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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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学,
授课者:郑伟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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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五章 财产保险
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第二节 财产保险的特有原则
第三节 财产保险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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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一、财产保险的含义
二、财产保险的特点
三、财产保险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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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产保险的含义
?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
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保险合
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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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产保险的特点
(一)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二)财产保险合同是具有代位求偿法律
效力的合同
(三)财产保险合同通常是短期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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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保险的分类
? 以保险标的为标准划分,财产保险可以
分为,
1、财产损失保险
2、责任保险
3、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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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损失保险
? 是指以各种有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
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 财产损失保险主要包括,
? 企业财产保险
? 家庭财产保险
? 工程保险
? 运输工具保险
? 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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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责任保险
? 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
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责任保险主要包括,
? 公众责任保险
? 产品责任保险
? 雇主责任保险
? 职业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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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 信用保险是以信用交易中债务人的信用作为
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
而使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向债
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 保证保险属于一种担保业务,由保险人为被
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当被保证人违约
或不忠诚而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权利
人有权从保证人处获得补偿。
?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同属一个范畴,是不同
的当事人从不同角度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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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一节
回顾
一、财产保险的含义
二、财产保险的特点
三、财产保险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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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财产保险的特有原则
一、补偿原则
二、代位原则
三、分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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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偿原则
(一)含义
– 补偿原则又称损失补偿原则、赔偿原则,
是财产保险的核心原则。
– 补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当保险
事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时,保险
公司给予被保险人经济损失赔偿,使其恢
复到遭受保险事故前的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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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偿原则
(一)含义
– 补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有损失,
有补偿”,二是“损失多少,补偿多少”。
– 坚持补偿原则,一方面可以保障被保险人
的利益;另一方面可以防止被保险人通过
赔偿而得到额外利益,从而避免道德风险
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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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偿原则
(二)补偿原则的实施要点
1、以实际损失为限
2、以保险金额为限
3、以保险利益为限
– 补偿原则是建立在足额保险的基础上,如果是不
足额保险,应该注意有所调整。
–, 保险法,,“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
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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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位原则
? 代位原则是指保险人根据法律或保险合同约
定,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保险事故所致的损
失予以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
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或取得被保险
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 代位原则是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之一,其意
义在于使肇事方承担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并
防止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取不当利益。
? 代位原则包括
– 代位求偿权
– 物上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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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位求偿权
1、含义
2、实施的前提条件
3、行使中的几个问题
4、一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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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位求偿权的含义
?, 保险法, 44条 1款:“因第三者对保
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
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
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
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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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位求偿权实施的前提条

( 1)保险标的的损失属于保险事故造成
的,保险人应承担赔付责任;
( 2)保险标的的损失同时是由第三方的
责任所造成,被保险人有权依法向责任
方请求赔偿,但尚未依法提出请求而先
依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 3)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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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位求偿权行使中的几个
问题
( 1)保险人应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行使代位求
偿权,如果依代位求偿权取得第三者的赔款
金额超过保险人的赔偿金额,其超过赔偿金
额的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
( 2)被保险人有权就未取得保险人赔偿的部分
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 保险法, 44条 3款:“保险人依照第一款行使代
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
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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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位求偿权行使中的几个
问题
( 3)被保险人不能损害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第一,“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
人放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
金的责任。”
第二,“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后,被保险人未经保
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第三,“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
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四,“在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
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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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个例外
?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
故意对保险标的进行损害而造成保险事
故的,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
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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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上代位权
? 物上代位是指当保险标的因受保险事故发生
全损或推定全损时,保险人在全额赔付保险
金之后,即可取得对该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即代位取得对该标的的权利与义务。
?, 保险法, 43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
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
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
归于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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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摊原则
(一)含义
(二)重复保险的概念
(三)重复保险的分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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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摊原则的含义
? 分摊原则也是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 准确的名称应为“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
? 含义: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发生保险事
故时,根据保险补偿原则,损失应当在数家
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摊,被保险人所得总赔偿
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额。
? 意义:在于防止被保险人利用重复保险,在
保险人之间进行多次索赔,以获得高于实际
损失额的赔偿金;也在于维护保险人应有的
权利与义务公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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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复保险的概念
?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
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
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
? 重复保险的赔款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
价值。
?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
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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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复保险的分摊方法
1、比例责任制
2、限额责任制
3、顺序责任制
4、一个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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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例责任制
? 这种分摊方法是以各保险人所承保的保险金
额比例来分摊损失赔偿责任的。
? 计算公式,
– 某保险人赔款额 =(该保险人承保保险金额 /各保险
人承保保险金额总和) *损失金额
? 举例说明:甲保险公司承保 11万元,乙保险
公司承保 3万元,如果发生 5万元损失,那么,
– 甲赔 =( 11/11+3) *5=3.929万元;
– 乙赔 =( 3/11+3) *5=1.0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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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额责任制
? 该方法不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而是按照各保
险公司在无他保的情况下,独自应负的赔款
比例来分摊的。
? 计算公式,
– 某保险人赔款额 =(该保险人赔款限额 /各保险人赔
款限额总和) *损失金额
? 举例说明:甲保险公司承保 11万元,乙保险
公司承保 3万元,如果发生 5万元损失,那么,
– 甲赔 =( 5/5+3) *5=3.125万元;
– 乙赔 =( 3/5+3) *5=1.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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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顺序责任制
? 即各保险人依承保的先后顺序进行分摊,
先承保的先赔偿,当赔偿不足时,由其
他保险人依次承担不足的部分。
? 举例说明:乙公司先承保,甲公司后承
保。乙公司承保 3万元,甲公司承保 11
万元,如果发生 5万元损失,那么,
– 乙赔 =3万元;
– 甲赔 =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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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个说明
?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法,按照我国, 保险
法, 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
人之间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
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 即,如果合同没有另行约定,按照 比例
责任制 进行重复保险的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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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二节
回顾
一、补偿原则
二、代位原则
三、分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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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产保险的种类
一、企业财产保险与家庭财产保险
二、建筑工程保险与安装工程保险
三、运输工具保险
四、货物运输保险
五、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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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一、企业财产保险
与家庭财产保险
(一)企业财产保险
(二)家庭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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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财产保险
1、含义
2、保险责任
3、保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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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财产保险的含义
? 企业财产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的主要险
种之一,其适用范围很广,一切工商、建筑、
交通、服务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均
可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即对一切独立核算的
法人单位均适用。
? 企业财产按是否可保的标准可以分为三类,
– 可保财产
– 特约可保财产(特保财产)
– 不保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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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
?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分为,
( 1)基本责任
( 2)责任免除
( 3)特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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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责任
?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 火灾
– 爆炸(物理性爆炸、化学性爆炸)
– 雷击(直接雷击、感应雷击)
–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 被保险人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
故遭受损失,以及引起停电、停水、停气造
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 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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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责任免除
? 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 核辐射或污染
?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各种间接损失
? 被保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
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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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特约责任
? 特约责任又称附加责任,是指责任免除
中不保的责任或另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特
别注明由保险人负责保险的风险。
? 特约责任一般采用附贴特约条款承保,
有的特约责任也以附加险形式承保。
? 主要有矿下财产保险,露堆财产保险,
特约盗窃保险,堤堰、水闸、涵洞特约
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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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

? 一般为一年。
? 保单到期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
意可以续保。
? 一年期限是指从约定起保的当日零
时起,到保险期满日的 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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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财产保险
1、含义
2、保险金额
3、保险期限
4、保险理赔
5、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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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财产保险的含义
?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室内的有形
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 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
– 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
– 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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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2、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依据投保
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估计确定。
– 若估价过低,会使保障不足;
– 若估价过高,一方面保费将随之增加,另一方面
实际灾害发生时,保险人将根据补偿原则,以投
保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为赔偿上限,因而被保险人
也不可能靠此获利;
– 所以,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对投保财产作出客
观合理的估价,使保险金额尽可能接近所投保财
产的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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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 保险金额应分项列明,一般分为
– 房屋及附属设备
– 室内家庭财产
– 代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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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
? 通常为一年
? 即从保单签发日零时算起,到保险期满
日 24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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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庭财产保险的理赔
? 按第一危险赔偿方式计算,在保险金额
限度内按实际损失赔付。
? 不采取比例分摊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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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 我国目前开办的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有,
–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兼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
双重性质,是家庭财产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
?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所交储金的
利息作为保费。
? 保险期满后,无论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
保险人都将如数退还全部保险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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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工程保险与安装工程
保险
(一) 建筑工程保险
1、含义
2、第三者责任险
3、保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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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保险的含义
? 建筑工程保险简称“建工险”
? 是指以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用事
业用的建筑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的
保险;
? 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在工程建筑过
程中由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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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2,建工险第三者责任险
? 这可以是建工险的附加险
? 承保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在建筑期间发生
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第三者
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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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工险的保险期限
? 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
动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
发生效力,直至建筑工程完工验收完毕
时终止。
? 最晚终止日期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
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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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装工程保险
? 简称“安工险”,是建工险的姐妹
险种。
? 主要承保机器和设备在装置过程中
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
失,包括物质损失、费用损失及第
三者损害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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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输工具保险
( 一 ) 含义
( 二 ) 机动车辆保险
( 三 ) 船舶保险
(四)飞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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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输工具保险的含义
? 是指以载人或载货或从事某种交通作业的工
具为保险标的,承保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因遭
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运输工
具所有者采取施救、保护措施而支出的合理
费用的保险。
? 按照运输工具的不同种类划分,运输工具保
险可分为
– 机动车辆保险
– 船舶保险
– 飞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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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辆保险
1、保险责任
2、保险期限
3、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4、免赔额规定
5、无赔款优待
6、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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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
? 机动车辆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
险两个基本险别。
( 1)车损险的保险责任
– 意外事故(其中,碰撞是最主要的)
– 自然灾害
– 施救和保护费用
( 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
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
财产的直接毁损,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
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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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期限
? 一般为一年
? 自保单载明生效之日零时起,至保险期
限届满之日 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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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
( 1)车损险的保险金额
– 可以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确
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但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 2)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
–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 5万,10万,20
万,50万,100万元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
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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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动车辆保险的免赔额规

?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
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
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
– 负全部责任的,免赔 20%
– 负主要责任的,免赔 15%
– 负同等责任的,免赔 10%
– 负次要责任的,免赔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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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动车辆保险的无赔款优

( 1)优待条件
– 保险期限必须满一年
– 保险期内无赔款
? 上年度投保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任何一
项发生赔款,续保时均不能享受无赔款优待。
– 保险到期办理续保
( 2)优待标准
– 优待金额为本年度续保险种应交保费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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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
1、全车盗抢险
2、车上责任险
3、无过失责任险
4、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5、玻璃单独破碎险
6、车辆停驶损失险
7、自燃损失险
8、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9、不计免赔率特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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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三)船舶保险
1、含义
2、保险责任
3、保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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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1、船舶保险的含义
? 船舶保险是指以各类船舶为保险标的的
保险。
? 船舶保险的种类主要有两大类,
– 国内船舶保险
– 远洋船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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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保险的含义
? 船舶保险的保障内容
( 1)船舶的物质损失
? 这是船舶保险保障的主要内容
( 2)船舶的有关利益
? 指船舶本身物质损失以外的利益损失
? 如,运费、租金、营运费用、保险费以及船员工资等
( 3)对第三者的责任
? 由于船舶引起的需要在经济上进行赔偿的责任,如船舶
碰撞责任、油污责任、清除航道、打捞沉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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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2、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
? 船舶保险的责任范围分为全损险和一切
险两个基本险别。
– 全损险只负责船舶的全部损失
– 一切险负责船舶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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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2、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
? 一切险项下保险责任包括,
( 1)一般风险(海上风险、火灾爆炸等)
( 2)碰撞责任
( 3)施救费用
( 4)共同海损和救助
? 共同海损是指船舶和船上所载货物遭遇共同危
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故意而合理地做出特殊
的牺牲或额外支付的特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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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船舶保险的保险期限
? 船舶保险分为定期保险和航次保险
– 定期保险是船舶保险期限的主要形式,起
止时间以保险单上注明的日期为准。
– 航次保险以保单订明的航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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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四)飞机保险
? 是以飞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飞机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
1、基本险
( 1)飞机机身保险
( 2)飞机第三者责任保险
( 3)飞机旅客法定责任保险
2、附加险
( 1)飞机战争、劫持险
( 2)飞机承运人货物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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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四)飞机保险
? 飞机保险一般采用定值保险的方式
? 飞机保险的保险费率包括机身险保险费
率和责任险保险费率
? 飞机保险一般都有免赔额的规定,由航
空公司自负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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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四、货物运输保险
(一)含义
(二)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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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
?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各种运输货物作为保险标
的,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各种自然灾
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的一种保险。
? 在我国现阶段,货物运输保险可分为
–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是其他货物运输险种的基础
? 本部分主要介绍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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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二)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1、基本险
2、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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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1、基本险
? 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基本险包
括,
( 1)平安险
( 2)水渍险
? 水渍险 =平安险 +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 部分 损

( 3)一切险
? 一切险 =水渍险 +11种一般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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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2、附加险
( 1)一般附加险
( 2)特别附加险
( 3)特殊附加险
– 战争险
– 罢工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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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五、责任保险
(一)含义
(二)产品责任保险
(三)公众责任保险
(四)雇主责任保险
(五)职业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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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一)责任保险的含义
?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
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法律是责任保险产生的基础
? 主要包括,
– 第三者责任保险(已在相关险种中介绍了)
– 产品责任保险
– 公众责任保险
– 雇主责任保险
– 职业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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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二)产品责任保险
? 是指承保产品制造者、销售者、修
理商等因其制造、销售、修理的产
品有缺陷而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
损失而依法应由其承担的经济赔偿
责任的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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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三)公众责任保险
? 又称普通责任保险
? 主要承保各类企业、机关、团体、
家庭、个人在固定的场所从事生产、
经营等活动或日常生活中由于意外
事故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
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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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79
(三)公众责任保险
? 主要包括,
1、场所责任保险
? 旅馆责任保险
? 电梯责任保险
? 展览会责任保险
? 机场责任保险等
2、承包人责任保险
3、承运人责任保险
4、个人责任保险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80
(四)雇主责任保险
? 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雇主对所雇员工在受
雇期间,因发生意外事故或因职业病而
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时依法应承担的经
济赔偿责任。
? 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雇主根据劳
工赔偿法等法令对雇员应负的赔偿责任。
? 在我国,雇主责任保险多以雇主与其雇
员的雇佣合同中规定的雇主的赔偿责任
为保险责任。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81
(五)职业责任保险
? 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
员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损
害的赔偿责任保险。
? 职业责任保险的承保对象是各种从
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如律师、
会计师、医生、建筑设计人员、美
容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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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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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三节
回顾
一、企业财产保险与家庭财产保险
二、建筑工程保险与安装工程保险
三、运输工具保险
四、货物运输保险
五、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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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83
第五章 财产保险
复习题
1、财产保险是如何分类的?
2、请说明“补偿原则”的具体含义。
3、代位求偿权实施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4、重复保险的分摊方法主要有哪些?请举例说
明它们的计算方法。
5、企业财产按是否可保的标准可以分为哪三类?
6、什么是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7、机动车辆保险的“无赔款优待”是如何规定
的?
8、什么是职业责任保险?请举一个职业责任保
险的简单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