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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一 篇
总 论
第 一 章 药 效 学
第 一 节 药 物 作 用 与 治 疗 效 果
一 、 药 物 的 基 本 作 用
药 物 作 用 ( !"#
$ %&’()*
) 是 指 药 物 与 机 体 细 胞 间 的 初 始 反 应 , 是 动 因 , 指 分 子 反 应 机
制 , 有 其 特 异 性 ( +
,-&(.(&(’/
) 。 药 理 效 应 (
,0%"1%&)2)$(&%2 -..-&’
) 是 药 物 作 用 的 结 果 , 是 机
体 反 应 的 表 现 , 对 不 同 脏 器 有 其 选 择 性 ( +-2-&’(3(’
/
) 。 药 理 效 应 实 际 上 是 机 体 器 官 原 有 功
能 的 量 变 , 功 能 的 提 高 称 为 兴 奋 ( -4&(’-1-*’) 、 亢 进 ( %#
$1-*’%’()*
) ; 功 能 的 降 低 称 为 抑 制
( !-
,"-++()*
) 、 麻 痹 (
,%"%2/+(+
) 。 过 度 兴 奋 转 入 衰 竭 ( .%(2#"-) 是 另 外 一 种 形 式 的 抑 制 。 近 年
来 , 生 命 科 学 的 迅 速 发 展 , 能 引 起 细 胞 形 态 与 功 能 发 生 质 变 的 药 物 受 到 注 意 , 如 某 些 物 质
可 以 引 起 细 胞 癌 变 、 基 因 疗 法 能 使 机 体 引 出 遗 传 缺 陷 时 或 原 来 没 有 的 特 殊 功 能 。 作 用 特
异 性 强 的 药 物 不 一 定 引 起 选 择 性 高 的 药 理 效 应 , 二 者 不 一 定 平 行 。 例 如 阿 托 品 特 异 性 阻
断 5 6 胆 碱 受 体 , 但 药 理 效 应 选 择 性 并 不 高 , 对 心 脏 、 血 管 、 平 滑 肌 、 腺 体 及 中 枢 神 经 功 能
都 有 影 响 , 而 且 有 的 兴 奋 、 有 的 抑 制 。 作 用 特 异 性 强 及 ( 或 ) 效 应 选 择 性 高 的 药 物 应 用 时
针 对 性 较 好 。 反 之 , 效 应 广 泛 的 药 物 副 反 应 较 多 。 但 广 谱 药 物 如 广 谱 抗 生 素 、 广 谱 抗 心
律 失 常 药 等 , 在 多 种 病 因 或 诊 断 未 明 时 使 用 也 有 其 方 便 之 处 。
药 理 效 应 与 治 疗 效 果 ( 简 称 疗 效 , ’0-"%
,-#’(& -..-&’
) 并 非 同 义 词 , 例 如 具 有 扩 张 冠 脉
效 应 的 药 物 不 一 定 都 是 抗 冠 心 病 药 , 抗 冠 心 病 药 也 不 一 定 都 会 取 得 缓 解 心 绞 痛 临 床 疗
效 , 有 时 还 会 产 生 不 良 反 应 ( %!3-"+- !"#
$"-%&’()*
) , 这 就 是 药 物 效 应 的 两 重 性 : 药 物 既 能 治
病 , 也 能 致 病 , 医 生 的 职 责 是 要 充 分 发 挥 药 物 疗 效 和 防 止 发 生 不 良 反 应 。
·7·
第 一 章 药 效 学
二 、 治 疗 效 果
!" 对 因 治 疗 ( #$%&’&(%)*’ $+#*$,#-$) : 用 药 效 果 在 于 消 除 原 发 致 病 因 子 , 彻 底 治 愈 疾 病
称 为 对 因 治 疗 , 或 称 治 本 , 如 用 抗 生 素 消 除 体 内 致 病 菌 。
." 对 症 治 疗 ( /0,1$&,*$%) $+#*$,#-$) : 用 药 效 果 在 于 改 善 症 状 称 为 对 症 治 疗 , 或 称 治
标 。 对 症 治 疗 未 能 根 除 病 因 , 常 被 贬 为 “ 头 痛 医 头 、 脚 痛 医 脚 ” 庸 医 之 举 。 但 在 诊 断 未 明
或 病 因 未 明 暂 时 无 法 根 治 的 疾 病 却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在 某 些 重 危 急 症 如 休 克 、 惊 厥 、 心 力
衰 竭 、 高 热 、 剧 痛 时 , 对 症 治 疗 可 能 比 对 因 治 疗 更 为 迫 切 。
三 、 不 良 反 应
凡 不 符 合 用 药 目 的 并 为 病 人 带 来 不 适 或 痛 楚 的 反 应 统 称 为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 多 数 不
良 反 应 是 药 物 固 有 效 应 的 延 伸 ,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是 可 以 预 知 的 , 但 不 一 定 可 以 避 免 的 。 少
数 较 严 重 的 反 应 是 较 难 恢 复 的 , 称 为 药 源 性 疾 病 ( 2+3
( %-23)#2 2%/#*/#
) , 例 如 庆 大 霉 素 引
起 耳 聋 , 肼 苯 哒 嗪 引 起 红 斑 性 狼 疮 等 。
!" 副 反 应 ( /%2# +#*)$%&-) : 由 于 药 理 效 应 选 择 性 低 , 涉 及 多 个 效 应 器 官 , 当 某 一 效 应 用
作 治 疗 目 的 时 , 其 他 效 应 就 成 为 副 反 应 ( 通 常 也 称 副 作 用 ) 。 例 如 阿 托 品 用 于 解 除 胃 肠 痉
挛 时 , 将 会 引 起 口 干 、 心 悸 、 便 秘 等 副 反 应 。 副 反 应 是 在 常 用 剂 量 下 发 生 的 , 一 般 不 太 严
重 , 但 是 难 以 避 免 的 。
." 毒 性 反 应 ( $&4%) +#*)%&-) : 毒 性 反 应 是 指 在 剂 量 过 大 或 蓄 积 过 多 时 发 生 的 危 害 性
反 应 , 一 般 比 较 严 重 , 但 是 可 以 预 知 , 也 是 应 该 避 免 发 生 的 不 良 反 应 。 急 性 毒 性 多 损 害 循
环 、 呼 吸 及 神 经 系 统 功 能 ; 慢 性 毒 性 多 损 害 肝 、 肾 、 骨 髓 、 内 分 泌 等 功 能 。 致 癌 ( )*+)%-&
(#-5
#/%/) 致 畸 胎 ( $#+*$&(#-#/%/) 、 致 突 变 ( ,3$*(#-#/%/) 被 称 为 三 致 反 应 也 属 于 慢 性 毒 性 范 畴 。
企 图 增 加 剂 量 或 延 长 疗 程 以 达 到 更 强 的 治 疗 目 的 是 有 限 度 的 , 过 量 用 药 是 十 分 危 险 的 。
6" 后 遗 效 应 ( +#/%23*’ #77#)$) : 反 遗 效 应 是 指 停 药 后 血 药 浓 度 已 降 至 阈 浓 度 以 下 时 残 存 的
药 理 效 应 。 例 如 长 期 应 用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 停 药 后 肾 上 腺 皮 质 功 能 低 下 , 数 月 内 难 以 恢 复 。
8" 停 药 反 应 ( 9%$:2+*9*’ +#*)$%&-) : 突 然 停 药 后 原 有 疾 病 的 加 剧 , 又 称 回 跃 反 应 ( +#5
;&3-2 +#*)$%&-) , 例 如 长 期 服 用 可 乐 定 降 血 压 , 停 药 次 日 血 压 将 激 烈 回 升 。
变 态 反 应 ( *’’#+
(%) +#*)$%&-
) : 变 态 反 应 是 一 类 免 疫 反 应 。 非 肽 类 药 物 作 为 半 抗 原 与
机 体 蛋 白 结 合 为 抗 原 后 , 经 过 接 触 !< 天 左 右 敏 感 化 过 程 而 发 生 的 反 应 , 也 称 过 敏 反 应
( :
01#+/#- = /%$%># +#*)$%&-
) 。 常 见 于 过 敏 体 质 病 人 。 临 床 表 现 各 药 不 同 , 各 人 也 不 同 。 反
应 性 质 与 药 物 剂 量 及 原 有 效 应 无 关 , 用 药 理 拮 抗 药 解 救 无 效 。 反 应 严 重 度 差 异 很 大 , 如
从 轻 微 的 皮 疹 、 发 热 至 造 血 系 统 抑 制 、 肝 肾 功 能 损 害 、 休 克 等 。 可 能 只 有 一 种 症 状 , 也 可
能 多 种 症 状 同 时 出 现 。 停 药 后 反 应 逐 渐 消 失 , 再 用 时 可 能 再 发 。 可 用 生 理 性 的 拮 抗 药 处
理 , 如 用 肾 上 腺 素 治 疗 青 霉 素 引 起 的 过 敏 性 休 克 。 致 敏 物 质 可 能 是 药 物 本 身 , 可 能 是 其
·8·
第 一 篇 总 论
代 谢 物 , 也 可 能 是 药 剂 中 的 杂 质 。 临 床 用 药 前 常 做 皮 肤 过 敏 试 验 , 但 仍 有 少 数 假 阳 性 或
假 阴 性 反 应 。 可 见 这 是 一 类 非 常 复 杂 、 难 以 预 料 的 药 物 反 应 。
!" 特 异 质 反 应 ( #$#%&’()*+&’) ; 少 数 特 异 体 质 病 人 对 某 些 药 物 反 应 特 别 敏 感 , 反 应 性
质 也 可 能 与 常 人 不 同 , 但 与 药 物 固 有 药 理 作 用 基 本 一 致 , 反 应 严 重 度 与 剂 量 成 比 例 , 药 理
拮 抗 药 救 治 可 能 有 效 。 这 种 反 应 不 是 免 疫 反 应 , 故 不 需 预 先 敏 化 过 程 。 现 在 知 道 这 是 一
类 药 理 遗 传 异 常 反 致 的 反 应 , 例 如 对 横 纹 肌 松 驰 药 司 可 林 特 异 质 反 应 是 由 于 先 天 性 血 浆
胆 碱 酯 酶 缺 乏 ; 对 伯 氨 喹 溶 血 反 应 是 由 于 先 天 性 ! , 磷 酸 葡 萄 糖 脱 氢 酶 缺 乏 。 这 些 药 理
遗 传 异 常 不 是 遗 传 疾 病 , 因 为 只 有 在 有 关 药 物 触 发 时 才 会 出 现 异 常 症 状 。
第 二 节 药 物 剂 量 与 效 应 关 系
药 物 治 疗 的 中 心 问 题 除 对 症 或 对 因 选 药 外 还 要 决 定 适 当 剂 量 以 发 挥 其 最 佳 疗 效 。
药 理 效 应 与 剂 量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成 比 例 , 这 就 是 剂 量 , 效 应 关 系 ( $%&- , *-&
.%(&- *-/+0#%(1
&2#.) 。 由 于 药 理 效 应 与 血 药 浓 度 的 关 系 较 为 密 切 , 故 在 药 理 学 研 究 中 更 常 用 浓 度 , 效 应
关 系 ( )%()-(0*+0#%( , *-&
.%(&- *-/+0#%(&2#.
) 。 将 效 应 强 弱 为 纵 座 标 、 药 物 浓 度 为 横 座 标 作
图 得 直 方 双 曲 线 ( *-)0+(
34/+*2’.-*5%/+
) 。 如 将 药 物 浓 度 改 用 对 数 值 作 图 则 呈 典 型 的 对 称
6 型 曲 线 , 这 就 是 通 常 反 讲 的 量 效 曲 线 ( 图 7 , 7 , 7) 。 药 理 效 应 强 弱 有 的 是 连 续 增 减 的
量 变 , 称 为 量 反 应 (
3*+$-$ *-&.%(&-
) , 例 如 血 压 的 升 降 、 平 滑 肌 舒 缩 等 , 用 具 体 数 量 或 最 大 反
应 的 百 分 率 表 示 。 有 些 药 理 效 应 只 能 用 全 或 无 , 阳 性 或 阴 性 表 示 称 为 质 反 应 ( +// , %* , (%(-
*-&.%(&- 或 84+(0+/ *-&.%(&-) , 如 死 亡 与 生 存 、 抽 搐 与 不 抽 搐 等 , 必 需 用 多 个 动 物 或 多 个 实 验 标
本 以 阳 性 率 表 示 。 用 累 加 阳 性 率 与 对 数 剂 量 ( 或 浓 度 ) 作 图 也 呈 典 型 对 称 6 型 量 效 曲 线 。
图 7 , 7 , 7 药 物 剂 量 和 效 应 关 系
·9·
第 一 章 药 效 学
最 小 有 效 浓 度 ( !"#"!$% &’’&()"*& (+#(&#),$)"+#) , 即 刚 能 引 起 效 应 阈 浓 度 ( )-,&.-+%/ (+#(�
),$)"+#) 。 如 果 横 座 标 用 剂 量 表 示 , 将 “ 浓 度 ” 改 为 “ 剂 量 ” 即 可 , 下 同 。
半 数 有 效 量 是 能 引 起 123阳 性 反 应 ( 质 反 应 ) 或 123最 大 效 应 ( 量 反 应 ) 的 浓 度 或 剂 量 ,
分 别 用 半 数 有 效 浓 度 ( 45
12
) 、 及 半 数 有 效 剂 量 ( 46
78
) 表 示 。 如 果 效 应 指 标 为 中 毒 或 死 亡 则
可 改 用 半 数 中 毒 浓 度 ( 95
78
) 半 数 中 毒 剂 量 ( 96
12
) 或 半 数 致 死 浓 度 ( :5
12
) 、 半 数 致 死 剂 量
( :6
12
) 表 示 。
继 续 增 加 浓 度 或 剂 量 而 效 应 量 不 再 继 续 上 升 时 , 这 在 量 反 应 中 称 为 最 大 效 能 ( !$;"!$%
&’’"($&<) , 反 映 药 物 的 内 在 活 性 , 反 映 量 效 关 系 曲 线 在 纵 座 标 上 的 最 大 高 度 。 在 质 反 应 中 阳
性 反 应 率 达 =223, 再 增 加 药 量 也 不 过 如 此 。 如 果 反 应 指 标 是 死 亡 则 此 时 的 剂 量 称 为 最 小
致 死 量 ( !"#"!$% %&)-$% /+.&) 。
药 物 效 应 强 度 (
>+)&#(<
) 是 指 能 引 起 等 效 反 应 ( 一 般 采 用 123效 应 量 ) 的 相 对 浓 度 或 剂
量 , 反 映 药 物 与 受 体 的 亲 和 力 , 其 值 越 小 则 强 度 越 大 。 药 物 的 最 大 效 能 与 效 应 强 度 含 意 完
全 不 同 , 二 者 并 不 平 行 。 例 如 利 尿 药 以 每 日 排 钠 效 应 比 较 , 氢 氯 噻 嗪 的 效 应 强 度 大 于 呋 塞
米 , 而 后 者 的 最 大 效 能 大 于 前 者 。 药 物 的 最 大 效 能 值 有 较 大 实 际 意 义 , 不 区 分 最 大 效 能 与
效 应 强 度 只 讲 某 药 较 另 药 强 若 干 倍 是 易 被 误 解 的 。 量 效 曲 线 中 段 斜 率 ( .%+
>&
) 较 陡 的 提 示 药
效 较 激 烈 , 如 镇 静 安 眠 药 表 示 为 镇 静 剂 量 和 麻 醉 剂 量 相 距 较 近 ; 较 平 坦 的 揭 示 较 温 和 。 但
在 质 反 应 曲 线 , 斜 率 较 陡 的 曲 线 还 提 示 实 际 个 体 差 异 较 小 。 曲 线 上 的 每 个 具 体 数 据 常 用 标
准 差 ( .)$#/$,/ /&*"$)"+#) 表 示 个 体 差 异 。
96
12
? 46
12
或 95
12
45
12
的 比 值 称 为 治 疗 指 数 ( )-&,$
>&@)"( "#/&;
) , 是 药 物 的 安 全 性 指 标 。
治 疗 指 数 为 A 的 药 物 相 对 较 治 疗 指 数 为 B 的 药 物 安 全 。 由 于 96 与 46B 条 量 曲 线 的 首 尾 可
能 重 叠 , 即 46
C1
可 能 大 于 96
1
, 就 是 说 在 没 能 获 得 充 分 疗 效 的 剂 量 时 可 能 已 有 少 数 病 人 中
毒 , 因 此 不 能 认 为 治 疗 指 数 为 A 的 药 物 是 一 定 安 全 的 , 还 应 该 参 考 药 物 的 安 全 范 围 ( !$,
D"#
+’ .$’&)<) , 即 46
C1
E 96
1
之 间 的 距 离 。 由 于 这 些 指 标 所 指 的 药 物 效 应 及 毒 性 反 应 性 质 不 明
确 , 作 为 安 全 指 标 并 不 可 靠 , 临 床 价 值 相 当 有 限 。 关 于 药 物 剂 量 , 各 国 药 典 都 制 定 了 常 用 剂
量 范 围 , 非 药 典 药 药 厂 在 说 明 书 上 也 有 介 绍 。 药 典 对 于 剧 毒 类 药 品 还 规 定 了 极 量 ( 包 括 单
剂 量 、 一 日 量 及 疗 程 量 ) , 超 限 用 药 造 成 不 良 后 果 医 生 应 负 法 律 责 任 。 近 年 来 由 于 药 动 学 的
发 展 , 药 物 的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在 多 数 药 理 书 籍 都 有 介 绍 , 经 过 测 定 病 人 的 血 药 浓 度 并 根 据 药
动 学 计 算 可 以 得 到 较 佳 的 剂 量 。
·F·
第 一 篇 总 论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第 一 节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 简 称 为 药 动 学 , 是 研 究 药 物 在 体 内 过 程 及 体 内 药 物 随 时 间 而 消 长 的 规
律 。 药 物 在 体 内 虽 然 不 一 定 集 中 于 靶 器 官 , 但 在 分 布 达 到 平 衡 后 药 理 效 应 强 弱 与 药 物 血 浆 浓
度 成 比 例 。 医 生 可 以 利 用 药 动 学 规 律 科 学 地 计 算 药 物 剂 量 以 达 到 所 需 的 血 药 浓 度 并 掌 握 药 效
的 强 弱 久 暂 。 这 样 可 以 比 单 凭 经 验 处 方 取 得 较 好 的 临 床 疗 效 。 每 个 药 物 都 有 其 药 动 学 特 性 ,
药 剂 学 者 根 据 药 动 学 规 律 设 计 或 改 进 剂 型 以 满 足 临 床 医 疗 对 药 物 特 殊 需 要 , 如 控 制 制 剂 缓 慢
释 放 主 药 成 分 以 减 慢 吸 收 而 延 长 疗 效 , 保 护 主 药 减 少 在 胃 肠 道 破 坏 便 于 口 服 给 药 等 。
一 、 药 物 体 内 过 程
!" 药 物 的 吸 收 : 是 指 药 物 自 体 外 或 给 药 部 位 经 过 细 胞 组 成 的 屏 蔽 膜 进 入 血 液 循 环 的 过
程 。 多 数 药 物 按 简 单 扩 散 ( #$%
&’( )$**+#$,-
) 物 理 机 制 进 入 体 内 。 扩 散 速 度 除 取 决 于 膜 的 性
质 、 面 积 及 膜 两 侧 的 浓 度 梯 度 外 , 分 子 量 小 的 ( .//0 以 下 ) 、 脂 溶 性 大 的 ( 油 水 分 布 系 数 大
的 ) 、 极 性 小 的 ( 不 易 离 子 化 的 ) 药 物 较 易 通 过 。 药 物 多 是 弱 酸 性 或 弱 碱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 其 离
子 化 程 度 受 其
&12
( 酸 性 药 物 解 离 常 数 的 负 对 数 值 ) 及 其 所 在 溶 液 的
&3
而 定 。 弱 酸 性 或 弱
碱 性 药 物 的
&12
都 是 该 药 在 溶 液 中 4/5离 子 化 时 的
&3
值 。 各 药 有 其 固 定 的
&12
值 。 当
&12
与
&3
的 差 值 以 数 学 值 增 减 时 , 药 物 的 离 子 型 与 非 离 子 型 浓 度 比 值 以 指 数 值 相 应 变 化 。
离 子 型 药 物 不 易 穿 透 细 胞 隔 膜 。 不 同 体 液 间
&3
值 的 微 小 差 异 就 能 引 起 其 中 药 物 离 子 化 程
度 的 巨 大 差 别 。 非 离 子 型 药 物 可 以 自 由 穿 透 , 而 离 子 型 药 物 就 被 限 制 在 膜 的 一 侧 , 这 种 现
象 称 为 离 子 障 ( $,- 672
&&$-8
) 。 例 如 弱 酸 性 药 物 在 胃 液 中 非 离 子 型 多 , 在 胃 中 即 可 被 吸 收 。
弱 碱 性 药 物 在 酸 性 胃 液 中 离 子 型 多 , 主 要 在 小 肠 吸 收 。 碱 性 较 强 的 药 物 如 胍 乙 啶 (
&12 9
·:·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 及 酸 性 较 强 的 药 物 如 色 甘 酸 钠 ( $%& ’ (")) 在 胃 肠 道 基 本 都 已 离 子 化 , 由 于 离 子 障 原
因 , 吸 收 均 较 难 。
$%&
小 于 # 的 弱 碱 性 药 物 如 地 西 泮 (
$%& ’ *"*
) 及
$%&
大 于 +", 的 弱 酸 性
药 物 如 异 戊 巴 比 妥 (
$%&’ +"-
) 在 胃 肠 道
$.
范 围 内 基 本 都 是 非 离 子 型 , 吸 收 都 快 而 完 全 。
少 数 与 正 常 代 谢 物 相 似 的 药 物 , 如 , / 氟 尿 嘧 啶 、 甲 基 多 巴 等 的 吸 收 是 靠 细 胞 中 的 载
体 主 动 转 动 而 吸 收 的 , 这 一 主 动 转 运 机 制 对 药 物 在 体 内 分 布 及 肾 排 泄 关 系 比 较 密 切 。 易
化 扩 散 ( 0&12324&456 62007829:) 是 靠 载 体 顺 浓 度 梯 度 跨 膜 转 运 方 式 , 如 葡 萄 糖 的 吸 收 速 度 较
快 。 少 量 大 分 子 蛋 的 可 能 通 过 细 胞 , 间 隙 或 经 粘 膜 细 胞 内 吞 后 吸 收 , 这 是 某 些 食 物 蛋 白
过 敏 的 原 因 。 极 性 高 的 药 物 也 不 是 绝 对 不 能 吸 收 , 可 与 粘 蛋 白 形 成 离 子 对 复 合 物 , 消 除
电 荷 后 吸 收 。 固 体 药 物 不 能 吸 收 , 片 剂 、 胶 囊 剂 在 胃 肠 道 必 须 先 崩 解 ( 6282:45
;<&429:
) 、 溶
解 ( 6288937429:) 后 才 可 能 被 吸 收 。
( !) 胃 肠 道 给 药 : 口 服 (
$5< 98
) 给 药 是 最 常 用 的 给 药 途 径 。 小 肠 内
$.
接 近 中 性 , 粘 膜
吸 收 面 广 , 缓 慢 蠕 动 增 加 药 物 与 粘 膜 接 触 机 会 , 是 主 要 吸 收 部 位 。 药 物 吸 收 后 通 过 门 静
脉 进 入 肝 脏 。 有 些 药 物 在 肝 脏 发 生 转 化 , 减 少 进 入 体 循 环 量 , 叫 做 首 关 消 除 ( 02<84
$&88
532=2:&429:) , 这 是 进 化 获 得 的 对 毒 物 的 保 护 机 制 , 例 如 硝 酸 甘 油 吸 收 良 好 , 但 绝 大 部 分 在
肝 脏 消 除 , 能 进 入 体 循 环 的 药 量 甚 微 。 多 数 药 物 口 服 虽 然 方 便 有 效 , 但 其 缺 点 是 吸 收 较
慢 , 欠 完 全 , 不 适 用 于 在 胃 肠 破 坏 , 对 胃 刺 激 大 、 首 关 消 除 多 的 药 物 , 也 不 适 用 于 昏 迷 及 婴
儿 等 不 能 口 服 的 病 人 。 舌 下 ( 87>32:
;7&3
) 及 直 肠 (
$5< <5147=
) 给 药 虽 可 避 免 首 关 消 除 , 吸
收 也 较 迅 速 , 但 吸 收 药 量 少 而 且 不 规 则 , 较 少 应 用 。
( () 注 射 给 药 : 静 脉 注 射 ( 2:4<&?5:978, 2?) 可 使 药 物 迅 速 而 准 确 地 进 入 体 循 环 , 没 有 吸
收 过 程 。 肌 肉 注 射 ( 2:4<&=78173&<, 2=) 及 皮 下 注 射 ( 87>174&:5978, 81) 药 物 也 可 全 部 吸 收 ,
一 般 较 口 服 快 。 小 分 子 药 物 经 毛 细 管 、 较 大 分 子 药 物 则 经 淋 巴 管 进 入 体 循 环 。 吸 收 速 度
取 决 于 局 部 循 环 , 局 部 热 敷 或 按 摩 可 加 速 吸 收 , 注 射 液 中 加 入 少 量 缩 血 管 药 则 可 延 长 药
物 的 局 部 作 用 。 同 理 , 休 克 时 2= 或 81 给 药 吸 收 缓 慢 , 如 果 误 为 剂 量 不 足 而 反 复 注 射 , 当
循 环 恢 复 正 常 时 , 药 物 吸 收 加 速 可 致 中 毒 。 动 脉 注 射 ( 2:4<& / &<45<2&3, 2&) 可 将 药 物 输 送 至
该 动 脉 分 布 部 位 发 挥 局 部 疗 效 以 减 少 全 身 反 应 。 例 如 将 溶 纤 药 直 接 用 导 管 注 入 冠 状 动
脉 以 治 疗 心 肌 梗 塞 。 注 射 给 药 还 可 将 药 物 注 射 至 身 体 任 何 部 位 发 挥 作 用 , 如 局 部 麻 醉 。
注 射 给 药 需 要 医 护 人 员 进 行 , 如 果 计 算 剂 量 有 误 , 过 量 注 入 将 无 法 回 收 。
( *) 呼 吸 道 给 药 : 肺 泡 表 面 积 大 ( 达 ())=
(
) , 与 血 液 只 隔 肺 胞 上 皮 及 毛 细 管 内 皮 各 一
层 , 而 且 血 流 量 大 , 药 物 只 要 能 到 达 肺 泡 , 吸 收 极 其 迅 速 , 气 体 及 挥 发 性 药 物 ( 如 全 身 麻 醉
药 ) 可 直 接 进 入 肺 泡 。 药 物 溶 液 需 要 经 喷 雾 器 分 散 为 微 粒 , 气 溶 胶 ( &5<9893) 可 将 药 液 雾 化
为 直 径 达 ,
!
= 左 右 微 粒 , 可 以 达 到 肺 泡 而 迅 速 吸 收 , 如 在 雾 化 器 及 口 鼻 罩 间 加 用 一 个 气
室 则 效 果 更 好 。 (
!
= @ ,
!
= 直 径 以 下 的 微 粒 可 重 被 呼 出 , !)
!
= 直 径 微 粒 可 在 小 支 气 管
沉 积 。 后 者 可 用 于 异 丙 肾 上 腺 素 治 疗 支 气 管 哮 喘 。 较 大 雾 粒 的 喷 雾 剂 ( :5>73&) 只 能 用 于
鼻 咽 部 的 局 部 治 疗 , 如 抗 菌 、 消 炎 、 祛 痰 、 通 鼻 塞 等 。
·A·
第 一 篇 总 论
( !) 经 皮 ( "#$%&’(#)$*) 给 药 : 除 汗 腺 外 , 皮 肤 不 透 水 , 但 脂 溶 性 药 物 可 以 缓 慢 通 透 。 许
多 有 机 磷 杀 虫 药 可 以 经 皮 吸 收 中 毒 。 利 用 这 一 原 理 可 以 经 皮 给 药 以 达 到 局 部 或 全 身 药
效 , 近 年 来 有 许 多 促 皮 吸 收 剂 如 氯 酮 ( $+,%() 与 药 物 制 成 贴 皮 剂 , 如 硝 苯 地 平 贴 皮 剂 以 达
到 持 久 的 全 身 疗 效 , 对 于 容 易 经 皮 吸 收 的 硝 酸 甘 油 也 可 制 成 缓 释 贴 皮 剂 预 防 心 绞 痛 发
作 , 每 日 只 贴 一 次 。
-. 药 物 的 分 布 : 药 物 进 入 循 环 后 首 先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 /*$&)$ /#,"(0% 10%’0%2) 。 酸
性 药 物 多 与 清 蛋 白 结 合 , 碱 性 药 物 多 与
!
3 酸 性 糖 蛋 白 结 合 , 还 有 少 数 药 物 与 球 蛋 白 结
合 。 各 药 不 同 而 且 结 合 率 ( 血 中 与 蛋 白 结 合 的 药 物 与 总 药 量 的 比 值 ) 随 剂 量 增 大 而 减 少 。
药 理 学 书 籍 收 载 药 物 的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是 在 常 用 剂 量 范 围 内 在 正 常 人 测 定 的 数 值 。 药
物 与 血 浆 蛋 白 的 结 合 是 可 逆 性 的 , 结 合 后 药 理 活 性 暂 时 消 失 , 结 合 物 分 子 变 大 不 能 通 过
毛 细 管 壁 暂 时 “ 储 存 ” 于 血 液 中 , 有 利 于 药 物 吸 收 。 在 消 除 过 程 中 ( 如 肝 摄 取 及 肾 小 管 分
泌 ) , 血 中 游 离 药 物 被 除 去 , 也 能 把 药 物 消 除 。 药 物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特 异 性 低 , - 个 药 物 可
能 竞 争 与 同 一 蛋 白 结 合 而 发 生 置 换 现 象 。 如 某 药 结 合 率 达 445, 当 被 另 药 置 换 而 下 降
35时 , 则 游 离 型 ( 具 有 药 理 活 性 ) 药 物 浓 度 在 理 论 上 将 增 加 3665, 可 能 导 致 中 毒 。 但 大
多 数 药 物 在 被 置 换 过 程 中 , 游 离 型 药 物 会 加 速 向 血 管 外 分 布 和 被 消 除 器 官 消 除 , 血 浆 中
游 离 型 药 物 浓 度 难 以 持 续 增 高 。 药 物 也 可 能 与 内 源 性 代 谢 物 竞 争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 例 如
磺 胺 药 置 换 胆 红 素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 在 新 生 儿 可 能 导 致 核 黄 疸 症 。 血 浆 蛋 白 过 少 ( 如 肝
硬 化 ) 或 变 质 ( 如 尿 毒 症 ) 时 药 物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下 降 , 也 容 易 发 生 毒 性 反 应 。
吸 收 的 药 物 通 过 循 环 迅 速 向 全 身 组 织 输 送 , 首 先 向 血 流 量 大 的 器 官 分 布 ( ’0&"#07
1#"0,%) , 然 后 向 血 流 量 小 的 组 织 转 移 , 这 种 现 象 称 为 再 分 布 ( #(’0&"#018"0,%) , 如 硫 喷 妥 钠 先
在 血 流 量 大 的 脑 中 发 挥 麻 醉 效 应 , 然 后 向 脂 肪 等 组 织 转 移 , 效 应 很 快 消 失 。 经 过 一 段 时
间 后 血 药 浓 度 趋 向 “ 稳 定 ” , 分 布 达 到 “ 平 衡 ” , 但 各 组 织 中 药 物 并 不 均 等 , 血 浆 药 物 浓 度 与
组 织 内 浓 度 也 不 相 等 , 这 是 由 于 药 物 与 组 织 蛋 白 亲 和 力 不 同 所 致 。 因 此 , 这 种 “ 平 衡 ” 称
为 假 平 衡 (
/&(8’,(980*0/#08)
) , 这 时 血 浆 药 物 浓 度 高 低 可 以 反 映 靶 器 官 药 物 结 合 量 多 少 。
药 物 在 靶 器 官 浓 度 决 定 药 物 效 应 强 弱 , 故 测 定 血 浆 药 物 浓 度 可 以 估 算 药 物 效 应 强 度 。 某
些 药 物 可 以 分 布 至 脂 肪 、 骨 质 等 无 生 理 活 性 组 织 形 成 储 库 , 或 结 合 于 毛 发 、 指 ( 趾 ) 甲 组
织 。 药 物 的
/:$
及 体 液 的
/;
是 决 定 药 物 分 布 的 另 一 原 因 , 细 胞 内 液
/;
( 约 为 <.6) 略 低
于 细 胞 外 液 ( 约 <.!) , 弱 碱 性 药 物 在 细 胞 内 浓 度 略 高 , 弱 酸 性 药 物 在 细 胞 外 液 浓 度 略 高 ,
根 据 这 一 原 理 , 弱 酸 性 药 物 苯 巴 比 妥 中 毒 时 用 碳 酸 氢 钠 碱 化 血 液 及 尿 液 可 使 脑 细 胞 中 药
物 向 血 浆 转 移 并 加 速 自 尿 排 泄 , 是 重 要 救 治 措 施 之 一 。
血 脑 屏 障 ( 1*,,’ = 1#$0% 1$##0(#) : 脑 是 血 流 量 较 大 的 器 官 , 但 药 物 在 脑 组 织 浓 度 一 般
较 低 , 这 是 由 于 血 脑 屏 障 所 致 。 在 组 织 学 上 血 脑 屏 障 是 由 血 = 脑 、 血 = 脑 脊 液 及 脑 脊 液
= 脑 > 种 屏 障 的 总 称 , 实 际 上 能 阻 碍 药 物 穿 透 的 主 要 是 前 二 者 。 脑 毛 细 血 管 内 皮 细 胞 间
紧 密 联 接 , 基 底 膜 外 还 有 一 层 星 状 细 胞 包 围 , 药 物 较 难 穿 透 。 脑 脊 液 不 含 蛋 白 质 , 即 使 少
·4·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量 未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的 脂 溶 性 药 物 可 以 穿 透 进 入 脑 脊 液 , 其 后 药 物 进 入 静 脉 的 速 度 较
快 , 故 脑 脊 液 中 药 物 浓 度 总 是 低 于 血 浆 浓 度 , 这 是 大 脑 自 我 保 护 机 制 。 治 疗 脑 病 可 以 选
用 极 性 低 的 脂 溶 性 药 物 , 例 如 磺 胺 药 中 的 磺 胺 嘧 啶 。 为 了 减 少 中 枢 神 经 不 良 反 应 , 对 于
生 物 碱 可 将 之 季 铵 化 以 增 加 其 极 性 , 例 如 将 阿 托 品 季 铵 化 变 为 甲 基 阿 托 品 后 不 能 通 过 血
脑 屏 障 , 即 不 致 发 生 中 枢 兴 奋 反 应 。
胎 盘 屏 障 (
!"#$%&’# (#))*%)
) : 是 胎 盘 绒 毛 与 子 宫 血 窦 间 的 屏 障 , 由 于 母 亲 与 胎 儿 间 交
换 营 养 成 分 与 代 谢 废 物 的 需 要 , 其 通 透 性 与 一 般 毛 细 管 无 显 著 差 别 , 只 是 到 达 胎 盘 的 母
体 血 流 量 少 , 进 入 胎 儿 循 环 慢 一 些 罢 了 。 例 如 母 亲 注 射 磺 胺 嘧 啶 +, 后 才 能 与 胎 儿 达 到
平 衡 。 利 用 这 一 原 理 可 以 在 预 期 胎 儿 娩 出 前 短 时 内 注 射 镇 静 镇 痛 药 , 新 生 儿 不 致 遭 受 影
响 。 应 该 注 意 的 是 几 乎 所 有 药 物 都 能 穿 透 胎 盘 屏 障 进 入 胚 胎 循 环 , 在 妊 娠 期 间 应 禁 用 对
胎 儿 发 育 有 影 响 的 药 物 。
-. 药 物 的 生 物 转 化 : 药 物 作 为 外 来 活 性 物 质 ( /%&0(*0’*$) , 机 体 首 先 要 将 之 灭 活 , 同 时
还 要 促 其 自 体 内 消 除 。 能 大 量 吸 收 进 入 体 内 的 药 物 多 是 极 性 低 的 脂 溶 性 药 物 , 在 排 泄 过
程 中 易 被 再 吸 收 , 不 易 消 除 。 因 此 体 内 药 物 要 在 肝 脏 生 物 转 化 ( (*0’)#&120)3#’*0&) , 使 之
失 去 药 理 活 性 , 并 转 化 为 极 性 高 的 水 溶 性 代 谢 物 以 利 于 排 出 体 外 。 生 物 转 化 与 排 泄 统 称
为 消 除 ( %"*3*&#’*0&) 。
生 物 转 化 分 + 步 进 行 : 第 一 步 为 氧 化 4 还 原 或 水 解 ; 第 二 步 为 结 合 。 第 一 步 反 应 使
多 数 药 物 灭 活 , 但 少 数 例 外 反 而 活 化 , 故 生 物 转 化 不 能 称 为 解 毒 过 程 。 第 二 步 与 体 内 物
质 结 合 后 总 是 使 药 物 活 性 降 低 或 灭 活 并 使 极 性 增 加 。 各 药 在 体 内 转 化 过 程 不 同 , 有 的 只
经 一 步 转 化 , 有 的 完 全 不 变 自 肾 排 出 , 有 的 经 多 步 转 化 生 成 多 个 代 谢 产 物 。
肝 脏 微 粒 体 的 细 胞 色 素 5
678
酶 系 统 是 促 进 药 物 生 物 转 化 的 主 要 酶 系 统 , 故 又 简 称 肝
药 酶 。 现 在 已 从 动 物 组 织 中 分 离 出 +6 种 同 功 酶 。 此 酶 系 统 的 基 本 作 用 是 从 辅 酶
!
及 细
胞 色 素 (
7
获 得 + 个 9
:
, 另 外 接 受 一 个 氧 分 子 , 其 中 一 个 氧 原 子 使 药 物 羟 化 , 另 一 个 氧 原
子 与 + 个 9
:
结 合 成 水 , 没 有 相 应 的 还 原 产 物 , 故 又 名 单 加 氧 酶 。 能 对 数 百 种 药 物 反 应 。
此 酶 系 统 活 性 有 限 , 在 药 物 间 容 易 发 生 竞 争 性 抑 制 。 此 酶 系 统 不 稳 定 , 个 体 差 异 大 , 且 易
受 药 物 的 诱 导 或 抑 制 。 例 如 苯 巴 比 妥 能 促 进 光 面 肌 浆 网 增 生 , 其 中 5
678
酶 系 统 活 性 增 加 ,
加 速 药 物 生 物 转 化 , 这 是 其 自 身 耐 受 性 及 与 其 他 药 物 交 叉 耐 受 性 的 原 因 。 西 米 替 丁 抑 制
5
678
酶 系 统 活 性 , 可 使 其 他 药 物 效 应 敏 化 。 该 酶 系 统 在 缺 氧 条 件 下 可 对 偶 氮 及 芳 得 硝 基
化 合 物 产 生 还 原 反 应 , 生 成 胺 基 。 微 粒 体 内 还 存 在 水 解 酶 及 葡 萄 糖 醛 酸 转 移 酶 。 生 物 转
化 的 第 二 步 应 是 结 合 。 多 数 经 过 氧 化 反 应 的 药 物 再 经 微 粒 体 的 葡 萄 糖 醛 酸 转 移 酶 作 用
与 葡 萄 糖 醛 酸 结 合 。 有 些 药 物 还 能 和 乙 酰 基 、 甘 氨 酸 、 硫 酸 等 结 合 。 这 些 结 合 反 应 都 需
要 供 体 参 加 , 例 如 二 磷 酸 尿 嘧 啶 是 葡 萄 糖 醛 酸 的 供 体 。
6. 药 物 的 排 泄 : 为 药 物 在 体 内 最 后 的 过 程 , 肾 脏 是 主 要 排 泄 器 官 。 游 离 的 药 物 能 通
过 肾 小 球 过 滤 进 入 肾 小 管 。 随 着 原 尿 水 分 的 回 收 , 药 物 浓 度 上 升 。 当 超 过 血 浆 浓 度 时 ,
·8;·
第 一 篇 总 论
那 些 极 性 低 、 脂 溶 性 大 的 药 物 反 向 血 浆 扩 散 ( 再 吸 收 ) , 排 泄 较 少 也 较 慢 。 只 有 那 些 经 过
生 物 转 化 的 极 性 高 、 水 溶 性 代 谢 物 不 被 再 吸 收 而 顺 利 排 出 。 有 些 药 物 在 近 曲 小 管 由 载 体
主 动 转 运 入 肾 小 管 , 排 泄 较 快 。 在 该 处 有 ! 个 主 动 分 泌 通 道 : 一 是 弱 酸 类 通 道 ; 另 一 是 弱
碱 类 通 道 。 分 别 由 ! 类 载 体 转 动 , 同 类 药 物 间 可 能 有 竞 争 性 抑 制 , 例 如 丙 磺 舒 抑 制 青 霉
素 主 动 分 泌 , 使 后 者 排 泄 减 慢 , 药 效 延 长 并 增 强 。 碱 化 尿 液 使 酸 性 药 物 在 尿 中 离 子 化 , 酸
化 尿 液 使 碱 性 药 物 在 尿 中 离 子 化 , 利 用 离 子 障 原 理 阻 止 药 物 再 吸 收 , 加 速 其 排 泄 , 这 是 药
物 中 毒 常 用 的 解 毒 方 法 。 药 物 可 自 胆 汁 排 泄 , 原 理 与 肾 排 泄 相 似 , 但 不 是 药 物 排 泄 的 主
要 途 径 。 药 物 自 胆 排 泄 有 酸 性 、 碱 性 及 中 性 " 个 主 动 排 泄 通 道 。 有 些 药 物 在 肝 细 胞 与 葡
萄 糖 醛 酸 等 结 合 后 排 入 胆 中 , 到 达 小 肠 后 被 水 解 , 游 离 药 物 被 重 吸 收 , 称 为 肝 肠 循 环 ( #$
%&
’() * $+($,’- ./,.0-’(/)+) 。 在 胆 道 引 流 病 人 , 这 些 药 物 的 血 浆 半 衰 期 将 显 著 缩 短 , 如 氯 霉
素 、 洋 地 黄 等 。 乳 汁
%1
略 低 于 血 浆 , 碱 性 药 物 可 以 自 乳 汁 排 泄 , 哺 乳 婴 儿 可 能 受 累 。 胃
液 酸 度 更 高 , 某 些 生 物 碱 ( 如 吗 啡 等 ) 注 射 给 药 也 可 向 胃 液 扩 散 , 洗 胃 是 中 毒 治 疗 和 诊 断
的 措 施 。 药 物 也 可 自 唾 液 及 汗 液 排 泄 。 粪 中 药 物 多 数 是 口 服 未 被 吸 收 的 药 物 。
肺 脏 是 某 些 挥 发 性 药 物 的 主 要 排 泄 途 径 , 检 测 呼 出 气 中 的 乙 醇 量 是 诊 断 酒 后 驾 车 的
快 速 简 便 的 方 法 。
二 、 体 内 药 量 变 化 的 时 间 过 程
体 内 药 量 随 时 间 而 消 长 的 过 程 是 药 动 学 研 究 的 中 心 问 题 。 药 量 与 效 应 的 关 系 加 入
时 间 因 素 就 引 出 时 量 关 系 ( (/2$ * .)+.$+(,’(/)+ ,$-’(/-+3#/
%
) 与 时 效 关 系 ( (/2$ * ,$3
%)+3$
,$-’(/)+34#/%) 。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由 于 量 效 关 系 基 本 固 定 , 在 达 到 “ 平 衡 ” 后 ! 条 曲 线 平 行 一
致 。 但 有 例 外 , 有 些 药 物 效 应 落 后 于 药 量 变 化 ( 后 遗 效 应 ) , 也 有 一 些 药 物 效 应 超 先 于 药
量 消 除 ( 耐 受 性 ) 。
整 体 动 物 一 次 血 管 外 给 药 的 时 量 ( 效 ) 曲 线 见 图 5 * ! * 5。
图 5 * ! * 5 药 物 的 时 量 ( 效 ) 关 系 曲 线 图
·55·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曲 线 升 段 主 要 是 吸 收 过 程 ( 此 时 消 除 过 程 已 经 开 始 ) 。 曲 线 在 峰 值 浓 度 ( !"#$) 时 吸
收 速 度 与 消 除 速 度 相 等 。 从 给 药 时 至 峰 值 浓 度 的 时 间 称 为 达 峰 时 间 ( %
&’
) , 曲 线 降 段 主
要 是 药 物 消 除 过 程 。 血 药 浓 度 下 降 一 半 的 时 间 称 为 消 除 半 衰 期 ( ()*"*+#,*-+ .#)/ 0 )*/(1
,*"() 。 血 药 浓 度 超 过 有 效 浓 度 ( 低 于 中 毒 浓 度 ) 的 时 间 称 为 有 效 期 ( (//(2,*3( &(4-*5) 。 曲
线 下 面 积 ( #4(# 6+5(4 ,.( 2643(, 78!) 与 吸 收 入 体 循 环 的 药 量 成 比 例 , 反 映 进 入 体 循 环 药
物 的 相 对 量 , 常 用 来 计 算 药 物 的 生 物 利 用 度 。 生 物 利 用 度 是 药 物 制 剂 质 量 的 一 个 重 要 指
标 。
三 、 药 动 学 参 数
大 多 数 药 物 通 过 和 药 物 受 体 相 互 作 用 而 产 生 效 应 , 但 能 和 受 体 等 初 始 作 用 部 位 结 合
而 产 生 效 应 的 药 物 分 子 仅 占 进 入 体 内 药 量 的 极 小 部 分 , 虽 然 受 体 等 药 物 作 用 部 位 附 近 的
药 物 浓 度 和 效 应 有 最 直 接 的 量 效 关 系 , 但 难 以 测 定 。 鉴 于 血 液 是 药 物 吸 收 、 分 布 和 消 除
的 必 经 之 路 , 大 多 数 药 物 在 分 布 到 达 动 态 平 衡 后 , 血 药 浓 度 和 受 体 附 近 的 药 物 浓 度 保 持
平 行 , 故 有 可 能 通 过 血 药 浓 度 的 测 定 了 解 药 物 的 效 应 , 对 药 物 疗 效 提 供 定 量 的 依 据 。 有
助 于 对 药 物 给 药 方 案 制 定 提 供 定 量 依 据 。
药 动 学 参 数 可 用 来 说 明 体 内 药 量 随 时 间 改 变 的 特 征 。 血 药 浓 度 的 高 低 取 决 于 药 物
的 吸 收 、 分 布 和 消 除 。 其 药 动 学 参 数 分 别 用 生 物 利 用 度 ( 9*-#3#*)#9*)*,
:
, ;) 、 表 观 分 布 容 积
( #
&(+, 3-)6"( -/ 5*<,4*96,*-+
, =5) 和 清 除 率 ( 2)(#4#+2(, !>) 来 表 示 。 附 录 所 列 举 的 药 动
学 参 数 是 各 药 在 正 常 人 的 平 均 值 , 其 数 值 随 年 龄 等 生 理 状 态 而 改 变 , 又 受 病 理 状 态 尤 其
是 肝 肾 功 能 的 影 响 , 在 设 计 给 药 方 案 时 必 须 加 以 考 虑 。
?@ 生 物 利 用 度 : 生 物 利 用 度 是 指 不 同 剂 型 的 药 物 吸 收 并 经 首 关 消 除 后 进 入 体 循 环 的
相 对 份 量 及 速 率 。 它 取 决 于 药 物 吸 收 百 分 率 及 首 关 消 除 的 多 少 , 是 反 应 药 物 吸 收 的 重 要
药 动 学 参 数 。
; A
(
7
( 进 入 体 循 环 药 量 )
B( 剂 量 )
)
C ?DDE
药 物 制 剂 中 有 效 成 分 的 量 在 药 典 有 明 确 要 求 , 尽 管 药 剂 的 有 效 成 分 相 等 , 但 如 果 制
剂 的 晶 形 、 颗 粒 大 小 、 崩 解 度 和 溶 出 度 的 差 异 未 能 严 格 控 制 , 也 可 造 成 吸 收 的 量 和 速 率 不
一 致 , 从 而 引 起 疗 效 的 差 异 。 对 高 度 脂 溶 性 药 物 影 响 尤 其 明 显 , 不 同 药 厂 或 不 同 批 号 的
地 高 辛 , 虽 然 在 同 一 个 体 口 服 剂 量 相 同 , 但 临 床 疗 效 并 不 相 同 , 不 同 厂 家 或 同 厂 家 不 同 批
号 产 品 地 高 辛 口 服 血 药 浓 度 可 相 差 FGE。
首 关 消 除 明 显 的 药 物 , 口 服 生 物 利 用 度 低 , 和 注 射 给 药 比 较 , 口 服 必 须 用 更 大 剂 量 才
能 达 到 相 当 的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 肝 清 除 药 物 能 力 的 改 变 能 显 著 影 响 血 药 浓 度 。 在 门 0 腔
静 脉 吻 合 术 后 , 药 物 可 直 接 进 入 体 循 环 而 导 致 药 物 生 物 利 用 度 增 加 , 但 对 首 关 消 除 不 明
显 、 口 服 和 注 射 有 效 剂 量 相 差 不 大 的 药 物 影 响 较 小 。
·H?·
第 一 篇 总 论
虽 然 药 物 的 吸 收 速 率 一 般 不 影 响 多 次 给 药 的 稳 态 平 均 血 药 浓 度 , 但 可 影 响 单 次 给 药
的 峰 浓 度 和 作 用 时 程 , 而 且 , 当 药 物 吸 收 远 超 过 从 血 液 向 组 织 转 移 速 度 时 ( 如 静 注 ) , 可 在
血 液 及 血 流 量 丰 富 的 组 织 迅 速 产 生 过 高 的 药 物 浓 度 。 相 反 , 如 果 药 物 吸 收 慢 , 吸 收 和 分
布 同 时 进 行 , 血 药 峰 浓 度 较 低 而 延 迟 ( 图 ! " # " #) 。 药 物 可 能 有 多 个 作 用 部 位 , 分 别 产 生
疗 效 和 不 良 反 应 , 当 药 物 分 布 到 这 些 部 位 的 速 率 不 一 致 时 , 吸 收 速 率 改 变 可 影 响 药 物 多
种 作 用 的 相 对 强 度 。
图 ! " # " # 药 物 吸 收 速 率 对 药 物 作 用 的 影 响
$ 药 吸 收 百 分 率 相 同 , %&’ 相 等 。 % 药 吸 收 过 快 ,
峰 浓 度 超 过 中 毒 血 药 浓 度 , ’ 药 吸 收 过 慢 , 达 不 到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药 物 的 生 物 作 用 的 等 效 性 指 生 物 利 用 度 相 同 , 即 时 量 曲 线 下 面 积 ( %&’) 、 峰 浓 度
’()* 和 达 峰 时 间 ( +,-) 相 同 的 药 物 。
#. 表 观 分 布 容 积 : 药 物 吸 收 后 在 体 内 的 分 布 是 不 均 匀 的 , 原 因 为 体 液 被 对 药 物 渗 透
性 不 一 致 的 生 物 膜 分 隔 , 或 存 在 对 药 物 亲 和 力 大 的 组 织 。 但 当 药 物 在 体 内 的 分 布 动 态 过
程 达 到 平 衡 时 , 体 内 药 量 ( %) 和 血 药 浓 度 ( ’) 有 正 比 关 系 :
% / ’· 01
比 例 常 数 01 为 药 物 的 表 观 分 布 容 积 , 是 指 药 物 吸 收 达 到 平 衡 或 稳 态 时 , 体 内 药 物 总
量 ( %) 按 血 药 浓 度 ( ’) 推 算 在 理 论 上 应 占 有 的 体 液 容 积 。
01/ %2 ’
在 34-
5
体 重 正 常 男 性 , 血 浆 容 量 约 有 $6, 血 容 量 7.76, 细 胞 外 液 !#6, 总 体 液 容 量
8#6。 然 而 , 大 多 数 药 物 的 01 值 大 于 血 浆 容 量 , 差 异 极 大 。 有 的 药 物 的 01 大 于 总 体 液
容 量 , 如 阿 司 匹 林 为 !!6234-
5
, 地 高 辛 884934-
5
, 而 米 帕 林 更 高 达 74 4446934-
5
。 说 明
01 并 不 反 映 体 液 的 真 实 容 量 , 它 是 药 物 分 布 的 独 立 指 标 , 不 受 剂 量 和 消 除 影 响 。 和 药 物
的 酸 性 电 离 常 数 的 负 对 数 值 (
,:)
) 、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和 与 其 他 组 织 结 合 率 的 比 值 有 关 。
氯 磺 丙 脲 、 呋 塞 米 和 华 法 林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高 , 但 和 其 他 组 织 蛋 白 极 少 , 01 约 362
34-5; 而 丙 米 嗪 、 去 甲 替 林 和 普 萘 洛 尔 , 尽 管 ;4<以 上 的 药 物 和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 但 和 组 织
·$!·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蛋 白 结 合 更 多 , 它 们 的 !" 在 #$%&’(%)
* + , %-%&’(%)*
。
各 药 物 有 固 定 的 !" 值 , !" 值 大 的 药 物 , 多 为 亲 脂 性 , 主 要 分 布 在 血 管 外 , 血 药 浓 度
较 组 织 药 物 浓 度 低 ; 相 反 , !" 值 小 的 药 物 , 多 为 亲 水 性 , 主 要 集 中 在 血 液 , 难 以 透 过 血 管
壁 , 或 有 较 高 的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
./ 清 除 率 ( 012343502, 6&) : 大 多 数 药 物 的 治 疗 剂 量 远 未 达 到 机 体 消 除 药 物 的 最 大 能
力 。 这 些 药 物 的 清 除 速 率 和 体 内 药 量 成 正 比 , 被 称 为 一 级 消 除 动 力 学 过 程 。 其 特 点 为 体
内 药 物 按 一 定 比 例 消 除 , 单 位 时 间 消 除 药 量 并 不 恒 定 , 但 如 果 把 单 位 时 间 消 除 药 量 除 以
血 药 浓 度 , 折 算 为 容 积 , 则 变 成 不 依 赖 体 内 药 量 的 常 数 。 这 常 数 能 反 映 单 位 时 间 内 能 把
多 少 容 积 血 中 某 药 全 部 清 除 , 称 为 清 除 率 。 单 位 为 7&’ 785 或 7&’( 785· )
*
) , 是 最 重 要
的 药 物 消 除 参 数 。 数 值 上 等 于 药 物 的 消 除 速 率 常 数 乘 以 表 观 分 布 容 积 。
6& 9 :2· !"
药 物 6& 反 映 机 体 消 除 药 物 能 力 的 大 小 , 可 根 据 测 量 药 物 在 体 液 浓 度 而 进 一 步 定 义
为 血 液 药 物 清 除 率 ( 6&
;
) , 血 浆 药 物 清 除 率 ( 6&
<
) 和 游 离 药 物 清 除 率 ( 6&
=
) 。 药 物 6& 数
值 等 于 各 消 除 器 官 对 药 物 清 除 率 的 总 和 ,
6& 9 6&
>
? 6&
@
? 6&
A
6&
>
, 6&
@
和 6&
A
分 别 肝 药 物 清 除 率 、 肾 药 物 清 除 率 和 其 他 器 官 ( 如 肺 、 汗 腺 等 ) 清 除
率 。 按 一 级 动 力 学 消 除 的 药 物 6& 是 定 值 , 只 取 决 于 机 体 消 除 药 物 能 力 , 如 肝 肾 功 能 , 不
受 体 内 药 量 、 药 物 的 分 布 的 影 响 。
不 同 药 物 有 不 同 的 6&, 在 (%)
*
体 重 男 性 , 阿 米 卡 星 ( 丁 胺 卡 那 霉 素 ) 主 要 从 肾 排 泄 ,
6& 为 B,7&’ 785, 普 萘 洛 尔 主 要 在 肝 消 除 , 6& 为 $C%7&’ 785, 而 拉 贝 洛 尔 的 6& 则 高 达 ,
(-%7&’ 785, 远 超 过 流 经 肝 脏 血 浆 量 , 则 主 要 是 它 在 红 细 胞 的 含 量 远 超 过 血 浆 引 起 的 。
病 人 药 物 的 6&
@
可 以 从 尿 药 浓 度 、 尿 量 和 血 药 浓 度 直 接 计 算 ; 也 可 以 从 病 人 的 肌 酐
清 除 率 或 血 肌 酐 间 接 推 算 。 它 反 映 肾 清 除 药 物 的 能 力 。 如 果 药 物 同 时 有 肝 肾 清 除 , 病 人
肾 外 器 官 的 清 除 率 直 接 测 定 较 难 , 但 可 以 从 6&、 6&
@
及 尿 原 型 药 所 占 的 百 分 率 来 计 算 。
肾 功 能 不 全 病 人 的 6& 改 变 是 给 药 物 方 案 调 整 的 主 要 依 据 。
6&
>
的 测 定 比 较 困 难 , 但 对 于 理 解 主 要 经 肝 生 物 转 化 的 药 物 药 动 学 特 点 很 有 帮 助 。
根 据 清 除 率 的 定 义 , 6&
>
可 写 成 :
6&
>
9
D( 6
8
E 6
F
)
6
8
9 D G(
6
8
E 6
F
6
8
)
6
8
和 6
F
分 别 为 进 肝 和 出 肝 血 药 浓 度 ; D 为 肝 血 流 量 ;( 6
8
E 6
F
) ’ 6
8
被 称 为 药 物 的 提
取 率 ( 2HI430I8F5 43I8F) , 反 映 肝 清 除 药 物 的 能 力 。 当 药 物 的 肝 清 除 能 力 很 强 时 , 6
F
接 近
零 , 6&
>
趋 向 于 D, 药 物 的 6&
>
主 要 取 决 于 肝 血 流 量 , 也 就 是 肝 外 因 素 , 故 称 为 灌 注 限 制
性 清 除 。 如 利 多 卡 因 , 其 6&
>
可 因 存 在 使 肝 血 流 下 降 的 因 素 而 减 少 , 在 休 克 时 或 同 用 普
萘 洛 尔 时 6& 下 降 ; 但 影 响 肝 功 能 的 因 素 , 如 肝 药 酶 的 诱 导 和 抑 制 , 对 利 多 卡 因 的 6& 影
·C,·
第 一 篇 总 论
响 不 大 。 灌 注 限 制 性 清 除 的 药 物 首 关 效 应 明 显 。 口 服 生 物 利 用 度 较 低 。 当 药 物 的 肝 清
除 能 力 有 限 时 , !
"
较 高 , 此 时 药 物 的 !#
$
不 单 受 限 于 %, 而 且 主 要 由 药 物 的 肝 提 取 率 决
定 , 称 为 能 力 限 制 性 清 除 。 此 时 影 响 肝 功 能 的 因 素 , 如 肝 药 酶 的 诱 导 和 抑 制 , 对 药 物 的
!#
$
影 响 较 大 。
!#, 药 物 消 除 半 衰 期 ( &
’()
) 和 药 物 消 除 速 率 常 数 ( *+) 的 关 系 &
’()
是 体 内 药 量 ( 或 血 药
浓 度 下 降 一 半 所 需 的 时 间 ; *+ 是 时 量 曲 线 消 除 段 的 斜 率 , 三 者 都 是 反 映 药 物 消 除 的 参
数 , 它 们 间 的 关 系 可 用 以 下 公 式 说 明 :
&
’()
,
-.· /0)
!#
,
12345-.
!#
&
’()
和 6+ 并 不 是 独 立 的 药 动 学 指 标 , 因 同 时 受 -. 以 及 !# 影 响 。 例 如 庆 大 霉 素 !#
小 , -. 也 小 , 其 &
’()
并 不 长 , 仅 )7。 而 氯 喹 !# 大 , -. 更 大 , 故 &
’()
不 短 , 达 8 天 多 。 当 疾
病 同 时 改 变 !# 和 -. 时 , &
’()
改 变 难 以 估 计 。 例 如 在 病 毒 性 肝 炎 病 人 , 甲 苯 磺 丁 脲 与 血 浆
蛋 白 及 组 织 蛋 白 结 合 均 减 少 , -. 改 变 不 大 , 但 血 游 离 药 浓 度 增 加 , 导 致 !# 变 大 , &
’()
反 而
缩 短 。 地 西 泮 的 &
’()
随 年 龄 而 增 加 的 现 象 , 过 去 认 为 是 消 除 能 力 减 弱 引 起 , 其 实 为 -. 改
变 所 致 。 虽 然 如 此 , &
’()
能 提 供 血 药 浓 度 到 达 稳 态 的 时 间 , 消 除 药 物 需 要 的 时 间 ( 均 需 8 个
9 : 个 &
’()
, 和 给 药 剂 量 无 关 ) 和 设 计 理 想 的 给 药 间 隔 , 故 亦 是 实 用 的 药 动 学 参 数 。 而 6+
为 单 位 时 间 药 物 消 除 的 百 分 数 , 反 映 药 物 消 除 不 够 直 观 , 临 床 较 少 使 用 。
第 二 节 给 药 方 案 的 制 定
药 物 的 给 药 方 案 包 括 决 定 用 药 剂 量 、 给 药 途 径 、 给 药 的 间 隔 和 给 药 的 持 续 时 间 。 通
常 用 等 剂 量 在 大 致 相 等 的 时 间 间 隔 给 药 或 恒 速 静 注 。 其 目 的 是 维 持 稳 态 血 药 浓 度 ( !
;;
)
在 有 效 血 浓 度 范 围 , 在 “ 治 疗 窗 ” 内 波 动 。
’2 确 定 维 持 量 : 当 多 次 给 药 时 , 按 一 级 动 力 学 消 除 的 药 物 经 过 : 个 半 衰 期 后 , 药 物 的
消 除 速 率 随 着 体 内 药 量 增 加 而 增 加 , 最 终 赶 上 给 药 速 率 , 血 药 浓 度 到 达 稳 态 , 给 药 速 率
( <=) 等 于 药 物 消 除 速 率 :
<= , !#· !>>
!>> 为 稳 态 血 药 浓 度 , 在 设 计 给 药 方 案 时 , 令 !>> 等 于 在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 根 据 药 物 的
!# 便 可 以 计 算 <=。 以 控 制 哮 喘 药 茶 碱 为 例 说 明 如 下 :
茶 碱 的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为 ’:
!
?( @#
, 中 毒 血 药 浓 度 为 )1
!
?( @#
, 最 小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为
’1
!
?( @#
, !# 为 8A@#([ @B0
2
( C1) 6
?
] , -. , 5:#, 病 人 的 体 重 为 C16
?
。
!# , 8A@#([ @B0
2
( C1) 6
?
] D C16
? , 8A@#( @B0
·:’·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 # $%· $&&# ’()%* )+, - ./
!
0* )% # 123
!
0* )+, # ’452)0* 6
因 此 , 当 静 脉 注 射 茶 碱 的 !" 为 3512)
0* )+,
或 ’452)
0* 6
时 , 其 $&& 等 于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
当 间 断 给 药 时 , 血 药 浓 度 在 平 均 稳 态 血 药 浓 度 上 下 波 动 , 其 波 动 的 程 度 和 每 天 的 给
药 的 次 数 有 关 。 因 此 要 根 据 !", 中 毒 血 药 浓 度 和 最 小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设 计 合 适 的 给 药 间
隔 时 间 ( 7) 及 每 次 给 药 量 ( 8, 即 维 持 量 ) , 使 血 药 浓 度 波 动 在 有 效 而 又 不 中 毒 的 范 围 之 内 :
8 # !"· 7
给 药 速 率 确 定 以 后 , 每 次 给 药 的 剂 量 取 决 于 给 药 间 隔 时 间 , 给 药 间 隔 时 间 过 长 , 血 药
浓 度 波 动 过 大 , 峰 浓 度 可 超 过 中 毒 血 药 浓 度 , 而 谷 浓 度 又 在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以 下 ; 给 药 间 隔
时 间 过 短 , 则 又 给 病 人 带 来 不 便 。 大 多 数 药 物 的 给 药 间 隔 时 间 根 据 药 物 半 衰 期 而 定 , 多
采 用 每 个 半 衰 期 给 药 . 次 , 此 时 , 血 药 峰 浓 度 是 谷 浓 度 的 2 倍 。 茶 碱 的 半 衰 期 为 96, 故 每
天 给 药 4 次 , 即 每 (6 给 药 . 次 较 为 合 适 。 安 全 范 围 窄 的 药 物 如 地 高 辛 , 则 给 药 时 间 间 隔
宜 少 于 . 个 半 衰 期 为 宜 , 以 减 小 血 药 浓 度 的 波 动 。
在 口 服 给 药 时 , 还 应 考 虑 药 物 生 物 利 用 度 , 此 时 应 将 计 算 结 果 的 8 除 以 :。
;
.*2
短 而 “ 治 疗 窗 ” 小 的 药 物 , 还 可 以 采 用 缓 ( 控 ) 释 剂 或 静 脉 滴 注 给 药 , 以 减 少 血 药 浓
度 的 波 动 和 延 长 给 药 间 隔 时 间 , 例 如 , 利 多 卡 因 有 明 显 的 首 关 效 应 , 控 制 心 律 失 常 时 常 需
静 脉 滴 注 。 其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为 4)
0* %
, $% 为 35<<1%* )+,, 代 进 公 式 ( .) , 其 静 滴 速 率 !"
为 :
!" # $%· $&&# 35<<1%* )+, - 4)0* % # 253)0* )+,
25 确 定 负 荷 量 : 多 次 给 药 时 , 血 药 浓 度 到 达 稳 态 的 时 间 只 取 决 于 药 物 的 消 除 半
衰 期 , 而 ;
.*2
长 的 药 物 , 应 设 计 负 荷 剂 量 , 以 获 速 效 , 但 要 注 意 蓄 积 中 毒 , 达 到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即 改 为 维 持 量 给 药 , 现 以 安 全 范 围 窄 , 生 物 利 用 度 个 体 差 异 大 的 地 高 辛 为 例 说 明 如 下 :
地 高 辛 的 => # 154%* ?
0
, 生 物 利 用 度 ( :) # 351, 达 坪 分 数 ( @) # .53, 治 疗 有 效 度 $
A
为 .5/
!
0* %
, 体 重 13?
0
病 人 的 负 荷 剂 量 ( 8%) 为 :
8% #
=>· $
A
@· :
#
154%* ?0 - 13?0 - .5/
!
0* %
. - 351
# .539/)0
@ 为 给 予 负 荷 剂 量 后 , 血 药 浓 度 达 到 用 维 持 剂 量 时 达 到 的 稳 态 血 药 浓 度 的 程 度 。 从
上 计 算 , 地 高 辛 的 片 剂 口 服 的 8% 约 .)
0
, 临 床 常 常 分 多 次 给 予 , 一 般 每 次 352/)
0 B
35/)0, 给 药 间 隔 <6。 密 切 观 察 病 人 估 计 治 疗 反 应 和 毒 性 反 应 , 以 确 定 下 次 用 量 。 获 得
疗 效 或 达 到 有 效 血 浓 度 改 用 维 持 量 给 药 。
45 按 零 级 消 除 的 药 物 剂 量 设 计 : 按 零 级 动 力 学 消 除 的 药 物 为 数 不 多 , 这 些 药 物 在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时 , 体 内 的 药 量 已 把 机 体 的 消 除 能 力 饱 和 , 机 体 只 能 按 最 大 的 消 除 药 物 能 力
消 除 药 物 。 此 时 药 物 的 $% 和 体 内 药 量 有 关 , 随 体 内 药 量 的 增 加 而 减 少 , 造 成 设 计 给 药 方
案 复 杂 化 。 负 荷 剂 量 根 据 =>, @, : 和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计 算 与 上 例 相 似 , 但 最 佳 维 持 量 的 确
·<.·
第 一 篇 总 论
定 常 需 血 药 浓 度 的 实 测 数 据 , 用 米 曼 氏 方 程 计 算 。 如 苯 妥 英 钠 , !" # $%&’() *
+
, , # $%-.,
/ # 0%$, 要 达 到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1+) (, 2$*+ 病 人 的 3( 为 :
3( #
!"· 4
5
,· /
#
$%&’() *+ 6 2$* 6 .$1+) (
$%-. 6 0%$
# -7-1+
苯 妥 英 钠 的 3( 常 用 来 控 制 惊 厥 发 作 状 态 , 为 了 防 止 静 注 药 物 过 快 , 来 不 及 向 组 织 转
移 而 引 起 高 血 药 浓 度 , 3( 应 缓 慢 静 注 以 免 心 血 管 毒 性 反 应 。
假 如 这 个 病 人 用 维 持 量 8$$1
+)"
苯 妥 英 钠 并 不 能 完 全 控 制 癫 痫 发 作 , 监 测 发 现 其 血
药 浓 度 为 71
+) (
, 要 使 稳 态 血 药 浓 度 达 到 0’1
+) (
, 假 定 米 氏 常 数 91 为 :1
+) (
, 用 米 曼
氏 方 程 计 算 , 日 剂 量 应 作 如 下 调 整 :
令 给 药 速 率 等 于 消 除 速 率 , 即 :
,· /· ;< #
!1· 4
5
91 = 4
5
其 中 , !1: 药 物 最 大 消 除 速 率 , 4
5
: 要 求 达 到 平 均 稳 态 血 药 浓 度 。 重 排 上 式 :
*1 #
,· /· ;<· ( 91 = 4
5
)
4
5
#
$%-. 6 0%$ 6 8$$1+)"( :1+) ( = 71+) ()
71+) (
# :0:1+)"
把 ( .) 重 排 , 并 把 ,, /, !1, 4
5
, 91 代 入 :
;< #
:0:1+)" 6 0’1+) (
( :1
+) ( = 0’1+) (
) 6 $%-. 6 0%$
# 8’’1+)"
从 计 算 可 见 , 07>的 苯 妥 英 钠 剂 量 调 整 可 引 起 近 0$$>血 药 浓 度 改 变 , 说 明 按 零 级 消
除 动 力 学 消 除 的 药 物 决 定 维 持 量 的 困 难 所 在 。
:% 肾 功 能 不 全 时 药 物 剂 量 调 整 : 由 于 消 除 器 官 功 能 改 变 可 影 响 药 物 4( 和 血 药 浓
度 , 反 映 肾 小 球 过 滤 率 的 肌 酐 4( 常 作 为 肾 功 能 不 全 调 整 剂 量 的 依 据 。 肾 功 能 不 全 时 对
自 肾 排 泄 药 物 消 除 的 影 响 可 用 病 人 和 正 常 人 的 肌 酐 4( 的 比 率 来 估 计 , 也 可 以 用 与 肌 酐
4( 成 比 例 的 血 清 肌 酐 量 来 计 算 , 但 准 确 性 较 低 。
根 据 肾 功 能 不 全 病 人 的 肌 酐 清 除 率 4(
5, ?@
估 计 病 人 地 高 辛 清 除 率 4(
5
举 例 说 明 如 下 :
在 正 常 人 , 地 高 辛 清 除 率 4(
A
包 括 肾 的 清 除 率 4(
( A, ;)
和 肾 外 器 官 清 除 率 4(
A, B
4(
A
# 4(
A, ;
4(
A, B
4(
A, ;
# 4(
A
6 尿 原 形 药 百 分 数 # 08$1()[ 1CA
%
( 2$) *
+
] 6 $%&$ # 271()[ 1CA
%
( 2$) *
+
]
4(
A, B
# 4(
A
D 4(
A, ;
# 08$ D 27 # ’.1()[ 1CA
%
( 2$) *
+
] 在 肌 酐 清 除 率
4(
5, E@
为 8$1()[ 1CA
%
( 2$) *
+
] 肾 功 能 不 全 病 人 ( 正 常 肌 酐 清 除 率 4(
5, E@
# 0.$1()[ 1CA
%
( 2$) *
+
] , 地 高 辛 肾 清 除 率 ( 4(
5, ;
) 为 :
4(
5· ;
# 4(
A
6 4(
5· E@
) 4(
A· E@
# 271()[ 1CA
%
( 2$) *
+
] 6 8$)0.$ # .$1()[ 1CA
%
( 2$) *
+
]
从 而 估 计 在 肾 功 能 不 全 病 人 地 高 辛 4(
5
4(
5
# 4(
5, ;
= 4(
A, B
# .$ = ’. # 2.1()[ 1CA
%
( 2$) *
+
]
·20·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然 后 , 根 据 !"
#
和 地 高 辛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用 上 述 公 式 ( $) 计 算 %&, 确 定 剂 量 和 合 理 的
给 药 间 隔 时 间 。
第 三 节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一 、 概 述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 ’()) , 是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理 论 在 药 物 治 疗 学 中 的 具 体 应 用 。 其 目 的
是 通 过 对 病 人 血 液 或 其 它 体 液 中 的 药 物 浓 度 的 测 定 , 研 究 临 床 用 药 过 程 中 , 人 体 对 药 物
的 吸 收 、 分 布 、 代 谢 及 排 泄 的 影 响 , 从 而 使 给 药 方 案 个 体 化 , 以 提 高 疗 效 , 避 免 或 减 少 毒 副
反 应 的 发 生 。
二 、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的 主 要 内 容
( 一 ) 给 药 方 案 个 体 化
在 临 床 用 药 过 程 中 经 常 可 以 遇 到 不 同 的 病 人 在 服 用 同 一 剂 量 的 同 样 药 物 时 , 有 些 病
人 可 能 无 效 , 而 另 一 些 病 人 则 可 能 出 现 不 良 反 应 或 严 重 的 毒 性 反 应 。 原 因 之 一 是 病 人 存
在 个 体 差 异 , 包 括 种 族 、 年 龄 、 性 别 、 病 理 和 生 理 状 况 、 饮 食 、 环 境 、 给 药 方 式 与 途 径 、 疗 程
等 。 故 而 血 药 浓 度 也 存 在 较 大 的 差 异 。 通 过 对 个 体 病 人 血 药 浓 度 的 测 定 , 可 以 利 用 临 床
药 动 学 的 原 理 制 定 出 具 体 用 药 方 案 , 从 而 达 到 最 适 合 的 用 药 剂 量 , 最 佳 的 疗 效 和 最 小 的
毒 副 反 应 , 这 就 是 个 体 化 给 药 方 案 。
在 临 床 实 践 中 , 个 体 化 给 药 方 案 实 施 步 骤 可 用 表 $ * + * $ 表 示 :
表 $ * + * $ 给 药 个 体 化 程 序 图
·,$·
第 一 篇 总 论
( 二 ) 血 药 浓 度 监 测 在 给 药 方 案 个 体 化 中 的 作 用
!" 可 了 解 病 人 是 否 按 医 嘱 方 案 用 药 , 这 一 点 对 于 长 期 用 药 的 病 人 , 特 别 是 精 神 病 人
十 分 重 要 。
#" 可 考 察 药 物 的 生 产 厂 家 , 批 号 、 生 物 利 用 度 的 情 况 。
$" 了 解 病 人 体 内 药 代 动 力 学 的 个 体 差 异 。
%" 建 立 的 血 药 浓 度 范 围 能 否 反 映 作 用 部 位 的 浓 度 。
&" 控 制 了 作 用 部 位 的 浓 度 , 是 否 能 保 证 满 意 的 疗 效 。
’" 观 察 并 了 解 其 它 药 物 的 相 互 作 用 。
( 三 ) 需 要 进 行 血 药 浓 度 监 测 的 条 件 和 药 物
!" 治 疗 指 数 窄 的 药 物 , 如 地 高 辛 、 锂 盐 、 茶 碱 等 。
#" 中 毒 症 状 容 易 和 疾 病 本 身 相 混 淆 的 药 物 , 如 三 环 类 抗 抑 郁 药 物 , 过 量 时 的 症 状 与
抑 郁 症 状 加 重 相 似 , 医 师 容 易 误 认 为 治 疗 效 果 不 好 而 加 大 剂 量 或 合 用 其 它 药 物 。 苯 妥 英
中 毒 时 引 起 的 抽 搐 与 癫 痫 发 作 不 易 区 别 , 地 高 辛 过 量 时 引 起 心 律 失 常 等 。
$" 个 体 差 异 大 , 特 别 是 应 用 了 具 有 遗 传 种 族 差 异 的 药 物 。
%" 用 于 同 一 种 药 物 因 治 疗 目 的 不 同 , 血 药 浓 度 范 围 不 同 的 情 况 , 如 水 杨 酸 用 于 镇 痛 、
抗 风 湿 、 抗 炎 时 , 其 剂 量 和 血 药 浓 度 范 围 相 差 较 大 。
&" 在 治 疗 剂 量 范 围 内 , 具 有 非 线 性 动 力 学 代 谢 的 药 物 , 如 苯 妥 英 等 。
’" 需 要 长 期 用 药 的 病 人 , 如 抗 精 神 病 药 , 抗 癫 痫 药 等 , 由 于 病 人 需 要 几 年 十 几 年 乃 至
几 十 年 连 续 用 药 治 疗 , 病 人 的 饮 食 习 惯 , 生 活 环 境 、 年 龄 、 体 重 、 体 内 指 肪 的 改 变 、 其 它 疾
病 合 并 用 药 等 均 可 能 改 变 药 物 的 吸 收 、 分 布 和 血 药 浓 度 。 此 外 , 由 于 长 期 用 药 , 药 物 来 源
的 更 换 等 可 变 因 素 会 更 多 。 因 此 对 这 些 病 人 须 长 期 定 期 监 测 。
(" 了 解 病 人 服 药 依 从 性 。
)" 合 并 用 药 时 , 药 物 的 相 互 作 用 。
*" 常 规 剂 量 时 出 现 毒 副 反 应 。
!+" 病 人 肝 肾 功 能 损 伤 时 。
!!" 药 物 过 量 中 毒 。
!#" 需 要 调 整 剂 量 或 改 变 药 物 剂 型 时 。
一 个 临 床 医 生 在 申 请 血 药 浓 度 监 测 时 还 必 须 考 虑 以 下 几 个 问 题 :
!" ,-. 可 以 得 到 何 种 对 治 疗 有 用 的 资 料 ?
#" 所 监 测 的 药 物 是 否 有 已 知 的 有 效 浓 度 范 围 , 监 测 的 目 的 是 什 么 ?
$" 血 药 浓 度 过 高 或 过 低 对 病 人 的 疗 效 或 不 良 反 应 有 何 影 响 ?
%" 从 治 疗 效 果 与 病 人 的 经 济 负 担 考 虑 , ,-. 是 否 值 得 ?
为 了 解 决 上 述 问 题 表 ! / # / #, ! / # / $ 可 供 参 考 。
·*!·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表 ! " # " # 水 杨 酸 血 药 浓 度 与 疗 效 和 毒 性 的 关 系
血 药 浓 度 (
!
$% &’) () * !)) + #() ,() * -() + (() + !.))
疗 效 或 中 毒 症 状 镇 痛 抗 风 湿 抗 炎 中 毒 致 死
表 ! " # " , 目 前 认 为 进 行 /01 有 意 义 的 药 物
类 别 药 名
抗 癫 痫 药 苯 妥 英
!
酰 胺 咪 嗪 苯 巴 比 妥 扑 痫 酮 乙 琥 胺 丙 戊 酸
抗 心 率 失 常 药 利 多 卡 因 奎 尼 丁
!
普 鲁 卡 因 胺 异 丙 吡 胺 普 萘 洛 尔 ( 心 得 安 )
强 心 药 地 高 辛
!
抗 哮 喘 药 茶 碱
!
三 环 类 抗 抑 郁 药
!
阿 米 替 林 去 甲 阿 米 替 林 丙 咪 嗪 去 甲 丙 咪 嗪
抗 躁 狂 症 药 锂
!
氨 基 甙 类 抗 生 素 庆 大 霉 素
!
链 霉 素 丁 胺 卡 那 霉 素 妥 布 霉 素 卡 那 霉 素
其 它 抗 生 素 氯 霉 素
抗 肿 瘤 药 甲 氨 蝶 呤
!
免 疫 抑 制 剂 环 孢 霉 素
有 “
!
” 号 者 , 为 最 需 要 监 测 的 药 物
( 四 ) 确 定 和 选 择 最 佳 血 药 浓 度 的 范 围
如 前 所 述 , 血 药 浓 度 的 测 定 必 须 有 明 确 的 目 的 , 所 测 药 物 必 须 有 最 佳 的 有 效 浓 度 范
图 ! " # " , 抗 精 神 病 药 物 血 浓 度 与 临 床 效
应 和 毒 性 反 应 关 系 曲 线
围 或 者 是 某 种 副 反 应 与 血 药 浓 度 有 相 关 性 , 或 者 是 药 物 中 毒 时 进 行 连 续 的 动 态 观 察 , 否
则 测 定 结 果 将 毫 无 意 义 。 某 些 抗 精 神 病 药 物 的 血 药 浓 度 与 临 床 疗 效 之 间 有 显 著 相 关 性 ,
·)#·
第 一 篇 总 论
但 其 特 点 是 超 过 一 定 的 血 药 浓 度 时 , 再 提 高 血 药 浓 度 并 不 提 高 疗 效 , 相 反 血 药 浓 度 升 高
时 , 会 使 药 物 的 副 作 用 随 之 增 加 , 即 血 药 浓 度 与 临 床 疗 效 呈 一 个 倒 “ !” 型 曲 线 , 此 即 许 多
文 献 中 提 出 的 所 谓 治 疗 窗 问 题 。 如 图 " # $ # %。
表 " # $ # & 临 床 上 需 要 监 测 药 物 的 特 性 及 监 测 的 主 要 目 的
特 性 监 测 目 的
有 效 药 物 浓 度 范 围 狭 窄 防 止 药 物 副 作 用
药 物 动 力 学 参 数 受 药 物 浓 度 影 响 ( 非 一 次 动 力 学 )
调 整 剂 量 不 易
动 力 学 参 数 受 个 人 差 异 影 响 大 防 止 血 浆 药 物 浓 度 过 高
疗 效 不 易 评 估
代 替 疗 效 , 为 治 疗 的 指 标
药 物 的 副 作 用 和 所 患 疾 病 不 易 医 分
帮 助 诊 断
预 防 用 给 药 帮 助 达 到 预 防 目 的
慢 性 疾 病 需 长 期 给 药
确 定 病 人 是 否 遵 照 医 嘱 用 药
氯 氮 平 的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虽 然 尚 未 最 后 确 定 , 但 多 数 认 为 其 血 药 浓 度 在 &’’ ( )’’*
+,
-. 范 围 内 疗 效 较 好 , 高 于 /’’*+, -. 以 上 时 , 副 作 用 明 显 增 多 。 抗 心 率 失 常 药 普 鲁 卡 因 胺
的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范 围 研 究 较 早 , 其 有 效 浓 度 范 围 、 效 应 与 副 反 应 的 关 系 如 图 " # $ # & 所
示 。
图 " # $ # & 血 清 普 鲁 卡 因 胺 浓 度 与 疗
效 及 毒 性 的 关 系
此 系 %’) 例 住 院 病 人 的 测 定 结 果 , 图 下 行
的 数 字 表 示 每 个 浓 度 范 围 内 的 样 品 数 ( 自
0123 # 45657 8 "9:")
目 前 三 环 抗 郁 药 物 的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与 临 床 效 应 之 间 的 关 系 研 究 得 较 多 , 一 些 新 的 抗
抑 郁 药 物 , 如 ; # <= 摄 取 抑 制 剂 的 研 究 也 是 热 点 。 表 " # $ # ; 是 一 些 抗 抑 郁 药 物 的 血 药
浓 度 范 围 与 临 床 效 应 的 结 果 。
·"$·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表 ! " # " $ 三 环 类 抗 抑 郁 药 的 血 浆 药 浓 度 与 临 床 疗 效 的 关 系
药 物 适 应 证
研 究 论
文 数
病 人
总 数
认 为 有 关 系
的 论 文 数
认 为 无 关 系
的 论 文 数
剂 量 范 围
( %&’()
可 能 的 有 效
浓 度 范 围
( %&’ ))
丙 咪 嗪 成 年 抑 郁 症 !* #+# , ! -$ . +** / !0*
去 甲 替 林 成 年 抑 郁 症 !# +,- - $ +* . !** $* . !$*
阿 米 替 林 成 年 抑 郁 症 !! +#! - 1 -$ . +** !#* . #$*
去 甲 丙 咪 嗪 成 年 抑 郁 症 + $2 # ! -$ . +** -$ . !2*
多 虑 平 成 年 抑 郁 症 + 1# # ! -$ . +** / !!*
普 罗 替 林 成 年 抑 郁 症 # 1, — !$ . 2* -* . #1*
丙 咪 嗪
青 年 前 期
抑 郁 症
! +* —
!3$ . $3*
%&’ 4&’(
!$* . #$*
丙 咪 嗪 ’去
甲 替 林
儿 童 遗 尿 症 ! 1* ! — #$ . -$ / !$*
( 摘 自 吴 莱 文 主 编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
值 得 指 出 的 是 , 目 前 国 内 许 多 著 作 和 文 献 中 所 收 载 的 某 些 药 物 的 血 药 浓 度 范 围 与 药
代 动 力 学 的 参 数 值 多 数 来 自 国 外 的 文 献 资 料 , 由 于 中 国 人 和 西 方 白 人 之 间 存 在 较 大 的 差
异 。 因 此 引 用 文 献 参 考 值 时 应 注 意 这 一 问 题 。 图 ! " # " $ 是 #0 例 精 神 分 裂 症 病 人 服 用
氯 氮 平 治 疗 期 间 体 内 血 药 浓 度 的 测 定 结 果 :
由 图 可 见 , 用 病 人 自 身 的 平 均 参 数 算 得 的 血 药 浓 度 理 论 值 与 实 测 值 较 为 接 近
( +113!56+-#3#7
&’ %8
) , 但 用 外 国 文 献 参 数 求 算 的 理 论 值 与 实 测 值 相 差 甚 远
( 2,*3$56+-#3-7
&’ %8
) 。 提 示 给 药 剂 量 个 体 化 时 应 尽 量 采 用 病 人 自 身 血 药 浓 度 测 定 后 求
得 的 参 数 , 某 些 时 候 必 须 采 用 文 献 平 均 参 数 时 应 充 分 了 解 此 种 种 族 差 异 的 存 在 问 题 。
图 ! " # " $ 用 不 同 药 代 动 力 学 参 数 计 算 #0 例 病 人
服 药 后 的 理 论 血 浓 度 值 与 实 际 测 定 值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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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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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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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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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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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用 本 组 #0 例 病 人 的 参 数 值 求 得 第 四 周 时 的 理 论 浓 度 ( 9 : +113!7&’ %8)
·##·
第 一 篇 总 论
!
— 用 顾 氏 等 的 参 数 值 求 得 的 理 论 值 ( ! " #$%&’(
)* +,
)
"
— 用 国 外 的 参 数 求 得 的 理 论 值 ( ! " -.$&/(
)* +,
)
#
— 实 测 值 ( ! " #01&0(
)* +,
)
( 五 ) 临 床 常 用 的 几 种 剂 量 调 整 方 法
%& 肾 衰 时 动 力 学 参 数 的 求 算
药 物 在 体 内 的 主 要 消 除 途 径 为 肾 脏 , 当 肾 功 能 衰 竭 时 , 药 物 的 排 泄 受 阻 , 其 影 响 的 大
小 与 药 物 由 肾 排 泄 的 分 数 23 和 肾 衰 的 程 度 有 关 , 肾 衰 的 程 度 当 以 肌 酐 清 除 率 ( !,45) 为 指
标 时 , 有 下 列 公 式 :
65&7 " 6 正 常
!845( 5&7&)
!845( (95+)
( )[ ]{ }
: % ; 23 < % ( %)
=
%*1
5&7 "
$&-.#
6 正 常
!845( 5&7&)
!845( (95+)
( )[ ]{ }
: % ; 23 < %
( 1)
在 临 床 药 代 动 力 学 研 究 中 , !845 常 根 据 血 清 肌 酐 ( >45)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8
45
( +?,@) "
( %’$ : A
)@
) ; BC( 6
)
)
01 ; >45
( #)
!8
45
( 7@+?,@) " !8
45
( +?,@) ; $&. ( ’)
例 如 : 今 有 一 肾 衰 女 性 病 人 , -’ 岁 , 体 重 /$D
)
, >45 " #+
)E
, 每 日 服 地 高 辛 治 疗 心 衰 , 试 求
此 病 人 地 高 辛 的 半 衰 期 。
解 : 地 高 辛 的 23 " $&0-, 正 常 人 的 =
%*1
" ’#F
!845( +?,@) "( %’$ : -’) /$*( 01 ; #) " %0&-+,* +G(
!845( 7@+?,@) " %0&- ; $&. " %/&H’+,* +G(
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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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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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F
=
%*1
5&7 "
$&-.#
/&/ ; %$
I#
" %1-&#/F
由 于 肾 功 能 衰 竭 =
%*1
延 长 了 近 二 倍 , 故 J
+
也 应 缩 小 二 倍 。
1&KG=L4F@, 点 法
此 方 法 系 只 取 一 次 血 样 同 时 测 定 血 药 浓 度 与 血 清 肌 酐 值 , 由 血 清 肌 酐 值 求 出 病 人 的
清 除 速 率 常 数 6M,
6M" 6
正
!845 病
!845 正 : >
( )[ ]{ }
: % ; 23 < % ( /)
式 中 > 值 , 男 病 人 为 $, 女 病 人 为 %1
然 后 由 6M值 来 计 算 病 人 的 调 整 剂 量 , 如 病 人 服 用 一 个 试 验 剂 量 J
试
后 , 在 消 除 相 某 一
时 间 =
N
取 一 血 样 分 成 1 份 , 一 份 测 定 血 药 浓 度 为 !
N
, 另 一 份 测 定 血 清 肌 酐 , 由 血 清 肌 酐
·#1·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 求 出 $%值 , 代 入 下 式 ( &) 即 可 计 算 出 达 到 稳 态 时 的 ’
((
)*+
’
((
)*+
,
’-.
/ 0%!
.
/ $%12
( 3 / .
4$%!
)
( &)
式 中
!
为 给 药 间 隔 , 此 式 实 际 上 是 单 室 模 型 口 服 给 药 ( 当 1 充 分 大 时 ) 计 算 稳 态 最 小 血 药
浓 度 的 公 式 , 但 系 数 项 用 ’
-
5.
41-
代 替 。 其 值 相 当 于 纵 轴 上 的 截 距 。
根 据 计 算 得 到 ’
((
)*+
( 试 ) , 可 按 下 式 ( 6) 计 算 出 该 患 者 的 调 整 剂 量 7
调
:
7
调
,
’
((
)*+
( 期 望 )
’
((
)*+
( 试 验 ) 8 7
试
( 6)
对 于 一 些 因 肾 功 能 减 退 而 减 小 $ 值 的 药 物 , 有 一 些 经 验 公 式 可 供 计 算 , 此 时 只 要 将 下 表
3 / 9 / & 中 的 :, ; 值 代 入 式 ( <) 中 , 即 可 算 出 $
病
, 但 比 值 不 能 直 接 应 用 , 必 须 除 以 该 表 中
的 $
正 常
得 出 小 于 3 的 分 数 , 乘 以 正 常 剂 量 , 即 得 调 整 剂 量 。
$
病
, : = ; 8 ">"# ( <)
表 3 / 9 / &
!
!
!
!
!
!
!
肾 功 能 减 退 时 的 剂 量 调 整
药 品 名 称
$
病
, := ;’?
"#
: ;
正 常
$( @
/ 3
) 8 3AA
药 品 名 称
$
病
, := ;’?
"#
: ;
正 常
$( @
/ 3
)
!
!
8 3AA
B / 乙 酰 地 高 辛 3 ACA9 D 红 霉 素
!
!
3D ACD6 EA
氨 苄 青 霉 素 33 ACEF 6A 庆 大 霉 素
!
!
9 AC9< DA
羧 苄 青 霉 素 & ACEG &A 卡 那 霉 素
!
!
3 AC9G 9E
头 孢 菌 素 H & ACDG 3GA 林 可 霉 素
!
!
& ACAF 3E
头 孢 菌 素
"
D ACD6 GA 链 霉 素
!
!
3 AC9& 96
头 孢 菌 素
#
D AC&6 6A 四 环 素
!
!
AC< ACA69 <
氯 霉 素 9A AC3A DA 甲 氧 苯 青 霉 素
!
!
36 3C9D 3GA
甲 砚 霉 素 9 AC9G 9& 苯 唑 青 霉 素
!
!
DE 3CAE 3GA
洋 地 黄 毒 甙 ACD ACAA3 ACG 青 霉 素
!
!
I D 3CD6 3GA
地 高 辛 AC< ACAAF 3C6 多 粘 菌 素
!
!
J 9 AC3G 3&
脱 氧 土 霉 素 D A D 多 粘 菌 素 K < AC9D D3
例 : 某 人 的 ">"# , GA)>5 )*+, 庆 大 霉 素 正 常 剂 量 为 <A)
L5&@
, 肌 注 , 应 如 何 调 整 剂 量 ?
解 : 查 表 3 / 9 / &, 庆 大 霉 素 : , 9, ; , AC9<, 代 入 公 式 求 出
$
病
, 3DC9, $
病
5 $
正 常
, 3DC95DA
7
调
, <A)L5&@ 8
3DC9
DA
, DEC9)L5&@
DC 重 复 一 点 法
一 点 法 虽 然 取 样 少 , 简 单 易 行 , 但 误 差 较 大 , M*1("@.>( 3F6F) 又 提 出 了 重 复 一 点 法 。 其
要 点 是 取 两 个 血 样 , 相 隔 时 间 是 一 个 给 药 间 隔 , 计 算 式 如 下 :
·G9·
第 一 篇 总 论
图 ! " # " $ 口 服 %&&’
(
氯 头 孢 菌 素 后 的 动 力 学 参 数 和 血 药 浓 度 )时 间 图
动 力 学 参 数 : 滞 后 时 间 * &+,$- ., / * &+#!$- ., 01* &+#234- 5
(
, /
6
* %+22%- .
/ *
78
9
!
( 9
#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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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
)5?
9
!
( !&)
试 中 9
!
和 9
#
分 别 为 ?
!
和 ?
#
时 间 所 测 得 的 血 药 浓 度 , < 为 所 给 剂 量 。 此 方 法 假 设 前
提 是 基 于 一 室 模 型 , 如 为 二 室 模 型 时 , 取 血 时 间 应 在
"
相 , 在 两 次 给 药 间 隔 期 间 , / 和 ;1
值 都 不 应 有 变 化 。
例 如 : 今 给 某 病 人 @0 某 药 !&&’
(
, 间 隔 $ 小 时 再 @0!&&’
(
, 在 第 一 次 给 药 后 $ 小 时 与 第 #
次 给 药 后 $ 小 时 各 取 血 一 次 , 测 得 9
!
* !+$%
#
(- ’7
, 9
#
* #+%&
#
(- ’7
, 试 求 算 动 力 学 参 数 。
解 : 将 血 药 浓 度 结 果 代 入 式 ( :) 及 ( !&) 中 得 :
/ *
78( !+$%) -( #+% " !+$%)
$
* &+!!!.
)!
;
1
* !&& = >
)&+!!! = $
-!+$% * ,!+!3!
3+ 即 在 病 人 服 用 一 试 用 剂 量 后 , 抽 取 3 A % 点 血 样 由 电 子 计 算 机 根 据 血 药 浓 度 )时 间
数 据 求 出 动 力 学 参 数 , 并 能 显 示 出 此 参 数 所 确 定 的 图 形 。 例 如 : 某 病 人 口 服 氯 头 孢 菌 素
%&&’(, 测 得 血 药 浓 度 如 下 :
B( .) &+% !+& ,+& $+&
9(
#
(- ’7
) !3 #, !% C+#
将 此 数 据 输 入 计 算 机 , 经 非 线 性 拟 合 后 , 即 可 得 到 下 图 及 各 种 药 动 学 参 数 , 此 方 法 准
确 可 靠 , 但 在 临 床 上 很 难 做 到 。
其 它 还 有 D6
E>F
法 , 轨 迹 图 , 诺 模 图 等 求 算 血 药 浓 度 的 方 法 , 这 里 不 加 详 述 。
·%#·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三 、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的 临 床 意 义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作 为 提 高 药 物 治 疗 效 果 , 减 少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的 手 段 , 在 不 同 医 院 有 不
完 全 相 同 的 要 求 , 因 而 其 临 床 上 的 意 义 也 就 不 同 , 现 就 一 般 意 义 简 述 如 下 :
( 一 ) 调 整 给 药 方 案
长 期 以 来 , 临 床 医 师 在 对 病 人 的 治 疗 中 多 系 根 据 药 物 学 手 册 的 平 均 剂 量 和 临 床 经 验
来 确 定 病 人 用 药 方 案 , 经 一 段 时 间 用 药 后 , 再 根 据 疗 效 和 副 反 应 来 决 定 增 加 或 减 少 剂 量 。
这 种 方 法 既 费 时 , 也 会 给 病 人 造 成 一 定 的 风 险 。 而 通 过 血 药 浓 度 测 定 , 对 于 许 多 已 知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范 围 的 药 物 , 能 很 快 使 其 达 到 最 佳 治 疗 浓 度 范 围 , 症 状 可 尽 快 得 以 控 制 , 从 而
减 轻 病 人 的 痛 苦 , 缩 短 住 院 周 期 。 如 用 氨 茶 碱 治 疗 支 气 管 哮 喘 时 , 血 药 浓 度 与 效 应 有 很
好 的 相 关 性 , 血 药 浓 度 在 ! " #$
!
%& ’(
范 围 内 时 , 哮 喘 控 制 良 好 , 低 于 !
%& ’(
时 无 效 , 高
于 #$
!
%& ’(
时 , 则 出 现 毒 性 反 应 。 其 它 如 三 环 类 抗 抑 郁 药 物 , 抗 心 律 失 常 药 物 也 是 如 此 。
因 此 通 过 血 药 浓 度 测 定 , 调 整 给 药 剂 量 或 时 间 能 够 尽 快 使 血 药 浓 度 控 制 在 最 佳 范 围 , 从
而 达 到 最 大 治 疗 效 应 , 防 止 副 反 应 的 发 生 。
( 二 ) 作 为 评 价 病 人 是 否 按 医 嘱 服 药 的 有 效 手 段
据 统 计 长 期 报 药 的 慢 性 病 人 平 均 有 一 半 未 遵 医 嘱 服 药 , 其 中 结 核 病 人 )*+, 糖 尿 病
人 *#+, 慢 性 阻 塞 性 肺 疾 病 人 *)+, 青 光 眼 病 人 *,+, 神 经 官 能 症 病 人 *$+, 精 神 分 裂 症
病 人 !$+, 高 血 压 病 人 )$+, -.,. " -..$ 年 对 本 院 精 神 科 病 房 服 用 氯 氮 平 住 院 病 人 进 行
了 )$ 人 次 -!$ 多 份 血 样 监 测 , 发 现 未 顺 从 服 药 者 / 例 ( -/0*+) 。 因 此 , 通 过 123 监 测
才 能 分 辨 何 者 是 真 正 的 治 疗 失 败 , 或 因 病 人 未 遵 医 嘱 服 药 而 造 成 的 治 疗 效 果 不 好 。
( 三 ) 防 止 药 物 过 量 中 毒
许 多 药 物 除 血 药 浓 度 与 治 疗 效 应 之 间 有 密 切 相 关 外 , 毒 副 反 应 与 血 药 浓 度 之 间 亦 存
在 正 相 关 。 456789:;9(5’(5’ 报 告 , 每 天 服 氯 丙 嗪 )$$’
%
, 测 得 血 药 浓 度 为 ,** " -$/#<
%& ’(
时 , 可 出 现 不 随 意 运 动 , 当 剂 量 减 少 , 血 浓 度 降 至 #-! " =$,<
%& ’(
时 , 上 述 副 反 应 消 失 。
三 环 类 ( 1>?@) 抗 抑 郁 药 对 心 脏 和 神 经 系 统 有 严 重 毒 性 , 且 与 血 中 浓 度 密 切 相 关 , 心 脏 毒
性 反 应 在 开 始 时 无 症 状 , 随 后 突 然 出 现 危 及 生 命 的 症 状 。 1>?@ 对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的 毒 性
能 使 潜 在 的 精 神 症 状 加 了 剧 , 此 时 常 易 使 临 床 医 生 做 出 使 症 状 更 加 恶 化 的 用 药 方 案 ( 如
加 量 或 合 并 用 药 ) 。 因 此 在 使 用 1>?@ 时 如 果 有 123 的 配 合 就 完 全 可 以 防 止 上 述 心 脑
毒 性 的 发 生 。 此 外 地 高 辛 、 锂 盐 、 茶 碱 、 苯 妥 英 钠 等 有 效 浓 度 范 围 小 的 药 物 均 应 在 123
的 监 测 下 防 止 中 毒 反 应 的 发 生 。
( 四 ) 作 为 临 床 辅 助 诊 断 的 手 段
有 些 药 物 已 知 血 药 浓 度 与 效 应 有 较 好 的 相 关 性 , 但 临 床 用 药 过 程 中 , 尽 管 剂 量 达 到
最 大 , 测 定 血 药 浓 度 时 也 已 达 到 有 效 浓 度 范 围 , 但 临 床 效 果 并 不 明 显 , 此 时 临 床 医 生 应 考
虑 诊 断 是 否 正 确 ? 如 果 无 123 监 测 一 味 增 大 剂 量 则 可 能 导 致 严 重 后 果 。
·!#·
第 一 篇 总 论
( 五 ) 药 物 急 性 过 量 中 毒 的 诊 断
药 物 滥 用 与 服 毒 自 杀 已 经 成 为 当 前 一 大 社 会 问 题 , 也 是 急 救 医 学 中 的 难 题 。 面 对 各 种
急 性 中 毒 病 人 , 临 床 医 师 首 先 想 到 并 需 要 回 答 的 问 题 就 是 , 什 么 中 毒 ? 怎 样 救 治 ? 由 于 医
药 化 学 工 业 的 高 速 发 展 新 药 不 断 进 入 临 床 , 但 各 种 新 药 的 理 化 性 状 、 毒 性 大 小 、 中 毒 时 的 临
床 症 状 与 指 征 及 其 救 治 措 施 等 方 面 的 资 料 远 远 跟 不 上 新 药 发 展 的 速 度 。 许 多 老 药 也 很 难
有 完 整 的 资 料 , 另 一 方 面 , 有 些 经 典 药 物 , 如 安 定 、 氯 丙 嗪 等 , 即 使 文 献 资 料 完 整 , 但 对 于 有 意
服 药 自 杀 、 谋 杀 或 误 服 过 量 而 昏 迷 的 病 人 怎 样 确 定 是 何 种 药 物 中 毒 , 中 毒 的 程 度 等 , 对 任 何
一 位 有 经 验 的 临 床 医 师 来 说 仍 是 一 道 棘 手 的 问 题 。 但 利 用 !"# 手 段 通 过 对 病 人 的 血 液 、
尿 液 、 胃 内 容 物 等 进 行 分 析 就 能 很 快 得 出 诊 断 结 论 并 提 出 抢 救 的 参 考 意 见 。
( 六 ) 对 于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的 研 究 , 确 定 合 并 用 药 的 原 则
临 床 上 合 并 用 药 的 情 况 普 遍 存 在 , 合 并 用 药 可 以 增 加 疗 效 , 但 副 作 用 也 同 样 会 增 多 ,
盲 目 合 并 多 种 药 物 造 成 的 药 源 性 疾 病 也 越 来 越 多 。 尤 其 是 新 药 进 入 临 床 时 , 基 础 研 究 与
临 床 经 验 尚 不 多 的 情 况 下 更 是 如 此 。 如 目 前 国 内 外 已 广 泛 使 用 的 一 种 新 型 抗 抑 郁 药 一
氟 西 汀 , 最 初 上 市 时 几 乎 未 报 告 有 药 物 的 相 互 作 用 问 题 , 但 最 近 连 续 有 多 篇 文 献 报 道 当
其 与 卡 马 西 平 、 !$%& 合 用 时 , 能 使 后 者 血 药 浓 度 升 高 ’(() * +((), 副 反 应 也 大 大 增 加 。
而 此 种 合 并 用 药 时 的 相 互 作 用 所 致 的 血 药 浓 度 升 高 或 降 低 只 有 通 过 !"# 才 能 发 现 。
表 ’ , - , . / 例 中 毒 病 人 的 血 药 浓 度 及 主 要 药 动 学 参 数
病 例 号
中 毒
药 物
剂 量
( 01)
测 量
时 间
( 2)
血 药 浓 度
(
!
13 04)
!
56&78
!
9:!7$
主 要 药 动 力 学 参 数
;<
( 2
=’
)
!
’3-
( ;<72>)
;
( 2
=’
)
!
’3-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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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0<?
(
!
13 04)
’
氯
丙
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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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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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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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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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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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
眠
酮
@((
’7@
-7(
’A
+@
@B
-’7B
’B7(
.7.
’+7’
A7+-
’C7/-
’C7/A
’/7/’
C7+@
@7/B
’7’/ (7A’ (7((.’ +(7/A ’7BC ’C7/A
!
56&7 $ 为 测 定 值 9:!7$ 为 计 算 机 拟 合 值
·.-·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 七 ) 对 大 剂 量 药 物 中 毒 时 体 内 代 谢 过 程 的 研 究
表 ! " # " $ 为 % 例 药 物 中 毒 病 人 的 血 药 浓 度 时 间 数 据 及 药 代 动 力 学 参 数 。
图 !"#"& 氯 丙 嗪 中 毒 病 人 的 药 时 曲 线 图 !"#"’ 安 眠 酮 中 毒 病 人 的 药 时 曲 线
图 ! " # " ( 安 定 中 毒 病 人 的 药 时 曲 线
( 八 ) 作 为 医 疗 差 错 的 鉴 定 依 据
临 床 上 由 于 医 生 、 护 士 或 药 剂 人 员 原 因 造 成 的 医 疗 差 错 或 事 故 , 特 别 是 证 据 不 足 的
情 况 下 , )*+ 能 提 供 客 观 可 靠 的 依 据 。 作 者 曾 目 睹 患 者 曾 , , , 男 , !$ 岁 , 因 散 发 性 脑 炎
而 住 院 , 经 用 抗 炎 能 量 合 剂 等 治 疗 后 , 病 情 稳 定 , 但 用 药 ’ 天 后 病 人 突 然 出 现 嗜 睡 , 自 诉
打 吊 针 后 无 力 想 睡 觉 , 下 午 上 厕 所 时 倒 地 , 当 时 呼 之 不 应 , 抬 上 床 后 唤 醒 , 自 诉 心 里 清 楚 ,
但 无 力 回 答 , 体 征 符 合 氯 丙 嗪 所 致 的 体 位 性 低 血 压 , 怀 疑 可 能 是 输 液 中 错 加 -./ 所 致 , 下
午 四 时 经 抽 血 0.1- 分 析 表 明 , 病 人 血 中 -./ 浓 度 为 !2&$3%4
56 78
推 算 上 午 输 液 完 毕 时
-./ 浓 度 更 高 , 与 9:;<=> 报 告 的 当 -./ 浓 度 达 到 &?? @ !AAA456 78 时 , 即 可 进 入 中 毒 状
态 , 可 产 生 痉 挛 , 血 压 降 低 等 反 应 相 符 , 分 析 证 实 确 系 用 错 药 所 致 。
四 、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的 程 序 和 注 意 事 项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的 程 序 可 分 为 如 下 四 个 步 骤 :
·’#·
第 一 篇 总 论
( 一 ) 申 请
临 床 医 师 在 提 出 血 药 浓 度 监 测 申 请 时 , 应 明 确 监 测 的 目 的 , 并 严 格 按 照 要 求 填 好 申
请 表 格 。 因 为 监 测 结 果 的 解 释 必 须 根 据 病 人 的 用 药 情 况 , 如 剂 型 、 剂 量 、 给 药 途 径 、 时 间
间 隔 及 病 人 的 生 理 、 生 化 、 病 理 、 合 并 用 药 等 情 况 进 行 。
以 下 是 几 个 不 同 医 院 血 清 药 物 浓 度 监 测 申 请 单 的 格 式 。
·!"·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表 ! " # " $ % % 医 院 血 药 浓 度 监 测 申 请 单
治 疗 药 物 浓 度 监 测 申 请 单
&’(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体 重 科 别
病 室 ( 门 诊 ) 床 号 住 院 号 入 院 日 期
诊 断 合 并 症
申 请 监 测 药 物 样 品 ( 打
!
) 血 尿 腹 透 液 胃 内 容 物
最 初 用 药 时 间 月 日 分 用 法 与 用 量
采 样 时 间 采 样 前 准 确 用 药 时 间 用 法 与 用 量
! 次 月 日 时 分 ! 次 月 日 时 分
# 次 月 日 时 分 # 次 月 日 时 分
) 次 月 日 时 分 ) 次 月 日 时 分
* 次 月 日 时 分 * 次 月 日 时 分
+ 次 月 日 时 分 + 次 月 日 时 分
, 次 月 日 时 分 , 次 月 日 时 分
有 无 器 官 损 害 ( 打
!
) 心 肝 肾 胃 肠
-.& /01 白 蛋 白 23/
其 它 :
合 并 用 药 情 况 :
主 要 临 床 症 状 :
科 申 请 医 师 年 月 日
·4)·
第 一 篇 总 论
表 ! " # " $ % % 医 院 地 高 辛 血 药 浓 度 监 测 申 请 表
地 高 辛 血 药 浓 度 监 测 申 请 表
病 人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体 重 ( &
’
) 体 重 ( ())
入 院 日 期 年 月 日 , 住 院 ( 门 诊 ) 号 , 病 区 床
诊 断 :
血 清 肌 酐 ( )
’*
) 肌 酐 清 除 率 ( )+, )-. )
血 钾 ( )/
’,+
) 肝 功 能
消 化 道 功 能
用 药 情 况 : 地 高 辛 月 日 始 , 每 日 次 , 每 次 )
’
合 并 用 药 :
监 测 目 的 :
取 样 时 间 ( 自 最 后 一 次 给 药 算 起 ) :
测 定 结 果 :
处 理 意 见 :
申 请 医 生 监 测 者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0·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 二 ) 取 样
测 定 样 品 除 了 血 浆 、 血 清 及 全 血 外 , 还 可 以 测 定 唾 液 、 尿 、 脑 脊 液 或 透 析 液 中 的 血 药
浓 度 。 从 原 则 上 讲 , 测 定 血 药 浓 度 的 方 法 也 适 用 于 测 定 唾 液 中 药 物 浓 度 , 但 药 物 与 蛋 白
结 合 率 很 高 、 唾 液 中 的 血 药 浓 度 远 低 于 血 浆 中 的 浓 度 时 , 需 要 改 变 测 定 步 骤 或 建 立 更 灵
敏 的 方 法 。
至 于 取 样 的 多 少 与 具 体 时 间 则 需 要 根 据 测 定 方 法 的 灵 敏 度 及 具 体 药 物 而 定 。
( 三 ) 测 定
测 定 方 法 的 选 择 必 须 注 意 到 精 密 度 、 灵 敏 度 、 专 属 性 、 价 格 、 测 定 一 个 标 本 所 需 要 的
时 间 及 仪 器 设 备 等 。 精 密 度 也 包 括 同 一 标 本 多 次 测 定 时 的 误 差 , 及 不 同 标 本 间 测 定 的 误
差 , 变 异 系 数 如 不 超 过 !"#, 认 为 是 可 行 的 ; 灵 敏 度 以 能 检 出 血 液 中 药 物 浓 度 的 最 低 限 度
为 原 则 ; 专 属 性 是 指 其 它 药 物 或 内 源 性 物 质 在 该 方 法 下 不 干 扰 其 测 定 。
( 四 ) 数 据 处 理
数 据 的 处 理 与 取 得 数 据 的 设 计 密 切 相 关 。 良 好 的 设 计 所 得 到 的 数 据 可 以 充 分 反 映
客 观 实 际 , 因 此 对 病 人 抽 血 的 次 数 与 时 间 的 设 计 是 极 为 重 要 的 。
为 了 保 证 所 取 得 的 数 据 的 可 信 性 , 除 了 测 定 方 法 可 靠 外 , 还 应 对 病 人 的 服 药 过 程 了
解 清 楚 。 抽 血 时 间 也 很 重 要 。 公 式 的 选 用 也 应 注 意 。
主 要 内 容 与 方 法
!$ 文 献 中 的 各 种 药 动 学 参 数 的 收 集 与 应 用 。
%$ 根 据 药 代 动 力 学 的 群 体 参 数 确 定 给 药 方 案 , 给 药 后 , 通 过 测 定 一 个 或 几 个 血 样 中
药 物 浓 度 来 判 断 原 给 药 方 案 是 否 合 适 , 不 合 适 时 要 作 必 要 的 调 整 。
&$ 根 据 所 测 病 人 的 血 药 浓 度 , 估 计 具 体 病 人 的 药 代 动 力 学 参 数 , 再 设 计 给 药 方 案 。
’$ 既 根 据 病 人 的 药 代 动 力 学 参 数 的 群 体 值 及 具 体 病 人 的 临 床 资 料 , 又 根 据 血 药 浓 度
测 定 的 结 果 来 估 算 与 调 整 现 在 的 给 药 方 案 使 血 药 浓 度 在 预 定 的 范 围 内 。
( 五 ) 结 果 的 解 释
!$ 方 法 结 果 的 解 释 是 ()* 的 关 键 。 要 正 确 地 解 释 结 果 , 首 先 , 要 掌 握 必 要 的 资
料 : 详 细 了 解 病 人 生 理 、 病 理 状 态 , 尤 其 对 影 响 药 物 与 蛋 白 结 合 率 的 因 素 了 解 清 楚 ; 详 细
了 解 病 人 的 用 药 状 况 , 对 被 监 测 的 药 物 的 用 药 过 程 更 要 弄 清 楚 ; 了 解 被 监 测 药 物 的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范 围 ; 了 解 该 药 物 的 剂 量 +血 药 浓 度 +效 应 间 的 相 关 程 度 及 其 影 响 因 素 ; 了 解 该 药
动 力 学 参 数 的 群 体 值 。 其 次 , 比 较 实 际 结 果 与 预 测 结 果 , 如 不 相 符 合 时 , 应 作 出 相 应 的 解
释 , 可 以 从 病 人 服 从 治 疗 、 药 物 剂 型 的 生 物 利 用 度 、 药 物 的 蛋 白 结 合 率 、 影 响 动 力 学 参 数
的 生 理 与 病 理 诸 因 素 来 考 虑 。 同 时 还 应 观 察 血 药 浓 度 与 疗 效 的 关 系 , 也 就 是 说 在 血 药 浓
度 在 有 效 范 围 内 时 , 临 床 上 是 否 表 现 有 效 , 有 时 会 遇 到 不 一 致 的 情 况 , 就 应 考 虑 其 原 因 ,
着 重 考 虑 影 响 药 效 的 诸 因 素 。 最 后 根 据 新 的 参 数 , 制 定 新 的 用 药 方 案 , 经 病 人 用 药 后 , 重
新 监 测 血 药 浓 度 , 一 般 地 说 , 此 时 实 测 值 与 预 计 值 会 比 较 地 一 致 。 如 长 期 使 用 该 药 物 时 ,
·%&·
第 一 篇 总 论
还 应 定 期 地 监 测 , 以 观 察 血 药 浓 度 是 否 有 变 化 , 因 为 这 种 情 况 是 常 常 会 发 生 的 。
( 对 结 果 的 解 释 还 应 加 强 与 临 床 医 生 的 研 究 , 虚 心 听 取 他 们 的 意 见 , 他 们 对 病 人 的 病
情 、 用 药 情 况 、 药 效 的 观 察 是 最 清 楚 的 , 必 要 时 也 应 访 问 病 人 , 这 样 才 能 使 结 果 的 解 释 比
较 客 观 实 际 。 )
!" 具 体 步 骤
( #) 临 床 资 料 的 掌 握 。 对 每 一 个 需 要 血 药 浓 度 监 测 的 病 人 应 了 解 下 表 中 的 内 容 , 除
了 从 申 请 单 上 了 解 外 , 需 要 时 应 深 入 临 床 去 了 解 。
表 # $ ! $ #% 应 该 掌 握 的 药 代 动 力 学 资 料
分 类 具 体 内 容
健 康 病 人 的 参 数 模 型 与 各 项 动 力 学 参 数
病 态 时 的 参 数
肝 、 肾 、 心 、 肺 、 甲 状 腺 等 疾 患 时 ;
休 克 、 烧 伤 时
肥 胖 、 浮 肿 时 ;
发 热 时 ;
血 透 时 。
生 理 变 化 时 的 参 数
年 龄 ( 乳 儿 、 幼 儿 、 老 年 ) 、 性 别 ;
妊 娠 、 遗 传 、 种 族 ;
饮 食 ( 高 蛋 白 、 高 碳 水 化 合 物 等 ) ;
活 动 情 况 ( 劳 动 时 、 睡 觉 时 ) ;
环 境 ;
嗜 好 ( 烟 、 酒 、 茶 等 ) 。
上 表 中 内 容 所 要 求 的 数 据 很 多 是 收 集 不 到 的 , 但 起 码 了 解 到 这 些 因 素 对 药 代 动 力 学
参 数 的 影 响 , 或 者 分 析 情 况 时 应 考 虑 到 这 些 因 素 , 并 积 累 这 方 面 的 资 料 与 经 验 。
( !) 结 果 解 释 的 程 序 。 先 根 据 现 有 的 动 力 学 资 料 计 算 血 药 水 平 作 为 预 测 值 , 与 实 际
值 的 比 较 , 根 据 比 较 结 果 再 进 行 分 析 :
第 一 步 : 明 确 测 定 目 的 , 掌 握 资 料 。
第 二 步 : 将 实 测 值 与 预 测 值 作 比 较 。
第 三 步 : 求 算 病 人 的 动 力 学 参 数 , 并 与 已 知 值 作 比 较 , 根 据 病 人 的 情 况 包 括 病 理 的 、
生 理 的 合 并 用 药 等 作 出 分 析 和 判 断 。
第 四 步 : 综 合 判 断 , 确 定 是 否 需 要 修 改 给 药 方 案 。
五 、 目 前 常 需 要 监 测 的 药 物 及 其 应 用
综 上 所 述 ,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对 临 床 药 物 治 疗 有 非 常 重 要 的 意 义 , 但 在 临 床 实 践 中 需 要
监 测 的 药 物 并 不 多 , 本 节 就 目 前 国 内 外 最 常 监 测 的 药 物 进 行 介 绍 。
( 一 ) 抗 癫 痫 药 物
癫 痫 是 一 种 常 见 的 神 经 症 状 , 大 多 数 需 要 长 期 的 药 物 治 疗 , 但 目 前 临 床 应 用 的 各 种
·&&·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药 物 都 有 副 作 用 , 特 别 是 长 期 用 药 后 对 肝 酶 的 诱 导 和 抑 制 作 用 , 除 了 对 本 身 效 应 增 强 或
降 低 外 , 尚 可 影 响 许 多 其 它 药 物 代 谢 。 因 此 , 坚 持 合 理 用 药 能 提 高 药 物 的 疗 效 , 减 轻 或 避
免 毒 性 反 应 ,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合 并 用 药 。 现 以 列 表 形 式 给 出 该 类 药 物 进 行 !"# 时 所 需 了
解 的 各 种 参 数 及 最 常 用 的 测 定 方 法 等 。
( 二 ) 抗 心 率 失 常 药
抗 心 率 失 常 药 物 多 数 治 疗 指 数 较 低 , 严 重 的 毒 副 反 应 常 可 危 及 生 命 。 且 该 类 药 物 效
应 与 自 药 浓 度 之 间 有 显 著 的 相 关 性 , 并 有 明 显 的 个 体 差 异 问 题 存 在 , 因 此 实 施 !"# 对 临
床 治 疗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
表 $ % & % $$ 抗 癫 痫 药 物 的 各 种 参 数
参 数 名 称
参 数 值
苯 妥 因 酰 胺 咪 嗪 苯 巴 比 妥 去 氧 苯 巴 比 妥 乙 琥 胺 丙 戊 酸
分 子 量 &’&(&) &*)(&) &*&(&* &$+(&’ $,-($- $,,(&$
./0 +(* -(* 1(* ,(1’
2(.( 3) &1’ 4 &1+ &5, 4 &5) $-)(5 &+$ 4 &+& ), 4 )’ $&+ 4 $*5
水 溶 解 度
( 267 28)
$, 几 乎 不 容 于 水 盐 易 溶 于 水 )55 $15 $(*
口 服 吸 收
率 ( 9)
15 -5 4 +5 +5 4 15 +5 4 $55 $55 +’ 4 $55
达 峰 时 间
( :)
, 4 + $ 4 * & 4 , & 4 , 空 腹 5(’ 4
$(’
饭 后 & 4 +
初 用 ) 4 $+
长 期 用 药 *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 9)
++ 4 1& )’ 4 +’ ,’ 4 ’5 &5 4 *5 5 15 4 1’
分 布 容 积
( ;7<6)
5() 4 5(+ 5(+ 4 $(, 5(- 4 $(& 5(,* 4 $($, 5() 4 5(1 5($’ 4 5(,
消 除 半 衰
期 ( :)
) 4 +
成 人 $+ 4 *5 $5 4 *5 ’* 4 $,5 ’5 4 )5 $5 4 &5
儿 童 $& 4 && + 4 1 *- 4 1, *5 4 ’5 + 4 $’
( 新 生 儿 )
,* 4 ,5,
清 除 率
( 287<67:)
随 剂 量 改 变 ( 单 用 ) *5(1
初 次 用 药
( 合 用 ) *&(- 4
$5&
成 人 $$ 4 &) &($ 4 ,($ $5 4 $*
-4 +( 单 用 ) ’
( 合 用 )
儿 童 &+ ’($ 4 $,($ $)
$’( 单 用 ) &’
4 *5( 合 用 )
主 要 消 除
途 径
肝 脏 转 化 肝 转 化 119
肾 排 泄 9$
肝 转 化 +59 肝 脏 转 化 肝 脏 转 化 )5
4 +59
·,*·
第 一 篇 总 论
参 数 名 称
参 数 值
苯 妥 因 酰 胺 咪 嗪 苯 巴 比 妥 去 氧 苯 巴 比 妥 乙 琥 胺 丙 戊 酸
达 稳 态 时
间 ( !)
成 人 " # $% 初 用 & # $% $% # ’$ ( # $’ ’ # ’)"
儿 童 ’ # " 改 剂 量 % # " $* # $( + # $*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 # ’* % # $’ $* # %* + # $" %* # $** "* # $**
范 围
(
!
,- ./)
潜 在 中 毒
浓 度
(
!
,- ./) 0 ’" 0 $’ 0 "* 0 $( 0 $"* 未 定
常 用 维 持
剂 量
( .,-1,-!)
’ # %
成 人 ")* & # $" &)" # ’*
2 $$ 岁 ’* #
%*
$" # %"
儿 童 ")* # ()* $" # ’* " # ’"
0 $$ 岁 $" #
3*
$" # +*
采 血 时 间 达 稳 态 后
达 稳 态 后 , 谷
浓 度
达 稳 态 后 , 一
日 内 任 一 时 间
达 稳 态 后
服 药 前 达 稳
态 后
测 定 方 法 4567 8569
:;9 <)7
=>;?
=>;? 4567
85;9@<)7
4567 85;9
<)7 =>;?
4567 85;9
=>;? <)7
4567 85;9
=>;?
856;
=>;?
4567 <)7
表 $ A ’ A $’ 抗 心 律 失 常 药 物 的 有 关 参 数
参 数 名 称
参 数 值
普 鲁 卡 因 胺 异 丙 吡 胺 利 多 卡 因 胺 碘 酮
分 子 量 ’&$)&B( 盐 酸 盐 ) 33B)%& ’3%)33 +%")3’
5CD B)’ ()3% &)(+
.)E( F) $’& # $’B B%)" # B")* +( # +B $"+( 盐 )
水 溶 解 度
( ,- 6)
易 溶 $ 盐 酸 盐 易 溶 盐 酸 盐 易 溶
口 服 吸 收
率 ( G)
("( 个 体 差 异 大 ) (3 ’" # "*( 肌 注 $**) 3$ # +"
达 峰 时 间
( H)
$)’"( 个 体 差 异 大 ) ’ # 3 "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 G)
$" $* # +"( 浓 度 依 赖 ) +* # (* 白 蛋 白 +’)$
"
’
I脂 蛋 白 33)"
分 布 容 积
( 6-1,)
’)% 3* # (* 正 常 人 $3*6
心 衰 者 +’6
尿 毒 症 (%6
肝 硬 化 $+’6
"B"*
·"3·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参 数 名 称
参 数 值
普 鲁 卡 因 胺 异 丙 吡 胺 利 多 卡 因 胺 碘 酮
消 除 半 衰
期 ( !)
"#$( 快 乙 酰 化 )
%#"( 慢 乙 酰 化 )
&’(’) * +,
正 常 人 -#% * .#/
急 性 心 肌 梗 塞
", * 0/
肾 衰 . * -0
正 常 人 +#" * "#0
心 衰 +#/ * )#,
尿 毒 证 +#0
肝 硬 化 -#/
正 常 人 "+ * "%
长 期 服 药
-/ * %$
达 稳 态 时
间 ( !)
(’+0 * ")
&’(’0, * %,
"% * -% ) * +" -( 月 )
消 除 率
( 123 1453
67)
快 乙 酰 化 者 /#$
慢 乙 酰 化 者 %#$
肾 功 能 损 害 者
"#0 * %#$
+#0 * 0#% ,#% * +#-- +/$123 145
消 除 途 径
肝 转 化
( 8)
", * %, "% * -0 产 物 9:;<, ;< 肝 转 化
肾 排 泄
( 8)
%, 0) * %) = +,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
!
73 12)
(’
- * +,
(’> 9’(’
+, * 0,
" * % +#% * %#, ,#% * +#%
中 毒 血 浓
度
(
!
73 12)
(’? +,
(’> &’(’? 0,
? $ ? / ? "#%
常 用 剂 量
( 17367)
静 滴 负 荷 量
+$( +! 内 滴 完 )
口 服 ( +) " 分 钟 静 推 $%17 口 服 负 荷 量 +-730 周
( 指 数 减 量 方 案 )
( 173673
!)
青 滴 维 持 量
"#. * 0#,
负 荷 量 ( 17)
",, * 0,,
( ") 静 滴
.#0173 145 @ +.
( 17367) 口 服 负 荷 量
+, * +%
维 持 量 ( 173A)
-,, * ),,( 分 - 次 )
( 0) 静 滴 +#% * 0#,
173 145 维 持
口 服 维 持 量
,#" * ,#-73A
( 173673
天 )
口 服 维 持 量
0% * %,( ) * . 次 )
静 推 $#% * /
17367 分 0 * - 次
测 定 方 法 B(CD :9EF
;#D FCD
B(CD :9EF
B(E’
B(CD ;#D
G(E’
B(CD
表 + H " H +0 强 心 甙 的 有 关 参 数
地 高 辛 洋 地 黄 毒 甙
分 子 量 $.,#/" $)-#/"
I6J 53J 53J
熔 点 53J 53J
水 溶 解 度 不 溶 不 溶
·)0·
第 一 篇 总 论
地 高 辛 洋 地 黄 毒 甙
口 服 吸 收 率 ( !) "# $ %& ’# $ (##
达 峰 浓 度 时 间 ( )) (*& $ &*# + $ "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 !) ,# $ -# ’# $ ’%
分 布 容 积 ( ./01) &*# $ (#*# #*- $ #*’
消 除 半 衰 期 ( ))
成 人 +" $ &( (-- $ (’,
儿 童 (( $ &#
达 稳 态 时 间 ( 2)
成 人 % $ (( +-
儿 童 , $ (#
清 除 率
( 34· 356
7(
· (*%+3
7,
)
(88
消 除 途 径 :
肾 排 泄 ( !) %& $ 8#( 未 变 ) 代 谢 产 物 由 肾 排 泄
肝 转 化 ( !) $ +# 原 形 药 由 肝 转 化
有 效 血 清 药 浓 度 范 围 (
!
1/ .) #*8 $ ,*# (+ $ ,&
中 毒 药 浓 度 (
!
1/4) 9 ,*- 9 +-
常 用 剂 量
!
负 荷 量
成 人 8 $ (,
!
1/01, 5: (# $ ,#
!
1/01, 5: 或 口 服
儿 童 ,# $ -&
!
1/01, 5: ,#
!
1/01, 5: 或 口 服
维 持 量
成 人 + $ &
!
1/01/2, 口 服 #*% $ ,*8
!
1/01/2, 口 服
儿 童 (# $ (&
!
1/01/2, 口 服 #
!
1/01/2, 口 服
测 定 方 法 ;<= >?<@ AB<= ;<= >?<@ AB<=
( 三 ) 强 心 甙
强 心 甙 的 治 疗 指 数 窄 , 中 毒 症 状 与 临 床 用 量 不 足 的 反 应 相 似 , 是 目 前 公 认 最 需 进 行
@C? 的 药 物 。
( 四 ) 茶 碱 与 咖 啡 因
表 ( D , D (-
"
"
"
茶 碱 的 有 关 参 数
分 子 量 (8#*(% 儿 童
"
"
"
" $ --
EFG 8*" 新 生 儿 9 %
"
"
"
天
熔 点 ( H) ,%# $ ,%- 血 浆 清 除 率 ( 34/01/ 356
"
"
"
)
水 溶 解 度 ( 1/ .) C 8*+ 健 康 成 人
"
"
"
#*"% I #*(+
口 服 吸 收 率 ( !) 儿 童 (*& I #*-
·%+·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
!
!
成 人 !" # $%% 健 康 老 人
!
!
!
%&"! ’ %&%(
新 生 儿 )% 早 产 儿
!
!
!
%&*! ’ %&$
达 峰 浓 度 时 间 ( +
!
!
!
) 主 要 消 除 途 径 肝 脏 转 化
成 人 * # , 有 效 药 浓 度 范 围 ( -./ 0
!
!
!
)
新 生 儿 不 稳 定 儿 童 及 成 人
!
!
!
$% # *%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 1) 新 生 儿
!
!
!
" # $%
成 人 "" # 2% 潜 在 中 毒 浓 度 ( -./ 0
!
!
!
)
新 生 儿 低 于 成 人 儿 童 及 成 人
!
!
!
3 *%
分 布 容 积 ( 0/4.) 新 生 儿
!
!
!
3 $"
成 人 %&"( %&," # %&(%) 常 用 维 持 剂 量 ( -./4./5
!
!
!
)
新 生 儿 %&,, # $&%, 成 人
!
!
!
$% # $,
消 除 半 衰 期 ( +) 儿 童 ( $ # $* 岁 )
!
!
!
*% # *6
成 人 , # ) 新 生 儿
!
!
!
, # 6
儿 童 $ # )
!
!
!
采 血 时 间 服 药 前
新 生 儿 $( # 6" 测 定 方 法 7809,
!
!
!
:8;<
达 稳 态 时 间 ( +) =>;?
!
!
!
, 紫 外 分
成 人 $2 # ,( 光 光 度 法
$ @ * @ $"
!
!
!
咖 啡 因 ( 茶 碱 代 谢 产 物 ) 有 关 参 数
分 子 量 $!6&*% 达 峰 浓 度 时 间 ( +)
!
!
!
$&%
ABC $6&% 半 衰 期 ( +
!
!
!
)
熔 点 ( D) *,2 成 人
!
!
!
,&$
水 溶 解 度 ( ./ 0) $(&% 新 生 儿
!
!
!
6% # *,%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 1) *%&% 有 效 药 浓 度 范 围 ( 新 生 儿 , -./ 0)
!
!
!
" # *%
分 布 容 积 ( 0/4.) %&" 潜 在 中 毒 药 浓 度 ( -./ 0) 3 *%
( 五 ) 三 环 类 抗 抑 郁 药 物
抑 郁 症 病 人 的 治 疗 需 要 长 期 用 药 , 且 该 类 药 物 的 副 反 应 多 , 个 体 差 异 大 , 临 床 上 用 药
剂 量 不 足 或 用 量 过 大 所 出 现 的 副 反 应 与 抑 郁 症 发 作 的 症 状 相 似 , 因 此 往 往 易 于 造 成 盲 目
的 加 量 或 合 并 其 它 药 物 而 出 现 严 重 的 中 毒 症 状 与 后 果 , 目 前 大 多 数 文 献 认 为 该 类 药 物 是
最 需 要 进 行 ?E> 的 药 物 之 一 。
( 六 ) 碳 酸 锂
碳 酸 锂 对 躁 狂 症 有 很 好 的 临 床 疗 效 , 但 治 疗 范 围 较 窄 , 易 于 出 现 严 重 的 副 反 应 , 治 疗
急 性 躁 狂 症 的 有 效 浓 度 为 %&) # $&,--FG/ 0, 而 血 清 锂 浓 度 为 $&, # $&"-FG/ 0 时 就 要 警
惕 发 生 锂 中 毒 , $&" # *&"--FG/ 0 时 可 能 出 现 中 毒 症 状 , *&"--FG/ 0 以 上 常 可 发 生 严 重 中
毒 。 所 以 在 服 用 锂 盐 治 疗 期 间 应 经 常 进 行 血 清 锂 浓 度 的 监 测 。
·),·
第 一 篇 总 论
表 ! " # " !$ 三 环 抗 抑 郁 药 物 有 关 参 数 值
参 数 阿 米 替 林 去 甲 替 林 丙 咪 嗪 去 里 丙 咪 嗪
分 子 量 #%%&’( #$’&’% #)*&+* #$$&’%
,-. (&+ (&* (&/ (&/
熔 点 ( 0) !($ 1 !(% #!’ 1 #!/ !%+ 1 !%/ #*) 1 #!)
水 中 溶 解 度 易 容 易 溶 易 溶 易 溶
生 物 利 用 度 ( 2) /$ 1 %* +$ 1 %( #( 1 %% ’’ 1 /!
达 峰 浓 度 时 间 ( 3) + 1 ) + 1 ) ! 1 $ # 1 )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 2) )# 1 ($ (’ 1 (/ )* 1 (/ %’ 1 (#
分 布 容 积 ( 4567) $&+ 1 ’$ #* 1 +* !* 1 #* #) 1 $*
半 衰 期 ( 3) !% 1 +* !) 1 (’ ( 1 #+ !# 1 /+
达 稳 态 时 间 ( 8) + 1 !* + 1 !( # 1 / #&/ 1 !!&*
清 除 率 ( 9:59;<) ’#* 1 !/+/ #(* 1 !’’* %** 1 !%** !’** 1 #)**
主 要 代 谢 途 轻 肝 脏 肝 脏 肝 脏 肝 脏
有 效 药 浓 度 范 围 (
!
754) !/* 1 #/*
!
/* 1 !/* #** 1 ’**
!
!/* 1 ’**
中 毒 药 浓 度 (
!
754) = /**
!
= /** = /**
!
= /**
常 用 剂 量 ( 9758)
成 人 %/ 1 ’** /* 1 !/* %/ 1 ’** !/* 1 ’**
老 年 人 #* 1 !** !* 1 %/ #* 1 !** #* 1 !**
测 定 方 法 >4?、 @AB?、 C4D、 EA4D、 C4D5FG
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锂 的 各 项 参 数 值
分 子 量 %’&()
熔 点 ( 0) $!)
水 溶 解 度 ( 754) !#&)
口 服 吸 收 率 ( 2)
普 通 制 剂 = (/
缓 释 放 制 剂 = )/
达 峰 时 间 ( 3)
普 通 制 剂 ! 1 #
慢 释 放 制 剂 + 1 /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 2) *
布 容 积 ( 4567)
成 人 *&)( *&/ 1 !&*)
老 年 人 *&%( *&/ 1 *&()
消 除 半 衰 期 ( 3) !+ 1 !’
达 稳 态 时 间 ( 8) /( ’ 1 !*)
清 除 率 ( 9:59;<) !/ 1 ’*
消 除 途 径
肾 脏 ( (/2)
皮 肤 ( +2)
有 效 血 清 药 浓 度 范 围 ( 99H:54) 治 疗 *&) 1 !&’
预 防 *&$ 1 !&*
中 毒 药 浓 度 ( 99H:54) = !&/
常 用 剂 量 ( 成 人 ) (** 1 !/**9758
六 、 氨 基 甙 类 抗 生 素
氨 基 甙 类 抗 生 素 仍 然 是 目 前 临 床 上 最 常 用 的 抗 C " 菌 的 一 类 抗 生 素 , 其 主 要 毒 副 作
用 为 肾 毒 性 和 第 八 对 脑 神 经 系 统 的 毒 性 , 且 多 与 血 清 中 药 物 浓 度 有 关 , 因 此 也 是 目 前 公
认 需 进 行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的 一 类 药 物 。
·(’·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表 ! " # " !$ 氨 基 甙 类 的 有 关 参 数
参 数
参 数 值
庆 大 霉 素 丁 胺 卡 那 霉 素 妥 布 霉 素
分 子 量 %
!
&’’
%
!(
&&)
%
#
&*+
,-( $.#
/.,0 #!’ 1 ##&0
水 溶 性 ( /234) 易 溶 易 溶 于 水 易 溶
口 服 吸 收 率 ( 5) — — — — — — — ! 1 #5
达 峰 时 间 ( 6) 7.8 1 !.7 肌 注 ( 7.8 1 #) 肌 注 ( #7 1 &8)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 5) 7 1 +7 7 1 +.* 7
分 布 容 积 ( 4392) 7.!! 1 7.&7 +#.! : $.! 正 常 人 !8 1 +7
消 除 半 衰 期 ( 6) !.$) 1 *.)+ 7.$ 1 8.* 正 常 人 7.8 1 &.8
总 清 除 率 ( /239236) !77 1 !!7 正 常 人 !.’# 1 **.#!
/;3/<=3!.’+
#
新 生 儿 !.!!8
主 要 消 除 途 径 ))5从 尿 排 出 )75原 形 肾 排 原 形 肾 排
达 稳 态 时 间 ( >) +>
有 效 血 浓 度 范 围 & 1 $ !8 1 #8 # 1 !#
(
!
23/;)
潜 在 中 毒 浓 度 ? !# ? #8 ? !#
(
!
23/;)
常 用 维 持 量 剂 $/23$6 一 次 8 1 ’.8/2392 个 体 化 !.8 1 #.73
( /23923>) @.<.>. 923$6
采 血 时 间 达 稳 态 达 稳 态
测 定 方 法 微 生 物 法 微 生 物 法 ABC 衍 生 DB4%
DB4% E4%、 F.% GHI JKDB4%
DB4%
·7&·
第 一 篇 总 论
第 三 章 影 响 药 物 效 应 的 因 素
与 合 理 用 药 原 则
药 物 学 作 为 药 学 的 综 合 性 学 科 , 其 核 心 内 容 是 药 物 治 疗 学 ( !"#
$ %&’"()’#%*+,
) , 因 为
运 用 药 物 防 治 人 类 疾 病 , 迄 今 仍 是 临 床 医 学 实 践 的 主 要 方 式 。 据 统 计 , 临 床 医 学 医 治 各
类 疾 病 所 得 治 疗 效 果 , 约 -./来 自 药 物 的 治 疗 效 应 。 临 床 实 践 中 , 医 生 根 据 对 疾 病 的 正
确 诊 断 , 结 合 对 不 同 类 别 药 物 的 药 理 作 用 和 适 应 证 的 认 识 , 合 理 选 用 药 物 , 制 定 符 合 患 者
实 际 的 临 床 用 药 方 案 , 并 付 诸 实 施 。 只 要 选 药 得 当 , 方 案 实 施 符 病 情 实 际 , 多 数 患 者 可 获
预 期 治 疗 效 果 。 但 临 床 也 常 注 意 到 应 用 相 同 药 物 治 疗 不 同 患 者 时 , 其 治 疗 效 应 可 能 出 现
差 异 , 甚 至 可 能 产 生 与 预 期 效 应 不 同 的 临 床 反 应 。 这 是 因 为 临 床 药 物 治 疗 效 应 , 受 多 种
因 素 的 影 响 。 这 些 因 素 包 括 药 物 本 身 、 病 人 的 状 况 以 及 来 自 环 境 方 面 的 诸 多 影 响 。 临 床
药 物 治 疗 的 过 程 就 是 一 个 认 识 、 控 制 各 种 因 素 对 药 物 治 疗 效 应 的 影 响 , 充 分 发 挥 药 物 有
利 作 用 ,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临 床 用 药 风 险 , 以 获 取 最 佳 治 疗 效 应 的 过 程 。 本 章 拟 讨 论 药 物
本 身 、 机 体 方 面 和 来 自 环 境 方 面 诸 因 素 对 药 物 治 疗 效 应 的 影 响 以 及 临 床 药 物 治 疗 的 合 理
用 药 原 则 。
第 一 节 影 响 药 物 效 应 的 因 素
一 、 药 物 方 面 的 因 素
临 床 所 用 药 物 , 都 必 须 根 据 临 床 用 药 的 目 的 和 用 药 途 径 , 制 成 相 应 药 品 制 剂 , 以 方 便
临 床 应 用 。 任 何 药 品 , 根 据 其 固 有 的 药 理 性 质 都 规 定 有 相 应 的 适 应 证 、 用 法 和 用 量 。 药
品 的 临 床 剂 量 、 剂 型 特 征 、 用 药 途 径 及 药 品 的 联 合 应 用 都 是 影 响 物 效 应 的 因 素 。
·01·
第 三 章 影 响 药 物 效 应 的 因 素 与 合 理 用 药 原 则
!" 药 品 剂 量
任 何 药 品 的 临 床 效 应 都 与 临 床 用 药 剂 量 相 关 。 通 常 情 况 下 , 一 定 剂 量 的 药 物 吸 收 进
入 体 循 环 , 经 体 内 分 布 , 在 血 中 达 到 一 定 浓 度 , 并 与 效 应 器 组 织 中 的 药 物 浓 度 达 到 平 衡 ,
刚 能 产 生 一 定 效 应 , 此 即 最 小 有 效 浓 度 ( #$%$#&# ’((’)*$+’ ),%)’%*-.*$,%) " 随 用 药 剂 量 的
增 加 , 血 中 药 物 浓 度 相 应 增 高 , 药 理 效 应 亦 随 之 增 强 , 形 成 药 物 的 浓 度 / 效 应 关 系 ( ),#0
)’#*-.*$,% / ’((’)*-’1.*$,%23$4) 。 有 些 药 物 的 药 理 效 应 的 强 弱 变 化 呈 连 续 增 减 的 量 变 关
系 , 称 为 量 反 应 。 有 些 药 物 的 药 理 作 用 表 现 为 在 一 定 剂 量 下 才 引 发 反 应 , 即 阳 性 反 应 , 而
低 于 此 剂 量 则 不 发 生 反 应 , 称 阴 性 反 应 , 此 类 药 物 效 应 称 为 质 反 应 , 需 经 一 定 数 量 受 试 者
应 用 , 测 定 反 应 阳 性 率 高 低 , 据 此 表 示 药 物 效 应 的 强 度 。 事 实 上 , 随 着 药 品 剂 量 的 增 加 ,
不 少 制 药 物 的 药 理 效 应 可 由 量 反 应 进 而 发 展 为 质 反 应 。 如 苯 巴 比 妥 , 一 次 量 口 服 !5 6
78#9 产 生 镇 静 作 用 , 一 次 量 为 :8 6 !88#9 则 产 生 催 眠 作 用 , 一 次 服 用 !8 倍 以 上 催 眠 剂
量 则 可 引 起 昏 迷 、 呼 吸 抑 制 , 更 大 剂 量 甚 至 危 及 生 命 ; 又 如 肾 上 腺 糖 皮 质 激 素 氢 化 可 的
松 , 用 相 当 于 生 理 情 况 下 分 泌 的 剂 量 , 成 人 每 日 服 用 ;8 6 78#
9
, 主 要 表 现 对 糖 、 蛋 白 质 和
脂 防 代 谢 的 影 响 , 可 用 于 补 充 治 疗 。 每 日 服 用 :8 6 !;8#
9
或 更 高 剂 量 , 则 可 产 生 抗 炎 、 免
疫 抑 制 等 药 理 作 用 , 用 于 治 疗 严 重 感 染 、 自 身 免 疫 性 疾 病 和 过 敏 性 疾 病 等 。 可 见 一 定 的
药 品 剂 量 决 定 一 定 特 征 的 药 物 效 应 。 临 床 用 药 务 必 按 治 疗 目 的 , 合 理 确 定 临 床 用 量 。
;" 药 品 制 剂 与 用 药 途 径
药 物 的 不 同 制 剂 经 不 同 途 径 应 用 , 药 物 作 用 发 生 的 速 度 和 强 度 亦 会 有 显 著 差 异 , 甚
至 产 生 不 同 性 质 的 药 理 效 应 。
( !) 给 药 途 径 影 响 药 物 作 用 速 度 临 床 常 用 给 药 途 径 中 , 静 脉 注 射 制 剂 经 静 脉 途 径
应 用 , 药 物 直 接 进 入 体 循 环 , 到 达 靶 器 官 , 作 用 最 为 迅 速 ; 注 射 剂 经 肌 内 注 射 或 皮 下 注 射 ,
药 物 经 肌 肉 组 织 或 皮 下 组 织 吸 收 入 血 , 故 药 物 作 用 的 发 挥 较 静 脉 注 射 相 对 缓 慢 , 但 仍 比
药 物 口 服 应 用 作 用 迅 速 , 且 生 物 利 用 度 相 对 较 高 , 适 用 于 急 重 疾 病 的 治 疗 药 品 或 不 易 经
消 化 道 吸 收 的 药 品 。
口 服 是 临 床 应 用 最 为 方 便 的 给 药 途 径 , 口 服 制 剂 需 在 胃 肠 道 内 崩 解 溶 出 , 经 胃 肠 黏
膜 吸 收 入 血 , 并 经 肝 脏 首 关 代 谢 , 再 入 体 循 环 而 呈 现 药 理 效 应 , 故 发 挥 药 物 效 应 远 较 注 射
应 用 慢 , 且 易 受 诸 多 因 素 影 响 , 临 床 应 用 中 须 考 虑 这 些 因 素 。
直 肠 给 药 途 径 也 常 用 。 药 物 用 于 直 肠 内 , 经 由 栓 剂 释 出 , 进 而 扩 散 分 布 直 肠 黏 膜 表
面 吸 收 入 血 , 故 药 效 发 挥 较 慢 , 但 药 物 经 直 肠 黏 膜 吸 收 后 , 大 部 分 随 直 肠 中 静 脉 和 下 静 脉
入 下 腔 静 脉 进 入 体 循 环 , 可 避 免 肝 脏 首 关 代 谢 , 故 有 较 高 生 物 利 用 度 。 对 口 服 困 难 的 患
者 , 仍 是 一 种 可 靠 的 替 代 给 药 途 径 。
透 皮 吸 收 是 通 过 药 剂 贴 敷 于 皮 肤 表 面 , 其 中 的 药 物 经 皮 吸 收 发 挥 全 身 效 应 。 药 物 必
须 通 过 皮 肤 角 质 层 等 表 皮 结 构 进 入 真 皮 组 织 , 始 被 吸 收 入 血 。 药 物 制 剂 经 完 整 皮 肤 吸 收
的 药 量 仅 占 制 剂 中 全 部 给 药 量 的 较 小 比 例 , 故 透 皮 制 剂 的 药 效 产 生 缓 慢 而 温 和 , 适 合 慢
·;<·
第 一 篇 总 论
性 疾 病 的 治 疗 用 药 。
( !) 不 同 用 药 途 径 决 定 药 物 不 同 药 理 效 应 及 临 床 用 途 大 多 数 临 床 用 药 , 虽 应 用 途
径 不 同 , 而 药 理 效 应 基 本 相 同 , 而 有 些 药 物 经 不 同 途 径 用 药 , 却 可 产 生 完 全 不 同 的 药 理 效
应 , 有 着 不 同 的 临 床 用 途 。 如 利 多 卡 因 局 部 注 射 , 产 生 局 部 麻 醉 作 用 , 用 于 神 经 阻 滞 麻
醉 、 浸 润 麻 醉 和 硬 膜 外 麻 醉 ; 若 以 其 静 脉 注 射 制 剂 经 静 脉 途 径 应 用 , 则 有 抗 心 律 失 常 作
用 , 用 于 控 制 危 及 生 命 的 急 性 心 律 失 常 。 又 如 硫 酸 镁 , 若 经 口 服 应 用 , 大 部 分 镁 盐 不 被 吸
收 , 在 胃 肠 道 中 产 生 导 泻 作 用 , 然 而 硫 酸 镁 注 射 剂 经 静 脉 应 用 , 则 迅 速 发 挥 全 身 作 用 , 产
生 镇 静 、 降 低 血 压 等 效 应 , 用 于 惊 厥 、 子 痫 的 治 疗 。 可 见 临 床 用 药 途 径 , 亦 是 影 响 药 物 效
应 的 重 要 因 素 。
( ") 不 同 口 服 制 剂 对 药 物 效 应 的 影 响 口 服 制 剂 有 固 体 剂 型 与 液 体 剂 型 之 别 。 一 般
而 言 , 液 体 剂 型 如 溶 液 剂 、 糖 浆 剂 等 无 药 品 崩 解 和 药 物 溶 出 过 程 , 故 其 吸 收 较 固 体 剂 型 片
剂 和 胶 囊 剂 快 ; 固 体 剂 型 中 的 泡 腾 片 剂 在 贮 存 时 为 片 剂 , 在 服 用 时 置 于 水 中 , 经 泡 腾 作
用 , 改 变 成 溶 液 状 态 , 具 有 溶 液 剂 型 特 征 ; 药 物 分 散 片 剂 崩 解 迅 速 , 亦 具 吸 收 较 快 的 特 点 ,
说 明 不 同 口 服 制 剂 , 对 药 物 效 应 产 生 的 快 慢 有 明 显 影 响 。
( #) 缓 释 与 控 释 制 剂 对 药 物 效 应 的 影 响 近 年 来 , 制 剂 中 缓 释 或 控 释 制 剂 的 发 展 , 对
药 物 效 应 及 临 床 用 药 方 案 的 制 定 带 来 显 著 影 响 。 这 些 新 型 制 剂 通 过 药 剂 学 方 法 , 保 证 制
剂 中 药 物 要 求 缓 慢 地 、 随 时 间 变 化 先 多 后 少 地 非 恒 速 释 放 ( 缓 释 制 剂 ) , 或 按 要 求 缓 慢 地
接 近 恒 速 释 放 ( 控 释 制 剂 ) 。 这 类 制 剂 药 物 作 用 持 久 , 每 日 仅 用 药 一 次 或 两 次 , 有 利 于 提
高 患 者 用 药 依 从 性 ; 同 时 缓 释 或 控 释 制 剂 使 血 中 药 物 浓 度 在 较 长 时 间 内 维 持 于 有 效 血 药
浓 度 范 围 , 既 可 保 持 持 久 疗 效 , 又 可 避 免 药 物 超 过 高 峰 浓 度 , 故 可 减 轻 药 物 的 不 良 反 应 。
如 钙 拮 抗 剂 硝 苯 地 平 普 通 制 剂 , 因 半 衰 期 短 ( 仅 ! 小 时 ) , 作 为 抗 高 血 压 药 物 , 每 日 至 少 用
药 三 次 , 且 血 中 药 物 浓 度 波 动 度 大 , 不 良 反 应 多 ; 而 硝 苯 地 平 控 释 剂 型 , 每 日 仅 用 药 一 次 ,
即 可 达 到 理 想 控 制 血 压 的 目 的 , 不 仅 提 高 了 临 床 疗 效 , 也 减 少 了 药 物 的 不 良 反 应 。
( $) 药 品 制 剂 因 素 对 药 物 吸 收 程 度 与 速 率 的 影 响 药 品 制 剂 因 素 的 差 异 有 可 能 使 同
一 药 物 、 同 剂 型 的 不 同 厂 家 产 品 在 吸 收 程 度 和 速 率 上 发 生 改 变 , 以 致 影 响 药 物 效 应 及 不
良 反 应 。 常 见 的 因 素 包 括 药 物 粒 径 与 晶 型 、 赋 形 剂 的 种 类 与 质 量 , 以 及 制 剂 工 艺 等 。 这
些 因 素 可 影 响 药 品 的 崩 解 度 和 溶 出 速 率 , 进 而 影 响 制 剂 产 品 的 生 物 利 用 度 , 故 医 药 界 在
研 制 固 体 剂 型 的 仿 制 药 品 时 , 十 分 重 视 通 过 与 标 准 参 比 制 剂 作 对 照 的 相 对 生 物 利 用 度 研
究 , 并 进 行 生 物 等 效 性 评 价 , 以 考 核 药 品 剂 型 的 内 在 质 量 , 保 证 仿 制 药 品 与 参 比 剂 型 在 临
床 治 疗 学 上 具 有 等 效 性 。
"% 联 合 用 药 与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当 临 床 同 时 应 用 两 种 或 两 种 以 上 药 物 时 , 可 能 出 现 药 物 间 相 互 作 用 ( &’(
) *+,-’./0
,*1+) 。 这 种 相 互 作 用 可 发 生 于 药 品 体 外 调 制 过 程 中 , 或 发 生 于 药 物 在 人 体 内 的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过 程 中 , 或 发 生 在 药 物 作 用 于 靶 器 官 , 产 生 药 理 效 应 的 过 程 中 。
·"#·
第 三 章 影 响 药 物 效 应 的 因 素 与 合 理 用 药 原 则
药 品 在 体 外 调 制 过 程 中 , 可 能 发 生 物 理 或 化 学 相 互 作 用 , 从 而 改 变 药 品 的 理 化 性 状 ,
影 响 药 品 的 稳 定 性 , 进 而 影 响 药 物 的 疗 效 或 毒 性 反 应 , 此 即 药 品 的 配 伍 禁 忌 。 在 配 置 含
多 种 药 物 的 静 脉 滴 注 溶 液 时 , 尤 应 注 意 这 个 问 题 。
有 些 药 品 配 伍 应 用 , 在 药 效 上 发 生 协 同 作 用 ( !
"#$%&’(!)
) , 有 利 于 增 强 药 物 疗 效 , 如
!
肾 上 腺 素 受 体 阻 断 药 与 噻 嗪 类 利 尿 药 合 用 , 产 生 协 同 降 低 血 压 作 用 ; 异 烟 肼 和 利 福 平 合
用 , 增 强 抗 结 核 菌 作 用 。 有 些 药 物 合 用 却 可 产 生 药 理 效 应 的 相 互 拮 抗 ( *#+*
’,#(!)
) , 如
!
肾 上 腺 素 受 体 阻 断 药 减 弱
!
肾 上 腺 素 受 体 激 动 药 的 作 用 , 噻 嗪 类 利 尿 药 在 协 同 增 强 血 管
紧 张 素 转 化 酶 抑 制 药 的 降 低 血 压 作 用 时 , 相 互 拮 抗 彼 此 对 血 钾 造 成 的 不 良 影 响 。 然 而 药
物 的 协 同 作 用 亦 可 成 为 引 起 不 良 反 应 的 重 要 因 素 。 如 临 床 上 补 充 钾 盐 时 , 若 同 时 使 用 留
钾 利 尿 药 或 血 管 紧 张 素 转 化 酶 抑 制 剂 , 则 有 可 能 引 发 高 血 钾 症 。
有 些 药 物 的 联 合 用 药 则 可 能 通 过 影 响 药 物 的 吸 收 或 改 变 药 物 分 布 、 代 谢 和 排 泄 规
律 , 影 响 药 物 的 药 理 效 应 , 甚 至 引 发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 临 床 合 并 用 药 时 , 应 考 虑 这 类 药 物 的
相 互 作 用 。
二 、 机 体 方 面 的 因 素
临 床 用 药 实 践 中 , 同 一 种 药 物 用 于 不 同 的 病 人 , 产 生 不 尽 相 同 的 临 床 效 应 是 十 分 常
见 的 现 象 。 形 成 这 些 差 异 的 因 素 , 除 药 物 方 面 的 因 素 外 , 还 有 来 自 人 体 自 身 的 诸 多 因 素 。
-. 生 理 因 素
( -) 年 龄 人 体 生 长 发 育 不 同 时 期 , 对 药 物 的 处 置 能 力 存 在 明 显 差 异 。 新 生 儿 时 期 ,
肝 脏 药 物 代 谢 酶 系 尚 未 成 熟 , 肾 小 球 滤 过 及 肾 小 管 分 泌 功 能 亦 较 低 下 , 以 致 药 物 代 谢 和
排 泄 缓 慢 , 导 致 药 物 在 体 内 滞 留 , 易 引 发 毒 性 反 应 。 主 要 经 肝 代 谢 的 药 物 和 主 要 经 肾 排
泄 的 药 物 , 用 于 新 生 儿 时 期 , 都 应 谨 慎 减 量 用 药 。
老 年 人 机 体 状 况 与 成 年 人 相 比 较 , 体 内 组 成 水 分 减 少 。 脂 肪 组 织 相 对 增 多 , 以 致 水
溶 性 药 物 分 布 容 积 缩 小 , 临 床 药 效 会 相 应 增 强 。 老 年 人 肝 实 质 量 相 对 减 少 , 肝 血 流 量 降
低 , 药 物 代 谢 失 活 延 缓 , 亦 会 减 慢 药 物 消 除 。 此 外 , 老 年 人 肾 血 流 量 、 肾 小 球 滤 过 和 分 泌
减 少 , 一 些 主 要 经 肾 排 泄 的 药 物 , 如 氨 基 甙 类 、 地 高 辛 、 钾 盐 等 , 在 使 用 一 般 成 年 人 标 准 剂
量 时 , 因 消 除 延 缓 , 易 致 蓄 积 中 毒 。 另 外 , 老 年 人 对 药 物 作 用 的 反 应 性 较 一 般 成 人 亦 有 明
显 改 变 。 如 对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抑 制 药 巴 比 妥 类 甚 为 敏 感 , 常 量 用 药 即 可 引 起 明 显 的 宿 醉 现
象 , 更 易 导 致 呼 吸 抑 制 等 严 重 反 应 ; 对
!
肾 上 腺 素 受 体 激 动 药 和 拮 抗 药 的 作 用 则 相 对 反
应 迟 钝 。 老 年 人 心 血 管 系 统 压 力 感 受 器 的 敏 感 性 也 相 对 降 低 , 使 用 降 低 血 压 药 物 时 , 更
易 发 生 直 立 性 低 血 压 。 可 见 不 同 年 龄 组 的 人 群 , 对 药 物 的 反 应 性 存 在 明 显 差 异 。
( /) 性 别 男 女 性 别 之 间 存 在 体 重 、 体 内 脂 肪 肌 肉 比 例 、 血 浆 蛋 白 浓 度 高 低 等 多 种 生
理 性 差 异 , 从 而 导 致 药 物 体 内 分 布 容 积 、 药 物 消 除 速 率 等 动 力 学 差 异 。 一 般 言 之 , 成 年 男
性 平 均 体 重 及 体 内 肌 肉 脂 肪 比 ( 0%*# +, 1*+ &*+(,) 均 大 于 同 龄 女 性 。 因 此 , 一 些 脂 溶 性 高 的
·22·
第 一 篇 总 论
药 物 , 如 美 托 洛 尔 等 , 在 女 性 中 有 更 大 的 分 布 容 积 , 代 谢 亦 较 缓 慢 。 但 有 一 些 药 物 女 性 的
消 除 速 率 较 男 性 快 , 如 甲 基 泼 尼 松 静 脉 注 射 同 样 剂 量 , 男 性 患 者 血 药 浓 度 明 显 高 于 女 性 ,
女 性 对 该 药 的 消 除 速 率 则 明 显 快 于 男 性 患 者 。
妊 娠 是 妇 女 的 特 殊 生 理 时 期 。 在 妊 娠 晚 期 常 见 胃 排 空 延 迟 、 胃 肠 蠕 动 减 慢 , 从 而 使
药 物 吸 收 速 率 延 缓 , 吸 收 程 度 增 设 。 妊 娠 期 妇 女 肝 脏 代 谢 酶 活 性 增 强 , 一 些 经 肝 代 谢 的
药 物 , 如 苯 妥 英 、 茶 碱 的 消 除 加 速 。 妇 女 妊 娠 期 肾 血 流 量 较 非 妊 娠 期 增 加 一 倍 , 经 肾 排 泄
药 物 如 羟 氨 苄 青 霉 素 或 头 孢 拉 定 等 的 消 除 加 速 , 故 应 用 此 类 抗 生 素 治 疗 全 身 性 感 染 , 宜
加 量 应 用 。
!" 疾 病 与 遗 传 因 素
( #) 疾 病 因 素 疾 病 可 改 变 机 体 对 药 物 的 处 置 过 程 , 从 而 影 响 药 物 的 疗 效 和 不 良 反
应 。 如 胃 肠 切 除 术 后 可 能 影 响 铁 剂 、 叶 酸 和 脂 溶 性 维 生 素 的 吸 收 ; 低 血 浆 蛋 白 血 症 可 使
高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药 物 的 血 中 游 离 型 药 物 浓 度 过 高 , 而 使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增 加 ; 肝 脏 功 能 明
显 受 损 的 患 者 , 药 物 经 肝 脏 代 谢 减 少 , 肝 脏 首 关 消 除 降 低 , 一 些 主 要 经 肝 代 谢 的 药 物 如 普
萘 洛 尔 、 拉 贝 洛 尔 、 氯 美 噻 唑 等 可 获 较 高 的 生 物 利 用 度 。 有 些 药 物 如 维 拉 帕 米 、 地 西 泮 、
甲 苯 磺 丁 脲 、 利 福 平 等 则 见 半 衰 期 延 长 、 消 除 率 降 低 ; 肾 功 能 受 损 的 患 者 都 有 肌 酐 清 除 率
降 低 , 表 明 肾 排 泄 功 能 障 碍 , 可 导 致 一 些 主 要 经 肾 排 泄 的 药 物 和 其 代 谢 产 物 的 肾 清 除 率
降 低 , 药 物 半 衰 期 明 显 延 长 , 如 抗 高 血 压 药 卡 托 普 利 在 正 常 人 的 消 除 半 衰 期 ( $
#%!
) 为 ! 小
时 , 而 严 重 肾 功 能 不 良 患 者 则 延 长 至 !& 小 时 ; 羟 氨 苄 青 霉 素 正 常 人 $
#%!
为 ! 小 时 , 严 重
肾 功 能 不 良 患 者 则 可 延 长 达 #’ 小 时 。 疾 病 对 药 物 体 内 处 置 过 程 的 影 响 , 无 疑 影 响 药 物
的 临 床 疗 效 和 毒 性 反 应 。 因 此 , 医 药 人 员 务 必 根 据 患 者 不 同 的 病 理 生 理 状 况 , 合 理 调 整
用 药 方 案 。
( !) 遗 传 因 素 药 物 的 临 床 效 应 及 其 体 内 处 置 还 决 取 于 人 体 的 遗 传 因 素 。 机 体 通 过
单 基 因 或 多 基 因 遗 传 等 方 式 影 响 药 物 在 体 内 的 处 置 规 律 , 并 改 变 机 体 对 药 物 的 反 应 性 。
由 遗 传 因 素 可 造 成 药 物 代 谢 酶 系 的 缺 陷 , 如 遗 传 性 ()磷 酸 葡 萄 糖 脱 氢 酶 缺 乏 患 者 体 内 还
原 型 胱 谷 甘 肽 缺 乏 , 致 使 红 细 胞 膜 易 受 氧 化 性 损 害 。 服 用 一 些 有 氧 化 作 用 的 药 物 如 伯 氨
喹 、 阿 司 匹 林 、 磺 胺 等 , 即 可 能 诱 发 溶 血 性 贫 血 , 遗 传 因 素 的 影 响 还 可 导 致 不 同 人 药 物 代
谢 酶 系 活 性 高 低 的 差 异 , 表 现 药 物 代 谢 遗 传 多 型 性 (
*+,+$-. /012304/5-636
) , 如 乙 酰 化 多
型 性 和 7’&8 氧 化 多 型 性 等 。 不 同 的 代 谢 类 型 , 可 能 影 响 药 物 的 毒 性 高 低 , 如 抗 结 核 药 异
烟 肼 按 相 同 方 案 用 药 , 慢 乙 酰 化 者 易 发 生 多 发 性 周 围 神 经 炎 , 而 快 乙 酰 化 者 发 生 此 类 毒
性 反 应 的 频 度 较 低 。 但 快 乙 酰 化 者 体 内 异 烟 肼 迅 速 代 谢 为 乙 酰 肼 , 后 者 进 一 步 转 化 为 具
肝 毒 性 的 代 谢 产 物 , 故 肝 损 害 发 生 率 相 对 较 高 。 对 遗 传 变 异 影 响 药 物 反 应 的 认 识 , 有 助
于 理 解 药 物 反 应 的 个 体 差 异 。
( 9) 心 理 因 素 临 床 实 践 中 常 会 见 到 当 患 者 情 绪 乐 观 、 对 治 愈 疾 病 抱 有 信 心 或 对 医
生 充 分 信 赖 时 , 病 人 药 物 治 疗 效 果 一 般 较 好 ; 反 之 , 则 难 达 到 预 期 治 疗 效 果 。 心 理 因 素 对
·&’·
第 三 章 影 响 药 物 效 应 的 因 素 与 合 理 用 药 原 则
药 物 作 用 的 影 响 , 在 安 慰 剂 (
!"#$%&’
) 临 床 效 应 观 察 中 有 充 分 体 现 。
安 慰 剂 是 一 种 不 含 有 药 理 活 性 药 物 的 制 剂 , 当 把 它 作 为 “ 药 品 ” 用 于 治 疗 其 些 临 床 病
症 时 , 亦 可 观 察 到 一 定 的 治 疗 效 果 , 如 消 除 头 痛 或 手 术 后 创 口 疼 痛 、 控 制 心 绞 痛 症 状 、 减
轻 晕 动 反 应 或 消 除 失 眠 症 状 。 其 有 效 率 一 般 可 达 ()* + ,)*。 这 种 现 象 称 为 “ 安 慰 剂 效
应 ”(
!"#$%&’ %--%$.
) 。 安 慰 剂 效 应 不 仅 只 有 治 疗 作 用 , 亦 可 能 产 生 不 良 反 应 , 如 口 干 、 恶
心 、 头 晕 等 症 状 , 其 疗 效 与 不 良 反 应 的 发 生 均 易 受 暗 示 的 影 响 。 可 见 , 对 临 床 用 药 治 疗 效
应 的 观 察 , 不 可 忽 视 心 理 因 素 的 影 响 。 这 就 使 进 行 药 品 临 床 试 验 时 , 需 要 采 取 双 盲 法 和
安 慰 剂 对 照 , 以 消 除 心 理 因 素 对 试 验 结 果 的 影 响 。
三 、 饮 食 与 其 他 因 素
( /) 饮 食 因 素 进 食 对 口 服 药 物 吸 收 的 影 响 依 食 物 的 类 型 及 药 品 的 理 化 性 质 等 特 性
而 定 。 有 些 药 物 , 食 物 对 其 吸 收 并 无 影 响 , 有 些 药 物 则 因 进 食 使 其 吸 收 延 缓 。 对 吸 收 迅
速 而 充 分 的 药 物 , 进 食 因 延 缓 胃 的 排 空 而 减 慢 药 物 的 吸 收 速 率 , 表 现 为 延 缓 药 物 的 血 浓
度 达 峰 时 间 , 降 低 其 峰 浓 度 , 但 并 不 影 响 该 药 物 的 吸 收 程 度 ; 对 在 酸 性 条 件 下 不 稳 定 的 药
物 , 因 食 物 可 促 进 胃 酸 分 泌 , 延 缓 胃 的 排 空 , 使 药 物 易 在 胃 中 降 解 , 故 可 降 低 其 生 物 利 用
度 ; 对 水 溶 性 低 、 脂 溶 性 高 的 药 物 , 高 脂 饮 食 可 提 高 该 类 药 物 的 溶 解 性 , 进 而 提 高 其 生 物
利 用 度 ; 亲 脂 性 碱 性 药 物 易 受 首 关 消 除 影 响 , 进 食 可 加 速 肝 血 流 , 降 低 肝 脏 首 关 消 除 效
应 , 故 可 使 该 类 药 物 生 物 利 用 度 提 高 ; 药 物 的 缓 释 控 释 制 剂 , 其 缓 释 控 释 特 征 易 受 胃 肠 内
容 物
!0
值 的 影 响 , 因 进 食 有 可 能 改 变 药 品 在 胃 肠 内 的
!0
环 境 , 进 而 改 变 该 制 剂 的 缓 释
特 征 ; 对 药 物 的 肠 溶 制 剂 , 食 物 因 延 缓 胃 的 排 空 , 延 长 制 剂 在 胃 内 停 留 时 间 , 从 而 延 缓 其
吸 收 。 可 见 食 物 对 药 物 体 内 处 置 过 程 有 明 显 的 影 响 , 是 临 床 用 药 中 不 可 忽 视 的 因 素 。
( () 烟 酒 因 素 酒 作 为 普 通 饮 食 嗜 好 之 一 , 亦 可 能 对 药 物 的 作 用 产 生 影 响 。 酒 对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的 抑 制 可 与 其 他 中 枢 抑 制 药 如 催 眠 药 、 安 定 药 、 抗 癫 醲 药 、 抗 组 胺 药 等 的 中 枢
抑 制 作 用 产 生 协 同 效 应 , 这 对 从 事 机 车 驾 驶 等 需 要 保 持 高 度 注 意 力 的 患 者 , 尤 为 重 要 。
酒 中 所 含 乙 醇 作 为 肝 脏 药 酶 诱 导 剂 可 加 速 抗 癫 药 的 经 肝 代 谢 , 从 而 对 抗 癫 药 血 中 浓
度 的 稳 定 及 癫 患 者 病 情 的 有 效 控 制 ,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酒 中 所 含 酪 胺 足 以 使 服 用 单 胺 氧
化 酶 抑 制 剂 的 高 血 压 病 患 者 产 生 高 血 压 危 象 。
吸 烟 亦 是 人 们 的 嗜 好 之 一 , 其 烟 雾 中 所 含 成 分 亦 具 肝 药 酶 诱 导 作 用 , 可 加 速 若 干 经
肝 代 谢 药 物 如 雌 激 素 、 茶 碱 、 华 法 林 的 代 谢 。 有 很 强 吸 烟 嗜 好 的 妇 女 ( 每 日 吸 烟 /1 支 以
上 者 ) , 若 同 时 服 用 避 孕 药 , 则 发 生 心 肌 梗 死 或 脑 卒 中 等 心 血 管 严 重 并 发 症 的 危 险 性 高 于
非 吸 烟 妇 女 服 用 相 同 避 孕 药 者 /) 倍 以 上 , 可 见 , 吸 烟 这 种 不 良 嗜 好 , 明 显 增 高 了 药 物 的
毒 性 作 用 。
·2,·
第 一 篇 总 论
第 二 节 临 床 合 理 用 药 的 原 则
根 据 上 节 对 各 种 影 响 药 物 作 用 因 素 的 分 析 , 可 知 药 物 用 于 治 疗 多 类 疾 病 , 其 有 效 性 、
安 全 性 是 诸 多 因 素 影 响 的 综 合 结 果 。 为 达 到 有 效 、 安 全 、 经 济 、 方 便 的 合 理 用 药 目 的 , 需
要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一 、 明 确 诊 断 , 确 定 药 物 治 疗 目 的
临 床 用 药 必 须 以 明 确 诊 断 为 前 提 。 根 据 临 床 诊 断 , 可 初 步 确 定 疾 病 的 发 病 原 因 和 患
者 所 处 的 临 床 状 态 。 以 此 为 根 据 , 即 可 确 定 药 物 治 疗 所 需 达 到 的 目 的 , 决 定 选 用 病 因 治
疗 药 物 或 对 症 治 疗 药 物 。 如 不 同 感 染 性 疾 病 , 可 根 据 临 床 诊 断 和 病 原 学 诊 断 , 选 用 对 不
同 疾 病 的 特 定 病 原 体 敏 感 的 抗 感 染 药 物 治 疗 , 以 杀 灭 或 抑 制 病 原 体 , 即 可 获 得 良 好 的 治
疗 效 果 。 可 见 , 有 效 的 药 物 病 因 治 疗 , 应 以 正 确 诊 断 、 确 定 病 因 为 前 提 。
疾 病 发 展 过 程 中 , 有 可 能 出 现 使 疾 病 病 理 生 理 过 程 进 一 步 紊 乱 的 严 重 症 状 如 高 热 、
惊 厥 等 。 及 时 消 除 这 些 严 重 症 状 , 有 利 于 遏 制 疾 病 发 展 的 恶 性 循 环 。 因 此 , 药 物 对 症 治
疗 亦 是 临 床 药 物 治 疗 不 可 忽 视 的 重 要 环 节 。 如 高 血 压 病 是 一 种 病 因 未 明 的 常 见 病 , 过 高
的 动 脉 血 压 可 能 损 害 心 、 脑 、 肾 等 重 要 脏 器 , 甚 至 危 及 生 命 。 采 用 抗 高 血 压 药 物 对 症 治
疗 , 降 低 血 压 对 于 减 轻 临 床 症 状 , 保 护 实 质 器 官 免 受 损 害 , 进 而 改 善 患 者 生 活 质 量 , 有 着
积 极 意 义 。 药 物 对 症 治 疗 , 亦 必 须 以 明 确 的 临 床 诊 断 为 基 础 。 设 想 对 临 床 高 血 压 症 状 治
疗 , 若 未 明 确 诊 断 , 将 嗜 铬 细 胞 瘤 患 者 的 高 血 压 症 状 , 当 作 原 发 性 高 血 压 长 期 对 症 治 疗 ,
势 必 贻 误 病 情 ,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
临 床 用 药 还 需 权 衡 不 同 药 物 在 临 床 应 用 中 可 能 产 生 的 利 弊 。 对 病 情 紧 急 的 患 者 , 迅
速 有 效 地 控 制 危 及 患 者 生 命 的 症 状 , 应 属 当 务 之 急 , 即 使 所 选 对 症 治 疗 药 物 有 潜 在 不 良
反 应 , 但 若 符 合 救 治 疾 病 的 紧 急 需 要 , 临 床 用 药 的 后 果 仍 属 利 大 于 弊 , 应 视 为 合 理 用 药 。
反 之 , 对 病 情 轻 微 的 患 者 , 选 用 药 物 疗 效 并 不 突 出 、 长 期 应 用 可 能 引 发 严 重 不 良 反 应 的 药
物 , 其 利 弊 显 然 颠 倒 , 临 床 不 应 采 用 。 过 去 曾 有 大 批 欧 美 妇 女 应 用 二 硝 基 酚 减 肥 , 以 至 造
成 逾 万 名 妇 女 发 生 白 内 障 的 严 重 教 训 , 应 引 起 医 药 界 对 合 理 用 药 的 重 视 。
二 、 分 析 影 响 药 物 作 用 的 因 素 , 实 施 个 体 化 用 药 方 案
通 过 临 床 明 确 诊 断 , 医 生 已 有 可 能 对 患 者 是 否 必 须 接 受 药 物 治 疗 , 以 及 药 物 治 疗 所
欲 达 到 的 目 的 作 出 合 乎 实 际 的 决 定 。 如 对 心 律 失 常 患 者 , 可 根 据 心 律 失 常 的 类 型 、 发 作
频 度 、 原 发 病 因 以 及 对 血 流 动 力 学 干 扰 的 程 度 , 决 定 是 否 使 用 药 物 治 疗 以 及 药 物 治 疗 的
·!"·
第 三 章 影 响 药 物 效 应 的 因 素 与 合 理 用 药 原 则
预 期 目 的 。 若 患 者 仅 为 偶 发 房 性 期 前 收 缩 , 并 无 临 床 症 状 , 可 不 用 药 物 治 疗 。 即 使 是 阵
发 性 心 房 颤 动 在 无 临 床 症 状 的 情 况 下 , 亦 可 不 必 急 于 使 用 抗 心 律 失 常 药 物 , 以 利 自 行 恢
复 。 对 有 器 质 性 心 脏 损 害 或 伴 有 临 床 症 状 的 心 律 失 常 患 者 , 应 当 进 行 有 效 的 抗 心 律 失 常
药 物 治 疗 。 其 用 药 种 类 、 用 药 途 径 及 用 量 , 则 应 根 据 心 律 失 常 的 类 型 、 其 对 血 流 动 力 学 干
扰 的 程 度 、 患 者 的 年 龄 、 性 别 、 肝 肾 功 能 状 态 、 合 并 用 药 诸 因 素 进 行 综 合 判 断 , 制 定 符 合 患
者 实 际 的 个 体 化 临 床 用 药 方 案 , 以 期 达 到 临 床 药 物 治 疗 目 的 , 这 是 临 床 合 理 用 药 的 关 键
环 节 。
三 、 规 范 处 方 行 为 , 力 求 临 床 用 药 有 效 、 安 全 、 经 济 、 方 便
临 床 药 物 治 疗 中 , 处 方 和 医 嘱 是 医 务 人 员 实 施 所 定 个 体 化 用 药 方 案 的 书 面 记 录 , 是
药 剂 人 员 、 护 理 人 员 执 行 药 物 治 疗 方 案 的 重 要 依 据 , 因 此 处 方 和 医 嘱 质 量 的 高 低 将 直 接
影 响 药 物 治 疗 效 果 。 临 床 实 践 中 , 不 乏 有 因 处 方 潦 草 引 起 误 解 , 或 处 方 错 误 , 造 成 错 发 药
品 , 过 量 用 药 , 酿 成 严 重 医 疗 事 故 的 沉 重 教 训 。 故 临 床 合 理 用 药 , 务 必 十 分 重 视 规 范 处 方
行 为 这 一 重 要 原 则 。
!" 处 方 结 构
各 级 医 疗 单 位 一 般 都 制 备 专 用 处 方 笺 , 由 该 医 疗 单 位 具 有 执 业 医 师 资 格 的 人 员 负 责
开 写 。 处 方 由 药 剂 部 门 具 备 药 师 资 格 的 人 员 负 责 调 制 、 核 发 。 正 式 处 方 需 具 备 以 下 必 要
组 成 部 分 。
( !) 患 者 基 本 情 况 患 者 姓 名 、 年 龄 、 性 别 、 门 诊 号 或 住 院 号 。 这 是 表 明 特 定 患 者 处
方 使 用 专 属 性 的 记 录 , 必 须 如 实 填 写 , 以 利 药 剂 人 员 核 实 接 受 用 药 的 对 象 及 处 方 的 合 理
性 , 防 止 用 药 不 当 , 并 避 免 药 品 分 发 错 误 等 事 故 的 发 生 。
( #) 处 方 内 容 系 处 方 的 主 体 部 分 , 应 在 符 号
!
之 下 , 写 明 药 品 名 称 、 剂 型 规 格 、 剂 量
与 单 位 以 及 药 品 配 发 总 量 。 同 时 , 写 明 用 药 途 径 、 用 药 间 隔 时 间 或 每 日 用 药 次 数 。 一 张
处 方 若 含 多 种 药 品 , 应 按 不 同 药 品 在 治 疗 方 案 中 的 主 次 排 列 药 名 先 后 顺 序 。
通 过 对 药 品 有 效 性 、 安 全 性 、 经 济 、 适 用 性 作 综 合 评 价 后 , 才 决 定 处 方 所 列 药 品 。 其
中 , 有 关 药 品 费 用 问 题 常 为 医 生 忽 视 。 我 国 即 将 实 行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 医 疗 保 险 所 支 付 的
医 药 费 用 将 与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政 策 相 联 系 。 在 实 行 新 的 医 药 分 理 条 件 下 , 患 者 可 凭 处 方 在
相 关 药 店 配 方 将 成 为 普 通 的 购 药 方 式 。 药 价 将 成 为 制 约 患 者 按 处 方 配 药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 直 接 影 响 患 者 的 用 药 依 从 性 ( $%&
’()*+$,
) 和 治 疗 效 果 。 因 此 , 在 同 类 药 物 中 选 取 具 有
相 当 疗 效 , 医 药 用 费 又 相 对 合 理 的 药 品 种 类 , 是 医 生 应 尽 的 职 责 。
( -) 处 方 签 名 与 日 期 负 责 处 方 的 医 师 及 药 剂 部 门 负 责 调 配 和 核 发 药 品 的 药 师 均 应
在 处 方 上 签 名 , 并 注 明 处 方 日 期 , 以 示 负 责 。 一 般 处 方 都 具 有 时 效 性 , 超 过 规 定 的 有 效 期
限 , 就 会 自 动 失 去 其 作 为 配 发 药 品 的 凭 据 作 用 。
#" 处 方 的 规 范 要 求
·./·
第 一 篇 总 论
处 方 作 为 医 师 和 药 剂 人 负 具 体 执 行 药 物 治 疗 方 案 的 书 面 文 件 , 要 求 书 写 文 字 准 确 清
晰 , 且 不 允 许 任 意 途 改 。 药 品 名 称 一 律 使 用 经 正 式 注 册 的 药 品 名 称 或 国 际 非 专 用 药 品 名
称 ( !"") 。 处 方 中 不 可 使 用 含 意 不 清 、 未 经 公 认 的 药 名 缩 写 , 以 免 造 成 误 解 或 药 名 混 淆 。
用 药 方 法 的 文 字 说 明 , 应 准 确 明 白 。 一 次 处 方 的 总 药 量 一 般 应 仅 够 满 足 患 者 下 次 就 诊 前
治 疗 所 需 用 药 量 , 避 免 一 次 处 方 量 太 大 , 以 致 使 患 者 在 病 愈 后 仍 有 多 量 药 品 贮 存 , 造 成 药
品 资 源 的 浪 费 , 也 为 药 品 日 后 被 误 用 , 滥 用 造 成 条 件 。
在 医 药 管 理 上 , 处 方 常 作 为 考 核 医 疗 工 作 质 量 , 分 析 医 疗 事 故 不 可 缺 少 的 临 床 资 料 ,
具 有 一 定 的 法 律 意 义 , 更 应 引 起 医 药 工 作 的 重 视 。
四 、 加 强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 把 握 治 疗 转 归
医 师 为 患 者 签 发 处 方 , 说 明 用 药 方 法 和 注 意 事 项 , 这 只 是 临 床 药 物 治 疗 的 开 始 。 在
合 理 药 物 治 疗 实 践 中 , 采 取 积 极 措 施 , 加 强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 提 高 患 者 用 药 依 从 性 , 把 握 药
物 治 疗 转 归 , 是 药 物 治 疗 必 须 遵 循 的 重 要 原 则 。
#$ 改 善 患 者 用 药 依 从 性
临 床 用 药 情 况 调 查 表 明 , 约 %&’的 门 诊 患 者 未 能 按 医 师 要 求 服 用 药 物 。 造 成 临 床 用
药 依 从 性 低 的 原 因 , 有 的 是 因 患 者 感 到 未 获 预 期 效 应 , 失 去 用 药 信 心 ; 有 的 则 因 用 药 方 案
太 复 杂 , 难 以 按 时 用 药 ; 或 因 年 迈 , 无 法 及 时 记 起 服 药 时 间 。 这 种 临 床 用 药 缺 乏 依 从 性 的
现 象 , 对 一 些 药 物 半 衰 期 短 ( 如 苯 妥 英 或 血 药 浓 度 治 疗 窗 狭 窄 的 药 物 ( 如 茶 碱 ) ) , 可 能 会
使 临 床 治 疗 归 于 失 败 ; 不 按 规 定 服 药 , 甚 至 超 量 用 药 , 则 是 引 发 严 重 不 良 反 应 的 另 一 原
因 。
改 善 患 者 用 药 依 从 性 可 采 取 以 下 主 要 措 施 :
( #) 完 善 用 药 方 案 合 理 用 药 方 案 应 尽 可 能 减 少 用 药 品 种 , 可 用 可 不 用 的 药 品 应 从
处 方 中 删 去 。 用 药 制 剂 应 适 合 不 同 患 者 需 要 , 如 老 年 患 者 服 用 片 剂 、 胶 囊 不 便 者 , 应 采 用
口 服 液 体 制 剂 ; 儿 童 患 者 使 用 糖 浆 剂 或 直 肠 栓 剂 , 避 免 吞 服 固 体 剂 型 给 小 儿 带 来 困 难 。
尽 量 减 少 每 日 服 药 次 数 , 必 要 时 采 用 缓 释 或 控 释 剂 型 。 应 在 保 证 有 利 治 疗 的 前 提 下 , 适
当 缩 短 疗 程 。
( () 建 立 良 好 的 医 患 关 系 医 生 应 充 分 体 谅 患 者 的 感 受 和 困 难 , 建 立 相 互 信 赖 的 医
患 关 系 。 以 通 俗 明 白 准 确 的 语 言 告 知 患 者 有 关 用 药 知 识 , 必 要 时 要 求 患 者 重 复 叙 述 用 药
注 意 事 项 , 以 证 实 患 者 确 已 理 解 了 有 关 用 药 知 识 , 这 是 防 止 用 药 差 错 的 有 效 办 法 。
( )) 定 期 复 查 患 者 用 药 情 况 在 治 疗 过 程 中 , 应 预 约 患 者 定 期 来 访 就 医 , 清 点 患 者 现
在 药 品 , 以 了 解 患 者 用 药 依 从 性 , 及 时 纠 正 用 药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
($ 实 行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 适 时 调 整 用 药 方 案
药 物 治 疗 方 案 实 施 过 程 中 , 有 计 划 地 进 行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至 为 重 要 。 其 中 心 内 容 应 是
对 患 者 所 用 药 物 治 疗 方 案 的 疗 效 以 及 患 者 的 耐 受 性 进 行 监 测 。 实 施 时 , 应 从 用 药 患 者 的
·*+·
第 三 章 影 响 药 物 效 应 的 因 素 与 合 理 用 药 原 则
主 觉 症 状 和 临 床 体 征 两 方 面 进 行 。 临 床 上 , 应 根 据 药 物 的 药 理 特 征 , 选 定 临 床 有 关 客 观
指 标 , 如 体 温 、 脉 率 、 心 率 、 血 压 、 血 糖 、 肝 肾 功 能 等 进 行 监 测 , 必 要 时 应 监 测 患 者 血 药 浓
度 。 根 据 临 床 用 药 反 应 及 血 药 浓 度 水 平 , 适 时 调 整 用 药 剂 量 、 每 日 用 药 次 数 及 服 药 时 间 。
当 疾 病 已 获 痊 愈 , 可 适 时 停 药 ; 若 有 严 重 不 良 反 应 , 当 考 虑 调 整 用 药 或 更 换 其 他 有 效 药
品 ; 若 治 疗 未 达 预 期 疗 效 , 应 重 新 考 虑 临 床 诊 断 是 否 正 确 ? 所 选 药 品 是 否 适 合 于 患 者 ?
患 者 用 药 依 从 性 是 否 良 好 ?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是 否 适 当 等 。 经 过 对 现 行 药 物 治 疗 方 案 的 复
核 , 并 有 针 对 性 地 调 整 用 药 方 案 , 当 会 达 到 合 理 用 药 的 医 疗 目 标 。
·!"·
第 一 篇 总 论
第 四 章 临 床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及 其 监 测
第 一 节 临 床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概 述
临 床 药 物 治 疗 是 依 靠 药 物 对 人 体 或 病 原 体 生 理 功 能 和 生 化 过 程 的 影 响 , 纠 正 人 体 病
理 生 理 变 化 或 消 除 致 病 因 素 , 从 而 达 到 控 制 疾 病 发 展 , 促 进 人 体 康 复 的 目 的 。 它 在 防 治
疾 病 、 保 障 人 体 健 康 的 医 疗 实 践 中 , 发 挥 着 十 分 重 要 的 作 用 。 但 药 品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 又 可
能 干 扰 机 体 的 生 理 生 化 过 程 , 甚 至 损 害 机 体 组 织 和 器 官 , 给 患 者 带 来 痛 苦 危 害 , 此 即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轻 者 可 引 起 人 的 不 适 和 痛 苦 重 者 可 引 起 人 体 残 废 甚 至 导 致 死 亡 。 所 有 由 药 物
造 成 对 人 体 的 危 害 , 统 称 为 药 原 性 危 害 ( !"# $%&’!()*+#")) 或 药 害 。 ,- 世 纪 内 , 国 际 上 有
记 载 的 重 大 药 害 事 件 达 ./ 起 之 多 , 其 中 如 0- 年 代 初 美 国 发 生 的 “ 磺 胺 酏 剂 ” 事 件 , 该 药
于 上 市 发 售 两 年 间 , 用 药 患 者 中 有 012 例 出 现 肝 、 肾 功 能 损 害 , 其 中 .-/ 例 死 亡 ; 1- 年 代
末 至 3- 年 代 初 , 德 国 以 镇 静 药 沙 利 度 胺 ( 反 应 停 , 45’6%!7$%!)) 控 制 早 孕 妇 女 妊 娠 反 应 ,
致 使 西 欧 多 国 及 其 他 地 区 逾 万 例 新 生 儿 发 生 先 天 性 海 豹 肢 畸 形 , 造 成 终 身 残 废 。 其 中 半
数 以 上 新 生 儿 出 生 后 夭 折 , 酿 成 震 惊 世 界 的 重 大 药 害 事 件 ; 3- 年 代 初 , 英 国 制 药 业 推 出
!
肾 上 腺 素 受 体 激 动 剂 异 丙 肾 上 腺 素 喷 雾 剂 , 首 先 使 用 这 一 新 制 剂 的 英 格 兰 、 威 尔 士 地 区
哮 喘 儿 童 死 亡 率 与 使 用 该 制 剂 前 比 较 , 竟 增 高 / 倍 。 另 则 , 我 国 ./-- 万 以 上 听 力 残 疾 人
中 , 3-8以 上 的 致 聋 原 因 与 不 恰 当 使 用 链 霉 素 、 卡 那 霉 素 、 庆 大 霉 素 等 氨 基 甙 类 抗 生 素 有
关 。 9:; 的 调 查 报 告 指 出 , 各 国 住 院 病 人 中 , 因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而 住 院 的 病 人 占 18; 住 院
病 人 中 发 生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者 可 达 .-8 < ,-8。 凡 此 , 充 分 说 明 药 品 临 床 用 存 在 作 用 的 两
重 性 , 药 品 的 不 良 反 应 是 危 害 人 民 健 康 、 危 及 生 命 安 全 的 重 要 因 素 。 临 床 合 理 用 药 的 目
的 就 在 于 充 分 发 挥 药 物 的 治 疗 作 用 ,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和 消 除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带 来 的 危 害 ,
以 保 障 临 床 用 药 安 全 有 效 。
·.1·
第 四 章 临 床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及 其 监 测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的 临 床 表 现 纷 繁 复 杂 , 可 根 据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的 性 质 与 该 药 药 理 作 用 的
关 系 ,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的 发 生 与 临 床 用 药 剂 量 、 用 药 时 间 的 关 系 以 及 患 者 耐 受 性 等 因 素 区
别 为 如 下 几 种 类 型 :
!" 副 作 用 ( #$%& ’ &((&)*#)
药 品 按 正 常 用 法 用 量 使 用 过 程 中 , 与 药 物 治 疗 作 用 相 伴 发 生 并 给 患 者 带 来 不 适 或 痛
苦 的 作 用 称 为 药 品 副 作 用 。 如 临 床 使 用 + 胆 碱 受 体 阻 断 药 阿 手 托 品 治 疗 量 , 解 除 胃 肠 道
平 滑 肌 痉 挛 所 致 肠 绞 痛 , 可 能 同 时 出 现 口 干 乏 汗 、 视 近 物 模 糊 等 反 应 , 此 即 阿 托 品 的 副 作
用 。 中 药 麻 黄 中 的 生 物 碱 麻 黄 碱 用 于 控 制 支 气 管 哮 喘 发 作 时 , 亦 可 因 其 有 中 枢 兴 奋 作 用
引 起 患 者 不 安 和 失 眠 , 亦 属 该 药 的 副 作 用 。 药 品 的 副 作 用 与 药 物 本 身 药 理 作 用 有 关 , 故
可 预 测 。 通 过 停 药 或 减 少 用 量 , 可 迅 速 减 轻 或 消 失 。
," 毒 性 作 用 ( *-.$)$*/)
药 品 的 毒 性 作 用 指 药 物 在 过 大 剂 量 或 较 高 血 药 浓 度 条 件 下 , 对 所 作 用 的 靶 器 官 、 组
织 或 细 胞 的 直 接 损 害 及 由 此 产 生 的 临 床 表 现 。 药 品 的 毒 性 作 用 随 药 品 剂 量 的 增 大 , 或 血
中 药 物 浓 度 的 增 高 而 增 强 。 其 临 床 表 现 在 用 药 后 立 即 发 生 或 短 时 间 内 发 生 者 , 系 药 品 的
急 性 毒 性 , 反 复 多 次 用 药 后 或 历 经 长 时 间 应 用 后 发 生 的 反 应 , 属 药 品 慢 性 毒 性 。 大 剂 量
使 用 苯 巴 比 妥 对 呼 吸 的 抑 制 , 大 剂 量 使 用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引 起 肝 脏 的 损 害 , 反 复 注 射 应 用
庆 大 霉 素 引 起 耳 聋 , 抗 结 核 药 异 烟 肼 、 利 福 平 和 吡 嗪 酰 胺 的 长 期 应 用 造 成 肝 脏 损 害 皆 属
药 物 的 毒 性 反 应 。 鉴 于 药 品 的 毒 性 作 用 与 药 物 剂 量 密 切 相 关 , 故 可 通 过 严 格 控 制 用 药 剂
量 或 用 药 时 程 预 防 其 发 生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当 机 体 对 药 物 的 消 除 能 力 降 低 时 , 即 使 应 用 一 般 临 床 常 用 剂 量 , 药 物 亦
可 能 在 体 内 蓄 积 , 产 生 毒 性 作 用 。 在 患 者 伴 有 肝 或 肾 功 能 不 全 时 , 尤 易 发 生 这 类 毒 性 现 象 。
少 数 药 品 的 致 突 变 ( 01*2
3&4$)$*/
) 、 致 癌 ( )25)$4-
3&4$)$*/
) 和 致 畸 ( *&52*-
3&4$)$*/
) 作 用 ,
属 药 品 的 特 殊 毒 理 作 用 。 在 新 药 的 研 究 中 , 不 容 忽 视 对 这 类 特 殊 毒 性 的 观 察 。
" 迟 后 作 用 ( %&62/&% &((&)*#)
药 品 的 迟 后 作 用 指 经 长 时 间 临 床 用 药 , 在 停 药 后 引 发 的 后 遗 生 物 效 应 。 如 长 期 应 用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类 药 物 , 因 对 垂 体 前 叶 的 负 反 馈 作 用 , 致 使 肾 上 腺 皮 质 萎 缩 , 一 旦 停 药 ,
出 现 肾 上 腺 皮 质 功 能 不 全 的 临 床 表 现 , 此 即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类 药 品 的 迟 后 作 用 。 前 述 少
数 药 物 的 特 殊 毒 性 作 用 如 致 癌 、 致 畸 作 用 , 亦 属 药 物 迟 后 作 用 。 据 药 物 流 行 病 学 病 例 对
照 研 究 证 明 , 妊 娠 妇 女 使 用 已 烯 雌 酚 控 制 先 兆 流 产 , 可 能 诱 使 下 一 代 女 性 于 青 春 期 发 生
阴 道 腺 癌 , 系 一 影 响 子 代 的 药 品 迟 后 作 用 。
7" 继 发 性 反 应 ( #&)-4%25/ &((&)*#)
这 类 反 应 并 非 药 物 本 身 所 具 药 理 作 用 直 接 引 发 的 不 良 反 应 , 而 是 在 药 物 作 用 下 , 相
继 产 生 的 其 他 因 素 造 成 对 人 体 的 危 害 。 如 应 用 广 谱 抗 生 素 抑 制 或 杀 灭 胃 肠 道 内 敏 感 菌
株 , 致 使 胃 肠 道 内 抗 药 性 菌 株 如 白 色 念 珠 菌 过 度 繁 殖 , 胃 肠 道 内 生 态 失 衡 , 导 致 二 重 感
·,8·
第 一 篇 总 论
染 , 此 即 广 谱 抗 生 素 的 继 发 性 反 应 ; 又 如 以 青 霉 素 治 疗 梅 毒 , 首 剂 注 射 后 引 起 梅 毒 螺 旋 体
大 量 死 亡 , 导 致 菌 体 内 毒 性 物 质 大 量 释 放 , 以 致 患 者 体 温 升 高 , 原 有 病 变 加 重 , 此 即 赫 氏
反 应 , 亦 属 抗 生 素 治 疗 的 继 发 性 反 应 。
以 上 几 类 药 品 的 不 良 反 应 都 与 药 物 固 有 的 药 理 作 用 有 关 , 属 可 预 料 的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 只 要 所 用 药 物 达 到 可 引 发 反 应 的 剂 量 , 会 无 选 择 地 发 生 于 任 何 人 , 称 作 ! 型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 药 品 的 继 发 性 反 应 , 亦 与 所 用 药 品 的 药 理 作 用 有 关 , 其 发 生 规 律 , 临 床 亦 可 预 料 。
"# 变 态 反 应 ( $%%&’()* ’&$*+),-.)
这 类 反 应 指 药 品 作 为 抗 原 或 半 抗 原 , 引 起 机 体 产 生 抗 体 或 形 成 致 敏 淋 巴 细 胞 , 进 入
致 敏 状 态 。 当 机 体 再 次 接 触 药 物 , 与 相 应 抗 体 或 致 敏 淋 巴 细 胞 特 异 性 结 合 , 进 而 导 致 机
体 组 织 损 害 或 功 能 紊 乱 , 此 即 药 品 变 态 反 应 。
药 品 变 态 反 应 一 般 分 为 以 下 / 型 :
( 0) 速 发 型 ( 一 型 ) 又 称 过 敏 型 反 应 。 当 药 物 促 使 组 织 产 生 1
(2
抗 体 , 并 大 量 吸 附
于 肥 大 细 胞 或 白 细 胞 时 , 此 时 机 体 处 于 致 敏 状 态 。 若 大 量 药 物 或 其 代 谢 再 次 进 入 机 体 ,
遂 与 1
(
抗 体 结 合 , 激 活 肥 大 细 胞 等 释 放 大 量 药 理 活 性 介 质 如 组 嫁 、 白 介 素 、 前 列 腺 素 、 血
小 板 激 活 因 子 等 , 由 此 引 起 荨 麻 疹 、 支 气 管 哮 喘 , 过 敏 性 休 克 等 严 重 反 应 。 常 用 药 物 青 霉
素 , 链 霉 素 、 含 碘 化 合 物 等 可 能 引 起 这 类 反 应 。 青 霉 素 过 敏 性 休 克 系 典 型 的 速 发 型 变 态
反 应 。 常 在 用 药 后 数 分 钟 内 发 作 , 临 床 表 现 凶 险 , 应 予 警 惕 。
( 3) 细 胞 毒 型 ( 二 型 ) 药 物 作 为 半 抗 原 与 组 织 蛋 白 结 合 , 被 机 体 视 为 异 体 蛋 白 , 形 成
相 应 抗 体 , 当 抗 体 与 抗 原 结 合 , 激 活 补 体 , 进 而 损 害 血 液 细 胞 。 甲 基 多 巴 或 青 霉 素 所 致 溶
血 性 贫 血 , 属 此 类 变 态 反 应 。 药 物 所 致 白 细 胞 减 少 和 血 小 板 减 少 症 , 亦 属 此 类 反 应 。
( 4) 免 疫 复 合 物 型 ( 三 型 ) 此 类 变 态 反 应 中 , 药 物 作 为 半 抗 原 与 血 液 中 1
(5
抗 体 结
合 , 形 成 免 疫 复 合 物 , 进 而 激 活 补 体 , 促 使 组 织 释 放 药 理 活 性 物 质 如 溶 酶 体 酶 ( 6
7.,.,8$%
&-978&.) , 损 伤 小 血 管 内 皮 细 胞 , 引 起 血 清 病 、 变 应 性 肾 小 球 肾 炎 、 血 管 炎 等 严 重 反 应 。 异
种 血 清 、 青 霉 素 、 磺 胺 类 、 对 氨 水 杨 酸 等 药 物 可 能 引 起 这 类 反 应 。
( /) 细 胞 介 导 型 ( 四 型 ) 药 物 与 蛋 白 质 结 合 形 成 抗 原 复 合 物 , 进 而 致 敏 : 林 巴 细 胞 , 后
者 继 而 与 相 应 抗 原 接 触 , 释 放 多 种 淋 巴 细 胞 介 质 , 引 发 局 部 组 织 炎 症 反 应 , 如 接 触 性 皮 炎
等 。 多 发 生 于 临 床 使 用 局 部 药 膏 、 局 部 用 抗 生 素 及 抗 霉 菌 药 等 所 致 反 应 中 。
以 上 各 类 型 药 物 变 态 反 应 , 具 有 如 下 共 同 特 征 ,
0) 药 物 所 致 变 态 反 应 与 药 物 原 有 药 理 作 用 无 关 ;
3) 药 物 所 致 变 态 反 应 发 生 的 严 重 程 度 与 药 物 所 用 剂 量 不 成 比 例 , 即 很 小 量 的 药 物 亦
可 能 引 发 十 分 严 重 的 反 应 ;
4) 药 物 所 致 变 态 反 应 仅 发 生 于 少 数 人 。 常 于 首 次 用 药 后 经 历 一 段 致 敏 期 , 再 次 用 药
即 可 诱 发 ;
/) 变 态 反 应 发 生 后 , 迅 速 停 用 致 敏 药 物 , 症 状 可 消 失 , 然 而 再 次 用 药 , 则 原 有 症 状 可
·4"·
第 四 章 临 床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及 其 监 测
迅 即 重 现 ;
!) 对 已 致 敏 者 可 用 小 剂 量 致 敏 药 物 进 行 脱 敏 。
"# 特 异 质 反 应 ( $%$&’()*+,*()
一 般 情 况 下 , 药 品 有 的 效 剂 量 用 于 大 多 数 人 皆 可 出 现 预 期 的 药 理 效 应 , 然 用 于 极 少
数 人 却 可 能 出 现 与 预 期 效 应 完 全 无 关 的 反 应 , 此 即 特 异 质 反 应 。 其 发 生 与 遗 传 因 素 所 致
机 体 生 化 代 谢 酶 系 统 缺 陷 或 活 性 异 常 有 关 。 临 床 常 见 以 下 几 类 :
( -) 红 细 胞 酶 的 缺 陷 此 类 酶 的 缺 陷 可 引 溶 血 或 高 铁 血 红 蛋 白 症 。
-) 葡 萄 糖 . " . 磷 酸 脱 氢 酶 ( /"01) 缺 陷 ; 红 细 胞 缺 乏 /"01, 还 原 型 2310 生 成 减
少 , 致 使 氧 化 型 谷 胱 甘 肽 蓄 积 , 一 旦 红 细 胞 与 某 些 具 有 引 起 氧 化 应 激 反 应 的 药 物 如 阿 司
匹 林 、 磺 胺 类 、 伯 氨 喹 等 相 接 触 时 , 红 细 胞 膜 上 的 巯 基 被 氧 化 , 产 生 溶 血 现 象 , 这 种 缺 陷 多
系 基 因 突 变 所 致 ;
4) 高 铁 血 红 蛋 白 还 原 酶 缺 陷 : 此 酶 缺 乏 者 , 当 机 体 接 受 具 氧 化 作 用 的 药 物 如 硝 酸 酯
类 时 , 红 细 胞 内 高 铁 血 红 蛋 白 不 能 迅 速 还 原 为 血 红 蛋 白 , 以 致 高 铁 血 红 蛋 白 蓄 积 、 组 织 缺
氧 、 呈 现 发 绀 等 症 状 。 此 酶 缺 陷 系 常 染 色 体 隐 性 遗 传 所 致 。
( 4) 卟 啉 症 因 常 染 色 体 显 性 遗 传 变 异 导 致
!
氨 基 乙 酰 丙 酸 合 成 酶 ( 353 合 成 酶 ) 活
性 增 加 , 以 致 血 液 中 形 成 过 量 的
!
氨 基 乙 酰 丙 酸 ( 353) 、 卟 吩 胆 色 素 原 和 卟 啉 , 造 成 卟 啉
症 急 性 发 作 。
以 上 所 述 药 品 变 态 反 应 和 特 异 质 反 应 , 均 与 药 品 的 固 有 药 理 作 用 无 明 显 关 系 , 亦 与
用 药 剂 量 无 关 , 一 般 发 生 率 较 低 , 而 后 果 严 重 , 临 床 对 其 发 生 难 以 预 测 , 一 般 称 作 6 型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 临 床 药 物 治 疗 中 应 予 以 高 度 重 视 。
7# 药 物 依 赖 性 ( %+89 %:;:)%:)*:)
药 物 依 赖 性 是 麻 醉 药 品 或 精 神 药 品 所 具 有 的 严 重 不 良 反 应 , 可 分 为 精 神 依 赖 性 和 身
体 依 赖 性 两 类 。
( -) 精 神 依 赖 性 是 药 品 经 反 复 使 用 后 , 用 药 者 所 产 生 的 渴 求 用 药 的 强 烈 欲 望 和 “ 觅
药 行 为 ” , 但 中 断 用 药 并 不 引 起 戒 断 症 状 。 可 卡 因 、 苯 丙 胺 、 印 度 大 麻 易 产 生 精 神 依 赖 性 。
( 4) 身 体 依 赖 性 机 体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连 续 应 用 麻 醉 药 品 或 精 神 药 品 , 可 产 生 适 应 状
态 , 须 有 足 量 药 物 维 持 , 机 体 才 可 处 于 正 常 功 能 状 态 , 若 突 然 停 药 , 机 体 生 理 画 功 能 发 生
紊 乱 , 而 呈 现 戒 断 症 状 。 吗 啡 类 、 哌 替 啶 ( 度 冷 丁 ) 等 药 品 连 续 多 次 使 用 易 致 身 体 依 赖 性 ,
危 害 极 大 , 亦 可 导 致 严 重 社 会 问 题 。
第 二 节 临 床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监 测
鉴 于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严 重 危 害 人 民 健 康 和 生 命 安 全 , 医 药 界 和 各 国 药 政 管 理 部 门 都 十
·<!·
第 一 篇 总 论
分 重 视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的 监 测 , 将 其 视 为 保 障 人 民 用 药 安 全 有 效 的 重 要 措 施 , 为 此 , 一 些 发
达 国 家 建 立 了 上 市 后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察 报 告 制 度 ,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 !"#) 于 $%&’ 年 成 立
国 际 药 品 监 察 合 作 中 心 , 旨 在 加 强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测 的 国 际 合 作 , 促 进 信 息 交 流 , 一 旦 发
现 某 些 药 品 在 少 数 人 身 上 发 生 严 重 不 良 反 应 , 即 可 迅 速 采 取 有 效 控 制 措 施 , 以 保 障 更 多
人 的 用 药 安 全 。
一 、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测 范 围
我 国 国 家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颁 布 的 《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察 管 理 办 法 》 中 规 定 “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是 指 经 批 准 上 市 和 进 口 的 药 品 在 正 常 用 法 用 量 下 出 现 的 与 用 药 目 的 无 关 的 有 关 害 反
应 , 不 包 括 因 假 药 、 劣 药 或 用 药 不 当 引 起 的 不 良 反 应 。 ” 这 一 规 定 分 清 了 临 床 用 药 过 程 中
出 现 有 害 反 应 的 两 种 不 同 性 质 的 问 题 。 经 正 式 批 准 上 市 的 药 品 , 按 正 常 用 法 用 量 使 用 ,
所 出 现 的 不 良 反 应 包 括 副 作 用 、 毒 性 、 迟 后 作 用 、 继 发 性 反 应 、 药 物 变 态 反 应 及 特 异 质 反
应 , 皆 属 药 品 本 身 固 有 属 性 的 表 现 。 监 测 这 类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 有 利 于 科 学 评 价 药 品 的 安
全 性 和 有 效 性 。 而 假 药 、 劣 药 引 起 的 不 良 反 应 不 是 药 品 本 身 固 有 的 属 性 , 而 是 违 法 行 为
造 成 的 后 果 , 用 药 不 当 则 属 医 疗 差 错 , 管 理 失 误 或 错 误 用 药 行 为 所 致 后 果 。 这 类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应 分 别 按 相 关 原 则 处 理 , 而 不 应 与 社 会 人 群 正 常 用 药 状 况 下 药 品 安 全 性 评 价 的 监
测 内 容 混 淆 。
我 国 《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察 管 理 办 法 》 强 调 指 出 , 应 对 以 下 类 型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加 强 监
察 :
$) 所 有 危 及 生 命 、 致 残 以 至 丧 失 劳 动 力 或 致 死 的 严 重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
() 新 药 投 产 使 用 后 所 发 生 的 各 种 不 良 反 应 ;
)) 疑 为 药 品 所 致 的 畸 形 与 癌 变 ;
*) 各 种 类 型 的 药 物 过 敏 反 应 ;
+) 非 麻 醉 药 品 产 生 的 药 物 依 赖 性 ;
,) 疑 为 药 品 相 互 作 用 导 致 的 不 良 反 应 ;
&) 其 他 一 切 意 外 的 不 良 反 应 。
二 、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的 诊 断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的 正 确 诊 断 是 开 展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测 的 前 提 , 也 是 临 床 制 定 和 调 整 用
药 方 案 的 科 学 依 据 , 诊 断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主 要 依 据 是 对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发 生 的 因 果 关 系 作 出
合 理 判 断 。 临 床 用 药 过 程 中 , 受 药 者 出 现 任 何 有 害 于 健 康 的 现 象 , 都 可 称 作 药 品 的 不 良
事 件 ( -./0120 0/034) 。 医 药 学 工 作 者 的 责 任 在 于 尽 快 收 集 有 关 医 疗 用 药 的 详 尽 资 料 , 如
病 人 的 医 疗 情 况 、 药 品 剂 量 与 用 法 、 药 品 不 良 事 件 的 发 生 与 用 药 时 间 关 系 、 停 药 后 反 应 、
再 次 用 药 或 药 品 激 发 试 验 的 情 况 以 及 相 关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文 献 报 道 等 , 据 此 回 答 与 不 良 事
·++·
第 四 章 临 床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及 其 监 测
件 相 关 的 系 列 问 题 , 进 而 对 问 题 答 案 作 综 合 分 析 , 对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作 出 “ 肯 定 ” 、“ 很 可
能 ” 、“ 可 能 ” 、“ 可 疑 ” 和 “ 不 可 能 ” 的 判 断 。
所 提 问 题 包 括 :
!
不 良 反 应 是 在 服 药 后 , 还 是 服 药 同 时 发 生 ?
"
不 良 反 应 是 否 符 合
该 类 药 品 已 知 不 良 反 应 的 类 型 ?
#
停 药 后 不 良 反 应 是 否 有 所 改 善 或 消 失 ?
$
再 次 使 用
该 药 时 , 原 有 不 良 反 应 是 否 重 复 出 现 ?
%
反 应 是 否 可 用 已 知 疾 病 的 症 状 或 疾 病 特 征 予 以
解 释 ? 根 据 以 上 问 题 , 列 出 如 下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判 断 标 准 ( 见 表 ! " # " !) 。
表 ! " # " !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的 判 断 标 准 表
标 准 肯 定 很 可 能 可 能 可 疑
!
不 可 能
合 理 的 时 间 顺 序 是 是 是 是 否
属 已 知 药 品 反 应 类 型 是 是 是 否 否
停 药 可 以 改 善 是 是 是 或 否 是 或 否 否
再 次 给 药 可 重 复 出 现 是 ?
!!
?
!!
?
!!
否
以 已 知 疾 病 可 予 解 释 否 否 是 否 是
!
有 待 进 一 步 观 察 。
!!
考 虑 医 德 因 素 不 宜 观 察 重 复 用 药 反 应 。
临 床 用 药 过 程 中 , 只 要 重 视 准 确 收 集 以 上 信 息 , 依 照 表 中 所 列 过 程 进 行 判 断 , 结 果 可
靠 性 较 高 , 是 目 前 临 床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最 常 用 的 判 断 方 法 。
三 、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的 监 测 方 法 和 监 测 系 统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的 监 测 , 可 根 据 药 品 的 性 质 和 监 测 的 目 的 , 分 别 采 用 以 下 不 同 方 法 。
( !) 病 例 报 告 ( $%&’ (’
)*(+
) 及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的 自 觉 呈 报 系 统 ( ,*-./+%(
0 (’)*(+1/2 &0&3
+’4) 病 例 报 告 是 一 种 最 基 本 的 监 测 方 法 , 由 医 务 人 员 根 据 受 药 者 用 药 后 的 不 良 反 应 进
行 个 例 报 告 。 在 药 品 上 市 后 监 测 中 , 病 例 报 告 所 获 信 息 是 认 识 药 品 所 致 严 重 不 良 事 件 的
第 一 线 索 , 也 是 医 药 界 监 测 临 床 罕 见 不 良 事 件 可 依 靠 的 唯 一 手 段 , 病 例 报 告 所 提 供 的 信
息 为 对 该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进 行 深 入 研 究 提 供 依 据 , 因 此 , 医 药 人 员 对 此 应 予 以 重 视 。
自 觉 呈 报 系 统 则 是 一 种 有 计 划 的 监 测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的 方 法 。 药 政 管 理 部 门 设 置 相
关 机 构 负 责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测 , 药 品 使 用 单 位 的 医 药 人 员 有 责 任 按 规 定 上 报 表 格 的 要
求 , 填 报 所 见 各 类 可 疑 不 良 反 应 。 自 觉 呈 报 系 统 使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可 以 在 药 品 使 用 的 大 范
围 内 得 以 监 测 , 任 何 新 药 上 市 都 会 被 纳 入 监 测 药 围 , 且 无 时 间 限 制 , 有 利 于 临 床 药 品 使 用
部 门 早 期 获 得 有 关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的 警 告 , 以 利 指 导 临 床 合 理 用 药 。
我 国 《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察 管 理 办 法 》 规 定 ,“ 国 家 对 出 现 的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实 行 逐 级 , 定
期 报 告 制 度 ” 。 “ 对 上 市 五 年 以 上 ( 含 五 年 ) 的 药 品 。 报 告 疑 由 该 药 引 起 的 严 重 的 或 新 的
不 良 反 应 ” ,“ 对 上 市 不 满 五 年 的 药 品 , 报 告 疑 由 该 药 引 起 的 所 有 不 良 反 应 , 包 括 轻 度 反 应
和 说 明 书 上 已 列 入 的 不 良 反 应 。 ” 并 相 应 规 定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 药 品 经 营 单 位 、 药 品 使 用 单
位 以 及 卫 生 防 疫 单 位 在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自 觉 呈 报 系 统 中 各 自 的 责 任 及 工 作 程 序 。 这 一 管
·56·
第 一 篇 总 论
理 办 法 的 实 施 , 有 助 于 我 国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的 监 测 工 作 走 向 规 范 道 路 。
( !) 队 列 研 究 ( "#$#%& ’&()*+’) 这 种 研 究 方 法 是 根 据 人 群 是 否 使 用 药 物 , 将 人 群 区 分
为 用 药 组 和 未 用 药 组 , 然 后 对 两 组 人 群 进 行 同 样 的 监 测 观 察 , 观 察 两 组 人 群 不 良 事 件 或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发 生 的 类 型 和 频 度 , 并 计 算 两 组 不 良 事 件 或 不 良 反 应 的 发 生 率 , 本 法 可 作
前 瞻 性 研 究 , 亦 可 进 行 回 顾 性 调 查 。 可 收 集 详 细 资 料 , 亦 可 进 行 持 续 随 访 , 可 提 供 判 断 不
良 反 应 与 药 品 因 果 关 系 的 可 靠 资 料 , 有 利 于 确 定 引 发 药 源 性 疾 病 的 危 险 因 素 。
( ,) 病 例 对 照 研 究 ( "-.+ / )"#0&%#1 ’&()
2
) 通 过 调 查 呈 现 某 种 不 良 反 应 的 患 者 与 无
此 不 良 反 应 的 对 照 患 者 应 用 某 种 药 物 的 百 分 比 差 异 , 以 判 断 该 药 物 与 所 观 测 不 良 反 应 的
因 果 关 系 , 此 法 所 需 病 例 数 相 对 较 少 , 研 究 周 期 亦 较 短 , 尤 适 用 于 研 究 罕 见 不 良 反 应 或 迟
发 性 不 良 反 应 。
( 3) 横 断 面 调 查 ( "%#’’ / ’+"&*#0-1 ’(%4+
2
) 本 监 测 方 法 是 在 一 定 的 人 群 范 围 内 , 评 价
某 一 规 定 时 期 内 药 品 的 应 用 与 不 良 事 件 发 生 的 状 况 。 这 种 监 测 方 法 不 设 对 照 , 仅 对 规 定
的 地 区 和 人 群 中 与 所 用 药 品 相 关 的 事 件 进 行 调 查 , 以 期 认 识 不 良 事 件 发 生 的 频 率 , 以 及
各 种 不 同 因 素 对 不 良 事 件 发 生 频 率 的 影 响 。 这 对 药 品 上 市 后 安 全 性 监 测 有 重 要 意 义 。
其 调 查 结 论 常 可 作 为 药 品 安 全 性 评 价 的 依 据 。 药 品 上 市 后 监 测 中 ( 567) 是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测 中 常 用 的 横 断 面 调 查 。
( 8) 随 机 临 床 试 验 ( "1*0*"-1 &%*-1) 药 品 临 床 试 验 属 前 瞻 性 研 究 , 是 观 察 药 品 疗 效 及 不
良 反 应 常 用 的 方 法 , 受 试 者 通 过 随 机 分 组 , 一 组 接 受 试 验 药 品 , 另 一 组 接 受 对 照 药 品 , 按
预 定 的 指 标 和 程 序 进 行 随 访 观 察 。 根 据 既 定 的 判 断 终 点 , 比 较 两 组 的 疗 效 和 不 良 反 应 的
频 度 和 性 质 , 这 对 监 测 药 品 的 疗 效 和 常 见 不 良 反 应 有 重 要 意 义 , 但 不 适 用 于 监 测 罕 见 或
迟 后 不 良 反 应 。
我 国 于 9: 年 代 初 开 始 有 计 划 地 实 施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测 , ;<9= 年 卫 生 部 颁 布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测 试 点 工 作 方 法 , 并 于 ;<<; 年 成 立 卫 生 部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察 中 心 。 ;<<< 年 , 国
家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成 立 以 来 , 立 即 着 手 制 定 《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察 管 理 办 法 》 和 《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察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 , 相 信 通 过 管 理 办 法 和 实 施 细 则 的 颁 布 和 执 行 , 我 国 药 品 上
市 后 的 安 全 监 管 水 平 会 进 一 步 提 高 , 临 床 安 全 、 合 理 、 有 效 用 药 将 会 更 有 保 障 。
·=8·
第 四 章 临 床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及 其 监 测
第 五 章 临 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及 联 用 禁 忌
第 一 节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概 述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 !"#
$ %&’(")*’%+&
) 是 同 时 或 相 隔 一 定 时 间 内 使 用 两 种 或 两 种 以 上 药 物
时 , 药 物 与 药 物 之 间 所 发 生 的 相 互 影 响 。 所 谓 “ 药 物 ” 包 括 治 疗 药 物 、 诊 断 药 物 及 预 防 用
药 , 或 者 摄 入 的 食 物 和 饮 料 , 甚 至 烟 、 酒 和 毒 品 以 及 环 境 化 学 物 质 等 。 由 于 药 物 之 间 或 药
物 与 机 体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 改 变 了 药 物 原 有 的 理 化 性 质 、 体 内 过 程 ( 吸 收 、 分 布 、 生 物 转
化 、 排 泄 ) 或 组 织 对 药 物 的 敏 感 性 , 从 而 改 变 了 药 物 的 药 理 效 应 和 毒 性 作 用 。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就 是 一 种 药 物 对 另 一 种 药 物 效 应 的 修 正 , 或 是 药 物 效 应 的 相 互 修 正 , 即 改 变 药 动 学 或
药 效 学 , 使 药 物 的 效 应 增 强 、 减 弱 或 消 失 , 甚 至 产 生 毒 性 效 应 。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按 其 效 应 是
增 强 还 是 减 弱 , 可 以 分 为 协 同 和 拮 抗 作 用 两 个 方 面 。
协 同 作 用 例 如 镇 痛 药 能 够 被 血 清 白 蛋 白 所 结 合 而 使 其 疗 效 降 低 , 而 胆 碱 则 能 解 除
这 种 结 合 , 两 药 并 用 其 镇 痛 作 用 即 可 增 强 。 这 类 协 同 作 用 的 出 现 是 由 于 两 种 药 物 竞 争 次
要 受 体 ( 血 清 白 蛋 白 ) 的 结 果 。 抗 结 核 药 链 霉 素 、 异 烟 肼 、 对 氨 水 杨 酸 钠 等 联 合 使 用 , 可 以
阻 止 抗 药 性 的 产 生 , 这 是 多 年 来 临 床 经 验 的 总 结 , 但 抗 药 性 如 何 被 减 少 , 在 机 制 上 则 还 不
太 清 楚 。 有 很 多 中 药 方 剂 的 联 合 用 药 , 也 存 在 着 作 用 机 制 不 清 楚 的 情 况 。 尽 管 如 此 , 随
着 日 新 月 异 的 医 药 学 研 究 进 展 , 解 释 相 互 作 用 的 文 献 日 益 增 多 , 使 我 们 更 多 地 了 解 它 们
的 相 互 作 用 情 况 , 在 临 床 用 药 中 , 逐 渐 地 认 识 和 掌 握 其 规 律 。 协 同 作 用 可 以 分 为 相 加 和
增 强 两 种 。 两 药 并 用 疗 效 相 当 于 两 药 总 和 的 , 称 为 相 加 作 用 ; 如 果 比 相 加 作 用 还 大 的 则
称 为 增 强 作 用 。 例 如 : , - 羟 色 胺 与 肾 上 腺 素 并 用 为 增 强 作 用 ; 与 去 甲 肾 上 腺 素 并 用 则 仅
为 相 加 作 用 。 汞 撒 利 与 氨 茶 碱 并 用 时 , 利 尿 作 用 仅 是 相 加 作 用 或 稍 低 , 而 与 氯 化 铵 并 用
则 可 产 生 明 显 的 增 强 作 用 。
·.,·
第 一 篇 总 论
拮 抗 作 用 可 以 分 为 下 面 几 种 情 况 :
!
独 立 性 拮 抗 : 即 两 种 药 物 具 有 独 立 的 对 抗 作
用 , 例 如 , 肾 上 腺 素 可 以 拮 抗 氨 甲 酰 胆 碱 的 子 宫 收 缩 作 用 , 是 由 于 它 们 各 自 作 用 于 不 同 的
受 体 之 故 ;
"
对 消 性 拮 抗 : 即 两 者 结 合 成 一 种 无 作 用 的 化 合 物 。 例 如 , 钙 离 子 与 枸 橼 酸 钠
结 合 而 拮 抗 其 凝 血 作 用 ; 含 巯 基 的 药 物 与 汞 、 砷 等 离 子 结 合 成 为 无 毒 性 的 化 合 物 而 排 出
体 外 。 故 具 有 此 类 作 用 的 药 物 可 作 为 解 毒 剂 ;
#
竞 争 性 拮 抗 : 即 两 药 竞 争 性 地 与 受 体 结
合 。 例 如 : 阿 托 品 对 乙 酰 胆 碱 就 是 竞 争 性 拮 抗 , 这 种 拮 抗 作 用 是 可 逆 的 , 或 者 是 可 以 克 服
的 。 这 与 药 物 的 剂 量 和 浓 度 有 很 大 关 系 ;
$
非 竞 争 性 拮 抗 : 两 药 联 用 后 , 量 ! 效 曲 线 仍 在
同 一 起 点 , 但 最 大 效 能 却 减 弱 了 。 烷 基 三 甲 基 铵 与 双 苄 胺 , " ! 羟 色 胺 与 麦 角 酰 二 乙 胺 之
间 都 是 如 此 。
联 合 用 药 或 多 药 联 用 是 临 床 上 广 泛 应 用 的 治 疗 手 段 之 一 ,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是 临 床 多 种
药 物 联 合 应 用 的 理 论 基 础 。 对 于 药 物 联 用 产 生 不 同 的 后 果 ( 协 同 、 拮 抗 、 相 加 、 增 强 ) , 在
学 术 术 语 上 一 直 存 在 争 议 , 这 严 重 影 响 了 对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的 评 价 及 机 制 分 析 。 有 的 学 者
建 议 : 某 药 与 其 他 药 ( 不 论 一 种 或 几 种 ) 合 用 后 的 效 应 ( 亦 可 称 为 作 用 ) , 较 该 药 单 用 时 增
加 ( 减 弱 ) , 称 该 药 被 合 用 药 物 协 同 ( 拮 抗 ) ; 若 效 应 无 改 变 , 称 为 无 关 。 对 于 所 有 合 用 药 物
来 说 , 增 强 指 合 用 后 的 效 应 大 于 各 药 单 用 效 应 之 和 ; 若 等 于 各 药 单 用 效 应 之 和 , 则 为 相
加 ; 若 小 于 各 药 单 用 之 和 但 大 于 作 用 最 强 的 某 药 单 用 , 可 称 为 部 分 相 加 ; 若 小 于 作 用 最 强
的 某 药 但 大 小 作 用 最 强 的 另 一 个 药 , 可 称 为 部 分 拮 抗 ; 若 合 用 后 药 物 效 应 小 于 作 用 最 弱
的 药 物 单 用 效 应 , 则 称 完 全 拮 抗 , 可 简 称 拮 抗 。
国 内 外 现 在 应 用 的 化 学 药 物 超 过 "### 种 , 各 种 制 剂 数 量 更 多 。 我 国 已 有 西 药 制 剂
和 中 药 制 剂 各 "### 余 种 。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的 发 生 率 常 随 着 联 合 用 药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的 增 加
而 增 高 。 根 据 对 镇 痛 剂 、 抗 酸 剂 、 抗 心 律 失 常 药 、 抗 凝 血 药 、 抗 高 血 压 药 、 抗 炎 药 、 抗 肿 瘤
药 、 利 尿 药 、 镇 静 药 及 安 定 剂 等 $ 组 常 用 药 物 联 合 应 用 的 研 究 , 结 果 表 明 : 用 药 " 种 以 下
的 不 良 反 应 发 生 率 为 %&, 接 近 单 一 用 药 ; 用 药 ’ ( )# 种 的 不 良 反 应 发 生 率 为 )#&; 用 药
)) ( )" 种 的 不 良 反 应 发 生 率 为 *+&; 用 药 )’ ( *# 种 的 不 良 反 应 发 生 率 则 高 达 "%&。 其
中 , 抗 高 血 压 药 物 与 抗 凝 血 药 物 的 不 良 反 应 发 生 率 最 高 , 且 表 现 严 重 。 此 种 统 计 尚 不 包
括 降 低 药 物 疗 效 的 情 况 , 如 果 将 这 种 反 应 计 算 在 内 , 则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的 不 良 反 应 发 生 率
则 更 高 。 最 严 重 的 反 应 有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抑 制 、 低 血 压 、 胃 肠 道 出 血 、 精 神 紊 乱 或 二 重 感 染
等 。 上 海 )# 个 医 院 检 查 病 历 , 发 现 有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方 面 问 题 的 占 )%,-&, 并 用 " 种 药 物
以 下 者 不 良 相 互 作 用 发 生 率 约 为 %,*&, 用 药 *# 种 以 上 者 药 物 不 良 作 用 发 生 率 为 %"&。
一 、 体 外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 药 剂 学 的 相 互 作 用 是 药 物 联 用 时 由 于 制 剂 不 合 理 , 发 生 直 接 的 物 理 或 化 学 反
应 , 导 致 药 物 改 变 , 即 一 般 所 称 化 学 配 伍 禁 忌 或 物 理 配 伍 禁 忌 。 由 于 其 反 应 是 发 生 在 用
药 之 前 , 所 以 也 称 为 药 物 在 体 外 的 相 互 作 用 。 此 种 相 互 作 用 发 生 于 下 列 情 况 :
!
向 静 脉
·$"·
第 五 章 临 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及 联 用 禁 忌
输 液 瓶 内 加 入 一 种 或 多 种 药 物 存 在 配 伍 禁 忌 ;
!
固 体 制 剂 成 分 中 所 用 的 赋 形 剂 不 同 , 影
响 生 物 利 用 度 。 药 物 在 其 固 体 剂 型 ( 如 片 剂 、 胶 囊 剂 ) 中 有 可 能 与 赋 形 剂 发 生 相 互 作 用 ,
使 药 物 的 生 物 利 用 度 因 其 固 体 剂 型 的 不 同 配 方 而 发 生 变 动 。 同 一 种 药 物 由 于 变 更 赋 形
剂 , 不 注 意 调 整 给 药 剂 量 会 带 来 不 良 后 果 。 某 些 药 品 的 给 药 方 式 可 导 致 化 学 或 物 理 性 的
变 化 而 产 生 配 伍 禁 忌 。 例 如 : 硫 喷 妥 钠 注 射 液 呈 强 碱 性 , 若 与 琥 珀 胆 碱 在 同 一 注 射 器 内
混 合 , 则 可 使 后 者 水 解 失 效 ; 精 蛋 白 锌 胰 岛 素 中 , 过 量 的 精 蛋 白 若 与 水 溶 性 胰 岛 素 混 合 ,
可 使 后 者 吸 收 缓 慢 。 两 种 以 上 药 物 配 伍 时 , 尤 其 是 注 射 液 , 由 于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可 使 效 应
增 强 、 减 弱 、 丧 失 、 甚 至 产 生 毒 性 反 应 。 发 生 配 伍 禁 忌 时 可 呈 现 浑 浊 、 沉 淀 、 变 色 或 产 生 气
泡 等 现 象 , 还 可 能 出 现 不 易 被 觉 察 的 物 理 化 学 改 变 , 如 微 粒 增 加 等 。
发 生 此 种 配 伍 禁 忌 的 主 要 原 因 有 :
"
药 物 间 的 酸 碱 度 (
!"
值 ) 不 同 ;
!
阳 离 子 活 性 药
物 与 阴 离 子 活 性 药 物 的 配 伍 所 致 ;
#
由 于 过 度 稀 释 影 响 助 溶 剂 或 稳 定 剂 而 改 变 药 物 的 溶
解 度 , 导 致 药 物 分 解 或 析 出 沉 淀 ;
$
由 于 药 物 被 氧 化 或 还 原 ;
%
由 于 药 物 的 溶 解 状 态 或 溶
胶 状 态 被 破 环 。
#$ 体 外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是 指 药 物 与 药 物 或 药 物 与 容 器 之 间 , 在 未 用 于 机 体 之 前 的 相
互 作 用 。 体 外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
带 有 添 加 剂 的 针 剂 与 输 液 剂 之
间 的 作 用 : 某 些 难 溶 性 药 物 为 了 制 成 针 剂 , 要 加 入 一 些 添 加 剂 。 这 些 针 剂 加 入 输 液 中 很
可 能 发 生 意 想 不 到 的 变 化 , 所 产 生 的 产 物 可 能 是 无 活 性 的 , 也 可 能 改 变 治 疗 作 用 或 产 生
毒 性 反 应 。 这 些 反 应 在 临 床 上 有 两 种 表 现 : 一 种 是 输 液 瓶 中 出 现 沉 淀 、 浑 浊 或 变 色 , 这 种
现 象 易 被 察 觉 , 可 以 杜 绝 不 良 反 应 的 发 生 , 这 就 是 常 用 的 药 物 配 伍 变 化 表 中 的 配 伍 禁 忌
部 分 ; 另 一 种 情 况 是 发 生 反 应 时 液 体 的 外 观 无 任 何 变 化 , 这 种 反 应 很 难 被 察 觉 。 因 此 有
人 提 出 在 药 物 配 伍 时 应 进 行 含 量 测 定 , 以 保 证 临 床 配 伍 用 药 安 全 有 效 ;
!
药 物 与 注 射 器
的 作 用 : 例 如 : 盐 酸 阿 毒 素 注 射 液 与 注 射 器 针 头 产 生 反 应 , 出 现 沉 淀 变 色 ; 乙 环 氧 啶 和 胺
苯 吖 啶 可 与 塑 料 制 品 ( 一 次 性 注 射 器 ) 发 生 反 应 。 因 此 , 应 根 据 针 剂 的 性 质 选 用 注 射 器 ;
#
药 物 与 容 器 的 相 互 作 用 : 静 脉 输 液 装 置 可 以 吸 附 药 物 , 特 别 是 塑 料 ( 聚 氯 乙 烯 ) 静 脉 输
液 容 器 ( 一 次 性 输 液 器 ) 、 注 射 器 、 输 液 传 导 装 置 、 滤 过 器 及 其 他 附 加 装 置 。 例 如 : 胺 碘 酮 、
安 定 、 氯 甲 噻 唑 、 胰 岛 素 、 盐 酸 利 多 卡 因 等 药 物 被 吸 附 后 , 药 效 明 显 降 低 。 尤 其 是 含 量 很
低 的 药 物 , 被 吸 附 后 已 不 再 有 治 疗 作 用 。 药 物 与 玻 璃 的 相 互 作 用 , 以 及 输 液 管 道 中 的 醋
酸 纤 维 滤 过 器 与 药 物 的 相 互 作 用 , 均 有 研 究 报 道 。
体 外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给 临 床 用 药 带 来 的 危 害 已 基 本 清 楚 。 为 防 止 这 种 危 害 , 在 输 液 过
程 中 一 般 不 提 倡 加 入 药 物 , 尤 其 不 宜 加 入 多 种 药 物 。 如 需 要 联 合 用 药 , 最 好 经 另 一 输 液
管 道 , 或 第 一 组 药 液 输 完 后 再 加 另 一 组 药 物 。 一 些 等 渗 溶 液 一 般 不 会 引 起 体 液 和 电 解 质
的 变 化 , 但 当 加 入 大 量 其 他 药 物 时 将 破 坏 其 等 渗 性 , 很 可 能 引 起 不 良 反 应 。 因 此 , 含 电 解
质 、 氨 基 酸 或 乳 剂 的 药 物 , 一 般 不 腚 加 入 其 他 药 物 , 以 避 免 电 解 质 平 衡 紊 乱 影 响 其 他 药 物
的 分 布 吸 收 。 为 减 少 体 外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的 发 生 , 临 床 用 药 应 注 意 下 列 几 点 :
"
两 种 药 物
·%&·
第 一 篇 总 论
混 合 时 , 一 次 只 加 一 种 药 物 到 输 液 瓶 中 , 待 混 合 均 匀 后 液 体 外 观 无 异 常 改 变 再 加 入 另 一
种 药 物 ;
!
两 种 浓 度 不 同 的 药 物 配 伍 时 , 应 先 加 浓 度 高 的 药 液 到 输 液 瓶 中 , 后 加 浓 度 低 的
药 物 , 以 减 少 发 生 反 应 的 速 度 ;
"
有 色 药 液 应 最 后 加 入 输 液 中 , 以 避 免 输 液 瓶 中 有 细 小 沉
淀 不 易 被 发 现 ;
#
配 伍 的 药 液 , 应 在 病 情 允 许 的 基 础 上 尽 快 应 用 , 以 减 少 药 物 相 互 发 生 不
良 反 应 的 时 间 ;
$
根 据 药 物 性 质 选 择 溶 媒 , 避 免 发 生 理 化 反 应 。
为 了 避 免 发 生 配 伍 禁 忌 , 应 当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
混 合 注 射 或 混 合 输 液 的 药 物 种 类 越
多 , 配 伍 禁 忌 发 生 的 几 率 越 大 ;
!
在 搞 不 清 输 液 对 某 药 的 影 响 时 , 可 将 该 药 分 别 应 用 ;
"
药 物 混 合 后 至 使 用 时 间 的 间 隙 赵 长 , 发 生 配 伍 禁 忌 的 可 能 性 越 大 。 如 果 配 伍 禁 忌 情 况 不
清 , 可 将 药 液 混 合 后 仔 细 观 察 !" 分 钟 , 确 认 无 变 化 时 , 方 可 输 入 。 但 也 有 极 少 数 例 外 , 如
硫 喷 妥 钠 与 琥 珀 胆 碱 混 合 后 , 当 即 缓 慢 注 射 对 药 效 无 大 影 响 , 放 置 后 则 琥 珀 胆 碱 水 解 失
效 而 不 能 再 用 。 总 之 , 除 了 解 药 物 的 组 成 在 化 学 和 物 理 性 质 上 可 以 配 伍 时 , 不 应 将 药 物
溶 液 相 互 混 合 , 亦 不 应 加 到 静 脉 输 液 中 , 更 不 应 加 入 全 血 中 输 入 。
二 、 药 效 学 方 面 的 相 互 作 用
主 要 是 指 一 种 药 物 影 响 另 一 种 药 物 与 受 体 作 用 的 各 种 因 素 , 从 而 改 变 后 者 的 药 理 效
应 , 但 对 该 药 的 血 药 浓 度 没 有 明 显 影 响 。 这 种 类 型 的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出 现 不 良 反 庆 的 发 生
率 很 高 , 掌 握 其 作 用 机 制 对 临 床 联 合 用 药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 这 种 类 型 相 互 作 用 的 形 式 之 一
是 两 药 相 加 或 协 同 作 用 ; 另 一 种 形 式 是 两 种 药 物 作 用 于 同 一 受 体 发 生 相 互 拮 抗 作 用 导 致
药 效 明 显 降 低 ; 药 效 学 方 面 的 相 互 作 用 还 表 现 在 联 用 的 药 物 可 使 组 织 或 受 体 对 另 一 种 药
物 的 敏 感 性 改 变 。
药 物 某 些 重 要 的 相 互 作 用 , 是 由 于 受 体 对 某 种 药 物 的 敏 感 性 发 生 改 变 所 致 。 例 如 ,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抑 制 剂 之 间 有 相 加 性 抑 制 作 用 , 硝 西 泮 ( 硝 基 安 定 ) 单 独 用 药 过 量 极 少 发 生
死 亡 , 但 是 若 与 乙 醇 或 巴 比 妥 类 作 用 , 却 大 大 提 高 了 死 亡 率 。 强 心 苷 、 降 压 药 、 增 压 剂 、 血
管 扩 张 剂 、 抗 心 律 失 常 药 及 利 尿 药 等 均 能 影 响 心 脏 排 出 量 和 血 流 分 布 , 因 而 可 能 改 变 包
括 它 们 自 身 在 内 的 心 血 管 药 物 的 作 用 强 度 和 作 用 时 间 。 药 物 在 受 体 部 位 的 相 互 作 用 极
为 复 杂 , 可 能 有 :
%
竞 争 受 体 : 心 得 安 与 异 丙 肾 上 腺 素 或 去 甲 肾 上 腺 素 的 作 用 属 于 此 类 ;
!
作 用 于 传 递 介 质 : 利 血 平 耗 竭 拟 交 感 神 经 胺 ( 内 源 性 去 甲 肾 上 腺 素 ) 而 间 接 地 起 降 压 作
用 属 于 此 类 ;
"
改 变 组 织 对 药 物 的 效 应 ; 例 如 排 钾 性 利 尿 剂 使 心 肌 对 洋 地 黄 的 敏 感 性 增
加 。 改 变 交 感 神 经 末 梢 功 能 的 药 物 , 可 使 这 一 系 统 的 药 物 效 应 改 变 。 抗 高 血 压 药 物 胍 乙
啶 使 受 体 部 位 发 生 “ 去 神 经 敏 化 ” 现 名 胜 , 从 而 使 具 有 直 接 作 用 的 拟 交 感 神 经 胺 类 药 物
( 肾 上 腺 素 或 去 甲 肾 上 腺 素 ) 的 加 压 作 用 增 强 。 三 环 抗 抑 郁 剂 亦 有 这 种 增 压 效 应 , 可 使 抗
高 血 压 药 物 失 效 。 单 胺 氧 化 酶 抑 制 剂 与 多 种 药 物 或 含 酪 胺 食 物 ( 如 扁 豆 、 鸡 肝 等 )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 可 发 生 高 血 压 危 象 ;
#
其 他 因 素 ; 药 物 本 身 或 机 体 内 环 境 的 改 变 均 可 对 药 物 效
应 发 生 影 响 。 液 体 和 电 解 质 平 衡 紊 乱 , 如 低 钾 血 症 , 可 提 高 心 肌 对 洋 地 黄 的 敏 感 性 , 增 加
·!#·
第 五 章 临 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及 联 用 禁 忌
洋 地 黄 中 毒 的 几 率 ; 低 镁 血 症 同 样 可 诱 发 洋 地 黄 中 毒 ; 高 钙 血 症 可 提 高 心 肌 对 洋 地 黄 的
敏 感 性 ; 低 钠 血 症 可 增 强 锂 盐 的 毒 性 反 应 ; 低 钾 血 症 增 加 某 些 抗 心 律 失 常 药 物 如 奎 尼 丁 、
索 他 洛 尔 、 普 鲁 卡 因 胺 、 胺 碘 酮 , 产 生 心 室 节 律 紊 乱 的 危 险 性 。 髓 袢 利 尿 剂 可 增 加 庆 大 霉
素 等 肾 素 性 药 物 的 肾 内 浓 度 ; 噻 嗪 类 药 物 引 起 血 锂 浓 度 升 高 , 可 能 是 因 为 改 变 钠 的 排 出 ,
使 肾 脏 清 除 率 发 生 变 化 的 结 果 。
三 、 药 动 学 方 面 的 相 互 作 用
药 代 动 力 学 过 程 包 括 药 物 的 吸 收 、 分 布 、 代 谢 和 排 泄 四 个 环 节 。 在 这 四 个 环 节 上 均
有 可 能 发 生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 即 一 种 药 物 使 另 一 种 药 物 体 内 过 程 发 生 变 化 , 从 而 影 响 另 一
种 药 物 的 血 浆 浓 度 , 进 而 改 变 其 作 用 强 度 。
!" 药 物 胃 肠 吸 收 的 相 互 作 用 口 服 是 最 常 用 的 给 药 途 径 , 同 时 口 服 数 种 药 物 , 在 胃
肠 道 即 能 发 生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 从 而 影 响 药 物 吸 收 率 和 吸 收 速 度 , 降 低 疗 效 , 甚 至 对 机 体 产
生 危 害 。 影 响 口 服 药 物 吸 收 的 因 素 是 多 方 面 的 , 可 大 体 归 为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 !) 胃 肠 道
#$
值 的 改 变 大 多 数 药 物 属 于 弱 酸 性 ( 如 有 机 酸 ) 或 弱 碱 性 ( 如 生 物 碱 ) ,
这 些 药 物 通 过 生 物 膜 的 难 易 与 药 物 的 解 离 度 相 关 , 而 药 物 的 解 离 度 大 小 又 取 决 于 其 所 处
环 境 的
#$
值 。 当 生 物 膜 两 侧 的
#$
值 不 等 时 , 药 物 跨 膜 转 运 的 规 律 是 : 弱 酸 性 药 物 在 酸
性 环 境 下 不 易 解 离 , 而 是 跨 膜 由 酸 入 碱 , 达 到 跨 膜 平 衡 时 , 碱 侧 药 物 浓 度 高 于 酸 侧 ; 而 弱
碱 性 药 物 则 相 反 , 在 碱 性 环 境 下 不 易 解 离 , 而 是 跨 膜 由 碱 入 酸 , 达 到 跨 膜 平 衡 时 , 酸 侧 药
物 浓 度 高 于 碱 侧 。 根 据 这 种 跨 膜 转 运 规 律 , 弱 酸 性 药 物 易 自 胃 中 吸 收 , 而 弱 碱 性 药 物 易
自 肠 中 吸 收 。 当 弱 酸 性 药 物 与 弱 碱 性 药 物 同 时 服 用 时 , 可 升 高 胃 内
#$
值 , 对 弱 酸 性 药 物
胃 内 吸 收 率 产 生 一 定 干 扰 。 因 此 , 一 般 情 况 下 弱 酸 性 药 物 最 好 不 要 与 弱 碱 性 药 物 同 时 服
用 。 常 用 的 弱 酸 性 药 物 , 如 水 杨 酸 类 、 巴 比 妥 类 、 磺 胺 类 、 呋 喃 妥 因 、 双 香 豆 素 、 丙 磺 舒 、 苯
妥 英 钠 、 甲 苯 磺 丁 脲 、 维 生 素 %、 对 氨 水 杨 酸 钠 等 , 不 宜 与 弱 碱 性 药 物 ( 如 氨 茶 碱 、 麻 黄 碱 、
利 血 平 、 阿 托 品 、 地 巴 唑 、 咖 啡 因 、 异 丙 嗪 、 氯 丙 嗪 、 苯 海 拉 明 、 扑 尔 敏 、 心 得 安 、 长 春 新 碱 、
甲 氧 苄 氨 嘧 啶 、 四 环 素 、 红 霉 素 、 异 烟 肼 及 抗 酸 药 等 ) 同 时 服 用 。
除 上 述
#$
值 影 响 药 物 的 经 胃 吸 收 外 , 还 应 考 虑 到 某 些 药 物 本 身 的 溶 解 性 和 吸 收 率
等 因 素 。 例 如 , 当 阿 司 匹 林 与 碳 酸 氢 钠 同 服 时 , 阿 司 匹 林 的 吸 收 加 快 , 这 主 要 是 因 为 碳 酸
氢 钠 可 增 加 阿 司 匹 林 的 溶 解 度 , 促 进 胃 排 空 和 肠 吸 收 ; 相 反 , 如 将 盐 酸 四 环 素 与 抗 酸 药 同
服 , 四 环 素 的 吸 收 减 少 , 这 是 因 为 四 环 素 与 抗 酸 剂 中 的 金 属 离 子 形 成 不 溶 性 络 合 物 影 响
吸 收 ( 见 下 ) 。 有 些 复 方 制 剂 中 , 既 有 酸 性 药 又 有 碱 性 药 ( 如 复 方 阿 司 匹 林 中 含 有 咖 啡 因 、
复 方 氨 茶 碱 中 含 有 苯 巴 比 妥 ) , 由 于 辅 药 含 量 甚 少 对
#$
值 影 响 不 大 , 或 因 其 本 身 吸 收 率
较 高 , 所 以 这 些 复 方 制 剂 的 吸 收 不 会 受 到 明 显 的 干 扰 。
( &) 螯 合 作 用 含 有 二 价 或 三 价 金 属 离 子 ( %’、 ()、 *
+
、 ,-、 ./、 ()) 的 药 物 可 与 其 他 药
物 起 作 用 , 在 胃 肠 道 内 形 成 难 溶 的 和 难 以 吸 收 的 络 合 物 。 如 四 环 素 类 ( 四 环 素 、 土 霉 素 、
·&0·
第 一 篇 总 论
甲 烯 土 霉 素 、 脱 氧 土 霉 素 ) 和 强 力 霉 素 , 如 与 二 价 或 三 价 阳 离 子 的 药 物 同 时 服 用 , 可 形 成
难 溶 解 的 络 合 物 , 可 以 使 这 些 抗 生 素 的 血 药 浓 度 下 降 !"# $ %"#, 使 治 疗 失 败 。 这 些 含
金 属 离 子 的 药 物 包 括 碳 酸 钙 、 氧 化 镁 、 氢 氧 化 铝 凝 胶 、 硫 酸 亚 铁 等 。 氢 氧 化 铝 和 三 硅 酸 镁
等 抗 酸 药 , 可 减 少 氯 丙 嗪 的 吸 收 。 中 药 四 季 青 片 、 虎 杖 浸 膏 等 含 鞣 质 多 , 不 宜 与 四 环 素 、
奎 宁 、 洋 地 黄 等 合 用 。
( &)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的 影 响 降 血 脂 药 考 来 烯 胺 ( 消 胆 胺 ) 能 使 同 时 服 用 的 洋 地 黄 、 甲
状 腺 素 、 保 泰 松 、 阿 司 匹 林 、 皮 质 激 素 、 华 法 林 、 铁 盐 等 吸 收 率 大 幅 度 降 低 而 失 去 药 效 。 祛
脂 药 物 可 影 响 脂 溶 性 维 生 素 和 口 服 抗 凝 药 的 吸 收 。
( ’) 药 物 间 的 化 学 反 应 如 维 生 素 ( 具 有 强 烈 的 还 原 性 , 不 宜 与 碱 性 药 物 、 氧 化 剂 、
核 黄 素 等 合 用 ; 维 生 素 )
*
在 碱 性 溶 液 中 能 生 成 失 效 的 光 黄 素 , 故 不 宜 与 碱 性 药 同 服 。 抗
心 律 失 常 药 物 季 铵 盐 类 与 水 杨 酸 形 成 离 子 对 而 增 加 其 吸 收 。
( !) 胃 肠 道 排 空 速 度 的 改 变 药 物 在 肠 道 中 吸 收 的 速 度 决 定 于 进 入 小 肠 的 速 度 。 影
响 胃 排 空 或 肠 蠕 动 的 药 物 , 可 对 其 他 药 物 的 吸 收 程 度 或 吸 收 速 率 产 生 影 响 。 例 如 , 普 鲁
本 辛 可 延 缓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 扑 热 息 痛 ) 等 药 物 的 吸 收 , 然 而 对 于 难 溶 性 药 物 如 地 高 辛 , 则
可 增 加 其 吸 收 程 度 ; 甲 氧 氯 普 胺 ( 灭 吐 灵 ) 增 加 胃 排 空 速 度 , 可 缩 短 阿 司 匹 林 和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等 药 物 达 到 血 峰 值 所 需 的 时 间 。 由 于 许 多 药 物 如 抗 组 胺 药 、 三 环 抗 抑 郁 剂 、 吩 噻 嗪
类 安 定 剂 及 抗 震 颤 麻 痹 药 等 均 具 有 抗 胆 碱 作 用 , 可 不 同 程 度 地 延 缓 胃 的 排 空 速 度 , 因 而
影 响 药 物 吸 收 速 率 。 胃 排 空 速 度 延 缓 也 影 响 药 物 的 有 效 性 , 如 抗 胆 咸 药 可 使 红 霉 素 和 左
旋 多 巴 的 破 坏 增 多 。 延 缓 胃 排 空 速 度 的 常 用 药 物 有 抗 胆 碱 药 ( 阿 托 品 、 普 鲁 卡 因 、 胃 疡
平 、 胃 安 、 山 莨 菪 碱 、 颠 茄 制 剂 等 ) 、 神 经 节 阻 断 药 ( 美 加 明 、 六 甲 溴 铵 等 ) 以 及 氯 丙 嗪 、 丙 咪
嗪 等 , 与 这 些 药 物 合 用 时 , 药 物 的 吸 收 速 度 即 减 慢 。 食 物 也 可 影 响 胃 的 排 空 速 度 , 从 而 干
扰 某 些 药 物 如 四 环 素 、 红 霉 素 、 林 可 霉 素 等 的 吸 收 。 为 了 获 得 最 大 的 吸 收 率 和 利 用 率 , 上
述 药 物 最 好 在 饭 前 + 小 时 或 饭 后 * 小 时 服 用 。 但 是 也 有 例 外 , 如 维 生 素 )
*
吸 收 只 限 于 小
肠 的 特 定 部 位 , 在 空 腹 情 况 下 口 服 该 药 , 由 于 胃 排 空 较 快 , 药 物 短 时 间 内 过 多 地 涌 入 小
肠 , 只 能 有 部 分 药 物 被 吸 收 , 其 余 通 过 该 吸 收 部 位 后 排 出 。 但 如 在 饱 餐 后 服 用 维 生 素 )
*
,
则 由 于 胃 排 空 速 度 较 慢 , 药 物 在 吸 收 部 位 吸 收 较 完 全 。
( ,) 肠 蠕 动 度 肠 蠕 动 减 慢 时 , 药 物 在 肠 内 停 留 时 间 虽 有 延 长 , 但 由 于 药 物 与 肠 内 容
物 不 能 充 分 混 合 以 及 消 化 液 分 泌 减 少 , 因 此 药 物 的 吸 收 量 不 一 定 增 多 。 如 抗 胆 碱 药 与 抗
凝 药 同 服 时 , 由 于 前 者 使 肠 蠕 动 减 慢 , 致 后 者 的 吸 收 减 少 而 蓄 积 在 肠 腔 内 ; 若 一 旦 停 用 抗
胆 碱 药 , 肠 道 功 能 恢 复 可 导 致 抗 凝 药 吸 收 过 量 。 那 些 难 溶 解 或 释 放 速 度 较 慢 的 制 剂 如 地
高 辛 等 , 与 普 鲁 本 辛 并 用 时 , 由 于 肠 蠕 动 减 慢 , 肠 内 容 物 转 运 时 间 延 长 , 有 助 于 地 高 辛 的
溶 解 和 释 放 , 从 而 增 加 了 该 药 的 吸 收 和 利 用 ; 相 反 , 地 高 辛 如 与 泻 药 ( 如 硫 酸 镁 ) 并 用 时 ,
因 肠 蠕 动 过 快 , 则 减 少 吸 收 。 苯 巴 比 妥 可 刺 激 胆 汁 分 泌 , 从 而 使 肠 蠕 动 加 快 , 可 使 灰 黄 霉
素 在 小 肠 上 段 停 留 时 间 缩 短 , 吸 收 减 少 。 饮 食 成 分 可 影 响 药 物 在 肠 内 的 吸 收 , 如 高 脂 肪
·&,·
第 五 章 临 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及 联 用 禁 忌
饮 食 增 加 黄 霉 素 的 吸 收 。
( !) 胃 肠 道 血 液 灌 注 量 的 改 变 如 服 用 某 些 心 血 管 活 性 药 物 , 可 能 改 变 其 他 药 物 的
吸 收 。
( ") 肠 道 内 环 境 的 改 变 肠 腔 内 细 菌 能 通 过 各 种 生 物 化 学 反 应 , 如 羟 化 、 脱 羟 、 酯 解
及 水 解 等 , 使 许 多 药 物 发 生 变 化 。 如 果 广 谱 抗 生 素 抑 制 肠 细 菌 群 的 正 常 生 长 繁 殖 , 可 使
药 物 的 生 物 转 化 发 生 改 变 , 影 响 药 物 的 吸 收 。 肠 道 细 菌 群 对 维 生 素 # 的 生 物 合 成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 口 服 新 霉 素 可 抑 制 肠 内 细 菌 群 , 使 维 生 素 # 合 成 减 少 , 从 而 使 凝 血 机 制 发 生 障
碍 ; 如 与 口 服 抗 凝 剂 合 用 , 可 使 抗 凝 作 用 增 强 而 发 生 出 血 倾 向 。
( $) 改 变 肠 粘 膜 的 转 运 功 能 药 物 的 被 动 转 运 和 主 动 转 运 均 需 要 肠 粘 腊 上 “ 载 体 ” 的
作 用 。 秋 水 仙 碱 、 新 霉 素 、 对 氨 水 杨 酸 钠 等 药 物 , 能 损 害 肠 粘 膜 吸 收 功 能 或 妨 碍 主 动 转
动 , 导 致 “ 营 养 吸 收 障 碍 综 合 征 ” , 因 而 可 影 响 许 多 药 物 及 维 生 素 和 一 些 营 养 物 质 的 吸 收 。
甲 基 多 巴 、 氟 尿 嘧 啶 、 巯 嘌 呤 等 药 物 , 由 于 其 化 学 结 构 与 天 然 代 谢 物 相 似 , 需 要 通 过 相 应
的 主 动 转 运 机 制 , 常 常 引 起 吸 收 部 位 的 竞 争 性 抑 制 。 氯 丙 嗪 与 左 旋 多 巴 可 能 也 是 通 过 主
动 转 运 酶 系 统 的 相 互 干 扰 而 降 低 了 吸 收 率 。 叶 酸 主 要 通 过 空 肠 的 主 动 转 运 吸 收 , 苯 妥 英
钠 和 其 他 抗 惊 厥 药 可 干 扰 叶 酸 的 这 一 转 运 过 程 , 长 期 用 药 可 引 起 叶 酸 缺 乏 症 。
( %&) 其 他 药 物 溶 于 不 易 吸 收 液 体 中 , 如 液 状 石 蜡 影 响 维 生 素 # 和 维 生 素 ’( 的 吸
收 。 庚 巴 比 妥 影 响 双 香 豆 素 的 吸 收 。 别 嘌 呤 醇 影 响 华 法 林 的 吸 收 。 单 胺 氧 化 酶 抑 制 剂
可 防 止 酪 胺 在 肠 壁 被 破 坏 , 使 酪 胺 呈 游 离 状 态 易 被 吸 收 , 造 成 高 血 压 危 象 ( 氧 化 脱 氨 基 作
用 ) 。 口 服 避 孕 药 与 维 生 素 ) 同 服 时 , 炔 雌 醇 的 血 浆 浓 度 明 显 各 高 ( 硫 酸 盐 化 作 用 ) 。 吸
烟 可 影 响 胰 岛 素 、 普 萘 洛 尔 ( 心 得 安 ) 和 茶 碱 制 剂 的 吸 收 。
*+ 药 物 分 布 的 相 互 作 用 药 物 合 用 后 , 其 转 运 过 程 中 在 分 布 环 节 上 的 相 互 作 用 , 表
现 为 相 互 竞 争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部 位 , 改 变 药 物 在 与 受 体 结 合 部 位 离 子 型 药 物 的 比 例 , 或 者
改 变 药 物 在 肝 组 织 的 血 流 量 , 从 而 影 响 药 物 的 消 除 。
( %) 竞 争 蛋 白 结 合 部 位 药 物 被 吸 收 后 , 将 随 血 液 分 布 到 全 身 的 各 个 组 织 , 其 中 许 多
药 物 将 与 血 浆 蛋 白 、 特 别 是 白 蛋 白 结 合 。 有 一 部 分 与 血 浆 蛋 白 发 生 可 逆 性 结 合 , 称 为 结
合 型 ; 另 一 部 分 为 离 子 型 。 人 的 血 浆 白 蛋 白 分 子 量 约 为 ,!-&&&, 由 *& 种 不 同 氨 基 酸 组
成 。 精 氨 酸 、 谷 氨 酸 、 酪 氨 酸 的 酸 性 基 团 与 碱 性 药 物 相 结 合 , 而 酸 性 药 物 与 血 浆 蛋 白 的 结
合 要 强 得 多 。 药 物 一 旦 与 血 浆 白 蛋 白 结 合 就 不 呈 现 药 理 活 性 , 只 有 未 结 合 的 游 离 型 药 物
才 具 有 药 理 活 性 。 不 同 的 药 物 有 不 同 的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 每 一 蛋 白 分 子 的 结 合 量 是 有 限
的 。 因 此 , 多 种 药 物 联 用 时 , 药 物 可 在 蛋 白 结 合 部 位 发 生 竞 争 性 相 互 置 换 现 象 , 结 果 是 与
蛋 白 结 合 力 较 高 的 药 物 将 亲 和 力 较 低 的 药 物 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部 位 上 置 换 出 来 , 使 其 游 离
型 药 物 比 例 增 多 , 作 用 于 靶 位 受 体 的 游 离 型 药 物 浓 度 提 高 , 药 理 作 用 增 强 。 例 如 , 阿 司 匹
林 、 吲 哚 美 辛 、 氯 贝 丁 酯 ( 安 妥 明 ) 、 保 泰 松 、 水 合 氯 醛 及 磺 胺 等 , 都 有 蛋 白 置 换 作 用 , 增 加
与 其 联 用 的 一 些 药 物 的 游 离 型 比 例 , 因 而 加 强 了 这 些 药 物 的 药 理 作 用 和 毒 性 。 蛋 白 结 合
·.,·
第 一 篇 总 论
率 高 的 药 物 对 置 换 相 互 作 用 较 敏 感 。
在 组 织 间 液 中 , 药 物 也 能 结 合 在 蛋 白 质 上 。 有 些 药 物 如 地 高 辛 还 结 合 于 心 肌 组 织
等 , 当 给 予 奎 尼 丁 时 组 织 结 合 的 地 高 辛 下 降 , 加 之 肾 排 泄 减 少 , 会 引 起 血 药 浓 度 明 显 升
高 。 药 物 与 血 浆 蛋 白 的 结 合 是 可 逆 的 , 结 合 和 非 结 合 的 药 物 达 到 一 种 平 衡 。 游 离 药 物 被
代 谢 后 , 结 合 的 药 物 变 为 游 离 的 药 物 。 发 挥 其 正 常 的 药 理 学 作 用 。 根 据 浓 度 及 亲 和 力 ,
如 果 一 个 药 物 的 结 合 率 从 !!"降 到 !#", 其 游 离 的 、 有 活 性 的 药 物 浓 度 从 $"增 加 到 %"
( 即 % 倍 ) , 有 可 能 导 致 严 重 的 并 发 症 。 但 是 , 只 有 当 药 物 大 部 分 分 布 在 血 浆 中 ( 不 是 在 组
织 中 ) , 这 种 置 换 作 用 才 可 能 显 著 增 加 游 离 药 物 浓 度 , 所 以 只 有 低 分 布 容 积 的 药 物 才 受 影
响 。 这 样 的 药 物 包 括 甲 苯 磺 丁 脲 、 苯 妥 英 、 华 法 林 及 甲 氨 蝶 呤 等 。 例 如 , 当 用 华 法 林 治 疗
的 患 者 给 予 水 合 氯 醛 时 , 由 于 其 代 谢 产 物 三 氯 乙 醇 大 量 置 换 华 法 林 , 因 而 增 加 抗 凝 作 用 。
但 由 于 血 流 通 过 肝 脏 时 游 离 的 华 法 林 分 子 被 代 谢 , 药 物 总 量 迅 速 减 少 。 这 种 作 用 是 短 暂
的 , 可 观 察 到 抗 凝 作 用 轻 度 增 加 , 华 法 林 需 要 量 约 可 减 少 $&’。 在 通 常 情 况 下 , 无 需 改 变
剂 量 , 因 为 在 # 日 内 可 达 到 新 的 平 衡 。 在 体 外 试 验 中 发 现 许 多 常 用 药 物 可 被 其 他 药 物 置
换 , 但 在 体 内 这 种 作 用 往 往 被 有 效 地 缓 冲 , 因 此 一 般 情 况 下 无 重 要 临 床 意 义 。 碱 性 或 酸
性 药 物 可 与 血 浆 蛋 白 高 度 结 合 , 但 有 临 床 重 要 性 的 置 换 相 互 作 用 较 少 , 其 原 因 可 能 是 酸
性 药 物 的 结 合 部 位 不 同 , 而 碱 性 药 物 的 分 布 容 积 大 , 只 有 小 部 分 在 血 浆 中 。
( () 改 变 肝 组 织 的 血 流 量 一 些 作 用 于 心 血 管 系 统 的 药 物 能 改 变 肝 组 织 的 血 流 量 ,
从 而 影 响 其 他 药 物 在 肝 组 织 的 分 布 。 例 如 , 静 脉 滴 注 异 丙 肾 上 腺 素 增 加 肝 血 流 量 , 使 利
多 卡 因 在 肝 脏 的 分 布 和 代 谢 增 加 , 其 在 血 中 浓 度 降 低 ; 反 之 , 去 甲 肾 上 腺 素 减 少 肝 血 流
量 , 减 少 利 多 卡 因 在 肝 的 分 布 和 代 谢 , 增 加 其 血 浓 度 。 心 得 安 减 少 肝 血 流 量 也 同 样 增 加
利 多 卡 因 血 浓 度 。
’) 药 物 代 谢 的 相 互 作 用 药 物 代 谢 是 受 三 种 酶 系 作 用 , 因 此 影 响 代 谢 环 节 的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也 涉 及 到 三 个 酶 系 。
( $) 微 粒 体 酶 系 大 多 数 脂 溶 性 药 物 在 肝 内 代 谢 , 主 要 是 由 肝 细 胞 微 粒 体 光 面 同 质
网 的 药 物 代 谢 酶 通 过 氧 化 、 还 原 、 水 解 、 结 合 等 方 式 使 药 物 发 生 结 构 上 的 改 变 , 由 此 而 产
生 的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有 :
首 过 作 用 或 关 卡 效 应 口 服 药 物 经 肠 吸 收 后 , 经 门 脉 循 环 入 肝 , 再 分 布 到 全 身 , 一 些
高 亲 脂 性 的 药 物 在 通 过 肠 壁 及 肝 脏 “ 首 过 作 用 ” 期 间 , 发 生 生 物 转 化 , 如 普 萘 洛 尔 、 阿 米 替
林 、 氯 丙 嗪 、 维 拉 帕 米 等 通 过 胃 肠 及 肝 脏 后 只 有 ’*"到 达 血 循 环 。 这 些 药 物 相 互 竞 争 代
谢 酶 结 合 点 , 互 相 影 响 生 物 利 用 度 。 药 物 的 相 互 作 用 可 以 抑 制 肝 脏 的 药 物 代 谢 酶 而 改 变
“ 首 过 作 用 ” 的 代 谢 程 度 。 例 如 : 长 期 应 用 单 胺 氧 化 酶 抑 制 剂 的 人 , 当 使 用 间 接 作 用 的 拟
交 感 神 经 胺 类 药 物 如 酪 胺 、 麻 黄 碱 或 左 旋 多 巴 时 , 可 出 现 高 血 压 危 象 , 这 部 分 地 可 用 酶 的
抑 制 而 使 “ 首 过 作 用 ” 通 过 的 药 物 代 谢 率 降 低 来 解 释 。 应 用 左 旋 多 巴 治 疗 震 颤 麻 痹 , 常 联
用 多 巴 脱 羧 酶 抑 制 剂 — — — 甲 基 多 巴 肼 , 这 是 因 为 左 旋 多 巴 在 肝 脏 经 多 巴 脱 羧 酶 代 谢 为 多
·#+·
第 五 章 临 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及 联 用 禁 忌
巴 胺 , 多 巴 胺 不 能 通 过 血 脑 屏 障 , 抑 制 脱 羧 酶 以 后 , 减 少 了 左 旋 多 巴 在 肝 脏 脱 羧 , 使 更 多
的 左 旋 多 巴 通 过 血 脑 屏 障 后 在 脑 组 织 中 变 成 多 巴 胺 而 发 挥 治 疗 作 用 。 在 降 低 肝 脏 代 谢
程 度 的 时 同 , 也 降 低 了 左 旋 多 巴 在 周 围 含 酶 组 织 中 的 代 谢 , 因 此 可 使 左 旋 多 巴 治 疗 用 量
减 少 !"# $ !"%。 长 期 应 用 具 有 “ 酶 促 作 用 ” 的 药 物 如 巴 比 妥 类 , 可 使 肝 脏 药 酶 系 统 的 分 解
酶 大 量 增 加 , 提 高 了 “ 首 次 通 过 ” 的 代 谢 率 , 可 使 进 入 体 循 环 的 药 物 量 减 少 , 降 低 这 些 药 物
的 疗 效 。
诱 导 代 谢 酶 的 活 性 ( 酶 促 作 用 ) 有 些 药 物 能 增 加 肝 微 粒 体 酶 合 成 , 增 加 酶 的 活 性 ,
从 而 使 许 多 联 用 的 治 疗 药 物 的 转 化 大 大 加 快 , 血 药 浓 度 下 降 , 药 效 减 弱 。 发 生 酶 诱 导 时
肝 细 胞 内 质 网 数 量 增 加 , 细 胞 色 素 &#%’ 酶 也 增 加 。 酶 诱 导 的 程 度 取 决 于 药 物 及 其 剂 量 ,
发 生 酶 诱 导 作 用 可 能 需 要 数 日 或 数 周 时 间 , 最 大 作 用 可 能 在 ( $ ) 周 后 。 因 此 , 酶 诱 导 的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开 始 和 停 止 都 是 滞 后 的 。 具 有 重 要 临 床 意 义 的 强 诱 导 剂 有 利 福 平 、 苯 巴 比
妥 、 苯 妥 英 、 卡 马 西 平 、 扑 米 酮 、 格 鲁 米 特 、 安 替 比 林 、 氨 鲁 米 特 等 。 脂 溶 性 药 物 是 受 影 响
的 重 要 靶 药 。 有 些 具 有 酶 促 作 用 的 药 物 本 身 是 由 肝 微 粒 体 酶 代 谢 , 而 在 反 复 应 用 过 程 中
可 能 诱 导 肝 微 粒 体 酶 活 性 的 增 加 , 从 而 加 速 自 身 的 代 谢 速 率 , 导 致 药 效 减 弱 。 这 种 现 象
称 为 自 身 诱 导 现 象 。 能 够 形 成 自 身 诱 导 现 象 的 药 物 有 : 巴 比 妥 类 、 格 鲁 米 特 ( 导 眠 能 ) 、 甲
丙 氨 酯 ( 眠 尔 通 ) 、 保 泰 松 、 甲 磺 丁 脲 、 丙 磺 舒 、 苯 妥 英 钠 和 二 氮 嗪 ( 氯 苯 甲 嗪 ) 等 。 酶 诱 导
是 一 种 非 常 普 遍 的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机 制 , 并 不 仅 限 于 药 物 , 氯 化 碳 氢 化 物 杀 虫 剂 如 **+ 和
六 六 六 , 以 及 吸 烟 等 都 可 引 起 酶 诱 导 作 用 。 吸 烟 者 对 喷 他 佐 辛 ( 镇 痛 新 ) 的 代 谢 比 较 快 ,
也 可 使 抗 焦 虑 药 苯 二 氮 的 血 药 浓 度 和 作 用 降 低 。 肝 脏 微 粒 体 酶 功 能 的 改 变 有 其 形 态
学 和 生 物 化 学 基 础 。 例 如 , 有 具 有 “ 酶 促 作 用 ” 的 化 学 物 质 存 在 时 ( 如 苯 巴 比 妥 等 ) , 可 发
生 肝 脏 肿 大 , 这 是 肝 脏 提 高 解 毒 效 能 的 一 种 特 殊 适 应 性 改 变 。 某 些 环 境 中 化 学 物 质 亦 可
对 药 物 代 谢 产 生 影 响 。 例 如 : 多 氯 化 双 苯 对 肝 脏 微 粒 体 酶 系 统 具 有 巴 比 妥 样 的 “ 酶 促 作
用 ” , 可 加 速 某 些 药 物 的 代 谢 。 接 触 多 氯 化 双 苯 作 业 的 工 人 , 其 安 替 比 林 等 药 物 的 代 谢 率
加 速 , 药 物 半 衰 期 缩 短 , 亦 可 能 发 生 肝 肿 大 或 肝 功 能 改 变 。
肝 微 粒 体 酶 系 统 存 在 种 属 差 异 和 个 体 差 异 。 此 酶 系 统 一 般 是 出 生 后 才 逐 渐 发 展 完
善 , 足 够 的 蛋 白 质 、 肝 粮 原 、 磷 脂 及 保 持 微 粒 体 内 镁 、 钙 、 锰 以 及 其 他 微 量 无 素 离 子 的 适 当
含 量 , 都 是 维 持 肝 微 粒 体 酶 系 统 活 性 的 物 质 基 础 。 某 些 具 有 “ 酶 促 作 用 ” 的 药 物 不 仅 能 改
变 其 他 药 物 的 代 谢 速 率 、 作 用 强 度 及 持 续 时 间 , 也 影 响 本 身 的 代 谢 , 这 一 点 可 以 部 分 地 解
释 某 些 药 物 所 产 生 的 习 惯 性 或 耐 药 现 象 。 例 如 : 注 射 一 次 己 巴 比 妥 之 后 , 即 能 明 显 缩 短
以 后 用 药 的 作 用 时 间 , 这 里 微 粒 体 酶 的 活 性 增 强 起 着 重 要 作 用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这 些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一 般 在 给 药 时 比 较 容 易 想 到 , 但 在 停 药 时 往 往 容
易 忽 略 , 因 而 出 现 不 良 反 应 。 因 为 与 药 酶 诱 导 剂 合 用 时 可 能 增 加 受 影 响 药 物 的 剂 量 , 而
当 停 用 药 酶 诱 导 剂 后 如 不 适 当 减 少 受 影 响 药 物 的 剂 量 , 药 酶 活 性 恢 复 正 常 时 , 可 能 发 生
药 物 过 量 反 应 。
·,,·
第 一 篇 总 论
抑 制 代 谢 酶 活 性 ( 酶 抑 作 用 ) 肝 脏 药 物 代 谢 酶 的 活 性 能 被 某 些 药 物 抑 制 , 使 另 一 种
药 物 的 代 谢 减 少 , 因 而 作 用 增 强 或 延 长 。 可 产 生 酶 抑 制 的 药 物 有 氯 霉 素 、 西 咪 替 丁 、 单 胺
氧 化 酶 抑 制 剂 、 对 氨 水 杨 酸 钠 、 苯 异 丙 肼 、 哌 潜 啶 和 吗 啡 等 。 如 双 香 豆 素 类 、 保 泰 松 、 羟 基
保 泰 松 、 氯 霉 素 、 安 妥 明 、 部 分 磺 胺 、 新 生 霉 素 、 阿 司 匹 林 等 抑 制 甲 苯 磺 丁 脲 的 代 谢 ; 西 咪
替 丁 可 抑 制 华 法 林 、 安 定 、 利 眠 宁 、 苯 妥 英 钠 、 氨 茶 碱 、 卡 马 西 平 和 强 的 松 龙 的 代 谢 。 酶 抑
制 作 用 的 临 床 意 义 取 决 于 药 物 血 清 浓 度 升 高 的 水 平 , 如 果 血 药 浓 度 尚 在 治 疗 范 围 内 , 此
相 互 作 用 可 能 是 有 益 的 ; 相 反 , 血 药 浓 度 达 到 毒 性 范 围 , 就 会 变 成 不 良 相 互 作 用 。 异 烟
肼 、 红 霉 素 及 维 拉 帕 米 都 可 引 起 卡 马 西 平 中 毒 。 药 物 酶 抑 制 的 产 生 比 酶 诱 导 快 , ! 个 半 衰
期 后 达 到 新 的 稳 态 浓 度 。
有 些 药 物 呈 现 双 相 效 应 , 即 先 呈 “ 酶 抑 作 用 ”( 可 能 是 通 过 底 物 竞 争 作 用 ) , 后 呈 “ 酶 促
作 用 ” 。 例 如 : 异 烟 肼 、 双 硫 醒 、 氯 霉 素 、 双 香 豆 素 等 药 物 均 能 抑 制 苯 妥 英 钠 的 代 谢 ; 羟 基 保
泰 松 抑 制 苄 丙 酮 双 香 豆 素 的 代 谢 , 增 强 抗 凝 血 作 用 。 服 用 甲 磺 丁 脲 控 制 的 糖 尿 病 患 者 , 如
加 用 双 香 豆 素 、 氯 霉 素 或 磺 胺 吡 唑 等 , 可 发 生 低 血 糖 反 应 。 这 是 药 物 代 谢 相 互 抑 制 的 例 子 。
( ") 非 微 粒 体 酶 系 药 物 除 了 被 肝 微 粒 体 酶 代 谢 以 外 , 也 可 被 肝 和 肝 外 的 非 微 粒 体
酶 通 过 氧 化 、 还 原 、 水 解 、 结 合 等 方 式 所 代 谢 。 药 物 经 非 微 粒 体 酶 系 代 谢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有 :
黄 嘌 呤 氧 化 酶 # $ 巯 基 嘌 呤 在 体 内 代 谢 需 要 黄 嘌 呤 氧 化 酶 , 别 嘌 呤 醇 有 抑 制 该 酶
活 性 的 作 用 。 # $ 巯 基 嘌 呤 、 硫 唑 嘌 呤 联 用 别 嘌 呤 醇 时 , 前 二 药 代 谢 减 少 , 药 效 增 强 , 如 必
须 联 用 , # $ 巯 基 嘌 呤 应 减 量 为 %&’。
醇 和 醛 脱 氢 酶 乙 醇 在 肝 脏 经 醇 脱 氢 酶 作 用 变 成 乙 醛 , 经 醛 脱 氢 酶 作 用 变 成 醋 酸 ,
再 进 一 步 分 解 为 水 和 二 氧 化 碳 。 甲 硝 唑 、 氯 磺 丙 脲 、 灰 黄 霉 素 、 甲 苯 磺 丁 脲 、 双 硫 醒 、 痢 特
灵 、 阿 的 平 ( 已 淘 汰 ) 、 吩 噻 嗪 类 均 有 抑 制 醛 脱 氢 酶 的 作 用 , 如 与 乙 醇 联 用 , 可 使 乙 醛 进 一
步 氧 化 受 阻 而 蓄 积 , 产 生 “ 乙 醛 蓄 积 综 合 征 ” , 表 现 为 恶 心 、 呕 吐 、 头 痛 、 潮 红 、 低 血 压 、 呼 吸
困 难 等 症 状 , 故 两 者 不 宜 联 用 。
单 胺 氧 化 酶 广 泛 存 在 于 线 粒 体 , 其 功 能 为 促 进 单 胺 类 物 质 氧 化 灭 活 。 单 胺 氧 化 酶
抑 制 剂 如 优 降 灵 、 呋 喃 唑 酮 、 异 烟 肼 等 可 抑 制 此 酶 , 结 果 使 单 胺 类 药 物 的 灭 活 受 阻 , 活 性
增 强 。 例 如 , 肾 上 腺 素 类 升 压 药 麻 黄 素 、 新 福 林 、 苯 丙 胺 、 多 巴 胺 等 均 为 单 胺 类 药 物 , 若 与
单 胺 氧 化 酶 抑 制 剂 联 用 ( 或 停 药 不 足 " 周 ) 则 单 胺 类 药 物 代 谢 减 少 、 作 用 增 强 , 可 使 血 管
强 烈 收 缩 , 发 生 严 重 头 痛 、 高 血 压 危 象 、 心 律 失 常 等 不 良 反 应 。
胆 碱 酯 酶 琥 珀 胆 碱 在 组 织 中 迅 速 被 胆 碱 酯 酶 水 解 为 琥 珀 酰 单 胆 碱 , 再 进 一 步 水 解
为 琥 珀 酸 与 胆 碱 。 如 患 者 长 期 使 用 抗 胆 碱 酯 酶 药 物 如 新 斯 的 明 、 加 兰 他 敏 、 毒 扁 豆 碱 、 敌
百 虫 , 或 服 用 大 量 抗 代 谢 药 、 抗 癌 药 , 其 血 浆 内 胆 碱 酯 酶 活 性 下 降 , 此 时 如 联 用 琥 珀 胆 碱 ,
则 其 药 效 延 长 。 普 鲁 卡 因 与 琥 珀 胆 碱 在 体 内 均 由 胆 碱 酯 酶 水 解 代 谢 ; 如 两 药 联 用 则 可 能
相 互 竞 争 该 酶 , 从 而 影 响 琥 珀 胆 碱 的 分 解 , 使 其 呼 吸 抑 制 作 用 加 强 , 故 应 慎 用 。
·(#·
第 五 章 临 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及 联 用 禁 忌
多 巴 脱 羧 酶 左 旋 多 巴 必 须 在 脑 内 经 多 巴 脱 羧 酶 作 用 变 成 多 巴 胺 , 才 能 对 震 颤 麻 痹
有 效 ; 外 周 组 织 中 也 广 泛 存 在 多 巴 脱 羟 酶 , 也 能 把 左 旋 多 巴 变 成 多 巴 胺 , 但 多 巴 胺 不 能 入
脑 故 无 作 用 。 甲 基 多 巴 肼 是 多 巴 脱 羧 酶 抑 制 剂 可 防 止 左 旋 多 巴 在 外 周 的 转 化 , 但 因 它 不
能 入 脑 故 不 影 响 左 旋 多 巴 在 脑 内 变 成 多 巴 胺 , 因 此 两 药 联 用 可 减 少 左 旋 多 巴 的 用 量 , 从
而 减 少 其 副 作 用 。 维 生 素 !
"
的 辅 酶 , 如 与 左 旋 多 巴 联 用 , 则 可 加 速 其 在 外 周 的 代 谢 , 影
响 药 效 。
乙 酰 转 移 酶 带 有 伯 氨 基 、 肼 基 的 药 物 在 体 内 可 直 接 在 # $ 乙 酰 基 转 移 酶 催 化 下 进
行 乙 酰 化 代 谢 。 其 中 , 对 氨 水 杨 酸 钠 、 对 氨 苯 甲 酸 及 部 分 磺 胺 的 乙 酰 化 速 率 无 个 体 差 异 ,
而 异 烟 肼 、 肼 苯 哒 嗪 、 普 鲁 卡 因 胺 、 磺 胺 二 甲 基 嘧 啶 、 氨 苯 砜 、 苯 乙 肼 等 药 物 的 乙 酰 化 速 率
则 存 在 个 体 差 异 。 乙 酰 化 过 程 也 表 现 为 多 形 性 。 最 初 发 现 异 烟 肼 的 乙 酰 化 有 “ 迅 速 ” 和
“ 缓 慢 ” 两 种 类 型 , 以 后 对 普 鲁 卡 因 胺 、 氨 苯 砜 、 磺 胺 噻 唑 及 利 尿 磺 胺 、 苯 乙 肼 、 肼 苯 哒 嗪 等
的 研 究 表 明 , 乙 酰 化 过 程 也 存 在 种 属 差 异 与 个 体 差 异 。 乙 酰 化 速 率 不 同 使 某 些 药 物 的 临
床 反 应 不 一 致 。 例 如 : 普 鲁 卡 因 胺 的 不 良 反 应 , 在 “ 缓 慢 ” 型 乙 酰 化 者 发 生 较 多 而 早 ; 苯 乙
肼 的 严 重 不 良 反 应 ( 眩 晕 、 恶 心 等 ) , 亦 较 常 发 生 在 “ 缓 慢 ” 型 乙 酰 化 者 ; 而 异 烟 肼 反 致 的 肝
损 害 约 %&’发 生 在 “ 迅 速 ” 乙 酰 化 者 。 由 于 代 谢 缓 慢 药 物 蓄 积 , 一 般 多 发 性 神 经 病 变 则 在
“ 缓 慢 ” 型 乙 酰 化 者 较 多 见 。 水 杨 酸 类 的 副 作 用 如 发 绀 、 溶 血 等 亦 多 发 生 在 乙 酰 化 “ 缓 慢 ”
的 病 人 , 有 的 用 量 在 (
)*+
时 即 可 发 生 这 类 不 良 反 应 。 慢 乙 酰 化 型 在 中 国 人 当 中 占 ,,’。
乙 酰 化 类 型 可 影 响 联 合 用 药 的 效 应 。 肼 苯 哒 嗪 与
!
$ 肾 上 腺 素 能 受 体 阻 滞 剂 并 用 , 在 “ 缓
慢 ” 乙 酰 化 病 人 可 收 到 强 大 的 抗 高 血 压 效 应 , 即 使 应 用 低 剂 量 的 肼 苯 哒 嗪 , 也 可 取 得 “ 迅
速 ” 乙 酰 化 者 应 用 大 剂 量 时 的 同 样 效 果 。 但 如 不 并 用
!
$ 肾 上 腺 素 能 受 体 阻 滞 剂 则 无 此 种
效 应 , 亦 无 明 显 的 剂 量 $ 效 应 差 异 。 苯 乙 肼 的 抗 抑 郁 效 能 与 单 胺 氧 化 酶 抑 制 程 度 有 关 , 在
“ 缓 慢 ” 乙 酰 化 者 收 效 较 快 。 异 烟 肼 治 疗 结 核 病 , 在 “ 缓 慢 ” 乙 酰 化 者 , 一 般 经 - . , 周 用 药 即
可 达 到 “ 异 烟 肼 化 ” 的 程 度 。 但 是 目 前 关 于 这 方 面 的 知 识 尚 不 足 以 指 导 日 常 治 疗 工 作 。
磺 基 转 移 酶 在 体 内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 扑 热 息 痛 ) 与 水 杨 酰 胺 在 磺 基 转 移 酶 作 用 下 与
硫 酸 酯 结 合 , 如 果 两 药 联 用 则 发 生 竞 争 性 抑 制 。 维 生 素 / 可 以 通 过 竞 争 性 抑 制 减 少 水 杨
酰 胺 的 代 谢 。 维 生 素 / 与 口 服 避 孕 药 炔 雌 醇 在 肠 壁 也 存 在 硫 酸 盐 结 合 作 用 的 竞 争 性 抑
制 , 两 药 联 用 可 提 高 口 服 避 孕 药 的 效 果 。
甘 氨 酸 酰 基 转 移 酶 水 杨 酸 盐 与 甘 氨 酸 结 合 生 成 水 杨 酰 甘 氨 酸 , 对 氨 基 苯 甲 酸 也 可
与 甘 氨 酸 结 合 , 如 二 者 同 时 联 用 , 则 发 生 强 烈 竞 争 与 甘 氨 酸 的 结 合 结 果 抑 制 水 杨 酰 甘 氨
酸 的 生 成 , 从 而 可 能 延 长 水 杨 酸 盐 类 药 物 的 效 果 。
( 0) 肠 道 菌 丛 酶 系 肠 道 段 存 在 大 量 正 常 菌 丛 , 它 们 特 别 富 含
!
$ 葡 糖 苷 酸 酶 以 及 能
水 解 糖 苷 类 、 酯 类 和 酰 胺 类 的 酶 , 可 使 某 些 药 物 发 生 化 学 结 构 的 改 变 , 影 响 药 效 。 由 此 而
产 生 的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有 :
"
一 部 分 甲 氨 蝶 呤 经 肠 道 正 常 菌 丛 酶 系 作 用 代 谢 为 二 氨 基 甲 基
蝶 酸 , 后 者 对 靶 酶 作 用 减 弱 , 如 联 用 新 霉 素 杀 灭 正 常 菌 丛 , 则 甲 氨 蝶 呤 在 肠 道 的 代 谢 减
·1"·
第 一 篇 总 论
少 , 其 毒 性 大 增 ;
!
约 有 !"#服 用 地 高 辛 的 患 者 , 其 部 分 药 物 经 肠 道 菌 丛 酶 系 代 谢 , 如 同
时 口 服 四 环 素 或 红 霉 素 等 使 肠 道 菌 丛 受 抑 制 , 则 此 代 谢 作 用 丧 失 , 使 地 高 辛 的 代 谢 减 少 ,
有 引 起 中 毒 的 危 险 ;
"
口 服 避 孕 药 炔 雌 醇 吸 收 后 , 经 肠 壁 和 肝 脏 的 首 过 作 用 , 约 有 $"#被
代 谢 成 葡 萄 糖 醛 酸 苷 或 硫 酸 结 合 物 形 成 , 再 行 肠 肝 循 环 。 这 些 结 合 物 在 肠 道 又 可 被 肠 道
菌 丛 的 酶 水 解 , 释 放 出 炔 雌 醇 , 经 肠 再 吸 收 起 效 , 如 同 时 服 用 广 谱 抗 生 素 使 肠 道 菌 丛 被 抑
制 , 水 解 能 力 下 降 , 可 致 使 炔 雌 醇 的 肠 肝 循 环 中 断 , 从 而 影 响 避 孕 效 果 。
%& 药 物 代 谢 的 种 属 差 异 和 个 体 差 异 。
( !) 种 属 差 异 药 物 代 谢 的 种 属 差 异 表 现 在 :
#
代 谢 速 率 的 差 异 : 例 如 保 泰 松 在 人 体
代 谢 很 慢 , 半 衰 期 约 为 ’ 天 ; 而 在 狗 、 兔 、 大 鼠 或 豚 鼠 体 内 代 谢 却 很 快 , 半 衰 期 约 为 ’ ( %
小 时 ;
!
代 谢 途 径 的 差 异 : 例 如 人 体 代 谢 双 香 豆 素 酯 的 途 径 是 羟 基 化 , 免 则 是 酯 解 ; 有 的
物 质 对 人 体 是 致 癌 物 , 但 对 动 物 则 无 致 癌 作 用 。 所 以 , 从 动 物 身 上 获 得 的 资 料 用 于 人 体
须 十 分 慎 重 。
( )) 个 体 差 异 : 药 物 代 谢 的 个 体 差 异 是 不 同 个 体 对 药 物 的 反 应 不 同 的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
例 如 , 相 同 剂 量 的 去 甲 丙 咪 嗪 , 在 不 同 人 体 的 血 浆 浓 度 差 异 可 达 ’* 倍 以 上 。 个 体 差 异 可
受 以 下 因 素 影 响 : 病 理 状 态 , 特 别 是 肝 、 肾 疾 病 。 肝 脏 是 药 物 代 谢 的 重 要 器 官 , 药 物 代 谢
的 方 式 有 氧 化 , 还 原 、 水 解 与 结 合 等 , 肝 脏 如 有 疾 病 直 接 地 使 药 物 代 谢 发 生 异 常 。 肝 血 流
注 量 的 改 变 , 间 接 地 使 药 物 代 谢 发 生 异 常 , 肝 病 时 不 少 药 物 的 血 中 生 物 半 衰 期 延 长 。 例
如 : 眠 尔 通 在 正 常 人 的 半 衰 期 是 !)&$ 小 时 , 在 慢 性 肝 炎 者 延 长 至 )%&’ 小 时 ; 安 定 的 半 衰
期 正 常 人 为 %$&$ 小 时 , 在 肝 硬 化 者 为 !"*&$ 小 时 。 肝 病 时 药 物 半 衰 期 延 长 的 原 因 很 多 ,
例 如 微 粒 体 酶 系 活 性 降 低 , 血 浆 蛋 白 合 成 减 少 , 体 液 分 布 的 改 变 等 等 。 故 在 肝 病 时 用 药
必 须 特 别 谨 慎 , 必 要 时 给 药 剂 量 要 适 当 减 少 。 肾 脏 是 排 泄 药 物 的 重 要 器 官 , 肾 脏 疾 病 使
药 物 或 其 代 谢 产 物 的 排 泄 变 慢 。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降 低 及 药 物 代 谢 速 率 改 变 等 均 可 增 加
药 物 的 不 良 反 应 。 对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敏 感 的 患 者 及 病 症 :
#
急 性 病 患 者 , 如 严 重 贫 血 、 左 心
衰 竭 、 哮 喘 、 肺 炎 等 ;
!
病 情 易 变 者 , 如 癫 痫 、 糖 尿 病 、 心 律 失 常 、 痴 呆 等 ;
"
依 赖 药 物 治 疗
者 , 如 器 官 移 植 、 结 缔 组 织 病 、 艾 迪 生 病 等 。 肝 、 肾 损 害 者 , 如 肝 硬 化 、 充 血 性 心 力 衰 竭 、 尿
毒 症 等 ;
$
其 他 , 使 用 多 种 药 物 治 疗 的 患 者 , 特 别 是 老 年 患 者 。
*& 药 物 排 泄 的 相 互 作 用 。
除 了 吸 入 麻 醉 药 , 大 多 数 药 物 在 尿 及 胆 汁 中 排 出 。 肾 脏 是 排 泄 药 物 的 主 要 器 官 , 肾
小 管 细 胞 具 有 重 吸 收 药 物 的 主 动 和 被 动 转 运 系 统 。 干 扰 肾 小 管 内 尿 液 的 酸 碱 度 、 主 动 转
运 系 统 和 肾 血 流 的 药 物 可 影 响 其 他 药 物 的 排 泄 , 从 而 改 变 治 疗 药 物 的 浓 度 。
( !) 改 变 尿 液 的
+,
排 入 肾 小 管 腔 内 的 药 物 , 可 以 通 过 被 动 扩 散 方 式 被 肾 小 管 重 吸
收 , 这 取 决 于 药 物 的 脂 溶 性 。 解 离 的 药 物 脂 溶 性 低 , 通 过 肾 小 管 细 胞 膜 的 能 力 差 , 较 少 地
被 肾 小 管 再 吸 收 , 因 而 从 尿 中 排 泄 出 去 的 量 增 加 ; 非 解 离 的 药 物 脂 溶 性 高 , 较 易 穿 透 肾 小
管 细 胞 膜 而 被 重 吸 收 , 从 尿 中 排 泄 较 少 。 药 物 的 解 离 度 与 它 们 所 处 的 环 境
+,
值 有 密 切
·-$·
第 五 章 临 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及 联 用 禁 忌
关 系 。 酸 性 药 物 在 酸 性 环 境 中 解 离 度 小 , 碱 性 药 物 在 碱 性 环 境 中 解 离 度 小 , 重 吸 收 增 加 ,
尿 中 排 出 量 减 少 ; 相 反 , 酸 性 药 物 在 碱 性 环 境 、 或 碱 性 药 物 在 酸 性 环 境 易 解 离 , 不 易 被 重
吸 收 , 尿 中 排 泄 量 增 加 。 例 如 , 碳 酸 氢 钠 能 碱 化 尿 液 , 使 酸 性 药 物 水 杨 酸 类 在 尿 中 解 离 增
加 , 重 吸 收 减 少 , 排 泄 量 增 加 。 能 改 变 尿 液
!"
的 药 物 有 :
!
酸 化 尿 液 : 氯 化 铵 、 盐 酸 精 氨
酸 、 维 生 素 #、 阿 司 匹 林 、 盐 酸 赖 氨 酸 、 二 巯 丙 醇 、 降 糖 灵 ;
"
碱 化 尿 液 : 抗 酸 药 、 碳 酸 钙 、 碳
酸 氢 钠 、 噻 嗪 类 、 利 尿 药 、 汞 撒 利 、 谷 氨 酸 钠 。 由 于 几 乎 所 有 的 药 物 在 肝 脏 代 谢 为 无 活 性
的 化 合 物 , 很 少 以 原 形 从 尿 中 排 出 , 因 此 实 际 上 只 有 少 数 药 物 受 尿
!"
改 变 的 影 响 , 这 种
相 互 作 用 临 床 意 义 不 大 。 在 服 药 过 量 的 情 况 下 , 有 意 改 变 尿 液
!"
, 可 增 加 某 些 药 物 ( 如
巴 比 妥 和 水 杨 酸 ) 的 排 出 。 此 外 , 酸 化 尿 液 后 易 于 识 别 和 鉴 定 成 瘾 性 药 物 或 运 动 员 应 用
兴 奋 剂 。
改 变 尿 液
!"
对 药 物 排 泄 的 影 响
!
酸 性 尿 : 酸 性 药 物 ( $%&’() * +(,) 排 泄 量 降 低 ,
包 括 巴 比 妥 类 、 呋 喃 妥 因 、 保 泰 松 、 磺 胺 类 、 香 豆 素 类 、 对 氨 水 杨 酸 、 水 杨 酸 类 、 萘 啶 酸 、 链
霉 素 等 。 这 些 药 物 在 碱 性 尿 中 排 泄 量 增 加 ;
"
碱 性 尿 : 碱 性 药 物 ( $%&+(, * ’)(,) 排 泄 量
降 低 , 包 括 吗 啡 、 可 待 因 、 哌 替 啶 、 抗 组 胺 药 、 美 加 明 、 氨 茶 碱 、 氯 喹 、 奎 尼 丁 、 奎 宁 等 。 这 些
药 物 在 酸 性 尿 中 排 泄 量 增 加 。
( -) 干 扰 药 物 从 肾 小 管 分 泌 即 改 变 肾 小 管 主 动 分 泌 。 从 肾 小 管 排 泄 的 酸 性 药 物 和
碱 性 药 物 各 有 专 一 的 特 殊 转 运 系 统 , 药 物 有 可 能 在 两 种 专 一 转 运 系 统 上 发 生 相 互 竞 争 。
两 种 酸 性 药 物 或 两 种 碱 性 药 物 联 用 , 它 们 分 别 竞 争 专 一 转 运 系 统 , 使 其 中 一 种 治 疗 药 不
能 被 分 泌 到 肾 小 管 腔 , 减 少 该 药 的 排 泄 。 例 如 , 丙 磺 舒 竞 争 性 地 占 据 酸 性 转 运 系 统 , 使 头
孢 菌 素 类 、 氨 苯 砜 、 吲 哚 美 辛 、 青 霉 素 和 对 氨 水 杨 酸 钠 等 药 物 的 肾 排 泄 减 少 , 血 药 浓 度 提
高 , 某 些 药 物 可 出 现 毒 性 ; 阿 司 匹 林 减 少 甲 氨 蝶 呤 的 排 泄 , 使 甲 氨 蝶 呤 血 药 浓 度 提 高 , 可
产 生 严 重 毒 性 。 保 泰 松 和 双 香 豆 素 都 能 抑 制 醋 磺 己 脲 、 格 列 本 脲 ( 优 降 糖 ) 、 甲 磺 丁 脲 的
排 泄 , 使 降 糖 作 用 增 强 , 导 致 低 血 糖 ; 呋 塞 米 ( 速 尿 ) 和 依 他 尼 酸 ( 利 尿 酸 ) 均 能 抑 制 尿 酸 的
排 泄 , 造 成 尿 酸 在 体 内 蓄 积 , 引 起 痛 风 。
( .) 肾 血 流 改 变 前 列 腺 素 可 部 分 地 控 制 肾 血 流 , 如 这 类 前 列 腺 素 的 合 成 被 抑 制 ( 如
吲 哚 美 辛 ) , 肾 的 锂 分 泌 就 会 减 少 , 造 成 血 锂 浓 度 升 高 。
( /) 胆 汁 排 出 及 肝 、 肠 旁 路 有 些 药 物 从 胆 汁 中 排 出 , 或 以 原 形 或 以 结 合 形 式 ( 如 作
为 葡 萄 糖 醛 酸 结 合 物 ) 使 之 成 为 水 溶 性 , 有 的 结 合 物 被 肠 道 菌 丛 代 谢 为 母 体 化 合 物 , 再 被
吸 收 。 这 种 再 循 环 过 程 延 长 了 药 物 在 体 内 的 存 留 时 间 。 如 果 肠 道 菌 丛 被 抗 生 素 杀 死 , 该
药 就 不 再 能 进 行 肠 肝 循 环 。 这 可 以 解 释 , 由 于 同 时 应 用 四 环 素 或 新 霉 素 可 引 起 口 服 避 孕
药 失 效 。
四 、 有 实 际 意 义 的 药 物 不 良 相 互 作 用
文 献 报 道 过 大 量 的 不 良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 但 只 有 部 分 具 有 临 床 重 要 意 义 。 严 重 不 良 的
·)+·
第 一 篇 总 论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发 生 率 尚 不 能 准 确 估 计 , 下 面 是 一 些 常 见 的 不 良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
( !) 华 法 林 该 药 以 其 " 及 # 对 映 体 的 外 消 旋 混 合 物 应 用 , # 型 更 有 效 。 两 者 在 血
浆 中 均 广 泛 与 蛋 白 结 合 , 经 肝 代 谢 而 消 除 。 酶 抑 制 剂 西 咪 替 丁 选 择 性 抑 制 " 型 华 法 林 的
代 谢 , 磺 胺 类 主 要 抑 制 其 # 型 代 谢 , 均 可 使 其 抗 凝 作 用 增 强 ; 相 反 , 酶 诱 导 剂 卡 马 西 平 、 巴
比 妥 类 、 苯 妥 因 及 利 福 平 等 , 可 使 华 法 林 代 谢 加 速 引 起 治 疗 失 败 。 阿 司 匹 林 降 低 血 浆 中
凝 血 酶 原 水 平 并 抑 制 血 小 板 功 能 , 从 而 加 强 华 法 林 抗 凝 作 用 。 保 泰 松 能 抑 制 华 法 林 代
谢 , 并 能 将 华 法 林 从 蛋 白 结 合 部 位 置 换 出 来 ; 但 其 他 酸 性 非 甾 体 抗 炎 药 ( $#%&’) 如 吲 哚
美 辛 及 萘 普 生 , 对 于 华 法 林 的 代 谢 无 明 显 影 响 。
( () 地 高 辛 此 药 在 分 子 水 平 上 同 钾 离 子 竞 争 与 $)
*
, +
*
, %-. 酶 的 结 合 , 地 高 辛
抑 制 此 酶 。 噻 嗪 类 及 髓 袢 性 利 尿 药 的 不 良 反 应 是 低 钾 血 症 , 可 增 强 地 高 辛 的 效 能 , 由 此
引 起 的 毒 性 反 应 相 当 常 见 。 奎 尼 丁 减 少 地 高 辛 的 肾 清 除 , 并 能 从 组 织 及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部
位 将 地 高 辛 置 换 出 来 , 对 原 已 用 地 高 辛 者 加 用 奎 尼 丁 , 可 使 地 高 辛 的 血 浆 浓 度 加 倍 。 维
拉 帕 米 可 能 减 少 地 高 辛 的 肾 消 除 , 另 外 两 药 均 可 抑 制 房 室 传 导 , 具 有 药 效 学 相 互 作 用 。
( /) 茶 碱 其 治 疗 指 数 狭 窄 , 主 要 由 肝 代 谢 清 除 , 因 此 药 酶 抑 制 剂 如 西 咪 替 丁 或 红 霉
素 等 可 增 加 茶 碱 的 血 浆 浓 度 , 导 致 严 重 中 毒 。
( 0)
!
受 体 阻 滞 剂 可 大 致 分 为 两 类 : 亲 脂 性 的 , 如 普 萘 洛 尔 主 要 由 肝 脏 代 谢 ; 亲 水 性
的 , 如 阿 替 洛 尔 、 纳 多 洛 尔 主 要 以 原 型 药 由 尿 排 泄 。 西 咪 替 丁 抑 制 肝 药 酶 活 性 , 当 它 与 亲
脂 性
!
受 体 阻 滞 剂 合 用 时 , 可 使
!
受 体 阻 滞 剂 清 除 率 显 著 降 低 , 可 能 导 致 毒 性 反 应 。 同 时
静 脉 注 射 维 拉 帕 米 及 普 拉 洛 尔 , 由 于 两 药 的 药 效 学 相 互 作 用 , 可 产 生 严 重 的 心 动 过 缓 。
同 时 口 服
!
受 体 阻 滞 剂 和 维 拉 帕 米 应 慎 重 , 尤 其 对 于 有 心 力 衰 竭 体 征 的 病 人 。 $#%&’ 类
可 减 弱 多 种 抗 高 血 压 药 物 包 括
!
受 体 阻 滞 剂 的 降 压 效 果 , 吲 哚 美 辛 的 这 种 作 用 最 常 见 ,
确 切 机 制 未 明 。 但 是 , $#%&’ 类 药 物 不 会 使 应 用
!
受 体 阻 滞 剂 病 人 的 心 绞 痛 恶 化 。
( 1) 苯 妥 因 该 药 主 要 由 肝 脏 代 谢 变 成 无 效 代 谢 物 而 消 除 。 苯 妥 因 治 疗 指 数 很 窄 ,
在 中 毒 浓 度 下 可 引 起 共 济 失 调 、 眼 球 震 颤 及 呼 吸 抑 制 等 反 应 。 异 烟 肼 、 西 咪 替 丁 及 抗 菌
药 氯 霉 素 和 磺 胺 均 可 抑 制 苯 妥 因 的 代 谢 达 到 临 床 重 要 程 度 ; 相 反 , 抗 癫 痫 药 卡 马 西 平 是
强 力 的 药 酶 诱 导 剂 , 可 加 快 苯 妥 因 的 清 除 , 引 起 治 疗 失 败 。
( 2) 卡 马 西 平 该 药 主 要 由 肝 脏 代 谢 清 除 , 并 有 严 重 的 浓 度 依 赖 性 毒 性 反 应 如 复 视
和 共 济 失 调 。 药 酶 抑 制 如 异 烟 肼 、 红 霉 素 及 维 拉 帕 米 都 可 引 起 卡 马 西 平 中 毒 。
( 3) 血 管 紧 张 素 转 换 酶 抑 制 剂 ( %45&) 非 甾 体 抗 炎 药 能 降 低 多 种 抗 高 血 压 药 包 括
%45 抑 制 剂 的 降 压 效 果 , 其 机 制 未 明 。
( 6) 氨 基 糖 苷 类 抗 生 素 如 庆 大 霉 素 超 过 一 定 浓 度 可 引 起 耳 毒 性 和 肾 毒 性 。 髓 袢 性
利 尿 药 呋 塞 米 ( 速 尿 ) 和 依 他 尼 酸 ( 利 尿 酸 ) 在 高 浓 度 时 亦 可 引 起 耳 毒 性 。 头 孢 菌 素 类 可
增 加 氨 基 粮 苷 类 抗 生 类 的 肾 毒 性 , 尤 其 对 老 年 人 或 原 有 肾 脏 疾 病 患 者 , 这 种 危 险 性 更 大 。
( 7) 碳 酸 锂 该 药 具 有 严 重 的 剂 量 依 赖 性 毒 性 , 包 括 肾 损 害 。 利 尿 药 尤 其 是 噻 嗪 类 ,
·!3·
第 五 章 临 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及 联 用 禁 忌
可 能 引 起 锂 在 近 端 肾 小 管 重 吸 收 增 加 , 导 致 血 浆 中 锂 水 平 升 高 。 两 药 联 用 时 , 一 般 推 荐
将 锂 的 剂 量 减 少 !"#。
( $%) 利 尿 药 &’()* 尤 其 是 吲 哚 美 辛 , 可 干 扰 利 尿 药 ( 尤 其 是 髓 袢 利 尿 药 ) 的 效 能 ,
可 能 产 生 严 重 问 题 , 其 确 切 机 制 未 明 。 由 于 前 列 腺 素 可 中 介 利 尿 药 的 作 用 , &’()* 抑 制
前 列 腺 素 合 成 , 很 可 能 是 这 种 相 互 作 用 的 基 础 。
( $$) 口 服 避 孕 药 可 加 强 其 他 药 物 的 毒 性 作 用 , 但 一 般 很 少 有 临 床 意 义 ; 但 因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而 致 口 服 避 孕 药 失 效 则 较 为 常 见 。 抗 生 素 治 疗 导 致 肠 内 细 菌 数 目 减 少 。 可 阻
止 雌 激 素 的 肠 肝 循 环 , 导 致 避 孕 失 效 。 四 环 素 、 阿 莫 西 林 及 氨 苄 西 林 是 最 常 应 用 的 抗 生
素 。 复 方 新 诺 明 不 引 起 口 服 避 孕 药 失 效 , 可 能 因 为 同 时 抑 制 了 避 孕 药 的 代 谢 。 肝 药 酶 诱
导 剂 如 抗 癫 痫 药 及 利 福 平 等 , 由 于 增 加 甾 体 清 除 速 率 , 可 导 致 避 孕 失 败 。 服 用 利 福 平 的
病 人 很 难 控 制 口 服 避 孕 药 用 量 , 故 应 采 取 其 他 避 孕 措 施 。 但 是 , 服 用 抗 癫 痫 药 的 病 人 , 增
加 口 服 避 孕 药 剂 量 可 达 到 很 好 的 避 孕 效 果 ( 每 日 服 ! 片 含 "%
!
+
雌 激 素 ) 。 丙 戊 酸 钠 则 不
降 低 口 服 避 孕 药 的 效 果 。
( $!) 抗 代 谢 药 硫 唑 嘌 呤 和 巯 嘌 呤 可 被 黄 嘌 呤 氧 化 酶 代 谢 为 无 活 性 代 谢 物 , - 硫 尿
酸 。 别 嘌 呤 醇 的 结 构 与 上 述 两 药 相 似 , 但 它 可 抑 制 黄 嘌 呤 氧 化 酶 , 因 此 会 增 加 上 述 两 个
抗 代 谢 药 的 毒 性 。 并 用 时 硫 唑 嘌 呤 和 巯 嘌 呤 的 剂 量 应 减 少 到 常 用 量 的 !"#, 以 防 止 这 种
毒 性 反 应 。
( $.) 甲 氨 蝶 呤 ( /01) 阿 司 匹 林 可 降 低 /01 在 肾 小 管 的 排 泌 速 率 及 减 少 /01 与
蛋 白 结 合 而 引 起 /01 严 重 中 毒 。 其 他 &’()* 类 药 物 亦 可 与 /01 以 类 似 的 方 式 发 生
相 互 作 用 。
( $2) 叠 氮 脱 氧 胸 苷 ( 345678549:, (30) 是 胸 苷 的 类 似 物 , 可 抑 制 人 免 疫 缺 陷 病 毒
( ;)<) 。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与 (30 联 用 , 伴 有 骨 髓 抑 制 发 生 率 增 加 , 机 制 未 明 。
五 、 药 物 与 食 物 的 相 互 作 用
药 物 与 食 物 ( 营 养 物 ) 的 相 互 作 用 ( 49=:>?@=469 A:=B::9 5>8
+C ?95 54:=
) 是 指 药 物 与 食
物 ( 营 养 物 ) 之 间 的 物 理 、 化 学 、 生 理 及 病 理 生 理 方 面 的 相 互 联 系 。 这 一 作 用 复 杂 多 变 , 许
多 药 物 常 可 通 过 各 种 生 化 或 代 谢 反 应 而 明 显 地 影 响 机 体 的 营 养 状 态 ; 有 些 药 物 可 通 过 产
生 副 作 用 如 恶 心 、 呕 吐 或 改 变 味 觉 而 间 接 地 影 响 食 物 的 摄 入 ; 另 一 些 药 物 则 可 抑 制 营 养
素 的 合 成 , 使 吸 收 减 少 、 排 泄 增 加 , 结 果 不 利 于 药 物 和 营 养 素 的 分 布 、 代 谢 、 利 用 和 贮 藏 。
老 年 人 对 药 物 与 营 养 物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引 起 的 不 良 反 应 特 别 敏 感 , 应 予 以 注 意 。
$D 食 物 对 药 物 的 影 响
( $) 服 药 时 间 的 影 响 饭 前 ( 空 腹 ) 和 饭 后 ( 饱 腹 ) 服 药 , 可 显 著 加 速 或 推 迟 药 物 的 吸
收 。
( !) 高 脂 肪 饮 食 对 药 物 的 影 响 可 促 进 脂 溶 性 药 物 的 吸 收 ( 如 灰 黄 霉 素 和 其 他 脂 溶
·!E·
第 一 篇 总 论
性 抗 生 素 ) , 也 可 降 低 某 些 药 物 的 吸 收 ( 如 铁 剂 ) 。 大 量 食 用 动 植 物 油 的 同 时 , 不 宜 服 用 铁
剂 。 油 脂 可 增 加 某 些 驱 虫 药 的 吸 收 , 降 低 疗 效 。
( !) 高 蛋 白 膳 食 对 药 物 的 影 响 可 使 左 旋 多 巴 的 吸 收 减 少 。 高 蛋 白 饮 食 可 使 药 酶 活
性 轻 度 增 加 , 而 低 蛋 白 饮 食 使 药 酶 活 性 降 低 , 可 能 与 体 内 "#$% 含 量 减 少 有 关 , 故 药 效 改
变 。
( #) 进 食 高 糖 食 物 对 药 物 的 影 响 如 蜂 蜜 、 麦 芽 糖 、 枣 、 碱 性 饼 干 及 含 糖 多 的 馅 类 食
品 , 可 与 解 热 药 形 成 复 合 体 , 从 而 减 少 药 物 初 期 的 吸 收 速 度 。 糖 皮 质 激 素 能 增 加 肝 糖 原
分 解 , 使 血 糖 升 高 , 故 应 用 糖 皮 质 激 素 时 , 应 限 制 糖 的 摄 入 量 , 以 低 糖 饮 食 为 好 。
( $) 含 矿 物 质 多 的 食 物 对 药 物 的 影 响 进 食 如 牛 奶 、 乳 制 品 、 海 带 、 钙 质 饼 干 等 高 钙
食 物 , 或 进 食 花 生 米 、 葵 花 子 、 核 桃 仁 、 水 产 类 等 高 磷 食 物 , 以 及 进 食 用 石 膏 ( 含 钙 ) , 盐 卤
( 含 镁 ) 等 制 成 的 豆 腐 , 可 与 四 环 素 类 抗 生 素 形 成 络 合 物 而 影 响 药 物 吸 收 ; 进 食 含 钙 多 的
食 物 , 能 增 加 强 心 苷 对 心 脏 的 作 用 , 易 增 加 药 物 的 毒 性 反 应 ; 富 钾 食 物 土 豆 , 若 与 呋 塞 米 、
噻 嗪 类 利 尿 药 合 用 , 可 因 补 钾 而 增 强 药 物 疗 效 和 降 低 不 良 反 应 ; 饮 用 大 量 饮 料 和 增 加 食
盐 摄 入 量 , 可 加 速 碘 排 泄 ; 进 食 咸 菜 、 腌 鱼 等 高 钠 食 物 , 可 影 响 利 尿 药 和 降 压 药 的 疗 效 。
( &) 饮 茶 对 药 物 的 影 响 茶 叶 中 含 大 量 的 鞣 酸 , 若 用 茶 水 服 药 , 茶 叶 中 的 鞣 酸 可 与 金
属 离 子 、 生 物 碱 、 酶 类 等 结 合 发 生 沉 淀 , 可 影 响 药 物 吸 收 及 酶 的 活 性 。 饮 茶 可 拮 抗 催 眠
药 、 抗 组 胺 药 等 对 神 经 系 统 的 抑 制 作 用 ( 参 见 中 药 部 分 ) 。
( ’) 酒 对 药 物 的 影 响 酒 与 药 物 合 用 , 可 明 显 影 响 药 物 的 作 用 。 大 剂 量 乙 醇 对 药 酶
有 抑 制 作 用 , 但 少 量 饮 酒 对 药 酶 有 诱 导 作 用 ( 参 见 乙 醇 部 分 ) 。
( () 其 他
!
抗 凝 血 药 ( 双 香 豆 素 类 ) 不 宜 与 酱 豆 同 服 ( 因 酱 豆 菌 在 肠 中 能 合 成 维
生 素 ), 可 抑 制 双 香 豆 素 类 药 物 的 抗 凝 血 作 用 ) ;
"
抗 酸 药 ( 碳 酸 氢 钠 、 胃 舒 平 ) 不 宜 与 辛
辣 食 物 或 佐 料 同 服 ( 因 刺 激 胃 酸 分 泌 , 可 减 低 抗 酸 药 的 疗 效 ) ;
#
苯 妥 英 钠 不 宜 与 大 量 味
精 ( 含 谷 氨 酸 钠 ) 同 服 , 因 苯 妥 英 钠 可 促 进 谷 氨 酸 钠 迅 速 吸 收 , 产 生 碱 血 症 、 低 钾 血 症 等 谷
氨 酸 钠 急 性 中 毒 表 现 ;
$
酱 油 是 大 豆 制 作 的 , 含 有 丰 富 的 钙 、 镁 等 金 属 离 子 。 因 此 , 服 用
四 环 素 类 药 物 的 同 时 , 不 宜 食 用 酱 油 和 豆 酱 ;
%
食 用 醋 时 , 不 宜 服 用 碳 酸 氢 钠 、 碳 酸 钙 和
氢 氧 化 铝 等 碱 性 药 物 , 因 酸 碱 中 和 使 药 物 失 效 。
*+ 制 剂 的 食 物 效 应 缓 释 剂 或 控 制 剂 与 食 物 同 服 后 , 吸 收 速 度 或 程 度 显 著 增 加 或 减
少 , 即 生 物 利 用 度 发 生 显 著 性 变 化 。 缓 释 或 控 释 剂 的 药 物 剂 量 一 般 为 常 释 剂 的 * , ! 倍 ,
食 物 可 能 使 缓 、 控 释 制 剂 的 释 药 速 度 发 生 改 变 而 影 响 治 疗 效 果 和 用 药 安 全 性 。 -.($ 年 ,
发 现 高 脂 餐 可 引 起 茶 碱 缓 释 胶 囊 突 释 而 使 病 人 中 毒 。
( -) 产 生 食 物 效 应 的 原 因
!
食 物 使 胃 肠 道 发 生 变 化 , 如 胃 排 空 延 缓 、 胃 内
/0
值 上
升 、 分 泌 液 增 加 、 肝 血 流 量 增 加 等 , 对 于 药 物 的 释 放 、 吸 收 以 及 药 物 在 体 内 的 分 布 、 消 除 、
排 泄 等 环 节 产 生 影 响 , 使 药 物 的 吸 收 速 度 或 吸 收 程 度 发 生 改 变 ;
"
食 物 对 药 物 的 直 接 影
响 , 取 决 于 药 物 剂 型 及 食 物 热 量 ; 间 接 影 响 取 决 于 药 物 的 理 化 性 质 、 吸 收 部 位 、 食 物 品 种
·!’·
第 五 章 临 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及 联 用 禁 忌
及 进 食 量 等 。
( !) 食 物 效 应 的 影 响 因 素
!
食 物 热 量 : 脂 肪 含 量 越 高 食 物 热 量 值 越 大 , 胃 排 空 越
慢 ;
"
用 餐 与 服 药 的 间 隔 时 间 : 餐 后 立 刻 服 药 其 食 物 效 应 最 大 , 间 隔 时 间 越 长 其 食 物 效 应
也 就 越 弱 。 餐 前 或 餐 后 服 药 的 食 物 效 应 也 不 相 同 ;
#
缓 释 或 控 释 剂 型 是 食 物 效 应 的 首 要
影 响 因 素 。 食 物 对 不 少 缓 、 控 释 制 剂 的 生 物 利 用 度 有 一 定 影 响 , 可 诱 发 不 良 反 应 或 降 低
疗 效 。 对 食 物 效 应 要 有 足 够 的 重 视 , 以 保 证 临 床 用 药 的 安 全 性 及 有 效 性 。
"# 药 物 对 营 养 的 影 响 药 物 可 影 响 营 养 素 的 吸 收 , 代 谢 和 利 用 以 及 排 泄 , 造 成 营 养
紊 乱 , 尤 其 在 小 儿 及 老 年 人 更 加 明 显 。
( $) 对 食 欲 的 影 响
!
抑 制 食 欲 的 药 物 , 如 苯 丙 胺 类 、 灰 黄 霉 素 、 肿 瘤 化 疗 药 物 等 , 可
使 体 重 减 轻 和 小 儿 发 育 迟 缓 ;
"
刺 激 食 欲 药 , 如 胰 酶 、 康 胃 素 等 可 兴 奋 食 欲 , 调 节 胃 肠 功
能 , 促 进 消 化 液 分 泌 和 增 强 消 化 酶 活 性 等 。 皮 质 激 素 能 增 加 胃 液 、 胰 液 和 其 他 消 化 液 及
消 化 酶 的 分 泌 , 增 进 食 欲 和 消 化 功 能 , 利 血 平 类 可 引 起 胃 酸 增 多 , 食 欲 亢 进 。
( !) 改 变 营 养 素 的 吸 收
!
改 变 胃 肠 道
%&
值 : 抗 酸 药 提 高
%&
值 , 使 磷 酸 盐 吸 收 降
低 和 产 生 维 生 素 ’
$
缺 乏 症 , 长 期 服 用 可 导 致 骨 软 化 。 阿 司 匹 林 减 少 维 生 素 ( 的 贮 存 , 可
导 致 维 生 素 ( 缺 乏 坏 血 病 ;
"
损 伤 肠 粘 膜 细 胞 及 干 扰 胆 酸 的 活 性 : 如 抗 癌 药 甲 氨 蝶 呤 损
伤 肠 粘 膜 , 使 维 生 素 ’
$!
、 胡 萝 卜 素 、 乳 糖 、 木 糖 的 吸 收 均 减 少 , 并 发 生 脂 肪 泻 。 新 霉 素 可
使 维 生 素 )、 胡 萝 卜 素 、 铁 、 糖 类 和 甘 油 三 酯 的 吸 收 减 少 ;
#
胃 肠 功 能 失 调 : 如 神 经 节 阻 滞
剂 、 抗 胆 碱 能 药 物 ( 如 阿 托 品 ) 和 某 些 具 有 腐 蚀 性 的 药 物 , 可 致 吸 收 不 良 和 钙 、 钾 离 子 的 丧
失 。 泻 下 药 增 加 肠 蠕 动 , 可 缩 短 食 物 吸 收 时 间 。 氨 苄 西 林 、 复 方 增 效 磺 胺 、 头 孢 霉 素 和 庆
大 霉 素 , 长 期 或 大 剂 量 应 用 可 发 生 抗 生 素 相 关 性 肠 炎 , 引 起 腹 泻 , 导 致 营 养 吸 收 障 碍 ;
$
竞 争 性 抑 制 营 养 素 吸 收 或 酶 活 性 障 碍 : 土 霉 素 小 剂 量 可 刺 激 淀 粉 酶 , 大 剂 量 抑 制 溶 蛋 白
酶 系 统 。 麻 黄 碱 及 其 他 肾 上 腺 素 能 药 物 可 增 加 葡 萄 糖 吸 收 。 洋 地 黄 类 可 使 葡 萄 糖 转 运 、
吸 收 减 少 。 非 甾 体 抗 炎 药 和 咖 啡 均 能 抑 制 脂 解 作 用 ;
%
与 营 养 素 在 肠 道 内 结 合 为 不 溶 性
物 质 : 消 胆 胺 与 胆 酸 、 林 可 霉 素 与 甜 味 剂 可 形 成 不 溶 性 复 合 物 。 长 期 服 用 四 环 素 族 抗 生
素 可 引 起 菌 群 失 调 诱 发 霉 菌 性 肠 炎 , 四 环 素 族 药 物 可 与 多 种 金 属 离 子 结 合 形 成 不 溶 性 络
合 物 , 影 响 金 属 离 子 吸 收 ;
&
抑 制 酶 活 性 , 使 碳 水 化 合 物 吸 收 功 能 降 低 ; 氨 基 糖 苷 类 抗 生
素 可 抑 制 肠 酶 活 性 、 抑 制 脂 解 作 用 , 使 氨 基 酸 、 脂 肪 、 铁 、 木 糖 吸 收 降 低 , 肠 粘 膜 受 损 。 抗
生 素 尤 其 是 口 服 吸 收 者 , 可 阻 碍 肠 细 菌 发 酵 产 生 短 链 脂 肪 酸 。
( ") 影 响 营 养 素 的 代 谢 和 利 用 异 烟 肼 抑 制 维 生 素 ’
*
代 谢 。 四 环 素 可 致 骨 骼 发 育
障 碍 。 苯 海 拉 明 影 响 氨 基 酸 转 运 。 苯 巴 比 妥 和 苯 妥 英 钠 抑 制 叶 酸 代 谢 可 致 大 细 胞 性 贫
血 , 并 可 加 速 维 生 素 + 代 谢 而 影 响 钙 的 吸 收 。 大 多 数 抗 生 素 可 抑 制 肠 道 产 生 ’ 族 维 生 素
和 维 生 素 ) 微 生 物 的 生 长 , 导 致 这 种 维 生 素 缺 乏 。
( ,) 改 变 营 养 素 的 排 泄
!
酚 酞 、 苯 乙 哌 啶 、 导 眠 能 以 及 能 与 胆 酸 或 胆 盐 结 合 的 药
物 , 均 能 使 脂 溶 性 维 生 素 和 营 养 素 的 吸 收 减 少 ;
"
噻 嗪 类 利 尿 药 可 降 低 钙 排 泄 , 减 少 组 织
·,-·
第 一 篇 总 论
中 锌 的 含 量 , 引 起 高 钙 血 症 和 低 锌 血 症 。
六 、 药 物 对 实 验 检 查 结 果 的 影 响
临 床 实 验 检 查 的 准 确 , 关 系 到 正 确 诊 断 和 治 疗 。 影 响 临 床 检 验 结 果 的 因 素 很 多 , 除
了 饮 食 、 标 本 采 集 、 试 验 方 法 、 实 验 条 件 等 之 外 , 药 物 对 检 验 结 果 的 影 响 是 一 个 非 常 重 要
的 因 素 。 一 些 药 物 可 以 使 检 验 结 果 出 现 假 阴 性 、 假 阳 性 或 无 法 解 释 的 结 果 , 不 同 程 度 地
影 响 检 验 结 果 的 准 确 性 , 给 疾 病 诊 断 和 掌 握 治 疗 进 程 造 成 一 定 的 困 难 。 因 此 , 在 用 药 过
程 中 , 应 注 意 到 药 物 对 有 关 检 验 结 果 的 干 扰 , 科 学 地 解 释 和 评 价 有 关 检 验 结 果 , 这 对 疾 病
正 确 诊 断 和 减 少 用 药 危 害 均 有 重 要 意 义 。
!" 药 物 干 扰 检 验 结 果 的 发 生 机 制
药 物 对 临 床 检 验 结 果 的 影 响 , 可 分 为 物 理 效 应 干 扰 、 化 学 效 应 干 扰 、 生 物 学 效 应 干 扰
# 个 方 面 。 从 影 响 机 制 上 可 归 为 $ 大 类 :
!
药 理 学 或 毒 理 学 机 制 干 扰 , 药 物 及 其 代 谢 产 物
引 起 体 内 某 些 生 化 指 标 的 变 化 , 其 中 有 些 是 希 望 产 生 的 药 理 作 用 , 从 而 达 到 治 疗 疾 病 的
目 的 ; 有 些 则 是 药 物 的 不 良 反 应 引 起 体 内 某 些 脏 器 的 损 害 , 从 而 导 致 一 系 列 检 验 结 果 的
改 变 ;
"
分 析 性 干 扰 : 包 括 物 理 性 及 化 学 性 干 扰 。 物 理 性 干 扰 主 要 是 指 药 物 本 身 颜 色 等
干 扰 , 当 检 验 项 目 的 化 学 反 应 在 酸 性 或 碱 性 溶 液 中 或 者 比 色 检 查 时 , 这 种 干 扰 尤 为 明 显 。
化 学 性 干 扰 常 是 药 物 本 身 或 代 谢 产 物 参 与 某 些 检 验 项 目 中 的 化 学 反 应 , 有 些 是 药 物 参 与
了 复 合 物 或 沉 淀 物 的 形 成 , 从 而 导 致 对 比 色 、 比 浊 分 析 的 干 扰 。
( !) 药 物 的 药 理 作 用 对 实 验 检 查 结 果 的 影 响 各 种 药 物 应 用 后 就 会 发 挥 其 药 理 作
用 , 会 与 组 织 细 胞 的 某 种 成 分 发 生 物 理 化 学 反 应 , 产 生 一 系 列 的 生 理 变 化 。 一 般 说 来 , 正
常 的 药 理 作 用 干 扰 实 验 检 查 结 果 的 可 能 性 , 可 以 事 先 估 计 到 并 加 以 避 免 。 但 是 , 在 采 取
标 本 时 不 注 意 病 人 用 药 的 性 能 、 用 药 时 间 、 用 药 浓 度 和 剂 量 等 因 素 , 就 会 引 起 干 扰 。 例
如 , 口 服 或 静 注 葡 萄 糖 , 血 糖 就 会 升 高 , 此 时 不 宜 采 血 检 查 血 糖 ; 补 钾 后 不 宜 采 血 检 查 血
钾 等 。
( $) 药 物 的 副 作 用 对 检 验 结 果 的 影 响 药 物 的 副 作 用 不 仅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改 变 人 体
某 些 器 官 的 功 能 , 也 常 使 人 体 某 些 生 理 生 化 指 标 发 生 改 变 ; 尤 其 是 药 物 的 毒 性 作 用 对 检
验 结 果 可 有 较 大 影 响 。 例 如 , 氯 霉 素 对 骨 髓 有 抑 制 作 用 , 易 引 起 周 围 血 粒 细 胞 减 少 , 氯 霉
素 分 子 的 “ 硝 基 苯 基 团 ” 能 抑 制 红 细 胞 对 铁 的 摄 取 , 使 红 细 胞 成 熟 受 阻 , 因 而 红 细 胞 也 会
减 少 。 链 霉 素 及 其 所 含 杂 质 “ 二 链 霉 胺 ” 易 与 血 中 钙 离 子 形 成 络 合 物 , 因 而 引 起 患 者 用 药
早 期 血 钙 降 低 。 同 理 , 较 大 量 的 输 血 、 输 血 速 度 过 快 或 采 血 时 抗 凝 剂 用 量 过 大 也 会 使 血
钙 降 低 。 下 消 化 道 出 血 的 患 者 服 用 过 多 的 维 生 素 % 时 , 因 其 对 血 红 蛋 白 中 的 过 氧 化 物 酶
活 性 有 抑 制 作 用 , 可 使 粪 便 潜 血 试 验 呈 假 阳 性 。 各 种 药 物 对 机 体 的 副 作 用 可 因 给 药 浓
度 、 用 药 持 续 时 间 以 及 患 者 个 体 差 异 而 有 所 不 同 , 对 临 床 检 验 结 果 的 干 扰 程 度 也 不 相 同 ,
所 以 应 密 切 观 察 和 尽 可 能 排 除 这 些 干 扰 。
·&’·
第 五 章 临 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及 联 用 禁 忌
( !)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对 实 验 检 查 结 果 的 影 响 临 床 上 某 些 合 并 用 药 可 以 发 生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 也 可 能 使 某 些 实 验 检 查 结 果 受 到 影 响 。 例 如 , 口 服 抗 凝 药 双 香 豆 素 类 能 阻 碍 血 中
凝 血 酶 原 形 成 , 可 延 长 凝 血 酶 原 时 间 ; 如 联 用 阿 司 匹 林 或 吲 哚 美 辛 ( 消 炎 痛 ) 等 非 甾 体 抗
炎 药 , 它 们 可 将 双 香 豆 素 类 从 蛋 白 结 合 部 位 置 换 出 来 , 使 血 中 游 离 的 双 香 豆 素 浓 度 增 加 ,
使 凝 血 酶 原 时 间 更 加 延 长 。 利 尿 药 ( 如 呋 塞 米 ) 与 糖 皮 质 激 素 类 药 物 ( 如 氢 化 可 的 松 ) 联
用 时 , 两 药 协 同 作 用 加 速 钾 排 泄 , 使 血 钾 进 一 步 降 低 。 合 并 用 药 一 般 可 增 加 疗 效 , 但 有 些
药 物 之 间 可 发 生 拮 抗 作 用 , 因 而 降 低 疗 效 或 增 加 毒 副 反 应 , 以 及 干 扰 检 验 结 果 , 对 此 应 予
注 意 。
( ") 药 物 对 同 一 项 目 不 同 方 法 检 测 的 影 响 临 床 实 验 检 查 中 , 常 有 同 一 项 目 的 测 定
方 法 有 几 种 , 一 些 药 物 对 不 同 检 验 方 法 所 得 结 果 的 影 响 也 不 相 同 。 例 如 , 血 粮 测 定 , 采 用
邻 甲 苯 胺 缩 合 法 , 药 物 对 其 影 响 较 小 , 结 果 较 合 于 实 际 ; 而 福 吴 氏 还 原 法 , 易 受 血 中 其 他
还 原 性 物 质 和 药 物 的 干 扰 , 如 谷 胱 甘 肽 、 维 生 素 #、 氨 基 比 林 等 也 可 与 其 显 色 。 同 一 标 本
测 得 的 血 糖 值 , 还 原 法 较 缩 合 法 的 结 果 高 也 $%&。
$’ 药 物 对 检 验 结 果 的 干 扰
( () 药 物 对 尿 液 检 验 结 果 的 影 响
尿 糖 班 氏 法 测 定 尿 糖 时 , 氨 苄 西 林 、 阿 莫 西 林 、 头 孢 他 定 、 阿 司 匹 林 、 利 尿 酸 、 吗 啡 、
葡 萄 糖 醛 酸 、 磺 胺 类 、 水 合 氯 醛 、 链 霉 素 、 对 氨 水 杨 酸 钠 、 异 烟 肼 、 维 生 素 # 等 均 可 使 尿 糖
出 现 假 阳 性 反 应 ; 而 羧 苄 西 林 、 青 霉 素 钠 、 头 孢 哌 酮 、 四 环 素 、 卡 那 霉 素 等 可 使 尿 糖 检 验 结
果 偏 低 。 采 用 葡 萄 糖 过 氧 化 酶 试 纸 法 时 , 由 于 维 生 素 # 抑 制 试 剂 中 过 氧 化 酶 活 性 , 结 果
可 呈 现 假 阳 性 反 应 。
尿 蛋 白 含 碘 造 影 剂 、 磺 胺 二 甲 异 唑 、 头 孢 菌 素 类 可 使 磺 基 水 杨 酸 法 测 定 尿 蛋 白
试 验 呈 现 假 阳 性 结 果 , 右 旋 糖 酐 、 奋 乃 静 也 可 致 假 阳 性 ; 可 使 尿 液 颜 色 加 深 或 产 生 其 他 颜
色 的 药 物 如 氯 喹 、 左 旋 多 巴 、 亚 甲 蓝 、 维 生 素 )
($
、 利 福 平 、 华 法 林 等 可 致 假 阴 性 。 卡 那 霉
素 、 多 粘 菌 素 、 三 甲 双 酮 、 磺 胺 类 药 物 等 可 导 致 肾 脏 损 害 引 起 蛋 白 尿 。 药 物 对 电 脑 尿 液 分
析 仪 测 定 尿 蛋 白 的 干 扰 ; 氨 苄 西 林 ($*
+,*-
、 羧 苄 西 林 !*
+,*-
、 氯 霉 素 .%*
+,*-
、 头 孢 菌
素 ($’/*
+,*-
可 出 现 尿 蛋 白 假 阳 性 反 应 , 并 随 药 物 浓 度 增 加 而 阳 性 反 应 加 剧 ; 苯 唑 西 林
浓 度 高 达 /%*
+,*-
时 , 致 使 试 纸 的 呈 色 完 全 受 抑 制 , 从 而 导 致 测 定 值 下 降 至 零 。
尿 胆 原 普 鲁 卡 因 、 安 替 比 林 、 乌 洛 托 品 、 吡 啶 类 药 物 等 可 与 欧 氏 试 剂 发 生 反 应 , 呈
现 黄 绿 色 , 引 起 假 阳 性 反 应 。 磺 胺 类 、 对 氨 水 杨 酸 钠 、 左 旋 多 巴 等 可 引 起 混 浊 使 结 果 难 以
判 定 。 服 用 大 剂 量 抗 生 素 可 抑 制 肠 内 细 菌 繁 殖 , 使 尿 胆 素 不 能 还 原 为 尿 胆 元 , 从 而 使 尿
胆 元 减 少 呈 阴 性 反 应 。 维 生 素 # 可 致 假 阴 性 反 应 。
尿 胆 红 素 吩 噻 嗪 类 、 氨 茶 碱 、 安 定 、 安 乃 近 、 蛋 白 同 化 激 素 可 致 假 阳 性 。 维 生 素 )
$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维 生 素 # 可 致 假 阴 性 。
尿 酮 体 氨 茶 碱 、 酚 红 、 肌 醇 、 阿 司 匹 林 、 氨 基 比 林 、 非 那 西 汀 、 水 杨 酸 钠 可 致 假 阳 性 ;
·.0·
第 一 篇 总 论
左 旋 多 巴 使 显 色 异 常 , 难 以 判 定 结 果 ; 潘 生 丁 可 致 假 阳 性 。
尿 潜 血 溴 剂 可 致 假 阳 性 ; 维 生 素 ! 可 致 假 阴 性 或 使 阳 性 减 弱 。
尿 比 重 碘 造 影 剂 、 葡 聚 糖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尿 "#$ 酮 皮 质 类 固 醇 丙 酸 睾 酮 、 氯 丙 嗪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甲 基 睾 酮 、 雌 激 素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尿 儿 茶 酚 胺 奎 宁 、 奎 尼 丁 、 阿 司 匹 林 、 氯 丙 嗪 、 红 霉 素 、 甲 基 多 巴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粪 潜 血 硼 酸 、 秋 水 仙 碱 、 碘 化 钾 、 溴 化 物 可 致 假 阳 性 ; 维 生 素 ! 可 致 假 阴 性 。
( %) 药 物 对 血 液 检 验 结 果 的 影 响
血 常 规 抗 抑 郁 药 、 抗 癫 痫 药 、 抗 甲 状 腺 药 、 抗 肿 瘤 药 、 吩 噻 嗪 类 、 解 势 镇 静 药 、 利 尿
药 等 可 使 白 细 胞 降 低 。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可 使 嗜 酸 粒 细 胞 降 低 。 组 胺 类 药 物 、
!
受 体 兴 奋
药 、 & 受 体 兴 奋 药 可 使 嗜 酸 粒 细 胞 增 加 。
血 沉 右 旋 糖 酐 、 避 孕 药 、 肝 素 、 三 氟 哌 多 、 维 生 素 ’、 头 孢 噻 吩 钠 、 纤 维 蛋 白 原 、 球 蛋
白 制 剂 、 双 香 豆 素 等 可 使 血 沉 增 快 , 风 湿 热 活 动 期 患 者 应 用 青 霉 素 预 防 治 疗 亦 可 使 血 沉
增 快 ; 金 制 剂 、 青 霉 胺 、 强 的 松 、 抗 生 素 、 水 杨 酸 钠 、 左 旋 天 冬 酰 胺 酶 、 促 皮 质 激 素 、 葡 萄 糖 、
奎 宁 等 可 使 血 沉 减 低 。
血 清 钾 含 钾 药 物 、 螺 内 酯 、 氨 苯 蝶 啶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 氢 氯 噻
嗪 、 氨 基 己 酸 、 呋 塞 米 、 依 他 尼 酸 ( 利 尿 酸 ) 、 氯 琥 珀 酸 、 胰 岛 素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血 清 钠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 高 渗 盐 水 、 胍 乙 啶 、 锂 盐 、 甲 氧 氟 烷 、 去 甲 金 霉 素 、 秋 水 仙
碱 、 长 春 新 碱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利 尿 药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血 清 钙 维 生 素 (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输 用 枸 橼 酸 盐 抗 凝 血 药 、 抗 惊 厥 药 、 光 辉 霉 素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血 清 镁 硫 酸 镁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利 尿 药 、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血 清 铜 雌 激 素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血 清 无 机 磷 维 生 素 (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血 糖 咖 啡 因 、 苯 妥 英 钠 、 维 生 素 !、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 促 皮 质 激 素 、 雌 激 素 、 甲 状 腺
素 、 氯 丙 嗪 、 肼 苯 达 嗪 、 利 血 平 、 呋 塞 米 、 奎 宁 、 巴 比 妥 类 催 眠 药 、 吗 啡 、 垂 体 后 叶 素 、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 左 旋 多 巴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某 些 麻 醉 药 如 乙 醚 、 氯 仿 、 一 氧 化 氮 能 使 肾 上 腺 素
释 放 增 加 , 导 致 血 糖 升 高 ; 胍 乙 啶 、 胰 岛 素 、 水 杨 酸 钠 、 保 泰 松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不 同 的
药 物 浓 度 只 影 响 一 定 范 围 内 的 血 糖 检 验 结 果 , 血 中 药 物 浓 度 增 加 , 影 响 的 程 度 也 相 应 改
变 。 有 些 药 物 只 是 在 试 验 中 有 化 学 干 扰 , 如 用 铜 还 原 法 测 定 葡 萄 糖 易 受 青 霉 素 、 链 霉 素
和 维 生 素 ! 的 干 扰 , 由 于 这 些 药 物 可 与 高 铜 离 子 发 生 还 原 反 应 。 有 的 患 者 输 入 中 分 子 、
低 分 子 右 旋 糖 酐 后 , 用 邻 苯 胺 法 测 定 血 糖 时 , 由 于 右 旋 糖 酐 在 强 酸 环 境 中 其 胶 体 稳 定 性
受 到 破 坏 而 发 生 混 浊 , 从 而 导 致 血 糖 的 假 性 升 高 。
·##·
第 五 章 临 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及 联 用 禁 忌
血 清 肌 酐 青 霉 素 、 苯 唑 西 林 、 萘 夫 西 林 、 氨 苄 西 林 、 羧 苄 西 林 、 头 孢 菌 素 类 、 二 性 霉
素 !、 呋 塞 米 、 非 那 西 丁 、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 青 霉 胺 、 甲 基 多 巴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血 清 尿 酸 氨 茶 碱 、 维 生 素 "、 肼 苯 达 嗪 、 甲 基 多 巴 、 水 杨 酸 钠 、 呋 塞 米 、 氢 氯 噻 嗪 、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 马 利 兰 、 依 他 尼 酸 、 乙 胺 丁 醇 、 吡 嗪 酰 胺 、 巯 嘌 呤 、 烟 酸 、 水 杨 酸 钠 、 螺 内 酯 、 长
春 新 碱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辛 可 芬 、 葡 聚 糖 、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 促 皮 质 激 素 、 氯 丙 嗪 、 别 嘌
呤 醇 、 双 香 豆 素 、 氯 贝 丁 酯 、 丙 磺 舒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血 清 尿 素 氮 水 合 氯 醛 、 胍 乙 啶 、 呋 塞 米 、 磺 胺 类 药 物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链 霉 素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血 清 总 胆 固 醇 吩 噻 嗪 类 、 蛋 白 同 化 激 素 、 溴 化 物 、 维 生 素 #、 维 生 素 $、 乙 醚 、 口 服 避
孕 药 、 肾 上 腺 素 、 呋 塞 米 、 左 旋 多 巴 、 苯 妥 英 钠 、 糖 皮 质 激 素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对 氨 水 杨
酸 钠 、 卡 那 霉 素 、 维 生 素 "、 甲 状 腺 素 、 雌 激 素 、 氯 贝 丁 酯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血 清 总 胆 红 素 吲 哚 美 辛 、 红 霉 素 、 新 生 霉 素 、 对 氨 水 杨 酸 钠 、 异 烟 肼 、 环 磷 酰 胺 、 孕
激 素 、 雌 激 素 、 维 生 素 "、 左 旋 多 巴 、 甲 基 多 巴 、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可 使 血 清
胆 红 素 降 低 的 药 物 有 乙 醇 、 巴 比 妥 类 , 这 些 药 物 有 减 轻 新 生 儿 先 天 性 高 胆 红 素 血 症 和 降
低 癫 痫 患 者 血 清 胆 红 素 的 作 用 。
血 清 总 蛋 白 胰 岛 素 、 雄 激 素 、 皮 质 激 素 、 血 管 紧 张 素 、 氯 贝 丁 酯 、 酚 磺 酞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黄 体 酮 可 使 白 蛋 白 升 高 ; 四 氯 化 碳 、 利 福 平 、 氯 化 铵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应 用 口 服
避 孕 药 数 月 后 , 白 蛋 白 可 下 降 %&’。 大 分 子 右 旋 糖 酐 用 后 有 (&’病 人 血 清 总 蛋 白 下 降 。
血 清 谷 丙 转 氨 酶 、 谷 草 转 氨 酶 、 抗 癫 痫 药 、 骨 骼 肌 松 驰 药 、 解 热 镇 痛 药 、 抗 肿 瘤 药 、 单
胺 氧 化 酶 抑 制 剂 、 乙 醇 、 可 待 因 、 吗 啡 、 氯 丙 嗪 、 甲 基 睾 酮 、 异 烟 肼 、 利 福 平 、 红 霉 素 、 他 巴
唑 、 氯 霉 素 、 氯 磺 丙 脲 、 甲 基 多 巴 、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这 些 药 物 主 要 是 由
于 药 理 学 或 毒 理 学 影 响 , 引 起 肝 细 胞 损 害 , 从 而 导 致 血 清 谷 丙 转 氨 酶 增 高 。 五 味 子 等 药
能 使 转 氨 酶 活 力 下 降 。
麝 香 草 酚 浊 度 试 验 脂 肪 乳 、 头 孢 噻 吩 、 红 霉 素 、 青 霉 素 、 吲 哚 美 辛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血 清 淀 粉 酶 吗 啡 、 派 替 啶 、 可 待 因 、 糖 皮 质 激 素 、 促 皮 质 激 素 、 噻 嗪 类 利 尿 药 、 乙 醇 、
降 糖 灵 、 吲 哚 美 辛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血 清 胆 碱 酯 酶 氮 芥 类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毒 扁 豆 碱 、 新 斯 的 明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血 清 碱 性 磷 酸 酶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 对 氨 水 杨 酸 钠 、 异 烟 肼 、 吲 哚 美 辛 、 红 霉 素 、 四 环
素 、 头 孢 菌 素 类 、 丝 裂 霉 素 "、 更 生 霉 素 、 环 磷 酰 胺 、 巯 嘌 呤 、 硫 唑 嘌 呤 、 甲 基 多 巴 、 乙 醚 、 氯
仿 、 庆 大 霉 素 、 孕 激 素 、 雌 激 素 、 甲 状 旁 腺 激 素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草 酸 盐 、 枸 橼 酸 盐 及 氟
化 物 和 锌 等 可 使 其 酶 活 力 下 降 。
血 清
!
) 谷 氨 酰 转 肽 酶 苯 巴 比 妥 、 氯 丙 嗪 、 抗 癫 痫 药 、 蛋 白 同 化 激 素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
第 一 篇 总 论
血 清 乳 酸 脱 氢 酶 吗 啡 、 哌 替 啶 、 可 待 因 、 水 杨 酸 钠 、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 光 辉 霉 素 、 丝 裂
霉 素 !、 更 生 霉 素 、 硫 唑 嘌 呤 、 巯 嘌 呤 、 甲 基 多 巴 、 异 烟 肼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血 清 肌 酸 磷 酸 激 酶 氨 基 乙 酸 、 氯 琥 珀 酸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血 清 醛 缩 酶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 促 皮 质 激 素 、 氨 基 乙 酸 、 乙 醇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血 清 亮 氨 酸 氨 基 肽 酶 、 雌 激 素 、 口 服 避 孕 药 、 磺 胺 类 药 物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血 清 天 门 冬 氨 酸 转 氨 酶 红 霉 素 、 异 烟 肼 、 氨 基 乙 酸 、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血 清 凝 血 酶 原 时 间 巴 比 妥 类 、 水 杨 酸 钠 、 氯 霉 素 、 土 霉 素 、 呋 喃 西 林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氨 茶 碱 、 洋 地 黄 、 青 霉 素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 ") 药 物 对 其 他 检 验 结 果 的 影 响
抗 链 球 菌 溶 血 素 “ #” 大 剂 量 抗 生 素 、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肥 达 氏 反 应 抗 生 素 、 免 疫 抑 制 剂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抗 核 抗 体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可 致 其 检 验 结 果 呈 假 阴 性 。
酚 红 排 泌 试 验 盐 类 泻 药 可 使 酚 红 排 泌 变 慢 。 碳 酸 氢 钠 可 使 酚 红 排 泌 加 快 。 安 替
比 林 、 大 黄 、 利 福 平 、 酚 酞 等 可 使 尿 液 变 化 , 使 试 验 结 果 难 以 判 定 。
葡 萄 糖 耐 量 试 验 氯 丙 嗪 、 呋 塞 米 、 噻 嗪 类 利 尿 药 、 苯 妥 英 钠 、 雌 激 素 等 可 使 检 验 值
降 低 ; 胍 乙 啶 可 使 检 验 值 升 高 。 咖 啡 因 可 使 糖 尿 病 患 者 检 验 值 降 低 ; 非 糖 尿 病 患 者 检 验
值 升 高 。
"$ 药 物 对 检 验 结 果 干 扰 的 识 别
( %) 检 验 结 果 与 临 床 症 状 不 符 , 患 者 又 无 其 他 合 并 症 , 实 验 室 质 量 控 制 合 格 时 , 应 考
虑 药 物 干 扰 所 致 必 须 综 合 分 析 、 全 面 评 定 检 验 结 果 。 当 用 药 后 发 现 临 床 检 验 结 果 出 现
不 可 能 的 异 常 值 时 , 或 相 互 联 系 密 切 的 几 种 检 验 结 果 之 间 出 现 矛 盾 时 , 应 考 虑 药 物 干 扰
所 致 。
( &) 停 用 可 疑 药 物 当 考 虑 检 验 结 果 受 药 物 干 扰 时 , 在 病 情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 停 用 可 疑
药 物 , 再 重 新 进 行 检 验 , 即 可 肯 定 或 否 定 其 检 验 结 果 是 否 为 药 物 干 扰 所 致 。
( ") 对 可 疑 的 检 验 结 果 进 行 对 照 观 察 当 怀 疑 检 验 结 果 受 药 物 干 扰 时 , 可 对 未 用 相
应 药 物 的 患 者 或 健 康 人 进 行 检 验 作 为 对 照 观 察 , 若 二 者 结 果 一 致 则 可 排 除 药 物 对 检 验 结
果 的 影 响 , 否 则 考 虑 药 物 干 扰 所 致 。
( ’) 选 择 特 异 性 强 的 检 验 方 法 , 开 发 抗 药 物 干 扰 的 检 验 方 法 如 青 霉 素 钾 可 引 起 班
氏 法 尿 糖 定 性 试 验 假 阳 性 , 而 对 试 纸 法 测 定 无 影 响 。 因 此 , 若 怀 疑 检 验 结 果 受 药 物 干 扰
时 , 可 选 择 特 异 性 强 的 检 验 方 法 加 以 验 证 。 实 验 室 除 搞 好 质 量 控 制 外 , 还 应 开 发 抗 药 物
干 扰 的 检 验 方 法 。
·()·
第 五 章 临 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及 联 用 禁 忌
第 二 节 临 床 中 西 药 物 联 用 禁 忌
一 、 中 西 药 物 联 用
中 西 药 物 联 用 由 来 已 久 , 上 可 朔 源 至 应 用 阿 司 匹 林 白 虎 汤 治 疗 “ 湿 瘟 ”( 《 医 学 衷 中 参
西 录 》 ) 。 近 年 来 随 着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学 的 发 展 , 中 药 药 理 学 研 究 的 深 入 , 中 西 药 物 联 用 在
临 床 中 极 为 普 遍 , 各 类 中 西 药 联 合 组 方 的 制 剂 亦 日 渐 增 多 。 中 西 药 物 合 理 并 用 或 组 方 制
剂 大 多 可 提 高 疗 效 , 降 低 化 学 药 物 的 用 量 和 毒 副 作 用 , 扩 大 适 应 证 范 围 , 缩 短 疗 程 和 促 进
体 质 恢 复 , 并 能 发 挥 单 独 使 用 中 药 或 西 药 所 不 能 取 得 的 治 疗 作 用 , 显 示 极 大 的 优 越 性 。
日 本 学 者 报 道 的 中 西 药 联 用 经 验 , 大 体 是 :
!"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药 抗 癫 痫 药 与 柴 胡 桂 枝 汤 等 具 有 抗 癫 痫 作 用 的 方 剂 联 用 , 可 以 提
高 疗 效 并 减 少 西 药 用 量 和 嗜 睡 、 肝 损 害 等 副 作 用 。 催 眠 镇 静 药 与 逍 遥 散 或 三 黄 泻 心 汤 等
联 用 , 可 提 高 对 失 眠 症 的 疗 效 , 并 可 逐 渐 摆 脱 对 西 药 的 依 赖 性 。 抗 抑 郁 药 与 中 药 方 剂 联
用 可 减 轻 口 渴 、 嗜 睡 等 副 作 用 。 抗 震 颤 麻 痹 药 与 六 君 子 汤 等 联 用 , 可 减 轻 胃 肠 道 副 作 用 ,
但 也 可 能 影 响 其 吸 收 、 代 谢 和 排 泄 。
#" 末 梢 神 经 药 抗 胆 碱 酶 药 与 补 中 益 气 汤 、 葛 根 汤 等 具 有 免 疫 调 节 作 用 的 中 药 联 用 ,
可 能 根 治 肌 无 力 。 解 痉 药 与 芍 药 甘 草 汤 等 联 用 , 可 提 高 疗 效 并 消 除 腹 胀 。 便 秘 等 副 作 用 。
$" 五 官 科 局 部 用 药 配 合 中 药 方 剂 调 整 全 身 功 能 状 态 , 如 白 内 障 服 用 八 味 地 黄 丸 ,
鼻 炎 服 用 辛 夷 清 肺 汤 等 , 均 有 重 要 治 疗 意 义 。
%" 抗 过 敏 药 小 青 龙 汤 、 柴 胡 桂 枝 汤 、 干 姜 汤 、 柴 朴 汤 等 对
!
型 和
"
型 变 态 反 应 具 有
明 显 抑 制 作 用 , 联 用 可 减 少 抗 组 胺 剂 的 用 量 和 嗜 睡 、 口 渴 等 副 作 用 。
&" 循 环 系 统 药 强 心 药 地 高 辛 等 与 木 防 己 汤 、 茯 苓 杏 仁 甘 草 汤 、 四 逆 汤 等 联 用 , 可 以
提 高 疗 效 和 改 善 心 功 不 全 病 人 的 自 觉 症 状 。 抗 心 律 失 常 药 心 得 安 类 可 与 苓 桂 术 甘 汤 、 苓
桂 甘 枣 汤 等 联 用 , 中 药 方 剂 可 预 防 发 作 性 心 动 过 速 。 利 尿 药 与 木 防 己 汤 、 真 武 汤 、 越 婢 加
术 汤 、 分 消 汤 等 联 用 , 可 以 增 强 效 果 和 减 轻 口 喝 等 副 反 应 ; 但 排 钾 性 利 尿 药 不 宜 与 甘 草 类
方 剂 联 用 , 以 避 免 假 性 醛 固 酮 增 多 症 。 抗 高 血 压 药 甲 基 多 巴 、 巯 甲 丙 脯 酸 等 与 钩 藤 散 、 柴
胡 加 龙 骨 牡 砺 汤 等 联 用 , 有 利 于 改 善 老 年 高 血 压 的 自 觉 症 状 。 血 管 收 缩 药 甲 磺 酸 二 氢 麦
角 胺 与 苓 桂 术 甘 汤 、 真 武 汤 等 联 用 , 可 增 强 对 体 位 性 低 血 压 症 的 疗 效 。 血 管 扩 张 药 与 桂
枝 茯 苓 丸 、 当 归 四 逆 加 吴 茱 萸 生 姜 汤 等 联 用 可 增 强 作 用 , 中 药 方 剂 对 于 微 循 环 系 统 的 血 管
扩 张 特 别 有 效 。 抗 动 脉 粥 样 硬 化 、 降 血 脂 剂 与 黄 连 解 毒 汤 、 大 柴 胡 汤 等 联 用 , 可 增 强 疗 效 。
’" 呼 吸 系 统 药 氨 茶 碱 、 色 甘 酸 钠 等 与 小 青 龙 汤 、 柴 朴 汤 等 联 用 , 可 提 高 对 支 气 管 哮
·()·
第 一 篇 总 论
喘 的 疗 效 。 麦 门 冬 汤 、 滋 阴 降 火 汤 等 对 老 年 咳 嗽 的 镇 咳 作 用 优 于 磷 酸 可 待 因 , 适 当 选 择
中 西 药 联 用 , 可 提 高 疗 效 和 减 轻 副 作 用 。
!" 消 化 系 统 药 治 疗 消 化 性 溃 疡 药 ( 制 酸 剂 、 #
$
受 体 拮 抗 剂 ) 与 具 有 抗 应 激 作 用 的
中 药 如 柴 胡 桂 枝 汤 、 四 逆 散 、 半 夏 泻 心 汤 等 联 用 , 可 使 临 床 效 果 增 强 。 利 胆 药 与 具 有 保 护
肝 脏 和 利 胆 作 用 的 中 药 如 茵 陈 蒿 汤 、 茵 陈 五 苓 散 、 大 柴 胡 汤 等 联 用 , 可 以 相 互 增 强 作 用 。
%" 激 素 类 药 物 甲 巯 咪 唑 等 与 炙 甘 草 汤 、 加 味 逍 遥 散 等 联 用 , 可 使 甲 状 腺 功 能 亢 进
症 的 各 种 自 觉 症 状 减 轻 。 左 旋 甲 状 腺 素 与 四 逆 汤 联 用 , 可 使 甲 状 腺 功 能 低 下 症 的 临 床 症
状 迅 速 减 轻 。 皮 质 激 素 类 药 物 与 桂 枝 汤 类 、 人 参 类 方 剂 联 用 , 可 以 减 少 用 量 和 副 作 用 。
&" 降 血 糖 药 如 与 八 味 地 黄 丸 、 牛 车 肾 气 丸 、 人 参 汤 等 联 用 , 可 使 糖 尿 病 性 神 经 障 碍
和 肾 功 能 障 碍 减 轻 。
’(" 抗 肿 瘤 药 如 与 十 全 大 补 汤 、 补 中 益 气 汤 、 小 柴 胡 汤 等 中 药 联 用 , 可 以 提 高 疗 效
和 减 轻 毒 副 作 用 。 中 药 可 以 提 高 天 然 杀 伤 细 胞 活 性 , 还 可 能 有 造 血 和 护 肝 作 用 。
’’" 抗 菌 药 清 肺 汤 、 竹 叶 石 膏 汤 、 竹 茹 温 胆 汤 、 六 叶 地 黄 丸 等 , 配 合 抗 生 素 治 疗 呼 吸
系 统 反 复 性 感 染 效 果 较 好 。 这 些 中 药 方 剂 具 有 抗 炎 、 祛 痰 、 激 活 机 体 防 御 功 能 的 效 果 。
尤 其 含 有 人 参 、 柴 胡 或 甘 草 的 方 剂 效 果 更 佳 。 有 些 中 药 如 黄 连 、 黄 柏 、 葛 根 等 具 有 较 强 的
抗 菌 作 用 , 如 与 抗 生 素 类 药 物 联 用 可 以 增 强 疗 效 , 降 低 不 良 反 应 。 中 西 药 联 用 的 目 的 是
发 挥 各 种 药 物 的 有 益 作 用 和 协 同 作 用 , 提 高 疗 效 , 降 低 药 物 的 毒 副 作 用 。 联 合 用 药 的 首
要 原 则 是 避 免 不 良 的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 中 西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的 机 制 , 大 体 如 上 节 所 述 , 包 括 :
!
影 响 药 物 吸 收 ; 胃 肠 道
)#
值 变 化 , 胃 肠 蠕 动 和 胃 排 空 时 间 改 变 , 形 成 螯 合 物 或 复 合 物
等 ;
"
影 响 药 物 在 体 内 的 分 布 ;
#
影 响 药 物 代 谢 , 或 影 响 酶 诱 导 作 用 和 酶 抑 制 作 用 ;
$
影
响 肾 脏 对 药 物 的 排 出 ;
%
药 效 学 影 响 , 相 同 受 体 上 的 相 互 作 用 , 相 同 受 体 的 激 活 剂 和 阻 断
剂 之 间 产 生 拮 抗 作 用 等 。 例 如 , 纳 络 酮 拮 抗 鸦 片 的 作 用 。 生 理 系 统 的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 可
产 生 药 效 的 增 强 或 减 弱 。 例 如 , 中 药 药 酒 中 所 含 的 乙 醇 , 可 增 强 催 眠 药 的 作 用 。 肾 上 腺
素 能 神 经 末 梢 的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 如 果 中 药 和 西 药 利 用 同 一 转 运 机 制 , 可 相 互 干 扰 药 物 的
摄 取 和 转 运 , 阻 止 其 达 到 作 用 位 置 。 例 如 , 保 钾 利 尿 药 螺 内 酯 ( 安 体 舒 通 ) 、 氨 苯 蝶 啶 等 ,
如 马 富 含 钾 盐 的 中 药 ( 如 昆 布 、 旱 莲 草 、 青 蒿 、 益 母 草 、 五 味 子 、 菌 陈 、 牛 膝 等 ) 联 用 , 易 诱 发
高 钾 血 症 。 中 西 药 物 联 用 中 , 药 效 学 上 的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较 易 诊 察 。 联 用 不 当 的 直 接 后 果
是 降 低 疗 效 或 增 加 毒 副 反 应 , 这 是 应 当 注 意 避 免 的 。
二 、 中 西 药 物 配 伍 禁 忌
’" 联 合 用 药 后 直 接 产 生 的 物 理 化 学 配 伍 禁 忌
( ’) 酸 性 较 强 的 中 药 如 山 楂 、 五 味 子 、 山 茱 萸 、 乌 梅 等 以 及 中 成 药 五 味 子 糖 浆 、 山 楂
冲 剂 等 不 可 与 磺 胺 类 药 物 联 用 。 因 磺 胺 类 药 物 在 酸 性 条 件 下 不 会 加 速 乙 酰 化 的 形 成 , 从
而 失 去 抗 菌 作 用 。 而 且 溶 解 度 明 显 降 低 , 容 易 出 现 结 晶 尿 和 血 尿 。 也 不 能 与 一 些 碱 性 较
·’%·
第 五 章 临 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及 联 用 禁 忌
强 的 药 物 如 氨 茶 碱 、 胃 舒 平 、 乳 酸 钠 、 碳 酸 氢 钠 等 联 用 , 因 与 碱 性 药 物 发 生 中 和 反 应 后 , 会
降 低 或 失 去 疗 效 ; 同 样 碱 性 较 强 的 中 药 , 如 瓦 愣 子 、 海 螵 蛸 、 朱 砂 等 也 不 宜 与 一 些 酸 性 药
物 , 如 胃 蛋 白 酶 合 剂 、 阿 司 匹 林 等 联 用 。
( !) 含 汞 的 中 药 及 其 中 成 药 如 朱 砂 、 磁 珠 丸 、 安 宫 牛 黄 丸 等 不 可 与 具 有 还 原 性 西
药 , 如 溴 化 物 ( 巴 氏 合 剂 ) 、 碘 化 物 ( 碘 化 钾 ) 、 硫 酸 亚 铁 等 联 用 , 因 会 生 成 具 有 毒 性 的 溴 化
汞 或 碘 化 汞 沉 淀 物 。
( ") 含 钙 、 镁 、 铁 等 金 属 离 子 的 中 药 如 石 膏 、 牡 砺 、 龙 骨 、 海 螵 蛸 、 石 决 明 等 及 其 中 成
药 , 不 能 与 四 环 素 类 抗 生 素 联 用 。 因 金 属 离 子 可 与 此 类 药 物 结 合 成 络 合 物 , 而 不 易 被 胃
肠 道 吸 收 。
( #) 含 鞣 质 较 多 的 中 药 及 其 中 成 药 如 五 倍 子 、 诃 子 、 石 榴 皮 等 不 能 与 胃 蛋 白 酶 合
剂 、 淀 粉 酶 、 多 酶 片 等 联 用 , 因 其 中 含 有 蛋 白 质 , 结 构 中 的 肽 键 或 胺 键 与 鞣 质 结 合 发 生 化
学 反 应 , 形 成 氢 键 络 合 物 而 改 变 其 性 质 , 不 易 被 胃 肠 道 吸 收 , 从 而 引 起 消 化 不 良 、 纳 呆 等
症 状 。
( $) 含 有 皂 苷 成 分 的 中 药 如 人 参 、 三 七 、 远 志 、 桔 梗 等 不 宜 与 酸 性 较 强 的 药 物 联 用 ,
因 在 酸 性 环 境 中 , 在 酶 的 作 用 下 , 皂 苷 极 易 水 解 失 效 ; 同 时 也 不 宜 与 含 有 金 属 的 盐 类 药 物
如 硫 酸 亚 铁 , 次 碳 酸 铋 等 联 用 , 因 可 形 成 沉 淀 。
( %) 含 蒽 醌 类 的 中 药 如 大 黄 、 虎 杖 、 何 首 乌 等 不 宜 与 碱 性 药 物 联 用 , 因 蒽 醌 苷 在 碱
性 溶 液 中 易 氧 化 失 效 。
( &) 中 药 炭 以 及 瓦 楞 子 、 牡 砺 不 宜 与 多 酶 片 、 胃 蛋 白 酶 等 联 用 , 因 为 炭 药 等 会 吸 附 酶
类 制 剂 从 而 降 低 疗 效 。
!’ 联 合 用 药 后 产 生 的 药 理 性 配 伍 禁 忌
( () 具 有 较 强 抗 菌 作 用 的 药 物 如 金 银 花 、 连 翘 、 黄 芩 、 鱼 腥 草 等 及 其 中 成 药 不 宜 与
菌 类 制 剂 乳 酶 生 、 促 菌 生 等 联 用 , 因 抗 菌 药 物 在 抗 菌 同 时 抑 制 或 降 低 菌 类 制 剂 的 活 性 。
( !) 含 颠 茄 类 生 物 碱 的 中 药 及 其 制 剂 如 曼 陀 罗 、 洋 金 花 、 天 仙 子 、 颠 茄 合 剂 等 和 含
有 钙 离 子 的 中 药 , 如 石 膏 、 牡 砺 、 龙 骨 等 均 不 宜 与 强 心 苷 类 药 物 联 用 , 因 颠 茄 类 生 物 碱 可
松 驰 平 滑 肌 , 降 低 胃 肠 道 的 蠕 动 , 与 此 同 时 也 就 增 加 了 强 心 苷 类 药 物 的 吸 收 和 蓄 积 , 故 增
加 了 毒 性 ; 另 外 , 高 钙 状 态 易 致 洋 地 黄 中 毒 , 不 可 不 慎 。
( ") 含 麻 黄 碱 的 中 药 及 其 中 成 药 如 复 方 川 贝 精 片 、 莱 阳 梨 止 咳 糖 浆 、 复 方 枇 杷 糖 浆
等 不 宜 与 强 心 药 、 降 压 药 联 用 。 因 麻 黄 碱 具 有 兴 奋 心 肌
!
受 体 、 加 强 心 肌 收 缩 力 的 作 用 ,
与 洋 地 黄 、 地 高 辛 等 联 用 时 , 可 使 强 心 药 的 作 用 增 强 , 毒 性 增 加 , 易 致 心 律 失 常 及 心 衰 等
毒 性 反 应 ; 同 时 麻 黄 碱 也 具 有 兴 奋
"
受 体 和 收 缩 周 围 血 管 的 作 用 , 使 降 压 药 作 用 减 弱 , 疗
效 降 低 , 甚 至 使 血 压 失 去 控 制 , 严 重 者 可 加 重 高 血 压 患 者 的 病 情 。
( #) 含 氰 苷 的 中 药 如 杏 仁 、 桃 仁 、 枇 杷 叶 等 不 宜 长 期 与 镇 咳 的 西 药 , 如 咳 必 清 等 联
用 。 因 氰 苷 在 酸 性 条 件 下 , 经 酶 水 解 后 产 生 的 氢 氰 酸 虽 有 止 咳 功 效 , 但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抑
·!)·
第 一 篇 总 论
制 呼 吸 中 枢 , 咳 必 清 等 可 加 强 其 抑 制 作 用 , 使 呼 吸 功 能 受 抑 制 。
( !) 含 乙 醇 的 中 成 药 如 各 种 药 酒 不 宜 与 镇 静 剂 , 如 苯 巴 比 妥 、 苯 妥 英 钠 、 安 乃 近 等 ,
抗 组 胺 类 药 如 氯 苯 那 敏 等 , 抗 高 血 压 药 物 等 联 用 。 因 易 导 致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抑 制 , 产 生 呼
吸 困 难 、 心 悸 等 。
( ") 在 治 疗 糖 尿 病 使 用 胰 岛 素 、 格 列 本 脲 等 药 物 时 , 不 宜 使 用 含 糖 较 多 的 中 药 以 及 含
蜜 的 中 药 制 剂 。
( #) 在 使 用 治 疗 甲 状 腺 功 能 亢 进 的 药 物 时 , 不 宜 使 用 中 药 海 藻 、 昆 布 等 及 其 他 含 碘 的
制 剂 。 因 碘 促 进 酪 氨 酸 的 碘 化 , 使 体 内 增 加 甲 状 腺 素 的 合 成 , 不 利 于 治 疗 。
·$%·
第 五 章 临 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及 联 用 禁 忌
第 六 章 药 物 滥 用 与 药 物 依 赖 的 防 治
第 一 节 防 止 药 物 滥 用
药 物 滥 用 是 指 与 医 疗 目 的 无 关 或 有 悖 于 社 会 常 规 , 连 续 或 周 期 性 地 使 用 某 种 或 某 些
精 神 活 性 物 质 ( !"
#$%&’$()*+ ",-"(’.$+
) , 目 前 多 使 用 “ 精 神 活 性 物 质 滥 用 ” 一 词 ( 略 称 物 质
滥 用 ) 。 广 义 上 包 括 了 各 类 药 物 和 烟 、 酒 等 一 些 生 活 物 品 的 滥 用 , 其 中 麻 醉 品 的 滥 用 俗 称
“ 吸 毒 ” 。 药 物 依 赖 是 指 强 制 性 的 渴 求 与 使 用 精 神 活 性 物 质 , 逐 渐 增 加 用 量 来 取 得 或 维 持 滥
用 物 质 的 心 理 效 应 ( 精 神 依 赖 性 ) , 并 借 此 避 免 戒 断 症 状 ( 躯 体 依 赖 性 ) , 也 称 “ 成 瘾 行 为 ” 。
药 物 滥 用 的 危 害 性 主 要 体 现 在 对 成 瘾 者 自 身 的 身 心 健 康 , 家 庭 与 社 会 的 不 良 影 响 。
滥 用 阿 片 类 毒 品 的 中 毒 死 亡 率 高 于 居 民 病 死 率 的 /0 倍 。 静 注 海 洛 因 可 产 生 局 部 、 周 身
与 内 脏 感 染 以 及 传 播 乙 型 肝 炎 和 艾 滋 病 。 酒 滥 用 可 产 生 急 , 慢 性 酒 中 毒 以 及 一 系 列 内 脏
与 神 经 系 统 的 相 关 疾 病 。 滥 用 苯 丙 胺 、 可 卡 因 或 大 麻 可 引 起 中 毒 性 精 神 病 。 烟 碱 依 赖 与
呼 吸 系 统 疾 病 、 心 脏 血 管 疾 病 和 癌 症 的 发 生 关 系 密 切 。 某 些 解 热 止 痛 剂 的 长 期 滥 用 可 导
致 间 质 性 肾 炎 。 务 种 有 机 溶 剂 吸 入 者 发 生 急 性 肝 、 肾 与 脑 中 毒 死 亡 的 案 例 不 断 增 加 。 物
质 依 赖 作 为 一 种 顽 固 的 依 赖 行 为 , 会 导 致 青 少 年 的 心 理 发 育 障 碍 和 成 人 的 人 格 畸 变 , 成
瘾 者 丧 失 进 取 心 、 道 德 沦 丧 , 很 大 程 度 中 影 响 了 他 们 的 社 会 功 能 。 药 物 依 赖 者 为 了 获 得
其 所 需 的 成 瘾 物 质 往 往 需 要 花 费 大 量 钱 财 而 不 顾 家 庭 其 他 成 员 的 基 本 生 活 需 要 , 放 弃 抚
养 义 务 , 性 功 能 减 退 , 虐 待 妻 儿 。 阿 片 类 、 可 卡 因 与 酒 依 赖 皆 可 影 响 胎 儿 产 生 新 生 儿 戒 断
综 合 征 , 累 及 下 一 代 的 健 康 发 育 , 均 给 家 庭 幸 福 带 来 极 大 危 害 。 危 害 社 会 的 行 为 如 交 通
事 故 、 暴 力 活 动 、 强 奸 、 卖 淫 等 刑 事 犯 罪 在 成 瘾 者 中 发 生 率 很 高 , 物 质 依 赖 与 刑 事 犯 罪 往
往 并 存 又 互 为 因 果 , 严 重 影 响 着 社 会 安 宁 与 生 产 力 发 展 。
我 国 的 物 质 滥 用 问 题 现 况 十 分 严 峻 , 具 体 体 现 在 三 个 方 面 , 一 是 可 引 起 依 赖 性 的 生
·12·
第 一 篇 总 论
活 物 质 如 烟 、 酒 的 滥 用 、 据 调 查 , 目 前 我 国 有 ! 亿 以 上 的 “ 烟 客 ” , 每 年 因 吸 烟 致 死 者 达 "#
万 人 之 多 。 吸 烟 率 高 、 吸 烟 初 始 年 龄 提 早 、 吸 烟 量 大 是 目 前 我 国 烟 草 滥 用 的 三 大 特 点 。
酒 滥 用 也 具 同 样 特 点 , 饮 酒 者 、 酒 成 瘾 者 与 中 毒 者 不 断 增 多 , 已 成 为 危 害 健 康 和 造 成 工
伤 、 交 通 事 故 的 重 要 因 素 。 其 二 是 医 源 性 药 物 滥 用 问 题 , 主 要 表 现 在 镇 静 催 眠 药 的 滥 用
与 成 瘾 方 面 ( 这 是 一 种 以 合 法 处 方 的 形 式 的 药 物 滥 用 ) , 且 长 期 以 来 并 没 有 被 包 括 许 多 医
务 人 员 在 内 的 人 们 所 认 识 和 重 视 。 据 近 几 年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资 料 显 示 , 苯 二 氮 类 药 物
的 滥 用 较 $# 年 代 有 明 显 上 升 的 趋 势 , 服 用 者 过 量 和 习 惯 性 使 用 出 现 的 耐 受 成 瘾 , 以 及 突
然 停 药 后 出 现 焦 虑 、 失 眠 加 重 、 不 安 、 颤 抖 等 戒 断 症 状 , 往 往 不 被 医 务 人 员 所 认 识 或 成 瘾
者 认 为 是 自 身 病 症 的 加 重 或 药 量 不 足 , 采 用 加 大 剂 量 、 缩 短 用 药 间 隔 的 办 法 , 造 成 严 重 依
赖 和 急 、 慢 性 中 毒 。 其 三 是 我 国 $# 年 代 又 出 现 阿 片 、 海 洛 因 滥 用 , 且 有 蔓 延 之 势 , 沿 海 和
边 境 地 区 , 内 地 大 中 城 市 的 “ 吸 毒 ” 问 题 已 日 益 严 重 。 阿 片 类 物 质 成 瘾 是 当 前 全 世 界 麻 醉
药 品 滥 用 的 主 要 问 题 , 特 别 是 海 洛 因 的 纯 度 高 , 有 高 效 、 速 效 的 特 点 , 成 瘾 性 强 , 戒 断 症 状
重 , 戒 断 后 的 复 发 率 高 , 构 成 现 时 物 质 滥 用 的 主 要 发 展 趋 向 , 危 害 性 大 。 故 戒 毒 治 疗 和 预
防 、 控 制 物 质 滥 用 成 为 医 务 人 员 面 临 的 重 要 新 任 务 。
第 二 节 药 物 依 赖 的 防 治
一 、 致 依 赖 性 药 物 的 分 类 与 成 瘾 表 现
"%&! 年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将 引 起 依 赖 性 和 滥 用 的 药 物 具 体 分 为 $ 类 ( 见 表 " ’ ( ’ ") , 此
分 类 已 经 得 到 世 界 公 认 。
根 据 主 要 药 理 学 效 应 , 其 中 乙 醇 , 巴 比 妥 类 及 其 他 镇 静 催 眠 药 , 阿 片 类 属 于 中 枢 神 经
抑 制 剂 。 苯 丙 胺 类 , 可 卡 因 类 , 烟 碱 属 于 中 枢 神 经 兴 奋 剂 。 大 麻 类 、 麦 角 酰 二 乙 胺 ( )*+) ,
麦 司 卡 林 等 属 于 致 幻 剂 。
物 质 滥 用 和 成 瘾 的 临 床 表 现 见 表 " ’ ( ’ ,。
表 " ’ ( ’ "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对 致 依 赖 性 药 物 的 分 类
类 别 药 品
乙 醇 ’ 巴 比 妥 类 乙 醇 、 巴 比 妥 类 及 其 他 镇 静 催 眠 药 , 例 如 苯 二 氮 类
苯 丙 胺 类 苯 丙 胺 、 右 旋 苯 丙 胺 、 甲 基 苯 丙 胺 和 利 他 灵 等
大 麻 类 大 麻 制 剂 , 例 如 -./012.3., 1.41041
阿 片 类 阿 片 、 吗 啡 、 海 洛 因 、 美 沙 酮 、 哌 替 啶 等
可 卡 因 类 可 卡 因 和 古 柯 叶
挥 发 性 化 合 物 丙 酮 、 四 氯 化 碳 和 其 他 溶 媒 、 例 如 “ 溴 胶 ”( 5627’ 43088035)
烟 碱 烟 草 、 鼻 烟
·9$·
第 六 章 药 物 滥 用 与 药 物 依 赖 的 防 治
根 据 主 要 药 理 学 效 应 , 其 中 乙 醇 , 巴 比 妥 类 及 其 他 镇 静 催 眠 药 , 阿 片 类 属 于 中 枢 神 经
抑 制 剂 。 苯 丙 胺 类 , 可 卡 因 类 , 烟 碱 属 于 中 枢 神 经 兴 奋 剂 。 大 麻 类 、 麦 角 酰 二 乙 胺 ( !"#) ,
麦 司 卡 林 等 属 于 致 幻 剂 。
物 质 滥 用 和 成 瘾 的 临 床 表 现 见 表 $ % & % ’。
表 $ % & % ’ 物 质 成 瘾 的 临 床 表 现
物 质
种 类
即 时 效 应 急 性 中 毒 慢 性 中 毒 戒 断 症 状
鸦 片 类 欣 快 感 、 忧 愁 尽 扫 、 白
日 梦 、 全 身 温 暖 和 酥
软 、 瞳 孔 小 、 血 压 低
烦 躁 不 安 、 呕 吐 、 谵
妄 、 昏 迷 、 休 克 、 体 温
低 、 呼 吸 慢 或 潮 式 呼
吸 , 针 尖 样 瞳 孔
共 济 失 调 、 神 经 损 害
和 并 发 症 、 综 合 征 、 人
格 改 变
哈 欠 、 流 涕 流 泪 、 失
眠 、 畏 寒 、 寒 颤 、 全 身
疼 痛 、 吐 泻 不 止 、 鸡 皮
疙 瘩 、 震 颤 、 谵 妄 、 休
克
镇 静
催 眠 类
昏 昏 然 、 忘 怀 一 切 的
快 感 与 慢 性 中 毒 症 状
并 存
嗜 睡 、 昏 睡 、 昏 迷 呼 吸
慢 而 不 规 则 、 血 压 体
温 低 、 少 尿 休 克 、 瞳 孔
小
萎 靡 不 振 、 构 音 困 难 、
眼 球 震 颤 、 共 济 失 调 、
思 维 迟 钝 、 人 格 改 变
和 神 经 综 合 征
厌 食 、 呕 吐 、 无 力 、 抑
郁 、 错 觉 、 幻 觉 、 粗 大
震 颤 、 抽 搐 、 癫 痫 大 发
作 、 发 热 、 谵 妄 、 昏 迷
兴 奋 剂 欣 快 感 、 特 别 “ 清 醒 ”
充 满 活 力 自 信 、 血 压
高 、 心 率 快
过 度 兴 奋 失 眠 、 震 颤 、
谵 妄 、 癫 痫 大 发 作 、 呼
吸 衰 竭 、 心 率 加 快 、 血
压 升 高 瞳 孔 散 大
躯 体 依 赖 少 见 、 可 发
生 苯 丙 胺 精 神 病 牵 连
观 念 、 被 害 妄 想 、 行 为
刻 板
主 要 为 精 神 依 赖
致 幻 剂 “ 好 把 戏 ” 如 入 天 堂 、
“ 坏 把 戏 ” 如 坠 地 狱 、
颜 面 充 血 、 共 济 失 调 、
瞳 孔 放 大
感 知 障 碍 、 恐 怖 性 的
幻 、 错 觉 、 被 害 妄 想 、
类 似 急 性 分 裂 症 、 严
重 时 产 生 木 僵 、 偶 有
痉 挛 发 作
少 见 , 大 麻 可 致 “ 动 力
缺 乏 综 合 征 ”
主 要 为 精 神 依 赖
乙 醇 微 醉 时 有 心 情 舒 畅 松
驰 、 精 神 活 动 轻 度 降
低 、 可 有 病 理 性 醉 酒 、
此 时 出 现 谵 妄 、 运 动
兴 奋 与 冲 动 行 为
血 酒 浓 度 大 于 ()$*
皮 层 抑 制 解 除 、 言 语
行 为 增 多 与 紊 乱 、 欣
快 、 易 激 惹 、 共 济 失
调 、 瞳 孔 散 大 、 昏 迷
酒 精 幻 觉 症 ; 恐 怖 性
视 听 幻 觉 为 主 , 遗 忘
综 合 征 、 噩 梦 、 威 尼 克
氏 脑 病 、 人 格 障 碍 、 共
济 失 调 震 颤 、 谵 妄
震 颤 性 谵 妄 、 恶 心 、 呕
吐 、 腹 泻 、 便 秘 、 腹 痛 、
失 眠 、 流 汗 、 情 绪 不
稳 、 心 悸 、 虚 弱
烟 草 可 有 兴 奋 , 焦 虑 消 失
大 剂 量 效 果 与 兴 奋 剂
相 似
恶 心 、 呕 吐 、 头 昏 、 无
力 、 心 悸 、 心 烦 、 坐 立
不 安 、 严 重 者 与 兴 奋
剂 相 似
多 为 躯 体 并 发 症 焦 虑 不 安 , 心 悸 , 头
昏 、 头 痛 、 流 涎 、 恶 心 、
呕 吐 、 植 物 神 经 功 能
紊 乱
二 、 药 物 依 赖 的 脱 瘾 治 疗
防 止 药 物 滥 用 与 依 赖 的 重 点 是 预 防 工 作 , 国 际 反 物 质 滥 用 现 行 的 战 略 对 策 是 进 行 综
合 治 理 , 坚 决 执 行 减 少 需 求 与 减 少 供 应 并 重 的 总 方 针 。
( 一 ) 减 少 供 应
采 取 措 施 针 对 滥 用 的 物 质 加 强 宏 观 管 理 , 切 断 来 源 和 传 播 流 通 渠 道 , 包 括 立 法 、 执 法
·&+·
第 一 篇 总 论
和 强 化 药 品 管 理 、 指 导 合 理 用 药 。
( 二 ) 减 少 需 求
进 行 三 级 预 防 措 施 。 !" 一 级 预 防 : 宣 传 教 育 物 质 滥 用 的 危 害 , 动 员 社 会 力 量 发 起 反
物 质 滥 用 运 动 。 为 青 少 年 安 排 有 益 活 动 , 使 之 迈 入 健 康 发 展 的 行 列 。 #" 二 级 预 防 : 对 高
危 人 群 进 行 重 点 监 测 。 对 可 疑 案 例 进 行 体 液 检 查 , 确 定 成 瘾 案 例 。 $" 三 级 预 防 : 对 成 瘾
人 群 进 行 治 疗 与 康 复 加 以 挽 救 并 防 止 在 人 群 中 传 播 扩 散 , 寓 防 于 治 。 在 这 方 面 , 医 务 人
员 承 担 的 重 要 任 务 有 预 防 吸 毒 的 宣 传 教 育 , 戒 毒 初 斯 的 解 毒 脱 瘾 治 疗 与 戒 毒 后 期 的 心 理
社 会 康 复 治 疗 。
与 其 他 药 物 依 赖 相 比 , 阿 片 类 药 物 成 瘾 潜 力 强 , 具 有 严 重 的 戒 断 症 状 和 心 理 依 赖 渴
求 , 致 使 治 疗 困 难 并 存 在 很 高 的 复 发 率 。 故 现 代 戒 毒 治 疗 包 括 脱 瘾 解 毒 、 心 理 社 会 康 复
和 后 续 社 会 随 访 三 个 重 要 环 节 , 从 而 达 到 彻 底 戒 除 物 质 依 赖 的 目 的 。
目 前 脱 瘾 解 毒 治 疗 用 药 可 分 为 三 大 类 , 一 类 是 吗 啡 受 体 激 动 剂 的 替 代 疗 法 , 利 用 同
类 药 物 的 交 叉 依 赖 原 理 , 采 用 替 代 递 减 疗 法 进 行 脱 瘾 , 减 轻 戒 断 症 状 。 常 用 药 有 美 沙 酮 、
二 氢 埃 托 啡 、 丁 丙 诺 啡 等 。 第 二 类 是 抗 精 神 病 药 和 抗 焦 虑 抑 郁 药 , 可 降 低 机 体 应 激 性 , 控
制 烦 躁 不 安 、 运 动 兴 奋 , 使 病 人 入 睡 而 减 轻 戒 断 症 状 , 因 此 类 药 物 用 于 脱 瘾 治 疗 时 所 需 剂
量 大 , 本 身 引 起 严 重 副 作 用 , 有 一 定 危 险 性 , 应 慎 用 。 第 三 类 是 作 用 于 植 物 神 经 系 统 的 药
物 , 主 要 有 可 乐 定 、 洛 非 西 定 、 莨 菪 碱 类 药 物 。
美 沙 酮
%&’()*+,&( -./*+,, 0&1’),)2)
【 作 用 与 用 途 】
为 阿 片 受 体 激 动 剂 , 镇 痛 效 庆 与 吗 啡 相 等 或 略 强 , 能 控 制 阿 片 类 成 瘾 的 戒 断 症 状 。
本 身 的 耐 受 性 及 成 瘾 性 发 生 较 慢 , 戒 断 症 状 也 略 轻 。 多 年 来 作 为 替 代 药 物 来 治 疗 阿 片 类
的 戒 断 症 状 。 美 沙 酮 替 代 递 减 法 适 用 于 各 种 阿 片 类 药 物 的 戒 毒 治 疗 , 如 吗 啡 、 阿 片 、 度 冷
丁 、 二 氢 埃 托 啡 等 的 依 赖 。 !.
3
美 沙 酮 可 替 代 4.
3
吗 啡 , #.
3
海 洛 因 , #5.
3
度 冷 丁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美 沙 酮 口 服 后 吸 收 完 全 , 蛋 白 结 合 率 678, 达 峰 时 间 为 $ 小 时 , 9
!:#
为 !7 小 时 , 口 服
后 能 有 效 地 抑 制 戒 断 症 状 #4 ; $# 小 时 。
【 给 药 方 法 和 剂 量 】
脱 瘾 治 疗 方 法 是 : 在 患 者 出 现 戒 断 症 状 时 给 美 沙 酮 口 服 。
从 小 剂 量 开 始 ( !7 ; #5.
3
) , 如 果 不 起 作 用 , 可 以 追 加 剂 量 , 但 一 天 最 多 不 超 过 <5.
3
。
以 后 可 根 据 美 沙 酮 的 隐 定 剂 量 逐 日 递 减 , 先 快 后 慢 , 只 减 不 加 。 住 院 条 件 下 , 一 般 三 周 可 以
脱 瘾 。 也 有 报 道 美 沙 酮 减 量 可 以 立 即 开 始 , 多 数 患 者 在 !5 天 内 可 以 戒 除 阿 片 类 药 物 依 赖 。
【 用 药 要 点 】
·=6·
第 六 章 药 物 滥 用 与 药 物 依 赖 的 防 治
有 眩 晕 、 恶 心 、 呕 吐 、 出 汗 、 嗜 睡 等 , 也 可 引 起 便 秘 以 及 药 物 依 赖 , 久 用 也 成 瘾 , 在 戒 除
阿 片 类 药 物 依 赖 时 , 需 注 意 这 一 问 题 。 对 胎 儿 呼 吸 有 抑 制 作 用 。 不 宜 作 静 脉 注 射 。
【 禁 忌 证 】
禁 用 于 分 娩 止 痛 。
【 剂 型 与 规 格 】
片 剂 : !"#$
%
, &"#$
%
, ’($
%
。 注 射 剂 : #$
%)$*
, &"#$
%)$*
。
左 旋
!
+ 乙 酰 美 沙 酮
( 长 效 美 沙 酮 , ,--.)
化 学 名 为 ,/01 + 2*
342 + 25/67*$/64281*
, 简 称 为 ,--.。 具 有 长 效 和 高 效 作 用 , 作 用
时 间 达 &! 小 时 之 久 , 口 服 后 ’ 9 ’"# 小 时 奏 效 , *$
%,--.
可 替 代 :$
%
吗 啡 的 效 果 。 一 般
可 在 每 星 期 一 、 三 、 五 各 给 药 ’ 次 , 每 次 !( 9 ;($
%
。 据 长 期 研 究 实 践 , ,--. 对 慢 性 阿 片
类 成 瘾 的 维 持 疗 法 安 全 有 效 , 可 以 替 代 美 沙 酮 维 持 治 疗 。
右 丙 氧 酚
<=131>734/?/ @23A7*26/( <@)
【 作 用 与 用 途 】
<@ 为 吗 啡 受 体 弱 激 动 剂 , 具 镇 痛 效 能 。 结 构 属 美 沙 酮 类 , 药 效 作 用 类 似 可 待 因 。 可
用 于 阿 片 类 依 赖 的 脱 瘾 和 维 持 疗 法 , <@#(($
%
可 取 代 ’($
%
吗 啡 。
【 给 药 方 法 和 剂 量 】
脱 瘾 治 疗 ’((( 9 ’:(($
%)
日 , ! 次 )日 。 维 持 治 疗 : B(($
%)
日 , ! 次 )日 。
二 氢 埃 托 啡
CD478=1/61=34D?/( CEF)
【 作 用 与 用 途 】
阿 片 受 体 激 动 剂 , 是 一 种 麻 醉 性 镇 痛 药 , 其 有 效 镇 痛 剂 量 为 吗 啡 的 千 分 之 一 , ’(
"
%
可
替 代 吗 啡 ’($
%
或 度 冷 丁 #($
%
。 可 用 于 吸 毒 者 的 脱 瘾 治 疗 , 但 药 效 维 持 时 间 较 短 。
【 给 药 方 法 和 剂 量 】
脱 瘾 治 疗 : 开 始 可 用 !(
"
%)
天 , 分 ! 9 ; 次 舌 下 含 化 , 也 可 头 三 天 用 静 脉 点 滴 B( 9
:(
"
%)
天 , 然 后 递 减 , 一 般 使 用 & 9 ’( 天 可 达 脱 瘾 目 的 。 舌 下 含 化 或 注 射 给 药 起 效 快 , 口 服
给 药 效 果 差 。
【 用 药 要 点 】
’" 有 时 可 引 起 类 似 吗 啡 或 度 冷 丁 所 致 的 头 晕 、 恶 心 、 乏 力 、 出 汗 , 甚 至 呕 吐 等 反 应 。
·GG·
第 一 篇 总 论
无 需 特 殊 处 理 , 平 卧 休 息 几 分 钟 , 可 自 行 缓 解 。
!" 产 妇 分 娩 时 慎 用 。
【 禁 忌 症 】
脑 外 伤 神 志 不 清 或 肺 功 能 不 全 者 。 孕 妇 及 哺 乳 期 妇 女 。
【 剂 型 与 规 格 】
片 剂 : !#
!
$
, %#
!
$
。 注 射 剂 : !#
!
$&’(
。
丁 丙 诺 啡
)*+,-./,+01.-
为 阿 片 受 体 部 分 激 动 、 部 分 拮 抗 剂 , 镇 痛 作 用 是 吗 啡 的 !2 3 %# 倍 , 作 用 时 间 为 4 3 5
小 时 。 丁 丙 诺 啡 的 受 体 激 动 作 用 只 能 部 分 被 纳 洛 酮 翻 转 , 拮 抗 作 用 强 度 与 纳 洛 酮 相 同 ,
但 作 用 时 间 比 络 洛 酮 长 。 本 品 既 可 以 注 射 , 也 可 以 舌 下 含 服 。 舌 下 含 服 5’
$&
日 与 美 沙 酮
4# 3 6##’$ 作 用 相 似 , 能 够 使 依 赖 者 不 用 毒 品 。 静 滴 或 肌 注 均 可 , #"7 3 6"!’$&日 开 始 ,
逐 日 递 减 。 本 品 也 有 成 瘾 的 报 道 。
纳 洛 酮 ( 丙 烯 吗 啡 酮 )
89(/:/.-( 89,;9.)
【 作 用 与 用 途 】
与 阿 片 类 受 体 有 很 强 亲 和 力 , 能 竞 争 性 对 抗 吗 啡 引 起 的 呼 吸 抑 制 、 镇 静 、 瞳 孔 缩 小 、
欣 快 感 以 及 过 量 或 中 毒 时 出 现 的 严 重 呼 吸 抑 制 、 血 压 下 降 、 昏 迷 、 惊 厥 等 作 用 。 在 脱 瘾 治
疗 中 , 络 洛 酮 常 用 来 作 催 瘾 剂 , 用 于 防 止 脱 瘾 后 突 发 , 或 作 为 各 种 脱 瘾 疗 法 是 否 真 正 戒 断
的 检 测 试 剂 。
【 给 药 方 法 和 剂 量 】
肌 注 或 静 注 : #"% 3 #"5’
$&
次 , 6 3 ! 次 &日 。 从 脱 瘾 治 疗 的 第 五 天 开 始 用 。
【 用 药 要 点 】
本 品 为 一 安 全 性 高 , 不 良 反 应 小 的 药 物 。 偶 可 出 现 嗜 睡 、 恶 心 、 呕 吐 、 心 动 过 速 、 高 血
压 和 烦 躁 不 安 等 。
【 剂 型 与 规 格 】
注 射 剂 : #"%’
$&’(
。
纳 曲 酮
89(<,-:/.-
为 长 效 的 阿 片 受 体 拮 抗 剂 , 一 次 使 用 可 维 持 =! 小 时 , 常 用 于 脱 瘾 后 病 人 的 维 持 治
·75·
第 六 章 药 物 滥 用 与 药 物 依 赖 的 防 治
疗 , 可 减 少 复 发 率 。 每 周 使 用 ! 次 , 据 观 察 从 "#$
%&
日 逐 渐 增 至 "## ’ "(#$
%&
日 。 约 有 ")
! 以 上 病 人 在 用 药 期 间 没 有 重 新 滥 用 阿 片 类 药 品 。
可 乐 定 ( 可 乐 宁 , 氯 压 定 )
*+,-./.-0( *12134051-)
【 作 用 与 用 途 】
为 中 枢 性 降 压 药 , 其 作 用 是 由 于 直 接 激 动 中 枢
!
67肾 上 腺 素 受 体 , 从 而 降 低 了 外 周 交
感 神 经 的 张 力 , 心 率 减 慢 和 心 输 出 量 降 低 , 外 周 血 管 阻 力 降 低 而 导 致 血 压 下 降 。 此 外 , 尚
有 抗 实 验 性 癫 痫 、 镇 静 、 催 眠 、 刺 激 生 长 激 素 分 泌 、 抑 制 房 水 生 成 , 降 低 眼 内 压 作 用 。 "89:
年 被 推 荐 用 于 阿 片 类 的 戒 断 症 状 。 主 要 利 用 可 乐 定
!
6 受 体 激 动 剂 能 向 下 调 节 交 感 神 经
的 中 枢 兴 奋 性 而 解 除 阿 片 类 药 物 的 许 多 交 感 能 戒 断 症 状 。 但 不 能 解 除 焦 虑 与 心 理 渴 求
等 一 些 高 复 发 问 题 。 特 点 是 作 用 快 速 , 为 非 阿 片 类 药 物 , 本 身 无 成 瘾 。 可 乐 定 戒 断 海 洛
因 的 效 果 比 戒 断 吗 啡 的 效 果 显 著 。 与 纳 洛 酮 合 用 , 可 提 高 戒 断 效 果 , 降 低 复 发 率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口 服 后 吸 收 迅 速 , 生 物 利 用 度 达 9(;,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率 为 !#;。 <$1=6 ’ > 小 时 ,
作 用 可 维 持 ? 小 时 。 吸 收 后 很 快 分 布 到 各 器 官 , 组 织 的 浓 度 比 血 浆 高 , 通 过 血 脑 屏 障 蓄
积 于 脑 组 织 。 主 要 由 尿 排 出 。 其 中 (#;是 原 形 , 6#;为 结 合 型 代 谢 物 。 <
"&6
为 9 ’ "! 小
时 ( 平 均 :@( 小 时 ) 。
【 给 药 方 法 和 剂 量 】
阿 片 类 戒 断 症 状 治 疗 方 法 。
第 " 天 : ?
"
%&A%
, 每 日 6 次 。
第 6 ’ "# 天 : :: ## 9
"
%&A% "?
: ## 6
"
%&A% 6!
: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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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 天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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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A%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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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第 "6 天 : :: ## 6
"
%&A% "?
: ## 6
"
%&A% 6!
: ## 6
"
%&A%
第 "! 天 : "
%&A%
, 每 日 二 次 。
【 用 药 要 点 】
"@ 不 良 反 应 有 嗜 睡 、 头 晕 、 口 干 、 便 秘 、 眼 和 鼻 粘 膜 干 燥 等 。 偶 见 体 位 性 低 血 压 。 长
期 用 药 后 , 突 然 停 药 可 发 生 停 药 反 应 。
6@ 不 可 与
#
受 体 阻 断 剂 合 用 。
【 剂 型 与 规 格 】
片 剂 : 9(
"
%
。 注 射 剂 : #@"($
%&$+
。
·#8·
第 一 篇 总 论
洛 非 西 定 ( 路 脱 菲 , 凯 尔 丁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为 可 乐 定 第 二 代 产 品 , 能 选 择 性 激 活 中 枢
!
) 受 体 , 降 低 脑 中 去 甲 肾 上 腺 素 功 能 而 减
轻 部 分 阿 片 类 药 物 成 瘾 的 戒 断 症 状 。 用 于 阿 片 类 麻 醉 药 轻 、 中 度 成 瘾 者 的 脱 毒 治 疗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口 服 后 易 于 吸 收 , ) * + 小 时 血 药 浓 度 达 峰 值 。 半 衰 期 ,-. * /0-1 小 时 。 主 要 经 肾 脏 排
泄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停 用 阿 片 类 药 物 后 即 可 开 始 服 用 本 品 。 当 日 可 口 服 / * ) 次 , 每 次 ) * 1 片 ; 次 日 每
天 服 用 1 次 , 每 次 1 * 2 片 , 持 续 1 * + 天 , 以 后 在 ) * 2 天 内 逐 渐 减 量 至 结 束 。 最 大 日 剂 量
不 超 过 /-3 * /-04
5
。
【 用 药 要 点 】
不 良 反 应 同 可 乐 定 , 因 具 有 降 血 压 作 用 , 有 严 重 心 血 管 疾 病 和 慢 性 肾 功 能 障 碍 者 禁
用 。 在 服 药 期 间 应 尽 量 卧 床 。 本 品 不 能 突 然 停 药 , 应 逐 日 递 减 至 停 药 , 以 避 免 血 压 突 然
增 高 及 伴 发 的 相 关 症 状 。 服 用 本 品 期 间 应 避 免 饮 酒 和 服 用 大 剂 量 镇 静 安 眠 药 , 以 避 免 对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过 分 抑 制 。
【 剂 型 与 规 格 】
片 剂 : .-)4
5
。
东 莨 菪 碱
67"8"94&($( :;"<7&($)
【 作 用 与 用 途 】
为 = 胆 碱 受 体 阻 断 药 。 具 有 外 周 抗 胆 碱 作 用 、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抑 制 作 用 , 抗 晕 动 病 作
用 、 抗 震 颤 麻 痹 症 以 及 抗 休 克 作 用 。 动 物 试 验 也 证 实 本 品 可 阻 断
!
> 肾 上 腺 素 受 体 , 并 有
抗 + > :? 作 用 。 吸 毒 者 的 戒 断 症 状 酷 似 植 物 神 经 功 能 失 调 , 迷 走 神 经 兴 奋 , 乙 酰 胆 碱 大
量 释 放 所 产 生 的 全 身 急 性 微 循 环 衰 竭 , 东 莨 菪 碱 具 有 抗 胆 碱 能 作 用 、 镇 静 作 用 以 及 改 善
微 循 环 作 用 , 均 有 利 于 戒 断 症 状 的 缓 解 。
【 给 药 方 法 和 剂 量 】
脱 瘾 治 疗 : 东 莨 菪 碱 ) * 14
5@
日 , 分 ) * 1 次 , 加 /.A葡 萄 糖 静 滴 ; 或 / * /-+4
5
加
/.A葡 萄 糖 +49 静 脉 推 注 , 每 日 用 药 / * 1 次 。 一 般 连 用 /. 天 即 可 脱 瘾 。 如 在 上 述 药 液
中 , 每 次 加 入 氯 丙 嗪 )+4
5
, 静 滴 或 静 注 , 效 果 更 好 。
·/,·
第 六 章 药 物 滥 用 与 药 物 依 赖 的 防 治
【 用 药 要 点 】
参 见 有 关 章 节 东 莨 菪 碱 项 下 。
【 剂 型 与 规 格 】
片 剂 : !"#$
%
。 注 射 剂 : !"&$
%’$(
。
山 莨 菪 碱
)*+,-./$+*0, 123 4 #
【 作 用 与 用 途 】
其 脱 瘾 治 疗 机 制 同 东 莨 菪 碱 , 但 有 毒 性 低 、 选 择 性 强 和 不 良 反 应 小 的 优 点 。
【 给 药 方 法 和 剂 量 】
脱 瘾 治 疗 : 本 品 2!$
%
加 氯 丙 嗪 #3$
%
加 5!6葡 萄 糖 3!!$( 静 滴 , 每 天 # 7 2 次 。 连
续 8 7 5! 天 。
【 用 药 要 点 】
同 东 莨 菪 碱 项 下 。
【 剂 型 与 规 格 】
片 剂 : 3$
%
, 5!$
%
。 注 射 剂 : 5!$
%’$(
, #!$
%’$(
。
盐 酸 苯 氨 咪 唑 啉 片
快 速 无 瘾 戒 毒 片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的 主 要 效 能 为 解 除 阿 片 类 滥 用 药 时 的 戒 断 综 合 征 。 作 用 机 制 可 能 通 过 调 节
!#
肾 上 腺 素 能 受 体 , 降 低 中 枢 去 甲 肾 上 腺 素 能 活 性 有 关 。 由 于 本 药 也 可 激 活 周 缘 血 管
!#
受
体 , 可 抑 制 儿 茶 酚 胺 释 放 而 使 血 压 下 降 , 心 率 减 慢 。 主 要 用 于 : 吸 食 阿 片 类 成 瘾 , 吸 入 或
注 入 海 洛 因 、 度 冷 丁 、 二 氢 埃 托 啡 等 成 瘾 者 的 戒 毒 治 疗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本 品 易 于 吸 收 , 口 服 吸 收 8!6 4 9!6, 很 快 分 布 至 各 器 官 , 然 后 进 入 脑 组 织 。 口 服 后
&! 7 1! 分 钟 发 生 作 用 , # 7 2 小 时 达 高 峰 , 持 续 9 小 时 。 血 药 浓 度 & 7 3 小 时 达 峰 值 , 在 肝
内 代 谢 , 136以 原 药 经 肾 脏 排 出 , #!6经 肠 肝 循 环 由 胆 排 出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5" 成 人 每 日 量 !"93 7 5"!!$%, 分 三 次 口 服 , 5! 日 为 一 疗 程 。
#" 用 药 时 严 格 遵 照 医 嘱 。
【 用 药 要 点 】
5" 常 见 有 口 干 、 倦 怠 、 眩 晕 、 便 秘 和 体 位 低 血 压 ; 逾 量 可 出 现 体 位 性 低 血 压 , 眩 晕 , 心
·#:·
第 一 篇 总 论
跳 缓 慢 。
!" 老 年 人 或 对 降 压 敏 感 者 慎 用 。
【 禁 忌 证 】
脑 血 管 病 后 遗 症 , 冠 状 动 脉 供 血 不 足 , 近 期 心 肌 梗 死 , 慢 性 肾 功 能 障 碍 , 窦 房 结 功 能
低 下 等 。
【 剂 型 与 规 格 】
片 剂 : #"$
%
。
·&’·
第 六 章 药 物 滥 用 与 药 物 依 赖 的 防 治
第 七 章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与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鉴 于 药 品 在 疾 病 防 治 和 人 群 保 健 中 的 重 要 作 用 , 药 品 的 研 制 、 生 产 、 经 营 , 使 用 都 必
须 接 受 国 家 的 监 督 管 理 。 !"#$ 年 我 国 正 式 颁 布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 及 《 药 品 管
理 法 实 施 办 法 》 , 使 我 国 药 政 管 理 逐 步 走 向 法 制 化 。 我 国 于 !""# 年 成 立 国 家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 使 药 品 的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得 到 了 进 一 步 的 加 强 。 !""% 年 , 我 国 着 手 制 定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 并 于 !""" 年 正 式 颁 布 处 方 药 与 非 处 方 药 分 类 管 理 办 法 , 决 定 于 %&&& 年 开 始 实
施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制 度 , 这 是 我 国 逐 步 完 善 药 品 管 理 体 制 与 政 策 , 并 与 国 际 药 政 管 理 制 度
相 接 轨 的 重 要 步 骤 。 这 些 重 要 改 革 措 施 , 将 有 利 于 我 国 充 分 利 用 有 限 的 医 药 资 源 , 以 满
足 民 众 有 效 、 安 全 、 方 便 、 经 济 地 进 行 药 物 治 疗 的 需 要 。
第 一 节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一 、 概 念 与 实 施 背 景
基 本 药 物 ( ’((’)*+,- ./0
1(
) 是 在 一 定 社 区 范 围 内 , 为 保 证 大 多 数 人 获 得 基 本 医 疗 、 预
防 和 保 健 所 必 须 具 备 的 药 物 。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是 各 个 国 家 根 据 各 自 的 国 情 和 药 事 管 理 政
策 , 按 照 符 合 临 床 实 际 的 科 学 标 准 从 各 类 临 床 用 药 中 遴 选 出 来 的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药 品 。 这
些 药 品 应 当 具 备 疗 效 可 靠 、 不 良 反 应 较 轻 、 质 量 稳 定 、 价 格 合 理 、 使 用 方 便 的 特 点 。
2& 年 代 中 期 , 国 际 上 首 先 针 对 经 济 不 发 达 地 区 和 发 展 中 国 家 医 药 资 源 不 足 , 医 药 保
障 体 系 不 够 健 全 的 事 实 , 提 出 有 关 基 本 药 物 的 概 念 。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 345) 于 !"2$ 年 在
第 %# 届 世 界 卫 生 大 会 上 建 议 , 发 展 中 国 家 应 制 定 符 合 本 国 实 际 的 基 本 药 物 政 策 , 以 解 决
发 展 中 国 家 民 众 治 疗 用 药 的 基 本 需 要 。 !"22 年 , 345 颁 布 《 基 本 药 物 示 范 目 录 》( 第 !
·6"·
第 一 篇 总 论
版 ) , 其 中 所 列 药 品 !" 类 共 !"# 种 , 供 发 展 中 国 家 作 为 制 定 本 国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时 的 参 考 ,
继 而 $%& 于 !’#! 年 成 立 基 本 药 物 行 动 委 员 会 , 并 制 定 基 本 药 物 行 动 计 划 ( ()*+,- ./,0
1/2334 ,- 5664-*+27 8/916
, $%&:;(.) , 加 强 发 展 中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的 组 织 实 施 和 技 术 支
持 , 倡 导 合 理 用 药 , 保 证 民 众 的 基 本 需 要 , 以 实 际 “ <=== 年 人 人 享 有 卫 生 保 健 ” 的 宏 伟 目
标 。 $%& 强 调 , 实 施 基 本 药 物 政 策 应 当 视 作 国 家 卫 生 政 策 的 一 部 分 。 在 国 际 范 围 内 逐
步 实 施 这 一 行 动 计 划 的 过 程 中 , 我 国 于 !’’! 年 ’ 月 被 $%& 指 定 为 基 本 药 物 行 动 委 员 会
西 太 平 洋 地 区 的 代 表 , ’= 年 代 初 , 已 有 ’= 个 发 展 中 国 家 部 分 或 全 部 地 制 定 了 基 本 药 物 政
策 。
二 、 我 国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的 指 导 思 想 和 制 定 原 则
《 药 品 管 理 法 》 实 施 以 来 , 我 国 在 药 品 的 研 究 、 生 产 、 经 营 诸 方 面 逐 步 走 向 科 学 、 规 范
和 法 制 化 道 路 , 但 在 管 理 方 面 仍 存 在 一 些 薄 弱 环 节 。 一 方 面 社 会 保 健 药 品 、 滋 补 药 品 生
产 过 多 , 供 应 偏 滥 ; 另 一 方 面 不 少 地 区 , 特 别 是 广 大 农 村 治 疗 性 药 品 供 应 不 足 , 甚 至 临 床
必 需 治 疗 用 药 亦 配 置 不 齐 。 一 些 特 殊 急 救 药 品 , 因 平 时 少 用 , 价 格 低 廉 , 无 人 组 织 生 产 。
一 旦 遇 到 急 救 时 的 紧 急 需 要 , 则 使 医 疗 救 护 陷 入 困 境 。 一 方 面 , 我 国 药 品 资 源 供 应 上 尚
不 能 满 足 “ 人 人 享 有 卫 生 保 健 ” 这 一 目 标 的 要 求 ; 另 一 方 面 , 不 少 医 疗 单 位 存 在 着 用 洋 药 、
用 贵 药 、 盲 目 签 发 大 处 方 , 浪 费 社 会 医 药 资 源 的 不 良 倾 向 , 致 使 我 国 沿 袭 >= 年 的 公 费 医
疗 及 劳 动 保 护 福 利 不 堪 重 负 。 为 此 , 我 国 已 将 医 疗 制 度 改 革 列 为 当 前 卫 生 工 作 中 的 重 要
任 务 , 制 定 并 实 施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办 法 , 是 我 国 医 疗 制 度 改 革 , 加 强 药 品 管 理 的 重 要 步 骤 之
一 。 我 国 制 定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政 策 的 指 导 思 想 如 下 :
!) 坚 持 医 疗 制 度 改 革 , 充 分 保 障 职 工 群 众 的 基 本 医 疗 需 求 , 以 体 现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的
优 越 性 。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政 策 的 实 施 , 将 有 效 地 指 导 临 床 合 理 用 药 , 杜 绝 医 疗 药 品 的 滥 用
和 浪 费 , 有 利 于 在 合 理 用 药 基 础 上 , 建 立 国 家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
<) 坚 持 不 断 完 善 我 国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机 制 。 国 家 拟 以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为 基 础 , 改 革 药 品
生 产 、 供 应 和 销 售 体 制 , 充 分 保 障 基 本 药 物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 实 现 药 品 生 产 。 供 应 和 使 用 的
良 性 运 转 , 并 为 实 行 处 方 药 和 非 处 方 药 分 类 管 理 奠 定 基 础 。
我 国 药 政 管 理 部 门 根 据 上 述 指 导 思 想 , 制 定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遴 选 原 则 如 下 :
!) 临 床 必 需 基 本 药 物 必 须 能 够 满 足 绝 大 部 分 人 口 医 疗 保 健 的 需 要 。 要 求 在 任 何
时 候 都 应 保 证 基 本 药 物 足 够 数 量 的 供 应 , 并 应 以 国 家 药 品 为 主 体 。
<) 安 全 有 效 根 据 现 有 资 料 和 临 床 使 用 经 验 能 证 实 所 选 药 品 疗 效 确 切 , 不 良 反 应 较
少 、 质 量 稳 定 。 遴 选 时 , 可 以 现 有 临 床 评 价 结 果 为 主 要 依 据 , 必 要 时 应 进 行 药 学 质 量 方 面
的 实 验 室 评 价 和 临 床 试 验 的 再 评 价 。
?) 价 格 合 理 在 符 合 以 上 两 原 则 的 基 础 上 , 应 结 合 考 虑 药 品 的 单 价 及 整 个 疗 程 总 费
用 。 合 理 的 适 宜 价 格 是 药 品 遴 选 的 重 要 指 标 。
·>’·
第 七 章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与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 使 用 方 便 药 品 剂 型 、 包 装 均 应 适 合 在 不 同 医 疗 单 位 医 患 双 方 的 使 用 , 亦 有 利 于
药 品 的 运 输 和 贮 藏 。
") 择 优 选 定 对 符 合 以 上 原 则 的 两 种 或 两 种 以 上 相 同 性 质 的 药 品 , 应 根 据 有 效 性 、
安 全 性 、 质 量 稳 定 性 、 标 准 完 善 性 、 价 格 合 理 性 和 可 获 得 性 等 方 面 进 行 比 较 , 以 作 择 优 选
定 。
#) 中 西 药 并 重 强 调 中 药 和 西 药 具 同 等 重 要 地 位 , 共 同 发 展 。
$) 中 药 基 本 药 物 品 种 的 遴 选 , 应 在 中 成 药 整 顿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 在 审 核 药 品 工 艺 和 质
量 标 准 的 过 程 中 , 注 意 提 高 遴 选 品 种 的 质 量 。
三 、 我 国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实 施 现 状
我 国 于 %&&’ 年 经 卫 生 部 颁 布 《 制 订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工 作 方 案 》 以 来 , 经 过 医 学 、 药 学 和
药 政 管 理 人 员 的 共 同 努 力 , 于 %&&# 年 完 成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全 部 品 种 目 录 的 遴 选 , 并 予 颁
布 。 国 家 要 求 各 级 卫 生 组 织 及 医 药 部 门 执 行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 并 要 求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和
销 售 部 门 组 织 生 产 , 以 保 证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的 供 应 。
%(《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 品 种 目 录 须 根 据 医 疗 基 本 用 药 状 况 及 时 调 整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应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实 行 动 态 管 理 , 国 家 药 政 管 理 部 门 需 根 据 国 家 医 疗 基
本 用 药 的 实 际 情 况 有 计 划 地 进 行 调 整 , 将 一 些 符 合 遴 选 条 件 的 药 品 纳 入 目 录 , 将 另 一 些
条 件 相 对 不 足 的 品 种 从 目 录 中 调 出 。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瓴 导 小 组 经 过 两 年 的 实 践 , 对 %&&#
年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进 行 调 整 , 并 于 %&&) 年 公 布 , 曾 要 求 公 费 医 疗 管 理 部 门 据 此 确 定 各 地 区
公 费 医 疗 报 销 药 品 范 围 。 我 国 基 本 药 物 办 法 的 实 施 , 在 满 足 人 民 防 病 治 病 的 基 本 需 要 方
面 , 确 定 起 到 了 一 定 的 促 进 和 保 证 作 用 。 %&&) 年 《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 调 整 品 种 目 录 , 在 药 品
类 别 和 种 类 方 面 均 有 所 增 加 。 目 录 共 收 载 药 品 ’$ 类 $!* 种 。 其 中 如 抗 感 染 药 %*" 种 , 抗
肿 瘤 药 !’ 种 , 镇 痛 、 解 热 、 抗 炎 、 抗 痛 风 药 +’ 种 , 心 血 管 系 统 药 物 #% 种 。 ,-.%&&" 年 版
基 本 药 物 示 范 目 录 共 ’’ 类 +!+ 种 。 其 中 抗 感 染 药 $’ 种 , 抗 肿 瘤 药 %) 种 , 镇 痛 、 解 热 、 抗
炎 、 抗 痛 风 药 & 种 , 心 血 管 系 统 药 ’) 种 。 可 见 我 国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包 容 的 药 物 品 种 较
,-. 所 定 品 种 稍 多 。 此 外 , 我 国 《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 目 录 中 尚 增 列 有 放 射 性 药 物 、 妇 产 科 用
药 、 计 划 生 育 用 药 、 口 腔 科 用 药 、 皮 肤 科 用 药 及 消 毒 防 腐 药 。 这 种 差 别 反 映 我 国 当 前 医 疗
应 用 的 基 本 药 物 状 况 已 超 过 ,-. 对 一 般 发 展 中 国 家 所 拟 基 本 药 物 的 要 求 。
’( 实 施 基 本 药 物 办 法 在 改 善 贫 困 地 区 农 村 医 疗 卫 生 条 件 中 发 挥 作 用
我 国 为 改 善 农 村 医 疗 卫 生 条 件 , 拟 在 一 些 贫 困 地 区 实 施 基 本 药 物 办 法 。 其 具 体 措 施
是 在 深 入 调 查 贫 困 地 区 农 村 的 疾 病 状 况 、 医 疗 条 件 、 经 济 状 况 、 卫 生 人 员 文 化 水 平 的 基 础
上 , 制 定 适 合 该 类 地 区 的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 作 为 当 地 政 府 改 进 农 村 卫 生 状 况 、 创 造 基 本 医 疗
条 件 所 需 达 到 的 标 准 之 一 。 贫 困 地 区 实 行 基 本 药 物 政 策 和 实 施 卫 生 机 构 的 诊 疗 规 范 时 ,
与 加 强 卫 生 工 作 综 合 管 理 结 合 进 行 , 无 疑 会 对 改 变 农 村 卫 生 面 貌 发 挥 积 极 作 用 。
·#&·
第 一 篇 总 论
第 二 节 药 品 的 分 类 管 理
国 际 上 多 数 国 家 和 地 区 , 为 保 证 药 品 的 临 床 应 用 的 安 全 有 效 , 多 通 过 立 法 对 药 品 实
行 分 类 管 理 , 即 按 药 品 的 药 理 性 质 、 临 床 应 用 范 围 及 安 全 性 等 特 征 , 将 药 品 区 分 为 处 方 药
和 非 处 方 药 两 类 。 处 方 药 (
!"#$%"&!’&() * ()+, -#.&%&)#$
, /01) 指 必 须 凭 执 业 医 师 处 方 才
可 在 正 规 药 房 或 药 店 调 配 、 购 买 和 使 用 的 药 品 ; 非 处 方 药 ( (2#" * ’3# * %(")’#" ."4
5$
,
067) 则 指 经 过 国 家 药 政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 不 需 要 凭 执 业 医 师 处 方 , 消 费 者 可 自 行 判 断 、 购
买 和 使 用 的 药 品 。 890 向 各 发 展 中 国 家 推 荐 这 一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制 度 , 要 求 将 此 作 为 国
家 药 品 政 策 的 立 法 议 题 。 因 此 ,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制 度 越 来 越 受 到 各 国 药 政 当 局 的 重 视 。 近
期 , 我 国 已 正 式 颁 布 处 方 药 和 非 处 方 药 分 类 管 理 办 法 , 由 此 , 我 国 已 正 式 开 始 实 施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 这 是 我 国 实 行 医 疗 制 度 改 革 , 促 进 药 政 管 理 与 国 际 模 式 接 轨 的 又 一 举 措 。
一 、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的 意 义
:;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是 规 范 临 床 用 药 行 为 , 保 证 安 全 用 药 的 有 效 措 施
在 未 实 行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情 况 下 , 人 们 可 随 意 上 药 店 购 买 任 何 药 品 , 各 种 抗 菌 药 物 甚
至 精 神 药 品 都 可 能 在 社 会 药 店 购 得 。 药 品 的 随 意 购 买 和 任 意 使 用 , 可 导 致 许 多 不 良 后
果 , 如 许 多 抗 菌 药 物 的 滥 用 , 造 成 致 病 菌 耐 药 性 的 迅 速 发 展 及 多 种 抗 生 素 不 良 反 应 的 发
生 ; 青 少 年 自 购 自 用 地 西 泮 ( 安 定 ) 片 , 则 容 易 造 成 “ 安 定 ” 成 瘾 中 毒 。 说 明 我 国 社 会 药 店
的 售 药 现 状 , 十 分 不 利 于 保 障 民 众 自 我 药 疗 的 安 全 , 实 行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 国 家 药 政 管 理 部
门 将 那 些 药 理 作 用 大 、 用 于 治 疗 病 情 较 重 的 疾 病 、 容 易 引 起 不 良 反 应 的 各 类 药 品 限 定 为
处 方 药 。 购 买 、 使 用 处 方 药 须 凭 执 业 医 师 签 发 的 处 方 , 并 在 医 师 的 监 护 指 导 下 进 行 使 用 。
如 治 疗 细 菌 感 染 性 疾 病 的 抗 生 素 , 治 疗 心 血 管 疾 病 的 主 要 药 品 、 激 素 类 药 品 、 生 物 制 剂 以
及 各 种 经 济 射 途 径 应 用 的 药 物 都 属 处 方 药 范 围 , 必 须 凭 执 业 医 师 的 有 效 处 方 在 药 剂 部 门
或 药 房 配 制 。 医 师 以 明 确 诊 断 为 签 发 处 方 的 前 提 , 对 所 用 药 品 的 单 次 剂 量 、 疗 程 以 及 一
次 处 方 总 量 , 都 应 按 病 人 的 情 况 认 真 计 算 , 从 而 减 少 药 品 的 误 用 、 滥 用 。 精 神 药 品 、 麻 醉
药 品 、 毒 性 药 品 、 放 射 性 药 品 , 属 处 方 药 中 的 特 殊 品 种 , 在 处 方 销 售 中 更 有 严 格 限 制 。 这
些 规 定 成 为 保 障 临 床 安 全 用 药 的 有 效 措 施 。
<;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 为 实 现 自 我 药 疗 提 供 了 基 础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于 :=>? 年 在 阿 拉 木 图 宣 言 中 , 提 出 全 世 界 到 “ <@@@ 年 人 人 享 有 卫 生 保
健 ” 的 目 标 , 并 指 出 健 康 是 自 我 责 任 , 强 调 通 过 自 我 护 理 、 自 我 药 疗 达 到 基 本 保 健 的 目 的 。
这 些 认 识 对 提 高 民 众 自 我 保 健 意 识 有 重 要 意 义 。 实 行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 国 家 药 政 管 理 部 门
·>=·
第 七 章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与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按 公 认 的 非 处 方 药 遴 选 标 准 , 确 定 非 处 方 药 品 的 类 别 、 剂 型 和 规 格 , 为 民 众 从 社 会 药 店 和
医 院 药 剂 部 门 自 购 自 用 , 实 行 自 我 药 疗 提 供 了 安 全 的 基 础 。 药 品 经 营 企 业 根 据 社 区 状
况 , 建 立 非 处 方 药 药 房 和 医 药 经 营 网 点 , 并 配 备 执 业 药 师 负 责 咨 询 服 务 , 将 为 民 众 开 展 自
我 保 健 和 自 我 药 疗 创 造 良 好 的 社 会 环 境 。 因 此 ,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是 实 现 “ 人 人 享 有 卫 生 保
健 ” 这 一 目 标 不 可 缺 少 的 步 骤 。
!"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 有 利 于 实 行 医 疗 费 用 国 家 、 集 体 和 个 人 分 担 的 原 则
我 国 正 在 建 立 的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 将 为 社 会 民 众 提 供 医 药 费 用 的 部 分 补 偿 , 这 种 补 偿
主 要 用 于 需 要 医 院 治 疗 的 较 重 病 患 者 , 而 一 般 小 病 如 头 痛 、 消 化 不 良 等 , 则 可 依 靠 自 我 药
疗 解 决 , 并 自 行 承 担 药 品 费 用 。 这 种 按 疾 病 性 质 分 担 医 药 费 用 的 原 则 , 有 利 于 巩 固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 遏 制 不 断 上 扬 的 医 药 费 支 出 , 以 节 约 有 限 的 医 药 卫 生 资 源 。
#"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 有 利 提 高 整 体 医 疗 质 量 , 并 促 进 我 国 药 业 发 展
通 过 实 施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 一 些 患 者 对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一 般 普 通 病 症 , 作 自 我 诊 断 , 并 行
药 疗 , 不 必 再 去 医 院 就 诊 , 这 不 仅 为 患 者 自 身 节 省 了 时 间 , 减 少 了 经 费 开 支 , 而 且 避 免 了
医 院 就 诊 人 员 拥 挤 , 也 为 医 师 节 省 了 工 作 时 间 , 保 证 医 务 人 员 有 更 多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去 解
决 临 床 疑 难 重 病 , 提 高 医 疗 服 务 质 量 。 医 院 药 师 则 可 能 从 繁 杂 的 一 般 药 剂 工 作 中 解 脱 出
来 , 发 挥 临 床 药 师 对 临 床 合 理 用 药 的 咨 询 作 用 。
非 处 方 药 的 推 广 应 用 , 非 处 方 药 市 场 的 不 断 增 加 、 对 我 国 制 药 企 业 亦 提 出 了 新 的 要
求 。 制 药 企 业 可 通 过 配 方 和 剂 型 的 改 革 , 将 已 被 长 期 临 床 实 验 证 明 为 安 全 有 效 的 老 药 ,
开 发 成 方 便 、 经 济 、 实 用 的 非 处 方 药 新 剂 型 , 以 满 足 自 我 药 疗 的 需 要 , 这 将 为 我 国 医 药 工
业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 开 拓 更 为 广 阔 的 领 域 。
二 、 非 处 方 药 的 遴 选 原 则
非 处 方 药 主 要 用 于 一 般 病 症 患 者 的 自 我 药 疗 , 其 遴 选 应 遵 循 如 下 原 则 :
$) 非 处 方 药 仅 适 于 可 由 患 者 作 出 自 我 诊 断 的 轻 度 病 症 , 应 用 于 减 轻 或 消 除 一 般 病 症
的 初 始 病 状 , 并 防 止 其 恶 化 ; 亦 用 于 减 轻 或 消 除 已 作 出 诊 断 的 慢 性 病 症 状 或 控 制 病 情 的
发 展 , 并 有 利 于 患 者 健 康 的 恢 复 或 保 持 。
%) 在 临 床 用 药 过 程 中 , 该 类 药 品 的 药 理 作 用 迅 速 而 明 显 , 易 被 患 者 感 知 。
!) 该 类 药 品 的 应 用 应 不 致 掩 盖 对 患 者 所 患 严 重 疾 病 的 诊 断 。
#) 该 类 药 品 不 含 有 毒 性 或 具 有 依 赖 性 作 用 的 成 分 , 故 不 致 引 起 药 物 依 赖 性 。
&) 该 类 药 品 应 具 备 从 体 内 消 除 较 快 的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特 征 , 不 致 在 体 内 长 期 蓄 积 。
’) 该 类 药 品 应 不 致 引 起 高 发 生 率 的 不 良 反 应 , 不 致 诱 发 耐 药 性 或 抗 药 性 , 安 全 性 较
高 , 故 一 般 不 必 在 医 务 人 员 的 监 护 下 使 用 。
() 该 类 药 品 应 具 有 性 质 稳 定 的 特 点 , 在 不 良 贮 存 条 件 下 仍 保 持 良 好 稳 定 性 。
)) 该 类 药 品 应 是 口 服 、 外 用 或 吸 入 等 方 便 制 剂 , 消 费 者 可 自 行 应 用 。
·)*·
第 一 篇 总 论
!) 该 类 药 品 的 标 签 说 明 或 说 明 书 内 容 应 准 确 明 了 , 通 俗 易 懂 , 不 致 造 成 消 费 者 的 误
解 。
"#) 该 类 药 品 多 系 已 过 专 利 期 产 品 , 故 价 格 相 对 低 廉 , 可 为 一 般 消 费 者 所 承 受 。
根 据 上 述 原 则 , 许 多 药 品 可 被 遴 选 列 入 非 处 方 药 范 畴 , 如 解 热 镇 痛 药 、 镇 静 助 眠 药 、
治 疗 感 冒 药 、 镇 咳 祛 痰 药 、 胃 肠 疾 患 用 药 ( 抗 酸 药 与 胃 黏 膜 保 护 药 、 泻 药 、 止 泻 药 ) 、 驱 蠕 虫
药 、 解 除 鼻 黏 膜 充 血 药 、 抗 过 敏 药 与 抗 眩 晕 药 、 维 生 素 及 微 量 元 素 药 、 滋 补 营 养 药 品 、 体 外
自 我 诊 断 试 剂 、 含 药 食 品 、 用 于 人 体 的 含 药 日 用 品 等 。
我 国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安 排 非 处 方 药 必 须 符 合 “ 应 用 安 全 、 疗 效 确 切 、 质 量 稳 定 、 使
用 方 便 ” 的 基 本 要 求 和 上 述 原 则 , 通 过 认 真 遴 选 , 首 次 公 布 非 处 方 药 目 录 包 括 西 药 $% 类
"&’ 个 品 种 ( 每 个 品 种 含 有 不 同 制 剂 ) 。 其 中 “ 活 性 成 分 ” "$" 个 , 既 可 单 独 制 成 制 剂 , 也 可
作 为 复 方 制 剂 成 分 ;“ 限 复 方 制 剂 活 性 成 分 ” $’ 个 , 仅 限 作 为 复 方 制 剂 成 分 ; 中 成 药 "&# 个
品 种 ( 每 个 品 种 含 有 不 同 剂 型 ) 。
三 、 非 处 方 药 的 管 理 与 注 意 事 项
鉴 于 非 处 方 药 在 药 物 治 疗 中 的 特 定 地 位 , 各 国 药 政 管 理 部 门 都 十 分 重 视 对 它 的 管
理 , 以 期 保 证 民 众 自 我 药 疗 的 安 全 有 效 性 。
"( 药 品 的 分 类 管 理 必 须 依 法 进 行
我 国 《 药 品 管 理 法 》 规 定 , 国 家 实 行 处 方 药 和 非 处 方 药 分 类 管 理 制 度 , 其 具 体 实 施 办
法 由 国 家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制 定 。 根 据 我 国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制 度 , 药 政 部 门 将 依 法 制 定 国
家 非 处 方 药 的 选 定 标 准 和 工 作 程 序 , 并 由 此 确 定 符 合 我 国 国 情 的 非 处 方 药 目 录 , 故 任 何
制 药 部 门 和 个 人 都 不 可 自 行 确 认 某 个 药 品 属 非 处 方 药 , 这 是 保 障 非 处 方 药 临 床 用 药 安 全
的 重 要 措 施 。
$( 处 方 药 与 非 处 方 药 品 的 选 定 , 具 有 相 对 性 , 可 依 条 件 而 转 换
国 际 上 , 非 处 方 药 都 是 从 处 方 药 转 换 而 来 。 当 一 种 处 方 药 经 长 期 临 床 实 践 证 明 是 安
全 有 效 的 药 物 , 并 证 明 可 由 非 医 药 专 业 人 员 自 行 掌 握 应 用 , 那 么 这 种 药 品 就 有 可 能 转 换
成 非 处 方 药 品 。 这 种 转 换 需 由 该 药 品 生 产 部 门 提 出 申 请 , 并 由 药 政 管 理 部 门 认 证 批 准 。
少 数 药 品 有 可 能 既 是 处 方 药 又 是 非 处 方 药 , 如 非 甾 体 抗 炎 药 布 洛 芬 , 常 作 为 处 方 药
用 于 治 疗 类 风 湿 性 关 节 炎 、 强 直 性 脊 椎 炎 、 骨 关 节 炎 、 滑 囊 炎 、 腱 鞘 炎 , 每 天 最 大 剂 量 可 达
$)##*+; 而 作 为 非 处 方 药 应 用 则 只 限 于 治 疗 感 冒 发 热 、 头 痛 、 牙 痛 和 月 经 痛 等 , 仅 作 短 期
应 用 , 每 日 最 大 剂 量 不 超 过 "$##*
+
。 故 我 们 认 识 药 品 分 类 时 , 需 有 此 辩 证 观 点 。
处 方 药 向 非 处 方 药 的 转 换 , 受 到 国 家 地 区 经 济 状 况 及 民 众 文 化 素 质 诸 因 素 的 影 响 。
事 实 上 , 不 同 国 家 和 地 区 非 处 方 药 的 种 类 可 有 一 定 差 异 。 一 种 药 物 , 在 某 一 国 限 定 为 处
方 药 , 而 在 另 一 国 , 则 可 能 已 转 换 成 非 处 方 药 , 这 显 然 与 当 地 医 药 状 况 及 民 众 文 化 素 质 有
关 。 当 然 , 某 药 品 在 其 他 国 作 为 非 处 方 药 应 用 的 成 功 经 验 , 可 以 作 为 在 本 国 申 请 或 批 准
·!!·
第 七 章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与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同 一 药 品 为 非 处 方 药 的 借 鉴 。
!"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与 药 品 广 告
我 国 《 药 品 管 理 法 》 规 定 , 禁 止 在 大 众 传 播 媒 介 和 公 共 场 所 发 布 处 方 药 广 告 。 非 处 方
药 品 广 告 则 必 须 经 国 家 或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审 查 批 准 。 对 药 品 广 告
作 适 当 限 制 有 利 于 保 护 消 费 者 利 益 。 应 当 指 出 , 我 国 临 床 用 药 中 诸 多 不 合 理 现 象 与 药 品
广 告 误 导 有 密 切 关 系 。 非 处 方 药 广 告 , 应 以 通 俗 明 白 的 用 语 , 如 实 向 民 众 介 绍 药 品 的 适
应 证 和 功 效 , 非 处 方 药 广 告 不 宜 使 用 虚 假 、 夸 张 的 语 言 , 以 免 对 民 众 用 药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
过 去 药 品 广 告 中 常 用 “ 强 力 ” 、“ 超 级 ” 、“ 第 一 ” 、“ 活 性 ” 、“ 回 春 ” 、“ 药 王 ” 之 类 过 分 形 容 的 字
句 , 实 际 上 并 无 科 学 依 据 。 药 品 广 告 作 出 某 药 “ 无 毒 副 作 用 ” 、“ 长 久 服 用 , 益 寿 延 年 ” 的 承
诺 , 只 会 给 民 众 以 误 导 , 助 长 药 品 滥 用 。
#" 非 处 方 药 的 潜 在 性 不 良 反 应 不 容 忽 视
非 处 方 药 遴 选 原 则 中 , 曾 述 及 该 类 药 物 应 具 有 较 高 安 全 性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这 种 对
“ 安 全 性 ” 的 评 定 是 指 与 处 方 药 相 对 而 言 , 不 能 认 为 非 处 方 药 不 会 引 起 不 良 反 应 。 事 实
上 , 非 处 方 药 中 不 少 药 品 仍 然 有 不 容 忽 视 的 潜 在 不 良 反 应 。 这 些 不 良 反 应 表 现 如 下 :
$) 加 重 患 者 原 有 基 础 疾 病 。 如 长 期 服 用 含 阿 司 匹 林 的 非 处 方 药 , 可 能 使 活 动 性 胃 溃
疡 患 者 病 情 加 重 ; 含 拟 交 感 胺 类 药 物 的 抗 感 冒 药 使 原 有 高 血 压 患 者 血 压 更 趋 升 高 。
%) 引 发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 抗 组 胺 药 与 助 眠 药 、 安 定 类 合 用 , 可 出 现 明 显 的 中 枢 抑 制 , 引
起 倦 怠 、 嗜 睡 等 反 应 。
!) 长 期 应 用 或 过 量 应 用 可 能 引 起 不 良 反 应 。 如 抗 酸 剂 氢 氧 化 铝 长 期 应 用 可 能 引 起
便 秘 , 甚 至 低 磷 血 症 ; 长 期 使 用 含 咖 啡 因 的 复 方 镇 痛 制 剂 , 一 旦 停 药 可 致 反 跳 性 头 痛 ; 过
量 服 用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 可 能 引 起 严 重 肝 脏 损 害 ; 含 对 氨 苯 甲 酸 、 局 部 麻 醉 药 、 防 腐 剂 、 除 臭
剂 等 的 外 用 非 处 方 药 剂 有 可 能 引 发 过 敏 性 反 应 。 鉴 于 此 , 在 实 施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时 , 应 配
合 开 展 民 众 卫 生 宣 教 , 让 广 大 非 处 方 药 被 消 费 者 逐 步 认 识 , 使 用 非 处 方 药 亦 应 十 分 重 视
合 理 选 药 、 重 视 自 我 观 察 用 药 反 应 、 重 视 遵 照 说 明 书 规 定 的 用 法 用 量 使 用 药 品 , 避 免 潜 在
性 不 良 反 应 的 发 生 。 执 业 药 师 的 咨 询 指 导 、 责 任 亦 在 于 此 。
非 处 方 药 具 有 药 品 的 一 切 属 性 , 因 此 对 非 处 方 药 的 研 究 、 生 产 、 经 营 都 应 遵 循 《 药 品
管 理 法 》 的 规 定 和 相 关 法 规 的 要 求 。 不 能 因 它 主 要 用 于 一 般 性 疾 病 的 对 症 治 疗 , 而 被 视
作 “ 低 级 ” 药 品 , 而 在 生 产 、 管 理 上 采 取 漫 不 经 心 的 态 度 。 鉴 于 非 处 方 药 由 民 众 直 接 选 用 ,
在 剂 型 、 规 格 、 包 装 及 说 明 书 的 编 写 方 面 , 都 需 从 有 利 于 民 众 自 我 药 疗 出 发 , 以 求 更 臻 完
善 , 只 有 如 此 , 我 国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才 能 达 到 预 期 目 标 。
·&&$·
第 一 篇 总 论
第 八 章 处 方 的 书 写 及 其 评 价 管 理
第 一 节 处 方 概 述
处 方 是 医 疗 和 药 剂 制 备 上 的 一 项 重 要 书 面 文 件 , 是 医 师 为 患 者 治 疗 的 文 字 凭 据 , 也
是 药 师 调 配 发 药 的 依 据 。 医 师 在 明 确 诊 断 或 初 步 诊 断 后 书 写 处 方 。 书 写 处 方 时 应 思 想
集 中 、 态 度 严 谨 , 依 据 病 情 审 慎 地 筛 选 药 物 , 决 定 剂 量 和 用 法 。 处 方 正 确 与 否 直 接 关 系 到
患 者 的 治 疗 效 果 和 生 命 安 危 , 它 具 有 法 律 上 、 技 术 上 和 经 济 上 的 意 义 。 书 写 处 方 或 调 配
处 方 中 发 生 差 错 或 造 成 医 疗 事 故 , 医 师 或 药 剂 人 员 负 有 法 律 上 的 责 任 。 医 师 除 掌 握 丰 富
的 临 床 知 识 外 , 还 必 须 掌 握 药 物 的 药 理 作 用 、 适 应 证 、 毒 副 作 用 、 剂 量 、 用 法 及 有 关 药 物 动
力 学 、 药 效 学 数 据 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等 , 以 确 保 用 药 的 安 全 有 效 。 尤 其 是 麻 醉 药 品 、 医 用 毒
性 药 品 及 贵 重 药 品 , 是 报 销 及 预 算 采 购 的 依 据 。 因 此 , 在 书 写 处 方 和 调 配 处 方 时 都 必 须
严 肃 认 真 、 一 丝 不 苟 , 以 保 证 处 方 准 确 、 完 整 、 无 误 。
一 、 处 方 的 类 型
处 方 按 其 性 质 可 分 为 医 师 处 方 、 协 定 处 方 及 制 剂 处 方 等 三 种 类 型 。
( 一 ) 医 师 处 方
医 师 处 方 是 医 师 为 某 一 患 者 治 病 用 药 时 的 书 面 文 件 , 其 中 包 括 麻 醉 药 品 处 方 、 精 神
药 物 处 方 及 一 般 药 物 处 方 。 医 师 处 方 的 药 品 名 称 可 用 中 文 或 外 文 外 , 以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 或 国 家 药 典 委 员 会 编 辑 的 药 名 为 准 , 未 收 载 者 可 参 照 陈 新 谦 主 编 的 《 新 编 药 物
学 》 中 常 用 名 为 准 , 不 得 用 商 品 名 。
( 二 ) 协 定 处 方
协 定 处 方 是 医 疗 单 位 内 部 根 据 经 常 性 医 疗 需 要 协 商 制 定 的 一 些 处 方 , 经 药 事 管 理 委
·!"!·
第 八 章 处 方 的 书 写 及 其 评 价 管 理
员 会 审 查 和 院 领 导 批 准 , 并 报 当 地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备 案 , 可 作 为 医 院 常 规 处 方 , 以 便 节 省 调
配 时 间 ,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
( 三 ) 制 剂 处 方
制 剂 处 方 主 要 指 药 典 、 部 颁 标 准 及 地 方 标 准 收 载 的 法 定 制 剂 处 方 及 各 种 地 区 性 制 剂
手 册 中 所 载 的 药 方 。 前 者 具 有 法 定 性 质 , 在 书 写 或 配 制 处 方 时 均 须 照 此 规 定 。 制 剂 处 方
都 应 根 据 医 疗 需 要 并 通 过 实 践 总 结 提 高 , 经 当 地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注 册 。
此 外 尚 有 单 方 、 验 方 和 秘 方 。 单 方 一 般 指 比 较 简 单 的 验 方 ; 验 方 是 民 间 经 验 处 方 , 简
单 有 效 ; 秘 方 一 般 指 过 去 秘 而 不 传 的 验 方 或 单 方 。 这 些 单 方 、 验 方 和 秘 方 中 有 不 少 是 人
们 在 长 期 与 疾 病 斗 争 中 所 积 累 的 经 验 , 具 有 特 殊 疗 效 , 应 注 意 发 掘 、 验 证 , 整 理 与 提 高 。
二 、 处 方 的 格 式 与 项 目
凡 完 整 的 处 方 按 顺 序 可 分 为 ! 部 分 , 详 述 于 下 :
"# 处 方 前 记 : 医 院 名 称 、 门 诊 号 或 住 院 号 、 科 别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岁 月 ( 千 克 体 重 ) 及
日 期 等 一 般 项 目 。
$# 处 方 上 记 : 即 处 方 开 头 , 来 源 于 拉 丁 文 “ %&’()&” , 有 “ 取 药 ” 或 “ 请 取 ” 的 意 思 。 一 般
书 写 或 印 刷 可 简 写 “ *
)
” 或 “
!
” 。
+# 处 方 中 记 : 即 处 方 正 文 , 包 括 药 物 的 名 称 、 剂 型 、 规 格 和 数 量 。 药 品 名 称 用 中 文 或
拉 丁 文 书 写 , 医 用 毒 性 药 应 写 全 称 , 普 通 药 可 按 规 定 缩 写 。
,# 处 方 下 记 : 即 配 制 法 。
-# 标 记 : 即 用 法 , 采 用 拉 丁 文 “ .(/01” 的 缩 写 “ .(/” 表 示 。 是 指 示 患 者 的 用 药 方 法 , 服
用 时 间 , 次 数 每 次 用 量 , 应 用 部 位 等 。 药 剂 人 员 应 将 其 抄 于 药 袋 或 标 签 上 , 并 须 向 患 者 耐
心 、 细 致 、 准 确 地 说 明 用 药 剂 量 与 方 法 , 以 便 患 者 遵 照 使 用 。
!# 医 师 签 名 : 处 方 完 毕 必 须 仔 细 审 阅 一 遍 后 , 由 处 方 医 师 签 全 名 , 于 处 方 笺 右 下 角 。
划 价 、 调 配 和 发 药 核 对 均 应 签 全 名 , 以 示 负 责 。
中 医 处 方 现 在 多 用 西 医 处 方 式 样 , 但 处 方 所 列 各 项 内 容 均 用 中 文 , 而 且 处 方 正 文 中
的 药 物 多 以 君 、 臣 、 佐 、 使 的 顺 序 列 出 , 其 他 处 方 前 记 、 上 记 、 下 记 和 用 法 等 与 西 医 处 方 要
求 相 同 。
第 二 节 处 方 的 书 写
处 方 应 用 拉 丁 文 或 中 文 书 写 , 鉴 于 有 些 药 物 兼 有 中 西 药 成 分 , 如 复 方 罗 布 麻 片 、 感 冒
通 片 等 , 也 允 许 中 拉 合 写 , 但 一 种 药 物 不 得 同 时 用 两 种 文 字 。
·$2"·
第 一 篇 总 论
常 用 液 体 !"或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缩 写 为 !"或 #$"%&
’()*+,-./
。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为 %&
’()*+,-./ 01 231
, ,4*-5/6/。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为 %&
’( 231
, ,4*-5/6/。
鉴 于 各 医 疗 单 位 输 液 处 方 多 , 每 天 需 大 量 书 写 , 为 了 简 化 , 我 省 规 定 对 上 述 7 种 大 输
液 亦 可 用 下 列 简 写 :
!"或 #$")(8( !"或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 。
)( 2(8(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 。
%&’( 2(.(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 。
一 、 中 文 处 方
#(
!
速 效 伤 风 胶 囊 #$ 粒
./9( # 粒 :(/6(;-
四 季 润 喉 片 7$ 片
./9( # 片 <=4 含 化
抗 毒 合 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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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 溢 嗪 片 =!>
9 @ #$$
8/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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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见 草 油 胶 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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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拉 丁 文 处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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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6/&/ AB65-,4*-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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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 可 写 :
%&’(C-*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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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E$ 万 +:(/(6(/(>( 皮 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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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方 亦 可 按 缩 去 单 词 的 词 尾 法 , 在 辅 音 后 面 加 一 黑 圆 点 ( 缩 写 附 号 ) , 以 示 缩 写 。
!
%&’(D0&/,/**/&(E$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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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处 方 的 书 写 及 其 评 价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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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中 拉 合 写 处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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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篇 总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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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方 氨 基 比 林 针 ;2<= #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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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中 药 处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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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热 解 毒 口 服 液 #$2<= ;$ 支
用 法 : ;$2< 一 日 三 次 口 服
鲜 竹 沥 油 !$2<
用 法 : #$2< 一 日 三 次 , 口 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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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原 散 I
3
牛 黄 散 ;
3
用 法 : 混 匀 ;
3
一 日 三 次 , 口 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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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贝 #$
3
炙 桑 皮 #-
3
炒 杏 仁 #-
3
全 栝 楼 #-
3
酒 黄 苓 #$
3
炙 紫 苑 #-
3
百 部 #$
3
化 橘 红 #;
3
桔 梗 #$
3
金 银 花 ( 后 下 ) #-
3
生 石 膏 ( 先 煎 ) !$
3
甘 草 I
3
石 朱 砂 ( 冲 服 ) $"-
3
, 三 付
用 法 : 每 日 一 付 , 水 煎 服
·-$#·
第 八 章 处 方 的 书 写 及 其 评 价 管 理
第 三 节 处 方 用 药 禁 忌
处 方 是 医 师 根 据 病 人 的 病 情 需 要 , 开 给 药 工 和 护 理 人 员 的 一 个 书 面 治 疗 指 示 , 说 明
用 什 么 药 , 用 药 的 剂 量 和 方 法 等 。 所 以 处 方 是 医 师 执 行 治 疗 任 务 的 重 要 文 件 之 一 , 是 治
病 的 药 单 和 药 师 调 配 药 剂 的 通 知 书 。 处 方 书 写 得 正 确 与 否 , 直 接 关 系 着 病 人 的 健 康 甚 至
生 命 的 安 全 , 因 此 处 方 又 有 着 司 法 工 作 上 的 意 义 。 一 旦 发 生 差 错 事 故 , 处 方 是 必 须 查 究
的 项 目 之 一 。 所 以 临 床 医 师 必 须 严 肃 认 真 地 对 待 处 方 的 书 写 , 决 不 可 粗 心 大 意 , 草 率 从
事 。
一 、 处 方 用 笔 禁 忌
临 床 医 师 禁 忌 用 铅 笔 书 写 处 方 , 应 一 律 用 毛 笔 、 钢 笔 或 签 字 笔 书 写 ; 为 使 处 方 能 长 久
清 晰 保 存 , 并 显 示 其 学 术 和 法 律 上 的 严 肃 性 , 一 般 不 用 纯 蓝 或 其 他 彩 色 墨 水 , 应 使 用 蓝 黑
或 黑 色 墨 水 书 写 。 有 特 殊 规 定 如 需 上 级 医 师 修 改 时 , 可 使 用 红 色 书 写 。
二 、 处 方 格 式 禁 忌
除 上 述 用 笔 、 字 体 等 书 写 要 求 外 , 处 方 必 须 按 照 法 定 的 格 式 , 正 确 地 写 明 药 物 名 称 、
规 格 、 剂 型 、 数 量 、 用 法 ; 其 次 , 处 方 应 本 着 安 全 、 高 效 、 经 济 、 方 便 的 原 则 ; 另 外 , 开 处 方 时
还 应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 禁 忌 在 处 方 上 不 写 明 患 者 年 龄 。 对 !# 岁 以 下 的 儿 童 和 $% 岁 以 上 的 老 年 病 人 , 年
龄 尤 应 明 确 。
&" 禁 忌 不 全 部 填 写 处 方 内 容 。 处 方 笺 内 的 各 个 项 目 应 全 部 填 写 , 以 免 发 生 差 错 , 特
殊 情 况 下 应 注 明 病 人 的 体 重 。 处 方 日 期 亦 甚 重 要 , 一 般 处 方 的 有 效 期 为 ’ 天 , 对 于 逾 期
的 处 方 , 药 师 有 权 拒 绝 发 药 。
’" 禁 忌 不 按 国 家 药 典 规 定 的 名 称 书 写 药 物 及 制 剂 名 称 。 非 法 定 药 物 可 采 用 通 用 名 。
药 物 名 称 除 有 正 式 规 定 者 外 , 一 般 不 得 应 用 分 子 式 。 缩 写 药 名 应 为 公 认 的 书 写 方 式 , 不
得 杜 撰 。 中 医 处 方 不 要 写 繁 体 或 异 体 字 , 应 以 中 文 简 化 字 书 写 。 一 味 中 药 往 往 有 几 个 名
称 , 中 医 师 开 方 时 应 以 患 者 的 利 益 为 重 , 使 用 通 用 、 通 俗 的 药 名 , 以 便 药 房 工 作 人 员 能 够
一 目 了 解 , 避 免 差 错 , 及 时 配 方 。 不 得 为 了 显 示 自 己 的 “ 才 学 ” 故 意 使 用 不 常 用 的 名 称 , 以
免 耽 误 病 人 的 治 疗 。
#" 禁 忌 毒 、 麻 、 限 剧 药 处 方 书 写 不 当 。 毒 药 、 麻 醉 药 和 限 剧 药 一 律 不 得 简 写 , 必 须 写
清 全 名 。 应 用 红 色 处 方 笺 或 专 用 处 方 笺 单 独 书 写 。
·$%!·
第 一 篇 总 论
!" 禁 忌 处 方 药 量 不 当 。 处 方 药 量 , 一 般 药 物 每 次 开 写 的 用 量 不 要 超 过 # 天 , 对 某 些
慢 性 病 人 所 开 药 量 可 酌 情 延 长 , 遇 此 情 况 , 医 师 应 另 外 签 署 意 见 。 每 次 开 写 的 毒 药 和 麻
醉 药 品 以 一 天 极 量 为 限 , 限 剧 药 以 两 天 极 量 为 限 。 药 物 用 量 达 到 或 超 过 药 典 规 定 的 极 量
时 , 处 方 医 师 须 在 数 字 旁 边 署 名 , 以 示 负 责 。
$" 禁 忌 杜 撰 所 用 药 物 的 计 量 单 位 和 在 处 方 的 “ 用 法 ” 中 不 注 明 用 量 单 位 。 处 方 应 一
律 采 用 国 家 药 典 规 定 法 定 的 计 量 单 位 , 固 体 药 以 克 为 单 们 , 液 体 药 以 毫 升 为 单 位 。 如 使
用 其 他 单 位 , 则 必 须 写 明 , 如 毫 克 、 国 际 单 位 、 片 、 支 、 瓶 、 包 等 。 否 则 , 容 易 造 成 病 人 服 错
药 物 或 剂 量 不 当 的 后 果 。
%" 切 忌 药 物 剂 量 书 写 混 乱 , 应 排 列 整 齐 , 写 在 每 个 药 物 的 右 边 。 上 下 各 药 剂 量 的 小
数 点 对 齐 , 小 数 点 前 必 须 加 &, 如 &"!; 整 数 后 也 应 加 小 数 点 和 &, 如 !"&, 以 防 差 错 。
’" 禁 忌 不 注 明 用 药 途 径 。 处 方 中 的 用 药 途 径 除 口 服 可 不 注 明 外 , 其 他 途 径 都 需 写 清
楚 , 如 肌 内 注 射 、 皮 下 注 射 、 静 脉 注 射 等 。
三 、 处 方 书 写 资 格 禁 忌
(" 无 处 方 权 的 医 师 不 得 开 写 或 涂 改 处 方 。 实 习 医 师 处 方 必 须 经 上 级 医 师 审 查 , 签 名
后 方 可 有 效 。 签 名 要 署 全 名 , 字 迹 要 工 整 。
)" 医 师 不 得 为 自 己 开 写 处 方 。
#" 药 师 或 护 理 人 员 不 得 擅 自 涂 改 处 方 。 遇 有 必 要 修 改 者 , 必 须 由 开 处 方 的 医 师 本 人
修 改 , 并 在 修 改 处 签 字 , 然 后 方 给 调 配 。
四 、 处 方 书 写 前 后 禁 忌
(" 医 师 书 写 处 方 前 , 切 忌 未 考 虑 周 全 , 即 匆 忙 开 写 , 结 果 写 写 停 停 , 涂 涂 改 改 , 甚 至 撒
毁 处 方 重 写 , 这 样 往 往 会 给 病 人 造 成 心 理 上 的 压 力 和 负 面 影 响 。 医 师 应 对 拟 开 写 的 各 种
药 物 及 其 剂 量 、 用 法 等 作 周 密 详 尽 的 思 考 , 思 考 成 熟 后 再 从 容 落 笔 , 并 连 续 写 成 。
)" 医 师 书 写 处 方 完 毕 , 切 忌 不 作 任 何 查 对 就 交 给 病 人 。 应 仔 细 检 查 各 项 有 无 遗 漏 或
是 否 存 在 差 错 , 确 认 无 误 后 再 交 给 病 人 或 其 陪 同 家 属 。
五 、 处 方 配 伍 禁 忌
( 一 ) 西 药 处 方 禁 忌
在 开 写 西 药 处 方 时 , 应 考 虑 拟 开 写 的 各 个 药 物 的 理 化 特 性 方 面 有 无 配 伍 禁 忌 。 配 伍
不 当 常 可 因 互 相 作 用 而 生 成 新 的 或 甚 至 有 毒 的 物 质 , 如 酸 与 碱 相 互 作 用 而 形 成 盐 ; 蛋 白
质 与 生 物 碱 混 合 可 析 出 沉 淀 ; 挥 发 油 与 碘 、 氯 混 合 则 有 爆 炸 的 可 能 。 此 外 , 尚 应 考 虑 拟 用
药 物 的 药 理 性 配 伍 禁 忌 。 药 理 作 用 相 反 的 药 物 合 并 应 用 时 , 作 用 可 以 减 弱 , 甚 至 抵 消 。
如 毛 果 芸 香 碱 和 阿 托 品 , 中 枢 兴 奋 药 和 中 枢 抑 制 药 , 都 有 相 反 的 作 用 。 除 特 殊 需 要 外 , 一
·%&(·
第 八 章 处 方 的 书 写 及 其 评 价 管 理
般 应 避 免 同 时 应 用 ; 又 如 有 些 药 物 , 合 用 后 会 因 协 同 作 用 而 增 强 其 作 用 , 甚 至 产 生 毒 性 ,
如 保 泰 松 与 香 豆 素 类 抗 凝 药 合 用 , 保 泰 松 会 置 换 出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的 香 豆 素 而 增 强 其 抗 凝
作 用 ; 强 心 苷 与 静 脉 注 射 钙 剂 合 用 , 易 引 起 心 律 失 常 等 。
( 二 ) 中 药 处 方 配 伍 禁 忌
中 医 处 方 部 分 , 切 忌 不 根 据 立 法 而 定 方 , 不 论 古 方 、 今 方 , 必 须 在 辨 证 立 法 的 指 导 下 ,
精 确 地 处 方 用 药 , 标 明 先 煎 后 下 , 并 注 意 分 量 轻 重 。 另 外 , 处 方 应 包 括 各 种 治 疗 方 法 , 如
药 物 、 针 灸 、 按 摩 等 。 中 药 配 伍 有 “ 十 八 反 ” 、“ 十 九 畏 ” 之 说 , 对 孕 妇 的 用 药 , 也 有 禁 忌 , 如
剧 毒 药 、 峻 泻 药 、 祛 瘀 药 和 芳 香 走 窜 药 , 一 般 应 慎 用 或 忌 用 。 临 床 医 师 如 开 具 有 违 背 上 述
配 伍 禁 忌 的 处 方 者 , 必 须 在 有 关 药 物 右 上 角 署 名 , 以 示 负 责 。 对 门 诊 病 人 应 详 细 交 待 煎
法 和 服 法 , 耐 心 回 答 患 者 对 加 水 量 、 浸 泡 时 间 、 火 侯 、 煎 煮 时 间 等 具 体 操 作 规 程 的 询 问 , 以
保 证 煎 药 质 量 。 对 于 外 用 药 , 尤 其 是 毒 性 较 大 、 内 服 能 够 引 起 严 重 中 毒 的 外 用 药 , 一 定 要
向 患 者 交 待 清 楚 , 以 防 意 外 。
第 四 节 处 方 的 评 价 与 管 理
一 、 处 方 的 评 价
医 师 处 方 中 较 常 见 的 问 题 :
!" 中 拉 合 写 处 方 : 一 种 药 不 能 同 时 用 两 种 文 字 , 如 #$% 片 , %& 丹 参 片 等 。
’" 滥 用 商 品 名 、 音 泽 名 , 易 造 成 重 复 或 错 误 。
(" 滥 用 缩 写 及 代 号 , 如 以 $) 代 表 青 霉 素 、 自 创 缩 写 未 被 公 认 且 易 混 淆 。 此 外 , 不 能
以 药 物 分 子 式 当 药 名 开 处 方 , 如 氯 化 钾 用 “ *%+” 、 碳 酸 氢 钠 用 “ ),-%.
(
” , 氯 化 铵 用
“ )-
/
%0” 等 。
/" 患 者 年 龄 不 详 或 只 写 “ 成 ” 字 , 特 别 是 老 人 、 儿 童 很 难 核 对 剂 量 , 易 造 成 中 毒 。
1" 意 义 含 糊 : 如 盐 酸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 含 (23 4 (53-%+) ; 稀 盐 酸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 含 6"13 4 !7"13-%+) , 某 处 方 开 ’3稀 盐 酸 溶 液 !7789, 是 要 取 稀 盐 酸
( 含 !73-%+) ’789 加 水 到 !7789 呢 , 还 是 要 取 ’89 加 水 到 !7789 呢 ? 此 处 方 概 念 含 糊 不
清 , 容 易 引 起 差 错 。
2" 超 剂 量 或 剂 量 过 小 。 处 方 时 偶 尔 忽 略 或 由 于 精 枝 大 叶 、 笔 下 之 误 写 错 剂 量 。 如 阿
托 品 片 7"(89: !7 写 成 了 7"(
; : !7
, !777 倍 之 差 , 患 者 用 了 就 有 生 命 危 险 。 有 的 剂 量 过
小 , 如 成 人 用 酵 母 片 7"(
;<"=">
, 则 达 不 到 治 疗 目 的 。
?" 服 药 方 法 书 写 不 清 或 不 完 全 如 用 法 口 授 , 遵 医 嘱 或 按 说 明 书 服 用 等 , 皆 不 合 要 求 。
·57!·
第 一 篇 总 论
!" 未 注 明 规 格 含 量 , 如 麦 连 霉 素 片 #"$ % $ 瓶 , 是 要 &# 片 或 $## 片 的 一 瓶 ? 又 如 匹
罗 卡 品 滴 眼 液 $#’(, 是 要 )*、 $*还 是 #"&*浓 度 的 ? 这 皆 不 合 要 求 。
+" 青 霉 素 类 一 定 要 注 明 皮 试 或 续 用 。 某 些 需 皮 试 的 药 物 如 破 伤 风 抗 毒 素 针 或 细 胞
色 素 , 针 等 皆 应 注 明 皮 试 , 否 则 出 了 问 题 医 师 应 负 责 任 。
二 、 处 方 的 管 理
( 一 ) 处 方 权 限
$" 医 师 处 方 权 , 可 由 各 科 主 任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 职 称 、 医 疗 水 平 等 ) 提 出 , 经 院 领 导 或 医
务 ( 教 ) 科 批 准 登 记 备 案 , 并 将 签 字 字 样 送 药 剂 科 , 药 剂 科 赁 此 签 字 式 样 接 受 处 方 , 配 发 药
品 。
)" 进 修 医 师 必 须 经 过 所 在 科 室 主 任 提 出 , 经 院 医 务 ( 教 ) 科 批 准 方 有 一 定 范 围 内 的 处
方 权 , 除 将 签 字 字 样 送 药 剂 科 外 , 还 应 注 意 进 修 起 止 时 间 , 进 修 结 束 时 即 取 消 处 方 权 。
-" 无 处 方 权 的 进 修 、 实 习 医 师 , 需 要 在 带 教 医 师 指 导 下 开 处 方 , 并 经 审 核 再 加 签 带 教
医 师 全 名 后 生 效 。
." 麻 醉 药 品 处 方 应 由 主 治 医 师 以 上 或 麻 醉 师 方 能 使 用 , 有 麻 醉 药 品 处 方 权 的 医 师 签
字 字 样 除 送 药 剂 科 、 医 务 ( 教 ) 科 处 , 并 报 当 地 卫 生 局 备 案 。
&" 药 剂 科 不 得 擅 自 修 改 处 方 , 如 处 方 有 错 误 应 通 知 医 师 更 改 后 配 发 。 凡 处 方 不 合 规
定 者 , 药 剂 科 有 权 拒 绝 调 配 。
/" 有 关 医 用 毒 性 药 品 、 麻 醉 药 品 , 限 剧 药 及 精 神 药 物 处 方 , 遵 照 毒 、 限 剧 药 管 理 规 定
及 国 家 有 关 管 理 麻 醉 药 品 及 精 神 药 物 的 规 定 办 理 。
( 二 ) 处 方 书 写 要 求
$" 处 方 一 律 用 钢 笔 或 毛 笔 书 写 , 字 迹 清 晰 , 书 写 完 全 , 不 得 涂 改 。 如 有 修 改 , 应 在 修
改 处 再 签 全 名 。
)" 一 般 处 方 以 - 日 量 为 限 , 对 于 慢 性 病 或 特 殊 情 况 可 酌 情 适 当 延 长 用 药 时 间 。 处 方
当 日 有 效 , 超 过 期 限 需 经 医 师 更 改 日 期 , 重 新 签 全 名 后 方 可 调 配 。 医 师 不 得 为 本 人 及 其
家 属 开 处 方 。
-" 处 方 书 写 格 式 及 内 容 如 同 前 述 。
." 药 品 剂 量 。 使 用 剂 量 应 以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 及 卫 生 部 、 省 ( 市 ) 卫 生 厅 ( 局 ) 颁
发 的 药 品 标 准 为 准 。 如 医 疗 需 要 , 必 须 超 剂 量 时 , 医 师 须 在 剂 量 旁 重 加 签 字 ( 全 名 ) 方 可
调 配 。
&" 处 方 上 药 品 用 量 一 律 用 阿 拉 伯 字 码 书 写 ; 药 品 用 量 单 位 以 国 家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即 克
(
0
) 、 毫 克 ( ’
0
) 、 毫 升 ( ’() 国 际 单 位 ( 12) 计 算 ; 片 剂 、 丸 剂 、 胶 囊 剂 以 片 、 丸 粒 为 单 位 ; 注 射
剂 以 支 、 瓶 为 单 位 ; 并 注 意 注 明 含 量 。 药 物 剂 量 小 于 整 数 时 , 在 小 数 点 前 必 须 加 零 ( 如 #"&,
#"$’0) 以 免 误 用 , 如 不 写 克 或 毫 升 时 , 整 数 后 面 也 应 加 小 数 点 和 零 如 $0 写 $"#; ’(写 )"#。
·+#$·
第 八 章 处 方 的 书 写 及 其 评 价 管 理
!" 急 症 处 方 应 在 处 方 右 上 角 注 明 “ 急 ” 字 , #$%&( 快 ) ’%(%( 立 即 ! ) 字 样 , 药 剂 人 员 见 字 应
急 速 配 发 。
)" 处 方 药 物 剂 量 的 写 法 有 总 剂 量 和 单 剂 量 两 种 : 前 者 系 写 出 药 物 的 总 量 , 注 明 每 天
用 若 干 次 , 每 次 用 若 干 量 ; 后 者 系 写 出 一 次 用 量 , 注 明 每 天 用 几 次 , 共 用 几 次 或 几 天 。 由
药 剂 人 中 计 算 出 总 剂 量 。
*" 盐 类 及 生 物 碱 类 药 物 一 般 要 写 明 药 物 系 何 种 盐 类 , 如 奎 宁 有 硫 酸 奎 宁 、 盐 酸 奎 宁 。
但 若 一 种 盐 类 或 常 用 一 种 盐 类 的 药 物 , 其 酸 根 可 省 略 不 用 。 如 硫 酸 链 霉 素 注 射 剂 , 一 般
处 方 可 写 +,
-"’%./0%&,1#$,
, 青 霉 素 钾 注 射 剂 , 一 般 处 方 可 写 +,
-"0/,$#$22$,
。
3" 药 师 有 权 监 督 医 师 科 学 、 合 理 用 药 , 对 违 反 规 定 乱 开 处 方 , 滥 用 药 品 的 情 况 , 药 剂
科 有 权 拒 绝 调 配 , 情 节 严 重 者 应 报 医 务 ( 教 ) 科 处 理 。
( 三 ) 处 方 的 保 存 规 定
4" 每 日 处 方 应 按 普 通 药 品 、 医 用 毒 性 药 品 、 麻 醉 药 品 、 限 用 药 品 、 精 神 药 物 分 别 装 订
并 加 封 面 , 逐 日 逐 月 集 中 按 顺 序 保 存 、 备 查 。
5" 普 通 药 品 处 方 保 存 4 年 , 毒 麻 限 剧 药 品 及 精 神 药 物 处 方 保 存 6 年 。
6" 处 方 保 存 到 期 后 , 由 药 剂 科 报 院 领 导 或 药 事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销 毁 。
附 :
4" 处 方 封 面 。
5" 处 方 笺 。
6" 麻 醉 药 品 处 方 笺 。
7" 处 方 检 查 合 格 标 准 ( 表 4 8 * 8 4) 。
9" 处 方 中 常 用 剂 型 名 称 ( 表 4 8 * 8 5) 。
!" 处 方 中 常 用 时 间 缩 写 ( 表 4 8 * 8 6) 。
)" 处 方 中 常 用 拉 丁 词 缩 写 ( 表 4 8 * 8 7) 。
·:44·
第 一 篇 总 论
! ! 医 院
处 方 封 面
处 方 张
调 剂
金 额
年 月 日
用 "#
$
牛 皮 纸 。
·%%%·
第 八 章 处 方 的 书 写 及 其 评 价 管 理
! ! 医 院
处 方 笺 "#
年 月 日 门 诊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岁 月 住 院 号
!
调 剂 校 对 医 师
科 别 住 院 号
姓 名 人 民 币 元 角 分
用 $%
&
油 光 纸 印 。
·’((·
第 一 篇 总 论
表 ! " # " ! 处 方 检 查 合 格 标 准
处 方 检 查 合 格 标 准
检 查 者 :
项 目 检 查 内 容 及 方 法 备 注
处
方
前
记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日 期 、 科 别 、 单 位 、 门 诊 号 或 住 院 号 。 少 一 项 或 不 正 确 为 不 合 格
处
方
中
记
药 物 名 称 ( 不 得 用 两 种 文 字 、 分 子 式 、 自 、 编 缩 写 、 错 别 字 ) 剂 型 、 规 格 数 量 完 整 、 更 改 后 签 名 。
少 一 项 或 不 正 确 为 不 合 格
处 方
用 法
标 记 、 给 药 途 径 、 时 间 、 次 数 、 每 次 用 量 、 应 用 部 位 、 皮 试 及 签 全 名 、 少 一 项 或 不 正 确 为 不 合 格
合 理
用 药
有 配 伍 禁 忌 , 或 不 利 相 互 作 用 为 不 合 格
其
他
处 方 医 师 、 调 制 者 、 核 对 者 签 全 名 , 少 一 项 为 不 合 格
注 : 对 处 方 合 格 率 达 $%&者 , 发 现 一 张 不 合 格 扣 ’() 分 。
用 %)* 书 写 纸 。
·+!!·
第 八 章 处 方 的 书 写 及 其 评 价 管 理
表 ! " # " $ 处 方 中 常 用 剂 型 名 称
!
!
!
!
处 方 中 常 用 剂 型 名 称
!
!
!
缩 写 拉 丁 词 中 文 缩 写 拉 丁 词 中 文
%&’ %&() 水 剂 *+,-’ *+,-(.)
!
!
!
合 剂
%&’/0,-’ %&() 10,-+22)-) 蒸 馏 水 *+3-’ 4+3-(.0
!
!
!
合 剂
%0.5,’ )0.5,52(4 气 雾 剂 6).+,-’ 6).+,-+22)
!
!
!
消 鼻 剂
%47’ %47(22) 安 瓿 剂 608’ 608(2)
!
!
!
喷 雾 剂
%(.+,-+2 %(.+,-+22)0 滴 耳 液 9:(2’ 9:(20;-(4
!
!
!
眼 膏
:)7,’ <)7,(2)0 胶 囊 剂 9:(,-’ 9:(,-+22)
!
!
!
眼 药 水
<522=.’ <522=.+(4 洗 眼 液 9>’ 92:(4
!
!
!
油 剂
<.04’ <.045. 乳 脂 ?),-’ ?),-)
!
!
!
糊 剂
10:’ 10:5:-(4 煎 剂 ?),-+22’ 7),-+22(,
!
!
!
锭 剂
@2+3 @2+3+. 酏 剂 7+2’ 7+2(2)0
!
!
!
丸 剂
@472’ @472),-.(4 硬 膏 7(2A’ 7(2A+,
!
!
!
散 剂
@4(2’ @4(2,+5 乳 剂 ,+.’ ,=.(7(,
!
!
!
糖 浆 剂
@;04’ @;04) 灌 肠 剂 ,=
!
!
!
.’
@3-.’ @3-.):-(4 浸 膏 ,7+.’ ,7+.+-(,
!
!
!
醑 剂
@3-.’ >+&’ @3-.):-(4 >+&(+/(4 流 浸 膏 B(77’ B(775,+-5.+(4
!
!
!
栓 剂
C+24’ C+24(4 膜 剂 B(,7 B(70;,+5
!
!
!
混 悬 剂
D).E’ D).E).+,4) 含 嗽 液 B52 ,52(-+5
!
!
!
溶 液 剂
D.);’ D.);(2) 冲 剂 F)8’ F)8022)0
!
!
!
片 剂
D(--’ D(--)0 滴 剂 F+;:- F+;:-(.)
!
!
!
酊 剂
G;H’ G;H(,(4 浸 剂
!
!
!
F.’
G;I)2’ G;I)2)-+5 吸 入 剂 J;E’ J;E(0;-(4
!
!
!
软 膏 剂
G;K’ G;K0:-+5
!
!
!
注 射 剂
>+;’ >+;+40;-(4
!
!
!
擦 剂
>+&’ >+&(5.
!
!
!
溶 液 剂
>5-’ >5-+5 洗 剂
·L!!·
第 一 篇 总 论
表 ! " # " $ 处 方 中 常 用 时 间 缩 写
!
!
!
!
处 方 中 常 用 时 间 缩 写
!
!
!
!
缩 写 拉 丁 词 中 文 缩 写 拉 丁 词 中 文
%&’& %()* ’+,-.( ’+,/0) 饭 前 1&2 1-%1-* 2+*
!
!
!
!
每 天
%3)&4& %3)*5(+0 4/5+0 每 隔 一 小 时 1&4& 1-%1-* 4/5*
!
!
!
!
每 小 时
%& .& %()* .*5+2+*. 上 午 、 午 前 1&64& 1-%1-*6 4/5* 每 6
!
!
!
!
小 时
%&7& %()* 7*()%’-3-. 空 腹 时 1&84& 1-%1-*8 4/5* 每 8
!
!
!
!
小 时
,&+&2& ,+0 +( 2+*9 一 天 两 次 1&#&4 1-%1-*#4/5* 每 #
!
!
!
!
小 时
’+)/ ’+)/ 迅 速 地 速 配 1&!:4& 1-%1-*!: 4/5* 每 !:
!
!
!
!
小 时
’& .& ’5%0 .%(* 明 晨 1&+&2 1-%)* +( 2+*
!
!
!
!
一 天 四 次
2/3&-5; 2/3/5* -5;*()* 剧 痛 时 1&(& 1-%1-* (/’)*
!
!
!
!
每 晚
4&(& 4%’ (/’)* 今 晚 1&/&2& 1-%1-* /.(+ 2+*
!
!
!
!
隔 日 一 次
4&0& 4/5% 0/.(+ 睡 时 0&/&0 0+ /9-0 0+)
!
!
!
!
必 要 时
+&’& +()*5 ’+,-. 饭 间 0)& 0)%)+.
!
!
!
!
立 即
(&*).& (/’)* *) .%(* 夜 间 和 早 晨
!
!
!
!
0)%)&
/& .& /(.+ .%(* 每 晨 )&+&2& )*5&+( 2+*
!
!
!
!
一 天 三 次
/&( /.(+ (/’)*
!
!
!
!
每 晚
/&!<.+( /.(+,-0 2*’*.
!
!
!
!
每 十 分 钟
!
!
!
!
.+(+)+0
9&’& 9%0) ’/,-.
!
!
!
!
饭 后
9& .& 9%0) .*5+2+*.
!
!
!
!
下 午
9& 5&(& 95/ 5* (%)% 需 要 时
·=!!·
第 八 章 处 方 的 书 写 及 其 评 价 管 理
表 ! " # " $ 处 方 中 常 用 拉 丁 词 缩 写
!
!
!
!
处 方 中 常 用 拉 丁 词 缩 写
!
!
!
缩 写 拉 丁 词 中 文 缩 写 拉 丁 词 中 文
%% %&% 各 ’() ’*++*(,%’’%
!
!
!
毫 克
%- %--. 加 至 ’+) ’*++*’./,0’
!
!
!
毫 克
%- 01).2/ %- 010’, .2/.,’0’ 外 用 3)( 34)) 3&’.,5
!
!
!
个 数
%- 01)*&/) %- 010’ *&/.,&0’ 内 用 4)6) 470+01 6.2/.,
!
!
!
右 眼
%)0)%) %&/. 010’ %(*/.,01 用 前 摇 动 4) 8) 470+01 8%%01
!
!
!
左 眼
7) 70’ 和 , 用 4)9) 470+01 1*&*1/.,
!
!
!
左 眼
:4) :5’;51*/01 复 方 的 4) <)
!
!
!
双 眼
-*+) -*+0/01 稀 释 的 ;,5)5) ;,5 570+*1
!
!
!
双 眼 用
-51) -51*1 剂 量 ;)%) ;%,/. %==.7/%
!
!
!
于 患 部
6)9) 6% 9*(&% 给 予 标 记 ;)5) ;., 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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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服
=) =*%/ 制 成 ;),) ,., ,.7/0’
!
!
!
灌 肠
() (,%’’% 克 ;,)%-) ;,5 %-0+/*1
!
!
!
成 人 用
(// (0//%/ 滴 ;,)%0,) ;,5 %0,*>01
!
!
!
双 耳 用
*)&) *&?.7/*5 &@;5-.,’*7% 皮 下 注 射 ;,)*&=) ;,5 *&=%&/*>01
!
!
!
婴 儿 用
*)&’) *&?.7/*5 *&/,%’0170+%,*1 肌 内 注 射 ;,)?0() ;,5 ?0(0+5
!
!
!
咽 喉 用
;,),.7/) ;,5 ,.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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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 门 用
*)A) *&?.7/*5 *&/,%A.&51% 静 脉 注 射 ;,)1.&) ;,5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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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人 用
*)A)(// *& A.&%1 (0//%/*’ 静 脉 滴 入 ;,)0,./B,) ;,5 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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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 道 用
C&B%+) *&B%+%/*5 吸 入 剂 ;,)A%(*&) ;,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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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 道 用
*& &%,) *& &%,.1 入 鼻 孔 ;,*’)A*7) ;,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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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次 服
D() D*+5(,%’’% 公 斤 E)1) E0%&/0’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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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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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 合 给
予 标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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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 , 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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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 合 制
成 散 剂
混 合 制
成 散 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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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记 用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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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微 克 0/-*7/) 0/ -*7/0’ 遵 照 医 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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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篇 总 论
目 录
第 一 篇 总 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一 章 药 效 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一 节 药 物 作 用 与 治 疗 效 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二 节 药 物 剂 量 与 效 应 关 系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二 章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与 治 疗 药 物 监 测 ( $ )… … … … … … … … … … … … … … … …
第 一 节 药 物 代 谢 动 力 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二 节 给 药 方 案 的 制 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三 章 影 响 药 物 效 应 的 因 素 与 合 理 用 药 原 则 ( %!)… … … … … … … … … … … … … …
第 一 节 影 响 药 物 效 应 的 因 素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二 节 临 床 合 理 用 药 的 原 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四 章 临 床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及 其 监 测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一 节 临 床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概 述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二 节 临 床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监 测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五 章 临 床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及 联 用 禁 忌 ( #&)… … … … … … … … … … … … … … … … …
第 一 节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概 述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二 节 临 床 中 西 药 物 联 用 禁 忌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六 章 药 物 滥 用 与 药 物 依 赖 的 防 治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一 节 防 止 药 物 滥 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二 节 药 物 依 赖 的 防 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七 章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与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 (%)… … … … … … … … … … … … … … … … …
第 一 节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二 节 药 品 的 分 类 管 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八 章 处 方 的 书 写 及 其 评 价 管 理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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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 一 节 处 方 概 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二 节 处 方 的 书 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三 节 处 方 用 药 禁 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四 节 处 方 的 评 价 与 管 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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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