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法律与秩序
课前提示
?属于必须掌握的内容
?掌握,法律秩序的含义、基本特征以及法
律的秩序价值;法律秩序相对于传统社
会秩序的优缺点
?理解法律在建立和维护现代社会秩序的
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第一节 秩序与社会秩序
?在汉语中,秩序,由“秩”和“序”组合而成。和英文的 order一样,都有
“次序、常规”的含义。许慎, 说文解
字,,“秩,积也”,段玉裁注释为:
“积之,必有次叙,成文理,是曰秩。”
进一步引申为“常规、常
度”。。”“序”为“叙”的假借字。
,说文解字,,“叙,次弟也。”
从静态上来看,秩序是指人或物处于
一定的位置,有条理、有规则、不紊乱,
从而表现出结构的恒定性和一致性,形成
为一个统一的整体。
就动态而言,秩序是指事物在发展变化
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连续性、反复性和
可预测性。
社会秩序具有下列一般的共同特征:
( 1) 社会性, 即反映人与人或者人与自然的
关系, 离不开人的行为;
( 2) 稳定性, 即意味着某种状态的持续存在;
( 3) 可预测性, 人们能够事先知道或者估计
到自己和他人行为的发展变化;
( 4) 功能性, 即社会秩序是社会生活得以存
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
社会秩序演化过程,
从宗教秩序到道德秩序再到法律秩序
? —— 宗教秩序:
在原始社会,甚至在阶级社会产生以后的
很长一段时期内,宗教都是维持社会秩序
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
比如在犹太人那里,在摩西十诫中,宗教、
道德和法律的命令和规则是不分的,都以
宗教命令的形式而规定下来。阿拉伯人、
埃及人和印度人那里,也是如此。
—— 道德秩序:
随着社会和国家的分离,国家公共政治
生活的出现,此前以畏惧和虔敬为特点
的宗教的手段就再也不能够充分地维持
社会生活的秩序。道德开始取代宗教,
日益成为整个社会秩序的中心
国家就是一个以实现德行为目标的伦理
(或者道德)共同体 。道德构成规范社会
秩序的根本力量。
?布连克在, 清代法律制度, 一书中指出,宗
族、行会、邻里类似国家法院的下级法院,
宗族主要在继承、收养、祭祖方面;行会主
要在买卖方面;乡党邻里主要在土地、赁卖
契约方面发挥制约、调控冲突的功能,
?首先考虑的乃是“情”,其次是“礼”,然
后是“理”,最后才诉诸“法”,
—— 法律秩序:
在近代,法律逐步取代宗教、道德成为维
护社会秩序的最重要手段。
昂格尔认为:一是在一个社会中首先要有
多元利益集团存在,这是法律秩序得以形成
的社会基础;二是要有一种超出于实证法之
上的更高的普遍的或者神圣的法律,即自然
法,用以论证或者批判国家制定的实证法,这是法律秩序形成的理论上的基础。
? 昂格尔:, 现代
社会中的法律,,
吴玉章、周汉华
译,译林出版社
2001年版
第二节 法律秩序
一, 法律秩序的含义
一种观点是将法律秩序等同于法律制度或者
法律体系 。 比如凯尔森就认为:, 法律秩序
是一个规范体系 。,, 法律秩序, 尤其是国
家作为它的人格化的法律秩序, …… 是一个
不同级的诸规范的等级体系
第二种观点是:
法律秩序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法律规范或
者法律体系,而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现,
在这种意义上,法律秩序也就等同于法治秩
序。
苏联学者雅维茨也认为:法律秩序“是在
社会关系中实现了的法制,它存在于法律地
位和权限、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过程所形成的
关系中,它包括稳定的法律联系和关系的体
系。法律秩序可以被看作是法的实现的终点
我们认为:
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是良好的法
律秩序的根本前提;而只有这种法律体系能
够在现实中切实实现,主宰整个社会生活,
才能谈得上健全的法律秩序;因而对于一个
具有良好法律秩序的社会来说,法律规范及
其实现两个方面缺一不可。规范与事实 的结
合。
二、法律秩序的基本特征
( 一 ) 实在性
法律是由国家政府机关制定, 公布的成文规则 。
康德指出法律和道德的本质区别在于, 道德法则基
于个人的内在立法, 而法律则是一种外在的立法,
是由一个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规则的这种实在性,
使得法律具有了客观的, 确定的形式, 摆脱了主观
任意性;并且使人的行为, 有法可依,, 奠定了法
律秩序的基础
(二)强制性
?宗教秩序的维持依靠的是由外在的神秘力量
所唤起的人的内心的恐惧之感;
?道德秩序凭借道德主体所具有的道德意识或
者对德行自身的尊重。
?两者都诉诸于主体的内心,因而它们都只是
主观的,不具有客观的必然性。
?而法律则除了诉诸个人对于法律的意识以外,
更重要的是,还有 专门的国家机构予以强制
执行,以保证法律秩序的切实实现。
(三)普遍性
?法律秩序的普遍性包含了“立法的普遍性”
和“判决的一致性”两个方面
?法律秩序的普遍性,一方面,是对于独断的、
任意的或者专制的权力的限制
?法律秩序的普遍性和强制性是内在地关联在
一起的,法律的普遍性是其强制性的内在根
据,而强制性则保证了法律的普遍性的必然
实现。
(四)自治性
? 实体内容的自治性指法律规则不仅远离支配人与上帝
关系的戒律, 并且远离任何一种关于社会关系的宗教
认识, 法律完全建立在人的自主的理性的基础上 。
? 法律机构的自治性意指着立法, 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分
离, 法律的运用要独立于行政与立法以外 。
? 法律方法的自治性, 指的是法律推理自身具有一套不
同于科学解释以及政治, 经济, 伦理论证的方法 。
? 法律职业的自治性 。 一个专业化的法律职业团体, 控
制着法律规则, 占据法律机构, 进行法律实践 。
第三节 法律的秩序价值
?一, 法律是社会内在规律的体现和表达
?二, 法律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持
?建立和维持社会政治秩序
?维护权力运行秩序
?建立和维持社会经济秩序
?维护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