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信托?信托业务有哪些分类?
信托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基于信任的基础上,委托人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是以资财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信托当事人一般有三个,即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委托人是提出信托要求者,也是信托资财的所有者,其为了一定的目的,将属于自己的资金财产授权受托人代为经营与管理;受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对信托资财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人;受益人是享受信托资财利益的一方,由委托人指定,即可以是第三方也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但不可以是受托人。
1)信托业务按业务内容不同,可分为“信托”、“代理”和“租赁”三大类。
2)信托业务按事项的法律立场为标准,信托可以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3)信托业务按委托人的不同,可分为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
4) 信托业务按受益对象划分,可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按受益人是否为委托人本人,亦可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5)信托业务按标的物的不同,可分为资金信托、实物信托、债权信托和经济事务信托四种。
6) 信托业务按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划分可以分为自由信托和法定信托。
2.信托业务会计核算的特点有哪些?
1)信托投资公司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信托资产的管理、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称为信托资产。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资产。
2)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产与信托资产应分开管理、分别核算。信托投资公司管理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应分别按项目设置信托业务明细账进行核算管理。
3)信托投资公司对不同信托资产按来源和运用设置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反映。
来源类科目应按类别、委托人等设置明细账。具体分为短期信托资产来源、长期信托资产来源。短期信托资产来源指不超过一年的信托资产来源,包括短期信托存款、代扣代缴税金、待分配信托收益、应付受托人收益及应付其他受益人款项等。长期信托资产来源指一年以上的信托资产来源,包括长期信托存款、委托存款、财产信托、公益信托、投资基金信托、有价证券信托等。
运用类科目应按其类别、使用人和委托人等设置明细账。具体分为短期信托资产运用、长期信托资产运用。短期信托资产运用是指不超过一年的信托资产运用,包括信托货币资金、拆出信托资金、短期信托贷款、短期信托投资、信托财产等。长期信托资产运用是指一年期以上的资金运用,包括长期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长期信托投资、信托租赁财产等。
3.保险业务的分类有哪些?保险业务会计核算的特点有哪些?
保险可按照不同的标准具有下面主要分类方法:
1)按保险保障范围分类,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两大类。这是最基本的分类方法。
2)按照业务承保方式进行分类,可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和共同保险。
保险公司业务核算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保险业务核算实行分业经营、分别核算损益
保险业务需要按险种类别划分分别独立建账,独立核算盈亏。因为我国的保险业务主要有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和再保险业务三大类,所以保险公司对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和再保险业务应分开经营,分别进行会计核算。
2)会计要素的构成具有特殊性
保险公司的流动资产中实物形态资产所占的比例很小,以银行存款、债券等形式进行的投资是其保险基金主要运用形式。而且,保险公司必须将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作为法定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保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中,除和其他企业具有相同的内容外,还包括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总准备,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这说明随着保险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开展,各种准备金逐渐积累,使保险公司最初的资本性质发生了改变。保险公司的负债中,既包含一般的结算性、金融性负债外,也包括为履行其未来理赔或给付责任而从保费中提存的准备金。不同种类的保险,准备金也不同。保险公司的营业利润与一般企业不同,保险公司的营业利润是营业收人减营业支出、减准备金提转差,以及加减由于投资和筹资而发生的收支项目后的余额。由于各准备金的估计与调整难以客观准确,其估计的变动会对年度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准备金提存过多,将使利润降低并形成秘密公积,导致各年度的利润不具可比性。
3)实行按会计年度和按业务年度两种损益结算方法
大部分保险业务均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有些保险业务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即实行多年期结算损益,年限根据业务性质确定,非结算年度的收支差额,金额作为长期责任准备金提存,不确认利润,并于下年转回滚存到结算年度终止时结算损益。通常长期工程险、再保险等业务按这种方法结算损益。
4)保险公司年度决算的重点是估算负债
保险公司年度决算的重点是估算负债,即保险公司为履行其未来理赔或给付而从所收取的保费中提存的各种准备金,是保险公司的独有的负债,占其负债总额的比例较大。其各项准备金的提存转回的数额准确估算,不仅影响保险公司的负债水平,而且还会影响保险公司营业利润的确定及利润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各项准备金的估算成为保险公司年度决算的重要内容。
4.财产保险业务中的未决赔偿款准备金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其核算应设置的科目有哪些?分别核算什么内容?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在会计期末为本期已发生保险事故应付未付赔款所提存的一种准备金。一般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未决赔案应提存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被保险人已提出保险赔款但保险公司与索赔人就案件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赔款额等事项尚未达成协议的案件,其准备金金额可分别采用逐案估计法、平均值估计法和赔付率法三种方法估计;二是已决未付赔案应提存的已决未付赔款准备金,是指索赔案件已理算完结,应赔金额已确定,但尚未赔付或尚未支付全部赔款的案件,其赔款准备金只需逐笔计算即可;三是已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报告的赔案应提存的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其准备金数额的估计比较复杂,一般以经验数据为基础。
核算时,提存和转回准备金应分别核算,通常设置“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和“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三个科目。
本年末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时,借记“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科目,贷记“未决赔款准备金”科目;转回上年未决赔款准备金时,借记“未决赔款准备金”科目,贷记“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科目;将本年提存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冲减当年收益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科目;将转回的上年未决赔款准备金转作当年收益时,借记“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5.什么是租赁?租赁的分类有哪些?
租赁指出租人在承租人给以一定报酬(通常为定期支付的租金)的条件下,授予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和使用租赁财产(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的一种协议。租赁实质上就是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关系中,一般涉及三个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其中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入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并定期收取租金,只是所收取的租金中既包含购买设备的本金,还包含为承租人提供购买设备的资金而应收取的利息;承租人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而供货人则根据承租人的特定要求生产设备并将设备提供给出租人。
租赁的分类:
1)按租赁资产上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从出租人转移给承租人,可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
2)按租赁资产投资来源可将其分为直接租赁、售后租回(回租赁)、杠杆租赁、转租赁(转租)等。
6. 融资性租赁出租人会计处理中应注意那些问题?
融资性租赁出租人会计处理中应注意如下内容:
1)资产和负债的确认
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它们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出租人应当定期检查未担保余值,如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应当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并将由此而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的减少确认为当期损失,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如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当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未担保余值增加时,不作任何调整。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出租人应当定期分析承租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水平,分析租金支付的及时性和逾期的长短,对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风险程度和可收回金额的大小作出客观合理的判断,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即租金所含的本金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后,要保持一贯性,不得随意变更。
2)费用的处理
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出租人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律师费、谈判费、差旅费等,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3)收入的确认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当确认的融资收入;在与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结果无重大差异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
7.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哪些?什么是代理证券业务?主要的代理证券业务由几种?
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经营的证券业务主要有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和其他证券业务。
代理证券业务是金融企业作为证券代理人,根据客户委托代理发行、总付、买卖证券的业务。
主要的代理证券业务有:1)代理发行证券业务包括代销、全额包销、余额包销三种方式
2)代售代购证券业务的核算,分为柜台交易代售和在证券交易所出售两种形式
3)代理兑付证券业务
8.代销、全额承销和余额包销三种发行方式各有什么特点?
1)代销就是金融企业受发行单位委托,代理销售一级市场上发行的证券。证券售出后所筹集的款项交给发行单位,代销证券的金融企业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
2)全额包销是金融企业与证券发行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由金融企业按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格将证券从发行单位那里买下来,并按一定价格在证券一级市场发售的一种代理发行方式。金融企业向发行单位承购证券的价格可能低于或等于或高于证券面值,由双方在协议里确定,但发售价格由金融企业确定,发行单位原则上不干预。
3)余额包销方式是金融企业与证券发行单位事先签订合同或协议,确定由金融企业代理发行该单位的证券数量,在发行期内如果金融企业承担发售的证券没有全部售出,则剩余部分由金融企业购入。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在会计核算上分两个阶段:一是发行期内收到发行单位交来证券及代售证券的核算,与代销方式一样;二是发行期结束后,对尚未售出的证券,与全额承购包销剩余证券的处理一样,作为自营库存证券或长期投资处理。
9.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和特点是什么?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
基金具有如下特点:基金可以最广泛地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汇成规模巨大的投资资金,交给专业机构投资于各种金融工具,以谋取资产的增值;基金是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组合,一方面借助于资金庞大和投资者众多的优势使每个投资者面临的投资风险变小,另一方面又利用不同投资对象之间收益率变化的相关性,达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基金实行专业理财制度,由受过专门训练、具有比较丰富证券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制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方案,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资决策失误,提高投资收益。
10.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有什么区别?
封闭式运作方式的基金(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 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1)规模限制不同?封闭式基金发行上市后,在存续期内,如果未经法定程序认可不能扩大基金的规模,换句话讲,封闭式基金在一定时期内规模是固定不变的。而开放式基金的规模是不固定的,一般是在基金设立三个月或半年后,投资人随时可以申购新的基金单位,也可以随时向基金管理公司赎回自己的投资。因而,管理好的开放式基金,规模会越滚越大;相反,业绩差的开放式基金,会遭到投资者的抛弃,规模逐渐萎缩,直到规模小于某一标准时,被清盘为止。?2)存续期限不同? ???封闭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存续期,目前市场中的封闭式基金的存续期为10年或15年。当期满时,经基金持有大会通过并经监管机关同意可以延长存续期。而开放式基金没有固定的存续期,如果基金的运作得到基金持有人的认可,就可以一直运作下去。?3)交易价格不同? ???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型基金的买卖和转让价格的确定基础和方法不同,开放式基金买卖的价格以每日计算出的该基金资产的净值为基础,这一价格不受证券市场波动及基金市场供求的影响;封闭型基金的买卖发生在证券二级市场上,其转让价格在交易市场随行就市,受股市行情、基金供求关系及其他基金价格拉动的共同影响。?4)交易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的投资者不能向基金管理公司赎回自己的投资,但是由于封闭式基金一般在交易所挂牌交易,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基金单位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变现自己在基金上的投资。而开放式基金一般不上市,投资者要想买卖开放式基金,一般是向基金管理公司或其代理人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5)净资产的信息披露时间要求不同 开放式基金应由基金管理公司每日公布资产净值,并按资产净值为基础确定的交易价格每日受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封闭型基金不需要按日公布资产净值,基金管理公司不直接受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6)投资策略有区别?????封闭式基金设立后,在相当长时期内规模固定,资本不会大规模减少,因此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长期投资,更好地设计投资组合,分散风险。而开放式基金由于要随时应付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资产不能全部用来买股票,更不能全部进行长线投资,必须留存部分现金资产以备日常赎回之用,同时也要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当出现大规模赎回时,能迅速套现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