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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国际结算实务第一节 国际结算概述一、国际结算的概念通过货币的收付,了结、清算国际间的债务、债权关系。
二、国际结算的演变现金结算 非现金结算 电子结算(现代通讯技术和计算机结合起来)
国际结算将来的发展方向:网络银行电子支付系统。
第二节 国际结算的票据一、票据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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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据的定义广义票据:指商业权力单据。
因此,存款单、保险单、提货单等都属于票据。
狭义票据:汇票、支票、本票。它是结算凭证。
(二)票据的性质
1、流通转让性即指票据可流通转让。
2、无因性不问票据产生的原因。
3、要式性指票据的作成必须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否则,票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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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示法持票人请求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时,必须向付款人提示票据。请求付给票款,否则,付款人没有履行付款的义务。
(三)票据的作用
1、流通作用票据经背书或交付可转让,并且能连续转让,成为一种流通工具,拓展了流通手段,节约了现金的使用。
2、结算工具的作用当今非现金结算占主导地位,即主要是通过票据来清算债务、债权。
3、信用工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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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可用来清算债务、债权关系,但是,在清算之前债务、债权关系已发生,票据实际上代表着债权人对债务人提供信用。
二、汇票
(一)汇票的定义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将来在固定时间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及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2、汇票样式( P193)
(二)汇票的种类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
1、按出票人的不同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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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银行汇票出票(签发)人为银行,付款人也是银行。
( 2)商业汇票出票(签发)人为工商企业,付款人可以是企业,
也可以是银行。
2、按付款期限不同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 1)即期汇票见票即付的汇票。
( 2)远期汇票在将来某个指定的日期或将来某个可以确定的日期付款的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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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流转时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 1)光票指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光票的流通完全依靠信用。
( 2)跟单汇票附有提单等单据的汇票为跟单汇票。国际贸易中的货款结算绝大部分为跟单汇票。
4、按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 1)商业承兑汇票由企业或个人承兑的汇票。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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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的汇票。建立在银行信用的基础上。
(三)汇票的使用汇票的使用要经过出票、提示、承兑和付款等手续。
1、出票出票人签发票据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2、提示分为付款示和承兑提示。
3、承兑付款人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在汇票上要写明,承兑,字样,承兑日期,此外付款人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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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汇票:持票人提示汇票时,付款人应立即付款。
远期汇票:汇票到期日付款人付款。
5、背书当汇票进入流通转让时,必须办理背书手续。
背书:由汇票的抬头人(即收款人)在汇票背面的背书栏上签名。
6、拒付分为三种:
☆ 要求付款遭拒付。
☆ 要求承兑遭拒付。
☆ 付款人拒不见票、死亡、破产。
7、追索权持票人对其前手有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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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票
(一)本票的概念及内容
1、概念出票人对受票人承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2、内容
P196
( 二)本票的种类按出票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
1、商业本票出票人为工商企业或个人。有即期商业本票和远期商业本票。
2、银行本票出票人是银行。银行本票均为即期本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本票一般为银行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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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票和汇票的区别
P197表 7— 3
四、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及内容
1、概念支票是银行存款户签发的,要求银行见票时,立即从其帐户中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指定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书面支付命令。
支票实质上是付款人为银行的即期汇票。
2、内容
P197表 7— 4
(二)支票的种类据其特征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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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支票又可分为: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
记名支票:写明收款人名称,非经收款人签章不得支取。
不记名支票:空白支票,付持票人。
2、保付支票由付款银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戳。
支票一经保付,其付款责任就由银行承担。
3、银行支票由银行签发并由银行付款的支票。银行代顾客办理票汇业务时常使用此类支票。
4、旅行支票旅行支票没有指定的付款银行和付款地点,可在发行银行或旅行社的国外分支机构或代办点取款。
旅行支票金额较小,较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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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票与汇票的区别
P197表 7— 5
第三节 国际结算的单据一、单据的概念国际贸易中物权凭证和附属凭证的总称。
问:此处单据的外延比前面票据的外延宽还是窄?
二、单据的种类分为基本单据和附属单据。
1、基本单据包括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
2、附属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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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单据又可分为两类:
( 1)进口国官方要求的单据如领事发票、海关发票、产地证、检疫证、出口许可证、装船证明等。
( 2)买方要求的证明如品质证、重量单、装箱单等。
以下只介绍基本单据:
(一)商业发票基本内容包括:
☆ 首文(发票开头部分)
☆ 本文(发票主体部分)
☆ 结文(发票的结尾部分)
(二)运输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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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运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在法律上具有物权凭证的效力。
是国际贸易运输单据中的主要单据。
2、航空运单航空运单不具有物权单据的性质,收货人不是凭
,航空运单,提货,而是凭航空公司开出的,到货通知单
” 提货。
3、铁路运单分为:
( 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单铁路部门与货主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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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接货物的依据
☆ 出关凭证
☆ 核收运费的依据
☆ 处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 2)承运货物收据运输契约,货物收据,在我国还是办理结汇的凭证。
4、邮包收据邮局收到寄件人的邮包后所签发的凭证。它是:
☆ 提取邮件的凭证
☆ 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三)保险单据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出具的承保证明,也是索赔和理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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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中保险单据可以转让。
第四节 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现代进行结算方式主要有三种:汇付、托收、信用证。
一、汇付(又叫汇款)
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把款项付给收款人。
当事人:付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二)汇付的种类
1、电汇
2、信汇
3、票汇
(三)汇付的流程
P203图 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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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收 汇汇 款 款信 人 人汇 签 申通 收 请知 ④ 并书 缴
③ 费加押电报②
信汇委托书收款人 汇款人汇入行 汇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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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收
(一)托收的定义及当事人
1、定义托收是债权人(常常是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所在地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债务人(常常为进口商)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2、托收的当事人委托人(债权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债务人)
(二)托收的种类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1、光票托收卖方仅开立汇票而不附带单据。
光票托收一般用于收取货款尾数、佣金等小额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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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单托收卖方开立汇票连同整套货运单据一起交给国内的托收银行。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三)托收的流程托收协议收 申 ③ ④
妥 请 提 付结 办 示 款汇 托 见
⑥ 收 票
① ②委 托
⑤收妥通知委托人 付款人托收行 代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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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用证通过信用证业务把商业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以适应贸易发展的需要。银行为交易双方提供资金融通和信用保证。
(一)信用证的定义及当事人
1、定义信用证是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应进口商的请求,
向出口商开立的、有条件的保证付款的凭证。
2、当事人
( 1)开证申请人一般为进口商或实际买主。
( 2)开证行一般为进口地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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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受益人一般为出口商或实际供货人。
( 4)通知行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的银行。
( 5)保兑行指应开证行的请求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
( 6)议付行指买入或贴现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提交的汇票或单据的银行。
( 7)付款行指信用证上规定的汇票付款人,一般情况下,开证行便是付款行。
(二)信用证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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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的 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1、根据开证行所付的责任分为
( 1)可撤消信用证指开证行无需事先征得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可随时修改或撤消的信用证。
( 2)不可撤消信用证指开证行不得单方面撤消、修改的信用证。
2、根据信用证有无另外保证可分为
( 1)保兑信用证指有另外一家银行对信用证付款担保的信用证。
( 2)不保兑信用证指没有另外一家银行对信用证付款担保的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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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
( 1)不可转让信用证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
( 2)可转让信用证指受益人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
信用证经转让后即由第二受益人办理交货,但是,第一受益人仍须负贸易合同上的卖方责任。
4、根据使用汇票的期限可分为
( 1)即期信用证见票即付,当今使用最为普遍。
( 2)远期信用证汇票到期日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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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用证的流程申 ③ 将单付 通 请 传 据汇 垫款 知 开 递 票交 付赎 付 立 信 议付 货单 款 信 用 行议 款
⑨ ⑧ 用 证 付④ ⑤


寄交信用证②
寄单索偿货款⑥
偿还货款⑦
申 请 人 受 益 人付款行、开证行 通知行、议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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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用证的特点
1、信用证是由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保证文件。
2、开证行履行付款责任是有条件和有限度的。
3、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自主性文件。
☆ 不依附于贸易合同
☆ 实行,凭单付款,和,严格符合,原则在信用证方式下,银行只管单据,不管事实。银行认单不认货,认单不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