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梁光华教授
汉字与婚姻文化
婚姻嫁娶事关人类自身的生存繁衍和社会
发展,因而成为人类最重要的社会活动之一。
在世界各国,人们生存繁衍,其婚姻嫁娶的表
现形式千差万别,精彩纷呈,由此构成了各具
民族特色的丰富多彩的婚姻习俗、婚姻文化。
本文试图解析“姓”、“婚”、“嫁”、
“娶”、“歸”一组汉字来窥见中国古代的婚
姻文化习俗。
一、释“姓”
考证中国原始社会是否经历过群婚制的时
代,考证人的姓氏及血缘世系是由父系或母系
所得等学术论题,学术界一般是通过考古学、
历史学和民俗学等多种研究方法来加以论证的。
下面,我们拟通过解析“姓”字形体构意的文
化蕴涵以及以“女”旁得义的远古姓氏字来加
以论证。
“姓”表明一个人的姓氏,是一个人血
统、血缘的标记。中国从古代漫长的封建
社会至今,人们一般都是跟从父姓,一般
不跟从母姓。然而表示姓氏的“姓”字不
从父旁而从“女”旁,这是为什么呢?
查找甲骨文,“姓”字写作:,”
(, 殷虚书契前编, 六 ·二八 ·三)或,”
(, 殷虚佚存, 四四五)。
,说文解字 ·女部, 释曰:“姓,人
所生也。 …… 从女从生,生亦
声。”“生”作为义兼声的偏旁字,其
本义“像草木生出土上”(, 说文解
字 ·生部,,生”篆释语),在“姓”字
中引申指人的出生;“女”在甲骨文中
与“母”字是同一个字,在“姓”字中
则是表示人由“女”(母)所生。
徐中舒, 甲骨文字典, 在“女”字之下
释曰:“女,象屈膝交手之人形。妇女活动
多在室内,屈膝交手为其于室内居处之常见
姿态,故取以为女性之特征,以别于力田之
为男性特征也。或于胸部加两点以示女乳,
或于头部加一横画以示其头饰,则女性之特
征益显。
甲骨文,”、,”、,”
初为一字,后,”为, 说文, 女字篆
文所本,,”为, 说文, 母字篆文所
本,遂为女、母二字,意义各有所专。
( P1299)”
“姓”字由“女”、“生”构形会意表
示人出生的血统、血缘。远古汉民族先人
所造的这个“姓”字,是符合中国远古时
代“民但知其母不知其父 ……” (, 白虎
通 ·号篇, )的实际的。
女娲是中国上古神话传说中繁衍人
类的始祖,是女性,而无男性。许慎
,说文 ·女部, 释曰:“媧,古之神圣女,
化万物者也。从女,咼声。”清桂馥
,说文解字义证, 引应劭, 风俗通, 注
释说:“天地初开,未有人。女媧摶土
为人。”
唐司马贞, 补 〈 史记 ·三皇本纪 〉,:
“庖牺氏 …… 母曰华胥,履大人迹于雷泽,
而生庖牺于成纪。”, 史记 ·殷本纪,,“殷
契,母曰简狄,有娀 (sōng)氏之女,为帝喾
( kù)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
狄取吞之,因孕生契。”
,史记 ·周本纪,,“周后稷,名弃。
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 …… 姜原出野,
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
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 名曰
弃。”许慎, 说文解字 ·女部,,姓”篆
释语中也有类似的观点:“古之神圣母,
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
对此,张舜徽先生注释说:
古之所谓姓,即近世史家所称原始氏
族制也。而母系氏族为最先,每一母系氏
族,皆必有名号以相区别,此乃姓之所由
兴。故姓字从女也。一姓皆有一始祖母,
如殷之简狄,周之姜原,是已。
太古无嫁娶之礼, 男女群婚, 民但知有母,
不知有父 。 简狄之子契, 姜原之子稷, 皆无
父而生 。 非无父也, 莫由知其孰为己父耳 。
后人因神其说, 谓为感天而生 。 或言吞食鸟
卵, 或言践履人迹, 皆语涉荒诞, 不足信也 。
( 张舜徽, 说文解字约注, 卷廿四第一页,
中州书画社 1983年版 )
张舜徽先生的注释是非常正确的,
人不可能没有父亲,女子不可能不受孕
而生子,但是中国远古母系社会时代
“民但知其母”,无由知其父,所以古
人附会神说,编撰了以上近乎荒诞离奇
的传说故事来加以阐释。
中国古代典籍中这类荒诞离奇的传
说故事客观上反映了中国“太古无嫁娶
之礼”,那时的男女之间是群婚。群婚
就是太古时代男女之间可以自由地发生
性关系,没有任何约束。太古时代这种
自由的没有约束的群婚生活存在于母系
社会时期。
,吕氏春秋 ·恃君览, 对母系社会中
的群婚生活是这样记述的:“昔太古
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
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
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
服履带宫室畜积之便,无器械舟车城
郭险阻之备。”
根据考古学、历史学和民俗学研究的结
论,母系社会这种没有任何约束,可以自由
地发生性关系的群居生活属于群婚的第一阶
段。母系社会群婚的第二阶段则有了进步和
发展,即进入了同一血缘集团内部同辈男子
女子可以自由发生性关系的阶段。
母系社会群婚的第三阶段则限制了
同一血缘集团内部女子男子的婚配性关
系,实行“族外群婚”,因为远古人逐
渐懂得“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fān,繁
殖)”(, 左传 ·僖公 23年, )的繁衍之
道。母系社会的这三个阶段都还是群婚
生活。
恩格斯指出:“只要存在群婚,那
么世系就只能从母系方面来确定,因此
只承认女系。”(,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四卷第 37页)由于母系社会群婚只承
认女系,所以其子女的血统世系就只能
够根据母系的血统来确定。
,说文解字 ·女部, 释曰:“姓,人所生
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
从女,从生,生亦声。, 春秋传, 曰:‘天
子因生以赐姓。’”剔除, 说文,,古之神圣
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这一神秘荒诞
的上古之误说,许慎在, 说文, 关于“姓”
字的解说是科学正确的,“姓,人所生也。
从女,从生,生亦声。”
“姓”字形体构意的文化蕴涵正好反
映了中国原始时代母系社会群婚制的历
史原貌。远古以来汉民族多有从“女”
旁得义的“姓”,这正是群婚时代依据
母系血统世系来确定子女血统世系的铁
证和历史印记化石。
例如:“黄帝姓姬,炎帝姓姜,少昊姓
嬴,黄帝之后百 (tiáo)姓姞 (jí),虞舜姓
姚,祝融之后姓妘,夏禹姓姒,周文王姓
姬,秦始皇姓嬴。,(niàn),(hào)、
娸 (qí)”为远古普通人的姓,,说文, 均释为
“人姓”。
王筠, 说文解字句读 ·女部, 在,”
字之下注曰:“以下三字(指,,
娸三字)皆云人姓,谓常人之姓,不能确
指其由也。, 说文 ·女部, 曰:‘妫,虞舜
居妫( guī)汭 (ruì),因以为氏。’妇人称
姓,论其兴起,则姓先而氏后。姓百世而
不变,氏数传而可易。姓既肇于母权方盛
之世,氏殆起于父权大立之后矣。”
我们研究, 姓, 字形体构意的文化蕴
涵, 从, 说文,,, 玉篇,,, 字汇,,
,正字通,,, 万姓统谱,,, 康熙字
典, 等历史文献和, 汉语大字典 ·女部,
字中, 查到, 女, 字和以, 女, 字为表
义偏旁的姓氏字一共有以下 48个:
女、奴、奸,(yí)、如、妁( shuò)、妀
(jǐ)、好、妘 (yún)、姖 (jù)、妊 (rén,后作
“任” ),(shí),(hào)、姑、
姒 (sì)、妸 (ē),(bǐ)、姍( shān)、姓、
委,(páo)、妾、始、娃( guì)、
娀 (sōng)、姞 (jí)、
姥 (mǔ)、姺 (shēn)、姚、姣、姜、姬、
娥 (é)、娩( wǎn)、娸 (qí)、娄 (lóu)、婟
(hù)、媧 (wā),(shuì),(xún)、
妫( guī),(xù)、嫘 (léi)、嫪 (liào)、
(niàn)、婴、孋 (lí)、娈 (luán)
中国以同一表义偏旁为表示人所生之血
统世系的汉字,当以“女”字为最。这就充
分说明:“从女从生,生亦声”之“姓”字
这块文化化石,准确地印证了中国上古时代
母系社会“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群婚制
历史原貌,准确地印证了中国上古时代汉民
族先民最早的“姓”是根据母系的血统世系
来确定的。
二、释“婚”、“娶”
欲以汉字探讨婚俗,当然不能不说
“婚”字。, 说文 ·女部,,“婚,妇家
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
婚。从女从昏,昏亦声。”据此可知
“婚”是个从“女”从“昏”、“昏”
亦声的意兼声字。
为什么要从“昏”呢?许慎似乎说
了两个理由:一是周礼规定“娶妇以昏
时”;二是“妇人阴也”。显然,第二
个理由完全是臆说,不足为据。而第一
个理由则为我们理解“婚”字的文化蕴
涵开辟了道路,有必要作进一步的分析。
何谓, 昏时,? 甲骨文, 昏, 字写作
(,殷契粹编, 七一五 ),从, 氏, 从, 日,,
其造字意义为:太阳落下地平线;, 说
文 ·日部,,, 昏, 日冥也 。,, 周礼, 为
什么要规定, 娶妇以昏时, 呢? 这显然是
因为在当时, 日落天黑娶亲为一时之风尚 。
而正是这种风尚, 乃先民, 抢婚, 习俗的
遗迹 。
抢婚,其特征是男子未经女子本人及其亲
属同意,将女方劫归为妻。这种婚娶方式,自然
不免引起冲突,为避免女方家族抵抗,便于逃遁。
抢婚当以日落天黑时进行为宜。其后,随着人类
文明的进步,抢婚被其它婚娶方式所替代,但是
它的某些形式却会被继续保存若干年代,“娶妇
以昏时”,就是其遗存的形式之一。
当今有些少数民族婚俗,似乎正同当时汉
族婚俗相类,也是昏夜迎娶,假抢新娘。广西瑶
族中有一种迎亲方式:夜晚,男方结伙高举火把
冲向女家,半路上,女方人马也冲杀出来,男方
抢到新娘,女方回抢。最后新娘新郎双双溜出队
伍,于是双方停止战斗,一起享受婚宴。
云南壮族迎娶新娘,一般都选择昏暗
的傍晚或黎明时分进行,不到这个时辰,
新娘不得进男家。这些,当然可以作为
汉族先民抢婚之俗确曾存在的有力旁证,
因而也更可使我们确信,从“女”从
“昏”的“婚’字正是这种习俗的记录。
关于这个问题,另有一个字或许更有说服
力,那说是“婚娶”的“娶”字。, 说文 ·女
部,,“娶:取妇也,从女从取,取亦
声。”“取”是, 说文, 对“娶”的主要训
释字,也是“娶”字的会意部件。面且“取”
与“娶”又是一对古今字,因此,为弄清
“娶”的造字意义,有必要先对“取”进行
一番分析。
甲骨文“取”写作 (, 殷虚书契
前编, 一 ·九 ·七),,说文 ·又部,,“取,
捕取也。从又从耳。周礼:‘获者取左
耳’”。所谓“获者取左耳”,就是古代
打仗,抓住了俘虏或杀死了敌人,割下他
的左耳来作为记功的凭证。而“取”字左
耳右手,正是象用割取耳朵的样子。
当然,用以手取耳的形象来记“取”
这个词,并不说明“取”的本义就等于这
个形象的具体意义。由于造字的特定需要,
文字的造字意义往往要比实际意义更具体、
直观。所以,“取”之本义当为“以武力
获取”,即, 说文, 所训之“捕取也”。
弄清了“取”的字形字义,再来看
,说文, 对“娶”字的说解,我们就不难
理解,无论是“取妇也”的字义训释,还
是“从女从取”的字形分析,说的都是一
个意思,那说是“抢个老婆”。
在先秦典籍中,多有以战争为得妻手段的
记载。, 晋语, 引史苏言曰:“昔夏桀伐有施,
有施人以妹喜女焉,…… 殷辛伐有苏,有苏人以
妲己女焉。”如果说夏桀和殷辛发动战争的初衷
是否就是得妻还不甚明了,那周幽王伐有褒而娶
褒姒,晋献公伐骊戎而娶骊姬 (事见, 国语 ·晋语,
和, 左传 ·庄公二十八年, )则连这点疑问都不存
在了。
另据, 左传 ·桓公六年, 记载:郑太
子忽奉郑伯之命率兵救齐,齐侯要将女
儿文姜嫁给他,太子忽推辞说:“以君
命奔齐之急而受室以归,是以师婚也,
民其谓我何 !”可见,以战争手段得妇的
“师婚”,在当时是人们很熟悉的社会
现象。
其实这种抢婚与反抢婚的事例不独中
国古代存在,古代外国也是存在的。希腊
,荷马史诗, 中的, 伊利亚特, 叙写的就
是这样一个故事:女神阿佛洛狄忒帮助特
洛伊王子帕里斯用武力和计谋抢走希腊最
美丽的女人海伦 ——希腊斯巴达王墨涅拉
俄斯的妻子。
希腊人为此动用了十万大军、一千多
条快船,远征攻打特洛伊九年。遗憾的是,
希腊人没有攻下特洛伊,也没有抢回无与
伦比的美女海伦。可见汉字“娶”字造字
的社会背景:以武力、战争抢婚娶 婦,不
仅中国古代有实例可以证明,而且外国古
代也有实例可以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娶”字虽然同“取”
字一样,早在甲骨文中已经出现,但是在汉
以前的文献中,“娶”字往往仍写作“取”。
,礼记 ·杂记,,“可以冠,取妻子。”
,易 ·蒙,,“勿用取女。”, 诗 ·伐柯,,
“取妻何如?”,礼 ·运, 注:“男三十而取。”
,左传 ·襄公廿八年,,“别姓而后可相取。”
根据这种现象,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
判断:捕取之“取”与婚娶之“娶”最初
都写作“取”,这亦可证明,娶妇在早先
确是一种武力的抢夺。以后抢娶之俗为聘
娶之俗所取代,才造字分词,以从女从取、
取亦声的“娶”为婚娶之专字。
而, 取, 与, 娶, 是一对颇特殊的古今字, 相
当长一个时期内, 在婚娶的意义上, 虽然今字既
造, 但古字不废, 于是古今并用 。 为什么有了今
字人们还要用古字呢?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 而
其中必有非常重要的一点, 那就是在古人的观念
里,, 婚娶, 之, 取, 与, 捕取, 之, 取, 还没
有十分明确的界限 。 而这种观念的模糊, 正是抢
婚习俗及其遗迹所造成的 。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还可以作这样的
猜测:“婚”字和“娶”字所反映的抢婚
古俗,很可能在形式、规模以及流行时代
等方面有所差别:前者所反映的似乎是一
种凭借夜色掩护而进行的小规模的抢婚,
类似今日某些少数民族中尚存的“偷婚”;
而后者所反映的或许是通过大规模
的部落或邦国战争明火执仗地抢婚,即所
谓“师婚”。而就流行时代而言,前者在
汉民族中似乎消失较早,至少周代已仅存
遗迹;而后者则似乎延续到较晚,至少春
秋时期还在流行 。
然而,男婚女嫁,以今人的眼睛看
去乃是莫大之喜庆,又为什么要行之以
“昏”时,加之以强“取”呢?实际上,
这又反映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场重要
变革和斗争 ——母权与父权之争。
前文已经说过,在母权时代,人类实行的
是群婚制度,而群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女子
总是生活在自己的娘家,以维持母系的完整。
而父权形成以后,为保证父系的延续,男子势
必要求女子落户于夫家,以免其继续群婚生活,
生下别人的孩子来抢夺自己的财产。
而女子一旦从夫而居, 则将丧失其在
生产, 家族, 婚姻及其他社会关系中的优
越地位, 成为男子的附庸, 因而, 父权制
的形成中, 首先遇到的就是在婚姻形式上
的妇女的反抗 。 这种反抗的集中表现, 便
是, 不落夫家,, 为对付这种反抗, 男子
便干脆诉诸武力加以解决 。 这便是抢婚之
俗的由来,
当然,这种斗争也可以用另一种比较温和
的方式进行,如东北鄂温克族、西双版纳傣族,
都有男子短期入赘的婚俗,即男子先到女家居
住一段时间,若干年后,才带上妻子返回自家。
然而,从民俗发展的角度分析,这种风俗很可
能是抢婚之俗的一种变异形式,其形成的原因,
就是男女双方的共同妥协。
由此可见,在“婚”、“娶”诸字中,亦
透示出人类早期一场革命的消息,即母权与父权
的斗争:女子要维系母系血统世系的完整和母权
的权威,不愿居住到夫家;男子在父权主宰家庭
和社会以后,在后代繁衍上追求实现父系血统世
系的完整和父权的权威。女子“不落夫家”,男
子就诉诸“抢婚”。
三、释“之子于 歸,
现代城乡人办喜事,嫁女之家所贴的
大红婚联常常有“之子于歸”这样的横批。
问那些办喜事的主人家为什么要用“之子
于歸”来作为婚联的横批,有的说别人家
嫁姑娘用这四个字作为婚联的横批,大概
是表示喜庆的意思,所以我家也用。
有的主人家则说,到底准确的意思是什么,
我说不准,反正是从古老年代流传下来的对联用
语,专门用来庆贺结婚的。甚至问一些上了年纪
的经常帮助别人写婚联的人,他们也说不清楚,
说是从传统的婚联中抄下来的。这么常见的婚联
横批竟然有很多人解释不清楚,这就值得稍加考
证解释了。
原来“之子于歸”这个句予最早出自, 诗
经, 。查, 诗经 ·周南 ·桃夭,,全诗是这样写的:
原 诗 译 诗
桃之夭夭,桃树繁茂风舞杈.
灼灼其华。 嫩红粉白一树花。
之子于歸,这位姑娘出嫁了,
宜其室家。 幸福夫妻好人家。
桃之夭夭,桃树繁茂风舞杈,
有 其实。 桃子飘香果实大。
之子于歸,这位姑娘出嫁了,
宜其家室。 幸福夫妻好人家。
桃之夭夭,桃树繁茂桃林新。
其叶蓁蓁。 桃叶婆娑绿成荫。
之于于歸,这位姑娘出嫁了。
宜其家人。 美满幸福一家人。
这是一首热情洋溢的祝贺新婚的上古
诗歌,诗人以嫩红粉白的桃花,肥美硕大
的果实,青翠葱茏的桃叶来象征新征婚夫
妇幸福美满的婚姻。
全诗三章运用了迭章、迭句的表现手
法,反复咏唱,热情讴歌,烘托出喜气洋
洋的新婚气氛,更衬托出新婚夫妇令人羡
慕的美妙的青春。诗人对新娘的出嫁,对
新娘婚后生儿育女、宜其家人的幸福生活
给予了发自肺腑的良好的祝福。
诗中反复迭唱的“之子于歸”一句诗,
具体说来,它的每个字是这样的意思:
“之”是个表示近指的指示代词,表示
“这”的意思;“子”是个名词,是指出
嫁的女子。
“于歸”是一个动词性的加缀复音词,
其中的“于”字是附着在动词“歸”之
前的一个虚语素 (有的著作把这种“于”
字叫做动词词头 )。没有实在意义,只起
到凑足一个音节的作用 (这首诗属于, 诗
经, 中典型的四言诗 )。
“之子于歸”这句诗的难点是“歸”
字,表示“女子出嫁”的意思,是个动
词。“歸”为什么是“女子出嫁”的意
思呢?这就需要有一点文字学知识和中
国婚俗文化的知识了。
许慎的, 说文解字 ·止部, 解释说:
“歸,女嫁也。从止,从妇省,声”原
来“歸”字是个省略部分形旁的形声字。
既然“歸”的本义是女子出嫁,当然是指
妇女。 造字之时,为使字的结构匀称,
就省略了,婦,字的“女”字旁。
既然是女子出嫁,这女子当然得从娘家
(外家 )走到自己家 (夫家 ),不然怎么叫做
“歸”呢?所以“歸”字中的一个形旁
“止”,就表示用“止”行走的意思 (“止”是
“趾”的本字,表示脚 )。左上角的,”是
表示“歸”字的声旁,读音为 duī。,”
与“歸”的读音,现在仅是韵母和声调相同,
声母已经发生了变化。
东汉文字学家许慎在他的名著, 说
文解字, 中说“歸”字的本义是女子出
嫁,有没有文献依据呢?符不符合中国
几千年来婚俗文化的习惯呢?查找古代
文献资料,这类例证还是蛮丰富的。
,周易 ·渐, 说:“女歸,吉。”唐
朝注解家孔颖达注释说:“歸,嫁也。
女人 …… 以夫为家,故谓嫁曰歸也。”
孔颖达还对, 礼记 ·礼运, 篇的“女有歸”
注释说:“女谓嫁为歸。”
,公羊传、隐公二年, 也是这样说的:
“伯姬歸于纪。 …… 其言歸何?妇人谓嫁
曰歸。”东汉学者。刘熙在他的名著, 释
名 ·释亲属, 中曾经这样通俗地解释说:
“妻从外来,谓至己家为歸。”
,说文解字 ·女部,,“嫁,女适人也。
从女家声。”段玉裁, 说文解字注, 释曰:
“自家出谓之嫁,至夫之家曰歸。”原来姑
娘生下来所在的家还不是她赖以生活一辈子
的家,而是娘家,或者叫做外家;姑娘结婚
出嫁到自己丈夫家里,才算是到她赖以生活
一辈子的家,所以叫做“歸”。
东汉史学家班固在他的, 白虎通 ·嫁娶, 篇
中也说过这样的名言“嫁者,家也。妇人外成,
以出适人为家。”意思是姑娘从娘家外出嫁人,
到自己的丈夫家才算是真正到了自己家。女子
出嫁到丈夫家叫歸这种观念由来已久。它是中
国从远古母系社会进入到以父系为家庭中心的
婚姻习俗的一个典型反映。
事实上这种婚姻习俗直到现在仍未消失,
特别是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农村一些受传统陋
习影响较深的家长认为女孩子长大以后是要出
嫁的,嫁出去就是别家的人。花钱供她读书划
不来,甚至有些家庭的祖传秘方或手艺也不传
教给女孩子。
由于家长存在这种落后的封建婚姻观念,
所以导致许多农村孩子现在仍然不能正常上
学读书,也就使得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率受到
了影响。在农村,这仍然是一项需要提高经
济水平,通过加强教育和贯彻执行, 教育
法,,, 义务教育法, 来加以解决的艰苦工
作。
我们通过, 歸, 这块汉字化石来了
解中国漫长的古代社会中流传下来的这
一婚姻习俗知识, 就可以历史地实事求
是地解释, 之子于歸, 这一古代诗句的
准确涵义及其相关问题了 。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