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遗嘱
第十三章 继 承
第一节 法定继承
第四节 相关国际公约
第三节 无人继承遗产
一,概述
第一节 法定继承
二,法定继承的法律冲突
三,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四,我国之规定
一、概述
又称 无遗嘱继承,指被继承人死亡
后,在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情况下,直
接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
人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将被继承人
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所有的继承制度
人身性??
财产性??
王某李某夫妇育有儿名王山女名王水,
李某 2001年 12月 5日去世,遗留有个人财
产房屋 4间,存款 5万。李某儿子王山 1999
年因为车祸死亡,遗有一女王雪,其妻于
2000年携女改嫁。王水在母亲去世后不久,
也因病去世,遗有一子陈夏和一女陈冬。
问:李某的财产由谁继承?
王某+
+ x +y
王雪 陈冬陈夏
李某
王山 王水
二、法律冲突
(一)继承人的范围
确定的依据,婚姻、血缘和扶
养等亲权关系
?,德国民法典, 确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
直系卑血亲,父母及其直系卑血亲,祖父母 (外祖
父母 )及其直系卑血亲,曾祖父母及其直系卑血亲,
高祖父母及其直系尊血亲、卑血亲。
(二)继承人的顺序
?,德国民法典, 规定了五个顺序:( 1)直
系卑血亲;( 2)父母及其直系卑血亲;( 3)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及其直系卑血亲;( 4)曾祖
父母及其直系卑血亲 (包括父系和母系 );( 5)
更远亲等亲属及其直系卑血亲
?英国 1925年的财产法和信托法规定的继承人
顺序为:( 1)配偶、直系卑血亲;( 2)父母;
( 3)兄弟姐妹;( 4)祖父母、外祖父母;
( 5)叔、伯、姑、舅、姨等亲属。父母的全
血缘兄弟姐妹优于父母的半血缘兄弟姐妹
(三)应继份额
(四)其它:代位继承、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恢复
三、法律适用
同一制
区别制
(一)同一制
1.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
理由,继承是对死者人格总体的继承,是死者
人格的延长
2.适用遗产所在地法
理由,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
本国法
住所地法
理由,法则区别说
(二 )区别制
动产
不动产
四、我国之规定
1985年, 继承法, 第 36条,“中国公民继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
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
地法律。”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
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
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
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
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
1986年, 民法通则, 第 149条:,遗产
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
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
地法律。”
上海某大学教师李某在国内有住所一处。
1988年辞职到日本留学。其间又在日本有住处
一所。 1990年完成学业,即将回国。回国前夕,
李某在大坂市骑车上班途中,被疾驶的小汽车
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王某以全
权代理人的身份在李某大哥的陪同下到日本料
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 70多万元人民
币。
为遗产分配一事,王某与李某的家人发生争
执,协商未果。李某的家人以王某及王某 6岁
的女儿为被告,诉至法院。
问:本案应以何国法律为准据法?为什么?
一,概述
二,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三,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四,我国之规定
第二节 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对其死后财产
及与此有关的事宜预先作出安排的
单方面的意思表示
一、概述
二、法律冲突
(一)遗嘱能力
(二)遗嘱实质要件
(内容和效力、变更和撤销等)
(三)遗嘱方式
三、法律适用
(一)遗嘱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
属人法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
区分动产遗嘱和不动产遗嘱,
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
(二)遗嘱方式的法律适用
1.单一制
( 1)遗嘱方式统一适用立遗嘱人属人
法或立遗嘱行为地法或遗产所在地法
( 2)现代多数国家立法考虑适用立遗嘱
地法来处理遗嘱方式的法律适用问题
2.区别制
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
四、我国之规定
尚无
我的肺不行了,呼气比进气容易。那只老蚊子临终
前说,这是生命即将终结的先兆。我必须说点什么,只
是我抓不住思绪。我无法像其它蚊子那样,一代一代地
把遗言传递,这空旷的夜里,只剩下我一只蚊子。
我停在深红色的幔帏里,双翅无力地耷拉着。空气
刺骨地冷,寒意从我细长的脚底漫延上来,麻木了我的
身体,尚剩心口一丝暖气。
我知道我过不完这个其实不太冷的冬天了。明年迎
春花喧哗的嫩黄中,只有我孤寂的灵魂在飞舞,一如我
现在的孤寂。
那只白晰的手臂就在几米之外,我不想去。当雷蓓
卡坐在摇椅上吮指头,两只眼珠象黑夜中的猫儿似的闪
闪发光,把失眠传染给马贡多后,她把孤寂传染给了我。
当失忆与忘却弥漫在那个城市的上空时,我们一起陷入
了迷惘之中。透过浓浓的黑夜,我看到她倦缩在被子中,
眼睛睁睁地看着前方,前方无边的黑夜里。
蚊子的遗书
哎~我们一起叹了口气。
好吧,我决定去与她告别。一如往昔,我在她的
头上盘旋了两圈,这不是示威更不是警告。我的翅膀
温和地颤动着,轻柔的搅拌空气,为她奏响蚊子独特
的小夜曲。我停在那只白晰的手臂上。半透明的肌肤
下暗红的血脉流动着 —— 我的食粮,我没有兴趣,尽
管我快要死去。
那根长长的吸管早卷了起来,成了我生命最后阶
段的累赘。我怀念那些日子,她向我挥舞手臂,无情
的追杀;甚至怀念那让我窒息的蚊香,尽管我几乎死
去。我想,我是熟悉了蚊香中那股越来越亲切的菊花
味,有田园的气息 —— 田园我没去过,那是我的爱人
告诉我的。
他已于三天前死去,死在无边的黑夜里,就在窗
外那株百合的脚下。
我不能抚摸他,给他生命中最后一丝慰籍。我们之
间隔着玻璃,我只能看着他无助地死去。
也就是那天,她放弃对我的拒绝,仿佛我不再存
在。她沮丧地走进卧室,没有开灯,没有看书,只是
蜷缩在被子里。当我轻易地停在她的手臂上后,便传
染上了这吞噬我灵魂的孤寂。
我决定走进死亡,逃离孤寂。我无法忍受,因为
它在黑夜里不停地啃蚀我的灵魂。于是,当印第安男
人放弃家园逃避失眠时,我将我的生命放弃。
我轻吻了她的手指以作告别。我回到了深红色的
幔帏,等待着天使让我再次伸展双翼。
窗外的那株百合开了,她的眼皮动了一下。是的,
我们听到了花开的声音,在空旷的黑夜里回荡着。原
来,百合也一样的孤寂。
一,概述
第三节 无人继承遗产
二,法律冲突
三,法律适用
四,我国之规定
又称绝产,无人继承财产是指无人
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即继承开
始后,在法定期限内无人接受继承或
无权继承,且无人受领遗赠的财产
一、概述
发生情由:
?( 1)死者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没有以遗嘱指
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者仅以遗嘱处分了部
分遗产;
?( 2)全部继承人都放弃或丧失了继承;
?( 3)死者以遗嘱取消了一切继承人的继承权,
但又没有违反有关特留份的规定;
?( 4)遗赠受领人放弃受遗赠权;
?( 5)死者在无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情
况下,没有实施其他遗嘱处分行为
二、法律冲突
各国立法关于继承人的范围、应
继份额、特留份、遗嘱有效性、
可继承财产的范围等方面
三、法律适用
( 1)继承权说
( 2)先占权说
马尔多纳多是西班牙人,1924年死于西班牙,
死亡时住所地在西班牙,死后留下一笔遗产,
为存放在英国某银行的股票,其价值在起诉时
已高达 2.6万英镑。马尔多纳多生前未立遗嘱,
是一个寡妇,没有直系和旁系近亲属,也没有
西班牙法律规定享有继承权的其他亲属。于是,
西班牙政府在英国法院起诉,要求以死者唯一
继承人的身份取得马尔多纳多留在英国的遗产。
被告英国财政部主张这笔遗产是无人继承的遗
产,应归英国所有。
马尔多纳多遗产案( 1954年)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 <民法
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 191条:“在
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
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
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
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我国之规定
第十三章 继 承
第一节 法定继承
第四节 相关国际公约
第三节 无人继承遗产
一,概述
第一节 法定继承
二,法定继承的法律冲突
三,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四,我国之规定
一、概述
又称 无遗嘱继承,指被继承人死亡
后,在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情况下,直
接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
人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将被继承人
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所有的继承制度
人身性??
财产性??
王某李某夫妇育有儿名王山女名王水,
李某 2001年 12月 5日去世,遗留有个人财
产房屋 4间,存款 5万。李某儿子王山 1999
年因为车祸死亡,遗有一女王雪,其妻于
2000年携女改嫁。王水在母亲去世后不久,
也因病去世,遗有一子陈夏和一女陈冬。
问:李某的财产由谁继承?
王某+
+ x +y
王雪 陈冬陈夏
李某
王山 王水
二、法律冲突
(一)继承人的范围
确定的依据,婚姻、血缘和扶
养等亲权关系
?,德国民法典, 确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
直系卑血亲,父母及其直系卑血亲,祖父母 (外祖
父母 )及其直系卑血亲,曾祖父母及其直系卑血亲,
高祖父母及其直系尊血亲、卑血亲。
(二)继承人的顺序
?,德国民法典, 规定了五个顺序:( 1)直
系卑血亲;( 2)父母及其直系卑血亲;( 3)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及其直系卑血亲;( 4)曾祖
父母及其直系卑血亲 (包括父系和母系 );( 5)
更远亲等亲属及其直系卑血亲
?英国 1925年的财产法和信托法规定的继承人
顺序为:( 1)配偶、直系卑血亲;( 2)父母;
( 3)兄弟姐妹;( 4)祖父母、外祖父母;
( 5)叔、伯、姑、舅、姨等亲属。父母的全
血缘兄弟姐妹优于父母的半血缘兄弟姐妹
(三)应继份额
(四)其它:代位继承、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恢复
三、法律适用
同一制
区别制
(一)同一制
1.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
理由,继承是对死者人格总体的继承,是死者
人格的延长
2.适用遗产所在地法
理由,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
本国法
住所地法
理由,法则区别说
(二 )区别制
动产
不动产
四、我国之规定
1985年, 继承法, 第 36条,“中国公民继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
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
地法律。”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
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
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
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
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
1986年, 民法通则, 第 149条:,遗产
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
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
地法律。”
上海某大学教师李某在国内有住所一处。
1988年辞职到日本留学。其间又在日本有住处
一所。 1990年完成学业,即将回国。回国前夕,
李某在大坂市骑车上班途中,被疾驶的小汽车
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王某以全
权代理人的身份在李某大哥的陪同下到日本料
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 70多万元人民
币。
为遗产分配一事,王某与李某的家人发生争
执,协商未果。李某的家人以王某及王某 6岁
的女儿为被告,诉至法院。
问:本案应以何国法律为准据法?为什么?
一,概述
二,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三,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四,我国之规定
第二节 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对其死后财产
及与此有关的事宜预先作出安排的
单方面的意思表示
一、概述
二、法律冲突
(一)遗嘱能力
(二)遗嘱实质要件
(内容和效力、变更和撤销等)
(三)遗嘱方式
三、法律适用
(一)遗嘱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
属人法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
区分动产遗嘱和不动产遗嘱,
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
(二)遗嘱方式的法律适用
1.单一制
( 1)遗嘱方式统一适用立遗嘱人属人
法或立遗嘱行为地法或遗产所在地法
( 2)现代多数国家立法考虑适用立遗嘱
地法来处理遗嘱方式的法律适用问题
2.区别制
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
四、我国之规定
尚无
我的肺不行了,呼气比进气容易。那只老蚊子临终
前说,这是生命即将终结的先兆。我必须说点什么,只
是我抓不住思绪。我无法像其它蚊子那样,一代一代地
把遗言传递,这空旷的夜里,只剩下我一只蚊子。
我停在深红色的幔帏里,双翅无力地耷拉着。空气
刺骨地冷,寒意从我细长的脚底漫延上来,麻木了我的
身体,尚剩心口一丝暖气。
我知道我过不完这个其实不太冷的冬天了。明年迎
春花喧哗的嫩黄中,只有我孤寂的灵魂在飞舞,一如我
现在的孤寂。
那只白晰的手臂就在几米之外,我不想去。当雷蓓
卡坐在摇椅上吮指头,两只眼珠象黑夜中的猫儿似的闪
闪发光,把失眠传染给马贡多后,她把孤寂传染给了我。
当失忆与忘却弥漫在那个城市的上空时,我们一起陷入
了迷惘之中。透过浓浓的黑夜,我看到她倦缩在被子中,
眼睛睁睁地看着前方,前方无边的黑夜里。
蚊子的遗书
哎~我们一起叹了口气。
好吧,我决定去与她告别。一如往昔,我在她的
头上盘旋了两圈,这不是示威更不是警告。我的翅膀
温和地颤动着,轻柔的搅拌空气,为她奏响蚊子独特
的小夜曲。我停在那只白晰的手臂上。半透明的肌肤
下暗红的血脉流动着 —— 我的食粮,我没有兴趣,尽
管我快要死去。
那根长长的吸管早卷了起来,成了我生命最后阶
段的累赘。我怀念那些日子,她向我挥舞手臂,无情
的追杀;甚至怀念那让我窒息的蚊香,尽管我几乎死
去。我想,我是熟悉了蚊香中那股越来越亲切的菊花
味,有田园的气息 —— 田园我没去过,那是我的爱人
告诉我的。
他已于三天前死去,死在无边的黑夜里,就在窗
外那株百合的脚下。
我不能抚摸他,给他生命中最后一丝慰籍。我们之
间隔着玻璃,我只能看着他无助地死去。
也就是那天,她放弃对我的拒绝,仿佛我不再存
在。她沮丧地走进卧室,没有开灯,没有看书,只是
蜷缩在被子里。当我轻易地停在她的手臂上后,便传
染上了这吞噬我灵魂的孤寂。
我决定走进死亡,逃离孤寂。我无法忍受,因为
它在黑夜里不停地啃蚀我的灵魂。于是,当印第安男
人放弃家园逃避失眠时,我将我的生命放弃。
我轻吻了她的手指以作告别。我回到了深红色的
幔帏,等待着天使让我再次伸展双翼。
窗外的那株百合开了,她的眼皮动了一下。是的,
我们听到了花开的声音,在空旷的黑夜里回荡着。原
来,百合也一样的孤寂。
一,概述
第三节 无人继承遗产
二,法律冲突
三,法律适用
四,我国之规定
又称绝产,无人继承财产是指无人
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即继承开
始后,在法定期限内无人接受继承或
无权继承,且无人受领遗赠的财产
一、概述
发生情由:
?( 1)死者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没有以遗嘱指
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者仅以遗嘱处分了部
分遗产;
?( 2)全部继承人都放弃或丧失了继承;
?( 3)死者以遗嘱取消了一切继承人的继承权,
但又没有违反有关特留份的规定;
?( 4)遗赠受领人放弃受遗赠权;
?( 5)死者在无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情
况下,没有实施其他遗嘱处分行为
二、法律冲突
各国立法关于继承人的范围、应
继份额、特留份、遗嘱有效性、
可继承财产的范围等方面
三、法律适用
( 1)继承权说
( 2)先占权说
马尔多纳多是西班牙人,1924年死于西班牙,
死亡时住所地在西班牙,死后留下一笔遗产,
为存放在英国某银行的股票,其价值在起诉时
已高达 2.6万英镑。马尔多纳多生前未立遗嘱,
是一个寡妇,没有直系和旁系近亲属,也没有
西班牙法律规定享有继承权的其他亲属。于是,
西班牙政府在英国法院起诉,要求以死者唯一
继承人的身份取得马尔多纳多留在英国的遗产。
被告英国财政部主张这笔遗产是无人继承的遗
产,应归英国所有。
马尔多纳多遗产案( 1954年)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 <民法
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 191条:“在
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
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
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
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我国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