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国际货款的结算第一节 支付工具一、汇票
( Bill of Exchange; Draft ) ( 重点)
1,含义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
2,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
付款人
收款人
3,基本内容
①载明,汇票,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命令
③金额 (Certain in Money)
Exchange for后面填写小写金额:货币代号 +阿拉伯数字
The sum of 后面填写大写金额,Say
+货币全称 + 数字大写 +only
金额不能涂改
如果要支付利息,必须表明利率。
④ 付款期限 ( tenor),
见票即付,at sight;
见票后××天付( after sight);
出票后××天付( after date);
指定日期付( fixed date)
⑤ 付款人姓名 (Drawee)( 受票人 ) 与付款地点 (P1ace of payment)。
⑥ 汇票的收款人 payee:
限制性抬头( pay to Co,only)
指示式抬头( pay to Co,or order)
持票人或来人抬头 ( pay to bearer)
⑦ 出票日期 (Date of Issue)
⑧出票地点( P1ace of Issue)
⑨出票人签字 (Signature of the
Drawer)
⑨ 汇票的份数,一式两份
受票人付款原则是,付一不付二,付二不付一,
4、种类:
根据出票人的不同,分为
银行汇票 (Banker?s Bill )
商业汇票 ( Commercial Draft )
按照有无随附单据,分为:
光票 (Clean Bill )
跟单汇票 (Documentary Bill )?
按付款时间的不同,分为,
即期汇票 ( Sight Draft )
远期汇票 ( Demand Draft )?
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分为:?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4、票据行为
①出票 (Issue )
②提示 ( Presentation )
③承兑 ( Acceptance )
④背书 ( Endorsement )
限定性背书:记载被背书人名字,不得再次转让
特别背书(记名背书):记载被背书人名字,但可以多次背书
空白背书(不记名背书):无须记载被背书人名字,就可以背书
背书人(出让人):前手
被背书人(受让人),后手
前手对后手有连带担保汇票必然会被承兑或付款的责任。
,所有的前手都是后手的前手,所有的后手都是前手的后手,
⑤付款 ( Payment )。
⑥拒付 ( Dishonour )与追索( Right of
Recourse)。
二、本票 ( Promissory Note )
1,含义:
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
收款人
3、本票的必要项目与汇票类似
4、种类
按出票人分类:
商业本票
银行本票
按付款时间分类:
即期本票
远期本票
5、本票和汇票的比较:
性质 当事人承兑 主债务人汇票无条件支付命令三个 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承兑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
承兑后,承兑人是主债务人本票无条件支付承诺两个 远期本票无须承兑出票人是主债务人三、支票 (Check )
1,含义出票人签发的,委托某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行收款人
3、出票人应负的责任:
票据责任:出票人对收款人担保支票的付款
法律责任:出票人应在付款银行存有不低于票面金额的存款。
4、支票的必要项目与汇票类似
5、种类
非划线支票:可取现金,又称敞口支票
划线支票:不能提现,只能转账第二节 支付方式(一 )----汇付和托收
顺汇:资金流向与结算的方向相同
逆汇:资金流向与结算的方向相反付款人资金流向收款人支付工具的传递顺汇逆汇一,汇付 ( Remittance),又称汇款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交给收款人 。
( 一 ) 当事人
汇款人 ( Remitter)
收款人 ( Payee)
汇出行 ( Remitting Bank)
汇入行 ( Paying Bank) 或解付行
( 二 ) 种类
1、电汇( Telegraphic Transfer,T/T)
汇款人
(进口方)
汇入行汇出行收款人
(出口方)

电汇申请

电汇回执
③寄委托书

寄通知书

提示付款

付款
⑦付讫借记通知书
2、信汇( Mail Transfer,M/T)
用邮政航空信件寄发委托通知,其余步骤与电汇基本一致。
3、票汇( Remi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
汇出行代替汇款人开立的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汇款人
(进口方)
汇入行汇出行收款人
(出口方 )

票汇申请

开银行即期汇票

提示汇票

付款
⑥付讫借记通知书
③寄送汇票
(三)性质
属于商业信用,顺汇。
(四)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预付款
交货付现
赊销二、托收 ( Collection )
(一)定义出口方出示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二)当事人
委托人
托收行
代理行
提示行
付款人
需要时的代理进口人托收行 代收行
( 1) 合同规定 D/P结算出口人

2

交单托收
( 3)单据寄交代收行
(
4)
通知进口商
(
5)
付款赎单或者承兑

到期赎单
(6)款项拨付托收行
(
7)
款项拨付出口商
(三)种类
1、根据所使用的汇票的不同,分为:
光票托收( Clean Collection)
跟单托收( Documentary Collection)
2、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分为
付款交单
承兑交单
( 1)付款交单
(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 P)
出口人委托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后,才能把商业单据交给进口人。
按付款时间的不同,D/ P可分为:
即期付款交单( D/ P at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 D/ P after Sight)
D/P业务流程图托收行 代收行
1合同规定 D/P结算出口人
2
交单托收
3单据寄交代收行
4
提示付款或承兑
(
8)
拨付款项进口人
5
付款
6
交单
7款项拨付托收行如果付款日晚于到货日期,买方凭信托收据 (Trust Receipt )借单,先行提货;
代收行同意借单,由代收行承担风险;
出口人主动授权同意借单,出口人承担风险
2、承兑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 A)
出口人开具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得到商业单据,待汇票到期日,再履行付款义务。
D/A业务流程图托收行 代收行出口人
2
交单托收
3单据寄交代收行
4
提示承兑进口人
5
承兑
6
交单
9
拨付款项商
7
付款
8款项拨付托收行
1合同规定 D/A结算
(四)性质
商业信用
银行有“三不管”:
不负责审查单据真伪;
不负责买方是否付款;
不负责货物的真实情况
( 五 ) 出口方的风险防范
1,申请国际保理 (factoring)
2,投保出口信用险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我某公司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采用托收方式付款,设寄单邮程为 10天,
支付条款 托收日期提示付款或承兑日付款日交单日
D/P即期 1/9
D/P at 30 days
after sight
1/9
D/A at 30 days
after sight
1/9
2,某公司受国内用户委托,以本公司名义与国外一公司签订一项进口某种商品 的 合 同,支 付 条 件 为,D/P at
sight”。 在履行合同时,卖方未经我外贸公司同意,就直接将货物连同单据都交给了国内用户,但该国内用户在收到货物后由于财务困难,无力支付货款 。
在这种情况下,国外卖方认为,我外贸公司作为合同的买方,根据买卖合同的支付条款,要求我公司支付货款 。 问:
外贸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货款?
3、我方某公司与某国 A商达成一项出口合同。付款方式为 D/P 见票 45天付款。当汇票及随附单据通过托收行寄抵进口地代收行后,A商在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货抵目的港后,A商用货心切,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得单据,先行提货转售。汇票到期日,A商因经营不善,
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我方向 A商索取货款,提请诉讼。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
4,我方一笔出口货款请银行按 D/P即期托收 。 该托收货款被买方拒付,银行随即告知我方 。 时隔数周,我方向银行交待货物处理办法,此时货物已有部分被盗 。
我方认为银行没有保管好货物,并要求银行赔偿 。 银行断然拒绝 。 问:银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
第三节 信用证支付方式 ( 重点)
一、含义( Letter of Credit,L/C)
银行根据买方的指示向卖方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单据付款的书面承诺。
信用证 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注意,严格符合的原则单单一致单证一致二、特点:
开证行负第一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文件
信用证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三,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 ( Applicant ):
受到两个合同的约束:
买卖合同开证申请书
2、开证银行 ( Opening Bank,Issuing
Bank ):
根据开证申请人的指示开证
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终局性付款
取得质押的权利
付款和拒付处理
3、通知银行 (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
验明信用证的真实性
转交信用证给出口方
4、受益人 (Beneficiary ):
做到货约一致、单货一致、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5、议付行 ( Negotiating Bank )
严格审单
议付(押汇)
买入受益人 (出口商 )的汇票和单据,并按票面金额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额支付受益人
6、付款行 (Paying Bank):
可以 是开证银行,也可以是它指定另一家银行
终局性付款
7、保兑行 ( Confirming Bank ):
保兑是开证行以外的银行承诺
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后,成为信用证第一付款人
8、偿付行 (Reimbursing Bank )或 ( 清算银行 ( Clearing Bank)
即开证行指定的对议付行进行偿付的代理人。
四、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开证申请人付款行 /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 /议付行合同关系
2开证、寄证
3
通知信用证
4
交单仪付
5
垫付/
议付
6寄单索汇
7审单付款
1
申请开证
8
通知付款赎单买卖合同关系五、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对货物的要求
对运输的要求
对单据的要求
特殊要求
责任文句六、《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国际商会第 500号出版物)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1993 revision,I.C.C.Publication
No.500),简称,"UCP500"。
七、信用证开立的形式
1、信开本( To Open by Airmail)
2、电开本( To Open by Cable),
简电本全电开八、种类
1、按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分:
跟单信用证 (Documentary Credit )
光票信用证 ( Clean Credit )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分:
不可撤销信用证 ( Irrevocable Credit )
可撤销信用证 ( Revocable Credit )
,UCP500,规定:如信用证中没有表明
“不可撤销”或“可撤销”,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3、按有无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分:
保兑信用证 ( 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
不保兑信用证 ( Un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
4、按付款时间的不同分:
( 1)即期信用证( Sight Credit),又称付款信用证:只要受益人提交合格的出口单据,银行立即付款
( 2)远期信用证( Usance L/C),银行收到受益人提交合格出口单据,在规定的将来时间付款
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某银行为远期汇票的承兑人
延期付款信用证:不要求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但在 用证中明确规定将来付款的时间
“假远期信用证,,受益人开出远期汇票,付款行负责承兑并贴现,并规定一切贴现利息和费用由进口人负担。
5、按受益人的索款路线分类:
( 1)议付信用证 Negotiation Credit:
开证行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
分为:
公开议付信用证
限制议付信用证
( 2)付款 信用证 Payment Credit:
受益人只能向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交单索偿
6、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分
( 1)可转让信用证 ( Transferable Credit )
只能转让一次
分批装运条件下,可将信用证金额分割转让几个第二受益人
( 2) 不可转让信用证 ( Non-transferable
Credit )
凡信用证中未注明“可转让”的,就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7、循环信用证 ( Revolving Credit )
( 1)按时间循环
( 2)按金额循环具体做法:
自动式循环使用
非自动式循环使用
半自动式循环信用证
8、对开信用证 ( Reciprocal Credit )
指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收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
两张信用证金额大体相等
通常是在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加工中使用。
8、对背信用证 ( Back to Back Credit)
又称转开信用证或背对背信用证或桥式信用证( Bridge Credit) 。
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 。
适宜于间接贸易进口方开证行供货人 /
新证受益人第二通知行中间商通知行新证开证行
9、预支信用证 ( Anticipatory Credit )
受益人可在装运货物前先行开具汇票向指定银行 (通常是通知银行 )收款的信用证。
受益人先收款,后交单
进口方急于进口紧缺商品
又称“红条款信用证”
10、备用 信用证
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并未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提交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
备用 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比较备用 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开证行责任受益人只有在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时,才能要求开证行付款受益人只要提交合格的单据,即可向开证银行要求付款 。
适用范围适用多方面交易 只适用货物买卖付款依据受益人出具的说明开证申请人未能履约的证明文件受益人提交合格的出口单据
11,SWIFT信用证
SWIFT是环球银行财务电讯协会
(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的简称
我国A公司向加拿大B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4月份装运,B公司于4
月10日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此证按《UC
P500》规定办理。证内规定:装运期不得晚于4月15日。此时我方已来不及办理租船订舱,立即要求B公司将装期延至5月15日。
随后B公司来电称:同意展延船期,有效期也顺延一个月。我A公司于5月10日装船,提单签发日5月10日,并于5月14日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交银行办议。
试问:我国A公司能否顺利结汇?为什么?
我公司向国外 A商出口货物一批 。 A商按时开来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该证由设在我国境内的外资 B银行通知并加保兑 。 我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合格单据送交 B银行议付,收妥货款 。 但 B
银行向开证行索偿时,得到开证行因经营不善已宣布破产 。 于是,B银行要求我公司将议付的货款退还,并建议我方可委托其向 A商直接索取货款 。 对此你认为我公司应如何处理? 为什么?
审核下列信用证,指出,( 1) L/C的主要当事人; ( 2) L/C的种类; ( 3) L/C的错误汇丰银行致:中国达远进出口公司日期 97年 9月 8日号码 472/6388
开证金额 US$4250
不可撤销信用证本证通过北京中国银行通知受益人兹开立以贵行为受益人,以 Ban Thong Co.Ltd.为开证申请人,总金额为 US Dollars Four
Thousand Two Hundred and Fifty Only。 由受益人开立见票后 30天付款的汇票,以我行为付款人,支取 100%发票金额的货款,并随付下列货运单据。
商业发票一式三份;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保险单;以电报副本证明装运下列货物:
5000公斤好运牌染料每公斤 US8.5CFR香港不许分批,不许转船。
交单日期 97.10.8前装船不迟于 97年 10月 6日汇丰银行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