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选
举
制
度
第一节 选举制度及其相关范畴释义
第三节 我国的选举组织与选区划分
第二节 选举原则
第四节 选举方式与选举类型
第五节 选举经费与候选人确定
第六节 选举过程与监督
第七节 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与改革走向
第一节 选举制度及其相关范畴释义
一、选举 选举由主体、客体、目的、程序 等一系列要素组成。主体是从事选举
活动的人;客体就是被推荐者和被选
择者;目的是选举活动期望达到的目
标;程序是选举活动中所必须经历
的一系列方法、步骤。简言之,选举
是采用一定的方式选举自己的代表或
负责人的一种行为过程。
广义
狭义
泛指对一切社会组织的管理者的选举
活动,包括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
单位选举产生自己的领导成员。
指对国家代议机关和某些国家领导
人的选举活动。
选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被选任为国家
代表机关的代表或
其他公职人员的权
利。
公民选举国家代表机
关的代表与其他公职
人员权利。
选举权
被选举权
三、选举法
定 义
指规定选举制度的法规。它包括
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国家元
首和各级政府首脑等不同方面的
选举法。
除了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外,
还包括有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关于选举工作
的一系列法令、条例、决议以及地方权利机关
所颁布的选举有关细则等派生性文件资料。
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制定的国
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组织程序的法律。
广义
狭义
四、选举制度
(
一
)
选
举
制
度
的
涵
义
广义
狭义
选举主体、客体的范围比较广泛,
除国家政权的选举外,还包括非
国家政权的选举,政党、社团内部
的选举,国际组织与团体的选举等。
指按照法律规定选举国家代议
机关的代表(议员)和某些国
家主要公职人员的制度。
选举制度通常在宪法、组织
法或选举法中做出规定。其
具体内容包括确定选举人资
格、选举人的权利和义务、
候选人资格、候选人产生的
程序及选举的组织、方式和
程序、选举人与当选人的关
系、选举经费的取得及选举
保证制度等。我们这里讲的
是狭义的选举制度。
(
二
)
选
举
制
度
的
功
能
赋予政治权力合法性
形成并表达民意
对未来公共政策的实施产生预警作用
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
Back
第二节 选举原则
选举原则是指不
同国家选举制度所共
有的基本特征,是选
举制度在各国长期发
展的过程中,为多数
国家所共同认可和接
受的一些做法。
一
、
西
方
国
家
的
选
举
原
则
普遍选举权原则
平等选举原则
直接选举原则
秘密投票原则
二
、
我
国
的
主
要
选
举
原
则
普遍选举权原则
平等选举权原则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
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原则
差额选举原则
Back
第三节 我国的选举组织与选区划分
一
、
我
国
的
选
举
组
织
主持直接选举的选举组织
主持间接选举的组织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选举组织
二
、
我
国
的
选
区
划
分
划
分
原
则
人口分配原则
方便原则
民族平等原则
Back
第四节 选举方式与选举类型
选
举
方
式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等额选举与差额选举的方式
举手表决与无记名投票方式
二、选举类型
人
大
代
表
选
举
国
家
主
席
的
选
举
补
缺
选
举
地
方
领
导
人
的
选
举
基
层
选
举
Back
第五节 选举经费与候选人确定
二、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资格和确定
一、选举经费
Back
第六节 选举过程与监督
选
举
过
程
选
举
监
督
选民资格和选民登记
选民投票、选票计算和选举结果的确认
立法对代表实行监督、罢免
选举过程的监督
Back
第七节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与改革走向
一
、
我
国
选
举
制
度
存
在
的
问
题
盲目追求参选率,滥用委托投票权利
选举权未被选民真正行使
间接选举不能充分代表民意
候选人的提名和介绍方式不合理
差额选举并没有真正得到贯彻实施
选举过程缺乏诉讼程序的救济
二、完善我国选举制度的对策分析
要
逐
渐
扩
大
直
接
选
举
的
范
围
应
引
入
竞
争
机
制
,
实
行
优
胜
劣
汰
减
少
代
表
名
额
,
提
高
代
表
素
质
完
善
代
表
候
选
人
的
介
绍
办
法
强
化
选
民
与
代
表
的
利
益
关
系
完
善
选
举
诉
讼
制
度
完
三
章
选
举
制
度
第一节 选举制度及其相关范畴释义
第三节 我国的选举组织与选区划分
第二节 选举原则
第四节 选举方式与选举类型
第五节 选举经费与候选人确定
第六节 选举过程与监督
第七节 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与改革走向
第一节 选举制度及其相关范畴释义
一、选举 选举由主体、客体、目的、程序 等一系列要素组成。主体是从事选举
活动的人;客体就是被推荐者和被选
择者;目的是选举活动期望达到的目
标;程序是选举活动中所必须经历
的一系列方法、步骤。简言之,选举
是采用一定的方式选举自己的代表或
负责人的一种行为过程。
广义
狭义
泛指对一切社会组织的管理者的选举
活动,包括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
单位选举产生自己的领导成员。
指对国家代议机关和某些国家领导
人的选举活动。
选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被选任为国家
代表机关的代表或
其他公职人员的权
利。
公民选举国家代表机
关的代表与其他公职
人员权利。
选举权
被选举权
三、选举法
定 义
指规定选举制度的法规。它包括
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国家元
首和各级政府首脑等不同方面的
选举法。
除了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外,
还包括有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关于选举工作
的一系列法令、条例、决议以及地方权利机关
所颁布的选举有关细则等派生性文件资料。
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制定的国
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组织程序的法律。
广义
狭义
四、选举制度
(
一
)
选
举
制
度
的
涵
义
广义
狭义
选举主体、客体的范围比较广泛,
除国家政权的选举外,还包括非
国家政权的选举,政党、社团内部
的选举,国际组织与团体的选举等。
指按照法律规定选举国家代议
机关的代表(议员)和某些国
家主要公职人员的制度。
选举制度通常在宪法、组织
法或选举法中做出规定。其
具体内容包括确定选举人资
格、选举人的权利和义务、
候选人资格、候选人产生的
程序及选举的组织、方式和
程序、选举人与当选人的关
系、选举经费的取得及选举
保证制度等。我们这里讲的
是狭义的选举制度。
(
二
)
选
举
制
度
的
功
能
赋予政治权力合法性
形成并表达民意
对未来公共政策的实施产生预警作用
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
Back
第二节 选举原则
选举原则是指不
同国家选举制度所共
有的基本特征,是选
举制度在各国长期发
展的过程中,为多数
国家所共同认可和接
受的一些做法。
一
、
西
方
国
家
的
选
举
原
则
普遍选举权原则
平等选举原则
直接选举原则
秘密投票原则
二
、
我
国
的
主
要
选
举
原
则
普遍选举权原则
平等选举权原则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
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原则
差额选举原则
Back
第三节 我国的选举组织与选区划分
一
、
我
国
的
选
举
组
织
主持直接选举的选举组织
主持间接选举的组织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选举组织
二
、
我
国
的
选
区
划
分
划
分
原
则
人口分配原则
方便原则
民族平等原则
Back
第四节 选举方式与选举类型
选
举
方
式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等额选举与差额选举的方式
举手表决与无记名投票方式
二、选举类型
人
大
代
表
选
举
国
家
主
席
的
选
举
补
缺
选
举
地
方
领
导
人
的
选
举
基
层
选
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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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选举经费与候选人确定
二、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资格和确定
一、选举经费
Back
第六节 选举过程与监督
选
举
过
程
选
举
监
督
选民资格和选民登记
选民投票、选票计算和选举结果的确认
立法对代表实行监督、罢免
选举过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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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与改革走向
一
、
我
国
选
举
制
度
存
在
的
问
题
盲目追求参选率,滥用委托投票权利
选举权未被选民真正行使
间接选举不能充分代表民意
候选人的提名和介绍方式不合理
差额选举并没有真正得到贯彻实施
选举过程缺乏诉讼程序的救济
二、完善我国选举制度的对策分析
要
逐
渐
扩
大
直
接
选
举
的
范
围
应
引
入
竞
争
机
制
,
实
行
优
胜
劣
汰
减
少
代
表
名
额
,
提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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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素
质
完
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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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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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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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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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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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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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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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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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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