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法律解
释与法律推理
第一节
法 律 解 释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 (一 )概念
? 广义 ----有关国家机关, 组织或公民个人, 为遵守或
适用法律规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法学理论或自己
的理解, 对现行法律规范或法律条文的内容, 含义以
及所使用的概念, 术语等的理解和所作的各种说明 。
? 狭义 ----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 根
据法定权限和程序, 对法律的字义和目的所进行的阐
释 。 这一概念相当于依广义概念所作分类中的, 法定
解释, 。
? 1、法律解释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 2、法律解释的对象是广义的法律文本,
? 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 (如宪法、法律、法规
等 );法律制度、法律条文、法律概念等等。在我国,
法律解释主要是指对制定法的解释。
? 3、解释主体对上述内容和含义的揭示,包含理解和说
明。
? 理解是解释者对法律文本的内心把握,是说明的内
容和根据;说明是对理解的外在表达和形式。
(二)基本特征
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和历史发展
( 一 ) 必要性
? 1,将抽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
? 2,对法律规范统一, 准确和权威的理解和说
明;
? 3,弥补法律漏洞;
? 4、调节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的发展变化。
(二)法律解释的历史发展
? 1,中国古代
? 湖北省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 法律答问, ----汉代的
,律学, 形成了根据儒家学说进行解释的注释法学; --
--唐代长孙无忌, 唐律疏议, 与, 唐律, 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是官方注释的典范之作 。
? 2,西方
? 古代罗马形成了一个职业法律家集团, 他们为市民提供
法律服务, 进行广泛而系统的法律解释活动 。 ----公元
6世纪罗马皇帝查士丁尼进行法典编纂时, 将著名法学
家的学说编纂为, 学说汇纂, ----渊源于意大利 11世纪
末至 13世纪对罗马法的注释法学,
? 3,17世纪至 19世纪, 法律适用者的解释受到严
格限制甚至禁止 。 1794年的, 普鲁士邦法, 明令
禁止法官对该法作任何解释 。 法国制宪会议 1790
年通过一项法令, 禁止法院在判决中做出一般规
则, 在必要时法院必须请求立法机关解释法律或
制定新的法律 。
? 4,20世纪以来, 根据社会价值与利益进行调整
的必要性, 在强调立法的权威的同时, 也要求司
法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社会功能 。 在法律解释的
重要性与日俱增的同时, 对法律解释的权限的规
范和制约也成为重要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 。
?
三、法律解释的分类
? (一 )解释主体和法律效力 ----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 1,法律的正式解释又称法定解释, 有权解释或官方解释,
指被授权的国家机关 (或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 )在其职权范围内
对法律文本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
(1)立法解释
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法律所进行的解释 。
二是对其地方性法规所进行的解释, 又称地方解释 。
三是在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 经常明确规定某一主管部
门负责解释 。
(2)司法解释
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 。
m
国家行政机关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
应用的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行政法规, 规章等所进行的解释 。
? 2,非正式解释也称非法定解释或无权解释, 是
指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对
法律规范所作的没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
? (1)学理解释 --在学术研究, 法学教育和法制
宣传中, 由专家, 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对法律规范
所进行的解释 。
? (2)仸意解释 --公民, 当事人, 辩护人, 代理
人等按照自己的理解, 对法律规范所进行的解释 。
(二 )法律解释的方式
1,规范性解释:对于实施法律规范的一切场
合, 情冴和对象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 。
2,个别性解释:根据具体情冴, 对象和场
合对有关法律规范进行的虽有法律效力, 但无普
遍约束力的解释 。
我国最高司法机关针对具体案件做出的一些
解释, 答复和批复等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个别性
解释, 但属于规范性解释 。
四、法律解释的方法
? (一 )文理解释
? 1,字义解释 ----根据解释的尺度的不同, 可分
为字面解释, 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 。
? 2,语法解释, 又称文法解释, 是指对法律条文
的语法结构, 文字排列和标点符号等进行分析,
以便理解和阐明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含义 。 在解释
中特别需要说明法律用语和概念与日常生活用语
的区别 。
(二 )论理解释 ( 弊端解释 )
是指斟酌法律理由, 以一定的方法或标准进
行推理论证来确定和阐明法律本义的解释方法 。
特点:不拘泥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 联系
法律的整体结构, 效力等级, 历史渊源, 法律的
目的以及社会效果和发展等因素作为法律解释的
依据, 不仅能够更深刻地解释立法者的原意, 而
且可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发展甚至创制新的法
律规范 。
? 1,系统解释 --体系解释, 分析某一法律规范与其他法
律规范的联系, 及所属的法律制度, 部门和体系及其地
位和作用,
? 2,历史解释 --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 或者通过将某一
法律规范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
? 3,目的解释 --从制定某一法律规范法律的目的来解释
法律 。 一类是立法者在制定该规范时所要达到的目的 ;
另一类是该规范在当前社会条件下所要达到的目的 。
? 4,社会学解释 --着重于社会效果的预测和社会利益的
衡量 。
? 5,比较法解释 --通过比较外国的立法和判例及其原则,
经验和效果对本国法律进行解释 。
五、我国法律解释的体制与特征
? (一 ) 法律解释体制
? 1955年《关于法律解释问题的决议》; 1981年五届全国人第十九次
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 1、凡法律、法令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
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进行解释或用法令加以规定。
? 2,凡属于法院审判, 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
法令的问题, 由最高人民法院, 检察院进行解释 。 两院
如有原则性的分歧, 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
? 3,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 法令如何具体
应用的问题, 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
? 4、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
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
委进行解释或做出规定。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
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
行解释。
(二 )我国法律解释的基本特征
? 1,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 。
? 2、在立法解释优先的前提下,加强最高司法机关的解释。
? 3、加强规范性司法解释的作用。
? (1)在一些新的制定法公布实施后,立即制定系统的规范性解释。
? (2)对我国现行法律中尚无直接规定的案件的处理做出规定。如 1992年最高院
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 (试行 )》。
? (3)制定有关司法机关程序的规定, 如最高院,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关于
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决定, (1998年 )等 。
? (4)针对法律适用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做出统一解释,特别是对在适用中存
在疑问或界限不明确的问题做出解释。司法解释的形式包括三种,
? 1)解释, 即对司法审判过程中如何适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 2)规定, 即对审判工作提出的规范, 意见;
? 3)批复,即对高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的请示所作的答复。
?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少年收容教养”是
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答复》
?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
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二节
法 律 推 理
? 推理:人们逻辑思维的一种活动, 即从一个或几
个已知的判断 (前提 )得出另一个未知的判断
(结论 )。 这种思维活动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就泛
称法律推理 。
一, 形式推理
? 形式推理又称分析推理, 先例推理或形式逻辑,
是指解决法律问题时运用演绎方法, 归纳方法和
类推方法 。
? 1,演绎推理
? 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即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出关于
特殊性的知识 。 三段论的推理方式,从一个共同概念联
系着的两个直言判断 (大, 小前提 )出发, 推论出另一个
直言判断 (结论 )。 法律规定是大前提, 案件事实是小前
提, 结论就是判决或裁决 。
? 2,归纳推理
? 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 即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知识推
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一般原则的推理 。 典型,判例法制
度 。
? 3,类比推理
? 是形式推理在法律适用中运用的另一种形式, 即根据两
个或两类对象某些属性相同从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
方面也可能存在相同点的推理 。 类比推理在法律适用中
的运用就是类推适用或比照适用 。
二、实质推理
? 又称辩证推理,当作为推理的前提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
盾的命题,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
题。
? 1,法律规定本身意义模糊不清, 幵且不仅是文字或语义上的,
而是实质内容模糊不清, 如, 公平责仸,,, 正当,,, 公共
利益, 等概念, 在对其进行解释时必然涉及法的目的或价值观 。
? 2,法律规范出现了, 法律漏洞,, 这些问题可能是法律规范本
身的欠缺或遗漏, 也可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出现的问题, 这就
需要通过实质推理填补法律漏洞 。
? 3,法律中可能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供法律适用者选择适用
的条款, 例如法律规范竞合, 或者法律规范本身可能有抵触或矛
盾之处 。 这就需要通过实质推理衡量各种利益的重要性, 正当性,
确定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和优先适用的条件 。
? 4、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出现, 合法, 与, 合理, 之间的矛盾。
? 根据各国的法律实践, 在法律适用中, 进行实质推
理的主要形式有,
? 第一, 司法机关对法律的精神进行解释, 一般文字
或语义解释不属于实质推理范畴;
? 第二, 由法院做出新的判例, 修改或推翻以前的判
例, 确立新的原则;
? 第三, 通过衡平法来补充普通法, 发展具体规则以
填补漏洞;
? 第四, 根据正义, 公平等法律, 伦理意识乃至习惯
或法理 (权威性法律学说 )做出判断, 平衡规则之间
的冲突, 解决法律规范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
? 第五, 根据国家的政策或法律的一般原则来做出决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