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现金出纳
本章思考题
1.什么是现金?试述现金出纳工作的原则。
现金是指现实购买力或清偿力的现行通货,即货币。
银行为了确保现金出纳工作业务的顺利完成,必须顺利建立和健全现金出纳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及时准确。现金出纳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四项原则。
1)钱账分管,当日核对账款。实行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做到钱账分管,责任分明,便于相互核对和相互监督,确保账款相符,每日营业终了要核对清账款。
2)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这样可以互相帮助和互相监督,防止差错事故,做到内控严密,职责分明,如果发生意外情况,也便于互相协商和分工处理。
3)现金收、付,换人复核。实行收款换人复点,付款换人复核。柜员办理现金业务必须在有效监控和客户视线以内,自行复点和复核,做到当面点准、一笔一清,一户一清。这样可以避免发生差错而影响银行的信誉和造成财产损失。
4)离岗必须交接和查库。实行在款项交接或出纳人员调换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分清责任。库房管理在双人管库、双人守库的基础上,还必须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查库。这样可以确保账款相符。
2.现金收款和现金付款的处理手续如何?
现金收款的处理手续:
1)收款员受理客户交存的现金和现金存款单后:
(1)审查存款单。存款单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正确清楚,大小写金额、凭证上下联金额及券别明细合计金额一致,无涂改。
(2)初点。按款项券别顺序点收,先点捆、卡把过大数,后点尾数,核对总数。与存款单金额及券别明细核对相符。
(3)清点细数。按券别依次逐张清点细数并挑残。款未点清前不准与其他款项调换。
(4)登记盖章。初点细数无误后,凭证编号并按序登记现金收入日记簿,在存款单上加盖名章,将交款单及现金一并交复核员。
(5)收款员在收到复核员复核准确并有签章的存款回单后,将回单联退客户。
2)收款复核员收到收款员传递来的现金及现金存款单后作如下处理:
(1) 复审存款单。同收款员要求一致。
(2) 复核现金总数。核对大数,清点尾数。加计现金总数与存款单金额核对无误。
(3) 复点细数。先清点尾数,再逐张清点成把现金细数,无误后,在现金存款单上加盖名章和现金收讫章。
(4)现金入箱。将收入现金按券别归位入箱。做到一笔一清。
(5)存款回单退收款员转交款人,收入凭证由复核员保管。将收款凭证合计数与现金收入日记簿金额核对一致后,填制现金收入结数表。收入凭证、收入结数表交会计签收记账(缴款单位明细账)。
其分录如下:
借:现金
贷:活期存款-XX单位存款户
现金出的处理手续:
会计人员收到取款单位交来的现金支票作为取款凭证时,应审查其日期、户名、账号、大小写金额、用途、取款人背书是否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等。经审核无误后,将对号单(或牌)交给取款人,据以向出纳部门领取现金。之后会计将留下的现金支票或其他取款凭证代替现金付出传票入账。
其分录如下:
借:活期存款-XX单位存款户
贷:现金
出纳柜接到会计柜复核员复核无误后转交来的现金支票或其他取款凭证转交
付款员作如下处理:
(1)审查凭证。付款员(也称配款员)收到会计专柜传递来的已记账的付款凭证,先审查凭证诸要素是否填写齐全、正确、清楚,是否经会计(记账员、复核员)签章,支票期限是否有效,取款人背书是否与取款单位(或个人)相符;大额取现是否经领导审批,用途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登记盖章。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名章,编顺序号,逐笔登记现金付出日记簿。
(3)按付款凭证配款。拆捆前卡把、看券别、复点。按凭证大小写金额由大到小逐位配款。配零头现金要拆把、不得抽张,并逐张手工清点。款项配妥后将现金连同凭证交复核员。
(4)未经本人点过的成把、成捆款项,未付完不得将封签腰条丢掉,营业终了入库,应重新清点换腰条并签章。
2)付款复核员收到付款员配妥后的现金和凭证作如下处理:
(1)复审凭证。同付款员要求一致。
(2)复核现金与登记票面。拆捆、卡把,零头现金逐张手工复点,同时按实有现金登记券别明细。然后按券别明细登记表加计总数与凭证大小写金额核对,准确无误后加盖名章。如发现配款有错,应将款项和凭证全部退还配款员重新办理。不得采用多退少补的办法或调换款项。
(3)付款。呼叫取款号码,问清取款金额,收回对号单(或牌)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付款。交代清楚,并要求当面点清。待客户收妥后,付款凭证专夹保管。填制现金付出结数表,与付款凭证一并交会计签收。
3.如何进行现金日结?其长短款应如何处理?
营业终了后现金收付作汇总的处理:
1)收款结账操作程序:
营业终了,收款员应将当日所收的现金按币种分别予以汇总,并将汇总金额与“现金收入日记簿”的合计数和会计部门“现金”账户的借方发生额进行核对,账款相符后,复核员整理当日收入的现金,分券别,按捆数金额填制“现金入库单”。登记“款项交接登记簿”,将现金交管库员核对入账。
2)付款结账操作程序:
营业终了,付款员应将当日领取的备付现金的数额,减去备付剩余现金的数额,计算出当日实际付出现金的数额,与“现金付出日记簿”的合计数和会计部门“现金”账户的贷方发生额进行核对,账款相符后,配款员将剩余现金成捆、成把票币及零头尾数填写“现金入库单”。登记“款项交接登记簿”,将备付剩余现金交管库员核对入账。
实行出纳柜员制的银行,营业终了,由电脑作出日终,打印当天的现金收入(或付出)发生额和库存数,双人清点库存现金并与会计核对相符,相互签章。将款项全部入库保管。
3)管库结账操作程序:
管库员收到收款员交来的收款现金和付款员交来的备付剩余现金,与现金收付日记簿及现金入库单核对相符后,将现金入库保管,同时登记“现金库存簿”。现金库存簿将上一日的库存,加减本日收付现金的数额,结出本日库存,并同库房的实存现金核对相符,同时还应与会计部门当日“现金”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出纳长款的处理:
出纳长款是指实有现金库数存大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发生出纳长款应及时查明,退还原主。如当日未能查明原因,无法退还的,营业终了前,错款人应填列“出纳错款列账报告单”,经出纳负责人审核签章、主管人员审批签字后,按暂收款项列账处理,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填制借贷方传票各一联办理转账,同时登记“现金错款登记簿”。俟查明原因后,再区别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1)出纳收款发生现金长款原因待查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待处理出纳长款户
2)当查明长款为某单位缴款时多交,应以现金予以退还,其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待处理出纳长款户
贷:现金
3)确实无法查清的长款,经批准后可将其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待处理出纳长款户
贷:营业外收入-出纳长款及结算长款户
出纳短款的处理:
出纳短款是指实有现金库存数小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发生出纳短款应及时查找收回。当日未能查明原因,无法收回的,营业终了前,错款人应填列“出纳错款列账报告单”,经出纳负责人审核签章、主管人员审批签字后,按暂付款项列账处理,记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填制借贷方传票各一联办理转账,同时登记“现金错款登记簿”。俟查明原因后,再区别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1)出纳付款发生现金短款原因待查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待处理出纳短款户
贷:现金
2)当查明短款为某单位提取现金时多付,并已从对方收回时,其分录为: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待处理出纳短款户
3)如短款经认真查找,确实无法找回时,若属于技术性短款或一般责任事故的,报经批准后可将其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作为银行的损失;若属于有章不循,玩忽职守的,应追究其责任,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属监守自盗,侵吞长款的,应按贪污论处,并追回全部赃款。
借:营业外支出-出纳短款户
贷:其他应收款-待处理出纳短款户
[案例分析]
有章不循处处违规 金库巨款不翼而飞
――河北省某商业银行县支行一营业所盗窃案
2002年2月22日河北省某商业银行县支行一营业所发生一起金库库款被盗案件,被盗资金20万元。
发案的基本过程
2002年2月23日8时左右,该营业所出纳员王玉上班后,用钥匙打开营业室的保险柜,取出存放在保险柜里的金库门钥匙和金库里的保险柜钥匙,然后用钥匙打开金库。进入库房后,发现存放现金的保险柜门虚掩着,保险柜上的把手掉在地上,王打开保险柜,发现没有整把现金。王玉叫来已到营业所的会计马兰,二人一同进入库房查看,保险柜里确实没有整把现金。只有零星残币。便用电话向内勤主任范军和营业所主任江滨作了报告,同时打电话询问了22日下班时进库房存放现金的另一管库员王福。经王福证实,22日营业终了,它将20万元现金放入库房的保险柜里,锁好保险柜和金库门后,将保险柜的钥匙和金库门的钥匙放入营业室的小保险柜里,然后回了家。营业所主任江滨和内勤主任范军接到王玉的电话后,迅速赶到营业所,再次进入库房查看了保险柜,发现保险柜确实是空的,确认22日下班后存放在库房保险柜里的20万元现金已被盗走。营业所立即电话行县支行报告,县支行接到报告后,派人当面向县公安局报案,同时电话报告上级行。经公安机关看查现场和初步调查,2月22日夜间值班的两名守库员均未到岗值班守库,营业所所有的门锁完好无损,无任何撬压痕迹,证明不法分子是用钥匙开门进入金库盗走库款的。
后经调查有以下几种违规行为:
1.案发当晚,守库员杨军在守库登记簿上签字后便上二楼宿舍睡觉,另一守库员孙山未到营业所值班。(该营业所长期以来多次发生值班守库人员只在值班登记簿上签上字,不是在二楼宿舍睡觉,就是回家睡觉,甚至脱岗后第二天补签字现象。)
2.该所在22日将当日现金入库时,只有一名管库员王福拿着金库门、金库内保险柜共四把锁的钥匙一同放入了自己的临柜保险柜内,形成一人保管。
3.该所三个保险柜和金库门的密码锁,在管理人员变动后没有及时更换锁芯和变更密码,
更为严重的是,该所的金库门密码锁近四个月没有使用,金库门两把锁的锁芯两年没有更换。在这两年内该所变动的7人均有机会接触钥匙,其中5人已内退,2人已调往支行。
4.从该所的检查登记簿上看,一个月内有几次检查,既有县支行的检查,也有该所的自查,登记簿上没有填写任何隐患整改意见。
要求:
1、指出本案例留给人们的教训是什么?分别都违反了哪些规定?
2、本案例除了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外,还应由哪一级什么职位的人分别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提示:
该营业所发生的这起盗窃案件,是一起责任性刑事案件,暴露出县支行内控不力、管理不严、违规操作等诸多问题。
1)守库员擅离职守,无人守库。《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基层金融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守库员实行双值班制。值班期间不得离岗、不得饮酒和进行其他有碍执行守库任务的活动”。各商业银行也都各自制定了相应的预防暴力犯罪操作规程及处置暴力侵害的原则,无不明确要求“守库期间必须双人守库,严守纪律,坚守岗位,严禁失控”。
2)守库员严重违章,单人操作。在金库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必须坚持双人管库、同进同出、分工明确、相互复核,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而该所在22日将当日现金入库时,只有一名管库员王福拿着金库门、金库内保险柜共四把锁的钥匙一同放入了自己的临柜保险柜内,形成一人保管。而另一名管库员任权不按规定操作,入库时仍在营业室柜台内,失去了另一名管库员的监督制约作用。
3)钥匙、密码管理失控。在金库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如使用密码锁的人员有变动,密码应随之更换”。但致使密码锁无密可保,失去了密码锁的作用。
4)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安全检查不细,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