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际投资理论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一、早期国际投资理论
自己读书二、西方海外直接投资的主流优势理论
西方海外直接投资的主流优势理论是以西方大型跨国公司为参照的,重点探究跨国公司海外投资行为的发生机理,其中包括从产业组织理论切入的微观理论和从国际贸易学说衍生的宏观理论,以及整合二者的折衷理论。
20世纪 60年代初产生了从厂商寡占行为角度来解释国际直接投资发生机理的新理论。由干这种新理论强调了直接投资过程中的经营控制问题,将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明确区分开来,直接投资理论才开始作为国际经济学研究领域中一支独立的理论分支发展起来。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研究也从过去主要侧重国际资本流动的宏观角度转到了投资厂商行为及市场结构运行的微观角度,正如金德尔伯格所言:“直接投资与其说属于国际资本流动理论不如说属于产业组织理论。”
新理论采用更接近现实的不完全竞争假定,
即市场的不完全性、寡占者相互依赖关系及厂商垄断优势,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出了对直接投资的各种不同的解释:厂商垄断优势论、内部化论、产品生命周期论及厂商增长论等。
(一)厂商垄断优势理论
该理论是海默于 1960年在其博士论文中首次提出的。海默摒弃长期以来流行的国际资本流动理论所惯用的完全竞争假定,根据厂商垄断优势和寡占市场组织结构来解释对外直接投资。这被经济学界认为是直接投资理论的突破性进展,海默也因此而被誉为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先驱。
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是以完全竞争(但生产要素不能跨国界移动)为假设前提的。
这一理论认为,在市场完全的条件下(即市场具有效率、信息不产生费用、没有贸易障碍、公平竞争等),国际贸易是企业参与国际市场或对外扩张的惟一方式。企业将根据比较利益从事出口活动。
海默则把跨国企业对外投资动机与不完全竞争假设前提结合起来,他认为以不完全竞争为前提的市场不完全性为对外直接投资打开了大门。
市场不完全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 1)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的不完全,即有少数卖主或买主能够凭借控制产量或购买量来影响市场价格的决定;
( 2)由规模经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
( 3)由于政府的介入而产生某些市场障碍;
( 4)由关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
海默认为在市场不完全的情况下,跨国企业对投资经营过程的控制不仅是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更可能是由寡占竞争的需要而产生。因此,海默将跨国企业视为是垄断者或寡占者,指出对外投资是在厂商具有垄断或寡占优势的条件下形成的。
这种垄断或寡占优势被称为“独占性的生产要素”优势,或厂商特有优势。由于跨国企业在国外经营时相对于东道国厂商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因此,这种优势必须至少抵消东道国厂商的特有优势并补偿在陌生环境中经营所增加的成本。
更具体些说,跨国经营要比国内经营利润更高,因为风险更大。
要比东道国企业经营更有效,利润更高,
否则难以在东道国生存下去。
对厂商特有优势的理解有一个深化过程。
最初的厂商垄断优势论主要关心的是厂商的物质资产。例如,海默认为的厂商特有优势,主要是指大型跨国企业所具有的大规模资本以及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
到了 20世纪 80年代,厂商垄断优势论把对厂商特有优势的解释重点移到了厂商拥有的技术知识、管理技能等无形资产上。凯夫斯认为跨国企业借以进行对外投资的优势,最重要的应是投资厂商所掌握的先进技术、高效率管理知识等无形资产。
根据厂商无形资产优势来说明对外直接投资的发生,是对现代直接投资发生机理的一种较好的解释。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这一理论解释被赋予了更为深刻的内涵而越发显示出其生命力。
按照这种理论,厂商拥有可产生超额收益的知识资产,就可通过控制知识产权、扩大无形资产的使用范围来实现知识资产的超额收益。
理论启示:现代型直接投资主要通过控制知识产权进行,这与主要控制物质资产所有权的传统型直接投资有很大区别。投资厂商只要控制了驱动和支持直接投资的决定性要素 —— 厂商特有知识资产,就可以有效地进行投资并保证获得收益。因此,
可以不必像先前那样对物质资产所有权保持强有力的控制。
在 20世纪 60年代至 90年代的直接投资中,
投资厂商从注重物质产权的控制转移到注重对知识产权的控制。也可以说,随着投资厂商对知识产权控制的强化及其对知识产权收益保证程度的提高,厂商对物质产权的控制逐渐减弱,这成为传统直接投资向现代直接投资转型的重要特征。
厂商垄断优势论既可以解释发达国家企业在国外的水平式对外投资,即在各国设厂生产同样的产品;又可以解释垂直式对外投资,即把一种产品生产的不同工序分布到多国进行。在石油企业中,少数跨国公司在长期内支配着世界石油市场,就是垂直式对外投资的一个很好例子。
总之,厂商垄断优势论对国际直接投资发生机理的分析重点越来越集中在“厂商特有优势”和寡占市场结构上,以这两者为基点,为后来众多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自己读书二、西方海外直接投资的主流优势理论
西方海外直接投资的主流优势理论是以西方大型跨国公司为参照的,重点探究跨国公司海外投资行为的发生机理,其中包括从产业组织理论切入的微观理论和从国际贸易学说衍生的宏观理论,以及整合二者的折衷理论。
20世纪 60年代初产生了从厂商寡占行为角度来解释国际直接投资发生机理的新理论。由干这种新理论强调了直接投资过程中的经营控制问题,将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明确区分开来,直接投资理论才开始作为国际经济学研究领域中一支独立的理论分支发展起来。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研究也从过去主要侧重国际资本流动的宏观角度转到了投资厂商行为及市场结构运行的微观角度,正如金德尔伯格所言:“直接投资与其说属于国际资本流动理论不如说属于产业组织理论。”
新理论采用更接近现实的不完全竞争假定,
即市场的不完全性、寡占者相互依赖关系及厂商垄断优势,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出了对直接投资的各种不同的解释:厂商垄断优势论、内部化论、产品生命周期论及厂商增长论等。
(一)厂商垄断优势理论
该理论是海默于 1960年在其博士论文中首次提出的。海默摒弃长期以来流行的国际资本流动理论所惯用的完全竞争假定,根据厂商垄断优势和寡占市场组织结构来解释对外直接投资。这被经济学界认为是直接投资理论的突破性进展,海默也因此而被誉为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先驱。
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是以完全竞争(但生产要素不能跨国界移动)为假设前提的。
这一理论认为,在市场完全的条件下(即市场具有效率、信息不产生费用、没有贸易障碍、公平竞争等),国际贸易是企业参与国际市场或对外扩张的惟一方式。企业将根据比较利益从事出口活动。
海默则把跨国企业对外投资动机与不完全竞争假设前提结合起来,他认为以不完全竞争为前提的市场不完全性为对外直接投资打开了大门。
市场不完全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 1)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的不完全,即有少数卖主或买主能够凭借控制产量或购买量来影响市场价格的决定;
( 2)由规模经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
( 3)由于政府的介入而产生某些市场障碍;
( 4)由关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
海默认为在市场不完全的情况下,跨国企业对投资经营过程的控制不仅是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更可能是由寡占竞争的需要而产生。因此,海默将跨国企业视为是垄断者或寡占者,指出对外投资是在厂商具有垄断或寡占优势的条件下形成的。
这种垄断或寡占优势被称为“独占性的生产要素”优势,或厂商特有优势。由于跨国企业在国外经营时相对于东道国厂商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因此,这种优势必须至少抵消东道国厂商的特有优势并补偿在陌生环境中经营所增加的成本。
更具体些说,跨国经营要比国内经营利润更高,因为风险更大。
要比东道国企业经营更有效,利润更高,
否则难以在东道国生存下去。
对厂商特有优势的理解有一个深化过程。
最初的厂商垄断优势论主要关心的是厂商的物质资产。例如,海默认为的厂商特有优势,主要是指大型跨国企业所具有的大规模资本以及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
到了 20世纪 80年代,厂商垄断优势论把对厂商特有优势的解释重点移到了厂商拥有的技术知识、管理技能等无形资产上。凯夫斯认为跨国企业借以进行对外投资的优势,最重要的应是投资厂商所掌握的先进技术、高效率管理知识等无形资产。
根据厂商无形资产优势来说明对外直接投资的发生,是对现代直接投资发生机理的一种较好的解释。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这一理论解释被赋予了更为深刻的内涵而越发显示出其生命力。
按照这种理论,厂商拥有可产生超额收益的知识资产,就可通过控制知识产权、扩大无形资产的使用范围来实现知识资产的超额收益。
理论启示:现代型直接投资主要通过控制知识产权进行,这与主要控制物质资产所有权的传统型直接投资有很大区别。投资厂商只要控制了驱动和支持直接投资的决定性要素 —— 厂商特有知识资产,就可以有效地进行投资并保证获得收益。因此,
可以不必像先前那样对物质资产所有权保持强有力的控制。
在 20世纪 60年代至 90年代的直接投资中,
投资厂商从注重物质产权的控制转移到注重对知识产权的控制。也可以说,随着投资厂商对知识产权控制的强化及其对知识产权收益保证程度的提高,厂商对物质产权的控制逐渐减弱,这成为传统直接投资向现代直接投资转型的重要特征。
厂商垄断优势论既可以解释发达国家企业在国外的水平式对外投资,即在各国设厂生产同样的产品;又可以解释垂直式对外投资,即把一种产品生产的不同工序分布到多国进行。在石油企业中,少数跨国公司在长期内支配着世界石油市场,就是垂直式对外投资的一个很好例子。
总之,厂商垄断优势论对国际直接投资发生机理的分析重点越来越集中在“厂商特有优势”和寡占市场结构上,以这两者为基点,为后来众多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