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一、某卷烟厂生产销售卷烟和烟丝,
2001年 8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8月 1日,期初结存烟丝买价 20万元,8月
31日,期末结存烟丝买价 5万元。
2,8月 3日,购进已税烟丝买价 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已于 8月 10日入库。
3,8月 6日,发往 B烟厂烟叶一批,委托 B烟厂加工烟丝,发出烟叶成本 20万元,支付加工费 8万元,B烟厂没有同类烟丝销售价格。
4,8月 20日,委托 B烟厂加工的烟丝收回,出售一半取得收入 25万元,生产卷烟领用另一半。
5,8月 27日,销售卷烟取得收入 100万元 (每条调拨价在 50元,共 80箱),销售外购烟丝 10万元。
6,8月 28日,没收逾期未收回的卷烟包装物押金
23400元。
7,8月 29日,收回委托个体户张某加工的烟丝
(发出烟叶成本为 2万元,支付加工费 1060元,张某处同类烟丝销售价格为 30000元 );直接出售取得收入 35000
元。
计算该烟厂应纳消费税的数额。
例二、某酒厂 2001年 7月份 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粮食白酒 20吨,不含税单价 6000元 /吨,销售散装白酒 8吨,不含税单价 4500元 /吨,款项全存入银行 ;
(2)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 4吨,不含税单价 3200元 /吨,货款已收回 ;
(3)用自产的散装白酒 10吨,从农民手中换玉米,
玉米已验收入库,开出收购专用发票 ;
(4)该厂委托某酒厂为其加工酒精,收回的酒精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 6吨,每吨不含税单价 8000元。
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例三、某日化厂 2002年 8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 1)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香粉,关税完税价格为 60000元,缴纳关税 35000元;
( 2)以价值 80000元的原料委托他厂加工防皱化妆品,支付加工费 55000元,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受托方没有同类货物价格可以参照);
( 3)用价值 68000元的护肤护发品,与价值
32000元的防皱化妆品,组成礼品盒销售,共售得价款 120000元;
求该化妆品厂 8月份应分别向税务机关和海关各缴纳多少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