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人文学院
,秘书理论与实务, 教程课件
?第二十一
讲 保密
工作
第 21讲 保密工作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
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
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
国家秘密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
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
的规定酌情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398条
本 讲 重 点
? 保密工作的方针及对秘书的保密要求
? 秘书保密工作的重点和内容
? 商务保密
19-1 保密工作概述
19-1-1 国家秘密的范围
? A.国家秘密 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
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
悉的事项。
? B.国家秘密的范围,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
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
义务的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
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
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19-1-2 保密工作及其方针
? A.保密工作,是指从维护一个国家、一个
地区或一个单位的安全和利益出发,为保
守秘密而采取的各种防范措施及一切活动
的总和。简言之,保密工作就是为达到保
密目的所采取的一切手段和措施。
? B.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
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
作的方针。
积极防范 突出重点
既确保国家秘密 又便利各项工作
? 积极防范,保密工作要把立足点放在预防上,
以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防范在先,最大限度
地减少以至杜绝泄密、窃密事件的发生。
? 突出重点,从密级上说,绝密级是重点;从秘
密的分布上说,国家秘密相对集中的地区和部
门是重点;从涉密人员说,接触秘密较多的积
极领导和专职人员是重点。
? 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保密工作
要结合各项业务工作进行,各项业务工作又必
须严守国家秘密。相互兼顾,融为一体。
19-1-3 秘书工作对
秘书人员的保密要求
? A.增强保密意识
破除“无密可保”“保密无用”论,树
立保密观念。
? B.遵守保密纪律
严格遵守,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
则,,自觉做到“十不”。
? C.讲究保密艺术
切实按照“六句话、二十四个字”去做。
19-2 文书保密与会议保密
19-2-2 文书保密
? 文书(包括电报、档案资料等)目前仍是秘密
的主要载体。作为掌管文书专职机构的秘书部
门,文书保密是其保密的重点。
? 文书保密八个重点环节 (以下均指涉密文书 ):






















19-2-3 在办会中做好会议保密
? A.会前保密准备( 4项)
a.恰当评估; b.制定会议保密计划措施;
c.会场安检; d.会议文件的印制与保密管理。
? B.会中保密管理( 4项)
a.对与会者提出保密要求; b.严格执行保密纪
律; c.运用先进的保密技术; d.文件的分发、
保管、收回、销毁。
? C.涉密会议精神传达要求。
19-3 商务保密
19-3-1 商业秘密受国家法律保护
? A.我国法律关于商业秘密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 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219
条分别规定: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
信息”。
B.,反不正当竞争法,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条款(上)
? 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
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
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
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
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B.,反不正当竞争法,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条款(下)
? (续上)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
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
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略)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
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
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
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条款(上)
?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
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
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
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
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
的商业秘密的。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条款(下)
(续上)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
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
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
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
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
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19-3-2 商务保密的内容
? A.商业秘密文件和资料的保密,企业秘书
掌管的文件、资料,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
介质,如图表、录音、录像、光盘、软盘
等,有的含有商业秘密。
? B.科研技术的保密
? C.经营策略的保密,企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营销方式、货源、财务和会计报表、客户
名单、谈判底盘、诉讼状况等。
? D.生产工艺的保密
19-3-3 商务保密方法
行政方法
a.设立组织
机构 b.缩
小知密范围
c.规章制度
d.宣传教育
e.消除隐患
f.奖惩激励
法律方法
通过合同协
议依法约束
防止因内部
人员跳槽兼
职泄露本单
位商业秘密
和技术秘密
经济方法
对涉密人员
实行专项津
贴;重奖有
功人员;待
遇适度倾斜
保持涉密员
工队伍稳定
技术方法
a.掌握技防
知识 b.营
造安全环境
c.配备技防
设备如保险
柜报警器监
控系统电脑
泄密干扰等
19-3-4 涉外商务保密(上)
? A.出国出境
a.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行前接受保密教育;
b.不得擅带属保密的文件资料出国出境;
c.出国期间保持高度警惕,慎重言谈,防泄密、
防窃听;
d.出席国际会议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及内部刊
物问题;
e.不得私自与外国人接触;
f.不得独自擅离团组。
? B.外事接待
a.接待外国人参观访问须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制
度,涉密单位不得擅让外国人参观;
b.安排外国人参观须避开我军事、国防及其他
重要目标;
c.制止、谢绝外国人作任何名目的“社会调
查”;
d.谨防因物质、色情利诱而泄密;
e.参加外事接待时不得携带秘密(内部)文件
资料。
19-3-4 涉外商务保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