡论”的争论;“内引论”与“外灌论”的争论。 参考书: 1.罗国杰主编:《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3.12。 2.李萍主编:《伦理学基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1。 3.倪愫襄编著:《伦理学导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10。 第二章 中国和西方伦理思想的演变 教学要点: 本章主要阐述中国和西方伦理思想的历史演变。主要教学要点:1.了解中国伦理思想演变的历史过程。2.了解西方伦理思想演变的历史过程。3.掌握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主要特点。4.掌握西方伦理思想的基本精神。 教学时数: 1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中国伦理思想的演变 一、春秋战国时期的伦理思想 儒家伦理思想以孔子(约公元前551一前479)为代表。他建立了以仁和礼为核心的人道理论,也是最高的道德准则和道德境界。 “仁”基本上有二重含义:一是爱人,二是忠恕。仁是处理人与人关系和做人的根本原则,礼是人行为的根本原则,仁是内心的德性,礼是外在的规范。 孟子对孔子的伦理思想中的“仁”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和完善,提出了性善论。他认为人生来就具有善心,具体表现为“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等四种善端。扩充“善端”,便发展为仁、义、礼、智四种道德。 道家的伦理思想以老子和庄子(约公元前369一前286)为代表。 老子的人生哲学主张清静寡欲、与世无争。 庄子认为,儒家的伦理道德是十分虚伪的,仁义道德都是窃国大盗的工具,应抛弃仁义。在道德修养上,庄子认为人之所以不自由,都是为物所累,而要实现自由,必须超脱一切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消融一切矛盾和差别,通过“心斋”、“坐忘”以求精神上的超脱。庄子思想具有九个方面的现代价值:自由精神,平等意识,张扬个性,和谐精神,不为物役,生态智慧,返朴归真,宽容精神,批判精神。 墨家的伦理思想以墨子(约公元前468一前376)为代表,提倡“兼爱”的伦理原则。在道德评价上,墨子提出“志功”统一的主张。在义利关系上,墨家主张把义利统一起来,墨家认为义就是利,“重利”就是“贵义”。 法家伦理思想的主要代表是韩非子(约公元前280一前233)。法家伦理思想强调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认为法起根本性的作用,甚至夸大为可以代替道德。 二、秦汉至清代时期的伦理思想 1、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制度全面确立和逐渐巩固的时期,形成了一个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完整的伦理思想体系。主要代表有西汉的董仲舒和东汉的王充。 2、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动乱分裂时期。在思想文化领域形成以儒家为主,儒、道、佛三者逐步融合的局面。核心哲学问题是名教自然之辩。 3、隋唐时期:是我国历史上两个统一的王朝,表面上是儒、道、佛三教并用,实际上最注重儒家,以韩愈为代表。 4、宋至明中叶:统治者为维护封建的伦理纲常,稳定社会秩序,以“天理”为宇宙本体和道德本源,把正统的儒家伦理思想发展到最高阶段。分为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两大学派,以朱熹和王守仁最为突出。 5、明末清初: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出现了以王夫之、颜元和清代中期的戴震等一批思想家为代表的具有一定启蒙意义的伦理思想。 三、清末到“五四”前时期的伦理思想 1、酝酿萌芽阶段 鸦片战争前后,在地主阶级内部,以龚自珍和魏源等人为代表的思想家,对封建制度和纲常名教进行了批判。 2、初步形成时期 资产阶级改良派在政治上提出君主立宪,在思想文化上,主张废科举,兴学堂,宣传西方资产阶级社会政治学说和伦理观念。在这一时期,出现一大批资产阶级改良人物,其中以康有为、谭嗣同、严复最为突出。 3、发展成熟时期 20世纪初,随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形成,资产阶级革命派取代了改良派,使资产阶级伦理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并趋于成熟。革命派先后提出“道德革命”、“三纲革命”的口号,强调自由、平等和博爱乃是“根于心理”的真道德,论述了“自利利人”的“合理利己主义”思想。在这一时期,出现了大批资产阶级革命人物,其中以章太炎、孙中山最有代表性。 四、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主要特点 1、在道德价值的最终目标上,追求“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交融的境界。 2、在道德价值的应用上,重视道德思想与政治思想的融合。 3、在道德价值的导向上,为维护血缘关系、宗法制度和君主专制,强调个体服从整体。 4、在道德价值的分寸把握上,具有中庸居间的性质。 5、在道德价值的取向上,具有“重义轻利”、“贵义贱利”的倾向。 五、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现代启示 1、重视整体精神,强调为社会、为民族、为国家而奋斗的爱国主义思想。 2、推崇仁爱原则,强调建立“厚德载物”的和谐人际关系。 3、提倡人伦价值,强调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等美德。 4、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向往理想道德人格。 第二节 西方伦理思想的演变 一、古希腊罗马时期的伦理思想 毕达哥拉斯(公元前580年至公元前500年)认为世界的来源是抽象的“数”,他用“数”来说明人的本性和社会道德。在他看来,人是一个和谐的“小宇宙”,是受数的统治和制约的,人的灵魂是一种数,灵魂决定了人的善恶,因此,道德起源于数。毕达哥拉斯认为,“美德乃是一种和谐”,因而“正义就是一种正方形的数”,“友谊就是一种和谐的平等”。 赫拉克利特(公元前540年至公元前470年)认为,人是世界的一部分,也和其它事物一样按逻各斯来生活。在幸福问题上,赫拉克利特是最早提出人生的目的在于追求幸福的思想家。 德谟克利特(公元前460年至公元前370年)伦理思想的根本原则是快乐主义,是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第一个明确地把“快乐”或“幸福”宣布为行为标准的思想家。 苏格拉底(公元前468年至公元前400年)的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是:“美德即知识”。他认为人有了知识就有道德,就会选择善行。一个人要做出有道德的行为,必须知道什么是德性。他认为,一个人的德性如果不在知识的指导下,反而会成为祸害。在人生问题上,他认为,未经考察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一个有理想的人应该思考合理的生活和行为,以理性作为道德标准,为此,他进一步提出了“认识你自己”的要求,要人们知道自己在什么是善和至善的问题是无知的。他认为,只有承认自己的无知,才能放弃原有的经验性的、感性的东西,去发现理性的知识,发现事物的概念,从而认识真理,克服无知。同时,他还强调人要做控制自己欲望的主人,不能成为欲望的奴隶,人只有摆脱情欲的控制,才能获得自由和幸福。 柏拉图(公元前427年至公元前347年)认为,在人的意识之外,存在着永恒的“善的理论”。“善的理念”存在于理念世界之中,是世界的本质,是创造和维持一切的力量。世界是按照“善的理念”创造出来的,一切善的事物都是“善的理念”的模仿,世界是“善的理念”的暗淡的影子。灵魂是永恒的,在它坠入肉体之前本来是处在理念世界之中,因而对理念世界的一切早已有知识。但当它离开理念世界进入肉体后,由于受肉体的玷污,原先的理念知识也都遗忘了,所以,人们只有通过学习、回忆的办法,才能获得遗忘的道德知识。在人生观上,柏拉图认为,单纯的理性生活和单纯的感性生活都不是幸福的,因而都是不足取的,他主张人应用智慧和意志控制情绪,过一种以理性为基础的“和谐”生活。在社会伦理观上,柏拉图提出了“三等级、四主德”的思想。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年至公元前322年)是古希腊伦理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第一个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伦理思想体系。《尼各马可伦理学》是西方伦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伦理学著作。亚里士多德认为,至善就是幸福,或者说就是“生活得好”或“行得好”。为了实现人的幸福,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把人的心灵分为理智的德性和道德的德性。他认为,人与动植物的区别在于人有理性功能,能按理性生活。人的理性一方面是纯粹的理性,其职能是沉思真理,其完善的活动是理智的美德;另一方面是与感性和欲望相联系,其职能是调解并控制感性和欲望,其完善的活动是实践的美德。他认为,美德和善行皆由理性决定,有德性的人的灵魂各部分是协调一致的,若不能协调一致,则会导致恶行,而理性的作用正在于使人能控制自己的心灵和行为,使之不走极端,符合“中道”,既不能“过”,又不能“不及”。 伊壁鸠鲁(公元前341年至公元前270年)为人的目的在于追求快乐,而快乐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肉体的快乐是暂时的,精神上的快乐却更加稳定,它比肉体的快感更加深刻而强烈。 二、中世纪的伦理思想 奥古斯丁(公元354~430年)是教父神学的主要代表,他全面系统地阐述和发挥了基督教的世界观的教义和伦理思想,对中世纪以及后来的西方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人性论上,奥古斯丁认为,人类由于祖先亚当犯有原罪而远离了上帝,因而具有自私和趋向邪恶的倾向。人只有信仰、热爱、服从上帝,才能从原罪中拯救自己。在行为选择上,奥古斯丁认为,尽管人类由于犯有原罪而丧失自由,但由于上帝仁慈,并赋予人以意志自由,所以人可以根据善恶标准而选择自己的行为,做到择善去恶。 托马斯·阿奎那(公元1225~1274年)是经院神学的代表,其伦理思想的最大特点是把基督教教义与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调和起来,创建起庞大的天主教思想体系。托马斯认为,人的本性是追求幸福,这种幸福不是感性的物质欲望,而是理性的真实幸福,而对上帝的信仰是一切理性幸福中最大的幸福。托马斯认为,宗教伦理学的目的在于培养和巩固人们的宗教信仰,由此,他提出“两种幸福”和“两性德性”的学说。 三、近代资产阶级伦理思想 霍布斯(公元1588~1697年)根据唯物主义感觉论,提出了人性恶的观点,并阐述了利己主义人性理论。他认为,人不仅是动物,而且是凶恶的野兽,“人对人是狼”。但他又认为,人类在互相争夺、摧毁中仍是有理性的,并可运用理性来保护自己,追求幸福。为了避免相互毁灭,人类理性提出了人类和平的条约,即“自然法”。由于自然法的作用,使人们订立契约,由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并产生法律,产生调节人与人关系的道德规范,所以,道德归根到底取决于自然法。 爱尔维修(公元1715~1771年)认为,人的本性是利己的,是追求肉体感官的快乐。自爱心是道德的基础,人的所有欲望、感情和精神都来自自爱之心。人们的利益决定人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评价。在动机和效果问题上,他从功利主义出发,突出强调效果。在教育与道德的关系上,他认为,性善或性恶都是教育的产物,提出了“人是环境的产物”的著名论断。 边沁(公元1748~1832年)是功利主义的主要代表。在人性领域,边沁认为,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在善恶问题上,边沁认为,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行为和原则就是善的,具有道德价值的,反之则是恶的,不具有道德价值的,而所谓需要就是利益。于是,他得出功利主义的公式:能够增进利益,就是道德原则,反之则不能成为道德原则的。在幸福问题上,边沁提出了“最大幸福”原则,他认为最大幸福或社会利益不是别的,而是个人利益的总和。 康德(公元1724~1804年)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也是18世纪欧洲理性主义伦理思想的集大成者。他认为理性是道德的基础,并把感性经验排斥于道德领域之外。他否认道德与功利的关系,认为快乐、幸福、利益均与道德无关,道德是不能讲自己有什么利益,相反的却要牺牲自己的利益。康德认为,理性表现为善良意志,是道德行为的来源,又是道德评价的根据。也就是说,人做任何事情,唯一出发点就是善良意志,如果掺杂个人的感情、欲望,那就失去了道德性。在动机和效果的关系上,康德片面强调动机,否认效果在道德评价上的作用。他认为一种行为是否合乎道德,关键在于是否出于“善良意志”的动机。只要人们的动机是好的,具有善良意志,按照绝对命令去行为,他的行为就具有道德价值,就是善的。康德认为,所谓“善良意志”就是对道德规律的尊重,它包括三条原则:①行为必须具有普遍性。②行为人必须以人为目的。③道德自律,即行为者自己对自己颁布道德律令。人既是立法者,又是执法者。康德认为,人的价值在于人的理性决定人自身的道德行为,道德不服从外在的封建权威和神,而由人自身决定。 黑格尔(公元1770~1831年)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他总结了当时资产阶级伦理思想所达到的成就,特别是继承和发展康德的伦理思想,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理性主义伦理思想体系。黑格尔从客观唯心主义出发,把伦理道德看作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一个阶段。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将整个伦理体系分为抽象法阶段,道德阶段和伦理阶段三个阶段。其中抽象法阶段是客观阶段,讲人格的实现和尊严;道德阶段是主观阶段,讲内心的信念和规定;伦理阶段是主观和客观阶段的统一,是客观精神的真实体现。 四、现代西方伦理思想及特征 1、现代西方伦理思想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从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初。这是西方伦理思想由古典向现代发展的过渡时期,是现代西方伦理思想孕育和形成时期。主要表现在:从理性主义走向非理性主义,从传统经验主义规范伦理学的现实主义模式走向现代逻辑经验主义元伦理学的形成主义模式。 第二阶段:从20世初至60年代末,是现代西方伦理思想的全面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伦理思想具有更多的人文特征,于是人本主义、科学主义、宗教伦理学便成为这一阶段伦理思想发展的主线。 第三阶段:从20世纪60年代至现在。这一阶段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过战后复兴,并借助于高科技,进入迅速发展的时代。一些传统的道德观念和理论又重新受到人们的重视,开始了某些新的复归,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伦理学流派,比如行为主义,生物伦理学等。 2、现代西方伦理思想的分类 ①元伦理学派,它包括直觉主义、感情主义、语言分析、伦理学、现象学、价值伦理学等,这类学派试图从逻辑学方面和语义学方面,对道德现象进行纯客观的描述。②人本主义伦理学派,包括存在主义、新弗洛伊德主义伦理学等,这类学派从本体论角度来研究人的本质问题,具有明显的非理性主义倾向。③自然主义伦理学派,包括实用主义、人道主义、弗洛伊德主义、自然伦理学、现代进化伦理学等。这类学派从人的自然本性中来寻找道德的根源。④基督教神学伦理学,包括人格主义、新托马斯主义、新正统派、基督教境遇伦理学等,这类学派从上帝意志中寻找道德的根源。 3、现代西方伦理思想的特征 (1)非理性主义是现代西方伦理思想的普遍特征 (2)形式主义是现代西方伦理思想的另一特征 (3)道德相对主义是现代西方伦理思想的重要特征 (4)个人本位主义是现代西方伦理思想的又一突出特征 五、西方伦理思想的基本精神 1、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高度重视个人自由,广泛强调自我选择、自我控制的个人或自我。个人或自我是独立的,是和他人相分离的有独立精神的个体。只有个人得到充分发展,才能有社会的发展。 2、人道主义 人道主义是以人类利益和价值为中心的一种学说。它反对超自然主义,把人看作是自然对象,肯定人的基本尊严和价值,以及人运用理性和科学方法获得自我完善的能力。 3、敬畏上帝 敬畏上帝的观念处处体现在西方人的价值观念和日常生活方式之中,构成了西方人的精神支撑。敬畏上帝的观念也是西方自然科学发展的巨大精神动力。科学并不能解释和解决人类理性之外的全部问题,也不能圆满回答一切有关人生困境的苦恼。人的理性是有局限的,而上帝是超越人的理性之外的。敬畏上帝,就使人类在精神上跨越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鸿沟。上帝在西方人心目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敬畏上帝是西方人通向精神信仰和终极关怀之门。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概论 一、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形成 1、第一阶段:由旧伦理学向新伦理学的过渡 2、第二阶段:伦理学的革命变革的实现 3、第三阶段:马恩伦理思想的深化和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主要内容 1、道德的社会经济基础 任何道德都是受社会历史制约的。道德受社会关系制约。道德的客观内容,表现着一定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各个不同阶级和集团的相互作用、分配形式和交换形式等等的性质。既然道德受社会关系的性质的制约,那么,本质不同的社会关系会引起不同的道德类型。在社会制度不同的社会里,也就有不同的道德类型。马克思在世界历史中划分出四大类型的社会关系,与此相适应,也存在着四大类型的道德,表现为从对人的依赖到对物的依赖到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自由的社会关系。 2、道德的相对独立性 道德发展的社会制约性和相对独立性之间有着辩证关系。在一般地取决于社会经济这个前提下,道德有其自身的发展趋势,它经过特殊的发展阶段,并且反过来又对生产运动发生反作用。 道德能加速或者延缓社会发展的进程。道德的命令性质,使它对个人的历史积极性和社会创造性具有内部推动力的作用。 3、道德的阶级性和全人类性 既然各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道德的内容,——而在阶级社会中这些关系首先表现为阶级关系,——那么,反映社会关系的道德也就打上了阶级的烙印。 所谓全人类性,应理解为某一阶级在历史上通过自己的特殊道德对人类道德经验所作出的积极贡献,如友爱、人道、反压迫。道德中阶级性和全人类性的对立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全人类性表现于阶级性中,通过阶级性而表现出来的,它并不是作为某种独特的不依赖于阶级性而存在的东西,并不是与阶级性相对立。 4、集体与个人的辩证关系 个人和集体之间的矛盾、阶级和社会之间的矛盾、社会和个人之间的矛盾,在马伦中都得到了解决。人只有在集体中,才能获得其个人发展和自由的条件。在集体中,道德完善是作为共同的教育活动进行的,每个人都对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全面和谐的关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马伦宣扬,个人的全面和谐的发展是社会的最高价值和最高目的。所有这一切,为人们的道德关系和精神修养提供了崭新的条件。 5、恶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 马伦对善恶本质的论证:既然根据人的意识无法解释清楚其人的道德本质,那么就必须去分析产生它的社会关系。解决善恶问题的方法论基础是唯物主义的社会生活观以及阶级斗争论。 恩格斯关于恶的评价问题:善恶的相对对立性不仅取决于每个阶级按照自己利益的看法在这两个概念中加进各种不同的思想,而且还取决于每个阶级对这样一些关系都有各自的理解,在这些关系的影响下它们被看作是善或恶。 6、未来的共产主义道德 其一,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道德状况 其二,共产主义道德宣扬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但是并不把它们相互对立起来 其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最高理想 三、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特征 1、科学性。马伦之所以是科学的,因为他们是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研究道德问题的。 2、批判性。马恩研究道德问题的根本的、首要的目的,是要在批判旧世界的过程中创造新世界。 3、实践性。马恩指出,社会的道德革新和人的道德改造,每一步都离不开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 四、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道德学说史上的变革 1、从人类生活的社会关系出发代替了从自然人性出发。 2、实现了道德学说在研究方法上的变革。 3、揭示了道德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之间的因果关系。 正确地指出了道德的阶级性和历史性。 参考书: 1.[德]包尔生著:《伦理学体系》,何怀宏、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2.宋希仁著:《西方伦理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 3.朱贻庭著:《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增订本),华东师大出版社2003.9 4.陈少峰著:《中国伦理学史》上、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5.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苗力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2。 道德的起源和本质 教学要点: 本章主要阐述道德的起源、本质和社会作用。通过本章的学习:1.了解道德的起源。2.掌握道德的本质。3.认识道德的社会作用。 教学时数: 6学时 教学内容: 道德的起源 一、伦理学史上的争论 神启论把道德起源归结于神秘的天启和神的意志。 理念论伦理学认为道德起源于至高的理念和精神。教育论、环境论和社会关系论所指的外在条件和外部的事物已是属人的事物和条件,这些思想已具有了唯物主义的萌芽和倾向。 先天论认为,道德根源于人生而有之的东西。 本能论认为道德根源于人的本能和本性。 人性论认为,道德根源于人类自然的天性,人的自然本性、本能决定共同的人性,是决定社会本质的共同的东西,因而也是决定道德的根本层次。所以一定社会的阶级道德的产生和形成都是与人的自然本性密切相关的,人的本性不仅决定了道德的产生,而且决定了道德发展的总趋势。道德正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本能欲求和自然感觉而产生的一种工具性的方式。 需要论认为,道德是人根据自己的生存发展需要,自己为自己立法的产物。道德作为人类社会的重要成果源于人的需要,人类社会产生了道德,就是因为道德满足了人的某种需要。人类通过各种对世界的掌握方式来满足自身的各种需要,以实现对自己的肯定和发展。而道德作为人类理性的结晶,不是表达个人的偏爱和欲求,而是表现人们的共同愿望和需要。从道德发生的历史看,道德产生于人们调节社会群体内部各种关系以维护一定社会秩序以及个人自我肯定、自我发展的需要。这用千百年来客观存在着的道德协调性因素和进取性因素就可证明。 二、道德的起源 (一)经济关系决定道德的产生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道德根源于经济关系,是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讲的。一是说决定道德产生的要素都是在经济关系的不同作用下产生的;二是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来理解经济是道德的根源,可以避免对经济决定道德产生简单的、机械的理解。道德的产生最终只能从经济关系中找到根源,经济关系是道德产生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二)劳动实践是道德产生的动因。首先,劳动实践是人的创造性的体现。其次,经济关系对道德的决定作用,是通过劳动实践起作用的,劳动实践是道德产生的根本动力。另外,劳动实践的创造推动了道德的产生。 (三)伦理关系是道德发生的前提。道德是对利益的调节,而利益关系和矛盾是存在于广泛的社会关系中的。没有社会关系,就不会有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也就不会有道德的发生。只有在伦理关系中,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才存在调节和规范的问题。作为社会关系中的社会分工,是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发生的关键。 (四)人的生存与发展需要是道德发生的诱因。首先,人类生存的需要是道德发生的直接原因。为了调节人们的利益需要,最初便形成了一些最简单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以缓和利益的冲突和矛盾。其次,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的生存需要不再是社会利益的主要矛盾时,由人们的发展的需要所引发的矛盾冲突就会成为道德所要调节的主要内容。 (五)意识水平是道德发生的主观条件。人类的意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但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一是表现在它使社会实践中存在的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服从于人的需要;二是表现在意识由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所形成的能动作用。 道德的本质 一、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道德的一般本质) 社会经济关系对道德的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直接决定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 2、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直接决定着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 3、在阶级社会中,人们在同一经济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利益,也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阶级属性、社会地位和彼此间的矛盾斗争。 4、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 二、道德是一种特殊的调节规范体系(道德的特殊本质) 1、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 2、道德规范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为自己开辟道路。 3、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 三、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道德的深层本质) 道德需要促使人类结成相互满足的价值关系,推动人们改善这种关系,调节人与人的交往、协作,完善人的人格,形成人类特有的实践精神。 道德是有目的的活动。目的性是人类活动的最基本特征,也是人类精神能够进入实践的主要依据。道德源于现实,又超越现实,道德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体。道德作为实践精神,以其理想性、目的性指引人们的行为,将理想转化为现实。学习伦理学不仅仅在于掌握有关的理论知识,更在于将这些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我们诉诸理智、情感,更要诉诸行动,自觉修养,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参考书: 1.罗国杰:《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3.12。 2.郭建新、杨文兵:《新伦理学教程》,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 第四章 伦理学的基本范畴 教学要点: 本章主要阐述道德的基本范畴。学习本章:1.了解善恶价值的含义及其根据。2.认识道德恶的本质及其表现。3.掌握道德恶的根源及类型。4.了解良心的本质及其对主体道德生活的调节作用。5.掌握良心的评价作用。6.理解正义的含义。 教学时数: 6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善与恶 一、善恶价值 (一)善恶价值的含义 善与恶作为道德领域中的基本范畴,实际上是对人类社会中各种行为、事件的利害、吉凶、好坏的概括反映。由于各派哲学的观点不同,对善恶的解释也众说纷纭。 马克思主义把人的善恶观看作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和社会生活的反映。由于人们所处的经济地位不同,形成不同的或根本对立的利益观,因此必然要形成不同甚至根本对立的善恶观念。在阶级社会,在社会基本的善恶观上,总是带有一定的阶级性。 道德价值是人的活动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存在方式和意义,同时又是人的实践活动所具有的一种善恶属性,它体现着这一类实践活动和社会现象所具有的社会意义。道德价值作为实存就是实际存在的有一定社会规定性或社会意义的现象形态,表现为个体行为或群体行为倾向和风尚。道德价值作为“应当”,就集中体现在道德原则和规范中。 (二)善恶价值的根据 善恶价值的客观基础是一定的经济关系,也就是一定的利益关系。一定的生产方式、经济关系规定着人们的利益关系,同时也规定着善恶评价的客观标准。 在社会主义社会,善恶价值的客观根据归根到底是邓小平所提出的“三个有利于”。 (三)社会道德价值导向 道德价值导向是指社会对人们的道德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方向性指导及其所要达到的道德理想目标。道德价值导向主要是从善恶的基本原则上规定应该,辨别善恶,抑恶扬善。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善恶评价的标准和社会价值导向在内容上是一致的,这就是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原则。集体主义既是最基本的道德观念,也是基本道德原则。为使集体主义道德价值观真正成为行动的指南,必须使一般观念的集体主义上升为价值导向性的基本原则。为此,必须注意三个问题: 第一,坚持价值导向的一元性。 第二,坚持价值导向的权威性。 第三,坚持价值导向的趋前性。 二、道德恶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恶之谜在于私有制社会关系,而私有制社会关系的本质在于根本利益关系对立中的自私自利和损人利己的思想观念和恶习。因此,道德恶的本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1、首先表现为心术不正的行为,对社会或他人利益的损害。 2、其次,道德恶是对合乎德性的社会秩序的破坏。 3、最后,恶是对道德自由的践踏。 三、道德恶的根源 1、从恶的社会根源来看,造成人的自私和损人利己恶性的社会条件,归根到底在于私有制。 2、价值观的错位是道德恶产生的个体认识根源。 3、欲望的放纵是道德恶产生的心理根源。 4、社会约束的失度是道德恶产生的社会控制原因。 四、道德恶的类型及其表现 1、物欲型的恶,就是为满足强烈的物质欲望,以各种不正当手段占取公私财富的行为恶。 2、权欲型的道德恶,就是醉心权力,不择手段,或者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把个人权力置于社会意志之上的恶。 3、情欲型的道德恶,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而不择手段所导致的道德恶。 4、名欲型的道德恶,是为了名誉而不择手段、伸手抢名、欺世盗名的道德恶。 五、道德恶的制裁及社会对策 1、首先,从个体的角度来看,必须对作出道德恶的行为予以必要的谴责和制裁,促使作恶者醒悟,通过反省和忏悔,达成内心深处的悔过自新。 2、从社会角度来看,道德恶的制裁还必须有有效的社会性措施。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必须注意如下几点: 第一,要加强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 第二,实施合理的道德奖惩。 第三,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第四,进行科学的道德教育。 第二节 良心 一、良心的本质 良心的本质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从内容上看,道德良心是现实社会要求的反映,是对道德责任的自觉意识。 另一方面,良心的表现形式是良知、良情、良意的有机统一。良知、良情、良意三者互相配合,其中良知是基础,良情是关键,良意是源泉。 因此,良心就是人们在履行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自我评价能力,是一定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道德信念和道德意志在个人意识中的统一。良心是人们一种内在的有关正邪、善恶的理性判断和评价能力,是正当与善的知觉,义务与好恶的情感,控制与抉择的意志、持久的习惯和信念在个人意识中的综合统一。 二、良心的形成 首先,对体现着社会要求的是非、善恶的理性认知。 其次,对应尽的道德义务的情感认同。 再次,在认知、认同的基础上,形成意志决断。 最后,在长期为善的道德实践基础上,形成善以为人的信念,形成明确的、稳定的良心。良心一旦形成,其行为向善就会成为习惯,最终直可达到“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作为人们知、情、意的统一和自我评价能力的良心,常常表现为直觉的形式,即良心往往以一种无形的力量,使人的行为沿着一定的轨道进行。 从对善恶、正邪的认识,到好恶情感的升华,再到意志抉择和养成习惯,这是一个人良心形成必经的过程。缺少这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阶段或环节,其“良心”都会是脆弱的、不稳定的。 三、良心的作用 在道德行为前,良心对主体行为的动机起制约作用。 在道德行为进行中,良心对主体的行为起监督作用。 在道德行为后,良心对行为的后果和影响有评价作用。 第三节 正义 一、正义的含义 公正是公民的政治合约 首先,公正是政治性的,是社会成员为了构筑一个稳定的社会所认可的最基本的准则。其次,我们这里所说的社会分配既包括社会分配的结果,也包括社会分配的过程。第三,既然公正是世俗的政治标准,它就必然是民主讨论和妥协的结果。 公正分为结果公正与程序公正 由于以下几点理由,我们必须关心社会分配的结果: 首先,所谓起点平等不过是幻想而已。 其次,结果的不平等往往会反过来影响起点的平等。 第三,对结果的关注还因为,一个有序的社会需要个人负担一定的责任,而一个人要负担责任就必须具有一定的能力。 二、正义的必要性 1、从制度约束的角度看 社会制度的设计、法律的制定应该体现“正义”的道德理念,因为分配问题已成为现代社会的突出问题。长期以来人们将“发展”同经济增长混为一谈,认为国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就可以带来一切社会和政治问题的解决,人们所关心的是如何将“蛋糕”做大,而分配问题却撇在一边。于是,为了效率却牺牲了公平,致使贫困、失业、腐败等社会问题大量出现——它们与社会风气的恶化有直接关系,社会的发展实际上严重偏离了人的目标。对此,许多有识之士主张应当将公平作为社会的核心目标,效率要以公平为前提。 制度的约束不仅保证社会基本道德的实施,而且为理想道德的生长提供良好的土壤。 2、从底线伦理的角度看 完善的东西有时甚至常常是不正当的,自由主义之所以成为现代性主流,就在于自由主义时刻保持着对任何善性的警惕,而致力于建设正义道德。 使现代社会需要正义道德的不仅是恶(利己主义),而且是善(利他主义)。善追求有可能会导致不正义,所以必须有正义(权利)道德来规范人们对善的追求。在价值冲突的现代性社会,我们要时刻警惕的道德规范不仅是恶(利已主义)而且是善(利他主义),因为,当利他主义者热诚追求自己的善观念时,他们完全可能做出不正义或破坏权利的行为。不要以为只有低级龌龊的利益冲突才存在道德规范问题,高尚理想的观念冲突更存在道德规范问题。这是因为,正是因其高尚,它的信仰者才会肆无忌惮地践踏他人的权利。 三、正义问题上的争论 罗尔斯:正义即公平 罗尔斯把他的正义观念确定为“作为公平之正义”。这种公平之正义一般建立在两个基点上:一是每个人都应有平等自由权利,人人都享有平等自由权利的社会,是公平合理的社会,也是人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因而是公平正义的基本点;二是分配的合理性,与人类的欲望相比较,人类的生存空间和资源都是有限的,远远不够分配,社会的每个成员都想得到较多的利益,而利益的有限性又不可能做到“按需分配”,这就需要制定某种规则,以便达到公正合理的分配。罗尔斯的正义论紧紧抓住了公平正义的这两个基本点,并把探讨既保障人们的平等自由的权利不受侵犯,又使社会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分配臻于公平合理作为其正义论的目的。这就需要确定公正合理的正义原则,以便提供一种在社会的基本制度中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办法,确定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的适当分配。 2、诺齐克:正义即权利 罗尔斯主张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而正义即意味着平等。诺齐克赞同正义的首要性,但他主张正义在于权利,而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诺齐克反对罗尔斯的“正义分配原则”,认为政治和道德的首要问题不是罗尔斯所谓社会权利的正义分配问题,而应该是个人权的自由保障问题。正义的基础是个人权利的绝对自由,而人权的实质就是个人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据此,诺齐克提出了包含有持有正义三原则的权利理论,来反对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及其分配正义原则的公平正义论。 总之,诺齐克的正义理论是奠基于权利之上的,一个人的持有是否正义,一种财产分配是否正义,就要看它是否对其拥有权利或资格,所谓正义,就是要看它是否拥有权利,如果侵犯权利,无论他(它)是个人或是国家,都是不正义的。是否拥有权利是衡量个人行为和国家行为的根本道德标准。 就罗尔斯与诺齐克的分歧而论,实际上反映出他们的正义观以至伦理学价值取向上的公平与效率、社会整体秩序与个人自由发展的价值分歧。 3、麦金太尔:正义即美德 麦金太尔指出,在古代希腊,正义本来就是有着两种不同的却又相互联系的概念,即作为美德的正义概念和作为规则的正义概念,而且正义首先是作为美德的概念出现的。 麦金太尔认为,亚里士多德对正义是从正义的规则和秩序与正义的能力和品德两个方面理解的,而后者更为重要。麦金太尔认为,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正义区分为正义的规则、秩序和正义的能力、品德,一个人有关于正义的规则、知识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必须要有遵守正义的能力和品德。有正义的规则、知识,人们可能会遵守正义的规则,但不一定能成为正义的人;只有当人们不只是有关于正义的规则、知识,而且也有自觉遵守正义的规则的能力、品质,从内心深处自觉地遵守正义的规则时,才能成为一个既自觉遵守正义规则又具有正义品质的人,即成为一个真正的具有正义美德的人。 四、正义的实现(以平等为目标) 人身权利的均等分配 人身权利是涉及到人身自由的那些权利,如自我表达权、政治参与权、自由迁徙权、不受他人侵害权,等等。这些权利的共同特征是普适性和平等性,即一个人对这些权利的拥有不会妨碍他人对他们的同等拥有。他们是古典自由主义者所为之辩护的被动权利,也是正义的基本含义。 基本物品的均等分配 但是,仅仅保护人身权利还不够,为了实现个人发展这一目标,国家还必须为个人创造一定的条件,这就是与个人能力相关的基本物品的均等分配。“与个人能力相关的物品”既包括物质物品,也包括权利。在这些物品中,教育和社会保障是两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3、其它物品的功利主义分配 社会分配的效率原则在保证了个人的基本权利和物品的平等分配之后,剩下的社会分配应该由功利主义原则进行评判。就中国而言,半个多世纪乃至近200年来的历史经验证明,扼杀社会效率的制度也是扼杀中华民族前途的制度,追求效率将是中国赶超发达国家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效率原则保证了社会财富的增加,从而增加了权利分配的馅饼,使得每个人都能分得更多的权利。 4、对社会和谐的追求 最后,以上三个层次可能还不足以保证一个社会的和谐。在更广泛的层次上,国家应该对社会被边缘化的人口,如失业者、单亲家庭、农村中失去土地者以及进城的农民等负担一定的责任。对于这些人来说,平等的权利和基本物品还不足以使他们获得足够的自我创造的能力,国家对他们的投资是必须的。对社会和谐的追求体现在对社会整体的顺利运作的关怀上,它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的政治基础。一个和谐的社会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有好处的,没有人愿意看到国家处于无休止的冲突之中。 参考书: 1.宋希仁主编:《道德观通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2.何怀宏著:《良心论》,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4年版。 3.倪愫襄:《伦理学导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第五章 伦理原则 教学要点: 本章主要阐述伦理的基本原则。学习本章: 1.正确评价个人主义原则。2.分析人道主义原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3.掌握利他主义和集体主义原则的区别。 教学时数: 4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个人主义原则 一、个人主义原则的历史审视 在西方,个人主义思想的萌芽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文艺复兴时期,是西方个人主义思想发展的准备时期。17、18世纪是西方个人主义思想的发展时期。19、20世纪是西方个人主义思潮系统化、理论化的成熟时期。 总之,个人主义高度重视个人自由,广泛强调自我选择、自我控制的个人或自我。个人或自我是独立的,是和他人相分离的有独立精神的个体。只有个人得到充分发展,才能有社会的发展。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中,自由竞争成为经济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个人主义就成为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的伦理基础。近代以来,个人主义作为西方价值观念的立足点,贯穿于西方价值观念体系的各个方面,涉及道德体系、宗教信仰、政治信念和经济思想等。 个人主义原则作为处理社会关系的伦理准则,之所以在西方社会被视为占主导地位的价值准则,其合理性不在于对个人一己利益的肯定,而在于对每一个人利益的肯定与维护,这是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根本区别。同时,为了保障个人主义原则的实现,西方社会通过经济、法律、政权、国家等手段来进行调节以避免个人主义滑入利己主义。另外,个人主义中蕴含的对个人生命、尊严、自由、平等、公正的追求,也是人文精神的体现。然而,个人主义对国家、集体利益的蔑视,是西方社会的危机之所在,也是个人主义的危机之所在。 二、对个人主义原则的反思 反对个人主义原则的观点认为个人主义是以“人性自私”为理论出发点的,强调个人利益和个人至上必然导致利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主张引进个人主义,为个人主义正名的学者认为,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积极性的发挥,在历史上对唤醒自我意识,大胆追求个人生活,发挥人自身的潜力,推动科学文化发展曾起到了积极作用;进而认为在当今中国提倡个人主义,必将也会发挥个人积极性,推动社会发展。 功利主义原则 一、功利主义原则的历史考察 从思想史来看,功利主义原则大都把个人利益看成人类行为的基础,主张为了实现个人利益,必须兼顾他人利益,至少不损害他人利益,行为以增进大多数人的幸福为准则。 功利主义思想在西方萌芽于古希腊时期。功利主义原则完成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20世纪初,功利主义受到了实证哲学和分析哲学的冲击和强有力的挑战。20世纪50、60年代,由于元伦理学严重脱离社会生活,恢复规范伦理学的呼声日益高涨,现代功利主义又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发展起来。在现代功利主义中,影响最大以及理论形态更加完备的是准则功利主义和行动功利主义。 二、对功利主义原则的评价 对功利主义的评价,学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见解: 一是将功利主义看做是利己主义、物质主义,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认为不能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伦理原则。应该指出的是,功利主义与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是有区别的。 一是一些学者从发展市场经济、深化改革的角度,对功利主义原则进行了肯定。论者认为作为一种伦理学说,功利主义是重实效、重利益的伦理观,往往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和利益关系矛盾突出,社会经济生活活跃的时候,成为经济改革时期最富现实关切意义的道德理论;认为既不能反功利主义,也不能泛功利主义,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社会主义的功利原则 人道主义原则 一、人道主义原则的历史发展 在西方,人道主义思想萌芽于古希腊时期。在文艺复兴时期,人道主义以人文主义形态表现出来。17、18世纪是人道主义全面发展时期。19世纪,人道主义以人本主义形态出现。20世纪人道主义的主要代表是存在主义和精神分析学派。在当代,西方思想家对待人道主义原则,既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 总之,人道主义是以人类利益和价值为中心的一种学说。它反对超自然主义,把人看作是自然对象,肯定人的基本尊严和价值,以及人运用理性和科学方法获得自我完善的能力。 二、对人道主义原则的分析 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既是一种价值理论,也是一种伦理原则。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伦理原则是与其价值理论密切相连的。在对人性和人的本质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批判了抽象人性论的观点,从社会历史出发,在社会关系中历史地、具体地阐明了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认为人性是现实的人性、社会的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主义对人的本质的现实的历史的阐释,为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的价值理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从来就没有否认人的价值和地位,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是争取真正人的价值和地位的学说。马克思主义从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人手,对人类的未来命运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把人当做工具的深层原因就在于私人占有制,在私人占有制下,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了物与物的关系,无产者的价值和地位都被异化了。马克思指出只有推翻受压迫、受奴役的社会关系,才能消灭异化,才能有人的社会价值和尊严。马克思主义不仅重视无产阶级的解放问题,而且主张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对人类命运的关心,正是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世界观的体现,也为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 利他主义原则 一、利他主义原则的历史考察 在中西伦理思想史上,利他主义都有提倡者,思想家从不同的角度为利他主义展开辩护。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儒家是利他主义原则的主要倡导者。在西方近代思想史上,沙莆慈泊利、哈奇森、巴特勒、康德等都宣扬道德的利他主义。 当代利他主义者主要是借助动物的利他行为,特别是社会性程度较高的动物的利他行为来证明人类天性中也存在着这种利他动机。其中最典型的是流行于西方的社会生物学观点。 二、对利他主义原则的评价 在现实生活中,对待利他主义原则有两种不同的评价。一种观点认为,利他主义与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是对立的,由于集体主义是反对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因此把集体主义同利他主义等同起来,认为利他主义和集体主义是反个人的,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主张反对利他主义。一种观点认为,利他主义原则强调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肝克服市场经济片面追求个人利益所带来的负效应是一个矫正,主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提倡利他主义。 集体主义原则 一、集体主义原则的由来 在思想史上,集体主义思想与原则的提出是在资产阶级启蒙时代。比较系统地阐述集体主义思想的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虽然在政治上有保守的一面,但他在反对个人主义、反对地方自由主义,强调社会责任和国家利益方面还是有一定的合理因素的。马克思主义没有用专门的集体主义这一术语表述自己的思想体系,但马克思主义却有明确的集体主义思想。 第一个明确提出将集体主义原则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伦理原则的是斯大林。他开始把集体主义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和道德规范与西方学者将集体主义看作是一种组织和社会体系的看法区别开来,指出集体主义是共产主义的伦理原则。毛泽东在关于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的阐述中,也明确提出集体主义原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原则,指出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全局利益。邓小平同志也多次强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必须坚持集体主义原则。 在我们国家现时代,集体主义是核心伦理规范。核心伦理规范或伦理原则具有如下特点:第一,优先性。第二,普遍性。第三,可推导性。 二、对集体主义原则的合理理解 首先,集体主义原则是对“集体”的规范和建设。马克思主义的集体主义是真实的集体主义,强调“集体”的真实性。在真实的集体中,集体是个人得以存在的条件和方式,所以集体主义的核心和重点应该是对“集体”的建设。 其次,集体主义原则强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集体主义原则强调对个人利益和个人自由的保护和发展。另一方面,为集体服务与奉献也是集体主义原则的内在要求。集体主义原则认为,个人是构成集体的基础,集体是个人利益得以实现的前提和保证,二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此外,集体主义原则也是调节集体与集体之间关系的准则。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真实集体的原则,应该是不真实的集体要服从真实的集体的利益,不正当的集体利益要服从正当的集体的利益,不合法的集体利益要服从合法的集体的利益。 参考书: 1.宋希仁主编:《道德观通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2.倪愫襄:《伦理学导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第六章 道德选择和道德评价 教学要点: 本章主要阐述人类社会活动中的两种重要的道德形式,即道德选择与道德评价。学习本章:(1)了解道德选择的基本含义。(2)认识在道德责任问题上的两种片面观点。(3)掌握道德冲突及其类型。(4)掌握道德评价及主要方法和形式。(5)掌握道德选择的依据与道德评价的标准。 教学时数: 4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道德选择 一、选择催生了个体道德 由于人有意志自由,所以当人面临多种行为可能性时,人就可以作出各种各样的选择。 以自主选择为特征的认识主体和实践主体,是人类社会完善的推动者。 道德要求的多层次性、多方面性,为道德选择提供了外在的可能性。 行为主体有道德选择的意志自由,这为道德选择提供了主体方面的条件。 道德选择是一个理性行为,它是在合理的原则支配下的思维结果。 二、责任成就了个体道德 1、责任问题上的两种片面观点 机械必然决定论由于否定自由而直接否定了责任。正因为人在终极原因面前没有选择的自由,因而人对自己的行为就不应承担任何道德责任。机械决定论包括宗教决定论、物理决定论、生物决定论(遗传基因决定论)、文化决定论、心理决定论等。决定论往往导致两种结果:一是流于宿命,二是流于诡辩。 绝对意志自由论由于无限夸大人的选择自由,把人的选择说成是不受任何限制和约束的任意选择,从而无限夸大了人的责任。康德是近代哲学史上道德自由论的主要代表。存在主义者认为,责任就是“负起”自己自由的“重担”。意志自由论或者因责任而取消自由,或者因责任而取消责任。 人应当在一定限度内承担道德责任 虽然许多时候我们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但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的愿望、选择和行为都是自由的。承认这一点,追究人们的道德责任就是可能的,也是应该的。 然而,人只能在一定的限度内,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人们的道德选择,既要受诸如一定社会的经济、文化、政治等状况以及个人所处的客观条件的制约,又要受到个人主观条件诸如人生观、道德理想、知识水平、心理素质等等的制约。对于这些主客观条件的制约,有的可以通过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加以改变,有的在一定条件下则无法改变。因此,生活于现实社会环境中的人们,在道德选择中的自由是有限的,其道德选择的范围和能力是有限的,因而对其行为选择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有限的。 三、冲突丰富了个体道德 1、准则冲突的表现 从主体所扮演的社会角色的角度看,一个成年人往往处于多种关系中,而只要他处于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关系中,扮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角色,那么,在他身上,各个不同角色的准则要求之间就可能形成冲突。 从行为价值目标的角度看,准则冲突可分为:其一,由于社会历史条件或自身条件的限制而导致的个人在价值目标选择上的困境。其二,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利益选择上的困境。其三,基本道德原则之间发生尖锐冲突。其四,面对强大的邪恶势力,生命价值与自由、尊严以及其他信念之间发生尖锐冲突。 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准则冲突分为两种情形:目的正当手段不正当;目的不正当手段正当。 准则冲突的解决 行为方式上的准则冲突能否圆满解决,取决于是否正确处理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目的与手段之间是一种交互关系。一方面,树立正确的道德目的,是解决两者冲突的前提。目的规定和制约着手段,道德的目的通常采取正当的手段就能达到。另一方面,手段也制约着目的的实现,手段正当与否直接关系到目的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 在目的与手段的关系问题上,有两种片面观点,即目的决定论和手段决定论。目的决定论者认为,只要目的是合乎道德的,不必考虑手段是否正当;目的决定一切,目的可以为任何手段辩护;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一切手段,因为“目的总是证明手段是正确的”。手段决定论者主张,手段就是一切,手段是因,目的是果,手段是脱离目的而独立存在的。 准则冲突的真正解决,取决于道德主体如何确定自身的道德价值。但有时道德价值也难以取舍,为此,有必要引入“道德妥协”概念。 第二节 道德评价 一、道德评价与历史评价 1、道德评价的标准 道德标准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与此相应,在进行道德评价时,就要看行为符合哪个层次的标准,据以作出善恶判断。“不准”是道德标准的第一个层次,“应该”是道德标准的第二个层次,“提倡”是道德标准的第三个层次。 2、历史评价的尺度 历史评价遵循历史必然性标准。历史必然性标准在评价某一社会事件时,以这一事件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是否有利于大多数人的幸福,是否有利于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为依据。 3、道德评价与历史评价的冲突 道德的不合理性与历史的合理性同时存在于阶级社会。道德上应加以谴责的事,在历史的发展中却是必然的。历史决定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的善恶,历史标准决定道德标准。 4、道德评价的超越性 道德标准不完全受制于历史标准,而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正是道德具有的理想性、观念性,可以使人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尽管某些现象在历史评价上得到认可,比如特定时期的某种“恶”曾起过推动历史发展的作用,但是,恶毕竟是恶,决不能因此成为善。 二、道德评价的依据 1、在总体上既看动机又看效果 在动机和效果不相一致的情况下,不能只考察一个方面或一个角度,必须联系动机看效果,透过效果看动机,立足于两者的统一。 2、根据行为的具体情况有所侧重 在现实道德生活中,当行为的动机和效果都已明确的情况下,对某一行为的判断,应注意其动机,特别是对善心恶果和恶心善果的评价,要侧重于动机的评判。在动机和效果的善恶状况都不清楚的情况下,首先只能注重对效果善恶的调查研究,在弄清效果的好坏以后,才能进一步考察动机的善恶。 3、全面分析行为的全过程 在动机和效果相背离的情况下,判断效果不好的行为是否出于道德的动机,或者效果好的行为是否出于不道德的动机,都必须通过全面分析行为的全过程来判定。 三、道德评价的方法 1.批评与自我批评 2.自我解剖与“内自讼” 3.“以见占隐”的经验方法 四、道德评价的形式 1、传统习惯的评价功能 传统习惯是评价人们行为善恶的最起码的标准。 传统习惯作为社会规范的重要补充,是在人们长期道德实践的基础上逐渐产生和积累的。 传统习惯也是道德评价得以巩固和保留的外在形式。 2、社会舆论的评价功能 社会舆论对人们的行为具有价值导向的功能。 现代社会舆论的主要形式是大众传媒。 3、内心信念的评价功能 内心信念是人们进行道德评价的内在直接标准。 内心信念还是人们进行善恶评价的内在驱动力。 参考书: 1.罗国杰:《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3.12。 2.周中之:《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4.6。 第七章 道德完善的途径和手段 教学要点: 本章主要阐述实现道德个性完善的途径和手段。学习本章:1.了解道德人的成长过程。2.掌握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的含义。3.掌握道德教育的具体方法。4.掌握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5.了解道德教育的过程与特征。 教学时数: 4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道德人的成长过程 一、道德人的形成 个体最初的道德表现,或者说个体道德的萌芽,是与主体的自我认知水平的发育相适应的。 如果说社会伦理的形成离不开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那么,个体道德的形成更多地依赖于个体的道德意识定位。 个体在有了对道德初步认识和实践之后,就会形成自己的或深或浅的道德决定。这一时期的个体也就有了最早的道德定势。 不断的决定就会使个体在道德上出现质的飞跃,达到与道德的认同。认同的外在表现就是个体良心的形成。 道德追求的实现离不开个体内在的自觉性,然而,社会若提供适宜的条件将更有利于个体的道德觉醒。 二、道德的自律与他律 道德人的成长过程是持续的,持续中有质的飞跃和突破,要经过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变。这一点得到了心理学的证实。 大体上说,个体道德的成长阶段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他律阶段,一是自律阶段。 自律的最一般含义就是法由己出。道德主体用内化了的道德原则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的方向及方式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调节,或者说自我控制。自律是人真正实现道德的结果,一个自律的人就是道德的人。康德是西方伦理学史上力主自律的第一人。 自律的人是一个有稳定和明确人格的人。 锻炼和培养道德人格的过程,就是一个人的道德个性养成的过程。 三、珍惜生命:个体道德的基点 肯定生命和珍惜生命首先是爱惜肉体的生命,并合理、有效地发展和提高它的价值,从而实现生命的精神内蕴。珍惜生命成为个体道德的核心。 中国传统儒家对生命的态度较好地反映了中国人的人生取向。 活着是生命存在的方式,但是生命价值并不以仅仅活着为目标,有时为了实现生命的价值就必须牺牲部分甚至全部生命。 第二节 道德教育 一、道德教育的含义 道德教育是指一定社会为了培养合乎需要的理想道德,依据一定的原则规范,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人们施加系统的道德影响的活动。道德教育通常有两种含义。 没有生动活泼、形式多样而又一以贯之的长期道德教育,便没有任何一种道德会在人们的内心生根。 道德教育之所以可能的理论依据是人的可塑性。 二、道德教育的过程 1、提高道德认识。人是理性的社会动物。人的行为是受自己特定的道德认识指导的。人的从善、为善,是后天习得的,而不是天生就有的。 2、陶冶道德情感。要培养人的道德人格和个性,必须从培养一个人的健全的道德情感开始。 3、锻炼道德意志。道德意志是道德人格形成的关键。 4、确立道德信念。使受教育者确立道德信念,这是道德教育的中心任务。 5、养成道德习惯。道德教育的宗旨,一方面是使良善的道德转化为人们内在的道德信念,另一方面是使这种良善的道德信念通过具体的道德实践表现为外在的道德行为,并最终形成自我的一种道德习惯。 三、道德教育的方法 1、道德规范的宣示。规范宣示的过程,主要是对受教育者晓之以理,释疑解惑,开启个人道德认知能力。 2、道德楷模的塑造。常言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道德教育中,树立优秀的道德楷模,对培养人们的道德品质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巨大的说服力。 3、文学艺术的陶冶。由于道德与艺术的价值目标存在深刻的内在联系,它们在实际发生作用的过程中就有着相互渗透的倾向。 4、道德哲学的讨论。道德哲学为道德规范提供合理性论证。 四、道德教育的特点 1、道德教育起点的灵活性。 2、道德教育的各个环节的交叉性。 3、道德教育方式的多样性。 4、道德教育进程的艰巨性。 5、道德教育具有强烈的实践性。 第三节 道德修养 一、道德修养的含义 所谓道德修养,是指人们为了培养优良的道德品质而进行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教育的过程和功夫。 如果说道德教育是道德内化为良心和品质的外在要素,那么,道德修养就是道德内化为良心和品质的内在要素。 道德修养的实质是作为修养者的个体对自我不道德的思想和行为自觉地开展斗争的过程,尤其表现为个体的道德理性对其本能情欲的斗争过程。 二、道德修养的方法 在伦理思想史上,许多伦理思想家都曾探讨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有的甚至还亲身进行过实验。在中国古代,人们尤其重视道德修养的研究,许多思想家提出过不少有价值的道德修养方法,概括起来,大体上就是学、思、行三条。道德修养主要掌握以下几种方法: 1、学思结合(板书)。学习和掌握一定的道德知识是形成道德品质的前提。 2、慎独(板书)。“慎独”一词出于《礼记·中庸》。“慎独”作为修养方法,就是强调在没有外在监督的情况下始终不渝地、更加小心地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自觉按道德要求行事,不会由于无人监督而肆意妄行。其特点在于强调要从“微”处和“隐”处下功夫。一方面,“不因小善而不为,不因小过而为之”,防微杜渐,避免出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情况;另一方面,在那些人们不注意或注意不到的地方严格要求自己,按道德行事。慎独的修养方法,诉诸人们高度的道德觉悟和自觉精神,因此,能够做到“慎独”,表明道德修养达到了很高的境界,坚持“慎独”则是一种有相当难度的道德修养方法。 3、省察克治(板书)。省察克治构成了道德修养的认识前提,它是道德主体自觉地弃恶从善的一种愿望和冲动,离开了这个愿望和冲动,道德修养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一方法是针对“恶”的,是从“抑恶”的角度提出并用于改变“恶”的品行的。 4、积善成德(板书)。这一修养方法与“省察克治”重在改过迁善不同,它着眼于“善”的培养和涵育。个体按照这种方法来修养,既可以长养其善德或美德,又可以防止其德性的退化。 5、身体力行(板书)。朱熹认为,道德修养“只有两件事,理会、践行”,要使道德修养达到目标,“功夫全在行上”。自觉性是道德修养的关键环节。只有建立在自觉性的基础之上,道德主体才能在社会实践中利用各种机会培养自己良好的道德品质。 参考书: 1.罗国杰著:《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2.张践著:《德性与功夫—中国人的修养观》,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第八章 社会生活领域的伦理 教学要点: 本章主要阐述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即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力求通过学习,增强和提高学生的公民道德意识和个人教养程度。学习本章:1.了解社会公德规范的主要内容。2.掌握职业道德的主要特征和基本规范。3.了解爱情的本质及其基本特征。4.掌握婚姻道德的主要规范。5.掌握职业道德原则及其建设途径。 教学时数: 4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社会公德 一、社会公德的重要性 社会公共生活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几乎每个人每天都生活在其中。 社会公德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社会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环境的好坏。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首先必须是现代公德观念的确立和公德行为的完善。 二、社会公德的特点 1、层次上的基础性。 2、范围上的全民性。 3、操作的简易性。 4、民族的传统性。 5、一定的强制性。 三、社会公德的原则 1、首先是“分”的观念,要承认人与人之间的不同、有别。这有两层意思。一方面指区别公开的社会行为和隐私的个体行为,另一方面指区别“我”所身兼的不同角色。 2、其次是“和”的举止,要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有序。“和”的立足点在于充分肯定任何人在公共场所的一致性和非差别对待性。 3、第三是“爱”的态度,这是社会公德原则中最高层次的要求了,它倡导人与人之间有情谊的交往,极力促成互助、互谅的社会氛围。 四、社会公德的主要规范 1、克己自制。首先是入乡随俗、入土问禁。其次是看别人怎么做,观察周围有没有明确的提示语。 2、当仁不让。做为道德主体,我们还有更高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履行既定的社会公德惯例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将自己的公共生活中的角色、责任做到位,例如做一个积极的职业工作者、做一名合格的公民等。 3、庄重谨慎。在公共生活中要庄重,不失体面,要谨慎,要有一种“众目睽睽”之下的警觉,如履薄冰,要经常意识到如此做他人会怎么看,要考虑自己的言行给他人造成的可能影响。 4、诚实公道。就是要求不能撒谎,实话实说、公平对待。 五、社会公德的践行 从制度建设的层面,加强社会公德建设,要做到这么几点: 第一,社会公德建设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一个扬善抑恶、扶正祛邪的社会氛围。 第二,强化道德制裁的力度,扩大道德制裁的手段,并与行政、法律手段相结合,确保社会公德为人们所遵守。 第三,设立必要的基金组织,对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弘扬正气。 第四,加强社会救助的功能,设立适当的社会救助机构,解决社会公共生活中的突发事故。 第五,加强社会公德的制度化建设。 第二节 职业伦理 一、职业的社会功能 第一,促进了社会合作的发展。 第二,角色认同与履行。 第三,自食其力,获得报酬。 二、职业伦理的原则 我们主张职业伦理原则最重要的核心可以归结为一条:敬业精神。 第一,对社会和公众利益的责任感。 第二,对本职业总体荣誉的关心。 第三,对职业和同行比对目前雇主更高的忠诚。 三、职业伦理的建设途径 1、从调节范围上看,职业道德主要调节职业范围内的三种关系:一是调节职业内部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二是调节职业活动中人和物的关系。三是调节职业与职业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四是调节职业活动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2、从职业的地位上看,应突出加强如下几种职业的伦理建设。 第一,加强党政机关、公检法等政府部门的职业伦理建设。 第二,加强垄断行业的职业伦理建设。 第三,在经营性行业进行普遍的职业伦理建设。 3、从职业的内容上看,职业伦理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确立突破口。 第一,遵纪守法是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 第二,公私分明。 第三,继承和发扬传统的优良职业伦理。 第三节 爱情、婚姻和家庭伦理 一、恋爱中的道德问题 1、恋爱的心理学事实 首先,恋爱是一种情感需要。 其次,恋爱是一种认知活动。 第三,恋爱是一种态度表达。 2、爱情的本质 爱情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在爱情的两种属性中,社会属性具有决定意义。爱情的自然属性仅仅是爱情产生的前提,爱情的社会属性才是爱情的本质属性。 3、爱情的基本特征 (1)爱情具有自主性和对等性 (2)爱情具有专一性和排他性 (3)爱情具有持久性和阶段性 (4)爱情具有社会性和道德性 4、恋爱与道德 (1)注重双方的志同道合 (2)平等履行义务 (3)培养健康的交往 5、正确对待恋爱中的一些问题 (1)摆正爱情在生活中的位置 (2)恋爱中要失恋不失志、不失德 (3)正确区分友谊与爱情 (4)要尊重双方自愿选择爱人的权利,平等履行自己的义务 (5)要忠贞专一,反对见异思迁 (6)要文明理智,反对不负责。 6、恋爱中止的道德分析 恋爱中止或不能建立有几种结果,针对不同的结果,相应的道德要求也是不一样的。首先是单相思的情况。其次是恋爱在你毫无准备的时候搁浅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所谓的“藕断丝连”。 二、性爱与性道德 1、性爱的社会性和私人性 2、性道德的基本原则 (1)爱情原则 (2)自愿原则 (3)私事原则 (4)尊重合法婚姻的原则 三、婚姻伦理 1、婚姻形态的历史演变 (1)群婚制 原始社会的婚姻家庭形式主要是群婚制。它的发展大致经历了血亲杂交、血缘群婚、不同血缘家庭的群体通婚三个阶段。 (2)对偶制 对偶婚制是一种不牢固的个体婚姻,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 (3)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家庭是从对偶制家庭中产生的,它的最后胜利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 2、婚姻道德的主要规范 (1)婚姻自主 (2)婚姻中当事人自重人格 (3)夫妻双方都有义务继续保持和不断发展爱情 (4)夫妻之间互敬、互信、互助、互让 3、婚姻冲突的伦理调节 (1)婚姻的排他性 (2)婚外情现象 (3)离婚 四、家庭伦理 1、家庭的功能 在我国目前,家庭的主要功能有:(1)生育功能,即繁衍后代。(2)消费功能。(3)教育功能,教育主要是对子女的教育,这构成了人们通常所说的家庭教育。(4)精神生活的功能。 2、家庭关系 两代人之间的关系。 同辈人之间的关系。 亲属之间的关系。 3、家庭关系的伦理调适 恰当的家庭调适所采取的方式是:(1)主动的方式。多作自我反省,检查自己是否履行了家庭的责任,是否关心家庭成员。(2)信任的态度,相信对方的人格和品质,相信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应有位置。(3)善意的理解。相信自己当初的选择,对家庭成员持有理解之心,以善意看待他们,不以小人之心,不听流言蜚语,这样就能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家庭调适还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赡养老人的问题。另一个方面是计划生育的问题。 4、现代家庭中的伦理教育 (1)父母自身的言传身教。 (2)注重基本行为规范的训导。 (3)亲情培养。 5、社会转型中的家庭美德建设 (1)加强家庭婚姻道德建设有利于创造、维护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有利于在社会转型时期坚持正确的社会道德价值导向。 (2)加强家庭婚姻道德建设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3)加强家庭婚姻道德建设有利于个体的完善和人生的幸福。 参考书: 1.郭建新、杨文兵编著:《新伦理学教程》,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年版。 2.罗国杰主编:《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3.12。 第九章 应用伦理 教学要点: 本章概要地阐述几种主要的应用伦理。学习本章主要掌握:1.生态伦理的哲学基础和规范要求。2.生命伦理的主要分支及其伦理学意蕴。3.了解网络伦理及其热点问题。4.网络伦理的现状与未来。5.了解生命伦理及其伦理困惑。 教学时数: 6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生态伦理 一、当代西方生态伦理的思想先驱 亨利·梭罗:自然是有生命的,也是有人格的,自然能够增进人们的道德,因为自然的简朴、纯洁和美是衡量人的道德自然的参照点;人与自然的亲近是人类持续生存的必然要求,因为人接近自然便是接近“那生命的不竭之源泉”;人类应过一种简朴、自然、宁静的生活,而不应追求奢侈的生活。 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学”。这种伦理学以敬畏生命为基本原则,以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为核心目标,把伦理的范围扩大到了一切生命,要求人们对一切“存在于我们范围之内的生物”承担起道德责任,以伦理的态度关爱整个生命世界。 奥尔多·利奥波德:“大地伦理”思想。伦理演化的过程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伦理主要是协调个人之间关系的;第二阶段的伦理以协调人与社会之关系为己任;第三阶段的伦理则要向大自然中延伸。要实现伦理向大自然的延伸,首要的是要转变传统观念,扩大“共同体”概念的范围,将自然物纳入共同体之中。 二、生态伦理学的诞生及其思想旨趣 20世纪60年代,日益加剧的环境问题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现实生存,这种严峻的生态形势终于唤醒了执迷于工业文明成就的现代人的生态意识。在此背景下,生态伦理思想在民间社会得到了广泛传播并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 生态伦理学作为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反思中应运而生的一种革命性伦理思想,它的根本任务是为当代环境保护实践提供一个广泛的伦理共识与可靠的道德基础。其首要特征就是扩大了人类的道德责任范围,将道德关怀的视野从人拓展到整个自然界,研究人对自然的伦理关系,以及受人与自然关系影响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 三、生态伦理争论的焦点及发展趋势 争论的焦点始终聚集在生态伦理学究竟以什么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点,换言之,生态伦理学应建立在何种理论基础之上这一问题上,产生了人类中心论(anthropocentrism)与非人类中心论(non-anthropocentrism)两种基本立场。 人类中心论者坚持认为,人是自然界中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生态伦理学虽然以关注、探讨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为主要目标,但是仍然应该把人类中心主义作为其理论立足点,将人类的利益看作是调节人与自然之道德关系的唯一尺度。 在非人类中心论看来,自然界里的其他存在物也具有内在价值,其他生命的存在及生态系统的完整也是生态道德的相关因素,因此人对非人类的存在物也负有直接的道德义务。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类中心论遭到了激烈的批判,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倾向于非人类中心论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理论流派。这些理论流派主要包括:动物权利论、生物中心论、生态中心论。 第二节 生命伦理 一、生命伦理是什么? 生命伦理学是在现代生物医学技术迅猛发展、并对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提出挑战的背景下产生的一门新兴边缘交叉学科。 大致看来,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范围包括:医患关系、公共卫生(卖淫、吸毒、虐待等)、卫生保健(艾滋病等)、辅助生殖(人工授精、克隆人等)、精神卫生和行为问题、性和性别、死亡与安乐死、器官移植、人类基因组研究、干细胞研究等等。 二、生殖技术的伦理诘难 1、人工授精 人工授精主要用来解决丈夫不育症引起的问题,它包括同源人工授精(AIH,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husband)与异源人工授精(AID, 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donor)。 2、试管婴儿技术 试管婴儿技术为不育妇女带来了福音,但它也进一步切断了婚姻与生儿育女之间的天然联系,若不加限制地使用这种技术,可能会对家庭、社会的稳定性产生破坏作用。 3、克隆技术 我们以为,应将生殖性克隆与治疗性克隆加以区别。鉴于目前的技术可行性及潜在的道德风险,以克隆技术实现生殖方式的转换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但治疗性克隆在伦理学上是能够得到辩护的。 三、安乐死的伦理困惑 安乐死可分为主动安乐死与被动安乐死两种类型。安乐死的伦理学证明有三点:其一,安乐死本身符合病人自身的利益。其二,安乐死可以解除患者家属心理与经济上的负担。其三,安乐死有利于卫生保健资源的公正分配。基于这种认识,一些学者强烈呼吁为安乐死立法。 另有一些人则持不同观点(以安乐死实施对象的界定为例)。 四、基因治疗的伦理拷问 基因治疗一般可分为体细胞基因治疗(somatic gene therapy)和生殖细胞基因治疗(germline gene therapy)。 首先,从生物学基础和生物医学技术的可能性上看,通过基因治疗或基因改良改变人的遗传性状从而使人类得以“优化”的方案在今天仍难实现。 其次,这涉及到基因工程的一个核心问题:如果技术条件允许的话,人们究竟有无权利对未来人类的遗传特征进行人为的干预?谁又有这样一种干预他人遗传基因的权利? 再次,基因治疗还会引发诸如卫生资源分配不公等社会正义问题。 第三节 网络伦理 一、网络时代的伦理难题 1、隐私权的终结。 2、知识产权的纷争 3、数字鸿沟下的忧思 4、垃圾信息的困扰 5、人性的异化 二、网络社会热点问题的伦理分析 1、网络黑客 应根据动机与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对黑客行为的道德性质加以评价。 2、网络爱情 网络爱情从诞生之际就引发了沸沸扬扬的社会争论。争论的一方认为,互联网搭起了人间鹊桥,我们可以凭借网络追寻到在现实中寻觅不到的真情与爱意。而另一方则坚持认为,网络爱情只不过是一种浪漫的感觉、一团玫瑰色的迷雾罢了。 三、网络社会的伦理规范 网络伦理的三条基本原理:一是一致同意的原则,如诚实、公正及真实等;二是把这些原则应用于对不道德行为的禁止上;三是通过对不道德行为的惩处和对遵守道德规则行为的鼓励,来防范不道德行为的发生。 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中道德判断的三种重要的规范性原则:其一是自主原则;其二是无害原则;其三是知情同意原则(informed consent)。 为强化人们的网络伦理意识,指明道德是非,有些专业机构还专门制定出一些简明易懂、便于诵记的道德戒律。如著名的美国计算机伦理学会就曾制定过“计算机伦理十诫”。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参考书: 1.罗尔斯顿著:《环境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2.许宗良、刘学礼、瞿晓明著:《生命伦理学理论与实践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10。 3.徐少锦主编:《科技伦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4.宋惠昌著:《现代科技与道德》,中国青年出版社198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