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公共规制本章结构
1,公共规制概述
2,公共规制方式
3,经济性规制:基于绩效的规制
4,社会性规制的加强
1、公共规制概述
P273 定义,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公共部门(实为 政府部门 )为了实现 特定目标,依照法律法规 对企业、个人或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活动进行干预的行为。
这一定义表明:
规制目标 —— 效率和公平
规制手段 —— 法律手段
政府对资源配置 ( 效率 ) 和收入分配 ( 公平 )
的影响可以通过 财政收支之外的规制形式 来实现 。 如政府对房租的管制
公共规制的原因:
市场失效的领域
自然垄断
外部性
信息不对称
有益品( Merit Goods) —— (“德优产品”,
优质品)
我国公共规制的主要部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国家环保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安监局
1.2 公共规制的种类
按照政策的目的和手段不同,分为直接规制和间接规制
间接规制,以形成并维持 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为目的,主要由司法机关通过反垄断法,民法,商法等 法律对不公平竞争行为实行制约,并不直接介入经济主体的决策 。
直接规制,是为了克服自然垄断,外溢性,信息不对称,市场公害等市场失效现象,一般由 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介入经济主体的决策而实施的干预行为 。
公共规制的种类(续)
植草益最早将公共规制分为 经济性规制与社会性规制 ( 可参阅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
中国发展出版社 92年 )
根据其 活动领域 的不同
经济性规制,是指公共部门通过价格,产量,进入与退出等方面的规定而对企业等经济利益主体的决策所实施的各种强制性约束 。 经济性规制的领域主要包括 自然垄断领域和存在信息不对称 的领域 。
社会性规制,是指以 保障劳动者和消费者 的安全、健康、
卫生、环境保护、防止灾害为目的,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伴随着提供它们而产生的各种活动制定一定标准,
并禁止、限制特定行为的规制 ——外部性,有益品 领域公共规制种类表 P276
分类 直接规制 间接规制经济性规制 社会性规制内容 针对自然垄断与信息不对称,如对公益事业中进入、退出、价格等的制约针对外溢性、
信息不对称、
有益品,如环境保护、取缔毒品等针对不公平竞争行为,如反垄断法等
1.3 公共规制理论
规制的公共利益理论
规制俘获理论
规制经济理论规制的公共利益理论
依据,自然垄断、外溢性等市场失效
理论观点:认为公共部门进行规制,是回应公众要求对市场失效进行纠正的需要,是为了提高社会福利。
公共利益理论从“为什么需要或什么时候需要进行公共规制”出发进行 规范化分析,推导出了“什么时候出现规制” 。
存在的问题:
公共利益理论是一个不完整的理论
现实中存在大量反驳这一理论的证据规制俘获理论
规制俘获理论来源于现实中的 经验观察
公共规制目标是为了公共利益(社会福利),但不等于其就能实现这一目的。因为这取决于公共选择过程
理论认为:随着时间推移,规制机构变成受行业控制 (规制者被行业“俘获”)
中国各部委(包括规制部门)都深受利益集团的影响
存在的问题:
俘获理论也没有解释行业是如何控制规制的
(?) 。
规制经济理论
规制经济理论将研究重心放在规制过程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以及规制者本身所具有的各种动机上。
观点:规制使得垄断利润的最终归属的决定权被授予了规制当局。受经济利益驱使,受规制影响的各利益集团都会努力影响规制者的决策,并进而对规制产生相应影响。
该理论并没有否定俘获理论,只是将对规制者可能产生影响的集团,从行业扩展到各个相关利益群体,俘获理论仍然构成规制经济理论的核心内容。
2、公共规制方式
进入规制或退出规制
数量规制
标准规制
价格规制
征税规制
2.1 进入规制或退出规制
进入规制:指公共部门允许特定的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进入某个行业,或者从 防止过度竞争 的观点出发,规制部门视整个行业的供求情况来限制新企业的加入。
进入规制常常出现在自然垄断行业、一些行业容量有限或与人们经济、生活关系重大的行业。
退出规制:指公共部门规定某些企业不能退出特定的服务领域。例如普遍服务义务要求
规制部门往往采取交叉补贴机制,允许这些企业在其他地区索要较高的价格,作为普遍服务义务的补偿。
2.2 数量规制
在自然垄断行业中,为了防止因投资过多
(过少)或产出过多(过少)而造成价格波动、资源浪费或消费者需求难以获得正常满足,公共部门往往对投资和产出进行 直接的数量规制 。
数量规制主要内容包括:
投资规制
产量规制
2.3 标准规制
标准规制涉及的范围很广。
标准规制:指公共部门对某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提出标准要求,未达标者不能提供这些产品或服务。 ——用在社会性规制、信息不对称领域
内容包括,制定有关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或质量规范制度,在某些行业中建立产品和服务的申报审批制度,以及强化相关的质量检查制度与消费者投诉制度,等
2.4 价格规制
( 1) 价格规制的定义
价格规制:指公共部门通过公共定价的方式,影响企业决策,以达到规制目标。公共部门可能采取的定价方式主要有:规定 最高价,规定 最低价,
规定 价格涨跌空间,规定按 边际成本 进行定价、
规定按 平均成本 进行定价等等。
( 2) 公共定价的具体形式 ( P280)
线性定价 ( linear pricing) 和非线性定价
( nonlinear pricing) 。 线性定价,单价与量无关,即无论消费量多少都按固定标准收费
线性定价
边际成本定价:可以实现资源分配的帕累托最优,但是由于边际成本的规模递增或递减,使边际成本定价不是一种好的定价方式。
平均成本定价:是以收支平衡为条件的定价方式
非线性定价
非线性定价( non-linear pricing),其实就是 二级价格歧视,即随着购买或消费量的变化,分别适用不同的单位价格标准,从而消费者的总支出不随购买数量线性递增。
两部收费 ( two-part tariff)和 高峰负荷定价 ( peak-load pricing),是两种最常见的非线性定价形式。
非线性定价(续)
两部定价,价格分为两部分:一是与消费量无关的,基本费,;二是根据消费量有关的
,从量费,。
高峰负荷定价,许多自然垄断行业需求波动大,高峰用电收取更高价格 。 (见下页图 )
规定投资回报率或收益率,并把该投资回报率作为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定价的依据。
价格上限规制,(或称价格帽规制,price
cap)是近年来得到广泛重视的一种价格规制方式。
MR1
D1 = AR1
MC
P1
Q1
Peak-load
price = P1,
高峰定价
Q
P
MR2
D2 = AR2
Off- load
price = P2,
Q2
P2
价格规制的几点考虑
什么情况下需要政府进行价格规制?
——自然垄断或垄断下
价格规制的目的?
——出于效率和公平
应制定怎样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仍需从效率和公平角度来评价 ( 主要是效率 )
以下以前面说的平均成本定价法,边际成本定价法,两部定价法来做一比较 ( 补充 )
BA
减少的消费者剩余无谓损失在垄断定价下,消费者剩余减少
A+B。生产者剩余增加为 A-C
所以无谓损失为 B+ C
C
垄断下的效率损失
Q
AR
MR
MC
QC
PC
Pm
Qm
P
在垄断下,也可不采取价格规制的方法。
比如采用反垄断(反托拉斯)的方法,
破除其垄断势力。
但在自然垄断下
—— 反垄断不行:违背生产效率;
—— 听任垄断不行:违背产品组合效率
AR
MR
$/Q
Quantity
按平均成本定价 Pr
企业会继续经营,但无超额利润,
Qr
Pr
PC
QC
采取边际成本定价 PC,企业将亏损并退出,除非政府给予补贴
Pm
Qm
无价格规制时候,将采取垄断价格 Pm和垄断数量 Qm
自然垄断下价格规制
AC
MC
附:市场效率条件( P25)
交换效率条件
生产效率条件
组合效率条件
ABF C F CM R S M R S?
X Y X YM R S M R T?
FCK L K LM R T S M R T S?
(一)、按边际成本定价
—— 此时企业会发生亏损
企业亏损 —— 政府补贴 —— 需要向其它产品或所得或财产征税
效率评价:按微观经济学的分析,P=
MC时最有效率。但从财政学前面知识来看,按边际成本定价是否就没有效率损失呢?
需要考虑税收产生的效率损失。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两方面。
—— 即使不考虑征税成本,除非是总额税,即税收只产生收入效应而没有替代效应的情况下,边际成本定价是最符合效率(没有效率损失)的定价。
公平评价:由于给企业的补贴其资金来源需征税,公众需要为这种特定产品的消费者承担一部分价款。
(二)、按平均成本定价
效率评价
P>MC,此时仍存在效率损失(产品组合效率损失)。
但避免了边际成本定价下,由于征税在现实中必然产生的效率损失。
边际成本定价好还是平均成本定价好需要取决于以上两种效率损失的比较
在现实中,按平均成本定价比按边际成本定价更普遍。
(三)两部定价法
回忆微观经济学中的两部定价法(第 11章:
有市场势力的定价) ——那时的目的是什么?
让从量费 P*= MC,
入门费 T*取全部消费者剩余的值 。此时没有任何效率损失。T*
MCP*
D
两部定价法的效率评价
—— 避免了边际成本定价的补贴和征税,没有税收的效率损失和征税成本 。
—— 避免了平均成本定价下 P>MC的组合效率损失
若边际成本定价中没有征税成本和税收的经济效率损失,则两种定价情况下社会净收益相等 。
但现实中存在税收效率损失和税收行政成本,
所以,二部定价的效率高于边际成本定价的情形。
2.5 征税规制
公共部门为了对某些经济活动进行限制,
可能采取征税的方式。 ——一般针对外部性
例如:污染税
利用税收进行规制的问题就是税基的确定生产中负外部性(污染)
市场量 铝的数量0
铝的价格需求
(边际收益 )
(边际私人成本 )
边际社会成本最适量污染成本均衡最适 在负外部性情况下,征税(庇古税)
可纠正资源配置的效率
3、经济性规制:基于绩效的规制
与信息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相交叉,博弈论的广泛运用,具有前沿性。
今后如有兴趣,可继续阅读本章参考文献中张昕竹
( 2000)、王俊豪( 2001)、史普博( 1999)
以及难度更大的:泰勒尔( Tirole),产业组织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7年拉丰( Laffont)、梯若尔( Tirole )
,政府采购与规制中的激励理论,上海三联书店
2004年版
3.1 提高规制效率的措施 (略)
特许投标制
基本思路,是通过拍卖或招投标的方式,引入多家企业竞争某一产品或服务的特许经营权,以使最有效率的企业能够中标,同时也使中标企业能够最大限度的符合公共规制的意图。
区域间竞争制度
基本思路,是以本区域以外的、与本区域受规制垄断企业生产技术、市场需求等各方面情况类似的垄断企业的生产成本为参照,制定本区域垄断企业的价格规制水平
规制合同
,规制合同”,是指规制机构通过与受规制企业签订合同的方式,就与产品价格和成本有关的一系列指标作出约定,并视企业执行约定的情况,由规制机构采取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前面关于价格规制的分析,似乎不复杂。但需要明白:那时我们(规制者)知道什么?
这些我们(规制者)真的知道吗?
如果我们清楚地画出边际成本线,边际收益线,故我们可以确定一个符合效率的价格。
如 P= MC (在此假设不考虑自然垄断下征税效率损失)(这时企业无超额利润、社会无效率损失 ——实现规制的目标)
规制者的目标:如 P= MC,这时企业无超额利润、社会无效率损失。但这是基于以下两点:
( 1)画出的成本线应是企业在生产中能实现的最低成本。
如果 P=MC定价中 MC是企业实际生产成本而不是最低成本,那么 P= MC只是一种没有生产效率为基础的产品组合效率。
现实中成本是企业可控制的,没有好的激励,企业不会以最低成本生产 ————激励问题(生产效率)
( 2)规制者需要有完全的信息才能知道企业这一真实的经过其努力能实现的成本 ——信息问题
由此注意,规制两个重要问题:激励问题与信息问题
P282,理想的规制应该是 激励相容 的规制,
一方面规制者所要实现的 特定目标能够实现
(规制本身的目标即效率,但不考虑生产效率时,只是一种 简单的产品组合效率 )
另一方面,受规制企业也有 充分的激励提高效率(指生产效率,即能以最低成本进行生产)。
只有两方面结合起来,才是全面的效率
3.2 规制合同的种类
价格规制通过合同来实施 。 从激励角度看,
规制合同的激励强度有高有低 。
价格上限合同属于高强度激励合同
价格上限合同规定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最高价格 。 企业通过努力,降低的成本就会转化为企业的收益 。 企业为了获得这些收益,就会尽可能提高效率 。 同样的原因,企业因此会获得大量的 超额利润或信息租金 ——有利于生产效率的实现,但不利于产品组合效率
固定价格合同也属于高强度激励合同
3.3规制合同的种类(续)
服务成本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属于低强度激励合同
服务成本合同的实质是 平均成本定价,企业的成本(经济成本)得到全部补偿,因此不管企业的实际成本如何变动,企业的利润不受任何影响。
服务成本合同或者低强度激励机制虽然只能诱发较弱的降低成本的激励,但却是 减少留给企业租金的有效手段。 —— 有利于产品组合效率,但不利于生产效率。
在 成本加成合同中,规制者依据企业的成本加上一个合理的利润(率)来定价 。
3.3规制合同的种类(续)
介于高强度激励合同和低强度激励合同之间,
是所谓的激励性合同。在激励性合同中,规制者(或消费者)与企业共同成为剩余索取者,按照一定的方案进行 利润分享或者成本共担 。
常用规制合同的种类与激励强度激励强度很强
(企业是剩余索取者)
中等
(成本分担或者利润共享)
很低
(政府或者消费者是剩余索取者)
规制合同种类价格上限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激励性合同 服务成本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
3.4完全信息下规制合同的设计与选择
信息问题不存在,即规制者完全了解企业的真实成本 ( 即它经过努力能实现的最低成本 ) 。
规制者设计规制合同的任务非常简单,规制者只需选择价格上限合同,就可以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激励
企业为此将成本节约内部化,从而以社会最优的努力水平或成本提供这种服务 ——无生产效率问题
规制者还不必担心,因为支付过高的补偿而让企业得到超额利润 。 信息对称使得规制者能够设计一个适当的合同,使得留给企业的 超额利润 为零 ——无产品组合效率问题
当不存在信息问题时,政府可以选择高强度的激励合同 。
3.5 信息不对称下合同的设计与选择
设计和选择的关键,是激励 ( 生产效率 ) 与减少租金 ( 产品组合效率 ) 间的权衡取舍等问题 。
( 1) 合同的设计
P284倒 2段,,激励与租金间权衡,
此激励是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应选择何种合同?
减少租金 ( 超额利润 ) 为主 应选择何种合同?
( 2) 合同的选择如上问:如何通过合同的设计来甄别不同的企业? 有能力降低成本 ( 高效率 ) 的企业,选择何种合同? 无能力降低成本 ( 低效率 ) 的企业,选择何种合同?
3.5信息不对称下合同的设计与选择
不完全信息下,规制者在设计规制合同时,
需要在激励与减少租金之间进行衡取舍。提供激励要求提供较高强度的激励合同,减少租金要求提供较低强度的激励合同。
在激励与租金之间进行权衡时,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规制者总可以设计一个合同菜单,
让企业自己选择最优合同,其中低成本类型的企业选择高强度的激励机制,而高成本类型的企业选择低强度的激励机制。
3.6规制合同的期限
我们已知道,采取何种合同激励强度大?
从激励强度看,合同期限应长还是短?
规制合同的期限可以事先确定,但可能受到政治因素和预算软约束的影响。
从长期来看,好的绩效可能会受到惩罚,这就是著名的“棘轮效应”。棘轮效应的存在,直接影响了规制合同的激励强度。
3.6规制合同的期限(续)
发生重新谈判的情况可能有两种:
当企业得到很高的利润时,规制机构受到很大的政治压力时,重新谈判会加重“棘轮效应”,企业将更为谨慎地选择高强度激励合同。
由于企业面对预算软约束,如果选择原来的合同可能使企业处于亏损状况甚至有可能破产时。
合同的重新谈判或者惩罚了降低成本的努力,
或者对低效率提供了“补贴”,故提前修改规制合同降低了规制合同的实际激励强度。
4、社会性规制的加强
社会性规制主要是 1970年代之后发展起来的 。
与经济性规制所强调的放松规制不同,社会性规制的主旋律是加强规制 。 ( 方法:立法和标准化 )
( 1) 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规制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 产品安全规制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3) 环境污染规制 —— 国家环保局
4.1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规制
目的,为劳动者提供保护
依据,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存在,
使厂商有动机不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
4.2产品安全规制
目的,对消费者提供保 护
依据,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产品安全规制的 范围,往往集中于某些特殊种类的产品(药品、汽车等)和某些特殊的使用者(特别是儿童)。
产品安全规制也常常不是强制性地实施已经发展出来的控制标准。
4.3环境污染规制
依据,外溢性的存在
库兹涅茨环境曲线假说:随着经济的发展,
环境出现先恶化后改善的趋势。
一般说来,经济刚处于起步阶段时,人的活动范围受到技术以及其他各方面条件的约束,无法对环境产生过多的负面影响。随着经济起飞,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变得严重。再随着经济进入更高级的发展阶段,人们环保意识大大增强,对原先的环境污染问题开始进行有效的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有所缓解库兹涅茨环境曲线
0 人均收入环境污染
4.3环境污染规制
市场化方法 ——以污染负外部性为分析对象
传统方法( P294):
直接的数量管制 ——“命令与控制”
弊端:
1、如果只有一家企业,或许可行。但现实中存在众多污染企业,每家企业减少污染的成本是不同的。因为 政府无法知道每家企业减少污染的成本差异,所以只能规定等量减少污染,但等量减少是无效率的。
(看下面一个简单例子)
2、企业达到管制的目标后就不再有减少污染激励
例子:设某地有两家排污工厂 A,B,每年各排放 100吨二氧化硫。假设 A公司减少每吨二氧化硫的成本为 10元; B公司减少每吨二氧化硫的成本为 100元。政府想把二氧化硫污染总量由 200吨减少为 50吨。
( 1)如果政府知道每家企业减污成本。
减少的 150吨应这样分配,A减少 100吨,成本
1000元,B减少 50吨,成本 5000元。因此整个社会总成本 6000元
( 2)政府并不知道每家企业减污成本,而通过让两家减相同量的管制方式。则 A减 75吨,成本
750,B减 75吨,成本 7500元。因此整个社会总成本为 8250元常见的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
排污费(征税、庇古税)
实际上为污染定价,污染权的价格。
降低污染成本大小不同的企业,面对同一污染价格时,对污染权的需求不同。
好处:与传统的管制相比,
不必知道每家企业减少污染的成本,就能做到有效率
在管制下,企业达到目标就不再有减少污染激励,而税收会激励企业开发清洁技术。
弊端,需知道污染社会总需求曲线,才能制定出有效的税收水平(污染价格)
可交易的许可证制度
创造出污染权市场,对此进行交易。
治污成本低的企业愿意向治污成本高的企业出售污染权
各企业治污成本不同,通过交易能使社会治污总成本降低。
—— 见上面例题,接问,3、如果政府不知道每家企业减少污染的成本,什么办法能实现 1中有效率的结果 —— 污染许可证
可交易污染许可证和庇古税间的相似之处( 见下页图)
可交易污染许可证比庇古税的优势:直接可确定目标污染量而无需知道污染需求曲线( 见下页图)
庇古税和污染许可证
Quantity of
Pollution
0
污染价格
P
Q
污染权需求庇古税
(a)庇古税
2.,.它与需求曲线共同决定了污染量
1.庇古税决定了污染的价格,..
污染的数量0 Q
污染权需求污染许可证供给
(b)污染许可证污染价格
P
2,… 它与需求曲线一起决定了污染的价格
1.污染权许可证确定了污染量,..
削减市场壁垒 (不是一般情形,可不理)
市场创建
责任规章
信息披露
降低政府补贴(不是一般情形,可不理)
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并为技术革新及扩散提供持续激励。
这些政策工具鼓励企业采用更为经济和成熟的污染控制技术,企业能从发现和利用低成本的污染控制方法中直接获益
1,公共规制概述
2,公共规制方式
3,经济性规制:基于绩效的规制
4,社会性规制的加强
1、公共规制概述
P273 定义,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公共部门(实为 政府部门 )为了实现 特定目标,依照法律法规 对企业、个人或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活动进行干预的行为。
这一定义表明:
规制目标 —— 效率和公平
规制手段 —— 法律手段
政府对资源配置 ( 效率 ) 和收入分配 ( 公平 )
的影响可以通过 财政收支之外的规制形式 来实现 。 如政府对房租的管制
公共规制的原因:
市场失效的领域
自然垄断
外部性
信息不对称
有益品( Merit Goods) —— (“德优产品”,
优质品)
我国公共规制的主要部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国家环保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安监局
1.2 公共规制的种类
按照政策的目的和手段不同,分为直接规制和间接规制
间接规制,以形成并维持 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为目的,主要由司法机关通过反垄断法,民法,商法等 法律对不公平竞争行为实行制约,并不直接介入经济主体的决策 。
直接规制,是为了克服自然垄断,外溢性,信息不对称,市场公害等市场失效现象,一般由 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介入经济主体的决策而实施的干预行为 。
公共规制的种类(续)
植草益最早将公共规制分为 经济性规制与社会性规制 ( 可参阅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
中国发展出版社 92年 )
根据其 活动领域 的不同
经济性规制,是指公共部门通过价格,产量,进入与退出等方面的规定而对企业等经济利益主体的决策所实施的各种强制性约束 。 经济性规制的领域主要包括 自然垄断领域和存在信息不对称 的领域 。
社会性规制,是指以 保障劳动者和消费者 的安全、健康、
卫生、环境保护、防止灾害为目的,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伴随着提供它们而产生的各种活动制定一定标准,
并禁止、限制特定行为的规制 ——外部性,有益品 领域公共规制种类表 P276
分类 直接规制 间接规制经济性规制 社会性规制内容 针对自然垄断与信息不对称,如对公益事业中进入、退出、价格等的制约针对外溢性、
信息不对称、
有益品,如环境保护、取缔毒品等针对不公平竞争行为,如反垄断法等
1.3 公共规制理论
规制的公共利益理论
规制俘获理论
规制经济理论规制的公共利益理论
依据,自然垄断、外溢性等市场失效
理论观点:认为公共部门进行规制,是回应公众要求对市场失效进行纠正的需要,是为了提高社会福利。
公共利益理论从“为什么需要或什么时候需要进行公共规制”出发进行 规范化分析,推导出了“什么时候出现规制” 。
存在的问题:
公共利益理论是一个不完整的理论
现实中存在大量反驳这一理论的证据规制俘获理论
规制俘获理论来源于现实中的 经验观察
公共规制目标是为了公共利益(社会福利),但不等于其就能实现这一目的。因为这取决于公共选择过程
理论认为:随着时间推移,规制机构变成受行业控制 (规制者被行业“俘获”)
中国各部委(包括规制部门)都深受利益集团的影响
存在的问题:
俘获理论也没有解释行业是如何控制规制的
(?) 。
规制经济理论
规制经济理论将研究重心放在规制过程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以及规制者本身所具有的各种动机上。
观点:规制使得垄断利润的最终归属的决定权被授予了规制当局。受经济利益驱使,受规制影响的各利益集团都会努力影响规制者的决策,并进而对规制产生相应影响。
该理论并没有否定俘获理论,只是将对规制者可能产生影响的集团,从行业扩展到各个相关利益群体,俘获理论仍然构成规制经济理论的核心内容。
2、公共规制方式
进入规制或退出规制
数量规制
标准规制
价格规制
征税规制
2.1 进入规制或退出规制
进入规制:指公共部门允许特定的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进入某个行业,或者从 防止过度竞争 的观点出发,规制部门视整个行业的供求情况来限制新企业的加入。
进入规制常常出现在自然垄断行业、一些行业容量有限或与人们经济、生活关系重大的行业。
退出规制:指公共部门规定某些企业不能退出特定的服务领域。例如普遍服务义务要求
规制部门往往采取交叉补贴机制,允许这些企业在其他地区索要较高的价格,作为普遍服务义务的补偿。
2.2 数量规制
在自然垄断行业中,为了防止因投资过多
(过少)或产出过多(过少)而造成价格波动、资源浪费或消费者需求难以获得正常满足,公共部门往往对投资和产出进行 直接的数量规制 。
数量规制主要内容包括:
投资规制
产量规制
2.3 标准规制
标准规制涉及的范围很广。
标准规制:指公共部门对某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提出标准要求,未达标者不能提供这些产品或服务。 ——用在社会性规制、信息不对称领域
内容包括,制定有关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或质量规范制度,在某些行业中建立产品和服务的申报审批制度,以及强化相关的质量检查制度与消费者投诉制度,等
2.4 价格规制
( 1) 价格规制的定义
价格规制:指公共部门通过公共定价的方式,影响企业决策,以达到规制目标。公共部门可能采取的定价方式主要有:规定 最高价,规定 最低价,
规定 价格涨跌空间,规定按 边际成本 进行定价、
规定按 平均成本 进行定价等等。
( 2) 公共定价的具体形式 ( P280)
线性定价 ( linear pricing) 和非线性定价
( nonlinear pricing) 。 线性定价,单价与量无关,即无论消费量多少都按固定标准收费
线性定价
边际成本定价:可以实现资源分配的帕累托最优,但是由于边际成本的规模递增或递减,使边际成本定价不是一种好的定价方式。
平均成本定价:是以收支平衡为条件的定价方式
非线性定价
非线性定价( non-linear pricing),其实就是 二级价格歧视,即随着购买或消费量的变化,分别适用不同的单位价格标准,从而消费者的总支出不随购买数量线性递增。
两部收费 ( two-part tariff)和 高峰负荷定价 ( peak-load pricing),是两种最常见的非线性定价形式。
非线性定价(续)
两部定价,价格分为两部分:一是与消费量无关的,基本费,;二是根据消费量有关的
,从量费,。
高峰负荷定价,许多自然垄断行业需求波动大,高峰用电收取更高价格 。 (见下页图 )
规定投资回报率或收益率,并把该投资回报率作为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定价的依据。
价格上限规制,(或称价格帽规制,price
cap)是近年来得到广泛重视的一种价格规制方式。
MR1
D1 = AR1
MC
P1
Q1
Peak-load
price = P1,
高峰定价
Q
P
MR2
D2 = AR2
Off- load
price = P2,
Q2
P2
价格规制的几点考虑
什么情况下需要政府进行价格规制?
——自然垄断或垄断下
价格规制的目的?
——出于效率和公平
应制定怎样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仍需从效率和公平角度来评价 ( 主要是效率 )
以下以前面说的平均成本定价法,边际成本定价法,两部定价法来做一比较 ( 补充 )
BA
减少的消费者剩余无谓损失在垄断定价下,消费者剩余减少
A+B。生产者剩余增加为 A-C
所以无谓损失为 B+ C
C
垄断下的效率损失
Q
AR
MR
MC
QC
PC
Pm
Qm
P
在垄断下,也可不采取价格规制的方法。
比如采用反垄断(反托拉斯)的方法,
破除其垄断势力。
但在自然垄断下
—— 反垄断不行:违背生产效率;
—— 听任垄断不行:违背产品组合效率
AR
MR
$/Q
Quantity
按平均成本定价 Pr
企业会继续经营,但无超额利润,
Qr
Pr
PC
QC
采取边际成本定价 PC,企业将亏损并退出,除非政府给予补贴
Pm
Qm
无价格规制时候,将采取垄断价格 Pm和垄断数量 Qm
自然垄断下价格规制
AC
MC
附:市场效率条件( P25)
交换效率条件
生产效率条件
组合效率条件
ABF C F CM R S M R S?
X Y X YM R S M R T?
FCK L K LM R T S M R T S?
(一)、按边际成本定价
—— 此时企业会发生亏损
企业亏损 —— 政府补贴 —— 需要向其它产品或所得或财产征税
效率评价:按微观经济学的分析,P=
MC时最有效率。但从财政学前面知识来看,按边际成本定价是否就没有效率损失呢?
需要考虑税收产生的效率损失。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两方面。
—— 即使不考虑征税成本,除非是总额税,即税收只产生收入效应而没有替代效应的情况下,边际成本定价是最符合效率(没有效率损失)的定价。
公平评价:由于给企业的补贴其资金来源需征税,公众需要为这种特定产品的消费者承担一部分价款。
(二)、按平均成本定价
效率评价
P>MC,此时仍存在效率损失(产品组合效率损失)。
但避免了边际成本定价下,由于征税在现实中必然产生的效率损失。
边际成本定价好还是平均成本定价好需要取决于以上两种效率损失的比较
在现实中,按平均成本定价比按边际成本定价更普遍。
(三)两部定价法
回忆微观经济学中的两部定价法(第 11章:
有市场势力的定价) ——那时的目的是什么?
让从量费 P*= MC,
入门费 T*取全部消费者剩余的值 。此时没有任何效率损失。T*
MCP*
D
两部定价法的效率评价
—— 避免了边际成本定价的补贴和征税,没有税收的效率损失和征税成本 。
—— 避免了平均成本定价下 P>MC的组合效率损失
若边际成本定价中没有征税成本和税收的经济效率损失,则两种定价情况下社会净收益相等 。
但现实中存在税收效率损失和税收行政成本,
所以,二部定价的效率高于边际成本定价的情形。
2.5 征税规制
公共部门为了对某些经济活动进行限制,
可能采取征税的方式。 ——一般针对外部性
例如:污染税
利用税收进行规制的问题就是税基的确定生产中负外部性(污染)
市场量 铝的数量0
铝的价格需求
(边际收益 )
(边际私人成本 )
边际社会成本最适量污染成本均衡最适 在负外部性情况下,征税(庇古税)
可纠正资源配置的效率
3、经济性规制:基于绩效的规制
与信息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相交叉,博弈论的广泛运用,具有前沿性。
今后如有兴趣,可继续阅读本章参考文献中张昕竹
( 2000)、王俊豪( 2001)、史普博( 1999)
以及难度更大的:泰勒尔( Tirole),产业组织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7年拉丰( Laffont)、梯若尔( Tirole )
,政府采购与规制中的激励理论,上海三联书店
2004年版
3.1 提高规制效率的措施 (略)
特许投标制
基本思路,是通过拍卖或招投标的方式,引入多家企业竞争某一产品或服务的特许经营权,以使最有效率的企业能够中标,同时也使中标企业能够最大限度的符合公共规制的意图。
区域间竞争制度
基本思路,是以本区域以外的、与本区域受规制垄断企业生产技术、市场需求等各方面情况类似的垄断企业的生产成本为参照,制定本区域垄断企业的价格规制水平
规制合同
,规制合同”,是指规制机构通过与受规制企业签订合同的方式,就与产品价格和成本有关的一系列指标作出约定,并视企业执行约定的情况,由规制机构采取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前面关于价格规制的分析,似乎不复杂。但需要明白:那时我们(规制者)知道什么?
这些我们(规制者)真的知道吗?
如果我们清楚地画出边际成本线,边际收益线,故我们可以确定一个符合效率的价格。
如 P= MC (在此假设不考虑自然垄断下征税效率损失)(这时企业无超额利润、社会无效率损失 ——实现规制的目标)
规制者的目标:如 P= MC,这时企业无超额利润、社会无效率损失。但这是基于以下两点:
( 1)画出的成本线应是企业在生产中能实现的最低成本。
如果 P=MC定价中 MC是企业实际生产成本而不是最低成本,那么 P= MC只是一种没有生产效率为基础的产品组合效率。
现实中成本是企业可控制的,没有好的激励,企业不会以最低成本生产 ————激励问题(生产效率)
( 2)规制者需要有完全的信息才能知道企业这一真实的经过其努力能实现的成本 ——信息问题
由此注意,规制两个重要问题:激励问题与信息问题
P282,理想的规制应该是 激励相容 的规制,
一方面规制者所要实现的 特定目标能够实现
(规制本身的目标即效率,但不考虑生产效率时,只是一种 简单的产品组合效率 )
另一方面,受规制企业也有 充分的激励提高效率(指生产效率,即能以最低成本进行生产)。
只有两方面结合起来,才是全面的效率
3.2 规制合同的种类
价格规制通过合同来实施 。 从激励角度看,
规制合同的激励强度有高有低 。
价格上限合同属于高强度激励合同
价格上限合同规定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最高价格 。 企业通过努力,降低的成本就会转化为企业的收益 。 企业为了获得这些收益,就会尽可能提高效率 。 同样的原因,企业因此会获得大量的 超额利润或信息租金 ——有利于生产效率的实现,但不利于产品组合效率
固定价格合同也属于高强度激励合同
3.3规制合同的种类(续)
服务成本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属于低强度激励合同
服务成本合同的实质是 平均成本定价,企业的成本(经济成本)得到全部补偿,因此不管企业的实际成本如何变动,企业的利润不受任何影响。
服务成本合同或者低强度激励机制虽然只能诱发较弱的降低成本的激励,但却是 减少留给企业租金的有效手段。 —— 有利于产品组合效率,但不利于生产效率。
在 成本加成合同中,规制者依据企业的成本加上一个合理的利润(率)来定价 。
3.3规制合同的种类(续)
介于高强度激励合同和低强度激励合同之间,
是所谓的激励性合同。在激励性合同中,规制者(或消费者)与企业共同成为剩余索取者,按照一定的方案进行 利润分享或者成本共担 。
常用规制合同的种类与激励强度激励强度很强
(企业是剩余索取者)
中等
(成本分担或者利润共享)
很低
(政府或者消费者是剩余索取者)
规制合同种类价格上限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激励性合同 服务成本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
3.4完全信息下规制合同的设计与选择
信息问题不存在,即规制者完全了解企业的真实成本 ( 即它经过努力能实现的最低成本 ) 。
规制者设计规制合同的任务非常简单,规制者只需选择价格上限合同,就可以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激励
企业为此将成本节约内部化,从而以社会最优的努力水平或成本提供这种服务 ——无生产效率问题
规制者还不必担心,因为支付过高的补偿而让企业得到超额利润 。 信息对称使得规制者能够设计一个适当的合同,使得留给企业的 超额利润 为零 ——无产品组合效率问题
当不存在信息问题时,政府可以选择高强度的激励合同 。
3.5 信息不对称下合同的设计与选择
设计和选择的关键,是激励 ( 生产效率 ) 与减少租金 ( 产品组合效率 ) 间的权衡取舍等问题 。
( 1) 合同的设计
P284倒 2段,,激励与租金间权衡,
此激励是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应选择何种合同?
减少租金 ( 超额利润 ) 为主 应选择何种合同?
( 2) 合同的选择如上问:如何通过合同的设计来甄别不同的企业? 有能力降低成本 ( 高效率 ) 的企业,选择何种合同? 无能力降低成本 ( 低效率 ) 的企业,选择何种合同?
3.5信息不对称下合同的设计与选择
不完全信息下,规制者在设计规制合同时,
需要在激励与减少租金之间进行衡取舍。提供激励要求提供较高强度的激励合同,减少租金要求提供较低强度的激励合同。
在激励与租金之间进行权衡时,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规制者总可以设计一个合同菜单,
让企业自己选择最优合同,其中低成本类型的企业选择高强度的激励机制,而高成本类型的企业选择低强度的激励机制。
3.6规制合同的期限
我们已知道,采取何种合同激励强度大?
从激励强度看,合同期限应长还是短?
规制合同的期限可以事先确定,但可能受到政治因素和预算软约束的影响。
从长期来看,好的绩效可能会受到惩罚,这就是著名的“棘轮效应”。棘轮效应的存在,直接影响了规制合同的激励强度。
3.6规制合同的期限(续)
发生重新谈判的情况可能有两种:
当企业得到很高的利润时,规制机构受到很大的政治压力时,重新谈判会加重“棘轮效应”,企业将更为谨慎地选择高强度激励合同。
由于企业面对预算软约束,如果选择原来的合同可能使企业处于亏损状况甚至有可能破产时。
合同的重新谈判或者惩罚了降低成本的努力,
或者对低效率提供了“补贴”,故提前修改规制合同降低了规制合同的实际激励强度。
4、社会性规制的加强
社会性规制主要是 1970年代之后发展起来的 。
与经济性规制所强调的放松规制不同,社会性规制的主旋律是加强规制 。 ( 方法:立法和标准化 )
( 1) 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规制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 产品安全规制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3) 环境污染规制 —— 国家环保局
4.1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规制
目的,为劳动者提供保护
依据,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存在,
使厂商有动机不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
4.2产品安全规制
目的,对消费者提供保 护
依据,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产品安全规制的 范围,往往集中于某些特殊种类的产品(药品、汽车等)和某些特殊的使用者(特别是儿童)。
产品安全规制也常常不是强制性地实施已经发展出来的控制标准。
4.3环境污染规制
依据,外溢性的存在
库兹涅茨环境曲线假说:随着经济的发展,
环境出现先恶化后改善的趋势。
一般说来,经济刚处于起步阶段时,人的活动范围受到技术以及其他各方面条件的约束,无法对环境产生过多的负面影响。随着经济起飞,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变得严重。再随着经济进入更高级的发展阶段,人们环保意识大大增强,对原先的环境污染问题开始进行有效的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有所缓解库兹涅茨环境曲线
0 人均收入环境污染
4.3环境污染规制
市场化方法 ——以污染负外部性为分析对象
传统方法( P294):
直接的数量管制 ——“命令与控制”
弊端:
1、如果只有一家企业,或许可行。但现实中存在众多污染企业,每家企业减少污染的成本是不同的。因为 政府无法知道每家企业减少污染的成本差异,所以只能规定等量减少污染,但等量减少是无效率的。
(看下面一个简单例子)
2、企业达到管制的目标后就不再有减少污染激励
例子:设某地有两家排污工厂 A,B,每年各排放 100吨二氧化硫。假设 A公司减少每吨二氧化硫的成本为 10元; B公司减少每吨二氧化硫的成本为 100元。政府想把二氧化硫污染总量由 200吨减少为 50吨。
( 1)如果政府知道每家企业减污成本。
减少的 150吨应这样分配,A减少 100吨,成本
1000元,B减少 50吨,成本 5000元。因此整个社会总成本 6000元
( 2)政府并不知道每家企业减污成本,而通过让两家减相同量的管制方式。则 A减 75吨,成本
750,B减 75吨,成本 7500元。因此整个社会总成本为 8250元常见的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
排污费(征税、庇古税)
实际上为污染定价,污染权的价格。
降低污染成本大小不同的企业,面对同一污染价格时,对污染权的需求不同。
好处:与传统的管制相比,
不必知道每家企业减少污染的成本,就能做到有效率
在管制下,企业达到目标就不再有减少污染激励,而税收会激励企业开发清洁技术。
弊端,需知道污染社会总需求曲线,才能制定出有效的税收水平(污染价格)
可交易的许可证制度
创造出污染权市场,对此进行交易。
治污成本低的企业愿意向治污成本高的企业出售污染权
各企业治污成本不同,通过交易能使社会治污总成本降低。
—— 见上面例题,接问,3、如果政府不知道每家企业减少污染的成本,什么办法能实现 1中有效率的结果 —— 污染许可证
可交易污染许可证和庇古税间的相似之处( 见下页图)
可交易污染许可证比庇古税的优势:直接可确定目标污染量而无需知道污染需求曲线( 见下页图)
庇古税和污染许可证
Quantity of
Pollution
0
污染价格
P
Q
污染权需求庇古税
(a)庇古税
2.,.它与需求曲线共同决定了污染量
1.庇古税决定了污染的价格,..
污染的数量0 Q
污染权需求污染许可证供给
(b)污染许可证污染价格
P
2,… 它与需求曲线一起决定了污染的价格
1.污染权许可证确定了污染量,..
削减市场壁垒 (不是一般情形,可不理)
市场创建
责任规章
信息披露
降低政府补贴(不是一般情形,可不理)
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并为技术革新及扩散提供持续激励。
这些政策工具鼓励企业采用更为经济和成熟的污染控制技术,企业能从发现和利用低成本的污染控制方法中直接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