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焊接质量控制程序
1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压力管道安装的焊接质量控制。
2 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ZBA/QSE/CX12-2005)
《压力管道安装设备质量控制程序》(YGCX-08B)
《压力管道安装物资管理控制程序》(YGCX-02B)
《计量手册》
《焊工管理制度》附录一
《焊接工艺评定制度》附录二
《焊材二级库管理制度》附录三
3 术语和定义一返、二返、三返:指焊缝的一次返修、二次返修、三次返修。
焊接环境:指距焊接电弧1.5m范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环境条件。
4 职责和权限
4.1 公司质保工程师(总工程师):
组织各级焊接责任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业务能力。
批准属于GA类管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批准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工艺评定说明书。
批准压力管道焊口三次及以上(含三次)焊接返修工艺。
4.2 公司焊接责任工程师:
掌握与压力管道有关的焊接技术标准。
负责全公司压力管道焊接质量控制工作。
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单位的压力管道焊接质量控制工作。对基层焊接责任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参加GA类管道工程的图纸会审。
审核GA类管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审核压力管道焊口二次以上焊接返修工艺。
4.3 区域公司总工程师:
批准GB、GC类压力管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批准一次焊接返修工艺。
4.4 项目部质保工程师:
审核压力管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审核压力管道交工技术文件。
编制一次、二次焊接返修工艺。
4.5 项目部焊接责任人:
掌握与压力管道有关的焊接技术标准;熟悉施工图纸。
参加图纸会审。
确定需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的项目,编制、并向公司计量检测中心提出焊接工艺评定委托书。
编制焊接材料计划。提出焊工培训计划、焊接设备需用量计划。
编制焊接施工方案,经审批后监督执行。对经常不执行工艺纪律者,有责任中止其压力管道焊接工作。
确认焊工资格。进行焊接技术交底。对明显不能胜任的焊工,有权停止其压力管道焊接工作。
协同材料检验人员确定焊接材料检验项目和技术指标。
对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焊条件进行确认。
编制返修工艺,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做好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4.6 专职质量检验员熟悉焊接质量要求,掌握焊接质量检验的程序和方法。
进行焊缝外观质量检验。
编制并发出无损检测委托书,并及时跟踪,向焊接责任人员反馈质量信息。
确认焊接质量记录。
4.7 项目部材料质量检验员:
负责管材和焊接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确定检验项目,及时发出材料检验委托书,并及时跟踪,反馈信息。
保存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4.8 焊接试验责任工程师:
掌握焊接工艺评定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过程。
接受焊接工艺评定委托书。与委托方共同商定焊接工艺评定事宜。组织焊接工艺评定工作,并对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各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焊接工艺评定完成后,根据试验数据及时整理出焊接工艺评定资料,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正本存档,副本转委托方。
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保管好试样。
4.9 项目部设备责任人确保与焊接有关的设备的质量和数量满足焊接施工和焊接试验的需要。
4.10 项目部计量责任人确保与焊接有关的计量设备的质量和数量满足焊接施工和焊接试验的需要。
4.11 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
根据工程需要,及时组织焊工培训,并严格按规定进行焊工考试。
为已考试合格的焊工办理焊工资格证。
做好全公司的焊工资格证的登记工作。
及时收集、整理、保管焊工档案
5焊接工作流程图


一、二返 三返及以上
合格
6 焊接质量控制过程
6.1焊接工艺文件的编制与审定
6.1.1焊接工艺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与工程焊接有关的内容以及专门的焊接作业指导书和焊接工艺卡等。
6.1.2焊接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由项目部焊接责任人编制。其审核与批准程序见《压力管道安装工艺质量控制程序》(YGCX-01B)。
6.1.3 焊接工艺卡的编制与审批:GA类管道工程的焊接工艺卡由项目部焊接责任人编制,项目部质保工程师审核,焊接责任工程师批准。GB、GC类压力管道工程的焊接工艺卡由项目部焊接责任人编制,项目部质保工程师审批。
6.1.4 返修焊接工艺的编制与审批:一次、二次焊接返修工艺,由焊接责任人编制,项目部质保工程师审批;三次及以上焊接返修工艺卡,由焊接责任人编制,公司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6.1.5 焊接工艺卡是直接指导焊工操作的焊接工艺文件。焊接工艺卡可发至焊工个人,也可在焊工的操作场所挂牌或张贴明示。焊接工艺卡为受控文件。
6.2 焊接工艺评定
6.2.1区域公司焊接责任人应尽可能早地掌握工程中与焊接有关的技术参数,如管材和焊材的材质、牌号、规格、产地、生产厂家、焊接接头的形式和种类等,以便为可能需要进行的焊接工艺评定工作留出必要的时间。如果我公司已有的焊接工艺评定项目不能完全覆盖工程项目中焊接项目,则必须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6.2.2焊接工艺评定项目应由焊接试验责任工程师与区域公司焊接责任人共同商定,既要满足工程的焊接施工需要,又要考虑到我公司焊接工艺评定的整体覆盖面。
6.2.3进行焊接工艺评定,须按《焊接工艺评定管理制度》(附录二)进行。
6.3 焊工资格和焊工培训、考试
6.3.1经过培训、并取得焊工资格证的焊工才具有上岗资格。
6.3.2由项目部焊接责任人负责对焊工资格证进行审验,并做好记录。焊工资格证上有效的焊接项目必须覆盖该焊工实际施焊的焊接项目,否则即视为无证上岗。产品焊接前,焊接责任人应认真检查、核实每名焊工的焊接资格证原件,以确认其考试合格的项目能够覆盖其承担的焊接项目。对于临时招聘的焊工,焊接责任人应保持其焊接资格证原件,直至该焊工离开项目部为止。
6.3.3焊接责任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或全部焊工进行现场技能考试,以确认其焊接技术水平。
6.3.4焊接责任人应保持所有参加本项目中压力管道焊接焊工的焊接资格证复印件,并纳入交工资料。
6.3.5对于焊接技术水平明显不适于进行压力管道焊接的焊工,焊接责任人应果断建议项目经理取消其压力管道施焊资格。
6.3.6焊工考试由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按公司《焊工考试管理制度》(附录一)进行。
6.4 焊接设备控制执行公司《压力管道安装设备管理控制程序》(YGCX-08B)。
在正式施焊之前,焊工应配合设备责任人对所使用的焊接设备进行检查和度焊,以确认焊接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必须向设备管理责任人说明,在设备问题解决之后,方可投入使用。
6.5 计量器具控制执行公司《计量手册》。
6.6 焊接材料控制
6.6.1执行《压力管道安装物资管理控制程序》(YGCX-02B)。
6.6.2对焊接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复验。经有关材料责任人员确认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6.3在施工现场设立焊材二级库。并指定专人进行焊材二级库管理(可兼任焊材烘干工作)。
6.6.4焊材二级库管理员应按《焊材二级库管理制度》(附录三)进行管理,按规定的焊材烘焙工艺进行焊材烘焙。
6.6.5焊材烘焙人员须做好焊条发放记录,并记录焊接材料的批号及其用于工程的部位,以便万一出现焊接质量问题时,能够进行焊接材料追踪。
6.6.6 焊工须用焊条筒领用焊条,随用随取。焊条离开烘干箱4小时仍未使用的,应重新烘焙。
6.7 焊接技术交底区域公司焊接责任人应对上岗焊工和有关人员进行焊接技术交底,使其充分了解焊接工艺要求,同时做好技术交底记录。如果在施焊过程中出现焊接工艺变化、焊工人员变化等因素,则须进行二次或多次的技术交底。
6.8 焊接环境控制施工现场应由专人进行气象和焊接环境监测,并进行记录。
焊接环境不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的要求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否则不得施焊。
6.9 焊接工艺纪律监督
6.9.1焊工必须按指定的焊接工艺进行焊接。
6.9.2遵守工艺纪律是保证焊接质量的重要环节。项目部焊接责任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应严格监督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对不遵守工艺纪律的现象应及时提醒当事人改正。对于严重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须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并向项目部质保工程师报告,并研究是否有必要对有关的焊口增加检测项目或采取其它技术措施。
6.9.3焊工在焊前应做好焊前检查工作,如坡口尺寸、坡口清洁情况、焊材的清洗、烘干情况、焊接环境等,确认其符合工艺要求后方可施焊。实际施焊的焊接工艺应进行记录。
6.9.3焊工在施焊过程中如发现有母材存在夹层或空洞、焊材工艺性能突然变化等异常情况,须立即停止施焊,并向焊接责任人报告,直至得到正式指令后方可继续施焊。
6.10 焊接检验
6.10.1焊接检验分自检和专检两种。
自检:在焊口焊接完毕之后,施焊焊工应及时清理药皮,目视检查焊接外观质量。对超标的焊接缺陷(如咬边、焊瘤等)进行修磨和补焊。
专检:在焊工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专职质量检验员进行焊缝质量检验。当规定对焊口进行无损探伤时,专职质量检验员应及时发出无损探伤委托书,并及时跟踪,掌握无损探伤进度和焊缝质量动态,并督促无损探伤单位及时出具无损探伤报告。
6.10.2 检验员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无损探伤。
6.11 焊接返修
6.11.1二次以下(含二次)的焊接返修,由项目部焊接责任人监督焊工进行返修。需要变更焊接工艺时,由项目部焊接责任人编制返修工艺,项目部质保工程师审批。
6.11.2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焊接返修,由区域公司焊接责任人编制返修工艺,经公司焊接责任师审核,公司质保工程师(总工程师)批准后,挑选技术熟练的焊工,在项目部焊接责任人的监督下进行返修。
6.11.3返修后的焊口必须重新进行质量检测。焊口经三次返修仍不合格的,原则上应做割口处理。
6.12记录表格
6.12.1管道焊接常用记录表格目录
6.12.1.1合格焊工登记表
6.12.1.2 焊材储存室环境记录
6.12.1.3 电焊条烘干记录
6.12.1.4 焊条发放记录
6.12.1.5 焊接工艺卡
6.12.1.6 管道焊接记录
6.12.1.7焊接施工记录
6.12.1.8施工现场焊接环境监测记录
6.12.1.9 焊接返修记录
6.12.2记录表格可以根据承建工程的不同情况进行增减,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予以规定。
附录一 焊工考试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焊工考试的程序和方法及持证焊工、焊工证、焊工钢印和焊工档案的管理办法。
2 职责
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焊工考试工作,计量检测中心负责实施焊工培训与焊工考试。
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全公司的焊工合格证的管理。
3 焊工考试的范围
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要钢结构焊接工作的焊工,必须经过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考试合格,并取得焊工合格证。
4 焊工钢印
由焊工考试委员会为每名焊工规定一个焊工编号,该编号即为焊工钢印号。
钢印发给焊工本人使用和保管。当有要求时,在焊缝附近的规定部位打上焊工钢印代号。对于不准许打钢印的材料,可用记号笔写明焊工钢印号。同时在焊接记录中应记录焊口号和焊接该焊口的焊工钢印号。
5 焊工考试
5.1 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焊条电弧焊、气焊、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埋弧焊、电渣焊、摩擦焊和螺柱焊等方法的焊工考试必须严格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的规定进行。钛和铝材的焊工考试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分别执行JB4745《钛制压力容器》和JB4734《铝压力容器》中的规定。铜材和镍材的焊工考试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执行GB50236《现场设备 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考试时应有专人监考,并按规定请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派人监督考试。
5.2 焊工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和焊接操作技能两部分。基本知识考试内容应与焊工所从事焊接工作范围所相适应,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分为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考试。
5.3 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焊接操作技能考试。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合格有效期为6个月。
5.4 焊工考试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进行相应基本知识考试:
5.4.1 首次申请考试;
5.4.2 改变焊接方法;
5.4.3 改变母材种类(如钢、钛、铝等);
5.4.4 基本知识考试合格有效期内,未进行焊接操作知识考试。
5.5 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应包括如下方面内容:
5.5.1 焊接安全知识和规定;
5.5.2 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基本知识;
5.5.3 金属材料的分类、牌号、化学成份、力学性能、焊接特点和焊后热处理;
5.5.4 焊材的牌号、类型、使用和保管;
5.5.5 焊接设备、工具和测量仪器的种类、名称、使用和维护;
5.5.6 常用焊接方法的特点、焊接工艺参数、焊接顺序、操作方法及其对焊接质量的影响;
5.5.7 焊缝形式、接头形式、坡口形式、焊缝符号及图样识别;
5.5.8 焊接接头的性能及其影响因素;
5.5.9 焊接缺陷的产生原因、危害、预防方法和返修;
5.5.10 焊缝外观检验方法和要求,无损检测方法特点、适用范围、级别、标志和缺陷级别。
5.5.11 焊接应力和变形的产生的原因和防止方法。
5.5.12 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工艺文件、工艺纪律、焊接工艺评定、焊工考试和管理规则基本知识。
5.5.13 焊接工艺、焊缝代号、接头型式。
5.5.14 焊接接头的性能及影响因素。
5.6 焊工考试委员会按5.5条规定命题,试卷由专人保管,考前不得泄密。焊工基本知识考试结果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结果应纳入焊工档案。
5.7 焊接操作技能考试的具体要求:
5.7.1 试件数量必须执行有关规定,既不得减少,也不得增加。
5.7.2 焊工应按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规程焊接考试试件。
5.7.3 焊接技能操作考试前。由焊接考试委员会负责编焊工考试代号,并在焊工考试委员会成员、监考人员与焊工共同在场确认的情况下,在试件上标注焊工考试代号和考试项目代号。一经点焊后,不得更换试件。
5.7.4 手工焊焊工的所有考试试件,第一层焊缝中至少应有一个停弧再焊接头;焊机操作工考试时,中间不得停弧。
5.7.5 采用不带衬垫试件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时,必须从单面焊接。
5.7.6 机械化焊接考试时,允许加引弧板和引出板。
5.7.7碳素钢试件除管材对接试件和管板角接着试件的第一道焊缝在换焊条时允许修磨接头部位外,其他焊道不允许修磨和返修;其它钢材试件除第一层和蹭层焊道低合金钢和合金钢试件第一层和中间层焊道在换焊条时允许修磨接头部位外,其他焊道不允许修磨和返修。修磨焊条接头部位时,焊件应保持施焊时的状态。
5.7.8 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时,试件的焊接位置不得改变。管材对接焊缝和管板角接头45°固定试件,管轴线与水平面的夹角应为45°±5°。
5.7.9 水平固定试件和45°固定试件,应在试件上标注焊接位置钟点标记。定位焊缝不得在“6点”标记处;焊工在进行管材向下焊操作技能考试时,应严格按照钟点标记固定试件位置,且只能从“12点”标记处起弧,“6点” 标记处收弧。
5.7.10 手工焊焊工考试板材试件厚度>10mm时,不允许用焊接卡具或其他方法将板材试件刚性固定。但是允许试件在定位焊时预留反变形量;≤10mm厚度的板材试件允许刚性固定。
5.7.11 焊条由专人负责烘烤,发放,并做好记录。
6 考试结果评定与发证
6.1 焊工基本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不低于70分为合格。
6.2 焊工操作技能考试通过检验试件进行评定。各考试项目的试件的检验项目、合格标准按有关的规定执行,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JB4745《钛制压力容器》、JB4734《铝制压力容器》、GB50236《现场设备 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6.3 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且操作技能考试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方认为考试合格。
6.4 发证。焊工考试委员会将《焊工考试基本情况表》和《焊工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检验记录表》报南京市技术监督局,经审核后签发焊工合格证。
7 焊工合格证管理焊工合格证由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工程技术管理部集中保管,不得发给焊工本人。各基层单位应保存本单位的焊工资格证复印件。
  考试项目的有效期为三年。考试合格项目期满未复考者,原合格项目作废。
8 持证焊工的管理
8.1 持证焊工不得从事超过考试合格项目覆盖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重要钢结构的焊接工作。
8.2 持证焊工不准私自到外单位焊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重要钢结构,否则,考试委员会将收回其资格证。
8.3 中断受监察设备焊接6个月以上的,再受监察设备焊接从事工和时,必须重新考试。
8.4 各基层单位如果需要进行焊工考试(包括焊工取证考试、持证焊工增加施焊项目考试、持证焊工合格证有效期将满三年需进行的重新考试),需提两周将焊工培训、考试计划书面报公司计检中心,以便组织培训和考试。
8.5 持证焊工的实际操作技能不能满足产品焊接质量要求,或者焊工违反工艺纪律以致经常地或连续地出现焊接质量问题时,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有权将该焊工的资格证暂时收回或吊销。被吊销焊工合格证者,一年内不准参加取证考试。
持证焊工的实际施焊质量不稳定者,区域公司应自行进行培训或委托公司计检中心统一进行培训。
9 焊工档案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负责建立所有持证焊工档案。
焊工档案的内容包括:焊工焊绩、焊缝质量检验结果、焊接质量事故。以上资料由各基层单位的焊接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记录,每半年统计一次,报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
10 免考条件取得焊工合格证的焊工,其首次取得合格的项目,在第一次有效期满之后,应全部重新考试。第二次以后的有效期满之后,对己建立焊工档案,内容真实齐全,且焊工所焊焊缝外观检查和射线探伤合格率在95%以上者,焊工考试委员会可以考虑向南京市监督局提出免考申请,建议免试。
附录二 焊接工艺评定管理制度
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重要钢结构的焊接工艺评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重要钢结构工程的焊接工艺评定工作。
2 职责本公司的焊接工艺评定工作由公司焊接责任工程师负责,由公司计量检测中心组织实施。需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的二级单位应向公司计检中心出具委托书,并在机具、材料等方面予以必要的配合。
总工程师:批准焊接工艺指导书和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焊接工艺评定委托书,审核焊接工艺指导书和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焊接试验责任人: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报焊接试验工程师审核。
理化责任工程师:按委托书和标准规定对试样进行理化试验,并对试验结果负责。
3 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的原则:
3.1 凡设计图纸或规范、标准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的焊接接头都要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对于已有的有效焊接工艺评定能够覆盖的项目,可使用原评定。
3.2 焊接工艺评定必须在产品焊接前完成。焊接工艺的评定程序、试件及试样的制备、检验和试验方法及其合格指标等,对于钢制压力容器和钢制压力管道,应符合JB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对于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建筑钢结构,就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4 焊接工艺评定的基本程序:
4.1 确定焊接工艺评定项目,出具委托项目部焊接技术人员在熟悉图纸时,对本公司“焊接工艺评定合格项目清单”不能覆盖的焊接项目,应编制“焊接工艺评定委托书”,经公司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后,连同母材、焊材一起交公司计检中心。
4.2 焊接工艺指导书(wps)的编制、审核与批准计检中心接到“焊接工艺评定委托书”后,由焊接试验责任人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经焊接试验工程师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对于焊接性能差或厚度较大的材料,应按有关的技术标准进行必要的焊接性能试验。
4.3 试件焊接安排熟练焊工按“焊接工艺指导书”的规定焊接工艺评定试件。施焊前,焊接试验责任人必须检查试件和焊材,确认材料质量证明书齐全、正确,坡口尺寸符合要求后,监督施焊,并如实记录焊接参数。
4.4 试件外观质量检查试件焊接完毕之后,焊接试验责任人应对试件进行焊缝外观检查,并进行记录。
4.5 试件的无损检测对于有无损探伤要求的试件,应首先进行无损检测。由焊接试验责任人向无损检测单位编制“无损检测委托单”,经公司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审核后,提交无损检测单位。无损检测单位的确定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无损检测单位按要求对试件进行无损检测后,出具无损检测报告。无损检测报告经公司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确认后有效。
4.6 试样加工焊接试验责任人负责编制试样加工委托书(附加工图),委托适宜的试样加工单位加工试样。试样加工完成后,焊接试验责任人确认试样的加工质量。
4.7 理化性能试验焊接试验责任人编制理化性能试验委托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理化试验。理化试验单位按要求对试件进行无损检测后,出具无损检测报告。理化试验报告经公司理化责任工程师确认后有效。
4.8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批准焊接试验责任人应整理汇集所有的检验项目的检验报告。如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焊接试验责任人应据此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经公司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4.9 检验结果存在不合格项目的处理方法如果在焊接试件的检验过程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说明此次焊接工艺试验失败,焊接试验责任人和焊接责任工程师应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制订新的“焊接工艺指导书”,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实验。
如果反复试验均未取得成功,或即使焊接试验成功,但焊接条件很苛刻,则说明材料的焊接性能很差,应向委托单位说明情况,建议变更材料品种。
6 焊接工艺评定资料的整理与保存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原件连同各项检验、试验报告交公司存档,副本交使用单位。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及相关资料、试样由公司档案室保存。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及相关资料、试样的保存期限与该评定报告的有效期相同。
7 公司定期编制“焊接工艺评定项目清单”,向公司各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发布。
附录三 焊材二级库管理制度
1 焊材二级库应由指定的焊材管理员进行管理。
2 焊材管理员应掌握焊材的存放环境条件要求和焊材的烘干工艺。焊材管理员必须按规定的焊材烘干工艺烘干焊材。
3 二级库应通风良好,库内不允许放置有害气体和腐蚀性介质。室内应保持整洁。
4 焊材二级库应设置温度计和湿度计。对于低氢型焊条,室内温度不得低于5℃,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60%。
5 焊条应放在架子上,架子离地面高度、离墙面距离均不小300mm。架子下面应放置干燥剂,严防焊条受潮。
6 焊材应分类存放,标记明确,避免混乱。对于受潮、药皮变色、焊芯有锈迹的焊材,应单独存放,并根据焊接技术负责人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7 发给焊工的焊条,应控制在半天的使用量之内。回收的焊条应单独存放,经再次烘干后先行使用。焊条最多只能烘干两次。经两次烘干仍未使用的焊条,应做出标识,并不准用于工程焊接,只能用于焊工培训。
8 焊材管理员应作好焊条烘干记录和焊条发放记录。
焊 条 烘 焙 工 艺焊材类别
酸性焊材
碱性焊材
说 明
烘干温度
150~200℃
350~400℃
1、缓慢升温 2、随烘箱冷却
恒温时间
1小时
2小时
保温温度
80~100℃
100~150℃

恒温350-400℃/2h
度 碱性焊材

恒温150-200℃/1h

保温80-100℃
升 保温80-100℃
酸性焊材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