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 复 适用范围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特点 行文的被动性:批复以下级请示为存在条件,先有 请示,后有批复。 回复的针对性:批复总是针对来文答复问题,不能 另找话题。 效用的权威性:上级机关的批复有法律效用,请示 的往往是一些重大事项,一些政策性、全局性的事项,上级给予的答复便带有权威性。有人据此将批复称为法规性文件。 分类及用途 同意性批复 决定性批复:批准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作出行政 决定的批复。 例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明珠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历下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明珠园居民区命名的请示》(历下政〔2002〕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姚家镇西部,东至历下区人民武装部、省警官学校,西至二环东路,南至省人民检察院,北至省轻工学院、省物业管理学校的区域,命名为明珠园。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十月九日(公章) 指示性批复 这种批复不但同意下级机关的请示,而且就请示事项的落实、执行或就该事项的重要性、意义讲几点指示性意见,对下级的该项工作有指示作用。这类指示性批复非常明显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对请示事项的同意表态;另一部分为对请示事项所作的政策性指示。 例文 国务院关于设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国函〔1993〕37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进一步扩大武汉市对外开放有关问题的请示》(鄂文〔199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沿海开放城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沌口、郭徐岭地区,东至长江岸边,西至318国道,南至高压走廊,北至神龙路。规划面积为十平方公里,首期开发面积为五点五平方公里。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坚持以兴办工业和科技型项 目为主,大力吸引外资,以加快轿车产业的国产化和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发挥外向型经济的窗口作用。 要加强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领导,做好统筹规 划,分期组织实施,做到开发一片、建设一片、收效一片,促进开发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四月四日 否定性批复 这是对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持否定态度的批复 否定性批复的写作难度稍大。同意性批复表示同意并写明同意什么即可,不必讲同意的理由,因为下级的请示来文中已很充分地讲明了理由。 否定性批复是对下级请示的全盘否定,既否定请示的事项,也否定请示的理由。 否定下级请示的理由,就要讲清自己的理由,要以理服人而不是以权压人。讲理由要精当,已经否定了下级的请示,就不应该再长篇训斥。 例文 民政部关于广东省 撤销河源市郊区设立新河县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三日《关于设置阳东县、清河县、新河县建制的请示》和一九九一年七月五日《关于河源市郊区改为新河县建制的再请示》收悉。河源市郊区的现行体制确实存在很多弊端。但如按省的现行方案,也很难实施,不仅难以从根本上理顺关系,而且还将派生新的矛盾。目前,各方面都存在不同意见。经国务院同意,为更加有利于河源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目前河源市郊区的行政区划暂维持现状。请你省从实际出发,研究提出更加稳妥可行的意见。 行政区划是国家的大政,行政区划的变更要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请你们从一些行政区划的反复变动中吸取经验教训,倾听各方面意见,加强科学决策,谨慎、妥善地做好这项工作。 民政部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五日 解答性批复 这是针对下级对法律、政策、规定、措施等的询问、请示所做的批复。 对下级机关询问性请示的解答,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因这种解答对下级具有指示性,是下级办事的凭据。这种解答性批复要及时。询问性请示是下级在工作中遇到难题,自己又无权处理才行文向上级请示的。上级单位的及时批复犹如给下级送去及时雨,给下级排忧解难了。久拖不复会影响下级对上级机关的信赖感。 例文1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法监发〔2002〕173号 四川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贯彻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请示》(川卫发〔2002〕1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成员应当具有职业病诊断资 格。 申请开展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有“三 名以上”与所申请的诊断项目相适应的有资格的诊断医师。 职业病诊断机构组织开展诊断工作时,可以根据需要, 聘请其他单位有资格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参与诊断,受聘的医师参与诊断结论的讨论,并在《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上署名。 有关的“证书”等印刷品,由各省按照我部规定的 统一格式自行印制。 我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职业病诊断医师的管理规 定,有关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的具体问题将在规定中予以明确。 此复 二00二年七月十九日 例文2 司法部关于对如何理解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批复 司复〔2001〕1号 江苏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如何理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请示》(苏司鉴〔2000〕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司法鉴定机构是为司法、仲裁活动提供科学鉴定的公益性组织。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主体主要是国有事业单位,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考虑到司法鉴定的基本属性,暂不受理企业(包括工业、农业、商业以及投资、咨询类经营性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公民)、外国组织、外国自然人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申请。 对于实际从事与《司法鉴定职业分类规定(试行)》所确定的司法鉴定活动相关的非经营性组织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机关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登记,但应从严掌握。 二00一年二月二日 批复的写作 标题 普通式公文 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常用于就某一问题作出指示的情况) 如,《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 2、“加意见”式 发文机关+意见+事由+文种(常用在请示事项被批准时使用。不予批准者,选用第1种标题法。) 如,《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呼和浩特航空口岸的批复》 3、“加受文机关”式 发文机关+事由+受文机关+文种 如,《国务院关于将辽宁蛇岛、老铁山划为重点自然保护区给辽宁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圳特区私人建房问题给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批复》 4、“双加”式 发文机关+意见+事由+受文机关+文种 如,《国务院关于同意烟台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给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主送机关 批复的主送机关,一般即报送请示的下级机关。但有两种特殊情况,需注意: 主送机关为“转报机关” 当某一“上级机关”对其下级所请示的问题无权解决时,则应将“请示”转报给更上一级机关用来答复“转报请示”的批复,其主送机关应为“转报机关”,不应向原报机关直接批复,因为批复不能越级行文,其受文单位只能是直接下一级机关。 在这种情况下,批复的标题中应标明“受文机关”名称。 如,辽宁省政府将省环保局《关于将辽宁蛇岛、老铁山划为重点自然保护区的请示》转报给国务院,于是国务院便制发了那份“给辽宁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主送机关为“请示机关+旁涉机关” 当批复所谈的问题不仅仅对请示机关有指导作用,同时也旁涉到其他机关且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时,该“批复”可同时主送给“旁涉机关”。这时,应在批复的标题中一并标明“请示机关”和“旁涉机关”名称。而“主送机关”位置上,一般不再标写主送机关名称。 如,国务院办公厅在写给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批复中,所谈的“深圳特区私人建房问题”的有关政策同样适用于厦门经济特区,于是就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并列入主送机关,写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圳特区私人建房问题给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批复》。 正文 批复的正文一般采用这样一种结构模式,即: 引述来文——答复意见——结语 引述来文:又称“引据”,即在批复的开头写明针对 什么“请示”给予答复。然后用过渡语“现批复如下:” 例1 国务院于2002年2月22日致海关总署的一则批复的开头: 你署《关于全国二类口岸清理整顿后口岸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署岸发〔2001〕46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 例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媒介单位的非广告部门经营广告业务问题的批复》的开头: 你局《关于对广告媒介单位非广告部门广告业务问题处理的请示》(京工商文字〔1993〕127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答复意见 这一部分要针对请示中提到的问题作出答复和指示。要求态度明确,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批准”还是“不批准”,或“部分批准”,“暂不批准”,都要明示。对于所提请示问题,要依据有关方针、政策、法令作恰当而又明确的解答,有些甚至要从领导角度再强调一些事项、希望。 对于完全同意的,写上肯定性意见。一般要求复述原请示主要内容,不能只笼统写上“同意你们的意见”。 部分同意的,在叙述同意部分内容外,还要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对于完全不同意的否定性批复,是对下级请示的全盘否定,既要否定请示事项,也要否定请示的理由。 否定下级请示的理由,就要讲清自己的理由,要以理服人而不是以权压人。讲理由要精当,已经否定了下级的请示,就不应该再长篇训斥。 表达否定意见的,不宜简单地说“不同意你们的意见”,而应用“暂缓进行”、“暂不宜考虑”等委婉的语气,以体现对下级的尊重,并取得他们的理解。 结语 特此批复、专此批复、此复 如果前文已有过渡语“现批复如下”等,则结语可省略。 写作要求 引述“政策依据”要准确 批复,对下级的工作具有直接指导作用,批复的意见一旦形成,便会产生极强的约束力。为了使批复符合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证其可行性与指导的正确性。批复中对“政策依据”的引述必须准确无误,比如引自哪个文件,第几条、第几款,都应有案可稽,毫厘不爽。 交待“处理方法”、“实施要求”要具体 批复,常就有关问题交待“处理方法”,或就有关工作事务说明“实施要求”,这些都是“答复意见”中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对下级工作最具指导价值的内容。因此,必须写得具体、实用,具有“可操作性”,切忌空洞浮泛,让人无所适从。 3、“表态”要明朗 对于下级的请求事项,无论是持肯定意见还是否定意见,都应态度明确,直截了当。不可含糊其词,模棱两可,以免造成“公文旅行”。 批复中的理由不必太详尽 否定性批复的说理要力求简洁,点到为止。因为太多的琐碎文字往往会将整篇文章的精神内核淹没。所以,批复中详尽的说理往往会干扰受文单位对批复意见本身的注意。此外,过于详尽的说理也有低估下级理解能力之嫌。因此,在批复的拟写过程中,除态度明朗外,最重要的就是语言简洁、果断,不能拖泥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