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卫生事业发展简史
学习目标
1.了解我国古代的卫生事业渊源,重点了解卫生管理的萌芽,卫生保健思想的形成和古代的医事制度的发展;
2.了解我国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的卫生事业,重点了解西洋医学及太平天国的卫生新政的主要思想及其对卫生事业发展的作用;
3.熟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国卫生事业成就的意义;
4.了解新中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以及新中国卫生事业的成就、经验与教训。
研究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历史,可以“以史为鉴”,更深刻地了解现在,预见未来。通过探究我国每一个历史时期社会变迁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影响以及卫生事业各个领域发展的过程,可以认识卫生事业在我国的发展规律,以期从中找到一条评价特定历史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线索,更好地推动卫生事业的发展。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卫生事业也必然不断地变革与发展。要了解今天中国卫生事业的性质、方针政策及其发展规律,也需要探讨卫生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为正确地执行领导决策、科学地制定卫生事业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高质量高效率地进行卫生事业的建设提供依据。
第一节 中国古代的卫生事业
一、卫生管理的萌芽和卫生保健思想的形成
夏商时期(约公元前21—11世纪),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已经知道凿井而饮。在殷墟遗址中发现,其住室附近有排除积水的水沟。可见,那时人们已知道维护水源的安全,开始有了饮水卫生管理的措施。在《周易》,《风俗通义》中有类似护井公约的记载,这可被认为是最初的卫生管理法令。在甲骨文中有洒扫和室内除虫的记载。《周礼》、《仪礼》和《诗经》中有不少管理环境卫生的方法,如用堵洞、熏药和撒灰等方法来除虫灭鼠。《左传》中有“国人逐瘛狗”以防止狂犬病发生的记载。秦汉时期有下水道、公厕(名“都厕”)、洒水车(名“翻走渴鸟”)等城市卫生设施。这些记载都可以说明,中国早期的公共卫生是从环境卫生开始的。
远在2000多年前,就已开始有预防医学的思想。《黄帝内经·素问·四气调神大论》中提出了“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兵,不亦晚乎”的预防保健思想。《淮南子》中提出:“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古代名医扁鹊提出了“信巫不信医者等‘六不治’”主张,他提倡破除迷信、预防疾病,随俗为医。
在湖南长沙出土的汉马王堆3号墓帛画《得引图》中,有44个各种姿态、模仿各种鸟兽动作的图象,这反映了当时健身活动的实情。后汉三国时的外科名医华佗创作了“五禽戏”健身操;后来又从五禽戏演化出五禽拳、五禽气功图各个流派,发展了我国医疗体育保健事业。
二、医事制度
奴隶社会中社会分工逐渐趋向专业化,并开始出现中国早期的医事管理制度。我国在西周初期(公元前11世纪左右),出现了宫廷医生。据《周礼》记载,当时医生已分科;分为食医(管理王室的饮食)、疾医(内科)、疡医(外伤)及兽医四种。以医师为“众医之长,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可见,当时医师是总管医药行政的最高负责人,下设士、府、史、徒等职。管理上制订一套考核制度,即“岁终,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即俸给),十全(治愈)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的规定,根据医生的医术水平定待遇高低。这时已有医案制度,称为“医籍”。
秦汉时期(公元前221至公元220年),医事组织更集中地为宫廷服务,规模逐渐伸到宫廷之外。我国古代的医事体制时有变更。秦有太医令,丞主医药。西汉太医令,丞有二:一属太常(如后来的太医院),一属少府(如后来的御药房),并设太医令、太医监、太医丞、药丞、方丞等官职,分别承担医、药、方等职责。东汉时,沿用这个制度。那时,已出现了女医生,即女侍医(乳医)。晋代、南北朝均沿用这个制度。
在南北朝刘宋元嘉二十年(公元443年),太医令祖秦丞奏置“医学”,以广教授;北魏太和四年(公元480年)设置有太医博士、太医助教。这是我国医学教育的开始。
隋唐时,“太医令掌医疗之法,”对所属官医,“有博士以教之,其考试录用如国子监(当时主管教育机关)之法”(见《旧唐书职官》)。可见,医政、医教已融为一体。隋唐时期的医药管理,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所加强。公元624年,唐代的太医署,由令、丞、医监、医正组成,所属的医师、针师、药师、咒禁师,“皆教以博士”,“业成者为师”,还有府、史、医工、医生、针工、针生、按摩工等职称与编制。 唐代的医政管理体制已初具规模。
宋代的医药管理机构,在中央分为四个部门,对医学教育、培养人才更为重视;还从民间选拔精良医生为医官,充实“翰林医官院”(后改称“医官局”),掌医事政令。1076年,“太医署”改称“太医局’。1113年,置“医学”,为医学教育和选用人才的最高机构,全国各州县也开办各级“医学(校)”,规定考试制度,逐级选拔。1078—1085年间,医学分科渐细,由唐代的体疗、疮肿、少小、耳目口齿、角法(包括针灸、按摩)等五科发展为大方脉.风科、小方脉、疮肿折伤、眼科,产科、口齿咽喉、针灸、金镞兼书禁等九科,到元代增加到十三科。
元、明、清几代的中央医药管理机构,均取消了署、局建制,医政和医教统一由太医院管理。改太医局为太医院。
明清太医院均设院使(为太医院的最高负责人),并设左右院判,共掌医之政令。1671年(康熙十年),清代开始独立设置医政体制,直属中央。医药管理的法令亦逐渐规范化,对民间医生的检定、医律的修饰均有明文规定。医学教育分内教习和外教习,采取考试而定等第与录用。清代还完成了《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全书共520卷,收载历代著名医药文献及医家事迹,相当于一部医学百科全书,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三、中外医药的交流
自古以来的中外医药卫生方面交流是相互的。国外医药卫生方面的传入有利中国医学的发展,中国医药卫生对外交流,对世界医学科学的发展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古代传染病流行的记载,最早见于《史记》;“周惠王二十二年(公元前655年),大疫。”此后历代的史籍都有记载。传染病预防的手段,主要是设坊(场所)隔离。16世纪后,防治传染病的重点是痘疹。这一时期有关痘疹的著作有50多种,特设了痘疹专科,从事诊治,发明了人痘接种方法以预防天花。清代的《医宗全鉴》记载说,宋真宗时(998—1022年),峨嵋山人为丞相王旦之子种痘,但宋、元的医书未见记载。清代张琰《种痘新书》(约1681年)称:“余祖丞聂久吾先生之教,种痘箕裘,已经数代”。聂久吾是17世纪初年人。清代的俞茂鲲在《痘科金镜赋集解》(1737年)中说:“闻种痘法起于明隆庆年间(1567—1572年)宁国府太平县……由此蔓延天下”。人痘接种法不久就远传海外。1688年,俄国首先派医生到北京来学习种痘法。由此,种痘法传人土耳其和欧洲,1717年传入美国,18世纪中叶已传遍欧亚。人痘接种法为后来的英国琴纳发明牛痘接种法奠定了基础。所以,人痘接种法是中国医药学对世界人类健康的重大贡献之一,而且在预防医学史上具有世界意义。
西汉时,张骞曾两次出使西域(公元前138—前115年),开辟了东西交通,建立了丝绸之路,促进了中外文化医药的交流。唐代经济繁荣,内外交通发达,进一步扩大了中外医药交流,汉唐以来,中国炼丹术多次传人阿拉伯各地,并传到了欧洲,对世界制药化学的发展有了一定贡献。此外,中国与印度、阿拉伯国家、阿富汗、尼泊尔以及东南亚各国、非洲的医药交流也日益频繁。
自西汉中叶后,就有西方医药传入,到唐宋时交往更多。明代后期,在欧洲天主教输入“西学”的同时,也传入西洋医学。
第二节 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的卫生事业
一、西洋医学的传入
鸦片战争后,西方医学在我国传播情况与过去不同,作为一门科学技术,西方医学此时已走上了实验科学的道路。古老的欧洲医学300多年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逐渐形成比较完整的医学科学体系,与传统的中医药学相比,有其先进之处。因此,西方医学在正常医药交流中,对中国医学科学的发展具有其积极作用。可是,这时西方医学的传播,是伴随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作为帝国主义对我国侵略的一个重要手段进行的。他们曾声称:“欲介绍基督教于中国,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医药,欲在中国扩充商品的销路,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教士。医药是基督教的先锋,而基督教又是推销商品的先锋。”
1779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来华的鸦片商船,随带医生皮尔逊(A.Pearson)来广州传播“牛痘接种法”。1820年,东印度公司医生郭雷枢(T.R.Coltedge,1797—1879)来华,为东印度公司驻中国站的外科医生,并于1827年在澳门设眼科医院,1828年又在广州设立医药局。1830年,美国公理会外布道会派遣第一个传教士比道(Beadle)来华;1834年10月美国布道会又派第一个传教医生彼得·派克(Pefer Parker ,l804—1888),这个被称为“当西方大炮不能举起一根横木时,他以一把手术刀打开了中国大门”的传教士医生来到了广州,公元1835年11月在广州成立了第一个基督教开办的医院“眼科医局”。这个彼得·派克可以说是帝国主义利用医药对我国进行侵略的重要代表人物,公元1839年他与郭雷枢、白利门共同组织的“中华医药传教会”宣言声称:“我们可以提出一个好处是医学科学移植中国可能产生有益的效果。第二个好处是将可以这个方法搜集情报,这将对传教士和商人都有极高的价值。”这一自白说明了他们来华的目的。1842年11月,派克在广州“眼科医局”旧址重新建立了眼科医院;1855年因派克担任美国外交官,由美国传教土医生嘉·约翰(John Kerr ,1824—1901)接替主持,1856年,该院停办。1859年1月嘉·约翰在广州南部新址重建,改名为“博济医院”,这个医院一直存在到1949年,成为在华历史最久的教会医院。该院在近代西方医学在我国的传播过程中,有一定代表性。嘉·约翰在这个医院先后服务了半个世纪,诊治的病人74万人次,手术49000人次,培训了150名西医人才,翻译了34部西医药著作,他为西方医学在中国的传播做出了一定贡献。孙中山先生也曾为这个医院捐过款。但这个医院,也在中国病人身上作试验,向病人出售过假药和过期失效药。博济医院是在华教会医院的—个缩影。自1840年后,教会创办的医院由沿海向内地发展,据不完全统计,40年间共建教会医院100所。据1935—1936年《中华年鉴》统计,全国已有教会医院426所。
他们在开办医院的同时,还非常重视开办医学校。1866年(清同治五年)美国医药传教会在广州开设了第一个医学校,即广州博挤医学校。据1897年调查,在60所教会医院(亦有少数称作医学堂)中,有39所兼授学,被认可的毕业生约300名。据1915年调查,英、美教会医院发展成医学校的达23所。这些医学校都采用其本国的学制及语言,选派留学生,培植各自势力,形成了所谓英美、德日、法比等医学派系。
二、太平天国的卫生新政
太平天国(1851—1864)是起义农民的革命政权,它关心战士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太平天国的卫生工作,分朝内、军中和居民三个系统,略似公医制。在居民中,“分设街道医生六十人”,为天京居民施诊给药。由国家财政税收中拨出较大款项,兴建医院、慈善会之类社会福利设施。“兴医院以济疾苦”,“立医师,必考数场然后聘用,不受谢金,公义者司其事。……”“兴跛盲聋哑院”,“兴鳏寡孤独院”。除旧俗劣习包括:禁烟、禁赌、禁淫、禁缠足、禁棺葬等。1853年,颁布《劝人戒鸦片烟谕》和《警醒军民戒鸦片烟诏》、《革除污俗禁娼妓鸦片黄烟诲谕》,对女子,严厉禁绝卖淫、缠足恶习。在天京设有老民残废馆;在农村设“兴乡民”,“管理各户洒扫街渠”, 讲究环境卫生。禁止溺婴,注意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实行了历代封建王朝所不能办到的卫生新政。这些新政仅实行了短短的13年, 就随着该革命政权的失败而终止。
三、旧中国的卫生事业
(一)卫生、防疫机构
中国卫生检疫的创始,早于清政府中央卫生机构的建立。当时由于霍乱的传入、鼠疫的流行,因此不得不采取检疫措施,各地海关相继设立检疫机构。但是,当时中国海港检疫工作被外国人把持。1929年,我国开始独立设置海港检疫机构,在卫生部下设立海港检疫总管理处。1930年,颁布了《全国海港检疫条例》,并在上海设办事处,即从江海关接收上海海港检疫处。1931年,厦门、汕头、牛庄、安东(今丹东)、天津、搪沽、秦皇岛、青岛等检疫处(站)陆续被接收,一律改称检疫所,收回了全国各港埠的检疫权。
1910年,中国设置了自主的防疫机构。当时东北哈尔滨一带鼠疫流行,死亡达6000多人。清政府派伍连德博土主持防疫,在山海关设检疫所,并联络各海关同时实行检疫。1911年疫势平息,在奉天(今沈阳)举行了在中国召开的一次国际性卫生学术会议——万国鼠疫研究会,这次会议有日本等11个国家的医学专家参加。根据会议建议,在哈尔滨建立了东北防疫处,并在哈尔滨、安东等八地设防疫医院和检疫所。1919年,中国正式成立了中央防疫处,掌管各种急性传染病的调查、研究、防治和讲习,并开始制造生物制品,如白喉抗毒素、免疫血清、牛痘苗及各种疫苗等等。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清政府警政部警保司下设了卫生科,卫生科在1906年改属民政部。1907年,民政部改称内务部,卫生科改为卫生司,设在北京。1911年辛亥革命后,仍在内务部设卫生司。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在内务部设卫生司,掌管全国卫生行政。1928年,卫生司改为卫生部,部内设医政、保健、防疫、统计、总务五个司,另设中央防疫委员会,该委员会为设计审议机构。1931年,卫生部改为卫生署,隶属内务部。1936年,卫生署直属行政院。
抗日战争期间(1937—1945),卫生署改属内政部。抗日战争胜利后,卫生署又于1947年扩大为卫生部。卫生署(部)直辖的卫生事业单位,有检疫防疫,卫生实验、医疗研究三个系统。它在南京、广州、兰州、天津设立了中央医院,在福州设立了东南鼠疫防疫处(下设鼠疫防疫大队),在江苏淮阴设立了黑热病防疫处。
开办城市卫生机构,以1925年北京左一区试办公共卫生事务所为最早。它隶属京师警察厅,是在北京协和医学院卫生科的基础上创设的。它依照美国公共卫生设施的模式,工作范围包括传染病管理、妇婴卫生、学校卫生与卫生教育、工厂卫生、环境卫生稽查、生命统计、疾病医疗等项目。1928年后,有的省建立了卫生处,市设立了卫生局或卫生事务所。到1937年,医疗卫生机构省设的52所,市设的有82所,合计134所。1945年抗战胜利时,全国有16个省设立了卫生处,省医疗卫生机构有70所。据1947年底调查,全国有卫生处26所,行政院直辖卫生处8所、卫生事务所1所,省辖市卫生局6所、卫生事务所及卫生院各10所,省医疗卫生机构共148所,市医疗卫生机构共105所。自1932年起,筹设县医院,1934年改称县卫生院。1937年时,共有县卫生院或县医院152所;1945年时达978所。1947年,全国县卫生院为1447所,但其设备简陋,人员不足。
1934年,卫生署颁布《县卫生行政方案》。那时虽有县设卫生院、区设卫生所、较大的村庄设卫生分所、每村设置卫生员的一套体制规定,但据实地调查,全国乡村卫生机构主要分散在河北的定县,安徽的和县、萧县,江苏的盐城、句容、江宁,浙江的吴县、武康等县,以及北平、上海、广州等市。它们大都称为乡(农)村卫生实验区。最早由高镜朗教授于1928年在上海市吴淞区、高桥区(1932),苏德隆教授在上海市的颛桥建立了农村卫生所,后来,顾学箕教授在嘉定县建立了卫生实验区,在北方的陈志潜教授在河北定县建立的农村卫生实验区(1929年)为最早,其余大都建在1931—1933年间。这些农村卫生实验区主要进行医疗防疫、卫生宣传、学校卫生、助产与妇婴卫生、劳工卫生、生命统计、卫生人员培训等工作。1938年抗战期间,在云南的曲靖、贵州的定番,四川的壁山都设置了卫生实验院,分别作为战时内迁的上海医学院(现复旦大学医学院)和中央卫生实验院的教学、实习、实验场所。
农村建设运动的倡导者们,曾与当时卫生部门合作,试办过若干农村卫生实验区;如1929年,晏阳初主持的平民教育促进会,在河北定县设农村卫生实验区与保健院。陶行知主持的南京晓庄农村师范学校,与卫生署合作建立晓庄农村卫生实验所(1931年卫生署改为汤山农村卫生实验区)。1933年,梁漱溟倡议农村建设运动,与山东齐鲁大学医学院办了山东邹平县建设实验卫生区卫生院,但均无力推广。安徽和县的乌江农民医院是1923年南京金陵大学在乌江创办的农业技术推广实验区时,在南京鼓楼教会医院协助下改善了的农民医院,进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但收效也很慢。
(二)医学科研机构
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始于1932年,当时的国民政府,在全国经济委员会下设了中央卫生实验处,1933年改称卫生实验处,邀请国际联盟卫生部主任拉西曼(L.Laoimnan)担任该处组织和任务规划,仿南斯拉夫柴格拉勃公共卫生研究院体制,由该院院长鲍谦照(B.Boricic)规划建立,其任务是:创设各项卫生实验与研究机关,设立各实验区以及训练各种卫生保健和防疫的专门人才。实验处内设防疫检查、寄生虫学、化学药学、妇婴卫生、社会医事、工业卫生,卫生工程与环境卫生、卫生教育、生命统计等九个系,从事各地疾病及卫生保健的调查、研究、实验、示范和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并与教育部合作设卫生教育设计委员会。1932—1937年的5年间,卫生实验处对各地区流行的重要传染病及寄生虫病,如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鼠疫等进行了调查与防治;建立了一些市、县卫生实验机关;推进了妇婴卫生、卫生教育与学校卫生工作;制定了生命统计制度等,1937年,卫生实验处内迁,改组为中央卫生实验院,除原有的9个系外,增设了流行病研究所和营养研究所,以及药理研究和药品化验两个实验室。1945年,中央卫生实验院迁回南京,并在兰州、北平设立了分院,还设立了东北分院。
(三)中医对抗废止斗争
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可是它在解放前曾受到了百般歧视。1914年,北洋政府教育总长汪大燮主张“废止中医,不用中药”,遭到中医界的强烈反对,各地中医联合组织“医药救亡请愿团”,迫使其收回成命。1929年,在第一次中央卫生委员会上,通过了余岩(云岫)等提出的《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提出了消灭中医的六项办法,即:①限期登记“旧医”,②训练“旧医”;③ 定期限制“旧医”使用营业执照,④禁止登报介绍“旧医”,⑤禁止“非科学”医学的宣传,⑥禁止设立“旧医”学校等。当即引起全国中医界的群起反对。1929年3月,在上海召开了全国中医药团体代表大会,大会提出了“提倡中医以防文化侵略”,“提倡中医以防经济侵略”的口号,130多个团体组织了联合请愿团,得到了社会上的广泛支持。当时的国民政府一面压制、解散了“全国医药团体联合会”;一面允许在第二年成立中央医馆,有些地区可设分馆、支馆。但中医在政治上、法律上仍受歧视。国民政府规定中医学校不得列入教育系统,命令其改称为中医传习所,并禁止中医使用听诊器和注射器等。
(四)医药卫生人员
在旧中国,广大农村主要依靠中医中药保护人民健康,西医药卫生人员很少,而且大都在城市服务。1932年底以前,卫生署登记的全部医师仅2919人(其中国外毕业的352人)。1935年补充调查,全国医师人数为5390人,其中属中国籍者4638人,占86%,属外国籍者752人,占14%。据卫生署统计,1929—1945年6月,全国医务人员的累计数为医师12964人,药剂师918人,牙医师353人,护士5972人,助产士5189人,药剂士4290人。
据1949年统计,全国共有卫生技术人员505040人,其中中医276000人,高级卫生技术人员38875人(西医师38000人,西药师484人),中级卫生技术人员103277人(西医士49400人,护土32800人,助产士13900人,西药剂士2873人),初级卫生技术人员86888人。
第三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卫生事业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卫生事业,是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逐步发展起来的。
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中国共产党从创立起,就十分关心着广大劳动人民的健康,对人民卫生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早在1922年7月,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纲领中就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福利,设立工人医院,保护童工和女工等。
1927年8月1日,举行了“八一”南昌起义,在起义部队的指挥部(江西大旅社内)即设有卫生处。1927年9月,秋收起义,经过三湾改编,起义部队编为工农革命军第一师第一团,在卢溪战斗中组织了卫生队,专门收治伤病员,这是红军最早建立的团卫生机构,团卫生队的名称一直沿用至今。1927年10月,部队到达井岗山的茅坪,在攀龙书院旧址创办了红军第一所医院。1928年5月1日红军在离茅坪不远的茶山源建立了最早的军药材库。 毛泽东同志在《中国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一文中,将“建设较好的红军医院”认为是巩固根据地所必须做好的大事。1928年11月,他在《井岗山的斗争》一文中,又指出医院“要用中西两法治疗”,为中国卫生工作指出了发展方向。
1931年,在苏维埃政府内务部人民委员会下,成立了卫生管理局,下设医务和保健两科。在省、县、市区的苏维埃政府内,设有卫生科或股。在居民中成立卫生委员会和卫生小组等基层卫生组织。1932年1月13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机关报《红色中华》第五期社论指出;“防疫卫生运动,是保障工农群众和红军的健康运动,是为巩固革命力量去争取苏维埃更大发展和胜利的运动”。1933年3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卫生运动纲要》,明确指出:“苏维埃政府是工农自己的政府,他要注意解决工农群众一切切身的痛苦,污秽和疾病就是他们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同时,还具体规定了开展群众性卫生运动的方法和要求。1933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长岗乡的调查》中写道:“疾病是苏区的一大仇敌,因为它减弱我们的革命力量。如长岗乡一样,发动广大群众的卫生运动,减少疾病以致消灭疾病,是每个乡苏维埃的责任”。1934年3月1日,成立了中央防疫委员会,加强了对防疫工作的领导。
在最早的红军“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中,已对军人提出了基本的卫生要求。1932年红军第一方面军召开第三次卫生工作会议,确定了“预防第一”的卫生工作方针。
在古田会议建军思想指导下,军队领导对卫生部门加强了领导,各级卫生组织逐渐健全和发展。1931年4月,贺诚医师在江西龙岗组建了总军医处。1931年11月,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组成后,将其改称为军委总卫生部,加强了对卫生业务的领导。1931年以后,部队卫生机构基本上有了统一编制,方面军、军团设军医处(1932年改为卫生部),师设军医处(1932年改为卫生处,其后又改为卫生部),团设卫生队,连设卫生员。
1931年,建立了红军总医院、各军区医院(如湘赣军区黄岗医院、福建军区四都医院、粤湘军区会昌医院、江西军区洛口南医院、闽浙汀军区戈阳医院等)以及各后方医院。1931年11月,创办了军医学校,由贺诚任校长。1933年3月,该校改名为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8月迁到瑞金上朱坊。1934年10月,它与傅连暲主持的红军医务学校合并,将中央红色总医院作为实习医院,学制为1年。
1931年总卫生部出版了《健康报》,当时它是报道卫生行政和医院政治思想工作情况,并交流技术经验的不定期报纸。1933年,红军卫生学校出版了技术性的专门杂志《红色卫生》。此后,各革命根据地陆续出版了一些医药刊物。卫生部还印发了《内科学》、《临症便览》、《最新创伤疗法》等业务参考书给部队医务人员。1933年10月,由中央内务部卫生管理局、军委卫生部与卫生学校联合发起组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卫生研究会”,以指导苏区的卫生学术研究工作。
二、抗日战争时期
“中国的抗日战争,一开始就分为国民党战场和解放区战场”两个战场(毛泽东《论联合政府》),陕甘宁边区是当时党中央所在地,从1935年10月—1948年3月,一直是中国革命指导中心。在陕甘宁边区人民政府民政厅下设卫生处,并组织了卫生委员会,领导全边区卫生工作。各专署设卫生指导员,各小区设不脱产卫生协助员,各村设卫生员。建立了各级军、政、民卫生指导委员会,组织与领导当地卫生工作,开展了反巫神、反迷信的斗争,建立了卫生模范村。为了促进中西医团结合作,边区成立了中西医药协会,中医小组和医药社;还组织了中医进修班、中医研究班,开展中医带徒等工作,以培养中医人才。
1944年5月,毛泽东同志在延安大学开学典礼上说:“要提倡卫生。要使边区一千多个乡,每乡设立一个小医务所。”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明确指出:“应当积极地预防和医治人民的疾病,推广人民的医药卫生事业。”
为了解决边区和延安缺医少药状况,除设有边区医院外,还成立了保健社、卫生合作社、国医研究会、中西医药研究会等,自上而下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医药卫生工作网,充分发挥了边区原有的中医中药人员的作用,使卫生工作深入到农村。
在分散的、极为艰苦的环境条件下,边区和各根据地建立了不少医药院校。原军委红军卫生学校在1940年春改建为中国医科大学,还建立了延安西北医药专门学校、延安制药厂附设药科学校、华中医科大学,华东白求恩医学院、华中医学院、晋冀鲁豫卫生学校、晋绥军区卫生学校、晋察冀白求恩卫生学校、苏中卫生学校、新四军二师卫生学校、新四军三师卫生学校和苏浙医务职业学校等,共培养了3000多名医药卫生干部。
各根据地各部队非常重视在职卫生干部教育,他们采取各种形式办轮训队、轮训班和训练班以及研究班等等,印了适合当地抗日战争需要及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各种先进战伤救治经验的著作和小册子,出版了《卫生建设》、《国防卫生》、《医务生活》、《先锋医务》、《卫生通讯》、《医卫简讯》、《红卫报》等医药卫生杂志和报刊。
为了救护和医治伤病的抗日指战员,延安成立了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总院、延安中央医院、边区医院,各根据地也各自建立了许多医院,如晋察冀边区医院、八路军120师野战医院、晋绥解放区贺家川医院、新四军皖南小河口后方医院、云岭南保村前方医院、新四军第一支队神圹圩医院、新四军第三支队大王庄医院和盐城军部海神庙医院,以及新四军第二师大柳营医院等等。由于敌人不断反复地进行残酷扫荡,医院难以比较集中地安定地进行治疗,只能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分散隐蔽进行治疗。因此,创建了各种形式的医院:如华北地区地下医院,山区的山林医院、森林医院和山洞医院,华东地区的竹子医院、水上医院、芦荡医院、海滩医院和海上医院等,各根据地共创建了50多所医院。在抗日战争的全过程中,这些医院收治了约30多万名伤病员。根据地革命人民和部队卫生人员,为了保卫祖国和战胜日本帝国主义,为了保障广大指战员的健康,贡献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有的还在战斗的前方或后方英勇地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三、解放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也就是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战区辽阔,规模之大,前所未有,经常处于大兵团作战环境之中。卫生工作队伍由于经过前两个时期战场救护治疗,积累了丰富经验,因此顺利地完成了部队卫生和战场救治工作任务,为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保证。
在这一时期内,陕甘宁边区政府将原在民政厅下的卫生处扩大为卫生署,管理全边区的卫生工作。加强了各解放区部队的卫生组织和力量,更由于进一步吸取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战场救治的新经验,采用了适合大兵团作战的卫生勤务组织,坚决执行了“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号召,贯彻了“预防为主、自力更生、全民动手、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因此顺利地完成了部队各项卫生工作和救治了100多万伤病员的任务,
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设有总卫生部,各大军区、野战军和纵队设卫生部,旅设卫生处,团设卫生队,连队设卫生防疫委员会,每班设卫生战土。为了适应大规模运动战、攻坚战和连续大兵团作战的要求,野战军卫生部下设野战医院、手术队、基地医院、野战区兵站总卫生所,野战区兵站总收转所或野战军轻运总站和转运站等。
战场救治工作,建立了由火线到兵团与后方医院的阶梯救治和医疗后送制度。从过去每连由1名卫生员单独进行抢救,发展为班设立卫生战土和抢救小组,直到开展火线“普遍包伤运动”和“战场自救互救运动”等人人都会救护裹伤的群众性战伤救护运动。由过去部队卫生机关各自分散的治疗救护,发展到组成“连联合抢救组”、“团联合包扎所”和“师联合手术队(站)”等战救组织,做到“高度运动,大量收容,哪里作战,哪里收容”。在空前规模的运动战中,数百万民工抬担架、推小车,风餐露宿,爬山涉水,冒着枪林弹雨奋勇支前。军队打到哪里,他们就支援到哪里。淮海战役时,组建了两个重伤医院、16个后方医院,承担了收治10万伤员的繁重任务。医务工作者吸取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坑道卫生以及医院尽可能接近火线进行第一线救治的经验,重伤医院设在距离火线仅十公里处,从而大大提高了重伤治愈率,腹部战伤治愈率达到66.6%。破伤风类毒素的普遍使用,使破伤风发病率降低到2‰。当时,还创造地使用了快速担架,运用早期手术、输血输液、石膏封闭、间断换药、延期缝合、及时供应药材和快速转运等先进医疗技术,做好卫勤组织工作。由于战地救护和战伤治疗技术的普遍提高,伤员归队率达到了70%以上,大大加强了人民解放军的战斗力。
在解放战争中,各级部队卫生部门,举办了各种形式的训练班、医训队、轮训队等,全军上下齐动手,培养锻炼出一支经受战争磨炼,具有无产阶级觉悟,全心全意实行救死扶伤、革命人道主义的新型卫生干部队伍。解放区和解放军的医学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1946年,延安中国医科大学与张家口医学院合并为中国医科大学;白求恩卫生学校也扩充为白求恩医科大学。1947年,华东在鲁中山区沙沟成立了华东白求恩医学院。1948年,东北的兴山医科大学,除总校外,还设有龙井、辽东和冀察热辽3个分校,并开办了东北药科学校。到1949年,军委卫生部设有3个军医大学,各大军区成立了5个军医学院,各省军区大多开办了卫生学校。总计全军所办学校毕业的医生和司药近6000人,如果将短期训练和工作中培养的卫生人员计算在内,全军士级以上卫生人员中,70%以上是自己培养出来的。他们组成了解放军卫生工作的骨干队伍。
解放战争期间,全军出版了医药卫生书籍776220册,杂志1266750册,画刊24000册,超过国民党统治区同一时期的出版数量。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卫生事业,为解放后新中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丰富经验,它在中国卫生事业发展史上具有深远影响。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卫生事业
一、新中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中国卫生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时期。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48条规定:“提倡国民体育,推广卫生医药事业,并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家宪法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规定工人职员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逐步扩充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物质条件,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 1982年4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1 条“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中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第25 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种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第49 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等条款为发展中国卫生事业提供了法律依据。
1949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委员会卫生部召开的全国卫生行政会议,确定全国卫生建设的总方针是:“预防为主,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保证生产建设和国防建设方面,要面向农村、工矿,依靠群众,开展卫生保健工作”。1950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在毛泽东同志的“团结新老中西各部分医药卫生人员,组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为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而奋斗”题词指引下,结合中国革命战争中的卫生工作经验,规定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的中国卫生工作三大原则,并做出健全基层组织,发展医学教育,培养各级卫生人员,调整医药卫生事业的公私关系及医药界团结互助学习等决定。1952年12月,第二届全国卫生会议根据爱国卫生运动的经验和周恩来同志的指示,将“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作为卫生工作的第四大原则。此后,在卫生工作四大原则的指导下,中国卫生事业得到迅速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953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全国卫生会议指出:卫生部门必须从国家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出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继续采取“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贯彻卫生工作四大原则;“今后卫生工作,应首先加强工业卫生工作和城市卫生工作,并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治对人民危害最大的疾病,有步骤地结合互助合作运动开展农村卫生工作,为增进人民健康,加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而奋斗。”
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的疯狂破坏,全国卫生事业发展缓慢,有的停滞不前,有的被严重摧残。在此期间,由于周恩来总理的亲自掌握,以及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为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如三级网的建设,赤脚医生
的培训和合作医疗的开展等。
粉碎“***”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新时期的总任务是,在本世纪末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卫生事业的基本任务是,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1979年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探讨并制定的现阶段卫生工作的具体方针是:①预防为主的方针。动员起来,讲究卫生,预防疾病,提倡精神文明,移风易俗,改造环境,提高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②坚持中医、西医、中西结合医三支力量并存、都要发展的方针,特别是要努力发掘、整理、提高具有中国特点的中医中药学。③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同时加强工矿和城市的医疗卫生工作。解决好8亿农村人口的防病治病问题是当前中国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要正确处理农村和城市的关系。只有把城市卫生工作搞好,才能更好地支援和帮助农村。④加强卫生工作的科学管理、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医院要加强核算,讲求经济效果,提高质量和工作效率。⑤采取各种形式和途径把基层卫生工作搞活。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国家办、企业办、集体办,也允许少数个人开业行医。企业职工实行劳动保险医疗,企业职工家属实行半费医疗;农民实行合作医疗。办法灵活多样,做到有医有药。
根据国民经济调整改革的方针,1982年制定的卫生工作任务有八项:①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防治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②加强农村卫生建设,认真做好8亿农村人口的医疗卫生工作,特别要抓好县以下卫生组织的整顿建设,大力培训赤脚医生,努力办好合作医疗。同时要加强城市和工矿的医疗卫生工作。③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长期并存,都要发展的方针。④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同时加强妇幼保健工作。⑤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和医学科学研究工作,大力培养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⑥加强经济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⑦搞好医药结合,加强药政管理,确保药品质量。⑧加强党的领导,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985年1月召开了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探讨了如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改革精神进行卫生工作体制改革的问题;会议决定取消“赤脚医生”这一名称,规定考试合格者为“乡村医生”,不合格者为卫生员。
1988年1月召开的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中心议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大会议精神,加快和深化卫生改革。在回顾总结几年来卫生改革实践的基础上,着重讨论了全面加强预防保健工作和加快培养农村卫生技术人才的问题。
1991年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明确预防保健、农村卫生和中医中药为全国卫生工作的战略重点。1991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第48条关于发展卫生保健事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时提出“卫生工作贯彻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协调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针。”经同年4月人大七届四次会议讨论修改为“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并重、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
1992年1月,召开了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会议重点讨论了《中国卫生发展与改革纲要》(1991—2000)(征求意见稿,即第11稿)、《公费医疗制度改革设想》和卫生部实施《90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方案以及有关妇幼卫生工作问题。
1993年1月,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讨论了《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改革方案》。1994年初,国务院决定在江苏镇江市和江西九江市进行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两江”试点初见成效。为了进一步完善这种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模式,探求操作运行的配套措施,国务院决定1996年在全国57个市扩大试点。这些措施为建立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1996年7月,全国农村合作医疗经验交流会在河南郑州召开,明确了发展合作医疗的基本原则是民办公助,自愿适度。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的政策是,农民个人投入为主,集体加以扶持,政府适当补助。对合作医疗基金的分配使用,要加强科学管理和民主监督,使农民得到实惠,切实发挥保障农民健康的作用。
1996年12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之后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决定》。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卫生事业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以及重要的改革措施,为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做好卫生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新中国卫生事业的成就
(一)卫生组织机构
在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各大行政区设立了卫生部,省、市(区)设卫生厅、局,专署、县及相当于专署、县的市、区设卫生科,领导各级卫生工作。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恢复改组原有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和发展各级地方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组织。
1949年全国解放时,县卫生院很少。1950年底,全国县卫生院发展到1613个,病床15241张。1952年全国除少数民族地区外普遍建立了县卫生院,共2102个。县以下设立了区卫生所,1947年时仅436个,1952年发展到7961个,1957年达到11872个。人民公社建立后,区卫生所改为公社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到1995年底发展到51797个。全国各种卫生机构1949年时为3670个,到1995年发展到190057个。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14771个;乡卫生院51797个;其它医院1239个;疗养院、所582个;门诊部、所104406个;专科防治所、站1895个;卫生防疫站4000个;妇幼保健所、站2832个;药品检验所、站1995个,医学科学研究机构(独立性的)427个。
(二)卫生防疫
解放初期,防治各种传染病的流行是卫生部门的主要任务,其中尤以防治鼠疫、天花、霍乱等危害人民健康最严重的烈性传染病为重点。
1.天花 195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发动秋季种痘运动的指示》,卫生部发布了《关于种痘暂行办法》,在全国开展了普及免费种痘运动。至1952年上半年,全国就有80%以上的人口接种了牛痘,天花发病率迅速下降,许多城市和乡村天花绝迹。经过多次连年补种牛痘,巩固预防效果,60年代初最后一例天花被消灭,世界卫生组织1980年核定并承认中国为天花彻底消灭国家之一。
2.鼠疫 1949年察哈尔北部鼠疫大流行,人民政府立即组织中央防疫委员会,先后组成了470余人的鼠疫防治专业队伍,积极开展鼠疫防治工作,迅即阻止了鼠疫的蔓延,并很快予以扑灭。为了彻底消灭鼠疫,在中央防疫委员会领导下,地方组建了防疫指挥部,建立了鼠疫防治所,在疫区建立了鼠疫防治站和机动防疫队。在疫区,1952年鼠疫发病率较1950年降低了99.1%,到1958年已经很少见到鼠疫病例,1979年仅发生鼠疫8例,1984年取得全年没有发生一例鼠疫的好成绩,人间鼠疫已被控制。
3.霍乱和其它传染病 1950年4月卫生部发布了关于预防霍乱的指示,要求各地加强环境卫生、饮水消毒和饮食行业管理,进行预防注射,早期发现病人和带菌者,加强国境检疫。因此,解放后未发现古典型真性霍乱。但由埃尔托(E1tor)弧菌感染的“副霍乱”(又名霍乱埃尔托型),由印度尼西亚向许多国家扩散传播后,1961年7月中国某些地方即有发生,以后逐渐蔓延到几个省市。其它急慢性传染病,如斑疹伤寒、回归热、黑热病已被基本控制或消灭,麻疹、百日咳、伤寒、副伤寒、白喉、脊髓灰白质炎及血吸虫病、疟疾等发病率也大为减少,但伤寒、流行性出血热、麻疹、钩端螺旋体病时有上升。传染病死亡率在主要死亡原因中的位置已由解放初期的第一位下降到1990年第八位或第九位。
4.性病 解放后不久,在全国范围内消灭了娼妓制度,为消灭性病创造了社会条件。由于对娼妓进行集中治疗,性病防治机构及少数民族地区驱梅(梅毒)医疗工作队的反复努力,新婚姻法的推行,婚前健康检查,社会道德风尚的改变,到60年代初性病就逐渐被消灭了。可是,近些年来,性病沉渣泛起,我国发现艾滋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多例,大多省市自治区都发现有病毒感染者,对这世纪“瘟疫”,应引起高度重视。
在与疾病作斗争中,进行了卫生防疫站和各种专科防治机构的建设,如血吸虫病防治所(站)、寄生虫病防治所(站)、结核病防治所(站)、麻风病防治所(站)、沙眼防治所、皮肤性病防治所等。还建立了生物制品研究所和生物制品、药品检定所,国境卫生检疫所等。
在50年代,我国即以群众卫生监督为主,国家卫生监督为辅的办法开展卫生监督工作。进入80年代以后,不断加强了法制建设,正在逐步强化卫生法制监督,以达到依法监督管理。相继制定了《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还发布了一系列卫生行政法规、管理办法和暂行条例,依法进行各种卫生管理。
(三)工业企业卫生
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改善工业企业卫生状况。1954年5月,卫生部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工业卫生会议,明确了工业卫生的方针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面向生产,依靠工人,贯彻预防为主。主要任务是:各级卫生部门必须把工业卫生工作逐步统一起来;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防治多发病、职业病,培养工业卫生干部;建立和调整组织机构,逐步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国家颁发了《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对新建扩建企业的厂址选择、防护地带、厂房建筑物的配置、供排水、通风、采暖、照明、生产用房和生产辅助用房提出了具体的卫生要求。由于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各种尘肺、职业中毒及职业病显著下降。
50年代后期我国乡镇企业就出现了,当时是指社、队办的“五小工业”(小钢铁、小煤炭、小农机、小水泥和小化肥等),60年代已突破上述范围,形成了以支援农业为主的农机修造、煤炭、冶金、化工、建材和轻纺等各行业俱全的社队企业体系。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有了迅猛发展,1986年时已有7000万从业人员,近年已突破1亿大关。由于大多数乡镇企业是自力更生、土法上马、就地取材、因陋就简建立起来的。生产工人劳动强度较大,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大多数未能跟上;又由于大多数从农业转到工业,新工人、新管理人员多,他们缺乏必要的工业企业卫生和劳动卫生知识及科学管理经验,对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物理化学因素等引起的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从业人员常受职业危害的威胁。而且,有些国营工业企业往往将尘、毒作业转给乡镇企业经营,也是造成这类企业劳动条件恶化的原因之一。因此,由于全国乡镇企业的大发展,乡镇企业卫生及其劳动卫生问题,已成为必须重视并加强管理的重点部分,不然必将贻患无穷。
在旧中国,血吸虫病对我国人民的危害极为严重,疫情遍及长江两岸及以南12个省区市的373个县市(未包括台湾省)。血吸虫病的猖獗流行,使众多村庄毁灭、人亡户绝、田园荒芜;江西省丰城县的白富乡梗头村,百年前有1000多户人家,到1954年只剩下2人,其中90%死于血吸虫病,真是“千村霹雳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原因不明的克山病在我国流行百余年,波及东北、西北、华北和中南地区15个省、区的30%的县(市、旗);这种病发病急、死亡快,以妇女和儿童为多。1943年冬,黑龙江省北安县的龙镇,3000多户居民在46天内因克山病死亡450人,当时有一天死亡近百人,吉林省抚松县明水屯44户人家,1942年就死绝了41户,成为远近闻名“死人沟”。大骨节病发生于黑龙江、内蒙古、陕西、四川等14个省、自治区的302个县(旗),此病主要侵害正在成长发育的少年儿重。地方性甲状腺肿为主的全国碘缺乏病(上海未查到此病人,台湾省情况不明),严重的续发克汀病,危及后代的身心健康,对民族繁荣昌盛严重危害。
建国后经过多年的奋战,地方病有的病情有效地得到控制,有的发病率已大幅度下降,达历史最低水平,危害已大为减轻。50年来,同血吸虫病、布氏菌病、克山病、大骨节病、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氟病等地方病的斗争,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国的一些地方地方病仍然存在,甚至非常猖獗。
(五)医疗事业
1957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八届三中全会上,周恩来同志提出今后医疗卫生工作的方向应该是:为六亿人民服务,城乡兼顾;扩大门诊,举办简易病床;扩大预防,以医院为中心指导地方和工矿的卫生预防工作。同年12月召开的全国医院工作会议提出要勤俭办医院,改革医院制度,便于病人就医,提高医疗质量,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疗态度。为满足人民就医需要,中国的医院和病床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医院从1949年的2600个发展到1995年的67807个,病床从1949年的84625张,发展到1995年的2836107张。1995年,各地区农村卫生院有51797个,病床为733064张。全国有行政村736671个,无医疗点的村占行政村总数的11.1%。
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深入,把联合诊所进一步组织起来,负责当地的医疗预防工作。1958年后随着人民公社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农村基层卫生网,首创和推行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医疗制度,培养发展了一支半农半医的以后被称为“赤脚医生”(现名乡村医生)的庞大农村卫生队伍。1995年全国有乡村医生955933人,卫生员375084人,接生员359052人。
中国县以上卫生机构基本是国家办的,农村卫生院中2/3由集体举办,1/3由国家举办。医院(卫生院)经费,一部分来自国家的定额补助,一部分来自本身的业务收入;其他卫生事业机构的经费基本上全部由国家拨款,
解放后,为保护少数民族健康,人民政府组织了大批医疗队、防疫队,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巡回医疗和疾病防治工作;
(六)妇幼卫生
旧中国的妇幼卫生工作,大部分集中在城市为少数人服务,广大农村山区普遍是旧法接生,产妇死亡率高达150/万左右,婴儿死亡率高达200‰左右。建国后,在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方面都做出了显著成绩。据全国62个婴儿死亡监测点1994年统计,婴儿死亡率为45.7‰;据全国247个孕产妇死亡监测点1993年统计,中国孕产妇死亡率为67.3/10万。
1949年时,全国有妇幼保健院80个,床位1762张;妇幼保健所、站9个;儿童医院5个,仅有床位136张。到1995年,妇幼保健院发展为396个,床位38368张;妇幼保健所站2832个;儿童医院35个,床位9407张;1990年全国有妇产科医师92359人,儿科医师56661人,助产土 58397人,农村接生员470982人。全国1989年新法接生占接产总次数的95.7%。新生儿死亡率由1952年的35.5‰ (北京城区),到1985年下降到6.4‰ (北京城区)、上海市区8.5‰、天津市区7.9‰。
由于普遍进行了计划免疫,大大降低了儿童传染病的发病率。儿童和少年的体格发育水平日趋提高。
在199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将妇幼卫生工作列为重点讨论内容,实际上已列入“预防保健、农村卫生、中医中药”卫生工作三大战略重点之中。
(七)中医中药
团结中西医,继承发扬中国医药学遗产,为保护人民健康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方针和政策。40多年来,中医和西医的结合工作有了很大发展。到1966年6月,全国已有28万中医分别参加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医疗机构工作,中医的社会地位和学术地位有了显著提高;建立了中国中医研究院,21所中医学院,一批中医医院和其它中医机构;培养了5600多名中医学院毕业生,59000多名中医学徒,4700多名西医离职学习了中医。在总结临床疗效的基础上,开展中西医结合研究。农村中乡村医生一般都能采用中西两法防治疾病。
1978年,中共中央转发了卫生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中医政策,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问题的报告》。1979年5月,成立了中华全国中医学会(1992年改名为中国中医学会)。1979年6月,召开了全国针灸针麻学术讨论会,展示了中国针灸针麻工作的科研成果,到会的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多名外国学者,对中国的中西医结合研究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1980年3月,召开了全国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会议,提出了中医、西医、中西结合医三支力量都要发展,长期并存的方针。进一步明确了中医政策的基本要点是:努力继承、发掘、整理、提高中国医药学;团结和依靠中医,发展和提高中医;西医学习和研究中医,实行中西医结合;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事,并为其发展与提高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保护和利用中药资源,发展中药事业。
50多年来,在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同时,还加强了藏医、蒙医、维吾尔医、朝(鲜)医、彝医、傣医、苗医、壮医、瑶医、羌医、畲医等少数民族医药的研究。
(八)医学教育
卫生事业最基本的建设是卫生队伍的建设。旧中国,医学教育事业的基础非常薄弱。1947年时,全国45个高等医学院系,多数附设在综合大学内,在校学生仅18800多人,平均每校有学生260人,院校大多设在沿海城市,约有五分之一院系接受美、英、法、德、日等国家或教会的津贴,成为西方各国文化渗透的基地。在国民党统治的22年里,高等医药院校毕业生仅有9499人。
解放后,当时全国有高等医药院校44所(其中22所设在综合大学)。1951年4月,卫生部和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发展卫生教育和培养各级卫生人员的决定》。此后,召开了多次高等医学教育,中等医学教育,在职进修和业余进修等成人教育,教材、电化教学,研究生和学位评定等有关专业会议,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医学教育的标准和规章,以保证医学教育的质量和多出医药卫生人才。全国高等医药院校到1965年发展到92所,1995年时已达126所。全国高等医药院校1949—1995年共毕业学生994435人。全国中等医药学校1995年时有551所,1949—1995年共毕业学生2083153人。
为了加强卫生事业的科学管理,卫生部决定按大区设立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和一个中医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从1981年起开办卫生管理学历教育,从1985年起开始招收卫生管理专业本科生和硕士生,1994年起招收博士生。1985年以来,一些普通医学院校和成人医学院校相继办起了卫生管理专业,到1995年全国卫生管理专业招生院校共有30多个,同时还举办了函授、电大、自学考试等形式的学历教育。为国家培养了一批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知识的管理人才。
(九)医学科学研究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新建了一批医药卫生科研机构,医药科技队伍不断扩大,医学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新的科研成果不断出现,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全国医学科学研究体系。
1949年卫生部成立后,即设置了全国卫生科学研究委员会。 1954年全国卫生科学研究委员会改为医学科学研究委员会,下设生理学、内分泌学、病毒学、流行病学、血吸虫病、疟疾、地方病、器官移植、内科学、外科学、卫生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等 49个专题委员会,由1000多名国内知名医药卫生专家组成,作为卫生部领导全国医学科学研究工作的咨询机构。19年后。进行改革,重新组建了16个医学科技专家咨询委员会。
解放初,旧中国留下的全国独立性医药卫生科研机构,仅有南京的中央卫生实验院、兰州的西北卫生实验院和江西的寄生虫病研究所,医药卫生科技人员不足300人。到1995年时,我国独立性科研机构共有427个,科技人员为38326人,加上各种附设性的、民办的医药卫生科研机构的专职和兼职医药卫生科技人员共10多万人。
我国是世界卫生组织创始国之一,我国在1978年10月5日同世界卫生组织签订了卫生技术合作备忘录,在1982年10月4日双方又签订了基本协定。根据《备忘录》和《协定》,我国参加了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中心,到1991年,在我国已被认定的世界卫生组织科技合作中心有54个。
我国50多年来的卫生事业发展的速度是很快的。实践表明,坚持党的领导、专业人员、群众三结合,贯彻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积极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面向农村、面向工矿、面向基层,认真全面执行中医政策,发动群众自己起来同疾病作斗争,不断推进卫生事业管理的改革,可以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高的社会效益。我们必须认真总结50多年来的经验教训,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保证中国卫生事业在扎实的基础上持续发展,有效地防治疾病,保障人民健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早日实现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思考题
1.我国古代的卫生事业有哪些重要内容?它对我国卫生管理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有什么重要作用?
2.西洋医学传入及太平天国的卫生新政的主要思想与作用是什么?
3.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卫生事业的成就有何意义?
4.新中国的卫生事业取得哪些重大成就?其基本经验与教训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