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
第二十四章行政诉讼证据玉环电大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
证据的定义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事实和材料。
可定案证据的定义真实可靠的被人民法院采纳的证据为可定案证据。
特征:
1、客观性 2、相关性 3、合法性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3
第一节 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与种类
一、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4
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
1、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责任
3、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4、人民法院有收集证据的权利,但没有收集证据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补证。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5
证据的法定分类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陈述六、监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6
书证的定义书证是指记载或表达人的思想或行为,
以其内容或涵义证明案件事实的文字,符号、图画等材料。
其物质属性通常为纸张、金属、石块、竹木等。
形成方式通常有书写、印刷、绘画、刻制等。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7
王某向李某借了 10万元钱,过了几天,还了 8万,王某给李某打了一张条子,“还欠款 8万元”。后李某起诉王某要求其还 8万元钱,问:这条子是什么证据?该案如何审?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8
物证的定义物证是指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或痕迹。物证是以其存在的形状、性质、特征等来证明案件的事实。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9
公安机关在交通事故现场发现了一封信和一张纸条。信的内容和案件无关,
但根据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很快查到责任人。字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查到了另一责任人。信和字条是什么证据?二者有什么工区别?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0
视听资料的定义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或者录像磁带录制的声音或者图像,或者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以及其他类似的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包括录音带、录像带、传真资料、微型胶卷、
电子计算机软盘等。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1
证人证言证人是指了解本案的有关情况但与本案没有诉讼利害关系的人。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与本案事实有关的陈述。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作证。未成年人和不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否能作证,
应根据未成年人的身体、智力发育情况及精神病患者的身体决定。某体有缺陷的人,如盲、聋、哑人等,只要不影响其理解和表达事物的能力,仍然可以作证。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2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3
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特有的)
现场笔录由执法人员制作,并由违法人签字,
如果有证人,证人也应签字。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4
某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工作人员刘某对王某经营的某餐厅进行卫生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餐厅的工作人员操作均不符合卫生标准,并且餐厅内卫生状况极差。刘某遂当制作了现场笔录。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依据该现场笔录对王某进行了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
( 1)本案中卫生检验所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最主要的是现场笔录,这一证据可否作支持卫生检验所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
( 2)原告王某提出被告收集证据时严重违法定程序,
所作的决定应予撤销,被告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A被告执法检查时只有一名工作人员
B在当时的情形下,被告应提取其他证据,而不应制作现场笔录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5
例一:如某甲诉工商局行政管理部门违法不发给其个体营业执照。工商局则辩称不发给甲营业执照是因为他身体不健康,工商行政部门拿出其患有传染病的诊断书。
例二、公安机关向法庭举出在甲家中搜查到乙的失窃物品就是间接证据。因为该物品可能是甲买来的,借来的、或是拣来的,而不能直接证明是偷来的。但如果公安机关能举出甲留在失窃现场的指纹,证人目击他在现场遗留的证言,以及在甲家中搜到了甲撬锁的工具,便可将几种证据联系起来,得出一个唯一的结论:甲窃取了乙家的物品。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6
每二节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一、概念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必须就应由自己举证的事实加以证明,否则便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后果的诉讼法律责任。
二、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担以被告举证为原则,同时原告也承担部分举证责任。如: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案件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的事实。
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2009-7-2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7
苏某系某市制药厂的职工,受该厂委托去基本限价区内收购当地农民采挖的麻黄草,收购后苏某雇了个体运输户陈某的汽车,
将麻黄草运往所属的制药厂。在运输途中,被该县草原监理所工作人员发现,经检查苏某、陈某并未持有采药许可证及调运、
货运的合法批准手续,该县草原监理所遂对苏某作出没收麻黄草并处以麻黄草价款两倍的罚款处罚。在执法过程中,该监理所工作人员认为苏某态度不好,对其进行了殴打。苏某不服,
提起行政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确认该监理所工作人员的行为违法并对其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给予赔偿。 ( 1)
本案中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 2)在诉讼过程中苏某提出县草原监理所处罚对象错误,他受市制药厂的委托,不应对其进行处罚。被告遂向法院申请补充收集与此相关的证据。法院应否准许?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原告起诉超过了法定起诉期限,此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