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第 一 章 诊 断 用 药
诊 断 用 药 包 括 ! 线 造 影 剂 、 核 磁 造 影 剂 、 超 声 造 影 剂 和 影 像 检 查 辅 助 用 药 , 还 有 器 官 功
能 检 查 用 药 。 前 四 类 药 物 是 影 像 学 检 查 用 药 , 近 来 年 发 展 非 常 迅 速 , 一 些 老 药 已 完 全 被 毒
副 作 用 少 得 多 的 新 药 取 代 , 有 的 药 物 是 随 着 新 的 检 查 设 备 的 出 现 而 发 明 的 。 而 器 官 功 能 检
查 用 药 却 随 着 新 的 检 测 手 段 的 出 现 而 作 用 明 显 减 少 。 本 章 重 点 介 绍 影 像 学 检 查 用 药 。
第 一 节 ! 线 造 影 剂
人 体 不 同 组 织 对 ! 线 分 有 不 同 的 吸 收 值 , 形 成 自 然 的 密 度 对 比 。 在 有 的 组 织 之 间 的
自 然 对 比 不 足 以 在 ! 线 检 查 时 被 分 辨 , 如 血 管 结 构 , 腹 部 器 官 等 。 在 这 些 部 位 进 行 ! 线
检 查 时 , 可 以 用 人 工 的 方 法 引 入 一 定 量 的 , 在 密 度 上 明 显 高 于 或 低 于 这 些 部 位 组 织 的 物
质 , 使 之 产 生 ! 线 检 查 可 分 辨 的 人 工 对 比 。 引 入 的 物 质 则 称 为 造 影 剂 或 对 比 剂 ( "#$ %
&’()& *+,-() 密 度 高 于 受 检 组 织 的 造 影 剂 称 为 阳 性 造 影 剂 , 一 般 为 钡 或 碘 造 影 剂 ; 密 度 低
于 受 检 组 织 的 造 影 剂 为 阴 性 造 影 剂 , 一 般 为 气 体 。 理 想 的 造 影 剂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
无
毒 性 ;
"
对 比 度 强 ;
#
使 用 方 便 , 价 格 低 廉 ;
$
易 于 吸 收 及 排 泄 ;
%
理 化 性 质 稳 定 。
一 、 钡 造 影 剂
硫 酸 钡
.(’-/0 1/23(&+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为 纯 硫 酸 钡 粉 。 按 用 途 不 同 分 为 普 通 硫 酸 钡 和 双 重 造 影 用 硫 酸 钡 。
·4567·
第 一 章 诊 断 用 药
!" 普 能 硫 酸 钡 为 纯 硫 酸 钡 粉 末 , 可 按 检 查 目 的 及 部 位 不 同 , 配 成 #$% & ’$%的 钡
混 合 液 或 钡 糊 , 还 可 加 入 阿 拉 伯 胶 制 成 胶 浆 。 主 要 用 作 食 道 及 胃 肠 道 造 影 , 钡 胶 浆 还 可
用 作 支 气 管 造 影 。
(" 双 重 造 影 硫 酸 钡 它 由 纯 硫 酸 钡 粉 末 、 表 面 活 性 及 消 泡 剂 组 成 。 它 可 配 成 高 浓
度 、 低 粘 稠 度 的 钡 混 悬 液 。 按 检 查 部 位 及 目 的 不 同 , 配 成 !$$% & ($$%的 钡 混 悬 液 。 常
与 产 气 剂 合 用 , 用 于 食 道 及 胃 肠 道 双 重 造 影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本 品 无 毒 , 使 用 后 不 吸 收 , 以 原 形 排 出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胃 肠 造 影 多 为 口 服 用 药 , 但 小 肠 造 影 可 经 导 管 给 药 , 结 肠 检 查 或 支 气 管 造 影 由 导 管
给 药 。
成 人 剂 量 , 胃 肠 检 查 药 量 #$% & ’$%)($$ & #$$*+, 双 重 造 影 用 药 较 少 , 约 !$$% &
(($%)!$$ & ($$。 结 肠 造 影 : #$% & ’$%)!$$$ & ($$$*+( 双 重 造 影 : !$$% & (($%)($$ &
,$$*+) 。
儿 童 剂 量 , 与 成 人 比 较 用 药 量 略 少 , 对 于 新 生 儿 疑 上 消 化 道 梗 阴 患 者 , 药 量 不 宜 超 过
,$*+, 而 且 应 使 用 低 浓 度 钡 液 , 防 止 胃 穿 孔 。
【 禁 忌 证 】
对 胃 肠 道 穿 孔 患 者 禁 用 , 下 消 化 道 梗 阴 患 者 禁 止 口 服 使 用 , 对 近 期 内 有 过 消 化 道 出
血 的 患 者 应 慎 用 。
【 剂 型 与 规 格 】
普 通 硫 酸 钡 , 粉 剂 , #$$
-)
包 。
双 重 造 影 硫 酸 钡 , 粉 剂 , ($$
-)
包 ; !$$
-)
包 。
二 、 碘 造 影 剂
目 前 使 用 的 碘 造 影 剂 基 本 上 都 是 苯 甲 酸 类 含 碘 造 影 剂 , 如 泛 影 钠 、 泛 影 葡 胺 等 。 近
年 发 展 的 非 离 子 型 含 碘 造 影 剂 由 于 在 环 上 加 入 较 多 羟 基 形 成 了 在 水 溶 液 中 不 离 解 成 离
子 的 水 溶 性 酰 胺 类 化 合 物 , 使 造 影 剂 的 渗 透 压 大 为 降 低 , 毒 副 作 用 大 大 减 少 , 使 用 更 加 安
全 , 但 由 于 非 离 子 型 水 溶 性 造 影 剂 价 格 昂 贵 , 尚 不 能 完 全 取 代 作 为 常 规 使 用 的 离 子 型 水
溶 性 造 影 剂 。
( 一 ) 离 子 型 水 溶 性 造 影 剂
目 前 常 用 的 泛 影 钠 、 泛 影 葡 胺 、 碘 酞 钠 、 碘 酞 葡 胺 和 双 碘 酞 葡 胺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泛 影 钠
!"#$%&’ ()*+&,
泛 影 葡 胺
-’./&0$,+1’ 2+$34+5)$3’( 64).4$7+1, 8$4*+).7+1)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主 要 用 作 心 血 管 造 影 、 尿 路 造 影 、 89 增 强 , 还 可 用 于 胆 道 造 影 ( 9 管 造 影 等 ) , 瘘
管 造 影 , 肠 梗 阴 、 胃 肠 道 出 血 、 疑 胃 肠 道 穿 孔 患 者 在 必 要 时 可 口 服 这 类 造 影 剂 进 行 检 查 。
口 服 用 药 还 可 作 为 89 扫 描 术 前 用 药 。 偶 可 作 为 关 节 造 影 用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此 类 离 子 型 水 溶 性 造 影 剂 注 射 进 入 血 液 后 大 部 分 呈 游 郭 型 迅 速 从 肾 小 球 滤 过 并 排
出 体 外 。 同 时 , 血 浆 中 的 药 物 也 迅 速 弥 散 进 入 组 织 液 中 , 但 不 易 通 过 血 脑 屏 障 。 苯 甲 酸
类 造 影 剂 口 服 基 本 不 吸 收 。
离 子 型 水 溶 性 含 碘 造 影 剂 对 机 体 可 产 生 一 些 重 要 的 毒 副 反 应 。
:; 高 渗 透 压 产 生 的 作 用 , 常 用 的 离 子 型 造 影 剂 ( 如 泛 影 葡 胺 等 ) 诊 断 要 求 的 浓 度 一 般
为 <=> ? @A>, 渗 透 压 往 往 高 达 :A==,BC,DE
.!
F
B。 这 种 高 渗 透 压 的 造 影 剂 可 以 破 坏 血
脑 屏 障 ; 使 红 细 胞 皱 缩 聚 集 , 细 胞 壁 顺 应 性 下 降 ; 可 使 血 小 板 聚 集 ; 可 以 抑 制 窦 房 结 功 能 ,
抑 制 心 肌 的 复 极 速 度 ; 常 刺 激 血 管 产 生 疼 痛 , 并 损 伤 血 管 内 皮 细 胞 ; 高 渗 透 压 药 物 常 刺 激
神 经 系 统 导 致 呕 吐 ; 由 于 导 致 红 细 胞 、 血 小 板 聚 集 对 肾 功 能 产 生 损 伤 。
F; 离 子 产 生 的 作 用 钠 离 子 可 影 响 神 经 系 统 , 如 泛 影 葡 安 等 进 入 脑 或 蛛 网 膜 下 腔 或
过 高 浓 度 离 子 型 造 影 剂 进 入 脑 血 管 可 引 起 病 人 惊 厥 抽 搐 。 钠 离 子 可 影 响 心 脏 复 极 过 程 ,
可 降 低 心 肌 收 缩 力 。 离 子 可 与 蛋 白 质 结 合 , 使 造 影 剂 成 为 一 完 全 抗 原 而 诱 发 抗 原 抗 体 反
应 。
G; 过 敏 反 应 由 于 离 子 型 造 影 剂 在 血 管 内 损 伤 内 皮 细 胞 , 与 蛋 白 南 结 合 形 成 抗 原 因
而 可 诱 发 内 皮 细 胞 、 肥 大 细 胞 释 放 组 织 胺 、 血 清 素 或 激 活 补 体 系 统 。 过 敏 的 患 者 可 产 生
皮 疹 、 咽 喉 部 或 肺 水 肿 , 或 产 生 支 气 管 痉 挛 。 严 重 者 出 现 过 敏 性 休 克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成 人 剂 量 : 根 据 检 查 方 法 及 检 查 部 位 不 同 给 予 不 同 剂 量 。
:; 静 脉 尿 路 造 影 , 由 静 脉 给 药 , 剂 量 ; H= ? :==,/。
F; 心 血 管 造 影 , 由 导 管 快 速 给 药 , 以 脑 血 管 造 影 剂 量 最 小 , 每 次 注 射 约 < ? :=,/; 而
心 室 、 、 主 动 脉 造 影 每 次 注 射 可 达 <=,/, 可 重 复 用 药 , 但 每 次 造 影 总 量 一 般 不 超 过 :I=,/。
G;89 增 强 , 经 静 脉 用 药 , <= ? :==,/。 为 区 别 胃 肠 道 等 腹 部 空 腔 器 官 , 在 89 扫 描 前
要 口 服 低 浓 度 造 影 剂 ( :> ? :;<>) G== ? A==,/。
·@F=:·
第 一 章 诊 断 用 药
儿 童 用 药 , 造 影 剂 每 次 检 查 总 量 可 按 !"# $ %&’()
*
计 算 。 用 法 与 成 人 相 同 。
【 用 药 要 点 】
!" 使 用 前 应 了 解 有 无 食 物 或 药 物 过 敏 史 , 并 必 须 作 碘 过 敏 试 验 。 但 由 于 碘 过 敏 试 验
假 阳 性 率 较 高 , 而 且 还 存 在 假 阴 性 的 情 况 ; 因 此 对 于 某 些 碘 过 敏 试 验 阳 性 而 又 必 须 作 造
影 检 查 的 患 者 , 可 在 严 密 监 护 下 进 行 造 影 , 并 在 术 前 预 防 性 使 用 地 塞 米 松 或 苯 海 拉 明 等
抗 过 敏 药 物 。 对 于 一 些 过 敏 史 的 患 者 , 即 使 腆 过 敏 试 验 阴 性 也 应 谨 慎 进 行 造 影 检 查 。 有
条 件 时 , 这 两 类 患 者 都 应 选 用 非 离 子 型 水 溶 性 造 影 剂 ( 详 见 下 节 ) 。 碘 造 影 剂 不 宜 与 其 他
药 物 混 合 使 用 。
%" 造 影 时 应 根 据 不 同 检 查 部 位 及 方 法 , 合 理 先 择 造 影 剂 的 浓 度 , 使 之 即 可 以 达 到 造
影 的 目 的 , 又 可 减 少 不 良 反 应 。 如 血 管 造 影 一 般 造 影 剂 浓 度 为 +,-; 但 脑 血 管 造 影 只 能
用 浓 度 为 #.-的 造 影 剂 , 如 浓 度 过 高 可 导 致 病 人 发 生 惊 厥 、 抽 搐 。 作 脊 髓 动 脉 造 影 应 使
用 低 浓 度 造 影 剂 。
/" 目 前 认 为 禁 水 可 加 重 这 类 造 影 剂 对 肾 脏 的 损 伤 , 所 以 现 在 提 出 静 脉 尿 路 造 影 前 应
补 充 足 够 的 水 量 。
【 禁 忌 证 】
!" 碘 过 敏 试 验 阳 性 , 严 重 甲 亢 、 心 肾 功 能 严 重 损 豁 者 。
%" 恶 液 质 、 严 重 肝 功 能 损 害 、 糖 尿 病 及 多 发 性 骨 髓 瘤 一 般 认 为 不 宜 使 用 这 类 造 影 剂 。
【 剂 型 与 规 格 】
复 方 泛 影 葡 胺 , 注 射 剂 ( 内 含 泛 影 钠 、 泛 影 葡 胺 ) : +,(%.&’; ,.-(%%&’, #.&’, !..&’。
碘 酞 钠
01234& 51678’8&869
碘 酞 葡 胺
:9*’4&3;9 51678’8&869( 康 瑞 , <=>?@A)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粘 稠 度 低 , 含 碘 量 较 高 , 更 适 宜 作 心 血 管 造 影 , 但 脑 血 管 造 影 应 用 碘 酞 葡 胺
( <1;B8
C
) , 而 不 能 用 碘 酞 钠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与 泛 影 葡 胺 相 同 。
【 用 药 要 点 】
本 品 不 能 与 其 他 药 合 用 。
【 禁 忌 症 】
与 泛 影 葡 胺 相 同 , 但 碘 酞 钠 不 能 用 于 脑 血 管 造 影 。
·D%.!·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剂 型 与 规 格 】
碘 酞 葡 胺 注 射 液 !"#$%"&’
碘 酞 钠 注 射 液 ("#$%"&’。
双 碘 酞 葡 胺
)*+,-./01
【 作 用 与 用 途 】
它 是 三 碘 苯 环 水 溶 性 造 影 的 二 聚 体 型 。 其 渗 透 压 较 低 , 因 而 对 神 经 组 织 和 血 脑 屏 障
的 损 害 较 轻 , 可 用 于 脑 室 和 腰 段 脊 髓 造 影 。 但 目 前 已 被 毒 副 作 用 更 小 的 非 离 子 型 水 溶 性
造 影 剂 取 代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本 品 与 脑 脊 液 混 合 后 , 由 蛛 网 膜 粒 吸 收 入 血 , 再 迅 速 由 肾 排 泄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腰 或 脑 室 穿 刺 给 药 , 剂 量 为 2 3 4"&’。
【 用 药 要 点 】
45 作 脊 髓 造 影 时 应 注 意 控 制 造 影 剂 的 平 面 , 使 其 在 胸 段 脊 髓 以 下 。
%5 本 品 不 宜 与 任 何 其 他 药 物 合 用 。
【 剂 型 与 规 格 】
双 碘 酞 葡 胺 注 射 液 , !"#$2&’。
( 二 ) 非 离 子 型 水 溶 性 造 影 剂
为 新 一 代 碘 造 影 剂 。 目 前 使 用 较 多 的 有 碘 苯 六 醇 , 碘 由 伦 、 碘 普 罗 胺 。
此 类 造 影 剂 为 多 醇 胺 类 三 碘 苯 甲 酸 酰 胺 结 构 。 它 有 高 溶 解 度 和 高 亲 水 性 , 其 水 溶 液
不 产 生 离 子 , 在 溶 液 中 的 颗 粒 数 较 离 子 型 造 影 少 得 多 。 与 传 统 单 体 苯 环 碘 造 影 剂 比 较 ,
其 渗 透 压 要 低 得 多 , 仅 为 后 者 的 4$% 3 4$6。 它 的 二 聚 体 非 离 子 型 造 影 剂 与 血 液 基 本 上 是
等 渗 的 。
由 于 它 不 电 离 产 生 电 荷 , 且 具 有 低 渗 透 性 因 对 血 管 内 皮 细 胞 , 对 血 脑 屏 障 及 心 肌 细
胞 的 损 伤 均 小 得 多 , 抗 原 性 十 分 微 弱 。
非 离 子 型 水 溶 性 造 影 剂 由 于 其 毒 副 作 用 很 小 , 因 而 适 用 范 围 十 分 广 泛 。 除 了 离 子 型
造 影 剂 的 适 用 范 围 外 , 特 别 可 用 于 患 有 糖 尿 病 , 多 发 性 骨 髓 瘤 , 心 肺 肾 功 能 不 全 患 者 ; 可
用 于 危 险 的 心 律 失 常 , 冠 心 病 、 老 年 或 小 儿 患 者 , 特 别 有 脑 血 管 意 外 病 史 的 患 者 , 作 冠 状
造 影 或 脊 髓 造 影 的 患 者 都 应 使 用 本 造 影 剂 , 它 还 可 用 于 脑 室 及 脊 髓 造 影 。
非 离 子 型 造 影 剂 由 于 刺 激 性 小 , 可 用 于 选 择 性 支 气 管 造 影 , 关 节 造 影 以 及 间 接 淋 巴
管 造 影 。 作 四 肢 血 管 造 影 时 , 疼 痛 也 明 显 减 轻 。
对 于 有 造 影 剂 、 药 物 、 食 物 过 敏 史 , 有 支 气 管 哮 喘 等 过 敏 性 疾 病 的 患 者 必 须 使 用 抗 原
·7%"4·
第 一 章 诊 断 用 药
性 较 弱 的 非 离 子 型 造 影 剂 。 对 于 碘 过 敏 试 验 阳 性 患 者 也 可 以 在 监 护 下 使 用 此 种 造 影 剂
碘 苯 六 醇 ( 欧 乃 派 克 )
!"#$%&’()
本 品 为 新 一 代 低 渗 性 非 离 子 型 水 溶 性 造 影 剂 , 但 是 其 渗 透 压 仍 高 于 血 液 。 体 温 下 粘
稠 度 为 *+,-
%
。 由 于 它 的 侧 链 上 有 六 个 分 布 均 匀 的 羟 基 , 在 分 子 周 围 形 成 一 亲 水 保 护 层
而 且 有 亲 水 性 和 低 亲 脂 性 使 其 与 血 浆 蛋 白 的 相 对 蛋 白 结 合 率 低 ( 仅 ,.) , 这 使 碘 原 子 的
毒 性 作 用 及 其 他 不 良 反 应 明 显 减 少 。 /0
12
为 34+51
6786
( 鼠 实 验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可 用 于 全 身 血 管 造 影 , 脑 室 及 各 节 段 脊 髓 造 影 , 尿 路 造 影 及 其 他 各 种 体 腕 造 影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本 品 药 代 动 力 学 性 质 与 泛 影 葡 胺 相 近 , 由 环 能 进 入 细 胞 内 ( 高 亲 水 性 ) , 故 口 服 不 吸
收 ; 血 管 内 使 用 后 按 二 室 开 放 式 模 型 分 布 , 并 迅 速 大 部 通 过 肾 小 球 过 滤 排 泄 )( 92.) , 少
量 经 烘 排 泄 , 脑 室 或 蛛 网 膜 下 腔 使 用 后 随 脑 脊 液 循 环 由 蛛 网 膜 粒 吸 书 入 血 后 , 经 肾 小 球
滤 过 排 泄 。 本 品 在 肾 小 管 没 有 分 泌 和 重 吸 收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使 用 剂 量 : 根 据 检 查 目 的 和 部 位 不 同 , 剂 量 也 不 同 。
!
尿 路 造 影 , 成 人 剂 量 : 422"
6:7":
( 或 412"
6:7":
) ;2 < =2":。 儿 童 剂 量 : 422"
6>7":
,
3 < 4"6:786 最 多 不 超 过 ;2":。 一 岁 以 内 儿 童 用 量 较 大 ( 4":786) 。
"
血 管 造 影 , 浓 度 多 用 412"
6:7":
, 脑 血 管 造 影 和 外 周 静 脉 造 影 可 用 浓 度 为 422"
6:7
":的 造 影 剂 。 用 量 每 次 注 射 1 < *2": 不 等 , 脑 血 管 造 影 和 冠 状 动 脉 造 影 用 量 最 少 ( 1 <
,2":) , 心 室 和 主 动 脉 造 影 用 量 最 大 , 可 以 重 复 用 药 , 但 总 量 不 超 过 =":786( 422"6:7":)
儿 童 用 药 , 总 量 一 般 为 1 < *"
6:7":
( 422"
6:7":
) , 一 次 注 射 量 不 超 过 3":78
6
( 422"
6:7
":) 。
#
脊 髓 造 影 和 脑 池 造 影
成 人 : 浓 度 , 3;2 < 422"
6:786
, 用 量 52 < ,3":, 造 影 剂 浓 度 低 则 用 量 稍 大 ; 颈 段 脊 髓 造
影 时 , 经 腰 穿 注 入 造 影 剂 用 量 较 大 , 经 颈 椎 侧 方 穿 刺 引 入 造 影 剂 则 用 量 较 少 ( * < =":)
$
?@ 增 强 , 浓 度 3;2 < 412"6:7":, 用 量 : ,22 < 322":( 总 碘 量 42 < *26)
%
其 他 体 腔 造 影 , 本 品 还 可 用 于 关 节 造 影 、 胰 胆 管 造 影 , 子 宫 输 卵 管 造 影 等 。 一 般 使
用 浓 度 3;2 < 422"
6:7":
, 用 量 与 一 般 造 影 剂 相 同 。
使 用 注 意 : 不 要 与 抗 过 敏 药 物 混 合 使 用 。
【 用 药 要 点 】
,+ 尽 管 非 离 子 型 造 影 剂 的 毒 副 作 用 非 常 小 , 但 使 用 时 检 查 室 内 仍 应 作 好 抢 救 药 物 及
器 械 的 准 备 。
·242,·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非 离 子 型 水 溶 性 造 影 剂 对 肾 脏 仍 有 一 定 损 害 , 病 人 应 补 给 足 够 的 水 分 , 否 则 增 加
肾 脏 损 害 的 危 险 性 。
【 禁 忌 证 】
#" 碘 过 敏 试 验 阳 性 、 甲 亢 、 糖 尿 病 患 者 造 影 时 应 谨 慎 。
!" 心 、 肝 、 肾 功 能 严 重 损 害 患 者 禁 忌 使 用 造 影 剂 。
$" 对 于 有 癫 痫 病 史 和 癫 痫 发 作 值 低 的 患 者 作 脑 室 造 影 为 相 对 禁 忌 , 可 在 检 查 前 给 予
抗 惊 厥 治 疗 ( 如 巴 比 舀 药 物 ) 并 作 好 抗 惊 厥 治 疗 的 准 备 。
【 剂 型 与 规 格 】
本 品 均 为 注 射 液 , 规 格 较 多 , 见 下 表 。
浓 度 !%&’()*’) $&&&’()*’) $+&&’()*’)
规
格
#&’)*瓶
!&’)*瓶
+&’)*瓶
#&&’)*瓶
#&’)*瓶
!&’)*瓶
%&’)*瓶
+&’)*瓶
#&&’)*瓶
!&’)*瓶
%&’)*瓶
+&’)*瓶
#&&’)*瓶
碘 普 罗 胺 ( 优 维 显 )
,)-./012-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粘 淀 度 低 , 浓 度 为 $&&’
()*’)
的 优 维 显 在 $34时 粘 常 度 仅 为 %"567。 在 非 离 子
型 水 溶 性 造 影 剂 中 它 以 低 粘 淀 度 为 主 要 优 点 , 特 别 适 用 于 血 管 造 影 和 68 增 强 用 药 。 但
它 不 能 用 于 蛛 网 膜 下 腔 造 影 或 脑 室 、 脑 池 造 影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本 品 药 代 动 力 学 特 点 与 欧 乃 派 克 相 近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使 用 剂 量 与 检 查 方 法 及 部 位 有 关 :
!
静 脉 尿 路 造 影 :
成 人 优 维 显 $&& 不 少 于 #’)*9
(
, 常 用 此 剂 量 。
优 维 显 $3& 不 少 于 &":’)*9
(
。
优 维 显 !%& 不 少 于 #"$’)*9
(
。
儿 童 : 由 于 婴 幼 儿 肾 上 腺 发 育 未 成 熟 , 浓 缩 功 能 尚 不 完 善 , 需 相 对 提 高 用 药 剂 量 。 一
般 使 用 优 维 显 $&&, 用 量 : 新 生 儿 +’)*9
(
; 婴 儿 $’)*9
(
; 幼 儿 #"+’)*9
(
。
"
68 扫 描 : 优 维 显 $&& 用 +& ; !&&’)( # ; !’)*9() 。 快 速 注 射 增 强 效 果 较 好 。
#
血 管 造 影 脑 血 管 造 影 : 优 维 显 $&& 用 5 ; #+’)。 主 动 脉 造 影 : 优 维 显 $&& 用 %& ;
·#$&#·
第 一 章 诊 断 用 药
!"#$。 心 室 造 影 : 优 维 显 %&" 用 ’" ( )"#$。 冠 状 动 脉 造 影 : 优 维 显 %&" 用 * ( !#$。 四 肢
动 脉 造 影 : 优 维 显 %"" 用 +" ( ,"#$。 四 肢 静 脉 造 影 : 优 维 显 %"" 用 %" ( *"#$。
【 用 药 要 点 】
与 欧 乃 派 克 相 似 。 但 如 将 优 维 显 溢 出 静 脉 外 , 个 别 病 例 可 出 现 明 显 组 织 炎 性 反 应 。
【 禁 忌 证 】
与 欧 乃 派 克 相 近 , 但 本 品 不 能 用 于 脑 室 或 椎 管 造 影 。
【 剂 型 与 规 格 】
优 维 显 - ,’", 优 维 显 - %"", 优 维 显 - %&" 均 为 注 射 剂 , 规 格 见 下 表 :
浓 度 ,’"#
.$/#$ %""#.$/#$ %*"#.$/#$
规
格
*"#$/瓶 ,"#$/瓶
*"#$/瓶
+""#$/瓶
*"#$/瓶
+""#$/瓶
,""#$/瓶
碘 曲 伦 ( 伊 索 显 )
0123415
【 作 用 与 用 途 】
它 是 一 种 二 聚 体 非 离 子 型 水 溶 性 造 影 剂 , 因 而 它 的 渗 透 压 很 低 , 只 有 "6%,7
1#
8
9.:
,
7( %&;) , 与 血 液 基 本 上 是 等 渗 的 ( 正 常 血 浆 渗 透 压 为 "6%"7
1#
8 9.:
,
7) 。
本 品 的 特 点 是 具 有 很 好 的 神 经 耐 受 性 , 对 其 他 组 织 也 刺 激 性 很 小 。 最 常 用 于 脑 室 或
脊 髓 造 影 , 还 可 用 于 支 气 管 造 影 , 间 接 淋 巴 管 造 影 等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与 欧 乃 派 克 相 同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6 脑 室 造 影 : * ( +"#$。
脊 髓 造 影 : +" ( +*#$( 腰 穿 给 药 ) , & ( +"#$( 颈 椎 侧 方 穿 刺 给 药 )
,6 支 气 管 造 影 +" ( ,"#$。
%6 子 宫 输 卵 管 造 影 & ( +"#$。
’6 间 接 淋 巴 管 造 影 "6* ( ,#$6 足 背 第 +、 ’ 蹼 外 , 皮 内 注 射 。
【 禁 忌 证 】 同 欧 乃 派 克 。
【 剂 型 与 规 格 】
伊 索 显 , %"" 注 射 剂 +"#$8瓶 。
( 三 ) 排 泄 性 胆 道 造 影 剂
+6 口 服 胆 道 造 影 剂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碘 番 酸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用 于 胆 囊 造 影 。 可 观 察 胆 囊 的 浓 缩 及 收 缩 功 能 , 观 察 胆 囊 形 态 并 了 解 其 内 有 无
结 石 。
近 年 来 由 于 . 超 和 */ 的 应 用 , 口 服 胆 囊 造 影 地 位 已 明 显 下 降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本 品 口 服 后 在 胃 内 不 吸 收 , 主 要 在 碱 性 环 境 的 小 肠 内 吸 收 , 并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到 肝
脏 被 置 换 , 在 肝 内 通 过 葡 醛 酸 结 合 成 糖 苷 经 胆 汁 排 泄 进 入 胆 总 管 , 再 经 胆 囊 管 进 入 胆 囊 ,
经 胆 浓 缩 后 使 胆 囊 显 影 。 一 般 在 服 药 后 , 01 2 13 小 时 胆 囊 内 造 影 剂 浓 度 最 高 。 因 此 , 胆
囊 的 显 影 过 程 受 到 诸 多 因 素 的 影 响 , 如 服 药 的 方 法 及 时 间 , 小 肠 吸 收 功 能 , 血 浆 蛋 白 量 ,
肝 功 能 、 4))&’ + 括 约 肌 功 能 以 及 胆 囊 管 、 胆 囊 功 能 因 素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主 要 是 成 人 使 用 。 一 般 在 晚 餐 后 015 2 065 分 钟 开 始 服 药 , 每 隔 7 分 钟 一 片 , 连 续 服
完 , 总 量 8
9
。
0: 为 了 使 药 物 能 在 碱 性 环 境 的 小 肠 内 吸 收 , 一 般 在 晚 餐 后 1 2 8 小 时 后 服 药 。
1: 检 查 前 8 日 进 食 高 脂 肪 餐 , 但 服 药 当 天 晚 餐 应 素 食 , 服 药 后 直 到 次 日 照 片 前 不 应
进 食 。
8: 禁 忌 与 泻 药 同 时 服 用 。
3: 肝 功 能 严 重 损 害 患 者 , 由 于 药 物 从 体 内 排 泄 障 碍 , 可 引 起 较 严 重 的 毒 副 反 应 , 如 恶
心 、 腹 泻 、 排 尿 困 难 、 蛋 白 尿 、 咽 喉 灼 热 感 等 。
7: 本 药 是 胆 囊 造 影 剂 , 对 其 余 胆 道 显 示 不 满 意 。
【 禁 忌 证 】
对 碘 过 敏 患 者 , 严 重 肝 、 肾 功 能 衰 竭 患 者 禁 用 , 对 急 性 胃 肠 功 能 失 调 患 者 禁 用 。
【 剂 型 与 规 格 】
片 剂 : 5:7
9
。
1: 静 脉 胆 道 造 影 剂 。
·8850·
第 一 章 诊 断 用 药
胆 影 葡 胺
!"#$%"&’()" *+(,(-+-)( ./-$-#0&1())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用 于 静 脉 注 射 胆 道 造 影 , 观 察 胆 道 系 统 的 形 态 , 观 察 胆 囊 收 缩 功 能 , 但 不 能 观 察
胆 囊 浓 缩 功 能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它 是 三 碘 苯 甲 酸 的 衍 生 物 , 但 由 于 其 2 3 , 4 3 , 位 不 是 亲 水 基 团 , 故 亲 脂 性 明 显 加 强 。
这 大 大 提 高 了 药 物 与 血 清 蛋 白 的 结 合 率 。 一 方 面 使 药 物 主 要 由 胆 道 排 泄 , 而 不 是 经 肾 排
泄 ; 另 一 方 面 也 使 造 影 剂 的 毒 性 明 显 增 加 。 它 与 血 清 蛋 白 结 合 后 , 在 肝 脏 被 置 换 并 分 泌
到 胆 道 系 统 , 用 药 25 分 钟 至 6 小 时 在 胆 总 管 达 到 最 高 浓 度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静 脉 注 射 给 药 , 为 了 使 药 物 与 血 浆 蛋 白 充 分 结 合 , 应 缓 慢 注 射 给 药 , 注 射 时 间 一 般 应
在 65 分 钟 以 上 。
成 人 : 257或 457胆 影 葡 胺 注 射 液 85’$。
儿 童 : 257胆 影 葡 胺 注 射 液 59: ; 59<’$= >
#-
【 用 药 要 点 】
69 本 品 如 注 射 速 度 过 快 可 使 药 物 来 不 及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 而 使 血 液 内 游 离 型 造 影 剂
浓 度 过 高 , 使 药 物 的 毒 性 作 用 加 大 , 还 使 造 影 剂 的 肾 脏 排 泄 量 增 加 而 使 胆 道 内 药 物 浓 度
下 降 , 以 致 达 不 到 诊 断 的 要 求 。
8。 低 蛋 白 血 症 或 肝 功 能 严 重 损 害 患 者 也 使 胆 道 排 泄 量 不 足 而 使 毒 副 作 用 加 大 , 并
使 胆 道 显 影 不 满 意 。
29 本 品 忌 与 任 何 其 他 药 物 混 合 使 用 。
【 禁 忌 证 】
碘 过 敏 试 验 阳 性 以 及 严 重 肝 肾 功 能 损 害 者 忌 用 。
【 剂 型 与 规 格 】
257胆 影 葡 胺 注 射 液 , 85’$=支 。
457胆 影 葡 胺 注 射 液 , 85’$=支 。
三 、 油 脂 类 造 影 剂
碘 化 油
?-+(@"+ -($( A(,(-+-$)
【 作 用 与 用 途 】
·:256·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可 作 支 气 管 造 影 , 子 宫 输 卵 管 造 影 , 脓 腔 瘘 道 造 影 。 还 可 以 肌 注 作 为 碘 源 治 疗 缺 碘
性 疾 病 。 对 肝 癌 肝 动 脉 插 管 化 疗 患 者 可 作 为 栓 塞 剂 使 用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本 品 使 用 后 吸 收 很 慢 , 注 入 后 可 长 期 存 留 。 肝 癌 患 者 经 肝 动 脉 注 入 碘 油 后 , 碘 油 可
聚 集 在 肿 瘤 部 位 , 起 到 杀 灭 肿 瘤 细 胞 的 作 用 。
在 支 气 管 造 影 完 毕 后 应 尽 量 咳 出 。
本 品 在 椎 管 造 影 方 面 , 由 于 副 作 用 较 重 已 被 其 它 造 影 剂 取 代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 支 气 管 造 影 、 子 宫 输 卵 管 造 影 及 其 他 窦 腔 造 影 , 用 导 管 将 造 影 剂 引 入 要 检 查 的 部
位 , 用 量 视 检 查 部 位 的 大 小 不 同 约 ! # $%& 至 ’(%&。
$" 肝 癌 动 脉 检 查 , 用 导 管 引 入 碘 油 , 用 量 约 ) # *%&。
【 用 药 要 点 】
!" 使 用 前 应 作 碘 过 敏 实 验 。
$" 支 气 管 造 影 时 , 碘 油 应 与 磺 胺 粉 混 合 以 减 少 碘 油 的 流 动 性 , 防 止 碘 油 进 入 肺 泡 。
常 用 比 例 为 ’(+) 碘 化 油 $(%& 加 * # !(%
,
磺 胺 粉 。 检 查 完 毕 后 尽 量 将 碘 化 油 咳 出 。
-" 作 肝 癌 动 脉 化 疗 时 , 常 用 . / 01 等 化 疗 药 物 将 碘 化 油 乳 化 后 使 用 。
’" 肌 内 注 射 碘 化 油 以 及 子 宫 输 卵 管 造 影 时 应 注 意 防 止 血 管 栓 塞 。
." 注 意 本 品 不 宜 使 用 塑 料 注 射 器 。
【 禁 忌 证 】
!" 碘 过 敏 试 验 阳 性 者 禁 忌 使 用 。
$" 活 动 性 结 核 , 急 性 肺 部 感 染 、 大 咯 血 、 甲 亢 及 心 肺 功 能 不 良 者 忌 用 。
-" 严 重 肝 功 能 损 害 , 门 静 脉 主 干 栓 塞 的 肝 癌 患 者 不 能 用 碘 油 作 肝 动 脉 栓 塞 。
【 剂 型 与 规 格 】
注 射 剂 : -(2或 ’(2 !(%&。
-(2或 ’(2 $(%&。
乙 碘 油
34567869:8 ;6&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粘 度 比 碘 化 油 小 , 易 进 入 小 的 穴 窦 或 狭 窄 的 腺 管 , 适 用 于 淋 巴 管 、 输 卵 管 、 输 精
管 及 窦 道 造 影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本 品 吸 收 过 程 与 碘 化 油 类 似 。 使 用 后 常 见 发 热 、 胸 闷 、 气 急 、 恶 心 、 呕 吐 等 不 良 反 应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
第 一 章 诊 断 用 药
!" 淋 巴 管 造 影 , 患 侧 下 肢 趾 蹼 间 皮 肤 切 开 , 美 蓝 染 色 找 到 淋 巴 管 后 , 细 针 穿 刺 注 入 乙
碘 油 ( 单 侧 剂 量 # !$%&, 双 侧 # ’$%!)
’" 子 宫 输 卵 管 造 影 , 见 碘 化 油 所 述 。
(" 输 精 管 、 精 囊 造 影 , 细 针 穿 刺 输 精 管 一 侧 检 查 注 入 剂 量 为 ’ ) (%&。
使 用 总 剂 量 不 超 过 !$%&( 成 人 ) 。
【 用 药 要 点 】
!" 必 须 术 前 作 碘 过 敏 试 验 。
’" 淋 巴 造 影 时 注 射 应 缓 慢 , 单 侧 注 射 速 度 应 控 制 在 *"! ) *"!’%&+( 分 以 内 。 不 宜 用
塑 料 注 射 器 。
【 禁 忌 证 】
除 了 碘 化 油 的 禁 忌 证 外 , 检 查 部 位 和 穿 刺 部 位 的 感 染 也 是 禁 忌 证 。
【 剂 型 与 规 格 】
注 射 剂 : (,-$%&; (,- !*%&。
丙 碘 酮
./012&304056( 7305083&)
它 可 制 成 油 混 悬 剂 和 水 混 悬 剂 使 用 , 前 者 刺 激 性 较 小 , 主 要 用 于 支 气 管 造 影 , 特 别 是
室 向 导 管 法 操 作 的 选 择 性 支 气 管 造 影 ( 但 近 年 来 逐 渐 被 性 能 更 好 的 非 离 子 型 水 溶 性 造 影
剂 取 代 ) 。
经 导 管 支 气 管 内 注 射 后 , 主 要 通 过 咳 嗽 和 体 位 引 流 排 出 体 外 , 以 给 药 后 !$ 分 钟 排 出
最 多 , 进 入 肺 泡 后 可 水 解 并 被 重 新 吸 收 , 吸 收 后 可 经 肾 排 泄 , ’ ) , 小 时 内 排 出 量 最 多 。 与
碘 化 油 相 比 , 较 少 引 起 肺 的 肉 芽 肿 和 急 性 炎 症 , 过 敏 反 应 也 较 少 见 , 但 碘 过 敏 试 验 仍 是 必
需 的 。
【 剂 型 与 规 格 】
!" 灭 菌 水 混 悬 剂 $*-, ’*%&+支 。
’" 灭 菌 油 混 悬 剂 ,*-, ’*%&+支 。
用 于 支 气 管 造 影 , 均 按 *"’%&+ 9
:
给 导 管 灌 注 。
碘 苯 酯
&01;6542&<=6( >2043&)
本 品 含 碘 量 (*-
【 作 用 与 用 途 】
一 般 作 椎 管 造 影 , 也 可 用 于 淋 巴 造 影 ( 但 很 少 使 用 )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本 药 在 蛛 网 膜 下 腔 可 缓 慢 吸 收 。 与 碘 化 油 比 较 , 本 品 对 神 经 系 统 的 刺 激 性 较 小 ; 而
且 流 动 性 较 好 , 操 作 较 方 便 ; 但 仍 存 在 吸 收 、 排 泄 时 间 太 长 的 缺 点 , 曾 有 引 发 蛛 网 膜 下 腔
粘 连 等 后 遗 症 的 报 道 , 用 后 最 好 尽 量 抽 出 。 目 前 本 品 已 逐 步 被 非 离 子 取 代 。
本 品 使 用 后 少 数 病 人 可 有 短 暂 头 痛 、 背 痛 及 发 热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腰 穿 或 小 脑 延 髓 池 给 药 后 , 用 量 ! " #$%。
【 用 药 要 点 】
&’ 碘 过 敏 试 验 是 必 需 的 。
(’ 操 作 时 应 尽 量 避 免 造 影 剂 进 入 颅 内 , 以 减 少 不 良 反 应 的 发 生 。
【 禁 忌 证 】
&’ 碘 过 敏 试 验 阳 性 者 。
(’ 脑 及 脑 脊 膜 急 性 感 染 性 病 变 , 蛛 网 膜 下 腔 出 血 患 者 。
!’ 穿 刺 部 位 感 染 者 。
超 液 化 碘 油
( )*
+*,-,% .%/01 2%3*-
)
【 作 用 与 用 途 】
目 前 主 要 用 于 肝 癌 介 入 治 疗 的 栓 塞 剂 , 还 可 以 用 作 淋 巴 造 影 和 瘘 管 造 影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4 超 液 化 碘 油 含 5’!64 碘 , %$% 超 液 化 碘 油 含 5’764 碘 。 超 液 化 碘 油 毒 性 很 低 , 肌 内
注 射 疼 痛 轻 微 。 超 液 化 碘 油 与 碘 化 油 比 较 , 其 粘 滞 度 较 低 ; 作 为 淋 巴 造 影 的 造 影 剂 或 肝
癌 治 疗 的 栓 塞 剂 都 要 优 于 碘 化 油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 淋 巴 造 影 : 皮 下 注 射 美 蓝 将 淋 巴 管 染 色 以 后 , 细 针 穿 刺 淋 巴 管 并 缓 慢 注 入 超 液 化
碘 油 ! " 8$%( 一 侧 肢 体 ) 。
(’ 肝 癌 肝 动 脉 栓 塞 : 经 导 管 注 入 超 液 化 碘 油 &5 " !5$%, 一 般 注 入 碘 油 与 化 疗 药 物 的
乳 化 液 。
!’ 用 药 要 点 : 参 见 碘 化 油 的 用 药 要 点 。
【 禁 忌 证 】
&’ 碘 过 敏 试 验 阳 性 。
(’ 肝 功 能 极 差 , 癌 栓 阻 塞 门 静 脉 、 黄 疽 、 腹 水 的 肝 癌 患 者 。
【 剂 型 与 规 格 】
注 射 剂 : 759#:;$%:支
75:&5$%:支
·8!5&·
第 一 章 诊 断 用 药
四 、 气 体 造 影 剂
这 是 阴 性 造 影 剂 , 它 密 度 由 于 低 于 受 检 器 官 组 织 的 密 度 而 形 成 对 比 。 可 单 独 使 用 造
影 , 也 可 与 阳 性 造 影 剂 合 用 形 成 双 重 造 影 。
空 气
【 作 用 与 用 途 】
作 为 阴 性 对 比 剂 可 进 行 气 脑 造 影 , 气 脑 !" 造 影 , 腹 膜 后 空 气 造 影 , 腹 腔 内 空 气 造
影 以 及 关 节 腔 造 影 。 随 着 !"、 #$% 和 & 超 的 问 世 , 空 气 造 影 的 应 用 范 围 日 益 缩 小 。
空 气 作 为 造 影 剂 的 特 点 是 : 取 材 方 便 , 在 体 内 吸 收 时 间 较 长 , 便 于 观 察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 作 气 脑 造 影 及 脑 窒 造 影 一 般 从 腰 穿 或 小 脑 延 髓 池 穿 刺 注 入 空 气 。 利 用 体 位 变 换
将 空 气 引 至 受 检 部 位 , 气 体 量 一 般 ’) * +,-’。
.( 腹 膜 后 空 气 造 影 : 髓 前 间 隙 穿 刺 缓 慢 注 入 空 气 , 透 视 下 调 整 体 位 使 腹 膜 后 结 构 显
影 。
空 气 量 : 成 人 /,, * ’.,,-0,
儿 童 ’)-01 2
3
。
+( 关 节 腔 空 气 造 影 : 一 般 为 膝 关 节 造 影 通 过 关 节 穿 刺 注 入 空 气 约 4, * ’.,-0。
5( 胃 肠 道 双 重 造 影 : 用 于 小 肠 或 结 肠 ; 经 导 管 注 入 阳 性 造 影 剂 ( 硫 酸 钡 ) 后 , 注
入 空 气 ’,,, * .,,,-0, 使 受 检 器 官 内 腔 的 细 微 结 构 显 示 更 清 晰 。
【 用 药 要 点 】
’( 通 过 穿 刺 注 入 空 气 时 , 应 严 格 按 无 菌 操 作 原 则 进 行 , 如 发 生 感 染 , 后 果 将 十 分
严 重 。
.( 严 格 防 止 空 气 注 入 血 管 内 , 防 止 气 体 栓 塞 。
【 禁 忌 证 】
’( 穿 刺 部 位 感 染 。
.( 有 脑 疝 前 兆 患 者 。
第 二 节 磁 共 振 造 影 剂
目 前 的 磁 共 振 造 影 剂 都 是 利 用 顺 磁 性 物 质 的 电 子 层 所 含 的 不 成 对 电 子 , 它 具 有 恒 定
的 磁 矩 。 这 种 磁 矩 与 邻 近 质 子 原 子 核 的 偶 极 子 相 互 作 用 , 可 以 缩 短 质 子 的 ", 和 丁 . 时
·4+,’·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间 , 达 到 磁 共 振 增 强 的 效 果 。
马 根 维 显
!"#$%&’(,(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主 要 用 于 颅 脑 、 脊 髓 病 变 的 磁 共 振 成 像 诊 断 , 对 于 其 他 器 官 、 组 织 的 磁 共 振 成 像 诊 断
也 可 给 予 帮 助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马 根 维 显 是 经 肾 排 泄 的 磁 共 振 造 影 剂 。 该 药 半 衰 期 很 短 , 01 小 时 以 内 就 可 由 肾 小 球
过 滤 基 本 排 出 体 外 。 没 有 明 显 全 身 毒 副 作 用 , 仅 偶 有 恶 心 、 呕 吐 或 出 现 皮 肤 粘 膜 的 过 敏
反 应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由 静 脉 注 射 给 药 , 一 般 用 23455678 9
#
( 230578 9
#
) , 如 强 化 未 见 异 常 而 仍 不 能 排 除 有
病 变 , 可 在 :2 分 钟 后 重 复 作 用 一 次 , 剂 量 同 前 , 在 个 别 少 血 管 区 域 , 可 使 用 23055678 9
#
)
( 231578 9) 。 给 药 后 ; < 42 分 钟 开 始 扫 描 , 应 在 :2 分 钟 内 扫 描 完 毕 。
【 用 药 要 点 】
极 罕 见 情 况 下 , 过 敏 反 应 或 休 克 有 可 能 发 生 , 应 准 备 好 抢 救 用 药 和 器 械 。 使 用 人 员
应 熟 悉 急 救 措 施 。 检 查 前 0 小 时 病 人 应 禁 食 。
【 禁 忌 证 】
目 前 未 发 现 禁 忌 证 , 但 尚 未 证 实 孕 期 使 用 是 否 安 全 , 对 孕 妇 应 慎 重 。
【 剂 型 与 规 格 】
注 射 剂 , 23;55678 57, ;578瓶 , 42578瓶 , 02578瓶 。
第 三 节 超 声 造 影 剂
超 声 检 查 可 使 用 一 些 药 物 进 行 声 学 造 影 或 改 变 某 些 器 官 对 超 声 波 的 传 导 性 , 对 确 定
超 声 探 及 的 解 剖 结 构 可 给 予 帮 助 , 特 别 是 对 探 查 心 瓣 膜 功 能 状 态 , 对 观 察 , 心 内 血 液 分 流
方 面 有 重 要 价 值 。
双 氧 水
=’>?6@ AB*@6#%$ .%@6C’*%
当 静 脉 内 或 心 腔 内 注 射 双 氧 水 后 , 受 血 细 胞 内 过 氧 化 氢 酶 的 催 化 , 双 氧 水 分 解 放 出
·D:24·
第 一 章 诊 断 用 药
氧 气 , 释 出 的 氧 气 部 分 弥 散 在 血 液 内 , 使 血 液 含 有 大 量 微 小 气 泡 , 使 声 阻 有 很 大 变 化 , 表
现 为 云 雾 状 强 回 声 区 , 与 周 围 正 常 均 质 血 流 所 表 现 的 无 回 声 区 形 成 鲜 明 的 对 比 。
【 作 用 与 用 途 】
!" 心 内 分 流 心 脏 病 确 定 有 五 分 流 及 其 分 流 平 面 。
#" 观 察 心 瓣 膜 有 无 关 闭 不 全 。
$" 了 解 有 无 心 衰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从 外 周 静 脉 给 药 是 最 常 用 的 方 法 :
!" 对 非 紫 绀 型 心 脏 病 患 者 : $%双 氧 水 &"&!’()*+。 一 次 最 大 注 射 量 不 超 过 (’(。
#" 对 紫 绀 型 心 脏 病 患 者 : $%双 氧 水 , &"&!(’()*+( 一 次 量 ) 。
婴 幼 儿 患 者 按 体 重 计 算 后 将 所 得 双 氧 水 稀 释 到 !%后 , 使 操 作 更 方 便 。
还 可 由 导 管 心 腔 内 注 射 : &"$% , &"-%, 每 次 &".’(。 先 吸 入 少 量 含 自 体 血 的 生 理 盐
水 后 , 产 生 少 量 气 泡 再 注 入 心 腔 。
【 禁 忌 证 】
以 下 病 人 应 慎 用 或 缓 用 双 氧 水 。
!" 冠 心 病 有 心 绞 痛 或 心 衰 。
#" 重 症 紫 绀 患 者 。
$" 重 度 贫 血 患 者 。
/" 有 血 管 栓 塞 病 史 。
0 超 胃 造 影 剂
主 要 成 份 为 : 桉 油 、 赤 小 豆 和 123 等 。
本 品 口 服 后 可 消 除 胃 部 气 泡 以 及 粘 液 对 胃 超 声 影 像 的 干 扰 , 可 使 胃 壁 组 织 结 构 及 各
部 形 态 显 示 更 好 。 对 于 胰 腺 的 超 声 检 查 也 有 帮 助 。
使 用 方 法 : 将 !&’( 本 品 稀 释 到 /&& , .&&’(, 口 服 ! 分 钟 可 进 行 检 查 。
第 四 节 检 查 辅 助 用 药
在 4 线 检 查 过 程 中 常 需 要 一 些 药 物 来 改 变 受 检 器 官 的 功 能 状 态 以 达 到 检 查 目 的 , 常
用 的 药 物 有 以 下 几 种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山 莨 菪 碱
!"#$%&’(#")( *+, - .)
在 胃 肠 道 双 重 造 影 中 , 使 用 它 来 降 低 胃 肠 道 平 滑 肌 张 力 , 以 显 示 微 小 病 灶 。
【 用 法 与 剂 量 】
在 检 查 前 /+ 0 .1 分 钟 , 肌 内 注 射 *+, - . .1(
2
, 可 维 持 低 张 效 果 /1 0 31 分 钟 。
儿 童 用 量 143 0 .(
2562
。
【 禁 忌 证 】
青 光 眼 、 前 列 腺 肥 大 、 幽 门 梗 阻 严 重 心 脏 疾 病 患 者 禁 用 。
【 剂 型 与 规 格 】
注 射 剂 : /1(
25
支 , .1(
25
支 。
胰 高 血 糖 素
789:’2%"
在 十 二 指 肠 低 张 造 影 中 , 利 用 它 对 胃 肠 道 平 滑 肌 的 低 张 作 用 。 本 品 作 用 强 而 迅 速 ;
维 持 时 间 短 , 低 张 作 用 时 间 仅 维 持 数 分 钟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肌 内 注 射 : /(
2
【 禁 忌 证 】 : 低 血 钾 及 嗜 酸 细 胞 瘤 患 者 不 宜 使 用 。
胃 复 安 ( 灭 吐 灵 )
;)<%:8%=>’(#&)
本 品 可 选 定 胃 肠 道 蠕 动 。 在 小 肠 检 查 中 , 有 时 需 插 入 小 肠 导 管 并 使 小 肠 全 程 显 影 ,
可 在 检 查 前 /+ 分 钟 肌 注 .1(
2
胃 复 安 以 帮 助 检 查 。
第 五 节 器 官 功 能 检 查 用 药
本 节 药 物 利 用 检 测 被 检 器 官 对 该 药 的 摄 取 , 排 泄 的 代 谢 过 程 , 通 过 检 测 被 检 器 官 对
该 药 的 反 应 能 力 来 判 断 该 器 官 的 功 能 状 态 。 目 前 , 随 着 新 的 检 测 方 法 的 出 现 , 部 分 项 目
已 趋 于 淘 汰 。
·/,1/·
第 一 章 诊 断 用 药
一 、 肝 功 能 检 查 用 药
磺 溴 酞 钠
!"#$%&’%(%)*+*,#-./ !%0."(( 1!2)
【 作 用 与 用 途 】
用 于 肝 功 能 测 定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本 品 静 脉 注 射 后 , 可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 由 肝 脏 网 状 内 皮 细 胞 摄 取 后 到 肝 细 胞 , 在 正 常
肝 脏 约 有 345与 谷 胱 甘 肽 , 甘 氨 酸 结 合 并 排 入 胆 汁 , 在 67 分 钟 内 可 将 其 大 部 分 排 出 , 血
清 中 剩 余 量 不 超 过 注 射 量 的 75。
【 用 药 要 点 】
不 良 反 应 有 局 部 血 栓 性 静 脉 炎 。 注 射 时 如 渗 出 血 管 外 , 可 产 生 局 部 炎 症 反 应 , 并 可
影 响 检 查 结 果 , 用 85普 鲁 卡 因 局 部 注 射 可 减 轻 症 状 。 过 敏 者 可 发 生 荨 麻 疹 和 类 似 过 敏
性 休 克 的 全 身 症 状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静 脉 注 射 用 药 :
成 人 剂 量 : 每 次 9 : 7(
;<=;
。
儿 童 剂 量 : 每 次 9(
;<=;
。
【 禁 忌 证 】
有 药 物 过 敏 史 者 、 黄 疸 、 肝 癌 、 肝 硬 变 、 肝 脂 肪 变 性 均 不 应 做 此 项 检 查 。
【 剂 型 与 规 格 】
注 射 剂 : 874(
;<7(#<
支
二 、 肾 功 能 检 查 用 药
酚 磺 酞 ( 酚 红 )
2*-/%# >-0( 2!2)
【 作 用 与 用 途 】
用 于 测 定 肾 血 流 量 和 肾 小 管 功 能 。
【 药 代 动 力 学 和 生 物 药 剂 学 】
本 品 为 红 色 染 料 。 静 脉 注 射 后 约 ?@5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 游 离 型 的 药 物 由 肾 小 球 滤
过 : 结 合 型 药 物 345由 近 曲 小 管 分 泌 , 945经 肝 胆 排 泄 , 肾 功 能 正 常 时 , 静 脉 注 射 本 品
@(;, 87 分 钟 尿 排 出 量 74(# 时 , 本 品 排 出 量 应 占 注 入 量 的 975以 上 , @? 分 钟 排 出 量 应 达
·9648·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到 !"# $ %&#, ’(& 分 钟 则 为 ""# $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成 人 剂 量 : *+
,-
次 。
儿 童 剂 量 : *+
,-
次 。
【 用 药 要 点 】
注 射 前 饮 水 !&& $ %&&+., 尿 排 空 是 十 分 的 重 要 。 否 则 , 将 影 响 检 查 的 准 确 性 。
【 剂 型 与 规 格 】
注 射 剂 , *+
,-’+.
。
靛 胭 脂
/012,3 456+207
为 蓝 色 染 料 , 主 要 由 肾 小 管 排 泄 , 静 脉 或 肌 内 注 射 后 ’& 分 钟 内 尿 液 显 蓝 色 为 正 常 。
用 于 测 定 肾 功 能 。 使 用 后 偶 有 皮 疹 、 瘙 痒 、 支 气 管 痉 挛 过 敏 反 应 , 可 用 抗 组 胺 药 , 肾 上 腺
素 等 治 疗 。 有 过 敏 反 应 , 可 用 抗 组 胺 药 、 肾 上 腺 素 等 治 疗 。 有 过 敏 史 的 病 人 , 用 药 前 应 做
过 敏 试 验 。 用 药 剂 量 : %&+
,-
次 。
【 剂 型 与 规 格 】
注 射 剂 %&+
,
, ’&+.。
刚 果 红
830,3 971
由 于 淀 粉 样 病 变 易 与 刚 果 红 结 合 , 可 用 于 诊 断 淀 粉 样 病 变 ( 或 者 是 肾 病 ) 。 本 品 溶 液
应 为 清 亮 红 色 , 如 稍 有 沉 淀 析 出 即 有 毒 性 不 可 使 用 。 静 脉 注 射 后 ’ 小 时 血 液 中 药 料 消 失
不 超 过 %&#, 尿 排 泄 也 不 显 著 为 正 常 。 如 血 中 消 失 量 超 过 *&#, 但 尿 中 有 大 量 刚 果 红 ,
表 示 可 能 有 肾 病 存 在 。 使 用 剂 量 : &:’
,-
次
【 禁 忌 证 】 禁 与 氯 化 钠 或 葡 萄 糖 配 伍 。
【 剂 型 与 规 格 】 注 射 剂 &:’"+
,-
支 , ’"+.。
三 、 心 血 管 功 能 检 查 的 药 物
偶 氮 蓝 ( 依 文 氏 蓝 )
;<50’ = >.?7
用 于 测 定 血 容 量 。 静 脉 注 射 , 该 药 牢 固 地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 保 持 在 管 腔 内 , 通 常 在 ’&
分 钟 内 可 与 血 浆 完 全 混 合 。 注 入 已 知 量 的 药 物 后 , 从 血 浆 染 料 浓 度 可 推 算 血 浆 容 量 。
使 用 剂 量 : ("+
,-
次
·!%&’·
第 一 章 诊 断 用 药
剂 型 : 注 射 剂 !"#
$
, "#%&支 。
荧 光 素 钠
’%()*+,-+./ 0)1.(#
用 于 测 定 血 液 循 环 时 间 。 由 臂 静 脉 注 射 后 , 在 紫 外 灯 光 下 观 察 , 以 23 4 25 秒 内 唇 部
粘 膜 见 到 黄 绿 色 荧 光 为 正 常 。 也 用 于 测 定 血 管 通 透 性 或 开 放 情 况 。 脑 脓 肿 、 脑 血 肿 、 脑
肿 瘤 存 在 时 , 血 脑 屏 障 的 通 透 发 生 变 化 , 正 常 时 不 透 过 的 染 料 , 此 时 可 弥 散 到 病 变 外 的 脑
组 织 。 这 种 反 应 能 帮 助 表 浅 病 灶 的 定 位 ; 用 放 射 性 碘 标 记 的 荧 光 素 钠 与 扫 描 技 术 合 用 ,
也 能 帮 助 深 部 病 灶 的 定 位 。 本 品 !6溶 液 滴 眼 , 用 于 检 查 有 无 角 膜 溃 疡 。 本 品 静 脉 注 射
后 可 使 皮 肤 黄 染 , 但 !7 小 时 内 可 褪 色 ; 也 可 致 恶 心 、 呕 吐 。 目 前 本 品 只 有 眼 科 使 用 较 多 。
使 用 剂 量 : 387 4 389
$&
次 。 剂 型 : 注 射 剂 387
$
, !#%&支 ; !6溶 液 ( 滴 眼 ) 。
四 、 胃 酸 分 泌 功 能 查 检 药
磷 酸 组 胺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能 刺 激 胃 酸 分 泌 , 可 用 于 萎 缩 性 胃 炎 等 胃 酸 缺 乏 性 疾 病 诊 断 和 鉴 别 诊 断 。 还 可
对 麻 风 病 进 行 诊 断 。
【 药 代 动 力 学 与 生 物 药 剂 学 】
本 品 口 服 无 效 。 皮 下 或 肌 内 注 射 后 迅 速 吸 收 并 大 部 分 在 组 胺 作 用 迅 速 被 破 坏 , 小 部
分 到 达 胃 并 和 用 于 组 织 :
!
@ 受 体 , 最 后 在 肝 脏 被 破 坏 。 本 品 作 用 时 间 很 短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晨 起 空 腹 时 皮 下 注 射 本 品 38!" 4 38"#
$&
次 , 极 量 2#
$
。
【 禁 忌 证 】
本 品 可 使 支 气 管 平 滑 肌 收 缩 , 因 此 支 气 管 哮 喘 者 禁 用 。
【 剂 型 与 规 格 】
磷 酸 组 胺 , 注 射 液 2#
$&2#%&
支
盐 酸 氨 乙 吡 唑
A+;<B)%+ :C1*)->%)*.1+( :.,;<%)$)
【 作 用 与 用 途 】
与 磷 酸 组 胺 有 相 似 的 刺 激 胃 酸 分 泌 的 功 能 , 但 作 用 较 磷 酸 要 强 , 而 且 缓 慢 而 持 久 。
高 峰 分 泌 时 间 一 般 为 注 射 后 7" 4 D" 分 钟 。 不 良 反 应 如 面 色 潮 红 、 头 痛 、 体 位 性 低 血 压 等
·7732·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也 较 磷 酸 组 胺 要 轻 。
【 药 代 动 力 学 与 生 物 药 剂 学 】
与 组 胺 的 体 内 过 程 相 似 。
【 给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
肌 注 或 皮 下 注 射 , 每 次 !"#$
%&’%
。
【 禁 忌 证 】
与 组 胺 相 似 。
【 剂 型 与 规 格 】
盐 酸 氨 乙 吡 唑 , 注 射 剂 : #!$
%
, ($)&支 。
五 肽 胃 泌 素
*+,-.%./-01,
【 作 用 与 用 途 】
为 较 新 的 刺 激 胃 酸 分 泌 的 药 物 , 作 用 较 磷 酸 组 胺 和 盐 酸 氨 吡 唑 强 , 不 良 反 应 也 较 轻 。
【 用 法 与 剂 量 】
皮 下 注 射 或 ( 小 时 内 持 续 静 肪 滴 注 , 剂 量 为 每 次 2$
%&’%
。
·#3!(·
第 一 章 诊 断 用 药
第 二 章 消 毒 防 腐 药
消 毒 药 ( !"#"$%&’()$(#) 是 指 能 迅 速 杀 灭 病 原 微 生 物 的 药 物 , 同 时 也 能 损 伤 机 体 组 织 。
防 腐 药 ( *$("#&
+("’#
) 作 用 比 较 缓 和 , 能 抑 制 微 生 物 的 生 长 繁 殖 , 对 组 织 损 害 也 较 轻 。 其
实 , 消 毒 药 和 防 腐 药 之 间 没 有 明 显 的 界 限 , 其 杀 菌 或 抑 菌 效 果 主 要 取 决 于 浓 度 及 作 用 时
间 , 也 受 其 他 一 些 因 素 的 影 响 , 故 一 般 统 称 为 “ 消 毒 防 腐 药 ” 。 本 类 药 主 要 应 用 于 皮 肤 、 粘
膜 、 器 械 、 排 泄 物 和 环 境 的 消 毒 。 粘 膜 及 创 口 防 腐 过 去 曾 用 防 腐 药 , 现 改 用 生 理 盐 水 或 中
性 肥 皂 水 冲 洗 , 借 机 械 作 用 除 去 异 物 。 这 样 不 易 损 伤 组 织 , 而 且 更 有 效 。 体 表 感 染 和 炎
症 现 多 应 用 抗 菌 药 或 ( 和 ) 糖 皮 质 激 素 等 。
影 响 消 毒 防 腐 药 作 用 的 因 素 :
,- 药 物 浓 度 的 高 低 和 作 用 时 间 的 长 短 它 们 会 影 响 药 物 作 用 的 强 度 和 刺 激 性 。 低
浓 度 消 毒 药 只 抑 制 微 生 物 生 长 繁 殖 , 而 高 浓 度 才 能 杀 灭 微 生 物 。 如 要 达 到 安 全 可 靠 的 消
毒 目 的 , 必 须 掌 握 适 当 的 药 物 浓 度 及 作 用 时 间 。
.- 溶 剂 影 响 药 物 的 作 用 。 如 苯 酚 水 溶 液 作 用 强 , 腐 蚀 性 也 较 强 , 而 其 油 溶 液 的 作
用 及 腐 蚀 性 均 较 弱 : 碘 酊 的 作 用 和 刺 激 性 较 强 , 而 碘 甘 油 则 较 弱 , 后 者 可 用 于 粘 膜 消 毒 防
腐 。
/- 脓 、 血 、 蛋 白 质 等 有 机 物 质 能 减 弱 消 毒 防 腐 药 的 作 用 。 因 为 它 们 能 包 埋 微 生 物 ,
使 其 免 受 药 物 的 影 响 , 故 创 面 消 毒 时 , 必 需 清 除 这 些 有 机 物 质 。
0- 酸 碱 度 和 温 度 会 影 响 某 些 消 毒 防 腐 药 的 作 用 , 如 清 洁 剂 中 的 季 铵 类 随 着 +1 值
的 升 高 而 作 用 增 强 , 苯 甲 酸 在 碱 性 环 境 中 作 用 减 弱 。 再 则 , 一 般 把 温 度 提 高 ,23, 消 毒 防
腐 剂 抗 微 生 物 效 力 会 增 加 , 倍 。
4- 微 生 物 的 敏 感 性 处 于 生 长 繁 殖 期 的 细 菌 易 受 消 毒 防 腐 药 的 影 响 , 细 菌 芽 胞 较 难
杀 灭 。 病 毒 一 般 对 碱 性 药 物 较 敏 感 。
·502,·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第 一 节 醇 类
醇 类 消 毒 防 腐 剂 能 使 蛋 白 质 变 性 、 沉 淀 , 因 而 有 抗 菌 作 用 。 但 其 对 芽 胞 、 病 毒 和 真 菌
无 效 。
乙 醇
!"#$% &%’(#(%
【 制 剂 规 格 】
乙 醇 溶 液 : )*+( 药 典 制 剂 , 应 用 时 , 按 需 要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为 无 色 挥 发 、 易 燃 的 液 体 , 有 吸 湿 性 。 是 最 常 用 的 消 毒 防 腐
药 。 主 要 用 于 :
,- 消 毒 ./+( 按 重 量 计 ) 或 .*+( 按 容 量 计 ) 乙 醇 消 毒 作 用 最 强 。 浓 度 过 高 会 使 菌
体 表 层 蛋 白 迅 速 凝 固 , 形 成 蛋 白 膜 , 使 向 菌 体 的 渗 透 受 阻 , 故 杀 菌 作 用 反 而 减 弱 。 浓 度 过
低 , 达 不 到 杀 菌 目 的 。 ./+乙 醇 常 用 于 皮 肤 及 温 度 计 等 一 般 器 械 消 毒 。 为 防 止 浸 泡 的 金
属 器 械 生 锈 , 常 加 入 饱 和 的 碳 酸 氢 钠 溶 液 。 因 不 能 杀 灭 芽 胞 和 病 毒 , 不 宜 用 于 外 科 手 术
器 械 消 毒 。
0- 预 防 褥 疮 1/ 2 */+乙 醇 用 作 发 赤 药 ( 345678’96:") , 涂 擦 长 期 卧 床 病 人 的 皮 肤 ,
可 扩 张 局 部 血 管 , 促 进 血 液 循 环 , 并 减 少 汗 腻 , 预 防 局 部 因 长 期 受 压 坏 死 而 形 成 褥 疮 。
;- 降 温 0/ 2 ;/+乙 醇 涂 擦 皮 肤 , 可 扩 张 血 管 , 增 强 末 梢 循 环 , 同 时 由 于 蒸 发 散 热 ,
故 可 使 高 温 病 人 降 温 。
1- 健 胃 、 驱 风 、 助 消 化 年 老 体 弱 或 疾 病 恢 复 期 的 病 人 , 口 服 少 量 乙 醇 , 有 健 胃 、 驱
风 、 助 消 化 作 用 。
*- 急 救 晕 厥 或 虚 脱 病 人 在 缺 少 急 救 的 情 况 下 , 灌 烈 性 酒 一 小 杯 , 可 因 刺 激 咽 、 喉 粘
膜 反 射 性 兴 奋 呼 吸 和 循 环 中 枢 而 苏 醒 。
<- 用 作 溶 剂 配 制 酊 剂 、 醑 剂 及 流 浸 膏 等 溶 剂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高 浓 度 乙 醇 可 使 皮 肤 脱 水 。
( 0) 饮 酒 过 量 可 致 昏 迷 、 呼 吸 抑 制 和 循 环 衰 竭 。
( ;) 刺 激 性 强 , 不 宜 消 毒 伤 口 及 粘 膜 。
( 1) 当 脓 、 血 、 蛋 白 质 等 有 机 物 存 在 时 , 消 毒 作 用 减 弱 。 因 其 使 蛋 白 质 沉 淀 , 形 成 凝
块 , 细 菌 可 埋 藏 其 中 生 长 繁 殖 。
·.1/,·
第 二 章 消 毒 防 腐 药
异 丙 醇
!"#$%#$&’ (’)#*#’( !"#$%#$+,#’)
【 制 剂 规 格 】
异 丙 醇 溶 液 : -. / 0.1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原 药 为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 溶 于 水 和 醇 。 杀 菌 作 用 比 乙 醇 强 , 可 能
与 其 降 低 表 面 张 力 作 用 较 强 有 关 。 对 器 械 的 腐 蚀 性 较 小 。 -.1溶 液 迅 速 杀 灭 大 多 数 繁 殖
型 细 菌 。 可 用 于 注 射 前 和 手 术 部 位 皮 肤 消 毒 。 对 长 期 卧 床 病 人 也 可 用 作 发 赤 药 , 以 预 防 褥
疮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脂 溶 性 较 强 , 反 复 应 用 可 致 皮 肤 干 燥 。 因 其 不 能 杀 灭 芽 胞
和 病 毒 , 不 宜 用 于 手 术 器 械 消 毒 。
苯 氧 乙 醇
2*3,#4&35*+,#’( 2*3,#435#’、
!
6 2*3,#4&35*&’ (’)#*#’)
【 制 剂 规 格 】
苯 氧 乙 醇 溶 液 、 乳 液 和 软 膏 : 71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原 药 为 无 色 稍 粘 稠 的 液 体 , 溶 于 水 、 醇 、 甘 油 和 植 物 油 。 对 绿
脓 杆 菌 有 较 强 的 杀 灭 作 用 , 对 其 他 革 兰 氏 阴 性 杆 菌 作 用 差 , 对 革 兰 氏 阳 性 菌 几 乎 无 作 用 。
可 用 于 治 疗 绿 脓 杆 菌 感 染 的 创 伤 , 如 烧 伤 、 烫 伤 、 脓 疡 等 , 混 合 感 染 可 与 磺 胺 药 、 抗 生 素 合 用 。
苯 甲 醇
83,9&’ (’)#*#’( 苄 醇 , 2*3,&’)+%:;,#’、 2*3,&’<35*+,#’)
【 制 剂 规 格 】
苯 甲 醇 溶 液 : .=> / ?1( 按 需 要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苯 甲 醇 软 膏 或 洗 剂 : @.1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原 药 为 无 色 液 体 , 稍 溶 于 水 , 能 与 醇 混 溶 。 有 局 部 麻 醉 和 防 腐
作 用 。 @ / ? 溶 液 及 @.1软 膏 或 洗 剂 均 可 用 于 局 部 止 痛 、 止 痒 和 防 腐 。 .=> / 71溶 液 用
于 药 剂 防 腐 及 减 轻 中 草 药 针 剂 注 射 时 的 疼 痛 。
附 : 丙 二 醇
2%#$&’3,3 A’&)#’
本 品 为 无 色 粘 稠 液 体 , 有 吸 湿 性 。 药 理 作 用 与 乙 醇 相 似 , 但 消 除 较 慢 , 作 用 时 间 较
长 , 毒 性 小 , 用 其 喷 雾 消 毒 空 气 很 安 全 。 可 用 作 药 物 的 溶 剂 。 制 美 容 剂 、 洗 剂 和 软 膏 时 也
常 采 用 本 品 。
·B?.@·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第 二 节 酚 类
酚 类 消 毒 防 腐 剂 能 使 蛋 白 质 变 性 沉 淀 , 并 能 改 变 胞 浆 膜 的 通 透 性 , 因 而 有 抗 菌 作 用 。
一 般 浓 度 对 芽 胞 、 病 毒 无 效 。
苯 酚
!"#$%&( 酚 、 石 炭 酸 , ’()*%&+, -,+.)
【 制 剂 规 格 】
苯 酚 油 和 甘 油 溶 液 : / 0 12( 按 需 要 配 成 不 同 浓 度 )
液 体 酚 ( 液 体 石 炭 酸 ) : 固 体 酚 熔 化 后 加 水 3 0 /42
苯 酚 软 膏 : 52( 含 甘 油 /612)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原 药 为 白 色 或 淡 红 色 针 状 结 晶 , 有 潮 解 性 , 溶 于 水 及 有 机 溶
剂 , 有 特 异 性 气 味 。 苯 酚 及 其 衍 生 物 都 是 原 浆 毒 , 可 使 蛋 白 质 凝 固 沉 淀 。 沉 淀 物 结 合 较
松 , 药 物 能 渗 入 深 部 杀 灭 其 中 的 细 菌 和 真 菌 , 故 其 消 毒 作 用 不 受 环 境 中 蛋 白 质 的 干 扰 。
但 低 浓 度 对 芽 胞 和 病 毒 无 效 。 低 浓 度 对 皮 肤 、 粘 膜 有 刺 激 性 和 局 麻 作 用 , 高 浓 度 有 腐 蚀
作 用 。 其 水 溶 液 抗 菌 作 用 最 强 , 油 及 甘 软 膏 用 于 皮 肤 瘙 痒 、 消 炎 。 / 0 52甘 油 溶 液 滴 耳 ,
抗 菌 作 用 和 刺 激 性 均 减 弱 。 7 0 12的 水 溶 液 不 腐 蚀 金 属 , 用 于 浸 泡 医 疗 器 械 、 消 毒 用 具
和 房 屋 等 。 12溶 液 杀 灭 结 核 杆 菌 需 58 小 时 。 461 0 /2的 水 溶 液 和 52软 膏 用 于 皮 肤 瘙
痒 、 消 炎 。 / 0 52甘 油 溶 液 滴 耳 , 治 疗 耳 道 炎 , 可 消 炎 、 止 痛 。 1 0 /42的 油 和 甘 油 溶 液 注
入 痔 内 有 硬 化 作 用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苯 酚 不 宜 用 于 可 吸 收 药 物 的 橡 皮 、 塑 料 或 纤 维 织 品 等 的 消
毒 , 因 为 经 苯 酚 消 毒 过 的 这 些 物 品 与 皮 肤 接 触 可 引 起 灼 伤 。 皮 肤 粘 膜 被 酚 腐 蚀 后 , 立 即
用 植 物 油 或 142酒 精 洗 涤 。 如 腐 蚀 的 创 面 很 大 , 可 用 大 量 水 冲 冼 后 , 再 用 油 涂 搽 。
煤 酚
’)#9%&( 甲 酚 )
【 制 剂 规 格 】
煤 酚 皂 溶 液 ( 来 苏 尔 :
;9%&
) : 含 煤 酚 142( 按 需 要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煤 酚 是 从 煤 馏 中 获 得 的 邻 位 、 间 位 、 对 位 三 种 甲 酚 的 混 合 物 。
新 制 品 为 无 色 液 体 , 与 日 光 接 触 后 , 色 变 深 , 成 为 淡 黄 色 或 暗 赤 色 的 澄 明 液 , 难 溶 于 水 。
制 成 142的 肥 皂 溶 液 ( 俗 称 来 苏 尔 ) 供 消 毒 用 。 杀 菌 作 用 比 苯 酚 强 数 倍 , 其 腐 蚀 性 和 毒 性
·<84/·
第 二 章 消 毒 防 腐 药
均 较 弱 。 ! " #$的 溶 液 用 于 手 及 皮 肤 消 毒 , % " &$的 溶 液 用 于 器 械 、 物 品 ( 包 括 用 具 、 绷
带 等 ) 消 毒 , 一 般 必 须 浸 泡 ! " # 小 时 。 & " !’$的 溶 液 用 于 病 人 排 泄 物 消 毒 。 浴 盆 中 酌
加 ’(’! " ’(’%$来 苏 尔 , 有 利 于 预 防 皮 肤 病 。 皮 肤 沾 上 此 药 液 不 带 恶 臭 , 故 此 苯 酚 或 煤
酚 受 欢 迎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煤 酚 不 宜 用 于 可 吸 收 药 物 的 橡 皮 、 塑 料 或 纤 维 织 品 等 的 消
毒 , 因 为 经 煤 酚 消 毒 过 的 这 些 物 品 与 皮 肤 接 触 可 引 起 灼 伤 。
间 苯 二 酚
)*+,-./0,1( 雷 琐 辛 , )*+,-2/0、 )*+,-./0)
【 制 剂 规 格 】
间 苯 二 酚 软 膏 、 洗 剂 或 醇 溶 液 : # " !’$( 常 用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原 药 为 无 色 结 晶 , 在 光 线 和 潮 湿 的 空 气 作 用 下 变 成 红 色 。 易
溶 于 水 和 醇 。 有 杀 菌 、 灭 霉 及 止 痒 作 用 。 其 杀 菌 效 力 为 苯 酚 的 !3%, 刺 激 性 也 较 小 。 低 浓
度 有 促 角 质 新 生 作 用 , 高 浓 度 有 角 层 剥 离 作 用 。 用 于 治 疗 癣 症 、 湿 疹 、 脂 溢 性 皮 炎 、 痤 疮
及 银 屑 病 等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有 引 起 接 触 性 致 敏 反 应 的 报 告 。
六 氯 酚
4*56.71,-,87*0*( 双 三 氯 酚 , 96:,87*0、 9 ; !!)
【 制 剂 规 格 】
六 氯 酚 肥 皂 溶 液 : # " %’$
六 氯 酚 水 溶 液 : ’(& " !$
膜 气 雾 剂 :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原 药 为 白 色 或 淡 棕 色 粉 末 , 无 臭 , 难 溶 于 水 , 易 溶 醇 , 常 掺 合 在
液 体 肥 皂 、 洗 剂 、 软 膏 、 乳 剂 和 洗 发 剂 内 。 # " %$的 液 体 肥 皂 溶 液 用 于 皮 肤 消 毒 或 术 前 洗
手 。 对 葡 萄 球 菌 及 其 他 革 兰 氏 阳 性 菌 有 效 , 低 浓 度 抑 菌 , 高 浓 度 杀 菌 , 对 革 兰 氏 阴 性 菌 作
用 较 弱 。 主 要 用 于 保 护 婴 儿 皮 肤 免 受 葡 萄 球 菌 感 染 。 因 毒 性 较 大 , 许 多 国 家 已 限 制 普 遍
应 用 。 但 一 般 认 为 , 在 有 葡 萄 球 菌 感 染 危 险 时 , 它 仍 是 最 好 的 皮 肤 消 毒 药 之 一 。 它 有 两
个 优 点 , 即 :
!
对 皮 肤 无 刺 激 性 , 不 易 引 起 过 敏 反 应 ;
"
可 与 肥 皂 合 用 。 近 来 有 人 用 其 低
浓 度 溶 液 消 毒 皮 扶 , 或 用 涂 膜 气 雾 剂 消 毒 灼 伤 创 面 , 以 代 替 敷 料 。 涂 膜 气 雾 剂 的 用 法 ; 创
面 喷 雾 , 待 干 后 再 喷 ! " # 次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反 复 应 用 可 通 过 完 整 皮 肤 吸 收 。 避 免 应 用 于 皮 肤 破 裂 和 表 皮 脱 落 处 。
$
短 期 应 用 后 , 立 即 用 肥 皂 溶 液 清 洗 去 残 存 物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中 毒 症 状 主 要 是 消 化 道 、 心 血 管 和 神 经 系 统 症 状 , 如 厌 食 、 呕 吐 心 血 管 功 能 紊
乱 、 烦 躁 不 安 、 嗜 睡 、 昏 迷 、 惊 厥 、 甚 至 呼 吸 抑 制 或 停 止 。
煤 焦 油
!"#$ %#&
【 制 剂 规 格 】
煤 焦 油 软 膏 : ’ ( )*+( 常 用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是 烟 煤 干 馏 而 得 的 一 种 黑 色 粘 稠 的 油 状 液 。 含 有 苯 、 甲
苯 、 二 甲 苯 、 萘 、 蒽 、 苯 酚 、 煤 酚 、 吡 啶 和 喹 啉 。 有 防 腐 、 止 痒 及 促 进 角 质 形 成 等 作 用 。 与 阳
光 有 协 同 作 用 。 可 用 于 治 疗 银 屑 病 和 湿 疹 样 皮 肤 病 等 ( ’)-’-.) 。 有 激 刺 性 , 久 用 可 引 起
痤 疮 样 皮 疹 。
鱼 石 脂
/0121#33"$( 依 克 度 、 黑 油 膏 , /01214"$、 5627368"$)
【 制 剂 规 格 】
鱼 石 脂 软 膏 : )* ( 9*+( 加 适 量 蜂 蜡 以 增 加 其 硬 度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含 沥 青 的 油 面 岩 干 馏 而 得 的 产 物 , 经 硫 酸 磺 化 、 氨 水 中 和 , 即
制 得 本 品 。 为 棕 黑 色 粘 稠 性 物 质 , 溶 于 水 。 作 用 与 煤 焦 油 相 似 但 较 弱 。 有 防 腐 、 消 炎 、 消
肿 、 抑 制 分 泌 及 温 和 刺 激 等 作 用 。 其 软 膏 用 于 干 癣 、 各 种 皮 炎 、 慢 性 湿 疹 和 疖 肿 等 , 外 用
涂 敷 。
附 : 硫 桐 脂
:;"60121#33"$
桐 油 与 硫 黄 加 热 作 用 后 , 以 硫 酸 磺 化 , 再 加 氨 水 中 和 , 制 得 的 棕 黑 色 粘 稠 液 即 为 本
品 。 有 特 殊 臭 味 , 溶 于 水 和 甘 油 。 有 )* ( 9*+多 种 浓 度 的 软 膏 , 为 鱼 石 脂 的 代 用 品 。
第 三 节 醛 类
醛 类 消 毒 防 腐 剂 能 与 蛋 白 质 的 氨 基 结 合 , 使 其 变 性 沉 淀 。 作 用 强 , 对 细 菌 、 芽 胞 、 真
菌 、 病 毒 都 有 效 。
·),*)·
第 二 章 消 毒 防 腐 药
甲 醛
!"#$%&’()*’(( 蚁 醛 )
【 制 剂 规 格 】
福 尔 马 林 ( !"#$%&+,) 溶 液 : -./甲 醛 溶 液 ( 药 典 规 定 含 甲 醛 不 少 于 01/, 按 需 要 稀 释
成 不 同 浓 度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甲 醛 在 室 温 下 为 无 色 气 体 , 易 溶 于 水 。 对 微 生 物 有 强 大 的 杀
灭 作 用 。 福 尔 马 林 由 于 刺 激 性 太 强 , 只 能 用 于 房 屋 、 衣 物 、 家 具 等 的 消 毒 。 2$
0
房 间 消
毒 , 取 福 尔 马 林 2 3 4$&, 加 等 量 水 后 , 加 热 蒸 发 。 4/福 尔 马 林 用 于 手 术 器 械 消 毒 , 浸 泡 2
3 4 小 时 即 可 。 2./福 尔 马 林 ( 含 甲 醛 -/) 用 于 固 定 标 本 、 尸 体 , 保 存 疫 苗 和 血 清 。 牙 科
可 用 其 配 成 干 髓 剂 , 填 入 髓 腔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2) 甲 醛 蒸 气 对 眼 和 呼 吸 道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性 , 可 引 起 流 泪 、 咳 嗽 , 甚 到 鼻 炎 、 结 膜 炎 和
气 管 炎 。
( 4) 皮 革 、 丝 绸 与 甲 醛 蒸 气 接 触 易 变 脆 。
乌 洛 托 品
5#"6#"7+,(( 六 甲 烯 胺 、 六 亚 甲 基 四 胺 ,
8(9%$(6)*&(,%$+,(、 8(9%$ : (6,*&(,(6(6#%$+,()
【 制 剂 规 格 】
乌 洛 托 品 片 剂 : .;0
<
、 .;=
<>
片 ; 粉 剂 : =..
<>
瓶 ( 按 需 要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是 甲 醛 和 氨 的 缩 合 物 , 为 无 色 结 晶 , 无 臭 , 溶 于 水 。 本 身
无 抗 菌 作 用 , 在 酸 性 环 境 中 缓 慢 分 解 释 出 甲 醛 , 产 生 抗 菌 作 用 。
2; 片 剂 用 于 泌 尿 道 感 染 。 用 法 : 口 服 , 每 次 .;0 3 2<, 每 日 0 次 。 服 药 期 间 应 加 服
氯 化 铵 ( 每 次 2
<
, 每 日 0 次 ) , 以 使 尿 变 成 酸 性 , 但 肾 功 能 严 重 减 退 者 禁 用 。
4; 粉 剂 治 疗 腋 臭 、 足 癣 及 汗 脚 等 。 用 法 :
( 2) 腋 臭 : 将 腋 下 洗 净 , 用 湿 毛 巾 擦 干 后 , 撒 布 粉 剂 , 用 手 摩 擦 至 潮 湿 后 再 撒 布 , 尔 后
挟 紧 4. 3 0. 分 钟 。
( 4) 足 癣 : 水 疱 型 足 癣 , 洗 净 擦 干 脚 后 , 局 部 涂 4./溶 液 并 揉 搓 , 每 日 4 次 。 湿 烂 型 足
癣 , 用 .;=/高 锰 酸 钾 溶 液 泡 洗 脚 4. 分 钟 , 擦 干 后 涂 -./溶 液 并 揉 搓 , 每 日 0 次 。
( 0) 汗 脚 : 用 热 水 泡 脚 , 以 湿 毛 巾 擦 干 后 用 饱 和 溶 液 涂 搽 出 汗 处 ( 主 要 为 足 跖 ) , 每 4 3
- 日 2 次 , 治 愈 为 止 。
·4=.2·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第 四 节 酸 类
无 机 酸 有 很 强 的 腐 蚀 性 , 作 消 毒 防 腐 用 的 主 要 是 有 机 酸 。
十 一 烯 酸 和 十 一 烯 酸 锌
!"#$%&’$"(% )%(# , *("% !"#$%&’$"+,$
【 制 剂 规 格 】
十 一 烯 酸 醇 溶 液 : - . /01
十 一 烯 酸 软 膏 : 201
复 方 十 一 烯 酸 软 膏 ( 脚 气 灵 ) : 按 十 一 烯 酸 20
3
、 十 一 烯 酸 锌 -
3
、 羊 毛 脂 和 液 体 石 蜡 各
/03、 加 凡 士 林 4-3 配 制
新 脚 气 膏 : 按 十 一 烯 酸 -
3
、 十 一 烯 酸 锌 20
3
、 醋 酸 氢 化 可 的 松 0502
3
、 二 甲 亚 砜 适 量 、
甘 油 206’、 羧 甲 基 纤 维 素 钠 2 . 7
3
、 水 -86’ 配 制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十 一 烯 酸 为 淡 黄 色 油 状 液 体 , 在 /89以 下 即 凝 固 结 块 , 有 特 殊
臭 味 , 几 不 溶 于 水 , 溶 于 醇 。 十 一 烯 酸 锌 为 白 色 粉 末 , 由 十 一 烯 酸 与 氧 化 锌 加 热 反 应 制
成 。 两 者 作 用 相 似 , 有 中 等 度 杀 灭 细 菌 和 抑 制 真 菌 的 作 用 。 高 浓 度 长 时 间 才 能 杀 灭 真
菌 。 常 制 成 多 种 剂 型 治 疗 皮 肤 、 粘 膜 真 菌 感 染 , 如 手 足 癣 、 体 癣 , 还 可 用 于 治 疗 秃 疮 。 用
于 粘 膜 真 菌 感 染 时 , 浓 度 不 宜 超 过 /1, 以 免 刺 激 粘 膜 。
苯 甲 酸
:$";<(% )%(#( 安 息 香 酸 , =>$"&’?<@6(% )%(#)
【 制 剂 规 格 】
复 方 苯 甲 酸 软 膏 : 按 苯 甲 酸 /2
3
、 水 杨 酸 4
3
、 羊 毛 脂 -
3
, 加 凡 士 林 至 /00
3
配 制
复 方 苯 甲 酸 擦 剂 ( 癣 药 水 ) : 含 苯 甲 酸 4
3
、 水 杨 酸 7
3
, 加 酒 精 至 /006’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苯 甲 酸 为 白 色 或 微 带 黄 色 的 轻 质 结 晶 , 无 味 , 微 溶 于 水 , 易 溶
于 醇 。 有 抗 细 菌 、 灭 真 菌 作 用 。 在 酸 性 环 境 中 , 05/1的 溶 液 即 有 抑 菌 作 用 。 毒 性 很 低 ,
常 用 作 食 品 及 中 草 药 制 剂 的 防 腐 剂 ( 05/1浓 度 ) 。 在 碱 性 环 境 中 生 成 钠 盐 作 用 大 为 减
弱 。 多 与 水 杨 酸 配 伍 制 成 软 膏 和 擦 剂 , 治 疗 头 癣 、 体 癣 和 手 足 癣 等 ( 详 见 皮 肤 科 用 药 ) 。
水 杨 酸
A+’(%&’(% )%(#( 柳 酸 )
【 制 剂 规 格 】
·7-0/·
第 二 章 消 毒 防 腐 药
水 杨 酸 软 膏 : !"
水 杨 酸 擦 剂 : #"( 含 水 杨 酸 #
$
、 蓖 麻 油 %&’(, 加 花 生 油 至 )&&’()
水 杨 酸 醇 溶 液 : # *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为 白 色 针 状 结 晶 , 微 溶 于 水 , 易 溶 于 醇 。 有 抗 菌 ( 包 括 真 菌 ) 、
止 痒 、 角 层 剥 离 等 作 用 。 低 浓 度 有 刺 激 性 , 高 浓 度 有 腐 蚀 性 。 含 水 杨 酸 的 制 剂 很 多 ,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皮 肤 深 部 真 菌 感 染 , 如 各 种 癣 症 , 局 部 涂 搽 有 止 痒 、 消 炎 、 抗 菌 、 灭 霉 等 功 效 。 根
据 含 浓 度 及 成 分 不 同 , 用 途 有 异 , 如 #"以 下 有 促 角 化 作 用 , +"以 上 有 角 层 剥 离 作 用 ,
%&"以 上 有 腐 蚀 作 用 。 擦 剂 主 要 用 于 清 洁 创 面 。 将 纱 布 浸 药 液 后 , 敷 于 厚 痂 处 , 可 使 痂
皮 软 化 , 易 于 脱 落 。 其 他 有 关 制 剂 及 其 用 途 , 详 见 皮 肤 科 用 药 。
醒 酸 和 食 醋
,-./0- ,-01 231 403.$25( 乙 酸 )
【 制 剂 规 格 】
醋 酸 溶 液 : &6) * !"( 按 需 要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食 醋 : 含 醋 酸 约 !", 还 含 有 乙 醇 、 乙 醛 、 醋 酸 乙 酯 及 氨 基 酸 等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醋 酸 为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 易 溶 于 水 和 醇 , 有 抗 绿
脓 杆 菌 作 用 , 治 疗 浓 度 无 刺 激 性 。 &6! * %"溶 液 可 用 于 洗 涤 烫 伤 、 灼 伤 创 面 。 !"溶 液 可
用 于 浸 泡 敷 料 。 每 日 敷 用 % 次 , 可 使 创 面 绿 脓 杆 菌 消 失 , 但 对 其 他 细 菌 ( 如 金 葡 萄 、 变 形
菌 等 ) 杀 伤 力 较 差 。 &6) * !"溶 液 用 于 冲 洗 阴 道 , 配 合 抗 滴 虫 药 治 疗 阴 道 滴 虫 病 。 食 醋
可 预 防 感 冒 和 流 感 。 )
!
空 间 可 用 食 醋 %’( 喷 雾 或 热 熏 蒸 , 人 在 室 内 停 留 ) 小 时 以 上 , 每
周 % 次 。 或 用 食 醋 对 准 鼻 孔 喷 雾 , 每 孔 ) 次 ; 或 对 准 咽 部 喷 雾 # 次 。 均 有 一 定 效 果 。 治 疗
流 行 性 腮 腺 炎 , 用 浸 透 食 醋 的 纱 布 敷 患 部 % 小 时 , 每 日 % 次 ; 或 在 湿 纱 布 上 盖 干 纱 布 固
定 , 次 日 换 药 。 一 般 数 日 即 愈 。 治 疗 蛲 虫 , 病 人 临 睡 前 将 导 管 插 入 肛 门 内 约 %&-’, 取 食
醋 #&’( 用 温 开 水 稀 释 至 )&&’( 灌 入 肠 内 ( 小 儿 用 量 酌 减 ) 。 一 般 ) * # 次 即 愈 , 未 见 不 良
反 应 。 缓 解 胆 道 蛔 虫 症 疼 痛 , 温 服 食 醋 #& * !&’(, + 小 时 ) 次 。 如 呕 吐 严 重 , 可 缩 短 服 药
间 隔 时 间 , 连 服 % 日 , # 日 后 服 驱 蛔 虫 药 将 虫 体 驱 除 。 疼 痛 持 续 # 日 以 上 者 效 果 不 明 显 。
硼 酸 和 硼 砂
7850- ,-01 231 78529
【 制 剂 规 格 】
硼 酸 溶 液 : % * !"( 按 需 要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硼 酸 软 膏 : )&"
硼 酸 醇 溶 液 : :"
硼 酸 甘 油 溶 液 : % *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复 方 硼 砂 溶 液 ( 朵 贝 氏 液 , !"#$%%&’ ("%)) : 含 硼 砂 和 碳 酸 氢 钠 各 *)+
,
、 液 体 酚 -)./%、
甘 油 .)+/%, 加 蒸 馏 水 至 *--/%, 再 加 酚 红 溶 液 少 许 , 使 成 淡 红 色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硼 酸 为 无 色 结 晶 或 白 色 粉 未 , 溶 于 水 和 醇 。 水 溶 液 呈 酸 性 反
应 , 无 刺 激 性 , 常 用 于 皮 肤 、 粘 膜 防 腐 。 . 0 +1溶 液 可 用 于 洗 涤 创 口 。 21溶 液 用 于 冲 洗
眼 、 口 腔 等 粘 膜 。 31溶 液 可 用 于 治 疗 咽 炎 及 口 腔 炎 。 2 0 .1的 硼 酸 甘 油 用 于 耳 道 炎 。
31的 醇 溶 液 用 于 外 耳 道 真 菌 感 染 。 硼 酸 软 膏 可 用 于 治 疗 皮 肤 溃 疡 和 褥 疮 。
硼 砂 为 硼 酸 钠 , 作 用 与 硼 酸 相 似 , 唯 水 溶 液 呈 碱 性 反 应 。 常 制 成 复 方 硼 砂 溶 液 。 其
有 消 毒 防 腐 、 收 敛 、 清 洁 粘 膜 及 溶 化 粘 稠 分 泌 物 等 作 用 , 用 于 急 性 扁 桃 体 炎 , 咽 喉 炎 , 急 、
慢 性 咽 炎 及 咽 部 手 术 前 消 毒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硼 酸 在 损 伤 面 吸 收 很 快 , 如 用 于 大 面 积 创 伤 或 连 续 灌 洗 肉 芽 等 组 织 , 可 能 吸 收 中
毒 。 中 毒 早 期 症 状 有 恶 心 、 呕 吐 、 腹 泻 , 严 重 者 可 因 循 环 衰 竭 、 休 克 而 死 亡 。
( 2) 哺 乳 妇 女 不 可 用 硼 酸 溶 液 洗 乳 头 , 以 防 婴 儿 吸 吮 而 致 中 毒 或 引 起 呕 吐 。
第 五 节 卤 素 类
卤 素 类 消 毒 防 腐 剂 通 过 卤 化 和 氧 化 微 生 物 原 浆 蛋 白 的 活 性 基 团 而 发 挥 消 毒 作 用 , 对
细 菌 、 芽 胞 、 真 菌 和 病 毒 都 有 效 。
碘
4"567$
【 制 剂 规 格 】
碘 酊 ( 碘 酒 ) : 2 0 +1的 醇 溶 液
碘 甘 油 : *1的 甘 油 溶 液
碘 溶 液 : 21碘 及 2)31碘 化 钠 的 水 溶 液 ( 8(9)
碘 喉 片 : 含 21碘 酊 -)-.2+/%、 酚 :/
,
薄 荷 脑 22/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为 紫 黑 色 结 晶 , 易 升 华 , 难 溶 于 水 , 易 溶 于 醇 , 可 溶 于 碘 化 钠
( 钾 ) 溶 液 [ 碘 酊 、 碘 甘 油 、 碘 溶 液 均 是 由 碘 溶 于 碘 化 钠 ( 钾 ) 溶 液 内 制 成 ] 。 碘 能 氧 化 病 原
微 生 物 原 浆 蛋 白 的 活 性 基 团 , 并 与 蛋 白 质 的 氨 基 结 合 而 使 其 变 性 沉 淀 , 对 病 原 微 生 物 ( 包
括 细 菌 芽 胞 、 真 菌 、 病 毒 和 原 虫 ) 有 强 大 的 杀 灭 作 用 。 21碘 酊 常 用 于 皮 肤 消 毒 。 . 0 +1
碘 酊 用 于 手 术 野 皮 肤 消 毒 ( 待 碘 酊 稍 干 后 , 用 ;-1酒 精 擦 去 , 以 减 轻 刺 激 ) 。 *1碘 甘 油 刺
激 性 小 , 可 用 于 粘 膜 局 部 涂 搽 防 腐 , 治 疗 各 种 粘 膜 炎 症 ( 如 扁 桃 体 炎 、 萎 缩 性 咽 炎 、 齿 龈 感
·++-*·
第 二 章 消 毒 防 腐 药
染 、 冠 周 炎 等 ) 。 !"碘 溶 液 对 组 织 刺 激 性 小 , 适 用 于 表 面 擦 伤 和 撕 裂 伤 的 预 防 感 染 。 !"
碘 酊 # 滴 加 入 $%%&’ 水 中 ($ 分 钟 能 杀 灭 水 中 的 病 原 微 生 物 , 用 于 饮 水 消 毒 , 无 不 良 气
味 。 碘 喉 片 含 服 , 用 于 急 、 慢 性 咽 喉 炎 等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碘 酊 对 创 口 或 粘 膜 有 刺 激 性 , 可 引 起 灼 痛 。
( !) 碘 制 剂 不 可 与 红 汞 ( 红 药 水 ) 同 时 涂 用 , 因 可 生 成 碘 化 汞 而 产 生 腐 蚀 作 用 。 碘 溶
液 不 要 与 强 碘 溶 液 ( 卢 戈 氏 液 , )*
+,’- .,’/
) 混 淆 ( 见 第 (0/$/! 抗 甲 状 腺 药 ) , 后 者 用 于 甲
状 腺 疾 病 。
( #) 对 碘 过 敏 患 者 禁 用 。
聚 烯 吡 酮 碘
1,234,56 7 3,4356( 聚 乙 烯 吡 咯 烷 酮 碘 , 181 7 3,4356、 96:;4356)
【 制 剂 规 格 】
聚 烯 吡 酮 碘 溶 液 : %/( < ("( 按 需 要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聚 烯 吡 酮 碘 软 膏 或 凝 胶 :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是 聚 乙 烯 吡 咯 酮 ( 1,’
=235=’>=??,’345,6
, 181) 和 碘 的 有 机
复 合 物 。 为 棕 黄 色 无 定 形 粉 末 , 可 溶 于 水 和 醇 。 为 一 新 型 的 外 用 消 毒 药 。 它 可 缓 慢 释 出
碘 而 起 灭 菌 作 用 , 可 用 于 皮 肢 粘 膜 防 腐 , 以 防 治 感 染 。 %/("溶 液 含 嗽 可 防 治 口 腔 感 染 ,
%/$"溶 液 喷 雾 用 于 腔 洞 ( 如 鼻 腔 、 咽 喉 、 阴 道 等 ) 粘 膜 防 腐 。 %/@$"溶 液 洗 发 和 清 洁 皮
肤 , 可 治 疗 头 皮 感 染 和 消 毒 皮 肤 。 ("溶 液 用 于 冲 洗 阴 道 。 ("软 膏 或 凝 胶 用 于 创 口 和 阴
道 消 炎 、 防 腐 。 这 些 制 剂 比 碘 酊 和 碘 溶 液 的 作 用 要 弱 得 多 , 刺 激 性 和 毒 性 都 很 小 , 且 不 会
使 皮 肤 粘 膜 用 敏 , 因 系 新 药 , 临 床 经 验 尚 少 。 对 碘 过 敏 病 人 用 本 品 , 应 注 意 观 察 有 无 过 敏
反 应 。
碘 仿
A,4,B,?&
本 品 为 黄 色 结 晶 粉 末 , 难 溶 于 水 , 可 溶 于 醇 , 有 消 毒 防 腐 作 用 。 常 制 成 0 < C"的 碘 仿
纱 布 ( 以 碘 仿 (%%
+
、 蒸 馏 水 #%%&’ 浸 泡 适 量 消 毒 纱 布 , 无 菌 操 作 , 制 成 后 密 封 在 消 毒 罐 内
备 用 ) 和 (%"的 碘 仿 软 膏 , 用 于 充 填 开 放 性 伤 口 和 涂 敷 口 腔 或 会 阴 等 处 容 易 污 染 的 创 口 ,
以 防 腐 、 除 臭 。 碘 仿 纱 布 还 可 压 迫 止 血 、 保 护 创 面 、 促 进 肉 芽 生 长 , 有 利 于 创 口 愈 合 。
漂 白 粉
9’6;DE35+ 1,F46?( 含 氯 石 灰 )
【 制 剂 规 格 】
·C$%(·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漂 白 粉 : 含 有 效 氯 !" # $"%, 可 用 于 粉 配 成 所 需 浓 度 的 溶 液
漂 粉 精 片 : &’(
)*
片 ( 含 有 效 氯 +& # ,&%)
漂 白 粉 硼 酸 溶 液 ( 攸 琐 溶 液 , -./.01.0’) 23&&40 含 漂 白 粉 和 硼 酸 各 3’!"
)
次 氯 酸 钠 溶 液 ( 达 金 氏 液 , 56789’ /1.0’) ; 3&&40 中 含 漂 白 粉 !
)
、 碳 酸 钠 3’(
)
硼 酸
&’()
【 用 途 、 作 用 和 用 法 】 漂 白 粉 是 次 氯 酸 钙 、 氯 化 钙 和 氢 氧 化 钙 的 混 合 物 。 漂 白 粉 及
其 制 剂 的 活 性 氯 和 次 氯 酸 盐 在 水 中 生 成 不 解 离 的 次 氯 酸 ( :;<0) , 抑 制 微 生 物 的 某 些 巯 基
酶 , 阻 碍 微 生 物 的 生 长 繁 殖 , 同 时 放 出 新 生 氧 〔 ;〕 , 氧 化 微 生 物 原 浆 蛋 白 的 活 性 基 团 , 次 氯
酸 消 毒 作 用 快 而 强 , 但 在 碱 性 环 境 中 解 离 成 :
=
和 ;<0
>
而 作 用 减 弱 。
漂 白 粉 主 要 用 于 消 毒 饮 水 和 排 泄 物 , 每 "&7
)
水 加 漂 白 粉 3
)
, $& 分 钟 后 即 可 饮 用 。
农 村 井 水 消 毒 , 水 面 直 径 34、 水 深 &’$4 用 漂 白 粉 3 # $
)
。 漂 白 粉 消 毒 过 的 水 虽 带 氯 臭 ,
但 对 健 康 无 害 。 用 漂 粉 精 片 消 毒 饮 水 , 每 片 &’(
)
可 消 毒 饮 水 的 3!&7
)
。 用 漂 白 粉 消 毒 粪
便 等 排 泄 物 , 干 粉 与 被 消 毒 物 比 例 一 般 为 32", 放 置 ! 小 时 即 可 。 &’"%溶 液 用 于 餐 具 、 非
金 属 用 具 及 无 色 衣 物 浸 泡 消 毒 。 3 # $%溶 液 用 于 喷 洒 、 冲 洗 厕 所 或 擦 拭 浴 室 。 攸 琐 溶 液
刺 激 性 小 , 用 于 冲 洗 化 浓 病 灶 , 对 气 性 坏 疽 及 绿 脓 杆 菌 感 染 有 效 。 其 他 可 用 于 湿 敷 创 面
防 腐 。 攸 琐 溶 液 须 置 于 冷 暗 处 避 光 保 存 。 该 药 液 不 稳 定 , 存 放 ! 周 即 变 质 , 不 宜 再 用 。
达 金 氏 液 能 溶 解 腐 败 坏 死 组 织 , 用 于 腐 败 性 创 面 冲 洗 、 消 毒 防 腐 。 该 溶 液 仅 能 保 存 3 周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漂 白 粉 不 宜 浸 泡 有 色 衣 物 , 因 可 使 其 退 色 。 对 金 属 有 腐 蚀
作 用 , 不 宜 用 于 金 属 器 械 消 毒 。
氯 胺
<?0@6989A > B( 氯 胺 B、 氯 亚 明 , B./C0D?80.@648EA 1.E8F4)
【 制 剂 规 格 】
氯 胺 粉 : 含 有 效 氯 3!%
氯 胺 溶 液 : &’3 # !%( 按 需 要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为 白 色 或 淡 黄 色 结 晶 , 暴 露 空 气 中 渐 失 去 氯 而 变 成 黄 色 。
溶 于 水 , 遇 醇 即 分 解 。 其 主 要 是 因 为 释 放 活 性 氯 而 生 成 次 氯 酸 , 或 从 氯 胺 释 出 次 氯 酸 而
具 有 消 毒 作 用 。 氯 胺 本 身 也 有 直 接 消 毒 作 用 。 氯 脓 在 碱 性 环 境 中 或 大 量 有 机 物 存 在 时 ,
消 毒 作 用 减 弱 , 氯 胺 生 成 次 氯 酸 较 次 氯 酸 盐 生 成 次 氯 酸 慢 , 故 消 毒 作 用 较 弱 而 持 久 , 刺 激
性 较 小 。 &’3 # &’!%溶 液 用 于 冲 洗 粘 膜 。 &’" # 3%溶 液 用 于 消 毒 餐 具 及 各 种 器 皿 。 3 #
!%溶 液 用 于 冲 洗 创 面 。 粉 剂 消 毒 饮 水 , 浓 度 为 &’&&&()%。 因 其 无 异 臭 , &’&" # &’3%溶
液 可 用 于 消 毒 水 果 和 蔬 菜 等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氯 胺 溶 液 密 封 并 贮 存 于 冷 暗 处 , 可 存 放 3 个 月 。
·,"&3·
第 二 章 消 毒 防 腐 药
第 六 节 氧 化 剂
氧 化 剂 与 有 机 物 相 遇 即 放 出 新 生 氧 , 氧 化 微 生 物 原 浆 蛋 白 的 活 性 基 团 , 从 而 发 挥 抗
菌 作 用 。
过 氧 化 氢 溶 液
!"#$%&’( )’$%*+#’ ,%-./+%(( 双 氧 水 , !"#$%&’(#+%*+#’ ,%-.+/%()
【 制 剂 规 格 】
过 氧 化 氢 溶 液 : 01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为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 不 稳 定 。 与 血 液 和 组 织 中 的 过 氧 化 氢
酶 ( 23/3-34’) 接 触 时 , 迅 速 分 解 释 放 出 新 生 氧 , 发 挥 抗 菌 及 除 臭 作 用 。 作 用 短 暂 。 有 机 物
会 减 弱 其 作 用 。 其 放 氧 产 生 气 泡 的 机 械 作 用 使 脓 、 血 块 及 坏 死 组 织 松 动 剥 脱 而 易 于 排
出 。 01溶 液 常 用 于 冲 洗 创 面 和 溃 疡 , 尤 其 适 用 于 厌 氧 菌 感 染 。 用 于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可 清
除 耳 内 脓 液 。 用 于 创 伤 换 药 , 可 松 动 创 面 上 的 痂 皮 和 敷 料 。 51溶 液 用 于 扁 桃 体 炎 、 口 腔
炎 及 白 喉 等 ( 含 漱 ) 。 本 品 全 身 应 用 可 治 疗 缺 氧 性 疾 病 。 用 法 : 成 人 每 次 56 7 869-, 儿 童
6:87 6:;9-<=&· 次 , 静 脉 滴 注 或 静 脉 注 射 , 用 前 以 > 7 561 葡 萄 糖 或 生 理 盐 水 稀 释 成
6:01溶 液 ( 静 脉 滴 注 ) 或 6:>1溶 液 ( 静 脉 注 射 ) 。 重 复 用 药 至 少 间 隔 5 小 时 , 病 情 好 转 后
即 停 药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5) 高 浓 度 对 组 织 有 刺 激 、 腐 蚀 性 。
( 8) 用 于 深 部 腔 道 、 闭 塞 的 体 腔 或 脓 肿 时 , 因 产 气 过 速 , 去 路 不 畅 , 有 引 起 栓 塞 或 感 染
扩 散 的 危 险 。 曾 有 人 报 告 用 其 冲 洗 胸 膜 腔 而 引 起 偏 瘫 。 此 也 许 是 由 于 气 体 进 入 循 环 , 引
起 脑 栓 塞 所 致 。
( 0) 本 品 性 质 不 稳 定 , 光 、 热 、 震 荡 和 久 置 均 易 分 解 失 效 , 应 密 闭 避 光 存 放 于 凉 处 。
高 锰 酸 钾
)%/344+.9 )’$93(&3(3/’( 过 锰 酸 钾 、 灰 锰 氧 , )))
【 制 剂 规 格 】
高 锰 酸 钾 粉 : 临 用 时 按 需 要 配 成 适 宜 浓 度 的 溶 液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为 紫 色 结 晶 , 易 溶 于 水 , 有 强 氧 化 作 用 , 不 放 出 氧 , 不 产 生
气 泡 , 消 毒 作 用 比 过 氧 化 氢 强 , 但 极 易 因 有 机 物 存 在 而 减 弱 。 本 品 在 发 生 氧 化 作 用 的 同
·?>65·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时 , 还 原 生 成 二 氧 化 锰 。 后 者 与 蛋 白 质 结 合 而 形 成 蛋 白 盐 类 复 合 物 。 故 其 低 浓 度 有 收 敛
作 用 , 高 浓 度 有 刺 激 和 腐 蚀 作 用 。 !"#$溶 液 用 于 膀 胱 炎 、 创 面 等 冲 洗 及 水 果 等 食 物 消
毒 。 !"!# % !"!&$溶 液 用 于 易 氧 化 破 坏 的 药 物 ( 如 氯 丙 嗪 等 ) 中 毒 洗 胃 。 !"!#&’$溶 液
用 于 冲 洗 阴 道 或 坐 浴 , 以 治 疗 白 带 过 多 或 痔 疮 。 #$溶 液 用 于 冲 冼 毒 蛇 咬 伤 的 伤 口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溶 液 宜 临 用 时 配 , 久 置 易 失 效 。
( &) 不 可 与 还 原 性 物 质 ( 如 甘 油 、 糖 等 ) 研 合 , 以 免 引 起 爆 炸 。
过 氧 醋 酸
()*+,-./)01/ 2/13( 过 氧 乙 酸 、 过 醋 酸 、 过 乙 酸 )
【 制 剂 规 格 】
过 氧 醋 酸 溶 液 : &!$( 临 用 时 按 所 需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为 无 色 、 有 强 烈 气 味 的 液 体 , 溶 于 水 和 醇 。 不 稳 定 , 温 度
稍 高 即 分 解 放 出 新 生 氧 。 是 一 新 型 强 氧 化 消 毒 剂 。 浓 度 愈 低 , 分 解 愈 快 , 故 可 配 成 母 液
( &!$) 于 临 用 前 再 稀 释 。 消 毒 作 用 快 而 强 , 对 细 菌 、 芽 胞 、 真 菌 、 病 毒 都 有 很 强 的 杀 灭 作
用 。 !"&$溶 液 !"’ 分 钟 内 即 可 杀 灭 细 菌 , !"’ % #$溶 液 #! 分 钟 内 杀 灭 芽 胞 。 在 低 温
( 4 5!6) 下 能 保 持 高 度 杀 灭 效 力 , 适 宜 于 寒 冷 地 区 消 毒 。 !"# % !"&$溶 液 用 于 消 毒 手 ,
浸 泡 # 分 钟 即 可 。 !"7 % !"’$溶 液 用 于 消 毒 医 疗 器 械 , 浸 泡 #’ 分 钟 即 可 。 但 对 金 属 有
腐 蚀 性 , 不 能 用 于 金 属 器 械 消 毒 。 气 温 在 #!6以 下 , 应 延 长 消 毒 时 间 , !"!5$溶 液 喷 雾 或
擦 洗 、 浸 泡 , 用 于 消 毒 食 品 、 空 气 、 地 面 、 墙 壁 、 家 具 及 垃 圾 等 。 本 品 可 用 作 杀 虫 剂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高 浓 度 有 腐 蚀 性 。 对 纺 织 品 、 纸 张 等 有 漂 白 作 用 。
( &) 遇 火 能 燃 烧
( 7) 配 制 的 母 液 宜 于 低 温 ( #!6以 下 ) 下 避 光 短 期 保 存 。 注 意 有 效 期 。
第 七 节 染 料 类
染 料 类 消 毒 防 腐 剂 可 分 酸 性 染 料 和 碱 性 染 料 两 类 。 它 们 的 阳 离 子 或 阴 离 子 能 分 别
与 菌 体 蛋 白 的 氨 基 或 羧 基 结 合 。 影 响 其 代 谢 , 故 有 抑 菌 作 用 。 酸 性 染 料 抗 菌 作 用 弱 , 常
用 的 为 碱 性 染 料 。
·8’!#·
第 二 章 消 毒 防 腐 药
龙 胆 紫
!"#$%&# ’%()"$
【 制 剂 规 格 】
龙 胆 紫 水 溶 液 或 其 酒 精 溶 液 ( 紫 药 水 ) : * + ,-
龙 胆 紫 粉 : *-
龙 胆 紫 片 : *./)、 01/)2片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龙 胆 紫 为 深 绿 色 粉 末 。 它 与 甲 紫 ( 3"$4
5 ’%()"$
) 、 晶 紫 ( 67
58&)
’%()"$) 是 一 类 性 质 相 同 的 碱 性 染 料 , 三 者 可 以 通 用 。 能 溶 于 水 , 易 溶 于 醇 。 三 者 中 以 龙
胆 紫 应 用 最 广 。 对 革 兰 氏 阳 性 菌 、 文 森 氏 螺 旋 体 及 某 此 真 菌 均 有 杀 灭 作 用 , 对 绿 脓 杆 菌
有 抑 制 作 用 。 * + ,-水 溶 液 或 酒 精 溶 液 ( 后 者 作 用 较 强 , 但 有 刺 激 性 ) 常 用 于 皮 肤 、 粘 膜
感 染 创 口 和 溃 疡 , 如 溃 疡 性 咽 喉 炎 、 鹅 口 疮 等 。 其 19* + *-水 溶 液 用 于 烫 、 烧 伤 , 能 与 坏
死 组 织 结 合 而 形 成 保 护 膜 , 有 防 腐 、 收 敛 作 用 。 其 19. + *-溶 液 用 于 阴 道 真 菌 感 染 。 *-
糊 剂 用 于 足 癣 继 发 感 染 等 。
利 凡 诺
:%;&#()( 雷 佛 奴 尔 , <=7%#() <=7%#()%# <=7()&=$%(#")
【 制 剂 规 格 】
利 凡 诺 溶 液 : 19* + 19.-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为 黄 色 结 晶 粉 末 , 能 溶 于 水 , 难 溶 于 醇 , 无 刺 激 性 。 对 革
兰 氏 阳 性 菌 及 少 数 革 兰 氏 阴 性 菌 有 较 强 的 抑 制 作 用 。 消 毒 防 腐 效 力 不 受 脓 、 血 及 蛋 白 质
影 响 。 19* + 19.-溶 液 用 于 皮 肤 、 粘 膜 感 染 创 口 的 擦 洗 或 浸 药 纱 布 湿 敷 。 用 .1-醇 溶 液
配 制 的 19,-溶 液 滴 耳 , 可 治 疗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19*-溶 液 滴 鼻 , 可 治 疗 鼻 窦 炎 。 含 利 凡
诺 的 复 方 制 剂 , 详 见 皮 肤 科 用 药 。
第 八 节 重 金 属 化 合 物
重 金 属 化 合 物 包 括 汞 、 银 、 铜 、 锌 等 的 化 合 物 。 重 金 属 离 子 能 与 蛋 白 质 的 巯 基 结 合 ,
干 扰 巯 基 酶 的 活 性 , 较 高 浓 度 还 能 与 蛋 白 质 的 羧 基 结 合 , 形 成 蛋 白 盐 而 沉 淀 , 因 而 该 类 化
合 物 具 有 抑 制 和 杀 灭 病 原 微 生 物 的 作 用 , 随 着 浓 度 的 增 高 , 对 组 织 有 收 敛 、 刺 激 和 腐 蚀 作
用 , 其 作 用 强 度 取 决 于 金 属 离 子 的 浓 度 ( 即 药 物 的 解 离 度 )
·1>1*·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升 汞
!"#$%#&$ ’()*#&+"( 氯 化 高 汞 、 二 氯 化 汞 )
【 制 剂 规 格 】
升 汞 片 片 剂 : ,-.
/0
片 ( 小 片 ) , ,-1
/0
片 ( 大 片 )( 按 需 要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可 溶 于 水 , 易 溶 于 醇 和 甘 油 , 有 剧 毒 。 杀 菌 力 强 , 但 有 腐
蚀 性 。 对 芽 胞 无 效 。 遇 肥 皂 失 效 。 蛋 白 质 显 著 影 响 其 消 毒 效 力 , 不 宜 用 于 分 泌 物 及 排 泄
物 消 毒 。 主 要 用 于 非 金 属 器 具 及 塑 料 制 品 消 毒 。 一 般 用 ,-.2溶 液 浸 泡 此 类 器 具 和 制 品
.1 3 4, 分 , 然 后 用 灭 菌 水 冲 洗 干 净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严 加 保 管 , 切 勿 内 服 ! 包 装 应 有 特 殊 毒 品 标 签 , 其 溶 液 应
避 光 贮 存 。
氯 化 氨 基 汞 和 黄 氧 化 汞
566*7&89"+ !"#$%#: 87+ ;"))*< !"#$%#&$ =>&+"( 白 降 汞 、 黄 降 汞 )
【 制 剂 规 格 】
白 降 汞 软 膏 : ?-1 3 12
白 降 汞 眼 膏 : . 3 ?2
黄 降 汞 眼 膏 : . 3 ?2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氯 化 氨 基 汞 为 白 色 粉 末 , 黄 氧 化 汞 为 橙 黄 色 粉 末 , 均 为 不 溶 性
汞 化 物 。 与 组 织 接 触 后 , 可 为 组 织 蛋 白 及 盐 类 逐 渐 溶 解 , 缓 慢 游 离 出 少 量 汞 离 子 , 发 挥 长
时 间 的 抑 菌 作 用 。 作 用 弱 而 刺 激 性 小 。 ?-1 3 12的 白 降 汞 软 膏 用 于 治 疗 化 脓 性 皮 炎 , 脓
疱 疮 及 皮 肤 真 菌 感 染 等 。 . 3 ?2的 黄 降 汞 或 白 降 汞 眼 膏 可 用 于 治 疗 疱 疹 性 结 膜 炎 、 角 膜
炎 及 睑 缘 炎 。 白 降 汞 软 膏 对 表 皮 癣 症 及 肛 门 瘙 痒 也 有 效 。
红 汞
!"#$%#*$(#*6"( 汞 溴 红 , ??,、 !"#@#*6&7 A"B9&$(#*6")
【 制 剂 规 格 】
红 汞 溶 液 ( 红 药 水 ) : ? 3 C2
红 汞 醑 : ?2( 含 红 汞 ?
/
、 丙 酮 .,6)、 乙 醇 1C6), 加 蒸 馏 水 至 .,,6))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为 蓝 绿 赤 褐 色 小 片 或 颗 粒 , 有 吸 湿 性 , 易 溶 于 水 , 微 溶 于 醇 和
丙 酮 。 为 常 用 的 有 机 汞 剂 。 其 水 溶 液 称 红 药 水 。 红 药 水 穿 透 力 低 , 消 毒 作 用 弱 , 有 机 物
存 在 及 碱 性 环 境 均 能 减 弱 其 作 用 。 但 其 无 刺 激 性 , 广 泛 用 于 皮 肤 、 粘 膜 、 创 口 消 毒 。 外 科
用 的 红 汞 醑 , 配 方 中 含 有 乙 醇 和 丙 酮 。 丙 酮 可 溶 解 表 皮 的 脂 肪 , 乙 醇 可 增 强 药 物 的 穿 透
力 , 故 消 毒 作 用 比 红 药 水 强 , 常 用 于 手 术 时 皮 肤 、 粘 膜 消 毒 。 刺 激 性 小 于 碘 酊 。
·.D,.·
第 二 章 消 毒 防 腐 药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不 宜 于 碘 酊 同 用 , 以 免 生 成 碘 化 汞 而 产 生 腐 蚀 作 用 。
( ") 对 汞 过 敏 者 禁 用 。
硫 柳 汞
#$%&’()*+,( 硫 汞 柳 酸 钠 , -&.%/’ 01$2,’()3/)%1$%&*+,%32,+1()
【 制 剂 规 格 】
硫 柳 汞 溶 液 和 酊 剂 : 45!6( 或 按 需 要 浓 度 稀 释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为 淡 乳 黄 色 结 晶 粉 末 , 有 吸 湿 性 , 溶 于 水 及 醇 。 消 毒 防 腐
作 用 比 红 汞 强 , 刺 激 性 小 , 用 于 皮 肤 、 粘 膜 消 毒 。 45!6酊 剂 用 于 皮 肤 手 术 野 消 毒 。 45!6
溶 液 用 于 粘 膜 及 破 损 的 皮 肤 消 毒 。 已 感 染 的 创 口 不 宜 用 本 品 。 454! 7 454"6溶 液 用 于
眼 部 消 毒 。 454" 7 45486溶 液 用 于 鼻 部 消 毒 。 454"6溶 液 用 于 尿 道 冲 洗 防 腐 。 45!6溶
液 可 用 于 一 般 器 械 消 毒 。 本 品 杀 芽 胞 作 用 不 可 靠 , 不 宜 用 于 手 术 器 机 械 消 毒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应 用 时 忌 与 酸 、 碘 类 接 触 。
( ") 偶 可 引 起 过 敏 反 应 , 对 汞 过 敏 者 禁 用 。
( 9) 避 免 保 存
硝 甲 酚 汞
:%1)&’()*&,( 米 他 芬 、 硝 基 汞 煤 酚 , ;(1+<$(=)
【 制 剂 规 格 】
硝 甲 酚 汞 溶 液 : 454! 7 4586( 按 所 需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米 他 红 溶 液 : !44’, 中 含 硝 甲 酚 汞 45!
>
、 红 汞 45!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为 黄 色 或 棕 黄 色 粉 末 , 不 溶 于 水 , 难 溶 于 醇 , 溶 于 碱 性 溶
液 。 毒 性 低 , 刺 激 小 , 消 毒 作 用 强 。 加 氢 氧 化 钠 可 制 成 其 钠 盐 的 水 溶 液 。 4586溶 液 用 于
手 术 野 皮 肤 消 毒 。 454" 7 45!6溶 液 用 于 器 械 消 毒 , 但 对 铝 制 品 有 腐 蚀 作 用 。 454! 7
454"6溶 液 用 于 眼 科 消 毒 及 尿 道 冲 洗 。 米 他 红 适 用 于 无 化 脓 性 创 口 消 毒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同 硫 柳 汞 。
硝 酸 银
-%,?() :%1)+1(
【 制 剂 规 格 】
硝 酸 银 溶 液 : 454! 7 "46( 按 所 需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硝 酸 银 棒 : 含 硝 酸 银 @86, 硝 酸 钾 86, 熔 制 成 笔 形 棒
·"A4!·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为 无 色 透 明 结 晶 , 暴 露 于 含 有 机 物 的 空 气 中 即 变 黑 。 易
溶 于 水 。 解 离 度 大 。 浓 溶 液 有 腐 蚀 作 用 。 稀 溶 液 有 消 毒 、 收 敛 作 用 。 银 离 子 可 与 微 生 物
的 蛋 白 质 结 合 , 形 成 蛋 白 银 沉 淀 。 其 沉 淀 物 还 可 逐 渐 释 出 微 量 的 银 离 子 , 有 防 腐 效 力 。
!"!#$溶 液 即 有 抑 菌 作 用 。 眼 科 应 用 见 %%"#"#。 !"&$溶 液 制 成 敷 料 用 于
!
度 和 清 创 后
的
"
度 大 面 积 烧 伤 , 以 预 防 绿 脓 杆 菌 、 变 形 杆 菌 和 其 他 革 兰 氏 阴 性 菌 的 感 染 。 使 用 安 全 ,
早 期 应 用 能 减 少 水 分 及 热 的 散 失 。 但 久 用 由 于 产 生 氯 化 银 沉 淀 而 使 氯 耗 竭 , 并 引 起 银 质
沉 着 病 ( 皮 肤 变 成 青 黑 色 ) 。 也 有 人 认 为 , 以 上 处 理 方 法 会 使 大 量 氯 化 钠 进 入 敷 料 而 丢
失 , 从 而 导 致 电 解 质 平 衡 失 调 。 用 于 婴 儿 尤 应 慎 重 。 & ’ #!$高 浓 度 溶 液 局 部 轻 点 , 用 于
烧 灼 品 腔 粘 膜 溃 疡 。 %!$溶 液 用 于 治 疗 子 宫 颈 糜 烂 。 硝 酸 银 棒 用 于 腐 蚀 创 面 生 长 过 剩
的 肉 芽 组 织 及 疣 瘊 。 局 部 用 高 浓 度 溶 液 和 银 棒 烧 灼 或 腐 蚀 后 , 应 立 即 用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
除 去 残 留 物 , 以 免 损 伤 邻 近 的 健 康 组 织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溶 液 必 须 用 蒸 馏 水 配 制 并 密 闭 避 光 保 存 , 如 暴 露 于 阳 光 下 或 遇 微 量 有 机 物 即 析
出 金 属 银 而 呈 黑 色 。
( %) 遇 还 原 剂 即 被 还 原 成 金 属 银 , 遇 氢 氧 化 物 即 析 出 氧 化 银 , 与 盐 酸 盐 配 伍 即 生 成 氯
化 银 沉 淀 。
强 蛋 白 银 和 弱 蛋 白 银
()*+,- (./01* 2*+)1., 3,4 5./4 (./01* 2*+)1.,( 2*+)3*-+/ 6*-7*+/)
【 制 剂 规 格 】
强 蛋 白 银 溶 液 : % ’ #!$
弱 蛋 白 银 溶 液 : #! ’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强 蛋 白 银 为 棕 色 粉 末 , 含 银 量 为 8"& ’ 9"&$, 溶 于 水 成 胶 性 溶
液 。 弱 蛋 白 银 为 棕 黑 色 有 光 泽 的 鳞 片 或 颗 粒 , 含 银 量 为 #: ’ %;$, 易 溶 于 水 。 比 硝 酸 银
解 离 度 小 , 故 不 使 蛋 白 质 沉 淀 。 只 有 抑 菌 作 用 , 对 组 织 无 刺 激 性 。 强 蛋 白 银 含 银 量 虽 比
弱 蛋 白 银 少 , 但 解 离 度 较 大 , 故 作 用 强 于 弱 蛋 白 银 。 % ’ #!$的 强 蛋 白 银 溶 液 用 于 滴 眼
( 眼 科 现 已 少 用 ) 、 滴 鼻 或 冲 洗 尿 道 、 膀 胱 等 。 #! ’ %&$的 弱 蛋 白 银 溶 液 滴 眼 , 可 治 疗 结 膜
炎 、 睑 缘 炎 及 预 防 新 生 儿 脓 漏 眼 。 #!$弱 蛋 白 银 溶 液 滴 鼻 , 可 治 疗 慢 性 鼻 炎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溶 液 临 用 时 配 制 , 避 光 密 闭 保 存 。
硫 酸 铜
<+==1* (>/?3)1( 胆 矾 、 蓝 矾 , <>=1.@ (>/?3)1)
【 制 剂 规 格 】
硫 酸 铜 溶 液 : !"& ’ #!$
·;A!#·
第 二 章 消 毒 防 腐 药
硫 酸 铜 棒 : 由 等 量 硫 酸 铜 、 硝 酸 钾 和 明 矾 制 成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硫 酸 铜 为 蓝 色 透 明 晶 块 、 颗 粒 或 粉 末 , 易 溶 天 水 。 对 细 菌 作 用
弱 , 对 真 菌 作 用 强 。 有 收 敛 、 刺 激 和 腐 蚀 作 用 。 !"# $ #%溶 液 滴 眼 或 硫 酸 铜 棒 涂 擦 局 部
可 以 治 疗 砂 眼 。 因 其 刺 激 性 很 强 , 用 药 后 立 即 用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
硫 酸 锌 和 氧 化 锌
&’() *+,-./0 .(1 &’() 23’10( 皓 矾 、 锌 白 , &’() 45’/0)
【 制 剂 规 格 】
硫 酸 锌 溶 液 : !"67 $ !"7%( 含 硼 酸 6%)
氧 化 锌 软 膏 : #7%
氧 化 锌 糊 剂 : 67%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硫 酸 锌 为 无 色 斜 方 形 晶 体 或 结 晶 性 粉 末 , 易 溶 于 水 。 作 用 与
硫 酸 铜 相 似 , 但 较 弱 。 为 常 用 的 收 敛 防 腐 剂 。 !"67 $ !"7%溶 液 洗 眼 或 滴 眼 , 可 治 疗 结 膜
炎 和 砂 眼 等 。 在 其 溶 液 中 加 入 纯 甘 油 7%, 可 用 于 治 疗 结 膜 干 燥 。 氧 化 锌 为 白 色 结 晶 或
粉 末 , 不 溶 于 水 或 醇 。 抗 菌 或 收 敛 作 用 较 弱 , 有 干 燥 、 吸 附 性 。 常 与 硼 酸 、 淀 粉 、 滑 石 粉 等
配 成 多 种 粉 剂 , 或 制 成 软 膏 、 糊 剂 , 外 用 以 治 疗 皮 类 、 湿 疹 、 慢 性 溃 疡 等 。
炉 甘 石
8.,.9’(0( 异 极 石 )
【 制 剂 规 格 】
炉 甘 石 洗 剂 : 含 炉 甘 石 #7
:
、 氧 化 锌 7
:
、 甘 油 79,, 加 蒸 馏 水 至 #!!9,( 根 据 病 情 需 要 加
入 #%苯 酚 或 !"6 $ !"7%薄 荷 脑 等 , 疗 效 更 好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为 含 有 不 纯 的 碱 式 碳 酸 锌 和 氧 化 锌 的 矿 石 , 因 掺 杂 有 少
量 氧 化 铁 而 稍 带 红 色 。 性 能 与 氧 化 锌 相 似 。 微 溶 于 水 。 有 防 腐 、 收 敛 或 止 痒 作 用 , 常 配
成 洗 剂 用 于 治 疗 无 渗 液 的 急 性 皮 炎 、 湿 疹 、 痱 子 等 。
有 消 炎 、 止 痒 的 功 效 , 临 用 时 摇 匀 后 涂 擦 患 处 , 每 日 多 次 。
第 九 节 表 面 活 性 剂
表 面 活 性 剂 能 降 低 表 面 张 力 , 有 利 于 油 水 乳 化 。 油 污 经 乳 化 后 容 易 除 去 , 故 其 又 称
为 清 洁 剂 或 去 污 剂 。 这 类 药 物 能 吸 附 于 菌 体 表 面 , 其 分 子 中 的 疏 水 基 团 和 亲 水 基 团 可 分
别 渗 入 胞 浆 膜 的 类 脂 质 层 和 蛋 白 质 层 , 改 变 胞 浆 漠 的 通 透 性 , 致 使 胞 浆 膜 内 的 物 质 外 逸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或 抑 制 呼 吸 、 干 扰 代 谢 。 因 而 这 类 药 物 有 抗 菌 作 用 。 表 面 活 性 剂 有 两 种 类 型 , 即 阳 离 子
型 ( 分 子 活 性 部 分 带 阳 电 荷 ) 和 阴 离 子 型 ( 分 子 活 性 部 分 带 阴 电 荷 ) 。 临 床 常 用 的 为 阳 离
子 型 。 其 抗 菌 谱 较 广 , 显 效 快 , 无 刺 激 性 。 但 其 效 力 可 被 阴 离 子 型 表 面 活 性 剂 ( 如 肥 皂 、
合 成 洗 涤 剂 ) 减 弱 或 抵 消 。 阴 离 子 型 表 面 活 性 剂 抗 菌 作 用 较 弱 , 主 要 起 清 洁 作 用 。
新 洁 尔 灭
!"#$# % &’"($)*’( 溴 苄 烷 铵 , !’*+(,-#*).$ !"#$’/’)
【 制 剂 规 格 】
新 洁 尔 灭 溶 液 : 0102 3 0124( 按 所 需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为 无 色 或 淡 黄 色 透 明 液 体 , 是 常 用 的 委 胺 类 阳 离 子 型 表
面 活 性 剂 。 抗 菌 和 去 污 力 快 而 强 , 毒 性 低 。 稀 溶 液 对 组 织 无 刺 激 性 和 致 敏 性 , 不 污 染 衣
物 , 性 质 稳 定 , 易 于 保 存 。 故 应 用 较 广 。 但 对 结 核 杆 菌 、 梭 状 芽 胞 杆 菌 及 其 他 形 成 芽 胞 的
细 菌 和 病 毒 无 效 。 绿 脓 杆 菌 对 它 也 有 较 强 的 抵 抗 力 , 需 要 长 时 间 接 触 才 能 被 杀 灭 。 脓 、
血 及 分 泌 物 能 减 弱 其 作 用 , 肥 皂 及 合 成 洗 涤 剂 能 抵 消 其 作 用 。 0105 3 0124溶 液 用 于 外
科 手 术 前 洗 手 ( 浸 泡 5 分 钟 ) 。 0124溶 液 用 于 消 毒 皮 肤 及 治 疗 真 菌 感 染 。 0106 3 01054
溶 液 用 于 粘 膜 消 毒 及 防 止 创 口 、 擦 伤 面 等 感 染 。 器 械 消 毒 用 0124溶 液 , 煮 沸 25 分 钟 后 ,
再 浸 泡 70 分 钟 , 或 长 期 浸 泡 在 药 液 内 保 存 , 以 保 持 无 菌 。 消 毒 金 属 器 械 需 要 在 溶 液 内 加
入 0154亚 硝 酸 钠 防 锈 。 消 毒 液 应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 以 及 时 发 现 抗 药 细 菌 和 芽 胞 污 染 。
【 不 良 反 应 和 不 意 事 项 】
( 2) 浓 溶 液 有 腐 蚀 性 , 与 皮 肤 接 触 可 引 起 损 伤 、 甚 至 深 度 坏 死 。
( 6) 稀 溶 液 在 封 闭 的 敷 料 下 长 期 接 触 皮 肤 , 有 刺 激 性 。
( 7) 冲 洗 体 腔 注 意 吸 收 中 毒 ( 致 肌 肉 软 弱 无 力 ) 。
( 8) 消 毒 前 应 当 用 水 或 稀 酒 精 把 皮 肤 上 的 肥 皂 擦 洗 干 净 。
( 5) 棉 织 品 、 纤 维 海 绵 、 某 些 塑 料 ( 特 别 是 聚 氯 乙 烯 ) 、 皮 革 、 合 成 橡 胶 制 品 或 其 他 多 孔
物 质 , 浸 入 溶 液 可 吸 附 药 物 而 使 其 灭 活 。
( 9) 消 毒 可 弯 曲 的 内 窥 镜 、 导 管 、 眼 科 器 械 等 , 冷 杀 菌 法 ( :#,/ ;<’"),)+(<)#*) 作 用 不 可
靠 , 不 宜 用 。
( =) 不 可 与 重 金 属 盐 类 、 有 机 酸 及 其 盐 类 、 氧 化 剂 、 碘 、 磺 胺 类 等 消 毒 防 腐 药 配 伍 。
( >) 避 免 用 铝 制 容 器 存 放 溶 液 。
杜 灭 芬
?#$)@A’* !"#$)/’( 消 毒 宁 , !"(/#;#,)
【 制 剂 规 格 】
杜 灭 芬 溶 液 : 0106 3 0154( 按 所 需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5902·
第 二 章 消 毒 防 腐 药
杜 灭 芬 喉 片 : !"#$
%&
片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为 白 色 或 微 黄 色 片 状 结 晶 , 能 溶 于 水 和 醇 。 属 季 铵 类 阳
离 子 型 表 面 活 性 剂 , 消 毒 作 用 和 用 途 与 新 洁 尔 灭 相 似 。 易 吸 附 于 菌 体 表 面 , 改 变 胞 浆 膜
的 通 透 性 , 扰 乱 其 新 陈 代 谢 , 从 而 产 生 抗 菌 作 用 。 对 真 菌 也 有 效 。 在 碱 性 环 境 中 作 用 增
强 , 酸 性 环 境 、 肥 皂 、 合 成 洗 涤 剂 和 脓 血 等 均 会 减 弱 其 作 用 。 !"#’溶 液 用 于 皮 肤 消 毒 。
!"!(’溶 液 用 于 创 伤 感 染 湿 敷 。 !"!# ) *’溶 液 用 于 浸 泡 消 毒 器 械 ( 加 入 !"#’亚 硝 酸 钠
以 防 锈 ) 。 喉 片 含 化 , 用 于 咽 喉 炎 、 扁 桃 体 炎 、 鹅 口 疮 等 , 每 次 ( 片 , 每 日 + 次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外 用 消 毒 不 可 与 碘 酊 或 阴 离 子 消 毒 剂 合 用 。 皮 肤 上 如 有
肥 皂 , 须 先 洗 去 。
消 毒 净
,-./01-23/452/67 8.5$/97
【 制 剂 规 格 】
消 毒 净 溶 液 : !"!( ) *"*’( 按 所 需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消 毒 净 醇 溶 液 :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为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 易 溶 于 水 和 醇 , 属 阳 离 子 型 表 面 活
性 剂 , 水 溶 液 易 起 泡 沫 , 性 质 稳 定 , 有 微 弱 的 刺 激 性 。 抗 菌 作 用 比 新 洁 尔 灭 强 , 为 外 用 的
广 谱 杀 菌 药 。 !"*’溶 液 用 于 手 术 前 泡 手 ( # ) *! 分 钟 ) 。 !"*’醇 溶 液 用 于 手 术 野 皮 肤 消
毒 。 粘 膜 消 毒 , 用 !"!(’以 下 的 水 溶 液 冲 洗 。 器 械 消 毒 用 !"*’溶 液 ( 加 入 等 量 的 或 *:;
亚 硝 酸 钠 防 锈 ) 至 少 浸 泡 ;! 分 钟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溶 液 不 可 与 肥 皂 、 合 成 洗 涤 剂 接 触 , 以 免 失 效 。
( () 在 水 质 硬 度 较 高 的 地 区 应 用 时 , 药 物 浓 度 应 适 当 提 高 。
洗 必 泰
</=/1>67( 氯 苯 胍 亭 、 双 氯 苯 双 胍 乙 烷 , ?@25.@7A/9/67)
【 抗 制 剂 规 格 】
洗 必 泰 溶 液 : !"!( ) !"#’( 按 所 需 浓 度 配 成 溶 液 )
洗 必 泰 醇 ( B!’) 溶 液 : !"#’
洗 必 泰 乳 膏 或 气 雾 剂 : !"*’
洗 必 泰 片 : #$
%&
片 ( 配 成 溶 液 外 用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为 含 氯 的 双 胍 类 清 洁 剂 , 常 用 其 醋 酸 盐 和 盐 酸 盐 。 两 者
均 为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 稍 溶 于 水 和 醇 , 抗 菌 作 用 比 新 洁 尔 灭 强 。 抗 菌 谱 较 广 , 对 革 兰 氏 阳
性 、 阴 性 菌 和 真 菌 均 有 杀 灭 作 用 , 对 绿 脓 杆 菌 也 有 效 , 但 变 形 菌 属 对 其 不 敏 感 , 对 抗 酸 杆
·CC!*·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菌 、 芽 胞 和 病 毒 无 效 。 刺 激 性 小 , 毒 性 低 , 过 敏 者 少 见 。 !"#$乳 膏 或 气 雾 剂 用 于 烧 伤 、 烫
伤 感 染 。 !"#$乳 膏 用 于 分 娩 消 毒 及 作 为 阴 道 镜 检 的 润 滑 剂 。 !"!%$溶 液 用 于 冲 洗 创 面
和 伤 口 。 !"!&$溶 液 用 于 手 术 者 泡 手 , 浸 泡 ’ 分 钟 。 !"%$醇 ( (!$) 溶 液 用 于 手 术 野 消
毒 。 器 械 消 毒 用 !"#$溶 液 ( 加 入 等 量 亚 硝 酸 钠 防 锈 ) , 浸 泡 & 周 换 药 # 次 。 病 房 、 手 术
室 、 家 具 等 消 毒 , 用 !"%$溶 液 喷 雾 或 擦 拭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不 可 与 碘 酊 、 高 锰 酸 钾 、 升 汞 、 硫 酸 锌 等 配 伍 , 忌 与 肥 皂 、 合 成 洗 涤 剂 、 碱 等 同 用 。
( &) !"#$以 上 的 浓 度 不 能 用 于 高 压 灭 菌 。 !"#$以 下 浓 度 用 于 高 压 灭 菌 , 不 得 超 过
##)*、 ’! 分 钟 , 因 长 时 间 热 处 理 可 使 其 分 解 。
·()!#·
第 二 章 消 毒 防 腐 药
第 三 章 外 科 用 药
第 一 节 皮 肤 消 毒 药
皮 肤 消 毒 药 是 外 用 最 广 泛 的 药 物 。 它 们 大 多 为 原 浆 毒 , 能 破 坏 细 菌 的 蛋 白 质 , 因 此
具 有 消 毒 杀 菌 作 用 。 主 要 用 于 皮 肤 和 粘 膜 表 面 的 消 毒 。
酒 精 〔 乙 醇 〕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能 使 蛋 白 质 凝 固 变 性 而 杀 菌 , 但 不 能 杀 灭 芽 胞 及 病 毒 。 最 适 宜
的 浓 度 为 *+,( -.-) , 若 酒 精 浓 度 过 高 , 含 水 分 偏 低 , 使 菌 体 表 层 蛋 白 很 快 凝 固 , 妨 碍 乙 醇
向 菌 体 内 渗 透 , 影 响 杀 菌 效 果 : 但 浓 度 过 低 , 渗 透 力 小 亦 起 不 到 杀 菌 作 用 。 主 要 用 于 皮
肤 、 粘 膜 及 医 疗 器 械 的 消 毒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0, 1 20,溶 液 用 于 涂 擦 皮 肤 降 温 , 作 为 高 热 病 人 物 理 降 温 措 施
之 一 ;
"
30, 1 +0,溶 液 用 于 涂 擦 皮 肤 防 止 褥 疮 ;
#
*+, 1 40,溶 液 用 于 皮 肤 消 毒 和 浸
泡 器 械 。
【 注 意 】
!
本 品 易 挥 发 , 宜 密 封 保 存 ;
"
本 品 不 宜 与 中 枢 抑 制 药 、 口 服 降 糖 药 同 用 ;
#
本 品 避 免 与 氧 化 剂 同 放 , 以 防 燃 烧 。
碘 酊
56)#’78(9$:6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能 氧 化 病 原 体 原 浆 蛋 白 的 活 性 基 团 , 并 能 与 蛋 白 质 结 合 使 其 变
性 沉 淀 , 具 有 较 强 的 杀 细 菌 和 杀 霉 菌 作 用 , 并 能 杀 死 芽 胞 , 为 外 科 手 术 野 皮 肤 消 毒 的 首 选
·4;0<·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药 物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 % &$水 溶 液 用 于 消 毒 粘 膜 ;
"
’$碘 酊 用 于 皮 肤 消 毒 ;
#
("#$ % #$碘 酊 用 于 成 人 前 皮 肤 消 毒 , 为 了 防 止 浓 溶 液 对 皮 肤 的 刺 激 , 于 涂 布 碘 酊 后 应
用 )#$酒 精 擦 去 过 多 的 碘 。
【 副 作 用 和 毒 性 】
!
本 品 稀 溶 液 对 组 织 无 毒 性 , 但 对 伤 口 有 刺 激 性 , 新 生 儿 慎 用 ;
"
对 碘 有 高 度 过 敏 的 人 , 碘 酊 的 皮 肤 涂 擦 可 引 起 全 身 皮 疹 反 应 和 高 热 , 应 予 注 意 。
【 制 剂 】 ( &) 酊 剂 : ’$、 #$、 &!$。
( ’) 甘 油 剂 : &$、 ’$。
( () 溶 液 ( 复 方 碘 溶 液 ) : 含 碘 !"#$。
硫 柳 汞
*+,-./0123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含 汞 45$左 右 , 渗 透 作 用 较 强 , 杀 菌 力 较 大 。 主 要 用 于 皮 肤 和
粘 膜 表 面 消 毒 , 作 用 比 红 汞 强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水 溶 液 用 于 皮 肤 和 粘 膜 的 表 面 消 毒 , 有 时 亦 可 用 作 器 械 消
毒 液 ;
"
!"&$酊 剂 用 于 术 前 的 皮 肤 消 毒 。
【 注 意 】 ( &) 忌 与 酸 类 和 碘 类 混 用 。
( ’) 不 宜 用 于 化 脓 性 伤 口 。
【 制 剂 】 ( &) 溶 液 : !"&$。
( ’) 酊 剂 : !"&$。
红 汞 〔 汞 溴 红 〕
6/070-.,8( 6/09:0-9+0-./)
【 作 用 和 用 途 】 汞 离 子 能 沉 淀 蛋 白 质 , 有 抑 菌 及 杀 菌 作 用 , 但 穿 透 力 弱 , 杀 菌 作 用 较
弱 并 有 染 色 的 缺 点 。 用 于 消 毒 皮 肤 及 粘 膜 伤 口 , 无 刺 激 性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 % 4$水 溶 液 用 于 皮 肤 或 粘 膜 伤 口 涂 擦 或 作 粘 膜 表 面 消 毒 ;
"
’$醑 剂 用 于 会 阴 部 术 前 皮 肤 消 毒 。
【 注 意 】 本 品 不 可 与 碘 酊 同 用 , 以 免 产 生 有 毒 的 碘 化 汞 。
米 他 红 : 为 !"&$硝 甲 酚 红 汞 溶 液 的 混 合 液 , 杀 菌 作 用 较 红 汞 强 , 刺 激 性 较 小 。 主 要
用 于 化 脓 性 伤 口 的 消 毒 。
龙 胆 紫 〔 甲 紫 〕
;/8<,28=,-3/<( 6/<+>3=,-3/<)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的 阳 离 子 或 阴 离 子 能 分 别 与 细 菌 蛋 白 质 的 酸 基 或 氨 基 相 结 合 ,
·5?!&·
第 三 章 外 科 用 药
影 响 其 代 谢 而 发 生 抑 菌 作 用 , 对 革 兰 阳 性 菌 的 杀 菌 力 较 强 。 主 要 用 于 皮 肤 、 粘 膜 感 染 伤
口 和 溃 疡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 % &$溶 液 用 于 阴 道 霉 菌 感 染 治 疗 ;
"
&$ % ’$溶 液 用 于 革
兰 阳 性 菌 感 染 的 创 面 及 皮 肤 、 粘 膜 溃 疡 ;
#
复 方 龙 胆 紫 溶 液 用 于 治 疗 雪 口 病 和 口 炎 。
【 副 作 用 和 毒 性 】 本 品 无 刺 激 性 , 吸 收 后 亦 无 副 作 用 和 毒 性 。
【 制 剂 】 溶 液 : !"#$、 &$、 ’$。
强 力 碘 〔 碘 附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为 高 效 新 型 消 毒 剂 , 灭 菌 谱 广 、 杀 菌 力 强 , 对 肝 炎 病 毒 及 细 菌 芽
胞 均 能 快 速 杀 灭 。 主 要 用 于 皮 肤 、 医 疗 器 械 或 其 他 物 品 的 消 毒 , 亦 可 用 于 烧 伤 及 其 他 化
脓 感 染 创 面 的 治 疗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强 力 碘 用 于 术 前 手 部 皮 肤 消 毒 ;
"
!"#$强 力 碘 用 其 ’! 倍
稀 释 液 浸 泡 医 疗 器 械 及 其 他 物 品 , 浸 泡 # % &!./0 后 , 再 用 消 毒 蒸 馏 水 冲 净 备 用 。
【 副 作 用 和 毒 性 】
!
本 品 无 毒 、 无 刺 激 性 可 取 代 磺 酊 使 用 ;
"
本 品 兼 有 去 污 作 用 ;
#
应 用 时 避 免 与 碱 性 物 混 用 ;
$
本 品 可 反 复 使 用 , 黄 色 消 失 即 为 失 效 。
【 制 剂 】 溶 液 : !"#$( #!!.1) 。
第 二 节 创 面 用 药
外 科 创 面 用 药 种 类 较 多 , 主 要 是 利 用 药 物 与 创 面 直 接 接 触 而 起 抑 菌 或 杀 菌 作 用 。 创
面 用 药 需 注 意 药 物 的 刺 激 性 、 有 效 浓 度 和 涂 布 范 围 。 对 于 吸 收 较 快 、 毒 性 较 大 的 药 物 , 不
宜 大 量 和 大 面 积 使 用 , 以 免 中 毒 。 使 用 抗 生 素 溶 液 时 , 宜 新 鲜 配 制 , 不 宜 长 期 使 用 , 以 防
耐 药 性 。
硼 酸
2)-/3 43/*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进 入 微 生 物 的 细 胞 内 , 释 放 氢 离 子 而 发 生 弱 的 抑 菌 作 用 。 用 于
粘 膜 和 皮 肤 的 防 腐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 % ’$溶 液 用 于 眼 、 尿 道 冲 洗 ;
"
5$ % 6$溶 液 用 于 清 洗 创 面
及 粘 膜 面 ;
#
#$ % &!$软 膏 用 于 治 疗 皮 肤 擦 伤 及 褥 疮 等 。
【 副 作 用 和 毒 性 】 本 品 毒 性 较 低 , 无 刺 激 性 。 用 于 创 面 吸 收 较 性 快 , 大 量 反 复 使 用
·!7!&·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可 能 发 生 积 蓄 中 毒 , 应 引 起 注 意 。
【 制 剂 】 ( !) "# $ %#溶 液 : 每 瓶 &’’()。
( *) "#硼 酸 眼 膏 。
( ") &# $ !’#硼 酸 软 膏 。
( %) "!#硼 酸 甘 油 。
醋 酸
+,-./, +,/0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有 弱 的 杀 菌 作 用 , 主 要 用 于 有 绿 脓 杆 菌 感 染 的 烧 伤 创 面 和 瘘 道
的 冲 洗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1&#溶 液 用 于 瘘 道 及 阴 道 冲 洗 ;
"
!# $ *#溶 液 用 于 绿 脓 杆 菌
感 染 的 烧 伤 创 面 的 冲 洗 或 湿 敷 。
硝 酸 银
2/)3-4 5/.46.-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在 溶 液 中 电 离 释 出 的 银 离 子 有 杀 菌 、 防 腐 及 收 敛 作 用 。 局 部 用
药 可 使 组 织 蛋 白 质 沉 淀 。 主 要 用 作 眼 科 和 外 科 的 防 腐 药 和 粘 膜 溃 疡 的 烧 灼 剂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1&# $ !#水 溶 液 用 于 急 性 结 膜 炎 及 预 防 新 生 儿 淋 菌 性 眼 炎 , 每
日 ! $ * 次 ;
"
&# $ *’#水 溶 液 用 于 烧 灼 粘 膜 溃 疡 ;
#
硝 酸 银 棒 用 于 腐 蚀 过 度 生 长 的 肉
芽 组 织 。
【 副 作 用 和 毒 性 】
!
误 服 硝 酸 银 可 发 生 流 涎 、 腹 泻 、 呕 吐 、 昏 迷 甚 至 惊 厥 等 中 毒 症
状 ;
"
局 部 滴 眼 刺 激 性 较 大 , 用 药 后 必 需 以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
#
长 期 滴 眼 易 发 生 结 膜 银 沉 着
症 。
【 制 剂 】
$
’1!# $ ’17#: 洗 眼 液 。
%
’1&# $ !#: 滴 眼 液 。
&
!’#: 浓 溶 液 。
( %) 硝 酸 银 棒 。
高 锰 酸 钾
89.6::/;( 8-4(6<=6<6.-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为 强 氧 化 剂 , 遇 有 机 物 或 易 受 氧 化 物 质 即 释 放 出 氧 将 其 氧 化 。
能 使 细 菌 菌 体 组 分 的 活 性 基 团 氧 化 , 并 干 扰 酶 系 统 而 灭 菌 。 主 要 用 作 杀 菌 、 消 毒 和 收 敛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1!#溶 液 用 于 感 染 创 面 的 浸 泡 或 冲 洗 ;
"
’1’!*&#溶 液 用 于 阴
道 冲 洗 或 坐 浴 ;
#
’1’!# $ ’1’*#溶 液 用 于 某 些 有 机 药 物 中 毒 如 磷 、 巴 比 妥 类 等 的 洗 胃 ,
·!>’!·
第 三 章 外 科 用 药
起 氧 化 解 毒 作 用 ;
!
!"!#$溶 液 用 于 水 果 、 蔬 菜 等 食 物 消 毒 、 浸 泡 %&’(;
"
%$溶 液 有 强 力
收 敛 和 止 血 作 用 , 用 于 渗 出 液 较 多 或 出 血 创 面 。
【 副 作 用 和 毒 性 】
#
误 服 高 锰 酸 钾 溶 液 可 出 现 一 系 列 消 化 道 刺 激 症 状 如 口 咽 部 烧
灼 感 、 肿 胀 、 恶 心 、 呕 吐 、 胃 部 疼 痛 等 , 严 重 时 发 生 言 语 、 吞 咽 和 呼 吸 困 难 , 亦 可 发 生 蛋 白
尿 , 致 死 量 为 #!
)
;
$
本 品 溶 液 宜 新 鲜 配 制 , 时 间 稍 久 即 还 原 失 效 。
【 制 剂 】 片 剂 : 每 片 !"*
)
苯 氧 乙 醇
+,-(./0-1,2(.3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对 革 兰 阳 性 及 革 兰 阴 性 细 菌 均 有 杀 灭 作 用 , 尤 其 对 绿 脓 杆 菌 有
较 强 的 抑 制 作 用 。 主 要 用 于 有 绿 脓 杆 菌 感 染 的 创 面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 4$溶 液 用 于 皮 肤 创 作 、 烧 伤 、 溃 疡 等 有 绿 脓 杆 菌 感 染 者 。 用 法
为 清 洗 或 湿 敷 。
( 4) 4$油 膏 纱 布 用 于 较 大 面 积 的 伤 面 。
【 注 意 】 遇 混 合 感 染 情 况 , 本 品 可 与 磺 胺 类 药 物 或 抗 生 素 合 用 。
【 制 剂 】 ( #) 粉 剂 : 每 瓶 #!!
)
。
( 4) 软 膏 ; 每 管 #5
)
。
呋 喃 西 林
67829’3’(( 67829’()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能 干 扰 细 菌 氧 化 酶 系 统 , 具 抑 菌 、 杀 菌 作 用 。 对 革 兰 阳 性 及 革 兰
阴 性 细 菌 均 有 效 。 用 于 治 疗 皮 肤 及 粘 膜 的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 !"!4$溶 液 用 于 烧 伤 、 溃 疡 、 化 脓 性 皮 炎 等 的 清 洗 消 毒 。
( 4) !"4$软 膏 用 于 皮 肤 、 粘 膜 感 染 创 面 的 涂 敷 。
【 副 作 用 和 毒 性 】
#
可 出 现 皮 肤 中 粘 膜 的 变 态 反 应 ;
$
与 磺 胺 药 物 有 协 同 作 用 , 但
与 青 霉 素 有 拮 抗 作 用 。
【 制 剂 】 ( #) !"!4$溶 液 。
( 4) !"4$软 膏 。
利 凡 诺
:’;2(.3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能 抑 制 革 兰 阳 性 细 菌 和 某 些 革 兰 阴 性 细 菌 , 对 链 球 菌 的 抗 菌 作
用 尤 佳 。 用 于 外 科 伤 口 的 洗 涤 和 湿 敷 , 皮 肤 和 粘 膜 创 面 的 清 洗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 !"#$ < !"4$溶 液 用 于 洗 涤 皮 肤 、 粘 膜 创 面 。
·4=!#·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 "#$%溶 液 用 于 冲 洗 或 湿 敷 外 科 伤 口 。
【 副 作 用 和 毒 性 】
!
本 品 毒 性 低 , 刺 激 性 小 , 但 作 用 缓 慢 ;
"
水 溶 液 不 稳 定 , 宜 新 鲜
配 制 使 用 。
【 制 剂 】 片 剂 "#$
&’
片 。
碘 仿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在 光 线 、 空 气 或 分 泌 物 的 作 用 下 析 出 微 量 碘 而 起 杀 菌 作 用 , 同
时 有 防 腐 、 除 臭 功 能 。 主 要 用 于 充 填 体 表 和 口 腔 较 深 而 易 出 血 、 污 染 的 伤 口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 .% / 0%碘 仿 纱 条 充 填 体 表 或 口 腔 易 渗 血 及 污 染 的 伤 口 。
( !) $"%碘 仿 软 膏 用 于 涂 敷 创 作 、 烧 伤 和 溃 疡 表 面 。
【 制 剂 】 自 制 成 大 小 不 等 的 碘 仿 纱 布 或 长 短 粗 细 不 一 的 碘 仿 纱 条 , 放 入 深 色 消 毒 的
玻 璃 瓶 内 备 用 。
过 氧 化 氢 溶 液 〔 双 氧 水 〕
12*,)&34 53,)67*3 8)9:;7)4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与 组 织 中 的 触 酶 相 遇 , 立 即 分 解 而 出 游 离 氧 , 具 有 抗 菌 和 除 臭
作 用 。 主 要 用 于 清 除 创 面 的 污 秽 , 促 使 伤 口 中 的 血 块 、 脓 液 及 坏 死 组 织 分 离 排 出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 $%溶 液 用 作 口 腔 炎 、 扁 桃 体 炎 、 白 喉 等 疾 病 的 含 漱 剂 。
( !) <%溶 液 用 于 清 洗 伤 口 、 溃 疡 及 烧 伤 创 面 , 冲 洗 或 灌 洗 脓 窦 等 。
【 副 作 用 和 毒 性 】
!
高 浓 度 溶 液 对 组 织 有 刺 激 性 ;
"
在 深 部 脓 腔 中 大 量 使 用 可 能 引
起 气 栓 并 有 扩 大 感 染 的 危 险 ;
#
本 品 作 用 时 间 短 , 且 受 有 机 物 存 在 的 影 响 , 杀 菌 力 减 弱 。
【 注 意 】 过 氧 化 氢 溶 液 极 易 分 解 失 效 , 应 密 封 保 存 。
【 制 剂 】 溶 液 : <%( =""-9) 。
氯 化 钠 溶 液
8)*7:- >?9),7*3 8)9:;7)4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的 等 渗 液 为 生 理 盐 水 , 无 刺 激 性 , 常 用 于 冲 洗 眼 、 鼻 及 局 部 伤
口 ; 高 渗 液 有 吸 水 性 , 用 于 消 退 肉 芽 创 面 的 水 肿 或 吸 出 感 染 创 面 的 毒 性 液 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 "#@%溶 液 用 于 伤 口 的 洗 涤 、 湿 敷 及 手 术 时 脏 器 的 冲 洗 。
( !) =% / $"%高 渗 溶 液 用 作 湿 敷 以 消 退 肉 芽 创 面 的 水 肿 或 吸 出 蛇 、 虫 咬 伤 或 感 染 创
面 的 毒 液 。
【 制 剂 】 ( $) 生 理 氯 化 钠 溶 液 : "#@%( !="-9、 =""-9、 $"""-9) 。
( !) 高 渗 氯 化 钠 溶 液 : =% / $"%( =""-9、 $"""-9) 。
·<A"$·
第 三 章 外 科 用 药
硫 酸 镁 溶 液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的 高 渗 溶 液 ( /01) 能 促 使 组 织 的 外 伤 性 或 炎 症 性 水 肿 的 消 退 。
主 要 用 于 挫 伤 、 蜂 窝 织 炎 、 丹 毒 等 的 消 炎 退 肿 。
【 用 法 】 将 本 品 溶 液 ( /01) 温 热 后 浸 纱 布 局 部 湿 敷 。
【 制 剂 】 ( 2) 溶 液 : /01。
( 3) 粉 剂 : 临 时 加 水 配 制 成 /01溶 液 。
碘 甘 油
4+56%7’$() 8.9’
【 作 用 和 用 途 】 碘 有 强 杀 菌 力 并 有 收 敛 作 用 。 主 要 用 于 口 腔 粘 膜 及 牙 龈 感 染 , 亦 可
用 于 慢 性 鼻 炎 和 咽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用 消 毒 棉 签 蘸 本 品 涂 擦 于 局 部 患 处 , 每 日 : ; < 次 。
【 制 剂 】 甘 油 剂 : 200)+ 内 含 碘 20
#
、 碘 化 钾 =
#
、 甘 油 =3)+。
磺 胺 灭 脓
*(+,")5+.$()
【 作 用 和 用 途 】 对 绿 脓 杆 菌 有 较 强 的 杀 灭 作 用 , 能 迅 速 渗 入 焦 痂 创 面 。 主 要 用 于 烧
伤 感 染 创 面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2) /1 ; 201生 理 盐 水 溶 液 用 作 局 部 创 面 湿 敷 。
( 3) 201冷 霜 涂 敷 创 面 , 每 次 涂 布 范 围 控 制 在 /1体 表 面 积 , 以 防 吸 收 中 毒 。
( :) 灭 菌 粉 剂 直 接 均 匀 地 撒 布 创 面 , 一 次 用 量 限 /
#
以 内 。
【 副 作 用 和 毒 性 】
!
本 品 有 刺 激 性 , 局 部 应 用 时 可 出 现 烧 灼 感 和 疼 痛 ;
"
偶 尔 出 现
变 态 反 应 , 有 磺 胺 药 过 敏 史 者 忌 用 ;
#
较 大 面 积 应 用 时 宜 用 其 醋 酸 盐 制 剂 , 以 防 酸 中 毒 。
【 制 剂 】 ( 2) 灭 菌 粉 剂 。
( 3) 冷 霜 : 201。
磺 胺 嘧 啶 银
〔 烧 伤 宁 〕 *(+,"9’">’$% *’+?%7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在 创 面 上 分 解 成 磺 胺 及 银 离 子 , 产 生 抑 菌 及 收 敛 作 用 。 主 要 用
于 烧 伤 创 面 防 治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2) 粉 剂 : 均 匀 地 撒 布 于
$
度 烧 伤 创 面 , 形 成 无 感 染 的 痂 皮 , 逐 渐 自
然 脱 落 而 治 愈 。
·<@02·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 混 悬 液 : 将 本 品 干 粉 用 蒸 馏 水 调 成 "#$ % !&$浓 度 的 混 悬 液 , 以 之 涂 布 创 面 , 每
日 ! 次 。 "
’
粉 剂 混 悬 液 可 涂 布 "$体 表 面 积 的 烧 伤 创 面 。
( () 油 膏 : &#
’
凡 士 林 加 入 "#
’
本 品 粉 剂 , 加 热 ( )#*) 搅 拌 使 粉 剂 溶 解 , 冷 却 后 备 用 。
用 油 膏 涂 擦 创 面 , 每 日 " % ! 次 。
( +) 油 纱 布 : 取 本 品 混 悬 液 和 )#*以 下 溶 化 的 , 凡 士 林 充 分 搅 拌 混 合 , 制 成 油 质 纱 布 。
用 法 以 ,- . /
’
油 纱 布 敷 贴 于 已 清 创 过 的
!
0烧 伤 创 面 , 一 次 包 扎 即 可 痊 愈 。 对 于 感 染 创
面 要 隔 日 换 药 。
【 制 剂 】 ( ") 灭 菌 粉 剂 。
( !) 混 悬 液 。
( () 软 膏 或 乳 膏 : "$ % !$。
肾 上 腺 素 溶 液
/123456743 ,869:784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能 促 使 血 管 收 缩 而 发 生 止 血 作 用 。 用 于 创 面 止 血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溶 液 , 用 于 伤 口 止 血 。
【 制 剂 】 #;"$溶 液 ( !&<6、 &#<6, 瓶 装 ) 。
蓝 油 烃 油 膏
/=96343 >957?86 @74:<34: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内 含 愈 疮 — — — 蓝 油 烃 、 水 杨 酸 苯 酯 等 成 分 , 能 促 进 组 织 再 生 , 加
速 伤 口 愈 合 。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烧 伤 、 冻 伤 并 防 治 辐 射 热 损 伤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用 本 品 适 量 涂 布 创 面 。 蓝 油 烃 油 纱 布 用 于 覆 盖 烧 伤 创 面 。 蓝 油 烃
油 膏 涂 清 创 后 的 伤 口 , 每 日 ! % ( 次 。
【 制 剂 】 蓝 油 烃 烫 伤 膏 : +##
’
黄 色 玻 璃 瓶 装 。
蓝 油 烃 油 膏 : !#
’
铁 盒 或 软 管 装 。
明 胶 海 绵
/AB82A5A63 >365:74 ,C84’3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具 有 无 数 小 孔 , 血 液 进 入 不 规 则 空 腔 后 , 血 小 板 迅 速 被 破 坏 , 逸
出 凝 血 酶 原 , 促 使 血 液 凝 固 。 同 时 本 品 粘 着 于 出 血 处 , 使 血 凝 块 不 易 脱 落 。 主 要 用 于 不
能 用 结 扎 法 止 血 的 渗 血 创 面 。
【 用 法 】 将 本 品 剪 成 适 当 小 块 敷 于 创 面 出 血 处 , 加 压 "<74。
【 制 剂 】 海 绵 状 块 : ! 块 D袋 。
·&E#"·
第 三 章 外 科 用 药
第 三 节 局 部 保 护 药
滑 润 胶 冻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为 滑 润 剂 。 主 要 用 于 肛 门 、 阴 道 检 查 时 局 部 涂 擦 , 增 加 滑 润 , 减
少 损 伤 。
【 用 法 】 局 部 涂 擦 。
【 组 成 】 硼 酸 -.
/
、 淀 粉 01
/
、 甘 油 2.13,、 苯 酚 413,、 蒸 馏 水 -113,。
氧 化 锌
5%(& 67%8+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具 有 收 敛 、 保 护 和 吸 湿 作 用 。 主 要 用 于 皮 炎 、 湿 疹 、 人 工 肛 门 周
围 皮 肤 的 保 护 。
【 用 法 】 用 本 品 适 量 涂 敷 局 部 患 处 。
【 制 剂 】 ( 4) 软 膏 : 4.9。
( -) 油 剂 : .19。
( 2) 糊 剂 : -.9。
甘 油 乙 醇 洗 剂 〔 擦 手 洗 剂 〕
*,:&+$%(; <,&=>=, !=)%=(( ?’(8,=)%=()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为 外 用 滋 润 剂 。 主 要 用 于 滋 润 皮 肤 , 防 止 干 燥 皲 裂 。
【 用 法 】 用 本 品 适 量 局 部 涂 擦 。
第 四 节 局 部 涂 擦 用 药
局 部 涂 擦 药 对 组 织 一 般 不 发 生 化 学 作 用 , 而 对 转 入 神 经 末 梢 具 有 选 择 性 作 用 。
本 类 药 物 尚 有 使 局 部 皮 肤 血 管 扩 张 , 肤 色 发 红 等 刺 激 反 应 , 并 反 射 地 影 响 相 应 部 位
的 肌 肉 、 神 经 及 关 节 等 , 使 疼 痛 或 炎 症 得 以 减 轻 。
·@A14·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应 用 局 部 涂 擦 药 物 , 浓 度 不 宜 太 高 , 时 间 不 宜 太 长 , 一 般 以 局 部 发 红 为 限 , 否 则 易 发
生 水 泡 或 破 溃 。
松 节 油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局 部 涂 擦 药 。 用 于 治 疗 肌 肉 痛 、 关 节 痛 或 神 经 痛 。
【 用 法 】 局 部 涂 擦 。 应 用 本 品 热 敷 可 以 改 善 腹 部 气 胀 。
水 杨 酸 甲 酯 〔 冬 绿 油 〕
+%’,-* ./*(0-*/’%
【 用 途 】 用 于 治 疗 肌 肉 痛 、 关 节 痛 或 神 经 痛 等 。
【 用 法 】 用 本 品 适 量 局 部 涂 擦 。
樟 脑 搽 剂
1(&(2%&’ 3/2$,)#
【 用 途 】 用 于 治 疗 肌 肉 痛 、 关 节 痛 或 神 经 痛 等 。
【 用 法 】 用 本 品 适 量 局 阅 涂 擦 。
樟 脑 醑
3/2$,)# .$(#(’
【 用 途 】 为 樟 脑 的 乙 醇 溶 液 。 用 于 治 疗 肌 肉 痛 、 关 节 痛 及 神 经 痛 。
【 用 法 】 局 部 涂 擦 , 一 日 数 次 。
【 组 成 】 樟 脑 45
6
, 乙 醇 加 至 4552*
氨 溶 液
72(&)&(/ .)*"’()&
【 用 途 】 用 于 黄 蜂 、 蝎 子 等 螫 伤 时 止 痛 。
【 用 法 】 用 棉 签 蘸 458氨 溶 液 涂 擦 螫 伤 局 部 。
【 制 剂 】 溶 液 : 458。
第 五 节 灌 肠 及 灌 洗 用 药
灌 肠 药 物 多 用 于 外 科 手 术 前 清 洁 肠 道 或 手 术 后 排 除 肠 道 胀 气 , 而 灌 洗 药 物 则 用 于 膀
·9954·
第 三 章 外 科 用 药
胱 、 尿 道 等 的 冲 洗 , 旨 在 减 轻 炎 症 。
快 速 灌 肠 液
【 用 途 】 用 于 手 术 前 或 结 肠 镜 检 查 前 的 肠 道 清 洁 及 通 便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灌 肠 : 手 术 前 !"#$% 灌 入 。 剂 量 : & 岁 以 下 !’#(; & ) !’ 岁 !&#(; !’
岁 以 上 *’#(。
【 组 成 】 磷 酸 二 氢 钠 !+
,
, 磷 酸 氢 二 钠 +
,
, 甘 油 !’#(, 蒸 馏 水 加 至 !’’#(。
复 方 硫 酸 镁 灌 肠 液 〔 !、 *、 -、 . 灌 肠 剂 〕
/0#102%3 45,%67$2# 82(95:6 ;%6#5
【 用 途 】 用 于 手 术 后 肠 胀 气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灌 肠 。 每 次 用 !<* 份 或 全 份 。
【 组 成 】 本 品 ! 份 内 含 硫 酸 镁 +’
,
, 松 节 油 .#(, 甘 油 =’#(, 蒸 馏 水 !*’#(。
膀 胱 灌 洗 液
>67$?5( @AA$,5:$0% 80(2:$0%( B 80(2:$0%)
【 用 途 】 用 于 膀 胱 炎 、 尿 道 炎 等 的 冲 洗 。
【 组 成 】 无 水 碳 酸 钠 ’C.-D
,
枸 橼 酸 -C**&
,
, 氧 化 镁 ’C-".
,
, 蒸 馏 水 加 至 !’’#(。
第 六 节 外 科 常 用 中 成 药
万 应 膏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具 有 活 血 散 瘀 , 消 肿 止 痛 作 用 。 主 治 跌 打 损 伤 , 痈 肿 硬 痛 及 腰
扭 伤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外 用 。 将 黑 药 膏 加 温 软 化 , 贴 患 处 , 隔 日 换 一 次 。
【 主 要 成 分 】 白 芷 、 木 鳖 子 、 乳 香 、 没 药 、 当 归 、 赤 芍 。
伤 湿 止 痛 膏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能 迅 速 渗 透 皮 肤 , 促 进 血 液 循 环 , 起 化 瘀 止 血 和 祛 风 湿 作 用 。
用 于 治 疗 肌 肉 疼 痛 、 风 湿 性 关 节 炎 。
【 用 法 和 济 量 】 外 用 。 使 用 本 品 一 至 数 张 贴 患 处 。
·"D’!·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制 剂 】 橡 皮 膏 剂 。
【 主 要 成 分 】 丁 香 、 肉 桂 、 乳 香 、 薄 荷 脑 、 冰 片 、 没 药 、 白 芷 、 生 川 乌 、 姜 皮 。
麝 香 解 痛 膏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具 有 活 血 散 瘀 、 止 肿 消 肿 作 用 。 用 于 治 疗 急 性 扭 伤 、 挫 伤 及 关
节 醘 痛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外 用 。 使 用 前 先 洗 净 患 部 , 擦 干 , 再 将 膏 药 揭 下 贴 患 处 , 每 日 换 !
次 。
【 制 剂 】 橡 皮 膏 剂 。
【 主 要 成 分 】 麝 香 、 冰 片 、 樟 脑 、 菖 蒲 、 甘 松 、 丁 香 、 川 芎 、 附 子 、 红 花 。
烫 伤 膏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具 有 散 热 解 毒 、 止 痛 作 用 。 用 于 治 疗
!
"
"
度 烫 伤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外 用 。 用 本 品 涂 患 处 , 每 日 # " $ 次 。
【 制 剂 】 油 膏 。
【 主 要 成 分 】 大 黄 、 黄 柏 、 地 榆 炭 、 煅 寒 水 石 、 冰 片 。
三 七 伤 药 片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有 活 血 、 消 肿 和 止 痛 作 用 。 主 治 外 伤 瘀 血 肿 痛 , 对 吐 血 、 衄 血 及
便 血 亦 有 止 血 作 用 ; 治 疗 急 慢 性 扭 伤 、 挫 伤 亦 有 效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口 服 。 每 次 $ 片 , 每 日 $ 次 。
【 制 剂 】 片 剂 。
【 主 要 成 分 】 参 三 七 、 草 乌 、 雪 上 一 枝 蒿 、 骨 碎 补 、 赤 芍 、 红 花 、 接 骨 木 、 冰 片 。
云 南 白 药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具 有 良 好 的 活 血 、 消 肿 、 止 血 、 止 痛 作 用 。 主 治 跌 打 损 伤 、 瘀 血
肿 痛 、 外 伤 出 血 、 吐 血 、 衄 血 及 咳 血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口 服 , 每 次 %&# " %&$
’
, 每 日 # 次 ;
$
外 敷 伤 口 止 血 。
【 注 意 】 本 品 瓶 内 装 有 “ 保 险 子 ” 一 枚 , 遇 严 重 跌 打 损 伤 或 危 急 病 症 时 , 用 黄 酒 送 服 ,
但 轻 症 者 毋 需 服 用 。
【 制 剂 】 散 剂 : 瓶 装 。
中 华 跌 打 丸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具 有 消 肿 止 痛 、 舒 筋 活 络 、 驱 风 活 血 和 止 血 生 肌 作 用 。 主 治 筋
·()%!·
第 三 章 外 科 用 药
骨 挫 伤 、 新 旧 瘀 患 、 风 湿 疼 痛 及 创 伤 出 血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 口 服 : 每 次 ! 丸 , 每 日 " # $ 次 , 用 酒 或 开 水 送 服 。 用 于 内 伤 、 新
旧 瘀 患 作 痛 、 扭 伤 筋 络 和 风 湿 疼 痛 。
( ") 外 敷 : 用 白 酒 %&’( 调 药 丸 ! 只 , 加 热 溶 解 后 外 搽 患 处 。 用 于 外 伤 积 瘀 肿 痛 、 挫 伤
筋 骨 等 。
( $) 遇 外 伤 出 血 , 可 将 药 丸 研 碎 外 敷 伤 口 , 用 消 毒 纱 布 覆 盖 绷 带 包 扎 。
【 制 剂 】 丸 剂 。
酒 剂 。
止 血 粉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有 收 敛 止 血 功 能 , 与 血 液 亲 和 力 好 , 板 结 力 强 , 耐 压 力 高 , 止 血
效 果 迅 速 明 显 。 用 于 各 种 原 因 的 创 伤 出 血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外 用 。 用 本 品 适 量 撒 布 创 面 按 压 数 分 钟 。
【 制 剂 】 散 剂 。
【 主 要 成 分 】 白 及 、 仙 鹤 草 。
六 应 丸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本 品 具 有 解 毒 、 消 炎 、 退 肿 及 止 痛 的 作 用 。 主 治 乳 蛾 、 疖 痈 、 疮 疡 、 咽
喉 炎 症 及 虫 咬 伤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口 服 : 成 人 每 次 !& 粒 , 儿 童 % 粒 , 婴 儿 " 粒 , 每 日 $ 次 ;
"
外 用 : 用
冷 开 水 或 醋 溶 解 药 丸 调 成 糊 状 敷 患 处 。
【 制 剂 】 微 丸 : 每 瓶 !&& 粒 。
【 主 要 成 分 】 腰 黄 、 蟾 酥 、 牛 黄 、 冰 片 、 珍 珠 、 公 丁 香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第 一 节 全 身 麻 醉 药
全 身 麻 醉 药 简 称 全 麻 药 , 是 指 能 暂 时 地 引 起 不 同 程 度 的 意 识 和 感 觉 消 失 , 而 用 于 各
种 手 术 的 药 物 。 临 床 上 应 用 的 全 麻 药 有 吸 入 和 静 脉 麻 醉 药 两 大 类 。
一 、 吸 入 麻 醉 药
吸 入 麻 醉 药 有 两 种 。 一 种 是 挥 发 性 液 体 , 如 乙 醚 、 氟 烷 等 ; 另 一 种 是 气 体 , 如 氧 化 亚
氮 。 这 些 药 物 都 能 经 呼 吸 道 迅 速 进 入 人 体 内 ; 麻 醉 深 度 可 通 过 调 节 吸 入 气 体 中 的 药 物 浓
度 加 以 控 制 。
( 一 ) 吸 入 麻 醉 药 的 一 般 药 理
吸 入 麻 醉 的 深 度 , 随 脑 中 麻 醉 药 的 分 压 而 变 化 。 麻 醉 的 诱 导 和 苏 醒 的 速 度 取 决 于 组
织 中 麻 醉 药 张 力 的 变 化 速 度 。 麻 醉 药 在 脑 中 的 分 压 总 是 接 近 动 脉 血 中 的 分 压 。 动 脉 血
和 脑 中 麻 醉 药 分 压 受 机 体 和 药 物 两 方 面 的 影 响 。 机 体 方 面 的 因 素 主 要 是 肺 部 血 流 量 和
肺 的 通 气 状 态 , 两 者 的 大 小 决 定 了 药 物 吸 收 的 多 少 。 肺 血 流 量 大 , 通 气 状 态 好 , 则 动 脉 血
中 药 物 分 压 上 升 快 , 反 之 则 缓 慢 。 药 物 方 面 的 因 素 主 要 是 药 物 在 血 中 的 溶 解 度 , 通 常 用
血 液 !气 体 ( 血 !气 ) 分 配 系 数 来 表 示 。 即 在 血 中 与 肺 泡 气 中 麻 醉 药 分 压 相 等 ( 达 到 平 衡 )
时 , 以 血 中 和 气 体 中 麻 醉 药 浓 度 之 比 值 来 表 示 。 如 氧 化 亚 氮 肺 泡 浓 度 为 "#$时 , 它 与 肺
静 脉 血 中 的 氧 化 亚 氮 %&’($ 达 到 平 衡 , 则 氧 化 亚 氮 的 血 !气 分 配 系 数 就 是 %&’(!"# )
#’*&。 分 配 系 数 大 的 药 物 血 中 的 溶 解 度 大 , 反 之 溶 解 度 小 。 分 配 系 数 影 响 血 中 药 物 的 分
压 , 因 而 对 药 物 在 脑 内 的 分 布 产 生 影 响 , 终 于 影 响 进 入 麻 醉 的 速 度 和 深 度 。 分 配 系 数 大
的 药 物 , 如 乙 醚 ( 血 !气 分 配 系 数 为 +,’#) 。 在 血 中 溶 解 度 大 , 肺 泡 内 的 药 物 易 被 血 液 摄
·+"#+·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取 , 故 肺 泡 内 分 压 低 , 同 时 血 内 分 压 提 高 得 也 慢 , 因 而 只 有 小 量 药 物 可 进 入 脑 组 织 , 故 麻
醉 诱 导 时 间 长 ; 停 吸 后 , 苏 醒 也 慢 。 而 分 配 系 数 小 的 药 物 , 如 氧 化 亚 氮 ( 分 配 系 数 为
!"#$) , 在 血 中 的 溶 解 度 低 , 肺 泡 内 压 可 保 持 一 定 高 度 , 故 血 内 或 脑 内 药 物 分 压 迅 速 提 高
并 达 到 平 衡 , 故 麻 醉 诱 导 期 短 , 停 药 后 , 苏 醒 也 快 。
当 静 脉 血 中 药 物 浓 度 与 肺 泡 气 中 的 浓 度 达 到 平 衡 时 , 则 :
动 脉 血 中 药 物 的 浓 度 % 肺 泡 气 中 药 物 浓 度 & 麻 醉 药 血 ’气 分 配 系 数
可 见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加 大 给 药 量 或 给 药 浓 度 , 即 提 高 肺 泡 气 中 药 物 的 浓 度 , 则 动 脉 血
中 药 物 浓 度 升 高 。 因 此 , 在 麻 醉 开 始 时 应 适 当 加 大 剂 量 以 缩 短 麻 醉 诱 导 时 间 , 在 进 入 麻
醉 后 , 可 减 少 给 药 量 以 维 持 所 需 麻 醉 水 平 。
吸 入 麻 醉 药 主 要 由 肺 排 出 , 其 排 出 过 程 受 肺 的 通 气 量 、 组 织 血 流 量 以 及 药 物 在 血 液
和 组 织 中 溶 解 度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 静 脉 血 将 组 织 中 的 药 物 不 断 地 带 到 肺 部 并 经 肺 排 出 。
肺 的 通 气 量 越 大 , 药 物 的 排 泄 也 越 快 。 停 吸 后 , 麻 醉 药 的 排 出 速 度 主 要 取 决 于 肺 的 通 气
量 , 因 此 , 在 麻 醉 中 必 须 注 意 避 免 麻 醉 药 过 量 引 起 的 呼 吸 抑 制 , 以 免 影 响 苏 醒 过 程 。
不 同 的 吸 入 全 麻 药 , 其 作 用 强 度 的 判 定 , 主 要 以 肺 泡 气 最 低 有 效 浓 度 ( ()*) 进 行 比
较 。 ()* 的 含 义 是 吸 入 全 麻 药 至 半 数 病 人 在 切 皮 时 无 痛 不 动 , 这 时 肺 泡 气 内 吸 入 全 麻
药 的 最 低 有 效 浓 度 。 乙 醚 的 ()* 为 +",-, 数 据 较 小 , 作 用 强 , 氧 化 亚 氮 的 ()* . /!-,
数 据 量 大 , 作 用 最 弱 。
( 二 ) 吸 入 麻 醉 的 分 期
吸 入 麻 醉 是 一 个 由 浅 入 深 的 过 程 。 在 全 麻 药 的 作 用 下 , 人 的 意 识 、 感 觉 和 反 射 逐 渐
消 失 , 骨 骼 松 弛 ; 全 麻 加 深 , 血 压 、 脉 博 , 呼 吸 以 及 内 分 泌 功 能 等 可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改 变 。 为
了 便 于 掌 握 麻 醉 的 深 度 , 今 以 乙 醚 麻 醉 为 例 , 依 据 麻 醉 过 程 中 的 意 识 、 感 觉 、 呼 吸 、 血 压 、
脉 搏 、 眼 球 活 动 、 各 种 反 射 以 及 骨 骼 肌 张 力 等 变 化 为 指 标 , 将 麻 醉 分 为 四 期 , 即 第 一 、 二 、
三 、 四 期 。 第 三 期 又 分 为 四 级 , 一 、 二 级 属 于 浅 麻 醉 范 围 最 适 于 施 行 各 种 手 术 。 第 三 期 四
级 和 第 四 期 在 临 麻 上 列 为 禁 忌 。
以 上 分 期 是 单 纯 应 用 乙 醚 时 的 典 型 分 期 分 级 。 当 前 临 床 上 多 采 用 联 合 用 药 的 方 法 ,
即 进 行 复 合 麻 醉 , 以 满 足 手 术 对 麻 醉 的 要 求 。 因 而 麻 醉 过 程 中 各 期 各 级 的 典 型 征 象 , 并
不 象 单 用 乙 醚 那 样 典 型 。 尽 管 如 此 , 乙 醚 麻 醉 中 的 典 型 分 期 分 级 仍 可 作 为 一 个 基 本 指
标 , 来 衡 量 其 他 各 种 麻 醉 的 深 度 。 应 当 指 出 , 在 临 床 实 际 工 作 中 , 要 考 虑 多 种 因 素 来 掌 握
麻 醉 的 深 度 , 例 如 病 人 健 康 情 况 的 不 同 、 麻 醉 前 用 药 的 种 类 及 剂 量 、 全 麻 时 间 的 长 短 、 手
术 操 作 中 刺 激 的 强 弱 等 , 来 掌 握 麻 醉 的 分 期 分 级 。 现 将 乙 醚 全 麻 中 分 期 分 级 的 临 床 征 象
排 列 如 表 0 1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表 !! " # " ! 乙 醚 全 麻 各 期 的 临 床 表 现
期 、 级 第 一 期 第 二 期
第 三 期
第 一 级 第 二 级 第 三 级 第 四 级
第 四 期
名 称 镇 痛 期 兴 奋 期 外 科 手 术 期 外 科 手 术 期 外 科 手 术 期 外 科 手 术 期 延 脑 麻 痹 期
主 要 征 象
神 志 从 清 醒 逐
渐 消 失
消 失 消 失 消 失 消 失 消 失 消 失
痛 觉 减 轻 痛 刺 激 反 应
灵 敏
较 强 的 刺 激
可 引 起 反 射
无 无 无 无
兴 奋 无 肢 体 乱 动 ,
挣 扎 , 谵 语 ,
哭 笑
无 无 无 无 无
呼 吸 变 化 不
大 , 有 时
病 人 拒 吸
乙 醚 而 屏
气
快 慢 深 浅 不
一 , 大 多 加
快 增 深 , 有
时 屏 气
较 深 , 增 快 ,
规 律 , 胸 、 腹
式 呼 吸 均 存
在
胸 式 呼 吸 减
弱 , 呼 吸 规
律 , 吸 气 较
短 , 呼 气 较
长
胸 式 呼 吸 微
弱 , 腹 式 呼
吸 显 著 。 吸
气 更 短 , 呼
气 更 长 , 吸
呼 之 间 有 停
顿
胸 式 呼 吸 消
失 , 呼 吸 弱
而 慢 , 吸 气
更 短 , 呈 抽
噎 状 , 呼 气
更 长 , 出 现
紫 绀
呼 吸 停 止 ,
紫 绀
眼 球 运 动 正 常 活 跃 活 动 减 弱 开 始 固 定 在
眼 的 正 中 位
固 定 在 眼 正
中 位
固 定 固 定
肌 张 力 正 常 亢 进 , 牙 关
紧 闭
四 肢 较 松
弛 。 腹 肌 、
牙 关 仍 较 紧
张
牙 关 放 松 ,
下 腹 部 肌 肉
放 松 变 软
全 腹 完 全 松
弛 、 牙 关 更
放 松
极 度 松 弛 极 度 完 全 松
弛
反 射 正 常 亢 进 , 出 现
咳 嗽 、 吞 咽 、
呕 吐 、 声 门
等 反 射
瞳 孔 对 光 反
射 活 跃 , 大
小 大 常 。 吞
咽 、 呕 吐 反
射 消 失 , 声
门 咳 嗽 反 射
仍 在
对 光 反 应 迟
钝 , 瞳 孔 稍
大 , 声 门 咳
嗽 反 射 已 消
失 , 眼 睑 松
弛
对 光 反 射 微
弱 , 瞳 孔 更
散 大 , 泪 腺
分 泌 停 止
对 光 反 射 消
失 , 瞳 孔 散
大 , 接 近 边
缘
瞳 孔 极 度 散
大
血 压 微 增 显 著 增 高 微 升 接 近 正 常 下 始 下 降 显 著 下 降 测 不 到
脉 搏 稍 快 显 著 增 快 略 快 接 近 正 常 减 慢 弱 、 快 或 变
慢
扪 不 到
应 用 价 值 一 般 无 用
处 , 与 肌
松 剂 并 用
则 可 利 用
危 险 , 不 宜
作 任 何 手 术
或 检 查
第 一 、 二 级
属 浅 麻 醉 范
围 , 最 适 于
施 行 各 种 手
术
同 第 一 级 属 最 深 麻 醉
范 围 , 不 可
再 继 续 加
深 。 只 限 短
时 间 应 用 ,
病 人 情 况 差
者 禁 用
极 危 险 , 应
立 即 停 止 麻
醉 , 进 行 急
救
接 近 死 亡
·$%&!·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乙 醚
!"#$%( &’$"#() !"#$%)
全 麻 用 的 乙 醚 为 无 色 透 明 挥 发 性 极 强 并 具 刺 激 性 臭 味 的 液 体 , 沸 点 为 *+,-.。 乙 醚
液 体 比 重 为 /,01, 蒸 气 比 重 为 2,+。 遇 热 与 火 极 易 燃 烧 和 爆 炸 。 因 此 , 手 术 操 用 中 禁 用
电 刀 、 电 灼 及 电 凝 器 等 。 与 空 气 接 触 或 阳 光 照 晒 均 易 氧 化 变 质 , 产 生 过 氧 化 醚 和 乙 醛 , 增
加 毒 性 。 因 此 应 密 封 于 棕 色 瓶 中 , 贮 藏 在 阴 凉 避 光 处 , 开 瓶 在 23 小 时 以 上 的 乙 醚 不 能 作
麻 醉 用 。
【 制 剂 规 格 】
麻 醉 乙 醚 1//4)、 1-/4)、 2-/4)5瓶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吸 入 的 乙 醚 6/7以 上 经 肺 排 出 ; 仅 极 少 部 分 经 肝 微 粒 体 酶 代
谢 , 降 解 为 乙 醇 、 乙 醛 和 乙 酸 由 尿 排 出 ; 极 少 量 以 原 形 由 皮 肤 排 泄 。 停 止 吸 入 后 */ 分 钟
内 , 体 存 量 的 */ 8 -/7随 呼 气 排 出 , 病 人 一 般 于 半 小 时 内 可 完 全 清 醒 。 乙 醚 主 要 用 于 全
麻 。 乙 醚 的 肺 泡 气 最 低 有 效 浓 度 为 2,17。 乙 醚 在 血 中 溶 解 度 高 , 血 5气 分 配 系 数 为
12,/。 血 中 乙 醚 分 压 较 低 , 且 上 升 缓 慢 , 不 易 进 入 脑 组 织 , 故 麻 醉 诱 导 期 长 。 给 药 过 程
中 , 由 于 脑 组 织 血 流 量 大 , 类 脂 质 较 多 , 首 先 分 布 到 脑 组 织 , 然 后 分 布 到 血 流 量 中 等 的 肝 、
肾 和 肌 肉 , 最 后 分 布 到 血 流 量 最 少 的 脂 肪 组 织 , 并 大 量 蓄 积 于 此 。 停 吸 后 , 体 内 其 他 器 官
和 组 织 内 的 深 度 逐 渐 下 降 , 贮 存 在 脂 肪 和 肌 肉 中 的 乙 醚 不 断 释 放 到 血 中 , 重 新 分 布 到 脑
及 全 身 。 临 床 上 利 用 乙 醚 在 体 内 再 分 布 的 特 点 , 在 麻 醉 过 程 中 , 除 诱 导 期 外 , 维 持 期 中 可
用 间 断 分 次 给 药 法 , 以 维 持 浅 麻 醉 。
1, 全 麻 作 用 为 强 效 吸 入 全 麻 药 , 可 使 麻 醉 进 入 三 期 。 对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产 生 不 规 则
的 下 行 性 抑 制 , 首 先 抑 制 大 脑 皮 层 和 脑 干 网 状 结 构 , 其 次 是 脊 髓 下 部 , 然 后 扩 展 至 皮 层 下
中 枢 和 脊 髓 上 部 , 延 脑 生 命 中 枢 最 后 受 抑 制 , 故 较 安 全 。 麻 醉 分 期 分 级 典 型 , 较 易 识 别
( 见 表 - 9 1) , 麻 醉 深 度 也 易 于 调 节 、 控 制 。 但 麻 醉 诱 导 期 和 苏 醒 期 长 , 兴 奋 期 明 显 , 临 床
上 一 般 采 用 复 合 麻 醉 加 以 克 服 。
2, 呼 吸 系 统 对 呼 吸 道 粘 膜 有 较 强 的 刺 激 性 , 能 反 射 地 兴 奋 呼 吸 , 使 通 气 量 有 增 多
的 倾 向 , :;<=
2
可 维 持 在 正 常 范 围 内 。 因 呼 吸 道 腺 体 分 泌 增 多 , 术 后 肺 部 并 发 症 较 多 见 。
全 麻 过 深 ( 三 期 四 级 ) 时 才 出 现 呼 吸 抑 制 , 潮 气 量 显 著 减 少 。
*, 循 环 系 统 外 科 麻 醉 下 的 血 中 乙 醚 浓 度 对 循 环 系 统 无 明 显 影 响 。 此 时 对 心 脏 的
轻 度 直 接 抑 制 作 用 可 为 兴 奋 交 感 神 经 的 作 用 所 拮 抗 , 并 出 现 心 率 增 快 。 到 三 期 三 级 深 全
麻 时 , 因 血 管 运 动 中 枢 受 抑 制 , 心 肌 收 缩 力 减 弱 , 血 压 开 始 明 显 下 降 , 心 输 出 量 减 少 。 还
能 增 强 儿 茶 酚 胺 引 起 心 律 失 常 的 敏 感 性 。
3, 消 化 道 能 兴 奋 呕 吐 中 枢 , 易 在 诱 导 期 或 苏 醒 期 中 诱 发 呕 吐 , 还 能 直 接 刺 激 胃 粘
膜 增 加 呕 吐 的 机 会 , 呕 吐 发 生 率 达 */7或 更 多 。 能 降 低 胃 肠 道 平 滑 肌 张 力 , 减 少 蠕 动 , 故
·3>/1·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术 后 易 出 现 腹 胀 、 肠 麻 痹 或 胃 扩 张 等 症 。
!" 泌 尿 系 统 可 使 肾 血 管 收 缩 , 减 少 肾 血 流 量 和 肾 小 球 滤 过 率 , 使 尿 量 减 少 ; 水 和 电
解 质 的 排 泄 也 减 少 。 尿 中 有 时 可 出 现 暂 时 性 的 蛋 白 、 管 型 和 血 细 胞 。 因 能 抑 制 膀 胱 肌 张
力 , 全 麻 时 易 产 生 尿 潴 留 。
#" 骨 骼 肌 由 于 抑 制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及 降 低 神 经 肌 接 头 对 乙 酰 胆 碱 的 敏 感 性 , 到 三 期
三 级 全 麻 时 骨 骼 肌 完 全 松 弛 。 与 筒 箭 毒 碱 有 明 显 的 协 同 作 用 , 二 者 合 用 时 后 者 的 剂 量 可
减 少 $%& ’ $%(。 氨 基 甙 类 抗 生 素 如 链 霉 素 可 增 强 其 松 弛 肌 肉 作 用 。
适 用 于 各 种 大 小 手 术 、 任 何 年 龄 的 病 人 的 吸 入 法 给 药 。 用 面 罩 点 滴 乙 醚 , 方 法 简 便 ,
适 用 于 农 村 及 小 儿 。 有 条 件 时 成 人 改 用 麻 醉 机 , 用 紧 闭 式 装 置 给 乙 醚 。 在 全 麻 诱 导 中 ,
吸 入 体 内 的 总 量 超 过 #) ’ *)+, 时 , 全 麻 已 较 深 。 健 康 情 况 欠 佳 的 病 人 , 诱 导 用 量 不 到 &)
’ -)+, 时 就 有 可 能 引 起 逾 量 中 毒 。 心 脏 病 患 者 对 乙 醚 的 耐 受 性 差 , 吸 气 内 浓 度 不 要 偏
高 , 用 量 变 应 适 当 减 少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对 呼 吸 道 粘 膜 刺 激 性 较 强 , 易 增 加 腺 体 分 泌 ; 呼 吸 道 如 有 粘 液 或 痰 等 未 能 及 时 排
除 , 就 有 发 生 肺 炎 的 可 能 。
( () 乙 醚 全 麻 可 使 子 宫 肌 松 弛 , 因 此 易 使 分 娩 出 血 量 增 多 。 并 可 通 过 胎 盘 抑 制 胎 儿
呼 吸 。
( &) 可 使 胆 汁 分 泌 减 少 ; 偶 可 引 起 肝 损 害 , 术 后 出 现 黄 疸 。
( -) 乙 醚 蒸 气 浓 度 如 超 过 &).( 小 儿 $!., 婴 儿 更 低 ) , 可 直 接 作 用 于 心 脏 传 导 系 统 ,
甚 至 引 起 心 脏 骤 停 。 低 血 容 量 休 克 的 病 人 , 心 搏 出 量 减 少 , 肝 肾 等 内 脏 供 血 不 足 , 外 周 血
管 呈 收 缩 状 态 , 而 脑 组 织 血 流 量 相 对 地 增 高 , 此 时 如 用 乙 醚 全 麻 , 进 入 脑 组 织 的 量 相 应 地
增 多 增 快 , 易 于 产 生 过 量 中 毒 。
( !) 禁 用 于 急 性 上 呼 吸 道 感 染 、 肺 部 炎 症 、 酸 中 毒 、 肝 肾 功 能 严 重 损 害 、 明 显 黄 疸 、 颅
内 压 明 显 增 高 、 手 术 需 要 电 灼 电 刀 者 。 另 外 , 慢 性 呼 吸 道 感 染 疾 病 亦 宜 慎 用 。
氟 烷
/0,123045( 三 氟 氯 溴 乙 烷 、 三 氟 乙 烷 , 6,7123045)
为 常 用 的 吸 入 麻 醉 药 之 一 。 为 无 色 透 明 具 有 香 味 的 挥 发 性 液 体 , 无 局 部 刺 激 性 , 强
光 下 分 解 , 应 于 棕 色 瓶 中 避 光 保 存 。
【 制 剂 规 格 】
氟 烷 ()+,、 (!)+,%瓶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为 强 效 吸 入 全 麻 药 , 肺 泡 气 最 低 有 效 浓 度 为 )"8# ’ )"*-.。
吸 入 后 , 大 部 分 从 肺 排 出 。 约 ().排 出 前 在 肝 内 转 化 为 非 挥 发 性 的 三 氟 乙 酸 、 三 氟 乙 醛 、
三 氟 乙 醇 、 溴 化 物 和 氯 化 物 等 化 谢 产 物 。 这 些 产 物 可 与 肝 细 胞 的 微 粒 体 和 线 粒 体 的 大 分
·!*)$·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子 结 合 , 并 在 肝 中 蓄 积 。 至 少 在 !" 天 以 后 , 残 留 物 仍 可 在 尿 中 发 出 。
!# 全 麻 作 用 其 血 $气 分 配 系 数 为 "#%。 吸 入 &#’(浓 度 的 氟 烷 , 约 %& 秒 钟 病 人 意
识 消 失 , 诱 导 平 稳 。 单 用 氟 烷 全 麻 , 难 免 有 第 三 其 较 长 、 骨 骼 强 烈 震 颤 。 因 此 临 床 上 诱 导
时 都 需 用 静 脉 全 麻 药 或 基 础 麻 醉 药 作 用 辅 助 。 停 吸 后 苏 醒 也 快 , 意 识 在 !& 分 钟 内 恢 复 ,
!’ ) %& 分 钟 完 全 清 醒 。 麻 醉 深 度 易 于 掌 握 。 判 定 麻 醉 深 度 征 象 不 如 乙 醚 那 样 典 型 , 最 有
实 际 意 义 的 征 象 是 血 压 ( 随 麻 醉 深 度 的 加 深 而 逐 渐 下 降 ) 及 对 手 术 刺 激 的 反 应 ( 脉 搏 、 血
压 、 体 动 ) 。 该 药 的 安 全 范 围 小 、 第 三 期 肌 肉 松 弛 欠 佳 、 镇 痛 效 能 不 强 为 其 特 点 。
"# 循 环 系 统 浇 麻 醉 对 循 环 系 统 的 功 能 影 响 不 大 。 随 麻 醉 加 深 循 环 功 能 逐 渐 被 抑
制 。 全 麻 达 三 期 三 级 时 , 血 压 下 降 , 心 率 减 慢 , 心 肌 收 缩 力 减 弱 , 总 外 周 阻 力 下 降 , 对 各 器
官 的 血 液 分 布 也 发 生 影 响 , 但 脑 血 脑 量 增 加 , 颅 内 压 增 高 , 这 主 要 是 由 于 对 心 肌 及 血 管 平
滑 肌 有 直 接 抑 制 作 用 , 减 少 交 感 神 经 的 活 动 , 阻 断 去 甲 肾 上 腺 素 的 作 用 所 致 。 氟 烷 直 接
抑 制 窦 房 结 使 心 率 减 慢 。 提 高 心 脏 特 殊 传 导 系 统 对 儿 茶 酚 胺 ( 如 肾 上 腺 素 、 去 甲 肾 上 腺
素 ) 的 敏 感 性 。 氟 烷 麻 醉 时 注 射 儿 茶 酚 胺 类 药 物 可 引 起 严 重 心 律 失 常 , 故 禁 与 此 二 药 合
用 。
%# 呼 吸 系 统 各 种 麻 醉 浓 度 的 氟 烷 均 能 抑 制 呼 吸 中 枢 , 使 呼 吸 变 浅 , 频 率 加 快 , 潮 气
量 减 少 。 随 着 麻 醉 的 加 深 , 呼 吸 变 慢 , 潮 气 量 锐 减 。 同 时 *+
"
对 呼 吸 的 兴 奋 作 用 也 消 失 。
能 松 弛 支 气 管 平 滑 肌 , 使 支 气 管 扩 张 。 有 人 认 为 本 药 用 于 哮 喘 病 人 无 禁 忌 。 但 临 床 上 意
见 不 一 致 。
,# 肌 肉 氟 烷 麻 醉 由 于 抑 制 中 枢 , 可 使 骨 骼 肌 轻 度 松 弛 ; 但 即 或 是 第 三 期 , 肌 肉 松 弛
也 欠 佳 , 手 术 需 肌 松 者 , 应 复 合 使 用 肌 松 药 。 如 琥 珀 胆 碱 、 三 碘 季 胺 酚 等 。 如 与 筒 箭 毒 碱
并 用 应 慎 重 , 有 可 能 引 起 血 压 明 显 下 降 , 能 引 起 子 宫 平 滑 肌 明 显 松 弛 , 可 用 于 产 科 倒 转
术 。 但 临 产 妇 禁 用 , 因 能 延 长 产 程 。
适 用 于 各 种 复 杂 大 手 术 。 可 用 于 糖 尿 病 、 胸 外 科 、 眼 外 科 等 需 要 电 灼 的 手 术 。 用 于
乙 醚 全 麻 的 诱 导 , 或 直 接 与 乙 醚 复 合 , 应 用 于 各 种 手 术 。 亦 可 用 于 产 科 倒 转 术 以 及 控 制
性 低 血 压 麻 醉 的 降 压 。
作 吸 入 全 麻 时 最 好 能 有 特 别 的 蒸 发 器 , 随 时 表 示 吸 气 内 氟 烷 的 浓 度 , 以 便 掌 握 在 诱
导 中 高 些 , 维 持 时 浓 度 稍 低 。 与 静 脉 全 麻 药 和 肌 松 药 联 合 使 用 进 行 复 合 麻 醉 时 , 吸 气 中
氟 烷 蒸 气 浓 度 一 般 在 !(左 右 。 进 入 体 内 氟 烷 总 量 , 在 用 半 开 放 或 半 关 闭 式 装 置 麻 醉 时 ,
无 法 估 计 ; 但 根 据 紧 闭 式 装 置 的 报 道 , 初 步 估 计 以 ’ ) !&-. 为 限 , 过 多 则 肝 功 能 不 全 发 生
的 机 会 必 然 增 多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与 乙 醚 相 比 , 毒 性 较 大 。 特 别 是 对 呼 吸 及 循 环 的 抑 制 , 因 此 用 氟 烷 麻 醉 时 必 须 避
免 过 量 。
( ") 易 引 起 心 律 失 常 , 氟 烷 全 麻 时 应 禁 用 肾 上 腺 素 或 去 甲 肾 上 腺 素 。
·/0&!·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 能 抑 制 肝 功 能 , 但 停 药 后 可 恢 复 。 原 有 肝 病 的 患 者 , 或 肝 功 能 正 常 者 反 复 应 用 氟
烷 麻 醉 , 有 时 可 引 起 严 重 的 肝 损 害 。 所 以 重 复 用 药 至 少 不 要 短 于 ! 个 月 , 能 延 长 到 " 个
月 更 好 ; 而 且 必 须 查 明 , 在 氟 烷 每 一 次 麻 醉 过 程 中 , 以 及 在 恢 复 期 间 , 病 人 应 全 无 不 良 反
应 , 更 没 有 肝 肾 功 能 不 全 的 发 生 。
( #) 特 别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氟 烷 含 有 挥 发 性 杂 质 时 易 引 起 不 良 反 应 。 尤 其 是 与 碱 石 灰
接 触 后 , 分 解 产 物 的 毒 性 更 大 。 轻 者 可 引 起 肝 功 能 不 全 、 三 叉 神 经 麻 痹 、 流 涎 , 重 者 可 死
于 肝 昏 迷 或 并 发 低 血 压 综 合 征 。 因 此 不 合 格 的 氟 烷 决 不 能 用 。
( $) 剖 腹 产 、 心 功 能 不 全 、 休 克 或 心 律 失 常 ; 急 慢 性 肝 脏 疾 病 、 胆 道 疾 病 以 及 肝 胆 外 科
手 术 , 应 慎 用 或 禁 用 。
【 配 伍 禁 忌 】 与 利 血 平 、 六 甲 铵 等 降 压 药 及 氯 丙 嗪 有 明 显 的 协 同 作 用 , 能 产 生 严 重
的 低 血 压 。 为 防 止 意 外 , 最 好 在 麻 醉 前 %& ’ %# 天 停 用 利 血 平 等 药 物 。
甲 氧 氟 烷
()*+,-./01234)( 二 氟 二 氯 乙 基 甲 醚 、 甲 氧 氟 乙 烷 、 甲 醚 , 5)4*+234))
为 无 色 澄 明 液 体 , 具 有 特 殊 的 水 果 气 味 。 在 一 般 室 温 下 、 浓 度 在 #&6以 下 时 , 不 燃 、
不 爆 ; 在 氧 、 空 气 、 光 线 、 湿 气 或 碱 石 灰 存 在 下 很 稳 定 , 对 橡 胶 溶 度 极 大 。
【 制 剂 规 格 】
甲 氧 氟 烷 7&80、 %$&809瓶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吸 入 后 , $& ’ :&6在 肝 内 转 化 为 氟 化 物 、 草 酸 、 二 氟 甲 氧 醋 酸
和 二 氯 醋 酸 。 前 两 种 代 谢 产 物 , 特 别 是 氟 化 物 可 能 引 起 肾 脏 的 损 害 。
%; 全 麻 作 用 全 麻 效 能 最 强 , 肺 泡 气 最 低 有 效 浓 度 &;%"6。 镇 痛 效 果 好 , 在 浅 麻 醉
时 即 有 明 显 的 镇 痛 作 用 。 血 9气 分 配 系 数 高 ( %7 ’ %!) , 所 以 诱 导 期 长 , 约 7& 分 钟 左 右 , 常
伴 有 兴 奋 期 。 停 吸 后 , 苏 醒 也 较 慢 。 因 此 常 在 静 脉 注 射 硫 喷 妥 钠 等 静 脉 全 麻 药 或 肌 注 基
础 麻 醉 药 后 , 用 于 全 麻 的 维 持 。
7; 循 环 系 统 对 循 环 系 统 的 抑 制 作 用 与 氟 烷 相 似 。 随 麻 醉 加 深 , 心 肌 收 缩 力 减 弱 ,
易 出 现 窦 性 心 动 过 缓 , 动 脉 压 、 心 输 出 量 皆 下 降 , 心 律 失 常 不 常 见 ; 对 儿 茶 酚 胺 的 敏 感 性
不 致 增 强 , 故 仍 可 用 肾 上 腺 素 等 药 物 。 全 麻 时 皮 下 血 管 收 缩 , 皮 肤 苍 白 , 手 术 区 渗 血 少 。
!; 呼 吸 系 统 呼 吸 抑 制 作 用 较 氟 烷 强 。 全 麻 稍 深 ( 三 期 二 级 ) 则 出 现 呼 吸 抑 制 , 频 率
减 慢 , 潮 气 量 减 少 。 对 呼 吸 道 无 刺 激 性 。
#; 肌 肉 全 麻 较 深 时 , 骨 骼 肌 明 显 松 弛 。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可 增 强 其 肌 松 作 用 。 本
品 不 引 起 子 宫 肌 松 弛 , 在 分 娩 时 常 用 量 很 少 影 响 子 宫 收 缩 。
临 床 上 适 用 于 浅 麻 醉 ( 三 期 一 级 ) 的 维 持 。 用 面 罩 点 滴 吸 入 , 浓 度 不 会 超 过 !6, 偶 用
于 小 儿 或 成 人 的 一 般 性 简 易 的 手 术 。 并 需 用 硫 喷 妥 钠 等 静 脉 全 麻 药 或 肌 注 基 础 麻 醉 药
作 诱 导 。 亦 可 采 用 紧 闭 式 装 置 麻 醉 机 , 吸 入 蒸 气 确 切 浓 度 一 般 不 超 过 %6。 单 独 应 用 易
·:<&%·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导 致 肾 功 能 损 害 , 已 渐 被 淘 汰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对 肝 功 能 一 般 无 明 显 影 响 , 但 曾 有 引 起 肝 坏 死 的 报 道 。 对 肾 功 能 损 害 的 问 题 已
引 起 广 泛 重 视 , 在 麻 醉 时 使 尿 量 减 少 , 麻 醉 后 可 能 出 现 多 尿 性 肾 功 衰 竭 , 多 数 认 为 是 其 代
谢 产 物 所 致 。 损 害 程 度 与 用 量 多 少 有 密 切 关 系 。
( ") 与 利 血 平 有 明 显 的 相 互 作 用 , 为 预 防 血 压 骤 降 , 最 好 在 用 该 药 前 !! # !$ 天 停 用
利 血 平 类 药 物 。
( %) 剖 腹 产 、 心 功 能 不 全 、 休 克 或 心 律 失 常 者 禁 用 。 急 、 慢 性 肝 脏 疾 病 者 慎 用 或 不 用 ;
肾 功 能 不 全 、 尿 化 验 有 显 著 改 变 者 亦 然 。
安 氟 醚
&’()’*+,-( 恩 氟 烷 、 氟 烷 醚 , &./*+,-)
为 无 色 透 明 的 液 体 , 无 刺 激 性 , 具 有 令 人 愉 快 的 香 味 。 化 学 性 质 稳 定 , 不 爆 炸 , 与 碱
石 灰 接 触 无 碍 。
【 制 剂 规 格 】
安 氟 醚 "01)、 "201)3瓶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吸 入 的 安 氟 醚 405以 原 形 由 肺 随 呼 气 排 出 ; 少 部 分 ( "62 #
!05) 经 肝 微 粒 体 酶 转 化 成 无 机 或 有 机 氟 化 物 , 随 尿 排 出 。 毒 性 比 甲 氧 氟 烷 低 。
!6 全 麻 作 用 其 肺 泡 最 低 有 效 浓 度 为 !6475, 全 麻 效 能 约 为 氟 烷 的 !3", 临 床 所 用
全 麻 浓 度 为 氟 烷 的 " 倍 。 其 药 理 性 质 类 似 氟 烷 。 血 3气 分 配 系 数 为 !64, 血 中 溶 解 度 较
低 , 麻 醉 诱 导 及 苏 醒 皆 快 。 吸 入 $5的 本 品 在 !0 分 内 可 以 麻 醉 诱 导 到 适 合 外 科 手 术 的 麻
醉 深 度 。 麻 醉 中 很 少 出 现 兴 奋 现 象 。 浅 麻 醉 时 呼 吸 即 呈 抑 制 , 全 麻 中 需 及 时 进 行 扶 助 或
控 制 呼 吸 。 最 有 实 际 意 义 的 麻 醉 征 象 是 血 压 和 脉 率 的 变 动 及 对 手 术 刺 激 的 反 应 。
"6 循 环 及 呼 吸 系 统 心 率 减 慢 , 但 不 常 见 。 心 搏 出 量 不 象 用 氟 烷 那 样 减 少 。 随 全 麻
加 深 , 由 于 心 搏 出 量 减 少 和 外 周 阻 力 降 低 , 血 压 逐 渐 下 降 。 可 使 心 肌 对 肾 上 腺 素 的 敏 感
性 稍 提 高 , 但 较 氟 烷 低 。 对 唾 液 及 呼 吸 道 的 分 泌 有 轻 度 刺 激 作 用 , 但 一 般 不 致 造 成 手 术
的 困 难 。 不 引 起 支 气 管 痉 挛 。 随 全 麻 加 深 呼 吸 抑 制 逐 渐 加 深 。
%6 肌 肉 肌 松 作 用 明 显 , 但 不 如 乙 醚 较 氟 烷 强 。 对 子 宫 平 滑 肌 有 松 弛 作 用 , 在 分 娩 、
剖 腹 产 、 引 产 等 时 可 使 失 血 增 多 。
用 途 同 氟 烷 , 一 般 用 于 复 合 麻 醉 , 可 与 多 种 静 脉 全 麻 药 或 全 麻 辅 助 药 复 合 用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全 麻 时 可 使 肾 小 球 滤 过 率 及 肾 血 流 量 减 少 , 尿 量 也 减 少 。 这 主 要 与 血 压 下 降 有
关 , 当 血 压 恢 复 后 , 上 述 改 变 也 相 继 恢 复 。
( ") 麻 醉 中 和 麻 醉 后 曾 见 到 肝 损 害 , 但 易 于 恢 复 。 反 复 应 用 有 引 起 肝 坏 死 的 报 道 。 %
·440!·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患 者 术 后 出 现 恶 心 和 呕 吐 , 但 比 氟 烷 或 甲 氧 氟 烷 少 见 。
( %) 深 麻 醉 时 , 特 别 是 换 气 过 度 时 脑 电 图 可 出 现 癫 痫 波 , 甚 至 引 起 癫 痫 发 作 。
异 氟 醚
&’()*+,-./( 异 氟 烷 , 0+,-./)
为 安 氟 醚 的 异 构 体 , 其 药 理 性 质 与 安 氟 醚 相 似 。 为 化 学 性 能 稳 定 的 无 爆 炸 性 液 体 。
吸 入 后 很 少 在 体 内 代 谢 。 麻 醉 效 能 与 安 氟 醚 相 同 。 血 1气 分 配 系 数 约 为 "23, 麻 醉 诱 导 和
苏 醒 较 安 氟 醚 稍 快 。 对 循 环 和 呼 吸 系 统 的 抑 制 作 用 也 类 似 安 氟 醚 。 血 压 随 剂 量 加 大 而
逐 渐 下 降 , 主 要 是 由 于 外 周 血 管 扩 张 所 致 。 心 律 失 常 不 常 见 , 不 提 高 心 肌 对 肾 上 腺 素 的
敏 感 性 。 呼 吸 抑 制 作 用 比 氟 烷 明 显 , 其 特 点 是 潮 气 量 下 降 , 但 呼 吸 频 率 不 变 。 骨 骼 肌 松
弛 作 用 强 , 可 适 合 于 各 种 手 术 的 需 要 ; 与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合 用 , 可 明 显 减 少 异 氟 醚 的 用
量 。 术 后 恶 心 、 呕 吐 发 生 率 低 。 不 引 起 癫 痫 发 作 。
曾 被 认 为 是 有 前 途 的 全 麻 药 ; 但 "456 年 有 人 报 告 , 用 本 品 给 小 鼠 反 复 麻 醉 , 曾 见 到
肝 肿 瘤 发 生 率 增 高 , 因 此 在 临 床 上 停 止 了 研 究 。 "457 年 有 人 曾 经 做 过 细 致 的 对 照 研 究 ,
未 能 证 实 前 述 的 结 论 。 异 氟 醚 及 安 氟 醚 目 前 在 国 内 外 已 逐 步 成 为 比 较 常 用 的 吸 入 全 麻
药 。
氧 化 亚 氮
8*9,(+’ :;*</( 笑 气 )
为 气 体 性 吸 入 麻 醉 药 。 在 高 压 下 为 液 体 , 贮 存 在 耐 高 压 的 钢 筒 内 , 性 能 稳 定 。 使 用
时 减 压 , 变 为 无 色 略 带 甜 味 、 无 刺 激 性 的 气 体 , 为 空 气 重 的 "2# 倍 , 可 助 燃 , 不 爆 炸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麻 醉 作 用 弱 , 镇 痛 作 用 强 , 肌 肉 松 弛 不 完 全 。 在 体 内 极 少 转
化 , 绝 大 部 分 随 呼 吸 排 出 体 外 。 在 充 足 的 供 氧 条 件 下 , 对 脑 、 心 、 肝 、 肾 等 功 能 无 不 良 影
响 。
"2 全 麻 作 用 全 麻 作 用 弱 , 肺 泡 气 最 低 有 效 浓 度 = 7>$, 全 麻 的 深 度 仅 不 过 三 期 一
级 , 不 可 能 再 深 。 但 镇 痛 作 用 强 , 吸 入 含 ?#$的 氧 化 亚 氮 , 其 镇 痛 作 用 相 当 于 "#@
A
的 吗
啡 。 血 1气 分 配 系 数 为 >235, 诱 导 迅 速 平 稳 , 吸 入 后 病 人 有 愉 快 感 , 无 兴 奋 期 , 肌 肉 松 弛 不
完 全 。 停 吸 后 苏 醒 快 而 平 稳 。 但 如 缺 氧 可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 如 肺 水 肿 、 心 力 衰 竭 、 脑 部 损 害
和 突 然 死 亡 ) , 因 此 全 麻 时 必 须 与 氧 混 合 , 吸 入 气 中 氧 含 量 应 在 %#$以 上 。
?2 循 环 及 呼 吸 系 统 对 循 环 功 能 影 响 很 弱 。 吸 入 含 7>$的 氧 化 亚 氮 , 可 直 接 作 用
于 心 肌 , 使 心 肌 收 缩 力 轻 度 减 弱 。 能 提 高 血 管 平 滑 肌 对 交 感 神 经 递 质 去 甲 肾 上 腺 素 的 反
应 性 。 对 呼 吸 道 无 刺 激 性 , 不 增 加 分 泌 量 , 很 少 引 起 术 后 肺 部 并 发 症 。
全 麻 效 能 不 强 , 很 少 单 用 , 常 与 镇 痛 药 、 其 他 全 麻 药 及 肌 松 药 并 用 , 适 用 于 大 小 手 术 。
尤 其 适 用 于 严 重 休 克 或 危 重 病 人 ( 吸 入 #>$氧 化 亚 氮 、 #>$氧 ) ; 亦 用 作 局 麻 镇 痛 不 全 的
·47>"·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辅 助 药 ( 同 上 ) ; 或 用 于 分 娩 止 痛 ( 吸 入 !"#氧 化 亚 氮 、 $"#氧 ) 。
一 般 选 用 半 紧 闭 法 或 半 开 放 法 麻 醉 , 其 总 气 流 量 每 分 钟 在 %&&& ’ (&&&)* 之 间 。 为
节 约 氧 化 亚 氮 , 国 内 均 采 用 氧 化 亚 氮 低 流 量 气 管 内 紧 闭 麻 醉 , 总 气 流 量 可 在 %&&&)* 以
内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用 本 品 全 麻 时 , 必 须 备 有 准 确 可 靠 的 氧 化 亚 氮 和 氧 的 流 量 表 , 否 则 不 能 使 用 。
( +) 随 时 注 意 潜 在 缺 氧 的 危 险 。 疑 有 缺 氧 时 , 应 立 即 降 低 氧 化 亚 氮 的 浓 度 , 并 提 高 氧
吸 入 浓 度 。
( !) 吸 入 浓 度 的 掌 握 , 在 麻 醉 诱 导 之 初 , 允 许 有 + ’ ! 分 钟 吸 入 ,&#; 但 随 后 的 维 持 麻
醉 浓 度 不 应 超 过 $"#, 即 氧 浓 度 应 在 !"#以 上 。
二 、 静 脉 麻 醉 药
静 脉 麻 醉 药 为 非 挥 发 性 的 全 麻 药 , 主 要 由 静 脉 给 药 。 与 吸 入 麻 醉 药 相 比 , 排 出 较 慢 ,
麻 醉 深 度 不 易 掌 握 , 临 床 上 一 般 通 过 注 射 速 度 加 以 调 节 。 目 前 常 用 的 静 脉 麻 醉 药 有 硫 喷
妥 钠 、 氯 胺 酮 。 此 外 尚 有
!
- 羟 基 丁 酸 钠 、 安 泰 酮 、 神 经 安 定 镇 痛 合 剂 ( 英 诺 佛 ) 、 普 尔 安 、
乙 苄 咪 唑 、 吗 啡 及 安 定 等 。
硫 喷 妥 钠
./012) 341/56789*( ./012) :678/849*)
为 超 短 时 作 用 的 巴 比 妥 类 , 是 目 前 最 常 用 的 静 脉 麻 醉 药 。
【 制 剂 规 格 】
硫 喷 妥 钠 粉 针 剂 : &;%"、 &;"、 %;&
<=
支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静 注 后 约 >&#迅 速 ( % 分 钟 内 ) 分 布 于 血 液 灌 流 量 大 的 脑 、 心 、
肝 、 肾 等 组 织 中 , 血 中 浓 度 急 速 下 降 。 随 后 骨 骼 肌 内 的 浓 度 逐 渐 上 升 , 脑 等 组 织 中 的 浓 度
下 降 , 最 后 蓄 积 于 脂 肪 组 织 中 , 于 是 脑 中 浓 度 较 快 地 降 至 麻 醉 水 平 以 下 而 苏 醒 , 因 此 麻 醉
时 间 短 暂 。 绝 大 部 分 在 体 内 代 谢 , 仅 &;!#以 原 形 随 尿 排 出
%; 全 麻 作 用 脂 溶 性 高 , 极 易 透 过 血 脑 屏 障 进 入 脑 组 织 , 产 生 全 麻 作 用 , 无 兴 奋 期 。
作 用 迅 速 , 静 注 后 %& ’ +& 秒 意 识 逐 渐 丧 失 ; 持 续 时 间 短 , 约 +& ’ !& 分 钟 。 无 镇 痛 作 用 ,
反 可 使 痛 阈 下 降 , 麻 醉 中 病 人 对 手 术 疼 痛 仍 有 反 应 。 于 中 等 深 度 全 麻 时 ,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的 氧 耗 量 下 降 +& ’ +"#, 临 床 上 有 脑 缺 氧 情 况 的 病 人 禁 用 。
+; 呼 吸 系 统 对 呼 吸 中 枢 的 直 接 抑 制 作 用 较 明 显 , 抑 制 程 度 与 用 量 及 注 射 速 度 密 切
相 关 。 催 眠 剂 量 可 使 潮 气 量 减 少 , 尽 管 呼 吸 频 率 可 能 稍 快 , 但 分 时 呼 吸 量 仍 减 少 。 大 剂
量 时 呼 吸 抑 制 明 显 , 只 靠 横 膈 运 动 来 维 持 呼 吸 , 甚 至 相 起 呼 吸 暂 停 。 临 床 上 应 备 有 人 工
呼 吸 及 其 他 急 救 措 施 。 该 药 不 刺 激 呼 吸 道 , 但 由 于 提 高 副 交 感 神 经 的 紧 张 度 , 易 引 起 咳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嗽 、 喉 及 支 气 管 痉 挛 。 全 麻 稍 浅 ( 相 当 于 乙 醚 全 麻 的 一 至 二 级 ) , 遇 外 来 刺 激 或 有 唾 液 、 呼
吸 道 异 物 的 存 在 或 被 软 组 织 堵 塞 时 , 易 诱 发 上 述 反 应 。 处 于 深 麻 状 态 时 ( 相 当 于 乙 醚 三
期 三 级 ) , 则 上 述 现 象 消 失 。 如 麻 醉 前 应 用 适 量 的 阿 托 品 , 可 以 预 防 喉 及 支 气 管 痉 挛 。
!" 循 环 系 统 对 心 肌 和 血 管 运 动 中 枢 皆 有 抑 制 作 用 , 并 能 降 低 外 周 阻 力 。 内 脏 区 微
循 环 充 血 , 回 心 血 量 锐 减 。 成 年 人 麻 醉 剂 量 时 可 引 起 血 压 短 暂 的 下 降 , 然 后 迅 速 恢 复 正
常 。 剂 量 过 大 或 注 射 过 速 时 血 压 明 显 降 低 , 心 肌 收 缩 力 和 心 输 出 量 亦 皆 下 降 。 高 血 压 病
人 血 压 下 降 更 明 显 。 该 药 能 提 高 心 肌 对 肾 上 腺 素 的 敏 感 性 , 从 而 产 生 心 律 失 常 。
#" 肌 肉 骨 骼 肌 松 弛 短 暂 且 不 完 全 , 仅 在 麻 醉 开 始 时 产 生 , 需 要 肌 肉 松 弛 时 需 加 用
其 他 药 物 。 很 少 影 响 子 宫 的 收 缩 , 但 可 通 过 胎 盘 进 入 胎 儿 血 液 循 环 , 抑 制 新 生 儿 的 呼 吸 。
用 于 小 手 术 的 全 麻 、 全 麻 诱 导 及 基 础 麻 醉 。 小 手 术 全 麻 采 用 少 量 分 次 注 射 。 以
$"%&水 溶 液 缓 慢 静 注 ( 每 分 钟 约 # ’ ()*) , 直 至 病 人 睫 毛 反 射 消 失 , 轻 夹 皮 肤 无 反 射 时 停
注 , 开 始 手 术 。
全 麻 诱 导 以 $"%&水 溶 液 缓 慢 静 注 , 一 般 用 量 达 # ’ +&,-
.
时 , 病 人 即 已 睫 毛 反 射 消
失 , 进 入 神 志 不 清 的 全 麻 状 态 。 但 个 体 差 异 较 大 应 注 意 , 如 用 量 已 超 过 ( ’ +)
.,-.
病 人
仍 无 睡 意 , 应 酌 情 加 快 速 度 。 通 常 成 人 一 次 静 注 量 不 超 过 /"%
.
, 一 次 手 术 中 总 量 以 0"/
.
为 度 。 作 为 基 础 麻 醉 应 用 于 小 儿 体 重 $%-
.
以 下 者 , 全 麻 前 应 用 很 广 或 以 此 作 为 小 儿 局
麻 的 辅 助 药 , 一 般 用 $"%&水 溶 液 , 0% ’ $/)
.,-.
肌 注 , 一 次 不 超 过 /"%
.
, 瘦 弱 者 用 量 酌
减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0) 易 引 起 呼 吸 抑 制 , 静 注 速 度 应 缓 慢 ; 用 吗 啡 类 镇 痛 药 作 麻 醉 前 给 药 时 宜 适 当 掌 握
用 量 , 麻 醉 前 应 准 备 好 人 工 呼 吸 措 施 。
( $) 该 药 可 引 起 咳 嗽 、 喉 痉 挛 和 支 气 管 痉 挛 , 事 先 给 予 阿 托 品 有 一 定 的 预 防 作 用 。
( !) 剂 量 过 大 或 注 射 速 度 过 快 易 招 致 严 重 低 血 压 , 心 血 管 病 人 、 高 血 压 病 人 和 年 老 体
弱 者 应 用 尤 应 注 意 。 切 忌 剂 量 过 大 , 注 射 过 快 。
( #) 本 品 水 溶 液 不 稳 定 , 遇 热 、 氧 及 二 氧 化 碳 、 酸 性 溶 液 或 日 光 曝 晒 则 被 破 坏 , 产 生 沉
淀 、 浑 浊 、 变 色 或 有 臭 鸡 蛋 味 , 即 不 能 再 用 。 因 此 , 该 药 应 在 用 前 临 时 配 制 $"%&水 溶 液 。
溶 为 强 碱 性 、
12
值 在 0/ 以 上 , 对 组 织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性 , 静 注 不 可 外 漏 , 以 免 引 起 组 织 坏
死 。 如 误 入 动 脉 , 可 出 现 血 管 痉 挛 、 血 栓 形 成 , 甚 至 引 起 肢 端 坏 死 。
( %) 严 重 心 功 能 不 全 、 休 克 、 低 血 压 , 严 重 呼 吸 功 能 不 全 、 支 气 管 哮 喘 、 呼 吸 道 难 以 维
持 畅 通 者 , 严 重 肝 、 肾 功 能 不 全 , 严 重 酸 血 症 , 严 重 贫 血 , 妊 娠 中 毒 症 , 粘 液 水 肿 , 阿 狄 森 氏
病 , 重 症 肌 无 力 等 , 均 应 慎 用 或 禁 用 。
戊 炔 巴 比 妥 钠
3456764895:* ;7<9=)( 甲 己 炔 、 巴 比 妥 钠 , >?4@95:* ;7<9=))
为 超 短 时 作 用 的 巴 比 妥 类 静 脉 麻 醉 药 。
·0A/0·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 制 剂 规 格 】
戊 炔 巴 比 妥 钠 粉 针 剂 : !"#、 $"#、 #"!
%
支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麻 醉 作 用 强 度 为 硫 喷 妥 钠 的 $ 倍 , 而 作 用 持 续 时 间 仅 为 后 者
的 &’$。 给 药 后 有 少 量 贮 存 于 脂 肪 组 织 中 , 蓄 积 作 用 轻 微 。 用 药 后 病 人 神 志 恢 复 较 硫 喷
妥 钠 快 , 消 除 半 衰 期 为 ( ) $"# 小 时 。
可 用 于 麻 醉 诱 导 , 或 用 于 外 科 小 手 术 短 时 间 麻 醉 , 亦 可 作 为 其 它 麻 醉 药 的 辅 助 药 。
成 年 人 进 行 诱 导 麻 醉 时 , 可 先 静 注 &*溶 液 $+, 试 验 剂 量 后 , 再 静 注 &*溶 液 # -
&$+,( 每 # 秒 注 射 &+,) ; 维 持 量 为 &*溶 液 $ - (+,。 儿 童 用 作 基 础 麻 醉 , &*溶 液 $! -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静 注 能 引 起 呃 逆 、 咳 嗽 、 喉 痉 挛 , 呼 吸 抑 制 或 暂 停 ; 亦 可 出
现 肌 肉 颤 搐 , 低 血 压 等 。 反 复 给 药 或 持 续 静 滴 可 产 生 蓄 积 作 用 , 致 长 时 间 嗜 眠 , 呼 吸 及 循
环 抑 制 。 药 液 渗 出 血 管 外 或 误 入 动 脉 内 必 须 立 即 停 止 给 药 , 因 渗 出 血 管 外 能 引 起 局 部 刺
激 , 进 而 产 生 溃 疡 或 坏 死 ; 误 入 动 脉 能 导 致 血 小 板 聚 集 和 血 栓 形 成 。
衰 弱 病 人 或 伴 有 呼 吸 、 循 环 、 肝 、 肾 功 能 不 全 及 内 分 泌 功 能 障 碍 者 , 哮 喘 、 梗 塞 性 肺 疾
患 , 严 重 高 血 压 或 低 血 压 、 心 肌 病 、 严 重 贫 血 、 过 度 肥 胖 者 均 应 慎 用 。
氯 胺 酮
0123+451( 0123,36)
【 制 剂 规 格 】
氯 胺 酮 盐 酸 盐 注 射 剂 : &!+
%
、 #!+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进 入 体 内 的 氯 胺 酮 约 7!*转 化 为 苯 环 乙 酮 , 而 后 随 尿 排 出 ; 仅
有 #*以 原 形 出 现 于 尿 中 。 半 衰 期 为 $ 小 时 。
&" 全 麻 作 用 本 品 的 诱 导 极 为 迅 速 , 无 兴 奋 期 。 静 注 后 .! 秒 种 即 产 生 深 度 镇 痛 , 意
识 模 糊 , 如 入 梦 境 , 丧 失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注 意 力 , 进 入 浅 睡 状 态 。 但 眼 仍 可 睁 开 , 骨 骼 肌 张
力 增 加 , 呈 木 僵 状 态 。 这 种 特 有 的 状 态 , 临 床 上 称 为 “ 分 离 麻 醉 ” 。 一 次 静 注 给 药 后 , 麻 醉
约 持 续 &! - &# 分 钟 , 记 忆 力 丧 失 约 持 续 & - $ 小 时 。 麻 醉 恢 复 需 $ - . 小 时 或 更 长 , 因 大
部 药 物 从 尿 中 排 出 需 $( 小 时 。 麻 醉 恢 复 期 中 , 可 出 现 谵 妄 和 幻 觉 。 此 症 状 在 成 人 静 注
时 发 生 率 可 达 &#*, 小 儿 肌 注 时 较 少 且 较 轻 。 偶 有 麻 醉 恢 复 数 日 甚 至 数 周 仍 可 突 然 产 生
幻 觉 。 一 般 认 为 , 上 述 现 象 在 麻 醉 前 应 用 吗 啡 、 东 莨 菪 碱 , 或 者 以 安 定 或 硫 喷 妥 钠 代 替 最
后 一 剂 量 的 氯 胺 酮 , 则 可 减 轻 或 不 发 生 。
$" 循 环 系 统 可 引 起 血 压 升 高 ( 发 生 率 为 &( - .!*) 、 心 输 出 量 增 加 ( &. - 7(*) 、 心
率 加 快 ( &! - .8*) ; 未 梢 血 管 阻 力 不 变 , 减 少 上 或 上 升 。 中 心 静 脉 压 不 变 直 至 上 升 9$*。
脑 血 流 量 增 加 , 颅 内 压 上 升 。 有 时 可 出 现 心 律 失 常 。 上 述 现 象 , 一 般 给 药 后 # 分 钟 达 高
峰 , &# 分 钟 恢 复 给 药 前 水 平 。 重 复 用 药 时 上 述 变 化 减 轻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呼 吸 系 统 对 呼 吸 的 影 响 轻 微 , #$%&’% 的 剂 量 可 出 现 一 过 性 的 呼 吸 抑 制 , ($%&’%
可 出 现 轻 微 的 呼 吸 抑 制 , 表 现 为 呼 吸 减 慢 、 表 浅 、 潮 气 量 明 显 减 少 。 一 般 不 需 特 殊 处 理 可
自 动 恢 复 。
本 品 单 独 适 用 于 短 小 手 术 、 体 表 手 术 、 诊 断 性 检 查 以 及 各 种 创 伤 手 术 ( 骨 折 、 脱 臼 复
位 固 定 等 ) , 尤 其 适 用 于 休 克 病 人 。 可 用 于 分 麻 诱 导 , 也 可 作 为 辅 助 麻 醉 药 与 其 他 麻 醉 药
合 , 使 本 品 用 量 减 少 , 作 用 时 间 延 长 , 全 麻 更 加 平 稳 , 以 利 于 进 行 较 大 手 术 或 时 间 较 长 的
小 手 术 。 对 于 需 要 骨 骼 肌 松 弛 的 手 术 , 应 适 当 配 合 使 用 肌 松 药 。
静 脉 注 射 给 药 , 首 剂 成 人 # ) ($*&’
%
, 缓 慢 注 射 ( 约 # 分 钟 ) 。 需 要 时 , 以 后 隔 + ) #,
分 钟 追 加 半 量 , 可 重 复 ( ) ! 次 。 总 量 不 宜 超 过 -$
%&’%
。 小 儿 或 静 脉 穿 刺 有 困 难 的 情 况
下 , 也 可 肌 注 。 首 剂 按 . ) /$
%&’%
。 临 床 上 一 般 用 来 作 为 小 儿 全 麻 的 诱 导 或 作 为 局 麻 的
基 础 麻 醉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部 分 病 人 有 精 神 异 常 现 象 , 甚 至 出 现 谵 妄 。 特 别 是 恢 复 期 中 呈 现 恶 梦 、 错 觉 、 幻
觉 , 有 时 并 伴 有 谵 妄 、 躁 动 现 象 ; 儿 童 中 发 生 较 少 。 恢 复 期 中 避 免 外 界 刺 激 ( 包 括 语 言 ) ,
可 减 少 此 种 不 良 反 应 , 必 要 时 静 注 少 量 短 效 巴 比 妥 ( 注 意 : 巴 比 妥 与 氯 胺 酮 不 能 使 用 同 一
注 射 器 ) 或 安 定 可 使 情 况 改 善 。
( () 由 于 兴 奋 心 血 管 系 统 , 有 高 血 压 、 脑 血 管 意 外 史 、 颅 内 压 增 高 、 颅 内 占 位 性 病 变 的
患 者 禁 用 。 又 因 可 引 起 轻 微 的 眼 内 压 上 升 , 所 以 青 光 眼 者 慎 用 。
( !) 对 于 心 功 能 障 碍 和 血 容 量 不 足 的 病 人 , 可 以 引 起 严 重 循 环 抑 制 。 应 用 氯 胺 酮 静
脉 麻 醉 前 , 应 补 充 血 容 量 、 改 善 心 肌 功 能 、 纠 正 水 电 解 质 紊 乱 等 措 施 。
!
羟 基 丁 酸 钠
01234$
!
5 6728197:4;7*<;=
【 制 剂 规 格 】
!
5 羟 基 丁 酸 钠 注 射 剂 :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抑 制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 引 起 类 似 自 然 睡 眠 的 麻 醉 现 象 。 在
体 内 大 部 分 被 代 谢 , 最 终 变 成 二 氧 化 碳 自 呼 吸 道 排 出 ; 小 部 分 随 尿 排 出 。 在 体 内 很 少 蓄
积 , 毒 性 很 低 , 安 全 范 围 大 。 临 床 应 用 剂 量 只 产 生 深 度 睡 眠 , 无 镇 痛 作 用 。
静 注 后 ! ) / 分 钟 出 现 嗜 睡 , #, ) #/ 分 钟 进 入 深 睡 , 作 用 持 续 >, ) #(, 分 钟 , 有 时 持
续 / ) + 小 时 , 很 不 一 定 。
对 呼 吸 和 循 环 系 统 一 般 无 明 显 抑 制 作 用 。 可 使 呼 吸 频 率 减 漫 , 但 呼 吸 量 增 大 。 高 龄
者 应 用 较 大 剂 量 时 有 时 出 现 间 歇 性 呼 吸 。 使 用 中 有 使 心 率 减 慢 、 血 压 上 升 的 倾 向 。 单 用
本 品 可 出 现 副 交 感 神 经 功 能 亢 进 ,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增 多 , 大 小 便 次 数 增 加 , 因 此 , 麻 醉 前 应
给 予 足 量 的 阿 托 品 。 有 些 病 人 可 出 现 肌 肉 震 颤 和 手 指 不 自 主 活 动 等 锥 体 外 系 症 状 , 常 可
·!>,#·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自 行 消 失 , 必 要 时 可 用 硫 喷 妥 钠 缓 解 , 术 前 给 予 巴 比 妥 类 药 物 有 预 防 作 用 。 应 用 该 药 只
能 引 起 深 度 睡 眠 而 无 镇 痛 作 用 , 故 一 般 不 单 独 作 麻 醉 药 使 用 。
适 用 于 其 他 全 麻 的 诱 导 和 维 持 ; 也 可 作 为 乙 醚 、 氧 化 亚 氮 、 氟 烷 、 甲 氧 氟 烷 等 麻 醉 的
诱 导 剂 。 可 结 合 表 面 麻 醉 及 肌 松 剂 用 于 施 行 气 管 内 插 管 , 用 于 维 持 麻 醉 可 减 少 其 他 全 麻
药 的 用 量 , 变 可 作 为 静 脉 复 合 麻 醉 的 组 成 药 之 一 。 临 床 上 一 般 都 先 给 予 吸 入 全 麻 药 、 静
脉 全 麻 药 、 安 定 药 或 镇 痛 药 , 然 后 才 缓 慢 静 注 该 药 , 作 为 浅 全 麻 的 维 持 , 此 时 后 者 的 用 量
可 以 减 至 !" # $"%
&’(&
或 更 少 。
一 般 成 年 人 用 量 为 )" # *"%
&’(&
。 约 + # , 小 时 后 , 全 麻 转 浅 可 再 追 加 半 量 ( !" #
$"%&’(&) , 总 量 不 得 超 过 *-"&。 缓 慢 静 注 , 以 每 分 钟 不 超 过 +& 为 宜 。 小 儿 按 *" #
+""%&’& 给 药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单 用 或 注 射 过 快 可 出 现 运 动 性 兴 奋 、 谵 妄 、 肌 肉 抽 动 , 甚 至 呼 吸 停 止 。
( ,) 能 抑 制 氮 的 分 解 代 射 , 促 进 .
/
进 入 细 胞 而 引 起 血 钾 过 低 , 故 对 于 低 血 钾 手 术 病
人 需 要 同 时 给 予 钾 盐 。
( !) 严 重 高 血 压 、 心 脏 房 室 传 导 阻 滞 以 及 癫 痫 患 者 禁 用 。
英 诺 佛
0112345( 6748%2148)
系 由 强 安 定 药 氟 哌 啶 ( 952
:;5<=28
) 与 强 效 镇 痛 药 芬 太 尼 ( >;1?41
@8
) 按 A"B+ 组 合 而 成 ,
为 最 常 用 的 神 经 安 定 镇 痛 合 剂 , 用 于 “ 神 经 安 定 镇 痛 麻 醉 ” 。 这 种 新 型 的 麻 醉 剂 具 有 较 好
的 镇 静 、 嗜 睡 和 强 效 的 镇 痛 作 用 。 认 为 是 麻 醉 中 效 能 强 而 无 肝 损 害 的 药 物 。
【 制 剂 规 格 】
英 诺 佛 注 射 剂 : 每 %8 含 ,-A%
&
氟 哌 啶 及 "-"A%
&
芬 太 尼 枸 椽 酸 盐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合 剂 中 的 氟 哌 啶 能 增 强 芬 太 尼 的 镇 痛 作 用 , 拮 抗 其 催 吐 、 收 缩
平 滑 肌 、 支 气 管 痉 挛 及 减 慢 心 率 等 副 作 用 , 并 可 一 定 程 度 缓 解 芬 太 尼 的 呼 吸 抑 制 作 用 。
而 芬 太 尼 又 可 抑 制 氟 哌 啶 所 引 起 的 不 安 和 兴 奋 。
+- 全 麻 作 用 静 注 可 使 病 人 进 入 精 神 恍 惚 , 活 动 减 少 , 表 情 淡 漠 , 对 外 界 环 境 不 关
心 , 闭 眼 似 睡 眠 样 , 但 不 入 睡 , 对 术 者 的 召 唤 能 发 生 反 应 , 痛 觉 丧 失 , 称 为 “ 神 经 安 定 镇 痛
麻 醉 ” 。
,- 循 环 系 统 对 循 环 境 系 统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 但 较 其 他 麻 醉 药 为 轻 。 静 注 后 平 均 动 脉
压 下 降 , 心 率 减 慢 。 但 在 术 中 常 有 血 压 升 高 倾 向 , 心 脏 指 数 轻 度 上 升 , 心 搏 出 量 不 变 , 中
心 静 脉 压 上 升 , 总 外 周 阻 力 下 降 。 并 有 轻 度 抑 制 心 肌 收 缩 力 及 抗 心 律 失 常 的 用 途 。 能 降
低 心 肌 对 肾 上 腺 素 的 敏 感 性 。
!- 呼 吸 系 统 对 呼 吸 有 抑 制 作 用 。 合 剂 中 的 氟 哌 啶 不 影 响 呼 吸 频 率 , 但 可 使 每 次 呼
·$C"+·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吸 量 轻 度 增 加 。 所 含 芬 太 尼 能 明 显 抑 制 呼 吸 , 使 频 率 减 慢 , 每 次 呼 吸 量 减 少 , 通 气 量 降
低 。 快 速 静 脉 注 射 易 引 起 颈 、 胸 、 腹 部 肌 肉 僵 硬 , 影 响 通 气 功 能 。
适 用 于 各 种 手 术 的 麻 醉 及 麻 醉 前 给 药 。 适 用 于 病 人 情 况 差 的 颅 脑 及 胸 科 手 术 、 老 年
人 、 中 毒 性 休 克 病 人 。 亦 适 用 于 局 麻 、 神 经 阻 滞 及 硬 膜 外 麻 醉 的 辅 助 麻 醉 ; 各 种 内 窥 镜 检
查 及 造 影 术 等 。
每 毫 升 含 氟 哌 啶 !"#$
%
、 芬 太 尼 &"&#$
%
。 也 可 临 用 时 现 配 , 氟 哌 啶 ’&$
%
、 芬 太 尼
&"!$%( #&(’) , 加 注 射 用 水 稀 释 到 ’&$)。 每 毫 升 含 氟 哌 啶 ’"&$%, 芬 太 尼 &"&!$%( 下 文
简 称 稀 释 合 剂 。 )
用 于 诱 导 时 , 将 稀 释 合 剂 分 次 小 量 静 脉 注 射 , 成 人 每 次 ! * +$), 小 儿 每 次 ’$), 间 隔 #
* , 分 钟 一 次 。 根 据 病 人 的 反 应 及 手 术 时 间 的 长 短 决 定 用 量 。 一 般 成 人 约 需 - * ’&$),
小 儿 约 需 ’ * -$)。 注 后 ! * . 分 钟 生 效 , ’& * ’! 分 钟 作 用 达 高 峰 , 持 续 +& 分 钟 , 有 效 时
间 为 + * / 小 时 。
用 于 维 持 麻 醉 时 , 年 老 体 弱 及 一 般 情 况 较 差 者 , 单 纯 按 上 法 诱 导 后 , 即 可 达 到 良 好 的
安 定 镇 痛 效 果 , 无 需 加 用 其 他 全 麻 药 , 或 仅 加 局 麻 即 可 完 成 手 术 。 一 般 病 人 可 在 上 术 诱
导 的 基 础 上 , 复 合 少 量 全 麻 药 即 可 完 成 手 术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顶 】
’" 锥 体 外 系 症 状 由 氟 哌 啶 引 起 , 小 儿 易 出 现 , 术 后 ! 小 时 至 ! 天 可 出 现 肌 紧 张 、 运
动 不 协 调 、 步 行 障 碍 、 眼 球 危 象 、 颜 面 及 手 指 肌 震 颤 、 流 涎 等 。
!" 呼 吸 抑 制 及 颈 、 胸 、 腹 肌 僵 硬 由 芬 太 尼 引 起 , 能 导 致 通 气 障 碍 ( 发 生 率 为 ’& *
-&0) 。 可 用 速 效 性 肌 松 剂 缓 解 肌 僵 硬 。
+" 血 压 下 降 主 要 因 氟 哌 啶 阻 断
!
肾 上 腺 素 受 体 而 使 周 围 血 管 扩 张 所 致 。 可 用 充
分 输 液 或 应 用 升 压 药 来 控 制 。
/" 心 动 过 缓 由 芬 太 尼 提 高 迷 走 神 经 紧 张 度 所 致 , 可 用 阿 托 品 拮 抗 。
#" 禁 忌 证 禁 用 于 剖 腹 产 手 术 、 妊 娠 妇 女 、 婴 幼 儿 及 新 生 儿 、 短 小 手 术 、 嗜 酒 者 、 震 颤
麻 痹 综 合 征 及 癫 痫 患 者 。
普 尔 安
1234567878( 丙 潘 尼 地 )
为 超 短 时 作 用 静 脉 全 麻 药 。 难 溶 于 水 , 临 床 所 用 制 剂 是 用 !&0聚 乙 基 海 狸 香 油
( 92:$3
4;3<"=>
) 溶 解 , 制 成 #0的 溶 液 。 溶 液 粘 稠 , 可 用 等 量 生 理 盐 水 稀 释 之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在 体 内 经 血 浆 及 肝 中 假 胆 碱 酶 水 解 成 无 作 用 的 代 谢 产 物 , 最
后 随 尿 排 出 , ! 小 时 可 排 出 ?&0。
作 用 迅 速 , 持 续 时 间 短 , 全 麻 效 能 与 硫 喷 妥 钠 相 仿 , 镇 痛 作 用 较 弱 。 静 注 # * .$
%@A%
,
!& 秒 钟 以 上 注 完 , 患 者 约 +& 秒 钟 后 进 入 睡 眠 , 深 度 麻 醉 持 续 + * / 分 钟 , # * - 分 钟 后 开
·#?&’·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始 苏 醒 。 追 加 剂 量 可 与 首 剂 相 等 , 或 在 注 入 首 剂 后 ! 分 钟 追 加 首 剂 的 "#$ % !#&, 可 使 麻 醉
延 长 ! % & 分 钟 。 对 呼 吸 及 循 环 系 统 有 明 显 的 影 响 。 呼 吸 常 先 有 "’ % !’ 秒 的 增 快 过 程 ,
而 后 微 弱 、 间 断 、 暂 停 。 此 时 部 分 病 人 ( ( % )*) 可 有 呃 逆 及 不 随 意 运 动 。 血 压 一 过 性 骤
降 ( 下 降 !’*) , 高 血 压 者 降 压 更 显 著 。 心 率 增 快 , 外 周 血 管 扩 张 。 血 清 胆 碱 酯 酶 活 性 暂
时 下 降 , 因 而 可 延 长 琥 珀 胆 碱 的 肌 松 作 用 , 并 有 轻 微 的 局 麻 作 用 。 对 肝 、 肾 功 能 无 明 显 影
响 , 但 可 促 进 组 织 释 放 。
适 用 于 短 小 手 术 、 检 查 、 外 科 处 置 等 麻 醉 ; 作 为 麻 醉 诱 导 剂 与 硫 喷 妥 钠 一 样 但 不 常
用 。 也 可 用 于 齿 科 麻 醉 。 不 适 于 长 时 间 麻 醉 用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过 敏 性 反 应 的 发 生 率 不 高 , 可 致 血 压 急 剧 下 降 。 出 现 红 斑 、 浮 肿 、 支 气 管 痉 挛 , 最
后 导 致 呼 吸 循 环 功 能 障 碍 , 甚 至 心 跳 停 止 , 需 急 救 。 预 防 及 治 疗 可 用 糖 皮 质 激 素 或 肾 上
腺 素 ; 支 气 管 痉 挛 可 静 脉 点 滴 异 丙 肾 上 腺 素 。
( $) 使 用 后 一 般 表 现 是 血 压 下 降 、 脉 搏 增 快 , 其 经 过 极 为 迅 速 。 用 于 严 重 心 功 能 不
全 、 冠 心 病 及 各 种 休 克 病 人 时 , 易 引 起 严 重 盾 环 虚 脱 , 甚 至 心 跳 停 止 。 对 应 用
!
受 体 阻 断
剂 的 患 者 , 可 引 起 完 全 性 房 室 传 导 阻 滞 , 应 注 意 。
( !) 注 射 部 位 可 有 血 管 痛 , 但 很 少 发 生 严 重 的 静 脉 炎 或 静 脉 血 栓 。 不 可 误 入 动 脉 内 。
为 避 免 发 生 静 脉 炎 , 可 选 较 大 静 脉 注 射 。
( &) 可 引 起 无 意 识 有 肌 肉 运 动 、 手 指 僵 硬 和 震 颤 , 但 可 自 然 恢 复 。
( +) 术 后 可 发 生 恶 心 、 呕 吐 。
安 泰 酮
,-./0123( 爱 舒 新 , ,-4/562730)
为 新 型 类 固 醇 麻 醉 药 。 由
"
8 羟 孕 双 酮 ( ,-4/595-730) 及 乙 酯 羟 孕 双 酮 ( ,-4/56730
,:0.5.0) 组 成 。 前 者 为 主 药 , 后 者 主 要 起 助 溶 作 用 。
【 制 剂 规 格 】
安 泰 酮 注 射 剂 : 每 毫 升 含
"
8 羟 孕 双 酮 );< 和 乙 酯 羟 孕 双 酮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从 血 浆 中 消 除 极 为 迅 速 , 血 浆 半 衰 期 为 ( % = 分 钟 。 主 要 在 肝
中 代 谢 , 排 入 胆 汁 , =’*经 粪 便 排 出 。 反 复 给 药 有 轻 度 的 蓄 积 作 用 。
麻 醉 作 用 出 现 快 , 维 持 时 间 短 。 静 注 后 !’ 秒 种 左 右 意 识 消 失 , 诱 导 平 稳 , 可 维 持 + %
"’ 分 钟 。 苏 醒 快 而 舒 适 , 意 识 迅 速 清 楚 , 而 且 可 以 立 即 行 走 。 镇 痛 作 用 弱 , 与 肌 松 药 无 协
同 作 用 。 注 射 速 度 过 快 时 , 可 出 现 肌 肉 震 颤 。
对 呼 吸 及 循 环 系 统 有 一 定 的 抑 制 作 用 , 但 比 硫 喷 妥 钠 轻 。 静 注 后 有 一 过 性 血 压 下 降
( 下 降 "’ % $’*) , 下 降 程 度 与 用 量 有 关 。 脉 搏 稍 快 ( 快 "’ % $’*) ; 心 输 出 量 不 变 或 稍 增
加 。 脑 压 降 低 , 特 别 是 对 脑 压 亢 进 者 更 明 显 。 对 肾 上 腺 素 引 起 的 心 律 失 常 有 拮 抗 作 用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对 呼 吸 有 极 短 暂 的 抑 制 作 用 , 甚 至 呼 吸 暂 停 。 喉 头 反 射 先 受 抑 制 , 但 迅 速 恢 复 正 常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使 用 本 品 后 的 变 态 反 应 发 生 率 比 硫 喷 妥 钠 为 高 。 适 用 于 全 麻 的 诱
导 、 短 小 手 术 和 外 科 处 置 , 也 适 用 于 脑 压 升 高 、 脑 外 伤 和 神 经 外 科 病 人 , 或 作 为 其 他 全 麻
的 辅 助 剂 。 不 适 用 于 手 术 中 和 术 后 有 强 烈 疼 痛 手 术 的 麻 醉 。 严 重 肝 功 能 障 碍 者 及 孕 妇
禁 用 。 对 哮 喘 及 药 物 过 敏 病 人 慎 用 。
用 量 首 次 按 !"!# $ !"%&’()
*
, 在 % 分 钟 左 右 静 注 完 毕 。 维 持 量 为 首 剂 的 %(+。
乙 苄 咪 唑
,-.&/01-2( 乙 咪 酯 , 3456.&/01-2、 7+89:!)
为 超 短 时 作 用 全 麻 药 。 静 注 后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 主 要 在 肝 中 、 部 分 在 血 中 水 解 ,
代 射 迅 速 , ; 分 钟 达 高 峰 。 血 浆 消 除 半 衰 期 为 +<"; > %9"! 分 钟 。 首 剂 注 射 !"?&
*()*
, ?!
秒 钟 以 上 注 完 ; %! 秒 内 入 睡 , 麻 醉 持 续 ? $ # 分 钟 ; 增 加 剂 量 时 , 作 用 时 间 也 相 应 延 长 。 无
镇 痛 作 用 。 能 减 少 脑 耗 氧 量 及 脑 血 流 量 , 并 降 低 颅 内 压 。 于 %(? 患 者 可 引 起 肌 阵 挛 , 预 先
应 用 安 定 或 哌 替 啶 可 减 少 发 生 率 。
对 循 环 系 统 几 乎 无 影 响 , 于 %(9 病 例 出 现 短 暂 的 呼 吸 抑 制 , %(8 病 例 可 见 有 ?! $ 8! 秒
的 无 呼 吸 状 态 , 但 比 硫 喷 妥 钠 为 弱 。 有 使 眼 压 下 降 的 作 用 。
适 用 于 诱 导 麻 醉 、 短 小 手 术 和 外 科 处 置 。 成 人 用 量 !"?&
*()*
, 于 %# $ 8! 秒 静 注 完
毕 。 年 老 体 弱 病 人 用 量 酌 减 。
约 有 %# $ ?!=的 病 人 注 射 后 发 生 血 管 痛 , 迅 速 注 射 ( %# 秒 内 注 完 ) 也 难 避 免 。 阵 挛
性 肌 肉 收 缩 发 生 率 为 %! $ 8!=, 部 分 由 于 注 射 部 位 疼 痛 , 但 主 要 是 由 中 枢 性 作 用 引 起 ; 预
防 方 法 如 上 述 。 也 能 引 起 咳 嗽 或 呃 逆 , 术 后 恶 心 或 呕 吐 较 巴 比 妥 类 多 见 。
本 品 水 溶 液 不 稳 定 , 一 旦 配 成 必 须 在 +9 小 时 内 使 用 。
安 定
@/1A251&( 苯 甲 二 氮 , B1’/C&)
【 制 剂 规 格 】
安 定 注 射 剂 : %!&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具 有 镇 静 、 骨 骼 肌 松 弛 、 近 事 遗 忘 及 抗 惊 厥 等 作 用 。 成 人 静 注
!"8&*()*, 能 常 引 起 嗜 睡 、 记 忆 丧 失 , 最 后 神 志 消 失 , 骨 骼 肌 松 弛 , 呈 浅 麻 醉 状 。 但 咽 喉 区
反 射 仍 灵 活 , 对 疼 痛 刺 激 仍 有 反 应 。 静 注 后 , % $ + 分 钟 即 可 产 生 明 显 效 果 , 维 持 +! $ #!
分 钟 , 继 之 嗜 睡 9 $ 8 小 时 。 一 般 8 小 时 才 能 让 病 人 起 床 活 动 。 引 起 麻 醉 的 剂 量 变 动 较
大 ( !"+ $ %"#&
*()*
) , 因 此 , 应 缓 慢 静 脉 注 射 , 静 滴 速 度 不 应 超 过 每 分 钟 %!&
*
。
临 床 应 用 量 可 使 潮 气 量 减 少 , 呼 吸 频 率 增 加 , 但 一 般 呼 吸 量 很 少 受 影 响 。 能 增 强 鸦
片 类 镇 痛 药 的 呼 吸 抑 制 作 用 , 如 麻 醉 前 用 药 中 有 鸦 片 类 药 物 时 , 本 品 有 时 可 引 起 呼 吸 停
·;:!%·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止 。 很 少 影 响 心 血 管 系 统 的 功 能 , 虽 可 使 脉 率 增 加 , 但 不 影 响 心 输 出 量 和 血 压 。 但 注 射
过 快 或 逾 量 时 仍 能 使 血 压 下 降 。 与 肌 松 药 无 协 同 作 用 。
手 术 需 要 肌 肉 松 弛 时 , 麻 醉 中 仍 需 给 予 足 量 的 肌 松 药 。
适 用 于 麻 醉 前 用 药 , 尤 其 适 用 于 健 康 情 况 尔 佳 、 循 环 功 能 差 、 心 脏 病 、 休 克 的 病 人 。
可 作 为 全 麻 的 诱 导 或 用 于 辅 助 麻 醉 ; 变 可 作 为 短 小 手 术 的 基 础 麻 醉 , 如 内 窥 镜 检 查 、 刮
宫 、 骨 折 及 脱 臼 复 位 等 ; 或 作 为 治 疗 时 的 麻 醉 , 如 电 转 复 治 疗 。 并 可 解 除 氯 胺 酮 麻 醉 苏 醒
中 的 精 神 症 状 和 局 麻 药 急 性 中 毒 等 所 致 的 惊 厥 。
一 般 静 注 给 药 , 亦 可 肌 内 注 射 。 常 用 量 为 !"# $ !"%&
’()’(
次 , 且 可 根 据 需 要 分 次 、 分
量 重 复 给 药 , 总 量 可 用 至 !"* $ +"!&
’()’(#%
小 时 。 重 复 注 射 剂 量 为 首 剂 的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本 品 不 溶 于 水 , 注 射 液 是 用 有 机 溶 剂 溶 解 的 , 遇 注 射 用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呈 云 絮 状 ,
因 此 不 能 稀 释 ; 并 且 与 很 多 药 物 有 配 伍 禁 忌 。 因 此 必 须 干 燥 的 注 射 器 , 不 可 与 其 他 水 溶
性 药 接 触 。 静 脉 注 射 要 慢 , 一 般 要 # $ , 分 钟 注 完 。
( #) 对 静 脉 有 刺 激 作 用 , 有 时 引 起 检 塞 性 静 脉 炎 。
( ,) 孕 妇 、 婴 儿 、 急 性 青 光 眼 病 人 禁 用 。
咪 唑 安 定
-./012304( 咪 唑 二 氮 )
系 含 咪 唑 的 二 氮
艹
卓 类 , 为 安 全 有 效 的 全 麻 诱 导 药 。
【 制 剂 规 格 】
咪 唑 安 定 注 射 剂 : 5&
’(&3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能 溶 于 水 , 起 效 快 , 消 除 半 衰 期 短 是 其 特 点 。 麻 醉 诱 导 + $ +"5
分 钟 显 效 , 维 持 +! $ #! 分 钟 。 静 注 后 , 约 657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 能 通 过 胎 盘 进 入 羊 水
中 , 但 胎 盘 转 运 较 安 定 慢 。 主 要 在 肝 中 代 谢 , 代 谢 产 物 经 肾 由 尿 排 出 , 血 浆 消 除 半 衰 期 为
+", $ #"# 小 时 。
本 品 作 用 强 度 为 安 定 的 +"5 $ # 倍 。 对 呼 吸 有 抑 制 作 用 , 其 强 度 与 剂 量 相 关 , 静 注 行
全 麻 诱 导 时 , 吸 吸 频 率 、 潮 气 量 、 分 钟 通 气 量 均 有 一 定 程 度 降 低 ; 呼 吸 暂 停 发 生 率 #!7, 暂
停 时 间 约 ,! 秒 , 但 其 发 生 率 低 于 等 效 剂 量 的 硫 喷 妥 钠 。 对 循 环 系 统 影 响 轻 微 , 使 心 率 轻
度 增 快 , 外 周 血 管 阻 力 及 血 压 轻 度 下 降 , 但 心 肌 收 缩 力 不 受 影 响 。 无 镇 痛 作 用 , 局 部 刺 激
性 小 , 偶 有 发 生 血 栓 静 脉 炎 者 。
用 于 诱 导 和 维 持 麻 醉 , 透 用 于 各 类 手 术 , 尤 其 适 用 于 心 血 管 手 术 , 颅 脑 手 术 , 门 诊 全
麻 小 手 术 以 及 危 重 病 人 的 全 麻 诱 导 等 。 辅 助 以 芬 太 尼 静 滴 诱 导 , 效 果 明 显 优 于 单 独 应 用
咪 唑 安 定 。 也 可 作 为 局 麻 或 区 域 麻 醉 的 辅 助 药 。 全 麻 诱 导 静 脉 注 射 剂 量 为 !"+ $ !"%&
’(
)’; 术 前 用 药 为 !"+5 $ !"%&’()’, 如 用 麻 醉 性 镇 痛 药 作 术 前 用 药 , 剂 量 可 减 至 !"+5 $
·*6!+·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吗 啡
)*+,-./0
除 用 于 镇 痛 外 , 也 可 用 于 全 麻 的 辅 助 药 , 大 剂 量 静 注 也 可 产 生 全 麻 , 有 于 体 外 循 环 心
内 直 视 手 术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本 品 1 2 #%
&’(&
缓 慢 静 注 经 1$ 2 3! 分 钟 , 可 达 到 无 痛 、 淡 漠
无 表 情 状 态 , 意 识 丧 失 。 呼 吸 抑 制 十 分 明 显 , 必 须 用 机 械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管 理 , 并 常 需 较 长
时 间 使 用 , 加 用 氧 化 亚 氮 可 进 一 步 增 强 全 麻 效 能 , 并 应 用 肌 松 药 为 手 术 创 造 有 利 条 件 。
大 剂 量 吗 啡 一 般 对 循 环 系 统 无 严 重 影 响 。 于 心 脏 病 人 可 出 现 心 输 出 量 、 每 搏 出 量 增
加 , 总 外 周 阻 力 下 降 ; 但 于 心 功 能 正 常 的 人 , 则 无 明 显 改 变 , 各 脏 器 的 血 流 仍 可 维 持 正 常 。
适 用 于 复 杂 的 心 内 直 视 手 术 , 心 脏 瓣 膜 置 换 术 及 冠 状 动 脉 搭 桥 术 等 的 全 麻 。 也 适 用
于 病 情 危 急 的 时 间 长 的 手 术 。
静 脉 全 麻 时 多 采 用 复 合 用 药 , 本 品 用 量 可 控 制 在 1%
&’(&
以 内 , 目 前 认 为 !"4 2
!"$%&’(& 即 可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1) 吗 啡 静 脉 麻 醉 中 , 少 数 病 人 在 术 中 意 识 仍 清 醒 , 术 后 也 无 遗 忘 , 能 回 忆 起 手 术 情
况 。 此 外 , 可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肌 肉 僵 硬 而 影 响 呼 吸 , 为 此 宜 复 合 小 量 催 眠 药 以 消 除 病 人 的
意 识 ; 复 合 肌 松 药 以 解 除 肌 肉 僵 硬 , 借 此 进 一 步 加 强 吗 啡 的 全 麻 作 用 。
( 3) 禁 用 于 中 枢 抑 制 及 吸 吸 功 能 减 衰 的 病 人 ( 如 支 气 管 哮 喘 、 肺 气 肿 、 肺 不 张 ) 。 肾 上
腺 皮 质 功 能 低 下 、 严 重 肝 脏 疾 病 , 长 期 应 用 单 胺 氧 化 酶 抑 制 剂 、 妊 娠 、 结 肠 或 胆 道 痉 挛 , 健
康 情 况 差 的 老 年 人 、 心 脏 储 备 能 力 差 的 、 严 重 的 冠 心 病 患 者 变 应 禁 用 。
第 二 节 局 部 麻 醉 药
局 部 麻 醉 药 ( 简 称 局 麻 药 ) 是 以 适 当 的 浓 度 , 应 用 于 身 体 局 部 神 经 末 梢 或 神 经 干 , 阻
滞 神 经 冲 动 的 产 生 和 传 导 , 引 起 可 逆 性 的 感 觉 消 失 的 药 物 。 这 类 药 物 与 神 经 末 梢 或 神 经
干 接 触 后 , 使 该 神 经 所 支 配 的 区 域 产 生 感 觉 和 运 动 麻 痹 ; 其 作 用 是 可 逆 的 , 药 效 消 失 后 ,
神 经 功 能 完 全 可 以 恢 复 , 而 不 损 伤 神 经 纤 维 和 细 胞 的 结 构 。
在 临 床 上 应 用 的 第 一 个 局 麻 药 是 可 卡 因 ( 1554 年 ) , 由 于 吸 收 后 毒 性 较 大 , 使 用 上 受
到 很 大 限 制 。 直 到 16!$ 年 人 工 合 成 了 毒 性 较 小 的 普 鲁 卡 因 后 , 局 麻 药 的 应 用 范 围 才 逐
渐 扩 大 , 并 相 继 合 成 了 许 多 新 的 药 物 。
·66!1·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局 麻 药 在 化 学 上 多 属 于 酯 类 或 酰 胺 类 。 两 类 结 构 都 是 由 三 个 部 分 组 成 , 即 一 个 芳 香
环 、 一 个 中 间 链 和 个 胺 基 。 属 于 酰 类 的 局 麻 药 常 用 的 有 普 鲁 卡 因 和 丁 卡 因 等 , 属 于 酰 胺
类 的 有 利 多 卡 因 和 沙 夫 卡 因 等 。
一 、 局 麻 药 的 作 用
!" 局 部 麻 醉 作 用 局 麻 药 在 用 药 局 部 首 先 影 响 感 觉 神 经 , 阻 止 其 神 经 冲 动 的 产 生 和
传 导 , 使 感 觉 丧 失 。 其 中 痛 觉 最 先 丧 失 , 其 次 是 温 觉 、 触 觉 和 压 觉 。 这 是 因 为 感 觉 神 经 由
细 的 神 经 纤 维 组 成 , 其 表 面 积 小 , 局 麻 药 溶 易 透 入 的 缘 故 。 如 应 用 低 浓 度 的 局 麻 药 , 能 完
全 阻 断 感 觉 神 经 纤 维 而 不 影 响 运 动 纤 维 的 冲 动 传 导 , 可 仅 出 现 麻 木 不 痛 而 不 引 起 运 动 麻
痹 。 浓 度 增 高 时 , 药 物 亦 能 透 入 较 粗 的 神 经 纤 维 , 各 种 神 经 包 括 运 动 神 经 皆 受 到 影 响 , 出
现 麻 痹 不 动 。
局 麻 药 注 入 组 织 后 , 一 般 经 几 分 钟 即 产 生 局 麻 作 用 , 维 持 约 ! 小 时 。 对 感 觉 神 经 特
别 是 痛 觉 神 经 的 作 用 时 间 较 运 动 神 经 长 。 作 用 持 续 时 间 与 局 麻 药 实 际 接 触 的 神 经 组 织
时 间 长 短 有 关 。 因 此 , 采 用 使 药 物 停 留 于 局 部 神 经 组 织 的 方 法 , 就 可 使 局 麻 时 间 延 长 。
一 般 每 毫 升 局 麻 药 加 入 一 定 量 肾 上 腺 毒 ( # $ %
!
&’()
) , 可 使 局 麻 时 间 延 长 *+ $ ,+-。 肾
上 腺 素 不 仅 能 减 少 局 麻 药 的 吸 收 速 度 , 延 长 局 麻 时 间 , 而 且 也 可 减 少 全 身 中 毒 反 应 。 肾
上 腺 素 一 次 用 量 应 以 !++ $ !%+
!
&
为 度 , 不 要 超 过 *++
!
&
, 否 则 易 引 起 心 血 管 反 应 。 但 对
指 趾 和 阴 茎 部 位 的 局 部 麻 醉 , 应 禁 用 肾 上 腺 素 , 因 血 管 强 烈 收 缩 易 引 起 组 织 坏 死 。
局 部 麻 醉 作 用 和 机 理 是 局 麻 药 能 影 响 产 生 动 作 电 位 的 基 本 过 程 , 作 用 点 在 细 胞 膜 。
即 在 除 极 时 妨 碍 膜 对 ./
0
通 透 性 的 暂 时 提 高 , 因 而 影 响 动 作 电 位 的 产 生 和 传 导 。 已 知 神
经 受 到 刺 激 而 除 极 时 , 1/
# 0
离 开 结 合 部 位 , 使 膜 的 微 孔 开 大 , 提 高 膜 对 ./
0
的 通 透 性 , 于
是 ./
0
大 量 流 入 细 胞 内 , 出 现 除 极 化 。 局 麻 药 以 碱 基 的 形 式 透 入 膜 内 , 脂 溶 性 芒 香 环 部
分 进 入 膜 微 孔 形 成 带 电 的 阳 离 子 , 堵 塞 微 孔 并 与 膜 形 成 可 逆 性 结 合 , 影 响 膜 的 通 透 性 , 阴
碍 除 极 , 景 响 动 作 电 位 的 产 生 。
#" 对 神 经 及 心 血 系 统 的 作 用 局 麻 药 从 局 部 组 织 吸 收 入 血 后 , 对 于 中 枢 神 经 和 心 血
管 等 系 统 常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 这 是 局 麻 药 中 毒 的 主 要 原 因 。
( !)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 小 量 局 麻 药 由 注 入 局 部 随 血 流 进 入 中 枢 神 经 , 从 而 产 生 抑 制 作
用 。 首 先 引 起 镇 静 、 头 昏 、 痛 阈 提 高 , 其 次 产 生 眩 晕 、 定 向 障 碍 、 共 济 失 调 , 进 而 感 觉 迟 钝 、
意 识 模 糊 。 临 床 上 应 用 小 量 的 普 鲁 卡 因 静 注 或 静 滴 以 止 痒 或 止 痛 ; 或 作 为 静 脉 全 麻 的 维
持 。 但 局 麻 药 大 量 吸 收 后 , 则 刺 激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 引 起 兴 奋 不 安 、 颤 抖 , 甚 至 产 生 阵 挛 性
惊 厥 , 一 般 局 麻 作 用 越 强 、 剂 量 越 大 也 越 易 引 起 惊 厥 , 随 后 出 现 抑 制 , 通 常 因 呼 吸 衰 竭 而
死 亡 。
( #) 神 经 肌 接 头 及 神 经 节 : 局 麻 药 也 能 影 响 神 经 肌 接 头 的 冲 动 传 导 , 减 少 乙 酰 胆 碱 在
运 动 神 经 终 端 的 释 放 。 普 鲁 卡 因 与 毒 扁 豆 碱 有 拮 抗 作 用 , 与 筒 箭 毒 碱 有 相 加 作 用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 心 血 管 系 统 : 局 麻 的 主 要 作 用 于 心 肌 , 降 低 其 电 兴 奋 性 、 传 导 速 度 和 心 肌 收 缩 力 。
抑 制 心 脏 异 位 起 搏 点 的 自 律 性 , 有 利 于 心 律 失 常 的 纠 正 。 利 多 卡 因 是 较 好 的 抗 室 性 心 动
过 速 型 心 律 失 常 的 药 物 。 此 外 , 大 多 数 局 麻 药 还 可 扩 张 小 动 脉 。 通 常 仅 于 血 液 药 物 浓 度
较 高 时 才 对 心 血 管 产 生 明 显 作 用 。 然 而 少 数 局 麻 药 用 于 浸 润 麻 醉 时 , 偶 见 发 生 心 血 管 虚
脱 , 甚 至 死 亡 , 原 因 不 明 , 可 能 作 用 于 起 搏 细 胞 或 是 突 然 发 生 心 室 纤 颤 而 引 起 心 跳 骤 停 。
应 用 局 麻 药 时 应 注 意 用 量 , 谨 防 心 率 增 快 、 "#$ 波 增 宽 、 室 性 早 搏 增 多 、 心 输 出 量 减 少 , 甚
至 室 性 颤 动 等 毒 副 作 用 的 出 现 。
( %) 平 滑 肌 : 局 麻 药 对 肠 道 平 滑 肌 有 抑 制 作 用 , 可 解 除 痉 挛 。 然 而 脊 椎 麻 醉 ( 即 蛛 网
膜 下 腔 阻 滞 麻 醉 ) 、 硬 膜 外 麻 醉 及 腹 腔 内 注 射 局 麻 药 , 由 于 麻 痹 交 感 神 经 系 统 , 可 引 起 消
化 道 的 肌 张 力 上 升 。 另 外 , 大 多 数 局 麻 药 尚 能 增 强 人 体 子 宫 平 滑 肌 的 张 力 ; 但 在 分 娩 期
进 行 区 域 麻 醉 时 , 偶 可 抑 制 子 宫 平 滑 肌 的 收 缩 。
!& 局 麻 药 的 药 代 动 力 学 常 用 的 局 麻 药 多 数 是 酯 类 化 合 物 , 在 肝 及 血 浆 中 由 酯 酶 水
解 而 失 去 活 性 。 普 鲁 卡 因 主 要 在 血 浆 中 由 假 胆 碱 酯 酶 水 解 。 酰 胺 类 局 麻 药 的 生 物 转 化
较 复 杂 。 利 多 卡 因 主 要 在 肝 微 粒 体 中 分 解 。 离 子 化 的 局 麻 药 及 水 溶 性 代 谢 产 物 迅 速 经
肾 由 尿 排 出 。 脂 溶 性 的 碱 基 由 肾 小 球 滤 过 , 经 肾 小 管 再 吸 收 入 血 。 在 酸 性 尿 中 局 麻 药 几
乎 全 部 离 子 化 , 阳 离 子 不 能 通 过 肾 小 管 细 胞 膜 , 不 被 再 吸 收 而 排 于 尿 中 。 但 普 鲁 卡 因 只
有 ’(排 于 尿 中 。
三 、 局 麻 药 的 异 常 反 应 及 防 治 措 施
局 麻 药 的 血 中 浓 度 过 高 时 可 引 起 急 性 中 毒 。 通 常 造 成 血 药 浓 度 过 高 的 原 因 是 剂 量
大 、 浓 度 高 、 吸 收 快 或 误 将 药 物 注 入 血 管 内 。 少 数 局 麻 药 于 极 少 数 患 者 能 引 起 过 敏 反 应 。
)& 急 性 中 毒 中 毒 的 早 期 多 出 现 兴 奋 症 状 , 如 不 安 、 多 言 、 恶 心 呕 吐 、 脉 率 徐 缓 、 血 压
上 升 ; 呼 吸 次 数 及 通 气 量 增 加 ; 颊 肌 、 四 肢 、 指 趾 尖 的 肌 肉 抽 搐 ; 继 而 出 现 阵 挛 性 惊 厥 和 精
神 错 乱 ; 有 时 惊 厥 出 现 很 快 , 而 无 其 他 前 驱 症 状 。 兴 奋 症 状 之 后 , 或 有 时 无 兴 奋 症 状 接 着
即 出 现 抑 制 状 态 , 如 意 识 丧 失 、 紫 绀 、 呼 吸 停 止 、 血 压 下 降 , 心 肌 及 特 殊 传 导 系 统 、 血 管 运
动 中 枢 受 抑 制 , 如 不 急 救 将 出 现 心 脏 骤 停 。
治 疗 措 施 : 首 先 确 保 呼 吸 道 畅 通 , 可 插 入 口 腔 或 鼻 腔 通 气 导 管 , 必 要 时 行 气 管 内 插
管 , 吸 氧 , 进 行 辅 助 或 人 工 呼 吸 。 惊 厥 可 用 安 定 ( *&) + *&!,
-./-
) 或 小 量 硫 喷 妥 钠 ( )** +
)0*,-) 静 注 。 必 要 时 静 注 琥 珀 胆 碱 ( ’* + %*,-) 或 筒 箭 毒 碱 ( 1 + 2,-) 控 制 惊 厥 , 同 时 进
行 人 工 控 制 呼 吸 。 低 血 压 可 用 血 管 收 缩 药 或 输 液 来 维 持 。 血 管 收 缩 药 一 般 先 用 麻 黄 碱
( )* + )0 + !*,
-
) 静 注 ; 效 果 不 满 意 时 , 可 改 用 间 羟 胺 ( *&0 + ’&* + 0&*,
-
) 静 注 ; 伴 有 心 搏
徐 缓 者 可 用 恢 压 敏 ( 0 + )0,
-
) 静 注 , 也 可 应 用 苯 肾 上 腺 素 等 。
’& 过 敏 反 应 一 般 很 少 见 。 轻 者 出 现 皮 疹 、 水 泡 、 荨 麻 疹 、 血 管 神 经 性 水 肿 、 关 节 痛 、
痒 感 等 , 重 者 出 现 喘 息 样 发 作 、 支 气 管 痉 挛 、 血 压 下 降 , 甚 至 心 脏 停 跳 。 有 过 敏 体 质 者 对
·)*))·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局 麻 药 也 易 发 生 技 应 ; 有 时 进 行 皮 内 试 验 也 可 发 生 剧 烈 反 应 。 一 般 认 为 酯 类 局 麻 药 较 易
发 生 过 敏 反 应 , 而 酰 胺 类 药 物 较 少 发 生 这 种 反 应 。 对 普 鲁 卡 因 过 敏 的 人 , 对 其 他 酯 类 药
物 如 丁 卡 因 、 氯 普 卡 因 也 过 敏 ; 但 这 类 患 者 对 对 酰 胺 类 药 物 利 多 卡 因 可 能 不 发 生 反 应 。
但 有 也 对 普 鲁 卡 因 不 过 敏 , 而 对 利 多 卡 因 呈 现 强 过 敏 反 应 的 病 例 。
过 敏 反 应 的 治 疗 , 可 用 麻 黄 碱 、 氨 茶 碱 ; 根 据 情 况 也 可 用 肾 上 腺 素 !"# $ !"%&
’
皮 下
注 射 , 还 可 用 抗 组 胺 药 。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的 应 用 对 过 敏 反 应 虽 无 即 时 效 应 , 但 对 防 止 血
浆 蛋 白 向 血 管 外 漏 出 、 减 轻 或 改 善 脏 器 淤 血 水 肿 等 有 明 显 疗 效 , 可 用 氢 化 可 的 松 (
’
静
滴 。
为 了 预 防 过 敏 , 可 进 行 过 敏 试 验 , 皮 内 丘 疹 和 划 痕 试 验 方 法 不 能 令 人 满 意 , 因 假 阳
性 、 假 阴 性 发 生 率 高 , 真 皮 内 试 验 法 比 皮 内 试 验 法 敏 感 许 多 倍 。 真 皮 内 试 验 法 药 物 的 用
量 和 溶 液 是 很 少 的 , 仅 注 射 !"!# $ !"!)&*, 经 (+ $ #! 分 钟 观 察 反 应 。 反 应 包 括 丘 疹 、 注
射 部 红 斑 ; 也 可 能 出 现 伪 足 。 反 应 判 定 如 下 :
)&& 或 更 小 为 阴 性 ( !)
+&& 为 阳 性 ( , )
+ $ -&& 为 阳 性 ( , , )
- $ (#&& 为 阳 性 ( , , , )
(#&& 以 上 为 阳 性 ( , , , , )
如 出 现 伪 足 比 上 述 反 应 都 严 重 。
应 当 指 出 , 局 麻 药 是 否 能 引 起 典 型 的 变 态 反 应 , 至 今 还 存 在 着 疑 问 , 但 临 床 上 为 确 保
病 人 安 全 , 仍 应 提 高 警 惕 。
%" 高 敏 反 应 使 用 小 量 的 局 麻 药 , 用 量 尚 未 达 到 常 用 量 或 极 量 , 病 人 就 显 出 毒 性 反
应 的 征 象 , 这 就 是 高 敏 反 应 , 是 属 于 个 体 对 药 物 量 上 的 差 异 , 临 床 上 常 有 发 生 。 因 此 , 应
在 用 药 过 程 中 , 随 时 询 问 和 检 查 病 人 主 观 和 客 观 上 的 改 变 , 包 括 症 状 和 体 征 , 避 免 用 药 过
快 。 万 一 疑 有 毒 性 反 应 预 兆 发 生 , 应 及 时 停 药 治 疗 , 以 免 发 生 意 外 。
)" 添 加 肾 上 腺 素 的 反 应 为 了 延 长 局 麻 作 用 时 间 , 减 慢 局 麻 药 的 吸 收 速 度 , 常 添 加
适 量 的 肾 上 腺 素 ; 但 如 添 加 肾 上 腺 素 的 局 麻 药 大 量 误 入 血 管 内 , 则 可 出 现 肾 上 腺 素 反 应 。
表 现 为 心 悸 、 不 安 、 兴 奋 、 颜 面 苍 白 、 冷 汗 、 呼 吸 急 促 、 血 压 上 升 。 此 时 可 静 注 安 定 和 氟 哌
啶 及 吸 氧 治 疗 。
+" 形 成 高 铁 血 红 蛋 白 少 数 局 麻 药 如 氯 普 卡 因 、 苯 佐 卡 因 等 能 引 起 高 铁 血 红 蛋 白 血
症 。
三 、 局 麻 药 一 般 使 用 注 意 事 项
( () 使 用 最 低 有 效 浓 度 和 必 要 的 最 少 剂 量 , 控 制 总 剂 量 。
( #) 身 体 衰 弱 、 低 蛋 白 血 症 、 肝 肾 功 能 障 碍 及 高 龄 者 尽 可 能 使 用 小 量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 麻 醉 前 给 药 是 必 要 的 , 可 用 安 定 "#$
%
或 戊 巴 比 妥 钠 或 司 可 巴 比 妥 钠 "##$
%
静
注 或 皮 下 注 射 。
( &) 肾 上 腺 素 添 加 量 为 "’(##### ) "’*#####。 但 指 趾 或 阴 茎 手 术 、 氟 烷 麻 醉 、 高 血 压
症 、 甲 状 腺 机 能 亢 进 等 禁 用 。
( () 对 中 毒 的 处 置 应 做 好 充 分 准 备 , 如 准 备 好 麻 醉 机 或 呼 吸 器 、 安 定 、 硫 喷 妥 钠 、 琥 珀
胆 碱 等 。
( +) 详 细 问 诊 , 是 否 用 过 局 麻 药 , 有 无 过 敏 体 质 等 。
( ,) 局 麻 药 的 水 溶 液 一 般 是 不 稳 定 的 , 久 贮 易 分 解 , 因 比 蛛 网 膜 下 腔 阻 滞 一 般 用 粉 针
剂 , 临 用 时 溶 解 于 脑 脊 液 或 生 理 盐 水 中 。 局 麻 药 的 分 解 产 物 一 般 毒 性 较 低 , 但 对 血 管 有
较 明 显 的 扩 张 作 用 , 吸 收 快 而 引 起 不 良 反 应 , 可 出 现 头 痛 、 发 抖 等 症 状 。
普 鲁 卡 因
-./01234( 奴 佛 卡 因 , 5/6/01234、 54/01234)
属 于 酯 类 局 麻 药 , 临 床 用 其 盐 酸 盐 。 为 白 色 结 晶 , 易 溶 于 水 , 水 溶 液 无 色 透 明 呈 酸 性
不 稳 定 , 曝 光 、 久 贮 或 受 热 后 逐 渐 变 黄 。 已 经 高 压 消 毒 或 变 深 黄 色 的 药 液 , 局 麻 效 能 下
降 。 水 溶 液 可 煮 沸 消 毒 。
【 制 剂 规 格 】
普 鲁 卡 因 盐 酸 盐 注 射 剂 : #7*(8、 #7(8、 "8、 *8、 — "#$9, "(#$
%:
瓶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为 最 常 用 的 酯 类 局 麻 药 。 注 入 组 织 后 很 快 被 吸 收 。 在 血 循 环 中
为 酯 酶 , 主 要 被 胆 碱 酯 酶 水 解 , 生 成 对 氨 苯 甲 酸 和 二 乙 基 氨 基 乙 醇 。 ;#8的 对 氨 苯 甲 酸 以 原
形 和 结 合 的 方 式 经 肾 随 尿 排 出 , 而 二 乙 氨 乙 醇 仅 有 !#8自 肾 排 出 , 其 余 经 肝 酯 酶 水 解 。
表 "" < & < * 成 人 普 鲁 卡 因 的 用 法 及 用 量
用 法 浓 度 ( 8) 一 次 最 大 量 ( $%)
局 部 浸 润 麻 醉 #7*( ) #7( ) "7# "###
神 经 阻 滞 麻 醉 * "###
脊 椎 麻 醉 ! ) (
"(#
硬 膜 外 麻 醉 * "###
表 "" < & < ! 小 儿 普 鲁 卡 因 用 量
年 龄 浓 度 ( 8) 一 次 最 大 量 ( $%)
新 生 儿 #7"*( *( ) !#
+ 月 以 下 #7*( *( ) !#
" 岁 以 下 #7*( (#
+ 岁 以 下 #7( (# ) ,#
+ 岁 以 上 #7( ,# ) "##
·!#""·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对 组 织 无 刺 激 性 , 对 皮 肤 、 粘 膜 的 穿 透 力 很 弱 , 一 般 临 床 所 用 浓 度 无 表 面 麻 醉 作 用 。
注 入 组 织 后 , 约 在 ! " # 分 钟 出 现 局 麻 作 用 , 维 持 $% " &’ 分 钟 。 其 作 用 消 失 往 往 较 突 然 ,
病 人 可 短 时 间 内 由 无 痛 到 剧 痛 。
可 扩 张 血 管 , 容 易 被 吸 收 进 入 血 液 。 为 了 延 长 局 麻 时 间 , 减 少 全 身 毒 性 反 应 , 一 般 在
溶 液 中 加 入 少 量 肾 上 腺 素 , 时 效 可 延 长 (’)。
临 床 选 用 局 部 浸 润 、 神 经 传 导 阻 滞 麻 醉 、 硬 膜 外 麻 醉 、 脊 椎 麻 醉 , 也 可 作 局 部 封 闭 用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极 少 数 病 人 可 能 对 本 品 过 敏 , 故 宜 于 局 麻 前 一 天 做 普 鲁 卡 因 过 敏 试 验 , 以 供 应 用
参 考 。
( () 本 品 的 浓 度 越 大 , 吸 收 速 度 亦 越 快 , 故 易 中 毒 ; 所 以 临 床 应 采 用 最 低 有 效 浓 度 为
原 则 。
( #) 本 品 如 浓 度 过 大 , 能 使 局 部 神 经 损 伤 , 引 起 神 经 炎 、 神 经 坏 死 等 。 术 后 表 现 感 觉
迟 钝 、 肢 体 无 力 , 甚 至 瘫 痪 。 如 神 经 阻 滞 麻 醉 超 过 %), 脊 椎 麻 醉 超 过 !’), 即 可 引 起 上
述 改 变 。
( $) 本 品 的 代 谢 产 物 中 , 对 氨 苯 甲 酸 能 对 抗 磺 胺 类 药 物 的 抗 菌 作 用 , 减 弱 后 者 的 疗
效 ; 二 乙 氨 基 乙 醇 能 增 强 洋 地 黄 的 作 用 , 易 产 生 毒 性 反 应 , 已 用 足 量 洋 地 黄 的 病 人 应 慎
用 , 并 忌 用 极 量 。
氯 普 鲁 卡 因
*+,-./.-01234( 尼 塞 卡 因 , 546101234、 72-01234)
为 普 鲁 卡 因 的 衍 生 物 , 易 溶 于 水 , 对 热 和 光 稳 定 , 溶 液 长 期 曝 于 光 中 则 变 黄 色 。 水 溶
液 可 耐 煮 沸 或 高 压 灭 菌 , 但 应 避 免 反 复 高 压 , 因 可 促 进 其 分 解 , 降 低 其 效 果 。
为 酯 类 局 麻 药 , 一 般 作 用 类 似 普 鲁 卡 因 。 其 特 点 是 作 用 出 现 快 , 持 续 时 间 略 短 , 毒 性
约 为 普 鲁 卡 因 的 !8(。 局 麻 效 能 为 普 鲁 卡 因 的 !9% 倍 。 用 ! " ()溶 液 进 行 神 经 阻 滞 麻 醉
时 , 平 均 作 用 时 间 为 :’ 分 钟 , 为 延 长 时 间 可 加 用 肾 上 腺 素 。
本 品 普 通 浓 度 不 能 产 生 表 面 麻 醉 。 临 床 主 要 用 于 浸 润 麻 醉 , 用 其 ’9% " !)溶 液 ; 神
经 阻 滞 麻 醉 , ! " ()溶 液 硬 膜 外 麻 醉 , ()溶 液 。 一 次 最 大 量 为 !
;
。
丁 卡 因
<4=.101234( 地 卡 因 、 潘 托 卡 因 , >201234、 713=-01234、 ?@4=+-01234)
为 酯 类 局 麻 药 , 临 床 用 其 盐 酸 盐 。 其 水 溶 液 不 稳 定 , 经 ( " # 次 反 复 高 压 蒸 气 消 毒 及
久 贮 ( # " & 个 月 以 上 ) 皆 易 分 解 。 溶 液 微 浑 浊 即 不 能 用 。
【 制 剂 规 格 】
丁 卡 因 盐 酸 盐 注 射 剂 : !) A %@,, !
;8
瓶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吸 收 后 大 部 分 经 肝 微 粒 体 酶 分 解 , 生 成 对 氨 苯 甲 酸 和 氨 基 醇 ,
血 浆 酯 酶 包 括 血 浆 胆 碱 酯 酶 也 能 水 解 该 药 。 代 谢 产 物 最 后 随 尿 排 出 。
为 长 效 局 麻 药 , 作 用 潜 伏 期 !" # !$ 分 钟 , 持 续 时 间 可 长 达 % 小 时 左 右 。 药 液 中 加 入
适 量 肾 上 腺 素 可 延 长 作 用 时 间 ; 但 也 有 认 为 肾 上 腺 素 不 能 延 长 作 用 时 间 , 只 能 减 慢 其 吸
收 速 度 , 减 少 毒 性 反 应 的 发 生 , 因 此 临 床 应 常 规 应 用 。
局 麻 作 用 比 普 鲁 卡 因 强 $ # !" 倍 , 毒 性 比 后 者 大 !" # !& 倍 。 粘 膜 穿 透 力 强 , 可 作 表
面 麻 醉 。 从 用 药 部 位 吸 收 比 较 迅 速 , 万 一 过 量 或 遇 过 敏 者 可 引 起 严 重 毒 性 反 应 甚 至 死
亡 , 即 使 表 面 麻 醉 也 应 十 分 注 意 。 要 精 确 计 算 总 量 , 成 人 一 次 量 不 超 过 !""’
(
。
主 要 用 于 表 面 麻 醉 , 特 别 适 用 于 耳 鼻 喉 、 眼 科 及 口 腔 科 。 也 可 用 于 神 经 阻 滞 , 脊 椎 麻
醉 和 硬 膜 外 麻 醉 。 脊 椎 麻 醉 须 用 特 制 的 、 加 有 助 溶 剂 的 块 状 粉 针 剂 , 用 前 以 脑 脊 液 溶 解 。
为 便 于 脊 神 经 阻 滞 范 围 的 调 节 , 药 液 中 常 加 一 定 量 的 葡 萄 糖 ( 临 床 上 备 有 专 门 供 稀 稀 的
葡 萄 糖 &$ # $")溶 液 安 瓿 ) , 当 其 浓 度 在 $ # *)时 , 药 液 比 重 一 般 在 !+"&, 以 上 。 在 平 卧
或 侧 卧 时 , 依 麻 醉 平 面 的 需 要 置 病 人 于 头 高 脚 低 或 相 反 , 即 可 使 脊 神 经 阻 滞 平 面 或 升 或
降 。 浸 润 麻 醉 因 毒 性 大 且 作 用 慢 , 临 床 上 常 与 普 鲁 卡 因 或 利 多 卡 因 配 成 混 合 液 , 很 少 单
独 使 用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 临 床 上 丁 卡 因 局 麻 中 偶 有 出 现 急 性 死 亡 的 病 例 。 其 原 因 可 能 是 药 液 误 入 血 液 循
环 , 引 起 急 性 中 毒 反 应 , 或 是 由 于 过 敏 反 应 所 致 , 以 致 出 现 急 性 心 功 能 不 全 、 心 力 衰 竭 或
循 环 骤 停 。 因 此 , 在 用 药 前 必 须 认 真 核 对 总 用 量 。
( &) 本 品 尚 能 引 起 一 过 性 皮 疹 , 临 床 上 发 生 率 比 普 鲁 卡 因 高 , 但 均 能 自 行 消 退 。 剥 脱
性 皮 炎 则 极 少 见 。
( %) 本 品 的 代 谢 产 物 有 对 氨 苯 甲 酸 , 可 降 低 磺 胺 类 药 物 的 抑 菌 效 应 , 二 者 应 避 免 并
用 。
表 !! - , - , 丁 卡 因 的 用 法 和 用 量
用 法
浓 度
( ))
一 次 量 大 量
( ’()
维 持 时 间
( 小 时 )
作 用 开 始 时 间
( 分 )
表 面 麻 醉
眼
鼻 、 咽 喉 、 气 管
尿 道
神 经 阻 滞 麻 醉
脊 椎 麻 醉
梗 膜 外 麻 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利 多 卡 因
!"#$%&"’(( 赛 洛 卡 因 , )*+$%&"’(、 !",’$%&"’()
临 床 上 用 其 盐 酸 盐 , 其 水 溶 液 稳 定 , 反 复 煮 沸 或 高 压 灭 菌 不 分 解 , 不 变 质 。
【 制 剂 规 格 】
利 多 卡 因 盐 酸 盐 注 射 剂 : -. / 01+, -2. / -21+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为 酰 胺 类 化 合 物 。 进 入 体 内 后 大 部 分 先 经 肝 微 粒 酶 降 解 , 然
后 进 一 步 经 酰 胺 酶 水 解 , 最 后 随 尿 排 出 , 少 量 出 现 在 胆 汁 中 。 局 麻 作 用 强 度 为 普 鲁 卡 因
的 3 倍 。 穿 透 力 比 普 鲁 卡 因 强 , 在 组 织 内 弥 散 较 快 而 广 , 作 用 出 现 较 普 鲁 卡 因 快 。 42.
溶 液 作 用 持 续 时 间 约 450 6 - 小 时 , 比 普 鲁 卡 因 长 。 药 物 从 局 部 消 除 约 需 - 小 时 , 添 加 肾
上 腺 素 时 可 延 长 至 7 小 时 。 对 组 织 无 刺 激 性 , 局 部 血 管 扩 张 作 用 不 明 显 。
其 毒 性 为 普 鲁 卡 因 的 450 倍 , 但 毒 性 随 药 液 的 浓 度 上 升 而 增 强 , 250.溶 液 毒 性 与 同
浓 度 的 普 鲁 卡 因 几 乎 相 等 ; 4.溶 液 比 后 者 增 高 72.; -2.溶 液 则 常 增 高 4 倍 。 麻 醉 指 数
( 效 力 8毒 性 ) 为 -, 安 全 范 围 大 。 该 药 属 酰 胺 类 , 与 普 鲁 卡 因 不 同 , 对 后 者 过 敏 的 人 也 可 试
用 之 。
本 品 尚 有 较 好 的 抗 室 性 心 动 过 速 型 心 律 失 常 的 作 用 。
可 用 于 表 面 、 浸 润 、 传 导 阻 滞 麻 醉 和 硬 膜 外 麻 醉 。 此 外 , 还 常 用 作 抗 室 性 心 动 过 速 型
心 律 失 常 的 药 物 。
用 于 浸 润 麻 醉 时 , 因 弥 散 广 , 吸 收 面 大 , 在 短 时 间 有 较 多 量 进 入 血 液 循 环 , 毒 性 反 应
发 生 机 会 较 多 , 因 而 临 床 应 用 不 如 普 鲁 卡 因 普 遍 。 在 神 经 阻 滞 及 硬 膜 外 麻 醉 中 应 用 较
广 。 剖 腹 产 采 用 硬 膜 外 麻 醉 时 用 量 要 慎 重 , 一 般 以 25-
,
为 度 , 不 要 超 过 253
,
。 脊 椎 麻 醉
中 本 药 弥 散 广 , 脊 神 经 阻 带 范 围 不 易 控 制 , 临 床 上 少 用 或 不 用 。 咽 喉 区 表 面 麻 醉 用 - 6
7.水 溶 液 喷 雾 。 尿 道 灌 注 用 4 6 -.等 渗 液 , 并 注 意 防 止 大 量 药 液 流 进 支 气 管 或 膀 胱 , 以
免 中 毒 。 临 用 前 酌 加 肾 上 腺 素 。
表 44 / 7 / 0 成 人 利 多 卡 因 的 用 法 及 用 量
用 法
浓 度
( .)
一 次 最 大 量
( 1,)
维 持 时 间
( 小 时 )
作 用 出 现 时 间
( 分 )
局 部 浸 润 麻 醉
神 经 阻 滞 麻 醉
硬 膜 外 麻 醉
表 面 麻 醉
脊 椎 麻 醉
25-0 6 250
4 6 -
4 6 -
- 6 7
- 6 0
022
722
722
722
72 6 4-2
450 6 -
- 6 -50
450 6 -
4
2590 6 4
4 6 3
0
: 6 4-
4 6 3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顶 】
( 4) 高 敏 反 应 和 疑 为 过 敏 反 应 发 生 率 皆 比 普 鲁 卡 因 低 。 但 毒 性 反 应 发 生 的 机 会 比 普
·;244·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鲁 卡 因 多 , 且 病 情 常 发 生 急 剧 , 故 用 量 的 控 制 要 比 普 鲁 卡 因 严 。 如 误 将 大 量 的 利 多 卡 因
注 入 静 脉 , 有 引 起 心 跳 骤 停 的 危 险 。
( !) 有 可 能 产 生 快 速 耐 受 性 , 反 复 多 次 用 药 " # $ 次 后 , 药 量 需 逐 渐 增 加 , 才 能 产 生 同
样 的 局 麻 效 能 。 表 面 麻 醉 尤 其 明 显 。
地 布 卡 因
%&’()*&+,( 沙 夫 卡 因 、 纽 拍 卡 因 , -./)*&+,、 0(1,2)*&+,、 3,2)*&+,)
地 布 卡 因 为 酰 胺 类 局 麻 药 , 药 用 其 盐 酸 盐 , 极 易 溶 于 水 。 溶 液 必 须 用 蒸 馏 水 制 备 , 封
装 于 中 性 玻 璃 安 瓿 后 可 耐 4!56、 75 分 钟 灭 菌 消 毒 。 遇 碱 性 物 质 即 沉 淀 失 效 ; 曝 于 日 光
下 变 成 褐 色 即 不 能 再 用 。
【 制 剂 规 格 】
地 布 卡 因 盐 酸 盐 注 射 剂 : 58$— !9: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为 长 效 局 麻 药 , 局 麻 效 能 强 , 毒 性 大 。 局 麻 强 度 及 毒 性 为 普 鲁
卡 因 的 4$ # !5 倍 , 作 用 持 续 时 间 ! # ; 小 时 不 等 , 有 较 大 个 体 差 异 。 用 药 后 4$ # !5 分 钟
起 效 。 有 良 好 的 渗 透 性 , 对 局 部 组 织 无 刺 激 性 。 临 床 应 用 时 应 加 肾 上 腺 素 。
由 于 本 品 药 效 的 个 体 差 异 大 , 毒 性 强 , 临 床 应 用 不 多 , 仅 限 用 于 脊 椎 麻 醉 。 脊 麻 用
58!# 58$<, 常 用 587<重 比 重 液 , 总 量 为 $85 # =8$ # 459>, 加 肾 上 腺 素 4$5 # 755
!
>
。
亦 可 与 普 鲁 卡 因 混 合 , 各 用 常 用 量 的 一 半 左 右 ( 如 普 鲁 卡 因 4559
>
与 地 布 卡 因 $9
>
混
合 ) , 用 葡 萄 糖 液 或 脑 脊 液 稀 释 至 !8$ # 7859:( 比 重 ? 485!") 而 后 注 入 。
丁 吡 卡 因
@(1&/*)*&+,( 丁 哌 卡 因 、 麻 卡 因 , A*2)*&+,)
为 酰 胺 类 局 麻 药 , 药 用 其 盐 酸 盐 , 易 溶 于 水 , 水 溶 液 稳 定 , 能 耐 多 次 蒸 气 加 热 消 毒 。
【 制 剂 规 格 】
西 吡 卡 因 盐 酸 盐 注 射 剂 : 58=$ # !59: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为 长 效 、 强 效 局 麻 药 。 局 部 效 能 比 普 鲁 卡 因 强 B # 45 倍 , 作 用
持 续 时 间 与 丁 卡 因 相 似 或 更 长 。 硬 膜 外 麻 醉 平 均 维 持 约 78$ # $ 小 时 ; 神 经 阻 滞 约 $ # ;
小 时 。 感 觉 神 经 局 麻 效 果 好 、 且 维 持 时 间 长 是 该 药 的 最 大 特 点 ; 对 运 动 神 经 纤 维 的 作 用
相 对 微 弱 。 作 用 出 现 慢 , 需 $ # = 分 钟 , 4$ # !$ 分 钟 达 最 大 局 麻 效 果 。 全 身 毒 性 类 似 丁 卡
因 。 组 织 穿 透 力 弱 , 不 适 用 于 表 面 麻 , 对 组 织 无 刺 激 性 。 对 血 管 没 有 扩 张 作 用 。 使 用 时
间 添 加 或 不 添 加 肾 上 腺 素 。
适 用 于 浸 润 麻 醉 、 神 经 阻 滞 麻 醉 、 硬 膜 外 麻 醉 及 脊 椎 麻 醉 , 适 用 于 表 面 麻 醉 。 用 其
58!$ # 58$<溶 液 , 一 次 最 大 量 4559>。
·=544·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卡 波 卡 因
!"#$%&"’()( 美 匹 维 卡 因 , *)+’,"&"’()、 -&"(.’&"’())
为 酰 胺 类 局 麻 药 , 药 用 其 盐 酸 盐 。 易 溶 于 水 , 化 学 性 能 稳 定 , 可 耐 高 压 或 反 复 煮 沸 消
毒 而 不 变 质 。
【 制 剂 规 格 】
卡 波 卡 因 粉 针 剂 : /00 1 /2003
45
瓶 ; 注 射 剂 : 67— 60038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药 理 作 用 性 质 类 似 利 多 卡 因 。 局 麻 强 度 比 利 多 卡 因 稍 强 , 为
普 鲁 卡 因 的 6 倍 。 吸 收 毒 性 为 普 鲁 卡 因 的 / 1 6 倍 。 麻 醉 指 数 高 , 为 9:0 1 ;:0。 组 织 渗
透 性 与 利 多 卡 因 相 同 。 作 用 出 现 快 , 但 较 利 多 卡 因 慢 。 用 于 神 经 阻 滞 麻 醉 时 , 感 觉 神 经
在 9 1 2 分 钟 麻 醉 。 作 用 持 续 时 间 较 利 多 卡 因 稍 长 , 为 6 1 9 小 时 。 有 轻 度 的 血 管 收 缩 作
用 , 使 用 时 无 需 加 肾 上 腺 素 。
临 床 上 主 要 用 于 表 面 麻 醉 , 用 其 / 1 67溶 液 ; 硬 膜 外 麻 醉 , /:2 1 6:07溶 液 , 首 次 用
量 最 少 238, 最 多 6;38, 一 般 用 量 /0 1 /238; 神 经 阻 滞 麻 醉 , / 1 67溶 液 , 最 大 量 2003
4
;
浸 润 麻 醉 , 0:62 1 0:27溶 液 , 最 大 量 2003
4
。
丙 胺 卡 因
<#’8%&"’()( 波 瑞 罗 卡 因 , <#%+’=%&"’()、 !’="()-=)
为 酰 胺 类 局 麻 药 , 临 床 用 其 盐 酸 盐 , 其 结 晶 及 水 溶 液 性 能 稳 定 , 可 耐 高 压 灭 菌 。
药 理 性 质 类 似 利 多 卡 因 相 同 。 麻 醉 强 度 几 阗 与 利 多 卡 因 相 同 。 作 用 出 现 时 间 与 利
多 卡 因 相 似 ; 持 续 时 间 较 利 多 卡 因 略 长 。 其 毒 性 为 利 多 卡 因 的 659。
使 用 总 量 不 宜 超 过 >3
45?4
; 因 本 品 的 分 解 产 物 与 血 红 蛋 白 结 合 , 用 量 过 大 ( 超 过
@0034) 时 能 引 起 高 铁 血 红 蛋 白 血 症 , 而 出 现 紫 绀 、 心 动 过 速 、 头 痛 、 眩 晕 及 无 力 等 , 这 是 本
品 的 最 大 缺 点 。 一 旦 出 现 高 铁 血 红 蛋 白 血 症 , 可 静 注 亚 甲 蓝 /3
45?4
解 救 。
应 用 本 品 可 不 加 肾 上 腺 素 , 故 适 用 于 不 能 使 用 肾 上 腺 素 的 病 人 , 但 不 宜 用 于 贫 血 或
先 天 性 高 铁 血 红 蛋 白 血 症 的 病 人 ; 也 不 宜 用 于 产 科 麻 醉 , 以 免 危 及 胎 儿 。 临 床 上 主 要 用
于 浸 润 麻 醉 、 神 经 阻 滞 麻 醉 及 硬 膜 外 麻 醉 。
表 // A ; A @ 丙 胺 卡 因 的 用 法 和 用 量
用 法
浓 度
( 7)
一 次 最 大 量
( 34)
作 用 持 续 时 间
( 小 时 )
作 用 出 现 时 间
( 分 )
浸 润 麻 醉
神 经 阻 滞 麻 醉
硬 膜 外 麻 醉
0:2 1 /:0
/:0 1 6:0
6 1 9
@00
@00
@00
/ 1 /:2
6 1 9
6:2 1 9:2
/ 1 6
2
> 1 /6
·>0//·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依 替 杜 卡 因
!"#$%&’#()( *+,-.!/0)
为 酰 胺 类 局 麻 药 , 是 利 多 卡 因 的 长 效 衍 生 物 , 药 用 其 盐 酸 盐 , 易 溶 于 水 。
药 理 性 质 与 丁 吡 卡 因 相 似 。 局 麻 作 用 于 1 2 3 分 钟 出 现 ; 持 续 时 间 较 丁 吡 卡 因 稍 长 。
局 麻 强 度 与 丁 吡 卡 因 及 丁 卡 因 相 同 , 为 利 多 卡 因 的 3 倍 。 毒 性 与 利 多 卡 因 及 丁 吡 卡 因 相
似 , 血 浆 浓 度 高 达 145
!
6789
时 可 引 起 中 毒 反 应 。 局 麻 指 数 1 2 3。 虽 可 引 起 知 觉 麻 痹 , 但
不 能 制 内 脏 手 术 操 作 能 引 起 的 不 快 感 和 疼 痛 。 对 运 动 神 经 的 作 用 强 , 且 先 于 感 觉 神 经 。
添 加 肾 上 腺 素 局 麻 作 用 可 增 强 , 且 作 用 时 间 明 显 延 长 。
主 要 用 于 硬 膜 外 麻 醉 , 用 其 :;溶 液 。 神 经 阻 滞 麻 醉 , 54<;溶 液 。 浸 润 麻 醉 , 54<;
溶 液 。 一 次 最 大 量 =558
6
。
美 索 卡 因
>)?%&’#()( 0@#8)&’#())
药 用 其 盐 酸 盐 , 能 溶 于 水 及 生 理 盐 水 。
局 麻 效 能 比 普 鲁 卡 因 、 利 多 卡 因 强 。 作 用 出 现 快 , 持 续 时 间 较 长 , 毒 性 比 利 多 卡 因
低 。 可 加 入 微 量 肾 上 腺 素 以 增 强 局 麻 作 用 和 延 长 持 续 时 间 。
主 要 用 于 浸 润 麻 醉 及 神 经 阻 滞 麻 醉 。 浸 润 麻 醉 配 成 54:1< 2 :45;的 生 理 盐 水 溶 液 。
小 手 术 时 , 54<; 溶 液 用 量 不 超 过 1<89; 大 手 术 最 大 剂 量 :; 溶 液 :5589; 54<; 溶 液
<5589。 阻 滞 麻 醉 , 通 常 用 : 2 1;溶 液 , :;溶 液 可 用 至 :5589, 1;可 用 至 1589。
达 克 罗 宁
*A&9%(#()( *A&9%())
【 制 剂 规 格 】
达 克 罗 宁 溶 液 剂 : 54< 2 :45;; 软 膏 : :;; 乳 膏 : 54<;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表 面 麻 醉 用 , 用 于 喉 镜 、 气 管 镜 、 膀 胱 镜 检 前 的 准 备 。 咽 喉 、 气
管 内 表 面 麻 醉 , 一 次 量 54< 2 :45;, 3 2 B89; 尿 道 表 面 麻 醉 一 次 量 54< 2 :45;, :<89。 亦
可 用 于 皮 肤 止 痛 , 止 痒 及 杀 菌 用 。
苯 左 卡 因
C)D%&’#()( -(’)"E)?#())
【 制 剂 规 格 】
苯 佐 卡 因 软 膏 : < 2 :5;; 撒 布 剂 ; 栓 剂 541 2 54=
6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创 伤 、 烧 伤 、 皮 肤 擦 裂 , 止 痛 、 止 痒 , 痔 核 止 痛 。
·F5::·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第 三 节 骨 骼 肌 弛 药
临 床 上 应 用 的 骨 骼 肌 松 弛 药 ( 简 称 肌 松 药 ) 如 筒 箭 毒 碱 、 琥 珀 胆 碱 等 , 主 要 作 用 是 干
扰 神 经 肌 接 头 处 的 神 经 冲 动 传 导 过 程 , 致 使 骨 骼 肌 松 弛 , 以 便 进 行 某 些 外 科 手 术 。
全 身 麻 醉 时 合 并 用 骨 骼 肌 松 弛 药 , 可 在 浅 麻 醉 下 获 得 满 意 的 肌 松 效 果 , 以 利 于 手 术
的 进 行 或 呼 吸 管 理 ; 同 时 可 减 少 全 麻 药 用 量 , 因 而 也 可 减 少 全 麻 药 的 毒 副 反 应 。 但 用 肌
松 药 能 引 起 呼 吸 肌 麻 痹 , 故 必 须 施 行 人 工 呼 吸 。
根 据 肌 松 药 在 神 经 肌 接 头 处 的 作 用 机 理 , 一 般 将 肌 松 药 分 为 非 去 极 化 型 ( 也 称 竞 争
型 ) 和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两 大 类 。 前 者 主 要 有 筒 箭 毒 碱 、 本 可 松 ( 潘 可 罗 宁 ) 及 三 典 季 胺 酚
等 ; 后 者 主 要 有 琥 珀 胆 碱 、 氨 酰 胆 碱 等 。
一 、 肌 松 药 的 作 用 机 理
正 常 时 , 运 动 神 经 兴 奋 后 , 冲 动 传 至 神 经 末 梢 , 提 高 神 经 终 端 膜 ( 突 触 前 膜 ) 的 通 透
性 , !"
# $
随 之 进 入 神 经 终 端 , 促 进 突 触 小 泡 释 放 乙 酰 胆 碱 , 它 与 突 触 后 膜 ( 运 动 终 板 ) 上 的
%
#
胆 碱 受 体 相 结 合 , 产 生 终 板 电 位 , 后 者 作 用 于 肌 膜 , 产 生 肌 膜 动 作 电 位 , 使 肌 肉 收 缩 。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能 与 运 动 板 上 的 胆 碱 受 体 相 结 合 , 竞 争 性 地 阻 断 乙 酰 胆 碱 的 递 质
作 用 , 因 而 使 骨 骼 肌 松 弛 。 抗 胆 碱 酯 酶 药 如 新 斯 的 明 , 能 拮 抗 这 类 肌 松 药 的 作 用 。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以 不 同 的 机 理 发 生 作 用 。 最 初 的 作 用 与 乙 酰 胆 碱 一 样 , 首 先 引 起 突
触 后 膜 的 去 极 化 , 但 由 于 药 物 继 续 存 在 于 局 部 , 因 而 去 极 化 持 续 时 间 较 长 。 结 果 首 先 引
起 肌 肉 短 暂 的 兴 奋 , 表 现 为 肌 束 颤 动 , 随 后 接 着 出 现 肌 肉 松 弛 。 抗 胆 碱 酯 酶 药 不 但 不 能
拮 抗 这 类 型 肌 松 药 的 作 用 , 反 能 加 强 它 , 因 此 不 能 用 新 斯 的 明 拮 抗 。 至 今 还 没 有 有 效 的
对 抗 药 供 临 床 应 用 。
二 、 骨 骼 肌 松 弛 的 顺 序 和 特 征
使 用 筒 箭 毒 碱 等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后 , 首 先 使 运 动 减 弱 , 最 后 引 起 骨 骼 肌 松 弛 , 刺 激
运 动 神 经 肌 肉 不 发 生 反 应 。 小 的 快 速 运 动 的 肌 肉 如 手 指 脚 趾 、 颚 部 眼 脸 及 耳 部 等 的
肌 肉 首 先 受 累 , 然 后 波 及 四 肢 、 躯 干 和 颈 部 的 其 他 肌 肉 , 接 着 肋 间 肌 松 弛 , 出 现 腹 式 呼 吸 。
如 剂 量 过 大 , 最 后 使 膈 肌 麻 痹 , 病 人 可 因 呼 吸 肌 全 部 麻 痹 , 自 发 呼 吸 停 止 。 此 时 须 及 时 作
气 管 插 管 , 并 进 行 辅 助 和 控 制 呼 吸 。 一 般 说 来 , 肌 肉 兴 奋 性 的 恢 复 顺 序 通 常 与 肌 肉 松 弛
相 反 , 膈 肌 功 能 最 早 恢 复 。
使 用 琥 珀 胆 碱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等 后 , 在 肌 肉 麻 痹 之 前 首 先 出 现 短 暂 的 肌 束 震 颤 , 特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别 在 胸 、 腹 部 肌 肉 最 明 显 , 但 在 全 麻 病 人 并 不 常 见 。 其 后 出 现 肌 肉 松 弛 , 通 常 从 颈 部 开 始
逐 渐 波 及 上 肢 、 下 肢 。 此 时 颜 面 、 咀 嚼 肌 、 舌 和 咽 喉 肌 肉 仅 出 现 轻 度 的 松 弛 。 在 此 时 期 ,
呼 吸 肌 麻 痹 不 显 著 , 其 功 能 仅 减 少 !"#。 最 后 呼 吸 肌 麻 痹 。
三 、 影 响 肌 松 药 效 能 的 因 素
$%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 $) 非 去 极 化 型 与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的 肌 松 作 用 相 互 拮 抗 。
( !) 吸 入 全 麻 药 除 氧 化 亚 氮 外 , 都 能 增 强 非 去 极 化 型 药 的 效 能 。 局 麻 药 普 鲁 卡 因 或
利 多 卡 因 等 静 脉 滴 注 时 , 使 琥 珀 胆 碱 的 时 效 延 长 。 在 上 述 情 况 下 , 肌 松 药 的 用 量 应 酌 减 。
( &) 新 霉 素 、 链 霉 素 、 双 氢 链 霉 素 、 卡 那 霉 素 、 多 粘 菌 素 ’ 等 , 都 有 肌 松 作 用 。 前 三 者
能 促 使 筒 箭 毒 碱 等 非 去 极 化 型 药 的 作 用 时 效 延 长 。 后 二 者 使 琥 珀 胆 碱 等 去 极 化 型 药 物
作 用 时 效 延 长 。
!% 特 殊 疾 病
( $) 重 症 肌 无 力 对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的 敏 感 性 显 著 增 强 , 对 去 极 化 型 的 耐 受 性 提 高 。
( !) 肌 无 力 综 合 征 : 肺 癌 、 甲 状 腺 机 能 亢 进 症 的 病 人 , 有 时 呈 现 与 重 症 肌 无 力 相 似 的
症 状 , 此 时 对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敏 性 增 高 。
( &) 萎 缩 性 肌 强 直 及 先 天 性 肌 强 直 病 人 , 应 用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时 , 有 可 能 引 起 或 增 强
肌 肉 强 直 。
( () 脊 髓 损 伤 : 脊 髓 损 伤 的 病 人 使 用 琥 珀 胆 碱 后 , 能 促 进 从 麻 痹 的 肌 肉 释 放 )
*
, 易 招
致 高 钾 血 症 , 有 时 引 起 心 跳 停 止 。 此 种 病 人 可 用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
( ") 烧 伤 : 大 面 积 烧 伤 的 病 人 , 大 约 在 两 个 月 内 , 琥 珀 胆 碱 易 引 起 高 钾 血 症 , 而 有 导 致
心 跳 停 止 的 危 险 , 故 不 宜 使 用 。
( +) 胆 碱 酯 酶 活 性 降 低 : 肝 功 不 全 、 应 用 抗 癌 药 物 的 病 人 , 有 机 磷 农 药 中 毒 的 患 者 , 常
有 胆 碱 酯 酶 活 性 降 低 的 情 况 。 此 种 情 况 有 可 能 使 琥 珀 胆 碱 作 用 延 长 。
( ,) 肾 功 能 不 全 : 因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主 要 经 肾 排 泄 , 因 此 在 肾 功 不 全 的 患 者 这 类 型
肌 松 药 的 作 用 可 能 延 长 。
&% 其 他 因 素 临 床 上 影 响 肌 松 效 能 的 因 素 , 除 上 述 外 还 有 : 血 浆 和 细 胞 外 液 的 -.
值 、 体 液 酸 碱 失 衡 和 电 解 质 失 衡 的 程 度 和 体 温 的 改 变 , 尤 其 是 在 低 温 麻 醉 期 、 酸 血 症 、 低
血 溶 量 休 克 、 脱 水 等 , 都 有 可 能 使 肌 松 效 能 增 强 或 减 弱 。
四 、 肌 松 药 的 应 用
( $) 临 床 上 肌 松 药 主 要 作 用 外 科 麻 醉 的 辅 助 药 , 以 便 在 浅 麻 醉 下 使 肌 肉 完 全 松 弛 , 特
别 是 腹 部 肌 肉 , 以 利 于 手 术 操 作 。
( !) 肌 松 药 与 全 麻 药 配 合 进 行 气 管 插 管 同 时 用 于 需 要 进 行 控 制 呼 吸 的 手 术 病 人 。 在
·$$$$·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进 行 喉 镜 、 支 气 管 镜 及 食 管 镜 检 查 时 , 可 使 肌 肉 松 弛 以 利 于 检 查 操 作 。
( !) 精 神 病 患 者 行 电 休 克 治 疗 时 , 使 用 肌 松 药 可 预 防 外 伤 , 因 在 电 休 克 时 出 现 的 癫 痫
样 大 发 作 时 常 引 起 脱 臼 及 骨 折 等 外 伤 。
( ") 肌 松 药 也 可 用 于 诊 断 疼 痛 性 肌 肉 痉 挛 所 掩 盖 的 神 经 根 受 压 迫 所 致 的 疼 痛 , 包 括
骨 折 时 采 用 夹 板 压 迫 神 经 所 造 成 的 疼 痛 。 也 可 用 于 重 症 肌 无 力 的 辅 助 诊 断 。
五 、 临 床 使 用 注 意 事 项
肌 松 药 可 产 生 全 身 作 用 , 不 管 剂 量 大 小 呼 吸 肌 均 有 程 度 不 同 的 抑 制 或 麻 痹 。 因 此 ,
必 须 在 施 行 辅 助 呼 吸 或 控 制 呼 吸 的 条 件 下 使 用 , 使 用 剂 量 应 采 取 最 小 有 效 量 。
对 肝 肾 功 能 障 碍 、 脱 水 失 血 、 水 电 解 质 失 衡 、 酸 中 毒 等 患 者 使 用 肌 松 药 应 十 分 慎 重 。
在 胶 原 病 、 家 族 性 周 期 性 麻 痹 、 甲 状 腺 机 能 异 常 等 的 患 者 , 肌 松 药 的 作 用 时 间 都 能 延 长 。
氟 烷 与 琥 珀 胆 碱 并 用 的 患 者 , 偶 见 有 体 温 迅 速 升 高 , 但 这 种 现 象 极 少 见 于 其 他 全 麻 药 与
肌 松 药 并 用 时 , 此 种 状 态 称 为 恶 性 高 热 , 具 有 家 族 性 , 是 药 物 引 起 广 泛 范 围 的 肌 肉 强 直 ,
继 之 产 热 增 强 所 致 。 严 重 的 高 热 可 能 引 起 死 亡 。 对 此 种 情 况 必 须 采 取 快 速 降 温 措 施 、 吸
入 纯 氧 、 控 制 酸 血 症 等 。
对 长 时 间 呼 吸 停 止 或 超 过 予 计 作 用 时 间 呼 吸 抑 制 的 病 人 , 必 须 进 行 正 压 人 工 呼 吸 ,
维 持 气 道 畅 能 , 直 到 正 常 呼 吸 功 能 恢 复 为 止 。 如 由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引 起 的 呼 吸 衰 竭 ,
可 用 新 斯 的 明 # $ !%
&
与 阿 托 品 ’() $ #(*%
&
并 用 , 静 脉 注 射 。 新 斯 的 明 可 能 加 重 低 血
压 、 支 气 管 痉 挛 等 副 作 用 , 此 时 可 用 拟 交 感 神 经 胺 类 药 维 持 血 压 。 同 时 , 病 人 体 位 必 须 有
利 于 从 肌 肉 松 弛 部 分 的 静 脉 回 流 。 在 应 用 肌 松 药 前 , 给 予 抗 组 胺 药 , 能 确 切 有 效 地 对 抗
由 组 胺 释 放 而 引 起 的 反 应 。
琥 珀 胆 碱
+,--./01-231./4( 司 可 林 , +-31./4)
为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
【 制 剂 规 格 】
氯 化 琥 珀 胆 碱 粉 针 剂 : #’’%
&5
瓶 ; 注 射 剂 : 6’%
&5%1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静 脉 注 射 后 , 主 要 被 肝 脏 及 血 浆 中 的 假 胆 碱 酯 酶 水 解 。 水 解
分 两 步 进 行 ; 首 先 分 解 成 琥 珀 单 胆 碱 , 其 肌 松 作 用 非 常 弱 ; 然 后 又 缓 慢 分 解 为 琥 珀 酸 和 胆
碱 , 肌 松 作 用 随 即 消 失 。 有 #’7以 原 形 经 肾 随 尿 排 出 。
作 用 快 , 消 失 亦 快 , 其 肌 松 效 能 为 筒 箭 毒 碱 的 #(8 倍 , 静 注 #’ $ !’%
&
, 首 先 引 起 短 暂
的 肌 束 震 颤 ( 深 全 麻 时 肌 颤 不 明 显 ) , 接 着 在 # 分 钟 内 即 出 现 肌 松 作 用 , * 分 钟 作 用 达 高
峰 , 通 常 于 6 分 钟 内 消 失 。 肌 束 震 颤 通 常 自 眉 际 和 上 眼 脸 等 小 肌 肉 开 始 , 其 次 肩 胛 和 胸
大 肌 , 再 次 腹 肌 , 最 后 上 、 下 肢 抽 搐 。 当 最 大 药 效 出 现 时 , 一 般 常 有 一 过 性 呼 吸 暂 停 。 如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为 了 长 时 间 维 持 药 效 , 可 经 适 当 间 隔 反 复 静 注 或 持 续 静 脉 点 滴 。
通 常 在 应 用 大 剂 量 后 常 见 心 率 减 慢 , 也 可 出 现 心 律 失 常 , 如 结 性 心 律 和 期 前 收 缩 等 ,
对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无 影 响 。 神 经 节 用 药 后 , 可 迅 速 出 现 兴 奋 , 但 作 用 不 强 , 唯 一 的 临 床 表 现
是 血 压 有 轻 度 升 高 的 趋 势 。 本 品 能 使 脑 血 管 扩 张 , 脑 脊 液 压 上 升 ; 眼 眶 平 滑 肌 收 缩 , 使 眼
球 陷 没 。 眼 外 胄 骼 肌 对 琥 珀 胆 碱 很 敏 感 , 可 引 起 眼 外 肌 痉 挛 性 收 缩 , 使 眼 内 压 暂 时 升 高 。
常 用 剂 量 不 引 起 组 胺 释 放 , 但 大 剂 量 仍 可 能 使 组 胺 明 显 释 放 , 而 出 现 支 气 管 痉 挛 或 过 敏
性 休 克 。 本 品 尚 能 使 肌 肉 内 钾 离 子 释 出 , 引 起 血 钾 暂 时 上 升 , 正 常 人 静 注 !""#
$
, 一 般 可
使 血 钾 升 高 "%& ’ "%(##)*+!。 这 种 变 化 对 血 钾 正 常 人 尚 属 无 碍 , 但 于 血 钾 偏 高 的 病 人 ,
血 钾 的 进 一 步 升 高 可 抑 制 心 脏 , 甚 至 引 起 心 跳 骤 停 。
最 常 用 于 全 麻 下 气 管 内 插 管 , 也 可 用 于 破 伤 风 或 电 休 克 惊 厥 。
成 人 用 ! ’ ,-溶 液 , 一 次 量 ," ’ !""#
$
, 小 儿 ! ’ &#
$+.$
, 静 脉 注 射 。 为 维 持 一 定 时
间 肌 肉 松 弛 , 用 "%!-以 等 渗 水 溶 液 配 成 ( 一 般 用 ,-葡 萄 糖 液 ) 静 滴 , 用 药 时 速 为 &" ’
("
!
$+.$+
分 钟 时 腹 肌 松 弛 达 极 度 , 同 时 自 发 呼 吸 变 暂 停 。 近 年 来 临 床 上 采 用 "%"& ’
"%",-琥 珀 胆 碱 和 !-普 鲁 卡 因 混 合 液 ( 等 渗 葡 萄 糖 配 制 ) 静 滴 , 作 为 一 定 程 度 肌 松 的 维
持 , 此 时 琥 珀 胆 碱 的 总 量 不 超 过 "%/ ’ "%,
$
, 停 药 后 !" ’ &" 分 钟 肌 张 力 能 及 时 恢 复 正 常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 肌 痛 某 些 病 人 手 术 后 主 诉 肌 肉 疼 痛 , 以 腰 及 小 腿 为 甚 。 多 见 于 术 后 早 期 ( ! ’ &
天 ) 活 动 的 患 者 , 术 后 卧 床 休 息 者 肌 痛 轻 而 少 。
&% 恶 性 高 热 琥 珀 胆 碱 与 氟 烷 合 用 时 , 体 温 可 突 然 升 高 , 如 发 现 不 及 时 或 抢 救 不 当 ,
死 亡 率 很 高 。 此 时 须 快 速 降 温 、 吸 纯 氧 、 控 制 酸 中 毒 等 进 行 急 救 。
/% 时 效 过 长 如 总 量 过 大 、 肌 松 效 能 延 长 超 过 /" 分 钟 , 甚 至 长 达 数 小 时 , 临 床 上 表
现 为 呼 吸 恢 复 延 迟 。 此 时 应 急 救 , 坚 持 人 工 呼 吸 , 保 证 正 常 呼 吸 交 换 量 , 待 该 药 经 肾 排 出
后 , 自 主 呼 吸 即 可 恢 复 。 急 救 过 程 一 般 需 经 几 小 时 , 甚 至 数 十 小 时 。 其 间 可 输 新 鲜 血 浆
以 提 高 血 浆 胆 碱 酯 酶 浓 度 , 加 速 琥 珀 胆 碱 的 分 解 破 坏 。
【 禁 忌 证 】 青 光 眼 、 视 网 膜 剥 离 、 眼 穿 透 伤 或 白 内 障 手 术 病 人 禁 用 。 低 血 浆 胆 碱 酯
酶 的 病 人 , 如 肝 功 能 明 显 减 退 、 严 重 贫 血 、 恶 液 质 、 营 养 不 良 及 有 机 磷 农 药 中 毒 的 病 人 禁
用 。 血 钾 偏 高 的 病 人 如 烧 伤 、 严 重 挤 压 伤 、 尿 素 症 病 人 忌 用 。 已 用 足 量 洋 地 黄 的 病 人 亦
忌 用 。
氨 酰 胆 碱
01234567384379)*5:1( 已 氨 胆 碱 、 己 氨 胆 、 印 巴 梯 , ;#481<5*)
【 制 剂 规 格 】
溴 化 氨 酰 胆 碱 注 射 剂 : (#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在 体 内 不 被 破 坏 , 以 原 形 经 肾 随 尿 排 出 , 单 次 静 注 后 & 小 时 内
·/!!!·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排 出 !"#, $ % & 小 时 排 出 ’!#, (& 小 时 全 部 排 完 。 为 双 相 型 肌 松 药 , 首 先 引 起 去 极 化 ,
持 续 几 分 钟 , 接 着 产 生 非 去 极 的 筒 箭 毒 碱 样 肌 松 作 用 , 此 时 可 用 新 斯 的 明 拮 抗 其 作 用 。
但 于 去 极 化 时 相 时 不 首 先 出 现 肌 束 震 颤 。
其 肌 松 效 能 为 筒 箭 毒 碱 的 ! 倍 , 与 十 甲 胺 相 似 。 肌 松 作 用 出 现 较 慢 , 一 般 静 注 后 ) %
* 分 钟 内 显 效 , ( % $ 分 钟 作 用 达 高 峰 。 持 续 时 间 与 剂 量 有 关 , 常 用 量 "+"( % "+"$,-./-
可 持 续 ) 小 时 ; 大 剂 量 "+"$ % "+"&,
-./-
可 持 续 0 小 时 。
对 脉 率 无 影 响 。 于 某 些 病 人 可 出 现 高 血 压 , 但 于 衰 弱 病 人 可 引 起 低 血 压 。 有 轻 微 的
组 胺 释 放 作 用 ; 一 般 不 引 起 呼 吸 道 分 泌 增 多 或 支 气 管 痉 挛 。 有 蓄 积 性 , 反 复 用 药 易 引 起
延 性 呼 吸 抑 制 。 与 全 麻 药 乙 醚 、 氟 烷 及 琥 珀 胆 碱 有 协 同 作 用 ; 故 在 合 并 用 药 时 乙 醚 、 氟 烷
的 用 量 可 减 少 ).0 % ).*。 能 引 起 眼 压 升 高 , 但 对 瞳 孔 无 影 响 , 可 透 过 胎 盘 抑 制 新 生 儿 呼
吸 。 应 用 该 药 自 主 呼 吸 恢 复 正 常 后 , 仍 可 能 再 出 现 继 发 性 呼 吸 抑 制 。 因 此 , 术 后 需 严 密
观 察 呼 吸 情 况 。
适 用 于 较 长 时 间 的 手 术 , 心 脏 大 血 管 手 术 、 支 气 管 哮 喘 的 病 人 。
用 量 : 静 注 一 次 量 * % (,
-
( 极 量 &,
-
) 。 因 有 显 著 的 蓄 积 作 用 , 维 持 量 应 为 首 次 量 的
).0 % ).*。 应 尽 量 一 次 给 足 量 , 避 免 反 复 小 量 分 次 应 用 , 否 则 较 易 出 现 呼 吸 恢 复 延 缓 。 手
术 结 束 前 0" 分 钟 不 应 再 用 应 药 。
【 禁 忌 证 】 禁 用 于 青 光 眼 、 部 腹 产 或 孕 妇 、 肾 功 能 不 全 、 明 显 脱 水 酸 中 毒 、 低 血 压 、 休
克 、 心 功 能 不 全 及 气 管 插 管 有 困 难 的 病 人 。
十 甲 胺
1234,256789:, ;<7,9=2( 十 烃 溴 铵 、 新 科 林 , >
)"
、 ?
@83:<982
)
为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
【 制 剂 规 格 】
溴 化 十 甲 胺 注 射 剂 : ),
-.,A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静 注 后 主 要 由 肾 排 出 , 0 % ( 小 时 排 出 $"#, *( 小 时 排 出
B$#, 肌 松 效 能 约 为 筒 箭 毒 碱 的 $ 倍 。 静 注 后 于 ) % * 分 钟 出 现 作 用 , 持 续 约 *" 分 钟 。 肌
松 前 有 短 暂 的 肌 束 震 颤 。 与 常 用 的 吸 入 全 麻 药 如 乙 醚 无 协 同 作 用 。 可 与 硫 喷 妥 钠 混 合
使 用 ( ),
- C
甲 胺 : )",
-
硫 喷 妥 钠 ) 而 不 产 生 沉 淀 。 组 胺 释 放 作 用 弱 , 不 引 起 支 气 管 痉 挛 。
适 用 于 全 麻 浅 麻 醉 , * % 0,
-.
次 静 注 , 最 大 量 (,
-
。 需 要 时 , 间 隔 )" % 0" 分 钟 可 重 复
用 药 , 但 可 产 生 快 速 耐 受 性 , 此 时 作 用 减 弱 。 用 于 快 速 气 管 内 插 管 时 , 可 将 十 甲 胺 (,
-
加
入 硫 喷 妥 钠 "+!
-
中 静 注 。
【 禁 忌 证 】 禁 用 于 肾 功 能 不 全 及 脱 水 者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筒 箭 毒 碱
!"#$%"&’&()*( 管 箭 毒 碱 , + , !"#$%"&’&()*)
是 从 南 美 洲 某 些 植 物 浸 膏 箭 毒 中 提 出 的 生 物 碱 , 右 旋 体 具 有 药 理 活 性 。 为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
【 制 剂 规 格 】
氯 化 筒 箭 毒 碱 注 射 剂 : -./
01-2./3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为 季 铵 类 化 合 物 , 口 服 吸 收 很 差 , 除 非 给 予 大 剂 量 , 否 则 不 发
生 作 用 。 静 注 后 大 部 分 以 原 形 随 尿 排 出 , 4 小 内 排 出 45 6 758, 97 小 时 约 排 出 :.8; 部
分 由 胆 汁 排 出 , 小 部 分 经 肝 胆 碱 酯 酶 分 解 。
静 注 后 9 分 钟 即 引 起 肌 肉 松 弛 , . 分 钟 达 高 峰 , 95 分 钟 作 用 开 始 逐 渐 减 弱 , 肌 张 力 约
经 75 分 钟 恢 复 正 常 。 肾 功 能 不 全 时 作 用 时 间 延 长 , 用 量 要 慎 重 。 单 一 剂 量 作 用 的 消 除 ,
主 要 是 由 于 药 物 在 体 内 再 分 布 , 而 不 是 它 的 转 化 。 因 此 重 复 用 药 时 药 量 应 比 初 量 少 , 以
免 过 量 蓄 积 。
通 常 临 床 所 用 剂 量 静 注 入 血 后 , 不 能 通 过 血 脑 屏 障 , 故 无 中 枢 作 用 。 患 者 的 意 识 、 记
忆 、 触 觉 和 痛 觉 均 不 受 影 响 。 对 神 经 节 及 肾 上 腺 髓 质 有 一 定 的 阻 断 作 用 , 结 果 引 起 血 压
下 降 和 心 率 减 慢 。 大 量 快 速 静 脉 注 射 可 引 起 组 胺 释 放 、 血 压 下 降 、 支 气 管 痉 挛 、 支 气 管 腺
体 及 唾 液 腺 分 泌 增 多 。 筒 箭 毒 碱 还 能 使 凝 血 功 能 减 退 , 可 能 是 由 于 促 使 肥 大 细 胞 释 放 肝
素 所 致 。
本 品 与 抗 胆 碱 酯 酶 药 如 新 斯 的 明 有 对 抗 作 用 。 与 乙 醚 、 氟 烷 尤 其 是 乙 醚 有 显 著 的 协
同 作 用 , 与 后 二 者 合 用 时 , 乙 醚 的 剂 量 可 减 少 -19 6 417。 酸 中 毒 时 本 品 的 作 用 增 强 ; 碱 中
毒 时 则 相 反 , 作 用 减 弱 。
在 临 床 上 主 要 与 各 种 全 麻 药 并 用 , 进 行 浅 麻 醉 。
口 服 难 吸 收 , 主 要 由 静 脉 给 药 , 529 6 524/
01;0
静 注 。 重 复 用 药 时 剂 量 应 减 少 , 应 为
首 剂 的 -19。 总 量 不 超 过 75/
0
。 过 量 可 引 起 呼 吸 麻 痹 , 此 时 除 积 极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外 , 可
用 新 斯 的 明 或 腾 喜 龙 等 拮 抗 。
【 禁 忌 证 】 禁 用 于 休 克 、 危 重 病 人 、 支 气 管 哮 喘 、 过 敏 休 质 者 、 孕 妇 、 新 生 儿 及 重 症 肌
无 力 者 。 -5 岁 以 下 儿 童 对 筒 箭 毒 碱 高 敏 反 应 者 较 多 , 剂 量 较 难 掌 握 , 故 亦 以 不 用 为 宜 。
双 甲 筒 箭 毒 碱
<*=$%"&()*( >(/*=?@3 !"#$%"&’()*)
为 筒 箭 毒 碱 的 甲 基 衍 生 物 。
【 制 剂 规 格 】
碘 化 双 甲 筒 箭 毒 碱 注 射 剂 : 9/
01/3
·.---·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只 供 静 脉 注 射 用 。 静 注 后 , ! " # 分 钟 出 现 肌 松 作 用 , 最 大 效 应
持 续 $% " &% 分 钟 , 较 筒 箭 毒 碱 长 。 约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 易 通 过 胎 盘 屏 障 。 静 注 后 ,
大 部 分 以 原 型 随 尿 排 出 , 仅 )(由 胆 汁 排 出 , 血 浆 消 除 半 衰 期 $*& 小 时 。
作 用 强 度 为 筒 箭 毒 碱 的 ) 倍 左 右 , 较 少 引 起 组 胺 释 放 及 神 经 节 阻 滞 。 临 床 上 主 要 用
全 麻 辅 助 药 , 用 以 产 生 肌 肉 松 弛 。
用 法 : 作 全 麻 辅 助 药 初 始 剂 量 为 %*! " %*$+
,-.,
, 维 持 量 为 %*%) " %*%’+
,-.,
; 气 管
插 管 时 用 量 为 %*) " %*#+
,-.,
。
【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 快 速 静 注 、 剂 量 过 大 或 多 次 给 药 能 引 起 血 压 下 降 、 组 胺 释
放 及 神 经 节 阻 滞 。 肾 功 不 全 的 病 人 或 支 气 管 哮 喘 者 慎 用 ; 对 本 品 或 对 碘 过 敏 者 禁 用 。 不
应 与 巴 比 妥 类 、 哌 替 啶 或 吗 啡 用 同 一 注 射 器 注 射 。
三 碘 季 铵 酚
/0110+234 56247829:2:4( 弛 肌 碘 , ;<6910=93、 >10=4:21)
为 人 工 合 成 的 非 法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 是 筒 箭 毒 碱 的 第 一 个 有 效 合 成 代 用 品 。
【 制 剂 规 格 】
三 碘 季 铵 酚 注 射 剂 : #%+
,-)+1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静 脉 注 射 后 , 大 部 分 以 原 形 在 ) 小 时 内 经 肾 随 尿 排 出 。 肌 松
效 应 约 为 筒 箭 毒 碱 的 !-’。 作 用 快 , 静 注 后 在 ! " ) 分 钟 出 现 作 用 , # " & 分 钟 达 到 高 峰 , 持
续 时 间 较 筒 箭 毒 碱 短 , 引 起 腹 部 肌 肉 松 弛 的 剂 量 作 用 可 维 持 !% " )% 分 钟 。
与 筒 箭 毒 碱 相 似 , 也 不 易 通 过 血 脑 屏 障 , 因 而 对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无 影 响 。 但 该 药 能 报
抑 制 神 经 节 的 冲 动 传 导 , 主 要 是 抑 制 迷 走 神 经 节 的 冲 动 传 导 , 表 现 出 对 心 脏 功 能 的 影 响 。
对 其 他 内 脏 器 官 影 响 较 小 , 可 使 喉 反 射 减 弱 , 在 腹 部 手 术 时 呃 逆 出 现 减 少 。 此 外 尚 有 阿
托 品 样 作 用 , 直 接 影 响 胆 碱 能 神 经 末 梢 的 冲 动 传 导 。 对 心 血 管 的 作 用 通 常 引 起 脉 率 增
快 , 窦 性 心 动 过 速 , 能 加 快 )% " &%(不 等 ; 血 压 中 度 升 高 , 主 要 是 收 缩 压 升 高 。
常 用 量 不 引 起 组 胺 释 放 , 可 安 全 地 用 于 有 过 敏 状 态 的 病 人 , 与 乙 醚 有 协 同 作 用 , 故 此
时 乙 醚 的 用 量 可 减 少 !-$。 新 斯 的 明 和 腾 喜 龙 为 其 有 效 的 拮 抗 药 , 前 者 需 与 阿 托 品 合 用 。
适 用 于 各 种 全 麻 中 的 浅 麻 醉 , 尤 其 适 用 于 支 气 管 哮 喘 和 过 敏 体 质 的 病 人 , 但 肾 功 能
不 全 、 年 老 体 弱 病 人 慎 用 , 心 脏 病 及 高 血 压 病 人 禁 用 。 用 量 !*% " !*’+
,-.,
静 注 ; 隔 $% "
’% 分 钟 后 根 据 手 术 时 间 长 短 与 肌 肉 松 弛 程 度 , 如 需 要 , 再 行 补 充 %*’ " !*%+,-.,。
本 可 松
;03?@6932@+ A69+2:4( 潘 可 罗 宁 、 潘 库 溴 铵 , ;0B@193)
系 双 季 铵 类 固 醇 , 为 新 型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 是 目 前 较 好 的 一 种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
【 制 剂 规 格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本 可 松 注 射 剂 : !"
#
、 $"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静 注 后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较 少 , 很 快 被 神 经 肌 接 头 的 运 动 终 板
所 摄 取 。 作 用 的 消 除 主 要 是 由 本 品 从 神 经 肌 接 头 重 新 回 到 血 液 中 , 进 而 分 布 到 其 他 组
织 , 在 该 处 形 成 牢 固 的 结 合 ; 其 次 是 因 代 谢 而 失 效 。 绝 大 部 分 药 物 以 游 离 型 存 在 于 血 浆
中 。 药 物 从 血 浆 中 消 除 有 两 个 时 相 : 首 先 是 早 期 的 快 速 时 相 , 半 衰 时 为 ’ 分 钟 ; 其 次 是 缓
慢 的 第 二 相 , 半 衰 期 为 () 分 钟 。 有 $)*在 肝 降 解 ; 游 离 的 本 可 松 分 别 以 等 量 经 肾 随 尿 及
经 肝 由 胆 计 排 除 。
肌 松 效 应 为 筒 箭 毒 碱 的 + , !) 倍 , 小 量 静 注 后 在 ’+ 秒 内 出 现 作 用 , ’ , + 分 钟 达 高
峰 。 大 剂 量 )-). , )-!"
#%/#
, 在 $) , () 秒 出 现 作 用 , $ , ( 分 钟 达 高 峰 , 作 用 持 续 ’+ 分
钟 。 对 心 血 管 系 统 有 中 度 的 兴 奋 作 用 , 可 使 脉 率 和 血 压 皆 增 加 约 !)*。 同 时 中 心 静 脉 压
下 降 , 这 些 作 用 可 持 续 !) , $) 分 钟 。 这 种 对 心 血 管 的 作 用 使 该 药 有 可 能 用 于 伴 有 心 脏
病 、 血 溶 量 减 少 所 致 的 休 克 以 有 危 重 病 人 。 无 释 放 组 胺 的 作 用 。 因 此 可 用 于 伴 有 喘 息 或
支 气 管 痉 挛 状 态 的 病 人 。 在 浅 麻 醉 时 有 使 唾 液 及 支 气 管 分 泌 增 加 的 倾 向 。 与 全 麻 药 特
别 是 与 乙 醚 有 协 同 作 用 。 新 斯 的 明 可 拮 抗 其 肌 松 作 用 。
适 用 于 一 般 情 况 较 差 病 人 的 全 麻 。 与 氯 胺 酮 合 用 , 适 用 于 低 血 溶 量 、 出 血 性 和 创 伤
性 休 克 病 人 。 与 氟 烷 合 用 , 可 避 免 后 者 引 起 的 血 压 下 降 。 但 重 症 肌 无 力 者 禁 用 。
用 量 )-). , )-!"
#%/#
静 注 ; 因 有 蓄 积 作 用 , 重 复 用 药 应 适 当 减 少 剂 量 , 为 初 次 剂 量
的 !%+, 根 据 临 床 需 要 可 间 隔 ’+ , .) 分 钟 重 复 给 药 。
去 甲 本 可 松
012345673"( 万 可 松 、 维 库 溴 铵 , 85423456)
系 单 铵 类 固 醇 , 为 本 可 松 的 衍 生 物 , 是 近 年 来 应 用 于 临 床 较 为 理 想 的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
【 制 剂 规 格 】
溴 化 去 甲 本 可 松 注 射 剂 : $"
#
、 ’"
#
、 !)"
#%"&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静 注 )-)9 , )!"
#%/#
, ! 分 钟 内 显 效 , ( , + 分 钟 达 高 峰 , 肌 松 作
用 维 持 时 间 约 为 本 可 松 的 !%( , !%$, 即 为 !+ , () 分 钟 , 但 随 剂 量 增 加 , 维 持 时 间 延 长 。 静
注 后 .) ,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 主 要 在 肝 脏 代 谢 , 代 谢 产 物 的 肌 松 作 用 很 弱 。 9+*经 胆
汁 、 !+*经 肾 排 出 , 伴 有 慢 性 肾 功 不 全 的 病 人 , 清 除 率 下 降 !$*; 肌 松 作 用 延 长 ($*。 于
肝 功 损 害 的 病 人 , 作 用 强 度 及 维 持 时 间 皆 增 加 。 本 品 少 量 经 胎 盘 转 运 , 血 浆 消 除 半 衰 期
为 (! , 9) 分 钟 。
其 肌 松 效 应 为 本 可 松 的 !-$ , !-; 倍 , 与 某 些 吸 入 麻 醉 药 如 安 氟 醚 、 异 氟 醚 合 用 , 肌
松 效 应 增 强 , 无 明 显 阻 滞 神 经 节 及 迷 走 神 经 的 作 用 。 也 不 干 扰 去 甲 肾 上 腺 素 的 再 摄 取 ,
无 组 胺 释 放 作 用 , 故 不 影 响 心 率 和 血 压 , 也 不 影 响 颅 内 压 。 没 有 或 仅 有 轻 微 的 蓄 积 作 用 。
·;!!!·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临 床 上 主 要 与 全 麻 药 今 用 , 适 用 于 各 种 手 术 , 也 可 用 于 全 麻 时 气 管 内 插 管 。
仅 供 静 脉 注 射 或 静 脉 滴 注 用 , 不 可 肌 注 。 成 年 人 用 于 气 管 插 管 剂 量 为 !"!# $ !"%&
’(
)’; 术 中 维 持 用 量 为 !"!% $ !"!%*&’()’, 根 据 需 要 可 重 复 给 药 ; 与 安 氟 醚 或 异 氟 醚 合 用 ,
可 减 少 前 两 药 用 量 的 +! $ ,!-。 % $ %! 岁 儿 童 初 始 剂 量 可 稍 增 , 重 复 给 药 的 间 隔 时 间 也
可 酌 情 缩 短 ; 但 % 岁 以 下 婴 儿 对 本 品 较 成 人 敏 感 , 而 且 恢 复 时 间 也 延 长 。
阿 曲 可 林
./0123043&( 卡 肌 松 , 5012043&)
系 对 称 的 双 季 铵 酯 , 为 新 合 成 的 较 为 理 想 的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
【 制 剂 规 格 】
阿 曲 可 林 注 射 剂 : %!&
’(&6
【 作 用 、 用 途 和 用 法 】 静 脉 注 射 !"7 $ !"*&
’()’
, 于 % $ + 分 钟 显 效 , , $ * 分 钟 肌 松
作 用 达 高 峰 , 作 用 维 持 时 间 类 似 去 甲 本 可 松 为 %* $ ,! 分 钟 , 重 复 给 药 无 蓄 积 作 用 。 静 注
后 约 #+-与 血 浆 蛋 白 结 合 , 仅 * $ +!-能 通 过 胎 盘 屏 障 。 主 要 经 非 特 异 性 酯 酶 水 解 及 碱
基 水 解 ( 89:&1; 清 除 , 即 在 生 理 状 态 的
<8
及 温 度 下 季 铵 类 自 发 水 解 而 消 除 ) , 代 谢 产 物 主 要 由 尿
及 胆 汁 排 出 。 血 浆 消 除 半 衰 期 约 +! 分 钟 , 肝 、 肾 功 能 不 全 事 实 上 影 响 其 消 除 半 衰 期 。
其 肌 松 效 应 为 甲 本 可 松 的 %(* $ %(7, 与 某 些 吸 入 麻 醉 药 如 安 氟 醚 、 异 氟 醚 并 用 时 , 其
肌 松 作 用 增 强 。 对 心 血 管 影 响 很 小 , 实 质 上 不 影 响 心 率 和 血 压 。 !"*&
’()’
的 剂 量 有 轻 度
组 胺 释 放 作 用 , !"*&
’()’
以 上 释 放 组 胺 的 作 用 增 强 。
主 要 作 为 肌 松 药 用 于 各 种 手 术 , 尤 其 适 用 于 肝 、 肾 功 能 不 良 的 患 者 , 也 用 于 气 管 内 插
管 。
供 静 脉 注 射 用 , 初 始 剂 量 为 !"7 $ !"*&
’()’
, 维 持 剂 量 为 !"!# $ !"%&
’()’
。
肌 之 定
=1>1?4;43&( 速 松 定 , .8#%@*)
药 用 其 溴 化 物 , 是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 肌 松 效 应 为 筒 箭 毒 碱 的 %(+。 静 注 后 % $ + 分
钟 出 现 作 用 , 持 续 约 ,! 分 钟 。 静 注 后 可 出 现 轻 微 的 脉 搏 增 快 和 血 压 下 降 , 少 数 病 人 可 出
现 心 动 过 速 或 高 血 压 。 一 般 不 释 放 组 胺 , 故 适 用 于 哮 喘 病 人 。 新 斯 的 明 可 拮 抗 其 作 用 。
反 复 给 药 有 一 定 蓄 积 作 用 。
适 用 于 短 小 手 术 及 诊 断 处 置 或 肾 功 能 轻 度 损 害 者 。
用 量 : !"+*&
’()’
静 注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表 !! " # " $ 其 他 肌 松 药
药 名 制 剂 主 要 用 途 、 用 法 和 用 量
主 要 不 良 反 应
和 注 意 事 项
汉 肌 松 注 射 剂 :
!%&’()&*
为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 外 科 手 术 肌 松
药 。 一 次 量 %+, - %+.&’(/’ 体 重 , 稀 释
至 0 - !%&*, 静 脉 注 射
给 药 过 快 可 引 起 血 压 下 降 。 少 数 病 人
出 现 呼 吸 抑 制 , 需 准 备 急 救 措 施 。 与 乙
醚 有 协 同 松 弛 肌 肉 作 用 , 须 注 意 。 术 后
排 尿 困 难 。 硬 膜 外 麻 醉 和 休 克 患 者 忌
用 , 反 复 静 注 ( 成 人 积 累 达 1% - ,%&’(
/’) 新 斯 的 明 不 能 拮 抗 其 作 用
氯 甲 左 箭 毒
( 海 轮 碱
!
)
注 射 剂 :
!%&’()&*
为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 外 科 手 术 肌 松
药 。 一 般 静 注 %+) - %+1&’(/’ 体 重 , 反
复 给 药 时 追 加 剂 量 为 首 剂 的 !() - )(1
部 分 病 人 皮 肤 潮 红 , 呼 吸 抑 制 可 用 新 斯
的 明 拮 抗
锡 生 藤
( 傣 肌 松 )
注 射 剂 :
!%&’()&*
为 非 去 极 化 型 肌 松 药 、 外 科 手 术 肌 松
药 。 一 次 量 %+) - %+1&’(/’ 体 重 ( 一 般
为 !% - )%&’) , 静 注
剂 量 大 可 引 起 呼 吸 麻 痹
八 角 枫 碱
( 消 旋 毒 藜
碱 )
注 射 剂 为 双 相 型 肌 松 药 , 外 科 妇 科 手 术 肌 松
药 , 静 脉 点 滴 一 次 %+1 - %+,&’(/’ 体
重 , 必 要 时 手 术 开 始 时 再 加 首 剂 的 !(1
- !()
呼 吸 抑 制 作 用 较 强 , 有 时 手 术 完 毕 尚 未
及 时 恢 复 。 给 药 过 多 或 过 快 血 压 剧 升
和 心 律 失 常
·2!!!·
第 四 章 麻 醉 药 及 辅 助 用 药
第 五 章 皮 肤 科 用 药
皮 肤 科 用 药 种 类 较 多 , 这 里 仅 介 绍 外 用 药 物 。 外 用 药 剂 型 可 概 括 为 粉 剂 、 洗 剂 、 溶 液
剂 、 油 剂 、 糊 剂 、 乳 剂 、 软 膏 剂 、 酊 剂 、 火 棉 胶 剂 、 二 甲 亚 砜 剂 和 硬 膏 剂 等 。 各 种 外 用 药 物 的
功 用 取 决 于 不 同 种 类 的 剂 型 和 各 剂 型 中 加 入 药 物 的 种 类 及 其 浓 度 。 皮 肤 科 外 用 药 应 根
据 皮 疹 的 不 同 性 质 、 疾 病 病 因 、 病 理 变 化 、 自 觉 症 状 、 药 物 的 药 理 作 用 、 皮 疹 的 部 位 和 病 人
的 年 龄 及 性 别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 合 理 地 选 择 。
第 一 节 粉 剂
锌 氧 淀 粉
( !"#$%& ’%()% *+%,% -. /0
1#%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干 燥 、 消 炎 、 止 痒 和 保 护 作 用 。 适 用 于 无 糜 烂 、 渗 液 的 急 性 浅 在 性
皮 炎 或 湿 疹 ; 皮 肤 多 汗 , 尤 其 易 受 摩 擦 或 皱 褶 处 。
【 用 法 】 将 药 粉 包 于 纱 布 内 , 或 用 棉 球 沾 附 粉 末 , 均 匀 地 扑 撒 在 皮 损 表 面 , 呈 薄 层 ,
一 日 多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粉 剂 颗 粒 应 细 小 、 干 燥 , 颗 粒 过 粗 反 易 刺 激 皮 肤 。
"
皮
损 面 有 糜 烂 及 渗 液 多 时 , 忌 用 粉 剂 , 因 粉 末 能 与 渗 液 凝 结 成 硬 块 后 刺 激 皮 肤 , 继 而 可 续 发
感 染 。
#
粉 剂 不 宜 用 于 口 腔 附 近 及 毛 发 长 的 部 位 。
$
撒 布 粉 剂 后 局 部 不 应 包 扎 。
%
腋
窝 、 乳 房 下 及 阴 股 部 不 宜 用 淀 粉 剂 , 因 其 腐 败 分 解 后 对 皮 肤 有 刺 激 性 。
【 制 剂 】 处 方 : 氧 化 锌 2343, 淀 粉 2343。
·3566·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水 杨 酸 扑 粉
( 足 粉 , !"#$%& ’(%)% *+#%(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收 敛 、 干 燥 、 止 痒 、 消 炎 、 抗 真 菌 等 作 用 。 适 宜 于 汗 疱 型 与 擦 烂 型
足 癣 , 或 足 部 多 汗 。
【 用 法 】 均 匀 撒 布 , 一 日 多 次 。 如 较 大 水 疱 已 破 , 可 涂 卡 氏 搽 剂 , 再 加 足 粉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偶 有 刺 激 反 应 。
【 制 剂 】 处 方 : 水 杨 酸 /01, 硼 酸 2101, 滑 石 粉 加 至 21101。
达 克 宁 散 剂 、 霜
( 硝 酸 咪 康 唑 散 、 霜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散 剂 每 克 含 咪 康 唑 314
5
及 氧 化 锌 、 滑 石 粉 等 , 具 有 使 皮 肤 干 燥 、 吸
汗 、 散 热 、 止 痒 、 减 少 局 部 刺 激 和 摩 擦 的 功 效 。 用 于 治 疗 肥 胖 多 汗 患 者 在 腋 窝 、 腹 股 沟 、 大
腿 内 侧 等 皱 襞 部 位 的 体 癣 、 擦 烂 型 手 足 癣 、 新 生 儿 皮 肤 含 珠 菌 病 等 。 亦 可 洒 于 鞋 袜 中 预
防 足 癣 , 避 免 足 癣 复 发 或 加 重 。 达 克 宁 霜 用 于 治 疗 各 种 真 菌 和 革 兰 球 菌 皮 肤 感 染 。
【 用 法 】 散 剂 洒 于 患 处 ; 达 克 宁 霜 外 搽 , 一 日 3 6 7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无 明 显 副 作 用 , 偶 可 发 生 接 触 性 皮 炎 。
【 制 剂 】 散 剂 : 31
58
瓶 。 达 克 宁 霜 : 31
58
支
第 二 节 洗 剂
炉 甘 石 洗 剂
( 9.:%. -+#+4%;+<)
【 作 用 与 用 途 】 与 粉 剂 作 用 相 同 。 因 洗 剂 含 水 分 和 甘 油 , 故 刺 激 性 较 粉 剂 小 。 适 用
于 表 面 干 燥 的 急 性 或 亚 急 性 皮 炎 、 湿 疹 。
【 用 法 】 摇 匀 后 外 涂 , 一 日 多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毛 发 长 的 部 位 、 皮 损 表 面 糜 烂 渗 出 或 有 痂 时 , 不 应 使 用 。
"
皮 损 面 积 广 泛 , 尤 其 在 躯 干 部 位 时 , 冷 天 不 宜 应 用 , 以 防 着 凉 。
【 制 剂 】 处 方 : 炉 甘 石 =01, 氧 化 锌 =01, 甘 油 301, 氢 氧 化 钙 溶 液 加 至 21101。
·2322·
第 五 章 皮 肤 科 用 药
薄 荷 炉 甘 石 洗 剂
( !"#$"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止 痒 , 清 凉 , 消 炎 。 适 用 于 皮 肤 瘙 痒 症 、 夏 季 皮 炎 、 痱 子 及 一 些 亚 急
性 皮 炎 。
【 用 法 】 摇 匀 后 外 涂 , 一 日 多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因 含 薄 荷 , 可 引 起 皮 肤 刺 激 反 应 , 小 儿 更 应 注 意 。
【 制 剂 】 处 方 : 薄 荷 油 -./, 吐 温 0/ /.1 炉 甘 石 洗 剂 加 至 -//./。
鱼 石 脂 炉 甘 石 洗 剂
( !"#$" %&’&($)&* *# 23,#,
4"’$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消 炎 、 抗 菌 作 用 , 适 用 于 干 燥 性 急 性 或 亚 急 性 皮 炎 与 湿 疹 、 痱 子 、
脓 痱 。
【 用 法 】 摇 匀 后 外 涂 , 一 日 多 次 。
【 制 剂 】 处 方 : 鱼 石 脂 5./, 炉 甘 石 洗 剂 加 至 -//./。
复 方 硫 黄 洗 剂
( !"#$" 67’879$: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消 炎 、 抗 菌 、 抑 制 皮 脂 溢 出 。 适 用 于 痤 疮 、 酒 渣 鼻 及 脂 溢 性 皮 炎 。
【 用 法 】 摇 匀 后 外 涂 , 一 日 数 次 。
【 制 剂 】 处 方 : 硫 黄 ;./, -/<樟 脑 醑 -/./, 西 黄 芪 胶 -./, =1<乙 醇 5./, 甘 油 >./,
蒸 馏 水 加 至 -//./。
过 氧 化 苯 甲 酰 洗 液
( !"#$" ?*)@"
4’$: A*9"B$C$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药 含 -/<过 氧 苯 甲 酰 , 它 是 一 种 有 机 过 氧 化 物 , 能 抑 制 痤 疮 丙 酸
菌 的 增 生 , 无 或 很 少 有 抗 药 性 。 本 药 亦 能 减 少 皮 面 游 离 脂 肪 酸 。 并 为 剥 脱 剂 , 有 干 燥 脱
屑 作 用 。 用 于 治 疗 痤 疮 。
【 用 法 】 外 涂 患 处 , 一 日 - D 5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本 药 具 刺 激 性 , 外 用 局 部 可 出 现 刺 痛 。
"
个 别 病 人 可 出
现 红 斑 、 瘙 痒 、 接 触 性 皮 炎 等 过 敏 反 应 。
#
避 免 接 触 眼 及 粘 膜 。
$
衣 服 接 触 药 物 易 被 氧
化 而 脱 色 破 损 。
【 制 剂 】 支 : -/
E
。
·55--·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硫 化 硒 洗 液
( 希 尔 生 , !"#$" %&’&($)*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药 含 ./01硫 化 硒 , 具 杀 灭 真 菌 和 抑 制 细 菌 的 作 用 。 用 以 治 疗 头
皮 糠 疹 、 脂 溢 性 皮 炎 、 花 斑 癣 和 寻 常 性 痤 疮 。
【 用 法 】
!
头 皮 糠 疹 及 脂 溢 性 皮 炎 : 先 洗 净 头 发 及 头 皮 , 取 0 2 34*’ 药 液 于 头 皮 上 ,
揉 擦 0 分 钟 , 洗 净 , 一 周 . 次 。
"
花 斑 癣 : 清 洗 全 身 , 取 适 量 药 液 涂 患 处 , 涂 擦 半 小 时 或 待
干 后 过 夜 , 洗 净 , 一 周 . 次 。
#
痤 疮 : 洗 脸 后 , 取 3 2 .*’ 药 液 加 等 量 水 , 涂 于 患 处 , 按 摩 数
分 钟 , 洗 净 , 隔 日 3 次 。
【 制 剂 】 瓶 : 54*’。
酮 康 唑 洗 剂
( 采 乐 .1洗 剂 , !"#$" 6&#"7"(89"’&, :;$8#"
+.1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为 粉 红 色 粘 稠 液 体 , 所 含 .1酮 闪 唑 对 卵 圆 形 糠 秕 孢 子 菌 具 有
强 烈 的 抗 菌 活 性 。 用 于 治 疗 和 预 防 由 糠 秕 孢 子 菌 引 起 的 各 种 感 染 如 脂 溢 性 皮 炎 和 头 皮
糠 疹 ( 头 皮 屑 ) 。 对 花 斑 癣 也 有 效 。 本 品 几 乎 不 产 生 全 身 性 的 皮 肤 吸 收 , 即 使 长 期 使 用
后 , 血 浆 药 物 浓 度 也 不 能 检 测 到 。
【 用 法 】 将 头 发 润 湿 , 取 药 液 0*’ 涂 在 头 皮 上 , 搓 揉 , 待 < 2 0 分 钟 后 用 清 水 洗 净 。
治 疗 用 药 每 周 . 次 , 连 用 . 2 5 周 为 一 疗 程 , 必 要 时 可 作 第 . 疗 程 。 预 防 用 药 每 3 2 . 周 3
次 即 可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部 分 患 者 在 长 期 局 部 使 用 激 素 治 疗 后 立 即 使 用 本 品 , 可 有 刺 激 作 用 。
"
对 本 品 过
敏 者 禁 用 。
#
妊 娠 及 哺 乳 妇 女 不 需 禁 用 本 品 。
【 制 剂 】 瓶 : 04*’。 袋 : 0*’。
第 三 节 溶 液 剂
硼 酸 溶 液
( !$
=)"; >7$-$ ?";$7$
)
【 作 用 与 用 途 】 常 作 冷 湿 敷 用 , 具 有 消 炎 、 消 肿 、 抗 菌 、 收 敛 及 清 洁 创 面 作 用 。 适 用
于 伴 有 继 发 感 染 的 潮 红 肿 胀 或 糜 烂 面 、 渗 液 多 的 急 性 皮 炎 和 湿 疹 。
·<.33·
第 五 章 皮 肤 科 用 药
【 用 法 】 取 ! " # 层 纱 布 , 浸 泡 于 该 溶 液 中 , 再 用 镊 子 轻 绞 至 不 滴 水 为 度 , 以 此 湿 纱
布 敷 于 患 处 , 每 隔 $ 分 钟 一 次 重 新 湿 润 纱 布 , 连 续 半 小 时 左 右 。 一 日 % "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所 用 溶 液 温 度 不 能 高 于 室 温 。
"
应 定 时 更 换 湿 润 纱 布 ,
以 保 持 适 宜 的 温 度 、 湿 度 和 无 菌 。
#
皮 损 面 积 较 大 尤 有 糜 烂 时 , 不 宜 用 本 药 湿 敷 , 以 免 硼
酸 大 量 吸 收 后 引 起 毒 性 反 应 如 呕 吐 、 腹 泻 、 痉 挛 、 昏 睡 、 失 明 及 肾 损 害 等 , 宜 改 用 ’( )***
高 锰 酸 钾 溶 液 湿 敷 。 皮 损 面 无 感 染 时 可 用 生 理 盐 水 湿 敷 。
$
天 冷 时 湿 敷 , 应 注 意 保 暖 。
【 制 剂 】 处 方 : 硼 酸 &*+*, 蒸 馏 水 加 至 ’***+*。
硫 代 硫 酸 钠 溶 液
( ,-
./01 2341-- 56-07/8934-7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抗 花 斑 癣 菌 , 杀 灭 疥 虫 。 用 以 治 疗 花 斑 癣 和 疥 疮 。
【 用 法 】 每 日 外 涂 % " & 次 。 或 每 次 涂 布 该 药 液 后 , 待 干 , 再 涂 &:稀 盐 酸 溶 液 。 治
疥 疮 : 热 水 肥 皂 洗 澡 后 , 涂 药 于 颈 以 下 全 身 , 随 后 立 即 用 稀 盐 酸 溶 液 外 涂 , 每 日 ’ " % 次 ,
连 用 & " ! 天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冷 天 不 宜 大 面 积 使 用 。 外 涂 本 药 后 再 涂 稀 盐 酸 溶 液 , 可 有
皮 肤 疼 痛 感 。
【 制 剂 】 处 方 : 硫 代 硫 酸 钠 &*+* " !*+*, 蒸 馏 水 加 至 ’**+*。
三 氯 醋 酸 溶
( 寻 常 疣 药 水 , ,-
./01 ;<-=- 51-<680103<>4->-
)
【 作 用 与 用 途 】 腐 蚀 病 变 组 织 , 使 之 发 生 坏 死 。 适 用 于 寻 常 疣 、 鸡 眼 、 胼 胝 、 尖 锐 湿
疣 。
【 用 法 】 以 玻 璃 棒 或 小 木 棒 蘸 药 液 后 涂 于 损 害 表 面 , 一 日 ’ "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药 液 不 应 沾 染 皮 损 周 围 正 常 皮 肤 。 因 可 发 生 烧 灼 疼 痛 及
组 织 腐 蚀 。
【 制 剂 】 处 方 : 三 氯 醋 酸 $**+*, 蒸 馏 水 ’**+*。
第 四 节 油 剂
锌 氧 油
( ?8>/@ A-B<- ?C-=-)
【 作 用 与 用 途 】 具 有 润 肤 、 遮 断 外 来 刺 激 、 保 护 皮 损 面 及 消 炎 作 用 , 适 用 于 急 性 、 亚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急 性 皮 炎 和 湿 疹 。
【 用 法 】 涂 布 ( 稍 厚 层 ) 于 皮 损 表 面 , 或 以 纱 布 绷 带 包 扎 。 也 可 在 冷 湿 敷 后 涂 布 包
扎 。 每 日 ! "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使 用 时 应 将 其 调 匀 , 然 后 外 涂 。 渗 液 量 多 时 不 宜 用 。
【 制 剂 】 处 方 : 氧 化 锌 $%&%, 植 物 油 ( 麻 油 或 花 生 油 ) 加 至 !%%&%。
糠 馏 油 鱼 石 脂 锌 氧 油
( 糠 鱼 锌 油 , ’()*+ ,-./- ’0-1- 23
4-5678(-9 -/:5:68(-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消 炎 、 止 痒 、 干 燥 、 清 洁 皮 损 面 及 促 进 表 皮 生 长 的 作 用 , 适 用 于 急
性 、 亚 急 性 瘙 痒 性 皮 炎 和 湿 疹 。
【 用 法 】 涂 布 稍 厚 层 , 或 再 包 扎 。 每 日 ! " # 次 。
【 制 剂 】 处 方 : 糠 馏 油 #&% " ;&% " !%&%, 鱼 石 脂 #&% " ;&% " !%&%, 锌 氧 油 加 至
!%%&%。
甲 紫 锌 氧 油
( ’()*+ ,.-/- ’0-1- 23+)5:
6(-< =-8(>/)-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抗 菌 、 消 炎 、 收 敛 作 用 , 适 用 于 化 脓 性 皮 肤 病 和 皮 肤 型 念 珠 菌 病 。
【 用 法 】 薄 涂 皮 损 面 , 每 日 ! "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脓 痂 表 面 不 应 外 涂 本 药 , 以 免 痂 增 厚 后 易 致 痂 下 积 脓 。
【 制 剂 】 处 方 : 甲 紫 !&%, ?;@乙 醇 !%&%, 锌 氧 油 加 至 !%%&%。
土 霉 素 锌 氧 油
( ’()*+ ,-./- ’0-1-)5 3)77>+
6/-.-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抗 菌 、 消 炎 、 止 痒 作 用 , 适 用 于 湿 润 性 皮 炎 、 湿 疹 伴 继 发 感 染 和 脓 疱
病 。
【 用 法 】 涂 布 患 处 , 或 可 包 扎 。 每 日 ! "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厚 痂 处 不 用 本 药 外 涂 。 对 四 环 素 族 抗 生 素 过 敏 者 忌 用 。
【 处 方 】 土 霉 素 #&% " A&%, 锌 氧 油 加 至 !%%&%
地 塞 米 松 锌 氧 油
( ’()*+ ,-./- ’0-1-)5 B)0>+)5:><8.-)
【 作 用 与 用 途 】 具 消 炎 、 抗 过 敏 和 止 痒 作 用 , 尤 适 用 于 急 性 、 亚 急 性 过 敏 性 皮 炎 和 湿
疹 。
【 用 法 】 涂 布 稍 厚 层 , 或 可 包 扎 , 一 日 ! " # 次 。
·;#!!·
第 五 章 皮 肤 科 用 药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不 良 反 应 详 见 地 塞 米 松 香 霜 中 。 皮 损 面 有 继 发 感 染 时 , 不
应 使 用 。 急 性 炎 症 改 善 后 或 糜 烂 渗 液 面 干 燥 后 , 即 可 更 换 霜 剂 等 剂 型 。
【 制 剂 】 处 方 : 地 塞 米 松 !"!#, 锌 氧 油 加 至 $!!"!。
第 五 节 乳 膏 剂
香 霜 ( 油 %水 )
( 单 乳 膏 , &’()*’, +,-,. /01(’,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为 乳 剂 型 基 础 方 , 有 润 滑 、 护 肤 等 作 用 。 为 这 到 消 炎 、 止 痒 和 抑
制 皮 脂 分 泌 等 目 的 , 可 在 该 基 质 内 加 入 有 关 药 物 而 配 成 不 同 种 类 制 品 。 本 剂 也 可 用 于 轻
度 干 燥 性 皮 炎 。
【 用 法 】 外 涂 后 搓 揉 , 每 日 2 3 4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偶 有 局 部 过 敏 反 应 , 如 发 生 应 即 停 用 。
【 制 剂 】 处 方 : 三 乙 醇 胺 $"#, 甘 油 4"!, 硬 脂 酸 $"5, 尼 泊 金 乙 脂 !"$, 液 体 石 蜡
$2"!, 白 蜡 4"!, 单 硬 脂 酸 甘 油 酯 #"!, 吐 温 !"#, 司 盘 !"2, 水 加 至 $!!"!。
糠 馏 油 鱼 石 脂 香 霜
( 糠 鱼 香 霜 , &’()*’ 6,1
7’*-,(1 89:1:7*-,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消 炎 、 止 痒 作 用 , 知 用 于 干 燥 性 亚 急 性 皮 炎 和 湿 疹 。
【 用 法 】 外 涂 后 搓 揉 , 每 日 2 3 4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偶 对 香 霜 基 质 过 敏 可 发 生 接 触 性 皮 炎 。
【 制 剂 】 处 方 : 糠 馏 油 !"# 3 #"!, 鱼 石 脂 !"# 3 #"!, 香 霜 加 至 $!!"!。
达 克 罗 宁 薄 荷 香 霜
( 达 荷 霜 , &’()*’ ;
79-*.,.,(1 <(.1:*-,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清 凉 止 痒 和 消 炎 作 用 , 适 用 于 皮 肤 瘙 痒 症 、 丘 疹 性 荨 麻 疹 和 神 经
性 皮 炎 。
【 用 法 】 外 涂 后 搓 揉 , 每 日 2 3 4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可 有 刺 激 反 应 或 过 敏 反 应 , 幼 儿 使 用 时 更 需 谨 慎 。
【 制 剂 】 处 方 : 盐 酸 达 克 罗 宁 $"!, 薄 荷 $"!, 香 霜 加 至 $!!"!。
·52$$·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硫 黄 香 霜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脱 脂 、 抗 真 菌 及 抗 寄 生 物 作 用 , 适 用 于 脂 溢 性 皮 炎 、 痤 疮 、 酒 渣 鼻 、
单 纯 糠 疹 以 及 小 儿 疥 疮 。
【 用 法 】 外 涂 后 搓 揉 , 每 日 + ,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可 有 接 触 性 皮 炎 , 若 发 生 应 即 停 用 。 ./硫 其 黄 香 霜 宜 用
于 0 岁 以 内 的 疥 疮 婴 儿 。
【 制 剂 】 处 方 : 升 华 硫 黄 +12 , .12, 香 霜 加 至 02212。
甲 硝 唑 硫 黄 香 霜
( !"#$%" 3#4"%5*678%(*#4 9’()’"*&)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抗 菌 、 抗 蠕 形 螨 作 用 , 用 于 治 疗 痤 疮 、 酒 渣 鼻 和 毛 囊 虫 性 皮 炎 等 。
【 用 法 】 外 涂 后 搓 揉 , 每 日 - 次 。
【 制 剂 】 处 方 : 甲 硝 唑 .12, 升 化 硫 黄 .12, 香 霜 加 至 02212。
白 降 汞 香 霜
( !"#$%" :
;6"7"<;"* =$*5%>?(%"*6*
)
【 作 用 与 用 途 】
!
抗 菌 。
"
减 轻 炎 症 渗 出 和 浸 润 , 使 表 皮 角 层 恢 复 正 常 。 适 用 于 化
脓 性 皮 肤 病 、 银 屑 病 和 单 纯 糠 疹 。
【 用 法 】 外 涂 后 搓 揉 , 每 日 + ,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对 白 降 汞 过 敏 可 致 严 重 接 触 性 皮 炎 , 故 应 先 小 面 积 使
用 , 无 反 应 时 再 涂 布 较 大 部 位 。
"
避 免 长 期 、 大 面 积 使 用 后 发 生 白 降 汞 吸 收 中 毒 反 应 。
【 制 剂 】 处 方 : 氯 化 氨 基 汞 +1., 香 霜 加 至 02212。
复 方 白 降 汞 香 霜
( !"#$%" :
;6"7<;"* =$*5%>?(%"*6*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褪 色 素 作 用 , 适 用 于 黄 褐 斑 、 雀 斑 和 某 些 色 素 沉 着 性 皮 肤 病
【 用 法 】 外 涂 后 搓 揉 , 每 日 + ,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可 发 生 严 重 接 触 性 皮 炎 , 对 白 降 汞 过 敏 者 忌 用 。
【 制 剂 】 处 方 : 氯 化 氨 基 汞 0212 次 硝 酸 铋 0212, 硬 脂 酸 0-12, 单 硬 脂 酸 甘 油 酯 @12,
凡 士 林 -12, 甘 油 -12, 吐 温 +12, 三 乙 醇 胺 +12, 十 二 烷 基 硫 酸 012, 蒸 馏 水 加 至 02212。
·A+00·
第 五 章 皮 肤 科 用 药
氢 醌 霜
( !"#$%"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同 复 方 白 降 汞 霜 。
【 用 法 】 同 复 方 白 降 汞 霜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偶 可 发 生 接 触 性 皮 炎 。
"
用 药 时 应 密 切 观 察 色 素 转 淡
的 程 度 , 以 防 连 续 使 用 引 起 色 素 脱 失 。
【 制 剂 】 处 方 : 氢 醌 -./, 维 生 素 !0./, 硬 脂 酸 01./, 白 蜡 2./, 单 硬 脂 酸 甘 油 酯 2./,
甘 油 2./, 凡 士 林 3./, 吐 温 0./, 司 盘 0./, 三 乙 醇 胺 3./, 尼 泊 金 乙 脂 /.0, 亚 硫 酸 氢 钠
/.3, 蒸 馏 水 加 至 0//./。
地 塞 米 松 香 霜
( !"#$%" 4#56$#7869%,+)
【 作 用 与 用 途 】 抗 炎 症 、 止 痒 、 抑 制 抗 原 抗 体 反 应 , 也 有 抑 制 表 皮 增 殖 或 再 生 作 用 。
适 用 于 各 种 过 敏 性 皮 肤 病 如 亚 急 性 和 慢 性 皮 炎 、 湿 疹 、 药 疹 , 对 神 经 性 皮 炎 、 玫 瑰 糠 疹 、 扁
平 苔 藓 、 丘 疹 性 荨 麻 疹 、 银 屑 病 和 皮 肤 瘙 痒 症 等 也 有 效 。
【 用 法 】 外 涂 后 搓 揉 , 每 日 3 次 。 也 可 作 封 包 疗 法 ( 将 药 物 厚 涂 患 部 后 加 盖 塑 料 薄
膜 包 扎 )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长 期 外 用 可 引 起 局 部 皮 肤 萎 缩 和 毛 细 血 管 扩 张 。 封 包
疗 法 使 用 久 后 且 易 引 起 局 部 细 菌 和 真 菌 继 发 感 染 。
"
长 期 大 面 积 使 用 后 经 皮 肤 吸 收 , 可
引 起 系 统 性 使 用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的 副 作 用 , 特 别 小 儿 用 药 量 应 酌 情 减 少 。
#
本 品 搽 药 次
数 不 宜 增 加 , 必 要 时 可 采 用 非 激 素 类 抗 炎 外 用 药 交 替 使 用 。
$
偶 有 对 基 质 过 敏 者 , 若 发
生 应 即 停 用 。
【 制 剂 】 处 方 : 地 塞 米 松 ( 纯 品 ) /.0, 硬 脂 酸 01./, 单 硬 脂 酸 甘 油 酯 2./, 白 蜡 2./, 甘
油 2./, 凡 士 林 3./, 三 乙 醇 胺 3./, 吐 温 0./, 司 盘 0./, 苯 甲 酸 /.0, 无 水 乙 醇 /.0, 蒸 馏 水
加 至 0//./。
克 毒 唑 香 霜
( !"#$%" !:%7"+$6;%:+)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广 谱 抗 真 菌 作 用 , 用 以 治 疗 手 足 癣 、 体 股 癣 、 花 斑 癣 和 皮 肤 型 念 珠
菌 病 , 也 可 治 疗 脂 溢 性 皮 炎 。
【 用 法 】 外 涂 后 搓 揉 , 每 日 3 <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偶 见 接 触 性 皮 炎 。
【 制 剂 】 处 方 : 克 霉 唑 2./, 香 霜 加 至 0//./。
·1300·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林 丹 香 霜
(
!
! """ 霜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林 丹 即 """ 丙 体 或 称 六 氯 化 苯 丙 体 , 是 杀 灭 疥 虫 的 有 效 药 物 , 亦 有
杀 灭 虱 和 虱 卵 的 作 用 。 用 以 治 疗 疥 疮 和 阴 虱 病 。
【 用 法 】
"
治 疥 疮 : 搽 药 前 勿 用 热 水 和 肥 皂 洗 澡 , 以 免 吸 收 增 加 。 自 颈 部 以 下 , 将 药
膏 均 匀 涂 擦 全 身 , 无 皮 疹 处 亦 需 搽 到 , 成 人 一 次 不 超 过 -.
/
( 儿 童 酌 减 量 ) 。 擦 药 后 01 小
时 洗 澡 , 同 时 更 换 衣 被 床 单 。 首 次 治 疗 后 2 周 时 , 如 未 痊 愈 , 则 再 用 第 0 次 治 疗 。
#
治 阴
虱 病 : 剃 去 阴 毛 后 涂 擦 本 药 , 一 日 - 3 4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搽 药 后 偶 有 头 昏 , 2 3 0 天 后 消 失 。 局 部 反 应 可 有 刺 激 性 皮
炎 , 数 日 后 消 退 。 少 数 患 者 可 出 现 局 部 荨 麻 疹 , 也 于 数 日 后 自 行 消 失 。 1 岁 以 下 婴 幼 儿 、
孕 妇 及 有 癫 痫 病 史 者 均 不 用 本 药 , 以 防 药 物 经 皮 肤 吸 收 后 对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产 生 毒 性 作
用 。
【 制 剂 】 处 方 :
!
! """ 粉 25., 甘 油 适 量 , 香 霜 加 至 2..5.。 疥 灵 霜 ( 商 品 名 : 每 盒
-./)
二 氧 化 钛 香 霜
( #$%&’$ 6)7,*)) 8)’9)+))
【 作 用 与 用 途 】 二 氧 化 钛 为 遮 光 剂 , 故 用 于 治 疗 日 光 性 皮 炎 、 红 斑 狼 疮 等 光 感 性 皮
肤 病 。
【 用 法 】 外 搽 , 一 日 0 3 - 次 。
【 制 剂 】 二 氧 化 钛 45., 香 霜 加 至 2..5.
尿 素 香 脂 ( 水 :油 )
[ #$%&’$( ;,7%$ )*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尿 素 可 溶 解 角 蛋 白 , 增 加 蛋 白 质 的 水 合 作 用 , 并 兼 有 止 痒 、 抗 菌 等 作
用 ; 另 外 , 它 能 增 加 药 物 经 皮 肤 的 穿 透 性 , 如 加 入 .52@去 炎 松 或 .52 地 塞 米 松 可 增 强 抗
炎 作 用 。
本 品 适 用 用 鱼 鳞 病 、 手 足 皲 裂 、 掌 跖 角 化 症 、 毛 发 红 糠 疹 、 皲 裂 性 湿 疹 、 裂 纹 性 湿 疹 及
老 年 性 瘙 痒 症 等 。
【 用 法 】 外 涂 后 搓 , 每 日 0 3 - 次 。
【 制 剂 】 处 方 : 尿 素 245. 硬 脂 酸 205., 单 硬 脂 酸 甘 油 酯 45., 蜂 蜡 15., 液 体 石 蜡
0A5B., 硼 砂 25., 三 乙 醇 胺 05., 司 盘 .54, 吐 温 25., 蒸 馏 水 加 至 2..5.。
·B022·
第 五 章 皮 肤 科 用 药
氯 氟 舒 松 乳 膏
( 肤 乐 乳 膏 , !"#$%" &’()*+%+*,#,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含 ./01氯 氟 舒 松 之 强 效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 具 有 抗 炎 、 抗 过 敏 和
抗 瘙 痒 作 用 。 适 用 于 湿 疹 、 过 敏 性 皮 炎 、 神 经 性 皮 炎 、 银 屑 病 、 扁 平 苔 藓 等 。
【 用 法 】 涂 擦 , 一 日 2 3 4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涂 药 局 部 可 发 生 痤 疮 样 丘 疹 。
"
银 屑 病 皮 损 处 应 先 外
洗 , 除 去 部 分 鳞 屑 后 再 用 本 药 。
【 制 剂 】 支 : 0.
-
。
丙 酸 氯 倍 他 索 霜
( 恩 肤 霜 , !"#$%" !(%5#6’7%(* 8"%
9*%+’6#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含 ./.21丙 酸 氯 倍 他 索 , 具 有 较 强 的 抗 炎 搞 瘙 痒 、 抗 过 敏 和
毛 细 血 管 收 缩 作 用 。 本 品 基 质 中 加 21月 桂 氮 酮 ( 氮 酮 ) , 具 有 明 显 的 经 皮 吸 收 特 性 。
适 宜 于 变 态 反 应 性 及 其 他 皮 肤 病 , 如 神 经 性 皮 炎 、 慢 性 湿 疹 、 银 屑 病 、 盘 状 红 斑 狼 疮 等 。
【 用 法 】 涂 擦 , 一 日 2 3 4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宜 作 短 期 局 部 治 疗 , 一 旦 疗 效 显 著 或 痊 愈 后 , 应 代 以 其
他 效 果 温 和 的 激 素 以 巩 固 疗 效 。
"
本 品 不 宜 于 面 部 、 腋 窝 和 腹 股 沟 。
#
感 染 性 皮 肤 病 等
则 不 宜 使 用 本 药 。
$
孕 妇 及 儿 童 慎 用 。
【 制 剂 】 支 : 0.
-
。
皮 康 霜
( 8*:’+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为 新 型 复 方 激 素 霜 , 含 醋 酸 确 炎 舍 舒 松 ; <、 硝 酸 咪 康 唑 、 硫 酸
新 霉 素 等 。 具 有 消 炎 、 抗 过 敏 、 止 痒 、 抗 细 菌 及 抗 真 菌 等 作 用 。 适 用 于 接 触 性 皮 炎 、 脂 溢
性 皮 炎 、 神 经 性 皮 炎 、 湿 疹 、 丘 疹 性 荨 麻 疹 、 体 股 癣 、 手 足 癣 、 皮 肤 念 珠 菌 病 、 银 屑 病 及 其 他
瘙 痒 瘙 性 皮 肤 病 。
【 用 法 】 外 搽 , 每 日 2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本 品 无 不 良 反 应 。 本 药 中 的 曲 安 缩 松 不 影 响 咪 康 唑 的 抗
真 菌 药 效 , 反 而 在 迅 速 控 制 炎 症 反 应 就 和 降 低 刺 激 反 应 方 面 起 辅 助 作 用 。
【 制 剂 】 支 : 0.
-
。
复 方 康 纳 乐 霜
( 复 方 曲 安 缩 松 霜 , =#+’)%$5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含 确 炎 舒 松 ; <、 制 霉 菌 素 、 新 霉 素 和 短 杆 菌 肽 , 具 有 消 炎 、 止
·.400·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痒 、 抗 真 菌 、 抗 细 菌 作 用 , 对 各 种 真 菌 性 、 细 菌 性 和 过 敏 性 皮 肤 病 有 效 。
【 用 法 】 外 搽 , 一 日 ! " # 次 。
【 制 剂 】 支 : $
%
、 &$
%
酮 康 唑 霜
( 康 特 霜 , ’()*+*,-.*/( 01(-2)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含 !3酮 康 唑 , 具 广 谱 抗 真 菌 作 用 , 对 皮 肤 癣 菌 、 酵 母 菌 、 双 相 菌
有 抑 菌 和 杀 菌 活 性 。 用 于 治 疗 手 足 癣 、 体 股 癣 、 花 斑 癣 及 皮 肤 粘 膜 念 珠 菌 病 。 对 酒 渣 鼻
效 果 亦 好 。
【 用 法 】 外 搽 , 一 日 ! "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偶 见 皮 肤 局 部 有 刺 激 感 、 痛 痒 感 。
"
对 本 品 及 咪 唑 类 过
敏 者 禁 用 。
#
对 本 品 的 活 性 成 分 和 赋 形 剂 过 敏 者 禁 用 。
$
肝 功 能 受 损 者 , 应 慎 用 本 品 。
【 制 剂 】 支 : &$
%
、 &4
%
、 56$
%
。
联 苯 苄 唑 霜 剂
( 霉 克 , 789*,-.*/( 01(-2, :
;+*<=*1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每 克 含 464&
%
联 苯 苄 唑 , 它 属 于 咪 唑 类 抗 真 菌 药 中 的 一 个 衍 生
物 , 具 有 广 谱 抗 真 菌 活 性 。 可 抑 制 皮 肤 癣 菌 、 酵 母 菌 、 霉 样 菌 及 双 相 菌 。 此 外 还 有 抗 某 些
细 菌 的 活 性 。 如 棒 状 杆 菌 属 及 葡 萄 球 菌 与 链 球 菌 。 本 药 还 有 抗 炎 症 作 用 。 本 药 在 皮 肤
中 维 持 较 长 时 间 , 它 对 皮 肤 的 渗 透 能 力 较 高 , 在 角 层 中 的 平 均 半 衰 期 为 &> " #! 小 时 。 外
用 很 少 吸 收 。 适 用 于 治 疗 手 足 癣 、 体 股 癣 、 花 斑 癣 、 皮 肤 念 珠 菌 病 、 红 癣 , 还 可 用 于 治 疗 甲
癣 、 耳 真 菌 病 、 脂 溢 性 皮 炎 、 酒 渣 鼻 和 糠 秕 孢 子 菌 性 毛 囊 炎 。
【 用 法 】 外 搽 , 每 日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罕 见 皮 肤 不 良 反 应 , 可 有 瘙 痒 、 烧 灼 感 、 红 斑 及 丘 疹 , 均
为 暂 时 性 。
"
对 联 苯 苄 唑 有 过 敏 者 禁 用 。
#
在 搽 药 前 清 洗 患 部 , 有 助 于 本 药 的 治 疗 效
果 。
【 制 剂 】 支 : &$
%
。 粉 剂 : !4
%?
盒 。
优 力 肤 霜
( 01*)-28)*,8 01(-2)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具 有 杀 灭 疥 虫 和 止 痒 作 用 。 用 于 治 疗 疥 疮 和 皮 肤 瘙 痒 症 。
【 用 法 】 外 搽 。 治 疥 疮 : 需 涂 擦 自 颈 部 以 下 的 全 身 皮 肤 , !5 小 时 后 再 搽 & 次 , 治 疗 期
间 不 可 洗 澡 。 第 ! 次 搽 药 !5 小 时 后 , 洗 澡 、 更 衣 。 治 皮 肤 瘙 痒 症 : 一 日 外 搽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搽 药 应 避 免 接 触 口 、 眼 等 粘 膜 。
"
急 性 渗 出 皮 肤 病 时 忌
·&#&&·
第 五 章 皮 肤 科 用 药
用 。
【 制 剂 】 支 : !"
#
维 胺 脂 乳 膏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维 胺 脂 由 国 内 生 产 , 与 !- . 顺 维 甲 酸 均 为 第 一 代 维 甲 酸 产 品 。 本 品
含 /01维 胺 脂 , 有 抑 制 皮 肤 分 泌 、 使 角 化 异 常 恢 复 正 常 以 及 角 质 脱 落 作 用 。 用 以 治 疗 痤
疮 、 毛 发 红 糠 疹 、 毛 囊 角 化 病 、 各 型 鱼 鳞 病 和 掌 跖 角 化 病 等 。
【 制 剂 】 支 : /0
#
。
第 六 节 软 膏
复 方 苯 甲 酸 软 膏
( 华 氏 软 膏 , 23%)4%*56 软 膏 , 7(
#8*()8’9:%6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抗 真 菌 、 角 质 形 成 ( -1水 杨 酸 ) 和 角 质 剥 脱 ( >1水 杨 酸 ) 作 用 , 用
于 治 疗 手 足 癣 、 体 癣 和 手 足 皲 裂 。
【 用 法 】 外 搽 , 每 日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角 质 增 生 型 手 足 癣 , 需 用 华 氏 软 膏
!
。
【 制 剂 】 处 方 : 苯 甲 酸 >?", 水 杨 酸 -?", 羊 毛 脂 0?", 凡 士 林 加 至 !""?" 即 成 华 氏 软
膏
"
。 上 述 处 方 中 苯 甲 酸 改 为 !/?", 水 杨 酸 改 为 >?", 即 是 华 氏 软 膏
!
。
硫 黄 软 膏
( 7(
#8*()8’ @8548,%A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抗 寄 生 物 、 抗 真 菌 、 脱 脂 和 角 质 促 成 作 用 , 适 用 于 疥 疮 、 体 癣 、 脂 溢
性 皮 炎 、 银 屑 病 及 石 棉 状 糠 疹 等 。
【 用 法 】 外 搽 , 一 日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治 疥 疮 宜 用 /"1浓 度 , ! B - 岁 小 儿 用 01 B !"1浓 度 。 成
人 疥 疮 患 者 搽 药 时 , 应 从 颈 部 以 下 将 药 膏 搽 遍 全 身 , 每 日 / 次 。 连 续 - 日 , 第 C 日 洗 澡 并
更 换 衣 被 床 单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 如 此 反 复 治 疗 数 次 。 小 儿 头 面 部 亦 应 搽 药 。 本 药 偶 可 引 起
皮 肤 刺 激 反 应 。
【 制 剂 】 处 方 : 升 化 硫 黄 0?" B !"?" B /"?", 凡 士 林 加 至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复 方 樟 脑 软 膏
( !"
#$%"&$’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消 炎 、 止 痒 及 促 进 血 液 循 环 作 用 , 用 于 治 疗 冻 疮 。
【 用 法 】 外 搽 , 一 日 . 次 。
【 制 剂 】 处 方 : 樟 脑 /010, 鱼 石 脂 /010, 凡 士 林 加 至 /0010。
紫 云 膏
【 作 用 与 用 途 】 活 血 祛 瘀 , 生 肌 。 适 用 于 冻 疮 ( 特 别 是 冻 疮 溃 疡 ) 、 小 退 慢 性 溃 疡 。
【 用 法 】 外 涂 包 扎 , 一 日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溃 疡 面 有 继 发 感 染 时 , 应 先 予 控 制 后 再 使 用 本 剂 。
【 制 剂 】 处 方 : 当 归 210, 紫 草 210, 蜂 蜡 310, 石 蜡 310, 麻 油 /0010。
尿 素 软 膏
( !"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同 尿 素 香 脂 。
【 用 法 】 同 尿 素 香 脂 。
【 制 剂 】 处 方 : 尿 素 /010, 甘 油 .010, 液 体 石 蜡 410, 羊 毛 脂 /010, 凡 士 林 5610。
维 生 素 甲 酸 软 膏
( !"
#$%"&$’ 789:9 ;9&)’9"9 7
)
【 作 用 与 用 途 】 维 生 素 甲 酸 ( <%&9",9: 789:9) 外 涂 后 能 穿 透 皮 肤 , 使 表 皮 细 胞 置 换 显
著 增 加 , 在 涂 药 2 天 后 最 明 显 , 继 续 涂 药 则 减 低 。 用 于 治 疗 寻 常 痤 疮 、 面 部 单 纯 糠 疹 ( 用
010.5=浓 度 ) 、 扁 平 苔 藓 、 毛 发 红 糠 疹 、 毛 囊 角 化 病 和 掌 跖 角 化 病 ( 用 01/=浓 度 ) 。
【 用 法 】 外 搽 , 一 日 2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避 免 用 于 皱 褶 部 位 。
"
浓 度 以 012=以 下 为 宜 , 以 免 局
部 刺 激 反 应 。
#
搽 药 后 出 现 轻 度 红 斑 、 脱 屑 、 灼 热 感 及 微 痛 系 正 常 反 应 , 须 坚 持 使 用 可 获
较 好 疗 效 。 反 应 严 重 时 , 停 药 后 即 可 消 退 。
【 制 剂 】 010.5=和 01/=冷 霜 软 膏 。
蒽 林 软 膏
( !"
#$%"&$’ 7"&+-)>9"9
)
【 作 用 与 用 途 】 蒽 林 为 强 还 原 剂 的 作 用 , 能 夺 取 组 织 氧 , 使 表 皮 细 胞 不 能 利 用 , 从 而
降 低 增 殖 , 使 肥 厚 棘 层 恢 复 正 常 ; 也 可 减 少 ?@7 合 成 , 抑 制 有 丝 分 裂 。 适 用 于 治 疗 寻 常
·22//·
第 五 章 皮 肤 科 用 药
型 银 屑 病 。
【 用 法 】 皮 肤 洗 净 后 , 用 本 品 涂 薄 层 于 患 处 。 视 病 损 程 度 和 耐 受 情 况 , 药 物 保 持 !"
# $" 分 钟 后 擦 掉 , 每 日 ! 次 。 如 皮 肤 耐 受 情 况 良 好 , 药 物 保 留 时 间 尚 可 延 长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对 寻 常 性 银 屑 病 进 行 期 皮 损 及 红 皮 病 型 、 脓 疱 型 、 不 稳
定 型 银 病 禁 用 。
"
能 常 应 逐 步 提 高 药 物 浓 度 ( 亦 可 开 始 即 用 !% # $%的 高 浓 度 涂 于 皮 损
面 , 过 !" # $" 分 钟 左 右 用 肥 皂 水 清 洗 , 每 日 ! 次 ) 。
#
本 药 可 引 起 皮 损 周 围 皮 肤 的 红 斑 、
瘙 痒 及 疼 痛 , 涂 药 应 尽 量 不 接 触 周 围 正 常 皮 肤 。
$
如 皮 损 部 位 发 生 严 重 红 斑 反 应 , 应 暂
停 用 药 , 恢 复 后 继 续 使 用 , 并 酌 情 缩 短 涂 药 后 的 保 留 时 间 。
%
本 药 应 避 免 接 触 眼 部 , 面 部
忌 用 , 头 皮 部 慎 用 。 小 腿 屈 侧 、 腹 部 皱 褶 处 及 腹 股 沟 部 也 应 慎 用 。
&
涂 药 后 引 起 皮 脸 色
素 沉 着 , 停 药 数 周 后 可 恢 复 正 常 。
【 制 剂 】 "&!%、 "&’%、 !%、 (%蒽 林 软 膏 , !%复 方 蒽 林 软 膏 ( 含 $%水 杨 酸 ) 。
红 霉 素 软 膏
( )*
+,-*.,/ 012.314/256*6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含 (%红 霉 素 , 有 抗 菌 及 保 护 创 面 作 用 , 适 用 于 化 脓 性 皮 肤 病 及
皮 肤 慢 性 溃 疡 。
【 用 法 】 外 敷 ( 或 加 包 扎 ) , 一 日 ! #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对 大 环 内 脂 类 抗 生 素 过 敏 者 忌 用 。
【 制 剂 】 支 : 7
+
。
莫 匹 罗 星 软 膏
( 百 多 邦 , )*
+,-*.,/ 8,961456*6
, :;5.14<;*)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含 有 (%假 单 孢 菌 酸 =, 软 膏 基 质 为 聚 乙 二 醇 , 系 白 色 亲 水 性 软
膏 。 本 品 对 与 皮 肤 感 染 有 关 的 各 种 革 兰 阳 性 球 菌 尤 其 对 葡 萄 球 菌 和 链 球 菌 高 度 敏 感 , 对
耐 药 金 葡 菌 也 有 效 。 对 某 些 革 兰 阴 性 菌 也 有 一 定 的 抗 菌 作 用 。 与 其 他 抗 生 素 无 交 叉 耐
药 性 。 适 用 于 各 种 细 菌 性 皮 肤 感 染 , 主 要 用 于 革 兰 阳 性 球 菌 引 起 的 皮 肤 感 染 , 如 脓 疱 病 、
疖 肿 、 毛 囊 炎 等 原 发 性 皮 肤 感 染 , 以 及 湿 疹 、 溃 疡 、 创 伤 合 并 感 染 等 继 发 性 皮 肤 感 染 。
【 用 法 】 涂 于 患 处 , 必 要 时 可 用 敷 料 包 扎 或 敷 盖 , 每 日 $ 次 , ’ 天 一 疗 程 , 必 要 时 可 重
复 一 疗 程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偶 有 烧 灼 感 、 蛰 刺 感 及 瘙 痒 等 , 一 般 不 需 停 药 。
"
对 莫
匹 罗 星 或 其 他 含 聚 乙 二 醇 软 膏 过 敏 者 禁 用 。
#
不 适 于 眼 内 或 鼻 内 使 用 。
$
有 中 度 或 严
重 肾 损 伤 者 慎 用 。
%
孕 妇 宜 慎 用 。
【 制 剂 】 支 : ’
+
。
·7$!!·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盐 酸 环 丙 沙 星 软 膏
( 瑞 康 软 膏 , !"
#$%"&$’ ()*+,-.,/01)") 234+,15.,+)4)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含 第 三 代 喹 诺 酮 类 广 谱 抗 菌 药 环 丙 沙 星 , 抗 菌 活 性 强 , 对 革 兰
阳 性 及 阴 性 菌 均 具 有 良 好 的 杀 菌 作 用 。 本 品 与 其 他 抗 生 素 无 交 叉 耐 药 性 。 适 宜 于 治 疗
脓 郊 病 、 疖 肿 、 毛 囊 炎 , 湿 疹 、 外 伤 、 癣 病 合 并 感 染 等 化 脓 性 皮 肤 病 。
【 用 法 】 外 涂 包 扎 , 一 日 6 7 8 次 。
【 制 剂 】 支 : 69
#
。
无 环 鸟 苷 软 膏
( 阿 昔 洛 韦 软 膏 , !"
#$%"&$’ :131.,;)")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内 含 <=无 环 鸟 苷 , 其 对 >?: 病 毒 如 疱 疹 病 毒 有 很 强 的 抑 制 作
用 , 特 别 是 单 纯 疱 疹 病 毒
!
型 和
"
型 ; 对 水 痘 @ 带 状 疱 疹 病 毒 等 也 有 一 定 的 抑 制 作 用 。
临 床 用 于 治 疗 单 纯 疱 疹 、 带 状 疱 疹 和 水 痘 。
【 用 法 】 涂 敷 患 处 , 一 日 < 7 A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无 副 反 应 。 本 药 也 可 包 敷 或 刺 破 郊 疹 后 再 用 药 。
【 制 剂 】 支 : 69
#
。
酞 丁 胺 软 膏
( !"
#$%"&$’ B&)C0’D,")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含 <=酞 丁 胺 , 其 能 抑 制 单 纯 疱 疹 病 毒 繁 殖 , 而 对 正 常 细 胞
>?: 合 成 影 响 甚 微 , 因 此 它 是 一 种 选 择 性 的 低 毒 药 物 。 本 药 对 由 人 乳 头 瘤 病 毒 感 染 的 皮
肤 病 也 有 效 。 可 用 于 治 疗 单 纯 疱 疹 、 带 状 疱 疹 、 尖 锐 湿 疣 、 寻 常 疣 、 跖 疣 、 扁 平 疣 、 传 染 软
疣 。
【 用 法 】 外 搽 , 一 日 8 7 < 次 。
【 制 剂 】 支 : 69
#
。
复 方 咪 康 唑 软 膏
( !"
#$%"&$’ E)1,"0D,.)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含 硝 酸 咪 康 唑 8=和 丙 酸 氯 倍 他 索 9F9A=, 用 于 治 疗 炎 症 表 现
明 显 的 皮 肤 癣 菌 病 。
【 用 法 】 外 搽 , 一 日 8 7 A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本 品 如 吸 收 过 多 , 亦 能 产 生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的 全 身 不 良 反
应 。
·A<66·
第 五 章 皮 肤 科 用 药
【 制 剂 】 支 : !"
#
。
醋 酸 肤 轻 松 软 膏
( 醋 酸 氟 轻 松 软 膏 , $%
#&’%(&) *+&&,-.%,%./. 0-’(1(’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含 "2"345肤 轻 松 , 系 高 效 皮 质 激 素 。 用 于 治 疗 过 敏 性 皮 炎 、 脂
溢 性 皮 炎 及 湿 疹 等 。
【 用 法 】 涂 于 患 处 , 一 日 3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使 用 本 药 ! 周 总 量 不 能 超 过 4"
#
。
"
长 期 应 用 可 引 起 局
部 皮 肤 萎 缩 及 毛 细 血 管 扩 张 。
#
面 部 不 用 本 药 。
【 制 剂 】 支 : !"
#
。
卤 美 他 松 软 膏
( 适 确 得 软 膏 , $%
#&’%(&) 61+,)’(17,%’ 8,%,9:/;1(’
, 7.-,;(’%)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含 "2"45卤 美 他 松 , 系 一 种 三 卤 酸 合 成 类 外 用 皮 质 激 素 , 具 有
较 强 的 抗 炎 、 抗 表 皮 增 生 、 抗 渗 出 和 止 痒 作 用 。 适 用 于 治 疗 皮 炎 、 湿 疹 、 银 屑 病 、 白 癜 风 、
红 斑 狼 疮 和 皮 肌 炎 之 皮 损 等 。
【 用 法 】 涂 擦 患 处 , 一 日 ! < 3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面 部 使 用 本 品 后 可 发 生 痤 疮 样 丘 疹 、 小 脓 疱 , 停 药 后 渐
消 退 。
"
避 免 长 期 、 连 续 使 用 和 大 面 积 、 大 量 使 用 。
【 制 剂 】 支 : !"
#
。 亦 有 卤 美 他 松 霜 剂 , !"
#=
支 。 另 有 含 三 氯 生 ( >;.-+,71%) 的 复 方 卤
美 他 松 霜 , 又 名 复 方 适 确 得 ( ?.-,;(’% @+&7) , !"
#=
支 。
皮 炎 平 软 膏
( @.
:1% @.%# A.%()’%(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采 用 高 效 抗 过 敏 和 止 痒 药 物 配 制 而 成 , 具 有 消 炎 、 止 痒 和 抗 过
敏 作 用 。 适 用 于 各 类 型 湿 疹 、 皮 炎 及 丘 疹 性 荨 麻 疹 、 多 形 性 红 斑 、 冻 疮 红 斑 、 皮 肤 瘙 痒 症
等 。
【 用 法 】 涂 布 患 处 , 每 日 4 < B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本 品 可 发 生 接 触 性 皮 炎 。
【 制 剂 】 支 : 3"
#
。
4 C 氟 脲 嘧 啶 软 膏
( 4 C *& 软 膏 , $%
#&’%(&) 4 C *+&,;,&;1-.+.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含 3245氟 脲 嘧 啶 , 具 有 选 择 性 细 胞 毒 作 用 , 对 尖 锐 湿 疣 、 扁 平
·DE!!·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疣 、 跖 疣 、 脂 溢 性 角 化 症 、 !"#$% 病 、 &’$
()*+
增 殖 性 红 斑 等 有 一 定 疗 效 。
【 用 法 】 外 涂 皮 损 部 , 一 日 , - . 次 。 如 损 害 表 面 疣 状 增 生 明 显 时 , 宜 先 除 去 后 涂 药
加 纱 布 包 扎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常 有 局 部 刺 激 反 应 如 红 斑 、 糜 烂 。
"
面 部 皮 损 宜 用
/012浓 度 。
#
可 遗 留 局 部 色 素 沉 着 。
$
外 用 面 积 不 宜 太 大 , 以 防 吸 收 过 多 引 起 系 统 性
毒 性 作 用 和 刺 激 引 起 广 泛 性 皮 炎 及 红 皮 病 。
%
皮 肤 粘 膜 交 界 处 要 慎 用 , 以 防 糜 烂 造 成 不
良 反 应 。
&
孕 妇 忌 用 。
【 制 剂 】 支 : 3
4
。
第 七 节 酊 剂
水 杨 酸 碘 酊
( 56%7+’)* 8"96 $+ :7696 ;*<67
(<676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抗 真 菌 作 用 , 用 于 治 疗 手 、 足 癣 。
【 用 法 】 外 涂 , 一 日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面 部 、 躯 干 和 阴 股 部 使 用 本 药 有 刺 激 反 应 , 不 宜 采 用 , 皮 损
干 燥 、 皲 裂 时 不 用 。
【 制 剂 】 处 方 : 水 杨 酸 10/ - ,/0/, 12碘 酊 ,/0/2, 甘 油 ,/0/, =12酒 精 >,0/, 蒸 馏
水 加 至 ,//0/。
复 方 土 槿 皮 酊
( 56%7+’)* ?6@6A76 B")+676A ;
(+)6*76 B"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抗 真 菌 及 角 质 剥 脱 作 用 , 适 用 于 角 质 增 厚 的 手 、 足 癣 及 迭 瓦 癣 。
【 用 法 】 外 涂 , 一 日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本 药 刺 激 性 较 强 , 宜 用 于 手 足 癣 。
【 制 剂 】 处 方 : 土 槿 皮 ,/0/, 安 息 香 酸 ,.0/, 水 杨 酸 C0/, =/2酒 精 加 至 ,//0/
·>D,,·
第 五 章 皮 肤 科 用 药
复 方 升 汞 醑
( 白 癜 风 酊
!
号 , !
"#$#%&’ ()*$+$,)$# -#./01$#*# 23
)
及 复 方 焦 性 没 食 子 酸 酊 ( 白 癜 风 酊
"
号 , 4#5.%&$+ 6.#*# 7
)$1,+00#.# 21
)
【 作 用 与 用 途 】 能 刺 激 白 斑 损 害 部 色 素 再 生 , 用 于 治 疗 白 癜 风 。 升 汞 能 刺 激 毛 发 再
生 , 故 白 癜 风 酊
!
号 也 可 治 疗 斑 秃 。
【 用 法 】 治 疗 白 癜 风 时 , 白 天 涂 白 癜 风 酊
"
号 , 并 立 即 晒 太 阳 数 分 钟 ; 晚 间 涂 白 癜 风
酊
!
号 。 晌 午 、 夜 晚 各 涂 药 8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两 药 均 可 引 起 接 触 性 皮 炎 , 如 发 生 立 即 停 用 , 并 作 对 症 处
理 。
【 制 剂 】 白 癜 风 酊
!
号 处 方 : 氯 化 高 汞 9:;;, 甘 油 89:9, <=>洒 精 ?@:=, 蒸 馏 水 加 至
899:9。 白 癜 风 酊
"
号 处 方 : 焦 性 没 食 子 酸 ;:;, 鱼 石 脂 ;:;, <=>洒 精 <9:9, 蒸 馏 水 加 至
899:9
氯 霉 素 雷 琐 辛 酊
( 氯 雷 酊 , 4#5.%&$+ 2/01$1A
).B%#5# B% CB’1$.#5#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抗 菌 、 脱 脂 及 止 痒 作 用 , 适 用 于 毛 囊 炎 、 痤 疮 和 脂 溢 性 皮 炎 。
【 用 法 】 外 涂 , 一 日 D E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皮 损 有 破 损 时 , 涂 药 可 引 起 疼 痛 。 久 用 后 皮 夫 干 燥 、 皲 裂 ,
需 停 用 。 偶 可 引 起 接 触 性 皮 炎 。
【 制 剂 】 处 方 : 氯 霉 素 8:9, 雷 琐 辛 D:9, F=>洒 精 加 至 899:9。
卡 氏 搽 剂
( G#5AB5%&A 2+’%B00+5#)
【 作 用 与 用 途 】 具 抗 真 菌 作 用 , 适 用 于 体 股 癣 、 花 斑 癣 及 皮 肤 型 念 珠 菌 病 等 。
【 用 法 】 外 涂 , 一 日 D E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可 发 生 刺 激 反 应 , 应 即 停 药 , 并 作 对 症 处 理 。
【 制 剂 】 处 方 : 硼 酸 9:?, 雷 琐 辛 ?:9, 丙 酮 @:9, 液 化 酚 @:9, <=>酒 精 ?:9, 蒸 馏 水 加
至 899:9。
醋 柳 碘 酊
( 4#5.%&$+ H1*# B% 6.#*# 6.B%#.# I0+.#+0B B% 6.#*# !+0#.
)0#.#
)
【 作 用 与 用 途 】 剥 脱 、 溶 解 角 质 、 抗 真 菌 。 用 于 治 疗 癣 。
·?;88·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用 法 】 病 甲 以 温 水 浸 泡 后 用 小 刀 刮 薄 , 但 不 使 其 出 血 , 再 涂 本 药 , 一 日 ! "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药 液 应 避 免 沾 染 甲 周 皮 肤 , 以 免 发 生 烧 灼 刺 激 。
【 制 剂 】 处 方 : 冰 醋 酸 !$%$, 水 杨 酸 !$%$, 碘 &%#, 碘 化 钾 ’%$, ()*酒 精 ))%$, 蒸 馏
水 加 至 !$$%$。
咪 康 唑 酊
( +,-./012 3,.4-2546, 7,/12/8)
【 作 用 与 用 途 】 具 抗 真 菌 作 用 , 适 用 于 手 足 癣 、 体 股 癣 、 花 斑 癣 和 皮 肤 型 念 珠 菌 病 。
【 用 法 】 外 涂 , 一 日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皮 损 有 糜 烂 或 皲 裂 时 勿 用 。
【 制 剂 】 处 方 : 硝 酸 咪 康 唑 #%$, 二 甲 基 亚 砚 #$%$, 甘 油 )%$, ()*洒 精 加 至 !$$%$。
第 八 节 其 他 外 用 药 剂
水 杨 酸 火 棉 胶
( 94664:,0; <.,:, =26,.
>6,.,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剥 脱 、 腐 蚀 角 质 及 抗 真 菌 作 用 ,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甲 癣 , 也 可 治 鸡 眼 和
胼 胝 。
【 用 法 】 先 用 温 水 浸 泡 病 甲 , 用 小 刀 刮 薄 增 厚 的 角 质 , 再 涂 本 药 , 每 日 ! "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避 免 药 液 沾 染 正 常 皮 肤 而 致 腐 蚀 反 应 。
"
药 瓶 瓶 塞 应
盖 紧 , 防 止 药 液 挥 发 、 凝 结 。
#
远 离 火 源 , 以 防 药 剂 燃 烧 。
【 制 剂 】 处 方 : 水 杨 酸 #)%$ " ’$%$, 火 棉 胶 和 乙 醚 各 等 量 加 至 !$$%$。
地 塞 米 松 搽 剂
( ?,
@;8-/0; A8B2;8/C2D4-,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抗 炎 和 止 痒 作 用 , 因 含 二 甲 基 亚 砜 作 助 溶 剂 , 故 渗 透 作 用 更 强 。
适 用 于 有 浸 润 肥 厚 的 神 经 性 皮 炎 、 慢 性 湿 疹 、 扁 平 苔 藓 、 结 节 性 痒 疹 和 寻 常 性 银 屑 病 等 。
【 用 法 】 外 涂 , 一 日 ! " #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急 性 炎 症 及 有 渗 液 时 禁 用 。
【 制 剂 】 处 方 : 地 塞 米 松 $%!, 无 水 乙 醇 #%$, 二 甲 基 亚 砜 &$%$, 甘 油 !E%$, ()*洒 精
加 至 !$$%$。
·(’!!·
第 五 章 皮 肤 科 用 药
复 方 去 炎 松 硬 膏
( 肤 疾 宁 贴 膏 , !"
#$%&’()"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有 抗 过 敏 、 止 痒 和 保 护 作 用 。 适 用 于 肥 厚 性 的 局 限 性 神 经 性 皮 炎 、
慢 性 湿 疹 、 皮 肤 淀 粉 样 变 、 肥 厚 性 扁 平 苔 藓 、 盘 状 红 斑 狼 疮 和 寻 常 性 银 屑 病 等 。
【 用 法 】 扯 去 贴 膏 的 薄 膜 , 按 皮 损 面 大 小 和 形 态 剪 成 后 紧 粘 患 处 , 每 周 更 换 0 1 2
次 。 直 至 痊 愈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急 性 炎 症 及 糜 料 湿 润 性 皮 肤 病 禁 用 。
"
破 损 、 感 染 、 毛
发 部 位 或 对 硬 膏 基 质 有 过 敏 者 , 不 宜 使 用 。
#
敷 贴 后 如 见 接 触 性 皮 炎 , 应 即 停 用 。
【 制 剂 】 外 用 剂 : 每 袋 0 张 。 每 张 345," 6 7,"。
长 压 定 溶 液
( 8+-.9+:+$ ;.$)’+.-)
【 作 用 与 用 途 】 长 压 定 又 称 敏 乐 定 , 是 治 疗 高 血 压 的 强 效 血 管 扩 张 剂 , 局 部 外 用 时
对 治 疗 秃 发 有 效 , 其 作 用 机 制 为 增 加 局 部 皮 肤 血 流 量 , 又 可 延 长 毛 发 生 长 期 和 细 胞 分 裂
的 时 期 , 也 可 能 有 免 疫 调 节 作 用 。 用 于 治 疗 斑 秃 、 全 秃 和 普 秃 , 也 可 治 疗 男 性 型 秃 发 。
【 用 法 】 外 涂 , 一 日 0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长 期 治 疗 无 局 部 和 全 身 性 副 作 用 , 个 别 病 例 可 发 生 过 敏 性
接 触 性 皮 炎 。
【 制 剂 】 处 方 : 长 压 定 <= 1 0=, 5>= 1 ?>=洒 精 , 0>=蒸 馏 水 , <>= 1 2>=丙 二 醇 。
<=长 压 定 油 包 水 型 乳 剂 ( 内 含 2>=二 甲 基 亚 砜 ) 。
磷 酸 氯 洁 霉 素 溶 液
( 特 丽 仙 暗 疮 水 、 痤 疮 液 , /+-:%"
@,+- AB.&#B%’C
*.#+,%$ ;.$)’+.- D%$%,+-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 含 磷 酸 氯 洁 霉 素 <>"
E
, 能 有 效 地 降 低 皮 肤 表 面 的 痤 疮 丙
酸 菌 数 , 使 粉 刺 、 丘 疹 和 脓 郊 减 少 。 用 于 治 疗 痤 疮 。
【 用 法 】 薄 涂 患 处 , 一 日 0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常 见 副 作 用 是 皮 肤 干 燥 , 较 少 见 的 有 腹 痛 、 胃 肠 障 碍 、 接
触 性 皮 炎 、 革 兰 氏 阴 性 菌 引 起 的 毛 囊 炎 、 皮 肤 溢 油 等 。
"
对 氯 洁 霉 素 或 洁 霉 素 过 敏 者 禁
忌 。
#
本 品 含 乙 醇 , 对 眼 、 粘 膜 及 外 伤 皮 肤 有 刺 激 性 , 应 避 免 接 触 眼 和 口 。
【 制 剂 】 瓶 : 2>"$。
·>7<<·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氯 氟 舒 松 液
( 乐 肤 液 ,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含 -./0氯 氟 舒 松 , 具 有 抗 炎 、 抗 过 敏 及 血 管 收 缩 作 用 。 基 质 为
多 醇 聚 合 物 , 其 有 很 强 的 透 皮 性 及 亲 水 性 , 故 能 充 分 发 挥 药 物 的 作 用 。 适 用 于 治 疗 银 屑
病 、 异 位 性 皮 炎 、 神 经 性 皮 炎 、 湿 疹 、 扁 平 苔 藓 等 。
【 用 法 】 外 涂 , 一 日 1 2 3 次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皮 损 有 继 发 感 染 时 不 用 。
"
如 出 现 刺 激 或 过 敏 反 应 时 ,
应 停 用 。
#
孕 妇 慎 用 。
$
银 屑 病 皮 损 先 用 热 水 肥 皂 洗 去 鳞 屑 后 外 搽 , 效 果 更 好 。
4【 制 剂 】 瓶 : /-5#。
足 叶 草 脂 溶 液
( 疣 必 治 , 6’(’
789##%&:);%&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药 含 1<0足 叶 草 脂 , 其 能 抑 制 疣 病 毒 =>? 分 裂 , 并 杀 灭 病 毒 。 足
叶 草 脂 主 要 含 有 不 等 量 的 鬼 臼 毒 素 , 另 外 也 含 有 一 些 生 物 活 性 较 低 、 但 有 一 定 刺 激 性 和
毒 性 作 用 的 成 分 。 用 于 治 疗 尖 锐 湿 疣 、 寻 常 疣 、 扁 平 疣 、 跖 疣 。
【 用 法 】 在 清 洁 及 完 整 的 疣 表 面 涂 上 药 液 , 待 其 自 然 干 燥 , 涂 药 后 @ 小 时 , 用 清 水 冲
洗 病 变 , 每 周 1 2 3 次 , 隔 日 外 搽 , 每 次 不 超 过 /5#。 若 疣 体 很 大 时 , 可 先 用 电 灼 等 方 法 将
疣 除 去 , 当 病 变 表 面 愈 合 后 再 涂 药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本 药 有 局 部 刺 激 反 应 , 为 避 免 药 液 液 接 触 正 常 皮 肤 , 应
预 先 用 凡 士 林 保 护 周 围 皮 肤 。
"
疣 出 血 或 有 创 面 时 禁 用 。
#
当 病 变 广 泛 时 , 可 分 批 治 疗
批 治 疗 , 以 免 一 次 涂 药 太 多 后 引 起 中 毒 。
$
孕 妇 、 婴 儿 慎 用 。
%
避 免 接 触 眼 睛 , 如 不 慎 接
触 到 眼 时 , 可 用 清 水 冲 洗 , 并 请 眼 科 医 生 处 理 。
&
本 药 应 由 医 生 使 用 冶 疗 , 不 可 由 患 者 自
己 用 药 。
【 制 剂 】 瓶 : @5#。
鬼 臼 毒 素 溶 液
( 疣 敌 , 尤 脱 欣 , 6’(’
789##’,’A%& *’#+,%’&
, B":,)$)
【 作 用 与 用 途 】 本 品 是 含 -.<0高 纯 度 低 浓 度 鬼 臼 毒 素 的 乙 醇 溶 液 , 它 是 从 足 叶 草
脂 中 分 离 提 取 到 的 单 一 成 分 , 又 称 足 叶 草 脂 毒 素 。 它 是 一 种 细 胞 抑 制 性 药 物 , 作 用 于 细
胞 分 裂 中 期 ( C 期 ) 而 抑 制 细 胞 的 有 丝 分 裂 过 程 。 /DD- 年 B!E 推 荐 其 为 治 疗 尖 锐 湿 疣
的 一 线 药 物 。
【 用 法 】 外 涂 患 处 , 一 日 1 次 , 3 日 一 疗 程 。
【 不 良 反 应 与 注 意 事 项 】
!
可 有 较 轻 的 局 部 刺 激 性 疼 痛 , 或 疣 体 消 退 后 留 一 过 性 局
·/F//·
第 五 章 皮 肤 科 用 药
部 红 斑 水 肿 与 浅 糜 烂 、 显 著 包 皮 水 肿 。
!
对 生 殖 器 粘 膜 或 半 粘 膜 部 位 、 质 软 的 疣 体 , 用 药
一 疗 程 即 可 治 愈 。 发 生 在 皮 肤 、 肛 周 的 外 形 巨 大 , 质 硬 的 疣 体 , 需 ! " # 个 疗 程 方 可 治 愈 ,
且 治 愈 后 可 复 发 , 复 发 者 再 用 本 药 无 耐 药 现 象 。
"
药 液 不 可 沾 于 周 围 健 康 皮 肤 上 , 可 在
疣 的 周 围 涂 敷 凡 士 林 用 以 保 护 。
#
大 面 积 多 发 性 者 不 宜 采 用 , 宫 颈 及 阴 道 禁 用 。
$
本 药
长 期 大 量 应 用 可 引 起 恶 心 、 呕 吐 、 发 热 、 少 尿 或 尿 闭 、 心 动 过 速 、 血 小 板 减 少 及 肠 梗 阻 等 毒
副 作 用 , 若 发 现 后 应 即 停 用 。
【 制 剂 】 瓶 :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第 六 章 眼 科 用 药
大 多 数 眼 科 用 药 , 其 药 理 作 用 、 全 身 用 药 方 法 与 剂 量 已 在 其 他 章 内 阐 述 , 本 章 不 再 赘 述 , 请
参 阅 有 关 章 节 。 本 章 仅 价 绍 眼 科 独 特 的 用 药 方 法 、 制 剂 、 剂 量 以 及 眼 科 疾 病 应 用 范 畴 等 。
第 一 节 磺 胺 类 药
磺 胺 嘧 啶
!"#$%&’%(’)*( !+)
【 作 用 与 用 途 】 用 于 沙 眼 、 结 膜 炎 及 中 和 酸 性 烧 伤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眼 药 水 , 每 日 . / 0 次 。 涂 眼 : ,-眼 膏 每 日 1 / 2 次 。 结 膜
下 注 射 : ,- / 13-溶 液 , 每 次 34,5#, 每 日 或 隔 日 1 次 。
【 注 意 】 注 射 液 不 可 与 普 鲁 卡 因 混 合 。
磺 胺 醋 酰
!"#$%6*7%5’&*
【 用 途 】 用 于 沙 眼 、 结 膜 炎 、 真 菌 性 角 膜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13- / 83-眼 药 水 , 每 日 . / 0 次 。 涂 眼 : ,- / 13-眼 膏 , 每
日 2 / 8 次 。
·8.11·
第 六 章 眼 科 用 药
碘 胺 米 隆 〔 甲 磺 灭 脓 〕
!"#$%&’$
【 用 途 】 主 要 用 于 绿 脓 杆 菌 、 金 葡 菌 等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眼 药 水 , 每 日 * + , 次 。
第 二 节 抗 生 素
青 霉 素 〔 苄 青 霉 素 、 配 尼 西 林 〕
-$%./01$%&2&00&%
【 用 途 】 主 要 用 于 球 菌 引 起 的 眼 部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万 + 34 万 5, 每 日 或 隔 日 3 次 。
【 注 意 】 注 射 前 必 须 作 皮 试 , 阳 性 者 忌 用 , 常 与 链 霉 素 联 合 应 用 。
苯 唑 西 林 〔 苯 唑 青 霉 素 〕
67"2&00&%
【 用 途 】 主 要 用 于 耐 药 金 葡 菌 引 起 的 眼 部 感 染 , 或 链 球 菌 和 金 葡 菌 引 起 的 混 合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4 + 3448
9
, 每 日 3 次 。
【 注 意 】 用 前 需 作 青 霉 素 皮 试 , 阳 性 者 忌 用 。
羧 苄 西 林 〔 羧 苄 青 霉 素 〕
:";<$%&2&00&%
【 用 途 】 主 要 用 于 绿 脓 杆 菌 所 致 的 眼 部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3) + ,)眼 药 水 , 次 数 依 病 情 而 定 。 结 膜 下 注 射 : 一 般 用 每 次
( + 3489, 每 日 3 次 ; 玻 璃 体 内 注 射 4=389。
【 注 意 】
!
用 前 需 作 青 霉 素 皮 试 , 阳 性 者 忌 用 ;
"
结 膜 下 注 射 (4 + 3448
9
, 可 引 起 剧
痛 , 局 部 水 肿 持 续 > + 33 日 。
头 孢 噻 吩 〔 头 孢 菌 素
#
〕
:$#"0?@&%
【 用 途 】 同 头 孢 噻 吩 。 但 其 具 有 抗 菌 谱 广 、 眼 内 通 透 性 好 、 眼 内 有 效 浓 度 维 持 久 等
·,,33·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优 点 , 因 此 在 耐 青 霉 素 金 葡 菌 眼 内 感 染 的 治 疗 中 , 可 作 首 选 药 物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同 头 孢 噻 吩 。 玻 璃 体 内 注 射 : !"#$%
&
。
【 注 意 】 同 头 孢 噻 吩 。
头 孢 唑 啉 〔 头 孢 菌 素 ’〕
()*+,-./0
【 用 途 】 同 头 孢 噻 吩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1 2!!%
&
, 每 日 或 隔 日 2 次 。
【 注 意 】 同 头 孢 噻 吩 。
链 霉 素
345)64-%78/0
【 用 途 】 主 要 用 于 结 核 杆 菌 、 多 种 革 兰 阴 性 杆 菌 所 致 的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9 1 $9眼 药 水 , 每 日 : 1 ; 次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2! 1
$!%&, 每 日 2 次 。 玻 璃 体 内 注 射 : 每 次 !"2%&。
【 注 意 】 细 菌 对 链 霉 素 易 产 生 耐 药 性 , 故 常 采 取 联 合 用 药 。
卡 那 霉 素
<+0+%78/0
【 用 途 】 用 于 革 兰 阴 性 菌 和 金 葡 菌 引 起 的 结 膜 炎 、 角 膜 溃 疡 、 睑 缘 炎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9眼 药 水 , 每 日 : 1 ; 次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
, 每 日 2
次 。
【 注 意 】 细 菌 对 卡 那 霉 素 易 产 生 耐 药 性 。 与 链 霉 素 有 部 分 交 叉 耐 药 性 。 与 新 霉 素
有 完 全 交 叉 耐 药 性 。
新 霉 素
=)-%7)/0
【 用 途 】 用 于 结 膜 炎 、 角 膜 溃 疡 、 慢 性 泪 囊 炎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9 1 29眼 药 水 , 每 日 : 1 ; 次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2!! 1
$!!%&, 每 日 或 隔 日 2 次 。
【 注 意 】 与 卡 那 霉 素 有 完 全 交 叉 耐 药 性 。
庆 大 霉 素
>)04+%78/0
【 用 途 】 用 于 金 葡 菌 和 绿 脓 杆 菌 引 起 的 眼 部 感 染 。
·$?22·
第 六 章 眼 科 用 药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 &$眼 药 水 , 次 数 依 病 情 而 定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万
% ’ 万 (, 每 日 或 隔 日 & 次 。 玻 璃 内 注 射 : 每 次 !"& % !")*+。
妥 布 霉 素
,-./0*1234
【 用 途 】 用 于 治 疗 敏 感 的 革 兰 阴 性 杆 菌 , 特 别 是 绿 脓 杆 菌 引 起 的 眼 部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 !"5$眼 药 水 , 每 小 时 & 次 , 或 每 日 ’ % ) 次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5 % &!*
+
。 玻 璃 体 内 注 射 ; 每 次 !"& % !"’*
+
。
多 粘 菌 素 6
7-81*1934 6
【 用 途 】 主 要 用 于 绿 脓 杆 菌 引 起 的 眼 部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眼 药 水 , 每 #!*34& 次 , 病 情 稳 定 后 次 数 可 酌 减 。
多 粘 菌 素 :〔 粘 菌 素 〕
;-83<=34
【 用 途 】 主 要 用 于 革 兰 阳 性 菌 及 耐 药 金 萄 葡 引 起 的 眼 部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5!! % &!!!(>*8 眼 药 水 , 每 小 时 或 ’ % #?& 次 。 涂 眼 : &!!! %
’!!!(>+ 眼 膏 , 每 日 ’ % # 次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 注 意 】 眼 药 水 宜 冷 藏 , 且 应 尽 快 应 用 , 以 免 失 效 。
金 霉 素
;?8-/=@=/0212834@
【 用 途 】 用 于 沙 眼 、 结 膜 炎 及 角 膜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5$眼 药 水 , 每 ’?& 次 。 涂 眼 : !"5$眼 膏 , 每 日 ’ 次 。
【 注 意 】 眼 药 水 不 稳 定 , 宜 新 鲜 配 制 。
土 霉 素
A91=@=/0212834@
【 用 途 】 同 金 霉 素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涂 眼 : !"5$眼 膏 , 每 日 ’ 次 。
四 环 素
,@=/0212834@
【 用 途 】 同 金 霉 素 。
·B)&&·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用 法 和 剂 量 】 涂 眼 : !"#$眼 膏 , 每 日 % 次 。
氯 霉 素
&’()*+,-’./01)(
【 用 途 】 用 于 结 膜 炎 、 沙 眼 、 角 膜 溃 疡 、 慢 性 泪 囊 炎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眼 药 水 , 每 日 2 3 4 次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5! 3 #!,
6
,
每 日 7 次 。
利 福 平
809+,-010/
【 用 途 】 用 于 沙 眼 、 单 疱 病 毒 性 角 膜 炎 、 结 核 及 麻 风 杆 菌 引 起 的 眼 部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7$眼 药 水 , 每 日 5 次 。 涂 眼 : !"7$眼 膏 , 每 日 % 次 。
小 檗 碱 〔 黄 连 素 〕
:.*;.*0/.
【 用 途 】 用 于 急 性 结 膜 炎 、 眼 睑 湿 疹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3 7$眼 药 水 , 每 日 < 3 # 次 。 涂 眼 : 7$眼 膏 。
诺 氟 沙 星
=)*9()>+10/
【 用 途 】 用 于 治 疗 革 兰 阳 性 和 阴 性 菌 , 特 别 是 绿 脓 杆 菌 所 致 的 眼 部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眼 药 水 , 次 数 依 病 情 而 定 。
【 注 意 】 滴 眼 偶 有 刺 激 性 。
两 性 霉 素 :〔 两 性 霉 素 乙 〕
?,-’)@.*010/ :
【 用 途 】 用 于 眼 部 真 菌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3 !"#$眼 药 水 , 每 7 3 %’7, 须 用 #$葡 萄 糖 液 配 制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7,
6
, 每 日 或 隔 日 7 次 。 前 房 内 注 射 : 每 次 !"!%,
6
。
【 注 意 】 局 部 注 射 , 反 应 强 , 应 慎 用 。
制 霉 菌 素
=AB@+@0/
【 用 途 】 用 于 真 菌 感 染 性 眼 病 , 以 对 念 珠 菌 引 起 者 效 果 较 好 。
·C577·
第 六 章 眼 科 用 药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万 " #$% 万 &’() 混 悬 液 , 每 小 时 ! 次 。 涂 眼 : #$% 万 " !* 万
&’+ 眼 膏 , 每 日 # " , 次 。
【 注 意 】 滴 眼 剂 应 避 光 冷 藏 。
金 褐 霉 素
-&./01&2345
【 用 途 】 用 于 真 菌 性 角 膜 溃 疡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6 " *$,6眼 药 水 , 每 ! " #7! 次 。 涂 眼 : *$%6眼 膏 , 每 日 8
次 。
【 注 意 】 眼 药 水 应 避 光 贮 存 。
匹 马 霉 素
94(:.4345
【 用 途 】 用 于 外 眼 真 菌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6 " %6眼 药 水 , 每 小 时 ! 次 , 或 每 日 8 次 。 涂 眼 : !6 "
%6眼 膏 , 每 #7! 次 。
克 霉 唑
;)0<.4(:=0)/
【 用 途 】 用 于 眼 部 真 菌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6花 生 油 剂 , 每 87! 次 。 涂 眼 : !6眼 膏 , 每 日 数 次 。
咪 康 唑
>4305:=0)
【 用 途 】 用 于 眼 部 真 菌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6 " #6眼 药 水 , 每 #7! 次 。 涂 眼 : !6 " #6眼 膏 , 每 日 # 次 。
博 莱 霉 素 〔 争 光 霉 素 〕
?)/0(@345
【 用 途 】 用 于 眼 部 鳞 状 上 皮 癌 , 亦 可 用 于 真 菌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6 " #6眼 药 水 , 每 日 # " , 次 。 涂 眼 : !6 " #6眼 膏 , 每 日 !
次 。
·A8!!·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第 三 节 抗 病 毒 药
碘 苷 〔 疱 疹 净 〕
!"#$%&’"’()( !*+)
【 用 途 】 用 于 浅 层 单 疱 病 毒 性 角 膜 炎 、 牛 痘 苗 性 角 膜 炎 、 眼 部 带 状 疱 疹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饱 和 溶 液 , 每 小 时 . 次 , 夜 晚 每 01. 次 。 病 情 控 制 后 , 可
减 少 次 数 。 涂 眼 : ,-2/眼 膏 , 每 31. 次 。
【 注 意 】 本 药 可 影 响 正 常 角 膜 上 皮 代 谢 。 局 滴 一 般 最 好 不 超 过 二 周 , 长 期 滴 用 可 引
起 角 膜 点 状 染 色 、 滤 泡 性 结 膜 炎 、 接 触 性 皮 炎 、 睑 缘 肥 厚 、 泪 点 闭 塞 ; 亦 可 产 生 耐 药 性 。
曲 氟 尿 苷 〔 氟 苷 〕
4&’56%&’"’()( 7
8
4)
【 用 途 】 用 于 单 纯 疱 疹 、 带 状 疱 疹 、 牛 痘 及 腺 病 毒 引 起 的 眼 部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眼 药 水 , 每 . 9 01. 次 。 涂 眼 : ./ 9 8/眼 膏 , 每 日 3 次 。
【 注 意 】 本 药 可 引 起 角 膜 点 状 染 色 、 角 膜 上 皮 水 肿 。
安 西 他 滨 〔 环 胞 苷 〕
:(;’<=>’()( ?@;6#;@<’"’(), ??)
【 用 途 】 用 于 单 疱 病 毒 性 角 膜 炎 及 虹 膜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2/ 9 ,-./眼 药 水 , 每 . 9 01. 次 , 病 情 好 转 后 酌 情 减 少 次
数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8 9 2A
B
, 每 日 或 隔 日 . 次 。
阿 昔 洛 韦 〔 无 环 鸟 苷 〕
:;’;6#C’&( :?D)
【 用 途 】 用 于 单 疱 病 毒 、 带 状 疱 疹 病 毒 所 致 眼 部 感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眼 药 水 , 每 小 时 . 次 , 或 每 日 3 9 E 次 。 涂 眼 : 8/眼 膏 ,
每 日 3 9 E 次 。
利 巴 韦 林 〔 三 氮 唑 核 苷 、 病 毒 唑 〕
F’>=C’&’(
【 用 途 】 用 于 单 疱 病 毒 性 角 膜 炎 、 牛 痘 病 毒 性 角 膜 炎 、 流 行 性 出 血 性 结 膜 炎 、 流 行 性
·G3..·
第 六 章 眼 科 用 药
角 膜 结 膜 炎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 !"&$眼 药 水 , 角 膜 溃 疡 时 , 每 小 时 # 次 , 溃 疡 已 愈 合 ,
次 数 即 减 少 。
【 注 意 】 须 避 光 贮 存 。
酞 丁 安 〔 增 光 素 〕
’()*+,-./0
【 用 途 】 用 于 单 疱 病 毒 性 角 膜 炎 及 沙 眼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 !"#$眼 药 水 , 每 日 1 % 2 次 。 涂 眼 : !"#$眼 膏 , 每 日
1 次 。
干 扰 素
3/(04504./
【 用 途 】 用 于 病 毒 性 角 膜 炎 、 衣 原 体 眼 病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67#!
8
% 87#!
8
9 人 白 细 胞 干 扰 素 , 每 日 6 % 2 次 , 连 用 & % : 日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 !"1,;( #,;#!
&
9) , 每 日 # 次 。
聚 肌 胞
<.;=>=(.?)/0( <.;= 3: @)
【 用 途 】 主 要 用 于 单 疱 病 毒 性 角 膜 炎 , 也 可 用 于 其 他 病 毒 性 角 膜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眼 药 水 , 每 # % 1A# 次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B
, 每 日
或 隔 日 # 次 。
第 四 节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可 的 松
@.4()?./0
【 用 途 】 用 于 角 膜 炎 ( 单 疱 病 毒 性 角 膜 炎 禁 用 或 慎 用 , 真 菌 性 角 膜 炎 禁 用 ) 、 巩 膜 炎 、
葡 萄 膜 炎 、 交 感 性 眼 炎 、 免 疫 性 疾 病 、 视 神 经 炎 、 化 学 性 烧 伤 、 角 膜 移 植 术 后 排 斥 反 应 、 各
种 内 眼 术 后 创 伤 反 应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1&$ % !"&$混 悬 液 , 每 小 时 # 次 , 或 每 日 1 % 6 次 , 用 时 摇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匀 。 涂 眼 : !"#$% & $% 眼 膏 , 或 四 环 素 可 的 松 眼 膏 ( 每 克 含 四 环 素 #$!!’ 和 可 的 松
#$()) , 每 周 * & # 次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 !"$(,( *(,#$()) , 每 周 * & # 次 。 球 后 注
射 : 每 次 !"$(,, 每 周 * 次 。
【 注 意 】 长 期 局 部 应 用 可 导 致 皮 质 类 固 醇 性 青 光 眼 、 白 内 障 , 真 菌 感 染 等 。
泼 尼 松 〔 强 的 松 〕
-./012341/
【 用 途 】 同 可 的 松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同 可 的 松 。
泼 尼 松 龙 〔 氢 化 泼 尼 松 〕
-./01234,41/
【 用 途 】 同 可 的 松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眼 药 水 , 每 日 5 & 6 次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 *(
)
, 每
周 * 次 。
甲 泼 尼 龙 〔 甲 基 强 的 松 龙 〕
7/89:,;./01234,41/
【 用 途 】 同 可 的 松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5!(
)
) , 每 周 * & # 次 。
地 塞 米 松 〔 氟 美 松 〕
</=>(/89>341/
【 用 途 】 同 可 的 松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 !"*%眼 药 水 , 每 小 时 * 次 , 或 每 日 + & 5 次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
)
) , 每 日 或 隔 日 * 次 。 球 后 注 射 : 每 次 !"$(,, 隔 日 * 次 。
第 五 节 酶 类
!
糜 蛋 白 酶
?,@> A B9:(48.:;321
【 用 途 】 用 于 慢 性 泪 囊 炎 、 白 内 障 囊 内 摘 除 术 。
·*$**·
第 六 章 眼 科 用 药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眼 药 水 , 每 小 时 ! 次 。 泪 道 冲 洗 : !"!### $ !"%### 糜
蛋 白 酶 溶 液 ( 可 与 抗 生 素 联 合 应 用 ) , 每 日 ! 次 。 溶 解 晶 体 悬 韧 带 : 常 用 ! " %### 或 ! "
!#### 溶 液 , & $ ’()* 后 , 用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前 房 。
【 注 意 】
!
氯 霉 素 、 肾 上 腺 素 均 能 抑 制 或 破 坏 糜 蛋 白 酶 , 因 而 不 能 同 时 应 用 ;
"
糜 蛋
白 酶 应 是 临 用 时 稀 释 。
玻 璃 酸 酶 〔 透 明 质 酸 酶 〕
+,-./01*)2-34
【 用 途 】 用 于 眼 部 出 血 、 外 伤 、 玻 璃 体 混 浊 、 黄 斑 水 肿 , 亦 可 作 为 局 部 麻 醉 辅 助 剂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5(., 每 &6! 次 , 溶 液 宜 冰 箱 内 保 存 , 如 有 变 色 或 混 浊 不 应
再 用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 ’##/, 每 日 或 隔 日 ! 次 。 球 后 注 射 : 每 次 !## $ ’##/, 隔 日 !
次 。 局 部 麻 醉 辅 助 剂 : 每 毫 升 普 鲁 卡 因 加 入 % $ !%/。
【 注 意 】
!
禁 用 于 感 染 性 疾 病 及 恶 性 肿 瘤 ;
"
用 时 临 时 配 制 。
尿 激 酶
7018)*-34
【 用 途 】 用 于 眼 内 、 眶 内 出 血 , 视 网 膜 血 管 阴 塞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 !###/, 溶 解 于 生 理 盐 水 #9%(. 中 , 每 日 ! 次 。
球 后 注 射 : 每 次 !## $ %:;/, 溶 解 于 #9% $ !(. 生 理 盐 水 中 , 每 日 或 隔 日 ! 次 。 前 房 冲 洗 :
!###/ 溶 解 于 !(. 生 理 盐 水 中 , 每 ’()* 冲 洗 ! 次 , 待 前 房 血 凝 块 溶 解 后 , 用 生 量 盐 水 冲 洗
干 净 。 玻 璃 体 内 注 射 : 每 次 !### $ <###/。
【 注 意 】
!
结 膜 下 及 球 后 注 射 , 有 刺 激 反 应 , 如 疼 痛 或 结 膜 水 肿 ;
"
有 出 血 性 素 质 者
忌 用 ;
#
凝 血 酶 时 间 超 过 正 常 的 = 倍 时 应 即 停 药 。
第 六 节 免 疫 抑 制 剂
环 磷 酰 胺 〔 癌 得 星 〕
:,4.1>613>6-()24
【 用 途 】 用 于 翼 状 胬 肉 术 后 、 外 伤 或 手 术 后 预 防 角 膜 血 管 新 生 、 葡 萄 膜 炎 及 肿 瘤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眼 药 水 , 每 日 = $ < 次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塞 替 派 〔 三 乙 烯 硫 代 磷 酰 胺 〕
!"#$%&’(
【 用 途 】 同 环 磷 酰 胺 。
【 用 途 和 剂 量 】 滴 眼 : )*+,,, 溶 液 , 每 日 - 次 。
【 注 意 】 溶 液 如 混 浊 不 可 再 用 。
第 七 节 散 瞳 剂
阿 托 品
.%/$’#0&
【 作 用 和 用 途 】 抗 胆 碱 药 , 能 阴 断 副 交 感 神 经 未 梢 释 放 的 乙 酰 胆 碱 对 器 官 的 作 用 ,
使 瞳 孔 括 约 肌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而 导 致 瞳 孔 散 大 及 调 节 麻 痹 。 作 用 持 续 ), 1 )+ 日 ( 正 常 情
况 下 。 ) 用 于 角 膜 炎 、 虹 膜 睫 状 体 炎 、 葡 萄 膜 炎 、 视 网 膜 脱 离 、 视 网 膜 中 央 动 脉 阻 塞 、 睫 状 环
阻 滞 青 光 眼 ( 恶 性 青 光 眼 ) 、 某 些 手 术 后 、 儿 童 散 瞳 验 光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234 1 )4眼 药 水 , 次 数 按 病 情 而 定 。 涂 眼 : )4 1 +4眼 膏 ,
每 日 ) 1 + 次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2+ 1 ,2-56( )56 )5
7
) , 亦 可 配 成 作 用 更 强 的 散 瞳 合 剂
( )4阿 托 品 、 ) * ),,, 肾 上 腺 素 、 84可 卡 因 等 量 混 合 ) , 每 次 ,2) 1 ,2-56, 每 日 或 隔 日 )
次 。 球 后 注 射 : 每 次 ,23 1 )56, 仅 用 于 视 网 膜 中 央 动 脉 阻 塞 。
【 注 意 】
!
)4眼 药 水 滴 眼 时 须 压 迫 泪 囊 部 -5#0, 以 防 药 液 经 鼻 泪 管 流 入 鼻 咽 吸 收
而 中 毒 。 中 毒 症 状 为 口 燥 、 咽 干 、 恶 心 、 呕 吐 、 心 悸 、 面 红 、 幻 视 、 谵 语 和 昏 迷 。 抢 救 : 立 即
停 用 阿 托 品 , 皮 下 注 射 +4毛 果 芸 香 碱 )56 或 新 斯 的 明 ,23 1 )5
7
。
"
长 期 局 部 用 药 可 引
起 过 敏 , 应 即 停 药 改 用 东 莨 菪 碱 或 后 马 托 品 。
#
闭 角 型 青 光 眼 及 8, 岁 以 上 浅 前 房 者 禁
用 。
氢 溴 酸 后 马 托 品
9$5(%/$’#0& 9:;/$5#;&
【 作 用 和 用 途 】 抗 胆 碱 药 , 作 用 与 阿 托 品 相 似 , 但 作 用 及 毒 性 均 较 弱 。 用 于 散 瞳 检
查 眼 底 、 内 眼 手 术 前 散 瞳 、 成 年 人 ( 8, 岁 以 下 ) 散 瞳 验 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234 1 +4眼 药 水 , 次 数 按 需 要 而 定 。
【 注 意 】 闭 角 型 青 光 眼 患 者 禁 用 , 8, 岁 以 上 浅 前 房 者 慎 用 。
·-3))·
第 六 章 眼 科 用 药
东 莨 菪 碱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抗 胆 碱 药 , 作 用 与 阿 托 品 相 似 , 散 瞳 和 麻 痹 睫 状 肌 作 用 较 阿 托 品 强 ,
但 持 续 作 用 较 短 。 主 要 用 作 阿 托 品 的 代 用 品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0 +,./眼 药 水 , 次 数 按 病 情 而 定 。 涂 眼 : +,./ 0 1/
眼 膏 , 每 日 - 0 2 次 。
【 注 意 】
!
滴 药 时 须 压 迫 泪 囊 部 , 以 防 中 毒 ;
"
闭 角 型 青 光 眼 禁 用 。
苯 福 林 〔 新 福 林 〕
34*)5%*$46()*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肾 上 腺
#
受 体 兴 奋 药 , 有 收 缩 血 管 、 短 暂 散 瞳 作 用 , 但 不 麻 痹 睫 状
肌 。 用 于 散 瞳 眼 底 检 查 及 术 中 散 瞳 或 止 血 , 与 阿 托 品 合 用 有 协 同 效 果 ; 亦 可 与 毛 果 芸 备
碱 联 用 治 疗 开 角 型 青 光 眼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1-./眼 药 水 , 可 收 缩 结 膜 血 管 。 -/ 0 1+/眼 药 水 , 用 于 散
瞳 。
【 注 意 】 禁 用 于 闭 角 型 青 光 眼 、 严 重 高 血 压 、 血 管 痉 挛 、 甲 状 腺 功 能 亢 进 等 。
托 吡 卡 胺 〔 托 品 酰 胺 〕
76#$("&’(8*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胆 碱 能 阻 滞 剂 , 能 迅 速 散 大 散 孔 和 麻 痹 调 节 作 用 , 滴 药 后 . 0
1.’() 开 始 散 瞳 , 1+ 0 2+’() 达 高 峰 , 持 续 时 间 较 短 。 常 用 于 散 瞳 检 查 眼 底 和 验 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0 1/眼 药 水 , 每 .’()1 次 , 共 - 0 2 次 。
【 注 意 】 闭 角 型 青 光 眼 禁 用 , 9+ 岁 以 上 浅 前 房 者 慎 用 。
环 喷 托 酯 〔 乙 酰 环 戊 苯 〕
:5"%#$*);#%&;*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人 工 合 成 药 , 有 散 瞳 和 麻 痹 睫 状 肌 作 用 , 持 续 时 间 短 。 用 于 散 瞳
检 查 眼 底 和 验 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0 1/眼 药 水 , 每 .’()1 次 , 共 9 0 < 次 。
【 注 意 】
!
闭 角 型 青 光 眼 患 者 禁 用 :
"
老 年 患 者 用 药 后 可 致 精 神 错 乱 。
·9.11·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第 八 节 降 眼 压 药
包 乱 缩 瞳 剂 、 碳 酸 酐 酶 抑 制 剂 、 拟 交 感 神 经 药 以 及 高 渗 脱 水 剂 。
匹 鲁 卡 品 〔 毛 果 芸 香 碱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能 直 接 兴 奋 胆 碱 能 神 经 节 后 纤 维 的 未 梢 器 官 , 使 瞳 孔 括 约 肌 和 睫 状
肌 收 缩 , 可 提 高 房 水 流 畅 系 数 , 可 使 睫 状 动 脉 收 缩 、 脉 络 膜 静 脉 扩 张 、 房 角 开 放 , 从 而 眼 压
下 降 。 用 于 治 疗 青 光 眼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0 1/眼 药 水 , 次 数 依 病 情 而 定 。 涂 眼 : 2/ 0 -/眼 膏 ,
每 日 3 次 , 或 每 晚 2 次 。 长 效 药 膜 放 于 结 膜 囊 内 , 作 用 可 持 续 2 周 。
【 注 意 】 长 期 应 用 可 导 致 调 节 痉 挛 、 滤 泡 性 结 膜 炎 、 虹 膜 睫 状 体 炎 、 虹 莫 囊 肿 、 角 膜
后 壁 及 晶 体 前 囊 色 素 沉 着 。
毒 扁 豆 碱 〔 依 色 林 〕
!456$67"89")*( :6*’")*)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胆 碱 酯 酶 抑 制 剂 , 使 胆 碱 能 神 经 未 梢 释 放 的 乙 酰 胆 碱 不 被 水 解 而
蓄 积 , 引 起 瞳 孔 缩 小 、 睫 状 肌 收 缩 、 眼 压 下 降 。 常 与 匹 鲁 卡 品 联 用 治 疗 急 性 闭 角 型 青 光 眼
发 作 期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眼 药 水 , 次 数 依 病 情 而 定 。 涂 眼 : +,-./ 0 +,./眼 膏 ,
每 日 2 0 - 次 。
【 注 意 】
!
滴 药 时 须 压 迫 泪 囊 部 , 以 防 吸 收 中 毒 ;
"
眼 药 水 应 避 光 保 存 , 如 变 红 色 则
有 宜 再 用 ;
#
频 滴 可 引 起 局 部 充 血 , 有 导 致 眼 压 升 高 的 危 险 。
地 美 溴 铵 〔 溴 化 达 美 卡 林 〕
;*9*%&’"<9 =’$9">*
【 作 用 和 用 途 】 同 毒 扁 豆 碱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2-/ 0 +,-./眼 药 水 , 每 日 2 0 - 次 。
肾 上 腺 素
:(")*(4’")*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肾 上 腺 素 能 药 物 , 它 能 同 时 兴 奋
$
受 体 及
%
受 体 , 增 加 房 水 排 出 ,
·..22·
第 六 章 眼 科 用 药
作 用 可 持 续 !" # "$%。 与 匹 鲁 卡 品 合 用 , 二 者 降 压 作 用 可 以 相 加 , 而 其 缩 瞳 与 扩 瞳 的 作 用
可 互 相 抵 消 。 用 于 开 角 型 青 光 眼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 !)眼 药 水 , 每 日 ! # " 次 。
【 注 意 】
!
禁 用 于 糖 尿 病 、 心 脏 病 、 甲 亢 、 高 血 压 、 闭 角 型 青 光 眼 患 者 ;
"
滴 后 常 有 烧
灼 或 刺 激 感 ;
#
长 期 应 用 可 引 起 眼 脸 及 结 膜 色 素 沉 着 , 亦 可 引 起 黄 斑 囊 样 水 肿 ;
$
须 避 光
贮 存 。
左 旋 肾 上 腺 素
* + ,-./0-%1./0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拟 交 感 神 经 类 药 , 可 减 少 房 水 生 成 而 降 低 眼 压 , 无 缩 瞳 及 睫 状 肌
痉 挛 作 用 。 用 于 青 年 型 开 角 青 光 眼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 ")眼 药 水 , 每 日 ! # " 次 。
【 注 意 】
!
易 于 氧 化 而 失 去 治 疗 作 用 , 宜 阴 暗 低 温 保 存 , 若 已 变 为 棕 红 色 , 不 可 再
用 ;
"
其 他 同 肾 上 腺 素 。
地 匹 福 林 〔 二 特 戎 酰 肾 上 腺 素 〕
2.-.3041./0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肾 上 腺 素 前 药 。 其 亲 脂 性 较 肾 上 腺 素 为 高 , 从 而 易 经 角 膜 渗 入 眼
内 , 渗 入 前 房 后 , 转 变 为 肾 上 腺 素 。 因 其 在 进 入 眼 球 以 前 其 肾 上 腺 素 活 性 小 , 故 使 眼 睑 、
结 膜 以 及 全 身 副 作 用 的 发 生 率 及 严 重 程 度 也 大 为 减 少 , 用 于 治 疗 开 角 型 青 光 眼 。
【 注 意 】 禁 用 于 闭 角 型 青 光 眼 患 者 。 长 期 应 用 可 引 起 黄 斑 囊 样 水 肿 。
噻 吗 洛 尔 〔 噻 吗 心 安 〕
5.67878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肾 上 腺 素 能
%
受 体 阻 滞 剂 , 抑 制 房 水 生 成 而 降 低 眼 压 。 滴 药 后 !%
内 开 始 降 压 , 不 影 响 瞳 孔 大 小 。 用 于 青 光 眼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 &’()眼 药 水 , 每 日 ! # " 次 。
【 注 意 】
!
此 药 可 使 心 动 过 缓 及 支 气 管 平 滑 肌 收 缩 , 所 以 不 宜 用 于 有 心 动 过 缓 、 传
导 阻 滞 、 心 衰 , 或 有 支 气 管 哮 喘 、 呼 吸 道 阻 塞 性 疾 病 的 患 者 ;
"
用 时 应 注 意 脉 率 ;
#
偶 可 引
起 神 经 系 统 症 状 和 角 膜 上 皮 损 害 。
9 羟 多 巴 胺
9:;.<7-=6./0( 9 + >?<17;?<7-=6./0)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一 化 学 性 交 感 神 经 阻 断 剂 , 交 感 神 经 切 断 后 , 其 所 支 配 组 织 上 的
·9(!!·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受 体 对 介 质 特 别 敏 感 , 极 低 浓 度 的 肾 上 腺 素 能 激 发 靶 细 胞 的 活 性 , 因 而 与 肾 上 腺 素 联 合
应 用 , 降 压 作 用 明 显 。 用 于 开 角 型 青 光 眼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 $"眼 药 水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
, ) # * 个 月 ! 次 。
美 托 洛 尔 〔 美 多 心 安 〕
+,-./0.1.1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选 择 性
!
!
肾 上 腺 素 能 受 体 阻 滞 剂 。 用 于 开 角 型 青 光 眼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眼 药 水 , 每 日 $ 次 。
乙 酰 唑 胺 〔 醋 氮 酰 胺 〕
23,-45.14’67,( 864’.9)
【 作 用 和 用 途 】 抑 制 碳 酸 酐 酶 , 减 少 房 水 产 生 , 眼 压 下 降 。 用 于 各 类 青 光 眼 及 内 眼
手 术 前 用 药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口 服 : 每 次 %&!$:
( # %&$:(
, 每 日 ! # ) 次 , 首 次 可 给 %&:
(
。
【 注 意 】
"
长 期 应 用 , 可 致 低 血 钾 和 酸 中 毒 , 故 需 同 时 服 用 氯 化 钾 ;
#
其 他 副 作 用 ,
参 阅 “ 利 尿 药 ”
双 氯 非 那 胺 〔 二 氯 磺 胺 〕
8631.;,<4’67,
【 作 用 和 用 途 】 同 乙 酰 唑 胺 , 但 降 压 作 用 较 强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口 服 : 首 次 $:=’
(
, 以 后 >? 服 !$:’
(
。
【 注 意 】
"
应 同 时 服 用 氯 化 钾 ;
#
肾 和 肾 上 腺 功 能 严 重 障 碍 患 者 忌 用 ;
$
余 用 乙 酰
唑 胺 。
依 索 唑 胺 〔 乙 氧 唑 磺 胺 〕
@-?.95.14’67,
【 作 用 和 用 途 】 同 乙 酰 唑 胺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口 服 : 首 次 $:%’
(
, 以 后 >? 服 !$:’
(
。
【 注 意 】 同 乙 酰 唑 胺 。
甘 露 醇
+4<<6-.1
【 用 途 】 用 于 青 光 眼 、 内 眼 或 眶 内 手 术 前 用 药 。
【 用 法 和 剂 量 】 静 滴 : 成 人 每 次 ! # $
(AB(
, 配 成 $%"溶 液 , 每 分 钟 !%’1 速 度 滴 完 。
·C:!!·
第 六 章 眼 科 用 药
【 注 意 】
!
有 结 晶 析 出 时 , 需 加 温 溶 解 ;
"
心 脏 功 能 不 全 、 虚 弱 、 因 脱 水 而 造 成 尿 少
者 慎 用 。
尿 素
!"#$
【 用 途 】 同 甘 露 醇 , 但 毒 性 及 副 作 用 较 大 。
【 用 法 和 剂 量 】 静 滴 : 按 成 人 每 次 % & %’()*+
,
计 算 , 溶 于 %-)转 化 糖 液 配 成 .-)
尿 素 溶 液 , 滴 速 为 /- & 0- 滴 *123。
【 注 意 】
!
溶 液 需 新 配 制 ;
"
静 滴 时 严 禁 外 漏 , 否 则 易 致 局 部 坏 死 ;
#
心 、 肾 功 能 不
全 , 严 重 休 克 、 有 活 动 性 颅 内 出 血 者 禁 用 ;
$
可 出 现 头 痛 、 恶 心 、 呕 吐 、 眩 晕 等 。
甘 油 〔 丙 三 醇 〕
4567#"85( 4567#"23)
【 用 途 】 同 甘 露 醇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口 服 : 按 每 次 % & %’(
,*+,
计 算 , 用 生 理 盐 水 稀 释 成 (-)溶 液 , 加 果 汁 调
味 。
【 注 意 】
!
可 产 生 头 痛 、 眩 晕 、 恶 心 、 呕 吐 等 , 但 可 自 行 缓 解 ;
"
糖 尿 病 患 者 禁 用 。
异 山 梨 醇
9:8:8";2<#
【 用 途 】 同 甘 露 醇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口 服 : 成 人 按 每 次 %’( & =
,*+,
计 算 , 加 果 汁 配 成 (-)溶 液 。
【 注 意 】 偶 可 出 现 恶 心 、 腹 泻 和 头 痛 等 。
甘 油 > 抗 坏 血 酸 钠
4567#"85 > ?2@$123 A B8<2C1 B$5@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一 种 混 合 高 渗 剂 , 具 有 甘 油 和 抗 坏 血 酸 钠 双 重 降 压 作 用 。 用 于 急
性 闭 角 型 青 光 眼 、 颅 内 高 压 症 、 内 眼 手 术 前 降 眼 压 。
【 用 法 和 剂 量 】 静 注 或 静 滴 : 按 每 次 =15*+
,
计 算 , 相 当 于 甘 油 -’/
,*+,
、 抗 坏 血 酸 钠
-’=0,*+,。 溶 液 的 DE 值 须 保 持 在 F’= & F’G 范 围 内 。
·0(%%·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第 九 节 血 管 扩 张 药
亚 硝 酸 异 戊 酯
!"#$ %&’(&’)
【 用 途 】 用 于 视 网 膜 中 央 动 脉 阻 塞 或 痉 挛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吸 入 : 每 次 *+,"$, 将 盛 药 的 安 瓿 裹 在 纱 布 或 手 帕 内 压 开 后 吸 入 。
【 注 意 】
!
青 光 眼 患 者 忌 用 ;
"
可 有 头 痛 、 面 部 潮 红 、 灼 热 感 、 耳 鸣 、 眩 晕 、 心 动 过 速
等 。
硝 酸 甘 油
%&’(-.$#/)(&0
【 用 途 】 同 亚 硝 酸 异 戊 酯 。
【 用 法 和 剂 量 】 舌 下 含 化 : 每 月 *+1"
.
, 每 日 可 用 数 次 , 不 可 吞 服 。
【 注 意 】
!
青 光 眼 与 出 血 性 疾 病 患 者 慎 用 ;
"
其 他 同 亚 硝 酸 异 戊 酯 。
地 巴 唑
2)0345-$
【 用 途 】 用 于 视 神 经 炎 、 视 神 经 萎 缩 、 视 网 膜 血 管 痉 挛 、 假 性 近 视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67眼 药 水 , 每 日 , 8 9 次 , 或 6: 连 滴 ; 次 , 治 疗 假 性 近 视 。 口
服 : 每 次 6* 8 ,*"
.
, 每 日 9 次 。
妥 拉 唑 林 〔 苄 唑 啉 〕
<-$45-$&0)( =(&>/-$&0))
【 作 用 和 用 途 】 肾 上 腺 素 能
#
受 体 阻 滞 剂 , 有 中 等 扩 张 末 梢 血 管 、 解 除 血 管 痉 挛 作
用 。 用 于 角 膜 化 学 烧 伤 、 视 神 经 萎 缩 、 视 网 膜 中 央 动 脉 阴 塞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17 8 6*7眼 药 水 , 每 日 9 次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6*"
.
, 每 日
或 隔 日 6 次 。 球 后 注 射 : 每 次 6,+1 8 ,1"
.
每 日 或 隔 日 6 次 。 口 服 : 每 次 ,1"
.
, 每 日 9 8 ;
次 。
【 注 意 】 青 光 眼 患 者 禁 用 。
·?166·
第 六 章 眼 科 用 药
血 管 舒 缓 素 〔 舒 血 管 素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能 舒 张 微 血 管 、 毛 细 血 管 和 小 动 脉 , 改 善 血 液 循 环 , 促 进 新 陈 代 谢 。
用 于 视 网 膜 、 视 神 经 病 变 、 玻 璃 混 浊 和 积 血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以 -.普 鲁 卡 因 或 生 理 盐 水 /0+ 1 23# 溶 解 ,
每 日 或 隔 日 2 次 。 球 后 注 射 : 每 次 + 1 2/,, 每 日 或 隔 日 2 次 。
【 注 意 】 脑 血 管 意 外 、 恶 性 肿 瘤 、 新 鲜 眼 底 出 血 者 禁 用 。
丹 参
4"#5$" 6$#7$’889$:")
【 用 途 】 用 于 葡 萄 膜 炎 、 视 神 经 病 变 、 视 网 膜 疾 病 、 玻 璃 体 积 血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球 后 注 射 : 每 次 23#, 每 日 2 次 。
第 十 节 表 面 麻 醉 剂
丁 卡 因 〔 地 卡 因 〕
;)78"<"$&)( =$<"$&))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表 面 麻 醉 剂 , 穿 透 力 强 , 作 用 迅 速 , 不 影 响 瞳 孔 大 小 和 眼 压 。 用 于
测 量 眼 压 、 前 房 角 镜 或 三 面 镜 检 查 及 手 术 时 表 面 麻 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0-+. 1 2.眼 药 水 , - 1 >3$&2 次 , 共 2 1 > 次 。 涂 眼 : 2.眼
膏 , 用 于 止 痛 。
【 注 意 】
!
滴 后 有 烧 灼 感 , 可 引 起 角 膜 上 皮 损 害 ;
"
忌 与 碱 性 药 物 混 合 , 以 免 失 效 。
可 卡 因
?’<"$&)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表 面 麻 醉 剂 , 有 兴 奋 交 感 神 经 的 作 用 , 引 起 血 管 收 缩 、 瞳 孔 轻 度 散
大 和 眼 压 升 高 。 与 阿 托 品 和 肾 上 腺 素 混 合 , 具 有 更 强 的 散 瞳 作 用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2. 1 @.眼 药 水 , - 1 >3$&2 次 , 共 2 1 > 次 。
【 注 意 】
!
禁 用 于 浅 前 房 、 闭 角 型 青 光 眼 患 者 。
"
不 宜 作 测 量 眼 压 时 用 ;
#
易 致 角
膜 上 皮 干 燥 而 剥 脱 ;
$
遇 热 分 解 , 不 宜 煮 沸 消 毒 。
·/A22·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诺 维 新
!"#$%&’$
【 作 用 和 用 途 】 同 丁 卡 因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眼 药 水 , , - ./&’0 次 , 共 0 - . 次 。
利 多 卡 因
1&2"34&’$
【 作 用 和 用 途 】 穿 透 力 强 , 作 用 迅 速 。 用 于 测 量 眼 压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 5+眼 药 水 , , - ./&’0 次 , 共 0 - . 次 。
第 十 一 节 中 和 药
硼 酸
6"7&3 83&2
【 作 用 和 用 途 】 进 入 微 生 物 细 胞 内 , 能 释 放 出 氢 离 子 而 发 挥 微 弱 的 防 腐 杀 菌 作 用 。
呈 弱 酸 性 。 用 于 中 和 碱 性 烧 伤 、 结 膜 炎 、 睑 缘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洗 眼 : ,+ - .+溶 液 , 每 日 , - . 次 。 滴 眼 : ,+ - .+眼 药 水 , 每 日 .
次 , 涂 眼 : .+眼 膏 , 每 日 , - . 次 。
维 生 素 9〔 抗 坏 血 酸 〕
8%3"7:&3 83&2
【 作 用 和 用 途 】 呈 弱 酸 性 。 用 于 中 和 碱 性 烧 伤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0(( - ,5(/
;
, 每 日 0 次 。
碳 酸 氢 钠 〔 小 苏 打 〕
<"2&=/ 6&347:"’4>$
【 作 用 和 用 途 】 呈 弱 碱 性 。 用 于 酸 性 化 学 伤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洗 眼 : 0+ - .+眼 药 水 , 每 日 数 次 。
磺 胺 嘧 啶
参 阅 本 章 “ 磺 胺 类 药 ” 。
·0?00·
第 六 章 眼 科 用 药
第 十 二 节 螯 合 剂
依 地 酸 二 钠
!"#$%&"" ’()%$*( ’!+,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可 与 各 种 金 属 离 子 结 合 成 可 溶 性 螯 合 物 , 可 促 进 角 膜 钙 质 和 血 染 吸
收 ; 亦 是 一 种 可 逆 性 胶 原 酶 抑 制 剂 , 可 抑 制 角 膜 损 害 时 产 生 的 胶 原 酶 , 从 而 减 轻 对 角 膜 组
织 的 损 害 。 用 于 石 灰 烧 伤 、 角 膜 血 染 、 带 状 角 膜 变 性 、 铁 质 沉 着 症 、 铜 质 沉 着 症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01234眼 药 水 , 每 5 6 .75 次 。 01234溶 液 , 充 分 冲 洗 。 结 膜
下 注 射 : 01234溶 液 0189:, 每 日 5 次 。
去 铁 胺 〔 去 铁 敏 〕
!);)&<=$9"#)
【 作 用 和 用 途 】 可 与 铁 离 子 结 合 成 无 毒 的 螯 合 物 。 用 于 铁 锈 症 、 角 膜 血 染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84 6 504眼 药 水 , 每 日 > 6 ? 次 。 涂 眼 : 54 6 84眼 膏 , 每 日 .
6 > 次 。
第 十 三 节 收 敛 腐 蚀 剂
硫 酸 锌
@"#) AB:;$%)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收 敛 、 腐 蚀 和 杀 菌 作 用 , 对 摩 - 阿 ( C<&$= - ,=)#;):() 双 杆 菌 有 明
显 抑 制 作 用 。 高 浓 度 溶 液 有 腐 蚀 作 用 。 用 于 眦 部 脸 缘 炎 、 慢 性 结 膜 炎 及 腐 蚀 肉 芽 或 角 膜
溃 疡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01.84 6 0184眼 药 水 , 每 日 2 次 。 腐 蚀 : 504 6 .04溶 液 , 腐
蚀 后 立 即 用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 腐 蚀 时 , 药 液 不 可 接 触 健 康 组 织 。
·.?55·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硝 酸 银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收 敛 、 腐 蚀 和 杀 菌 作 用 。 用 于 急 性 结 膜 炎 、 沙 眼 、 腐 蚀 肉 芽 组 织 和
溃 疡 面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 0.眼 药 水 , 每 日 0 / , 次 , 滴 时 翻 转 眼 睑 , 将 药 液 滴
于 结 膜 上 , 或 用 棉 签 蘸 药 液 涂 于 结 膜 面 , 然 后 立 即 用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 腐 蚀 : -. / ,*.溶
液 腐 蚀 肉 芽 组 织 、 坏 死 组 织 等 , 腐 蚀 液 切 不 可 接 触 健 康 组 织 。
【 注 意 】
!
药 液 应 贮 存 于 有 色 玻 璃 瓶 内 避 光 保 存 ;
"
久 用 可 产 生 银 沉 着 症 。
硼 酸
参 阅 本 章 “ 中 和 药 ” 。
第 十 四 节 促 吸 收 剂
狄 奥 宁 〔 乙 基 吗 啡 〕
1"23"3%
【 作 用 和 用 途 】 吗 啡 衍 生 物 。 增 强 局 部 血 液 、 淋 巴 循 环 , 促 进 炎 症 产 物 和 角 膜 混 浊
吸 收 。 亦 有 止 痛 作 用 。 用 于 角 膜 炎 、 角 膜 斑 翳 、 巩 膜 炎 、 虹 膜 睫 状 体 炎 、 玻 璃 体 混 浊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0. /0*.眼 药 水 , 每 日 ,/4 次 。 涂 眼 : 0. /4.眼 膏 , 每 日 4 次 。
【 注 意 】 此 药 易 产 生 习 惯 性 与 耐 药 性 , 开 始 用 0. / ,.浓 度 , 以 后 逐 渐 增 高 浓 度 或
间 隙 停 用 。 滴 药 后 可 有 微 痛 、 烧 灼 感 、 结 膜 充 血 或 轻 度 水 肿 , 结 膜 有 急 性 炎 症 者 禁 用 。
普 罗 碘 铵 〔 安 妥 碘 〕
5&2#23"67 829"9%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促 进 炎 性 渗 出 物 及 其 他 病 理 性 产 物 吸 收 的 作 用 。 用 于 眼 底 出 血
晚 期 、 玻 璃 体 积 血 或 混 浊 、 视 网 膜 脉 络 膜 炎 后 期 、 角 膜 斑 翳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 / 07#( ,7#*+:
;
) , 每 日 或 隔 日 0 次 , - / < 次 为
0 疗 程 , 疗 程 间 隔 4 / - 日 。 球 后 注 射 : 每 周 , 次 , 其 他 同 结 膜 下 注 射 。
【 注 意 】
!
碘 过 敏 者 禁 用 ;
"
忌 与 汞 剂 同 时 应 用 ;
#
遇 光 易 分 解 , 应 避 光 贮 存 。
·4=00·
第 六 章 眼 科 用 药
碘 化 钾 〔 灰 碘 〕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同 普 罗 碘 铵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 /-眼 药 水 , 每 日 / . 0 次 。 抑 制 真 菌 感 染 可 用 /- . 1-
眼 药 水 , 每 日 0 . 2 次 。 电 离 子 透 入 : ,-、 0-、 1-、 ,3-溶 液 , 阴 极 导 入 , 每 日 , 次 , 每 次
,1 . 03(&4, 从 ,-溶 液 开 始 , 依 次 递 增 , 每 种 浓 度 应 用 , 周 。
【 注 意 】
!
碘 过 敏 、 严 重 肝 肾 功 能 减 退 、 消 化 道 溃 疡 出 血 者 禁 用 , 有 甲 亢 家 族 史 者 慎
用 ;
"
忌 与 汞 剂 同 用 。
黄 氧 化 汞 〔 黄 降 汞 〕
56*7$7867’( 9:&*$#’( ;<$=’(( 59;)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轻 刺 激 与 抑 菌 作 用 。 用 于 泡 性 眼 炎 、 睑 缘 炎 、 角 膜 斑 翳 、 巩 膜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涂 眼 : ,- . /-眼 膏 , 每 日 / . 0 次 。
【 注 意 】
!
须 新 鲜 配 制 ;
"
汞 过 敏 者 禁 用 ;
#
忌 与 碘 化 物 或 溴 化 物 同 时 应 用 , 也 不 可
与 狄 奥 宁 同 用 ;
$
应 避 光 贮 存 。
氢 化 氨 基 汞 〔 白 降 汞 〕
56*7$7867& >(&4"?@<"7&*’(( 5>)
【 作 用 和 用 途 】 同 黄 氧 化 汞 , 但 作 用 较 弱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涂 眼 : ,- . /-眼 膏 , 每 日 / . 0 次 。
【 注 意 】 同 黄 氧 化 汞 。
眼 生 素 〔 眼 宁 、 眼 明 〕
A:#7$?#&"4 "B C"#$< 9?’<$7 D 8<"E+( AC9)
【 作 用 和 用 途 】 从 牛 、 羊 眼 球 内 容 物 提 取 的 无 色 透 明 制 剂 , 含 多 种 氨 基 酸 和 微 量 元
素 , 具 有 生 物 摧 化 作 用 , 能 促 进 眼 球 组 织 的 新 陈 代 谢 , 增 强 组 织 再 生 能 力 , 改 善 眼 组 织 功
能 。 主 要 用 于 非 化 脓 性 角 膜 炎 、 葡 萄 膜 炎 、 中 心 性 脉 络 膜 视 网 膜 病 变 、 高 度 近 视 眼 黄 斑 变
性 、 玻 璃 体 混 浊 及 视 力 疲 劳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眼 宁 眼 药 水 , 每 日 2 次 。 结 膜 下 注 射 : 每 次 3F1 . ,(<, 每 日 或
隔 日 , 次 。 球 后 注 射 ; 每 次 3F1 . ,(<, 每 周 / 次 , 肌 注 每 次 ,(<, 每 日 , 次 。
【 注 意 】 结 膜 下 及 球 后 注 射 时 疼 痛 , 宜 加 少 许 普 鲁 卡 因 。
·2G,,·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药 物
吲 哚 美 辛 〔 消 炎 痛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非 甾 体 消 炎 、 解 热 、 镇 痛 药 , 有 拮 抗 前 列 腺 素 作 用 。 用 于 巩 膜 炎 、
虹 膜 睫 状 体 炎 、 葡 萄 膜 炎 、 青 光 眼 睫 状 体 炎 综 合 征 急 性 闭 角 型 青 光 眼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油 溶 液 , 每 日 0 次 。
色 甘 酸 钠
1+2$#+3% 45$%$67+*)’&
【 用 途 】 用 于 春 季 结 膜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8/眼 药 水 , 每 日 0 9 : 次 。
半 胱 氨 酸
4;2’&+"&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胶 原 酶 抑 制 剂 , 可 抑 制 角 膜 溃 疡 坏 死 的 上 皮 细 胞 、 炎 性 细 胞 及 细
菌 释 放 的 胶 原 酶 。 用 于 角 膜 溃 汤 、 碱 性 化 学 伤 、 泪 小 管 阻 塞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8/眼 药 水 , 每 8(< 次 , 须 新 鲜 配 制 。
谷 胱 甘 肽
=73’)’(+$"&
【 作 用 和 用 途 】 对 参 与 晶 体 代 谢 的 酶 有 赋 活 和 保 护 作 用 。 晶 体 混 浊 时 酶 的 活 性 下
降 , 此 时 给 予 谷 胱 甘 肽 可 恢 复 酶 的 活 性 , 可 能 阻 止 白 内 障 进 展 , 同 时 可 保 护 可 溶 性 蛋 白 不
受 氧 化 , 不 变 为 不 溶 性 蛋 白 , 因 而 起 到 预 防 和 治 疗 白 内 障 的 作 用 , 用 于 白 内 障 ( 早 期 ) 、 角
膜 炎 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8/眼 药 水 , 每 日 : 9 > 次 。
荧 光 素 钠
?73$5&2*&+"@$#+3%
【 作 用 和 用 途 】 是 一 种 色 素 , 可 使 病 变 的 表 层 组 织 ( 如 角 膜 上 皮 脱 落 、 擦 伤 、 角 膜 浸
·.><<·
第 六 章 眼 科 用 药
润 及 溃 疡 等 ) 染 为 黄 绿 色 , 亦 可 作 为 血 管 造 影 剂 。 用 于 诊 断 角 膜 表 层 微 小 的 损 伤 、 角 膜 表
层 浸 润 及 缺 损 、 角 膜 瘘 、 泪 道 阻 塞 , 也 可 用 于 压 平 眼 压 计 检 查 和 荧 光 眼 底 血 管 造 影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眼 : !"#$ % &$溶 液 , 滴 入 结 膜 囊 内 , 或 用 荧 光 素 纸 片 放 于 结 膜 囊
内 。 静 注 : ’!$溶 液 , 每 次 #(); 或 &!$溶 液 , 每 次 *(), 快 速 注 入 肘 静 脉 , 作 荧 光 眼 底 血 管
造 影 。
【 注 意 】 溶 液 为 绿 脓 杆 菌 污 染 , 故 应 经 常 消 毒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第 七 章 耳 鼻 咽 喉 科 用 药
第 一 节 血 管 收 缩 药
本 类 药 物 鼻 腔 局 部 应 用 可 使 鼻 粘 膜 毛 细 血 管 、 动 脉 和 静 脉 收 缩 , 因 此 常 用 于 鼻 腔 止
血 和 解 除 因 鼻 充 血 所 引 起 的 鼻 塞 。 血 管 收 缩 药 有 三 类 : 第 一 类 为 环 胺 类 , 有 苯 福 林 、 麻 黄
素 和 伪 麻 黄 素 等 ; 第 二 类 为 链 胺 类 , 有 氟 拉 明 和 托 明 ; 第 三 类 为 咪 唑 类 , 有 丁 苄 唑 啉 、 羟 间
唑 啉 、 四 氢 萘 唑 啉 和 萘 唑 啉 。 前 两 类 为 拟 交 感 药 物 。 咪 唑 类 为 半 拟 交 感 药 物 , 其 血 管 收
缩 作 用 比 拟 交 感 类 强 烈 而 持 久 , 且 副 作 用 少 , 为 目 前 较 理 想 的 鼻 减 充 血 剂 。
鼻 空 长 期 应 用 血 管 收 缩 药 可 并 发 药 物 性 鼻 炎 , 因 此 用 药 量 宜 少 , 用 药 时 间 不 超 过 一
周 。
高 血 压 、 冠 心 病 、 甲 状 腺 功 能 亢 进 、 青 光 眼 、 前 列 腺 肥 大 、 幽 门 十 二 指 肠 梗 阴 、 常 服
!
受 体 阻 滞 剂 的 患 者 禁 用 或 慎 用 鼻 减 充 血 剂 。
肾 上 腺 素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强 烈 的 血 管 收 缩 作 用 , 常 用 于 鼻 腔 手 术 时 收 敛 粘 膜 和 止 血 。 本 品
使 血 管 收 缩 后 继 之 血 管 扩 张 , 故 不 宜 用 于 治 疗 充 血 性 鼻 阴 塞 。 变 应 性 喉 水 肿 病 例 , 喉 部
用 肾 上 腺 素 液 喷 雾 , 能 防 急 性 喉 梗 阻 的 发 生 。 局 部 麻 醉 剂 中 加 入 肾 上 腺 素 可 延 缓 其 吸
收 , 减 轻 毒 性 反 应 , 延 长 麻 醉 效 力 和 减 少 切 口 出 血 。
【 用 法 和 剂 量 】 鼻 腔 应 用 : 浸 有 )*+,肾 上 腺 素 液 的 棉 片 塞 于 鼻 内 或 压 适 出 血 处 。
喉 部 喷 雾 : )*+,肾 上 腺 素 液 , 根 据 需 要 , 一 日 数 次 。 局 部 麻 醉 剂 中 加 入 肾 上 腺 素 的 量 按
每 +)-’ 局 部 麻 醉 剂 加 )*+,肾 上 腺 素 液 . 滴 ( 约 )*+-’) 计 。
·/0++·
第 七 章 耳 鼻 咽 喉 科 用 药
盐 酸 麻 黄 碱 滴 鼻 液
!"#$%&’($ )*%&+,#-+&’%$ ./0/- 1&+"0
【 作 用 和 用 途 】 血 管 收 缩 作 用 较 肾 上 腺 素 弱 而 慢 , 但 较 持 久 , 可 达 2# 以 上 , 而 且 继
发 性 充 血 较 轻 , 对 鼻 粘 膜 纤 毛 活 动 也 无 损 害 , 故 常 用 于 治 疗 急 、 慢 性 鼻 炎 和 鼻 窦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鼻 : 成 人 用 34溶 液 , 小 儿 用 5674溶 液 , 婴 儿 用 56274溶 液 , 每 日
8 9 : 次 , 每 次 每 侧 8 9 : 滴 。
麻 黄 碱 呋 喃 西 林 滴 鼻 液 !
"#$%&’($ /($ ;<&/,’-’( ./0/- 1&+"0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收 缩 血 管 、 消 炎 和 杀 菌 作 用 , 用 于 治 疗 急 、 慢 性 鼻 炎 和 鼻 窦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本 品 含 34盐 酸 麻 黄 素 和 56524呋 喃 西 林 。 滴 鼻 , 每 日 8 次 。
苯 福 林
=#$(*-$"#&’($
【 作 用 和 用 途 】 缩 血 管 作 用 与 麻 黄 素 同 , 作 用 时 间 快 而 短 , 毒 性 低 , 对 鼻 粘 膜 纤 毛 无
损 害 。 用 于 急 、 慢 性 鼻 炎 和 鼻 窦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常 用 其 盐 酸 盐 。 浓 度 : 成 人 56274, 儿 童 563274。 滴 鼻 , 每 日 8 次 。
硫 酸 氨 庚 烷
></?’($ @<-A/B$
【 作 用 和 用 途 】 缩 血 管 作 用 快 而 持 久 , 很 少 出 现 继 发 性 充 血 , 也 不 引 起 血 压 升 高 , 用
于 急 、 慢 性 鼻 炎 和 鼻 窦 炎 , 尤 适 用 于 高 血 压 患 者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鼻 : 34 9 24溶 液 , 每 日 8 次 。
鼻 通 软 膏
C’ >+(D E’(B?$(B
【 作 用 和 用 途 】 消 炎 、 杀 菌 和 收 缩 血 管 。 用 于 急 、 慢 性 鼻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将 软 膏 少 许 挤 入 鼻 内 , 每 日 数 次 。
【 注 意 】 每 355
D
软 膏 含 盐 酸 麻 黄 碱 、 磺 胺 噻 唑 各 3
D
, 薄 荷 脑 、 薄 荷 油 各 5688
D
, 樟 脑 、
桉 油 各 56FF
D
。
盐 酸 萘 甲 唑 啉 滴 鼻 液 〔 鼻 眼 净 〕
./"#/G+-’($ )*%&+,#-+&’%$ ./0/- 1&+"0
【 作 用 和 用 途 】 缩 血 管 作 用 快 而 强 , 用 于 急 、 慢 性 鼻 炎 。 有 明 显 的 继 发 性 充 血 , 久 用
易 致 药 物 性 鼻 炎 , 宜 短 期 、 间 断 或 与 其 他 药 物 交 替 使 用 。
·HF33·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鼻 : 浓 度 成 人 !"#$, 小 儿 !"!%$, 每 日 & ’ ( 次 , 每 次 每 侧 # ’ )
滴 。
羟 间 唑 啉 滴 鼻 液 〔 阿 复 林 〕
*+,-./012345.( 67845.) 90:03 ;82<: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一 种 新 的 血 管 收 缩 剂 , 对 鼻 咽 粘 膜 的 解 充 血 作 用 快 而 显 著 。 用 药
后 数 分 钟 内 即 出 现 作 用 , 并 可 保 持 达 #)= 之 久 。 无 副 作 用 , 很 少 发 生 反 跳 性 充 血 。 主 要
用 于 解 除 上 呼 吸 道 由 于 过 敏 和 感 染 所 致 的 粘 膜 充 血 状 态 , 以 改 善 鼻 腔 、 鼻 窦 及 咽 鼓 管 的
通 气 引 流 。 此 外 , 也 可 用 于 鼻 腔 手 术 前 鼻 粘 膜 的 充 分 收 敛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鼻 : 成 人 及 > 岁 以 上 儿 童 用 !"!%$, > 岁 以 下 儿 童 用 !"!)%$, 每
日 # ’ & 次 , 每 次 每 侧 ) ’ & 滴 。 必 要 时 可 鼻 腔 喷 雾 。
第 二 节 抗 菌 药
耳 鼻 咽 喉 局 部 应 用 的 抗 菌 药 主 要 是 抗 生 素 和 磺 胺 类 药 物 。 由 于 鼻 腔 和 咽 喉 部 使 用
易 引 起 变 态 反 应 和 产 生 耐 药 菌 株 , 因 此 抗 菌 药 主 要 用 于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局 部 应 用 的 优 点
是 药 物 用 量 少 、 浓 度 高 、 药 效 强 。 抗 生 素 应 用 于 中 耳 腔 时 须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
根 据 细 菌 培
养 和 药 敏 试 验 选 用 有 效 抗 生 素 ;
"
先 用 双 氧 水 或 硼 酸 水 洗 净 外 耳 道 脓 液 , 然 后 应 用 抗 生
素 , 以 增 强 药 效 ;
#
视 不 同 情 况 选 用 不 同 剂 型 , 水 溶 液 用 于 鼓 室 粘 膜 充 血 、 水 肿 、 脓 液 较 多
时 , 洒 精 或 甘 油 制 剂 适 用 于 粘 膜 炎 症 基 本 消 退 、 脓 液 减 少 , 中 耳 潮 湿 者 , 粉 剂 仅 用 于 鼓 膜
大 穿 孔 、 脓 液 极 少 者 ;
$
氨 基 糖 甙 类 抗 生 素 无 论 全 身 或 中 耳 腔 应 用 , 均 会 产 生 耳 毒 反 应 ,
损 害 耳 蜗 和 前 庭 器 官 , 宜 少 用 或 谨 慎 使 用 。
磺 胺 醋 酰 钠 滴 耳 液
?2@4A- ?A370B./0-4@. C08 ;82<: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杀 菌 和 防 腐 作 用 。 用 于 慢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 #!$ ’ &!$溶 液 , 每 日 ( 次 。
链 霉 素 滴 鼻 液
?/8.</2-,B45 C08 ;82<:
【 作 用 和 用 途 】 抑 制 鼻 内 杆 菌 生 长 。 用 于 萎 缩 性 鼻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鼻 : !"%$ ’ #$溶 液 , 每 日 & 次 。
·D>##·
第 七 章 耳 鼻 咽 喉 科 用 药
氯 霉 素 滴 耳 液
!"#$%$&’()*+, -.% /%$01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广 谱 抗 菌 作 用 , 用 于 急 、 慢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 23456 7 2356水 溶 液 , 2356丙 二 醇 制 剂 或 4356 7 56甘 油
制 剂 , 每 日 8 次 。
杆 菌 肽 滴 耳 液
9.(+*%.(+, -.% /%$01
【 作 用 和 用 途 】 对 革 兰 阳 性 、 阴 性 球 菌 有 抗 菌 作 用 。 用 于 急 、 慢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 每 毫 升 含 杆 菌 肽 :222;, 每 日 8 7 < 次 。
复 方 新 霉 素 滴 耳 液
!$&0$;,= >)$&’(+,) -.% /%$01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广 谱 抗 菌 和 抗 过 敏 作 用 。 用 于 急 、 慢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 每 日 8 次 。
【 注 意 】 会 产 生 耳 毒 反 应 , 不 宜 长 期 使 用 。
【 制 剂 】 硫 酸 新 霉 素 235
?
, 氢 化 可 的 松 2325
?
, @56洒 精 5&#, 蒸 馏 水 加 至 :22&#。
林 可 霉 素 滴 耳 液
A+,($&’(+, -.% /%$01
【 作 用 和 用 途 】 抗 菌 谱 与 红 霉 素 相 似 , 对 金 葡 菌 、 溶 血 性 链 球 菌 和 肺 炎 球 菌 的 抗 菌
作 用 较 强 。 用 于 急 、 慢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 86溶 液 , 每 日 8 次 。
金 霉 素 甘 油 滴 耳 液
!"#$%*)*%.(’(#+,) -.% /%$01
【 作 用 和 用 途 】 对 革 兰 阳 性 、 阴 性 细 菌 有 抑 菌 作 用 。 用 于 急 、 慢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 2356耳 液 , 每 日 8 次 。
复 方 红 霉 素 滴 耳 液
!$&0$;,= -%’*"%$&’(+, -.% /%$01
【 作 用 和 用 途 】 抗 菌 、 消 炎 、 消 肿 、 抑 制 肉 牙 生 长 。 用 于 球 菌 , 特 别 是 金 葡 菌 感 染 的
急 、 慢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2B::·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 每 日 ! 次 。
【 制 剂 】 红 霉 素 "#!
$
, 氢 化 可 的 松 %&"’
$
, 加 蒸 馏 水 至 %""’(。
庆 大 霉 素 滴 耳 液
)*+,-’./0.+ 1-2 32456
【 作 用 和 用 途 】 对 革 兰 阴 性 杆 菌 和 金 葡 菌 有 较 强 的 抗 菌 作 用 。 用 于 急 、 慢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 %7溶 液 , 每 日 ! 次 。
【 注 意 】 有 耳 毒 作 用 , 不 宜 长 期 使 用 。
多 粘 菌 素 滴 耳 液
84(9’9/.+ 1-2 32456
【 作 用 和 用 途 】 对 革 兰 阴 性 菌 , 特 别 是 绿 脓 杆 菌 有 抗 菌 作 用 。 用 于 急 、 慢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 "#%7硫 酸 多 粘 菌 素 : 溶 液 , 每 日 ! ; < 次 。
【 注 意 】 临 用 前 新 鲜 配 制 , 不 宜 长 期 使 用 。
制 霉 菌 素 滴 耳 液
=96,-.+ 1-2 32456
【 作 用 和 用 途 】 抗 真 菌 。 用 于 外 耳 道 霉 菌 病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 %7溶 液 , 每 日 ! 次 。
第 三 节 消 毒 防 腐 剂
本 类 药 物 为 皮 肤 和 粘 膜 的 表 面 抗 菌 药 , 对 鼻 粘 膜 能 产 生 不 同 程 度 的 损 害 , 而 且 鼻 腔
粘 液 毡 的 不 断 移 动 , 药 物 不 能 停 留 而 发 挥 作 用 , 因 此 用 于 鼻 腔 者 甚 少 。 多 数 消 毒 剂 对 中
耳 有 较 强 的 刺 激 性 和 毒 性 , 耳 部 应 用 时 应 谨 慎 。
弱 蛋 白 银 滴 鼻 液
>2$924( 1-2 32456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杀 菌 、 消 炎 作 用 。 用 于 慢 性 鼻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鼻 : &7 ; %"7水 溶 液 , 每 日 ! 次 。
·%?%%·
第 七 章 耳 鼻 咽 喉 科 用 药
【 注 意 】
!
宜 新 鲜 配 制 ;
"
不 宜 与 盐 酸 麻 黄 碱 同 用 , 以 免 产 生 氯 化 银 沉 淀 ;
#
不 宜 长
期 应 用 。
硼 酸 乙 醇 滴 耳 液
!"#$% &%$’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硼 酸 和 洒 精 的 双 重 抗 菌 作 用 。 用 于 慢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 -.溶 液 , 每 日 数 次 。
【 制 剂 】 硼 酸 -
/
、 加 01.乙 醇 至 21134。
酚 甘 油 滴 耳 液
5678"4 94:%7#$8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杀 菌 、 消 炎 、 镇 痛 和 止 痒 作 用 。 用 于 外 耳 道 炎 和 鼓 膜 尚 未 穿 孔 的
急 性 中 耳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 2. ; <.溶 液 , 每 日 < ; = 次 。
水 杨 酸 乙 醇 滴 耳 液
>)4$%:4$% &%$’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抑 菌 、 防 腐 和 止 痒 作 用 。 用 于 外 耳 道 霉 菌 病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或 擦 外 耳 道 : 2.溶 液 , 每 日 = 次 。
麝 香 草 酚 乙 醇 滴 耳 液
?6:3"4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抑 制 真 菌 、 消 炎 止 痒 。 用 于 外 耳 道 霉 菌 病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或 擦 外 耳 道 : 2. ; <.溶 液 , 每 日 = 次 。
冰 醋 酸 乙 醇 滴 耳 液
&%7@$% &%$’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对 绿 脓 杆 菌 起 抑 菌 和 杀 菌 作 用 。 用 于 绿 脓 杆 菌 感 染 的 慢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 2. ; <.溶 液 , 每 日 = 次 。
复 方 苯 氧 乙 醇 滴 耳 液
A"3+"B8’ 5678"C:@6)8"4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能 抑 制 和 杀 灭 绿 脓 杆 菌 , 用 于 由 该 细 菌 感 染 的 中 耳 炎 和 外 耳 道 炎 。
·<022·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耳 , 每 日 ! 次 。
【 制 剂 】 苯 氧 乙 醇 "#$, 利 凡 诺 ( %&’()*$&) +,"
-
, 呋 喃 西 林 +,"
-
, 甘 油 加 至 "++#$。
第 四 节 抗 过 敏 药
抗 过 敏 药 物 有 抗 组 胺 药 、 肥 大 细 胞 抑 制 剂 和 类 固 醇 激 素 三 类 , 主 要 用 于 发 病 机 制 属
!
型 变 态 反 应 的 过 敏 性 鼻 炎 。 这 些 药 物 鼻 内 应 用 局 部 浓 度 高 , 疗 效 好 和 副 作 用 少 为 其 优
点 。 类 固 醇 激 素 鼻 内 应 用 应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 ") 最 好 选 用 合 成 类 固 醇 , 如 二 丙 酸 氯 地 米 松 、 氟 尼 缩 松 、 布 地 松 钠 、 丁 基 氟 皮 质 素 、
氟 氢 化 泼 尼 松 和 氟 替 卡 松 。 这 类 药 物 鼻 内 应 用 经 呼 吸 道 呼 吸 收 或 吞 咽 经 胃 肠 道 吸 收 的
部 分 在 肝 脏 内 迅 速 灭 活 或 转 化 为 仅 有 微 弱 肾 上 腺 素 活 性 的 代 谢 产 物 , 因 此 长 期 应 用 无 全
身 副 作 用 。 其 抗 炎 作 用 也 远 较 天 然 激 素 为 强 。
( .) 类 固 醇 鼻 内 应 用 可 引 起 鼻 出 血 、 鼻 粘 膜 萎 缩 、 鼻 腔 溃 疡 、 鼻 中 隔 穿 孔 等 并 发 症 。
鼻 甲 内 注 射 可 引 起 暂 时 性 或 永 久 性 失 明 。 因 此 , 长 期 鼻 内 类 固 醇 治 疗 时 应 定 期 随 访 。
( !) 给 药 方 式 有 滴 鼻 、 鼻 甲 注 射 、 鼻 内 喷 雾 或 喷 粉 , 应 选 择 疗 效 发 挥 最 佳 者 。
麻 黄 碱 苯 海 拉 明 滴 鼻 液
/01234&)2 ()3 5&012)1634*#&)2 7(8($ 54*08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收 缩 鼻 粘 膜 血 管 和 抗 组 胺 作 用 , 用 于 过 敏 性 鼻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含 "9盐 酸 麻 黄 碱 和 +,.:9盐 酸 苯 海 拉 明 。 滴 鼻 , 每 日 ! 次 。
麻 黄 碱 可 的 松 滴 鼻 液
/01234&)2 ()3 ;*43&8*)2 7(8($ 54*08
【 作 用 和 用 途 】 收 缩 鼻 粘 膜 血 管 、 消 炎 和 抗 过 敏 , 用 于 变 应 性 鼻 炎 和 血 管 运 动 性 鼻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盐 酸 麻 黄 碱 "
-
, 醋 酸 可 的 松 +,:
-
、 生 理 盐 水 "++#$。 滴 鼻 , 每 日 !
次 。
麻 黄 碱 地 塞 米 松 滴 鼻 液
/01234&)2 ()3 52<(#2=1(8*)2 7(8($ 54*08
【 作 用 和 用 途 】 消 肿 、 通 气 和 抗 过 敏 , 用 于 变 应 性 鼻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含 "9盐 酸 麻 黄 素 和 +,:9地 塞 米 松 。 滴 鼻 , 每 日 ! 次 。
·!>""·
第 七 章 耳 鼻 咽 喉 科 用 药
酮 替 芬 滴 鼻 液
!"#$#%&"’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抑 制 肥 大 细 胞 和 嗜 碱 性 细 胞 释 放 过 敏 介 质 , 另 有 抗 组 胺 作 用 。 用 于
变 应 性 鼻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鼻 : /0123酮 替 芬 , 每 日 4 次 。
色 甘 酸 二 钠
,%*$5%67 8-$7$9+:;)#"
【 作 用 和 用 途 】 抑 制 肥 大 细 胞 脱 颗 粒 释 放 过 敏 介 质 。 用 于 变 应 性 鼻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
<3色 甘 酸 钠 溶 液 , 滴 鼻 或 鼻 内 喷 雾 , 每 日 4 = > 次 ;
"
粉 剂 , 吸 入
或 鼻 内 喷 入 , 每 日 < 次 , 每 次 每 侧 鼻 腔 1/ = </7
9
【 注 意 】
!
本 品 口 服 极 少 吸 收 , 与 休 克 组 织 直 接 接 触 方 能 奏 效 ;
"
局 部 若 合 并 感 染 ,
应 先 加 以 控 制 , 以 免 影 响 疗 效 ;
#
发 病 前 用 药 有 预 防 作 用 。
复 方 泼 尼 松 滴 鼻 液
8$.7.$6’5 ?-"5’%*$’"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类 固 醇 和 抗 组 胺 药 作 用 。 用 于 变 应 性 鼻 炎 和 职 业 性 声 音 嘶 哑 。
【 制 剂 和 用 法 】 醋 酸 泼 尼 松 /0<
9
, 氯 苯 那 敏 /0/4
9
, 羧 甲 基 纤 维 素 钠 1
9
, 生 理 盐 水 加
至 1//7+。 滴 鼻 或 滴 在 声 带 上 , 每 日 4 次 。 用 前 宜 摇 匀 。
二 丙 酸 氯 地 米 松
@";+$7"#A)*$’" ,%.-$.%$’)#"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合 成 类 固 醇 激 素 。 鼻 内 应 用 能 :
!
减 少 嗜 碱 细 胞 数 量 ;
"
减 轻 炎
症 粘 膜 水 肿 和 血 管 扩 张 ;
#
稳 定 上 皮 及 内 皮 屏 障 ;
$
降 低 喷 嚏 神 经 或 受 体 的 敏 感 性 , 降 低
腺 体 对 胆 碱 能 受 体 刺 激 的 反 应 性 。 用 于 变 应 性 鼻 炎 和 鼻 息 肉 。
【 用 法 和 剂 量 】
!
/023溶 液 , 滴 鼻 , 每 日 4 = > 次 ;
"
鼻 内 喷 雾 , 每 次 每 侧 鼻 腔 2/
%
9
,
成 人 每 日 > 次 , 儿 童 每 日 < = 4 次 。
曲 安 西 龙 〔 去 炎 松 、 康 宁 克 通 B C〕
D-%)7;%’$+$’"( !"’);$-# B C)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合 成 类 固 醇 激 素 。 局 部 应 用 以 吸 收 缓 慢 、 作 用 时 间 长 为 其 优 点 。
用 于 过 敏 性 鼻 炎 和 血 管 运 动 性 鼻 炎 。 一 次 应 用 能 控 制 症 状 4 周 以 上 。
【 用 法 和 剂 量 】 下 鼻 甲 注 射 : 每 次 每 侧 E02 = </7
9
, 根 据 病 情 < = 4 周 1 次 , 可 注 射 4
·>E11·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 次 。 肌 注 : 每 次 #$ ! %$&’, 每 ( 周 ) 次 , " 次 为 一 疗 程 。
【 制 剂 】 针 剂 : 每 支 )&*( #$&
’
) , "&*( +$$&
’
) 。
【 注 意 】 下 鼻 甲 注 射 时 :
!
鼻 腔 先 以 ),地 卡 因 表 麻 和 血 管 收 缩 剂 减 少 鼻 甲 充 血 ;
"
每 个 患 者 必 须 使 用 新 鲜 药 液 , 药 液 注 射 前 应 充 分 摇 匀 , 以 防 颗 粒 聚 集 ;
#
于 下 鼻 甲 前 端 进
针 , 回 抽 无 血 方 可 推 注 。 注 射 应 缓 慢 。
第 五 节 刺 激 剂 及 腐 蚀 剂
应 用 腐 蚀 剂 时 应 注 意 :
!
严 格 控 制 药 液 用 量 , 切 勿 损 伤 健 康 组 织 ;
"
多 余 药 液 可 进 行
中 和 : 生 理 盐 水 中 和 硝 酸 银 , 重 碳 酸 钠 溶 液 中 和 铬 酸 及 三 氯 醋 酸 , 洒 精 中 和 石 炭 酸 ;
#
用
于 鼻 中 隔 者 , 不 得 两 侧 相 对 部 位 同 时 使 用 , 以 免 引 起 鼻 中 隔 穿 孔 ;
$
用 于 鼻 内 烧 灼 止 血
者 , 仅 适 用 于 静 脉 性 点 状 出 血 病 例 。
复 方 薄 荷 喷 雾 剂
-.&/.012 34156.* 7480*9
【 作 用 和 用 途 】 刺 激 鼻 粘 膜 神 经 末 梢 , 改 善 局 部 血 循 环 , 并 有 润 滑 、 除 臭 作 用 。 用 于
干 燥 性 鼻 炎 及 萎 缩 性 鼻 炎 。
【 制 剂 及 用 法 】 薄 荷 脑 )
’
, 樟 脑 )
’
, 置 于 干 燥 乳 钵 内 研 靡 后 , 溶 于 )$$&* 石 蜡 油 中 ,
搅 匀 即 得 。 滴 鼻 或 喷 雾 , 每 次 每 侧 + 滴 , 每 日 + ! ( 次 。
复 方 碘 甘 油
-.&/.012 :.2;14 <*=>4?;1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与 粘 膜 接 触 后 , 引 起 局 部 充 血 、 毛 细 血 管 扩 张 、 分 泌 增 加 等 无 菌 性 炎
性 反 应 。 作 于 干 燥 性 鼻 炎 、 萎 缩 性 鼻 炎 及 萎 缩 性 咽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碘 )@+"
’
、 碘 化 钾 +@"
’
、 蒸 馏 水 +"&*、 薄 荷 油 $@#+&*、 乙 醇 (@A"&*、
甘 油 加 至 )$$&*。 涂 咽 部 及 鼻 腔 或 滴 鼻 , 每 日 ( 次 。
硝 酸 银 溶 液
B;*C4? 7;5?954 B.*05;.1
【 作 用 和 用 途 】 +, ! ",溶 液 有 收 敛 消 炎 作 用 , 用 于 治 疗 慢 性 咽 炎 。 ($,溶 液 用 于
烧 灼 鼓 膜 穿 孔 边 缘 上 皮 , 有 利 于 穿 孔 的 愈 合 。 +$, ! "$,溶 液 使 局 部 组 织 腐 蚀 破 溃 或 结
痂 , 用 于 鼻 止 血 、 鼻 前 庭 炎 皲 裂 、 鼻 疖 或 外 耳 道 疖 脓 头 烧 灼 、 肉 芽 肿 及 外 耳 道 乳 头 状 瘤 刮
·"A))·
第 七 章 耳 鼻 咽 喉 科 用 药
除 术 后 基 底 的 烧 灼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用 细 卷 棉 子 浸 蘸 上 述 药 液 后 局 部 涂 布 。
铬 酸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腐 蚀 破 溃 组 织 , 用 于 鼻 止 血 及 鼻 疖 脓 头 烧 灼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将 探 针 一 端 在 酒 精 灯 上 加 热 后 蘸 附 少 许 纯 铬 酸 晶 体 。 冷 却 后 , 铬 酸
凝 结 成 珠 状 置 于 病 变 处 。
三 氯 醋 酸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烧 灼 腐 蚀 组 织 , 用 于 鼻 止 血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细 卷 棉 子 浸 蘸 /01 2 3441溶 液 涂 于 出 血 点 。
纯 石 炭 酸
56#- !,#7$+&’ (’&)( 5"-8$+)
【 作 用 和 用 途 】 烧 灼 腐 蚀 组 织 , 用 于 鼻 止 血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细 卷 棉 子 浸 蘸 药 液 后 涂 于 鼻 粘 膜 出 血 点 。
第 六 节 粘 膜 缓 和 药
本 类 药 包 括 收 敛 药 、 粘 浆 药 、 润 滑 药 和 吸 着 药 。
液 体 石 蜡
9&:6&) 5,#,;;&8
【 作 用 和 用 途 】 润 滑 和 保 护 粘 膜 , 用 于 萎 缩 性 鼻 炎 和 干 燥 性 鼻 炎 , 食 管 镜 检 查 时 , 镜
管 上 涂 擦 液 体 石 蜡 后 易 进 入 食 管 , 且 可 避 免 粘 膜 擦 伤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鼻 , 每 日 < 次 。 小 儿 忌 用 , 以 免 引 起 类 脂 性 肺 炎 。
·=>33·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葡 萄 糖 甘 油 滴 鼻 液
!"#$%&’ !"($’)*+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抑 菌 、 除 臭 和 润 滑 作 用 。 用 于 萎 缩 性 鼻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葡 萄 糖 01
2
、 蒸 馏 水 013"、 薄 荷 脑 451
2
、 甘 油 加 至 6443"。 滴 鼻 , 每 次
每 侧 7 8 9 滴 , 每 日 7 8 9 滴 , 每 日 7 8 9 次 。
清 鱼 肝 油
:%; <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润 滑 、 保 护 粘 膜 , 并 可 被 吸 收 , 从 而 加 强 粘 膜 营 养 。 用 于 萎 缩 性 鼻 炎
和 干 燥 性 鼻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滴 鼻 , 每 次 每 侧 0 8 7 滴 , 每 日 7 次 。
碱 式 碳 酸 铋 磺 胺 嘧 啶 粉
.*&3#?@ A#B$-)B%+-?’ -+; A#"C-;*-D*+’ E%F;’)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收 敛 、 消 炎 和 保 护 咽 、 食 管 粘 膜 作 用 。 用 于 咽 、 食 管 粘 膜 损 伤 、 溃
疡 与 食 管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碱 式 碳 酸 铋 64
2
、 磺 胺 嘧 啶 64
2
、 碳 酸 氢 钠 64
2
, 研 磨 成 细 粉 , 分 成 64
包 ( 每 包 7
2
) 备 用 。 口 服 , 每 次 6 包 , 每 日 7 8 9 次 。 切 勿 冲 服 或 服 后 饮 水 。
第 七 节 蒸 气 、 雾 化 吸 放 剂
复 方 安 息 香 酊
:%3/%#+; G’+D%*+ H*+’?#)’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消 毒 、 防 腐 、 收 敛 和 祛 痰 作 用 。 用 于 急 、 慢 性 喉 炎 、 气 管 炎 、 鼻 腔 手
术 后 及 气 管 切 开 术 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安 息 香 14
2
、 苏 合 香 94
2
、 吐 鲁 香 04
2
、 芦 荟 ( 中 等 粉 ) 64
2
、 I4J洒 精 加
至 1443"。
!
热 熏 法 : 将 药 水 64 8 64 滴 加 入 沸 水 144 8 64443" 的 广 口 杯 中 , 用 毛 巾 围 住
杯 口 , 用 口 和 鼻 吸 入 带 药 蒸 气 , 每 次 64 8 043*+, 每 日 0 次 ;
"
热 喷 雾 法 : 喷 雾 器 ( 以 沸 气 为
动 力 ) 内 加 入 药 液 64 8 61 滴 和 适 量 少 , 用 洒 精 灯 加 热 , 将 喷 出 之 蒸 气 吸 入 喉 及 气 管 内 , 每
·KK66·
第 七 章 耳 鼻 咽 喉 科 用 药
次 ! " #$%&’, 每 日 ( 次 。
薄 荷 醑
)*’+,-. /0&1&+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消 炎 、 退 肿 作 用 , 用 于 急 、 慢 性 咽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薄 荷 油 #$%., 2!3洒 精 加 至 #$$%.。
!
热 熏 法 : 将 药 液 # " 4%. 加 入
!$$ " #$$$%. 沸 水 的 杯 中 , 吸 其 蒸 气 , 每 次 #$ " ($%&’, 每 日 4 次 ;
"
热 喷 雾 法 : 将 药 液 加
入 热 喷 雾 器 内 , 加 热 后 吸 其 蒸 气 , 每 次 ! " #$%&’, 每 日 ( 次 。
雾 化 吸 入 液
【 作 用 和 用 途 】 药 液 含 抗 生 素 和 类 固 醇 激 素 , 因 此 有 杀 菌 、 消 炎 、 消 肿 和 抗 过 敏 作
用 。 用 于 急 性 咽 喉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庆 大 霉 素 5$%
6
、 地 塞 米 松 !%
6
, 蒸 馏 水 加 至 适 量 。 为 了 溶 解 谈 液 ,
便 于 咳 出 , 还 可 加 入
#
糜 蛋 白 酶 $7( " $7!%
6
, 胰 蛋 白 酶 (7! " !%
6
、 或 #$3 " ($38 乙 酰
半 胱 氨 酸 ( 痰 易 净 ) # " 4%.。 上 述 药 液 放 入 超 声 雾 化 器 内 , 雾 化 吸 入 , 每 次 #$ " ($%&’, 每
日 # 次 。
第 八 节 含 漱 、 含 化 剂
复 方 硼 砂 溶 液 〔 杂 贝 尔 液 〕
9-%0-:’; <-1=> ?:16.* /-.:+&-’
详 见 外 腔 科 用 药 。
过 氧 化 氢 含 漱 剂 〔 双 氧 水 〕
@A;1-6*’ B*1->&;* ?:16.* /-.:+&-’
详 见 外 科 用 药 。
呋 喃 西 林 溶 液
C:1=D&.&’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杀 菌 、 消 炎 。 用 于 急 、 慢 性 咽 炎 、 扁 桃 体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7$(3溶 液 , 漱 口 , 每 日 数 次 。
·5E##·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复 方 硼 酸 溶 液
!"#$"%&’ (")*+ ,+*’ -".%/*"&
【 作 用 和 用 途 】 有 杀 菌 、 消 毒 、 防 腐 作 用 , 用 于 单 纯 性 咽 炎 、 喉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硼 酸 0
1
、 氯 化 钠 0
1
、 甘 油 234#.、 蒸 馏 水 加 至 567#.。 漱 口 , 每 日 数
次 。 切 勿 吞 咽 , 儿 童 应 特 别 注 意 。
止 痛 含 漱 溶 液
【 作 用 和 用 途 】 具 消 炎 止 痛 作 用 , 用 于 咽 部 溃 疡 , 粘 膜 损 伤 和 急 、 慢 性 咽 炎 。
【 制 剂 和 用 途 】 醋 柳 酸 4
1
、 溴 化 钠 4
1
、 硼 砂 4
1
、 甘 油 47#.、 蒸 馏 水 加 至 477#.。 每 次
进 食 前 几 分 钟 , 将 含 漱 液 振 荡 后 , 含 漱 8 9 2 次 。
含 碘 喉 症 片
:"’*&; <"=;&1;
【 作 用 和 用 途 】 消 炎 、 抗 菌 作 用 , 用 于 慢 性 咽 炎 及 喉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每 片 含 碘 538#
1
。 含 服 , 每 次 5 片 , 每 日 2 9 > 次 。
薄 荷 喉 症 片
?;&/@". <"=;&1;
【 作 用 和 用 途 】 具 消 炎 、 杀 菌 作 用 , 用 于 急 、 慢 性 咽 炎 和 喉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每 片 含 薄 荷 脑 0#
1
、 苯 甲 酸 钠 4#
1
、 桉 油 73>#
1
、 八 角 茴 香 油 736#
1
、
氯 丁 醇 73>#
1
、 蔗 糖 粉 877#
1
。 含 服 , 每 次 5 9 0 片 , 每 日 2 9 > 次 。
杜 灭 芬 喉 片
A"#*$@;& ()"#*’; <"=;&1;
【 作 用 和 用 途 】 村 灭 芬 为 季 铵 盐 类 表 面 活 性 剂 , 能 为 细 菌 所 吸 附 , 扰 乱 细 菌 的 新 陈
代 谢 , 从 而 起 杀 菌 作 用 。 对 葡 萄 球 菌 、 链 球 菌 、 大 肠 杆 菌 及 白 色 念 珠 菌 有 抑 制 作 用 。 用 于
咽 炎 、 扁 桃 体 炎 及 溃 疡 性 口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每 片 含 杜 灭 芬 734#
1
, 每 0 9 8@ 含 化 5 片 。
溶 菌 酶 片
<BC"=B#; DEF.;/
【 作 用 和 用 途 】 溶 菌 酶 为 一 种 能 分 解 粘 多 糖 的 酶 , 有 抗 菌 、 抗 病 毒 、 抗 过 敏 等 作 用 。
含 化 时 用 于 慢 性 咽 炎 、 喉 炎 及 口 腔 溃 疡 。
·GH55·
第 七 章 耳 鼻 咽 喉 科 用 药
【 制 剂 及 用 法 】 每 片 含 溶 菌 酶 !"#
$
。 口 含 , 每 次 % 片 , 每 日 & ’ ( 次 , ) 日 为 一 疗 程 。
四 季 润 喉 片
【 作 用 和 用 途 】 润 喉 、 消 炎 。 用 于 咽 喉 炎 及 扁 桃 体 炎 的 辅 助 治 疗 。
【 制 剂 和 用 法 】 每 片 含 桉 叶 油 "*"""+#,、 桔 子 油 "*""%#,、 薄 荷 油 "*""")#,、 薄 荷 脑
"*""%$、 柠 檬 酸 "*"%$、 葡 萄 糖 "*-$。 含 化 , 每 次 % ’ ! 片 , 每 日 数 次 。
第 九 节 硬 化 剂
【 作 用 和 用 途 】 注 入 组 织 内 可 引 起 局 部 无 菌 性 炎 性 反 应 , 最 后 导 致 血 管 闭 塞 、 纤 维
增 生 和 疤 痕 收 缩 。 用 于 慢 性 肥 厚 性 鼻 炎 和 鼻 咽 纤 维 血 管 瘤 的 治 疗 。
【 用 法 和 用 量 】 下 鼻 四 粘 膜 内 点 状 或 线 状 注 射 , 每 一 侧 "*! ’ "*.#,, 每 周 % 次 为 一
疗 程 。 鼻 咽 纤 维 血 管 瘤 瘤 体 内 注 射 , 常 用 /0鱼 肝 油 酸 钠 , 每 次 % ’ &#,, 根 据 瘤 体 大 小 分
数 个 点 注 入 , 每 周 % 次 。
【 制 剂 】 /0鱼 肝 油 酸 钠 、 +"0甘 油 、 )"0乙 醇 、 /"0葡 萄 糖 液 。
【 注 意 】
!
注 射 前 , 粘 膜 先 用 丁 卡 因 表 麻 ;
"
严 格 控 制 剂 量 , 双 下 鼻 甲 需 注 射 时 , 每
次 只 宜 一 侧 , 超 量 可 引 起 血 管 栓 塞 , 组 织 坏 死 等 副 作 用 ;
#
推 注 药 液 前 务 必 回 抽 , 无 血 才
可 注 入 。
第 十 节 清 洁 剂 及 软 化 剂
过 氧 化 氢 溶 液 〔 双 氧 水 〕
12345$67 86459:3 ;5,<=:57
【 作 用 和 用 途 】 其 初 生 态 氧 有 清 洁 、 杀 菌 、 去 污 、 除 臭 作 用 。 用 于 厌 氧 菌 感 染 的 疾
病 , 如 溃 疡 性 咽 峡 炎 、 坏 死 性 龈 炎 、 口 炎 及 中 耳 炎 等 。
【 制 剂 和 用 法 】 %0 ’ .0双 氧 水 , 漱 口 , 每 日 数 次 。 .0双 氧 水 , 洗 耳 , 每 日 ! ’ . 次 。
碳 酸 氢 钠 滴 耳 液
;5 3:<# >:?@4A57@=6 B@4 C45DE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碱 性 软 化 剂 , 可 中 和 强 酸 , 另 有 膨 胀 发 酵 作 用 。 用 于 软 化 外 耳 道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盯 及 洗 涤 耳 道 。
【 制 剂 和 用 法 】 碳 酸 氢 钠 ! " #$
%
、 蒸 馏 水 &$’(、 甘 油 加 至 #$$’(, 搅 匀 , 即 得 !) "
#$)浓 度 , 滴 耳 , 每 *+# 次 , * " ! 日 后 可 取 软 化 盯 。
第 十 一 节 表 面 麻 醉 剂
丁 卡 因
地 卡 因 ,-./01023-( 421023-)
详 见 麻 醉 科 用 药 。 本 品 麻 醉 效 力 强 , 表 面 渗 透 作 用 好 , 为 耳 鼻 咽 喉 科 最 常 用 的 粘 膜
表 面 麻 醉 剂 。 由 于 其 毒 性 反 应 大 , 因 此 使 用 时 应 特 别 加 以 注 意 。
( #) 丁 卡 因 溶 液 内 最 好 加 入 伊 红 或 亚 甲 蓝 着 色 , 以 区 别 于 其 他 麻 药 , 切 勿 将 其 注 射
用 。
( *) 常 用 $5&) " #)浓 度 , 一 次 总 量 不 应 超 过 6$’
%
, 以 最 小 量 而 能 达 到 麻 醉 效 果 为
原 则 。
( !) 儿 童 及 孕 妇 对 其 耐 受 性 低 , 易 发 生 中 毒 反 应 , 以 不 用 为 宜 。
( 7) 多 采 用 喷 雾 法 给 药 , 鼻 腔 内 表 麻 可 用 棉 片 或 纱 条 浸 蘸 药 液 后 填 入 鼻 腔 内 。 用 药
其 间 医 护 人 员 不 得 离 开 病 人 , 应 密 切 观 察 病 人 的 面 色 、 表 情 、 脉 搏 及 呼 吸 等 情 况 。 一 旦 发
现 中 毒 反 应 , 应 及 时 加 以 处 理 。
( &) 地 卡 因 溶 液 内 加 入 少 量 肾 上 腺 素 , 可 减 少 中 毒 和 延 长 麻 醉 时 间 。
( 6) 嘱 患 者 切 勿 将 药 液 咽 下 。
( 8) 药 液 最 好 临 用 时 新 鲜 配 制 。
包 宁 液
9:3023’ ; <:(=.2:3
【 作 用 和 用 途 】 为 鼓 膜 表 面 麻 醉 剂 , 用 于 鼓 膜 穿 刺 、 切 开 和 修 补 术 的 麻 醉 。
【 制 剂 和 用 法 】 盐 酸 可 卡 因 ( 晶 体 ) 、 薄 荷 脑 ( 晶 体 ) 和 纯 石 炭 酸 各 *
%
, 置 于 干 燥 瓶 内
混 合 , 在 水 浴 上 加 微 温 , 成 澄 明 液 即 得 。 用 棉 签 或 棉 片 蘸 药 后 敷 于 鼓 膜 上 约 #$’23, 即 有
麻 醉 作 用 。
·#>##·
第 七 章 耳 鼻 咽 喉 科 用 药
第 十 二 节 中 药 制 剂
辛 夷 花 滴 鼻 液
【 作 用 和 用 途 】 收 缩 鼻 粘 膜 血 管 , 散 风 寒 、 通 鼻 。 用 于 急 、 慢 性 鼻 炎 及 鼻 窦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 !) 煎 剂 : 取 辛 夷 花 "#
$
加 入 %##&’ 水 中 煮 沸 !" ( )"&*+, 过 滤 缩 成
!##&’ 即 得 。
( )) 芳 香 水 : 用 蒸 馏 法 和 溶 解 法 制 成 芳 香 水 。
( %) 乳 剂 : 取 纯 挥 发 油 )&’、 西 黄 著 胶 !
$
、 在 乳 钵 中 制 成 初 乳 , 加 水 稀 释 成 !##&’, 配 成
),乳 剂 。
( -) 麻 油 合 剂 : 取 纯 挥 发 油 )&’, 溶 于 灭 菌 ( !-#., -/) 麻 油 !##&’ 中 , 配 成 ),油 剂 。
用 上 述 制 剂 滴 鼻 , 每 日 % 次 。
白 芷 蜂 蜜 滴 鼻 液
【 作 用 和 用 途 】 解 表 、 祛 风 、 止 痛 、 滑 润 和 除 臭 。 用 于 萎 缩 性 鼻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白 芷 "
$
、 蜂 蜜 !##
$
混 合 。 滴 鼻 , 每 每 侧 % ( - 滴 , 每 日 % 次 。
藿 胆 丸
【 作 用 和 用 途 】 清 风 热 , 通 鼻 窍 。 用 于 慢 性 鼻 炎 和 鼻 窦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口 服 , 每 日 ) 次 , 每 次 % ( 0
$
。
【 制 剂 】 丸 剂 , 含 广 藿 香 1#,, 猪 胆 膏 !#,。 每 瓶 %0
$
鸦 胆 子
【 作 用 和 用 途 】 鸦 胆 子 油 能 腐 蚀 细 胞 使 之 发 生 退 行 性 变 , 细 胞 核 固 缩 , 最 后 坏 死 脱
落 。 用 于 鼻 腔 、 喉 和 外 耳 道 乳 头 状 瘤 的 治 疗 。
【 制 剂 和 用 法 】 取 鸦 胆 子 核 仁 粉 未 )##
$
放 入 %##&’ 的 乙 醚 中 搅 拌 、 浸 泡 , 放 置 )-/
后 过 滤 , 蒸 去 乙 醚 , 可 得 "# ( 0#&’ 的 固 有 油 。 将 鸦 胆 子 油 涂 搽 肿 瘤 表 面 , 每 日 ! 次 。 若
肿 瘤 大 或 为 多 发 性 , 先 将 瘤 体 摘 除 , 再 用 鸦 胆 子 油 涂 于 其 基 底 部 , 可 预 防 复 发 。
西 瓜 霜
【 作 用 和 用 途 】 清 热 、 解 毒 、 消 炎 、 止 痛 、 止 血 。 用 于 急 慢 性 咽 喉 炎 、 扁 桃 体 炎 、 口 腔
·)2!!·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炎 、 牙 龈 肿 痛 出 血 等 。
【 制 剂 和 用 法 】 主 要 成 分 为 西 瓜 霜 、 黄 连 、 川 贝 、 黄 苓 、 射 干 、 木 汉 果 、 梅 片 等 , 含 人 体
所 需 的 多 种 矿 物 元 素 和 氨 基 酸 。
粉 剂 : 每 瓶 !
"
, 使 用 时 将 瓶 盖 旋 开 , 对 局 部 病 灶 挤 压 喷 雾 。 每 次 喷 # $ ! 回 , 每 日 ! $ %
次 。
片 剂 : 含 化 , 每 小 时 & $ % 片 。
六 神 丸
【 作 用 和 用 途 】 清 凉 解 毒 、 消 炎 止 痛 。 用 于 慢 性 咽 喉 炎 和 慢 性 扁 桃 体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口 服 , 每 日 ! 次 , 每 次 # 岁 # 粒 , & 岁 & 粒 , ! 岁 ! $ % 粒 , % $ ’ 岁 ( $ )
粒 , * $ #( 岁 ’ $ * 粒 , 成 人 #+ 粒 。
【 制 剂 】 丸 剂 , 内 含 蟾 酥 、 麝 香 、 牛 黄 、 雄 黄 、 珍 珠 、 冰 片 。
【 注 意 】 孕 妇 及 心 脏 病 患 者 忌 服 。
冰 硼 散
【 作 用 和 用 途 】 解 毒 、 消 炎 , 用 于 咽 喉 红 肿 、 牙 龈 肿 痛 、 口 舌 生 疮 。
【 制 剂 和 用 法 】 成 分 为 冰 片 、 月 石 、 玄 明 粉 、 朱 砂 。 每 瓶 #,(
"
。 将 药 物 吹 于 患 处 , 每
日 数 次 。
胖 大 海
【 作 用 和 用 途 】 清 热 、 润 肺 、 利 咽 、 解 毒 。 用 于 急 、 慢 性 咽 喉 炎 和 扁 桃 体 炎 。
【 用 法 和 剂 量 】 煎 服 或 泡 水 饮 用 , 每 日 & $ ! 次 , 每 次 胖 大 海 & $ ! 枚 ( %,( $ *
"
) 。
响 声 丸
【 作 用 和 用 途 】 清 火 、 化 痰 、 利 咽 。 用 于 慢 性 喉 炎 。
【 制 剂 和 用 法 】 处 方 : 大 黄 、 砂 仁 、 川 芎 、 、 诃 子 肉 各 & 两 ’ 钱 , 甘 草 、 连 翘 、 桔 梗 各 ) 两
% 钱 , 蟑 衣 、 川 贝 各 - 两 ’ 钱 , 柿 霜 # 两 % 钱 , 薄 荷 #+ 两 , 儿 茶 ( 两 , 共 研 细 末 , 炼 蜜 为 丸 。
每 袋 & 两 ’ 钱 。 口 服 , 每 日 & 次 , 每 次 & 钱 。
清 音 丸
【 作 用 和 用 途 】 养 阴 清 热 , 生 津 止 咳 。 用 于 咽 喉 肿 痛 、 音 哑 声 嘶 、 口 舌 干 燥 。
【 制 剂 和 用 法 】 成 分 为 元 参 、 桔 梗 、 山 豆 根 、 硼 砂 、 黄 连 、 银 花 、 麦 门 冬 、 栀 子 、 贝 母 。
口 服 , 每 次 # 丸 , 每 日 & $ ! 次 。
·!’##·
第 七 章 耳 鼻 咽 喉 科 用 药
铁 笛 丸
【 作 用 和 用 途 】 利 咽 开 音 , 用 于 慢 性 咽 喉 炎 、 声 音 嘶 哑 。
【 制 剂 和 用 法 】 成 分 为 诃 子 肉 、 麦 冬 、 茯 苓 、 瓜 蒌 皮 、 贝 母 、 甘 草 、 桔 梗 、 凤 凰 衣 、 玄 参 、
青 果 等 。 含 服 , 每 次 ! 丸 , 每 日 " # $ 次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第 一 节 牙 齿 硬 组 织 疾 病 用 药
主 要 有 防 龋 剂 、 窝 洞 消 毒 剂 和 牙 本 质 脱 敏 剂 。 防 龋 剂 一 般 具 有 对 人 体 无 毒 害 , 能 防
止 龋 齿 发 生 , 使 初 龋 停 止 发 展 , 使 用 简 便 和 易 于 普 及 的 特 点 。 常 用 的 防 龋 剂 有 !"氟 化 钠
糊 剂 、 点 隙 封 闭 剂 、 #$"、 硝 酸 银 溶 液 和 氨 硝 酸 银 溶 液 。 窝 洞 消 毒 剂 则 具 有 杀 菌 力 强 、 渗
透 性 大 、 能 在 短 时 间 内 杀 灭 窝 洞 内 的 细 菌 、 不 损 害 牙 髓 组 织 的 特 点 。 常 用 的 有 樟 脑 酚 、 麝
香 草 酚 、 氨 硝 酸 银 及 %$" & %’"乙 醇 。 牙 本 质 脱 敏 剂 , 具 有 很 快 渗 透 到 牙 本 质 小 管 里 , 对
牙 髓 无 刺 激 并 有 疗 效 持 久 的 作 用 。 常 用 的 有 磺 酚 及 %’"氟 化 钠 甘 油 糊 剂 、 碘 化 银 脱 敏
剂 。
!"氟 化 钠 溶 液 ( 涂 布 ) 或 $(!"氟 化 钠 溶 液 ( 漱 口 )
)*+,-. /0-*1,+2 )*0-3,*4
【 药 品 组 成 】 氟 化 钠 !
5
, 蒸 馏 水 加 至 #$$.6 或 #$$$.6, 食 用 颜 料 少 许 。
【 药 理 作 用 】 氟 化 物 影 响 细 菌 的 代 谢 过 程 , 使 乳 酸 的 生 成 减 少 , 并 抑 制 细 菌 生 长 繁
殖 及 对 牙 面 的 粘 附 , 减 少 菌 斑 形 成 。 氟 渗 入 到 牙 齿 硬 组 织 中 与 钙 盐 相 结 合 而 产 生 钙 氟 磷
灰 石 , 从 而 降 低 了 对 刺 激 的 感 受 性 , 提 高 牙 釉 质 的 抗 酸 能 力 。
【 适 应 证 】 龋 病 预 防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注 意 事 项 】 使 用 涂 剂 时 要 先 隔 湿 和 吹 干 患 牙 , 但 含 漱 剂 例 外 。
【 制 剂 】
!
涂 剂 : !"氟 化 钠 溶 液 。
"
含 漱 剂 : $(!"氟 化 钠 溶 液 。
【 用 法 】 隔 湿 并 擦 干 牙 面 , 用 小 棉 球 蘸 药 液 涂 擦 牙 面 7.,4, 每 周 # 次 , 8 次 为 # 个 疗
·’9##·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程 。
!"氟 化 亚 锡 溶 液
!"#$%&&’() *+(’,-./ #’+($-’&
【 药 品 组 成 】 氟 化 亚 锡 !
0
、 蒸 馏 水 加 至 12234。
【 药 理 作 用 】 氟 化 亚 锡 具 有 氟 离 子 与 锡 离 子 双 重 抗 龋 作 用 。 能 降 低 唾 液 中 变 形 链
球 菌 数 量 以 及 菌 斑 内 的 变 形 链 球 菌 和 嗜 血 链 球 菌 的 数 量 , 具 有 良 好 的 抗 菌 斑 作 用 。
【 适 应 证 】 龋 病 预 防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注 意 事 项 】
!
本 品 配 置 后 不 稳 定 , 易 被 氧 化 水 解 产 生 白 色 沉 淀 , 故 应 新 鲜 配 制 。
"
本 品 溶 液 味 涩 难 饮 , 收 敛 性 大 , 可 使 牙 龈 发 白 , 甚 至 使 牙 齿 脱 色 。
【 制 剂 】 涂 剂 : !"氟 化 钠 溶 液 。
【 用 法 】 隔 湿 并 擦 干 牙 面 , 用 小 棉 球 蘸 药 液 涂 擦 牙 面 53-&, 每 周 1 次 , 6 次 为 1 个 疗
程 。
氯 已 定
78+’,8/9-.-&/
参 见 口 腔 粘 膜 病 用 药 “ 洗 必 太 液 ” 。
酸 性 氟 磷 酸 钠 溶 液
:;-.-; #’.-(3 *+(’,’<8’)<8%$/ #’+($-’&
【 药 品 组 成 】 氟 化 钠 =
0
、 !>"正 磷 酸 1?2=34, 蒸 馏 水 加 至 12234。
【 药 理 作 用 】 本 剂 呈 弱 酸 性 , 有 利 于 氟 化 物 在 牙 釉 质 表 面 滞 留 , 保 证 氟 磷 灰 石 和 氟
化 钙 的 形 成 , 降 低 牙 釉 质 的 溶 解 度 , 抗 酸 作 用 持 久 。 此 外 , 本 剂 的 酸 性 可 促 使 氟 化 物 在 牙
釉 质 中 渗 透 , 促 进 初 龋 再 矿 化 。
【 适 应 证 】 龋 病 预 防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注 意 事 项 】 使 用 时 应 注 意 使 该 液 与 牙 齿 持 续 接 触 53-& @ >3-&, 涂 擦 后 半 小 时 内 不
宜 喝 水 或 进 食 , 以 增 强 牙 齿 对 氟 化 物 的 吸 收 。
【 制 剂 】 溶 液 剂 。
【 用 法 】 隔 湿 、 擦 干 牙 面 , 用 小 棉 球 蘸 药 液 涂 擦 牙 面 53-& @ >3-&, 或 含 漱 。
点 隙 封 闭 剂
*-))(,/ #/%+%&$)
【 别 名 】 窝 沟 封 闭 剂 , 防 龋 涂 料 。
·A!11·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药 品 组 成 】 双 酚 ! " 甲 基 丙 烯 酸 缩 水 甘 油 脂 ( #$% " &’!) ( 份 , 甲 基 丙 烯 酸 甲 酯
( 含 有 )*光 敏 剂 ) ) 份 。
【 药 理 作 用 】 本 药 的 物 理 和 化 学 性 能 均 较 理 想 , 可 配 制 成 光 敏 防 龋 涂 料 , 加 入 )*光
敏 剂 , 涂 在 牙 齿 合 面 点 隙 裂 沟 上 , 用 一 定 波 长 的 可 见 光 光 敏 固 化 器 照 射 后 , 涂 料 即 能 固 化
成 膜 , 封 闭 点 隙 裂 沟 , 以 便 隔 绝 致 龋 因 素 对 牙 齿 的 侵 害 , 达 到 预 防 点 隙 龋 的 目 的 。
【 不 良 反 应 】 偶 有 涂 料 过 厚 , 影 响 咬 合 关 系 。
【 注 意 事 项 】 使 用 时 , 要 先 清 洁 干 净 牙 面 和 酸 处 理 冲 洗 , 隔 湿 , 吹 干 后 再 用 本 品 和 光
固 化 , 化 学 固 化 的 让 其 自 凝 , 以 防 脱 落 。 涂 布 涂 料 厚 薄 要 适 中 , 切 勿 影 响 咬 合 。
【 制 剂 】 涂 剂 。
【 用 法 】
)+ 先 清 洁 牙 齿 。
,+ 牙 面 酸 处 理 , 用 (-* . /-*的 磷 酸 溶 液 ( 其 中 含 有 0* 氧 化 锌 ) 处 理 釉 质 表 面
)1$2, 随 即 冲 洗 干 净 , 干 燥 , 并 防 止 唾 液 再 污 染 。
(+ 涂 布 防 龋 涂 料 于 干 燥 的 点 隙 裂 沟 中 , 消 除 气 泡 , 涂 料 涂 布 厚 度 及 范 围 以 不 影 响 咬
合 为 宜 。
3+ 防 龋 涂 料 固 化 , 用 可 见 光 固 化 灯 照 射 涂 料 ,-% . (-%, 即 可 固 化 成 薄 膜 面 封 闭 点 隙
裂 沟 。 化 学 固 化 的 则 自 凝 。
)-*硝 酸 银 溶 液
)-*4$5678 !89:2;$ <$;8=%
【 药 品 组 成 】 硝 酸 银 )-
9
, 蒸 馏 水 加 至 )--14。
【 药 理 作 用 】 硝 酸 银 在 水 中 析 出 银 离 子 与 菌 体 蛋 白 结 合 成 蛋 白 银 沉 淀 中 , 逐 渐 放 出
微 量 银 离 子 , 与 酶 蛋 白 的 活 动 基 因 相 作 用 , 阴 断 了 微 生 物 细 胞 某 些 酶 系 统 , 因 此 硝 酸 银 在
出 现 了 短 暂 的 杀 菌 作 用 以 后 , 还 呈 现 长 时 期 的 抑 菌 作 用 。 常 用 来 还 原 硝 酸 银 的 药 物 有 丁
香 油 、 )-*福 尔 马 林 、 碘 化 物 。 还 原 后 , 硝 酸 银 很 快 变 成 为 黑 色 , 这 种 化 学 作 用 的 终 末 产
物 有 蛋 白 银 和 还 原 银 , 其 中 还 原 银 是 消 毒 牙 本 质 的 主 要 成 分 , 并 沉 淀 于 牙 本 质 小 管 内 , 能
有 效 地 阴 滞 牙 本 质 内 细 菌 的 滋 长 , 停 止 龋 蚀 的 进 行 , 亦 能 阴 碍 神 经 冲 支 的 传 导 , 起 脱 敏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牙 本 质 过 敏 、 粘 膜 溃 疡 、 初 龋 和 窝 洞 消 毒 。
【 不 良 反 应 】 可 灼 伤 粘 膜 。
【 注 意 事 项 】
!
溶 液 中 的 银 离 子 可 被 光 和 许 多 还 原 剂 所 沉 淀 , 应 避 光 、 密 封 , 置 阴 凉
处 保 存 。
"
溶 洞 消 毒 时 , 禁 用 于 青 年 恒 牙 及 深 窝 洞 。
#
使 用 时 应 避 免 与 口 腔 软 组 织 接
触 , 以 免 灼 伤 或 腐 蚀 这 些 组 织 。
$
使 用 后 应 用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 以 减 少 对 组 织 的 不 良 刺 激 。
%
患 牙 因 用 硝 酸 银 还 原 后 会 变 黑 色 , 影 响 美 观 , 故 不 适 用 于 恒 前 牙 。
·0>))·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 制 剂 】 溶 液 剂 : !"#
【 用 法 】 防 湿 , 擦 干 患 牙 , 用 消 毒 小 棉 球 蘸 药 液 , 涂 擦 患 处 !$%&, 再 用 丁 香 油 小 棉 球
涂 擦 还 原 至 呈 黑 色 。 对 粘 膜 溃 疡 , 先 隔 湿 , 后 烧 灼 病 变 , 再 用 生 理 水 冲 洗 。
硝 酸 氨 银 溶 液
’$$(&%)*)+ ,%+-./ 0%1/)1. ,(+21%(&
【 别 名 】 氨 硝 酸 银 , 氨 制 硝 酸 银 溶 液 。
【 药 品 组 成 】 硝 酸 银 3"
4
、 蒸 馏 水 !"$5、 67#氨 水 68$5。
【 药 理 作 用 】 硝 酸 银 与 人 体 组 织 和 细 菌 的 蛋 白 质 结 合 而 使 其 沉 淀 , 变 为 蛋 白 银 , 低
浓 度 时 使 组 织 收 敛 , 抑 制 细 菌 生 长 ; 高 浓 度 时 能 杀 灭 细 菌 , 对 组 织 有 腐 蚀 作 用 。 沉 淀 银 逐
渐 变 为 黑 色 的 金 属 银 , 继 续 放 出 微 量 的 银 离 子 而 起 抑 菌 作 用 。
【 适 应 证 】 预 防 龋 齿 , 窝 洞 消 毒 , 根 管 消 毒 , 口 腔 粘 膜 溃 疡 、 息 肉 , 坏 死 性 龋 炎 。
【 不 良 反 应 】 可 灼 伤 粘 膜 。
【 注 意 事 项 】
!9 使 用 本 品 后 应 用 丁 香 油 或 !"#福 尔 马 林 溶 液 、 碘 酊 、 氯 化 物 等 还 原 。 且 用 丁 香 油
还 原 后 , 形 成 黑 色 的 金 属 粒 子 , 沉 淀 于 牙 本 质 小 管 中 , 可 持 久 地 抑 制 细 菌 生 长 。
69 使 用 时 注 意 保 护 口 腔 粘 膜 。
39 本 品 应 储 存 于 有 色 瓶 中 , 密 封 避 光 , 置 阴 凉 处 保 存 。
:9 年 轻 恒 牙 及 深 龋 洞 者 禁 用 , 恒 前 牙 不 用 。
【 制 剂 】 溶 液 剂 。
【 用 法 】 防 湿 , 擦 干 患 牙 , 涂 本 品 , 以 热 气 吹 干 后 , 再 用 丁 香 油 小 棉 球 涂 擦 还 原 至 呈
黑 色 。 对 粘 膜 溃 疡 , 先 隔 湿 , 后 烧 灼 病 变 , 再 用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
樟 脑 酚 液
;)$<=(<=.&%>2.( ;9?)
【 别 名 】 樟 脑 酚 , 樟 脑 酚 合 剂 。
【 药 品 组 成 】 樟 脑 @
4
、 酚 3
4
、 A8#乙 醇 !$5。
【 药 理 作 用 】 樟 脑 有 较 好 的 镇 痛 作 用 和 弱 的 防 腐 作 用 , 并 可 减 轻 酚 的 腐 蚀 作 用 , 加
强 其 渗 透 性 。 本 处 方 中 酚 的 浓 度 较 低 , 有 防 腐 和 镇 痛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窝 洞 及 根 管 消 毒 , 急 性 牙 髓 炎 开 髓 后 放 于 穿 髓 孔 处 止 痛 。 牙 周 脓 肿 时 敷
于 牙 周 袋 中 止 痛 。
【 制 剂 】 溶 液 。
【 用 法 】 局 部 涂 用 , 或 以 棉 捻 或 小 棉 球 蘸 药 , 封 入 髓 室 或 根 管 内 3 天 B 8 天 。
·77!!·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麝 香 草 酚
!"#$%&
【 别 名 】 麝 香 草 脑 , 异 丙 甲 酚 , 麝 香 草 酚 酊 , !"
#$%&’($
, )*+,%%&, !"
#$%& !’-./(*+
。
【 药 品 组 成 】 麝 香 草 酚 0
1 2 341
、 506乙 醇 溶 液 加 至 74$8, 配 制 成 706 2 046麝 香
草 酚 乙 醇 溶 液 。
【 药 理 作 用 】 麝 香 草 酚 为 大 块 无 色 结 晶 , 有 特 殊 臭 味 , 味 辛 辣 , 难 溶 于 水 , 可 溶 于 苛
性 钠 、 醇 和 氯 仿 内 。 主 要 由 麝 香 草 的 挥 发 油 中 取 得 。 麝 香 草 酚 是 酚 类 的 一 种 , 其 局 部 作
用 和 酚 相 类 似 , 但 其 防 腐 力 大 , 刺 激 性 小 , 能 渗 入 牙 本 质 小 管 内 , 杀 灭 其 中 的 细 菌 并 有 极
微 弱 的 麻 醉 镇 痛 作 用 , 还 能 形 成 结 晶 , 隔 绝 外 界 刺 激 , 可 减 轻 过 敏 牙 质 的 疼 痛 。 其 配 成 合
剂 后 消 毒 作 用 强 , 对 腐 败 物 质 有 分 解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窝 洞 消 毒 、 根 管 消 毒 、 牙 本 质 过 敏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注 意 事 项 】 密 闭 瓶 口 , 以 免 酒 精 挥 发 。
【 制 剂 】 酊 剂 : 706、 046。
【 用 法 】 以 小 棉 球 蘸 药 封 于 根 管 内 。 脱 敏 时 , 用 小 棉 球 蘸 药 放 过 敏 处 , 用 烧 热 器 械
熨 烫 , 可 增 加 脱 敏 效 果 。
复 方 酚 液
9"+-%& )%$:%(-;
【 药 品 组 成 】 麝 香 草 酚 34
1
、 苯 酚 30
1
、 薄 荷 脑 0
1
。
【 药 理 作 用 】 参 见 麝 香 草 酚 。
【 适 应 证 】 窝 洞 消 毒 、 根 管 消 毒 、 牙 本 质 过 敏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用 法 】 参 照 麝 香 草 酚 。
樟 脑 对 氯 酚
)<$:"%*</+; 9<*<."&%*:"+-%&
【 药 品 组 成 】 樟 脑 =0
1
、 对 氯 酚 >0
1
。
【 药 理 作 用 】 对 氯 酚 为 酚 的 卤 化 物 , 与 樟 脑 配 伍 后 , 杀 菌 力 与 渗 透 性 较 一 般 酚 类 更
强 , 腐 蚀 性 和 毒 性 减 小 。 以 酚 浓 度 低 于 樟 脑 浓 度 时 为 佳 , 两 者 最 佳 比 例 为 >0?=0。
【 适 应 证 】 窝 洞 、 根 管 消 毒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用 法 】 以 小 棉 球 蘸 药 封 于 根 管 或 髓 腔 内 , 或 用 小 棉 球 蘸 少 许 涂 擦 洞 壁 。
·5@33·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 $ !%#乙 醇
&’()*)’
【 别 名 】 洒 精 , 醇 , +,*
-’ &’()*)’
。
【 药 品 组 成 】 .%#乙 醇 加 蒸 馏 水 调 配 成 !"# $ !%#浓 度 的 乙 醇 。
【 药 理 作 用 】 乙 醇 是 淀 粉 或 糖 类 经 过 发 酵 制 成 。 为 无 色 澄 明 、 易 流 动 挥 发 的 液 体 ,
味 灼 烈 , 易 燃 烧 。 能 与 水 、 醚 、 甘 油 、 氯 仿 、 挥 发 油 等 任 意 混 合 。 乙 醇 为 最 常 用 的 消 毒 防 腐
药 。 它 能 使 蛋 白 变 性 , 具 有 杀 菌 作 用 。 在 无 蛋 白 质 存 在 时 , 醇 的 浓 度 愈 大 , 其 杀 菌 力 愈
强 ; 在 有 蛋 白 质 存 在 的 环 境 中 , 浓 度 过 高 , 可 使 菌 体 表 层 蛋 白 质 很 快 凝 固 而 形 成 坚 固 的 保
护 膜 , 妨 碍 乙 醇 向 内 渗 透 , 微 生 物 包 藏 其 中 , 不 易 杀 灭 。 故 以 !"# $ !%#的 乙 醇 杀 菌 力 最
强 。
【 适 应 证 】 窝 洞 消 毒 。
【 不 良 反 应 】 对 牙 髓 有 刺 激 性 。
【 注 意 事 项 】 近 髓 窝 洞 消 毒 慎 用 。
【 制 剂 】 酊 剂 。
【 用 法 】 局 部 涂 用 ( 用 小 棉 球 等 醮 药 涂 于 窝 洞 洞 壁 ) 。
碘 酚
/)0)1*23)’
【 别 名 】 碘 酚 液 , /)0)
1*23)’ 4)’5,6)3
。
【 药 品 组 成 】
处 方 7: 碘 789%
:
、 碘 化 钾 %9%
:
、 酚 789%
:
、 蒸 馏 水 ;<=、 甘 油 8%<=。
处 方 8: 碘 >"
:
、 碘 化 钾 7"
:
、 .%#乙 醇 7"<=、 液 化 酚 >%<=、 甘 油 7%<=。
处 方 >: 碘 8"
:
、 液 态 酚 ?"<=、 甘 油 8"<=。
【 药 理 作 用 】 碘 有 强 大 的 杀 菌 作 用 , 也 能 杀 灭 真 菌 及 病 毒 。 酚 也 可 使 蛋 白 变 性 而 产
生 杀 菌 作 用 且 穿 透 力 强 。 利 用 本 品 对 微 生 物 及 组 织 的 作 用 使 牙 本 质 表 面 的 神 经 纤 维 蛋
白 质 变 性 而 失 去 功 能 , 达 到 脱 敏 的 目 的 。 加 热 可 增 强 它 们 的 渗 透 力 和 对 组 织 的 亲 合 力 。
【 适 应 证 】 牙 本 质 过 敏 , 牙 龈 病 , 牙 周 病 。
【 不 良 反 应 】 本 品 对 粘 膜 有 刺 激 性 及 腐 蚀 作 用 。
【 注 意 事 项 】 使 用 时 注 意 保 护 正 常 粘 膜 。 如 不 慎 接 触 到 粘 膜 , 应 迅 速 用 !%#乙 醇 棉
球 吸 干 净 。
【 制 剂 】 甘 油 剂 。
【 用 法 】
79 使 患 处 保 持 干 燥 , 将 本 品 涂 于 过 敏 牙 面 上 , 并 用 烧 热 的 器 械 烫 之 。
·".77·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牙 周 袋 冲 洗 擦 干 后 , 用 探 针 沾 本 品 涂 于 牙 周 袋 内 烧 灼 牙 周 袋 内 壁 衬 里 和 肉 芽 组
织 , 切 勿 烧 灼 粘 膜 组 织 。
#$%氟 化 钠 甘 油 糊 剂
&’()** +,-.)*/0 ’1/ 2,340)*-5 6’7(0
【 别 名 】 #$%氟 化 钠 甘 油 , 氟 膏 , &’()** +,-.)*/0 ’1/ 2,
340)*-5
。
【 药 品 组 成 】 氟 化 钠 #$
8
、 甘 油 !$
8
( 或 改 白 陶 土 !$
8
、 甘 油 适 量 ) 。
【 药 理 作 用 】 氟 渗 入 到 牙 齿 硬 组 织 中 与 钙 盐 相 结 合 而 产 生 钙 氟 磷 灰 石 , 从 而 降 低 了
对 刺 激 的 感 受 性 。
【 适 应 证 】 防 龋 , 牙 本 质 过 敏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注 意 事 项 】
9" 使 用 时 要 先 隔 湿 和 吹 干 患 牙 , 涂 药 后 要 立 即 除 去 停 留 在 间 隙 里 的 糊 剂 , 清 水 漱 口 ,
切 勿 咽 下 。
!" 氟 化 钠 系 剧 毒 药 物 , 在 配 制 时 必 须 慎 重 仔 细 。
:" 氟 化 钠 能 缓 慢 腐 蚀 玻 璃 , 故 不 宜 长 期 存 于 玻 璃 瓶 中 , 最 好 放 在 聚 乙 烯 容 器 中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9" 隔 湿 , 擦 干 患 牙 , 取 少 量 药 置 于 过 敏 区 , 用 橡 皮 轮 或 林 制 器 械 用 力 涂 擦 , 反 复 多 次 。
本 品 对 软 组 织 刺 激 性 小 , 更 适 用 于 牙 颈 部 脱 敏 。
!" 定 期 涂 擦 牙 面 , 可 防 龋 。
碘 化 银 脱 敏 剂
;*,<0) =./*/0 >07017*(*?0)
【 药 品 组 成 】 第 9 液 : !% @ $%碘 酊 9A5B。 第 ! 液 : 9A%硝 酸 银 溶 液 9A5B。
【 药 理 作 用 】 硝 酸 银 与 碘 酊 作 用 后 , 产 生 碘 化 银 并 沉 积 在 牙 本 质 小 管 内 , 堵 塞 小 管 ;
硝 酸 银 使 牙 齿 硬 组 织 内 蛋 白 疑 固 , 形 成 保 护 膜 。 从 而 阴 断 传 导 , 达 到 脱 敏 效 果 。
【 适 应 证 】 牙 齿 敏 感 症 。
【 不 良 反 应 】 可 引 起 粘 膜 烧 灼 伤 。
【 注 意 事 项 】 使 用 时 保 护 口 腔 粘 膜 , 防 止 烧 灼 。
【 制 剂 】
!
酊 剂 : !% @ $%碘 酊 。
"
溶 液 剂 : 9A%硝 酸 银 。
【 用 法 】 清 洁 牙 面 隔 湿 , 用 小 棉 球 蘸 少 量 !% @ $%碘 酊 , 涂 擦 敏 感 区 , 用 热 气 吹 干 。
约 半 分 钟 后 , 再 用 9A%硝 酸 银 涂 擦 , 使 呈 乳 白 色 沉 淀 。 可 按 同 法 反 复 涂 擦 多 次 , 真 至 敏 感
消 失 或 明 显 减 轻 。
·9C99·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复 方 细 辛 酊
!"#$%&’( )*+’&, -.,/.�
【 药 品 组 成 】 荜 茇 1
2
、 细 辛 1
2
、 高 良 姜 1
2
、 白 芷 1
2
、 花 椒 1
2
、 冰 片
2
、 345乙 醇 14,6。
【 药 理 作 用 】 本 剂 有 止 痛 和 轻 度 局 部 麻 醉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用 于 急 性 牙 髓 炎 、 残 髓 炎 的 应 急 止 痛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制 剂 】 酊 剂 。
【 用 法 】 防 湿 , 吹 干 患 牙 , 以 小 棉 球 蘸 药 涂 擦 过 敏 区 。
第 二 节 牙 髓 病 及 根 尖 周 病 用 药
主 要 有 安 抚 镇 痛 药 、 活 髓 保 存 剂 、 牙 髓 失 活 剂 、 干 髓 剂 、 根 管 冲 洗 液 、 根 管 消 毒 剂 和 根
管 充 真 剂 。 常 用 的 安 抚 牙 髓 镇 痛 药 有 丁 香 油 酚 、 牙 痛 水 。 活 髓 保 存 剂 有 氢 氧 化 钙 糊 剂 。
牙 髓 失 活 剂 常 具 有 失 活 效 果 确 切 , 能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无 痛 地 处 置 牙 髓 , 封 药 期 间 不 产 生 剧
烈 疼 痛 , 并 且 对 周 围 组 织 安 全 的 特 点 。 常 用 的 牙 髓 失 活 剂 有 复 方 亚 砷 酸 糊 、 三 聚 甲 醛 失
活 剂 和 金 属 砷 。 干 髓 剂 具 有 能 长 期 保 持 残 存 牙 髓 无 菌 , 使 残 髓 组 织 干 化 、 固 定 在 根 管 内 ,
并 且 不 使 牙 齿 变 色 的 作 用 ; 常 用 药 物 有 干 尸 剂 7 号 、 干 尸 剂 8 号 。 常 用 的 根 管 冲 洗 液 有
15过 氧 化 氢 溶 液 、 85氯 亚 明 。 根 管 消 毒 剂 具 有 强 的 渗 透 性 , 能 消 毒 牙 本 质 小 管 及 侧 枝
根 管 , 杀 菌 力 强 , 不 受 脓 液 和 坏 死 组 织 的 影 响 , 不 损 害 根 尖 周 围 组 织 , 并 有 不 使 牙 齿 变 色
的 作 用 。 常 用 的 药 物 有 甲 酚 、 甲 醛 和 木 馏 油 , 以 及 丁 香 油 酚 、 樟 脑 酚 和 麝 香 草 酚 等 。 根 管
充 填 剂 的 共 同 特 点 是 : 不 刺 激 根 尖 组 织 , 有 一 定 的 抑 菌 作 用 ; 体 积 不 收 缩 , 凝 固 后 与 管 壁
无 间 隙 ; 9 线 照 射 , 以 便 检 查 充 填 是 否 完 全 ; 操 作 简 便 , 能 以 简 单 的 技 术 使 根 管 充 满 , 必 要
时 能 从 根 管 中 取 出 ; 并 且 在 根 管 中 不 被 吸 收 。 常 用 的 药 物 有 复 方 碘 仿 散 , 根 管 塑 化 剂 , 除
外 还 有 根 管 糊 剂 和 氯 仿 牙 胶 糊 剂 。
丁 香 油 酚
:;(&, -+’<./=<;;"( :>-)
【 别 名 】 丁 香 油 精 , 丁 香 酚 , ?&
2(#.;
。
【 药 品 组 成 】 丁 香 油 为 丁 香 的 干 燥 花 蕾 中 通 蒸 气 蒸 馏 民 得 的 挥 发 油 。 其 有 效 成 分
为 丁 香 油 酚 , 含 量 不 得 少 于 @A5。
【 药 理 作 用 】 丁 香 油 酚 为 原 生 质 毒 。 有 镇 痛 及 防 腐 作 用 。 对 牙 髓 炎 症 引 起 的 疼 痛
·8B77·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有 特 异 的 缓 解 作 用 。
【 适 应 证 】
!" 化 学 性 及 机 械 性 根 周 膜 炎 。
#" 活 髓 拔 除 后 封 入 根 管 止 痛 。
$" 于 氧 化 锌 调 合 成 糊 剂 , 用 于 牙 髓 充 血 的 安 抚 治 疗 。
%" 用 于 深 髓 垫 底 、 窝 洞 暂 封 剂 、 根 管 充 填 剂 、 硝 酸 银 的 还 原 剂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制 剂 】 乳 剂 : &’(。
【 用 法 】 将 本 品 少 许 入 急 性 牙 髓 炎 干 髓 后 的 洞 内 止 痛 。
牙 痛 水
)**+,-.,/ 01*23
【 药 品 组 成 】
处 方 !: ’4(乙 醇 5467、 氯 仿 !467、 冰 片 8"’
9
、 樟 脑 8"’
9
。
处 方 #: 薄 荷 油 #67, 樟 脑 油 、 玫 瑰 油 、 丁 香 油 、 茴 香 油 、 冬 绿 油 、 林 馏 油 各 !67, 8’(
乙 醇 加 至 #467( 应 先 将 全 部 药 物 混 匀 后 再 加 乙 醇 ) 。
【 药 理 作 用 】
组 成 !: 有 防 腐 、 止 痛 作 用 。
组 成 #: 薄 荷 油 、 樟 脑 油 、 丁 香 油 、 冬 绿 油 为 局 部 刺 激 药 , 可 止 痛 。 木 馏 油 具 消 毒 、 麻 醉
作 用 , 也 有 止 痛 作 用 。 玫 瑰 油 、 茴 香 油 为 矫 味 剂 , 具 消 炎 作 用 。
【 适 应 证 】
!
深 龋 、 牙 髓 充 血 的 安 抚 治 疗 。
"
急 性 牙 髓 炎 和 急 性 根 尖 周 炎 开 髓 止
痛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制 剂 】 酊 剂 : !4467。
【 用 法 】 取 本 品 少 许 吸 于 棉 球 置 于 龋 洞 中 。
复 方 亚 砷 酸 糊 剂
:13/;<. 0/=<+-><?/1
【 别 名 】 亚 砷 酸 ( 三 氧 化 二 砷 :3
#
@
$
) 。 复 方 牙 髓 失 活 剂 , 砷 失 活 剂 。
【 药 品 组 成 】
处 方 !: 三 氧 化 二 砷 %
9
、 盐 酸 丁 卡 因 4"&
9
、 麝 香 草 脑 4"’
9
、 盐 酸 麻 黄 碱 4"4A
9
、 利 凡 诺
4"’9( 着 色 剂 ) 、 丁 香 油 酚 4"’67、 蒸 馏 水 #67、 消 毒 小 棉 块 适 量 。
处 方 #: 三 氧 经 二 砷 $"’
9
、 麝 香 草 脑 4"’
9
、 盐 酸 可 卡 因 4"’
9
、 石 棉 粉 4"’
9
、 炭 粉 适 量 。
【 药 理 作 用 】 三 氧 化 二 砷 为 强 的 原 生 质 毒 , 有 强 的 防 腐 消 毒 作 用 。 它 可 与 组 织 中 含
·$5!!·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 "# 酶 结 合 , 抑 制 细 胞 的 呼 吸 与 参 量 代 谢 , 导 致 细 胞 原 生 质 破 坏 , 产 生 组 织 腐 蚀 作 用 ; 三
氧 化 二 砷 作 用 于 牙 髓 的 血 管 神 经 , 使 毛 细 血 管 高 度 充 血 、 血 管 壁 破 裂 , 出 现 溢 血 或 血 栓 ,
并 使 髓 内 压 增 高 , 引 起 短 暂 性 疼 痛 。 同 时 可 引 起 神 经 纤 维 变 性 坏 死 , 使 神 经 末 梢 的 轴 索
和 髓 鞘 破 坏 , 牙 髓 组 织 营 养 障 碍 , 呈 出 血 坏 死 , 导 致 牙 髓 失 活 。 麝 香 草 脑 为 一 消 毒 剂 , 具
有 使 蛋 白 质 凝 固 的 作 用 , 对 组 织 也 具 有 刺 激 性 。 盐 酸 可 卡 因 为 局 部 麻 醉 药 , 可 减 轻 三 氧
化 二 砷 引 起 的 疼 痛 和 麝 香 草 脑 的 刺 激 性 。 亚 砷 酸 的 作 用 无 自 限 性 , 它 可 以 继 续 破 坏 到 深
部 组 织 , 容 易 扩 散 到 根 尖 孔 , 引 起 根 尖 周 组 织 坏 死 , 因 而 封 药 时 间 不 应 过 长 。
【 适 应 证 】 成 人 后 牙 牙 髓 炎 治 疗 。
【 不 良 反 应 】
$% 由 于 本 品 起 作 用 时 首 先 使 血 管 扩 张 、 充 血 、 血 栓 形 成 , 致 血 管 破 裂 出 血 , 因 此 , 用 药
后 常 出 现 疼 痛 , 几 小 时 后 可 消 失 。
&% 封 药 时 间 超 过 & 天 , 可 引 起 化 学 性 根 周 炎 。
【 注 意 事 项 】
!
不 能 用 于 乳 牙 。
"
因 三 氧 化 二 砷 毒 性 大 , 无 自 限 性 , 故 根 尖 孔 未 形
成 者 慎 用 。
#
封 药 时 间 不 能 超 过 & 天 。
$
因 失 活 过 程 中 牙 髓 出 血 , 血 红 素 分 解 后 使 牙 齿
变 色 , 故 不 宜 几 于 前 牙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取 少 量 本 品 置 于 穿 髓 孔 处 , 并 用 丁 香 油 小 棉 球 覆 盖 , 再 加 丁 香 油 氧 化 锌 糊
剂 暂 封 $ 天 ’ & 天 。
多 聚 甲 醛 糊 剂
()*)+,*-)./012/0 ()340
【 别 名 】 三 聚 甲 醛 糊 剂 , 三 聚 甲 醛 失 活 剂 。
【 药 品 组 成 】
处 方 $: 三 聚 甲 醛 &
5
、 可 卡 因 $
5
, 麝 香 草 脑 $
5
、 氧 化 锌 适 量 。
处 方 &: 多 聚 甲 醛 67
5
、 麝 香 草 脑 6
5
、 盐 酸 丁 卡 因 &7
5
、 石 棉 粉 $7
5
。
处 方 8: 多 聚 甲 醛 &
5
、 盐 酸 普 鲁 卡 因 7%9
5
、 石 棉 粉 $
5
、 液 体 石 蜡 &%6
5
。
处 方 :: 多 聚 甲 醛 、 盐 酸 普 鲁 卡 因 86
5
, 加 水 羊 毛 脂 87
5
, 制 成 糊 剂 $77
5
。
处 方 6: 多 聚 甲 醛 ;
5
、 盐 酸 普 鲁 卡 因 7%9
5
、 液 体 石 蜡 &%6
5
、 石 棉 粉 $
5
, 胭 脂 红 适 量 。
【 药 理 作 用 】 三 聚 甲 醛 作 用 于 牙 髓 时 , 使 血 管 壁 麻 痹 , 血 管 扩 张 、 出 血 , 形 成 血 栓 , 引
起 牙 髓 坏 死 。 并 且 能 使 牙 髓 组 织 无 菌 干 髓 化 。 它 的 作 用 能 深 入 组 织 , 一 般 要 封 $ 周 ’ &
周 才 有 效 。
【 适 应 证 】 各 种 牙 ( 如 前 牙 、 后 牙 、 根 尖 尚 示 形 的 牙 和 乳 牙 ) 的 牙 髓 失 活 。
【 不 良 反 应 】 因 失 活 过 程 较 长 , 易 引 起 疼 痛 和 感 染 扩 散 。
【 注 意 事 项 】 复 诊 时 , 若 牙 髓 仍 有 活 力 存 在 , 可 再 封 $ 周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一 般 由 医 生 掌 握 , 取 少 量 药 ( 如 火 柴 头 大 小 ) 置 穿 髓 孔 处 , 上 用 丁 香 油 氧 化
锌 糊 剂 暂 封 ! 周 " # 周 , 必 要 时 , 可 重 复 封 药 ! 周 。
金 属 砷
$%&’()*
【 药 品 组 成 】 金 属 砷 !
+
、 可 卡 因 !
+
, 石 炭 酸 适 量 , 脱 脂 棉 块 适 量 。
【 药 理 作 用 】 金 属 砷 与 牙 髓 接 触 后 氧 化 成 亚 砷 酸 而 产 生 失 活 效 果 , 作 用 缓 慢 而 不 强
烈 。
【 适 应 证 】 乳 牙 的 牙 髓 失 活 。
【 注 意 事 项 】 只 用 于 乳 牙 失 活 芽 髓 , 需 封 药 , 天 " - 天 。 一 般 不 用 于 恒 牙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用 少 量 药 置 于 穿 髓 孔 处 , 上 用 丁 香 油 小 棉 球 覆 盖 , 再 用 丁 香 油 氧 化 锌 糊 剂
暂 封 , 天 " - 天 。
蟾 酥 失 活 剂
.’*%’/)0 1230()& 4’5)/67)8’%
【 别 名 】 蟾 酥 牙 髓 失 活 剂 。
【 药 品 组 成 】
处 方 !: 蟾 酥 #
+
、 可 卡 因 !
+
, 甘 油 知 量 , 9,:乙 醇 适 量 。
处 方 #: 蟾 酥 ;
+
, 信 石
+
, 朱 砂 、 樟 脑 各 <=,
+
、 徐 长 卿 #=,
+
、 或 盐 酸 可 卡 因 !=#
+
, 以 细 辛
酊 调 成 糊 剂 。
处 方 >: 蟾 酥 <=,
+
、 盐 酸 利 多 卡 因 <=!
+
、 凡 士 林 #
+
。
处 方 ;: 蟾 酥 !
+
、 盐 酸 地 卡 因 <=,
+
、 凡 士 林 ;=#,
+
, 调 成 糊 剂 。
【 药 理 作 用 】 蟾 酥 中 含 有 的 蟾 酥 毒 素 对 牙 髓 内 血 管 和 无 髓 鞘 神 经 有 破 坏 作 用 , 可 造
成 牙 髓 坏 死 和 神 经 纤 维 在 传 导 上 发 生 障 碍 。
【 适 应 证 】 牙 髓 失 活 。
【 注 意 事 项 】 不 同 处 方 其 牙 髓 失 活 时 间 各 不 相 同 , 其 中 : 处 方 ! 为 ><?)( " @<?)(, 处
方 # 为 ><?)( " ;<?)(, 处 方 > 为 ! 天 " # 天 , 处 方 ; 为 # 天 " > 天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一 般 由 医 生 掌 握 。 如 处 方 !, 取 少 量 药 ( 如 火 柴 头 大 小 ) 置 牙 髓 暴 露 处 , 以 棉
球 紧 塞 洞 口 ><?)( " @<?)(, 并 可 ! 次 无 痛 切 髓 后 作 干 尸 治 疗 。 如 仍 有 痛 觉 , 可 密 封 洞 中
# 天 " > 天 。
·,9!!·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干 尸 剂 ! 号
"#$#%&$’#()*+,)-’
!
【 药 品 组 成 】 粉 剂 : 三 聚 甲 醛 .
/
、 麝 香 莫 脑 !0.
/
、 氧 化 外 1!
/
、 硫 酸 锌 20.
/
。 液 体 : 甲
酚 23’4、 甘 油 !3’4、 软 皂 !3
/ 5 23/
。
【 药 理 作 用 】 三 聚 甲 醛 为 甲 醛 的 聚 合 物 , 在 接 触 碱 性 组 织 和 水 分 时 , 缓 慢 释 放 出 甲
醛 气 体 , 具 有 凝 固 蛋 白 作 用 , 故 能 消 毒 和 固 定 牙 髓 组 织 缓 慢 地 干 髓 化 , 并 能 抵 抗 细 菌 的 侵
入 , 保 持 无 菌 状 态 。
【 适 应 证 】 牙 髓 失 活 后 去 冠 髓 的 干 髓 治 疗 。
【 注 意 事 项 】
"
根 髓 失 活 力 求 完 全 。
#
局 麻 下 去 冠 髓 , 未 失 活 牙 髓 前 不 宜 作 干 髓 治
疗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取 适 量 干 尸 剂 置 于 根 管 口 处 , 使 其 紧 贴 根 髓 断 面 。
干 尸 剂 2 号
"#$#%&$’#()*+,)-’
$
【 药 品 组 成 】 三 聚 甲 醛 !
/
、 盐 酸 可 卡 因 !
/
、 硫 酸 锌 !
/
、 麝 香 草 脑 302.
/
、 石 棉 粉
30./, 丁 香 油 适 量 。
【 药 理 作 用 】 同 干 尸 剂 ! 号 , 但 本 品 的 三 聚 甲 醛 浓 度 较 高 , 可 使 生 活 的 根 髓 较 快 失
活 、 固 定 。 并 有 止 痛 作 用 。
【 适 应 证 】 芽 髓 未 失 活 、 或 根 髓 失 活 完 全 及 不 完 全 后 , 去 冠 髓 的 干 髓 治 疗 。
【 注 意 事 项 】 本 剂 可 使 根 髓 继 续 失 活 并 固 定 , 因 而 根 髓 失 活 不 全 时 仍 可 使 用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在 麻 醉 下 除 去 冠 髓 后 , 取 适 量 干 髓 剂 于 根 管 口 处 , 使 其 紧 贴 根 髓 断 面 。
多 聚 甲 醛 干 髓 糊 剂
"#$#%&$’#()*+,)* 6-’’7%78#97&: ;/*:9
【 药 品 组 成 】 多 聚 甲 醛 2
/
、 丁 卡 因 30<
/
、 氧 化 锌 =
/
、 麝 香 草 脑 !
/
、 !
/
羊 毛 脂 !0.
/
。
【 药 理 作 用 】 同 干 尸 剂 ! 号 , 对 残 存 的 根 管 、 侧 枝 根 管 的 牙 髓 具 有 脱 水 、 失 活 、 固 定 、
防 腐 等 作 用 , 使 残 髓 木 乃 伊 化 , 以 无 菌 的 状 态 存 留 于 根 管 内 。 同 时 药 物 的 轻 度 刺 激 能 促
进 骨 样 组 织 形 成 , 封 闭 根 尖 孔 。 本 品 尚 有 止 痛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牙 髓 失 活 后 , 去 冠 髓 的 干 髓 治 疗 。
【 注 意 事 项 】 本 品 可 使 根 髓 继 续 失 活 并 固 定 , 因 而 根 髓 失 活 不 全 时 仍 可 使 用 。
【 制 剂 】 糊 剂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用 法 】 去 冠 髓 后 , 取 适 量 干 髓 剂 放 于 髓 室 底 , 使 其 紧 贴 根 髓 断 面 , 乳 磨 牙 髓 室 处 常
有 侧 枝 根 管 , 干 髓 剂 只 放 于 根 管 口 处 , 以 免 通 过 侧 枝 根 管 刺 激 分 支 处 的 牙 周 组 织 。
戊 二 醛 干 髓 糊 剂
!"#$%&%"’()*’( +#,,-.-/%$-01 2%3$(
【 药 品 组 成 】 粉 剂 : 甲 硝 唑 45,
6
、 无 水 硫 酸 锌 5,
6
、 碘 仿 5,
6
、 松 香 5,
6
。 液 体 : 47
戊 二 醛 85,9、 :7丁 卡 因 5,9。
【 药 理 作 用 】 具 有 同 干 尸 剂 : 号 类 似 的 作 用 。 对 残 存 的 根 管 、 侧 枝 根 管 的 牙 髓 具 有
脱 水 、 固 定 、 防 腐 和 止 痛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牙 髓 失 活 后 , 去 冠 髓 的 干 髓 治 疗 。
【 注 意 事 项 】 使 用 前 应 将 粉 和 液 调 成 中 等 筒 度 糊 剂 备 用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去 冠 髓 后 , 用 47戊 二 醛 小 棉 球 置 于 根 管 处 4,-1 ; <,-1, 取 出 后 真 入 戊 二
醛 糊 剂 于 根 髓 断 面 上 , 表 面 常 规 用 水 门 汀 银 汞 充 填 。
<7过 氧 化 氢 溶 液
<7 =*’&06(1 2(&0>-’( ?0"#$-01
【 别 名 】 双 氧 水 。
【 药 品 组 成 】 过 氧 化 氢 <
6
, 加 水 至 :@@,9。
【 药 理 作 用 】 过 氧 化 氢 为 强 氧 化 剂 , 具 有 消 毒 、 防 腐 、 除 臭 和 清 洁 等 作 用 。 当 它 遇 到
组 织 中 的 过 氧 化 氢 酶 时 , 立 即 分 解 而 释 出 新 生 氧 , 发 挥 其 杀 菌 及 除 臭 作 用 。 因 作 用 时 间
短 , 且 易 受 有 机 物 影 响 , 故 杀 菌 作 用 较 弱 。 清 洁 污 秽 创 面 时 , 产 生 的 气 泡 能 使 创 面 或 根 管
中 的 脓 块 、 血 块 和 坏 死 组 织 松 动 而 排 同 。 少 量 氧 气 泡 进 入 组 织 内 , 压 迫 毛 细 血 管 , 可 有 轻
微 的 止 血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用 于 清 洗 创 面 、 溃 疡 、 脓 腔 , 冲 洗 感 染 根 管 , 冠 周 炎 和 牙 周 炎 的 盲 袋 。 换
药 时 用 以 去 除 痂 皮 和 粘 附 在 伤 口 上 的 敷 料 ( 可 减 轻 疼 痛 ) 。
【 不 良 反 应 】 偶 有 气 种 、 检 塞 等 。
【 注 意 事 项 】
:A 使 用 过 程 中 产 气 快 , 在 深 脓 腔 中 有 引 起 栓 塞 及 扩 大 感 染 的 危 险 。
4A 本 品 对 粘 膜 有 一 定 刺 激 , 长 期 使 用 使 牙 面 脱 钙 和 发 生 黑 毛 知 , 应 加 少 量 的 小 苏 打
液 , 以 中 和 其 酸 性 。
【 制 剂 】 溶 液 剂 : 5@@,9B瓶 ( <7浓 度 ) 。
【 用 法 】 反 复 冲 洗 清 洁 创 面 , 或 冲 洗 感 染 根 管 、 口 腔 溃 疡 、 脓 腔 、 冠 周 炎 或 牙 周 炎 的
盲 袋 等 。 酌 情 可 每 日 使 用 多 次 。
·C8::·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次 氯 酸 钠 溶 液
!"#$%& ’()"*+,"-$./ !",%.$"0
【 别 名 】 12314次 氯 酸 钠 溶 液 。
【 药 品 组 成 】 次 氯 酸 钠 1231
5
加 水 至 677&8。
【 药 理 作 用 】 次 氯 酸 钠 溶 液 对 多 种 细 菌 有 杀 灭 作 用 。 其 作 用 机 制 主 要 通 过 在 水 中
形 成 次 氯 酸 , 作 用 于 菌 体 蛋 白 , 使 蛋 白 变 性 。 次 氯 酸 钠 还 有 极 强 的 蛋 白 溶 解 作 用 和 氧 化
作 用 , 可 使 组 织 漂 白 、 去 臭 , 可 溶 解 根 管 内 牙 髓 组 织 , 使 根 管 壁 上 牙 本 质 变 软 。 常 与 94的
过 氧 化 氢 溶 液 交 替 使 用 。 因 两 者 合 用 后 , 发 泡 力 增 强 , 抗 菌 消 毒 作 用 大 , 对 组 织 蛋 白 、 有
机 物 质 溶 解 性 增 强 , 有 利 于 清 除 根 管 内 残 留 物 质 。
【 适 应 证 】 用 于 冲 洗 感 染 根 管 。
【 制 剂 】 溶 液 剂 : 177&8:瓶 ( 1214浓 度 ) 。
【 用 法 】 通 常 与 94双 氧 水 交 替 使 用 , 反 复 冲 洗 清 洁 感 染 根 管 。
氢 氧 化 钙
;<,*$%& ’(#-"=$#/
【 别 名 】 消 石 灰 , ;<,*$%& ’
(#-<./
, ’
(#-<./# 8$0/
【 药 品 组 成 】 本 品 为 白 色 粉 末 , 略 有 苦 味 , 微 溶 于 水 , 可 溶 于 氯 化 铵 液 , 强 碱 性 ,
)’
值 为 67 > 63。 口 腔 科 用 于 真 接 盖 髓 或 间 接 盖 髓 治 疗 。
本 品 作 髓 剂 时 作 用 缓 慢 持 久 , 能 中 和 炎 症 所 产 生 的 酸 性 物 质 , 因 而 能 减 轻 疼 痛 , 利 于
愈 合 。 因 其 具 强 碱 性 , 接 触 后 残 端 牙 髓 组 织 坏 死 , 深 部 细 胞 可 分 化 为 造 牙 本 质 细 胞 , 产 生
牙 本 持 。 本 品 还 可 促 进 碱 性 磷 酸 酶 的 活 力 , 沉 积 磷 酸 钙 等 无 机 盐 类 。 又 因 含 有 大 量 的
钙 , 可 使 初 步 软 化 脱 钙 的 牙 本 质 重 新 钙 化 。 应 用 本 品 后 , 断 髓 创 面 形 成 修 复 性 牙 本 质 桥 ,
优 于 其 他 盖 髓 剂 。 甲 基 纤 维 素 可 降 低 氢 氧 代 钙 的 碱 性 , 并 使 制 剂 较 快 凝 固 。
【 适 应 证 】 盖 髓 , 或 活 髓 切 断 后 覆 盖 于 根 髓 断 面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发 应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临 用 时 将 水 剂 及 粉 调 成 糊 剂 , 覆 盖 于 洞 底 、 穿 孔 处 或 根 髓 断 面 上 , 外 封 丁 香
油 氧 化 锌 糊 剂 , 切 勿 加 压 。
氢 氧 化 钙 糊 剂
;<,*$%& ’(#-"=$#/ ?<@./
【 别 名 】 氢 氧 化 钙 盖 髓 剂 。
【 药 品 组 成 】
·AB66·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处 方 !: 粉 剂 : 氢 氧 化 钙 !"
#
、 碘 仿 $
#
。 溶 液 剂 : 生 理 盐 水 !"%&、 地 卡 因 "’$
#
、 安 息 香
酸 钠 "’(
#
, 洋 红 适 量 。
处 方 $: 氢 氧 化 钙 ($’(
#
、 ()甲 基 纤 维 素 *+’(
#
。
处 方 ,: 氢 氧 化 钙 (
#
、 次 碳 酸 饿 "’(
#
、 !, $ 丙 二 醇 *%&, 蒸 馏 水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可 抑 制 细 菌 生 长 、 中 和 酸 性 产 物 、 镇 痛 消 毒 ; 促 进 碱 性 磷 酸 酶 的 活
动 , 使 初 步 脱 钙 的 牙 本 质 重 新 钙 化 及 继 发 性 牙 本 质 的 形 成 。
【 适 应 证 】 盖 髓 , 或 活 髓 切 断 后 覆 盖 于 根 髓 断 而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发 应 。
【 注 意 事 项 】 放 在 有 色 瓶 中 无 菌 保 存 , 以 免 氢 氧 化 钙 遇 空 气 中 的 二 氧 化 碳 后 , 即 生
成 不 溶 解 的 碳 酸 钙 而 失 效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临 用 时 将 水 剂 及 粉 调 成 糊 剂 , 覆 盖 于 洞 底 、 穿 孔 处 或 根 髓 断 面 上 , 外 封 丁 香
油 氧 化 锌 糊 剂 , 切 勿 加 压 。
氧 化 锌 丁 香 油 糊 剂
-./0 12.30 45#0/67 89:;0
【 别 名 】 氧 化 锌 丁 香 油 粘 固 粉 。
【 药 品 组 成 】
处 方 !: 氧 化 锌 !("
#
、 松 香 ,"
#
、 硫 酸 锌 !"
#
、 麝 香 草 脑 $
#
, 丁 香 油 适 量 。
处 方 $: 氧 化 锌 粉 +"’$
#
、 松 香 粉 $<’*
#
、 醋 酸 锌 粉 "’*
#
, 丁 香 油 <"%&、 橄 榄 油 !"%&。
处 方 ,: 氧 化 锌 粉 =<)、 松 香 粉 $<)、 硬 脂 酸 锌 粉 !)、 醋 酸 锌 粉 "’+), 丁 香 油 >()、
橄 榄 油 !()。
【 药 理 作 用 】 氧 化 锌 为 白 色 粉 末 , 无 味 , 无 臭 , 具 有 弱 防 腐 和 缓 慢 收 敛 作 用 , 能 保 护
创 面 。 丁 香 油 具 有 良 好 的 防 腐 及 止 痛 作 用 。 两 者 混 合 调 成 糊 剂 作 间 接 盖 髓 时 , 具 有 较 好
的 防 腐 、 止 痛 和 保 护 牙 髓 作 用 。
【 适 应 证 】 间 接 盖 髓 , 可 用 于 根 管 充 填 、 深 窝 洞 双 层 垫 底 中 的 次 底 、 暂 时 封 洞 料 与 牙
周 塞 治 剂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临 用 时 将 水 剂 及 粉 调 成 糊 剂 , 取 糊 剂 少 许 覆 盖 洞 底 间 接 盖 髓 , 厚 度 小 于
"’(%%。
$) ? ()氯 亚 明 液
$) ? () @A76B9%./0 C D675;.6/
【 别 名 】 $) ? ()氯 胺 C 溶 液 。
·<<!!·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 药 品 组 成 】 氯 亚 明 !
" # $"
, 蒸 馏 水 加 至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有 消 毒 、 中 和 酸 及 溶 解 坏 死 组 织 的 作 用 。 它 在 水 溶 液 中 缓 慢 释 放
出 次 氯 酸 钠 , 故 杀 菌 作 用 比 次 氯 酸 弱 , 但 药 效 维 持 时 间 长 , 对 组 织 刺 激 小 。
【 适 应 证 】
!
!) # *)的 浓 度 用 于 冲 洗 根 管 。
"
拔 除 腐 败 、 坏 疽 的 牙 髓 前 应 用 , 以
防 感 染 物 推 出 根 尖 孔 外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注 意 事 项 】 本 品 应 避 光 、 密 闭 保 存 。
【 制 剂 】 溶 液 剂 。
【 用 法 】
%+ 将 本 品 滴 入 根 管 , 用 细 拔 髓 针 反 复 振 荡 , 再 用 双 氧 水 和 生 理 盐 水 相 继 冲 洗 , 或 置 注
射 器 内 冲 洗 根 管 。
!+ 根 管 机 械 预 备 后 , 用 棉 捻 蘸 本 吕 擦 洗 根 管 壁 。
甲 醛 甲 酚 液
,-.’-/.01-2 3-2456-7( ,+8)
【 别 然 】 甲 醛 甲 酚 。
【 药 品 组 成 】
处 方 %: 三 甲 酚 %&’(、 甲 醛 溶 液 %&’(、 无 水 乙 醇 $’(。
处 方 !: 三 甲 酚 $’(、 甲 醛 溶 液 %&’(、 9$)乙 醇 $’(。
处 方 *: 三 甲 酚 *$’(、 甲 醛 溶 液 !&’(、 甘 油 加 至 %&&’(。
【 药 理 作 用 】 甲 醛 能 使 蛋 白 质 凝 固 , 甲 酚 为 原 生 质 毒 , 具 有 杀 菌 、 防 腐 、 止 痛 作 用 。
甲 醛 甲 酚 合 剂 具 有 较 强 的 消 毒 作 用 , 但 刺 激 作 用 也 较 大 , 尤 其 对 根 尖 周 组 织 和 粘 膜 组 织 。
【 适 应 证 】
!
坏 疽 或 有 严 重 感 染 根 管 的 消 毒 。
"
干 髓 治 疗 时 根 髓 断 面 的 处 理 。
#
根 管 内 有 少 量 残 髓 时 , 封 入 本 品 可 使 残 髓 失 去 活 力 , 并 清 毒 之 。
【 不 良 反 应 】
%+ 对 根 尖 周 组 织 的 激 惹 刺 激 作 用 较 大 , 如 果 药 物 流 出 根 尖 孔 , 可 引 起 化 学 性 根 尖 周
围 炎 。
!+ 如 接 触 粘 膜 , 可 引 起 粘 膜 渗 出 性 炎 症 和 坏 死 。
【 注 意 事 项 】 使 用 时 应 避 免 药 物 流 出 根 尖 孔 或 接 触 粘 膜 , 或 放 于 开 放 的 龋 洞 中 。
【 制 剂 】 溶 液 剂 。
【 用 法 】 用 棉 捻 或 纸 捻 、 小 棉 环 蘸 药 液 封 入 根 管 或 髓 室 中 。
戊 二 醛
:245;.;2
【 别 名 】 :245;.;2<0=
>-20
, ?075;7;<2;2, :245;.6/ @6;2<0=
><0
, 3-7;/6<。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药 理 作 用 】 戊 二 醛 为 一 种 五 碳 醛 化 合 物 , 具 有 广 谱 抗 菌 作 用 和 强 大 消 毒 效 能 。 通
过 本 身 中 两 个 游 离 醛 基 ( ! "#$) 与 菌 体 蛋 白 的 ! %# 或 ! &#
’
作 用 , 影 响 蛋 白 质 的 合 成 ,
也 可 通 过 影 响 细 菌 生 长 繁 殖 所 需 的 酶 及 细 胞 壁 而 杀 灭 细 菌 。 与 甲 醛 相 比 , 具 有 抗 菌 力
强 、 作 用 可 靠 、 毒 性 及 腐 蚀 性 小 等 特 点 。
【 适 应 证 】 感 染 根 管 的 消 毒 。
【 制 剂 】 溶 液 剂 : ’(。
【 用 法 】 同 甲 醛 甲 酚 液 。
樟 脑 氯 酚 薄 荷 液
")*+,+-)./+* "01-)+, 2./3)+ %+*435+/
【 别 名 】 樟 脑 氯 酚 薄 荷 合 剂 。
【 药 品 组 成 】 对 氯 酚 67
8
、 樟 脑 69
8
、 薄 荷 脑 :
8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为 根 管 消 毒 剂 , 对 氯 苯 酚 杀 菌 作 用 较 强 。 其 晶 体 析 出 有 刺 激 作
用 。 樟 脑 可 减 少 对 氯 苯 酚 的 腐 蚀 性 , 加 入 薄 荷 脑 有 防 止 发 生 沉 淀 , 使 液 剂 有 一 定 的 粘 稠
度 , 并 有 止 痛 作 用 。
【 适 应 证 】 根 管 消 毒 。
【 制 剂 】 溶 液 剂 。
【 用 法 】 同 甲 醛 甲 酚 液 。
碘 伏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是 碘 与 表 面 活 性 剂 的 不 定 型 络 合 物 , 广 学 用 于 消 毒 。 有 报 道 , =(
聚 维 酮 碘 ( >?> ! ;) 溶 液 用 于 根 管 治 疗 , 可 使 疼 痛 迅 速 消 失 , 且 无 臭 、 无 分 泌 物 , 有 效 率 达
97(。 此 外 , @A7(>?> !
!
溶 液 还 可 含 漱 , 预 防 拔 牙 后 感 染 及 牙 龈 冲 洗 。
【 适 应 证 】 根 管 消 毒 , 预 防 拔 牙 后 感 染 等 。
【 制 剂 】 溶 液 剂 。
【 用 法 】 用 棉 捻 或 纸 捻 、 小 棉 球 蘸 药 液 封 入 根 管 或 髓 室 中 。
木 馏 油 ( 杂 酚 油 )
",.+B+3.
【 别 名 】 染 酚 油 , ",.+B+341。
【 药 品 组 成 】 从 木 焦 油 中 分 馏 而 得 , 其 主 要 成 分 为 愈 创 木 酚 和 甲 酚 等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有 防 腐 消 毒 力 强 、 刺 激 小 和 较 好 的 镇 痛 作 用 。 消 毒 作 用 比 苯 酚 强
’ 倍 C D 倍 , 镇 痛 作 用 亦 优 于 苯 酚 , 而 刺 激 性 比 苯 酚 和 甲 醛 甲 酚 要 小 , 遇 脓 液 、 坏 死 组 织 等
·=@’=·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有 机 物 时 仍 有 消 毒 作 用 。
【 适 应 证 】 化 脓 、 腐 败 的 感 染 根 管 消 毒 。
【 油 剂 】 油 剂 。
【 用 法 】 用 棉 捻 或 小 棉 球 蘸 药 液 封 入 根 管 或 髓 室 中 。
碘 仿 糊 剂
!"#"$"%& ’()*+
【 药 品 组 成 】
处 方 ,: 碘 仿 -.
/
、 氧 化 锌 -,
/
、 凡 士 林 -0
/
、 丁 香 油 酚 1&2。
处 方 1: 粉 剂 为 碘 仿 适 量 : 液 剂 为 樟 脑 ,.
/
、 酚 0
/
、 麝 香 草 酚 1
/
、 薄 荷 脑 ,
/
、 无 水 洒 精
-&3。
处 方 -: 碘 仿 ,4
/
、 樟 脑 567
/
、 对 氯 苯 酚 564
/
、 薄 荷 脑 .68
/
。
处 方 5: 碘 仿 1.
/
、 氧 化 锌 8.
/
、 丁 香 油 ,..&3。
【 药 理 作 用 】 碘 仿 遇 到 醇 、 醚 、 脂 肪 和 某 些 细 菌 产 物 时 , 分 解 产 生 游 离 碘 , 有 杀 菌 作
用 , 并 能 氧 化 细 菌 产 物 。 碘 仿 对 组 织 无 刺 激 作 用 , 能 减 少 创 面 的 渗 出 物 , 并 吸 收 渗 出 物 ,
使 创 面 干 燥 和 肉 芽 组 织 生 长 , 促 进 伤 口 愈 合 。
【 适 应 证 】
!
腐 败 根 管 的 灭 菌 。
"
作 用 感 杂 根 管 和 慢 性 根 尖 周 炎 的 根 管 充 填 剂 。
#
亚 砷 酸 引 起 的 化 学 性 坏 死 ( 龈 乳 头 或 根 尖 区 组 织 ) 可 用 碘 仿 解 毒 。
【 不 良 反 应 】 根 充 后 , 超 充 部 分 很 快 即 被 吸 收 , 根 管 中 的 糊 剂 也 会 被 吸 收 , 且 有 再 感
染 的 可 能 。
【 注 意 事 项 】 用 作 根 管 充 填 剂 时 , 必 须 与 牙 胶 尖 等 固 体 物 质 联 合 使 用 , 以 防 单 独 使
用 时 糊 剂 被 吸 收 , 发 生 再 感 染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用 棉 捻 沾 药 封 入 根 管 内 , 或 直 接 真 入 根 管 中 。
牙 髓 塑 化 剂
9+):;$<:;/ 3:=>"% "$ ?+;*(2 ’>2@
【 别 名 】 酚 醛 树 脂 塑 化 液 , 酚 醛 树 脂 牙 髓 塑 化 液 。
【 药 品 组 成 】
处 方 ,: , 号 液 : 三 甲 酚 ,1&3、 甲 醛 溶 液 ( 5.A) 81&3、 乙 醇 5&3、 乙 醚 1&3; 1 号 液 :
间 苯 二 酚 54
/
, 蒸 馏 水 44&3; - 号 液 : 氢 氧 化 钠 8.
/
, 蒸 馏 水 加 至 ,..&3( 本 品 为 过 饱 和 溶
液 ) 。
处 方 1: , 号 液 : 三 甲 酚 ,1&3、 甲 醛 溶 液 ( 5.A) 8.&3、 74A乙 醇 8&3; 1 号 液 ; 间 苯 二
酚 54
/
, 蒸 馏 水 44&3; - 号 液 : 氢 氧 化 钠 ,
/
, 蒸 馏 水 加 至 ,&3 B 1&3。
·1.1,·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药 理 作 用 】 甲 醛 和 间 苯 二 酚 可 缓 慢 地 形 成 酚 醛 树 脂 , 氢 氧 化 钠 为 接 触 剂 , 使 酚 醛
迅 速 作 用 而 在 数 分 钟 内 凝 固 。 酚 醛 树 脂 塑 化 液 , 可 以 渗 入 坏 死 组 织 、 残 髓 组 织 、 感 染 物 质
或 活 组 织 中 , 并 将 其 固 定 , 变 成 均 匀 的 较 硬 的 塑 化 物 质 。 还 有 较 强 的 抑 菌 作 用 。 残 髓 被
塑 化 后 , 失 去 活 力 , 炎 症 停 止 , 成 为 无 害 物 质 于 根 管 内 。 塑 化 液 凝 固 前 渗 透 性 较 强 , 而 且
对 根 尖 周 组 织 及 粘 膜 有 剌 激 作 用 。
【 适 应 证 】
!
根 管 内 残 髓 的 塑 化 ; 细 小 弯 曲 和 不 通 畅 的 根 管 充 填 。
"
晚 期 牙 髓 炎 、
牙 髓 坏 死 及 坏 疽 、 残 髓 炎 等 。
#
慢 性 根 尖 周 炎 其 病 变 不 超 过 根 尖 !"# 者 。
【 不 良 反 应 】
!
塑 化 不 全 , 根 尖 部 尚 有 残 髓 未 被 完 全 塑 化 , 可 引 起 残 髓 炎 。
"
操 作
超 出 根 尖 孔 或 治 疗 时 机 选 择 不 当 , 可 引 起 急 性 根 尖 周 炎 。
【 注 意 事 项 】
!
使 用 时 防 止 塑 化 液 溢 出 根 尖 孔 和 洞 外 , 以 免 引 起 急 性 根 尖 周 炎 。
"
池 牙 、 年 轻 恒 牙 、 前 牙 ( 老 年 人 下 前 牙 除 外 ) 不 宜 塑 化 治 疗 。
#
勿 将 本 品 涂 于 粘 膜 上 , 以 免
粘 膜 被 烧 伤 形 成 溃 疡 。
【 制 剂 】 溶 液 剂 。
【 用 法 】 临 时 用 !、 #、 $ 号 液 在 防 湿 条 件 下 按 %&’()*%&’()*%&!#() 或 为 !!*’*#
滴 之 比 在 小 容 器 内 混 匀 后 渗 入 根 管 中 , 用 小 号 扩 大 针 反 复 多 次 导 入 根 管 内 , 然 后 用 小 棉
球 吸 去 多 余 的 塑 化 液 , 最 后 垫 底 , 充 填 。
根 管 糊 剂
+,,- ./0/1 2311304 5/6-7
【 别 名 】 根 管 护 髓 剂 。
【 药 品 组 成 】 粉 剂 : 氧 化 锌 #
4
、 麝 香 草 酚 !
4
; 溶 液 剂 : 8%9甲 醛 溶 液 !()、 甲 酚 $()、
甘 油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在 #8: 后 逐 渐 硬 固 , 硬 固 后 仍 有 消 毒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用 于 根 管 充 填 。
【 注 意 事 项 】
!
粉 剂 和 液 剂 需 分 别 混 合 均 匀 , 分 装 瓶 中 备 用 。
"
口 内 温 度 可 使 糊 剂
变 稀 , 故 宜 调 拌 较 稠 后 应 用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临 用 时 , 取 适 量 粉 剂 和 液 剂 , 调 拌 成 糊 剂 , 用 根 管 扩 大 针 或 螺 旋 充 填 器 , 蘸
糊 剂 送 入 根 管 内 , 并 可 加 用 牙 胶 尖 。
氯 仿 牙 胶 糊 剂
.:1,;,<7;=:/ 5/6-7
【 药 品 组 成 】 氯 仿 !()、 牙 胶 #
4
。
【 药 理 作 用 】 使 用 时 为 糊 剂 , 可 塑 性 及 适 合 性 极 强 , 真 入 根 管 后 随 即 硬 固 , 能 将 根 管
·$%#!·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严 密 封 闭 。 无 抑 菌 作 用 , 亦 不 能 被 组 织 吸 收 。
【 适 应 证 】 用 于 根 管 充 填 。
【 注 意 事 项 】 充 填 根 管 时 注 意 切 勿 超 填 于 根 尖 孔 外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使 用 时 , 先 用 器 械 将 氯 仿 牙 胶 糊 剂 送 入 根 管 , 再 以 牙 胶 尖 蘸 之 充 填 根 管 。
!"## 根 管 封 闭 剂
!"## $%%& ’()(* +,**,)-
【 别 名 】 !"## 糊 剂 。
【 药 品 组 成 】 粉 剂 : 氧 化 锌 ./01/
-
、 沉 淀 银 23
-
、 白 树 脂 /4
-
、 碘 化 麝 香 草 脑 /1056
-
;
溶 液 剂 : 丁 香 油 5789、 加 拿 大 胶 1189。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在 1.: 后 逐 渐 硬 固 , 硬 固 后 仍 有 消 毒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用 于 根 管 充 填 。
【 注 意 事 项 】
!
粉 和 液 需 分 别 混 合 均 匀 , 分 装 瓶 中 备 用 。
"
口 内 温 度 可 使 糊 剂 变
稀 , 故 宜 调 拌 较 稠 后 应 用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同 根 管 糊 剂 。
第 三 节 牙 龈 病 和 牙 周 病 用 药
临 床 上 主 要 有 牙 龈 消 炎 剂 类 的 局 部 用 药 , 具 有 消 炎 、 防 腐 和 收 敛 作 用 。 常 用 的 有 复
方 碘 甘 油 、 碘 酚 和 碘 氧 治 疗 剂 , 以 及 牙 周 塞 治 剂 和 牙 龈 按 摩 剂 。 其 他 用 药 则 有 甲 硝 唑 、 替
硝 唑 和 康 齿 宁 乳 膏 等 等 。
复 方 碘 甘 油 ( 复 方 碘 液 或 浓 台 氏 液 ) ;*
<="#,)>8 ?%@,
【 别 名 】 复 方 碘 液 , 浓 台 氏 液 , 浓 碘 甘 油 , A&#%)
- ?%@,)" ;*<="#,)
。
【 药 品 组 成 】
处 方 /: 碘 13
-
、 甘 油 .389、 碘 化 锌 /1
-
、 水 789。
处 方 1: 碘 .7
-
、 甘 油 .789、 碘 化 钾 27
-
、 蒸 馏 水 7389。
【 药 理 作 用 】 碘 为 防 腐 剂 。 锌 郭 子 有 收 敛 作 用 , 并 能 腐 蚀 上 皮 和 肉 芽 组 织 。 复 方 碘
甘 油 对 粘 膜 有 刺 激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牙 龈 炎 、 牙 间 乳 头 炎 、 冠 周 炎 和 牙 周 袋 的 肖 炎 , 根 管 的 消 毒 。
【 不 良 反 应 】 偶 有 碘 过 敏 反 应 。
·.31/·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注 意 事 项 】 碘 过 敏 者 禁 用 。
【 制 剂 】 乳 剂 。
【 用 法 】 牙 周 袋 冲 洗 擦 干 后 , 用 镊 尖 取 药 液 送 入 袋 内 , 再 用 棉 球 擦 去 多 余 的 药 液 , 以
免 刺 激 附 近 粘 膜 。
碘 氧 治 疗 剂
!"#" $ %&’()*+,)# ,-).+/’ 0()*,
【 药 品 组 成 】 碘 化 外 适 量 , 12过 氧 化 氢 溶 液 345 6 45。
【 药 理 作 用 】 碘 化 钾 晶 体 和 12过 氧 化 氢 溶 液 相 遇 时 , 即 产 生 大 量 新 生 态 氧 , 具 有 抑
菌 、 消 炎 和 收 敛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牙 周 炎 、 牙 龈 炎 和 冠 周 炎 。
【 不 良 反 应 】 偶 有 碘 过 敏 反 应 。
【 用 法 】 临 用 时 , 取 碘 化 钾 晶 体 少 许 置 于 牙 周 袋 或 盲 袋 内 , 立 即 用 12双 氧 水 冲 洗 牙
周 袋 或 盲 袋 。 也 可 将 碘 化 钾 和 双 氧 水 同 时 放 入 注 射 器 内 , 进 行 牙 周 袋 冲 洗 。
芳 香 漱 口 液
0."4+,78 9":,-;+<-
【 药 品 组 成 】 麝 香 草 脑 1=4
(
、 薄 荷 油 > 滴 、 ?@2乙 醇 3=45、 甘 油 A45、 橙 皮 酊 >45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具 有 除 臭 爽 口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用 于 口 臭 。
【 不 良 反 应 】 无 不 良 反 应 。
【 制 剂 】 溶 液 剂 。
【 用 法 】 以 温 开 水 @==45 加 药 液 3= 滴 , 每 日 含 漱 1 次 6 @ 次 。
牙 周 塞 治 剂
B).7"#"*,+C B+8D
【 药 品 组 成 】 粉 剂 : 氧 化 锌 E=
(
、 松 香 粉 F=
(
、 鞣 酸 3=
(
、 白 陶 土 >G@
(
。 溶 液 剂 : 麝 香 草
酚 >
(
、 丁 香 油 3==45。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无 刺 激 性 , 可 保 扩 创 面 。 鞣 酸 能 沉 淀 蛋 白 质 , 具 有 收 敛 、 消 毒 、 止
血 作 用 。
【 适 应 证 】
!
牙 龈 切 除 术 后 , 或 龈 翻 瓣 术 后 , 保 仿 创 面 。
"
牙 龈 出 血 , 用 以 压 迫 止
血 。
#
龈 炎 、 牙 周 炎 , 作 用 消 炎 、 消 除 浅 龈 袋 。
$
牙 颈 部 过 敏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注 意 事 项 】
!
塞 治 区 暂 时 不 宜 刷 牙 , 可 用 含 漱 剂 漱 口 , 保 持 口 腔 清 洁 卫 生 。
"
塞
·@=>3·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治 剂 内 可 加 用 消 炎 镇 痛 、 脱 敏 等 药 物 。
!
塞 治 时 间 可 根 据 不 同 病 情 及 治 疗 需 要 而 定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临 用 时 取 适 量 粉 剂 和 液 体 调 成 糊 剂 覆 盖 创 面 , 用 洒 精 棉 球 轻 压 吏 贴 合 及 表
面 光 滑 , 数 分 钟 后 即 硬 固 。 切 龈 手 术 后 伤 口 塞 治 ! 天 " # 天 , 复 查 伤 口 后 可 再 塞 治 $ 次 。
龈 翻 瓣 术 后 , 塞 治 % 天 " ! 天 , 拆 线 后 可 再 塞 治 $ 周 " & 周 。 止 血 塞 治 数 日 。 压 迫 过 长 牙
龈 组 织 : 塞 治 $ 周 " & 周 , 可 重 新 塞 治 $ 次 。
牙 龈 按 摩 剂
’()*()+,- .,//,(0
【 药 品 组 成 】 五 倍 子 $1
(
、 三 聚 甲 醛 &
(
、 氯 化 钠 $
(
、 氟 化 钠 12$
(
、 白 陶 土 %#
(
、 丁 香 油
12!34、 薄 荷 油 $34、 甘 油 %134。
【 药 理 作 用 】 五 倍 子 和 氯 化 钠 可 使 牙 龈 收 敛 、 水 肿 消 退 , 三 聚 甲 醛 和 氟 化 钠 可 使 暴
露 的 牙 根 面 脱 敏 。
【 适 应 证 】 用 于 较 严 重 的 牙 周 炎 、 增 生 性 牙 龈 炎 的 洁 治 术 和 刮 治 术 后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制 剂 】 糊 剂
【 用 法 】 用 食 指 或 拇 指 蘸 药 后 , 涂 擦 牙 龈 或 牙 颈 部 , 稍 用 力 按 揉 牙 龈 , 每 日 早 、 晚 各 $
次 , 每 次 数 分 钟 。
甲 硝 唑
5-,(6-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有 强 大 的 杀 灭 滴 虫 作 用 , 亦 有 杀 灭 肠 道 及 组 织 内 阿 米 巴 原 虫 作
用 , 并 有 抗 厌 氧 菌 作 用 。
【 适 应 证 】
"
牙 周 炎 、 冠 周 炎 和 口 腔 凳 面 部 蜂 窝 织 炎 。
#
阿 米 巴 痢 疾 、 阿 米 巴 肝 脓
肿 。
!
盆 腔 炎 、 败 血 症 等 等 。
【 不 良 反 应 】 可 有 食 欲 不 振 、 恶 心 、 呕 吐 等 反 应 , 偶 有 头 痛 、 失 眠 、 白 细 胞 减 少 等 , 或
有 膀 胱 炎 、 排 尿 困 难 肢 体 麻 木 及 感 觉 异 常 。
【 注 意 事 项 】
"
出 现 不 良 反 应 停 药 后 一 般 会 消 失 。
#
哺 乳 妇 女 和 妊 娠 妇 女 ( 7 个 月
以 内 ) 、 中 枢 神 经 疾 病 和 血 液 病 患 者 禁 用 。
!
出 现 中 枢 神 经 症 状 , 运 动 失 调 时 应 停 药 。
$
定 期 复 查 血 常 规 。
【 制 剂 】
"
片 剂 : &113
(
。
#
注 射 剂 : &!134812!
(
。
【 用 法 】
$2 治 疗 牙 周 炎 、 冠 周 炎 等 : 一 般 每 次 口 服 &113(, 每 日 7 次 。
&2 治 疗 由 厌 氧 菌 引 起 的 口 腔 凳 面 部 蜂 窝 织 炎 , 每 次 !113(, 9:$ 次 , 静 脉 滴 注 。
·;1&$·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治 疗 滴 虫 病 : 成 人 每 天 ! 次 , 每 次 #$$%&, 共 ’ 天 ( )$ 天 。
*" 治 疗 阿 米 巴 痢 疾 : 每 次 *$$%& ( +$$%&, 每 天 ! 次 , 共 , 天 。
," 治 疗 阿 米 巴 肝 脓 肿 : 每 次 $"’,&, 每 天 ! 次 , 共 )$ 天 。
-" 治 疗 贾 第 氏 藿 毛 虫 病 : 每 天 $"’,&, 分 ! 次 服 , 共 ’ 天 。
替 硝 唑
./0/123456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对 原 生 动 物 和 专 性 厌 氧 细 菌 具 有 杀 作 用 。 对 原 生 动 物 如 阴 道 毛
滴 虫 、 溶 组 织 内 阿 米 巴 和 阑 伯 氏 贾 第 虫 均 有 杀 灭 作 用 。 对 大 多 数 厌 氧 菌 如 脆 弱 拟 杆 菌 、
黑 色 素 拟 杆 菌 、 其 他 拟 杆 菌 、 梭 状 牙 胞 杆 菌 、 真 菌 、 梭 形 杆 菌 、 阴 道 嗜 血 菌 、 消 化 球 菌 、 消 化
链 球 菌 和 韦 荣 氏 球 菌 有 效 。 本 品 能 有 效 地 通 过 血 脑 屏 障 , 其 抗 厌 氧 菌 及 原 生 动 物 的 机 制
为 透 过 微 生 物 细 胞 后 , 破 坏 789 链 或 抑 制 其 合 成 。
【 适 应 证 】
!
男 女 泌 尿 道 毛 滴 虫 病 。
"
敏 感 压 氧 菌 所 致 的 感 染 , 如 肺 炎 、 肺 脓 肿 等
呼 吸 道 感 染 , 腹 膜 内 感 染 , 子 宫 内 膜 炎 , 输 卵 管 脓 肿 等 妇 科 感 染 , 牙 周 炎 , 冠 周 炎 等 口 腔 感
染 。
【 不 良 反 应 】 个 别 病 人 可 有 口 内 有 金 属 味 、 消 化 道 不 适 、 过 敏 反 应 、 头 痛 、 疲 倦 、 头
晕 、 深 色 尿 等 。
【 注 意 事 项 】
!
对 替 硝 唑 或 一 般 硝 基 咪 唑 烊 药 物 过 敏 者 禁 用 、 孕 妇 及 哺 乳 期 妇 女 禁
用 。
"
本 类 药 物 与 洒 精 饮 料 同 服 可 引 起 腹 部 痉 挛 , 面 部 潮 红 或 呕 吐 。 有 时 还 会 产 生 各 种
神 经 症 障 碍 , 如 头 昏 、 共 济 失 调 , 出 现 异 常 神 经 症 状 时 应 停 药 。
【 制 剂 】
!
片 剂 : $",
&
。
"
注 射 剂 : #$$%:、 +$$%:( 含 替 硝 唑 #%
&;%:
) 。
【 用 法 】
)" 口 服 : 厌 氧 菌 感 染 的 治 疗 : 成 人 及 )# 岁 以 上 儿 童 , 第 ) 天 口 服 #&, 以 后 #*< 服 )&。
用 药 一 般 , 天 ( - 天 , 根 据 病 情 决 定 。 或 遵 医 嘱 。
#" 静 脉 给 药 : 一 般 首 次 静 脉 点 滴 +$$%&, 以 后 每 日 +$$%&, 或 一 次 ,$$%&, 每 日 # 次 。
康 齿 宁 ( 丁 硼 ) 乳 膏
【 药 品 组 成 】 丁 香 罗 勒 油 、 硼 砂 各 适 量 等 。
【 药 理 作 用 】 丁 香 酚 及 丁 香 油 对 葡 萄 球 菌 、 链 球 菌 及 白 喉 、 变 形 、 绿 脓 、 大 肠 、 痢 疾 、
伤 寒 等 杆 菌 均 有 抑 制 作 用 。 对 流 感 病 毒 => 有 抑 制 作 用 。 并 有 驱 虫 、 止 牙 痛 等 作 用 。 硼
砂 具 有 溶 解 蛋 白 和 较 强 的 报 菌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用 于 牙 周 炎 、 牙 龈 炎 、 牙 龈 溢 脓 、 红 肿 、 口 腔 炎 等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注 意 事 项 】
!
对 丁 香 油 过 敏 者 禁 用 。
"
患 坏 死 性 牙 龈 炎 及 急 性 牙 龈 炎 者 , 禁 用 牙
·’$#)·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刷 摩 擦 , 可 将 乳 膏 涂 抹 患 处 , 或 遵 医 嘱 。
【 制 剂 】 乳 剂 : !"#$支 "%
&$
支 。
【 用 法 】 本 品 可 作 牙 龈 按 摩 剂 使 用 , 可 代 替 牙 膏 刷 牙 , 也 可 挤 在 洁 净 的 手 指 上 , 在 患
处 轻 轻 涂 擦 !’() * %’() 后 漱 口 。
麝 丁 液
+,-’./(0 1/2( 345-.6,-//( 7(89.5
【 药 品 组 成 】 麝 香 草 酚 :
&
、 丁 香 油 加 到 %;’7。
【 药 理 作 用 】 麝 香 草 酚 具 有 防 腐 力 大 、 刺 激 性 小 、 能 渗 入 牙 本 质 内 杀 灭 其 中 的 细 菌
并 有 极 微 弱 的 麻 醉 作 用 , 可 减 轻 过 敏 牙 质 的 疼 痛 。 丁 香 油 具 有 类 似 麝 香 草 酚 的 作 用 , 但
镇 痛 效 果 较 强 。
【 适 应 证 】 用 于 牙 周 炎 及 龋 洞 、 根 管 的 消 毒 和 杀 菌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制 剂 】 溶 液 剂 。
【 用 法 】 将 药 液 浸 泡 的 线 条 送 入 牙 周 袋 内 。 或 以 小 棉 球 蘸 药 液 涂 擦 洞 壁 , 或 以 棉
球 、 纸 尖 蘸 药 封 于 根 管 内 牙 本 质 。
香 薄 含 漱 剂
【 药 品 组 成 】 香 薷 <;
&
, 薄 荷 :;
&
, 大 黄 =;
&
。 水 煎 成 =%;;’7。
【 药 理 作 用 】 香 薷 芳 香 味 强 , 可 抑 菌 。 大 黄 清 热 , 对 多 种 细 菌 具 有 抑 菌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用 于 口 炎 、 牙 周 炎 、 冠 周 炎 、 干 槽 症 等 。
【 制 剂 】 溶 液 剂 。
【 用 法 】 每 日 多 次 漱 口 。
第 四 节 口 腔 粘 膜 病 用 药
临 床 上 常 用 的 药 物 有 %;#三 氯 醋 酸 酊 和 :#甲 紫 水 溶 液 、 口 腔 溃 疡 膏 、 金 霉 素 甘 油
糊 制 , 制 霉 菌 素 甘 油 糊 剂 和 软 膏 等 等 。
%;#三 氯 醋 酸 酊
>?(@9’ +5(?,/.5.4?2A(?9’
【 药 品 组 成 】 三 氯 醋 酸 %;
&
、 B;#洒 精 加 至 :;;’7。
·C;=:·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药 理 作 用 】 对 软 组 织 有 强 烈 的 腐 蚀 作 用 。
【 适 应 证 】 口 疮 。
【 注 意 事 项 】
!
慎 勿 灼 伤 口 腔 溃 疡 周 围 正 常 粘 膜 。
"
用 前 需 用 表 面 麻 醉 剂 涂 压 止
痛 。
【 制 剂 】 酊 剂 : !"#浓 度 。
【 用 法 】 先 用 表 面 麻 醉 剂 涂 布 溃 疡 面 , 再 用 探 针 蘸 少 量 三 氯 醋 酸 溶 液 将 探 针 头 置 溃
疡 中 央 , 使 药 液 由 此 处 向 四 周 扩 散 , 直 至 溃 疡 面 变 白 为 止 , 然 后 用 酒 精 棉 球 将 多 余 的 三 氯
醋 酸 溶 液 除 去 。
$#甲 紫 水 溶 液
%&’()* +,-./0&1 2&)034,&
【 别 名 】 龙 胆 紫 、 紫 药 水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具 有 干 扰 细 菌 及 某 些 真 菌 , 杀 菌 和 收 敛 作 用 , 对 组 织 无 刺 激 性 。
【 适 应 证 】 表 浅 创 面 、 糜 烂 、 溃 疡 及 皮 肤 感 染 , 口 腔 白 色 念 珠 菌 病 。
【 注 意 事 项 】 市 售 紫 药 水 如 以 酒 精 为 溶 剂 的 不 宜 用 于 口 腔 粘 膜 。
【 制 剂 】 溶 液 剂 : $"5%, 浓 度 $#。
【 用 法 】 将 患 处 拭 净 , 吹 干 后 , 以 棉 签 涂 布 少 量 药 液 , 再 行 吹 干 。
口 腔 溃 疡 膏
+)(-. 604,* 731-3
【 药 品 组 成 】 盐 酸 金 霉 素 89!
:
、 醋 酸 强 的 松 "98
:
、 维 生 素 ;$" 万 6、 丁 卡 因 $9!
:
、 羊
毛 脂 $"
:
, 凡 士 林 加 到 $""
: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有 消 炎 、 止 痛 、 促 进 创 面 愈 合 的 作 用 。
【 适 应 证 】 口 腔 粘 膜 溃 疡 。 干 槽 症 或 拔 牙 后 的 创 口 愈 合 不 良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制 剂 】 软 膏 。
【 用 法 】 涂 于 患 处 或 次 软 膏 涂 于 糯 米 纸 上 贴 于 患 处 , 每 日 数 次 。
口 腔 溃 疡 膜
【 药 品 组 成 】 庆 大 霉 素 < 万 6、 达 克 罗 宁 "9=
:
、 培 地 米 松 $5
:
、 浓 鱼 肝 油 滴 剂 ! 滴 、
内 服 香 精 8 滴 、 甘 油 $! 滴 、 糖 精 适 量 、 羧 甲 基 纤 维 素 钠 =
:
、 蒸 馏 水 !"5%。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有 消 炎 、 止 痛 、 促 进 创 面 愈 合 的 作 用 。
【 适 应 证 】 口 腔 粘 膜 溃 疡 , 干 槽 症 , 或 拔 牙 后 的 创 口 愈 合 不 良 。
【 制 剂 】 膜 剂 。
·>"8$·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 用 法 】 贴 于 创 面 上 。
金 霉 素 甘 油 糊 剂
!"#$%&’()* +(, -."/&0%&+$#$"’(% 1+20+
【 别 名 】 金 霉 素 鱼 肝 油 糊 剂 。
【 药 品 组 成 】 盐 酸 金 霉 素 3456
7 8 3467
、 甘 油 ( 或 鱼 肝 油 ) 93*:。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可 减 轻 疼 痛 和 促 进 愈 合 , 但 初 用 时 甘 油 能 脱 水 而 有 微 痛 , 并 有 发
热 感 , 以 后 即 可 无 痛 。
【 适 应 证 】 口 腔 溃 疡 。
【 注 意 事 项 】 本 品 最 好 临 用 时 新 鲜 配 制 。
【 制 剂 】 糊 剂 : 546; 8 6;。
【 用 法 】 以 棉 签 蘸 药 涂 布 溃 疡 面 上 , 每 9. 8 5. 涂 擦 9 次 。
复 方 金 霉 素 甘 油
:’$%&’()* +(, <)&%/*#$’( -/4
【 别 名 】 546; 8 6;金 霉 素 氢 化 可 的 松 糊 剂 。
【 药 品 组 成 】
94 盐 酸 金 霉 素 54=7、 氢 化 可 的 松 34567、 盐 酸 丁 卡 因 3467, 甘 油 ( 或 鱼 肝 油 ) 加 至
933*:。
54 盐 酸 金 霉 素 粉 34567、 醋 酸 氢 化 可 的 松 6>*7、 甘 油 ( 或 鱼 肝 油 ) 6*:。
【 药 理 作 用 】 同 金 霉 素 甘 油 糊 剂 , 加 上 丁 卡 因 具 表 面 麻 醉 作 用 , 加 强 止 痛 效 果 , 氢 化
可 的 松 有 非 特 异 性 抗 炎 症 及 抗 过 敏 作 用 。
【 适 应 证 】 口 腔 粘 膜 溃 疡 , 婴 幼 儿 雪 口 症 。
【 制 剂 】 糊 剂 。
【 用 法 】 每 日 涂 患 处 数 次 。
宁 康 口 内 胶
?’($/&0 @&+" !%"
【 别 名 】 安 西 诺 隆 , 0&’+*$’(/"/(%。
【 药 品 组 成 】 A&’+*$’(/"/(% +$%0/(’,% "*
7
、 /&+B+2%( 基 质 )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的 主 要 成 分 为 A&’+*$’(/"/(% +$%0/(’,%, 其 具 有 抗 炎 、 止 痒 和 抗 过
敏 作 用 。
【 适 应 证 】 口 腔 粘 膜 溃 疡 、 口 炎 、 唇 炎 、 舌 炎 、 牙 龈 炎 、 牙 周 炎 、 智 齿 冠 周 炎 等 口 腔 粘
膜 病 。
·3959·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 制 剂 】 软 膏 剂 。
【 用 法 】 每 日 涂 患 处 ! 次 " # 次 , 饭 后 或 睡 前 涂 抹 患 处 最 适 宜 。 涂 抹 前 最 好 将 患 处
清 洁 干 净 。
制 霉 菌 素 甘 油 糊 剂
$%&’()*+,- .+/ 0&12.2*+,- 3.12.
【 别 名 】 制 霉 菌 素 甘 油 含 漱 剂 , 0
&12.*+ $.)4%(
。
【 药 品 组 成 】
处 方 5: 糊 剂 : 制 霉 菌 素 677 万 8、 甘 油 577-9。
处 方 !: 含 漱 剂 : 制 霉 菌 素 677 万 8、 甘 油 577-9, 蒸 馏 水 !77-9。
【 药 理 作 用 】 制 霉 菌 素 对 白 色 念 珠 菌 、 新 隐 球 菌 、 荚 膜 组 织 胞 浆 菌 等 均 有 抑 制 作 用 。
对 细 菌 无 抑 制 作 用 。
【 适 应 证 】 霉 菌 感 染 的 口 腔 溃 疡 , 口 腔 粘 膜 念 珠 菌 感 染 。
【 制 剂 】 糊 剂 ; 含 漱 剂 。
【 用 法 】
!
用 糊 剂 每 日 涂 患 处 数 次 。
"
用 含 漱 剂 每 日 含 漱 数 次 。
制 霉 菌 素 软 膏
8+4,(+2,- 0&12.2*+,-
【 药 品 组 成 】 制 霉 菌 素 677 万 8、 蒸 馏 水 适 量 、 羊 毛 脂 !6
4
、 凡 士 林 !6
4
。
【 药 理 作 用 】 制 霉 菌 素 对 各 种 真 菌 有 抑 制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白 色 念 珠 菌 性 口 炎 。
【 不 良 反 应 】 有 轻 度 恶 心 、 哎 吐 、 腹 泻 , 停 药 后 可 消 失 。
【 注 意 事 项 】 对 深 部 霉 菌 病 无 效 。
【 制 剂 】 软 膏 : 57 万 8:
4
。
【 用 法 】 局 部 涂 敷 。
复 方 硼 砂 溶 液 ( 朵 贝 氏 液 )
;<).= ><-?<,+/ @<%,2*<+( A<B(%%’ 1 @<%,2*<+)
【 别 名 】 朵 贝 氏 液 , 朵 贝 尔 氏 含 漱 剂 , 多 贝 溶 液 , A<B(%%’ 1 @<%,2*<+, 9*
C,<) ;<).’*1
><-?<1*2,1。
【 药 品 组 成 】
处 方 5: 硼 砂 ( 硼 酸 钠 ) 56
4
、 碳 酸 氢 钠 56
4
、 液 体 酚 #-9, 蒸 馏 水 加 至 5777-9, 伊 红 适
量 。
处 方 !: 硼 砂 ( 硼 酸 钠 ) 56
4
、 碳 酸 氢 钠 56
4
、 液 体 酚 #-9、 甘 油 #6-9 蒸 馏 水 加 至
·55!5·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 伊 红 适 量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吾 弱 碱 性 , 能 溶 化 腐 收 组 织 , 具 有 清 洁 病 灶 和 消 毒 作 用 。 硼 砂 遇
甘 油 后 生 成 甘 油 硼 酸 , 遇 碳 酸 氢 钠 产 生 气 泡 , 生 成 甘 油 硼 酸 钠 。 液 体 酚 与 甘 油 硼 酸 均 有
消 毒 作 用 。
【 适 应 证 】 口 腔 白 色 念 珠 菌 病 、 多 形 渗 出 性 红 斑 、 过 敏 性 口 炎 、 牙 周 病 等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制 剂 】 含 漱 剂 。
【 用 法 】 临 用 时 , 加 % 倍 & ’ 倍 水 稀 释 后 含 漱 或 清 洗 口 腔 , 每 日 % 次 & ( 次 。
")"*+ & ")"’+洗 必 太 液
$,-./0 1,2,3456
【 别 名 】 ")"*+ & ")"’+洗 必 太 含 漱 剂 , 双 氯 苯 双 胍 己 烷 , 氯 苯 胍 亭 , 氯 己 定 , ")*+
洗 必 太 葡 萄 糖 溶 液 , 789/086:,;,56, </9=4>/5, ?/9=4>@,5 A/360>6
B>
, C/063/9, >360,9/5。
【 药 品 组 成 】
处 方 !: 醋 酸 洗 必 太 !
D & *)’
, 蒸 馏 水 ’"""#$, 配 成 ")"*+ & ")"’+溶 液 。
处 方 *: 醋 酸 洗 必 太 !
D
, 蒸 馏 水 ’""#$, 葡 萄 糖 适 量 , 配 成 ")*+本 品 葡 萄 糖 溶 液 。
【 药 理 作 用 】 可 品 具 有 相 当 强 的 广 谱 抑 菌 、 杀 菌 作 用 , 对 革 兰 阳 性 , 阴 性 菌 及 真 菌 均
有 作 用 。 即 使 在 有 血 清 、 脓 液 存 在 时 仍 有 效 。 局 部 使 用 本 品 后 , 滞 留 于 口 腔 粘 膜 表 面 和
唾 液 中 , 能 杀 灭 唾 液 中 和 吸 附 到 牙 面 上 的 细 菌 , 同 时 还 可 影 响 细 菌 的 聚 集 和 获 得 性 膜 的
形 成 , 具 有 良 好 的 抗 菌 斑 作 用 , 可 预 防 龋 病 发 生 和 消 除 牙 龈 炎 症 。
【 适 应 证 】 口 腔 溃 疡 、 牙 龈 炎 及 防 龋 。
【 不 良 反 应 】 偶 有 过 敏 反 应 。
【 注 意 事 项 】 长 期 应 用 可 使 牙 面 及 舌 背 处 着 色 , 显 棕 褐 色 。
【 制 剂 】 含 漱 剂 : ")"*+、 ")"’+; ")*+。
【 用 法 】
!)")*+本 品 葡 萄 糖 溶 液 漱 口 防 龋 , 每 日 * 次 。
*)")"*+溶 液 漱 口 可 促 进 牙 周 手 术 伤 口 和 口 腔 溃 疡 愈 合 , 每 日 含 漱 % 次 & ( 次 。
E)")"’+溶 液 可 用 于 根 管 冲 洗 。
!F’""" 高 锰 酸 钾 溶 液
$,-./0 G49,, H60#45D454>
【 别 名 】 !I’""" 高 锰 酸 钾 含 漱 剂 , 高 锰 酸 钾 溶 液 。 H/94>>,.# H60#45
D5436 C/9.3,/5
。
【 药 品 组 成 】
处 方 !: 高 锰 酸 钾 !
D
, 水 加 至 ’ """#$。
·*!*!·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处 方 !: 高 锰 酸 钾 "
# $ !%&#
, 蒸 馏 水 加 至 &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具 有 杀 菌 作 用 。 低 浓 度 时 有 收 敛 作 用 , 高 浓 度 时 有 刺 激 和 腐 蚀 作
用 。 本 品 易 释 放 新 生 态 氧 , 对 厌 氧 菌 有 效 。
【 适 应 证 】 坏 死 性 龈 口 炎 、 感 染 的 拔 牙 窝 、 脓 腔 及 其 他 深 在 的 腔 、 窦 等 。
【 不 良 反 应 】 用 久 后 可 使 舌 背 变 黑 褐 色 。
【 注 意 事 项 】
!
溶 液 应 新 配 , 久 置 或 加 温 可 迅 速 失 效 。
"
其 引 起 的 黑 褐 色 斑 可 用 双
氧 水 或 草 酸 溶 液 拭 去 。
【 制 剂 】
!
含 漱 剂 : ’%’!* $ ’%’&*溶 液 。
"
溶 液 剂 : ’%"*溶 液 。
【 用 法 】 ’%’!* $ ’%’&*溶 液 用 于 含 漱 或 清 洗 口 腔 , ’%"*溶 液 用 于 冲 洗 感 染 的 拔
牙 创 、 脓 腔 及 其 他 深 在 的 腔 、 窦 等 。
"+& ’’’ 呋 喃 西 林 溶 液
),-./0 1.234,55,2.(
【 药 品 组 成 】 呋 喃 西 林 "
#
, 蒸 馏 水 加 至 &’’()。
【 药 理 作 用 】 其 抗 菌 谱 相 当 广 , 对 革 兰 阳 性 及 阴 性 菌 均 有 效 。
【 适 应 证 】 唇 炎 , 颌 面 部 疖 、 痈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制 剂 】 含 漱 剂 : ’%’!*溶 液 。
【 用 法 】 含 漱 , 或 局 部 湿 敷 可 消 毒 创 面 。
!* $ &*碳 酸 氢 钠 含 漱 液
!* $ &*630#30,7(3 8390,, :,430;/237
【 别 名 】 !* $ &*碳 酸 氢 钠 溶 液 , !* $ &*</=,.( :,430;/239> </5.9,/2。
【 药 品 组 成 】 碳 酸 氢 钠 !
# $ &#
, 蒸 馏 水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为 碱 性 含 漱 剂 , 能 中 和 酸 性 唾 液 , 消 除 和 分 解 产 酸 的 残 留 凝 乳 或
糖 类 , 具 有 阴 止 白 色 念 珠 菌 的 生 存 与 繁 殖 的 作 用 。
【 适 应 证 】 口 腔 粘 膜 白 色 念 珠 菌 病 、 多 形 渗 出 性 红 斑 、 口 腔 唾 液 粘 稠 的 粘 膜 溃 疡 、 糜
烂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制 剂 】 含 漱 剂 : !* $ &*溶 液 。
【 用 法 】 &*溶 液 在 哺 乳 前 洗 涤 口 腔 , 或 !*溶 液 含 漱 。
’%"* $ ’%?*利 凡 诺 液 ( 雷 弗 奴 尔 )
’%"* $ ’%?*),@./0 A,B32=/5.(
【 别 名 】 ’%"* $ ’%?*雷 弗 奴 尔 , ’%"* $ ’%?*利 应 诺 尔 含 漱 剂 。
·?"!"·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 药 品 组 成 】 利 凡 若 !
" # $"
, 蒸 馏 水 加 至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为 碱 性 染 料 类 药 物 , 能 抑 制 革 兰 阳 性 菌 和 少 数 革 兰 阴 性 细 菌 的 繁
殖 。 具 有 消 炎 、 控 制 感 染 和 保 持 清 洁 的 作 用 。
【 适 应 证 】 口 炎 、 唇 炎 以 及 化 脓 性 感 染 的 创 面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制 剂 】 含 漱 剂 : %(!) # %($)溶 液 。
【 用 法 】 用 于 口 炎 、 唇 炎 的 含 漱 、 湿 敷 或 洗 涤 创 面 。
%(*)达 克 罗 宁 溶 液 。
%(*)+,-./0102 3/.451/0
【 别 名 】 达 克 罗 宁 含 漱 剂 。
【 药 品 组 成 】 达 克 罗 宁 !
"
、 四 环 素 %(6*
"
、 糖 浆 6%&’, 蒸 馏 水 加 至 6%%&’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对 粘 膜 穿 透 力 强 , 麻 醉 作 用 快 , 有 止 痛 之 效 。
【 适 应 证 】 口 腔 粘 膜 糜 烂 、 溃 疡 。
【 制 剂 】 含 漱 剂 : %(*)溶 液 。
【 用 法 】 含 漱 , 每 日 $ 次 # * 次 。
苯 佐 卡 因 含 漱 液
789"891:&8 ;20</-8104&
【 别 名 】 苯 佐 卡 因 含 漱 剂 , ;20</-8102 =8:52。
【 药 品 组 成 】 苯 佐 卡 因 %(*)、 西 黄 花 胶 6
"
、 甜 杏 仁 乳 6
"
, 蒸 馏 水 加 至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具 有 麻 醉 感 觉 神 经 末 梢 和 止 痛 作 用 。 因 吸 收 缓 慢 , 作 用 较 持 久 。
【 适 应 证 】 复 发 性 口 腔 溃 疡 、 创 伤 性 溃 疡 、 口 炎 。
【 注 意 事 项 】 常 于 患 者 进 食 前 含 漱 止 痛 用 。
【 制 剂 】 含 漱 剂 : %(*)溶 液 。
【 用 法 】 临 用 时 配 制 , 按 !>!% 的 比 便 加 入 温 水 中 含 漱 。
氢 化 可 的 松 庆 大 霉 素 溶 液
?,@9/-/51:/02 72058&,-10 3/.451/0
【 药 品 组 成 】 氢 化 可 的 松 !%%&
"
, 庞 大 霉 素 !A 万 B, 蒸 馏 水 6%%&’。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具 有 消 炎 消 肿 等 作 用 。
【 适 应 证 】 用 于 口 腔 粘 膜 大 而 积 充 血 、 糜 烂 面 或 唇 部 渗 出 性 损 害 。
【 制 剂 】 含 漱 剂 。
【 用 法 】 含 漱 , 每 日 $ 次 # C 次 , 每 次 !%&10。 湿 敷 , 每 日 6 次 , 每 次 $D # CD。
·C!6!·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
!"的 卡 因
!"#$%&$’(
【 药 品 组 成 】 的 卡 因 !
)
, 蒸 馏 水 加 至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具 有 表 面 麻 醉 止 痛 的 作 用 。 能 透 过 粘 膜 , 作 用 迅 速 , *,$’ . /,$’
即 可 生 效 , 约 维 持 !+,$’ . 0+,$’。
【 适 应 证 】 用 于 粘 膜 、 牙 髓 、 溃 疡 面 等 表 面 麻 醉 。
【 不 良 反 应 】 偶 有 过 敏 反 应 。
【 注 意 事 项 】 因 本 品 毒 性 较 大 , 有 宜 用 于 浸 润 及 传 导 麻 醉 。
【 制 剂 】 溶 液 剂 : !"溶 液 。
【 用 法 】 表 面 涂 布 麻 醉 。
第 五 节 口 腔 科 其 他 常 用 药 剂
口 腔 科 常 用 的 其 他 用 药 有 : 复 方 硼 砂 溶 液 , 碘 仿 纱 条 , 鱼 肝 油 酸 钠 注 射 液 等 等 。
碘 仿 纱 条
1232425, 6&78(
【 药 品 组 成 】
*9 磺 仿 *++)、 蒸 馏 水 /++,-, 消 毒 肥 皂 水 适 量 。
!9 碘 仿 !+)、 蒸 馏 水 !+,-, 消 毒 肥 皂 水 适 量 , 消 毒 处 理 纱 条 * 卷 :+)。
【 药 理 作 用 】 同 复 方 碘 仿 散 。 具 有 填 塞 伤 口 压 迫 止 血 、 防 止 感 染 、 保 护 创 面 、 促 进 肉
芽 组 织 生 长 , 有 利 伤 口 愈 合 的 作 用 。
【 适 应 证 】
!
干 槽 症 的 拔 牙 窝 的 填 塞 。
"
颌 面 部 口 腔 手 术 后 开 放 伤 口 的 填 塞 。
【 不 良 反 应 】 无 明 显 不 良 反 应 。
【 注 意 事 项 】 制 作 或 使 用 时 , 全 部 操 作 过 程 应 严 格 遵 守 无 菌 原 则 。
【 制 法 】 因 碘 仿 遇 高 温 即 还 原 而 失 效 , 故 不 能 用 高 压 灭 菌 , 必 须 在 无 菌 条 件 下 制 作 。
制 作 者 应 按 手 术 常 规 消 毒 双 手 , 并 戴 无 菌 橡 皮 手 套 , 所 用 材 料 、 器 械 均 应 事 先 灭 菌 , 最 好
在 手 术 室 内 制 作 。
先 用 ! 倍 于 碘 仿 的 乙 醚 溶 解 碘 仿 , 然 后 倒 入 与 碘 仿 等 量 的 ;<"洒 精 和 甘 油 ( 甘 油 应
事 先 消 毒 好 ) 。 将 纱 条 放 入 混 悬 好 的 碘 仿 溶 液 中 觉 拦 , 使 纱 条 完 全 浸 透 。 将 碘 仿 纱 条 卷
好 , 放 入 玻 璃 罐 内 ( 勿 用 搪 瓷 ) , 盖 口 上 要 用 橡 皮 条 封 好 , 放 阴 暗 处 保 存 。 此 法 较 省 时 间 ,
·<*!*·
第 八 章 口 腔 科 用 药
但 需 用 乙 醚 和 甘 油 。 全 部 操 作 过 程 应 严 格 遵 守 无 菌 原 则 。
【 用 法 】 取 适 量 碘 仿 纱 条 填 塞 于 开 放 伤 口 和 干 槽 症 的 芽 槽 窝 内 。
奎 宁 乌 拉 坦 注 射 液
!"#$%&’(" )*’"’"’ $& +,$&-."’
【 药 品 组 成 】 盐 酸 奎 宁 /012
3
、 乌 拉 坦 4102
3
、 活 性 炭 ( 医 用 炭 ) /
3
、 蒸 馏 水 /5567。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具 有 引 起 组 织 刺 激 甚 至 坏 死 的 作 用 , 浓 溶 液 静 脉 注 射 时 能 损 害 静
脉 内 膜 , 引 起 血 栓 症 。 本 品 尚 有 轻 微 麻 醉 作 用 。
【 适 应 证 】 静 脉 瘤 、 静 脉 曲 张 。
【 不 良 反 应 】 可 引 起 血 栓 症 ; 注 射 局 部 皮 下 或 肌 肉 组 织 可 出 现 坏 死 。
【 注 意 事 项 】
!
注 射 时 应 尽 量 避 免 将 药 物 注 射 到 皮 下 或 肌 肉 组 织 内 , 以 免 局 部 组 织
坏 死 。
"
有 内 耳 病 、 孕 妇 、 心 力 衰 竭 者 禁 用 。
#
细 儿 / 次 用 量 不 超 过 067 为 宜 。
【 制 剂 】 注 射 剂 : 067。
【 用 法 】 每 次 注 射 067, 每 周 / 次 。
鱼 肝 油 酸 钠 注 射 液
!"#$%&’(" 8.&,’’ 9(,,-*.&’:
【 药 品 组 成 】 氢 氧 化 钠 及 鱼 肝 油 。
【 药 理 作 用 】 本 品 被 注 射 后 刺 激 血 管 内 膜 , 促 进 其 增 生 , 逐 渐 闭 塞 血 管 使 之 硬 化 。
【 适 应 证 】 血 管 瘤 , 静 脉 曲 张 , 颞 颌 关 节 病 ( 脱 位 或 半 脱 位 者 ) 。
【 不 良 反 应 】 注 射 区 疼 痛 、 肿 胀 不 适 。
【 注 意 事 项 】 瘤 内 注 射 时 , 回 抽 有 血 时 方 可 注 射 。 最 好 将 药 物 注 射 到 瘤 内 或 曲 张 的
静 脉 内 为 佳 。
【 制 剂 】 注 射 剂 : /6;26
3
。
【 用 法 】 每 次 注 射 51267 < 067, 每 周 / 次 。 用 于 颞 颌 关 节 脱 位 或 半 脱 位 的 关 节 局
部 注 射 , 不 宜 加 用 局 部 麻 醉 药 。
·4/0/·
第 十 一 篇 临 床 有 关 科 室 的 合 理 用 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