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村民民主自治法律制度
第一节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
一、设立的原则和基础
(一)村委会设立的原则
便于群众自治
(二)村委会设立的依据
1、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和人口多少。
2、参照历史习惯
3、参照经济发展状况。
二、村委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的程序
(一)有关程序问题
(二)关于村委会成员的人数
1、关于村委会成员的人数
2、关于村委会成员的构成
3、关于村委会成员的补贴问题
(三)关于设立村民小组的问题第二节、村委会的直接选举
一、村委会选举的基本原则
(一)普遍选举权原则
(二)普遍选举权原则
(三)直接选举原则
(四)差额选举原则
(五)竞争选举原则
(六)选举权秘密原则二、建立选举机构和部署选举工作
(一)村民选举委员会及其产生
(二)广泛宣传发动,教育村民积极参选
(三)确定选民资格,登记公布选民名单
1、选民登记的基本原则
2、选民与选举资格审查
3、选民登记和公布选民名单
4、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处理续
(四)组织选民酝酿、提名候选人
(五)根据差额选举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
1、预选
2、由村民委员会议代表投票决定
3、讨论、筛选确定续
(六)客观公正地宣传介绍候选人
(七)直接投票选举
1、过半数选民投票选举有效
2、设立验证发票处
3、设立秘密写票处
4、选票问题
(八)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三、关于村委会选举违法行为及处理问题
四、关于罢免村委会成员及有关程序问题
1、罢免村委会成员的权力属于全体村民
2、罢免要求的提出,必须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
3、罢免议案、罢免要求应明确提出罢免理由
4、罢免村委会成员,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5、允许被提出罢免的村委会成员为自己辩解
6、村民会议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求比选举村委会时更为严格第三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一、关于村民会议的有关问题
(一)村民会议的组成
(二)村民会议形式及有效性
(三)关于村员会和村民会议的关系及召开村民会议的规定
1、村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2、村民会议对村员会工作报告和组成成员的工作的评议
3、关于村民会议召开的规定
4、村民会议的职权
( 1)决策权
( 2)立约权
( 3)监督权
( 4)罢免权
5、村民会议的议事规则
( 1)会期制度
( 2)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 3)村民会议的法定人数和决议通过的方式二、关于,村民代表会议,的组成和职权等问题
(一)村民代表会议设立的条件
(二)村民代表会议参加的人员
(三)村民代表的数额和产生
1、选举时间和任期
2、选举要求
3、当选确认
(四)村民代表会议的性质、职权第四节 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一、关于村规民约问题
(一)村规民约制定的程序和原则
(二)村规民约的形式和内容
(三)村规民约的执行
二、关于村民自治章程问题第五节 村级民主监督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
二、村级民主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村务公开制度
(二)民主评议制度
(三)村员会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