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所得税本章结构
一、所得税概述
二、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公司)所得税
四,社会保险税一、所得税概述
(一)所得定义的探讨
( 1)“来源说” ——“周期说”
永久的 ——临时的; 周期的 ——一次的;
持续的 ——转让的
税本、税源、税收
——只对资本产生的收益增税,不对资本本身价值的增值征税 ——股息、红利与资本利得的区别评价:有悖于税收公平(按能力负担)原则
( 2).“交易说”
会计的观点 ——所得与交易有关,是某一时期一切在交易基础上实现的收入,减去为取得这些收入而耗费的成本费用,再减去同期亏损的余额。
收付实现制
评价:不符合公平原则;不利于资源的流动
( 3).“净增值说” ——“净资产增加说”
,期末财产价值-期初财产价值”
克服了前两种理论的缺点
缺点:收支相抵呢?
用于消费的收入被排除在外,显然不合理
4.“净增值加消费说”
即所得是在一定时期内,纳税人 个人消费能力净增加 的货币价值。
此期间财富净增加额加上实际消费额
(期末财产价值-期初财产价值)+消费
所有来源的收入、所有形式的收入增加,都必须并入税基
缺点:实践中难以完全实施
“推定所得”存在现实困难 ——未交易的,自助服务的
(二)所得课税的特点
征税对象是扣除了各项成本、费用开支之后的 净所得额
所得税是对人税,体现税收 公平 原则。
所得税具有 弹性 征收,调节经济运行的功能
应税所得额的计算较为复杂,征管要求 较高
(三)所得课税的类型依据征税对象的规定,所得课税通常分为三种类型
分类所得税
综合所得税
分类综合所得税分类所得税
也称 分类税制,是针对各种 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 规定不同税基和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进行课征的那一类所得税 -—— 参见 P215我国个人所得税 11类所得及 216扣除标准
优点,它可以按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实行 差别待遇(如工资薪金所得与股息利息所得) 。
缺点,无法有效的贯彻公平原则,不能真正完全反映纳税能力(说明)
今天纯粹采用分类所得税的国家已经很少。即使采用,也是将其与综合所得税配合使用。
综合所得税
也称 综合税制,是指对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 各种所得加以合并,减去法定减免和各种扣除后,综合确定税基和税率进行计征的那一类所得税
综合所得税的优点,就是最能体现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水平,符合纳税能力原则
综合所得税已经为很多国家所接受,是当代所得税课征制度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分类综合所得税
也称 混合税制,指将分类和综合两种所得税的优点兼收并蓄,实行 分项课征和综合计税相结合
它运用在个人所得税制度上,又分为两种类型:
交叉型,先分项征,而后再加总征
并立型,某些所得分项计征;而其余所得项目要合计征
其优点是 既坚持按纳税能力课税的原则,对纳税人不同来源的所得实行综合计算征收,又坚持了对不同性质的收入实行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所列举的特定收入项目按特定办法和税率课征。
被认为是一种较好的所得课税类型
分类所得税必然出现取得多种收入的人,多次扣除费用、分别适用较低税率的情况。这样不但不能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反而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不用纳税或少纳税,所得来源少的、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却要多纳税的现象。
例如:有甲、乙两个纳税人,甲某月收入为 6400元,
其中工薪收入为 1600 元,劳务报酬收入为 1600元,
稿酬收入为 160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600元。按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甲本月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乙某获得工薪收入为 3200元,却要纳
135元的个人所得税。乙的收入只有甲的收入的一半,甲不用纳税,乙却要缴纳 135元的个人所得税。
(四) 所得税的课征方法
1,源泉扣缴法 ——在所得发生的当时当地由支付人代扣代缴优点,税款及时入库;较能做到据实扣缴;节省征收和申报费用
缺点,只适用于部分所得
2.申报法
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的一定时期内,按税法规定的要求,自行填写所得税申报表,自行测算各项所得额、允许扣除的费用和宽免以及应纳税额,
由税务机关调查审核后完税。
体现所得税量能征收的公平原则,但对纳税人的税收素质和税收征管工作要求高新闻背景:我国个人年所得超 12万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3.推定法 (估征法 )
概念,是依据纳税人所表现的某些外部特征,
推定纳税人的所得,再按率征收
推定法以上两法等补充作用
(五)所得税的演变过程(略)
从临时税发展为永久税
从比例税演变为累进税
从分类所得税转变为综合所得税
所得税从分类转向综合的原因:
收入来源的多样化,使对各种收入逐一列举日益困难
由于分类课征影响累进税率的制定,所得税的公平功能难以发挥二、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概述
2,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分析
3,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与改革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的地位 ——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
个人与家庭 (在国际上,纳税人并不一定是个人,
也可以是家庭)
个人所得税课税对象 ——个人所得额(毛所得)
与税基(计税依据)之区别 ——经过扣除后的应税所得额税率一般采取超额累进税率
1、纳税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家庭)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税收管辖权有密切的联系 。
税收管辖权 采用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 来确定
属地主义原则,“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指收入来源国有权对来源于其境内的所得征税。
属人主义原则,又分为“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公民税收管辖权”两种,指居住国或国籍国有权对其居民或公民来源于境内外的所有所得征税。
绝大多数国家同时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
居民与非居民的划分
居民要 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其来源于全球的所得,
都需要向居住国缴税;而 非居民则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某国的所得向该来源国缴税
P215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2、课税对象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净经营所得等
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对课税范围的确定的类型:
美国采用“反列举”法,即对免税或不予计列所得一一列举,其余所得均需综合在一起纳税
英国采用“正列举”法,即税法逐项说明课税所得范围,对列举之外的所得不征税
P215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收入项目(列举法):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稿酬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特许权使用所得
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免税所得和捐赠扣除
分析:利息收入、炒股收入(资本利得)
3、费用扣除和生计扣除
与取得所得直接相关的费用,例:事业经费
(主要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
与取得所得无关的个人支出,如公益捐赠、
偶然性损失
为维持生活所必须的各项开支(即生计费用)
P216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扣除规定
【 分析 】,2005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提高到 1600元( 2006年起实施) —— 改革的意义
4、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
目前各国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大都以累进税率为基本形式,税收负担随纳税人收入等级的上升相应递增
P216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 5%- 4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和对企事业单位的 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采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 5%
- 35%; 其余应税项目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 20%,
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元) 税率( %)
1
2
3
4
5
6
7
8
9
不足 500
500~ 2000
2000~ 5000
5000~ 20000
20000~ 40000
40000~ 60000
60000~ 80000
80000~ 100000
100000以上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元)
税率( %)
1
2
3
4
5
不足 5000
5000~ 10000
10000~ 30000
30000~ 50000
50000以上
5
10
20
30
35
表 10-3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
5、申报方法
其申报方式,可以是未婚者单独申报、已婚者分别申报的个人制申报方式,也可以是已婚者联合申报、户主申报的家庭制申报方式
个人制的优点:税收不影响男女之间是否结婚的选择,缺点在于容易出现家庭成员之间分散财产、
分计收入逃避税收的行为,而且不能根据家庭的不同负担,确定合适的税负水平
家庭制可以避免个人制的缺点,但在高税率、多档累进的情况下,可能会降低妇女工作的意愿
新闻资料:我国的个税申报
附:我国个人所得税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5年改革唯一内容: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提高到 1600元,但这一标准仍有问题。仍不公平
厦门市一分钱税单
现存问题:
征管
分类所得税制很难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税率结构不合理 ——如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
费用扣除方式不科学 ——标准扣除,未考虑家庭负担和费用区别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分析
所得的合法性问题
不合法的所得计入、不计入
我们的观点是,不能因为某类所得征收了个人所得税而认定其为合法收入 (?)
所得的货币性和交易性按“净增值+消费”说
货币所得,实物所得、推定使得
资本利得 (在资本财产转让、交易时征税)
个人所得税的经济效应
个人所得税对劳动供给和储蓄的影响是正是负主要取决于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的对比程度。
三,企业(公司)所得税
1,企业(公司)所得税概述
2,公司所得税相关问题分析
3,中国的企业所得税与改革
企业(公司)所得税的定义
企业(公司)所得税,是对企业(公司)的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一定税率课征的税
其征税对象是 净所得,即总所得减去可作为费用扣除的项目而得到的应税所得,而不是毛所得 。
1、纳税人
企业的组织形式: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制
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分为企业所得税、公司所得税两种类型
企业所得税下,不分企业类型,都征收。
公司所得税下,只对公司征,合伙制和业主制不征
各自的问题( P218,P219)
许多国家选择了公司所得税类型的企业所得税制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P221)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原来是企业所得税( P221)企业所得税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纳税义务人。 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其他有经营收入的组织 ——1993年
现在实为公司所得税( P221,215),合伙企业法,
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颁布实施,2000年起企业所得税法针对的只是公司企业。
现行中国的企业所得税制的基本特点,是内外资企业两套税制并立
公司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双重征税
会造成股息所得的重叠征税,会造成非中性的效率损失( P220)
鼓励个人设立非公司企业,导致公司和其他企业之间资源配置的扭曲
鼓励公司增加保留利润而不进行利润分配
鼓励公司举债筹资以减少股利分配
既然最终只有个人负担税收,公司所得税是否可以不征收?
( P219)公司所得税的理论基础 —— 三条原因,尤其是第三条 —— 防止避税如何减轻或消除股息的双重征税? P220
—— 公司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配合模式
古典制 ——指公司的利润要征公司所得税,其分配的股息不能扣除。股东取得的股息,必须作为投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它一点都没有考虑或解决重叠征税问题
双税率制 (差别税率制 )——它对公司分配的利润,
按较低的税率征税,对公司的保留利润按较高的税率征税
这种方法可以减轻重复征税的程度,但不能完全消除
减免税制
公司阶段减免税制,是指对公司的保留利润征税,
而对其分配利润减税或免税
个人阶段减免税制,是指对股东个人收到的股息,
可以部分或全部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这一制度,可以减轻或完全消除股息的重复征税
归集抵免制
指股东将获得的税后股息还原成税前股息,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的制度,分类或综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股息中所包含的公司所得税,可部分或全部得到抵免。
部分抵免的,被称为部分归集抵免制
完全抵免的,被称为完全归集抵免制
2、征税对象
主要是以 利润形式出现的公司所得,即收入总额减去可作为费用扣除的项目得到的应税所得,而 不是毛所得
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主要有投资所得 —— 股息、利息;财产转让所得等)
费用的扣除 —— 有具体复杂的规定,不同于企业会计核算的成本费用
3、适用税率
大多采用比例税率,较少国家 采用累进税率
4、课征方法 (略)
中国的企业所得税 ——两税并存及其合并
中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分为 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 两大类
企业所得税 ( P221)
纳税人
凡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税率
法定税率为 33%,优惠税率为 18%,27%。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P223)
是对在中国注册的 外商投资企业 和从中国境内取得应税所得的 外国企业 征收的一种税
外商投资企业 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外国企业 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税率为 30%,同时另按应纳税的所得额附加征收 3%
的地方所得税,合计税率为 33%
但有许多税收优惠规定,可见 P224:减免税、再投资退税、亏损抵补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税负约 11%。而内资企业实际税负为 23%左右。
新闻资料:
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两税合并法案,明年起实施。
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确定为 25%。这一税率在国际上属于适中偏低的水平
取消减免优惠,统一以产业优惠为导向
从实际税率来看,内资减税、外资增税四、社会保险税社会保险税的定义和特点
社会保险税,也称 工薪税 ( payroll tax),是对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所得进行课征的一种税收,
它是各国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资金来源。
特点
课征的目的性 ——目的税,专款专用
税收的累退性 ——比例税率、封顶机制(以美国为例)
征管的简便性 ——工薪所得,源泉扣缴美国的社会保障税税率
(%

15
O 48000
税基(美元)
ATR
MTR
累退税率工薪在 4.8
万美元内,
比例税率
15%,超过 4.8万美元的收入部分,边际税率为零社会保险税的税制要素
纳税人和课税对象。
社会保险税的纳税人:是 雇主和雇员双方 和不存在雇佣关系的自营人员
工薪收入额的特点
通常有最高应税限额的规定
不允许有减免或费用扣除
不包括纳税人除工薪收入外的其他收入
保险项目,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适用税率,
多数国家采用差别比例税率,少数国家采用单一比例税率
社会保险税的征管
社会保险税多采用从源课征法社会保险税相关问题分析
1.社会保险税的模式
( 1)以 承保对象和承保项目相结合,设置一般社会保险税和特定社会保险税并存的模式
以美国为代表
( 2)单纯以 承保对象 而分类设置的社会保险税模式
以英国为代表
( 3)单纯以 承保项目 而分项设置的社会保险税模式
以德国为代表
2.社会保险税的收付平衡问题
社会保险税有较强的返还性,其税收收入能否满足社会保险支出的需要,从收付平衡角度看有三种模式:
现收现付制
完全积累制
部分积累制中国的社会保险税
目前,中国 尚未开征社会保险税,社会保险经费主要通过收费形式筹集。
未来 应改革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税 。
开征社会保险税,有利于利用税务机关健全的征收手段和严明的税收法纪筹集资金,保证社会保险制度有稳定、充裕的资金来源。同时,将社会保险资金的分配使用纳入财政特别预算,有利于税务、财政和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等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从整体上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