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学院教案
课程名称:法医病理学 授课对象:法医学本科生
一、讲授题目:死后变化(尸体现象和尸体化学)
二、讲授时数:6-8学时
三、讲授人:李利华 职称:教授 职务:法医学院院长
四、本课目的、要求:
掌握内容:1、死后变化的检验、呼吸机脑;
2、尸体现象的表现、特征及法医学意义;
3、尸冷、尸斑、尸僵、自溶的机理及意义;
4、晚期尸体现象的种类及概念;
5、死后化学变化样品选择及法医学应用价值。
重点内容:1、动物对尸体毁坏及损伤特点;
2、其它死后损伤种类及特征。
五、本章节重点、难点:
重点: 1、尸体现象的种类及特征、意义;
2、早晚期尸体现象指标及法医学应用价值;
难点:
脑死亡后继发改变与生变化鉴别;
2、尸体现象发生机理及影响因素;
3、尸体现象与生前疾病表现鉴别:自溶与坏死,尸斑与皮下出血,尸僵与肌肉痉挛,尸水与出血等鉴别。
4、尸体化学检测及价值。
六、教学方法(请打勾√)
传统式√、提问式、学导式、病案分析式√、直观教学式√(幻灯、手术、录像)、大体标本示教√、自学式√。其它:
七、使用教具:
1、幻灯机
2、投影仪
3、大体标本
4、粉笔、黑板
八、思考题:
1、早期现象的界定依据;哪些指标具有重要的法医学应用价值?
2、自溶现象发生机理是哪些?如何与坏死鉴别?
3、晚期尸体现象指标有哪些?法医学意义是什么?
4、死后化学变化的研究进展及法医学意义?
九、要求参考书目及章节
1、徐英含 主编,《最新法医病理学》,北京:群众出版社,1996。
2、吴家馼 主编,《法医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1994。
3、江涛 主编,《法医毒物分析》,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9
4、B. Knight,Forensic Pathology,2nd ed, Arnold,1996
十、讲课内容及学时数安排
第三章 死后变化
第一节 脑死亡后的变化 0.5hr
脑死亡后脑自溶改变;脑死亡后脑外器官变化特点。
第二节 呼吸心跳停止后的变化 3.5hr-5.5hr
尸体现象概念、分类;
尸体现象的法医学意义;
十一、讲课内容:
死后变化
概述
早期死后变化
晚期死后变化
死后化学变化
其他自然环境因素对尸体的毁坏
死后人为变化
十二、课堂总结:
十三、课后预习内容安排:
预习电流损伤。
十四、课后辅导内容的准备:
高、低温损伤的研究现状与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