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学院教案
课程名称:《法医病理学》 授课对象:法医学专业学生
讲授题目:虐待儿童致死
二、讲授时数:1学时
三、讲授人:王贵义 职称:讲师 职务: 教师
四、本课目的、要求:
1、了解被虐待儿童的临床表现;
2、熟悉被虐待儿童损伤的特点及检查方法;
3、掌握被虐待儿童的概念和法医学鉴定要点。
五、本章节重点、难点:
1、虐待儿童的概念;
2、被虐待儿童的损伤特点;
3、虐待儿童的法医学鉴定要点。
六、教学方法(请打勾√)
传统式√、提问式、学导式、病案分析式、直观教学式(幻灯、手术、录像)、自学式。其它:
七、使用教具: 黑板、粉笔
八、思考题:
思考并讨论在对被虐待儿童进行检验鉴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九、要求参考书目及章节
请参见教材《法医病理学》第三版虐待儿童致死的相关内容。
十、讲课内容及学时数安排
第十九章 杀婴儿及虐待儿童致死
第二节 虐待儿童致死
概述
1、虐待儿童的概念;
2、虐待儿童的有关情形。
虐待儿童的临床表现
被虐待儿童损伤的特点;
1、体表损伤特点;
2、骨骼损伤特点;
3、内部器官损伤特点。
受虐待儿童的检查
1、活体检查;
2、尸体检查。
法医学鉴定要点
1、详细调查案情;
2、活体检查及辅助检查;
3、尸体检查;
4、注意区分虐待儿童损伤与意外事故造成的损伤;
5、虐待儿童损伤可与先天发育异常、自然疾病或意外事故性伤害并存,应注意分析。
十一、课堂总结:
虐待儿童主要是指受虐待儿童长期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受到伤害造成心理和生理上的伤害甚至死亡。由于加害人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致伤条件方便,手段多种多样,且是反复性和经常性的伤害,因此其损伤具有一定的特点。在检查时注意其损伤特点,并辅助相关检查。同时,虐待儿童具有隐蔽性,且虐待儿童损伤可与先天发育异常、自然性疾病或意外事故伤害并存,故在鉴定时应详细调查案情,并注意区分以上损伤和疾病。
十二、课后预习内容安排:
请预习猝死章节中的相关内容。
十三、课后辅导内容的准备:
课后疑难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