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学院教案 课程名称:《法医病理学》 授课对象:法医专业学生 讲授题目: 法医学尸体检验 二、讲授时数:6学时 三、讲授人: 李桢 职称: 教授 职务:法医病理教研室主任 四、本课目的、要求: 1、掌握法医学尸体检验的目的和法医学意义,了解法医学尸体检验与临床病理学尸体检验的侧重点与不同点; 2、掌握尸体检验的方法、具体步骤和应注意的问题,着重掌握衣着检验及尸表检验及尸体解剖的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 3、着重掌握特殊类型尸体检验的内容、方法及步骤,掌握无名尸、碎尸、尸体发掘、死胎及新生儿尸检的方法与步骤; 4、了解法医学尸体检验的有关法律规定。 五、本章节重点、难点: 重点: 1、法医学衣着检验及尸表检验; 2、颅腔、胸腔、腹腔、盆腔各内脏结构的重要比邻关系、解剖结构、法医学检验手法及解剖时应注意的问题; 3、无名尸、碎尸、棺尸、死胎及新生儿尸体检验与普通尸体检验的比较。 难点: 上述特殊尸体的法医学检验。 六、教学方法(请打勾√) 传统式、√提问式、学导式√、病案分析式、直观教学式(幻灯√、手术、录像√)、自学式。 其它: 七、使用教具: 黑板、幻灯片、录相带、多媒体教学课件。 八、思考题: 1、法医学尸体检验的目的意义是什么?法医学尸体检验与临床病理学尸体检验有什么不同? 2、为什么尸表检验及衣着检验在法医学尸体检验时是一个重点检验内容? 3、怎样进行规范的尸体检验?特殊尸体检验时应注意什么? 九、要求参考书目及章节 1、请参见教材《法医病理学》第三版,关于法医学尸体检验的有关内容。 2、请看参考书,详见《法医专业本科学生的参考书目若干》。 3、请看法医系发给的指定资料。 十、讲课内容及学时数安排 第二十一章 法医学尸体检验 一、法医学尸体检验的目的和意义 1、确定死因; 2、推测死亡方式; 3、推测死亡与损伤时间; 4、推断致伤物; 5、收集并保存相关医学证据; 6、推动法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发展。 二、法医学尸体检验与临床病理学尸体检验的不同 1、目的不同; 2、对象不同; 3、方法不同; 4、侧重点不同。 三、法医学尸体检验内容 1、现场尸体检验 ①发现并提取有关证据(死者情况及与死亡有关情况等); ②明确检验目的; ③尸检时的记录、拍照、摄影、录音、制图。 2、尸表检验 ①衣着检验; ②尸体一般情况检验及个人特征; ③医疗性干预特征的检验; ④尸体各部分的顺序规范性检验、损伤的检验与描述。 3、尸体剖验 ①颅腔、胸腔、腹腔、盆腔各内脏结构的重要比邻关系与解剖结构; ②法医学检验手法及解剖时应注意的问题。 4、特殊尸体(无名尸、碎尸、棺尸、死胎及新生儿尸体)的检验 四、法医学尸体检验的劳动保护 五、法医学尸体检验的法律规定 1、《刑法》第104条; 2、《尸解规则》第2条; 3、《尸解规则》第8条; 4、《国家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0条。 十一、课堂总结: 通过教学讲授、观看幻灯片和录相带,我们对法医学尸体检验的目的意义、法医学检验内容和方法,以及特殊尸体的检验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法医病理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应用性学科,尸体检验内容更是如此,因此要求同学在巩固所学理论知识的同时,积极参加法医学院组织和安排的尸体解剖,增加自己的动手能力和操作意识,为今后的法医学尸体解剖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二、课后预习内容安排: 课后请预习“第五章 机械性损伤”的相关内容。 十三、课后辅导内容的准备: 课后将在实习课中观看有关录相带,回顾课堂讲授内容并在法医学尸体检验示教中,给同学示教和讲解正确规范的法医学尸体检验方法。在同学的尸体解剖实习教学中,同学将在带教老师的安排和指导下,独立完成尸解步骤与组织取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