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学院教案 课程名称:法医病理学 授课对象:法医学本科生 一、讲授题目:死后变化(尸体现象和尸体化学) 二、讲授时数:6-8学时 三、讲授人:李利华 职称:教授 职务:法医学院院长 四、本课目的、要求: 掌握内容:1、死后变化的检验、呼吸机脑; 2、尸体现象的表现、特征及法医学意义; 3、尸冷、尸斑、尸僵、自溶的机理及意义; 4、晚期尸体现象的种类及概念; 5、死后化学变化样品选择及法医学应用价值。 重点内容:1、动物对尸体毁坏及损伤特点; 2、其它死后损伤种类及特征。 五、本章节重点、难点: 重点: 1、尸体现象的种类及特征、意义; 2、早晚期尸体现象指标及法医学应用价值; 难点: 脑死亡后继发改变与生变化鉴别; 2、尸体现象发生机理及影响因素; 3、尸体现象与生前疾病表现鉴别:自溶与坏死,尸斑与皮下出血,尸僵与肌肉痉挛,尸水与出血等鉴别。 4、尸体化学检测及价值。 六、教学方法(请打勾√) 传统式√、提问式、学导式、病案分析式√、直观教学式√(幻灯、手术、录像)、大体标本示教√、自学式√。其它: 七、使用教具: 1、幻灯机 2、投影仪 3、大体标本 4、粉笔、黑板 八、思考题: 1、早期现象的界定依据;哪些指标具有重要的法医学应用价值? 2、自溶现象发生机理是哪些?如何与坏死鉴别? 3、晚期尸体现象指标有哪些?法医学意义是什么? 4、死后化学变化的研究进展及法医学意义? 九、要求参考书目及章节 1、徐英含 主编,《最新法医病理学》,北京:群众出版社,1996。 2、吴家馼 主编,《法医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1994。 3、江涛 主编,《法医毒物分析》,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9 4、B. Knight,Forensic Pathology,2nd ed, Arnold,1996 十、讲课内容及学时数安排 第三章 死后变化 第一节 脑死亡后的变化 0.5hr 脑死亡后脑自溶改变;脑死亡后脑外器官变化特点。 第二节 呼吸心跳停止后的变化 3.5hr-5.5hr 尸体现象概念、分类; 尸体现象的法医学意义; 十一、讲课内容: 死后变化 概述 早期死后变化 晚期死后变化 死后化学变化 其他自然环境因素对尸体的毁坏 死后人为变化 十二、课堂总结: 十三、课后预习内容安排: 预习电流损伤。 十四、课后辅导内容的准备: 高、低温损伤的研究现状与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