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四章 环境资源产权理论 本章课时:4 课时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产权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了解相对价格、市场 价格和外部边际成本之间的关系, 了解环境资源的价格为什么往往会被市场和政 府低估的原因,同时讨论产权理论在环境资源市场配置和政府配置中的重要作 用。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外部性、产权与价格 一、 产权理论 (一)产权的定义、规则和功能 产权是人们在资源稀缺性条件下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 利,它决定着人们使用财产的态度和行为方式,这样必然产生不同的财产使用绩 效,因此,不同的产权制度安排会形成财产使用中不同的激励机制。产权规则包 括产权界定规则、产权权益及其补偿规则、产权交易规则。产权功能指产权以产 权规则为现实基础,在经济生活中所具有的作用。其实质是以产权界定为前提, 以法律制度为保障,以财产利益为动力,去实现所有权的经济本质,并提高资源 配置的效率。 (二)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是现代产权经济学关于产权安排与资源配置之间关系的思想的集 中体现,也是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基本的核心的内容。 (三)产权理论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产权理论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 交易费用理论; 第二, 产权的效率分析;第三,产权制度的选择与调整;第四,产权制度的演进。 二、产权与外部边际成本 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个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影响并 没有通过市场价格反映出来。 实现帕累托最优要求私人边际净收益等于社会边际 净收益,但外部性的存在意味着私人边际净收益与社会边际净收益存在差异,因 而不能获得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在有效的产权制度下,价格是资源配置的信号, 它反映了资源的稀缺程度。在马歇尔、庇古的时代,由于在传统价格理论模型中 没有发现产权的作用,因此,当价格扭曲发生时,他们归结为外部性因素导致的 市场失灵。而产权经济学认为,所谓外部性问题,其实质就是由于在市场中存在 2 尚未界定清楚的权利边界,从而导致资源的市场价格与相对价格的严重偏离。外 部边际成本就是资源的市场价格与相对价格之间的差值。科斯认为,外部不经济 的存在,市场不仅不失灵,而且可以通过明晰产权、借助市场交易来为外部边际 成本定价,从而使外部性内在化。 三、产权理论是对传统价格理论的完善 西方经济学中的价格理论就是用需求与供给来说明价格的形成机制, 以及由 此形成的均衡价格理论,对这个理论的分析构成了新古典经济学的起点和中心。 但在瓦尔拉斯完全竞争模型中, 权利被假定完全界定, 而且交易费用为零, 因此, 市场的自由竞争使得所有的产品价格和要素价格同时达到均衡,此时,资源的市 场价格 P 与社会边际收益 ( SMB) 、 个人边际收益 ( PMB) 、 社会边际成本 ( SMC) 、 个人边际成本( PMC)相等。也就是说,传统经济学认为市场价格会自动体现 资源的稀缺程度,资源的市场价格理所当然的等于其相对价格,因此,在传统经 济学中,市场价格与相对价格是同义的,人们往往把二者等同起来。但产权经济 学认为,市场交换的实质不是物品和服务的交换,而是一组权利的交换,所交易 的物品的价值,也就取决于交易中所转手的产权多寡或产权的强度,资源的市场 价格是资源的产权价格,同样的资源,权利边界界定程度不同,就会导致其不同 的市场价格。产权界定清晰是资源的市场价格等于其相对价格的必要前提。产权 经济学通过将产权变量引入资源的价格分析,从而对瓦尔拉斯模型进行修正。 第二节 产权与环境资源配置 一、 产权、公共产权资源与环境资源 产权具有排他性、可分割性和可交易性等特征。在不存在排他性产权的情况 下,往往存在公共产权。目前许多环境资源都具有公共产权特征。在这里,财产 具有广泛的含义,可以指任何人造产品或环境资源。由于环境资源的特殊性,产 权很少是绝对私有的,总是受社会一定规则的制约。 二、环境资源产权与环境资源市场 市场和政府干预是资源配置的两大手段。过去,人们将环境资源配置低效所 导致的环境危机归责于环境资源市场配置中外部性问题产生的市场失灵。因此, 根据庇古传统认为,政府定价、政府干预是环境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科斯理论 则在批判庇古理论的过程中对市场理论进行了完善, 科斯通过将产权变量引入市 场价格分析体系,更加严密精辟地论证了市场配置稀缺资源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科斯认为,在市场中交换的是资源的产权,如果资源的产权界定不清,必然影响 到资源的市场价格。所谓外部性问题,实际上是一个用何种方式正确地度量和界 定权利边界的问题,而外部边际成本就是资源市场价格与其相对价格之间的差 值。只要将产权权限界定清楚,自由竞争的市场就会为外部边际成本合理定价, 并对外部权利进行合理配置,从而实现外部性内在化。科斯对公共物品外部性问 题以及市场失灵的全新研究和解释,完善了市场理论,也为环境资源市场配置奠 3 定了理论基础。 三、环境资源产权与环境资源合理定价 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就在于环境资源的价格没有正确反映环境资源的稀缺 程度。环境资源的价格是环境资源的产权价格,正是现在环境资源产权的不明确 性,非专一性,非排它性,导致了环境资源稀缺程度与市场价格的脱节,从而导 致了环境资源生产与消费中成本与收益、权利与义务、行为与结果的背离,这是 环境恶化的根源。 而解决环境问题的最有效办法就是通过环境资源的合理定价和 有偿使用, 实现环境资源的有效配置。 环境资源合理定价的基础应是其相对价格, 只有当资源的市场价格等于其相对价格时,价格机制才能发挥正常作用。在瓦尔 拉斯完全竞争模型中,权利被假定完全界定,而且交易费用为零,所以,传统经 济学认为,资源的市场价格理所当然地等于其相对价格。但是,传统经济学忽视 了,有效的产权制度是价格机制发挥正常作用的前提和保证。环境资源的市场价 格应是环境资源的产权价格, 产权明晰是环境资源市场价格等于相对价格的必要 前提,产权交易是纠正环境资源市场价格与其相对价格偏离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