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D17021
水电工程 初步设计阶段
经济评价大纲范本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信息网
1998年1月
水电站初步设计阶段
经济评价大纲
主 编 单 位:
主编单位总工程师:
参 编 单 位:
主 要 编 写 人 员:
软 件 开 发 单 位:
软 件 编 写 人 员:
勘测设计研究院
年 月
目 次
1. 引 言 4
2. 设计依据及原则 4
基本资料 4
国民经济评价 6
财务评价 8
综合评价 14
专题研究(必要时) 16
应提供的设计成果 16
附录A 17
附录B 20
引言
提示:本阶段的工作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在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国民经济评价、财务评价、综合评价。并编制设计报告——经济评价篇。
2 设计依据及原则
2.1 基本依据
2.1.1 有关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批意见,以及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函文及附件等。
(2)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任务书和项目卷册任务书。
2.1.2 主要规程规范
(1)DL 5020—93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2)DL 5021—9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3)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
(4)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1990试行);
(5)水电建设项目设计阶段成本计算暂行规定;
(6)综合利用工程费用分摊暂行规定;
(7)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1994试行)。
2.1.3 我国现行水电建设政策及有关财务、税收和其他方面的规定。
2.2 经济评价原则
(1)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要符合国家计委和建设部1993年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规划设计总院1990年颁发的《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以及1994年颁发的《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试行)和新近国家颁发的有关财税规定的要求。
(2)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包括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当国民经济评价可行,财务评价可以接受时,项目才能被接受。
若国民经济评价合理,而财务评价不可行,可提出相应优惠措施的建议,使项目具有财务上的生存能力。
(3)水电建设项目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生产期,建设期为设计拟定的工期(含初期运行期),生产期采用20~30年,折现基准年为建设期第一年初。
3 基本资料
3.1 地区经济资料
水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国民经济现状及发展规划,矿产、能源资源分布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远景工矿企业生产结构等。
3.2 电力系统的基本资料
(1)电网负荷及电源构成现状,电网发展规划,系统中各类水、火电站的运行特性等。
(2)电网技术经济指标及历年电网成本统计资料、水电站联入主网的输、变电工程资料、线损率、厂用电率、以及水、火电机组检修资料等。
(3)已建和拟建水、火电站技术经济指标资料包括:系统中各类水、火电站的装机规模、年运行费率、火电煤耗、燃料价格、电价、以及拟建水、火电站建设年限及逐年投资资料等。
3.3 有关专业应提供的资料
(1)水库专业提供水库淹(浸)没实物指标及费用;
(2)环评专业提供环境影响及环评结论;
(3)水工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枢纽布置及工程量、所需三材;
(4)机电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机组机型、电站联入系统结线方式、主要机电设备清单; (5)施工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施工进度及机组投产计划;
(6)概算专业提供选定方案的工程总投资及分年度投资(包括机电投资及专用配套输变电工程投资额)。
3.4 重要参数和基本数据
3.4.1 经济评价重要参数
(1)社会折现率为12 %;
(2)财务基准收益率,在电力工业部颁布前暂定:
全部投资基准收益率为12 %;
资本金基准收益率为15 %。
3.4.2 财务评价的基本数据
(1)工程进度;
(2)固定资产投资构成及分年度使用计划;
(3)机组投产计划、生产流动资金;
(4)资金筹措;
(5)贷款条件;
(6)建设期利息;
(7)物价总水平的上涨因素等。
3.4.3 国民经济评价的基本数据
(1)工程投资的调整;
(2)经营成本的调整;
(3)替代方案影子价格的确定;
(4)替代火电站投资;
(5)煤炭价格;
(6)火电运行费等;
(7)影子电价(作为产出物)。
4 国民经济评价
4.1 国民经济评价原则
4.1.1 国民经济评价是按照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国家整体角度考察项目的效益和费用,用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汇率和社会折现率等经济参数分析,计算项目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净效益,评价水电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4.1.2 水电项目的效益与系统负荷预测、电源规划等有密切联系,其效益从电力系统整体效果进行评价。
4.1.3 水电项目交纳的税金、国内贷款利息和补贴等,均属于国民经济内部的转移支付,不计为项目的费用或效益;国外贷款利息等支付,应计为项目的费用。国民经济评价,在计算期内各年均不考虑物价水平的上涨因素。
4.1.4 在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原则上都应该使用影子价格。为了简化计算,在不影响评价结论的前提下,可只对其价值在效益或费用中占比重较大,或者国内价格明显不合理的产出物或投入物使用影子价格。在国家未能定期公布计算影子价格的有关参数时,其费用可暂按财务价格计算。
4.1.5 国民经济评价的主要内容有:投资费用和经营成本的调整、发电效益计算、评价指标计算等,并进行敏感性分析。
4.2 发电效益计算
4.2.1 采用以同等程度满足电力系统的电力和电量需要为原则,选择替代方案,以替代方案的费用作为本工程发电效益。并根据替代火电站所在地区分析确定其:
(1)替代火电站投资;
(2)专用配套输变电投资;
(3)发电燃耗及燃料价格;
(4)火电运行费率等火电经济指标。
4.2.2 采用电量(作为产出物)影子价格计算发电效益。
作为产出物的影子电价应按分解成本或边际成本,分各地区测出;或按网、省局根据产品消费者的支付意愿,确定用户所能承受的边际电价。
提示:在未测定前,影子电价可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中电力影子价格,结合电力系统和电站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应用影子价格计算工程费用。
4.2.3 抽水蓄能电站的效益计算
(1)抽水蓄能电站的效益包括静态效益和动态效益。
(2)从电网整体出发,有抽水蓄能电站的设计方案和无抽水蓄能电站的替代方案的两种情况均有同等作用满足电网运行,经电力电量平衡,所节省的投资和运行费为抽水蓄能电站的电量、容量效益,以该两种情况计算的耗煤量差值为节煤效益。
(3)以有无抽水蓄能电站两种运行情况为基础,计算抽水蓄能电站所具有的动态效益。
提示:动态效益在计算中应作分析,避免出现重复。
4.3 基本数据调整及依据
4.3.1 水电工程投资的调整
提示:采用影子价格时,按《水电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投入物的影子价格及投资费用编制办法》调整水电工程总投资及各年投资。由概算专业提供。
采用财务价格时,工程总投资中不计入属于国民经济内部的转移支付费用。
4.3.2 水电站经营成本的调整
提示: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投资和不计入属于转移支付的施工期利息,计算水电站折旧费、修理费等,在财务评价经营成本的基础上,换算为国民经济价格经营成本。
4.3.3 替代方案影子价格的确定
提示:(1)替代方案要经济合理、技术适当、对电力系统运行有利,具有代表性和现实性。
(2)替代火电站投资:
单位千瓦投资根据电网电力建设统计资料和规划数据确定。单位千瓦投资的调整,可参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的案例,根据火电站投资构成,对火电站有关投资进行调整,求其影子价格。
(3)火电运行费:
火电运行费为电站的经营成本、即不包括燃料费和折旧费。运行费率为运行费与固定资产原值之比。可根据装机规模确定,一般装机容量在250 MW~500 MW时为7 %~8 %;在500 MW~1000 MW时为5 %~6 %。
(4)煤炭价格:
对煤炭价格应进行分析,可采用煤炭影子价格,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中颁布的原煤影子价格为计价基数。
标煤影子价格=原煤影子价格×
式中标煤低位发热量为29.27 MJ/kg。
(5)火电施工年限及投资分配:
根据对大中型火电厂有关资料分析,对于100 MW~200 MW机组火电厂,施工年限一般为5 年;300 MW及以上机组火电厂,施工年限一般为6 年。投资流程分配可参考已建火电工程投资逐年实际分配计取。
4.4 国民经济评价指标
提示:国民经济盈利能力分析,以经济内部收益率为主要评价指标。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也可计算经济净现值等指标。
4.4.1 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
表达式为:
式中:B——效益(流入量);
C——费用(流出量);
(B-C)——第t年的净效益流量;
n——计算期
提示:求出的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国家规定的社会折旧率,表明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净贡献达到或超过了要求的水平,这时应认为项目是可以考虑接受的。
4.4.2 经济净现值(ENPV)
其表达式为:
式中:is——社会折现率,由国家统一发布,现为12 %。
提示:经济净现值等于或大于零,表示国家为拟建项目付出代价后,可以得到符合社会折现率的社会盈余,或除得到符合社会折现率的社会盈余外,还可以得到以现值计算的超额社会盈余,这时就认为项目是可以考虑接受的。
4.5 敏感性分析
4.5.1 对影响水电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指标经济内部收益率的主要因素(如水电站固定资产投资、年发电量、替代方案投资、煤价等)的可能变化,进行敏感性分析。
4.5.2 评价指标达到临界点(经济内部收益率等于社会折现率)时,允许某个因素变化的最大幅度,即极限变化。
不确定性分析包括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
提示:一般需对项目的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中预测或估算数据进行敏感性分析。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有条件时可进行概率分析。
4.6 结论和分析
4.6.1 对国民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提示:从国民经济角度分析建设本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4.6.2 对敏感性成果进行分析
提示: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经济指标的影响,表明本项目在经济上具有的抗风险能力。
4.7 国民经济评价报表
国民经济评价盈利能力分析的基本报表:
(1)国民经济评价经济现金流量表(替代方案);
(2)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全部投资);
(3)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国内投资)。
提示:前者以全部投资作为计算的基础,用以计算全部投资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等评价指标;后者以国内投资作为计算的基础,将国外借款利息和本金的偿还作为费用流出,用以计算国内投资的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等指标。
5 财务评价
5.1 财务评价原则
5.1.1 财务评价是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价格体系和建设机制,分析、计算项目直接发生的财务效益和费用,编制财务报表,计算评价指标,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以及外汇平衡等财务状况,据以判别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5.1.2 财务评价应使用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
5.1.3 财务评价以动态分析为主,静态分析为辅。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内容包括:
(1)资金筹措;
(2)费用和效益计算;
(3)清偿能力和盈利能力分析;
(4)评价指标计算等;
(5)并对一些主要影响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
5.2 费用计算
主要包括水电建设项目总投资、成本和各项应纳税金等。
5.2.1 总投资
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
提示:(1)固定资产投资直接采用概(估)算表中的静态投资+价差预备费。
(2)建设期利息一般应根据各项水工建筑物和各台机组的投产时间分别计算,初期运行期较短的水电建设项目,为简化计算,其各项投资利息一律计算到建设期末。
(3)流动资金可采用网局已建水电站近期的统计资料估算,当缺乏资料时可暂按10元/kW估算。
5.2.2 经营成本
经营成本=修理费+工资+职工福利费+材料费+库区维护费+其他费用
对抽水蓄能电站尚应计入抽水电费。
提示:(1)修理费率应根据各网局近三年的统计资料平均值计算,在缺乏资料的情况下可按固定资产价值的1 %提取。
(2)职工工资采用各网局上一年统计资料,电站编制人数一般可直接采用概算编制的职工编制人数。
(3)职工福利费为工资总额的14 %。
(4)材料费和其他费用,可采用类似电站近期实际资料,在缺乏资料时可参考《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中的“编制说明”取值。
(5)库区维护费:
库区维护费=厂供电量×0.001元/(kW·h)
已缴纳水费的电站不再提取库区维护费。
(6)抽水蓄能电站抽水费用:
抽水电费=抽水电量×抽水电价
5.2.3 总成本
总成本=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
提示:(1)折旧费=固定资产价值×折旧率
固定资产价值+无形及递延资产价值=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利息
折旧率可根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中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分项加权平均计算。
(2)摊销费:包括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费,水电建设项目如发生以上项目,没 有规定,可暂按10年期限分期摊销。
(3)利息支出: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在生产期内应支付的借款利息。
5.2.4 专用配套输变电工程成本暂计入发电成本之中
专用配套输变电工程成本=经营成本+折旧费+利息支出
提示:(1)经营成本暂按其固定资产价值的3 %计算;
(2)折旧费暂按其固定资产价值的4 %计算;
(3)利息支出为专用配套输变电工程固定资产在生产期内应支付的借款利息。
5.2.5 税金
按规定水电建设项目应交纳增值税、销售税金附加和所得税,其中增值税为价外税。
(1)销售税金附加
销售税金附加,包括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额为计算基数。教育费附加为3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计征,市区7 %,县城和镇5 %,农村1 %。
增值税,发电环节预征增值税率为厂供电量4元/(kW·h),实行独立核算的集资电厂,按发电销售收入的17 %计征。
(2)所得税
根据所得税暂行条例,水电建设项目应交纳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3 %。
所得税=33%×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发电销售收入-发电总成本费用-销售税金附加
5.3 发电效益计算
厂供电量=有效电量×(1-厂用电率)
提示:一般水电站的发电效益包括电量效益和容量效益,对一些年发电量相对小而容量效益显著的电站,计算容量效益尤为必要。
发电收入=发电电量收入+发电容量收入
5.3.1 电量效益
发电电量收入=上网电量×上网电价
其中:上网电量=厂供电量×(1-专用配套输变电线损率);
厂供电量=有效电量×(1-厂用电率)。
提示:当难以确定专用配套输变电工程投资时,可按下式计算:
发电电量收入=厂供电量×出厂电价
上述上网电价或出厂电价不含增值税。
5.3.2 容量效益
发电容量收入=电站必需容量×容量价格
容量价格可根据电站所在电网规定确定。
5.3.3 抽水蓄能电站的效益计算
提示:本条仅在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时适用。
(1)抽水蓄能电站的效益包括静态效益和动态效益两部分,其中静态效益包括电量、容量效益,动态效益包括调峰填谷节煤效益、同期备用(即施转备用)、调频、调荷(负荷跟踪)、快速增荷能力(爬坡能力)、周期调相及增加可靠性等效益,财务评价仅计其静态效益。
(2)抽水蓄能电站为低谷抽水、高峰发电,应按峰、谷电价计算。抽水蓄能电站所发电量应按高峰电价计算。抽水电量应按低谷电价计算,抽水费用计入发电成本。发电电量效益:发电收入=发电量×高峰电价
并应根据电网容量价格计算其容量效益。
5.3.4 发电利润计算
发电利润=发电收入-发电成本-专用配套输变电成本-销售税金附加
新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缴纳所得税。即:
税后发电利润=发电利润-应缴所得税
5.4 清偿能力分析
提示:水电建设项目清偿能力分析,主要是根据借款条件及“新电新价”原则,测算上网电价并分析其电网和用户的承受能力。要计算借款偿还期和资产负债率等指标。
5.4.1 确定资金来源与集资办法
提示:
(1)水电站建设项目要落实资金来源和集资办法,明确各种资金贷款数额和利率, 以及各种贷款的还款办法等。
(2)当前水电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有:银行贷款、地方集资、电力建设债券、自有资金及国外贷款等。当尚未确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时,应以70 %由银行贷款、30 %为自有资金(全部为资本金)作为主要方案进行评价。
(3)借款期限按银行原规定执行,大中型项目不超过12年(从支用第一笔贷款之日起),特大型项目不超过15年(装机容量500 MW及以上)。外资项目按协议计算。
5.4.2 生产流动资金于投产期按投产容量比例逐年投入,计算期末一次回收。根据规定贷款流动资金按总额的70 %计,由工商银行贷款,流动资金支付的利息计入成本。
5.4.3 还贷资金
可用于还贷的资金有:还贷利润、还贷折旧和还贷摊销。
(1)还贷利润
还贷利润=税后发电利润-盈余公积金-应付利润-公益金
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一般可按税后发电利润的10%和5%提取;应付利润为企业每年需支付的股息、红利等。即:
应付利润=资本金×应付利润率
(2)还贷折旧
还贷折旧=折旧费×折旧还贷比例
提示:折旧还贷比例可由企业自行确定,当未确定时,可暂按90%计算。
(3)摊销费用于还贷的比例同折旧。
5.4.4 电价测算
(1)在还贷期,根据资金来源和还款条件测算上网电价;
(2)还清借款后的年份,按一定的投资利润率测算上网电价。
5.4.5 借款偿还期
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偿还期=借款偿还开始出现盈余年份数-开始借款年份+
按借款偿还期是否满足贷款机构要求的期限,判断项目是否有清偿能力。
5.4.6 资产负债率
提示:资产负债率是反映水电建设项目各年所面临的财务风险程度和偿还债务能力的指标。负债率低,表明企业自有资金充足,偿还债务能力强。
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全部资产总额×100%
全部资产总额=负债合计+权益合计
提示:负债率计算中,在设计阶段,“负债”和“权益”的划分暂定为:凡需要还本付息的资金划为“负债”,业主对项目投入的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可划为“权益”或为自有资金。
5.5 盈利能力分析
提示:水电建设项目盈利能力分析主要是考察投资盈利水平,主要计算指标为: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也可计算财务净现值、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资本金利润率等指标。
5.5.1 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
其表达式为:
式中:CI——现金流入量(包括销售收入、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回收流动资金等);
CO——现金流出量(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经营成本、税金等);
(CI-CO)t——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
n——计算期。
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通过试算求得。
提示:在财务评价中,求出的FIRR大于或等于电力工业基准收益率(ic)时,认为该水电建设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5.5.2 投资回收期(Pt)
其表达式为:
投资回收期根据财务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中累计净现金流量求得。
5.5.3 财务净现值(FNPV)
其表达式为:
财务净现值根据财务现金流量表计算求得。
提示:财务净现值大于或等于零的水电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5.5.4 投资利润率
其计算公式为:
投资利润率=年利润总额(或年平均利润总额)/项目总投资×100%
项目总投资为水电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期利息及流动资金之和;
年利润总额=年发电收入-年发电成本-销售税金附加
投资利润率根据损益表中的有关数据计算求得。
5.5.5 投资利税率
计算公式为:
投资利税率=年利税总额(或年平均利税总额)/项目总投资×100%
年利税总额=年利润总额+销售税金附加+增值税
投资利税率根据损益表中的有关数据求得。
5.5.6 资本金利润率
计算公式为:
资本金利润率=年利润总额(或年平均利润总额)/资本金×100%
资本金为国家、企业、个人或外商对该项目实际投入的资本,包括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属权益的一部分。
5.6 敏感性分析
提示:对影响水电建设项目财务效果的主要因素(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发电量、贷款偿还期、贷款利率等)的可能变化进行敏感性分析,预测主要因素发生变化时,对财务评价主要指标(如上网电价、财务内部收益率等)的影响。从中找出敏感性的因素,并确定其影响程度。
敏感性程度表示为:
(1)当某因素按一定比例变化时,引起财务评价指标的变动幅度;
(2)评价指标达到临界点时(如财务内部收益率等于电力工业基准收益率),允许某个因素的最大变化幅度,即极限变化。可通过绘制敏感性分析图,求此极限。
5.7 结论和分析
(1)对测算的“上网电价”的市场承受能力和项目盈利能力进行分析评价;
(2)对影响上网电价的主要政策性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建议。
5.8 财务评价报表
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报表一般应列出:
(1)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2)投资计划和资金筹措表;
(3)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4)损益表;
(5)借款还本付息计算表;
(6)资金来源与运用表;
(7)财务现金流量表(全部资金);
(8)财务现金流量表(自有资金);
(9)资产负债表。
6 综合评价
根据本项目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分析的成果,阐明电站在满足电网用电要求下,就发电效益、综合利用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提出确切的评价结论。
6.1 财务评价结论
说明电站上网电价、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正常运行后每年可获得发电利润、上交税金、以及敏感性分析情况等,表明本项目财务评价指标的优劣,财务内部收益率是否大于财务基准收益率,电网用电部门对拟定的上网电价有无承受能力,本项目能否按借款条件还清借款,以及本项目是否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等,阐明本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
6.2 国民经济评价结论
说明本电站整体效益大小,经济内部收益率是否大于社会折现率12%;经济净现值是否大于零、在整个计算期是否得到超额社会盈余(亿元);以及在不利的情况下,经济内部收益率是否仍高于社会折现率等,阐明本项目在经济上的合理性。
6.3 社会效益分析
(1)说明电站投产后每年可发电量(MW·h),可缓解本地区电力紧张矛盾,有利于该地区工农业的发展,每年可增加的社会总产值(亿元)。
(2)说明可替代火电发电量(MW·h)使电力系统每年减少标煤煤耗(万t),可减轻该地区缺煤矛盾,并可节约煤矿投资(亿元),在能源平衡中发挥重要作用。
(3)说明本工程对所在地的防洪、发展水产、旅游业以及提供就业机会等产生的有利影响。
(4)说明本工程无形价值效益:由于本电站的出现,使该地区房地产增值,大企业的出现可使周围发展为城镇,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文化素质得到提高等。说明工程的社会效益。
6.4 水电站综合评价指标表
表1 水电站综合评价指标表
项目
单位
数量
主
要
动
能
经
济
指
标
装机容量
MW
年发电量
MW·h
建设期
a
电站总投资
万元
单位容量投资
元/kW
单位电能投资
元/(kW·h)
财
务
评
价
指
标
借款偿还期
a
还贷期上网电价
元/(kW·h)
财务内部收益率
%
投资回收期
a
财务净现值
万元
投资利润率
%
投资利税率
%
资本金利润率
%
资产负债率
%
单位发电成本
分/(kW·h)
单位发电经营成本
分/(kW·h)
国评民价
经指济标
经济内部收益率
%
经济净现值
万元
7 专题研究(必要时)
提示:根据我国目前在经济评价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生产,必要时选择相应的专题开展研究,例如:
(1)市场经济条件下,水电集资或投资方向、电价的确定方法及实践总结。
(2)水电建设产出效益调研、统计和分析,包括水电建设产出效益评价、水电站动态效益实际统计分析。
(3)对现行水利水电规程规范中有关综合效益评价理论和方法包括关于外资利用和对现行规程规范中有关经济分析、财务分析的修正意见和建议。
(4)对改革现行财税制度及发展水电可行优惠政策的建议和研究。
包括:国家投资及财税有关政策研究;关于集资与融资政策研究;综合利用工程政策研究;水电电价等财税政策研究等。
(5)抽水抽能电站评价理论与方法,包括效益分析评价\,经济评价准则和方法。
(6)抽水蓄能电站在电网中合理调度运行原则及电价问题的研究。
(7)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软件包的通用化、完善化。
8 应提供的设计成果
提供的设计成果,主要是计算书,报告书及附图、附表。
8.1 经济评价报告
按DL 5020-93的规定要求,编制本工程项目经济评价篇章,提出经济评价报告。
8.2 附表
8.2.1 国民经济评价报表
国民经济评价报表采用附表A给出的标准格式。
8.2.2 财务评价报表
财务评价报表采用附表B给出的标准格式。
附表A国民经济评价报表的标准格式
附表A1 国民经济评价经济现金流量表(替代方案)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建设期,年序号
生产期,年序号
合计
1
2
…
…
…
n
年末装容量,MW
年发电量,MW·h
(一)
替代方案
1.固定资产投资
2.更新改造投资
3.经营成本
4.燃料费
5.其它
小计
(二)
设计方案
1.固定资产投资
2.更新改造投资
3.经营成本
小计
(三)
净现金流量
计算指标:经济内部收益率
经济净现值(is=12%)
经济净现值率
附表A2 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全部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建设期,年序号
生产期,年序号
合计
1
2
…
…
…
n
年末装机容量,MW
年发电量,MW·h
(一)
现金流入
1.收入
其中:发电收入
其它收入
2.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3.回收流动资金
小计
4.项目外部效益
流入合计
(二)
现金流出
1.固定资产投资
2.更新改造投资
3.流动资金
4.经营成本
5.供电成本
6.其他成本
小计
7.项目外部费用
流出合计
(三)
净现金流量
计算指标:经济内部收益率:
经济净现值(is=12%)
附表A3 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国内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建设期,年序号
生产期,年序号
合计
1
2
…
…
…
n
年末装机容量,MW
年发电量,MW·h
(一)
现金流入
1.收入
其中:发电收入
其它收入
2.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3.回收流动资金
小计
4.项目外部效益
流入合计
(二)
现金流出
1.固定资产投资中国内资金
2.更新改造投资
3.流动资金中国内资金
4.经营成本
5.供电成本
6.其他成本
国外贷款本金偿还
其中:还本
付费
小计
8.项目外部费用
流出合计
(三)
净现金流量
计算指标:经济内部收益率:
经济净现值(is=12%)
附表B财务评价报表的标准格式
附表B1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估算价值,万元
占电站固定资产投资比例,,%*
备注
1
电站固定资产投资(1.1+1.2)
1.1
一至六部分合计
1.1.1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1.1.2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1.3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1.1.4
第四部分临时工程
1.1.5
第五部分水库淹没补偿费
1.1.6
第六部分其它费用
1.2
预备费用
1.2.1
基本预备费
1.2.2
价差预备费
f
编制期价差预备费
f
建设期价差预备费
2
电站静态总投资(1.1+1.2.1)
编制基准年
3
专用配套输变电工程投资
注:(1)*只计算1.1.1~1.1.6栏
(2)费用名称栏内,如概算编制分项发生变化,则应随之变化
附表B2 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建设期(含初期运行期),年序号
合计
1
2
3
...
...
m
1
总投资(1.1+1.2+1.3)
1.1
固定资产投资
1.1.1
电站
1.1.2
专用配套输变电
1.2
建设期利息
1.2.1
电站
1.2.2
专用配套输变电
1.3
流动资金
2
资金筹措(2.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