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政治协商制度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作用
第三节 人民政协的组织系统和职能
第四节 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制度


一、涵义和特点
(一)涵义
政治协商制度(政协制度),
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政党、
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
界的代表,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议为组织形式,经常就国家的大政
方针进行民主协商的一种制度。
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人民根据
革命历史和现实国情在政治生活中
的创造,是当代中国的一项基本政
治制度。
(二)特点
4.政治协商的组织形式是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中国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政治协商是以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为前提条件的。
2.政治协商的主体是有组织的、高层次的和具有广泛代
表性的。
3.政治协商的内容具有政治性和全局性。
5.政治协商的结果对党和国家的工作具有主要的建议、
咨询、参考作用。
二、创立
1946年 1月 10日至 31日,国民党、共产党、
其他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代表共 38人,在重庆
举行了政治协商会议(即, 1日政协, )。
1949年 9月 21日至 30日,第一届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召开。
这次政协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制
定并通过了为新中国奠基的 三个历史性文献。
三个历史性文献,
( 1), 中国人民政治
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起临时宪法作用)
( 2),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
法,
( 3), 中国人民政治
协商会议组织法,
三、发展
政治协商制度走过了 50多年,
大致可以分为 4个时期。
(一) 1949年 9月- 1954年 9月
(二) 1954年 10月- 1966年 5月
(三) 1966年 6月- 1976年 10月
(四) 1977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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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政协的性质
(一)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组织形式
(二) 不同于一般人民团体
(三) 有别于西方国家的议会的上 院
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地
位、性质、作用乃至活动方式都不同于一般人民团体。
( 1)从地位上说,人民政协是我国最高领导体制中的
重要组成部分。
( 2)从性质上说,人民政协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
( 3)人民政协的工作职能、活动方式和社会作用也有
别于一般人民团体。
(二)不同于一般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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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别于西方国家议会的上院
我国人民政协与西方国家议会上院的区别
在于,
( 1)性质不同。
( 2)职权不同。
( 3)作用不同。
( 4)产生方式不同。
二、具有独特的功能作用
促进人民外交事业的发展
推动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进程
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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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民政协的组织系统和职能
一、政协的组成
二、政协的组织系统
三、政协的工作职能
(一)政 治 协 商
(二)民 主 监 督
(三)参 政 议 政 返回目录
第四节 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制度
一、加强政协机关建设
二、提高政协委员的素质
三、充分发挥政协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