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 法律与人权
课前提示
掌握,人权的基本内涵及其与法律的关系
了解,人权思想的历史演进、中国关于人
权问题的认识历程。
领会,人权保障对于法律发展的重要性。
第一节 人权思想的历史演进
?人权, 最早产生于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
思想中 。 人权作为一项道德原则被普遍
接受, 始于中世纪末叶;其权利化, 法
律化却经过了漫长的历程, 而人权走向
国际化的进程则更晚 。
人权权利化的最初阶段是以少数人特权
形式出现的。人权法律化以 1215年, 大
宪章, 为代表,该宪章第 29条规定:
,对于任何自由民,除非经过与其地位
相同的人们或国家法律的合法判决,不
得予以逮捕、监禁、流放和处死”。
13- 14世纪兴起于意大利,15世纪扩
张到整个欧洲并进入高潮的“文艺复兴”
运动奉行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 人文主义,
以自由、平等为口号的 人道主义,以唯
心史观为基础的抽象的 人性论,这些成
为资产阶级人权理论最早的思想渊源。
17世纪由资产阶级最早提出的“天赋人
权”观,使人权理论开始走向系统化。
格老秀斯在, 战争与和平法, 中提出
“普遍权利”;斯宾诺莎在, 神学政治
论, 中明确提出“天赋人权”,
17世纪英国洛克论述的自然权利,是指人
本身所固有的权利。包括人的生存权(生
命权)、平等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人的生命是上帝赐予的,人生来就平等地享
有生存权;
人的自由是保护生命、追求财产的前提;
人的财产权是维护生存和享受自由的基础。
因此,生存权、平等权、安全权、自由权、
财产权、反抗压迫权、追求幸福等自然权利,
人人都要享有,且不受侵犯。
人权的法律化
1776年的, 弗吉尼亚权利宣言, 写道:“一
切人生而平等、自由、独立,并享有某些天
赋的权利,这些权利在他们进入社会状态时,
是不能用任何契约对他们的后代加以褫夺和
剥夺的;这些权利就是享有生命和自由,取
得财产和占有财产的手段,以及对幸福和安
全的追求和获得。”
1776年的美国, 独立宣言, 宣称:“我们
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不
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
追求幸福的权利。”
1789年的法国, 人权宣言, 宣称:“在权
利面前人们生来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
“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
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
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各国宪法都相继确认了基本人权并将它作为
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例如 1809年的瑞典宪
法,1812年的西班牙宪法,1814年的挪威宪
法,1831年的比利时宪法,1849年的丹麦宪
法,1850年的普鲁士宪法,1871年的德国境
内绝大多数州的宪法和 1874年的瑞士宪法
人权的国际化
1.19世纪,国际人权保障主要限于禁止贩奴和
保护战争受害者的权利。
2.1941年 1月 6日,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四大
自由”是:在世界各地,人人享有言论和写
作的自由;人人享有按自己的方式崇拜上帝
的自由;人人享有不受饥饿的自由;人人享
有无恐惧的自由。“四大自由”后来被, 大
西洋宪章, 所确认。
3.1945年 10月生效的, 联合国宪章, 宣布:
“决心要保全后世以免再遭我们这一代人类
两度身历的惨不堪言的战祸,重申对于基本
人权、人格尊严和价值以及男女平等权利和
大小国平等权利的信念。”
4.1948年 12月 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发表了
,世界人权宣言,,宣布:“所有的人均生
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方面处于平等地位。”
5.1977年召开的第 32 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
由第三世界国家提出的, 关于人权新概念的
决议案,,强调国家主权、民族自决权、发
展权是基本人权。
6.1981年非洲统一组织通过的, 非洲人权与民
族权宪章, 则首次确认了发展权
7.1993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第二届世界
人权大会再次确认:发展权是一项集体人权,
也是一项个人人权,它和生存权一样,是最
重要的基本人权。
第二节 人权的含义
?( 一 ) 人权释义
?(二)人权的层次与分期
?第一个明确提出, 人权, 概念的是意大利的
伟大诗人但丁 (1265— 1321)
?,论世界帝国,,
?, 帝国的基石则是人权, ;
?, 帝国也不能做任何违反人权的事。帝
国毁灭自己也是一种违反人权的行为,因此
帝国无权毁灭自己。 …… 毁灭帝国是违反人
权的。,
人权概念
?人权,就是指基于人的本性,并在一定
历史条件下基于社会经济结构和文化发
展,人的个体或群体为了自身的自由生
存、自由活动、自由发展以能够真正掌
握自己的命运而必须平等具有的权利。
1,人权的主体:
?自然人的外延比“公民”、“人民”宽泛。
?人权从其本来的意义上讲,就是所有人都可
以享受的权利。
?享受这些权利,不需要特别的资格,凡是生
物意义和社会意义上的“人”,都应有相应
的人权。
2,人权的客体
?人为了在自然界和社会生存、活动和发
展所必需的诸种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
即各种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和利益。
3,人权的要素
?自由是人权的内容要素,平等是人权的
形式要素。
?人权即意味着人的生存、活动和发展的
充分自由,而自由并非恣意横行,乃是
指人的生存、活动和发展的广阔的空间 。
4,人权的本原
人权在本原上具有历史性。
人权存在和发展的内因是人的自然属
性和本质;外因是社会的经济、文化状
况。
马克思主义认为:
? 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
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
? 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
而是历史地产生的,最终是由一定的物
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
汉译, 天赋人权, 一词,存在不当之处
? 汉语出版物通常将, natural rights” 译为, 天赋
人权, 。这是不妥的。
? 因为, 天赋人权, 还原为英文,就成了, natural
and human rights”,显系重复。因此,只可以写
成, 天赋权利,,因为在自然法学者那里,天赋权
利与人权其实是相通的。
? 但将, natural rights” 译成, 天赋权利,,也不
尽妥当。因为, 天, 在汉语里含义复杂,易于引起
误解。
?“natural rights”以译为, 本性权利, 或
,自然权利, 为宜。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 天赋权利, 一词必须
废弃。鉴于, 天, 字在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
里意蕴颇丰,倘若严格界定,继续使用它,
也不无积极意义。
(二)人权的层次与分期
?1.人权内涵的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应有权利;
第二个层次:法律权利;
第三个层次:实有权利。
2.“三代人权”理论
?第一代人权理论依托 1789年法国大革命;
?核心是以, 自由、平等、博爱, 为基础的公
民和政治权利;
?第一代人权的特点是强调人权的自由性、消
极性,即保护公民自由免遭国家专横行为之
害,因此要求限制国家权力。
第二代人权理论依托于 1917年俄国十月
革命;
?其核心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特点是强调人权的平等性、积极性,要
求国家采取积极行动保障公民平等地享
受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第三代人权理论依托于 20世纪五、
六十年代殖民地和被压迫人民的解放
运动;
?其核心是民族自决权、发展权;
?要求通过国际合作维护和平,促进发展。
第三节 人权与法律的关系
? 人权与法律的一般关系
? 人权与国内法的关系
? 人权与国际法的关系
人权与法律的一般关系
?1.人权是法律的源泉;
?2.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
?3.法律是人权的体现和保障。
1.人权是法律的源泉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人的各项具体权
利受到尊重、得到保障,就自然是法律的目
的。
?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人类对环境和本
身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一些需要用法律去调
整的关系就会大量涌现,而已经有法律调整
的关系也在变化,所以人权又是法律发展的
源泉。
2.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
?以强调尊重人、关怀人为内容的人权精神,
表达了人类相互之间的深刻认同。
?它不仅是作为一种概念,而且是作为一种人
类孜孜不倦追求的理想而存在。它象一把尺
子,标出了人类生活的文明程度及未来应当
达到的文明指标。
?人权既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目的,也是现代进
步文明法律的目的,它构成了法律的人道主
义基础。人们可以根据人权的精神来判断法
律的善与恶。
3.法律是人权的体现和保障
?无法律即无文明;无法律也无人权可谈。
?人权和法律不可分离。
?人权的实现要靠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没有法律对人权的确认、宣布和保护,人权
要么只是停留在道德权利的应有状态,要么
经常面临受侵害的危险而无法救济
人权的法律保护的优势,
?第一,它设定了人权保护的一般标准,从而
避免了其他保护(如政策)手段的随机性和
相互冲突的现象;
?第二,人权的法律保护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因而具有国家强制性、权威性和普遍有效性。
(二)人权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内法对人权的主要保护方式:
? 第一,立法和宣言保护;
? 第二,司法保护;
? 第三,个人保护。
第一,立法和宣言保护
?人权作为国内法的根本原则和重要内容,
?首先体现在一个国家的宪法中,特别是体现
在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中。
?以宪法的形式确认和宣布人权,是近代民主
政治和法制的基本特征。
?其他法律部门也把人权作为其主要内容,并
以不同的立法方式把宪法确立的人权原则和
基本人权规范化、具体化,
第二,司法保护;
?人权的司法保护即通过司法机关的专门活动
对人权所进行的保障。
?在西方,司法的特殊保护主要有两种形式,
即普通法院司法审查制和宪法法院审查制
?前者是指普通法院通过审理具体诉讼案件来
审查普通法律是否违宪(如美国、日本、加
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均采用之)。后者则是
通过成立专门的法院来审查法律、法规是否
违宪(如意大利、德国实行的制度)。
第三,个人保护。
?人权的个人保护主要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的
权利实现所采取的保护措施。
?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合法抵抗暴政和不
正义的法律”思想在法律上的反映
?宪法中逐渐淡化甚至取消了这项权利规定
(三)人权与国际法的关系
?国际人权法大体包括四类:
?第一,人权宪章类:
?, 联合国宪章, 中有关人权的条款、
,世界人权宣言,,,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
利国际公约, 和,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
公约, 及其 1993年 6月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的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等。
?第二,防止和反对种族歧视类。
?主要有:, 防止并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的国际公约, 等。
?第三,特殊主体(社会弱者)人权保护类。
其中包括妇女权利、儿童权利、难民和无国
籍人的国际保护。
?第四,战时国际人道主义保护类。例如,
,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战时保护
平民的日内瓦公约。
?在对人权实施国际保护的同时,广大第三世
界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强烈反对大国借口人权
问题来干涉别国内政。
课前提示
掌握,人权的基本内涵及其与法律的关系
了解,人权思想的历史演进、中国关于人
权问题的认识历程。
领会,人权保障对于法律发展的重要性。
第一节 人权思想的历史演进
?人权, 最早产生于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
思想中 。 人权作为一项道德原则被普遍
接受, 始于中世纪末叶;其权利化, 法
律化却经过了漫长的历程, 而人权走向
国际化的进程则更晚 。
人权权利化的最初阶段是以少数人特权
形式出现的。人权法律化以 1215年, 大
宪章, 为代表,该宪章第 29条规定:
,对于任何自由民,除非经过与其地位
相同的人们或国家法律的合法判决,不
得予以逮捕、监禁、流放和处死”。
13- 14世纪兴起于意大利,15世纪扩
张到整个欧洲并进入高潮的“文艺复兴”
运动奉行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 人文主义,
以自由、平等为口号的 人道主义,以唯
心史观为基础的抽象的 人性论,这些成
为资产阶级人权理论最早的思想渊源。
17世纪由资产阶级最早提出的“天赋人
权”观,使人权理论开始走向系统化。
格老秀斯在, 战争与和平法, 中提出
“普遍权利”;斯宾诺莎在, 神学政治
论, 中明确提出“天赋人权”,
17世纪英国洛克论述的自然权利,是指人
本身所固有的权利。包括人的生存权(生
命权)、平等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人的生命是上帝赐予的,人生来就平等地享
有生存权;
人的自由是保护生命、追求财产的前提;
人的财产权是维护生存和享受自由的基础。
因此,生存权、平等权、安全权、自由权、
财产权、反抗压迫权、追求幸福等自然权利,
人人都要享有,且不受侵犯。
人权的法律化
1776年的, 弗吉尼亚权利宣言, 写道:“一
切人生而平等、自由、独立,并享有某些天
赋的权利,这些权利在他们进入社会状态时,
是不能用任何契约对他们的后代加以褫夺和
剥夺的;这些权利就是享有生命和自由,取
得财产和占有财产的手段,以及对幸福和安
全的追求和获得。”
1776年的美国, 独立宣言, 宣称:“我们
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不
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
追求幸福的权利。”
1789年的法国, 人权宣言, 宣称:“在权
利面前人们生来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
“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
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
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各国宪法都相继确认了基本人权并将它作为
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例如 1809年的瑞典宪
法,1812年的西班牙宪法,1814年的挪威宪
法,1831年的比利时宪法,1849年的丹麦宪
法,1850年的普鲁士宪法,1871年的德国境
内绝大多数州的宪法和 1874年的瑞士宪法
人权的国际化
1.19世纪,国际人权保障主要限于禁止贩奴和
保护战争受害者的权利。
2.1941年 1月 6日,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四大
自由”是:在世界各地,人人享有言论和写
作的自由;人人享有按自己的方式崇拜上帝
的自由;人人享有不受饥饿的自由;人人享
有无恐惧的自由。“四大自由”后来被, 大
西洋宪章, 所确认。
3.1945年 10月生效的, 联合国宪章, 宣布:
“决心要保全后世以免再遭我们这一代人类
两度身历的惨不堪言的战祸,重申对于基本
人权、人格尊严和价值以及男女平等权利和
大小国平等权利的信念。”
4.1948年 12月 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发表了
,世界人权宣言,,宣布:“所有的人均生
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方面处于平等地位。”
5.1977年召开的第 32 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
由第三世界国家提出的, 关于人权新概念的
决议案,,强调国家主权、民族自决权、发
展权是基本人权。
6.1981年非洲统一组织通过的, 非洲人权与民
族权宪章, 则首次确认了发展权
7.1993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第二届世界
人权大会再次确认:发展权是一项集体人权,
也是一项个人人权,它和生存权一样,是最
重要的基本人权。
第二节 人权的含义
?( 一 ) 人权释义
?(二)人权的层次与分期
?第一个明确提出, 人权, 概念的是意大利的
伟大诗人但丁 (1265— 1321)
?,论世界帝国,,
?, 帝国的基石则是人权, ;
?, 帝国也不能做任何违反人权的事。帝
国毁灭自己也是一种违反人权的行为,因此
帝国无权毁灭自己。 …… 毁灭帝国是违反人
权的。,
人权概念
?人权,就是指基于人的本性,并在一定
历史条件下基于社会经济结构和文化发
展,人的个体或群体为了自身的自由生
存、自由活动、自由发展以能够真正掌
握自己的命运而必须平等具有的权利。
1,人权的主体:
?自然人的外延比“公民”、“人民”宽泛。
?人权从其本来的意义上讲,就是所有人都可
以享受的权利。
?享受这些权利,不需要特别的资格,凡是生
物意义和社会意义上的“人”,都应有相应
的人权。
2,人权的客体
?人为了在自然界和社会生存、活动和发
展所必需的诸种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
即各种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和利益。
3,人权的要素
?自由是人权的内容要素,平等是人权的
形式要素。
?人权即意味着人的生存、活动和发展的
充分自由,而自由并非恣意横行,乃是
指人的生存、活动和发展的广阔的空间 。
4,人权的本原
人权在本原上具有历史性。
人权存在和发展的内因是人的自然属
性和本质;外因是社会的经济、文化状
况。
马克思主义认为:
? 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
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
? 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
而是历史地产生的,最终是由一定的物
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
汉译, 天赋人权, 一词,存在不当之处
? 汉语出版物通常将, natural rights” 译为, 天赋
人权, 。这是不妥的。
? 因为, 天赋人权, 还原为英文,就成了, natural
and human rights”,显系重复。因此,只可以写
成, 天赋权利,,因为在自然法学者那里,天赋权
利与人权其实是相通的。
? 但将, natural rights” 译成, 天赋权利,,也不
尽妥当。因为, 天, 在汉语里含义复杂,易于引起
误解。
?“natural rights”以译为, 本性权利, 或
,自然权利, 为宜。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 天赋权利, 一词必须
废弃。鉴于, 天, 字在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
里意蕴颇丰,倘若严格界定,继续使用它,
也不无积极意义。
(二)人权的层次与分期
?1.人权内涵的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应有权利;
第二个层次:法律权利;
第三个层次:实有权利。
2.“三代人权”理论
?第一代人权理论依托 1789年法国大革命;
?核心是以, 自由、平等、博爱, 为基础的公
民和政治权利;
?第一代人权的特点是强调人权的自由性、消
极性,即保护公民自由免遭国家专横行为之
害,因此要求限制国家权力。
第二代人权理论依托于 1917年俄国十月
革命;
?其核心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特点是强调人权的平等性、积极性,要
求国家采取积极行动保障公民平等地享
受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第三代人权理论依托于 20世纪五、
六十年代殖民地和被压迫人民的解放
运动;
?其核心是民族自决权、发展权;
?要求通过国际合作维护和平,促进发展。
第三节 人权与法律的关系
? 人权与法律的一般关系
? 人权与国内法的关系
? 人权与国际法的关系
人权与法律的一般关系
?1.人权是法律的源泉;
?2.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
?3.法律是人权的体现和保障。
1.人权是法律的源泉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人的各项具体权
利受到尊重、得到保障,就自然是法律的目
的。
?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人类对环境和本
身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一些需要用法律去调
整的关系就会大量涌现,而已经有法律调整
的关系也在变化,所以人权又是法律发展的
源泉。
2.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
?以强调尊重人、关怀人为内容的人权精神,
表达了人类相互之间的深刻认同。
?它不仅是作为一种概念,而且是作为一种人
类孜孜不倦追求的理想而存在。它象一把尺
子,标出了人类生活的文明程度及未来应当
达到的文明指标。
?人权既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目的,也是现代进
步文明法律的目的,它构成了法律的人道主
义基础。人们可以根据人权的精神来判断法
律的善与恶。
3.法律是人权的体现和保障
?无法律即无文明;无法律也无人权可谈。
?人权和法律不可分离。
?人权的实现要靠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没有法律对人权的确认、宣布和保护,人权
要么只是停留在道德权利的应有状态,要么
经常面临受侵害的危险而无法救济
人权的法律保护的优势,
?第一,它设定了人权保护的一般标准,从而
避免了其他保护(如政策)手段的随机性和
相互冲突的现象;
?第二,人权的法律保护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因而具有国家强制性、权威性和普遍有效性。
(二)人权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内法对人权的主要保护方式:
? 第一,立法和宣言保护;
? 第二,司法保护;
? 第三,个人保护。
第一,立法和宣言保护
?人权作为国内法的根本原则和重要内容,
?首先体现在一个国家的宪法中,特别是体现
在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中。
?以宪法的形式确认和宣布人权,是近代民主
政治和法制的基本特征。
?其他法律部门也把人权作为其主要内容,并
以不同的立法方式把宪法确立的人权原则和
基本人权规范化、具体化,
第二,司法保护;
?人权的司法保护即通过司法机关的专门活动
对人权所进行的保障。
?在西方,司法的特殊保护主要有两种形式,
即普通法院司法审查制和宪法法院审查制
?前者是指普通法院通过审理具体诉讼案件来
审查普通法律是否违宪(如美国、日本、加
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均采用之)。后者则是
通过成立专门的法院来审查法律、法规是否
违宪(如意大利、德国实行的制度)。
第三,个人保护。
?人权的个人保护主要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的
权利实现所采取的保护措施。
?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合法抵抗暴政和不
正义的法律”思想在法律上的反映
?宪法中逐渐淡化甚至取消了这项权利规定
(三)人权与国际法的关系
?国际人权法大体包括四类:
?第一,人权宪章类:
?, 联合国宪章, 中有关人权的条款、
,世界人权宣言,,,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
利国际公约, 和,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
公约, 及其 1993年 6月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的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等。
?第二,防止和反对种族歧视类。
?主要有:, 防止并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的国际公约, 等。
?第三,特殊主体(社会弱者)人权保护类。
其中包括妇女权利、儿童权利、难民和无国
籍人的国际保护。
?第四,战时国际人道主义保护类。例如,
,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战时保护
平民的日内瓦公约。
?在对人权实施国际保护的同时,广大第三世
界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强烈反对大国借口人权
问题来干涉别国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