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体系概况
一、商品流转税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二、所得税系:企业所得税(已合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财产税及行为税系:
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屠宰税(取消)、筵席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停征)、印花税。农业税(已取消)(包括牧业税、农林特产税)
税务还代征费:教育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文化事业费第九章商品税本章结构
一、商品税概述
二,增值税
三,消费税
四、营业税
五、关税一、商品税概述
商品税的特点
商品税的分类
商品税的演变过程
商品税,是对 商品与劳务的交易额 所课征的税。由于商品课税的主要对象是消费品或劳务,而且是在流通过程中征收的,所以通常又称为 流转税 。我国现行的 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关税 等都属于商品税。
特点:
对物税、以商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基础 —— 区别于所得税
存在着重复征税问题 —— 除了增值税
存在着税负转嫁现象商品税的优缺点
优点
负担普遍
收入充裕
征收方便,易于管理
抑制特定消费品的消费
弊端
不符合纳税能力原则
不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 (对生活必需品征税,有明显的累退性,对低收入者产生不利影响)
商品税的分类
以商品课税的 课税范围 为标准,分为
一般消费税,是以全部商品作为课税对象的税
个别消费税,是选择某些商品作为课税对象的税。
选择性消费税的概念
以 课税环节 为标准,有:
单阶段商品税,是指在商品生产(或进口)、批发、零售的过程中,仅选择某一阶段课征的税;
多阶段商品税,在商品的生产、批发和零售过程中,选择其中的两个阶段或全部阶段课征的税。
以商品的征税对象,分为全值税(在我国包括消费税与营业税)与增值税 。
计税依据为标准,分为
从价税:是以商品销售金额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税;
从量税:是以商品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
按预先确定的单位税额计征的税
以商品课税的课征地点为标准,分为国内商品税和国外商品税
以是否存在税负转嫁问题为标准,分为:
直接消费税:是以消费者为纳税义务人课征的税,它不存在税负转嫁的问题;
间接消费税:是以商品的销售厂商为纳税义务人课征的税,此类税存在转嫁的问题商品税的演变过程关税
关税的发展经历了几次大的改进,
课征的政策目标:收入 经济政策;
课征方法:实物课征 货币课征;
课征地域:国内区域间 国境。
营业税、货物税等
营业税 首创于 1791年的法国,其后各国相继仿行
增值税
1917年由美国耶鲁大学的亚当斯首先提出
1921年德国西蒙斯( C·F·V·Siemens)正式提出
增值税的实践活动直到 1950年代才在法国开始二,增值税
1,增值税概述
2,增值税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3,中国增值税及其改革
1,增值税概述
概念: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 增值额( 新增的价值) 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 相对于全值流转税而言
全值流转税(周转税):对商品或劳务交易额全值课征的间接税
实行增值税的原因( P189) —— 避免重复征税
全值流转税不适应经济的发展,表现为:
按商品流转额全额征税,同一种商品会出现因生产结构不同而导致税收负担不等的现象 —— 抑制分工
商品每增加一个流通环节,就要增加一次税负,不利于商品的合理流通 —— 抑制流通增值税与周转税的比较( 税率均为 10%)
对 P189表格的改编产销阶段 购买额 销售额 增加值 增值税额全值流转税采矿冶炼机械制造批发零售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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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从三个方面理解增值额,
1、理论上,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 C+V+M)
的( V+M)部分 ;从内容上讲可以称之为净产值,即工资、利息、租金、利润之和。就会社会来说,增值税是一种净产值税,它是一种介于全值流转税(以 C+V+M为征税对象)和所得税
(以 M为征税对象)之间的一种税。
2、就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全过程而言,一件商品最终实现消费时的最后销售额,相当于该商品从生产至流通各个经营环节的增值额之和 (见
P189表 1)
3,就各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的商品销售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规定的非增值性项目后的余额
非增值性项目主要是转移到商品价值中去的原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会计学中的原材料、宏观经济学中的中间产品)和固定资产折旧等
但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基于特定的社会经济状况及财政税收政策考虑,所规定的非增值性项目可以与理论概念一致,也可以略有差别 ——
如我国生产型增值税
理论增值额与法定增值额区别表 1 商品生产销售过程各阶段纳税状况产销阶段 销售金额购入品金额增加值税额(税率 10%)
销售税金购入品已付税金应缴税金采矿冶炼机械制造批发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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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500 — — 50
附,增值税计算征收一般采取抵免法(发票抵扣法)
企业就本期销售收入乘以税率,得出税额;再从中减去同期各项进货已纳税额,得出应纳税净额。
这种方法不必计算出增值额,适应现实,较为简便易行,得到广泛的运用。中国增值税制也采用此法。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当期应税销售额 × 适用税率- 当期外购项目已纳增值税税额附:发票问题与虚开发票案
2,增值税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增值税类型
以确定增值税 计税依据(税基) 所涉及的非增值性项目范围大小为标准,可分为 生产型、
收入型、消费型增值税 。
( 1) 生产型增值税 —— 企业不能扣除购入的固定资产总额,也不能扣减折旧。( 2) 收入型增值税 —— 企业只能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额计税
(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不得扣除)。 ( 3)消费型增值税 —— 企业可以扣除包括购入固定资产在内的所有金额进行计税。
( 1)生产型增值税(我国目前采用的)
课税增值额:销售收入减除原材料、辅助材料、
燃料、动力等投入生产的中间性产品价值,即法定非增值性项目后的余额。
计税依据或税基,工资 +利息 +租金 +利润 +折旧
特点,折旧不从税基中扣除。即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额。
从国民经济整体看,这一类型增值税的课税基础与 国民生产总值( GNP)的统计口径相一致,故称之为生产型增值税或 GNP型增值税。
( 2)收入型增值税。
课税增值额:销售收入减除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生产的中间性产品价值和资本品折旧后的余额。
计税依据或税基,工资 +利息 +租金 +利润
特点,税基中不包括折旧 。即收入型增值税不允许一次全部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而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每期扣除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部分的进项税额。
从国民经济整体看,这一类型增值税税基相当于国民净产值或国民收入,故称之为收入型增值税。
附:
国内生产总值( GDP)(从要素收入角度看,包括了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利润和折旧)
减:外国国民从本国得到的收入加:本国国民从国外得到的收入
=国民生产总值( GNP)
减:折旧
=国民生产净值( NNP)
减:间接税加:企业补贴
=国民收入( NI)
( 3)消费型增值税
课税增值额:销售收入减除投入生产的中间性产品价值和同期购入的固定资产全部价值
特点,固定资产价值予以从税基中扣除 。即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在固定资产购入时一次全部扣除 。
从国民经济整体看,这一类型增值税 税基相当于全部消费品的价值,而不包括原材料、
固定资产等一切投资品价值,故称之为消费型增值税。
附:中国增值税转型问题
生产型增值税问题:资本品的重复征税与行业税负不公。
转型约束:财政收入
东北试点,增量抵扣
明年全国铺开 —— 成本约 600亿增值税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效率,规范化的增值税制度对经济运行呈中性影响,即对生产者的决策和消费者的选择不产生干扰、扭曲作用,从而 提高经济效率,
但是税务效率较低。 增值税单一或接近单一的税率制,难以按国家社会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发挥调节作用。
公平,不符合按能力负担的税收公平原则
3,中国增值税及其改革
我国现行增值税制的主要内容
( 1)征税对象。 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而取得的毛收入即销售额。 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在范围上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①销售货物和进口货物
②视同销售货物。
③混合销售
④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2)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
对 一般纳税人 实行规范化的征税办法,享有 抵扣税款和使用专用发票 等权限。
对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税 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可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 3)税率。 增值税税率适用范围是,
①纳税人 销售或进口货物,除了②项、③项规定外,
税率为 17%。
②纳税人 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采取低税率 13%的有: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热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
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③纳税人 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纳税人提供的 应税劳务(即加工、修理修配) 税率为 17%。
⑤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 6%。
从 1998年 7月 1日起,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由 6%降为 4%。
( 4)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 适用范围一般计算方法应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简易计算方法应纳税额 =销售额 ×
税率
①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②一般纳税人销售的特定货物进口货物计算方法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进口货物我国现行增值税制的改革
( 1)改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
( 2)适当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尽可能保持增值税征收链条的完整
( 3)调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政策三,消费税
1,消费税概述
2,消费税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3,中国消费税及其改革
1,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 销售额或消费支出额作为课税对象 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消费税按其 课征范围 的不同,可分为 一般消费税
( General consumption Tax)和 选择性消费税
( Selective Consumption Tax) 或特别消费税
( Specific Consumption Tax)
一般消费税:指对普遍的或一般的消费品课征的税收,征税范围相对要宽广得多。
征收目的:是取得财政收入。
选择性消费税或特别消费税:是对部分消费品课征的税收,课征对象是有选择和有限制的。
征收目的: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
(补)我国消费税的重要特点:
选择性的消费税(征税范围):(见 P196我国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共 11个税目,目的在于约束这些方面的消费。
征税环节:生产(或进口)这一特定环节(见
P196对纳税人的规定),以后环节不再征税。
与增值税的关系:补充。在增值税普遍开征的情况下加征的(区别于营业税)
2,消费税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效率,
消费品市场处于均衡状态下:差别消费税将导致经济效率损失,无差别消费税或统一消费税没有经济效率损失
市场被扭曲的情况下:选择性消费税可能有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
公平,
一般消费税具有累退性,只对奢侈品选择征收的消费税有利于提高整个税制的公平性。
3,中国消费税及其改革
我国开征的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列举的 应税消费品 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 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消费税制的主要内容
( 1)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纳税人
( 2)征税对象我国消费税的调节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 烟、酒、鞭炮、
焰火 等;
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首饰珠宝、化妆品、护肤护发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 小轿车、摩托车、轮胎
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消费品,如 汽油、柴油 等
( 3)税率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相结合)
( 4)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 从价定率计征方法。
适用范围: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
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
应纳税额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消费税税率
② 从量定额计征方法。
适用范围: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
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
应纳税额 =应税消费品数量 × 单位税额我国现行消费税制的改革
P197的叙述已落后于现实税改 。
消费税制主要问题:一是原来确定的某些高档消费品,已经逐渐具有大众消费的特征;二是有些应税品目与国内产业结构、
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不相适应;三是消费税促进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有待加强
2006年 4月消费税改革已经实施,其主要内容有(参见参考资料):
具体税目的调整:增加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
(税率 5%),实木地板(税率 5%),游艇
( 10%税率),高尔夫球及球具( 10%税率),
高档手表( 20%税率 )。 取消护肤护发品四、营业税
1,营业税概述
2,营业税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3,中国营业税及其改革
1,营业税概述
营业税(全值流转税或周转税? ):是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选择产制、
批发、零售的 某一环节,以产品销售收入 全额为计税依据,按比例税率课征的商品税。
如我国营业税(全值):
单一环节
选择性(九个税目,见 P199征税对象)
与增值税 关系:并行(即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则不纳营业税,反之亦然)
2,营业税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效率,
稽征容易,手续便利,管理简单,征收费用低。
但是多环节普遍征收的营业税,会增加征税的经济成本,阻碍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 —— 但事实上不存在多环节的营业税(全值流转税或周转税)
公平,同纳税人实际负担能力相脱离,不能体现按能力征税原则,并具有累退性
3,中国营业税及其改革我国现行营业税制的主要内容
( 1)征税对象
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在我国境内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的经营行为 。
其征税对象范围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
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 2)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 3)税率。 根据基本保持原税负和中性、简便原则,营业税对九个税目设置了 3%,5%
二个档次的固定税率和一个幅度税率
( 4)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营业额 × 税率
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我国现行营业税制的改革( P199 略)
五、关税
1,关税概述
2,关税类型
4,中国关税及其改革
1,关税概述
关税是在边境、沿海口岸和国家指定的其他水、陆、
空国际交往通道的关口,对进出国境和关境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
进口关税是对从国外运入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一种关税。 进口关税是最基本的关税类型,也是国家实行保护关税或财政关税政策的基本手段。
出口关税是对本国出口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一种关税。一般说来,为了鼓励本国产品 出口 创汇,不宜征收出口关税 。
征收出口关税要遵循两项原则,一是 征税货物具有垄断性,二是出于保护目的 。
2,关税类型按关税政策分类
财政关税:主要为了发挥关税的财政职能,
以取得一部分财政收入为目的而开征的关税。
它把税源大即进口商品的数量多、消费量大的商品列入征税对象范围。选择非生活必需品包括奢侈品征税,要合理制定税率,税率不宜定得太高 。
保护关税:是为了发挥关税的经济职能,以保护本国幼稚产业为目的的一类关税。它把那些本国需要发展,但尚不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列为征税范围 。 对不同的商品和国家实行差别税率
按照征收标准分类 可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选择关税和滑动关税等。
( 1)从价关税,是以货物的价格为计征标准而计算征收的关税。优点,相对比较公平,
有利于经济稳定。 缺点:估价难
( 2)从量关税,是以货物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长度、体积等)为计征标准而计算征收的一种关税。优点:征收便利,征税时不涉及价格估定问题。缺陷:有失公平
( 3)复合关税,是对同一种进口货物同时采用从价与从量两种标准课征的一种关税。课征时,或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或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优点:物价波动时,可以减少对税负和财政收入的影响。缺点:计征手续较繁琐。
( 4)选择关税,是对同一种进口货物,同时规定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征税时选择其中的一种进行课征的关税
( 5)滑动关税,是对某种进口货物规定其价格的上、下限,按国内货价涨落情况,分别采用几种高低不同税率的一种关税。当进口货物价格高于上限时,减低税率;低于下限时,提高税率;在幅度以内的,按原定税率征收。目的:保持国内有关货物价格的稳定。
4、中国关税及其改革我国关税制度的基本要素
( 1)纳税人。 凡从事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不论其国籍,也不论其是企业、单位,还是个人,都是关税的纳税人
( 2)征税对象。 关税以税法规定的应税入境货物流转额和应税出境货物流转额为课税对象。进境的旅客应税行李物品和个人应税邮递物品也属于关税的征税范围。
( 3)税率。 关税税率分为进口货物税率、进口物品税率和出口货物税率三部分。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为 WTO)之前,我国进口税率分为普通税率和最低税率。自 2002年 1月 1日起,进口税率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4
个栏目。而出口关税税率无普通、优惠税率之分,
而是实行差别比例税率。
( 4)计税依据。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计税价格。出口货物以海关根据审价基本原则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
我国现行关税制度改革
( 1)进一步降低关税水平,合理调整关税结构
( 2)进一步完善海关估价制度。
(3)合理制定原产地规则。
(4)规范关税减免政策。
一、商品流转税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二、所得税系:企业所得税(已合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财产税及行为税系:
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屠宰税(取消)、筵席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停征)、印花税。农业税(已取消)(包括牧业税、农林特产税)
税务还代征费:教育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文化事业费第九章商品税本章结构
一、商品税概述
二,增值税
三,消费税
四、营业税
五、关税一、商品税概述
商品税的特点
商品税的分类
商品税的演变过程
商品税,是对 商品与劳务的交易额 所课征的税。由于商品课税的主要对象是消费品或劳务,而且是在流通过程中征收的,所以通常又称为 流转税 。我国现行的 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关税 等都属于商品税。
特点:
对物税、以商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基础 —— 区别于所得税
存在着重复征税问题 —— 除了增值税
存在着税负转嫁现象商品税的优缺点
优点
负担普遍
收入充裕
征收方便,易于管理
抑制特定消费品的消费
弊端
不符合纳税能力原则
不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 (对生活必需品征税,有明显的累退性,对低收入者产生不利影响)
商品税的分类
以商品课税的 课税范围 为标准,分为
一般消费税,是以全部商品作为课税对象的税
个别消费税,是选择某些商品作为课税对象的税。
选择性消费税的概念
以 课税环节 为标准,有:
单阶段商品税,是指在商品生产(或进口)、批发、零售的过程中,仅选择某一阶段课征的税;
多阶段商品税,在商品的生产、批发和零售过程中,选择其中的两个阶段或全部阶段课征的税。
以商品的征税对象,分为全值税(在我国包括消费税与营业税)与增值税 。
计税依据为标准,分为
从价税:是以商品销售金额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税;
从量税:是以商品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
按预先确定的单位税额计征的税
以商品课税的课征地点为标准,分为国内商品税和国外商品税
以是否存在税负转嫁问题为标准,分为:
直接消费税:是以消费者为纳税义务人课征的税,它不存在税负转嫁的问题;
间接消费税:是以商品的销售厂商为纳税义务人课征的税,此类税存在转嫁的问题商品税的演变过程关税
关税的发展经历了几次大的改进,
课征的政策目标:收入 经济政策;
课征方法:实物课征 货币课征;
课征地域:国内区域间 国境。
营业税、货物税等
营业税 首创于 1791年的法国,其后各国相继仿行
增值税
1917年由美国耶鲁大学的亚当斯首先提出
1921年德国西蒙斯( C·F·V·Siemens)正式提出
增值税的实践活动直到 1950年代才在法国开始二,增值税
1,增值税概述
2,增值税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3,中国增值税及其改革
1,增值税概述
概念: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 增值额( 新增的价值) 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 相对于全值流转税而言
全值流转税(周转税):对商品或劳务交易额全值课征的间接税
实行增值税的原因( P189) —— 避免重复征税
全值流转税不适应经济的发展,表现为:
按商品流转额全额征税,同一种商品会出现因生产结构不同而导致税收负担不等的现象 —— 抑制分工
商品每增加一个流通环节,就要增加一次税负,不利于商品的合理流通 —— 抑制流通增值税与周转税的比较( 税率均为 10%)
对 P189表格的改编产销阶段 购买额 销售额 增加值 增值税额全值流转税采矿冶炼机械制造批发零售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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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方面理解增值额,
1、理论上,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 C+V+M)
的( V+M)部分 ;从内容上讲可以称之为净产值,即工资、利息、租金、利润之和。就会社会来说,增值税是一种净产值税,它是一种介于全值流转税(以 C+V+M为征税对象)和所得税
(以 M为征税对象)之间的一种税。
2、就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全过程而言,一件商品最终实现消费时的最后销售额,相当于该商品从生产至流通各个经营环节的增值额之和 (见
P189表 1)
3,就各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的商品销售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规定的非增值性项目后的余额
非增值性项目主要是转移到商品价值中去的原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会计学中的原材料、宏观经济学中的中间产品)和固定资产折旧等
但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基于特定的社会经济状况及财政税收政策考虑,所规定的非增值性项目可以与理论概念一致,也可以略有差别 ——
如我国生产型增值税
理论增值额与法定增值额区别表 1 商品生产销售过程各阶段纳税状况产销阶段 销售金额购入品金额增加值税额(税率 10%)
销售税金购入品已付税金应缴税金采矿冶炼机械制造批发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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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500 — — 50
附,增值税计算征收一般采取抵免法(发票抵扣法)
企业就本期销售收入乘以税率,得出税额;再从中减去同期各项进货已纳税额,得出应纳税净额。
这种方法不必计算出增值额,适应现实,较为简便易行,得到广泛的运用。中国增值税制也采用此法。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当期应税销售额 × 适用税率- 当期外购项目已纳增值税税额附:发票问题与虚开发票案
2,增值税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增值税类型
以确定增值税 计税依据(税基) 所涉及的非增值性项目范围大小为标准,可分为 生产型、
收入型、消费型增值税 。
( 1) 生产型增值税 —— 企业不能扣除购入的固定资产总额,也不能扣减折旧。( 2) 收入型增值税 —— 企业只能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额计税
(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不得扣除)。 ( 3)消费型增值税 —— 企业可以扣除包括购入固定资产在内的所有金额进行计税。
( 1)生产型增值税(我国目前采用的)
课税增值额:销售收入减除原材料、辅助材料、
燃料、动力等投入生产的中间性产品价值,即法定非增值性项目后的余额。
计税依据或税基,工资 +利息 +租金 +利润 +折旧
特点,折旧不从税基中扣除。即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额。
从国民经济整体看,这一类型增值税的课税基础与 国民生产总值( GNP)的统计口径相一致,故称之为生产型增值税或 GNP型增值税。
( 2)收入型增值税。
课税增值额:销售收入减除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生产的中间性产品价值和资本品折旧后的余额。
计税依据或税基,工资 +利息 +租金 +利润
特点,税基中不包括折旧 。即收入型增值税不允许一次全部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而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每期扣除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部分的进项税额。
从国民经济整体看,这一类型增值税税基相当于国民净产值或国民收入,故称之为收入型增值税。
附:
国内生产总值( GDP)(从要素收入角度看,包括了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利润和折旧)
减:外国国民从本国得到的收入加:本国国民从国外得到的收入
=国民生产总值( GNP)
减:折旧
=国民生产净值( NNP)
减:间接税加:企业补贴
=国民收入( NI)
( 3)消费型增值税
课税增值额:销售收入减除投入生产的中间性产品价值和同期购入的固定资产全部价值
特点,固定资产价值予以从税基中扣除 。即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在固定资产购入时一次全部扣除 。
从国民经济整体看,这一类型增值税 税基相当于全部消费品的价值,而不包括原材料、
固定资产等一切投资品价值,故称之为消费型增值税。
附:中国增值税转型问题
生产型增值税问题:资本品的重复征税与行业税负不公。
转型约束:财政收入
东北试点,增量抵扣
明年全国铺开 —— 成本约 600亿增值税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效率,规范化的增值税制度对经济运行呈中性影响,即对生产者的决策和消费者的选择不产生干扰、扭曲作用,从而 提高经济效率,
但是税务效率较低。 增值税单一或接近单一的税率制,难以按国家社会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发挥调节作用。
公平,不符合按能力负担的税收公平原则
3,中国增值税及其改革
我国现行增值税制的主要内容
( 1)征税对象。 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而取得的毛收入即销售额。 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在范围上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①销售货物和进口货物
②视同销售货物。
③混合销售
④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2)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
对 一般纳税人 实行规范化的征税办法,享有 抵扣税款和使用专用发票 等权限。
对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税 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可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 3)税率。 增值税税率适用范围是,
①纳税人 销售或进口货物,除了②项、③项规定外,
税率为 17%。
②纳税人 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采取低税率 13%的有: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热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
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③纳税人 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纳税人提供的 应税劳务(即加工、修理修配) 税率为 17%。
⑤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 6%。
从 1998年 7月 1日起,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由 6%降为 4%。
( 4)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 适用范围一般计算方法应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简易计算方法应纳税额 =销售额 ×
税率
①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②一般纳税人销售的特定货物进口货物计算方法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进口货物我国现行增值税制的改革
( 1)改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
( 2)适当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尽可能保持增值税征收链条的完整
( 3)调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政策三,消费税
1,消费税概述
2,消费税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3,中国消费税及其改革
1,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 销售额或消费支出额作为课税对象 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消费税按其 课征范围 的不同,可分为 一般消费税
( General consumption Tax)和 选择性消费税
( Selective Consumption Tax) 或特别消费税
( Specific Consumption Tax)
一般消费税:指对普遍的或一般的消费品课征的税收,征税范围相对要宽广得多。
征收目的:是取得财政收入。
选择性消费税或特别消费税:是对部分消费品课征的税收,课征对象是有选择和有限制的。
征收目的: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
(补)我国消费税的重要特点:
选择性的消费税(征税范围):(见 P196我国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共 11个税目,目的在于约束这些方面的消费。
征税环节:生产(或进口)这一特定环节(见
P196对纳税人的规定),以后环节不再征税。
与增值税的关系:补充。在增值税普遍开征的情况下加征的(区别于营业税)
2,消费税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效率,
消费品市场处于均衡状态下:差别消费税将导致经济效率损失,无差别消费税或统一消费税没有经济效率损失
市场被扭曲的情况下:选择性消费税可能有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
公平,
一般消费税具有累退性,只对奢侈品选择征收的消费税有利于提高整个税制的公平性。
3,中国消费税及其改革
我国开征的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列举的 应税消费品 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 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消费税制的主要内容
( 1)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纳税人
( 2)征税对象我国消费税的调节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 烟、酒、鞭炮、
焰火 等;
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首饰珠宝、化妆品、护肤护发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 小轿车、摩托车、轮胎
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消费品,如 汽油、柴油 等
( 3)税率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相结合)
( 4)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 从价定率计征方法。
适用范围: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
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
应纳税额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消费税税率
② 从量定额计征方法。
适用范围: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
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
应纳税额 =应税消费品数量 × 单位税额我国现行消费税制的改革
P197的叙述已落后于现实税改 。
消费税制主要问题:一是原来确定的某些高档消费品,已经逐渐具有大众消费的特征;二是有些应税品目与国内产业结构、
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不相适应;三是消费税促进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有待加强
2006年 4月消费税改革已经实施,其主要内容有(参见参考资料):
具体税目的调整:增加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
(税率 5%),实木地板(税率 5%),游艇
( 10%税率),高尔夫球及球具( 10%税率),
高档手表( 20%税率 )。 取消护肤护发品四、营业税
1,营业税概述
2,营业税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3,中国营业税及其改革
1,营业税概述
营业税(全值流转税或周转税? ):是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选择产制、
批发、零售的 某一环节,以产品销售收入 全额为计税依据,按比例税率课征的商品税。
如我国营业税(全值):
单一环节
选择性(九个税目,见 P199征税对象)
与增值税 关系:并行(即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则不纳营业税,反之亦然)
2,营业税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效率,
稽征容易,手续便利,管理简单,征收费用低。
但是多环节普遍征收的营业税,会增加征税的经济成本,阻碍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 —— 但事实上不存在多环节的营业税(全值流转税或周转税)
公平,同纳税人实际负担能力相脱离,不能体现按能力征税原则,并具有累退性
3,中国营业税及其改革我国现行营业税制的主要内容
( 1)征税对象
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在我国境内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的经营行为 。
其征税对象范围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
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 2)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 3)税率。 根据基本保持原税负和中性、简便原则,营业税对九个税目设置了 3%,5%
二个档次的固定税率和一个幅度税率
( 4)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营业额 × 税率
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我国现行营业税制的改革( P199 略)
五、关税
1,关税概述
2,关税类型
4,中国关税及其改革
1,关税概述
关税是在边境、沿海口岸和国家指定的其他水、陆、
空国际交往通道的关口,对进出国境和关境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
进口关税是对从国外运入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一种关税。 进口关税是最基本的关税类型,也是国家实行保护关税或财政关税政策的基本手段。
出口关税是对本国出口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一种关税。一般说来,为了鼓励本国产品 出口 创汇,不宜征收出口关税 。
征收出口关税要遵循两项原则,一是 征税货物具有垄断性,二是出于保护目的 。
2,关税类型按关税政策分类
财政关税:主要为了发挥关税的财政职能,
以取得一部分财政收入为目的而开征的关税。
它把税源大即进口商品的数量多、消费量大的商品列入征税对象范围。选择非生活必需品包括奢侈品征税,要合理制定税率,税率不宜定得太高 。
保护关税:是为了发挥关税的经济职能,以保护本国幼稚产业为目的的一类关税。它把那些本国需要发展,但尚不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列为征税范围 。 对不同的商品和国家实行差别税率
按照征收标准分类 可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选择关税和滑动关税等。
( 1)从价关税,是以货物的价格为计征标准而计算征收的关税。优点,相对比较公平,
有利于经济稳定。 缺点:估价难
( 2)从量关税,是以货物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长度、体积等)为计征标准而计算征收的一种关税。优点:征收便利,征税时不涉及价格估定问题。缺陷:有失公平
( 3)复合关税,是对同一种进口货物同时采用从价与从量两种标准课征的一种关税。课征时,或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或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优点:物价波动时,可以减少对税负和财政收入的影响。缺点:计征手续较繁琐。
( 4)选择关税,是对同一种进口货物,同时规定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征税时选择其中的一种进行课征的关税
( 5)滑动关税,是对某种进口货物规定其价格的上、下限,按国内货价涨落情况,分别采用几种高低不同税率的一种关税。当进口货物价格高于上限时,减低税率;低于下限时,提高税率;在幅度以内的,按原定税率征收。目的:保持国内有关货物价格的稳定。
4、中国关税及其改革我国关税制度的基本要素
( 1)纳税人。 凡从事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不论其国籍,也不论其是企业、单位,还是个人,都是关税的纳税人
( 2)征税对象。 关税以税法规定的应税入境货物流转额和应税出境货物流转额为课税对象。进境的旅客应税行李物品和个人应税邮递物品也属于关税的征税范围。
( 3)税率。 关税税率分为进口货物税率、进口物品税率和出口货物税率三部分。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为 WTO)之前,我国进口税率分为普通税率和最低税率。自 2002年 1月 1日起,进口税率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4
个栏目。而出口关税税率无普通、优惠税率之分,
而是实行差别比例税率。
( 4)计税依据。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计税价格。出口货物以海关根据审价基本原则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
我国现行关税制度改革
( 1)进一步降低关税水平,合理调整关税结构
( 2)进一步完善海关估价制度。
(3)合理制定原产地规则。
(4)规范关税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